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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路人甲的小说(热门20篇)

写小说并不简单,大家会写于初中小说吗?下面我们来看看关于路人甲的小说,欢迎阅读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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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足球皇帝的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10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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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球皇帝这本小说大家有没有看过,是不是特别精彩过瘾呢?下面,小编为大家分享小说足球皇帝的结局,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12年利物浦成为了史无前例的七冠王,红色王朝在欧洲成为最耀眼的存在!

利物浦俱乐部也通过球队在竞技场上的巨大成就获得了巨大的商业利益。

秦雄的个人品牌在欧美市场也获得了显著的提升。

2012年的夏天,利物浦完成了新一轮的建设。

门将位置上引进了更年轻的库尔图瓦,边后卫位置上补充了经验丰富的老将斯尔纳,中后卫位置上花费了天价从多特蒙德引进了胡梅尔斯,同时还从多特蒙德带走了德国天才格策,意欲将其打造成为杰拉德的接班人。

利物浦一系列建设举动令红军在欧洲赛场保持着顶尖竞争力。

在随后几年里,完成了三年两夺欧冠,在2016年之前成为了比肩皇家马德里的欧冠十冠王!

唯一遗憾的是在2014年的世界杯,秦雄率领中国队以极限防守反击艰难地杀入了半决赛,最终败给了当届世界杯冠军德国队,秦雄泪洒赛场的画面令所有中国球迷心碎,三四名决赛中中国队又输给了荷兰队,将中国队世界杯历史最佳成绩刷新为第四名,也追平韩国队在2002年世界杯创造了亚洲球队世界杯参赛最好成绩,2015年亚洲杯再度夺冠,此后留下了一个脍炙人口的说法:足球皇帝秦雄在位一天,中国队亚洲无敌手!

2018年世界杯中国队小组出线便被淘汰,33岁的秦雄竞技状态开始走向下坡路,巅峰不再,但是他依旧成为了世界杯进球数最多的球员!

秦雄直到2019年夏天才以34岁的高龄离开了利物浦,带着妻子孩子奔赴美国大联盟。

他在欧洲赛场的职业生涯总共7次夺取金球奖,10次欧冠冠军,书写了一系列的个人记录,被视为21世纪的记录缔造者。

秦雄退役那天的新闻成为了轰动全世界的消息,全球无数球迷为秦雄送上了祝福。

而秦雄在退役后选择继续从事足球工作。

在中国领导人重视足球的发展之后,秦雄以绝对的威望成为了中国足协的掌门人,并且兼任亚足联副主席。

秦雄将他职业生涯所学习和总结的经验植入中国足坛,从底层建设中国足球的根基,在十年之后,中国队在缺席了三届世界杯之后,终于又有了一批能够站在世界舞台上的球员,同时中国队也已经恢复了亚洲霸主的地位。

那些被誉为秦雄的孩子,成为中国球迷心中的骄傲。

在49岁时,秦雄入主了fifa,成为了国际足联的掌门人,以更大的舞台推动足球在全球范围内发展!

作为一个时代的绝对巨星,秦雄虽然终身没有获得过世界杯,却被誉为无冕皇帝。

他影响了数不清的后来者,同时改变了亚洲足坛,还有此后从政改变了国际足坛的局势。

他被誉为活着的传奇!

(本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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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小说东宫的结局

全文共 55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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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一出关,就是西域诸国的地界,李承鄞哪怕现在当了皇帝,如果硬要派追兵出关去,只怕也会让西域诸国哗然,以为他是要宣战,到时候真打起仗来,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正因为如此,玉门关内亦张贴了缉拿钦犯的海捕文告,我和阿渡扮成男人的样子赫然被画在上头,不过名字可不是我们俩的。

说实话,那画画得可真像,李承鄞只见过一次我穿男装,难为他也能命人画得出来。

不过现在我和阿渡都是女装,海捕文告上通缉的江洋大盗可是男人,所以我和阿渡就排在了过关的队伍里。只是我们没有过关的文牒,怎么样混出关去,却是一桩难事。

我并不紧张,我包里有不少金银,阿渡武功过人,真遇上什么事,先打上一架,打不赢我们再用钱收买好了。

没想到这次我们既打不赢,也没法子收买。

我瞧着关下的将军。

裴照。

我觉得李承鄞真是狡猾,我便是绕着全天下跟他兜个圈子,仍旧得从玉门关出去,才能回去西凉。现在他派裴照来守住玉门关,挨个挨个盘查,就算是阿渡武功过人,试图硬闯,这玉门关常年驻着数万人的大军,真要打起来惊动了大军,我和阿渡只怕插着翅膀也飞不出去。

我对裴照笑了笑,裴照也对我笑了笑。

我说:“裴将军,你怎么会在这里呢?”

裴照道:“末将受殿下差遣,来这里追捕逃犯。”

我竟然还笑得出来:“裴将军乃是金吾将军,统领东宫三千羽林,不知是何等逃犯,竟然惊动了将军,一直追到玉门关来。”

裴照不动声色,淡淡地道:“自然是钦命要犯。”

我又笑了两声:“钦命要犯……”

阿渡微微一动,关隘上头的雉堞之后,便出现了无数兵甲,他们引着长弓,沉默地用羽箭指着我们。

我叹了口气,对裴照说道:“反正我今日无论如何都要出关去,你若是想阻我,便将我乱箭射死在关门之下吧,反正这样的事你也不止干了一次了。”

裴照却道:“太子妃误解殿下了,殿下待太子妃,实在是一片痴心。”

我道:“什么痴心不痴心,我和他恩断义绝,你不用再在我面前提他。”

裴照道:“承天门失火,并不是灯烛走水。”

我微微一惊。

“上元万民同欢,实在没有办法关闭城门,殿下忧心如焚,唯恐刺客将太子妃挟制出城,再难追捕,所以狠心下令,命人暗中放火,烧了承天门。”裴照语气仍旧是淡淡的,“殿下为了太子妃,可以做出这样的事情,为何太子妃,却不能原宥殿下。”

这消息太让我震惊,我半天说不出话来。承天门乃是皇权的象征,自从承天门失火,朝中议论纷纷,皇帝为此还下了罪己诏,将失德的责任揽到自己身上。我做梦也没有想过,那不是偶然的失火,竟然是李承鄞命人放的火。

裴照道:“殿下身为储君,有种种不得已之处。那日射杀刺客,误伤阿渡姑娘,乃是末将一意孤行,太子妃若要见罪,末将自然领受,太子妃不要因此错怪了殿下。”

我虽然没什么心机,却也不是傻子,我说道:“你休在这里骗我了。”

裴照道:“末将不敢。”

我冷冷地道:“你有什么不敢的,不是君命难违么?没有他下令,你敢调动羽林军围歼?没有他下令,你敢叫人放箭?你将这些事全揽到自己身上,不过是想劝我回去,我再不会上你们的当。裴照,三年前我在忘川崖上纵身一跳,那时候我以为我再不会见到你们。这三年我忘了一切,可是你大约从来不曾想过,我竟然会重新想起来。李承鄞做的那些事情,我永远也不会原谅他,你今日不放我出关,我便会硬闯,要杀要剐随你们便是了。”

裴照神色震动地看着我,他大约做梦也没有想到我会想起一切事来,他怔怔地看着我,就像是要用目光将我整个人都看穿似的。我突然觉得心虚起来,这个人对李承鄞可不是一般的忠心,他今天到底会怎么做呢?

裴照沉默了好久,忽然道:“不会。”

我觉得莫名其妙:“什么不会?”

他抬起眼睛来看我:“那日太子妃问,若是刺客抓着您,末将会不会也命人放乱箭将您和刺客一起射死?末将现在答,不会。”

我突然地明白过来,我朝阿渡打了个手势,阿渡拔出刀来,便架在我脖子里。

我说:“开关!”

裴照大声道:“刺客挟制太子妃,不要误伤了太子妃,快快开关。”

关门被打开,沉重的门扇要得数十人才能一分一分地推动,外头刺眼灼人的烈日直射进来,白晃晃的,晒在人身上竟微微发疼。

玉门关外的太阳便是这般火辣,我按捺住狂喜,便要朝着玉门关外策马奔去。

突然听到身后马蹄声大作,一队骑兵正朝这边奔驰过来。迎面旌旗招展,我看到旗帜上赫然绣着的龙纹,来不及多想,等再近些,那些马蹄踏起的扬尘劈头盖脸而来,我眯着眼睛看着这队越驰越近的人马,才发现为首的竟然是李承鄞。

我心猛然一沉。

我和阿渡催马已经奔向了关门。

我听到远远传来大喝:“闭关门!殿下有令!闭关门!”

那些士卒又手忙脚乱开始往前推,想把关门给关上。

眼看着沉重的关门越来越近,中间的亮光却越来越少,那些人拼命推着门想要关上,越来越窄,越来越近,只有一匹马的缝隙了,眼看着来不及了。阿渡的马奔在前头,她回过头想要将我拉上她的马,我却扬起手来,狠狠地抽了她的马一鞭,那马儿受痛,长嘶一声,终于跃出了关门。

关门徐徐地阖上,我看到阿渡仓惶地回过头来看我,她兜转了码头想要冲回来,可是沉重的关门已经阖上,她的刀本来已经插进门里,但是什么也改变不了了。关门关了,铁栓降下来,我听到她拼命地想要斩断那铁栓,徒劳的削砍只是溅起星星点点的火花,她不会说话,也不能发出任何声音,我看着那刀尖在门缝里乱斩着,可每一刀,其实都是徒劳。

大队的羽林军已经冲上来,我转身朝着关隘奔去,一直奔到了城楼上。我伏到城堞之上,弯腰看到阿渡还在那里孤伶伶捶打着城门,那样固若金汤的雄关,凭她一人,又如何能够撼动半分?我看到她咧嘴在无声地哭泣,我忽然想起赫失,他将我托付给了阿渡,又何尝不是将阿渡托付给了我。如果没有我,阿渡也许早就活不下去了,正如同,如果没有阿渡,我也早就已经死了。

突厥已灭,阿渡比我孤苦一千倍一万倍,二十万族人死于月氏与中原的合围,可是这样的血海深仇,她却为了我,陪我在中原三年。

事到如今,我只对不起她一个人。

羽林军已经奔到了关隘之下,无数人簇拥着李承鄞下马,我听到身后脚步声杂沓,他们登上了关楼。

我倒没有了任何畏惧,只是静静地站在那里。

李承鄞的颈中还缚着白纱,其实我那一刀如果再深一点点,或许他就不能够再站在这里。

他独自朝着我走过来,而他每进一步,我就退一步。我一直往后退,直到退无可退,一直退到了雉堞之上。西风吹起我的衣袂,猎猎作响,就好像那天在忘川之巅。我站在悬崖的边上,而我的足下,就是云雾缭绕的万丈深渊。

李承鄞看着我,目光深沉,他终于说道:“难道你就这样不情愿做我的妻子?”

我对他笑了笑,并没有答话。

他问我:“那个顾小五,到底有哪里好?”

我的足跟已经悬空,只有足尖还站在城堞之上,摇摇欲坠。羽林军都离得非常远,沉默地注视着我。而李承鄞的目光,有着错综复杂的痛楚,仿佛隐忍,亦仿佛凄楚。

我仿佛做了一场梦,一切都和三年前一般,这三年来浮生虚度,却终究是,分毫未改。

我说:“顾小五有哪里好,我永远也不会告诉你。”

李承鄞忽然笑了:“可惜他已经死了。”

是,可惜他已经死了。

他说道:“你跟我回去,我既往不咎,还是会对你好。不管你是不是还惦记着那个顾小五,只要你肯跟我回去,我便再不会提起此事。”

我对他笑了笑,我说:“只要你答允我一件事,我就死心塌地地跟你回去。”

他脸上似乎一点儿表情也没有,只是问:“什么事?”

我说:“我要你替我捉一百只萤火虫。”

他微微一震,似乎十分费解地瞧着我。我的视线渐渐模糊,我却仍旧是笑着的:“忘川之水,在于忘情……忘川的神水让我忘了三年,可是,却没能让我忘记一辈子。”

眼泪淌过脸颊,我笑着对他说:“像你一直都忘了,多好啊。”

他怔怔地瞧着我,好像根本不懂我在说什么,我也不知道自己的表情,我明明是在对他笑的,可是却偏偏又在哭。我说:“这一次,我是真的要忘了。”

我回转身,就像一只鸟儿扑向天空,就像一只蝴蝶扑向花朵,我毅然决绝地纵身跃下。我明明知道,这里再无忘川,下面是无数尖利的碎石,一旦跌下去,便是粉身碎骨。

我听到无数人在惊叫,李承鄞情急之下,抢上来抽出腰带便扬手卷住我。一切的一切,几乎都像三年前的重演。我整个人硬生生被他拉住悬空,而他也被我下冲的惯性,直坠到城堞边。他一手扶着堞砖,一手俯身拉住我,手上的青筋因为用力而暴起,他脖子里的伤口,开始渗出鲜血,大约已经迸裂,可是他并没有放手,而是大叫:“来人!”

我知道一旦羽林军涌上来帮他,便再无任何机会,我扬起手来,寒光闪过他的眼前,他大叫:“不!”

我割裂了他的腰带,轻薄的丝绸撕裂在空气中,我努力对他绽开最后一个笑颜:“我要忘了你,顾小五。”

我看到他眼中错愕的神情,还有颈中缓慢流出的鲜血,他似乎整个人受到什么突然的重创,竟然微微向后一仰。我看到血从他伤口中迸溅而出,落在我的脸上。我笑着看着他,他徒劳地似乎想要挽住我,而是只差了那么一点点,他的指尖只能挽住风,他凄厉的声音回响在我耳边:“是我……小枫……我是顾小五……”

我知道他终于想起来了,这便是我对他最大的报复。三年前他主持的那场杀戮,湮尽我们之间的情感;三年后我便以此,斩断我们之间所有的一切。

我看到他合身扑出,也许他想像三年前一样跟着我跳下来,可是这里不是忘川,跌下来只有粉身碎骨。我看到裴照拉住了他,我看到他反手一掌击在裴照的胸口,他定然用尽了全力,我看到那一掌打得裴照口吐鲜血,可是裴照没有放手,更多人涌上去,死死拖住了他。

天真蓝啊……风声呼呼地从耳畔响过,一切都从我眼前渐渐恍惚。

我仿佛看见自己坐在沙丘上,看着太阳一分分落下去,自己的一颗心,也渐渐地沉下去,到了最后,太阳终于不见了,被远处的沙丘挡住了,再看不见了。天与地被夜幕重重笼罩起来,连最后一分光亮,也瞧不见了。

我仿佛看见围观的人都笑起来,好多突厥人都不相信白眼狼王真的是顾小五杀的,所以他们仍旧存着一丝轻蔑之意。顾小五捧着那张弓,似乎弹琴一般,用手指拨了拨弓弦。弓弦铮铮作响,围观的人笑声更大了,他却在那哄笑声中连珠箭发,射下一百只蝙蝠。

我仿佛看见无数萤火虫腾空飞去,像是千万颗流星从我们指端掠过,天神释出流星的时候,也就是像这样子吧。成千上万的萤火虫环绕着我们,它们轻灵地飞过,点点萤光散入四面八方,就像是流星金色的光芒划破夜幕。我想起歌里面唱,天神与他眷恋的人,站在星河之中,就像这一样华丽璀璨。

我仿佛看见自己站在忘川之上,我的足跟已经悬空,山崖下的风吹得我几欲站立不稳,摇晃着随时会坠下去,风吹着我的衣衫猎猎作响,我的衣袖就像是一柄薄刃,不断拍打着我的手臂。他不敢再上前来逼迫,我对他说道:“我当初错看了你,如今国破家亡,是天神罚我受此磨难。”我一字一顿地说道,“生生世世,我都会永远忘记你!”

我仿佛看见当初大婚的晚上,他掀起我的盖头。盖头一掀起来,我只觉得眼前一亮,四面烛光亮堂堂的,照着他的脸,他的人。他穿着玄色的袍子,上面绣了很多精致的花纹。我在之前几个月,由永娘督促,将一本《礼典》背得滚瓜烂熟,知道那是玄衣、纁裳、九章。五章在衣,龙、山、华虫、火、宗彝;四章在裳,藻、粉米、黼、黻。织成为之。白纱中单,黼领,青褾、襈、裾。革带,金钩暐,大带,素带不朱里,亦纰以朱绿,纽约用组。黻随裳色,火、山二章也。

他带着大典的衮冕,白珠九旒,以组为缨,色如其绶,青纩充耳,犀簪导,衬得面如冠玉,仪表堂堂。

那个时候,我以为我是第一次见到他。却不知道,我们早就已经见过,在西凉苍茫的月色之下。

我最后想起的,是刚刚我斩断腰带的刹那,他眼底盈然的泪光。

可是迟了,我们挣扎了三年,还是爱上了对方。这是天神给予的惩罚,每个饮过忘川之水的人,本来应该永远远离,永远不再想起对方。

我安然闭上眼睛,在急速的坠落之中,等待着粉身碎骨。

下落的力道终于一顿,想象中的剧痛还是没有来临,我睁开眼睛,阿渡清凉的手臂环抱着我,虽然她极力跃起,可是世上却没有人能承受这样巨大的下挫之力,我几乎能够清晰地听见她骨骼碎裂的声音,她硬生生地用她自己的身躯,当成了阻止我撞上大地的肉垫。我看到鲜血从她的耳中、鼻中、眼中流出,我大叫了一声:“阿渡!”我双腿剧痛,根本没有办法站起来,我挣扎着爬起,手足无措地想要抱起她,可是些微的碰触似乎便是剧痛,她神情痛苦,但乌黑的眼珠看着我,眼神一如从前一般安详,丝毫没有责备之意。就像看到我做了什么顽皮的事情,或者就像从前,我要带她溜出去上街。我抱着她,喃喃地叫着她的名字。

我明明知道,西凉早就回不去了。我明明是想要她先走,可是我对不起她,我明明知道,她不会将我独自撇在这孤伶伶的世上。而我也知道,我不会独自将她撇在这孤伶伶的世上。阿渡已经阖上了眼睛,任凭我怎么呼唤,她也不知道了。

我听到城门“轧轧”打开的声音,千军万马朝着我们冲过来,我知道所有人都还是想,将我拉回那痛苦的人世,将我带回那座冷清的东宫。可是我再也不愿受那样的苦楚了。

我对阿渡说:“我们一起回西凉去。”

我拾起阿渡的金错刀,刚刚阿渡拿着它砍削巨大的铁栓,所以上面崩裂了好多细小的缺口,我将它深深插进自己的胸口,却一点儿也不痛。也许这世上最痛苦的一切我都已经经历,死亡,还算什么呢?

血汩汩地流出来,我用沾满鲜血的双手握住阿渡的手,慢慢伏倒在她的身旁。我知道,我们终究是可以回家去了。

一切温度与知觉渐渐离我而去,黑暗渐渐笼罩。我似乎看到顾小五,他正策马朝我奔来,我知道他并没有死,只是去给我捉了一百只萤火虫。

现在,我要他给我系上他的腰带,这样,他就永远也不会离开我了。

我带着些微笑意,咽下最后一口气。

大地苍凉,似乎有人在唱着那首歌:

“一只狐狸它坐在沙丘上,坐在沙丘上,瞧着月亮。噫,原来它不是在瞧月亮,是在等放羊归来的姑娘……一只狐狸它坐在沙丘上,坐在沙丘上,晒着太阳……噫……原来它不是在晒太阳,是在等骑马路过的姑娘……”

原来那只狐狸,一直没能等到它要等的那位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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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以死亡车站为题的小说作文

全文共 11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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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叫做爸爸的男人一场车祸,使小枫失去了爸爸。

小枫每晚做梦,都梦见爸爸倒在血泊中,伸出残缺的手,用微弱的声音呼喊:“小枫,小枫!”小枫一惊,醒了,他没有哭,眼里却燃烧着痛苦和不幸。

但面对墙上爸爸的遗照,小枫的泪水如断了线的珠子,“啪啪”落在地上。一颗颗破碎的泪珠,就是小枫破碎的一场场梦啊!

小枫今年十四岁了,妈妈说要送他一个小惊喜。小枫的妈妈是个富翁,儿子想要什么,就给什么。从十岁就失去爸爸的小枫,妈妈知道儿子一直生活在阴影中,所以他知道小枫想要什么。

放学了,妈妈没有来接小枫。一路上,小枫踩着掉落的树叶。耳边,是爸爸的呢喃:“小枫,小枫!”四年年了,小枫无时无刻不在想爸爸。忘了妈妈说的惊喜,带给他的,到底是什么?

回到家,小枫发现不对劲,地上摆满了巧克力、mp3、电脑……这些都是小枫最想要的当西。小枫知道,东西的尽头,一定是一张充满着青春活力、美丽的脸庞。

可是,小枫错了。他扔下书包,小枫离家出走了!晓峰不敢相信,华贵东西的尽头,竟然是穿着白色婚纱的妈妈和一张酷似爸爸的脸!可那个人不是爸爸,那个人穿着黑色西装,冷冰冰的说:“以后我就是你的爸爸了,小枫。”小枫想起那一刻妈妈娇羞的笑容就难受。小枫不管妈妈的呼唤,越跑越远,妈妈追不上,脸色苍白的回去了。

泪眼中,小枫看见了一片湖,湖中,爸爸在向他挥手。小枫走进了湖中,水淹到了脖子。突然,他的双脚陷在了一个坑里,重心不稳,“啪!“小枫胡乱的挥着双手,溅起水花,双脚乱蹬着,小枫溺水了!

小枫眼中的爸爸消失了,他的呼吸越来越困难,他的眼中一片黑暗。

”蒋东,找到小枫了吗?”小枫的妈妈春英着急地对着新爸爸问。“没有。”蒋东脸色苍白,“可能,可能……”

“可能什么?”春英大喊,“小枫要是出了什么事,你也别想活!”

蒋东痛苦的闭上了眼,“溺水!”这次,不等春英回答,蒋东便向门外跑去……

蒋东游遍了晓峰可能取得湖泊,终于发现了小枫。容不得多想,蒋东拼命朝小枫的方向游去,拉住他的一只手臂,连拖带拉,把小枫就上了岸……

小枫行了,望着眼前这个熟悉的陌生人,想叫一声爸爸,却叫了一声:“叔叔!谢谢你!”

小枫考大学了,他考上了,考上了清华!!!!

送小枫去车站时,春英没去,她说不忍心去看离别的车站。

小枫在车上对蒋东说:“叔叔,我想吃个苹果。”“好,我去买,为了儿子!”小枫愣了一下,他用的是“儿子”。

小枫的头痛了一下,想起这前面有苹果卖。爸爸那天带他来车站看看,也是要买苹果,然后……

后面的记忆被小枫吞了回去他下了火车,到记忆的岔路口,他看见蒋东一步步艰难地走着,才想起,他老了。

仿佛时光倒流,蒋东被一辆车撞倒,倒在了地上。小枫大叫了一声:“爸!”江东伸出手:“儿……儿……”爸爸还没来得及叫出那最后一声,就永远地闭上了眼睛。小枫扑上去,抱着爸爸(准确来说是继父)痛哭。

未完待续……

[以死亡车站为题的小说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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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自传体小说《童年》读后感

全文共 4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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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期间我读了《童年》这本书,作者是苏联伟大的文学家高尔基的作品。书中主要讲得是阿辽什卡(简称阿廖沙)童年的生活,是一段童年时光的真情演绎,一部激励读者的励志佳作。

阿辽什卡小时候由于父亲去世,只好跟着母亲到外公家去生活,一到外公家,他母亲就走了。外公很粗暴,管教也很严厉,阿辽什卡常常受到外公的打骂,可阿辽什卡并没有怪外公,只要外公打骂亲人,阿辽什卡就用恶作剧来报复外公,报复完又被外公惩罚。

阿辽什卡的母亲生了个小弟弟,继父对阿辽什卡的母亲经常打骂,有一次被阿辽什卡看到了,他就想杀死继父再自杀。却被母亲一把推开,只划破了裤子,然后跑了。阿辽什卡的母亲因为饥饿、疾病,最后死了,阿辽什卡流浪街头,和穷孩子捡一些能卖钱的垃圾。

虽然阿辽什卡在一个穷苦的家庭,经历很多事。幼年父亲早早过世,母亲被继父打骂,自己也经常被外公打骂……等等各种生活的挫折和不公平的待遇,他勇敢的面对这些事,用平和的心态,坚强的战胜了这些挫折,体现出他坚忍不拔的品质和对生活的热爱,他值得我们学习。以后我面临挫折时,也要像他一样,成为坚强、勇敢和乐观的面对挫折。

智慧和坚强是唯一支撑我们生活的强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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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鬼吹灯小说结局

全文共 11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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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吹灯之牧野诡事由什么小说改编?鬼吹灯之牧野诡事结局介绍,小说《鬼吹灯之牧野诡事》是完善《鬼吹灯》系列的重要环节,揭秘了大量该系列中读者感兴趣的疑点,对整个《鬼吹灯》系列而言意义重大。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鬼吹灯小说结局,欢迎来参考!

可以说,这本书能够给之前留下的诸多问题作出很好的解释,是《鬼吹灯》的揭秘书。这将是《鬼吹灯》系列作品的完美里程碑,是对这个系列的一次总结。

而此次续写并改编成超级季播剧,除霸唱本人任剧本顾问外,更有田羽生的圣堂工作室一起合作开发剧本,续写属于胡八一、大金牙等主线人物的后代们的故事。《鬼吹灯之牧野诡事》从开始到定稿经历了16稿。

讲的什么故事

《鬼吹灯之牧野诡事》该剧讲述了25岁的上京小地痞胡天,原来和如同亲妹妹一样的小金牙生活得如鱼得水。

但是万万没想到,神秘女子冰轮则是为其带来了消失了20年的父母的消息。与此同时,口口声称是他父辈故交的后人雷厉,也是不怀好意的找上门来。

各种变故之下,胡天、小金牙和王耀等人整个陷入了其中,胡天决定带着小金牙和王耀,跟随着冰轮和其养父孙教授上路。去寻找父母的下落,但是就此没想到终极大BOSS,竟然就是冰轮的养父孙教授。

真相就此浮出水面,孙教授正是20年前引诱胡天父母去寻找霸王冢的坏人。其真正身份就此揭开,就是一直守墓的拘尸一派的叛徒。

他一心就是想利用摸金一门的人开启霸王冢,得到里面包含着败者墓地图的雮尘珠,老胡等人彻底失踪后,就此盯上了可以摸金的后人胡天。

当胡天的身上再现了明月石现世,就此引发了拘尸法王注意后,就此派出了顶尖高手黎若花和掘子军,试图阻止胡天等人寻找霸王家。

孙教授不怀好意的利用之下,胡天等人经历了诡异的鬼市、恐怖的古宁村、凶险的剑陵。但是老胡等人是否真的如此,就一直活着被困在霸王冢中呢?

其实说白了,孙教授无疑就是想利用胡天的后人,进行开启盗墓的行动而已。但是胡八一真的在墓中待了10多年?

《鬼吹灯之牧野诡事》结局是什么

胡八一在霸王冢里得到了包含世间所有败者墓地图的雮尘珠,里面的大秘密让胡八一有了新的想法,随后离开霸王墓去了下一站。

据悉,《鬼吹灯之牧野诡事》小说至是揭秘了大量的疑点。而电视剧则是续写属于胡八一、大金牙等主线人物的后代们的故事,所以具体结局还要等到剧情的播出,以上只是猜测而已。

《鬼吹灯之牧野诡事》原著原本只是天下霸唱的随笔,改编成剧本后变动很大,天下霸唱介绍,自己监制的是文学剧本这一部分的内容。

而谈及这部剧最大的特点,他表示就是“青春范儿”,“新生代的观众更愿意接受一些年轻的故事,就像看他们自己一样。”

天下霸唱认为《鬼吹灯之牧野诡事》有一个所有影视作品共通的核心价值观“爱”,同时他笑称自己内心只有16岁,因此创作这些年轻化的内容没有隔阂,比如剧中“摸金二代”的设定。而对于演员们对角色的诠释,天下霸唱也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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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外国短篇小说《胖子和瘦子》

全文共 24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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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契诃夫短篇小说胖子和瘦子》,简单却极富哲理,下面是外国短篇小说《胖子和瘦子》,欢迎阅读。

俄国 契诃夫

在尼古拉铁路的一个火车站上,两位朋友,一个胖子和一个瘦子,相遇了。

胖子刚刚在火车站餐厅里用过午餐,他的嘴唇油亮亮的,像熟透了的樱桃。他身上有一股核烈斯酒和橙花的气味。瘦子刚从车厢里下来,吃力地提着箱子、包裹和硬纸盒。他身上有一股火腿肠和咖啡渣的气味。在他背后,有个下巴很长的瘦女人不时探头张望--那是他的妻子,还有一个眯着一只眼的中学生,他的儿子。

“波尔菲里!”胖子看到瘦子大声喊道,“是你吗?我亲爱的!多少个冬天,多少个夏天没见面啦!”

“我的老天爷!”瘦子惊呼道,“这是米沙,小时候的朋友!你打从哪儿来?”

两位朋友互相拥抱,一连吻了三次,然后彼此看着对方泪汪汪的眼睛。两人都感到又惊又喜。

“我亲爱的!”接吻后瘦子开始道,“真没有料到!简直喜出望外!哎,你倒是仔细瞧瞧我!你呢,还是那么一个美男子,跟从前一样!还是那样气派,喜欢打扮!咳,你,天哪!噢,你怎么样?发财了吧?结婚了吧?我已经成家了,你看……这是我的妻子路易莎,娘家姓万岑巴赫……她是新教徒……这是我的儿子,纳法奈尔,中学三年级学生。纳法尼亚,这位是我小时候的朋友!中学同班同学!”

纳法奈尔犹豫一下,摘下帽子。

“中学同班同学!”瘦子接着说,“你可记得,同学们当时怎么拿你开心的?给你起了一个外号,叫赫洛斯特拉特,因为你用香烟把公家的一本图书烧了一个洞。我的外号叫厄菲阿尔特,因为我喜欢告密。哈哈……当时都是小孩子哩!你别害怕,纳法尼亚!你走过来呀……噢,这是我的妻子,娘家姓万岑巴赫……新教徒。”

纳法奈尔犹豫一下,躲到父亲背后去了。

“喂,朋友,你生活得怎么样?”胖子热情地望着朋友,问道,“在哪儿供职?做多大的官啦?”

“在供职,我亲爱的!升了八品文官,已经做了两年了,还得了一枚圣斯坦尼斯拉夫勋章。薪金不高……咳,去它的!我妻子给人上音乐课,我呢,工作之余用木料做烟盒。烟盒很精致!我卖一卢布一个。若是有人要十个或十个以上,你知道,我就给他便宜点。好歹能维持生活。你知道,原来我在一个厅里做科员,现在把我调到这里任科长,还是原来那个部门……往后我就在这里工作了。噢,你怎么样?恐怕已经做到五品文官了吧?啊?”

“不对,亲爱的,再往上提,”胖子说,“我已经是三品文官了……有两枚星章。”

刹那间,瘦子脸色发白,目瞪口呆,但很快他的脸往四下里扭动,做出一副喜气洋洋的笑容。似乎是,他的脸上,他的眼睛里直冒金星。他本人则蜷缩起来,弯腰曲背,矮了半截……他的那些箱子、包裹和硬纸盒也在缩小,皱眉蹙额……他妻子的长下巴拉得更长,纳法奈尔垂手直立,扣上了大衣上所有的纽扣……

“我,大人……非常高兴!您,可以说,原是我儿时的朋友,忽然间,青云直上,成了如此显赫的高官重臣!嘿嘿,大人!”

“哎,算了吧!”胖子皱起了眉头,“何必来这种腔调!你我是儿时朋友,何必来这一套官场里的奉承!”

“哪儿行呢……您怎么能这么说,大人……”瘦子缩得更小,嘿嘿笑着说,“大人体恤下情……使我如蒙再生的甘露……这是,大人,我的儿子纳法奈尔……这是我妻子路易莎,新教徒,某种意义上说……”

胖子本想反驳他几句,但看到瘦子那副诚惶诚恐、阿谀诌媚、低三下四的寒酸相,使得三品文官几乎要呕吐了。他扭过脸去,向瘦子伸出一只手告别。

瘦子握握他的三个指头,一躬到地,像中国人那样嘿嘿笑着。他妻子眉开眼笑。纳法奈尔喀嚓一声,收脚敬礼,把制帽掉到地上。一家三口都感到又惊又喜。

一八八三年十月一日

本文赏析

读契诃夫短篇小说《胖子和瘦子》,显现在我们面前的是这样两副画面:

一副画面是,瘦子带着他的瘦妻子和眯着一只眼睛的儿子,在火车站遇到多年不见的老朋友胖子。热情拥抱,彼此亲吻。瘦子不厌其烦地介绍自己的家庭、个人现在的情况。整个画面中气氛亲切、热烈而又和谐,基调明朗、清丽而迷人。

另一副画面是,胖子说自己已经做到三等文官,并且有了两个星章。这使刚当了科长不久的瘦子大吃一惊,十分地尴尬,十分地惭愧之后,又十分地佩服,十分地奉承,以至弄得胖子直恶心,几次提出抗议又不能够,只好扭头伸手告别,在瘦子一家毕恭敬的目送下离去。整个画面的气氛是紧张的,拘泥的和冷索的,让人感到阴晦、浑浊而气闷。

我们的作家就是通过这两副气氛不同,基调不同,色彩不同的画面,给人们勾勒出一副惟妙惟肖的十九世纪末期俄国社会的世俗图,酣畅淋漓,入木三分地写出了特定环境下特定人物的丑恶灵魂和卑秽心理。

⊙   作者简介   ⊙

安东尼巴甫洛维奇契诃夫(Аntonychekhov.АнтонПавловичЧехов.1860~1904)俄国小说家、戏剧家、十九世纪末期俄国批判现实主义作家、短篇小说艺术大师。1860年1月29日生于罗斯托夫省塔甘罗格市。祖父是赎身农奴。父亲曾开设杂货铺,1876年破产,全家迁居莫斯科。但契诃夫只身留在塔甘罗格,靠担任家庭教师以维持生计和继续求学。1879年进莫斯科大学医学系。1884年毕业后在兹威尼哥罗德等地行医,广泛接触平民和了解生活,这对他的文学创作有良好影响。1904年6月,契诃夫因肺炎病情恶化,前往德国的温泉疗养地黑森林的巴登维勒治疗,7月15日逝世。他和法国的莫泊桑,美国的欧亨利齐名为三大短篇小说巨匠。

严格来说,契诃夫不是在“写”小说,或者像我们通常意义上的作家在编小说,他是在“吐”小说,“流”小说。他无需编故事,他甚至也不要构思,他的故事在空中四处荡漾。他能从任何角度开篇,又能从任何章节断流,但都是天衣无缝,都是自然胶合。他的人物不请自来,他的情节随手拈来。他仿佛只要拿起笔,就像拧开了自来水龙头,小说便如水源源流出……

契诃夫之所以能随意地“流”小说,在于它独特的叙述方法。这种叙述方法是按照生活的本来面目去处理,用眼睛和耳朵去追寻,文字像画笔的音符那样流动。快节奏,简捷,自然,质朴构成了清纯的文风,单刀直入,不拖泥带水,高度浓缩与深入浅出的表现,更增加了作品的韵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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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关于小说孽子的结局

全文共 28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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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我们分头进行,出去办事。师傅到殡仪公司去接洽灵车。我到长春路裁缝店去取孝服。我到那家裁缝店时,老板娘说,还有两件正在赶制。我说今天就要出殡,无论如何中午以前要赶好。老板娘答应一个钟头可以交货,她自己也坐上了机车,帮忙赶制。那家裁缝店专门包制孝服寿衣,里面白花花全是一匹匹白棉布,裁缝师傅剪裁布匹时,哗啦哗啦将布匹撕开发出刺耳的裂帛声,棉线头到处飞扬,呛得人很不舒服。这几天一直睡眠不足,我感到口中焦渴,头非常重.心中有说不出的烦躁。我又想起昨晚那个梦来,梦里王夔龙急迫地挥动着那双瘦骨梭梭的手。

我跟老板娘说,过一个钟头我再回来拿。我出了裁缝店,沿着长春路,一直走到南京东路,我在寻找王夔龙父亲的那幢古旧的官邸。那晚王夔龙带我回家,我只记得在离松江路不远的一条巷子里。穿来穿去,终于在南京东路三段的一条巷子里,找到了那幢铁闸森森门上竖着铁刺的那幢房子。我拉了铃铛,里面走出一个年老的门房来。

“王夔龙先生在家么?”我问道。

老门房朝我上下打量起来。

“我有急事要找他。”我说道。

“少爷一早就出去了。”老门房答道。

“他几时回来呢?”我又问道。

老门房摇摇头。

“不知道。”

他看见我迟疑不走,又说道:

“他到台大医院去看朋友去了。这阵子他天天上医院,有时中午回来吃饭,有时不回来。他的事,说不准的。”

“那么,我留个字条好么?”我央求道。

老门房瞅着我,未置可否。我便蹲下身去,抽出地址簿扯下一页,用膝盖垫着,在上面简略地写下几行字,告诉王夔龙傅老爷子病逝,今天出殡下葬在六张犁极乐公墓最高的山顶上。我将字条交给那个老门房,他转身去,蹒跚地走回门内,将铁闸砰地一下关上。

我回到长春路裁缝店,最后两件孝服勉强赶完。老板娘将六件孝衣叠在一起,用一条白孝带捆绑起来,让我带走。师傅还没有回家,小玉倒把馒头蒸好了,他又买了—碟卤肉回来,切成片,烧水煮了一锅蛋花汤。我们都帮着摆桌子,预备中饭。大家都没有睡好,一个个青脸白唇的,老鼠伤风了,稀稀呼呼,鼻涕涟涟,他也不用手巾去擦,鼻涕流出来,手背一抹算数。师傅中午才转来,他说今天是吉日,出殡的人家多。几家殡仪公司的灵车,早上都出租光了。有一家答应下午开来。我们都坐下啃了馒头,将碗筷收走后,大家便开始将孝服穿上。孝服只有一个尺寸,我的身材最合适,老鼠穿着太大了,拖到脚背上,头上披上麻,把半个脸都遮掉了,走起路来拖拖曳曳。穿在阿雄仔身上又太短小,半截手臂露在外面,下面只遮到膝盖头。我们披麻戴孝,穿着停当,便围着傅老爷子的灵柩团团坐下,静悄悄地一直等到下午三点左右,灵车才来。我们几个人一齐扛着灵柩,将傅老爷子抬出了门。

六张犁极乐公墓车子只能开到半山,到山顶,还得步行一大段弯弯曲曲的山径,那条山径象一匹大蟒蛇般一直蜿蜒伸到山巅。极乐公墓一座山旧茔新冢成千上万重重叠叠,沿着山坡一排又一排,挤得满满的。整个弧形的山谷里,高高低低,矗立着墓碑,好象一片石林一般,苍绿的松柏,疏疏落落,点缀其间。这是—座幅员广大,而又异常稠密拥挤的坟场。因为日近黄昏,送葬祭拜的人大概都已归去,这座累累的墓地里,静沉沉的,罩在一片无边无垠的荒凉中。

我们六个人扶灵上山,分开左右两排。左边由师傅带头,中间是吴敏,阿雄仔托棺殿后。右边小玉领先,老鼠排第二,我在最后扶持。我们六个人,披戴着雪白的孝衣,一齐弯下身去,将傅老爷子那副沉甸甸乌黑的灵柩,用力提了起来,扛到肩膀上去。从半山到山顶这段山径,相当陡斜,石级崎岖不平,忽高忽低。我们六个人的步伐,必得一致才不会左右颠簸。我们落脚都很谨慎,一步一步,扛着傅老爷子的灵柩往山上爬去。愈往上,坡愈陡,棺木的倾斜度愈大,我和阿雄仔居后,肩上的重量,愈来愈沉,渐渐往下压,我的面颊紧紧抵住那粗糙的棺木,肩胛骨已经给压得隐隐作痛起来,汗水开始从头上背上冒了出来。我们蹭蹬了半天,才爬到一半,大家都开始有点不支了,我们默默地爬着,听得到彼此的喘息声。突然间,我的右脚一滑,脚底下踩到一决松动的石头,一个踉跄,我右腿便弯跪了下去。于是整副棺木压着我的左肩,向我倾滑下来,我肩上感到一阵彻骨之痛,棺木的底板好象嵌进了我的肉内一般,我眼前一黑,痛得泪水直流,几乎支持不住,整个人将往后倒去。我一急,也顾不得痛楚,用肩往上拚命将倾滑的棺木抵住。幸亏阿雄仔力气大,双手托住棺尾,将棺木慢慢举起,其余几个人也死命撑着,才将棺木扶平。我挣扎着,用尽了力气,终于站了起来,可是整个左肩,早已痛得麻木了。我们一齐伫立着,等大家缓过一口气来,又重新出发,一步一步,迟缓地、艰辛地,将傅老爷子的灵柩,护送到山顶。我们小心翼翼地将灵柩卸下肩来,摘置在地上,大家开始揩拭脸上的汗水。我伸手到衣内,去摸了一下左边的肩胛,觉得肩窝上黏湿黏湿的,抽出来一看,手上沾了鲜血,肩上的皮肉已给磨破,这时我才开始感到肩膀上一扯一扯一阵阵痉挛一股的剧痛来。

山顶那片墓地比较荒疏,只有零零星星的几堆坟墓,一些荒地上,长满了齐人高的狗尾草,一从从发着白絮子。傅老爷子的坟墓果然包好了,是一个青灰色磨石子的石椁,一半埋在地下。紧接着旁边有一个旧坟,外壳石头变黑了,可是坟上草木却修剪得很整齐。我走近去,看到墓碑上赫然题着“陆军少尉傅卫之墓”,日期是“中华民国二一年生中华民国四七年殁”。

十二月冬日的夕阳已经冉冉偏西,快降落山头了,赤红的一轮,滴血一般,染得遍山遍野,赤烟滚滚,那些碑林松柏通通涂出了一层红晕。山顶的狗尾草好象刚在红色的染缸里浸过似的,我们身上的白孝服也泛起了一片夕辉。顶上起了山风,凉飕飕地将我们身上的孝服吹得衣带飞扬。我们歇了一刻,打开了石椁的盖子,六个人又同心协力地将傅老爷子的灵柩兢兢业业地放落到石椁里,正当我们将傅老爷子的墓封盖起来的一刹那,山径石级上一阵脚步声,突然冒出一个人来。王夔龙及时赶来了,他穿了一身的黑西装,打着黑领带,胸前捧着一大束拳头大一朵朵的白菊花,总有二十来枝。他大概爬山爬急了,兀自在重重地喘息。他一脸发青,他那一双炯炯的眼睛,象两团黑火似的,烧得在跳跃。他看到石椁里躺着傅老爷子的灵柩,便往前走了几步,弯下身去,将那束白菊花轻轻放在墓前,然后立起身,双手下垂,默然俯首,望着石椁里傅老爷子的棺木,静静地凝视了十多分钟。陡然间,扑通一声,他那高大嶙峋的身躯,竟跪跌在傅老爷子墓前,他全身匍伏,顶额抵地,开始放声恸哭起来。他那高耸的双肩,急剧地抽搐着,一声比一声大,一声比一声凶猛。他的呼嚎,愈来愈高亢,愈来愈凄厉,简直不象人类发出来的哭声,好似一头受了重创的猛兽在最深最深的黑夜里在幽黯的洞穴k,朝着苍天,发出最后一声穿石裂帛痛不可当的悲啸来。那轮巨大赤红的夕阳,正正落在山头,把王夔龙照得全身浴血一般。王夔龙那一声声撼天震地的悲啸,随着夕辉的血浪,沸沸滚滚往山脚冲流下去,在那千茔百冢的山谷里,此起彼落地激荡着。于是我们六个人,由师傅领头,在那浴血般的夕阳影里,也—齐白纷纷地跪拜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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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外语原版小说阅读技巧与策略

全文共 31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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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在原版小说阅读方面,我不是高手,虽然有很多恩师淳淳教导,自己也买了借了很多原版小说,在我印象中,没有一本好好读完的,唯一的一本大16开的600多pages的原版教材,到是花了3个月的时间啃完了.

近来由于2外的需要,本人再次向原版小说进军.我把自己的一些3角猫的阅读技巧策略祥述如下,希望各位高人指点在下…

1. why to read original edition novel

要想真正提高外语水平,阅读原版小说是必经之路,正如不是每个人都能成为外语高手一样, 不是每个人都能够有毅力读完N本原版小说的.(我特佩服门卫,能够把一本都上N遍,如果我有这种毅力的话,早就成为高手了…)

2. fundamental conditions

语法:系统准确的掌握语法. 基本上,如果是E,高中毕业以后这一点都达到了

词汇: 熟练词汇>2.5k, 认知词汇>5k

工具书:一本C-E,

一本E-E,或者用文曲星代替,但我偏好字典----词汇认知学指出,词汇的记忆效果与词汇的检索时间正相关(我现在读法文,由3本D, F-C,F-E,F-F)

3. 选材,仁者见仁,就我个人而言, 我偏好当代中篇作品(我现在选了一本Marcel Pagnol 写于1957年的, 280pages)

4. 前期工作:

查找百科全书或相应的工具书,了解到作者的生平,作品,世人的评价.

5. 阅读中的词汇学习:

每天阅读6 pages(6X225=1350字),在阅读过程中碰到new words先做标记,读完后再查D, 把生词记载在本子上,并及时背诵(我现在最怕的就是这一点,会不会半途而废???)

6. how to read

我准备默读, 这是我的习惯,朗读太费尽了,泛读也没有意义,介于精泛之间

7. read what

我主要研究其词汇搭配.词汇的用法是语言中最难的,比如,法语中最简单的一个介词à,用法不计其数,在大型D上有好几页,为什么同样的词汇在名家手下就生龙活虎,到了我的手下就一潭死水呢?我认为这应该是读原版小说的最根本目的.

记得AS以前告诫我,要多学词法,少背词汇, 可惜一直没有好好的实行, 现在,我就以法语作为实验品吧…再次谢谢AS!!!

我准备把注意力集中在届词,练词,动词上面,因为名词和形容词的用法太简单了,不知这样是否OK?

8. how to digest

每读完一章写一篇读后感,相当于开卷考试,经常并及时背诵本子上的new words

9. 结语

方法人人都有,上面只是我个人的对策,真诚的希望大家对阅读原版小说提出意见和建议.

向更高英语水平迈进之阅读篇

阅读也是让我操心最多的技能之一。

一开始,词汇量不够,读起文章来总是磕磕碰碰。关键词不懂,凭你猜功再怎么好也白搭!好么,我就背单词,再阅读起来就好多了。记得最痛苦的经历是外教让我们读尼采的The Birth of Tragedy。好家伙,晦涩难懂的美学文章,又是英文,什么酒神啊,太阳神啊,很多同学都看不下去,我是硬着头皮,心里想着 “面包会有的,房子会有的,¥¥会有的···”(什么和什么啊?!)查着字典啃了下来。读后的感觉啊,象是脑子里叫人灌了稀饭,玄而又玄,稀里糊涂的(说全是水么,不对,还有米;说全是米么,哪来这么多的水?!)反正是似懂非懂的,这才明白阅读的“难”!一般的文章,在词汇量达到1万时,已经是轻而易“读”了。

阅读没有什么诀窍,就是先过单词关,再涉猎广泛的材料,不要一味地读自己喜欢的东西,你不妨也去读读尼采的文章(最好是睡不着觉时读,呵呵)。

强烈推荐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的《英国文化选本》和《美国文化选本》(杨自伍主编),有不少大家的作品,我打算全背下来(不知是不是痴人说梦),其中的议论很经典(写作时抄它几句,呵呵)。为了准备考研和专八的阅读,我做了一个月的GRE阅读理解,那本书上说1.3分钟一道题,那就做喽,错误率总很高。可是时间长了,错误就少了,很高兴速度有了保证,每次都能按时finish(比如,不论篇幅大小,共有20道阅读问题,就是20Ⅹ1.3=26分钟!)有种要飞的感觉。因此,速度的提高是强化出来的,不逼自己,别想速度能上一个台阶。当然,要保证质量。平时有空就读读英语,看看英文,临考时就能省下可观的时间用于理解。要是考试时还在研究这个定语从句,那个独立主格的,速度能快么!

想起当初考研时必须100分钟出头做完80道阅读问题就后怕,大部分比八级的题还难,现在叫我再做肯定不行了,这说明了一个道理,就是英语真的要天天看,不看会生疏的。很多东西要是读了不理解,是对“英语”还不够熟,让你多看几遍就能做对,是不是?问问自己花在“读”的时间有多少。我曾经花了不知多少个“3小时”读枯燥的文学评论(是英文的哦!)你呢?

揭密英语阅读策略

阅读能力是英语考试中重点考查的英语语言运用能力。以中、高考英语试题为例,阅读理解题在试题中所占的比重最大,同时听力、完形填空、书面表达、单项填空等题型的答题效果也直接或间接地依赖于阅读能力。如完形填空,也叫缺词阅读,如果学生不能读懂短文的大意,就无法正确地填上所缺的单词。因此,提高英语阅读能力在英语学习中常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尽管中学英语教学历来重视培养学生的阅读能力,但由于传统的英语课堂教学过多地承担了词汇、语法等语言基础知识的教学任务,英语教师常把大量的时间、精力用于知识点的传授、复习、掌握和操练上,专门的阅读训练,尤其是以语篇能力、思维能力和阅读技巧为核心的阅读能力训练不足,导致学生的阅读能力并没有得到实质性的提高。其外在的表现是,学生参加英语考试时经常在阅读理解和完形填空等题中失分过多。

从提高英语阅读能力的途径看,学生的阅读训练与学习主要有两类:一类以开阔视野、欣赏鉴析为主;另一类是以阅读策略为主要目的的专项训练。仅从应试的角度看,与前者相比,后者更能够使学生在较短的学习时间内大幅度提高英语阅读能力,从而在英语测试中取得理想的成绩。阅读策略的内容主要包括阅读技巧、语篇能力和思维能力。从全国各地中高考英语试题的设计去分析,涉及阅读技巧和语篇能力方面的考点主要有:理解主旨大意与细节、根据上下文线索猜测生词词义、识别具体事实和抽象概念、把握全篇的结构与逻辑关系、理解文章的字面意思与深层含义、理解图表信息等。这方面的训练必须通过学生独立自主的阅读和有针对性的解题实践,才能使他们养成良好的阅读习惯,提高阅读理解能力。

随着近年来中高考英语试题难度和阅读量的不断增加,思维能力的局限越来越成为阻碍学生提高英语考试成绩的一大障碍。如近年来完形填空题的考核已经不再以语法知识为主,而是重点考查学生对文章意思的理解,即所要填写的词只能从一定的语境中找出。这就要求学生学会根据上下文的逻辑关系进行仔细的分析与判断。而阅读理解题更是越来越多地检测学生对文章的隐含意义、逻辑结构等的理解和对主旨大意的概括,例如推断作者的写作态度和意图、猜测生词的词义、确立文章的主题等,这些问题的答案多数隐藏在文章的脉络之中,学生通常无法直接从字面意思中获得,必须开动脑筋、激活思维。因此,要想在英语考试中取得高分,学生必须学会灵活运用分析、综合、归纳、判断、推理等思维方法。

由国际阅读协会资深专家Diane和James教授合著,华东师范大学英语课程与教学论专业吕良环副教授编注的《成功英语阅读策略》丛书,汇聚了中外英语教学专家多年的研究成果,为广大中学生提供了一条提高英语阅读能力和英语考试成绩的捷径。该套丛书正是通过对阅读能力的核心--阅读策略的逐一揭示,让你感到,英语阅读原来并不神秘,提高英语阅读能力的时机是那么近在咫尺。读完丛书,你将发现英语阅读的技巧原来是如此丰富,你将懂得如何巧妙地运用自己的思维去分析作者隐含在英语文字中的思想,你也将领悟从语篇的角度去把握文章的脉络是多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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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天局小说结局

全文共 9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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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局》,作者是矫健老先生,也是祁同伟最真实的写照,一个穷人,只能用自己的生命去拼搏,才有希望胜天半子吧。如下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天局小说结局,希望对大家有所作用。

大家在收看电视剧《人民的名义》的时候有没有注意到在第26集中公安局局长赵东来用小说《天局》中的主人公来形容祁同伟。在小说《天局》中主人公是一个不甘心自己的命运被别人掌控的一个凡人,一直在用自己的生命为棋子和神仙下棋,最后他也赢了神仙。

祁同伟最先换的就是《天局》中的这篇文章。

下面小编给大家详细介绍一下人民的名义天局小说结局。

侯亮平将这本小说送给赵东来,重点做了标注,“胜天半子”。

书里的主人公以自己为棋子,跟神仙下棋,以生命为代价,胜了神仙半子。

祁同伟就觉得自己就像是书中的主人公一样,一定会胜出的,自己的命运最后一定能够掌握在自己的手中。

祁同伟为了自己的前程不得已的情况下向比自己大了10岁的女人求爱,他的婚姻大事就这样被他送出去了,其实这根本不是别人在操控他的命运,根本就是他自己做出的选择,怪不了别人。

许多网友百思不得其解《天局》是到底在说明什么?我们细细来看,在祁同伟的内心,他敬佩混沌与天斗的精神和魄力,而从农村出身的他一直渴望权贵,然而,向梁璐求婚使他的尊严死掉了,做人的理想和信念也泯灭了,于是他把这种扭曲的“偶像崇拜”植入到自己人生观众:人想要得到自己想要的,就要敢冒险。他想要得到的,只有权和钱,但权和钱,真能换来他的尊严吗?

人一旦丧失了人性,什么事都敢干、都会干,而且再也没有回头路了。随着剧情的逐步深入,迷雾渐渐散去,祁同伟内心的黑暗与扭曲慢慢浮出水面,他利用手中的权利,以为自己是土皇帝,xx结、利益输送、xx、以公谋私,高育良也一再问他:是哪根弦搭错了?

我想,祁同伟在神仙xx泥潭中的很长一段时间里,他生活得其乐无比,他拥有了高小琴的爱情,拥有了山水集团的股份分红,拥有了厅长职务,然而,他贪婪的欲望继续在黑暗中生长,他不满足、不知足,是贪婪的欲望一步一步将自己退到了万劫不复的境地。

祁同伟并不是混沌,也不可能胜天半子,哪怕是以子为棋、牺牲自我。反而,祁同伟的牺牲是xx的必然结果,也是党和人民必须会看到的结果,xx分子,必须得除!胜天半子?!只是痴人说梦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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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的小说梦作文

全文共 6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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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的韵味,不像茶那般,冲过几次之后就淡了,而更像大海的波浪一般,一浪接一浪,每一浪都有它独特的韵味,每一浪都有不一样的感悟,我曾有个小说家的

如不曾提醒,我几欲忘记两年前的我还有这样一个梦,那时我正沉迷于小说的世界里,除了吃饭,睡觉,我几乎天天拿着小说,小说那动力的情节让我不能自拔,我从未感觉语言有如此大的魅力,我便萌生了这样一个念头,写一本小说,想到就立刻做,于是我拿起手机开始写,开始了我伟大的创作,说着容易做着难,才写了一百字左右,我便感到创作的难度,便知道对语言的疏远。

我便开始阅读大量小说,每当读到感人的情节,我会情不自禁落下泪水,读到大快人心的情节,我会激动不已,读到生死一线的情节,我会有着人物的紧张,这就是语言的魅力啊!它能让我们在不知不觉中变成主人公,让我们的心沉醉在其中,能让我们知道什么叫等待的难熬。

在读了几部小说之后,我越发坚定了写小说的信念,小说里那优美的语言,让我欲罢不能,让我真正体会了火急火燎的含义,于是我决定让全世界都知道我的小说,虽然这只是一个梦,但小说的却带给了许多,小说中描写主人公的语言让我学会忍耐,让忍耐去磨练我的心性,但忍耐并不是软弱,忍耐只是为了在更好的机会爆发,小说中语言让我学会了拼搏,拼搏中不缺乏智慧才能去拼,不缺乏机遇才能去博,在拼搏中只有拥有了智慧,善于把握机遇,才有成功的希望。小说中语言带给我许多,但最重要的是梦与希望。

小说的语言带给人们许多,带给人们不一样的感悟,带给人们不一样的感受,带给人们不一样的心情,而小说中语言带给我的,是一个五彩缤纷的、充满新奇的小说梦。

[我的小说梦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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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适合中学生看的励志小说

全文共 34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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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三重门》,韩寒

学《围城》学得挺像。韩寒是钱钟书模仿秀冠军。

02,《那些忧伤的年轻人》,许知远

青春,迷茫,忧伤,思考。商业人文青年许知远早期的性情之作。

03,《火与冰》,余杰

此书之后,余杰变得罗嗦起来。

04,《耻辱者手记》,摩罗

午夜时候翻看,稍震撼,让人睡不着觉。

05,《李敖文集》, 李敖

骂人是需要水平的。

06,《顾准文集》, 顾准

独立意识,独立人格。世界都睡着了,只有一个人醒着。

07,《鲁迅文集》,鲁迅

应该被称为愤青圣经,愤怒青年水平升级必读。

08,《支离破碎》,石康

比《晃晃悠悠》好,语言干净、克制。一切在慢慢地破碎掉。

09,《弟弟的演奏》,朱文

卑微,琐碎,萎靡,愤怒,发泄。

10,《无主题变奏》,徐星

据说是受了《麦田里的守望者》的启示。

11,《动物凶猛》,王朔

青春的躁动不安,性欲的无声萌动和暴力一起搅拌。

12,《我的精神家园》,王小波

在一个毫无幽默感的世界里,我们应该有趣起来,在一个无聊的年代,

有趣是一种可贵的品质,我们要用通过思维来享受乐趣,通过乐趣反抗生命、反对无聊。

13,《许三观mai血记》,余华

幽默的语言,沉重的故事,巨大的悲哀。

14,《我的帝王生涯》,苏童

飞扬的想象,汪洋变换的命运。淋漓尽致,一日千里,一起享受阅读快感吧。

15,《红高粱》, 莫言

红色是血,酒,性,暴力,杀戮。

16,《平凡的世界》,路遥

想流泪你就读它。

17,《嚎叫》 [美国],金斯堡

汹涌澎湃的句势,不断地喷射、爆发,不断叠加的肉yu和感官刺激的意象

能让始终沉浸在反叛堕落和混乱的情绪之中。

18,《在路上》[美国],杰克?凯鲁亚克

“我与之交往的人只是那些疯狂的人,他们为疯狂而生活,为疯狂而交谈也疯狂地寻求得到拯救;他们渴望同时拥有一切东西。这些人从不抱怨,

出语惊人,总是燃烧、燃烧、燃烧,就像传说中那些闪着蓝色幽光的罗马蜡烛一样……”

19,《厌恶》[法国],萨特

超越存在的荒谬。

20,《麦田里的守望者》 [美国],塞林格

青春,背叛,反抗。

21,《打死父亲》[英国],约翰?维恩

愤怒青年,反叛青年必读。

22,《伊甸园之门》[美国]莫里斯?迪克斯坦

青年,摇滚。一个群体和一个时代是如何被联系起来的?

23,《流放者的归来》[美国]考利

格林威治村,波希米亚发祥地,一群面目模糊、背影黯淡的艺术家。

24,《格调》、《香烟》、《恶俗》系列[美国]保罗?福塞尔

当代美国心理分析三部曲。

25,《内心的噪音》,颜峻

颜峻乐评集,没说的,颜峻就是颜峻。

26,《听者有心》,李皖

过于学术化,有些看不懂。

27,《伤花怒放》,郝舫

想了解摇滚乐的青年必备的入门教材。

28,《先锋戏剧档案》,孟京辉

中国还有人在弄先锋、实验戏剧。

29,《国富论》 [苏格兰]亚当?斯密

了解经济的入门手册。

30,《第三次浪潮》 [美国]阿尔温?托夫勒

“电脑网络的建立与普及将彻底改变人类生存及生活的模式

,而控制与掌握网络的人就是人类未来命运的主宰。”

31,《数字化生存》[美国]尼葛洛庞蒂

是一本关于计算机和互联网的启蒙指南。人家说的。

32,《未来之路》[美国]比尔?盖茨

全球热销2000万册。很多预言已经变成现实。

33,《知本家风暴》,姜奇平、王俊秀、刘韧

信息就是权力,知识就是力量,知识就是财富,资本时代已经过去,知本时代已经到来。

34,《21世纪网络生存术》,姜奇平

网络具有无限的诱惑。姜说“农业经济是直接经济,工业经济是相反的迂回经济,

信息经济又相反是更高的直接经济。”看完托夫勒,看完尼葛洛庞蒂,我们看本土老姜的。

35,《起来——挑战微软霸权》,方兴东

你会发现方兴东读了很多书,然后你会佩服他,然后你就不由自主人地登陆博客中国。

36,《知识英雄》,刘韧

中关村的50人,这些人推动了中国的it。刘韧是个好青年。登陆donews看看吧。

37,《理解媒体》麦克卢汉

信息时代,信息传播。

38,《文明的冲突与世界秩序的重建》 亨廷顿

到处全球化,到处wto,到处地球村。不看看它行吗?

39,《全球通史》[美国]斯塔夫里阿诺斯

我们对历史了解多少?据说是美国许多大学的基础课程教材。

40,《我的奋斗》[德国]希特勒

头号屠夫的精神病例,原书名为《四年半来对谎言、愚蠢和胆怯的斗争》。

41,《拿破仑传》[德]艾密尔?鲁特维克

传世伟人不凡的一生。

42,《人性的弱点》[美国]卡耐基

青年励志入门书。

43,《变化》,凌志军

1990——2002中国社会实录,中国版《光荣与梦想》。口吻有些须嘲讽。

44,《现代化的陷阱》,he清涟

用事实说话。但不是中央电视台的《焦点访谈》。

45,《光荣与梦想》[美国]曼彻斯特

据说是传媒人的圣经。极其独特的文风,凌志军《变化》就是模仿它的。

46,《万历15年》,黄仁宇

表面平静,实则暗流涌动。通向历史的秘密通道。

47,《存在与时间》[德国]海德格尔

晦涩难懂。慢读,偶有佳句,然后爱不释手。

48,《梦的解析》[奥地利]弗洛伊德

性欲、潜意识。“梦是欲望的满足,梦是潜意识的欲望”。很多人都读过了,不读就落后。

49,《悲剧的诞生》[德国]尼采

有段时间,只佩服他一个人。

50,《通往奴役之路》[英国]哈耶克

自由、极权、统治、愚民。曾经是中国的禁shu。禁shu总是有看头。知识分子都爱看。

51,《后现代主义与文化理论》[美国]杰姆逊

不合常理的我们就用后现代解释它。赶时髦你也读读它。

52,《挪威的森林》[日本]村上春树

青春,性,爱情,死亡,悲伤。没说的,风靡全球不是闹着玩的。

53,《海子诗选》,海子

很多人只知道“面朝大海,春暖花开”,其实比这更好的多了去了。

54,《围城》,钱钟书

看了第一遍,就想看第二遍,看完第二遍就觉得不过如此。

中学生励志小说精选

《你好,旧时光》最好的青春共鸣文本!写给每个女孩的成长之书!

六年来人气最旺的青春小说,高居榜首!全年龄段疯狂追捧!

第一本属于八零九零后的记忆之书,那些长大的时光,满是无法替代的美好。

网络原名《玛丽苏病例报告》,“玛丽苏”是一种“自以为是主角”的病,我们都是患者。感染无须惊慌,它只宣告成长的开始。这是一个小女孩的成长故事,这或许也是你的故事。她是女侠、雅典娜、月野兔、花仙子、希瑞、白娘子……她以为所有人都爱她,世界等着她拯救。却没想到,这世界无人可以拯救,她所能做的,只是长大。彼得潘终于走完了小时候,彼时的少年站在成长的尽头,回首过去,一路崎岖竟已遍地繁花盛开。

作者:八月长安,八十年代末出生,在北方长大,毕业于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

生于盛夏八月,但求此生长安。热爱《银魂》,热爱《Slam Dunk》,热爱二维纸片儿人,热爱FC红白机,热爱DQ和FF……热爱的东西太多,于是苟活至今,抓着青春和梦想的尾巴,哭爹喊娘地死活不撒手。希望我的小说能用真诚唤起你的共鸣。

《那些回不去的年少时光》是一代人的怀旧读物

本书不单单是讲一个女孩子的成长故事,她的身上凝聚了一代人的复杂青春时光。

《那些回不去的年少时光》以真挚的感情,真实的细节,讲述了一段发生在那个年代精彩扣人的青春和爱——少女罗琦琦天性桀骜,从不妥协。青春期的她游走在两种截然不同的世界里:作业、考试、小团体的校园;游戏机房、歌舞厅、小混混斗殴泡妞的社会。她看着中国第一代歌舞厅开起来,第一批港台娱乐来到身边……每个人的生活和思想都发生着剧变。她和伙伴们分享着甜蜜、忧伤、彷徨、迷惑……在本书中,你可以看到所有你曾热爱却正在遗忘的人和事,更可以看到属于自己的青春和成长。

桐华,女,知名女作家,悦读纪签约作者。文坛新言情小说“四小天后”之一,被封为燃情天后,赞其文笔为“平淡入笔逐层深入戳人心痛,她的爱情会燃烧”。

青春期的友情叫人唏嘘和心碎,青春期爱情叫人甜蜜又纠结,世纪末的社会如此复杂,叫人难以理清头绪。我们就这样孤独而热闹地,混沌而逐渐清醒地成长起来了……

这是最完美的结局,也有最辛酸的告别,还有最残忍的长大,以及最难忘的回忆!

请相信,那些偷偷溜走的时光,催老了我们的容颜,却丰盈了我们的人生。

请相信,我们历经世事后的沧桑容颜,不仅仅让我们学会了冷漠的自我保护,还让我们学会了仁慈的体谅他人。

请相信,这世上有东西会比时间更永恒,那就是我们爱别人,爱自己的心。

请相信,青春的可贵并不是因为那些年轻时光,而是那颗盈满了勇敢和热情的心,不怕受伤,不怕付出,不怕去爱,不怕去梦想。

请相信,青春的逝去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失去了勇敢地热爱生活的心。

[适合中学生的励志小说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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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五年级小说作文600字

全文共 7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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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到小说,大多数人立刻想到的就是中国四大名著,以及鲁迅先生的《狂人日记》等名篇。但我今天要说的小说,并非这些家喻户晓的文学作品,而是网络小说。

我看网络小说有七、八年了,相对于我的年龄来说,也不算短了。我经常看到看到各种攻击网络小说及其作者的不良言论,说网络小说不值得一提,成本小,文笔“小”。但在我看来,非也!

网络小说的标准是三千字一个章节,而一本小说至少有一百多章,有的甚至达到几千章,单从字数这一点来说,网络小说绝对不“小”。

再说文笔吧,不可否认,网络小说中存在一部分糟粕,只通过一些简单的描写或存在各种漏洞的人物设定,或刺激人感官的情节来吸引读者的眼球的所谓“小白文”,的确令人不敢恭维。但瑕不掩瑜,绝大部分的网络小说还是有内容,有情节,有思想,文笔俱佳的。

金庸先生的《笑傲江湖》相信很多人都看过,它是当之无愧的金书第一,文笔成熟大气,语言简洁老练,结构完美巧妙,情节合理自然,一路读来行云流水一般,江湖险恶与侠义情仇在字里行间挥洒自如的铺展开来……这样的小说,怎能能不令人叹服?又怎能用文笔“小”来评价它?

至于说到成本,一个网络作家写一个章节至少要花费几个小时,甚至更多的时间,且要经过无数次的修改才能发表出来,有的网络作家一天要写七、八章,在电脑前一坐就是数个小时,这个付出的成本一点也不“小”吧。

有人说,好多网络作家写小说,不过就是为了挣钱,其实这也无可厚非,毕竟人需要生活,不是餐风饮露的仙人。但谁又能否认,很多网络作家不是在追求自己的梦想呢?把自己心里的想法情感,用文字表述宣泄出来,让更多的人走进自己的精神世界,这何尝不是一件快意的事?

所以,网络小说未必“小”。大千世界,茫茫网络,只需我们拥有一双慧眼,去糟取精,在网络小说这个“小”世界,去领略“大”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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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有关琅琊榜小说最后结局

全文共 94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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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渝兴兵十万越境突袭,衮州失守!”

“尚阳军大败,合州、旭州失守,汉州被围,泣血求援!”

“东海水师侵扰临海诸州,掠夺人口民财,地方难以控制一事态,请求驰援!”

“北燕铁骑五万,已破阴山口,直入河套,逼近潭州,告急!”

“夜秦叛乱,地方督抚被杀,请朝廷派兵速剿!”

一整叠告急文书小山似的压在萧景琰的案头,还有不少的战报正在传送的路上,一封封地宣告着事态的恶化。三个邻国几乎在同一个时间段发动攻击,境内又有叛乱,就算是放在大梁鼎盛时期发生,这也是极大的危机,更何况此时的大梁早已在走下坡路,尤其是当年祁王试图改良而未果之后,政务腐坏军备废驰的情况越来越严重,近一年来萧景琰虽大力整饬,略有好转,但数十年的积弱,又岂能在朝夕之间治好。如今面对虎狼之师,若无抵抗良策,拼死以御,只怕真的会国土残缺,江山飘摇,让百姓遭受痛失家国之灾。

“殿下,除了各地安防必须留存的驻军以外,可调动的兵力已经统计出来了,共计十七万,其中行十万,驻防军七万。另外南境和西境……”

“南境和西境军都不能动,一来劳师远调,磨损战力。远水也救不了近火,二来大楚和西厉也不是只会看热闹的。必须保持威慑。”萧景琰一把从兵部尚书李林的手中拿来奏折,飞快地看着这些兵力地分布情况,“行不用说了,这七万驻防军的装备如何?”

“还可以,大约有两万人甲胄不全。但兵部还有库存,很快就能配好。”

“钱粮方面呢?”

“危急时刻,臣会尽力筹措,”沈追立即接言道,“臣已想了几个妥当的募资法子,只要殿下同意,臣会负责实施。”

“不必细说了,照准。你加紧办吧。”萧景琰握紧手里地折报,喃喃地又重复了一遍。“十七万……诸位军侯觉得如何?”

他这句话,显然是针对座下被召来议事的几个高位武臣问地。这些人面面相觑一阵,一时都难以发言。最后还是衡国公嗫嚅着开口道:“殿下,臣等还是主和……先派员前去商谈为好……”

“主和?”萧景琰冷笑了数声。“一般来说。都是文臣主和,武将主战。怎么咱们大梁是反的,战火都快烧过江了,却是文臣们主战,列位军侯主和?”

“殿下,柳大人沈大人他们的意见当然也是为国为民,只不过有点站着说话不腰疼,不是臣等怯战,可这只有十七万,要应对大渝、东海、北燕、夜秦……兵力实在不足啊……”

萧景琰面如寒铁,目光如冰针般扎向这位老军侯的脸:“兵力倒未必不足,要看怎么算法了。”

衡国公被噎得脸一红,忙起身道:“老臣愚昧,请殿下指教。“

“大渝、东海、北燕和夜秦几乎是同时兴兵,看起来似乎风烟四起,但我们非要同时把他们平息掉吗?凡事要先分个缓急,也要看发展下去将会出现的态势和后果。东海水师侵扰海境,毕竟登陆地兵力有限,入不了腹地,驻军本来可以应付,只是地方官安嬉日久,不习水战而已,所以朝廷不须派兵,只要指派擅长水战的将领前去统筹战事即可。沿海各州驻军兵将大都已在当地安家,这是保自己的家园,比起异地征派过去的军队而言,他们反而要更尽力一些。”萧景琰直视着殿下诸臣,语调十分冷静,“再说夜秦,地处西陲,兵力薄弱,在当地作乱而已,最远也打不过朝阳岭,不过是疥癣之患。可先分调邻近诸州的兵力控制事态,等腾出手来,再好好收拾。”

被萧景琰这样一说,整个议事厅内慌乱的情绪顿时稳定了不少。中书令柳澄拈须道:“殿下分析的极是。真正危及大梁江山的,只有十万大渝军与五万北燕铁骑,算起兵力来,我们倒也不必太心虚。”

“可是兵力并不单单是个数字那么简单,”萧景琰刀锋般的目光缓缓拖过殿下诸武臣地脸,“同样的兵,不同的人来带,战力就不一样。现在缺地不是兵,校尉以下的军官建制也很齐全,我们缺地只是大将,是主帅。诸位军侯,大梁已经进入战时,正是各位为国分忧,建立军功地时候,不知哪位卿家有意请缨?或者有所举荐也行。”

他这句话一问,殿下的武臣们差不多全身都绷紧了,尽皆低头不语。大梁这十多年来,战事主要集中在邻大楚地南境和邻西厉的西境,其它地方起的狼烟,多由靖王时代的萧景琰前去征讨。今天坐在这里的高阶武臣中大多数已经久不经战事了,更何况有些还是世袭的,地位虽高,其实没什么用,素日里也就是贪渎克扣一下军饷,等哪里出了饥民、盗匪占山的事情,再由朝廷指派挂个指挥之职去捞军功,差事全靠中层军官去办,获利者却是他们。所以认真说起来,在萧景琰这样征战出身的人眼中,他们甚至算不上是真正的军方,要指望他们去打仗,那还不如让士兵们自杀快一点。但这些人在京城的人脉关系却极广,也都是世家的背景,若无适当的机会和理由,还真的不能轻易触动。

“怎么不说话?”萧景琰语声如冰,“衡国公。你说。”“老……老臣已经年迈,只怕难当重任,还请殿下……”

“那淮翼侯呢?”

“臣……臣……臣……臣也年迈。只要有臣可以做的事情,臣万死不辞。可是这领兵迎敌,臣……心有余而力不足……”

“淮翼侯,正准备跟你说呢,”沈追在一旁插言道,“你地玉龙草场不是养着七百多匹马吗?听说那可都是按战马标准驯养的。上次春猎时你自己还说,王公亲贵世家子弟都来你的马场买马……”

“哎呀,”淮翼侯反应还算快,立即拍着脑门儿道,“沈大人不提醒我还忘了,今天早时我还跟管家说呢,让他快把草场里地所有良马检查一遍,朝廷一定用得着啊!”

萧景琰冷着脸,就象没听见他说的话一样。不过视线总算已经离开了他,移向其他人。很快,这些或“老迈”或“病弱”地武臣们都纷纷绞动起脑筋来。争先恐后地想要说明自己家里也有哪些“朝廷用得着”的东西……

“这些下来跟沈追说吧,”萧景琰毫不容情地截断了他们的话。“如今当务之急还是尽快驰援北部。阻止大渝和北燕继续南下,收复失地。负责北境的尚阳军新败。齐督帅阵亡,军心不稳,这十七万的援军北上,需要一场速胜来稳住大局。所以本宫决定……”

他话还没说,议事厅里已经唬倒了一片,沈追接连冲前几步,大叫道:“请殿下三思!如今国势危殆,陛下又……又御体不安,正是需要殿下坐镇京师地时候,万万不可亲出啊!”

十来位重臣也纷纷跪下劝止,连几个武臣都顺着场面,连连说“不可不可”,萧景琰叹息一声道:“诸卿之意,我自然明白可是皮之不附,毛将蔫附?大梁的生死存亡,岂不比我一人安危更加重要?”

话虽如此,但谁都不敢说他此时出征会引发什么样的朝局变数,心腹重臣们急得直冒火星,偏偏朝廷现在能派出去打仗的人确实没有几个,更何况如今的局面不是小阵仗,不是临时提升几个中层军官就压得住场面的,而是大梁十多年来最大的一次危机,一时半会儿要找出可以替代萧景琰的人,那可真是不容易。

“对了殿下,”绞尽脑汁后,蔡荃突然灵光一现,“已复职的几位赤焰旧将正堪重用啊,虽说……刚刚平反就派上战场有些……呃……不过国家危急,他们也是责无旁贷……”

赤焰旧将所代表地是祁王时代的兵制和用将方针,要搁在平时,高阶武臣们一定会想方设法阻碍这些人地位的提升,可现在是战时,狼烟逼近,危在旦夕,只要有人肯到前方血战,他们当然是大力赞成支持地。

听到这个提议,萧景琰沉吟了一下。国家情势如此,赤焰旧将们当然不可能置身事外,这个他早就想过。可是细细分析下来,也只有聂锋可以独当一面,偏偏他的嗓音有问题,指挥起来难免不方便。而其他人细想起来,为大将足矣,但还不太胜任主帅地职责。

想到此处,萧景琰地目光不由地移向了大厅的东角。那里树了一面挡屏,屏上悬挂着一幅详细地北境地图,一个修长的身影正站在图前,负手仰面,凝神细思,看神态仿佛一点儿也没有被这边的吵闹所影响。

“苏先生,您也来劝劝殿下吧。”沈追觉得近来太子的态度转变,好象又特别宠爱这位麒麟才子似的,未及多想,已经开口道,“京里没有主持大局的人,人心会浮动的!”

梅长苏被他一喊,这才转过头来,有些茫然地问道:“沈大人说什么?”“殿下说他要亲征!”

梅长苏立即一皱眉,抬头看了萧景琰一眼,虽未说话,但反对之意甚浓。

萧景琰知道现在时间确实紧迫,军事上的事留着殿上这些人也没什么好商量的,当下命他们各自去忙手头的事。等大家都退出之后,他才起身走向梅长苏,道:“看你的意思,似乎对于将帅的人选,已经有了大概的想法?”

“是。”

“别跟我说你要去。就是我去也不会让你去地。”

“那我们就先说说别的,”梅长苏也没强争,“这场战事必须动用赤焰旧将。这一点殿下没有异议吧?不是我自夸,虽然带的不是熟悉地兵。但赤焰人的声名摆在哪里,首先就不需要担心属下兵将是否心服地问题。”“这是当然。对赤焰旧将而言,立威这个过程并不难,大家心里都是敬服的。”萧景琰赞同道,“再说沉冤方雪就临危受命。只会令人感佩。若派了其他人去,怕只怕将士们的第一个念头就是又要卖命为大老爷们挣功劳了……”

“我粗排了一下,东海让聂铎去是最合适不过的,你尽可放心;夜秦没什么好商量的,暂且不说。北燕拓跋昊率地五万铁骑一路狂飙,后备却有问题,不象是做足了功夫,有多大企图的样子,目的很可能只是为了取得胜果之后。跟我们谈判,得到金银财帛,或者要回四十年前割让给我们的三州之地。拓跋昊是支持他们七皇子的。北燕尚武,他这一战若能得回失地。七皇子的声名必然高涨。就算不能,多得些财物也好。他心里有所欲。却患所失,根本经不起几个败仗,所以对付他,一定要挫其锐气,等他发现得不偿失时,自然会退兵。要论以刚胜刚,以快打快,聂大哥的疾风之名可不是浪得的。虽然他现在说话旁人听不大懂,不过冬姐已经听得十分顺畅了,他们夫妇同去,再配些好的校尉偏将,拓跋昊绝对讨不了好。”

“没错,我也是这么想地,兵分两路,聂锋带七万人迎击北燕,大渝那边就是我……”

“景琰,”梅长苏按住他的手臂,轻轻摇着头,“你听我说,先听我说说好不好?”

“好,你说吧。”萧景琰一挑眉,“我看你能说出多大一朵花来。”

“首先,你不能去。这么大的场战事,除了前线厮杀以外,后方地补给调度支援更加重要。不是我信不过皇帝陛下,而是根本就不能信他。我敢肯定,你一旦轻出,后果不堪设想,这一点,你千万不要心存侥幸。”

“这个我何尝不知,可是……”

“既然你不能去,那我们接下来要考虑的问题,就是谁合适去,”梅长苏快速地截断了他地话,“站在下阶军官和士兵地立场上来看,他们需要什么样的主帅呢?那一定得是一个真心实意想低御外侮,有声望,有能力,可以令他们甘愿受其驱策地人。除了不能调动的霓凰和西境军的章大将军以外,我只想到了一个人。”

“谁?”

“蒙挚。”

萧景琰眉头一皱,立时就要反对,被梅长苏抬起一只手制止住了,“蒙大哥以前在军中时,就以作战勇猛著称,颇有几件传奇轶事,名声很高,他又是我们大梁的第一高手,在士兵的心中,自然有如天神一般,派他去,场面一定是压得住的。”

“可是一个人善不善战,跟适不适合当主帅,这是两码事吧?”萧景琰瞪了他一眼,“你明明知道的,蒙挚确是一员猛将不假,但要担当主帅之职,他还……”

“我知道,上位者在任命主帅时所要考虑的,当然和士兵们所想的不完全一样。身为主帅,首要职责是统筹全局,排兵布阵,这些的确不是蒙大哥所长,需要设法弥补……”

他说到这里,萧景琰突然明白了过来,“哦,你是不是想跟我说,只要在蒙挚身边放上一个懂得统筹全局、排兵布阵的人就行了?这个人是不是就是你啊?”

梅长苏向他露出一个淡淡的笑容,轻声道:“景琰,你先别急着否决,我也不是凭一时意气提出这个要求的。想当年的聂真叔叔,不也是不谙武力、身体孱弱吗?他常年在前线,除了最后谁也没逃过的那一次,他何曾遇到过危险?这次你让我去,自然和他一样,有蒙大哥和卫峥在,你还有什么不放心的?”

“可这次援军的声势,怎么能和当年赤焰军比?战场上的艰难危凶你我都知道。我不是担心你应付不了战局,实际上那个是我最不担心的部分,可是小殊。打仗行军,那是要体力地!”

“我要是对自己的身体没有信心。就不会向你要求出征了。你想想,我明知蒙大哥并非帅才,却劝你任命他,如果正在交战的关键时刻,我自己突然病个人事不知地。那岂不是害了蒙大哥,更对不起前线的将士和大梁地百姓吗?”梅长苏凝视着好友的脸,言辞恳切,“景琰,你相信我,我最先考虑的就是自己的身体状况,这一点不成问题。当前的局势如此危殆,也由不得我冒险任性啊!”

萧景琰抿紧了嘴唇,找不出话来反驳他。但心里终究是悬着地,不肯点头,索性便板起了脸。不开口。

梅长苏并没有进一步劝说,反而慢慢步至窗前。看着庭外有些萧疏的深秋景致。眉宇之间神情悠远,仿佛正在回溯时光的逆影。遥想过去的峥嵘与青春。

“北境,是我最熟悉的战场,大渝,是我最熟悉的对手。”良久后,梅长苏缓缓回头,薄薄的笑意中充满了如霜的傲气,“也许因为骨子里还是一个军人,即使是在这漫漫十三年的雪冤路上,我也随时关注着大渝军方地动向,没有丝毫的放松。说句不怕你恼的话,就算是你,也未必比我更有致胜地把握,更遑论他人。择适者而用,是君主的首责,而你我之间,不过私情而已。景琰,大梁地生死存亡,难道不比我一人安危更加重要?”

梅长苏刚才并没有留心听大殿这边地争论,但他说的这最后一句话,却与萧景琰试图说服群臣地那句话一模一样,令这位背负着江山重责的监国太子不由心头一紧。

如果面前站着的是林殊,一切自然顺理成章,没有人会想要阻止林殊上战场的,他是天生的战神,他是不败的少年将军,他是赤焰的传奇、大梁的骄傲,他是最可信任的朋友,最可依赖的主将……然而现实总是残酷的,再坚韧的心志和强悍的头脑也抵不过病体的消磨,只要一想起他病发晕迷的那一夜,萧景琰的心便会揪成一团,不管怎么说,梅长苏终究不再是林殊了……

“我听卫峥说,你有一个蒙古大夫吧?”沉思半晌后,萧景琰想到了一个拒绝的借口,“我要见见他,如果他说你可以去,我就同意……”

听到这个要求,梅长苏的眸中突然快速闪过了一抹复杂的神情,不过瞬间之后就消失了,再仔细看时,表情已被控制得相当完美。

“好吧,我回去跟蔺晨说说。”梅长苏微微欠身,“筹措出征,殿下还有一大堆事要办,我先告退了。”

萧景琰被他自若的神态弄得心里略略发慌,总觉得有些什么掌控之外的事情在肆无忌惮地蔓延,可细细察时,却又茫然无痕。

不过这股异样的情绪并没有持续多久,因为前方急报很快又一波接一波地涌了进来,瞬间便占据了他的全部思绪。一系列的兵力调动、人事任免、银粮筹措、战略整合,各部大臣们轮番的议禀奏报,忙得这位监国太子几乎脚不沾地,甚至没有注意到梅长苏是什么时候悄悄退出的。

比起紧张忙碌的东宫,苏宅显得要安静宁和得多。不过战争的阴霾已经弥漫了整个京师,苏宅也不可能例外,当梅长苏进门落轿之后,大家虽极力平抑着,但投向他的目光还是不免有些躁动不安。

“请蔺公子来。”梅长苏简略地吩咐黎纲后,径直便回到了自己的卧房。片刻后,蔺晨独自一人进来,脸上仍是带着笑,站在屋子中央,等着梅长苏跟他说话。可是等了好一阵子,梅长苏却一直在出神,他只好自己先开口道:“我刚刚出去了一趟,你有几个小朋友正在募兵处报名从军呢。看来这世家子弟也分两种,一种如同蠕虫般醉生梦死毫无用处,另一种若加以磨砺,却可以比普通人更容易成为国之中坚……”

“国难当头,岂有男儿不从军的?”梅长苏语调平静地道。“蔺晨,我也要去。”

“去哪里?”

“战场。”

“别开玩笑了,”蔺晨的脸色冷了下来。“现在已经是冬天,战场在北方,你勉强要去。又能撑几天?”三个月。”

他答的如此快捷,令蔺晨不禁眉睫一跳。唇色略略有些转白。

“聂铎带来了两株冰续草,”梅长苏的目光宁和地落在他地脸上,低声道,“此草不能久存,你一定已经将它制成了冰续丹。是吧?”

“你怎么知道的。”

“这里是苏宅,我知道有什么奇怪?”

蔺晨背转身去,深吸了两口气道:“你知道也没用,我不会给你的。”

“你地心情,我很明白。”梅长苏凝望着他的背影,静静地道,“如果按原计划,我们一起去赏游山水,舒散心胸。那么以你地医术,也许我还可以再悠悠闲闲地拖上半年……一年……或者更久……”

“不是也许,是可以。我知道自己可以!”蔺晨霍然回头,眸色激烈。“长苏。旧案已经昭雪,你加给自己的重担已经可以卸下。这时候多考虑一下你自己不过分吧?世上有这么多的事,一桩桩一件件永不停息,根本不是你一个人能解决完的!你为什么总是在最不该放弃的时候放弃?”

“这不是放弃,而是选择,”梅长苏直视着他地双眼,容色雪白,唇边却带着笑意,“人总是贪心的,以前只要能洗雪旧案,还亡者清名,我就会满足,可是现在,我却想做的更多,我想要复返战场,再次回到北境,我想要在最后的时间里,尽可能地复活赤焰军的灵魂。蔺晨,当了整整十三年的梅长苏,却能在最后选择林殊的结局,这于我而言,难道不是幸事?”

“谁认识林殊?”蔺晨闭了闭眼睛,以此平息自己的情绪,“我万辛万苦想让他活下去的那个朋友,不是林殊……你自己也曾经说过,林殊早就死了,为了让一个死人复活三个月,你要终结掉自己吗?”

“林殊虽死,属于林殊地责任不能死。但有一丝林氏风骨存世,便不容大梁北境有失,不容江山残破,百姓流离。蔺晨,很对不起,我答应了你,却又要食言……可我真的需要这三个月。就公义而言,北境烽火正炽,朝中无将可派,我身为林氏后人,岂能坐视不理,苟延性命于山水之间?从私心来讲,虽然有你,但我终究已是去日无多,如能重披战甲,再驰沙场,也算此生了无遗憾,所得之处,只怕远远胜过了所失……”梅长苏用火热的手掌,紧紧握住了蔺晨地手臂,双眸灿亮如星,“冰续草是可遇而不可求的奇药,上天让聂铎找到它,便是许我这最后三个月,可以暂离病体,重温往日豪情。蔺晨,我们不言大义,不说家国百姓,单就我这点心愿,也请你成全。”

蔺晨怔怔地看着他,轻声问道:“那三个月以后呢?”

“整个战局我已经仔细推演过了,敌军将领地情况我也有所掌握,三个月之内,我一定能平此狼烟,重筑北境防线。对于军方地整饬,景琰本就已经开始筹划,此战之后,我相信大梁的战力会渐渐恢复到鼎盛时期。”

“我是说你,”蔺晨眸色深深,面容十分沉郁,“三个月以后,你呢?这冰续丹一服下去,虽然能以药效激发体力,却也是毫无挽回余地地绝命毒药,三月之期一到,就是大罗神仙,也难多留你一日。”

“我知道。”梅长苏淡淡地点头,“人生在世,终究一死。蔺晨,我已经准备好了。”

蔺晨牙根紧咬,一把扯开自己的衣襟,从内袋处抓出一个小瓶,动作十分粗暴地丢给了梅长苏,冷冷道:“放弃也罢,选择也好,都是你自己的决定,我没什么资格否决,随便你……”说着转身,一脚踹开房门,大步向外就走。

“你去哪里?”

“外头的募兵处大概还没关吧,我去报名,”蔺晨只是略停了停脚步,头也不回地道,“我答应过要陪你到最后一日。你虽食言,我却不能失信,等有了军职。请梅大人召我去当个亲兵吧。”

梅长苏心头一热,冰凉的小瓶握在手中。突然开始发烫。守在院子里的其他人虽然不知道冰续丹的存在,也不知道两人谈话地细节,但从蔺晨走时所说的这句话,大约也能推测出梅长苏已经决定出征北境。几个侍卫都是热血小伙,黎纲和甄平更是旧时军士。他们一方面都想要上疆场卫国杀敌,另一方面又怕梅长苏经受不起征战艰苦,矛盾重重之下,都呆呆地站在院中,不知该作何反应才好。

在一片僵硬的气氛中,宫羽抱琴而出,廊下独抚。纤指拨捻之间,洗尽柔婉,铿锵铮铮。一派少年意气,金戈铁马,琴音烈烈至最**时。突有人拍栏而歌:

“想那日束发从军,想那日霜角辕门。想那日挟剑惊风。想那日横槊凌云……流光一瞬,离愁一身。望云山,当时壁垒,蔓草斜曛……”

歌声中,梅长苏起身推窗,注目天宇,眉间战意豪情,已如利剑之锋,烁烁激荡。

越一日,内阁颁旨,令聂锋率军七万,迎战北燕铁骑,蒙挚率军十万,抗击大渝雄兵,择日誓师受印。在同一道旨意中,那位在帝都赫赫有名地白衣客卿梅长苏,也被破格任命为持符监军,手握太子玉牌,随蒙挚出征。临出兵的前一天,梁帝大概是被近来地危局所惊,突发中风,瘫痪在床,四肢皆难举起,口不能言。萧景琰率宗室重臣及援军将领们榻前请安,并告以出征之事。当众人逐一近前行礼时,梅长苏突然俯在梁帝的耳边,不知说了些什么,早已全身瘫麻的老皇竟然立时睁大了眼睛,口角流涎,费力地向他抬起一只手来。“父皇放心,苏先生是国士之才,不仅通晓朝政谋断,更擅征战杀伐。此次有蒙卿与他,乱势可定,从此我大梁北境,自可重得安固。”站在一旁的萧景琰字字清晰地说着,眸中似有凛冽之气。

梁帝的手终于颓然落下,歪斜地嘴唇颤抖着,发出呜呜之声。曾经的无上威权,如今只剩下虚泛的礼节,当亲贵重臣们紧随着萧景琰离开之后,他也只听得见自己粗重的呼吸声,在这幽寒冷硬、不再被人关注的深宫中回荡。

第二天,两路援兵的高级将领们便拜别了帝阙,束甲出征。如同当年默默看着梅长苏入京时一样,金陵帝都的巍峨城门,此刻也默默地看着他离去。到来时素颜白衣,机诡满腹,离去时遥望狼烟,跃马扬鞭。两年的翻云覆雨,似已换了江山,唯一不变的是一颗赤子之心,永生不死。

初冬地风吹过梅长苏乌黑的鬃角,将他身后的玉色披风卷得烈烈作响。乌骓骏马,银衣薄甲,胸中畅快淋漓地感觉还是那么熟悉,如同印在骨髓中一般,拔之不去。

放眼十万男儿,奔腾如虎,环顾爱将挚友,倾心相持。当年梅岭寒雪中所失去的那个世界,似乎又隐隐回到了面前。烟尘滚滚中,梅长苏地唇边露出了一抹飞扬明亮地笑容,不再回眸帝京,而是拨转马头,催动已是四蹄如飞的坐骑,毅然决然地奔向了他所选择地未来,也是他所选择的结局。

尾声

大梁元佑六年冬末,北燕三战不利,退回本国,大渝折兵六万,上表纳币请和,失守各州光复,赦令安抚百姓。蒙挚所部与尚阳军败部合并,重新整编,改名为长林军,驻守北境防线。在这次战事中,许多年轻的军官脱颖而出,成为可以大力栽培的后备人才。萧景琰、言豫津也皆获军功,只是前者因身世之故,辞赏未受。

对于百姓、朝臣和皇室而言,这是一场完整的胜局,强虏已退,边防稳固,朝堂上政务军务的改良快速推进着,各州府曾被摧毁的家园也在慢慢重建。大多数欢欣鼓舞的人们在一片庆贺的气氛中,似乎已经忽略了那些应该哀悼的损失。

但萧景琰没有忘记,他在东宫的一间素室中夙夜不眠地抄写本次战事中那些亡者的名字,从最低阶的士兵开始抄起,笔笔认真。可是每每写到最后一个名字时,他却总会丢下笔伏案大哭,悲恸难以自抑,连已怀有身孕的太子妃,都无法从旁劝止。元佑七年夏,聂铎从东海归来述职。但他与霓凰的婚事,萧景琰总是不肯答应,直到有一天,宫羽带来了梅长苏所写的一封信,他才默默首肯。婚后霓凰将南境军交给了已日趋成熟的穆青,随同聂铎叩别林氏宗祠,一起去了东境驻守海防。

元佑七年秋,太子妃产下一名男婴。三日后,梁帝驾崩。守满一月孝期,萧景琰正式登基,奉生母静贵妃为太后,立太子妃柳氏为。

庭生果然被萧景琰收为义子,指派名师宿儒,悉心教导。由于他生性聪颖,性情刚强中不失乖巧,萧景琰对他十分宠爱,故而他虽无亲王之份,却也时常可以出入宫禁,去向太后和请安。

长寿的高湛依然挂着六宫都总管的头衔,只是现在太后已恩准他养老,可以在宫中自在度日,不须再受人使役。高湛十分喜欢那个玉雪可爱的小皇子,常去宫中看他,每次庭生抱小皇子在室外玩耍时,他都要坚持守在旁边。

“高公公,你要不要抱抱他?”看着这满头白发的老者眼巴巴在旁边守护的样子,庭生有时会这样笑着问他,但每次高湛都躬着身子摇头,颤巍巍地说:“这是天下将来的主子,老奴不敢抱……”

对于他的回答,庭生似乎只当清风过耳,并不在意,仍旧满面欢笑地,引逗着小皇子呀呀学语。

“看他们兄弟俩,感情可真是好,”旁边的奶娘一边笑微微地说着,一边注意天色,“不过也该抱进去了。天这么阴,高公公,你觉不觉得……好象起风了?”

“不,不是起风了,而是在这宫墙之内……风从来就没停过……”眯着昏花的双眼,历事三朝的老太监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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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小说《围城》读后感心得体会

全文共 9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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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不读红楼,老不读三国。”之前我是不相信这句话的。既然是名著,是众多人推荐的,为什么还要在不同的年龄去读呢?所以,在我16、17岁时,在那个还不懂情爱的年纪里,在阳光绚烂的夏日,我读了《红楼梦》、读了《红与黑》、读了《安娜卡列宁娜》、读了川端康成等等,读完后,我还狂妄地评价所谓名著也不过如此,只是一群男男女女在谈着不知所云的恋爱。现如今再谈起那些书对我的影响,也只过是记得一堆书名罢了。

在初中就读过《傲慢与偏见》,但只是当成言情小说来读,只记得男主和女主在一起了,“灰姑娘”伊丽莎白成为了豪门太太,结局皆大欢喜。工作后再重读《Pride

and

Prejudice》,我才稍稍读懂一些简和宾利之间产生矛盾的原因,才对达西傲慢的举止多了一些了解。也突然理解了“少不读红楼,老不读三国”的原因。当你的人生阅历没有达到那个层次的时候,你是不会理解和认同书中的观点,更不会从书中有所收获。

很早之前就被推荐过《围城》这本书,但至从拥有了自己的手机,就很少真正静下心来读过一本书了,一直都没有去碰这本书。工作后的第一个寒假,突然对爱情和婚姻产生了一些疑问,就找了很多爱情和婚姻方面的书籍,《围城》这本书就误打误撞地进入了我的书单。

读《围城》的第一章时,我就被钱钟书先生的文笔倾倒,好犀利的文笔啊,短短几句描写,就将苏小姐的心理刻画地淋漓尽致。那一刻,我觉得世界上真正的高情商的人就是那些作家,他们能将人世间种.种形态的人的心理都能琢磨地透彻,并于文字间表达出来。

《围城》这本书有一种魔力能让你抛弃你的手机,一口气将这本书读完,也能让你想再读第二遍。

能在23、24岁这个对爱情和婚姻好奇的年纪读《围城》,这是我的幸运。爱情是什么?婚姻是什么?在之前,我一直在好奇。网络上的许许多多的信息让我觉得婚姻就是爱情的延续,而爱情也是不食人间烟火的、只有彼此的高贵事物。一切都是美好的,爱情和婚姻都是美好。在《围城》这本书里,我看到了爱情和婚姻的另外一面。有时你以为的爱情,可能只是你的一厢情愿,而婚姻更可能只是两个不讨厌彼此的人的互相结合。而这种不美好恰恰是很多人的真实生活,即使是接受最先进观念的人也不能避免这种俗气。

很喜欢书中的一句话“不见了好久的朋友,在我们的心目里,还是当年的风采,尽管我们已经老了。”虽然我还未老,但对于身边那些已经分离的朋友,他们在我的心中,仍旧还是学生时代青涩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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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有了你,我的花儿就绽放小说作文

全文共 22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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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浅,你知道吗?我的心里有朵花儿,它只因你悸动,只因你绽放……

——题记First,那个口是心非的家伙

八岁的自己,住在你家的隔壁。印象里,那幢居民楼极其老旧,墙上黑色的水渍,昭示着岁月的变迁。盛夏,绿绿的爬山虎严严实实地爬满整面墙,风一吹过,好像绿色的大海泛起深浅不一的波浪般,闪动着熠熠的光彩,很是晃眼。而且只要喊得大声些,那房子就好像“比萨斜塔”一样似乎微微倾倒了些,很像所谓的“难民窟”。那时的你,虽是女儿身,却总是酷酷地留着小男生的发型,穿着黑白格子的衬衫,走下楼道时,衣服总是被吹得鼓鼓的,很像“超人”身上披着的斗篷。

某天,我和一群年龄像我一般大小的小女生玩着后来自己很不启齿的过家家,幼稚地把弄着黑乎乎的泥土和一些在田间地头随处可见的不知名植物。抬头间,发现你竟站在远处,饶有兴趣地看着我们。我很不淑女地扯开嗓门,“要一起玩吗?”

你的脸“腾”地一下涨红了,很像秋日里熟透的柿子,让人想咬一口。故作风尘仆仆地走过来,你说道:“这么幼稚的游戏我才不玩呢,无聊死了,我才不像你们这群小女生一样,整天花痴地抱着洋娃娃。”你一副语不惊人死不休的样子,眼里是深深的不屑和嘲弄,但通红的脸色却出卖了你完美的演技。

我别过脸,嘴里咕哝了句,“终于深切地体会到什么叫‘口是心非’了啊!”你就在原地站着,良久不曾离开。

“喂!”你好听的声音唤着我。

“我不叫‘喂’,我的名字叫严、暖、暖!”

“那个,严暖暖,我想过了,其实我也只是个孩子,所以偶尔玩一下幼稚的游戏,应该也没什么关系!”

……

在此后的日子里,我们恍若一对双生花,开在曼妙年月。像是被某种叫“缘分”的东西紧紧地捆绑在了一起,绑住了叫浅浅和暖暖两个少女。Secord,不屑的态度我独自一人走在放学回家路上,望着越来越近的目的地,看着手中被我画得像藏宝地图的电路图试卷和刺眼的分数,不禁头皮发麻,任由风凌乱我的发丝,然后,觉得眼里渗出了滚烫的液体。

你背着那个像海参一样的书包追上我,墨色的碎发遮住额头,黑赭石一样的眼睛望着我,托着下巴,故作思考的样子,说道:“暖暖,你不觉得潘长江装忧郁越装越搞笑吗?”

“啊?”我不解,苏浅浅哪没头没脑冒出来的这句话啊!“就是你啊,现在傻呆呆的样子,很像潘长江。”

我听完,抡起书包作出要打她的样子,随即泄下气来。“你个考满分的家伙面对考不及格的我,要不要这么尖酸刻薄啊?我肯定是上辈子欠你的。还有你脑子构造是不是和爱因斯坦一样的?大脑皮层什么沟啊回啊特别多,神通广大得什么题都做得出来啊?”

你露出一副不屑的表情,说道:“我倒不怀疑这个。我怀疑的是你脑子的构造,还是说你根本没脑子。”

“啊!苏浅浅,我要杀了你,你个资本家,剥削人民是你的乐趣吗?”

闹腾了一会儿,我们都累了,我红着脸,喘着粗气说道:“苏浅浅,你的名字真好听啊!羡慕死我了。”

你一副势要把不屑进行到底的样子,扁嘴说道:“严暖暖,那我和你换好了。”

“唉,苏浅浅,我也想啊,可是这是爹妈给的,不是说换就能换的啊……”Third,暗算吐枣核

十四岁的夏天,阳光特别好,墙上的爬山虎似乎长得也比往年好,绿盈盈的,很惹人喜爱。那是一个午后,太阳不亦乐乎地释放着光和热,我和你去摘枣子。枝头,缀满密密麻麻的枣子,闪烁着诱人的红色光泽。

我站在树下,笨拙地挥舞着手中长长的竹竿,阳光刺得我睁不开眼,而且没有一颗枣子有要掉下来的意思。你发出“啧啧”的感叹声,抢过竹竿,看似随便地挥了几下,枣子便像下糖果雨一样落下一地。我胡乱地捡着,由衷地赞叹道:“苏浅浅,你怎么弄的啊?”

“要不要骂人都那么有艺术水准啊?我听得懂。”我咬下一个枣子,愤愤地道:“我想像《天龙八部》里绝情谷的那个老婆婆一样,拿枣核做暗器,你当心点儿啊,别惹我,枣核不长眼啊……”Fourth,红颜?易逝。

不记得是哪个星期日,打电话给你,你竟没接,我在电话这边悄悄将你诅咒了个遍。只是没想到,诅咒是会成真的,尽管我并不想让诅咒实现。

第二天在学校见到你,不禁傻了眼。你穿着米黄色的连衣裙,别致的白色皮鞋在脚踝处系了个美丽的蝴蝶结,头发也扎成了短短的马尾,同样别着粉色的蝴蝶结。

我眼睛亮着光,说道:“哇!苏浅浅,美得冒泡啊!那么喜欢蝴蝶结?所以绑了一身?”

“蝴蝶结?那是什么玩意儿?老子不认识它。我老妈把我弄成这副德行的。作孽啊!”说着你便进了教室。

“果然没有一点儿少女情怀啊!异类啊!”

傍晚,我们并肩走在一起,平时很吝啬的我破天荒要请你喝奶茶。

“你要什么口味的?”

“西米露。”

“还是这么恋旧啊!”

我跑出马路,一辆货车却不偏不倚朝我撞来。千钧一发之际,我只觉得身后一阵巨大推力,然后是刺耳的刹车声。我看到,你身下那朵逐渐扩散的妖娆玫瑰,失了神,满脸泪水地冲到你面前。我看到你的嘴唇翕动着,卷翘的睫毛投下一片阴影,眼皮却是沉重地覆上了……

医院里。白色的天花板,消毒水的味道,苏妈妈的歇斯底里,无不昭示着严暖暖的生活里不再有苏浅浅这个人。

……

红颜,真的易逝。

浅浅,没了你,严暖暖的人生就像一场噩梦。Fifth,约定浅浅,我们说好的,十八岁一起去坐热气球。现在,我在热气球里,而你,又爽约了。

我张开双臂,你抱紧我,这是我唯一一个愿望了。

暖暖的怀抱在这里,浅浅你为什么还不来呢?

我想,我会等的,等到我愿望实现的那天,然后,我的花儿又开了……

浅浅,其实我还是喜欢你像男生一样,因为那样可以保护我。然后我叫着:“浅浅是福,浅浅是福……”——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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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与小说作文

全文共 10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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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想之所以称之为梦想,就是因为那只是一个梦,当梦想实现了,就可称之为现实。

儿时有很多梦想,也大多只是梦想,随着年龄的增长,梦想也在不停的替换着,没有付出过努力,也多渐渐淡忘了。

写一部小说,一部可以感动很多人的小说,不知道什么时候的突发奇想,困扰了我很多年。不出意外,后来也淡忘了。

一日,和多年没见的竹马相遇,得体的西装,鼻梁上架着黑色镜框,走路一扭三晃,用夸张的语调说要请我吃饭。

饭桌上他侃侃而谈,和某某歌坛天后打羽毛球,和某某知名大律师是某俱乐部的好友,云里雾里的让我很是羡慕。

临别之际,给了一个地址,让我给他新书签售会捧场。

突然想起儿时的梦想,唯一一个没有跟任何人提起的梦想。

我觉得该付出些努力,静下心写点东西了。

写作初起,自然要赋予这本书点教育意义或者为某一观点润色什么的,就这样写了大概七万多字吧,突然感觉卡文了,大脑一片空白,果断没再写了。

几年过去了,总考虑着,当初为什么开始又放弃,终是没有为自己开脱的理由。

一日,一姐们在自己空间写出一段话:如果我一直写下去,我可能也是这个高度了。突然,感觉理由好像找到了。

后来一个哥们又在空间更新:我新书在某某网站首发。看了几章没了兴趣,总觉得少了点灵气,哪怕我也写不出带灵气的文章,但就是不想看这样的。就像儿时刚接触李白的诗,虽然写不出来,但觉得那就是好的,这种感觉很是微妙。

自觉很喜欢小说,最早接触小说是上初中时,有一位同学喜欢把小说带到学校,上课的时候看,那时总是为能看到蹭书而沾沾自喜,每每看到高潮处都手心冒汗,为了不把书弄脏,总是把手心里的汗擦在裤子两侧,时间久了,裤子两侧颜色总要淡一些。

看的多了就想学着写上那么一段,我和那位同学经常聚在一起编造故事,画着简单的小人,把整个故事演绎完整。不知道为什么终归是没有留下文字性的东西,也只是一堆画满涂鸦之作的废纸。

后来就不怎么看小说了,偶尔会有朋友想跟我侃侃面包树的问题,我回应没看过,他当时的眼神我至今记得,包含着诧异与不屑,整个人挺了挺,下巴微微抬起,我也只是把眼睛眯成一条缝,不让他看见我眼里的厌恶。至今我也没看过面包树,每当去图书馆想借阅一下,总是想起那微抬高的下巴,捏了捏拳头,总想着一记上勾拳,会不会让他的下巴永远低不下来。

年龄大了,感觉对什么东西都不那么专注了,像一本厚的小说,看到一半就不想看了,那种笔者赋予的教育意义,根本提不起阅读的兴趣,也就只能看看搞笑的小段子了。

有人就会说道,你应该看看白鹿原,看看活着。看看文学小说,不要总是看家长里短嬉笑怒骂的这些。可我只是图个高兴,看那个能高兴起来吗?

[我与小说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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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初三九年级下册语文第二单元作文800字:走进小说的天地

全文共 9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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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美国的单亲家庭,初三九年级下册语文第二单元作文:走进小说天地800字。家里只有一位母亲和四个孩子。母亲玛莉非常关心自己的四个儿女,因为这是她唯一的希望。大儿子杰克已经14岁了,正在上初中,二妹安妮12岁,在读小学。也许是家庭的缘故,杰克和安妮非常厌恶对方,甚至产生了某种意义上的嫉妒。为了一个布娃娃,他们会争到撕破为止。

再过一个星期就是圣诞节了。为了让一家人快快乐乐的迎接圣子耶酥的降临,母亲想了一个好办法。这天晚上,妈妈召来了四个孩子说:“圣子就要降临了,你们希望他降到我们家吗?孩子们异口同声地说:“想。“如果想,从现在开始,我们就开始做一个摇床,你们必须每天都给家里的其他人做好事,这样你们就会得到一根稻草,铺在摇床里,等到圣诞来临,摇床里的稻草如果够柔软的话,圣子耶酥一定会降临的。

第二天杰克做好了摇床,妈妈准备好了稻草。晚上,妈妈写了五张纸条,上面写的是家里五个人的名字,谁抓到纸上的名字,第二天就得为他做好事,妈妈先抓,看后切切地笑了,由于小弟罗伯太小,不认识字,妈妈看了他的字条偷偷地对他的耳朵说出了纸上的人名。杰克翻开纸条过后,没有任何表示,默默地走开了。

一切都变了!早上,妈妈准备起来做早饭,但早饭已经整整齐齐地放在桌子上了;杰克的书包坏了,准备去告诉妈妈,谁知已被人缝好;安妮晚上睡觉时准备找睡衣,已经有人替她放好了;三妹珍妮的一道数学题目不会做,回来后已经被人给写好了;小弟罗伯起床过后就去刷牙,转身床铺已经被人整理得干干净净了。所有的变化只是因为一根稻草。

明天就是圣诞节了。摇床里的稻草已经堆得像小山了。妈妈鼓励孩子们说:“你们要坚持,等到圣子看到以后一定会到我们家的。中午,杰克没有吃饭,他跑出去了,妈妈发现后,就去找他,他躲在草垛后哭泣,说:“妈妈,为什么每次纸上的名字都是安妮,每次在她睡前我都为她准备好睡衣,早上我都会为她叠好被子,布娃娃我都让给她玩,妈妈我已经受够了!母亲默默地对杰克说:“杰克,如果你觉得委屈,妈妈不强求你,最后一天,你可以放弃!然后就悄悄地走了。终于到了晚上,妈妈在静等一个人的到来,终于他来了,悄悄地放下了一根稻草走开拉。

最后一根稻草是杰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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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水浒传长篇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4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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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联著名作家高尔基曾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在我们的生活中必不可少,多读书,才能获得更多的知识,寒假里,我利用空余时间读了“中国四大名著”之一的《水浒传》。

《水浒传》是作者施耐庵根据北宋农民起义而写成的一部伟大的长篇小说。小说倾向鲜明地描写了当时不同阶层的人民群众反抗压迫的斗争。概括了当时不同阶层的人们从觉醒到反抗的斗争道路。

这本书的每一篇故事都写的非常深动。里面有《九纹龙大闹史家村》、《醉打蒋门神》《卢俊义活捉史文恭》、还有最惨烈的攻打方腊那一战。这些故事塑造了众多英雄人物形象,其中有性格刚烈的武松,武艺高强,逆来顺受的林冲,机智果断的吴用,结交广义的宋江,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读完了这本书,我的心还留在那些水浒英雄与方腊在战场撕杀的那种震憾情景里久久回味。“路见不平一声吼,该出手时就出手……”这是水浒的主题歌,唱的多么豪迈,有力,现在的社会虽然不像以前那样受压迫,但还是有一些不法分子做坏事,我们要像水泊梁山好汉一样,与恶势力做斗争,让我们的国家更加和平,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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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水浒传长篇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4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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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是我国第一部以农民起义为题材的长篇小说。作者施耐庵以北宋宋江起义的史料为主要依据,成功塑造了宋江、林冲、李逵、武松、鲁智深等一百零八位英雄好汉的形象。记述了以宋江为首的众好汉从聚义梁山泊、到受朝廷招安、再到大破辽兵,最后剿灭叛党,却遭奸人谋害的英雄故事。

《水浒传》写英雄们走上反抗的道路,各有不同的情况、不同的原因,但是被逼上梁山这点,许多人是共同的。其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林冲,他武艺高强、正直善良,任东京八十万禁军枪棒教头。他只想本本分分的过日子,在一再忍让的情况下,仍被高俅、富安、陆谦等人再三迫害,最后无奈被逼上梁山。在林冲棒打洪教头故事中,双方交战前对洪教头的无理和挑衅,林冲一直忍着。两方交战时林冲不急于进攻,一直防守,等待时机变守为攻,抡起棒一扫,就把洪教头给打败了,这正是林冲武艺高强、忍辱负重的体现!

我读了《水浒传》后,那荡气回肠的文字,栩栩如生的人物,波澜壮阔的场景,真是让我心驰神往,回味无穷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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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水浒传长篇小说学生个人读后感

全文共 5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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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有空,就随手拿起了身边的《水浒传》翻看,虽然以前也看过这本书,但由于时间的流逝,我忘了其中的许多故事。现在回头看看,却又有了一些新的感触,领悟到了一些新的真谛。《水浒传》的作者是施耐庵,这位作家把梁山一百零八名好汉惟妙惟肖地展现了出来。

作者还在每一位好汉的名字前加上称谓,如“智多星吴用”、“豹子头林冲”等,让人更好记,也更生动形象。正是这些称谓,使这些好汉的特点更具体,全面地表现出来。这正是这本名著的成功之处之一。

这本书中最使我喜欢的故事是第七回“花和尚倒拔垂杨柳,豹子头误入白虎堂”。

其中,对林冲地描写更是生动:“头戴一顶青纱抓角儿头巾,脑后两个白玉圈连珠鬓环。身穿领单绿罗团花战袍,腰系一条双塔尾龟被银带。穿一对磕瓜头朝样皂靴,手中执一把折叠纸西川扇子。”这段话用了对偶的修辞手法,生动形象地写出了林冲的打扮与当时的动作。

林冲是梁山上的英雄,他出生与一个职业军官家庭,本人原本是一名教头,待遇十分优厚,家庭也非常圆满,可后来由于到风雪山神庙,侥幸躲过草料场那场大火,又听到仇人的私房话以后,才奋起反抗。他可以说是《水浒传》中塑造得的人物之一。

“本书十分生动地描写了被压迫者先后走上造反之路的过程,歌颂他们的反抗精神和正义活动。”这是语文书上对本书的评价。但我觉得,这本书的好处不止于此。每个人都会有不同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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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编动物寓言故事作文_[第四单元]寓言故事与科幻小说1000字

全文共 8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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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寓言故事【篇一】

从前,有一只小白兔。它跟别的动物没什么区别,也有一双乌黑的大眼睛。可是有一次发生了一件事情,使得小白兔乌黑的大眼睛变成了红色。

有一天,小白兔蹦蹦跳跳地去公园玩,当它走到半路时,看见有一群小动物围在一个角落里七嘴八舌地议论着。小白兔觉得很奇怪,就小心翼翼地走到它们的后面,竖起那一对长长的耳朵认真地听了一会,原来小动物们正在嘲笑自己的那条毛茸茸的短尾巴。

猴子笑嘻嘻地说:“小白兔的那条短尾巴都不能像我一样在树上荡秋千。”

松鼠有接着说:“对呀,对呀,也没有我的尾巴软,我可以当被子,它连当个枕头也不行,哈哈哈。”

听着大家伙的议论,可把小白兔给气坏了。它忍无可忍了,全身的毛发都竖得笔直,眼睛瞪得圆溜溜的,张开三瓣嘴气呼呼的大声到:“你们有完没完啊,我的尾巴短又怎么样,我不需要你们来管我。”动物们见小白兔在后面,拔腿就跑。过了两三分钟,小白兔的眼睛突然变红了,原来小白兔刚才生气,把眼睛里的红细胞给气炸了。所以眼睛才变成红色了。

因为生气导致小白兔的眼睛变成了红色,所以大家在生气时要想一想,要学会静心、要懂得分析,可千万别学小白兔哦!

编动物寓言故事【篇二】

在一个原始森林里,一条巨蟒和一头豹子同时盯上了一只羚羊。豹子看着巨蟒,巨蟒看着豹子,各自打着“算盘”。

豹子想:如果我要吃到羚羊,必须首先消灭巨蟒。

巨蟒想:如果我要吃到羚羊,必须首先消灭豹子。

于是几乎在同一时刻,豹子扑向了巨蟒,巨蟒扑向了豹子。

豹子咬着巨蟒的脖颈想:如果不下力气咬,我就会被巨蟒缠死。

巨蟒缠着豹子的身子想:如果不下力气缠,我就会被豹子咬死。

于是双方都死命地用着力气。

最后,羚羊安详地踱着步子走了,而豹子与巨蟒却双双倒地。

猎人看了这一场争斗甚是感慨,说:“如果两者同时扑向猎物,而不是扑向对方,然后平分食物,两者都不会死;如果两者同时走开,一起放弃猎物,两者都不会死;如果两者中一方走开,一方扑向猎物,两者都不会死;如果两者在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时互相松开,两者也都不会死。它们的悲哀就在于把本该具备的谦让转化成了你死我活的争斗。”

生活中的悲哀也常常由此而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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