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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路人甲的小说(通用20篇)

写小说并不简单,大家会写于初中小说吗?下面我们来看看关于路人甲的小说,欢迎阅读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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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姆索亚历险记经典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7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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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我拜读了马克·吐温的作品《汤姆·索亚》历险记,感受很深,从汤姆·索亚身上,我看到了许多,想到了许多。他的生活是我羡慕而不可及的,他的生活让我觉得真实发生在身边,又让我不禁有衷的钦佩。

汤姆·索亚是美国圣彼得斯堡小镇上的一个淘气的机灵鬼。他父母早亡,随姨妈生活,而姨妈却管不住他。他不是那样听话本分的乖宝宝,他是镇子上的孩子头儿,带他们玩”打仗“,搞恶作剧,喜欢马戏,会拿大顶,好幻想,想当兵或当牛仔,他在小伙伴的眼中无所不能。最近,他又萌生了当海盗的念头。他与小伙伴生活的无忧无虑,无拘无束,世界对他来说简直是一片乐土、净土。

汤姆·索亚在马克·吐温的笔下是一个他淘气、富有想象力、经常动不动就被姨妈揍、打骂的”野孩子“,而他这个”野孩子“在我的眼中是一个乐观、勇敢、坚强、面对困难毫不畏惧、富有正义感、有时还会和贝奇耍一下小心眼、会逗别人开心的”可爱臭小子“。他把惩罚当成了欢乐,他这个小机灵鬼鬼点子总是不停歇。

与汤姆相比,我的生活就逊色了不少。我也多么想像他一样去历险、去当一回海盗,也许,我的收获会比他的丰富呢。可是,我不是他,我没有他的生活背景,教育方式的不同,让我们的生活也截然不同。

由汤姆·索亚,我想到了乌塔独自游欧洲的勇气与胆魄,想到了波丽安娜的快乐感染力,想到了很多很多。也许,像汤姆这样的孩子就在我们的身边,我们都拥有天真快乐,只不过汤姆比我们更勇敢、幸运一些。

我们不要做温室里的花朵,我们要自由生长;我们不要做鱼缸里的金鱼,我们要逆风前行;我们不要做父母臂膀下的小鸟,我们要自由翱翔。我们要勇敢、乐观、坚强、要像汤姆一样快乐成长。

听说最近汤姆又开始了新的历险之旅,你愿意和他一起历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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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小说采红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34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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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意这句话正中周红红的雷区。她僵了,随即低头,闷闷不乐的,“军训晒的。”

程意接过她的行李,看她的手臂也是一片黑。他拉她到最光处,伸手抬起她下巴,凑近看那黑脸,“让我瞧瞧。”

她挣扎着闪躲,不敢与他直视。被他这么端详自己的丑态,她有一种强烈的自卑感。

“别闹你。”他一手刮刮她脸颊,陈述道,“这也太黑了,非洲妹。”

周红红被伤到了,猛然打他,“不要碰我!”

他单手抱住她,撇嘴,“闹什么。”

“嫌弃就别碰啊!”她踢他一脚。

“我说事实,你自己照照镜子去。”

周红红气得又去踢他。“你都不知道军训时候太阳多大,你个混蛋!”

程意去拉她的手,看着她生气的模样,反而笑了,“黑就黑,我又没嫌弃,你耍什么性子。”

她恨恨道,“我最讨厌你了。”亏她之前还期望他能说说好话。

“口是心非。”他拖着她慢慢走出火车站。

从县城回去永吉镇还要一个小时左右的车程,三更半夜的也没有车,程意便说今晚在县城过。

周红红和周妈妈报备了自己的平安,提起了过夜的事,她特别强调是和程意分房的。

程意听及此话,横扫了周红红一眼。

事实当然是两人同/房同/床。

房间的灯光比站台亮堂,映衬之下,周红红更是黑得出奇。

不过,程意已经没空去细看,他一关门就抱住她扯她的衣服。

周红红经历了这一趟火车的奔波,灰头土脸的,抵抗道,“我要去洗澡。”

“等会去。让我看看奶、子还白的不?”他掀起她的T恤,双手往她的山峰上握,然后快速卸下那内衣,手指往顶尖夹,甚是满意,“又白、又软。”

她推开他,“我热死了,别粘过来。”

他也不勉强,任她自己收拾衣物进了浴室。

周红红在洗澡时候,程意则在翻床头柜的套/套,随便看完,他咒道,“居然都是小号的。”

当机立断,他朝浴室喊道,“周红红,我出去买干、你的玩意儿,你给我等着。”

“……”周红红在里面都不想应他。

酒店内部就有个二十四小时的便利店,程意进去翻看后,执起一盒。他正要去买单时,无意中见到有个五盒的体验套装,色彩缤纷,挺好看的,于是他又把那礼盒一并拿了。

收银台的大妈有点被吓到,打量程意的目光诡异而暧-昧。这个时刻出来买这东西,都是急用的。只是这俊俏的小伙子需要的量也未免太惊人了。

程意冷冷回视之。“结账。”

大妈立即敛起惊叹,帮他收钱。

程意再回到房间时,周红红正在吹头发。他邀功似的,把手里的套装盒扬了扬,“媳妇儿,你想先玩哪一个?”

周红红转过头来,看到那盒子,恼羞成怒,“你……毛病!”

“算算,我有将近一个月没弄、你了。”他哼笑,走过去扑她在床上,咬上她的唇,“媳妇儿,有想我没?”

“谁会想你,臭不要脸。”她又挣扎,“我头发还没干。”

“你真多事。”程意放开她,自己去拆套-套的包装,“周红红,你有本事就拖,拖到早上,我就干、你到晚上。”

周红红原就疲惫,只想休息。待吹完头发,她关上风筒,软着口气,说道,“程意我今天很累。你看都四点多了,你就不能先让我好好睡个觉么。”

他抬头看她困乏的双眼,停顿了片刻,“行。周红红,你就好好睡,睡醒了陪我。”

她惊讶于他的好说话,倒没有和他再辩,直接倒头就睡,不到一分钟就已经进入梦乡,连择床的习惯都克服了。

程意瞥了眼那散着的盒子,然后跟着躺下。他抱起周红红的身子,盯着她黑不溜秋的脸蛋,贴近亲了亲,手掌在她的腰、臀、揉啊揉。就这么几下,他不过瘾,又扯开她的睡衣衣领,窥视那里面暗藏的风光。那片白晃实在是诱、人,他禁不住低头去啃。

周红红动都不动的,任由他在那上下其手。

程意玩了一会就收手,他知道她真的非常疲劳,也就不再折腾。

他揽紧她。他的媳妇儿,可算是回来了。

----

周红红和程意过夜的机会少之又少。除了高考的那几天,别的时候,他都是把她弄完就走人。所以她这次醒来时,很茫然,呆呆地瞅着眼前的那具胸-膛。等到她回神后,她就微微仰头望他的脸。

昨晚她看的不仔细,现在才发现,他也比一个月前黑了不少。但是他就是怎么都好看,也不知是不是因为她的心理作用。

她往他的怀里靠了过去,轻轻环住他的腰。她在学校时,无比的想念他。

军训后,有个师兄参加了某个辩论比赛,当时因为班上的几个女生很迷他,就号召全体女生去当拉拉队。周红红听同学们讨论这个师兄的风光史,大概是属于白马王子类的。她当时站在台下,想的是,如果程意读书能够出息些,他肯定也是校草级的。

在校园里看到小情侣们的来来往往时,她会很期待程意能来看望她。

短短一个月,她就意识到,即使离开了永吉镇,她的心也还是在程意这里。

程意正在浅睡状态,他感觉到怀里人儿的动静,更加搂紧她,半睡半醒之间,他按着她的腿向自己的下面碰。

周红红差点以为他清醒了,可是见他仍然闭着眼,就明白他只是睡梦中的耍流氓。

他蹭着蹭着,那根东西就立起来了。

她察觉了后就瞪他的睡容,直想揪他的耳朵。

程意不一会儿就醒了,身体的本、能比什么都来得急切。他睁眼看怀里的人,见她也醒了,就按耐不住了。“媳妇儿……”那声音还有睡醒的沙沉,可动作却已经不含糊。

周红红反应不及,衣服就被他套了出来。

程意扣住她的手腕,翻身压、上她。

她脸上的黑和身上的白,形成了鲜明对比。他越看眸色越深,忍不住顶了几下她的腿,稍做缓劲。

周红红感觉到那怒昂的热度,一时间竟不知要和他说什么,只是羞愤不已。

此时也不用什么话语,程意直接行动。他俯身就咬上她的小山丘,开始还轻轻的,不一阵子,就仿若要吃了她似的,粗蛮得很。

她缩了缩身子,呼吸渐渐起急。

他的鼻息在她身上四处移走,印下占、有的记号。

周红红软绵绵的,只是用着动、听的吟、声来回应他。

程意跪坐起来,大分她的腿,如炬般盯着她的溪、谷。“媳妇儿,这里面……”他、戳、了一指进去,“真能把我弄死。”

周红红不理会他的话,低哼着。

他屈、起手指,在她的门口浅刮,引来她的一阵轻。随后,他就着她的这番迷、乱,挺、进那蚀、骨之处。

他的驰骋,一如既往的蛮横。周红红被他幢得剧烈晃、动,唯有紧紧揪住他的手臂。

她越揪,他越狠。到了后半截,整张大床都在咯吱作响。

周红红都不知过了多少的颠cháo。她在和程意厮杀,可是拼不过他的耐力。她被他翻来覆去的,最后又回到开始的姿、势。

程意最喜欢的姿、势,就是他上她下,他可以看着她娇、羞而青涩地臣服于他,虽然此时周红红的脸被晒得很黑。

周红红累极,几乎是求饶了,“程意哥……程意哥……”

他啃了下她的耳垂。“再让我shuǎng多一会。”

她搂住他的脖子,去吻他的唇,去蹭他的胸膛。

程意望着她水、汪汪的模样,真是失了魂,扣住她的、臀,记记至底,最终迸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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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红红继续睡到下午,才算真的起床。她见程意生龙活虎的,唯恐他又要来一次。

还好,他没有。

程意把那些套-套都塞进周红红的行李袋。

周红红气道,“你给我干嘛!”

他淡淡说,“借你的袋子装装。”

她又忍不住驳他,“买那么多,用到何年何月。”

他斜看她,嘲弄般,“要不是你被、草一次就跟焉了似的,昨晚就能玩多几个。”

“你懂不懂节制。”

“我要不懂节制,你觉得你现在能站得起来?”

周红红咬唇,不搭理他了。她其实也是酸、疼的,只是忍着而已。

她起床后换了件白色T恤,程意有点惊异,“周红红,你的脸和衣服是反色。”

“……”她还是不理他。

他嬉笑着上前抓了抓她,“还好奶、子白。”

她拍开他的手,“滚开。”

“媳妇儿,你这确实大了啊。我这几天再给你搓搓。俗语说的好,diǎo粗、奶、大是一家。”

“谁跟你一家,给我滚开。”

“悍妇。”程意拎起行李,直接开门,懒洋洋一句,“媳妇儿,我们回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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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家后,周红红就被程意缠得不行。过了两天,听二姨太说起,周红红才得知程意九月份报了驾校。

周红红心里挺高兴的,她觉得程意终于想上进了。她不期望他有多大成就,但最起码要有份正经的工作,哪怕当司机。

她看他也晒黑了不少,便煲了去暑气的汤,邀他过来喝。

程意三大碗下了肚,才解释他不是要当司机。

周红红愣了,“你学好这门技术,也可以找工作。”

“没兴趣。”他吊儿郎当的,“过两年,咱们这就通高速了,以后甭去挤火车了,我开车送你去学校。”

“以后的事谁知道呢。”

“那就以后再说么。”

周红红有些失望,他似乎不想找工作。

国庆假期完后,程意正好有个朋友去S市探亲戚,程意便带着周红红搭了顺风车。那时候还是走国道,行车时间不比火车短。但是私家车,怎么也比火车舒服。

原本周红红不想让程意跟过来,只是他死皮赖脸的。

他送完她后,又搭了火车返程,因为他要赶回去考长途。

临走时,程意在喧闹的站台上亲她,“媳妇儿,我会让你过好日子的。”说话的态度还是那么漫不经心的。

她听到这句话,紧紧抱住他,就哭了,哭到他上了火车,都还没止。

很久很久以后,周红红才恍悟到,他当时是看她坐火车辛苦,所以才提起劲去学车的。

程意就是那个程意。

他嘴贱,他下-流,他爱周红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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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十大经典励志小说10、《你能行》

全文共 2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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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登着,文汇出版社

你能行——但是你愿意去做吗?你是“时代的结晶”,如果你愿意,这个时代已经赋予了你良好的环境、优越的条件以及潜在的机会。向前走,做你想要做的事情,只要你愿意,你就能行。从现在就开始,不要等到明天,明天未必会比今天更有利于你,今天就是这一年中最好的一天,今天就是你向着目标起航的一天,让今天成为你迈向目的地的第一步。你生来就是个胜利者,你最终能否取得胜利,一切均取决于你自己。

让每个人的生命之花都能绽放得更加绚丽夺目,让每个人都能开创出属于自己的成功之路,这便是我们此次“2011年十大成功励志图书”活动的初衷。

[十大经典励志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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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介绍小说《百万英镑》高一英语作文

全文共 17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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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pair of brothers received a letter which gave him a million pounds.

It turned out that the brothers made a bet, bet if a poor, honest man fall from the sky received one million pounds, he will have what results?

Brother that he would starve to death because he could not prove the money was his own, someone else will be suspected, even banks will not allow him to save money.

Brother believes that he will very well, so they brothers will check for one million pounds lent the poor, and abroad spent thirty days.

I did not expect at this time, people who suddenly rich riches rare, hard to actually draw him from the free food, buy clothes, to free accommodation, one by one like a beggar, like to please him, and continue to improve his social position, until the outdoor addition to the king on top of Duke!

Not only that, he got a good wife and thirty thousand pounds of bank interest.Since then lived very, very happy life.

See here, I am so envious of the "lucky" the hero, but I want to: The reason why people please him, not because it was too much focus on money yet?

Worship of money is shameful, something for nothing we should not!

Money is not everything in the world there are many more important things than money.

Article on the "money is everything" "Money is omnipotent," the idea for a satire and expose the ugly face of capitalist society and the rule of darkness.

参考译文:

一对兄弟收到了一封信,给了他一百万英镑

原来兄弟打赌,赌如果一个贫穷、诚实的人从天空坠落收到一百万英镑,他会有什么结果?

哥哥,他会饿死,因为他无法证明这些钱是他自己的,别人会怀疑,甚至银行不会允许他省钱。

哥哥认为他会很好,所以他们兄弟将一百万英镑的支票借给穷人,和国外花了三十天。

我没有想到在这个时候,突然间丰富的财富的人罕见,很难真正吸引他从免费食物,买衣服,到免费住宿,一个个像乞丐一样,喜欢取悦他,并不断提高他的社会地位,直到室外除了国王公爵之上!

不仅如此,他有一个好妻子和三万英镑的银行利息。自那以后生活非常幸福的生活。

看到这儿,我很羡慕“幸运”的主人公,但我想:为什么人们请他,不是因为它太注重钱了吗?

敬拜的钱是可耻的,不劳而获我们不应该!

钱不是万能的世界上有许多比金钱更重要的东西。

文章对“金钱就是一切”“金钱是万能的,“讽刺和揭露资本主义社会的丑恶嘴脸,和黑暗的统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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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妄想症患者小说

全文共 31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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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妄想症是人的一种执念,执念过甚就会变成病症。下面是妄想症患者小说,欢迎阅读!

在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个四十岁的老男人叫杰克,人们都说他有妄想症。

杰克感到痛苦和孤独,因为人们都不理解他。他确实有和小鸟一样在天空中飞过,深夜和月亮踩着软绵绵的白云一起跳过舞。

花儿每天都在对他微笑,向他问候早安。

蚂蚁也曾乘着落叶随风一起和他共进晚餐,这是多么美妙的一个夜晚。

可是人们不相信,都说他不只有妄想症,还疯了,于是杰克被强制的关在了精神病院里。

杰克等啊等,最后终于在一个雷电交加的雨夜逃走了。

磅礴的大雨,可怕的雷声,让杰克慌不择路的一直奔跑。

他跑啊跑啊,跑啊跑啊,突然跌倒在了一棵枯树下。

“哦,天啊!太可怕了!太可怕了!”杰克哆哆嗦嗦的爬了起来。

雨水和雷声敲击着他的身体和灵魂。

杰克全身都湿透了,又累又饿,他不知道接下来该去往哪里了。

就在这个时候,杰克看见了一只狗向他走来。

“你好,请问你知道哪里有人家么?”杰克问。

那只狗不理他,继续往前走。

杰克追上去,挡在了它的前面。

“请你告诉我,我现在又累又饿,全身都湿透了,需要一个躲雨的地方。”杰克哑着嗓子请求它。

那只狗斜着眼睛看了一眼杰克,说:“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杰克。”杰克回答。

“你跟我来吧,我叫贝贝,前面就是我家主人的农场了。”说完贝贝不管杰克有没有跟上,自己就先走了。

杰克在后面远远的跟着贝贝,果然不到一会儿,就看到了一个农场。

杰克敲门:“有人吗?请问有人吗?”

门开了,是一个少女。

“哦,天哪,快请进。”少女说。

“谢谢。”

杰克进了屋,少女把他带到了壁炉前并且给了他毛巾。

“我叫朱莉,你叫什么名字?”朱莉问。

“杰克,我叫杰克,不过通常人们都叫我疯子杰克。”杰克不好意思的笑了笑。

朱莉端来了一盘吃的,是面包和奶酪。

“给你,一定饿了吧,这么大雨,你怎么一个人在外面?”朱莉把盘子递给杰克。

杰克接过盘子说:“我刚从精神病院逃出来,不知道怎么的,跑到了这里,幸好有你家的贝贝好心给我带路。”

说完指了指在壁炉另一边烘干毛发的贝贝。

“这么说,你真的是精神病人?”朱莉问。

杰克边吃边耸了耸肩,说“你觉得呢?”

朱莉摇了摇头。

“对了,家里就你吗?”杰克问朱莉。

朱莉说:“现在是的。”

“嗯?发生了什么事?”杰克疑惑。

朱莉说:“在不久前,我爸爸失踪了,农场现在就只剩下我了,不过,再过不久,连农场也要倒闭了。”

朱莉皱紧了眉头。

“你爸爸叫什么名字?这里又怎么会倒闭呢?”杰克问。

“我爸爸叫格里,前不久爸爸说要去山里找找看有没有新的草地,结果到现在都没有回来。农场因为长期没有青草供应,奶牛们都快要卖完了。”

“那你没找过么?”杰克说。

“找了啊,找了好几天,就是找不到啊!”

说着朱莉就伤心的哭了起来。

杰克搁下盘子,走到了朱莉身旁,说:“不要伤心了,有什么需要帮忙的你尽管告诉我。”

朱莉擦干了眼泪说:“那你能帮我找回爸爸么?农场需要我,我走不开。”

“你爸爸是在哪里失踪的?”杰克问。

朱莉走到一扇开着的窗户前,指了指“就是那里。”

借着外面的闪电,杰克看见了一片黑色的森林。

“等明天天亮雨停了,我就去帮你找,以此来报答你的收留之恩。”杰克说。

朱莉感激的点了点头。

“我可以带着贝贝么?”杰克问朱莉。

这时候贝贝开口了:“我才不要去呢,你这个肮脏的人类,谁知道你安的是什么心。”

说完又自顾自的趴着休息了。

朱莉走到贝贝的身旁,说:“贝贝,求你了,帮帮我吧!”

说着竟抱着贝贝哭了起来。

贝贝转过头来伸出舌头舔了舔朱莉的眼泪,说:“好吧,为了我的小主人,我就暂且相信你一次,要是路上敢耍花招,看我不咬死你。”

说完还恶狠狠的对着杰克龇牙。

第二天,雨停了。

朱莉准备了一大包吃的让杰克带上。

“求你,一定,一定要带回我的爸爸!”朱莉拉着杰克的手臂,眼睛里面充满了未落下的泪水。

杰克点了点头,说:“放心吧,我一定会的。”

一人一狗就这样在朱莉的注视下,走进了森林里。

杰克和贝贝一直走啊走,忽然在森林里的一棵树下捡到了一只褐色的皮鞋。

贝贝用鼻子嗅了嗅,说:“这上面有我家主人的气味,应该是他掉的。”

杰克四下看了看,没有发现任何人的脚印。

“奇怪,怎么会没有脚印呢?”杰克疑惑。

贝贝也在四处嗅了嗅,没有再发现任何气味。

“再往里面走走吧,没准能找到另一只鞋子。”贝贝说着就先走到了前面。

杰克跟上。

不知道又走了多久,杰克带的粮食都吃得差不多了。

杰克有些疲惫的坐到了一堆掉落下地的枯叶上面,大口的喘气,说:“你家主人不会是遇难了吧?我们都找了这么久,也没见到第二只鞋子。”

贝贝继续四处搜寻,没搭理杰克。

杰克有些无聊的四下张望,就在这时,他听到了一个声音。

杰克大叫:“贝贝,贝贝!你有没有听到什么?”

贝贝也竖起了耳朵,然后朝着声源走去。

杰克紧跟在它的后面。

一人一狗最后停在了一个大洞旁边。

声音就是从那里面传出来的。

“喂——”杰克朝着下面大喊了一声。

黑色深不见底的大洞下面,隔了一会儿终于传出来了另一个声音。

“救命,救救我,上面的人!”

“你是谁啊!”杰克再喊。

“我叫格里!”格里说。

“哦,天哪!”杰克简直不敢相信。

贝贝在一旁急的团团转。

“我是杰克,是你女儿让我来找你的,你先告诉我,要怎么才能将你救上来。”杰克对着洞里的格里说。

“用绳子或一根长一点的藤条把我拉上去就行了。”格里说。

杰克翻了一下包裹,正好有一节绳子,往下面放了放,不够,又接了一根藤条上去,这才把格里拉了上来。

不过,看这样子,明显不是朱莉的父亲格里。

“你,你,你明明就是一只青蛙啊!”杰克和贝贝大惊失色。

对,不错,而且还是一只三只腿的青蛙。

格里无奈的摇了摇头,说:“我就是格里,朱莉的父亲,不过我这样子,是被女巫害的。”

“什么女巫?”杰克问。

格里边回忆边说:“那天我走着走着就迷路了,最后不小心闯进了一座房子,本来想问路的,却不知道那是个被‘诅咒’的房子,然后就被一个穿着黑色斗篷的女巫施了魔法,把我变成了一只瘸腿的青蛙,并且把我扔到了这个黑色的洞里。”

“那个女巫你还记得住在哪里吗?”杰克问。

格里想了想,说:“记得。”

“走,我们去找那个女巫,让她给你解开魔法。”杰克说。

格里一惊,说:“我们打不过她的,她会魔法啊。”

“这......”杰克迟疑了。

这个时候一直没说话的贝贝开口了:“主人,我知道这个森林的另一边还住着一个女巫,我们可以去请求她帮忙。”

然后一人一狗加上一只瘸腿的青蛙,往森林的另一边出发了。

不久后,杰克找到了这个女巫,她是穿着白色的斗篷的。

“您好,我叫杰克,我们是来请求您帮忙的。”

杰克说着就指了指格里。

“你是遇到了穿着黑色斗篷的邪恶女巫了吧?”善良的女巫问格里。

格里点了点头,说:“请您一定要救救我,我还有女儿在等着我回家打理我的农场。”

善良的女巫说:“邪恶女巫的魔法我解除不了。”

“啊?为什么?那该怎么办啊?”格里大急。

善良的女巫想了想说:“你们可以到月亮山上去找月亮仙子,她可以帮你们。”

“我们怎么去啊?月亮山在哪里啊?”杰克问。

善良的女巫说:“我马上用魔法把你们传送过去。”

说着,大家就原地消失了。

月亮山上。

“事情的经过大概就是这样。”善良的女巫向月亮仙子简单的讲述了一下格里的事情。

月亮仙子叹了口气,说:“没想到邪恶的女巫又开始做坏事了,这一次,绝对不能再放过她了。”

善良的女巫点了点头。

“格里,你带我去她的住所,我马上把你恢复成人的样子。”

说着月亮仙子就手挥了一下,格里瞬间就变了回来。

于是格里带着大家找到了那个邪恶的女巫,最后月亮仙子为了惩罚邪恶的女巫,就把她也变成了三只腿的青蛙。

......

朱莉和他的父亲终于团聚了,并且农场也找到了新的草地,贝贝留在了月亮山上,因为它本来就是月亮山上的一个小仙宠。

但是,杰克呢?

后来人们在那棵枯树下找到了杰克的尸体,原来一切都是杰克在弥留之际做的一个梦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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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的第一次小说之旅作文600字

全文共 6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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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那数不清的记忆里,有一件事让我最难忘,至今还记忆犹新,那就是我第一次小说

六年级的时候,老师要求我们每人都要看一本小说。我对小说并不感兴趣,所以就随便找了本翻了起来。开始,我是漫不经心地看,但渐渐地,越看越起劲,看得津津有味,完全沉浸在书的海洋中。我第一次觉得,原来小说这么好看,这么有趣,并且我还从书中收获和懂得了许多新奇知识。

我第一次看的那本小说是《找呀找呀找朋友》,它让我懂得了友情,让我对友情有了新的见解,让我重新认识友谊。小说中的主角:没心没肺的万里晴,心高气傲的学霸姐杜子阅,还有粘人又胆小的白兔妹王妮可,这三个女孩性格各异却做了死党,这让我第一次明白了不论自己的朋友是怎样的,即使爱好、性格跟自己不同也没关系,只要你们有缘,对彼此都是真心的,也一样能成为朋友。

我第一次觉得友情就像个寻宝游戏。每个人头顶都闪着金光,但只有真正把他们视若珍宝的人才看得到那炫目的光芒。这光芒跟你的外貌、性格、特长、人缘没有一点关系。每个人都会遇见属于自己的寻宝者,这个寻宝者会带你一起踏上一段漫长的友谊之旅。

朋友之间虽然有时会因为一些事而吵闹、发生争执,但是只有这样,彼此的关系才会越来越铁,也更懂得珍惜对方了。朋友之间,有时候快乐会因为分享变成双倍,悲伤会因为分担而减轻,他会和你一起同甘共苦。友情就像灵丹妙药,它会悄悄治愈受伤的心,会悄悄地改变着我们每一个人。

第一次看小说让我受益匪浅,这第一次就让我爱上了小说。小说里有无穷无尽的“果实”等着我们去收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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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日本小说经典好词好句

全文共 8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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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有史以来唯一一部囊括三大小说排行榜年度总冠军的顶尖杰作!

“这本小说了不起”第1名

“本格推理小说Top 10”第1名

“周刊文艺推理小说Top 10”第1名

一举夺得最高文学大奖直木奖和本格推理小说大奖

他将骗局写到了极致。 ――直木奖评语

百年一遇的数学天才石神,每天都去固定的便当店买午餐,只为看一眼在那里做事的邻居靖子。

与女儿相依为命的靖子,失手杀了上门纠缠勒索的前夫。

为救靖子,石神挺身料理善后,以数学家缜密的逻辑思考设了一个匪夷所思的局,以令人惊骇莫名的诡计诠释了一份无比真挚纯粹的爱情……

有些真相注定是要小心翼翼深埋心底的,因为答案揭晓的那一刻,也是灰飞烟灭的开始。

如果做腻了这个四色问题,接着只要利用墙上的斑点,做解析问题就行了。光是计算墙上所有斑点的坐标,恐怕就得花上不少时间。身体受到束缚根本不算什么,他想。只要有笔和纸,就能做数学题。万一手脚被绑,在脑中做同样的事也就是了。纵使什么都看不见,什么都听不到,也没人能把手伸到他脑子里。

有时候,一个人只要好好活着,就足以拯救某个人。

你我都不可能摆脱时钟的束缚,彼此都已沦为社会这个时钟的齿轮,一旦少了齿轮,时钟就会出乱子。纵然自己渴望率性而为,周遭也不容许,我们虽然得到了安定,但失去自由也是不争的事实。

这个世上没有无用的齿轮,也只有齿轮本身能决定自己的用途。

如果你过的不幸福,我所做的一切才是徒劳

究竟爱一个人,可以到什么程度?

究竟什么样的邂逅,可以舍命不悔?

逻辑的尽头不是理性和秩序的理想国,而是我用生命奉献的爱情!

对于数学问题,自己想出答案和确认别人的答案是否正确,哪一个更简单,或者困难到何种程度,拟一个别人无法解答的问题和解开那个问题,何者更困难?

有了爱情,原来杀人也可以很简单。什么天才,也可以变得很小白。你孤独,你冷静,你睿智。可是,当你面对着她,你还是傻傻的,奉献出你的一切,只要她能幸福。尘世间最伟大的爱情也不过如此,第一次告白也是最后的诀别,竟是你主动把她的手交到另外一个男人的手里。

逻辑的尽头,不是理性与秩序的理想国,而是我用生命奉献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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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夏至未至小说陆之昂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6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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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夏至未至小说结局是什么?立夏和傅小司在一起了吗?小说版结局陆之昂入狱坐牢,电视剧陆之昂结局有什么不同呢?以下是小编整理夏至未至小说陆之昂结局是什么的资料,欢迎阅读参考。

夏至未至小说陆之昂结局是什么

《夏至未至》傅小司被人说成抄袭,在一次画展中,那个说他抄袭的女画家找人来闹,陆之昂看不过去,拿瓶子砸了那个女人的头,傅小司让陆之昂快跑,陆之昂成了通缉犯,逃亡后沦为乞丐。有一次在便利店看见了傅小司的画就哭了,被便利店的人当成了疯子,再后来警察来了,陆之昂就被抓走了。最后被判处无期徒刑。

故事中的陆之昂温和开朗,与傅小司是两种不同性格类型的男生。他们之间好得可以为对方打得头破血流,却又恨得老天怎么又生了对方一个他,彼此都已融入对方的生命,在经历了亲人离去、遭人陷害等问题时,都永远守候在彼此身边。

夏至未至小说结局是什么?

小四(作者)最终还是没有点出七七的作为,是她作了手脚,使得遇见不能实现梦想。

小司被光环包围着,可是失去了那些一直在他身边的亲人:之昂因为保护他而坐牢,无期徒刑。

七七成为了大红大紫的明星,她为了自己的歌唱地位不受影响,断送了遇见的歌唱梦!而且在立夏不再时,和小司酒后乱性,还怀了孩子,以此来叫立夏离开小司。

立夏决定让七七照顾小司,让她呆在他身边.自己则在上火车的一刹那丢掉了手机卡,没有人知道她离开,也没有人知道她会去哪里,其实后来她回到了浅川,过着平平淡淡的生活。只是生命中和小司的记忆,那是谁也取代不了的。

于此同时,在浅川的还是遇见和青田。段桥的死教会了遇见怎么样去爱一个人,所以她和青田厮守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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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小说《童年》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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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写小主人公阿廖沙寄居外祖父家的生活经历。在小主人公周围,有严厉而暴躁的外公,有慈祥的外婆,有爱喝酒闹事的舅舅,有漂亮而忧郁的妈妈,还有会跳舞的年轻学徒,有抬起长腿踢妈妈胸脯的继父,有“奶奶”绿老太婆,还有一群玩草鞋大战、在冰天雪地里到小岛上去偷木板的小流浪汉……

我读了《童年》这本书后,让我印象最深的是第一篇故事《墓地里的两只青蛙》。因为,这篇故事写了小主人公阿廖沙的父亲死了。他的父亲仰面躺在地板上,穿着一身白衣裳,身子伸得老长老长;光着脚,脚趾头奇怪地张开着……父亲的死让阿廖沙很难过,不过阿廖沙却坚强的活了下去,努力学习。

读完《童年》这本书以后,我要学习阿廖沙的精神。想一想,我们现在的生活多好啊。我们还要学习阿廖沙努力学习、勤奋学习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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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小说《草房子》读后感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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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房子》是一部很优美的小说,讲述了发生在60年代一个水乡小学生的生动有趣的事,人物有眉目清秀的纸月、调皮可爱的桑桑,还有个性十足的秃鹤故事情节使人回味无穷。在《草房子》众多人物里,最特别的就是秃鹤了。

秃鹤是一个秃头少年,家里非常穷,12岁才上起了小学,由于有残疾,在同学们中显得与众不同,于是成了许多同学嘲笑的对象。秃鹤没有低头,为了保护自己的尊严,用自己独特的方式反击对他侮辱的人。看了这个故事,我觉得秃鹤是一个很有个性的男孩,从不在别人的挑衅面前低头,也没产生自卑,而是用自己的力量战胜对他的侮我认为在秃鹤有意给学校体操汇演制造混乱后,师生们不应该对秃鹤冷落和排斥,应该想想自己做错了什么?是不是让秃鹤觉得自己的尊严受到了伤害,才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呢?此时的秃鹤很会把握时机,在全校师生对他冷落时,看到学校宣传队排练戏的主角秃头连长没人演。于是,他就推荐自己,没想到赢得了全校师生的赞扬。作者把每一个故事叙述的活灵活现;人物刻画的栩栩如生;油麻地春、夏、秋、冬的景色描写的优美迷人,使我感到如临其境,不由自主地钻了进去。作者还写出了生活中的酸甜苦辣,把看似平凡的事情写得引人入胜,耐人寻味。描写了九个悲喜交加的动人故事,让生活在舒适环境的我们,体验到60年代儿童是怎样的生活和成长,体会到他们艰苦的生活环境。警告我们即使在优越的生活环境下也要刻苦努力,不然,就会荒废学业和人生。

故事展现了真诚团结、不畏艰难、奋发进取的时代精神,也与人类自强不息、开创未来的文化精神息息相通,让当今的少年儿童知道,时刻都要坚强刻苦,最终才会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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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雾中日出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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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缕轻纱般的气飘飘荡荡,忽上忽下,忽左忽右,突然间闯入我的心海里,笼罩在心海上空,似无形而却有形。茫然的目光落在桌上醒目的照片上,雾气飘飘然,轻柔的抚摸着我,那照片变大,变大,我已回到了两年前长岛那雾气缭绕的山上 那是一个夏天,我和家人来到了长岛,次日凌晨四五点驱车去看日出。环顾四周,白雾飘渺,时而无声无息的游荡在树丛中。

时而似猛虎一般一跃而起,淹没了山顶那巨大而缓缓旋转的风车,凉风大江东去一般拂面吹过,两山的绿色一闪而过,汽车有时顺着峡谷走过一线天,有时走过空中楼阁一般的栈道。一弯残月在雾中时隐时现,我不禁倚着车窗朝外仰望,时候还未到,东方天际边出现一丝淡淡的蓝,与海天交接的黑对比却不那么明显。 我们终于到了月亮湾,那大海的涛声打破了寂静的黎明。我走到那巨大而弯曲的防洪堤上。海天一色,雾气使水天交界处变得怪异而迷人。海浪呼啸着冲击着岸边的礁石,似一曲悠远流长的篇章,填补忙碌而紧凑的生活给我心里留下的创伤。回首,雾气依旧徘徊在山上,和着微风,伴着海浪。那风车转动着,朦胧的月光如水般飞泻而下,给鹅卵石滩洒上了一层洁白的霜。

我不由得停下脚步,眺望东方水天相接的地方,天还没有亮,一轮淡淡的佛光就印在了厚厚的云层之上,赤橙红绿青蓝紫,山上的灯塔同时也放出淡淡的光,一阵风吹过,雾气随即从海面升起,使得景色格外朦胧。我有些陶醉了,步入鹅卵石滩,越过那一个个巨大的鹅卵石,朝东方奔去... 时光如流水般飞逝而去,太阳已不是一缕淡淡的佛光,而是一抹金色的朝霞,在雾气的衬托下,映红了半边天!太阳,即将开始一天的壮丽行程。可是太阳只露出了小半边脸,那小半边脸却被海上袅袅的雾气笼罩着,无法使天地光明,却已驱走了寒气,赶走了黑暗。天浅蓝,海深蓝,阳光并不耀眼,合着阵阵海浪和薄雾,构成了天地之间最美好的画卷。太阳这时已经跳出海面,霎时间金光万丈,一束束金光照到我身上,使我心中的冰雪消融。雾气经过阳光的照射,空气仿佛是金色的。 记忆定格,照片依旧,而雾气早已消散。我投身到忙碌的生活里,任心灵饱受沧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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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闯关东小说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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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文在森田处偷偷给那文打电话,要把那文和儿子生子接过来。没想到见面那文竟然要刀砍传文,传文幸运地躲过了一劫。

朱家人带着饭菜到前沿阵地慰问东北军,就连怀孕的玉书也来了。文他娘见到了疲惫不堪的鲜儿,传武提议把山河矿炸掉,说什么也不留给人本人。一个战地记者给朱家人照了全家福,独缺传文。

枪炮声越来越近了,玉书临产,家里的女眷都在忙前忙后。

哈尔滨保卫战打响了,传武带领东北军拼死抵抗,二龙山的老四英勇牺牲。

为了挡住关东军的装甲车,传武拿着炸药包只身上阵。一声巨响,火光冲天,装甲车被摧毁了,传武也倒在了血泊中。

玉书的孩子出生了,鲜儿却将传武的尸体抬回了家,刚刚感受到喜悦的朱家人顿时陷入到一片悲痛之中。

传文带着森田和日本兵来到朱家,森田逼着朱开山归顺日本人。关键时刻,鲜儿双枪打死了日本兵。

传文得知传武的死讯后,用传武生前的枪打伤了森田。最后时刻,朱开山用飞镖结束了森田的狗命。

哈尔滨最终还是沦陷了,朱家人带着家当,也带着爱恨情仇又踏上了远去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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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搞笑小说排行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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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笑小说,当然是以惹读者发笑为重点的小说。如今人们生活工作压力巨大,能在工作之余看一些搞笑的小说,不失为一种释放压力、改善心情的最佳方式!现在有哪些好看的搞笑小说呢?下面跟着小编一起来看!

搞笑小说排行NO.10——《医馆添笑传之侠迹》

这是一个别样的世界 一个普通的医馆里面有一个穿越的宅男他们的好奇心让他们必须面对各种危险如何才能化险为夷,阴谋算计死尸遍地,如何阻止。柳若馨:你们一定要来看本女侠英姿哦!添笑:我突然感觉前途一片黑暗……别咬我啊!

搞笑小说排行NO.9——《赖宝日记》

《赖宝日记》是一部网络当红日记体都市小说。资深狗仔队员赖宝某日在超市偶遇初恋情人末末,曾经因时光而被遗忘的情感在两人之间逐渐回温:比微波炉高火档慢,比早春二月天快。可赖宝却发现,相逢后的末末变了。变得神秘而陌生。生活中处处飘荡着疑似“阴谋”的气味。

搞笑小说排行NO.8——《近身保镖》

《近身保镖》是柳下挥写的一部都市异能题材小说,已完结。故事主要讲述山村少年叶秋来到繁华都市,在一个猥琐老头的介绍下成了富家千金地贴身保镖,并住进了传说中的美女公寓------蓝色公寓。没有装备泡妞必备技能的叶秋时时受到美女的鄙夷和刁难,三天不打,上房揭瓦,且看流氓保镖如何和女主人大斗法!

搞笑小说排行NO.7——《鬼喊抓鬼》

《鬼喊抓鬼》是网络写手三天两觉创作的灵异鬼怪类网络小说,首发于起点中文网。

一部氛围轻松的都市传奇,嗯……这简介不错,写了等于没写。

搞笑小说排行NO.6——《烧错坟,遇到鬼》

《烧错坟,遇到鬼》是由晋江文学城网站首发的小说,小说作者是余暖人生。

当某人把某鬼,装在垃圾袋里扔出去时,某鬼很鄙夷的暗爽“鬼是识路的,你扔不掉我的……”当某人谴责某鬼人性泯灭得太快时,某鬼很认真的瓣了会手指后“我活了三百九十九年,死了四百年,应该是鬼性比人性强……”

当某人拒绝带某鬼出门时,某鬼很幽怨叹息“我太孤独了,太寂寞了,应该找个找个鬼伴回来陪我解闷……”当某人和某鬼抢电视看怒骂某鬼太把自己当人物时,某鬼很一本正经的数落着“老把我当人看,我都不把自己当人看……”

当某鬼终于为某人做了一件好事而感动时,某鬼大笑三声“不用感动,我从你身上多吸点血就补回来了……”当某人很怀疑某鬼的话时,某鬼竖三指对天“我以人格作担保……”当某人在清晨的枕头边发现某鬼时,某鬼可怜兮兮辩解“我只是很怀念做人的感觉,温故一下而已……”

搞笑小说排行NO.5——《史上最牛杂货铺》

《史上最牛杂货铺》是新驷所写异术超能类小说,连载于起点中文网。作品讲述周天从一个八竿子打不着的舅舅那里继承了一个杂货铺。而杂货铺里的东西没有一样是真的,各种假货琳琅满目,像什么“康帅傅方便面”“飘杂洗发水”“万事可乐”甚至还有两桶“胡姬巴”花生油……

搞笑小说排行NO.4——《天才医生》

《天才医生》是2015年湖北辞书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柳下挥。主要讲述了一位精通中医的天才“秦洛”,为了退婚,从羊城来到了燕京,以一身绝学医治病人无数,弘扬中医的励志故事。

搞笑小说排行NO.3——《我保证打不死你》

小说《我保证打不死你》老飞妖著,谁说神仙一定要是高富帅?呆萌微胖也能成神,虽然是个见习的! 为什么有神仙死气白咧地求他? 为什么有神仙看见他就跑? 为什么妹子偏偏喜欢他? 我是见习神仙我怕谁? 请看“捉神四人组”的爆笑人生!

搞笑小说排行NO.2——《史上第一混乱》

《史上第一混乱》是2009年1月黄山书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是张小花。内容简介如下:

我真倒霉,真的。人家穿越,我只能被穿越。人家泡妞,我只能被泡……我叫萧强,外号小强,在一家冷冷清清的街道上,经营着一家冷冷清清的当铺,整天....无所事事,可是只要一遇到事,就能让人遇大刺激,有一天,我遇到了一个叫刘老六的老头,自己声称是神仙,还莫名其妙的和他做了一笔交易。

在我的第“好几号”当铺里,我接待了名叫荆轲、李白、项羽、秦桧等等一系列客户,发生了一连串让人忍俊不禁的故事本书恶搞气氛浓重,修真、穿越、都市、爱情一个也不能少。所以名之以“史上第一混乱”。

搞笑小说排行NO.1——《我才不会被女孩子欺负呢》

吐槽,无节操,脑洞大开,本书是无任何超能力的校园恋爱轻喜剧,萌妹子略多,糟糕情节略多,基本上讲的是一个小正太长残之后,从天天被女孩欺负,变成欺负女孩子过日子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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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汤姆索亚历险记经典小说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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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姆索亚历险记》是美国作家马克吐温的作品,他以自己为原型,生动地描绘出一个可爱又令人头疼的顽童形象,给世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初读这本书,我觉得汤姆索亚绝不是人们心目中的”好孩子“,他不爱学习,爱冒险,调皮捣蛋。今天的家长一定会把他当做反面例子吧!

汤姆和他的小伙伴们身上发生了很多有趣的故事:周末被罚刷墙,汤姆竟耍诡计让别人都以为自己在受罚;同学得罪了他,他竟报复同学家的小狗。诸如此类的故事正是我们现在的家长头疼的事,读起来真是让人忍俊不禁。但后来随着情节的发展却改变了我对汤姆的看法,慢慢地我觉得汤姆并不是坏孩子:他和同伴去墓地玩耍,亲眼目睹了一起凶杀案,在法庭上,竟勇敢地站出来指认凶手;他和伙伴们去小岛上探险竟顽强地战胜困难,勇敢地生存了下来……

在他身上,真实的体现出儿童淳朴的天性和勇敢正直的个性,更有现在孩子少有的极强的生存能力。

在一个生存竞争越来越激励,对生存能力的培养越来越重视的,我们看上去比汤姆”懂事“,我们都能做到从小好好学习,以至于我们的书包越来越重,学校越来越像笼子一般,我们在为自己的智商发展水平而”自豪“的同是,是否意识到汤姆身上所具有的亲近自然,活泼的生命力却渐渐丧失了呢?

汤姆·索亚不仅仅是为儿童所作的一个多面性人物,更是为使所有人回忆童年,梦想童年所刻画出来的一个小精灵。汤姆在充满阳光的世界里,告诉我们只要有欢乐,有梦想,美梦便可成真。终有一天,我们的天性可以自由自在地发挥,创造出一片属于我们自己的梦幻天地。希望你,希望我,希望我们大家在汤姆的故事里找到与自己梦境相同的画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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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小说《呼兰河传》读后感6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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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萧红的《呼兰河传》,我感触很深。它以萧红小时候的角度来写,写出了呼兰河的风土人情。这本书的语言看似平淡,其实隐藏了人世间的心酸苦涩,细嚼起来无不浸在其中。

让我印象最深的是小团圆媳妇的婆婆。她愚笨无知,竟认为婆婆打媳妇是应该的。因为小团圆媳妇不怕羞,太大方,长得又高,吃饭吃三碗,她就要教训小团圆媳妇。她把小团圆媳妇打伤了,打病了,就请来跳大神的跳跳大神,赔了五十吊钱给云游真人医一医,直到把媳妇折磨而死为止。

这让我想到弟弟出生前发生的事。在弟弟出生前几天,奶奶在老家请了个算命先生,说是正月初六初七是个大吉日,这个吉时生的孩子会又聪明又勇敢。奶奶信以为真,还特地上庙里祭拜了一番。初五晚上,妈妈突然感到肚子很疼,很胀,爸爸正准备送妈妈去医院,奶奶连忙劝住,说等到明天再上医院,那个日子吉利,生出来的孩子聪明。可是过了大约一个小时,妈妈肚子里的羊水破了,吓得爸爸连忙叫救护车送妈妈去医院。手术过后,医生告诉我们,幸亏来得及时,不然妈妈肚子里的羊水流光了,那弟弟可就危险了。

奶奶希望弟弟能健康聪明又活泼,可是却没有考虑实际情况,一味地相信算命先生的话,就像书中小团圆媳妇的婆婆,直到媳妇被活活折磨死了,也不觉得自己做错了什么,她的无知让人觉得可怜又可恨。

《呼兰河传》这本书,虽然反映了当时社会崇尚迷信的风气,斥责当时人们冷漠的生活态度。但它又是一本难得的散文叙事大作,像一首叙事诗,讲述着作者在童年难以忘怀的往事。

《呼兰河传》不仅是一首诗,还是一首悲喜交加的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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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初中优秀作文读诸葛亮的小说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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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认为,小说是精神产品,给人带来知识、趣味。

从下笔的那一刻起,我小说中的诸葛亮,一定要闪耀出“智慧的化身”这个角色。

诸葛亮的聪明,在于他把各种军事思想领悟得比较深。在这个书中,这个“战场”扩大化了,但诸葛亮的聪明依然淋漓尽致地表现。

小说中的爱情,必然是让人感动肺腑的,对主人翁的情感,力图刻划得深刻。

为了给读者更多的感受,我不得不精心构建我的故事情节,如果读者满意了,这就代表着我的成功;如果读者不满意,说明我做得不够好。

传统中的诸葛亮,一直是一个儒将风范,在我的小说中,诸葛亮不但“料事如神”、而且“材力勇捷”。

小说中的魔族中人,大多都是一些自持强大,肆意屠杀之辈。这些人,浑然不知“冥冥之中,自有公道。”诸葛亮的聪明,是他服从了这些客观规律。诸葛亮靠着他的善良与纯真,最终他打败了这些人,也是顺从了天理。

书中,一些人文的思想,定会闪耀出来的,小说中的社会,人与人之间是相互关心与友爱的,人与人之间是相互平等的,不存在欺压与杀戮。故事中的人物小白,小说中表现了她与诸葛亮纯真的恋,另一方面,表现了她作为一个爱心大使的形象,树立于读者心中。

小说来源于现实社会,现实社会中所有的怨怒、不平,通过小说中的人物,作者将尽力地表现出来。

对于小说中的战斗场面,传统中声势浩大的兵战,本小说中是与诸葛亮熟练运用军队是连在一起的。最吸引读者的是,本小说引用《诸葛亮兵法》的诸多名句,让读者亲身领略这位杰出的军事家的才能。

对于书中女主人翁,黄子香,她是一个善解人意而又温柔多情的女子,他对诸葛亮体贴倍置,显得很成熟。

子香打心眼里佩服主人翁的才能,能爱上她,是自己的福气。

关健时刻,子香会上阵,他会帮诸葛亮一把。子香在小说故事中展现了她温柔多情,而又勇猛的一面。与诸葛亮的爱,没有太多的坎坷,有的竟是浪漫与温馨。对于与诸葛亮相爱的场面,作者力图用各种温馨的情调进行渲染,展现给读者的,是不一样的感觉,不知不觉中,读者会领略到它的美。

爱情、争斗、智慧、在这里,一起尽情地展现,每一篇,展现在读者面前的,是一顿丰盛的晚餐。

读者从中不仅可以得到乐趣,还能获得许多丰富的知识。面对这样的小说,你还得等什么,千万别错过哦!

当你在生活中匆忙地过着,当你心情郁闷,觉得没有什么让你心动的,打开这部小说,你会觉得世界是多么可爱!原来生活是有很多乐趣的,只是你没有发现。

最后要说的,本书的作者曾是商务类专业毕业的,其中会插入商战方面的描写,是值得现代经商阶层去看的。

当一本好书,已悄悄地在你面前打开,赶紧找开吧,悄悄地进入这个世界。

[初中优秀作文读诸葛亮的小说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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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琅琊榜小说霓凰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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琅琊小说中霓凰是大梁南境奇才女帅,林殊青梅竹马的未婚妻。下面是小编想跟大家分享的琅琊榜小说霓凰结局,欢迎大家浏览。

琅琊榜小说霓凰结局

与为其解水战危局的前赤焰军大将聂铎相守。

霓凰的角色经历:

十三年前 云南王穆深携女进京,认识林殊,太皇太后见他们两小无猜,便做主为他们订下了亲事。

十二年前 林燮大将军卷入一场逆案,父子俱亡,因儿女亲家之故,受到牵累。梁皇对此藩王穆深有了疑虑之心。

十年前 大梁南边的强敌楚国兴兵,云南王穆深战死,霓凰临危受命,全军缟素迎敌,血战楚骑于青冥关,歼敌三万。此役后,朝廷颁下旨意,命霓凰郡主代幼弟镇守南方,南境全军皆归于其麾下。郡主指天盟誓,幼弟一日不能承担云南王重责,是以一介女流之身,执掌南境十万边防铁骑的奇才统帅。

两年前

遇到过一次几乎已无力挽回的危局。郡主的麾下,善野战,善攻防,确是威猛之师,但却有一个至弱之处,那便是水战,正在为难关头,聂铎奉少帅林殊之命协助郡主,自荐最擅水战,请求入营供职,经过半月筹谋,他亲上战阵,一举破敌。相处中两人互生情愫。

聂铎突然不辞而别,只留下一封简函给郡主,上面写着‘盟内见召,奉命返程’的话。郡主气恼他这般绝决而去,撕了书函,令人不许追赶。

文中第一年(二十七岁)适逢郡主幼弟成年,入京袭爵,朝廷有意公开为郡主择婿,事先征求她的意见。大家都以为依郡主高傲的性情,不大会接受这种公开挑选的方式,谁料她只略加了几个附加条件之后,便应允了。

请求梅长苏为其排列选婿文试的求婚者座次

认出梅长苏便是林殊。

文中第二年 四月十日的清晨启程离开金陵,皇帝派内阁中书亲送于城门以示恩宠

文中第三年 与聂铎成亲,随同聂铎叩别林氏宗祠,一起去了东境驻守海防。

霓凰一角的情节概述

【少女情怀】自小便入金陵,以其云南藩王之嫡女的身份与帝都贵胄均有往来,其中与林殊、景琰最是熟稔。为人单纯跳脱,与风头无两的天才少年林殊青梅竹马、两小无猜。二人曾于上元佳节之夜于林府悬灯屋檐下,灯映桃花面;常常于河边一起骑马练剑,素性不耐烦的林殊却能悉心教导一整天;还一起整蛊靖王萧景琰,以其性格固执不知变通,遂与林殊共同起了绰号叫“水牛”,后来此外号传开,宫中之人亦熟知此事(静妃曾说:那个孩子啊,从小就喜欢喝水,一头水牛)。

太皇太后,亦是林殊与诸皇子的太奶奶,对林殊倍加宠爱,做主将霓凰郡主许配与林殊,只待少年及冠、少女及笄。

【一夕惊变】后来赤焰一案,林殊尸骨无存,林氏满门于一夜之间成了逆贼。云南穆府虽因皇家赐婚没有牵连,但后勤补给上诸多掣肘,以致后来南楚突然发兵,其父云南王穆深一战不胜、二战阵亡,留下年幼的儿子无力负荷,迫使长女穆霓凰以女子之身披甲上阵,竟力挫南楚,保得南境平安。由此她一战成名,霓凰被封一品军侯,执掌云南十万边防铁骑。

七八年后,南楚再度兴兵,以连舟铁索战法(以铁索连舟,巨舰为营),直逼南境腹地。霓凰郡主手下铁骑虽骁勇善战,然不通水战,于青冥江水战被打得节节败退,青冥关几乎不保。正当此时,林殊派遣原自己手下副将卫峥,前往南境助郡主破敌。大胜之后,卫峥返回廊州的途中,霓凰因看出其易容改装,故遣府中精锐追踪,却于江左境内踪迹全断,由此霓凰推断出此人受江左盟指派。

【情深】两年后麒麟才子梅长苏进京,因太皇太后无意唤其“小殊”,同时梅长苏于跟前情难自已握紧霓凰之手,霓凰动了疑心,并藉此与之结交。后梅长苏因霓凰郡主招亲之事进入朝堂众人的视线,凭借智取百里奇和过人的文采,受到梁帝的注意,但因昭仁宫之事更增霓凰的疑心。

经明里暗里的调查问询,包括经赤焰帅府的试探,梅长苏于穆府梅园情不自禁的举措,以及黎崇的玉蝉使霓凰几乎可以断定,梅长苏即是林殊。长亭外,霓凰的步步试探,平素心思机敏、巧舌如簧的梅长苏却无招架之力,不是隐瞒不住,而是根本不再隐瞒。当霓凰探查不到林殊的胎记时,她不甘的眼神对上梅长苏心碎的神情,两人十二年的隐忍都到达了极限——她扑进了林殊的怀抱,而他没有再拒绝,而是抬起了手给她以完整的拥抱。那个让他魂牵梦萦的女孩,终于回来了。

大年初一,林殊过府拜年,霓凰以万福礼还礼,使自己的弟弟穆青暗暗好笑。正月十五,霓凰微服造访苏宅,恰见林殊望着花灯出神,不禁嫣然一笑。

正月底,私炮坊惊天一爆,梅长苏于现场被靖王误会参与此事。正当此时,在他身旁的霓凰立时火冒三丈,当即反唇相讥,直至靖王低头认错。

开春后,梅长苏修缮园林完工,邀夏春等人前来苏宅作客,冒险检验密道。霓凰与蒙挚惊出一身冷汗,二人去而复返,梅长苏拜托两人帮忙隐瞒身份,霓凰深体林殊的呕心沥血,应允并承诺“不让你受丝毫委屈”。

四月,南楚和亲使团进京,为防南楚妄动,梁帝命霓凰回云南,同时却让穆青留在金陵为人质。穆霓凰临行前造访苏宅,将祖传的黄岗玉牌交给林殊,方便他京中谋事。林殊慨然答允照顾穆青,而穆霓凰只求他一切平安。一颗冰凉的心,也只有在苏宅、在林殊的怀中,才能得到些许温暖。

年前,太皇太后薨逝,霓凰闻讯赶回京城,当夜悄然来到苏宅,见到坚持守孝的林殊。出于对这位慈蔼的长辈的孝道,也是替林殊哥哥代行孝礼,霓凰自请前往卫山为太皇太后守灵。

次年春,皇室依制前往九安山举行春猎仪典,却遭意欲谋反的誉王率庆历军围困。霓凰郡主接到靖王的信使得知此事,因林殊也在九安山忧心如焚,当即率一千守灵卫士狂飙突进,于万军中击杀叛军都督徐安谟,迅速平定叛乱。

自九安山回京后,霓凰便一直留于京城协助林殊。于聂锋解毒的前一日,霓凰终于从蔺晨口中得知林殊哥哥所遭遇的一切,那一刻她心如刀割;当林殊安慰她尚有十年,霓凰只说了一句——“够了”。直到金殿呈冤的那一日,霓凰以林殊遗孀的身份请求重审旧案,林殊为之动容。历时一月,赤焰之案终于审结。

【缘浅】林殊了无牵挂,打算离京携霓凰游历江湖,恬淡地度过自己最后的时日。不料晴天霹雳,四境邻国同时发难,霓凰为稳定后方决意赶回云南主持大局。而林殊,选择了北境——他终究是林殊,哪怕倾尽余生也不容国土一寸沦丧。当他声嘶力竭地向蔺晨催要冰续丹时,霓凰悄悄进了苏宅,一字一句都给听去了。她的心再一次碎了,因为这一回她知道,他是注定回不来了。她含着泪问他要个说法,却一个字也说不出,相顾无言,唯有泪千行。她趁他进宫去骗景琰的时候,将自己想说的尽数告诉飞流——那个被林殊哥哥看作弟弟的孩子——并请他代替自己好好保护他。

城门口,两人心知肚明,这应当是此生最后的诀别了。霓凰没有多说,既然此生注定不能相守,那便放手让他去。最后的遗言,是宫羽送来的,信封上只有六个字——“吾妹霓凰亲启”,是林殊那锋芒毕露的字迹,笔端诉尽还没来得及说出口的儿女情长。

【尾声】(虚构)自收到林殊绝笔,穆霓凰一连三日闭门不出。其弟云南王穆青忧心如焚,第四日竟翻窗探望。谁也不知姐弟俩说了什么,穆王府中人只知云南王出来时竟也是哭红了眼。五日后,穆霓凰带穆青、宫羽星夜进京;次日早朝,霓凰当廷上奏,自请戍守北境,举朝哗然。穆霓凰语声淡淡,只一句解释:”先夫死国,遗孀理当承其遗志。“一旁的穆青附道:“穆青已承袭王爵,南境安危当一力承担,不敢再累长姐与姐夫再分离。”太子萧景琰当廷准其所请,不想一时哽咽失声;人人皆知,云南王所说的“姐夫”和郡主所说的“先夫”所指即是林殊,也无怪一向冷硬的太子殿下一时失态。众臣皆是感慨,唯言阙眼光一闪即转黯然,眼角一滴清泪悄然滴落。

当晚穆霓凰携宫羽再度走进苏宅,遇见微服出宫的太子殿下和静贵妃,四人话别一宿未眠,聊的话题却只有一人。第二日穆霓凰与宫羽离京,自苏宅出发没有惊动任何人。行至城郊凉亭却见有四人前来相送——言侯父子、莅阳长公主母子。年近花甲的言阙只问了一句:“长苏者,藏殊也;江左梅郎面具之后,是否藏着赤焰少帅?”此话一出,一旁的萧景睿及莅阳长公主皆惊——他们二人是因言豫津带老父手书请来送行,不想竟又是一则晴天霹雳的消息。霓凰并未惊讶,只噙着泪微微颔首;林殊早在绝笔中告知,言叔父可能早已知情,不必隐瞒。莅阳长公主泪流满面,萧景睿更是懊恼得像个孩子一般涕泗横流,反反复复只一句“我一直错怪的竟是林殊哥哥。” 言阙仰天喃喃道:“燮兄,得子如此,你可以瞑目了!”

长亭一别,两骑作四骑,萧言两公子自此消失于帝都。三月后,新军成军,主帅蒙挚自帝都赶来,携新皇圣旨赐名长林,蒙挚为主帅、穆霓凰任副帅并奉旨组建“羽烈营”,卫铮、甄平等赤焰旧部皆云集其中。同日,蔺晨带来飞流,“长苏遗命,让飞流如护自己一般护卫郡主。”飞流用力点了点头:“苏哥哥,穆姐姐,都好。”一语未毕,众人皆已泪光盈盈。”长苏你何其狠心啊!“说完飘然出帐。

十年后,北燕大渝联兵十万再度突袭,蒙挚率长林军与之对垒三月,一日夜间穆霓凰亲率三千羽烈营骠骑突然大举进攻,一夜之间歼敌近两万,联军一溃千里,蒙挚倾十五万大军围困八万残军于梅岭,一把大火焚尽两国最后的精锐,玄布、拓跋昊、金雕柴明等燕渝名将皆阵亡,燕渝君臣绝望长叹“赤焰重生,赤羽复兴,天下何安!”。旬日,聂锋夫妇奉旨率十万援军赶赴前线,半年攻破渝都幽州,尽收大渝国土。北燕割地三百里乞和,得以苟延残喘。

一年后,蒙挚因战伤复发回金陵休养,穆霓凰接替主帅之职,提拔萧言等一干青年将领,扩军至二十五万,并命卫铮统领羽烈营。又三年,言豫津用计诱使北燕毁约兴兵,聂锋以六十岁高龄自请为先锋大将,在卫铮歼灭敌军后旋即挥师兵临蓟城,城下再灭援军七万。岁末,穆霓凰领军进驻蓟城;正月,梁帝亲赴北境,接受北燕君臣举国投降。自此中原一统、天下大定。穆霓凰以不世之功,破例封为“镇国长公主”,”长林“、“羽烈”经两次灭国大战,自此名垂青史。

贞祁四十八年冬,长林军主帅穆霓凰病逝于长林帅帐,享年75岁。死讯传开,全军缟素,北地百姓哭声延绵数百里。老皇萧景琰亲临北境致祭,并遵其遗嘱将遗体火化,骨灰洒遍梅岭群山。宫羽为其整理遗物,发见宗主绝笔被郡主贴身保存四十六年。封皮背后留有穆霓凰笔迹——北定中原之志已偿,霓凰不负兄长所托,死无憾也!

一段过往,两行清泪。叹情深缘浅,至此无怨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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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雨路人1400字作文

全文共 13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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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晨六时许,我刚迈出楼门,便被门前一张张蘑菇似的伞给逼了回来。下雨了?我不禁愕然。

返回拿伞。五分钟后,我和舍友义无返顾的融入雨中,向路的另一端——教室起程。

不记得这是进入大学以来的第几场雨,只是今天的雨起得格外的早。路边,密密匝匝的雨水积成了一个个小水洼,水洼上密密匝匝的布满了一圈圈的小水纹,在漱漱地雨声中轻轻荡漾。临近的草地,或许刚被这密集的小雨洗涤,在新一天的微光中,一片片本已枯黄的草叶,竟烨烨的闪光!朔风微扫,草叶间还分布着一些蜷缩着身子的枯叶,在路人的目光中发呆。远处的树影,在雨中微微晃动,枝桠间是一派模糊的气象;那还未凋尽的叶子,却像一缕缕轻薄的烟,另树枝显得分外蒙胧和飘逸。一不留神,我的鞋跟已被雨水打湿。

喔,三秒钟的抱怨,回过神来,看着远方的景而忘了脚下的路,为水所湿,似乎也在情理之中而理所当然了。生活中,我们又何常不是时常看着远方的景,沉迷其中,不可自拔,从而忘了时间和空间,忘了现实,忘了脚下的路。因而一遇“水洼”,便会涉水湿鞋,也湿了温暖的肉体。那些沉迷于网游的青年是这样,那些沉醉于弄权争风的人也是这样。想到这里,我又不得不把脚步踏实,小心翼翼的向前迈去。

想起昨晚,带着一份对夜景的期待,我独自前往校园的人工湖时,并未得到半分有关雨的讯息。当我沿着小路抵达那时,地上干燥得没有一丝水迹,鸟声虫叫也消失了得无影无踪,空中唯留一贯冷傲的风。立在湖边,我把一腔心思捏在手心放进裤兜里,目光与湖水亲密相遇。湖水很静,湖面上躺着一轮即将圆满的月。月边,有飘忽的叶,像云。抬眼,湖边立着一根根黑色的树干,边上还有斑驳的影。影子间,一条路饶湖睡着,像一把黑色的镰刀,有力的弯向远方。而远处,似有几对情侣私语着向前走去……

对于爱情这个神秘的领域,我一向是敬而远之的。虽然我不曾体会过爱情,但我相信爱情之路上,一双情侣携手走过时,既会有昨晚月下的静谧,也会有今早雨中的淋漓。偶尔看到同支起一把雨伞的男女,在深深浅浅的脚印中,不是湿了鞋,就是湿了臂。

雨还在下着,且不管雨中依偎的男女,我却是从路的一端到了路的另一端。

走进教室,头顶再无雨的声息。停坐在教室的一角,打开书,映入眼帘的是一个个尚未记熟的单词,我不禁无奈的想到:路,真的已到了另一端,已经走完?很可笑的想法,我暗暗自嘲。生命不息,道路不止!

路其实就像一棵躺下来的树,它给了我们栖息的枝桠,让我们借助泥土的温软歇脚、生活。写作的路、背书的路、演讲的路,甚至吃饭的路,交织成一根根网状的枝桠,只有我们赶路的人,从枝的底端坚持不懈地向上攀爬,才会抵达枝的顶端,收获路馈赠给我们的花蕾和果实,收获生活的幸福。

一条路把一个人送向远方,那个人或许再也不会回来,或许走上了另一条路。一个人走上一条路,这个人或许没有留下脚印,或许无人知晓他的位置。但是,路在脚下,化蛹为蝶,我们都是追蝶的孩子,当汗水滴落成记忆的种子,蓦然回首,一路青葱翠玉,一路繁花似锦。就形如今早我的走过,那留下的种子,终会在雨滴的滋润下,生根发芽,开花结果。不去管花是否鲜亮、果是否可口,我只明白,在这个下雨天路上走过的我,已渐至成熟。

望望窗外,雨中的小路上,一个个抱书的学子匆匆走过。那雾蒙蒙的雨,竟像光阴的天河,而那雨中的伞,却是一个个扬帆的船,在路的见证下,浩浩荡荡的前行……

突兀地,一种光阴流转的紧迫感袭入心房。因而,我不得不收回目光,捧着书,大声朗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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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伪装者小说大结局

全文共 26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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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苏州

一处古朴的庄园里,一行黑衣人正在悄悄地翻找着什么。

“什么人在里面?”不小心弄出的动静还是惊醒了值夜的老管家,老管家一声惊呼,急忙叫来了保安。

一番搜寻,没有发现什么,但是室内凌乱的摆设还是昭示着有人动过他们。

“你们带着几个人看住这里,别让别人再进来,一切等到先生回来再说。”一个老管家低声交待着,没有选择报警。

“是。”训练有素的保安点头答应,整齐划一的守候在房间的周围。

暗中

“成哥,咱们还要不要继续。”一个人悄悄地问着。

“不能,楚家的保安可是退役的特种兵,你们是有多大的能耐!”被唤作成哥人也是一脸焦躁,这要是没有完成上面交代下来的任务,不知他们是什么后果。

“但是......”那人自然也想到了这一层,还要再问。

“闭嘴,我知道,先撤......”成哥压低声音,向其余的几人挥手示意。

一袭人摸索着退出了楚家大宅。

“什么?没找到?”蒙面的女子凌厉的嗓音吓得几人心惊胆颤,如若不是有把柄在她手上,说什么他们也不会给她卖命的!

“我告诉你们,钱一分你们也别想拿!”女子砸了桌上的玻璃杯,应声的一个巨响,吓得几人差点倒地。

“小姐消气,你也知道楚家不是一般的人家,你再给我们些日子,我们一定把那个日记本给您拿出来,您看成吗?”成哥一脸狗腿的凑到那女子面前,小心的给她顺着气。

那女子冷静下来,也自然想到了此事急不得,楚家是什么人,不是一般人轻易进得去出得来的。

“给你们一个月的时间,否则,后果自负!”她阴冷的说到,声音如同暗狱的修罗,鬼魅的令人毛骨悚然。

“是是是,当然当然!”几人连忙附和,不敢有丝毫的迟疑。

几人离开后,那女子拿起电话,播出一串数字。

上海

“叔叔,事情有些难办,我们还需要些日子。”

“我知道,这事急不得。”那边是一个中年男子,带着一丝慵懒与不屑。

“叔叔,您放心,我会把东西带回来的。”

“曼曼啊,不着急。”

那中年男子把电话扔到床头,看着报纸上漫天飞舞的照片,勾出一个阴冷的微笑,“文忠国,我等着你身败名裂的那一天,到时候文家欠我们的,自然是要还回来的!”

意大利,米兰

“父亲,您找我?”安逸有些疲惫的推开书房的门,看着依然硬挺的老父亲,不明所以,他刚刚参加完楚钰嫣的婚礼,从丹麦回来,就被他父亲叫到了书房里。

“阿逸,你回来了。”安念南转身看向自己最引以为傲的小儿子。

“嗯。”安逸神色淡然,也是,谁愿意看着自己爱着的女人嫁作他人妇。

安念南有些心疼,他经历过这种痛苦,这种义无反顾的单恋,最是磨人,奈何情爱之事,不是简单就能解开的心结。

“阿逸,有些事情,你该学会放手。”他说着自己也无法信服的话,否则他怎么会给自己的名字改成安念南呢!

安逸苦笑一下,没有接话。

安念南也不再劝,多说无益,有些事情,自己想不通,又何必再说。

“你看看这个,这是你不在这两天,董事会拿出的提案。”安念南递给安逸一份文件。

“《关于中国市场的报告》?”安逸有些诧异的看着自己的父亲,他有两个哥哥在上面,而父亲把这么重要的事交给自己,他有些受宠若惊,毕竟他还是这么年轻,他怕自己不足以支撑起亚洲的市场。

“安逸,你大哥在你这么大的时候已经只身闯美国了,你有什么不敢的!”安念南很清楚自己小儿子的心性,一方面是有着纨绔子弟的顽劣,但是另一方面有着和他大哥同样的魄力和开拓能力,这也是他为什么把这么重要的事情交还给他的原因,安氏家族在意大利不过几十年光景,如今正是进军亚洲最好的时机。

“是!”安逸明白自己的责任重大,他二哥不喜从商,对惟利是图的商人嗤之以鼻,他选择了做最淳朴的医生,加入无国界医生组织现如今正在非洲,所以家族的重担自然交到了他和他大哥的手中。

“阿逸,爸爸相信你!”安念南看着这个最像自己年轻时的儿子,郑重的说到。

从书放出来,安逸没有马上回房间,而是踱步在月光下,看着院落中的紫葡萄藤,零落着的枝条,飞虫曼舞于林间,静谧安好。

“阿逸!”带有磁性的声音在安逸背后响起。

“大哥。”安逸淡然的转身,看着走来的安然。

“我还记得有一年楚钰嫣和你在这片葡萄藤下,那时楚钰嫣大概也就十八岁吧!”安然回忆着。

“是啊,转眼间,她已经到了嫁人的年纪了。”安逸叹了一口气,疏解着心中的苦闷。

“阿逸,她不适合你,即便她很好,但是你们真的不合适。”安然看着自己最小的弟弟,扶正他的肩膀,身高差不多的两人几乎平视。

安逸疑惑的看着他。

“阿逸,她的身世太苦,她需要的不是单纯的恋人或者爱人,她的男人,既是爱人亦是父兄,那种生命带来的厚重,不是你能拥有的,你感觉不到她的苦痛。”安然平静的分析着。

安逸定定的看着他,不知该说些什么。

“阿逸,人要向前看,如果你因为错过月亮而哭泣,那么你也将错过群星。”

中国上海

军区大院,本应该安静的沉睡着人此时却站立在书房的书桌前,黑暗的楼房里,唯有这一间小屋透着光亮,看着有些清冷。

老人站在一幅珍藏已久的画卷面前,黯然伤神,年老的双眼中,竟渗出几滴浊泪。

苍老的双手以前所未有的轻柔抚摸着眼前画卷上的人,拂过她的眉眼,耳鬓,腰身......

“你说,这些事情,到底对不对......”

这章算是给第二卷开个头,交代一下几个家族的恩怨情仇。

安逸这个人物不是凭空出现的,请注意他父亲的名字“安念南”,提醒一下,楚钰嫣的母亲叫楚南。

开头的时候说到的曼曼,自然是罗曼,提一下醒,请看“第二十四章(上)——印证同心临绮阁,影传笑吻粲兰房。”的最后一句话,安家和罗家也是有些瓜葛的,不过罗曼家的纠葛主要还是和文家楚家的,而安家的纠缠主要是安逸父亲安念南和楚南。

至于文家和楚家也是有千丝万缕的联系的,我在“第五章桃花落, 闲池阁, 山盟虽在, 锦书难托。”交代了一个开始,也就是楚钰嫣的身世问题。

总的来说,有些饶人,在这里总结一下:

文家和楚家的纠葛在祖辈,也就是楚钰嫣的爷爷(文忠国)和外婆(李香兰)(感情纠问题)。

罗家和文家的纠葛是罗曼的叔叔(罗杰)和文家的文忠国(楚钰嫣的爷爷,利益和政党),还有罗曼叔叔的父亲(罗勇),也就是罗曼的爷爷(罗勇)和文家楚家的祖辈(感情问题)。

安家可以基本上置身事外,因为安念南是一个君子,属于痴痴地守候的哪种人,不介入几大家族的矛盾,但是会帮助楚钰嫣。

至于之前提到过的明楼的父母,和罗曼的叔叔是有关系的,但是不是感情的关系,只是利益纠葛,所以明楼也可以置身事外。

很乱,希望我写的时候不会把自己写乱了。

文家是军政世家,那么势必会牵扯到政党之争,也就是,罗家和文家的根本冲突所在,再参杂着罗勇与文忠国和李香兰之间个人的恩怨问题,就更显得复杂了。

好像前面明楼的二叔明德说过明家世代不得参政参军,这件事情与他们都没有关系,就是简单的不希望子孙后辈参与政事,我没有想把明家也掺乎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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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小说《童年》读后感

全文共 3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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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暑假里,我看了很多书。其中有一本是有名的作家高尔基写的——《童年》。在这本书中,让我体会到了主人公阿列克赛童年的艰苦。

他从小就失去了父亲,只好跟母亲来到外婆家。在外婆家并没有给他带来任何快乐,很多人因为贫穷而早早地病死了,他的好朋友茨冈也被他的俩个舅舅害死了,只有乐观的外婆经常会保护他,可后来他的妈妈也因病死了,最后他被外公赶了出来,只好过着流浪的童年生活……

想到阿列克赛的童年是多么的艰苦,而我们的现在的童年是又多么的幸福快乐,以前我总是感到不满足,现在想想真的很惭愧。以前我还怕这怕那,遇到一点点的困难都会哭哭啼啼,看了《童年》以后,使我懂得了要珍惜现在的生活。做任何事都可能会遇到困难,我一定要勇敢地去面对,今后不管有多少困难等着我,我都不会退缩,要勇于尝试。

我一定要珍惜现在幸福快乐的童年,不怕困难,长大了做一名对社会有用的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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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关于感恩的小说介绍

全文共 6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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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阴的故事 初秋的海边微风吹拂,蓝天在夕阳的渲染下,与海平面连成一片火红的颜色,波光粼粼的海面上一艘游艇划过,泛起一层层白色的浪花。金色的沙滩上游客们踏着软沙,堆着沙丘,或躺在海边接受波浪的亲吻,享受这晴空下海边的美景。一座别墅的阳台上两名西装革履的中年男人坐在白木藤椅上喝着下午茶,谈笑风生,似乎多年不见的故人。其中的一个是这个海边度假村的董事长莫凡,另一个年纪稍大的人是莫凡的高中班主任王老师。莫凡完全没有想到,在度假村面见外国生意伙伴的时候会碰巧遇见他高中的班主任,他班主任也很惊讶,没想到这次的会见的人是十多年前去教书那个地方的那个学生成绩拔尖但家庭十分贫困的学生。下午茶之后,他们一起度在假村的酒店吃了晚饭,餐间,莫凡与班主任的畅谈中,一大堆往事浮现于眼前。

十多年前,莫凡只是一个偏远山区的普通学生,他的家是那种连吃饭都成困难的家庭。他们家共有六个孩子,莫凡占老四。家境贫寒,可偏偏几个小孩上学成绩都不错,也认真刻苦,但生活都成困难的家庭怎会负担的下这么几个孩子的学费,所以他的大姐,二哥,三姐读完小学就辍学了。可莫凡不愿意,他硬要父母借钱给他上完初中。父母看他成绩很好,又一心想要学习,就厚着脸皮向亲戚借了三年的钱让他读完了初中,但高中实在没办法了。本来莫凡想参加完中考就出去打工挣钱,偏偏中考的时候考了个全县第一名。中学校长硬是叫他一定要去市里最好的中学读完高中,然后考个好大学。可是他家哪有那么多钱去交那昂贵的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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