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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历史典故简单经典20篇

温暖,我们生活中无处不在.一个动作,一句问候,一个眼神,像一缕阳光,深深地温暖人心.温暖就这么简单。分享了温暖真简单作文,欢迎大家欣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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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剑情深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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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典故现在用的已经不太多了,但是我相信如果人们知道其背后的故事,一定会为那痴痴的爱情而感动,浮想当年吧。

汉武帝是中国历史上武功最盛的皇帝,是最大男人主义的皇帝,他可以金屋藏娇,可以一而再,再而三的废皇后,可以任意屠戮自己的儿孙,可以在晚年痛定思痛下罪己诏来反省,但是我依然不喜欢这个皇帝,也反感那些吹捧他的影视剧,正是由于他,“明犯强汉者,虽远必诛之”矛盾的存在与消亡,强盛的汉就这么的去了。

当然我要讲的不是他的故事,而是一个叫做刘病己的小年轻,没错,他姓刘,皇室血脉,但是这是他一生不幸的开始,在他一出生一场巫蛊之祸,死了数万百姓,两个宰相,两名公主,还有皇后曾祖母,以及皇太子祖父全家。作为太子一脉的唯一幸存者,刘病己能保住这一条小命已经是一个奇迹了。

即便如此,刘老猪依然不想放过自己的孙子,只因为一句:“有王气在东监”的相士之言,就派使者持三尺龙泉来取自己4岁孙子的性命,我根本无法想象汉武帝是怎么样的一种心情,他真的敢去直眼面对自己4岁小孙子血淋淋的头颅吗?

所幸的是正直的监狱长保护了刘病己,当初就是他还了两个同是罪犯的乳母养育了病己让还在婴儿就惨遭灭门的刘病己(灭他的门还是他自己的亲爷爷)后来刘病己在市井中长大,娶了许平君为妻,许平君的父亲是刑余之人,是监狱长的部下,本来监狱长喜爱刘病己打算把自己的女儿嫁给他,但是毕竟恐惧于皇族的血腥政治,最后刘病己娶的是糟糠之妻许平君,这两个孩子,其实是在那监狱的深墙里一起玩大的吧。

然而,刘病己与许平君剩下了一个乖巧的儿子,这年,刘病己还未到18岁,幸福快乐的生活就这样持续着,也许真的老百姓要比皇帝生活的快乐的多吧,可是,刘病己的血统注定了,这是被诅咒的血。

聪明绝顶的汉昭帝刘弗陵可惜不能长寿,二十出头就撒手人寰,甚至连后代都没有留下,重臣霍光带领群臣首先迎昌邑王刘贺继位,可是仅仅继位27天,刘贺就被数落出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罪状来,从此被赶下宝座。现在的皇帝不是强势皇帝,真正的强势者是霍光,这个中兴名臣。

接下来继位的是……刘病己,汉宣帝。

这样那光彩夺目的大馅饼突然就到了刘病己身上。刘病己那前十八年,说得好听点是接近百姓,体察了很多深宫中皇子无法体察的民情;说得难听点,对不起了,就像其高祖刘邦一样,是个市井无赖。我情愿相信这近二十的平民生活给刘病己更多的是正面影响。在掖庭中他大概也接触了不少宫闱争斗,至少是耳闻,或者是由于身份特殊而敏感,或者就是天性聪颖,刚登基的刘病己已经显露出智慧。

已改名为刘询的刘病己深知霍光的位高权重。作为武帝的托孤忠臣,霍光的确是兢兢业业为汉家天下着想,但他扶起昌邑王,又把他拉下宝座的能力也不能不让刘询感激之余有几分忌惮。于是刘询对霍光是礼敬有加。“大将军光稽首归政,上谦让不受;诸事皆先关白光,然后奏御。……及昌邑王废,光权益重,每朝见,上虚己敛容,礼下之已甚。”简言之,终霍光之生,刘询对他都是言听计从,百依百顺的。

就只除了一件事。一件让霍光不喜,群臣不乐的大事。这就是立皇后。当时众公卿都认为霍光之女是最佳的皇后人选,甚至于集体上书。为什么?因为霍光与皇室联姻,于霍光是固崇,于皇家则是笼络权臣,于众臣则是更加紧密的团结在以霍光为首的领导班子周围,既然老霍与天子都成了一家人,那么大家多讨好老霍也不算忤逆天子吧?

这时候,皇帝却下了一道莫名其妙的诏书,我在贫微之时曾经有一把旧剑,现在我十分的想念它啊,众位爱卿能否为我将其找回来。(“上乃召求微时故剑”——《汉书》)。总算群臣也是揣摩上意的好手,开始一个个请立许氏为皇后。

故剑情深的浪漫典故从此开始流传,这是中国历史上一道最浪漫的诏书,一道王子对贫女的许诺,即便我害怕霍光,即便群臣们害怕霍光,即便这个天下让我去委屈求全。但是我不能没有你,在我困顿的日子里,是你支持着我,给我幸福,给我快乐。我们那欢乐的时光,我必须让你,母仪天下,因为你才是我真正最爱的人。

许平君是历史上最幸福的皇后吗?应该是,因为只有她是与自己爱的人自由恋爱,幸福生活在一起的,只有她才能感觉到故剑情深的感动,三宫六院,宫怨深深,但是这里也有一曲传诵了2000年的伟大爱情。

然而,皇家的血统必然是一个悲剧的诅咒……

许平君立后第三年,再一次幸福的怀上了病己的孩子,就在她生下这个帝国的小公主的时候,霍光的夫人霍显买通女医淳于衍,用产妇忌服的虎狼药送许后归了天。史书上自然不会记载刘询的悲痛,他只能接受这产后血崩的事实,把爱妻葬在了自己百年之地——杜陵的南园。南园遗爱……为什么幸福不能长久,为什么那个不懂政治只是陪伴在我身边的人要为政治而牺牲,南园遗爱,千古帝王唯一叹,中国的帝王居住在红色的血与黄色的金之中,真正快乐的能有几人。

南园遗爱,故剑情深,唯一的爱也要牺牲在政治旋涡里。

霍光的女儿成君如愿以偿地入宫做了皇后。不过,这只是另一出悲剧的开始,成君用一颗女孩子的心爱着自己的丈夫,悉心抚养平君留下的儿子,她的内心一定想成为一个好妻子吧——可是她是霍光的女儿。到了霍光逝世以后。刘询对于他如芒在背的积怨,再加上有关许后死因的丝丝风闻,终于到了爆发的时候。霍氏被灭族,皇后也顺理成章地被废。汉宫怨,君不见白头。

被诅咒的皇家血统。被诅咒的皇家政治。

可是我们却记得故剑情深,我们却记得这份不离不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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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莎士比亚的失误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4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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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士比亚可以说是世界最为著名的大文豪,人们称其为语言大师、文学巨匠。他的作品历来为众人所推崇。可是,大师也难免有失误,但即使其宏篇巨著中出现了小小的瑕疵,也并不影响大师的威望。

莎士比亚的代表作《哈姆莱特》是人们十分熟悉的著名悲剧。剧中丹麦国王的弟弟怀有杀兄篡位的阴谋,以水银灌入国王耳中将他毒死,从而引出王子复仇的动人故事。莎翁在这里有个小小的错误:水银不会致人死命。我们姑且假定国王曾经患过中耳炎并造成耳膜的穿孔,“无孔不入”的水银能通过穿孔流经咽喉而到达胃肠,但分子状态的水银不会产生毒性,更不会将人毒死。一般听说的汞中毒是指汞化合物或汞蒸气的中毒,能由耳道灌入的微量水银在常温下绝不会蒸发出足以致命的汞蒸气。

在另一部名剧《裘里斯·凯撒》第二幕第二场中,凯撒问勃鲁托斯:“现在几点钟啦?”勃鲁托斯回答说:“已经敲过8点了。”可是能够敲点报时的钟,是在凯撒被刺后约1400年后才发明的,准确点说是1335年首次在意大利米兰制造的。

以上这些,莎士比亚当时一定没有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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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感恩老师》历史典故

全文共 6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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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带领他的学生们周游列国,在去陈国和蔡国的路上被困,一连好几天没吃上一顿饭。孔老夫子实在受不住,只好大白天躺下睡大觉,想以此来忘却饥饿。孔子的大弟子颜回见老师饿得很,心中十分忧伤,心想,老师上了年纪,怎能经得住这般折磨啊!再不想出办法,怕是要出危险了。颜回也没有什么好办法可想,只好去向人乞讨。这一次真是天不绝人,居然碰上一个好心肠的老婆婆,给了他一些白米。颜回高高兴兴地把米拿回来,急忙把米倒在锅里,砍柴生火,不一会儿,饭就熟了。

孔夫子这时刚好醒来,突然闻到一股扑鼻的饭香,好生奇怪,便起来探看。刚一跨出房门。就看见颜回正从锅里抓了一把米饭往嘴里送。孔子又高兴又生气:高兴的是有饭吃了;生气的是,颜回竟然如此无礼,老师尚且未吃,他却自己先吃了起来。过了一会儿,颜回恭恭敬敬地端来一大碗香喷喷,热腾腾的白米饭,送到孔子面前,说:“今日幸好遇到好心人赠米,现在饭做好了,先请老师进食。”不料孔子一下子站起身来,说:“刚才我在睡梦中见到去世的父亲,让我先用这碗白米饭祭奠他老人家。”颜回一把将那碗米饭夺了回去,连忙说:“不行!不行!这米饭不干净,不能用它来祭奠!”孔夫子故作不解地问道:“为何说它不干净呢”颜回答道:“刚才我煮饭时,不小心把一块炭灰掉到上面,我感到很为难,倒掉吧,太可惜了,但又不能把弄脏的饭给老师吃呀!后来,我把上面沾有炭灰的饭抓来吃了。这掉过炭灰的米饭怎能用来祭奠呢”孔夫子听了颜回的话,才恍然大悟,消除了对颜回的误解,深感这个弟子是个贤德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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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枕边风不敌张良计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6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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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汉历史上最震撼人心、也最令人伤痛的一幕,莫过于“人彘”事件。那位曾经巧笑倩兮、美目盼兮、柔腰袅娜兮的戚夫人被摧残成了怪物,任谁见了都会难过!但是分析悲剧的成因,似乎不能埋怨其中任何一方。自高祖发出“如意类我”的兴叹,这个悲剧的种子便已悄然种下,悄然生根成长。

十六岁,女人如花的季节,十六岁的戚夫人出落得比花儿还美。这一年,刘邦大军路过定陶,见之“爱幸”,从此常伴左右;这一年,对于吕雉来说,戏虽没有完,新的演员却已代替了自己。有史为证,楚汉和约之后,“吕后年长,常留守,希见上,益疏。”失宠的诸般苦涩,向谁诉?

天依然湛蓝,路依然宽阔,随着刘如意呱呱坠地,吕雉的世界里似乎再没了路,天地间挥之不去的雾霾,团团笼罩了她。“孝惠为人仁弱,高祖以为不类我,常欲废太子,立戚姬子如意,如意类我。戚姬幸,常从上之关东,日夜啼泣,欲立其子代太子。”(《史记》)太子刘盈有些女儿气,刘邦萌生废立的想法倒也正常,然而戚夫人靠“啼哭”求上位,就显得不怎么明智了,尽管我们不能责备她,毕竟每个人都在自己的世界中理所当然。

一个是见不到皇帝的面,一个是跟皇帝形影不离,所谓近水楼台,胜负几乎没有悬念。但是,得志后常失意,顺境中有逆流,才是人生的写照!吕雉明白其中道理,不冲动、不放弃,想办法,使用了“张良计”。按说,处于甘甜中的戚夫人该用“过墙梯”应对,可是她除了啼哭,吹枕边风,没有任何作为,这也注定了她的戏份必将秋风瑟瑟。

皇帝家事,张良本不想参与,“今天下安定,(皇帝)以爱欲易太子,骨肉之间,虽臣等百余人何益?”他的使命已然完成,已然垂入丹青,弃官云游只是迟早的事儿,所以玩了太极。可是吕后不接招,“乃使建成侯吕泽劫留侯”,直接劫持,不帮这个忙,你张大人休想脱身。张良无奈只好献计:“口舌之争没用,得玩心理战。皇帝陛下最想要却又得不到的是什么?是隐居在商山的四位贤人呀,把他们请来辅佐太子,让陛下看见,这事儿准成。”

“夫运筹策帷帐之中,决胜于千里之外,吾不如子房。”刘邦这话可不是谦虚,张良的计谋在当时无人可比。之后发生的事情一如其所料,刘邦看见四位白胡子老头(商山四皓)天天毕恭毕敬地跟在太子身后,十分好奇,问明缘由,才知自己妄谈废立是多么任性。他指着四位老者的背影对戚夫人说:亲爱的,现在没辙了,太子羽翼已成,动不了啦。然后高歌一曲:“鸿鹄高飞,一举千里。羽翮已就,横绝四海。横绝四海,当可奈何!虽有矰缴,尚安所施!”真不知他是咋想的,戚夫人在一旁嘘唏流涕,他也不安慰一番,直接离开。

前195年,刘邦病逝,太子继位,是为汉惠帝,吕雉升为太后,开始掌权,数年来的恐惧、苦涩和压抑,使她的报复心如暴风雨一般来得异常猛烈,毫不留情地囚禁戚夫人,并让她干着低贱的舂米活儿。

戚夫人在煎熬中艰难度日,边干活边唱歌抒发怨恨:“子为王,母为虏,终日舂薄暮。常与死为伍,相离三千里,当谁使告汝。”丈夫死了,指望儿子,这是当时女人之常情。但是吕后听了却很不舒服,怎么着,怨我虐待你呀?想想当初,你是怎么折磨我的,我容易吗我?戚夫人的歌声彻底激怒了吕雉,她命人断其手足,挖掉双眼,烧灼双耳,喝下哑药,住在厕所中,起名曰“人彘”,也就是长得像人的猪,确乎惨不忍睹!

吕后固然狠毒,谁能说不是因为积怨太深呢?戚夫人固然可悯,谁能说不是因为恃宠而骄使然呢?她的路原本并非只有觊觎后位这个华山一条道,也并非只有枕边风才能达到目的,她有许多“过墙梯”的。“没路了,左右看看,其实路有千万条”。这是微博里的一句鸡汤,鸡汤有时候也并非一无是处,戚夫人如果喝了,也许不会惨死。

譬如争取刘邦的老哥们,众人拾柴火焰高嘛,此类例子,史书里常见,也有成功的,如果她读书的话,不会不知道,那么,刘邦提出废太子,“大臣多谏争”的局面应该不会出现,至少不会太激烈;当朝野喧嚣着反对的声音时,她若能退一步,反过来劝谏刘邦别犯浑,打消吕后的恐惧,求自保大概不成问题;另外,她还可以学学薄夫人,收敛锋芒,设法取悦吕后,或者主动要求去赵国陪儿子,换个环境,也能躲开。办法很多,单靠枕边风,用处不会太大。皇帝的粗腿抱一时可以,别期望抱一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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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历史典故:负米养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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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米养亲,是一个成语典故,选自《二十四孝》,讲述了一个子路为了赡养父母双亲,常常到百里以外的地方背回米来,尽到自己的孝心的故事。不妨看看历史典故。以下仅供参考!

【出处】《孔子家语·致思》。

【释义】借米以赡养父母,形容人非常孝顺。

【历史典故】

子路,春秋末年鲁国人。在孔子的弟子中以政事著称,是孔子的得意弟子,性格直率勇敢,十分孝顺。但子路小的时候家里很穷,长年靠吃粗粮野菜等度日。有一次,年老的父母想吃米饭,可是家里一点米也没有,怎么办?子路想到要是翻过几道山到亲戚家借点米,不就可以满足父母的要求了吗?于是,小小的子路翻山越岭走了十几里路,从亲戚家背回了一小袋米,看到父母吃上了香喷喷的米饭,子路忘记了疲劳。邻居们都夸子路是一个勇敢孝顺的好孩子。

父母去世以后,于路南游到楚国。楚王非常敬佩他的学问和人品,给子路加封到拥有百辆车马的官位。家中积余下来的粮食达到万石之多。坐在垒叠的锦褥上,吃着丰盛的筵席,子路常常怀念双亲,感叹说:“真希望再同以前一样生活,吃藜藿等野菜,到百里之外的地方背回米来赡养父母双亲,可惜没有办法如愿以偿了。”孔子赞扬他说:“你侍奉父母,可以说是生时尽力,死后思念哪!”

【成长心语】

“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这是皋鱼在父母死后发出的叹息。这与子路的心态不谋而合。尽孝并不是用物质来衡量的,而是要看你对父母是不是发自内心的诚敬。我们能孝敬父母、孝养父母的时间一日一日地递减。如果不能及时行孝,会徒留终身的遗憾。孝养要及时,不要等到追悔莫及的时候,才思亲、痛亲之不在。然而,今天的很多孩子缺乏尊重父母、尊重长辈的美德,他们以自我为中心,自私自利。想想看,一个连父母都不尊重的孩子,他怎么能算一个好孩子?他怎么能算一个好学生?长大后,他怎么能尊重老人、赡养老人?怎么能担负起家庭和社会的重任?“生时尽力、死后思念”,子路为我们做出了最好的榜样。

[历史典故:负米养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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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掩耳盗铃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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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学习历史典故,让孩子读懂半部中国史!下面梳理了掩耳盗铃的历史典故,供大家参考借鉴。

【出处】

(战国)吕不韦《吕氏春秋·自知》。

【释义】

掩:遮盖;盗:偷。偷铃铛怕别人听见而捂住自己的耳朵。比喻自己欺骗自己,明明掩盖不住的事情偏要想法子掩盖。

【历史典故】

从前,有一个人很愚蠢,还爱占小便宜。凡是他喜欢的东西,总是想尽办法弄到手,甚至是去偷也在所不惜。

有一次,他看见邻居门口新挂的铃铛十分惹人喜爱,这只铃铛做得十分精致,声音也很响亮,在很远的地方便能听见。于是,他动心了,他边走边想:怎样才能弄到手呢?最后他决定等到没人的时候,把它偷走。

他知道,只要用手去碰这个铃铛,就会“丁零丁零”地响起来。铃铛一响,就会被人发现,那样就得不到铃铛了。该怎么办呢?他冥思苦想,始终也想不到一个好办法,他的一个朋友帮他出主意说:“只要把耳朵掩起来,不就听不到铃声了吗?”听了这个主意,他大受启发,他想:只要把自己的耳朵掩住,就听不见铃声了。于是,他自作聪明地用这个方法去偷铃铛。

一天晚上,他借着月光,蹑手蹑脚地来到邻居家门前。他伸手摘铃铛,但是,铃铛挂得太高了,怎么也够不着,他只好扫兴地回去了。

第二天晚上,他带着凳子,又蹑手蹑脚地来到邻居家门前。他踩着凳子,一手掩住自己的耳朵,一手摘铃铛。谁知他刚碰到铃铛,铃铛就响了。铃声惊醒了睡梦中的人们,众人纷纷披着衣服出来,想看个究竟。邻居走上前,当场抓住了偷铃铛的人。这个人看着大家奇怪地问:“我都把耳朵掩上了,你们怎么还听得见啊?”

【成长心语】

铃声是客观存在的,不因为你堵住耳朵就消失了;世界上的万物也都是客观存在的,不因为你闭上了眼睛就不复存在或者改变形状。对客观存在的现实不正视、不研究,采取闭目塞听的态度,这是自欺欺人,终究会自食苦果。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当你想要做什么事情的时候,不要只从自己的立场出发,想想别人看到你的举动会有什么样的反应。如果已经决定要做的事情,至少应不损害别人的利益,才能被人接受。自欺欺人蒙住的只是你自己的双眼。唯有站得正、行得端,你才能成为一个不被人诟病的大写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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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匈奴未灭何以家为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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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去病是平阳(今山西临汾西南)人。他是武帝卫皇后的姐姐少儿和霍仲儒的非婚生子,其舅父卫青是抗击匈奴的名将。汉朝的大将军。西汉初年,北方匈奴屡为边患。武帝时国力强盛,开始对匈奴的侵略进行反击。元朔六年(前123),年仅18岁的霍去病以校尉的身份,跟随卫青出征。他率领800骑兵长途奔袭,斩获匈奴2000余人,战功冠于全军,被汉武帝封为冠军侯。在元狩二年(前121),元狩四年(前119)与匈奴军的战斗中,霍去病显露出杰出的军事才能,共斩俘匈奴10万余人。汉武帝很喜欢这个名将,曾下令给他建造府第,但霍去病却拒绝了。他说:“匈奴未灭,何以家为?”这句洋溢着爱国激情的名言,世世代代激励着后人。元狩六年(前117),年仅24岁的霍去病猝然去世。武帝十分痛惜,在自己将来的陵墓茂陵旁边为他修建了一座状如祁连山的坟墓,用以表彰他抗击匈奴的卓著功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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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那些我们必须知道的历史典故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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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有很多历史典故,简直可以用浩如烟海来形容,可是对于我们而言,其实应该要知道的其实也不多。今天小编就来分享一下那些我们必须知道的历史典故,相信各位读者会有兴趣。

那些我们必须知道的历史典故

一、八拜之交的典故

八拜之交,大家对这个词都很熟,就连香港B社会拜把子认兄弟也要行八拜之礼,一般人都认为八拜之交是行八次下拜之礼,但其实这八拜,拜的是八份感天动地的友情。

头一拜:伯牙子期知音之交;

第二拜:廉颇相如刎颈之交;

第三拜:陈重雷义胶漆之交;

第四拜,元伯巨卿鸡黍之交;

第五拜:角哀伯桃舍命之交;

第六拜:刘关张生死之交;

第七拜:夷吾叔牙管鲍之交;

第八拜:孔融祢衡忘年之交。

因为感动,所以值得去拜,因为去拜,所以我们要铭记,因为铭记,所以我们也要这样对待朋友。

二、兔死狗烹 鸟尽弓藏

春秋末期,吴、越争霸,越国被吴国打败,屈服求和。

越王勾践卧薪尝胆,任用大夫文种、范蠡整顿国政,十年生聚,十年教训,使国家转弱为强,终于击败吴国,洗雪国耻。吴王夫差兵败出逃,连续七次向越国求和,文种、范蠢坚持不允。夫差无奈,把一封信系在箭上射入范蠡营中,信上写道:“兔子捉光了,捉兔的猎狗没有用处了,就被杀了煮肉吃;敌国灭掉了,为战胜敌人出谋献策的谋臣没有用处了,就被抛弃或铲除。两位大夫为什么不让吴国保存下来,替自已留点余地呢?”文种、范蠡还是拒绝议和,夫差只好拔剑自刎。越王勾践灭了吴国,在吴宫欢宴群臣时,发觉范蠡不知去向,第二天在太湖边找到了范蠡的外衣,大家都以为范蠡投湖自杀了。可是过了不久,有人给文种送来一封信,上面写着:“飞鸟打尽了,弹弓就被收藏起来;野兔捉光了,猎狗就被杀了煮来吃;敌国灭掉了,谋臣就被废弃或遭害。越王为人,只可和他共患难,不宜与他同安乐。大夫至今不离他而去,不久难免有杀身之祸。”文种此时方知范蠢并未死去,而是隐居了起来。他虽然不尽相信信中所说的话,但从此常告病不去上朝,日久引起勾践疑忌。一天勾践登门探望文种,临别留下佩剑一把。文种见剑鞘上有“属楼”二字,正是当年吴王夫差逼忠良伍子胥自杀的那把剑。他明白勾践的用意,悔不该不听范蠡的劝告,只得引剑自尽。

三、前事不忘,后事之师

[释义] 师:借鉴。不要忘记过去的经验教训,可以作为以后工作的借鉴。

[语出] 西汉·刘向《战国策·赵策一》:“前事之不忘,后事之师。”

[近义] 前车之覆,后车之鉴

[例句] 南朝·宋·范晔《后汉书·张衡传》:“奢淫谄慢,鲜不夷戮,~也。”

[成语故事]

公元前379年,齐国公子因齐即位,自称为王,他就是齐威王。

齐威王,刚临政那几年,不问国事,饮酒作乐,国家日渐衰败,人民生活困难。

有一天,一位姓邹名忌的人前来叩门,自称懂得弹琴,知道威王爱好音乐,特来拜见。

威王召他进来,取琴给他。邹忌只是抚摸着琴弦,并不弹奏。威王问:“先生为何只是抚摸而不弹,是琴不好么?”

邹忌放开琴,严肃地说:“小臣懂得琴理,至于弹琴,那是乐工们的事。”于是邹忌大谈了一通琴理。威王听得不耐烦,打断他的话,说:“先生既懂得琴理,必定善于演奏,愿先生试弹一曲听听。”

邹忌(zōu jì)回答说:“小臣以研究琴理为业,当然善于演奏;大王的职责是治理国家,岂不善于国事么?今大王身居王位而不治理国家,与小臣抚摸琴弦而不弹奏有什么不同?小臣只抚弦而不弹奏,不能满足大王的意愿,大王身居王位而不问政事,恐怕不能满足百姓们的意愿吧!”

威王大为震惊,说:“先生用弹琴的道理劝说我,我懂得先生的用意了!”于是将邹忌留下和他谈论国家大事。

邹忌劝威王节制饮酒,远离女色,讲求实际,区别忠奸,爱护人民,整顿军备,经营霸王的事业。

“前事之不忘,后事之师”,威王心悦诚服,立即拜邹忌为相国。

四、王羲之写《兰亭集序》

东晋初年,宰相王导的兄弟王旷有个爱子,叫王羲之。他从小受到父亲舞文弄墨、爱好书法的熏陶,也喜欢上了书法。十几岁时,常在父亲书房里翻弄前人的书迹、碑帖。王旷见儿子如此心诚,就以一本《笔说》为教材,教他笔法、笔势、笔意。过不了多久,王羲之的书法已打下了很好的基础。

后来,王羲之的书法出了名,许多人都以得到他的字为荣,连京城里的大官、地方上的豪富都争相求他的墨宝。

王羲之也做过官,当过刺史、右军将军、会稽内史。当时人们爱称他为“王右军”。四十多岁时,因为和上司意见不合,辞去了会稽地方官的职务。从此他经常游山玩水、吟诗会友,并有了更多的时间来潜心于书法艺术。这以后,王羲之书法的造诣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

有一年春天,王羲之请了许多宾客,包括司徒谢安、司马孙绰以及附近几个县令,带上自己的几个儿子,来到会稽兰渚山麓的兰亭聚会。春暖花开,山清水秀,一行人踏着悠闲的脚步,在山径中行走。

这时,王羲之提议来一次传统的“曲水流觞(shāng)”助兴,得到了众人的赞同。于是,大伙来到一条弯曲的小溪边,每个人各自找到溪旁的石头坐下。王羲之命书童在小溪的上流将几只装满酒的觞(古代称酒杯为觞),放在一个木盘里,然后让盘子顺着小溪流向下游。当盘子流经哪个人身边时,那个人就得赶快作一首诗,作不出诗,就得罚酒三杯。这一场“曲水流觞”的游戏进行得十分尽兴,结果做出了二三十首好诗。

为纪念这次聚会,大家提议把这些诗编成一册集子,取名《兰亭集》,并公推王羲之写一个序。王羲之也不推辞,命书童在兰亭摆下笔墨。在众人的簇拥下,王羲之信步来到了兰亭,他环顾崇山峻岭、松林竹园、溪水瀑布,不由得心绪万千。过一会,序的腹稿已在胸中打好,王羲之在书案前盘腿坐下,拿起毛笔,在纸上飞笔一挥而就。被誉为“天下第一行书”的三百二十五个字的《兰亭集序》,就在这会稽群山中诞生了。可惜这“天下第一行书”的真迹已经失传,只留下来一些古人的临摹本。

王羲之的趣事还很多,其中《换鹅帖》也值得一提。王羲之有一个特殊的爱好,喜欢养鹅;哪里有好鹅,不管路途多远,他都要跑去欣赏;有时甚至不惜重金将其买下。

山阴(今浙江绍兴)城外一座道观里的住持老道,揣摩到了王羲之的心思,有意在道观外的池塘里养了一群可爱的白鹅,并让人把消息透露给王羲之。王羲之得知那里有这么好的白鹅,哪有不去观赏之理。

一天,王羲之兴冲冲来到道观外,一看到池塘里悠哉悠哉浮游的白鹅,一下子惊呆了,久久痴痴地伫立在池塘边。

“来人呐!”忽然,王羲之对跟来的仆人叫道:“快,快去把道观的住持请来,我有要事相商。”

一会,住持老道匆匆赶来,见了王羲之深深作揖:“贫道有礼了,请到观里坐坐。”

王羲之哪有这份闲心,心里想的只有鹅,于是单刀直入:“这群鹅能不能卖给我?请道长开个价吧!”

住持老道脸上显出难色:“鹅是敝观为供香客们观赏而养的。卖是不卖的。”

王羲之哪肯放过这么好的机会,脑子一转,又说:“那,那这样吧,我用更多的鹅来换你的鹅,总好了吧。”

老道支吾了一阵,终于把本意道来:“换是可以的。不过,鹅换鹅不行。久闻右军大人的书法超人,贫道想将我的鹅换您的字,如何?”

王羲之听了,毫不思考地就答应了:“行!怎么个换法?”

“嗳,恳请您替敝观书写一卷《道德经》,若右军大人肯屈就,那么这群鹅全都归您了。”

“那敢情好!现在就去书写。”王羲之答应的十分爽快。

王羲之为道观书写的《道德经》,后人称之为《换鹅帖》,是王羲之仅次于《兰亭集序》的第二杰作。

五、满城尽带黄金甲

"待到秋来九月八,我花开后百花杀。冲天香阵透长安,满城尽带黄金甲。"这是唐末农民起义领袖黄巢写的一首歌咏菊花的诗。黄巢年轻时,到京城长安应考,没有考上。他在长安看到了朝廷的腐败,愤慨地写下了这首诗,表示了自己立志推翻唐王朝统治的决心。

唐朝晚年,特别是唐宣宗以后的懿宗、僖宗,一味的只知道寻欢作乐。朝廷政治黑暗,民间赋税繁重。贵族、官僚霸占了大量土地,老百姓却没有地种,只得到处流亡。有些地方发生了灾荒,农民靠吃草根树叶过活,官吏却照旧向他们催逼赋税。广大农民已经没法活下去了。唐懿宗即位的那年,浙东地区就爆发了裘甫领导的农民起义。公元868年,又发生了庞勋领导的桂林守军的起义。

公元875年,濮州(在今山东鄄城北)人王仙芝领导几千人在长垣(在今河南新练)起义,自称“天补平均大将军”,很快攻占了曹州(今山东曹县)和濮州。附近农民纷纷参加,起义队伍一下子发展到几万人。

黄巢是冤句(在今山东曹县西北)人。他的家乡正是王仙芝起义军占领的地区。黄巢精通武艺,读过经书,贩过私盐,结交了不少江湖好汉。他本来就想推翻唐朝,这时看到王仙芝起义,就也组织几千人,起兵响应,并加入了王仙芝的起义队伍。

王仙芝、黄巢在山东、河南一带,到处攻打州县,声势越来越大。朝廷派兵去镇压,可是老是吃败仗。于是有些官员提议,把王仙芝招降过去。

王仙芝官迷心窍,准备接受招安。这事给黄巢知道了。他去找王仙芝,愤怒地说:“当初我们立下大誓,一定要把天下那些害国害民的坏人扫清。现在事情还没有成功,你却想去做官,你怎么对得起这些弟兄!”

黄巢越讲越气愤,忍不住拔出拳头,朝王仙芝脸上狠狠打了一拳。黄巢不愿再跟从王仙芝,他带领一支军队,开始单独作战。

两人一分兵,王仙芝的力量大大削弱。他一心想当官,多次派人向唐朝官员求降。唐朝官员见他已没有多大能耐,便不再理会他。不久,王仙芝兵败被杀,他留下的队伍也赶去投奔黄巢了。

两支起义军重新会合后,大家推黄巢为黄王,号“冲天大将军”。黄巢开始设置官职,管理起义军内部的事务。从此,起义军才算有了初步的组织。

黄巢带领起义军,准备去攻打洛阳。唐僖宗急忙调兵遣将,增援洛阳。黄巢见唐军兵力强大,就渡过淮河,向唐军力量空虚的南方挺进。他们转战了大半个中国,一直打到了福州、广州。

黄巢到了广州,没想到那里发生瘟疫。起义军将领劝黄巢离开南方,举行北伐。于是,黄巢休整了一下队伍,又带兵北上。

这时,起义军已发展到几十万人,成了一支强大的队伍。他们一路上势如破竹,把各地的官军打得一败涂地,很快渡过了长江,随后又渡过了淮河。

公元880年十二月,黄巢打到了洛阳,洛阳官员马上开城投降了。黄巢进城以后,由于起义军纪律严明,洛阳城里商店照常营业,街上完全跟平常一样。

黄巢又下令向潼关进军。他的前锋部队很快到达了关外。起义军都打着白旗,那些白旗漫山遍野,一眼望不到尽头,简直像一片白色的海洋。一会儿,黄巢来了,起义军高声大喊,好像晴天霹雳。驻守关外的唐军看到这声势,吓得各自逃命去了。

潼关左面有个山谷,谷中有条小路直通关后。起义军通过这条小路,绕到关后,前后夹攻,一下子攻破了潼关。

潼关一破,整个长安乱成一团。唐僖宗骑了一匹快马,由几百个士兵保卫着,慌慌张张地逃往成都去了。

当天下午,黄巢带领起义军,开进长安。长安百姓兴高采烈地欢迎起义军进城,街道两旁站满了欢迎的人群。

黄巢部下的大将尚让,对欢迎的人说:“黄王起兵,都是为了百姓。我们决不像唐朝皇帝那样,不把你们当人看待。大家安居乐业,放心好了。”人们听了,都很感动。起义军对罪大恶极的官僚,捉到就杀,但看到路旁的穷人,却常把自己的东西送给他们。

就在这年年底,黄巢在长安当了皇帝,国号叫大齐。长安成了起义军的天下,黄巢也终于实现了“冲天香阵透长安,满城尽是黄金甲”的愿望。

新政权建立了,但黄巢控制的地方却非常小,只有长安及其附近的几小块地方。原来黄巢一直流动作战,打下的地方,都没有派兵把守。他一走,这些地方又全给敌人占领去了。

唐僖宗逃到成都以后,就纠集军队,把长安包围起来。几十万起义军挤在这一小块地方,日子一长,粮食都吃光了。就在起义军出现严重困难的时刻,黄巢手下的一个大将朱温投降了唐朝。

这时,唐僖宗又调来了沙陀族的酋长李克用的骑兵。李克用带领沙陀骑兵,和唐军一道作战,击败了起义军。

黄巢见形势不利,撤出了长安。一路上,他作战又老是失利,最后退到泰山狼虎谷,兵败自杀了。

这次大起义历时十年,从根本上动摇了唐朝的腐朽统治。没有多久,唐朝就灭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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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关于姽婳将军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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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四娘原本是秦淮歌妓,后又成了衡王朱常庶的宠妃,虽然平生只参加过一次战争,却因此而被人们称为“姽婳将军”。下面是小编分享的关于姽婳将军的历史典故,欢迎大家阅读!

《红楼梦》第七十八回中,贾政讲述了“姽婳将军”林四娘的故事。当年一位恒王出镇青州,他“好武兼好色”,令一班美女习战斗攻拔之事,其中林四娘“姿色既冠,武艺更精”,恒王让林四娘统辖诸位美女,称为“姽婳将军”。

当然了,这位恒王是一个真正的“须眉浊物”兼草包,竟被“流贼”杀死。文武官员纷纷要献城,“不期忠义明闺阁”,林四娘带领众美女夜袭贼营,力战不支,殉王报国……有人考证,曹雪芹并非杜撰,历史上确有其人其事。林四娘是明末崇祯年间的秦淮歌妓,后成为衡王朱常庶的宠妃,平生只参加过一次战斗,在战斗中香消玉殒,被人们称为“姽婳将军”。

到了清代,蒲松龄还把林四娘写进了《聊斋志异》。

此事的考证是否可靠不得而知,但是历史上层出不穷的“姽婳将军”却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她们不爱红装爱武装,不系明珠系宝刀,艳李浓桃临战场,让婀娜和娇媚在刀光剑影里亮丽着。她们上马杀敌,就是将军;下马后娴静美好,是为“姽婳”,称之为“姽婳将军”,用《红楼梦》中的说法,是“妙极神奇,更觉妩媚风流”。

我国有文字记载的第一位“姽婳将军”是妇好,她是商王武丁的妻子。甲骨文中有关她的记载有二百多条,她曾率领一万多人的军队去攻打前来侵略的鬼方,并大胜而归,因功勋卓着而深得国民的爱戴。

后来,她的墓中出土了带有“妇好”铭文的“钺”,是妇好生前曾使用过的武器,重八点五公斤。另一件虎纹铜钺重九公斤。妇好使用如此重的兵器,可见她武艺超群,力大过人。

在历史中,虽然这些巾帼英雄不让须眉,屡立功勋,但正式被皇帝册封,列入国家编制的女将军只有一位,她就是明末的女帅秦良玉,她也是中国历史上唯一封侯的女将军。

秦良玉是一位苗族姑娘,她骁勇善战,足智多谋,自幼从父习文练武,善骑射,通诗文,战功卓着。她统帅的“白杆兵”更是威名远扬,这也是她自己独有的一支部队。

崇祯二年十二月,清兵绕道喜峰口,直抵北京城下。崇祯皇帝匆忙下诏征调天下兵马勤王。秦良玉闻讯,火速“出家财济饷”,率“白杆兵”兼程北上。当时各地赶来的十余万官军互相观望,畏缩不前。唯独秦良玉率先奋勇出击,收复永平、遵化等四城,解除了清兵对北京的威胁。

为此,崇祯皇帝召见了富有传奇色彩的女将军秦良玉,封其为一品夫人,充总兵官,加封少保。崇祯感慨万千,写下四首诗赐给了秦良玉,夸赞她的功绩。其中“世间多少奇男子,谁肯沙场万里行”这一句是非常值得体味的。在国家危在旦夕的时候,崇祯皇帝对男人们也许是不抱什么希望的,他们是靠不住的。明末的男人们也用实际行动证明了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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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秦始皇灭六国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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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始皇嬴政(公元前259年—公元前210年),嬴姓赵氏,故又称赵政,汉族(当时称“华夏”),生于赵国首都邯郸。中国历史上著名的政治家、改革家、战略家,首位完成中国统一的秦朝开国皇帝,秦庄襄王之子,十三岁即王位,三十九岁称皇帝,在位三十七年。秦始皇建立皇帝制度,中央实施三公九卿,地方废除分封制,代以郡县制,统一文字和度量衡,北击匈奴,南征百越,修筑万里长城。把中国推向了大一统时代,为建立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开创了新局面,对中国和世界历史产生了深远影响,奠定中国两千余年政治制度基本格局。他被明代思想家李贽誉为“千古一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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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历史典故

全文共 4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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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超,字仲升,扶风郡平陵县人,是徐县县令班彪的小儿子。他是东汉时期很有名的将军,也是一位十分杰出的外交家。他从小胸怀大志,不拘小节,但是对父母非常孝顺。汉明帝永平五年,班超因哥哥被聘为校书郎,而和母亲一起来到洛陽。

因为他写得一手好字,加上家中比较贫寒,便受官府的雇用,抄写文书,以此谋生。为了将这份工作做好,班超每天天不亮就起床,直到很晚才睡。

有一天,他在抄写文件的时候,写着写着,觉得这份工作实在无聊,想到自己远大的志向,忍不住站起来,将笔狠狠地掷在地上说:“大丈夫即便不能实现自己的理想,也应该像傅介子、张骞那样,为国家的外交作贡献,以取得封侯,怎么可以在这种抄抄写写的小事中浪费生命呢?”周围的人听了这话都笑他,班超回应说:“凡夫俗子怎能理解志士仁人的襟怀呢?”

傅介子和张骞都是西汉人,曾经出使西域,立下无数功劳。自此,班超决定学习傅介子、张骞,为国家作贡献。后来,他当上一名军官,在对匈奴的战争中,取得胜利。接着,朝廷采取他的建议,派他带着数十人出使西域。在西域的三十多年中,班超到过五十多个国家,宣扬了汉朝的国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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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关于周朝的历史典故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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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公姓姬名旦,周武王之弟,周成王之叔。武王灭商两年后去世,年幼的成王即位,不能理政,周公代成王摄政,当时天下很不平静,武王的弟弟管叔、蔡叔不服,阴谋作乱;商后裔武庚图谋反叛复国。

周公在内忧外患的情势下摄政,对内勤政仁治,对外镇压叛乱,夙夜操劳,食不甘味,礼贤下士,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周公为了国家兴旺,十分珍惜人才,热心接待来宾,甚至到了“一沐三握发,一饭三吐哺”的程度。“握发吐哺”后指贤相勤政爱民,为国殚尽竭虑,废寝忘食,公而忘私,忠心耿耿。曹操在《短歌行》一诗中借用这个典故写道:“周公吐哺,天下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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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仓颉造字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6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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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原,有一条河名叫繁水河,依河居住着一个部族。这个部族靠种植庄稼和打鱼捉虾繁衍生息。

部族里有个年轻人名叫仓颉。他自小就很聪明,常常喜欢涂涂画画。仓颉长大后,仍然爱动脑筋,无论遇到什么他不懂的事他都要弄个明白。

当时人们都是利用打结的绳子来记载事情的。一次,仓颉的邻居要到集市上去赶集,碰巧仓颉有事要出远门,于是他就请邻居帮忙用一匹马去换两辆车回来。这个邻居怕事情太多会忘记,就拿出记事的绳子,在绳子的一头打了一个结,再在绳子的另一头打了两个结。仓颉很放心地让邻居到马厩去牵马,自己就忙着办事去了。

因为邻居要办的事很多,所以他到马厩后又核实了记事的绳子,然后非常自信地牵着马往集市出发了。邻居办完了自己的事情后,径直找到了卖车的老板,将带去的两匹马换了一辆车。邻居觉得奇怪的是,今天这车老板,不仅请他吃饭喝酒,临走时还送了他一只大母鸡。于是,邻居就高高兴兴地驾着车回来了。

几天后,仓颉办完事回到家,邻居兴冲冲地把自己受到车老板热情款待的事同仓颉说了一遍,然后将车交给了仓颉。仓颉一看,只换回了一辆车,心里纳闷究竟是怎么回事,可又碍于面子,不便同邻居明说,急忙赶到马厩去看。唉!自己的马少了两匹。

原来邻居虽然将绳子打了结,但是却将要买的东西记反了,将原来的“一马换二车”记成了“一车换二马”了,白白让车老板赚了一匹马,还以为自己占了便宜呢。结果弄得仓颉无话可说,只好自认倒霉了。

这件事情,让仓颉伤透了脑筋。他一直在想,究竟如何才能保证以后不会再出这样的差错呢?仓颉每天都在沙地上涂涂画画,可怎么也想不出既简单又容易的记事方法。为此,他很是烦恼……

这是一个大雪天,仓颉一早起来到山上去打猎,只见满山遍野白雪皑皑,山川树木全被大雪覆盖住了。仓颉转了半天,也未见到一只猎物。他正准备下山回去,突然从树林里蹿出来两只山鸡,在雪地上觅食。山鸡走过后,在雪地上留下了两行长长的爪印。

不一会儿,又有两只小鹿也蹿出树林,发现人后撒腿跑掉了。雪地上又留下了小鹿的蹄印。仓颉看得出神,早已把打猎的事忘得一干二净。他把山鸡的爪印和小鹿的蹄印一对比,发现形状不一样。

于是他想,把鸡爪印画出来就叫鸡,把鹿蹄印画出来就叫鹿。世界上任何东西,只要把它的形象画出来不就能记事了吗!想到这里,仓颉心花怒放。回去后他就在沙地上画下了自己看到的山鸡和鹿。

从此,仓颉到处留心观察,看尽了天上星宿的分布情况、地上山川脉络的样子、鸟兽虫鱼的痕迹、草木器具的形状,描摹绘写,造出种种不同的符号,并且定下了每个符号所代表的意义。

仓颉按自己的心意用符号拼凑成几段,拿给人们看,经他解说,许多人也都能看得明白。仓颉把这种符号叫做“字”。

经过反复的推敲,仓颉对研究出能详细记事的办法更有信心了。

有一天,仓颉看到了挂在窗台上的一串鱼!他灵机一动,脑海中渐渐浮现出类似“鱼”的象形文字。不知为什么,仓颉觉得好像突然来了灵感,一连串的文字一个个地浮现在脑海中。

仓颉急忙拿起树枝在地上涂涂画画。比如,“田”字代表了田地,“日”字代表了太阳,还有嘴张开就是“口”字。这些都是由图形、景物转变而来的文字,仓颉把它们称作“象形”字。

从此以后,仓颉无论走到哪里,无论看到什么,他都会把自己的所见所闻和字联系起来。

这天,仓颉走得太累了,就顺便在一棵大树下坐下来休息。说是休息,其实仓颉脑子里想的全是造字的事。哎,对了!一棵树应该是“木”,树多了应该是“林”,比林再大就应该是“森”了,那么人在树下坐着应该就是“休”了吧。仓颉越来越有心得,终于发现了用文字记事的诀窍和要领。这个诀窍和要领就是形成中国文字的六大原理,也叫做“六书”——象形、指事、会意、形声、转注、假借。

仓颉造字成功后,上天见人间发现如此珍宝,为了以示吉祥并助民生,便在这天夜里下了一场很大的粟雨。第二天天刚亮,只见到处堆集了厚厚的一层粟。人们起初不认得是什么东西,后来有人先试着把它去壳煮了煮,觉得不仅味道甘香甜美,而且还能充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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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历史典故:临池学书

全文共 11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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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后汉书·张芝传》。

【释义】临:靠近,挨着;池:砚池;书:书法。指刻苦练习书法。

历史典故

东汉末年,敦煌酒泉这个地方,出了一个爱好书法的少年,名叫张芝。在他家附近有一个池塘,池塘边有一块很大的青石。由于家里贫穷,买不起纸,于是张芝每天早早起来,就以这块大青石为桌子练习书法。时间久了,大青石被他磨得平平的。

有一天,他发现自己的白色长罩衫的宽大衣袖可用来练字,便脱下展平在上面写起字来。写满了一只,又换一只。后来,索性连前襟后背也展开弄平当纸来写字。

不知不觉到了中午,一件大长外罩衫上密密麻麻都写满了字。他抖着长衫,看着写满的字,很是高兴。他写的是当时流行的“章草”。他对自己练写的字挺满意,但想起要回家吃饭,就发了愁,怎么向父母交代呢?他怕父母生气,站在这里竟不敢回家。

他一转身,看见自己家屋旁的大池塘,一下有了主意。他拿着长衫跑到池塘边,把长衫浸在池塘里搓洗。结果,字迹倒是看不见了,可是白长衫变成了灰长衫。

他提着灰长衫回到了家,做好了挨训的准备。父母见他的长衫变成了灰色,便问他是怎么回事,张芝很诚实地说了实话。不料,父母听完不但没生气,反而夸他刻苦练字的精神。母亲当即把儿子的长衫拿过来浸在水盆里,重新搓洗。这以后,母亲找一些没用的布帛,给张芝练习书法用。

由于张芝的勤学苦练,他的书法进步很大。但他还不满足,认为不能总是模仿别人,书法同其他事物一样,也应当不断创新。他认真分析自己写过的字,这种字形结构和篆书、隶书等不同,很难记忆,许多笔画勾连不断,不便于拆开辨认。

他想,应该创造出一种易于辨认、易于书写的新书体。从此,他潜心研究、练写,为此花了许多精力,一直没有成功。但他并不甘心,无论做什么,他都思索新的字体。

有一次,他与友人在长江乘船航行。长江水奔腾不息,一泻千里的气势,触发了他的灵感。他终于克服了章草的弊端,创造出一种新的字体——今草。

今草摆脱了章草中保留的隶书字体笔画形迹,使上下字之间的笔势自然牵连相通,既有章法,又有气势。字的偏旁则相互假借,其笔力纵横,形似神变而无极。这就是他受到浩瀚的长江自然景观的启迪而创造的字体。

后来,历代书法家们在今草的基础上又不断创新,最终成了所谓的“狂草”。

张芝的今草对后世历代书法家影响很大。人称张芝为我国书法史上第一个“草圣”,并用“临池学书”来赞誉他。

【成长心语】

张芝不仅勤奋练字,还不断创新,自创了一种新的字体。那他创新的源泉是什么呢?答案只有一个:知识。有了对知识的全面积累,有了对知识的消化吸收,创新才可能实现。广泛而全面地猎取知识的过程就是学习。万事始于学,只有通过学习,才能做好甚至创造性地做好应该做的事情。21世纪是一个创新的时代,学习当然也需要创新,它可以使人思路清晰、开阔,可以使你更聪明,不局限于课堂上所学的内容,可以使人富于联想,理解能力增强,记忆更加深刻。而要做到创新,只有勤奋学习,别无他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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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历史典故:张学良枪毙张学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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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世间事多有稀奇古怪者,重名的人很多,生活轨迹相交的重名者也很多,但是,生活轨迹相交却必须拼个你死我活的重名者就比较稀少。民国年间,有这么起重名事件,发生在了鼎鼎大名的张学良身上。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搜索整理的历史典故,欢迎参考阅读!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

1934年,张学良从海外归来。34岁的他被任命为“豫鄂皖三省剿匪总司令部”副总司令,当时蒋介石是总司令,被称为“剿总”,而张学良实际上代理了总司令的职务。这是针对中国共产党进行的一次“围剿”,而我党也开始了英勇的“反围剿”斗争。然而,张学良在担任副总司令期间,却也剿灭了不少真正的土匪。

在他上任不久,有天,突然接到一份部下送来的呈报。张学良一看,这心里的火就直往上冒。呈报里边说,皖豫交界处有支土匪队伍,活动异常猖獗,他们为非作歹,在附近村子里烧杀抢掠无恶不作,激起了当地百姓的公愤。更凑巧的是,这土匪头子名叫张学良,竟然和他大名鼎鼎的张作霖得意公子同名。居然有个土匪头子和自己重名,真是辱没了“学良”这俩字!这怎能不叫少帅张学良气愤不平!

少帅张学良马上命人调查这个土匪张学良,看其是什么来历。原来,土匪张学良是安徽阜阳人,恰恰比少帅张学良小7岁。这人的来历也不简单,也曾是功勋人家出身,他父亲为北洋军军官,后来竟然成了土匪。而这位学良打小就非常勇猛,和他老爹一个性子,甚至比老爹还剽悍。虽生下来就是土匪,可土匪爹却不让儿子做自己这行,于是这位生在土匪窝的16岁少年就参加了北洋军,因为作战勇敢颇受赏识,也是战功赫赫,不久升了营长。

很快,军阀混战的时代来临,土匪张学良失去了靠山,于是打道回府,子承父业,干起了土匪的勾当。那时候,少帅张学良正是声名鹊起之时,土匪张学良也听说了这个大名鼎鼎的人物,他为这同名的事情颇感得意。等到听说和自己同名的张学良担任了副总司令,他就更加肆无忌惮起来,自封为司令,危害百姓的营生越做越猖獗,他甚至假借着“张学良”的名号令四方。比如在1933年8月,土匪张学良就率领着数千匪徒在皖豫之间大肆抢掠财物,仅在太和县就杀了有80多人。

土匪张学良的事报上来后,少帅张学良一声令下,士兵出动,将土匪张学良打得连连后退,其势力也越来越弱,终于只剩了他老巢那一小片。1934年11月,土匪张学良在阜阳南乡徐园子被抓获。当抓获匪首的文件到达少帅张学良的案头时,下级问他该怎么处理。少帅张学良连眉头都没皱一下,立刻提起红笔在文件“张学良”的“良”字旁加了一个反犬旁,并且画了红叉。于是,“良”变成了“”,得名为张学狼的匪首被迅速正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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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历史典故:与太上皇博弈的太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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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得罪大太监

唐朝肃宗至德二年,京城长安经过安禄山之乱的战火,总算是有了点繁荣的样子。这个时候,因躲避乱匪的玄宗皇帝李隆基回来了。他来的时候,儿子李亨的皇位已经坐稳,这事就显得很尴尬。最后,李亨便尊父亲为太上皇,李隆基就在兴庆官里养起了老。

虽然李隆基安心了,可他身边的大太监高力士却有些失落。以前他在皇帝身边说一不二,现在却没有实权了。

李隆基搬到兴庆宫后,皇上李亨每天都恭恭敬敬地来给父皇问安。问安的队伍浩浩荡荡,每次都停在兴庆官外。

高力士发现,皇上轿前有一个威风凛凛的大太监,他就打听那个大太监是谁。有人告诉他这人叫李辅国。高力士在宫中多年,大小太监都有印象,却记不起谁叫李辅国了。

高力士又找了相熟的太监袁公公,问这个李辅国是个什么来路。

袁公公说:“李辅国就是当年御马监里喂马的小太监小三子呀。”

高力士皱着眉头想了半天才想起来。当年在御马监里,的确是有个小太监叫小三子。那不过是个不起眼的人物,谁想到他竟然成了大太监。

袁公公又对高力士说,那个小三子在御马监里待了几年,后来又到太子李亨身边。正赶上安禄山叛乱,李辅国便帮着李亨招兵买马,把乱匪打败,为太子坐到龙椅上立下了汗马功劳,李亨便赐他姓李,又给他取了个名字,李辅国。

高力士吸了口凉气,在皇家有大臣太监被赐姓就算是无上的荣耀了,再加上“辅国”这个名字,就更厉害了。没想到那小子飞黄腾达,爬得这么快。

那天早晨,皇上又来兴庆官问安。等皇上进去见父皇,轿子停在兴庆官外,高力士便走上前几步,故意在轿前咳了两声。

李辅国抬头见到高力士,马上施礼说:“是高公公呀,这几天一直没腾出空来看望您,实在抱歉呀。”

高力士拿架子拿惯了,故意拖长了音问:“你是谁呀?”

李辅国不卑不亢:“我就是当年御马监里给您喂马的小三子呀。”

本来李辅国对高力士已经相当客气了,可高力士从骨子里既瞧不起他又忌恨他,心里想着和他搞好关系,可嘴巴却不听话:“原来是小三子呀,我一直在深悔一件事,当年我的鞭子下得太狠了,打到你背上都出了血,不知道你的伤好了没有?”

高力士这话无异于当众揭了李辅国的伤疤。

当年,御马监里一匹马得了病,李辅国几夜不眠不休地守着,不敢有半点怠慢,但马还是瘦下来不少。正好那匹得了病的马是高力士的爱马,他一见爱马瘦了不少,就生气地问这匹马是谁喂的。小三子说是他。高力士不由分说,扬起鞭子来就往小三子身上抽去。

高力士越抽越来劲,小三子身上留下一道一道的血痕,最后御马监的管事太监过来苦苦劝阻,高力士这才住了手。

这件事已经过去多年了,现在高力士却提起来,并且是当着众多太监、大臣的面,无疑是给李辅国难堪。

李辅国却还是笑着脸,说:“我怎么敢忘呢,一想起便觉得背上疼,还得感谢高公公赐我那几鞭子。我时刻告诫自己,一定要当个有实权的太监,现在我终于实现梦想了。”说着阴笑了两声。

高力士脊梁骨微微发冷,心想这个李辅国怕是不好对付,但又想,自己有太上皇撑腰,有什么好担心的呢?

二、枕上做文章

过不到一个月,兴庆宫里发月钱,数量明显减少了。

原来,兴庆宫里平时的吃穿用度以及那些太监们的月钱,都是皇宫里统一发放的。以前发的跟在皇宫里时一样,可这个月怎么突然降下来了呢?

高力士预感到,这是李辅国在报复自己,就怒气冲冲地问皇宫里的太监:“你们这是欺负兴庆宫的人吗?”

太监说:“李公公说了,现在乱匪刚退,国家还不稳定,宫中的花费一定要节省着点。不光是兴庆宫,我们皇宫里的也都减了。”

高力士心想,糊弄鬼呢,又去找李隆基,可诉了半天苦,李隆基却说:“我皇位都不争了,为了国家大局,少得两个钱又有什么好争的?”

高力士知道,现在的李隆基已经不是过去雄心勃勃的皇上了,只好作罢。

以后几个月,每个月的月钱都在减少,弄得兴庆宫的太监手里都很紧。那些小太监撑不住了,纷纷来找高力士,说这太监当不下去了,还不如当乞丐呢。高力士心想,小三子这一招够狠的,难道自己就这么逆来顺受吗?

这一天,高力士看到一个百姓抱着一个包袱,在宫门外徘徊,眼睛还不住向宫门口看去。高力士就让几个小太监把那个百姓叫过来。

那个百姓见到高力士战战兢兢的,高力士叫他不要紧张,慢慢说来。他就说,他叫刘海,家在京城,他这里有宫中旧物,想献出来。

刘海打开包袱,高力士就见是一对瓷枕,上有龙凤呈祥的图案,便知是一对鸳鸯枕,就是专供夫妻枕的。他再一看,这对鸳鸯枕正是兴庆宫中旧物,是李隆基和杨贵妃安寝的榻上的。这对瓷枕可是他们枕了多年的心爱之物。高力士知道太上皇成天想念杨贵妃,如果让他看到这对瓷枕,肯定很高兴。

高力士就问那个刘海,是怎么得到这对鸳鸯枕的。

刘海就说,当年安禄山的乱匪入京,在京城里大肆烧杀抢掠,连皇宫也不能幸免。皇宫里值钱的东西,都叫那些乱匪抢了个遍。等乱匪走了,京城里的百姓也趁机想发点财,纷纷到皇宫里抢东西。可刘海胆子小,不敢进皇宫,去了兴庆宫。

等刘海进了兴庆宫,才发现里面值钱的东西几乎都叫人拿走了,他在宫里转了半天,就看到一张床上有一对瓷枕,就想不管孬好,拿点东西回去吧,就抱了那对瓷枕回去了。

刘海又说:“这些年,我一直珍藏着这对瓷枕,现在太上皇回来了,应该归还皇宫才是。所以我就来了。

高力士便想到让刘海给李隆基献枕,博得太上皇的高兴。可两人刚要进宫,高力士却突然又生了个主意,喊住刘海悄声问:“你想发财吗?”又悄悄在他耳边说了几句。刘海越听越点头,脸上兴奋得不得了。

不长时间,刘海在高力士的带领下,抱着枕头进了宫。高力士向上禀报:“太上皇,当年您和贵妃娘娘枕的鸳鸯枕找到了。”

李隆基正睡得昏昏沉沉的,听说是鸳鸯枕,立即从床上坐起来。刘海打开包袱,里面却只有一只瓷枕了。

李隆基一眼就认出了鸳鸯枕,立即老泪纵横,说:“这枕头,我本想这辈子再也见不着的,没想到……”又问刘海,“另一只枕头呢?”

刘海忙解释说:“太上皇,这鸳鸯枕是我父亲从安禄山敌军中所得,现在我父亲死了,我也不知另一只的下落,只是找到一只就献上来了。”

李隆基叹了口气,说:“唉,罢了,罢了,人都不能齐全了,何况枕头呢?”又摆了下手,说:“赏他十两纹银。”高力士在下面应了一声,就把刘海领出来。

高力士向太上皇献了瓷枕后,这几天一直在观察他的动静,见他没事就拿起瓷枕来,来回地摩挲着,还叹气:“可惜只有一只,两只再也凑不到一起了。”他知道太上皇睹物思人,又想起在马嵬坡死去的杨贵妃了。

高力士便趁机进言:“皇上,那对鸳鸯枕或许还能找到呀。”

这句话正说到李隆基的心坎里.就问高力士:“怎么个找法?”

高力士说:“就算百姓人家丢个东西贴张告示还能找到呢,别说咱们皇家了。”

李隆基觉得有理,他立即吩咐高力士,贴出告示悬赏,不管花多少银子,都要把另一只枕头找到。

高力士马上按太上皇的意思写好了告示,悬赏另一只鸳鸯瓷枕,并把瓷枕的图案画在上面。告示上说,谁要是能找到那只瓷枕,就能得到赏银一百两。为了鼓励大家踊跃献枕,凡是来献枕的人,都能得到十两赏银。

三、生财自有道

这告示一贴出去,京城里立即一片哗然。献枕都有钱拿,这等好事岂能错过,不到一天,兴庆官门前便排起了长长的献枕队伍。那些太监也忙了起来,每个来献枕的人,都要把枕头经由太监传到太上皇那里,让李隆基验看了,然后再给赏银。

第一天,献枕的有好几百个人,第二天,来的人更多了,第三天、第四天……献枕的人依旧源源不断。

那些太监看到这么多人来献枕,都高兴得合不拢嘴。原来,太监们给百姓传枕头不能白传,都要从十两赏银里抽二两银子,作为上传费。百姓也乐意,反正还能赚八两呢。

而这就是高力士的心机。当初他在宫门口悄悄对刘海说的,就是让他先献一个枕头。因为两个一同献出去,他最多能得几十两银子,如果献出一个去,另一个便会不断地升值……这样一来,那些太监有了发财的路子,再也没有怨言了,高力士的危机化解了,他想,小三子呀小三子,你以为克扣月钱就能把我弄死呀,你太嫩了点。

兴庆官前就这么一连收了十几天的枕头,李隆基在宫中看枕头都看烦了,也没找到真正的另一只鸳鸯枕。由于他太想念杨贵妃,急于让这对鸳鸯凑在一起,就让高力士将赏银提高到一千两。

这样一来,献枕的人更多了,有人还从别处收了瓷枕,再到兴庆宫来卖,拿献枕当成买卖干起来了。那些太监也不分辨,反正每个枕头他们抽二两银子,别的都不管了。

又过了十多天,也没见鸳鸯枕出现,李隆基坐不住了,又下旨说赏银提到一万两。

这下,全京城都轰动了。

就在这一天,有一个人怀里拿着个包袱,来到兴庆宫门前。那个人就是之前来献枕的刘海。高力士见到刘海,笑了一下,说:“你终于出现了。”

刘海说:“公公叫我到一万两的时候出现,我怎么敢不出现呢?”

高力士就领着刘海进宫。

在李隆基床前,刘海打开包袱,露出里面的瓷枕。李隆基拿过瓷枕来,反复看了几眼,激动地说:“是它,就是它。”说着,又拿起以前那只瓷枕,将两只瓷枕放在一起,泪水就流了出来。他摆了摆手,说赏。

高力士应了一声,脸上得意地笑着,要知道这一万两银子到手,自己能从中抽五千两。

高力士正要领着刘海去领赏银,宫殿里却突然闯进了一伙御林军,把高力士和刘海团团围住了,为首的是李辅国。

高力士指着李辅国,怒喝道:“大胆李辅国,竟然私闯兴庆宫,你还把太上皇放在眼里吗?”

李辅国却说:“我是奉皇上之命来保护太上皇的。这个献枕人根本就是个骗子,来人,把这个骗子抓起来!”

上来几个御林兵就把刘海抓起来了。

李辅国又冲着高力士冷笑了一声:“高公公,你放任那些不三不四、身份不明的人频频进入皇宫,不顾太上皇的安全,万一有刺客怎么办?”

高力士被问得哑口无言。

李辅国又跪下来说:“启禀太上皇,奴才是奉了皇上的命令,来接太上皇人皇宫的,兴庆官周围人员太杂,皇上日夜难安,想还是把您接到皇宫里才安全些。”

李隆基虽然老了,却不糊涂,说:“皇儿恐怕是为皇位日夜难安吧?我只是想找一对鸳鸯枕,重温过去的梦,可他还是不放心。现在想想,过去的都过去了,还找它干什么呀,人都不在了,更何况是物呢?”李隆基颤抖着双手把那对瓷枕举起来,重重地摔下去。鸳鸯枕瞬间在李辅国面前碎了一地。

以后的事,对高力士来说简直是做梦一样。当天他便陪着李隆基迁到皇宫里。没过几天,他就被从太上皇跟前调开,彻底没了依靠。几天后,他又从皇宫被调往巫州,可等快到巫州的时候,身后却来了皇宫的快马,带来了圣旨,要把他转调到郎州,一刻也不能停留。巫州离着郎州路途遥远,可圣旨不可违,高力士只好又往郎州赶去。

四、送命因贪财

又经过半个月,高力士刚到郎州,又来了圣旨,要把他调到巫州。

高力士本就年老体衰,如何经得起这么折腾,心想,这是李辅国存心要他的老命呀。而那个传旨的太监,就是当初他打听李辅国的袁公公,高力士一抱拳,说:“袁公公,我这副老身子骨,不想再走了。我只求袁公公给我个明白,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袁公公说:“高公公是皇宫里的老人了,你既然要真相,我就让你死个明白。”

袁公公就对高力士说,李辅国是个睚眦必报的人,他对高力士怀恨在心,可高力士有太上皇撑腰,他没法下手。就想先把太上皇扳倒了,再对高力士下手,那就易如反掌了。可怎么才能把太上皇扳倒呢?

李辅国最善察言观色,他看出了皇上的忧虑。皇上虽然每天都去兴庆宫里问安,明是去看父皇,实际上也是观察父皇的动静。他看到朝中大臣对太上皇的崇敬之色,比对自己这个皇上可强多了。他的担心更甚了,害怕哪天父皇再坐上皇位。李辅国看出这一点后,就不断地向皇上进言,明里暗里地提醒皇上,要防着太上皇点。可不管李辅国怎么说,太上皇那里没动静,还是白搭。

就在这时候,兴庆官里贴出告示,要寻找一只鸳鸯枕。随着去献枕的人越来越多,并且还不断地向皇宫要银子,李辅国便看到了下手的机会。每次兴庆宫门前人最多的时候,李辅国便想办法让皇上看到。皇上心里也犯了疑:为了找一只鸳鸯枕,父皇也不必召集这么多人呀,恐怕不只是找个枕头那么简单,说不定是在收买人心……最后,皇上下决心要对太上皇下手了,就让李辅国带兵把太上皇逼回皇宫。李辅国就让安插在兴庆宫的太监及时禀报,在刘海献枕的关键时候,进兵兴庆宫……

袁公公这一说,高力士全明白了,自己只知道捞钱,却没想到皇上对太上皇的猜忌之心,反而给了李辅国可乘之机。这都怨自己太贪婪了。他又想到,当年,皇上离京其中也有他的主张。也是为了他个人私利,他在皇宫多年,攒下了无数的金银珠宝,害怕乱匪打进京城来动了他的钱,便想趁着皇上离京的时候把钱财转移……如果当时自己反对离京,或许现在太上皇还是皇上,自己还是呼风唤雨的大太监。

高力士找了棵歪脖树,一根绳子吊死了。

几年后,李隆基在忧郁中死去,紧接着他儿子李亨也死了。再剩下李辅国更加飞扬跋扈,可他最后也被刺杀了。等这些人都死干净了,那个叫刘海的才从狱中出来。是袁公公可怜他,觉得他不应该卷入皇家的斗争中,等这些相关的人一死,便把他放了。据说,刘海回家后,用他那第一只鸳鸯枕换来的十两银子,做起了小买卖,可他却始终不知道当年的鸳鸯枕是闹出了怎样的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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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丹参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7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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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参是一味常用中药,别名红根、紫丹参、血参根等,这是因其药用的根部呈紫红色之故。此外,民间还有将其称作“丹心”的,这与流传的一个感人故事有关。

相传很久以前,东海岸边的一个渔村里住着一个叫“阿明”的青年。阿明从小丧父,与母亲相依为命,因自幼在风浪中长大,练就了一身好水性,人称“小蛟龙”。有一年,阿明的母亲患了妇科病,经常崩漏下血,请了很多大夫,都未治愈,阿明甚是一筹莫展。正当此时,有人说东海中有个无名岛,岛上生长着一种花开紫蓝色、根呈红色的药草,以这种药草的根煎汤内服,就能治愈其母亲的病。阿明听后,喜出望外,便决定去无名岛采药。村里的人听说后,都为阿明捏着一把汗,因为去无名岛的海路不但暗礁林立,而且水流湍急,欲上岛者十有九死,犹过“鬼门关”。但病不宜迟,阿明救母心切,毅然决定出海上岛采药。

第二天,阿明就驾船出海了。他凭着高超的水性,绕过了一个个暗礁,冲过了一个个激流险滩,终于闯过“鬼门关”、顺利登上了无名岛。上岸后,他四处寻找那种开着紫蓝色花、根是红色的药草。每找到一棵,便赶快挖出其根,不一会儿就挖了一大捆。返回渔村后,阿明每日按时侍奉母亲服药,母亲的病很快就痊愈了。

村里人对阿明冒死采药为母治病的事,非常敬佩。都说这种药草凝结了阿明的一片丹心,便给这种根红的药草取名“丹心”。后来在流传过程中,取其谐音就变成“丹参”了。沈正蓉/辑北京中医药大学教授

常章富点评:上述故事读后着实感人。故事中所说的“丹参”,始载于汉代的《神农本草经》。中医认为,其味苦性微寒,具有活血通经、祛淤止痛、清心除烦、凉血消痈等作用,适用于血淤、血热、血淤兼热或血热兼淤所致的各种病证,尤为妇科、内科及外伤科证属血淤兼热者所常用。按故事所说,阿明的母亲所患的崩漏病证,大概也是血淤兼热所致,故服用本品收效。当今,该药又被制成注射剂、滴丸等,用于心脑血管等病的治疗,均有较好疗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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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历史典故

全文共 4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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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渊明,又名陶潜,是东晋著名的诗人、辞赋家和散文家。他出生在一个没落的官僚家庭中。他的曾祖父是东晋著名的大将军陶侃,但到他这代,陶家已经败落,生活贫困。尽管如此,从小陶渊明还是受到了良好的家庭教育,他博览群书,养成不爱慕虚荣、不贪富贵的高洁性格。

义熙元年(405年),陶渊明在朋友的劝说下,出任彭泽县令。到任八十一天,碰到浔陽郡派遣督邮来检查公务,浔陽郡的督邮刘云,以凶狠贪婪闻名远近,每年两次以巡视为名向辖县索要贿赂,每次都是满载而归,否则就栽赃陷害。县吏说:“我们应当穿戴整齐、备好礼品、恭恭敬敬地去迎接督邮。”陶渊明叹道:“我岂能为五斗米向乡里小儿折腰。”意思是我怎能为了县令的五斗薪俸,就低声下气去向这些小人贿赂献殷勤。

于是,陶渊明在出任彭泽令八十多天后,就离开衙门,收拾行装,返回家乡,从此过起隐居生活。对于官场,他丝毫没有眷恋之心,反而有一种重获自由的怡然自得。他每天饮酒写诗,过着世外桃源一样的清闲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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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自强不息的历史典故启示

全文共 19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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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世沉浮如电光石火,盛衰起伏,变幻难测。如果你有天才,勤奋则使你如虎添翼;如果你没有天才,勤奋将使你赢得一切。命运掌握在那些勤勤恳恳工作的人手中。推动世界前进的人并不是那些严格意义上的天才,而是那些智力平平而又非常勤奋、埋头苦干的人;不是那些天资卓越、才华四射的天才,而是那些不论在哪一个行业都勤勤恳恳、劳作不息的人们。即使你身体有残缺,即使你没有过人的天资,即使别人看不起你。但是,只要你自强不息,就能改变别人对你的看法,就能开拓出一片属于自己的天地!

天赋超常而没有毅力和恒心的人只会成为转瞬即逝的火花。许多意志坚强、持之以恒而智力平平乃至稍稍迟钝的人都会超过那些只有天赋而没有毅力的人。懒惰是一种毒药,它既毒害人们的肉体,也毒害人们的心灵。无论多么美好 的东西,人们只有付出相应的劳动和汗水,才能懂得这美好的东西是多么的来之不易。

真正的智慧总是与谦虚相连,真正的哲人必然像大海一样宽厚。浅薄的嫉恨和无知的轻蔑都是真正不尊重劳动、不尊重勤劳的表现。人们常说:播下行为的种子,你就会收割习惯;播下习惯的种子,你就会收割性格;播下性格的种子,你就会收割一定的命运。 “闻鸡起舞早耕耘,天道酬勤有志人。”让我们养成勤劳的习惯,培养勤奋的性格,收割丰收的果实!

我曾用清华大学的校训“自强不息,厚德载物”为题,要学生写文章。发现学生虽能从正面理解“自强不息”之意,然对其深厚的意蕴却是不甚了了的;至于“厚德载物”,绝大多数人更是字面意思亦不能了然,对此我觉得非常遗憾。

我曾对人说,我国学校校训之最佳者,当推清华大学的校训,因为它表述的是传统文化的精粹。“自强不息”,出于《易·乾象》:“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天上的日月星辰在不断运行,这就是“天行健”的意思。君子效法天,要像天那样不断运行,不断努力。“厚德载物”,见《易·坤》:“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土地的地势就是厚广,可以承载万物,君子取法地,要积累道德,方能承担事业。

所以,自强不息,厚德载物,是要人们效法天地,在学、行各方面不断去努力。传统文化强调“天人合一”,人源于天地,是天地的派生物,所以天地之道就是人生之道。古代不少学者,能深刻体认这种精神并自觉加以践履,如孔子,自述“发愤忘食,乐而忘忧,不知老之将至”。孔子有一次在河边对学生们说:“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就是激励他们效法自然,珍惜时光,努力进取。

明末顾炎武有诗云:苍龙日暮还行雨,老树春深更著花。他认为“有一日未死之身,则有一日未闻之道”。王夫之于垂暮之年,疾病卧床,犹克服各种无法想象的困难,勤奋著书。《姜斋公行述》说他:“迄于暮年,体羸多病,腕不胜砚,指不胜笔,犹时置楮墨于卧榻之旁,力疾而篡注。”他们所体现的,都是这种精神。这种精神由于人们的践履,使我们后人仍时时感受到它那幽杳的理性与璀璨的美。传统文化中富含极有价值的东西是绝无疑义的,对这一点,人们口头上似也都能道,然我总觉得等闲视之或视而不见者仍滔滔皆是。如此优秀的自家珍藏不知宝爱教人不可思议,近来读到一条注释尤让我叹息不已。《朱子语类》载朱子语曰:“试思人以眇然之身,可以赞天地之化育;以常人而可以为圣贤……。”某大学出版社出版之《朱子语类选注》注“赞”字为“称颂,赞美”,真是大错特错。这里的“赞”,应解为“助”,人可以助天地之化育,是儒家所乐道的,这也是传统文化的一种常识。注释者的无知令人吃惊。同书又注禅家话头“云在青天水在瓶”云:“要考查行为的结果,考虑到行事的困难。”更是胡说八道。如果敢于注释古书的人如此不学浅陋,对传统文化如此隔膜无知,则前面说到的我的学生们不知“自强不息”“厚德载物”的出处与意蕴,也就不足为奇了。可见传统文化的精髓与人们已疏离到何等程度。

“上善若水,厚德载物”,意思是说多做好事,善事日积月累就象滴水汇成江河湖海而升华为高尚的品德,具有高尚品德的人就会受到人们的拥戴,恪守道德准则的团体就会与时俱进,健康发展。笔者认为具有五千年文明历史的中华民族之所以虽历尽沧桑却一脉相承依然屹立在世界东方,是一代代龙的传人上下求索扬善弃恶的必然结果。孟子的“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孔子的“仁义礼智信温良恭俭让”,的“为人民服务”,都无不劝诫提倡人们从善。从这个角度说,中华民族的发展史就是一部追求“善”的历史。所谓“善”就是“好”,“善事”就是遵循大多数人认可并遵守的行为准则或游戏规则所做的“好事”。的意思“勿以善小而不为, 勿以恶小而为之”与各位兴业同仁共勉,愿我们为荣誉、为国家多做“善事”,积“小善”为“厚德”。

“天道酬勤,厚德载物”,伟大的成功和辛勤的劳动成正比,而增厚美德以容载万物应成为我们崇高不变的追求,自强不息,是一切成功的源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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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历史典故:破天荒

全文共 7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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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音】pò tiān huāng

【成语故事】

天荒,本指浑沌未开的原始状态,比如盘古开天地。这里的天荒是指荒凉而落后的地区。把荆南地区称做"天荒",是讥笑那里几十年没能有一个人上榜提名。

唐宣宗大中四年,荆南应试的考生中终于有个叫刘蜕的考中了,总算破了"天荒"。当时,魏国公崔弦镇守荆南一带,得知刘蜕考中进士,便写信表示祝贺,并赠他70万"破天荒"钱。刘蜕不肯接受崔弦所赠之钱,在给崔弦的回信中,他写道:"五十年来,自是人废;一千里外,岂曰天荒。"

旧时文人常用"破天荒"来表示突然得志扬名。现在用来指从未有过或第一次出现的新鲜事。

典故】唐荆州衣冠薮泽,每岁解送举人,多不成名,号日天荒解。刘蜕舍人以荆解及第,号为‘破天荒’。

宋·孙光宪《北梦琐言》第四卷

【释义】指从来没有出现过的事。

【用法】作宾语、定语、状语;指从未出现过的事

【结构】动宾式

【近义词】前所未有

【相反词】司空见惯

【押韵词】人谋不臧、捉贼捉赃,捉奸捉双、搅海翻江、软玉娇香、杨虎围匡、化被万方、行不逾方、乞穷俭相、鲁殿灵光、志洁行芳、......

【年代】古代

【灯谜】战胜自然灾害

【歇后语】半天云里长满草

【英文】occurforthefirsttime

【德语】nochniedagewesen

【日文】破天荒(はてんこう),未曽有(みぞう),前代未聞(ぜんだいみもん

【法文】sansprécédent

【成语例句】

◎ 男人的一半是女人,妈死了,他就这样形同虚设,这回他破天荒地用满是老茧的手摸摸我的头。

◎ 但是一天晚上,海门抱着他的宝贝儿子找到我门上来了,进门就一个劲地让他儿子叫叔叔,这可是破天荒第一回。

◎ 今年春节,叶家终于破天荒杀了年猪,人均比上年增收300多元。

[历史典故:破天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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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杜康造酒醉刘伶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8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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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村里,有这么个酒店,门口挂着一个酒幌,上边写着:“喝上三碗醉三年,不醉三年不要钱。”这个卖酒的是谁呢,口气这么大?他的名字叫杜康

说来也怪,有一个非常爱喝酒的人,他名字叫刘伶。这一天,他从酒店门前路过,一看那酒幌就来气了,心想:什么好酒,一醉醉三年,我进去看看。他刚刚进屋,杜康急忙迎上前来问道:“喝酒来啦?”刘伶气乎乎地说:“废话,不喝酒难道上你这来喝茶?”杜康笑呵呵地说:“火气还不小,你喝多少?”刘伶冷着脸说:“先来三碗尝尝。”杜康一听,说:“客官,喝三碗可要醉三年呢,还是少来点吧!”刘伶气乎乎地说:“喝死我愿意,喝酒我给钱,该你啥事?”杜康一听,说:“好样的,你喝三碗吧,你喝完三碗你就走,我三年以后再去你家要钱。”说完就端给了刘伶三碗酒。刘伶也没管那套,端起来“咕嘟咕嘟”地一扬脖就喝进肚去了,喝完把碗一扔。杜康说:“快回家吧,等三年以后我去要酒钱。”刘伶看了看杜康,一转身真就回家了。

回到家里,刘伶一头倒在了炕上。媳妇一见这样,就问:“怎么了,闹病啦?”刘伶说:“没有,我喝了杜康三碗酒,就觉着有点困。”说完话,他就躺在炕上睡过去了,一直睡了多少天也没醒过来。

转眼过了三年。这一天,杜康背着钱搭子找上门来说:“这是刘伶家吗?”刘伶媳妇见外边有人说话,说道:“是呀,快到屋里坐。”杜康进屋一看刘伶还睡着呢,便来到炕边推了推刘伶,说:“兄弟起来吧,三年都过去了,我要钱来了。”刘伶躺在炕上蒙蒙胧胧地说:“什么?三年,真到三年了吗?”他媳妇说:“那还有假,三年都多啦。”刘伶这才爬起来翻身说道:“好酒,果然是好酒。”杜康接过话来说:“既然是好酒,那就给钱吧。”刘伶听见说话人是杜康,急忙拉住他的手说:“哎呀,我的好兄弟,你的酒太好了,我还得喝。”杜康说:“算了吧,三年前喝的酒你还没给钱呢。”刘伶这才想起,急忙拿出钱来,如数还清了酒帐。

杜康收完了钱以后,说:“这回行了,你说吧,这次你要喝多少都行。”刘伶说:“好,来吧!”

他这回可就喝开了,你看他左一碗,右一碗,一口气一连喝了一百零八碗。他媳妇一看,哎呀,这不是完了吗?她知道这酒真就一碗醉一年那,这一百零八碗就得醉一百零八年呢,可抓瞎了,这可怎么办那?这时候杜康说话了:“嫂子,我看你也和他一样,多喝点和他一块睡吧,要不然将来姑娘儿子们都死在你前边,那可就没人管你啦。”刘伶媳妇一听也对,喝就喝吧,她也喝了几十碗,不一会,两口子就全都睡着了。

杜康一见两口子都睡过去了,便找来了他们的姑娘儿子商量说:“你们二老这一睡就得一百零八年,将来你们都要死在他们前边,不如趁着现在,你们就把他们老两口子埋了,也省得以后麻烦。至于一百多年后,我想会有人来救他们的。”孩子们一听这也是个理,就和杜康一起,把父母双双埋进地里,还立下了一个墓碑。上面写着:刘伶之墓。

转眼一百多年过去了。这一天,杜康蹓蹓跶跶地来到了刘伶的坟上,拿锹把土挖开,打开棺材,推了推刘伶说:“兄弟,快起来吧,又该还账了。”睡在棺材里的刘伶,这一下睡了一百多年,酒劲也真过了,听见有人喊,急忙翻身起来一看是杜康,就说:“兄弟,这回可不给你钱了,这一百零八年就这么快?”杜康说:“果真是一百零八年了。”刘伶说:“算了吧,你唬人。”说着话一看,哎我怎么还在棺材里呢?再一看老婆也在棺材里。这时候,他老婆也醒过来了。两口子爬出来以后,杜康说:“你们回去打听打听,要是够了一百零八年,你们就拿钱给我;要是不够,你们就不用给钱。去吧。”刘伶一想也对,就和媳妇回家了。

来到家里一看,早已面目皆非,院里出来了一个白发苍苍的老人。刘伶见出来人了,走上前去深施一礼说:“老先生,这可是刘伶的家吗?”老人说:“是啊,是刘伶的家,他是我的祖太爷,早已经死了一百多年了,我这还是小时候听我爷爷说的呢。”刘伶一听完了,心想这可去找谁要钱呢,怎么和孩子们张嘴呢?最后就跟媳妇合计说:“算了吧,咱们的重孙子都比咱们老了,这个家咱怎么呆?酒钱咱又还不上,干脆咱们俩还回去就真死了吧。”媳妇一看也没有法,只好走这一条道了,又来到了坟上。。夫妻二人也没啥可恋心的事,双双撞在石碑上。本来应该什么也不知道了,可刘伶却见着有人在他后背拍了一掌。回头一看是杜康,刘伶说:“我们两口子还不起你的酒钱,双双都撞死了,怎么你还不算完?”这时杜康哈哈地笑着说:“你两口子回头看看就明白了。”刘伶回头一看,哎哟,原来他和他媳妇二人的尸体都躺在了墓碑下。

杜康引着刘伶和他媳妇飘飘遥遥地脚踏祥云走了。从这以后,杜康就成了酒神,被造酒人供奉为师祖。而刘伶呢,也变成了品酒大师,所以民间才流传着这么一句佳话,就是“杜康造酒刘伶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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