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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林外史读书笔记五篇20篇

导语:“贫着因书而富,富着因书而贵。”阅读,不仅是种休闲娱乐,更是种可以丰富心灵增长知识,且老少咸宜的优良活动。你能感受到读书的乐趣吗?下面是小编收集的儒林外史读书笔记五篇,欢迎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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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花夕拾》读书笔记

全文共 2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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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里我看了一本书——《朝花夕拾》 ,是鲁迅写的。听说鲁迅写得书独是一无二,我倒要看看有多好!

鲁迅曾住在百草园里,所以就写了一篇《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这也是我最喜欢的一篇。

鲁迅的百草园面积很大,鲁迅小时候在那儿获得许多乐趣,比如说,鲁迅翻开了断砖,看见了斑蝥,脊梁上一按,后窍喷出烟雾;下雪了,如果雪比较厚,鸟儿们无处找食,闰土就带着鲁迅捉鸟……但到后来卖给了朱熹的孙子,从此很少去百草园。读到这,我觉得非常可惜,一个多好的百草园!可惜,就这样卖了!多可惜呀。

或许我们的童年早晚有一天会离去,《朝花夕拾》却可以了解一下鲁迅的童年,体会童年的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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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红楼梦读书笔记心得精选

全文共 7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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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一梦,恍然惊醒,杯具,美到让人心伤。忆梦中之事,似是难记;忆梦中之人若在面前;忆梦中之言,甚觉心伤。无奈,超脱时期,末成杯具。

"谦纸荒谬言,一把辛酸泪。皆云息者痴,谁结其中味。"低声诵吟,重复咀嚼,曹雪芹阅尽沧桑,在从彼的少年阅历中与材,回想的暖馨,身世的炎凉,更是给作品增加了无限的魅力。曹雪芹的作品超出了全部时代,书中的配角贾宝玉完整背离了过后的礼法,但却很是契合当初的观点,这不得不说是一个宏大的成绩!

在尔看来《红楼梦》是一个杯具,充斥了无奈与悲伤。但却在无绝的悲伤之中透出了摄人心魂的美,书中最大的杯具是贾宝玉和他的表妹林黛玉、表姐薛宝钗之间的恋情婚姻瓜葛,宝玉在黛玉、宝钗之间毕竟爱谁贾府究竟选谁作宝玉的妻子,这是一个大答题。

杯具产于二个抉择的不一致。宝玉越来越领现黛玉是独一的良知,而宝钗固然也可疏可敬,但心上总有一层隔阂。贾宝玉的祖母和父母却越去越发明宝钗合乎儿媳夫的尺度,黛玉的性情气质却不替他们所喜。宝钗能尽质将大家束缚在礼法的范畴之内,黛玉却返去做了执着的暴露。

杯具尤其发生于两个取舍威望性的迥异:爱谁,宝玉持续了本人的挑选;然而,弃谁,宝玉是一点也不权力的,所有蒙于父母之命。终极,宝钗折嫁,黛玉回魂。于是,悲巨变成了不可防止的终局。

鲁迅曾说功一句话:"杯具是将有价值的货色覆灭给己望。"又言"但凡傻弱的公民,即便体魄如何健齐,如何茁壮,也只能干毫无意思的示众的资料跟瞅客,病逝世多多是不用认为可怜的。"可睹,无价值的灭绝并不是杯具,而《红楼梦》的杯具之所以震动我口,就由于它将被誉之物的美表示得酣畅淋漓。

例如林黛玉,书中充足写没了她的寻求取气量之高贵若不是如此她的杯具即也不会令人如斯印象深入。唉!说到可悲处愈是可哀。也罢,就此放笔。

不知为何,合上手中的《红楼梦》,竟是想再看一遍。或者这就是《红楼梦》的魅力吧,犹如一梦,美的让人不想撒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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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高一的儒林外史读书笔记

全文共 8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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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名富贵无凭据,费尽心情,总把流光误。浊酒三杯沉醉去,水流花谢知何处。”这是《儒林外史》开头的`几句。可以说,这也是整本书的灵魂所在。

这些话虽然已是老生常谈,可真正能明白的人又有几个?“学而优则仕”,正是这句话害了一批又一批的读书人。他们把读书当成敲门砖“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为了金钱,为了财富,他们可以废寝忘食地读书,可以从黑发垂髫考到白发苍苍:八十岁才中了状元的梁灏,花白胡子还是“小友”的周进,考了几十年一朝中榜,欢喜疯了的范进……儒林中为了功名利禄,消得人憔悴,衣带渐宽终不悔的又何止这几个?鲁迅先生称封建礼教为吃人的礼教,那么称封建科举制度为害人的制度也不为过了。

读书,其实强调的是一个漫长的求知过程。在我看来,读书就是人不断汲取精神食粮的过程。其中最关键的在于吸收,然后再转化为自身的力量。这与一日三餐的功效是一致的:吃饭,吸收营养,再促进自身生长。只可惜,儒林中的某些学子们只注重“食”,即数十年如一日地读书,却忽视了吸收。读书对他们来说,只是一个敲开荣华富贵之门的工具。一旦达到目的,这个工具也就毫无价值了。这些人,即使读一辈子书,也不会有半点知识吸收转化成自身力量。这些书,除了造成他们的“营养不良”,别无他用。

当然,“世人皆醉我独醒,举世皆浊我独清”的人在儒林中也不是没有。王冕就是其中的一个。他从小就因为家境贫寒而为邻人放牛。在牛背上,他仍旧博览群书,更自学成为了画没骨花卉的名笔。此后,下到平民百姓,上到知县财主都来索画。但王冕性情不同,不求官爵。朝廷行文到浙江政司,要征聘王冕出来做官,他却隐居在会稽山。后人提到王冕时,常常称其为王参军。但王冕何曾做过一日官?能在功名面前,心如止水,不为所动,也只有王冕这些儒林中的凤毛麟角了。

几百年后的今天,捧起《儒林外史》细细品读,时而为当时士人名流的庸俗可笑而叹息,时而又为贪官污吏的卑鄙丑恶而愤怒。,吴敬梓以其幽默诙谐的语言,把封建社会科制度的腐朽黑暗面刻画得入木三分。难怪后人有“慎勿读《儒林外史》,读竟乃觉日用酬酢之间,无往而非《儒林外史》”之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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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家》读书笔记

全文共 10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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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爱、温暖、避风港的象征,但在巴金笔下的这个旧社会中的家却是恶魔、监狱、刽子手。

小说中,有很多情节让我感到悲愤,感到惋惜,感到痛心!但我暗暗为自己庆幸,因为吃人的封建礼制已被前人埋葬,我应当感谢他们。在无数的可怜的生命做了陪葬品后,一些可爱的勇敢的人奋起而攻之,打碎了,幻灭了,一个崭新的时代已经到来,从前饱含女子血泪的旧路我们不会重蹈,这是最大的幸运!

在这样一个大家庭中,梅、琴、鸣凤、瑞钰都有不同的性格和结果。梅,因母亲的态度而与觉新擦肩而过,并早早地做了寡妇,在与觉新重逢后,又因自己的感情不能抒发而抑郁成病,吐血而死;琴,读了几年书,积极地与觉民反抗“父母之命,媒妁之约”的婚姻,在觉新和觉慧的帮助下最终取得了胜利,真心地在一起,过着幸福的生活;鸣凤,好一个烈女子!为了自己纯洁的爱情,不惜抛弃自己的生命也不愿毁了自己,我真佩服她在这个封建大家庭中毅然选择这种壮烈的方式反抗;瑞钰,一个善良贞静的人儿,任人摆布,因肚子里的孩子受到众人的排斥,被赶到城外的一间阴暗潮湿的房里,而他的丈夫觉新太懦弱,导致了她在生下云儿后离开人世,这使我憎恨迷信,憎恨懦弱。这些女性人物表现出了在封建社会里有太多的人做了许多不必要的牺牲品。

三兄弟的性格大不相同。作为大哥的觉新样貌清秀,品学兼优,本有着大好的前程与美满的梦,但在吃人的封建礼制面前他不敢背负不孝的罪名,他屈服了,接受了,忍受着别人难以明了的苦衷,博得长辈们表面上的暂时的友好对待,但他得到了什么?什么也没有!失去了所爱的梅,失去了贤惠的妻子,失去了无数个反抗的机会,甚至还做过封建礼教的刽子手,逼二弟觉民完婚,但最后,他有了一点觉悟了,他终于帮助三弟成功地逃出了这个可怕的“家”;觉民拥有进步思想,但不坚定,他是处在守旧与进步之间,然而,就是这样,他凭自己的力量,得到大哥和三弟的帮助,赢得了琴——一个进步的充满自信的新女性;觉慧,不但拥有进步的思想,而且意志坚定,他带着一个单纯的信仰,不放弃,向目标大步走去,要做自己的主人,不要有一丝遗憾,觉慧的反抗为他赢得了光明的前途,他终于摆脱了这个家,然而,他不是成功的,他为了事业失去了爱情,牺牲了一个原本美好的生命。高老爷的封建思想、整个社会制度、整个迷信夺取了多少人年轻的生命!

“我是青年,不是畸人,不是愚人,应当给自己把幸福争过来!”我会和巴金一样记住:青春是多么的可爱,我们正处于美好的青春岁月中,我们充满了激情,我们的心里洋溢着爱!那么就让它作为我鼓舞自己的源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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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童年学生假期读书笔记1200字通用

全文共 14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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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假期,我读了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童年》,它深深地吸引了我。高尔基出生在一个贫穷的木工家庭,在残暴的沙皇统治时期,他吃尽了苦头,幼年不幸丧父,受尽外祖父的虐待。然而就在这样可怕的环境中,善良慈祥的外祖母如一盏明灯,照亮高尔基孤独的人生,使他在黑暗中获得生活的勇气和信心。我一遍遍地阅读,从书中真真切切地明白了,不是所有的孩子都有一个充满童真、快乐与幸福的童年。

外婆的童年 苦中有涩

假期里,我终于可以去临安的外婆家住上几天。像往常一样,吃过晚饭,我们就在房前的空地上乘凉聊天。

聊着聊着,我好奇地问外婆:“外婆,你小时候的生活是什么样的呀!”不料,外婆听了我的话长长地叹了一口气。原来外婆出生在60年代,那正是我们新中国最艰难的时期。外婆说到小时候的事,印象最深的就是一个字饿。那时村里过的是集体生活,虽然家家户户到按人头分到了口粮,可这粮食根本不够一家人吃饱肚子的。家里的大人因为要下地干活挣工分,还能吃上一碗干饭,小孩子就只能喝粥,有时把番薯、野菜当饭吃。有几年遇上自然灾害,外婆说她还吃过谷糠。后来,太外婆生病躺床上了,10岁的外婆只能放下她心爱的书本,拿起柴刀去当了放牛娃,开始为家里挣工分赚钱了。从此,外婆白天不管刮风下雨都上山放牛、砍柴,回到家还没歇上一口气,就开始干起家务活,烧饭、洗衣、做鞋、补衣。村里的大人们说起外婆这个小家伙,都会竖起大拇指夸她真能干。10岁的外婆就这样还没好好享受她的童年生活,就已经用她稚嫩的肩膀顶起了半个家。

妈妈的童年 又酸又甜

妈妈的童年生活我早就耳熟能详,要知道在我上幼儿园时,这些事情就已经被她天天当睡前故事讲了一遍又一遍。

在妈妈的故事里,她既没有好玩的玩具,也没有好吃的零食,可她却拥有一群亲密的小伙伴。每天,村子里的孩子放学回家,一丢下书包就满村子的呼朋唤友。不管男孩女孩,冲出家门就往田野里跑,开始一天最盼望的游戏时间。没玩具,自己做:几根细竹竿一绑,糊上捡来的旧报纸,自制的风筝完成了。大家扯着风筝在田野里狂奔,没人在意风筝能不能飞上天,玩得开心就好。没有零食吃,自己找:别人田里的番薯挖了去烧烤,路边满地的嫩草茎和新叶芽揪了就敢往嘴里塞,颇有当年神农氏勇尝百草的架势。用老妈的话说,只要是天上飞的,地上爬的,水里游的,凡是抓得到的都是他们的玩具。别看每个孩子在大人眼皮底下老老实实的,一转身去了田地里简直个个都是混世魔王附体。说实话,妈妈小时候生活条件不算好,可妈妈的童年生活却精彩的让我羡慕不已。

我的童年 甜甜蜜蜜

作为出生在二十一世纪的00后一代,我的童年生活无疑是幸福和快乐的。新中国经过几代人的努力建设,现在老百姓的生活水平也越来越好。

我刚一出生,就成了全家人的小宝贝,爷爷奶奶和爸爸妈妈都围着我一个人转。我简直就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小公主”生活。你只要一走进我的房间里,就能看到大大的书架上摆满妈妈精心给我挑选的各种童书,角落里堆着满满几箱由爸爸给我张罗的心仪玩具。说真的,从小到大,只要是我想吃的、想玩的,爸爸妈妈总是尽可能地满足我的愿望。平时周末一有空闲,爸妈还会约上三五好友来一场说走就走的短途旅行。进入小学后,我的生活更加丰富多彩了。我不仅在学校里学习到丰富的文化知识,还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体育节、艺术节、读书节等活动,锻炼了自己的能力。我想全校老师这么用心良苦的组织各种形式的活动,就是为了我们都能健康成长,都能有一个幸福难忘的金色童年。

和高尔基相比,和外婆相比,我的童年是灿烂的,是彩色的;是没有烦恼痛苦的,更是无忧无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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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关于《活着》读书笔记精选

全文共 18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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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看书,喜欢看各种各样的书,看的很杂,文学名著,流行小说都看,只要作者的文笔不是太差,总能让我从头到脚看完整本书。只不过很多时候是当成故事来看,看完感叹一番也就丢下。

一个很偶然的机会看余华写的小说《活着》,《活着》讲述的是一个叫徐福贵的老人一生的故事,这是一个历尽世间沧桑和磨难的老人。作者的笔触很平静,没有刻意去烘托一种跌宕起伏的气氛,随着作者平实的叙述中,经历着主人公的一生苦乐哀愁。看完后掩卷沉思,内心沉重,感觉有说不出的悲——悲凉,悲哀,悲伤……似乎人生所能经历的不幸都降临到主人公身上。想着主人公的经历,禁不住疑问:活着的意义究竟是什么

徐福贵出生富贵,却是个地道的败家子,从小到大干尽荒唐事,赌博生生让自己从一个阔少爷变成个穷光蛋。这期间,他唯一做对的事就是娶家珍做老婆。这个同样出生富贵的富家千金没有一句怨言的包容迷途丈夫,撑起日后苦难的天空。

从地主到赤贫,徐福贵也不是没有恨过,恨这个,恨那个,最后恨的还是自个,有道是自作孽不可活,怨谁他活着,接受自己新的身份。是啊,就如他娘所说:"人只要活得高兴,穷也不怕。"活着的意义并非只是富贵。

自从做佃户,也许劳动是能改变一个人,不,应该说是生活,为活着,一家人的活着,徐福贵努力劳作,再不若从前的荒唐,活着也似乎有目标。用书中的话说就是:日子过的又苦又累,心里反到踏实。他想着通过自己的努力让他们徐家从小鸡变成鹅,鹅变成羊,羊变成牛,慢慢的重新发起来。只是世事难料,他被抓壮丁上战场。在战场上历经生死,成俘虏后面对解放军是选择留下还是领盘缠回家时,他毫不犹豫的选择回家,那一刻,对家庭的牵挂也许是他活着的唯一理由吧。只是现在想想,如果那时他选择的是留下,也许人生会有所不一样吧,就如那同样成俘虏选择留下参加解放军的春生。

解放,土地改革,买他家所有田地的龙二被qiāng毙,真当是福兮,祸兮。这一刻,主人公已经想开,认命。用家珍的说法就是:只要一家人天天在一起,也就不在乎什么福分。是啊,经历过分离之苦的家人才知道团圆的真实可贵。活着,不就是一家人平平安安在一起。

日子就这样清贫而又安稳的过去。直到……

"抽一点血就抽一点,医院里的人为救县长女人的命,一抽上我儿子的血就再不停……那时有庆已经不行,可是出来的医生说血还不够用。抽血的那个乌龟王八蛋,把我儿子的血差不多都抽干。有庆嘴唇都青还不住手,等到有庆的脑袋一歪摔在地上,那人才慌,去叫来医生,医生蹲在地上拿听筒听听说:心跳都没。医生也没怎么当会事,只是骂一声抽血的:你真是胡闹。就跑到产房救县长的女人。"?

看到这里真是说不出的愤懑,一条鲜活的人命,就这样没,怎么会如此荒唐怎么会有如此草菅人命的事真是什么样的人心也许这就是当时社会的沉重吧。

回头看我们的主人公,他活着,因为家珍。儿子有庆死,老婆家珍病重,好像随时会跟有庆而去,想着往日种种,徐福贵撑下来,跟着他受尽苦难的家珍需要他活下去。

小时候生病成聋哑的女儿凤霞嫁人,女婿虽然是个偏头,却是个极好的人,一家人和和睦睦,生活似乎又有奔头。凤霞的怀孕更是让这家饱经苦难的人喜极而泣,可是,这简单的幸福又终结在凤霞的分娩上。孩子生下来,凤霞却死。三个月不到,家珍也死。

徐福贵和他的女婿围着他们的希望——苦根,艰难的活着。苦根,一个古灵精怪的孩子,懂事乖巧的让人心疼。四岁的时候,苦根的父亲,徐福贵的女婿——二喜被水泥板压成肉酱。苦根跟着他外公到七岁,发着高烧,帮着徐福贵在地里摘棉花。徐福贵心疼外孙,没钱买药,煮一大锅豆子,出门下地去。不想回来后就发现苦根被豆子撑死。

"往后的日子我只能一个人过,我总想着自己日子也不长,谁知一过又过这么些年。……这辈子想起来也是很快就过来,过的平平常常,……做人还是平常点好,争这个争那个,争来争去赔自己的命。"

这是主人公的话,书看完,很压抑,活着的意义是什么也许无所谓活着,尘世的苦难,活着的人总得承受,在命运面前,只有忍耐,忍耐孤独,忍耐不幸,甚至是死亡。《活着》并不是要告诉我们应该怎样活着,只是在陈述活着这样一个事实。套用徐福贵夫妇对春生的话来说:活着,好好活着。我们只能等待被时间和命运遗弃,而没有权利抛弃生命。在命运面前,也许不能不感叹人类的无力吧。改变不活着的事实,就改变活着的态度吧,只要活着,总有希望,态度也许至少是可以改变活着的状态,或者好,或者差。只是在生命的尽头至少可以告诉自己,我们活过,也曾经努力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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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皇帝的新装读书笔记

全文共 5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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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里有许多的课外读物,我特别喜欢的书是《安徒生童话》,它是我叔叔从北京给我买的。

这本书里头故事很多、也很精彩!我最爱读的一个故事就是《皇帝新装》,写的非常好,这个故事的大致内容是:有一个皇帝特别喜欢不断的穿新衣服,几乎每天都要换一套新衣服。由于他的心思全部都放在了新衣服上,再也没有时间管理朝政了,全国的老百姓都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日子过的一天不如一天。

后来,皇宫里来了两个骗子,他们自称能够为皇帝织出世界上最漂亮、最华丽的新装,但是新装有一个特点:“只有最愚蠢和不称职的人才看不见它”。其实,所谓的“新装”根本就不存在,两个骗子每天只是装模做样地织衣服,真正的目的是骗取皇宫的钱财。当新装织好后,皇帝穿着它在大街上举行庆典游行时,有一个小孩子大声喊道:“他身上怎么什么都没有穿呀!”到了这个时候,人们才全部醒悟过来,皇帝的身上的的确确什么也没有穿,那漂亮、华丽的新装完全是皇帝、大臣们在自己骗自己,自欺欺人。

读完这个故事后,使我懂得了许多的道理,一个人对待任何事情都要实事求是,不能爱慕虚荣;否则,将会闹出许多让人啼笑皆非的笑话来。这也让我想起在黄山试验幼儿园大班时,老师说过的一句话,到今天我还记忆犹新:“《实事求是》——知道就是知道,不知道就是不知道;不要把知道说成不知道,也不要把不知道说成知道;实事求是,一定要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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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茶花女》大学生读后感_茶花女读书笔记

全文共 12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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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从来只带茶花。一个月中,有二十五天她带白色茶花,另外五天带红色茶花。没有人知道这颜色变幻的原因。在巴尔荣夫人的花店中,她被人称作茶花女。这名字就叫开了。”这就是茶花女。

我感受着玛格丽特的悲剧,期间不知有多少回想哭的冲动,竟没有流出一滴眼泪。这也许就是玛格丽特在我心中的定格。读完小仲马先生的《茶花女》,我的心情许久不得平静。也许是一口气读下来的缘故,又或者是由于作者是有过类似的亲身经历,整个故事异常真切。头脑里清晰地呈现着茶花女美丽圣洁的面容——因为“她的一生是罪人”。

玛格丽特是个天使,她生活在最肮脏的领域,却保持着茶花般洁白清新的气质,她富裕奢侈却又一无所有。命运待她不公,试问谁想成为人们蔑视的对象?一个软弱的女子,在那样的生活环境里,哪有能力抗争?直到阿尔芒的出现,才带来了茶花女生命的?光。伟大的爱情似乎总免不了缺憾,也许还是致命的。不是因为阿尔芒负担不起茶花女的生活,而是茶花女竟然为他改掉了过去奢侈的生活习惯并愿意与他过上朴实幸福的平淡生活,我所敬佩茶花女的也正是这一点。阿尔芒遭到父亲反对后未动摇对茶花女由衷的爱,他立场坚定,甚至不惜与父亲反目;茶花女对阿尔芒的感情也始终如故,但她表现得更无私,她为了阿尔芒的幸福,为了阿尔芒家庭的利益,毅然决定离开他,可想而知,茶花女离开小村庄的那天晚上,是多么得撕心裂肺啊!最不忍心读的是茶花女临终的日记。在日记里,她向阿尔芒述清了一切,字里行间到处可以体味到她对阿尔芒真切的爱,失去他,茶花女便觉生活已无希望,一切也可告以完结。于是,她放任自己,以至病情逐日加重,直到死神就站在她身前时,她还一心惦恋着阿尔芒,多想临死前再见他一面,却至死也未能如愿以偿。

再看看冯梦龙笔下的杜十娘,她的命运和茶花女惊人的相似,她的那个百宝箱里还有着惊人的财富,从何而来,那是她血泪的见证。她是用她的屈辱换来了物质上的富足,心中却无限向往美好的正常人的平静的生活。她同样聪明、美丽、善良,李甲对她的感情开始也是真的,但是自古以来,烟花女子的命运都是血和泪写成的,杜十娘也不例外。李甲一面对自己的家人心存畏惧,一面是又把杜十娘看成了一个待价而沽的货物。当孙富要高价购买杜十娘的时候,李甲的丑恶嘴脸就一览无余了!李甲的丑恶用心是一举多得,既摆脱了负担,又得了一大笔钱,这就是我们的谦谦君子!杜十娘终于明白,自己离开了一个小的丑恶的地方,最后还是逃到一个大的罪恶的地方罢了。她带着她对命运的绝望、愤怒、屈辱跳进了江里。她至死最终无依无靠。杜十娘是那样的爱生活,可是生活到底又给了她什么?——绝望!杜十娘比茶花女不幸的多,因为她的一生没有遇到人性的美好的东西,而至少茶花女遇到了,这一点美好的东西让她的一生有意义。

还记得金庸名著频繁出现的经典语录:“问世间情为何物,只叫人生死相许。”又或是作者的言语:“一颗只能用世间最涩的泪才能打开的心,曼侬?莱斯特,面对玛格丽特?戈蒂耶,最终只有惭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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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关于《活着》读书笔记精选

全文共 5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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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是为了纯粹的活着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以外的任何事而活着,虽说只是活着,却不单单是活着。

福贵说:“没有什么东西比时间更有说服力了,因为时间无需通知我们就可以改变一切”。

时间总是无声流逝,在一茬又一茬的因果里给我们最终的解释,总是会来一个猝不及防,然后甩头就走,我们抓不住它,就像福贵在潇洒的过活在富豪少爷的生活里时,他也没想到,这一刻无所不有,下一刻一无所有,农民的日子当然不好过,可又哪来有剩余的时间来反悔和懊恼,时间固有说服力,强有力的足以让人哑口无言,而我们只能装作不以为然,迎接属于自己的命运安排且安然处之,亲人的离世,生活的欺压,命运的刻薄,让一个人意志消沉又有何难,但是毫不留情且没有止步的磨炼又让意志逐渐强大,最后可以面不改色的淡泊名利且收放自如,福贵,才可以和老黄牛一起处事不惊,在天地之间任由自己自由。

福贵说:“最初我们来到这个世界,是不得不来,最终我们离开这个世界,是不得不走”。

世间本就没有那么多温情给予世间,温情辗转奔波到我们,更是寥寥无几,福贵最终还是会用宁静和安逸交换当初的放纵和跋扈,一波一折,一起一落,读后感.最终还是会落到老黄牛身边,在晚年里,不至于孤独了却终身,也算是对活着一个交代,对命运一个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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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二年级昆虫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5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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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读《昆虫记》,不知怎么的它就深深地吸引了我,让我爱不释手。这是一部描述昆虫们生育、劳作、狩猎与死亡的科普书,书中平实的文字,亲新自然;幽默的叙述,惹人捧腹……平常很多不起眼的昆虫在这本书里,在作者的描述下,变得那么的奇异,那么的有趣。

比如书中讲述的一种名叫圆网蛛的动物,它就有一个特别的例子:有一次,法布尔在门前屋檐下发现了一个圆网蛛,它一身灰色衣服,两根暗色饰带嵌于身体两侧,于尾部相会,聚成一个尖头,短时间内就能从左右两侧把肚子底部涨得鼓鼓的,在慢慢地把它吐成丝,迅速地编织成一张圆圆的网。而法布尔却在“人家”精心织成的网上做了点手脚——把网上戳了一个洞,法布尔正准备再细致地观察一下圆网蛛是怎么把网补好,可圆网蛛好像识别了法布尔的意图,一动也不动,就是不补网。

一天、两天、三天……一直过去了一个星期,它还是没有补网。正在这时,一直蝴蝶飞了过来,当它经过网洞时,只见圆网蛛在一瞬间鼓起肚皮,同时从尾部迅速喷出了丝,把蝴蝶给粘住了,一次完美的狩猎行动就这样结束了,圆网蛛也享用了它的美餐。

其实,昆虫和人类一样,都有自己的生存方式,而《昆虫记》就是告诉我们人类以外的生物的生存方式,同时也让我们了解了昆虫与人类是共存共生的,我们都生活在同一个地球,请不要对昆虫另眼相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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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2024《昆虫记》优秀读书笔记

全文共 5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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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看的一本书是《昆虫记》,这本书的作者是法国昆虫学家法布尔。《昆虫记》不仅是一部经久不衰的世界名著,也是我们儿童喜爱的一部科普著作。它语言优美,是散文、是诗歌,更是虫子们生命的歌唱。它记录着虫子们一段段奇异的探险。

法布尔用毕生的时间和精力同昆虫打交道。他热爱这些神奇的小生命。法布尔对这些小昆虫倾注了所有的感情,对每一种小昆虫都毫无吝惜溢美之词。下面就让我们聆听这些虫子的生命赞歌吧!

这本书介绍了形形色色的昆虫,有在地底下同黑暗斗争四年,才爬出地面,用生命歌唱一个月就会死去的蝉,它无怨无悔;有看起来呆头呆脑,却百折不挠搓粪球的蜣螂,它有一个很神圣的名字叫圣甲虫,它也有一个有点俗的名字叫屎壳郎;有外表温柔、优雅,内心却无比残暴的螳螂,它们不但自相残杀,甚至会咬断自己丈夫的头,一口吞进肚子里,其实你误会了,她们这样做是为了有更多营养,为了小宝宝更健康,螳螂爸爸甘愿作出的牺牲;有卑鄙的、霸道的、不劳而获的、掠夺黑蚂蚁作为自己奴隶的红蚂蚁;有尾巴挂着小灯笼、晶莹可爱却凶猛残忍的萤火虫,它可是名副其实的食肉昆虫啊;有能预报天气、能建造防水又保暖帐篷的松毛虫;有聪明的节腹泥蜂;有防不胜防眨眼间就能用毒牙杀死猎物的狼蛛……

各位同学,是不是迫不及待地想领略各种昆虫的奇特本领?这本书里昆虫的奥秘还有很多很多,让我们赶紧翻开这本“昆虫语言学”,遨游于奇妙的昆虫世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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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鲁滨孙漂流记》的读书笔记1000字通用

全文共 16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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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读《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时,我认为它只是一篇平淡而又普通的人物传记,没有任何特别之处。读到后来,我渐渐被文中跌宕起伏的情节吸引了,尤其是在鲁滨逊漂到岛上后,我的灵魂仿佛都被吸进了书,与情节融为一体。他会活下去吗?他会在岛上建一座房屋吗?岛上有什么?许多问题加快了我读书的速度。他在船上搜集有用的东西时,我仿佛看见了他绞尽脑汁弄来了将近一英担的铅,费尽力气才搬动其中的一些箱子,巧妙地拆下了船上的一些木头。我还对他的作为颇有同感,平时的我也喜欢把一样东西的有用性挥发到极致,即使是一个矿泉水瓶也能在我的手上变成一个迷你台灯架。

他在建造他的小房屋时,更是让我激动不已:我最喜欢建筑房屋了。他为防御岛上可能有的危险而做的防御工事在我的想象中栩栩如生,仿佛我来到了故事里,而不仅仅是有画面浮现在我眼前。这些都让我感同身受:如果我没有足够的工具来造房子的话,那么只要把天然的山洞加固一下就可以当做天然的储藏间了。而且如果我在一个陌生的岛上且独自一人的话,我也会筑起一些防御工事因为在那时我会很缺少安全感。

我的心与内容发生了强烈的共鸣,这使我怀着以前读书从来没有的热情和同情心来阅读这本书。其中的《圣经》中的精神层面在我看来虽然有些夸张,但还是能在一个人精神和肉体都需拯救的时候安抚前者。当他遇到“礼拜五”时,我更是由衷的为他感到高兴,尽管我并无法理解鲁滨逊是怎么样才让礼拜五那么快就掌握英语和许多知识的。

笛福通过这本书向我们展现了鲁滨逊从不甘于现实生活的普通,出海去探险到他流落荒岛,为生存而奋斗,最后被解救,过上了美好的资产阶级生活这样一个故事。笛福通过这样一个鲜为人知的角度向人们展示了早期英国殖民主义,不仅没有被当局发现,还由于当时注明文学家的误读而宣扬它是一部经典名著,让这部英国历史上第一部真正意义上的长篇小说成为一部声名远扬的史实记载体。

笛福的写法让我惊叹。只能让大家看见里面的批判内容和历史记实的作家,并不厉害;真正深藏不露的大作家就像笛福一样,让人阅读了一个惊险精彩的故事后只感受到了鲁滨逊的力量强大,并未发现这是一部描述殖民主义的小说,笔法之神,令我佩服。另外,这部小说的字数多达190943字(不同版本之间可能有误差),作者的耐心也令我惊讶。在写过长的随笔时,开始时我热血沸腾、奋笔疾书,直到因为写作某些原因打断或是我心中有了新的灵感时,我的写作速度就会时快时慢,直到写了很多部分后,火热的心已冷却下来,只是缓慢的给随笔添上一个结尾,结束这一篇。单篇写作字数不会超过1万字,比起笛福来,真是沧海一粟啊!

读了这本书后,我所收获的不仅仅是鲁滨逊的经历,更是他的经历中那些为他指明方向的心灵灯塔,以及我与他那段心有灵犀的历程。

书中不仅有一段耐人寻味的故事,还有一些可爱的小错误。在前文中作者提到在萨累当奴隶的除他之外没有英格兰人,但后一页就说到了“那个木匠也是沦为奴隶的英格兰人”这个小纰漏,还有非常明显的一个:作者说鲁滨逊给了西班牙人和礼拜五的父亲一份书面指示,但在好几年前他就没有墨水了。这种有些俏皮可爱的错误在全书中还有许多个,但是越发让我喜欢这本书了,而我也不知道是为什么。

虽然其中的一些语言有些不通顺,但这可能是由于翻译的错误而导致的。在写完一篇作文后,我往往都会再读一遍,改正那些不恰当的语言和错别字。而作者笛福如果也那么做的话,那他实在是一个了不起的作家:仔细地看了975多万个字母,要保证其中没有拼写错误,还要检查语言的通顺性和连贯性,且光是单纯的看一遍就要花费很长时间,更别说改的或是写的时间了。况且在如此高龄写下这本小说,他是有多么坚持不懈,才能够完成这样一部巨作!回想我自己,有时连写完几百字的作文都懒得再看一遍,检查错误,导致了整篇文章没有达到“力所能及的完美程度”。一件事不可能做到完美,但关键是你做了没有和你的尽力与否。人不可能创造完美,但可以趋向完美,只要他努力过。

这本书让我与鲁滨逊结伴同行,“看”到了许多新奇的东西。最重要的是,懂得了要坚持、要自信,还要在危险与挫折面前,让心灵去指引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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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鲁滨孙漂流记》六年级读书笔记500字

全文共 5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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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完了英国作家笛福的小说后,心中不禁感慨万分,非常佩服鲁滨逊顽强的生命力和乐观向上、永不放弃的生活态度。

《鲁滨逊漂流记》主要讲一个英国商人,在航海时,遇到了大风暴,独自漂流到了一座荒无人烟的小岛上。在这座荒岛上,他用自己的双手和顽强的毅力克服了种.种意想不到的困难。在岛上生活了二十八年,终于在某一天因救了一位船长,才回到了自己的家乡,英国。

从这篇文章中,我感受到了鲁滨逊积极乐观的人生态度,他在遇难时,将自己处境的幸运与不幸运放在一起,仔细对比,从而使自己能够打起精神,理智的面对生活中的困难。他不但乐观,还很顽强。在文章中鲁滨逊曾经历过山洞塌方、岛上发生地震、染上疾病等等困难,他都靠着自己乐观的生活态度,和自己所掌握的科学知识,生活了下来,这不都表明了鲁滨逊那不畏艰险、顽强、勇敢的 品质。

假使流落在荒岛上的是我而不是鲁滨逊,我一定不会像鲁滨逊那样勇敢,也许我会失去希望,呆呆地坐在沙滩上大哭,自己放弃了自己,最终等待死亡。

所以我们应该学习鲁滨逊那不畏艰险,正视现实,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而不是对生活悲观,经历不起一点点风雨、挫折,一遇到一点不如意就放弃对生活的希望,自暴自弃,最终只能坠入深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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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亲爱的笨笨猪》读书笔记 叶思怡

全文共 2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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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里,我读完了一本书——《亲爱的笨笨猪》,感觉很有趣。

虽然笨笨猪很笨,但他过得比谁都快活。在小熊的生日会上,他吃 完了全部的毒蘑菇,但却救了参加生日会的所有的动物;他的呼噜声像打雷,居然吓跑了来吃兔子的大灰狼;他见市场上专买盐蛋,就让鸭妈妈喝盐水生盐蛋,结果被鸭妈妈啄肿了屁股……一个个有趣的故事,读了让人哈哈大笑。

读了这本书,我要向笨笨猪学习这种高尚可贵的品质——快乐地生活,给别人带去快乐,自己也会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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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鲁滨孙漂流记》读书笔记读后感700字

全文共 10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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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可以给我带来知识,读书,也可以给我带来快乐。

“乱蝉嘶夏木”的长长暑假,正是阅读经典好书的美好时光。丹尼尔笛的《鲁滨逊漂流记》是这个假期看过的书中非常喜欢的一本。

鲁滨逊出生在一个中产阶级家庭。用他父亲的话说,这样的阶级最适合安安稳稳的过一辈子,但他却不听父母的忠告选择去航海。果然,父亲的话灵验了。在其中的一次航行中,他们的船遇难了。只有鲁滨逊幸存了下来,被流落在荒岛上。但他并不放弃,而是乐观开朗,用他的智慧才智刻服了困难,并用自己的双手,把荒岛绘成了世外桃源。在岛上生活了整整二十八年之久。最终他在星期五和船长的帮助下重返故乡。

故事中鲁滨逊做瓦锅和烤面包的经历最是让我心悦诚服。

当时鲁宾逊上小岛上已经两周年了,他一直在用“我决不撇下你,也不丢弃你”来鼓励自己向前进。在这期间里,鲁滨逊不仅收获了自己种的麦子,还赶走了偷麦小偷们,获得了大丰收。现在,他打算开始制作与他久别两年的面包了。可是做面包在他那样的窘况下又谈何容易。于是,他打算从做烤面包用瓦锅开始做起。在这过程中,他首先用陶土来做瓦锅,然后尝试用阳光把来晒硬它们,但没想到的是,强烈的阳光把它们晒裂了,这让鲁滨逊万分沮丧。后来,鲁宾逊为了防止再次晒裂,把它们放在大柳条筐里,虽然这次没有裂,但还不是鲁宾逊想要的。终于有一天,他发现,火堆里有烧过的陶器碎片,像石头一样坚硬,比阳光晒得要好上一千倍,他喜出望外。于是,他用火把瓦锅烧的无比坚硬。之后又历尽千辛万苦做了烤面包需要的炉子和筛子,最终,终于做出了在他看来是世界上最美味的面包。之所以最美味,一是他太久没有吃面包了,二是因为这是他亲手制作的。此外,他还经常用大米做糕点和布丁呢。有了这些,毫无疑问,鲁滨逊的生活,变得更加丰富多彩了

在我看来,他所拥有的这一切都是他凭着坚定的意志努力所换的。不管是做面包、耕田还是打造独木舟,在这样工具匮乏的孤岛上实施起来都是困难重重,但他在面对这些困难的同时,拥有一颗乐观坚持不懈的心,这也使得他能在岛上生活28年,并最终获救。

在我们的生活中也不是如此吗?当一件事情对你而言十分不幸时,其实你已经很幸运了,因为别人有可能比你的处境更糟。遇到困难要积极乐观,最终将摆脱困境。

读完这本书已经许久啦,可书中的每个故事情节都深深地印在了我的脑海里。生活中,鲁滨逊的精神常常激励着我。面对困难时,要开朗乐观、要努力前进、要不言放弃。正如郭沫若所说:“环境越是困难,精神就越发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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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红楼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6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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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情似水、泪眼朦胧、红颜命薄,乃林黛玉也。《红楼梦》这一本书中一共写了九百多个人物,而我最喜欢的,便是林黛玉。

她是一个身世坎坷、寄人篱下的女子。她六岁丧母,后又离开父亲,来到了贾府。她是一个多心小心、多愁善感的人。说她多心小心,那是因为她想的事儿要比别人多,哪怕只是一句话,一个词,也要细细地咬文嚼字一番。因此,宝玉便说她:“……那是你多心,才染出一身病来。”

但是,她又是那么倾国倾城,那么才华横溢呀!美,美在两弯似蹙非蹙笼眼眉,一双似喜非喜的含情目。才,就拿“元妃省亲”来说,她作的诗与众不同,当宝玉冥思苦想也想不出最后一首诗时,她快速地写了一首律诗,帮宝玉解围。和宝玉相互赠帕时,一口气写了三首诗。

我有时恨过曹雪芹:为什么把黛玉的生活写得那么悲凉,又为什么硬把宝、黛的爱情拆散?现在想想,才知道作者的用意。作者这样写既符合那个时代的特点,也更让我们看到了古代的人们,特别是女孩子追求自己的生活和幸福是多么的困难,让我们更真实地了解了古代的社会生活。

像黛玉这等才女,如果在今天,也许她会成为一位名扬天下的文学青年,比如会成为诗人或作家,也许她还能享受荣誉所带来的富贵、地位。但是,在旧时封建社会中,总是重男轻女,封锁了多少才女的才华!像林黛玉一样,一生只能呆在那极为渺小的大观园里,没有一点独立自主的机会。最后,随着家族的衰落而走向悲剧、走向灭亡,像一朵婀娜多姿的花,无声地开,悄悄地走……

月夜是那样的宁静,一轮新月挂在空中,没有一点儿喧闹声。而此刻的我,却心潮澎湃,我为旧时封建社会的黑暗而愤怒,为旧时封建大家庭由兴到衰而感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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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老人与海》读书笔记

全文共 3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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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与海这篇不足五万字的小说,其实早已看完,但是一直没有落笔,老人那对生命的敬畏之感,我怕自己那苍白的文字表达不出。

今天特意察看了一下日历,一看已到27号,离我们约定的时间还剩3天,此时此刻我都要写出来。小说的主人公是一位古巴老渔夫,在茫茫大海上历尽艰幸,经过三天较量,终于制服了一条无比庞大的大鱼。

一开始看介绍说最终只得到一副鱼骨架,我感觉很奇怪,为什么不是一条完整的鱼,而是一副鱼骨架?看完小说,才明白,原来他好不容易捕到的大鱼,在回来的行程中,招惹了几十条鲨鱼,他一直不断地在跟鲨鱼捕斗

,他脑海中一直有个信念,就是不能放弃,一定要把鱼带上岸。

虽然最终只得到一副鱼骨架,但他是个精神胜利者。向这位老渔夫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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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皇帝的新装》读书笔记

全文共 2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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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叶圣先生的作品“皇帝的新衣”。这一篇文章是接着安徒生写的“皇帝的新衣”写的,这一篇文章主要说了,在皇帝没穿衣服走在大街上被别人嘲笑后,皇帝宣布了一条新的法律,谁在笑皇帝谁就要被杀,可是还是有人笑,皇帝只好命令士兵去抓消得人,将他们就地正法。后来几个人想了一个办法劝皇帝,可是还是没有劝住。又一次皇帝带兵去离宫,到了大街上,大街上空无一人,皇帝命令去找,结果人们从家里出来看见皇帝就打。

读完这篇文章,我知道了犯了错误之后就要及时改正,不要为了要面子就继续错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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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列那狐的故事》2024读书笔记

全文共 4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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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从“书山”里找到一堆宝藏,其中有一本就是《列那狐的故事》,呵,那可是我好久没看的书呀,于是,我便跑到书桌前,津津有味地看起书来。

你知道列那狐怎么出生的吗?让我来介绍给你吧!亚当夏娃被赶出乐园后,上帝给了他们一根神棒,亚当用它打水可以跳出对他们有好处的东西,夏娃用它打水从水里跳出的动物对他们没有任何好处。尽管这样,夏娃还是用神棒打水,最后打出了这样的一个怪物:火红的皮毛,脖子上有一条白围巾,一副很高贵的样子。这就是既_诈狡猾又聪明伶俐的精灵——狐狸列那。

列那狐是好是坏?这真是一个很难回答的问题。说它好吧,又有些半信半疑,因为它咬死了乌鸦田司南的妹妹布露兰,麻雀特露儿的孩子,还有洁白、温柔的小母鸡珂柏等。你说它坏吧,又有些不太准确,因为它和贪婪的叶桑格兰以及一些伤害小动物们的大坏蛋做斗争。

我喜欢列那狐的聪明伶俐,不喜欢它的凶残;喜欢它的机智勇敢,不喜欢它的贪婪_诈。其实做人也是这样,面对朋友的弱小者要有一颗友爱而善良的心,面对坏人要机智勇敢,决不手软。如果人人能做到这一点,就会使社会变得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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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大名著之《水浒传》读后感_六年级水浒传读书笔记

全文共 6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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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小时候的我酷爱《三国》,《三国》中刘备军团的一个个武功盖世的英雄深深印在我心里。可到了中学我爱上了《水浒》,百读不厌。

《水浒》中虽然没有赵云千里单骑救主的豪气冲天,但作者却在细节中用细腻的笔触表现了各个英雄的个性特点。作者在《水浒》加入大量市井语言描写,从中更好的突出水浒人物分明的特点。让108个好汉几乎都有属于自己的独特性格,也让我被其中人物深深吸引了。

初读《水浒》,我就喜欢上了作者所描写的性格豪爽、仗义疏财、粗中有细、心地善良的鲁达。《水浒》中的鲁达在愤怒中三拳打死郑屠户,一边骂“你诈死,洒家和你慢慢理会”一边开溜,短短一句形象生动地写出了鲁达的性格特点,让我对鲁达这个英雄冲满了敬佩之情。性格刻画特别的好汉还有许多,如足智多谋的吴用、谦逊沉稳的宋江、粗鲁豪放的李逵等等。都在作者的细节、语言刻画下活灵活现。也正是这些性格特别的人物,才使《水浒》成为百读不厌的书。

《水浒》中刻画了许多正直英勇、不拘小节、谦逊沉稳的英雄人物,而现代社会中缺少了这些优良品质。在学校尚不知人心险恶,但我常在报纸、电视上看到有关欺骗、敲诈、偷东西的报导。有些人因为社会竞争激烈而走上了犯罪的道路,从此一去不回头。当然社会上也有像鲁达一样助人为乐、仗义疏财的好人,他们一直默默无闻地奉献着。我想我们应该向他们学习,和水浒人物一样尽己所能助人为乐。

《水浒》是一本百读不厌的好书,我相信反复品味它,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独特的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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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2024水浒传读书笔记

全文共 7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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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它揭露了封建统治阶级的腐朽。这本书故事情节曲折,人物特征鲜明,具有很高的艺术成就。在大宋内忧外困的时期,出了一批英雄好汉,他们就是梁山泊好汉。俗话说,乱世出英雄,也许,就是天意把他们派下来拯救大宋的。

梁山泊好汉其实有很多优点的,比如说忠义、勇敢、团结等。忠义是梁山泊好汉的优点。他们始终都坚持忠义这个做人原则。而宋江则是他们的领军人物,他的忠义无人能比,在他被刺时,同伴们不想让他受苦,他为了尽到忠义,毅然地说不,甘心为国去死,他的忠义已经超越到不分敌我,连对敌人的头领,宋江也照样尽到仁义,亲自松绑、敬酒,好酒好菜款待,令人感动至极。

他们另一大优点就是勇往直前的性格和永不服输的精神。在劫取十万生辰纲这不义之财时,他们巧扮客商,酒中下毒,使押送的军士毫不反抗,就把这大笔金银送给了他们。在征集好汉们劫财时,没有一个人因为担心后果如何而不敢参加的。在官府追捕时,他们勇敢地冲上前线,为了自己的一腔热血和满膺愤怒战斗。因此,每一次的战争大局总是以梁山泊好汉告胜而结束。

当然,团结友爱也是他们的另一个优点。为了救出无辜受害坐牢的同伴,他们奋不顾身,努力地杀出一条血路,即使牺牲自己的性命也要救出被困的同伴。正是因为他们团结合作,所以才能无敌不克。梁山泊好汉并不是那么完美,但他们懂得互补其短。比如,在莽撞勇敢的李逵办事时,总会有谨慎胆小的燕青相陪。他们会合理地安排各自的工作,尽其所能。他们把李逵放在陆军前线,把张顺放在水军前线。他们之间也有误会与不理解,但从没冷脸相见,总是心平气和的解决了。在李逵_后,他听到假宋江干出的坏事,便去找宋江。得知真实情况后,负荆请罪。正是因为他们的这种团结,所以才形成了牢不可破的集体。

我们应该学习梁山泊好汉,做一个忠义、勇敢、团结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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