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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皮鲁读书笔记(20篇)

《心田上的百合花》:偏僻遥远的山谷、高数千尺的断崖,预示了野百合追求美好愿望的道路必然艰难曲折。恶劣的生长环境,并没有消磨它作为花——一棵百合的天性。以下是小编带来皮皮鲁读书笔记的相关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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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列佛游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3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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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了许多课外书,最吸引眼球的就是这本《格列佛教游记》了。它里面的内容生动、有趣、惊险,我很喜欢这本书!

里面的主人公格列佛,在汹涌的波涛下,差点儿失去性命。在巨人国里,可恶的侏儒把他塞进骨头里,一只小老鼠和蜜蜂就可以让他送命,他太可怜了。在冒险的旅途中,他遇到了很多很多困难,可是他不怕,为了自己的理想还是要出海,每一次死里逃生后,又会踏上另一次冒险的旅行。他很执着,所以他最后来到了善良的马的国家。在那里他觉得人身上有很多不光彩的一面,他要人们向那些善良的马儿学习。

我们都应该向格列佛学习,学习他的执着和坚持。这种执着,会让我们拥有一个好的学习习惯。在现实生活中,遇到一点困难就退缩,这可不是执着。如果总想着去放弃一些东西,那么我们一生中也不会找到执着的,我们一定要以格列佛为榜样,好好学习,团结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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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骆驼祥子学生读书笔记

全文共 5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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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驼祥子》这本书之前就读过一次,时间有点久,当初是我读的第一本书,印象比较深刻,所以又看了一遍,这次看的和之前看的,所理解的东西更深刻,更能提升自己的见解。

这是近代史的一部写实小说,残忍揭示了旧中国城市社会的黑暗丑陋。你会想起七十年代的知青,即使是四五十年的差距,同是对个人奋斗理想的追求,最终却被时代的手狠狠地摔在地上。就像书中所说:雨下给富人,也下给穷人;下给义人,也下给不义的人。其实雨并不公道,因为落在一个没有公道的世界上。

读这本书我们不的不说书中的的一个人物,就是祥子。祥子以拉车为业,最大的梦想是能够拉上自己的车。第一次攒下钱买了车,被当兵的连车带人捉了去。第二次虎妞给他买了车,虎妞难产死了,把车卖了。从那之后,祥子再也没能拉上自己的车。祥子不断的遇到各种各样的难题,车被大兵拉跑,钱被侦探骗走,每一个坎儿他都不能顺顺利利的过去。祥子缺乏思考的能力。他可怜,也可悲;他是很多很多在底层挣扎的人海中的一滴水,还有很多这样的水滴。

祥子是中国封建社会下底层劳动者的真实写照,通过这样一个淳朴的农民反映了当时社会的辛苦和黑暗,反映的当时人民的生活的苦急,当时的社会的落后,制度不完善,导致社会的悲凉和心酸。春衫短,人情薄,惨淡的旧中国,理想的种子在贫瘠的土地里够不上发芽的云端处,沙漠里长不出牡丹,这就是那时人民的生活的真实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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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背影》读书笔记600字

全文共 7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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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自清的《背影》,让我潸然泪下。和许多读者一样,印象最深的是两个片段:一是胖胖的父亲蹒跚地穿过铁道,跳下去又爬上来,给儿子买橘子;二是父亲的来信:“我身体平安,惟膀子疼痛厉害,举著提笔,诸多不便,大约大去之期不远矣。”写得平静自然,我们吟于心间,不能不为之感动,为之心痛。那个时候,朱自清已经是一个二十岁的小伙子了,虽然处在兵荒马乱,条件艰苦,有不安全的隐患,但他完全能够自己照顾自己。可是在父亲的眼里,他仍然是个孩子,需要关照的孩子。他对儿子的那种关怀,总是那样无微不至。这篇表达父爱的传世之作,令人百读不厌,每读一次,都有不同的感受,都会令人热泪盈眶。泪光中就会想起自己的老父亲。

在我的记忆中,陪伴父亲上下班的总是那辆修了又修的自行车,为了那点微薄的工资,父亲总是穿梭在一条来回四五十公里的路上,不管风吹日晒还是严寒酷暑,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在我的记忆中,每到周六,母亲总是在等待中度过,有时等到我们吃过晚饭,等到星星挂在天上……母亲坐在灯下,一边纳鞋底,一边听着。熟悉的脚步声近了,母亲赶快跑到门口,掀起门帘,父亲满头大汗,车子前把和后座上都挂满了东西。这时母亲就开始唠叨:不能早点,孩子们都睡了。每每这时,父亲总是一边跟母亲搭话,一边一件一件卸下车子上的东西,嘴里还念叨着:这是发的大米、这是油、这是给孩子们买的吃的等等之类的。

父亲实在太辛苦了!但在我的记忆里从来没有抱怨过。如今我们姊妹几个都长大了,父亲也退休了,弟弟妹妹们一个一个都出息了,按理说父亲应该歇息了,可是他仍然闲不住,家里的几亩地让别人承包,父亲说什么也不同意,他说农民不能丢了土地。腰弯了,背驮了,头发也渐渐花白了,这就是我的老父亲。辛苦一辈子!朴素一辈子!为了儿女操心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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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红楼梦读书笔记初5

全文共 10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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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瑕。若说没奇缘,今生偏又遇着他,若说有奇缘,如何心事终虚化?一个枉自嗟呀,一个空劳牵挂。一个是水中月,一个是镜中花。想眼中能有多少泪珠儿,怎经得秋流到冬尽,春流到夏!——《枉凝眉》

红楼梦》,一部书中人物的悲剧,一部作者的悲剧。曹雪芹不仅描写了一个封建贵族家庭由荣华走向衰败的生活,而且赞美了封建礼教下纯真的爱情。一边是木石前盟,一边又是金玉姻缘。一边是封建社会下必须追求的功名光环,一边是心驰神往的自由之身。曹雪芹笔下的《红楼梦》为我们展现了这场无声的较量。贾宝玉和林黛玉的悲剧爱情故事浓缩了这场较量的全部硝烟。

“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假假真真,让人琢磨不透《红楼梦》中的一切,书中的人物多达900多个,而其中我有一个最喜欢——探春。

“才自清明志自高,生于末世运偏消。清明涕送江边泣,千里东风一望遥。”“[分骨肉]一帆风雨路三千,把骨肉家园齐来抛闪。恐哭损残年,告爹娘,休把儿悬念。自古穷通皆有定,离合岂无缘?从今分两地,各自保平安。奴去也,莫牵连。”

在那样一个千顺从,万顺从的时候,只有她敢于去抗争,敢于去维护自己的尊严。一个敢于同命运、同邪恶斗争的人,才是生活的强者。而她“分骨肉”的无奈或许就是这个时代的悲剧了。

在《红楼梦》中的一段情节——黛玉葬花,这是我很喜欢的一个情节,也是黛玉的个性焦点所在。她的自卑、自尊、自怜在她的《葬花词》中袒露无遗:“花谢花飞飞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明媚鲜妍能几时,一朝漂泊难寻觅。花开易见落难寻,阶前愁煞葬花人,独把花锄偷洒泪,洒上空枝见血痕。”“愿侬此日生双翼,随花飞到天尽头。天尽头!何处有香丘?未若锦囊收艳骨,一捧净土掩风流。质本洁来还洁去,强于污淖陷渠沟。尔今死去侬收葬,未卜侬身何日丧?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试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

说“不读《红楼梦》就不是中国人”,清末有《京都竹枝词》“开谈不说《红楼梦》,读尽诗书亦枉然”,可见《红楼梦》对中国影响之大。

我所看的《红楼梦》,不仅仅是120回的通行本,还有周汝昌校汇本、甲戌本、戚序本,一共四个版本。我没有看高鹗的续书,因为我总认为,曹雪芹的《红楼梦》不是那样子的,我可以通过自己的发现,去还原一个我认为真实的情节而不受高鹗的影响。

《红楼梦》博大精深,次次读次次悟正是它的不朽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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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童年读书笔记八年级

全文共 11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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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现在我们的大多数孩子来说看,童年都是备受宠爱、快乐无忧的,是值得回忆和珍藏的的美好时光。但就在高尔基写的《童年》这本书来说,童年无疑是他的一段悲惨遭遇,一段深情的回忆!《童年》是高尔基的一部自传体小说,真实的再现了高尔基悲惨的童年生活,反映了当时的俄罗斯社会众多的丑恶和苦难,特别是描绘出了一副俄国小市民阶层风俗人情的真实生动的图画。

早在19世纪90年代,高尔基就有谱写传记体作品的念头。在列宁同志的百般劝说下让高尔基造就了一部优秀的现实主义杰作——《童年》。小说是以一个小孩的眼光来描述的,这样就给一幕幕悲剧场景蒙上了一层天真烂漫的色彩。

小说中的主人公阿廖沙三岁丧父,后更母亲回到了外祖父家。外祖父家是一个令人窒息的家庭。外祖父是一个性情粗暴、自私、视财如命的小染坊主。他残酷的剥削雇工,放高利贷,但是资本主义俄国的发展打破了他的发财梦,最终破产成为了一个可怜的乞食者。阿廖沙的两个舅舅也是同样的自私、狡猾,整天为了分家而吵架,以至于这种恶劣的风气浸染到他们的孩子身上。他可怜的母亲改嫁后,经常遭受虐待,生活过得很不幸福。阿廖沙在这样的家庭环境中饱受折磨,不仅如此,阿廖沙仅仅11岁的时候,就被外祖父残忍地赶出了家门,流落到社会上……

处在这样黑暗、悲惨的现实社会,阿廖沙的心里蒙上了厚厚一层阴影,但幸运的是,他的心灵并没有因此而被玷污。可喜的是,在黑暗的另一面,有一群正直而善良的人也闪烁着光芒。他们给予阿廖沙关环和温暖,赐予他信心和力量,使他的心灵为被扭曲,让他相信未来是光明和充满希望的。

在他的童年时期,对他影响最大的一个人是他的外祖母。文中外祖母的形象是俄罗斯文学中最光辉、最富有人性的艺术形象之一。她不仅乐观、善良、为人公正,而且心里充满了无私的爱,相信善终究会战胜恶。她知道很多优美的故事,常常讲给阿廖沙听,她无私的爱丰富了阿廖沙的视野。

阿廖沙说到:“在她没有来之前,我仿佛是躲在黑暗里睡觉,但她一出现,就把我叫醒了,把我领到光明的地方……她马上成为我终生的朋友,成为最知心的人,成为我最了解、最珍贵的人,是她对世界无私的爱丰富了我,使我充满了坚强的力量以应付困苦的生活。”

外祖母用她的温存给予了阿廖沙爱的种子,而真正教他正直的人是老长工格里戈里。而那个善良、乐观、富有同情心的“小茨冈”也同样教会阿廖沙如何面对生活的艰难。正是这些人,给予了黑暗中的阿廖沙莫大的温暖,让他一直充满光明和希望地面对未来……

对比阿廖沙地的经历,我们所处的环境要幸福得多,所以,在任何困难前,我们都应该像阿廖沙一样,不要失去信心,要始终相信,黑暗中会过去,曙光会到来。只要我们正直、善良、乐观,那么终究会战胜一切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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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背影》读书笔记

全文共 4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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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影》是朱自清爷爷写的作品。虽然朱自清爷爷已经离开人世了,但我仍能感觉到他们父子间那浓浓的感情。

最使我感动的是父亲对儿子那质朴无私的爱。“父亲是一个胖子,走过去自然要费事些。我本来要去的,他不肯,只好让他去。我看见他戴着黑布小帽,穿着黑布大马褂,深青布棉袍,蹒跚的走到铁道边,慢慢探身下去,尚不大难。可是他穿过铁道,要爬上那边的月台,就不容易了。他用两手攀着上面,两脚再向上缩;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微倾,显出努力的样子。”

每次读到这里,我都会被父亲那深深的爱给感动。儿子虽然已经20岁了,但父亲总是为他做这做那,在父亲眼里,儿子始终是最重要的。

回想起我成长的点点滴滴和每一点进步中,不都蕴涵着父母的哺育之恩吗?每天,当我还在睡梦当中,妈妈早已起床给我做好了早餐,为了让我多睡一会,总是在最后一刻才叫醒我。晚上,又带着一天的工作疲惫准备好晚餐,吃完饭后,陪着我做作业,了解我的学习情况,无时无刻的关爱着我。而这不正是父爱和母爱的真谛吗?所以我们长大后,一定要孝顺父母,让他们可以安心的颐养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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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鼹鼠的月亮河》读后感与读书笔记

全文共 6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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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词:

引以为傲 余辉 疲惫至极

纱织 杂乱无章 陪嫁

完整无缺 溜达 摇摇晃晃

懒惰 忙忙碌碌 炮仗

惋惜 干涉 光泽 偏僻 金辉

稀疏 坚决 滑稽 开辟

硬邦邦 冷冰冰 水盈盈

天才 关怀 精灵

鼎鼎有名 不可思议 采访

贫穷 有名 荣幸 昂

切换 祈求 催问 纱网

平平安安 排水 大开眼界

好句:

米太太家的客厅里充满了阳光,它把米加放在窗口,让温柔的阳光隔着纱质的窗帘照在他脸上。

月亮总是很圆,有时候还会躲进云里;云总是很轻,有时候还会遮住月亮。

太阳照在水面上,放出很耀眼的光芒,小鼹鼠们棕色发亮的毛上挂着水珠,在阳光下面显得格外漂亮。

读后感

今天,我阅读了王一梅写的《鼹鼠的月亮河》这本书,我觉得这本书十分的令人感动。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米加,米加是黑色得,有着尖尖的鼻子,眼睛亮亮的,很瘦小。

这本书讲的是:鼹鼠米加出生后,在美丽偏僻的月亮河旁,搬来了鼹鼠尼先生一家,他们的皮毛是灰色的,小鼹鼠尼里负责全家的洗衣任务,有一天,米加和尼里遇见了,两人便成了朋友。米加觉得它太累了,便想制作洗衣机给尼里。

因为洗衣机的材料不够,所以米加拿上尼里送他的月亮石去了城是里赚钱,遇到了魔法师咕哩咕,米加跟他一起学魔法,一起演出赚钱。有一次,咕哩咕不小心把他变成了一只乌鸦,米加开始了乌鸦的生活,他和乌鸦们一起挖地洞预防老鹰铁嘴。咕哩咕来到了黑森林,终于找到了魔法书,把自己变到了米加住的乌鸦坡,寻找米加,把老鹰铁嘴变成小鸡。最后米加变回了月亮河,造出了洗衣机并送给了鼹鼠尼里。

我们要学习米加一样有一个坚持不懈的心,有爱和宽容,勇敢地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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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蓝色的兔耳朵草》读书笔记

全文共 3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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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皮猫的耳朵聋了,笑猫为了治好虎皮猫的耳聋,听从老老鼠的建议,历尽千辛万苦到蓝山采摘下蓝色的兔耳朵草,要送给虎皮猫治病,中途却因太累太困不小心睡着了,而被一群贪吃的小兔子偷吃了蓝色的兔耳朵草。笑猫因此万分自责,就一遍一遍地给听不见的虎皮猫讲它俩的故事,讲自己采摘蓝色兔耳朵草的种.种艰辛,经过一年又一年,他感动了枯树,感动了铁树,感动了苍天,虎皮猫的耳朵好了……

我最喜欢笑猫不停地讲,不停地讲,讲到枯树都发芽,铁树也开花这个情节了,令我敬佩的是笑猫坚持不懈的精神,联想到我自己,写作业时遇到一点困难都有些想放弃,相比起笑猫十几天的坚持,实在是令我汗颜哪,我决定向笑猫学习他坚持不懈的精神,努力学习,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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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苏菲的世界读书笔记及感悟

全文共 5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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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知某年某月某日,一觉醒来发现世界上有这麽多的矛盾,这可能也是从看苏菲的世界开始的吧

看苏菲的世界时,看到她每件事都刨根问底,竟然从心底油然而生出一种共鸣;但是自己内心深处却觉得她是一个而不折不扣的笨蛋,竟然什么事都想那么多,搞不好学习也会一落千丈。

此处我想了比较长的时间,到底是应该较为成熟些,每件事逆来顺受,还是应该每件事刨根问底,这是多么的矛盾啊,当时我想;这个问题可能连哲学家也解不出来吧,我的内心的两股思想像五线谱一样交织碰撞,我的五脏六腑在都被烧灼,我是多么渴望像泓泉一般的真理啊。

是选择自由的畅想,还是选择循规蹈矩,一步一个脚印,这两者都存在风险性与可能性,前者一飞即达,后者一辈子平平稳稳,不愁吃穿,却默默无闻,但也存在一定的风险性,前者若一飞不起,必定一生不能翻身,疾苦一生,但是,千万不要以为后者便可以百分之一百的安稳,在现代社会中竞争是非常激烈的,没有一双标新立异的翅膀是不行的,只是摔倒了还可以再拍拍身上的泥水再爬起来,但是在千百次爬起来后,天已经黑了,你也将化作尘世间的一缕浮尘了,随风飘飞了……

聪明的,请你告诉我,我们应该怎么办呢?明天太阳依然升起,时钟依然运转,我们的问题,却可能已悄悄的尘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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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鲁滨孙漂流记》的读书笔记1000字通用

全文共 16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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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读《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时,我认为它只是一篇平淡而又普通的人物传记,没有任何特别之处。读到后来,我渐渐被文中跌宕起伏的情节吸引了,尤其是在鲁滨逊漂到岛上后,我的灵魂仿佛都被吸进了书,与情节融为一体。他会活下去吗?他会在岛上建一座房屋吗?岛上有什么?许多问题加快了我读书的速度。他在船上搜集有用的东西时,我仿佛看见了他绞尽脑汁弄来了将近一英担的铅,费尽力气才搬动其中的一些箱子,巧妙地拆下了船上的一些木头。我还对他的作为颇有同感,平时的我也喜欢把一样东西的有用性挥发到极致,即使是一个矿泉水瓶也能在我的手上变成一个迷你台灯架。

他在建造他的小房屋时,更是让我激动不已:我最喜欢建筑房屋了。他为防御岛上可能有的危险而做的防御工事在我的想象中栩栩如生,仿佛我来到了故事里,而不仅仅是有画面浮现在我眼前。这些都让我感同身受:如果我没有足够的工具来造房子的话,那么只要把天然的山洞加固一下就可以当做天然的储藏间了。而且如果我在一个陌生的岛上且独自一人的话,我也会筑起一些防御工事因为在那时我会很缺少安全感。

我的心与内容发生了强烈的共鸣,这使我怀着以前读书从来没有的热情和同情心来阅读这本书。其中的《圣经》中的精神层面在我看来虽然有些夸张,但还是能在一个人精神和肉体都需拯救的时候安抚前者。当他遇到“礼拜五”时,我更是由衷的为他感到高兴,尽管我并无法理解鲁滨逊是怎么样才让礼拜五那么快就掌握英语和许多知识的。

笛福通过这本书向我们展现了鲁滨逊从不甘于现实生活的普通,出海去探险到他流落荒岛,为生存而奋斗,最后被解救,过上了美好的资产阶级生活这样一个故事。笛福通过这样一个鲜为人知的角度向人们展示了早期英国殖民主义,不仅没有被当局发现,还由于当时注明文学家的误读而宣扬它是一部经典名著,让这部英国历史上第一部真正意义上的长篇小说成为一部声名远扬的史实记载体。

笛福的写法让我惊叹。只能让大家看见里面的批判内容和历史记实的作家,并不厉害;真正深藏不露的大作家就像笛福一样,让人阅读了一个惊险精彩的故事后只感受到了鲁滨逊的力量强大,并未发现这是一部描述殖民主义的小说,笔法之神,令我佩服。另外,这部小说的字数多达190943字(不同版本之间可能有误差),作者的耐心也令我惊讶。在写过长的随笔时,开始时我热血沸腾、奋笔疾书,直到因为写作某些原因打断或是我心中有了新的灵感时,我的写作速度就会时快时慢,直到写了很多部分后,火热的心已冷却下来,只是缓慢的给随笔添上一个结尾,结束这一篇。单篇写作字数不会超过1万字,比起笛福来,真是沧海一粟啊!

读了这本书后,我所收获的不仅仅是鲁滨逊的经历,更是他的经历中那些为他指明方向的心灵灯塔,以及我与他那段心有灵犀的历程。

书中不仅有一段耐人寻味的故事,还有一些可爱的小错误。在前文中作者提到在萨累当奴隶的除他之外没有英格兰人,但后一页就说到了“那个木匠也是沦为奴隶的英格兰人”这个小纰漏,还有非常明显的一个:作者说鲁滨逊给了西班牙人和礼拜五的父亲一份书面指示,但在好几年前他就没有墨水了。这种有些俏皮可爱的错误在全书中还有许多个,但是越发让我喜欢这本书了,而我也不知道是为什么。

虽然其中的一些语言有些不通顺,但这可能是由于翻译的错误而导致的。在写完一篇作文后,我往往都会再读一遍,改正那些不恰当的语言和错别字。而作者笛福如果也那么做的话,那他实在是一个了不起的作家:仔细地看了975多万个字母,要保证其中没有拼写错误,还要检查语言的通顺性和连贯性,且光是单纯的看一遍就要花费很长时间,更别说改的或是写的时间了。况且在如此高龄写下这本小说,他是有多么坚持不懈,才能够完成这样一部巨作!回想我自己,有时连写完几百字的作文都懒得再看一遍,检查错误,导致了整篇文章没有达到“力所能及的完美程度”。一件事不可能做到完美,但关键是你做了没有和你的尽力与否。人不可能创造完美,但可以趋向完美,只要他努力过。

这本书让我与鲁滨逊结伴同行,“看”到了许多新奇的东西。最重要的是,懂得了要坚持、要自信,还要在危险与挫折面前,让心灵去指引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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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狼图腾读书笔记九年级

全文共 14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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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是我梦寐以求的日子,她能让我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在暑假的日子里可以行千里路,观赏祖国的大好河山;在暑假的日子里可以畅游在知识的海洋里为所欲为,好不痛快!在这个酷热的夏天,我又在众多的读本里发现了《图腾》,从没有哪一本书可以让我如此的爱不释手,如此的痴迷。她犹如鲜嫩多汁的西瓜,让你迫不及待狼吐虎咽起来,生怕被抢走了再也吃不到这香甜可口的美味了——吃进脑海里,体会狼图腾,草原魂……

狼图腾是一部精神的盛宴,她是自我和民族的思考!她是一部史诗一样的情怀!文中的他是一个汉人,但是却有着草原人的情怀,他极其渴望和草原狼为伍,去了解他们。在草原的日子里他不但钻过狼洞,掏过狼崽,养过小狼,而且和狼快乐相处过,战斗过。在他的心里,草原狼是狡黠的,自由的,智慧的,团结的,坚忍的,有责任感的,甚至像腾格里一样充满神奇的力量。

在文中让我最印象深刻的是聪明的人类给羊群建了一个又高又结实的围墙。在食物匮乏天寒地冻的草原冬天,羊群被高高的围墙保护的密不透风,安全及了。那狼怎么办呢?难道只能被活活饿死吗?在这样艰难的环境里没有食物,那是必死无疑的,看到这里真为狼担心啊?我的心被文字牵引着迫不及待迅速往下看。原来我的担心是多余的,他们有着极高的智慧,狼群分工合作:一只狼站在围墙的墙根下面,另外一只狼在不远处开始起跑,加速,到围墙根下踩着另一只狼硕大的身体弹跳翻越到围墙里面,尽情吃个饱,其他的狼都是按这个方法一个个翻越进来吃饱,再一个个按此方法翻越出去,那有人要问了,最后一只在羊圈里的狼怎么办呢?原来狼比我们想象的还要聪明,最后一个在里面的一定是身体素质最好的头狼,狼把羊一只只咬死,一只只叠加在墙角,然后踩着羊的身体跳跃到外面。看到此处,我惊呆了,狼尽然有这样的智慧,而且还精诚合作,真的是实打实的让我体会到狼的智慧,拼搏,团结,责任感。

读到此处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我想到了20年的暑假,我喜欢的中国女排在奥运会上的一幕幕。当年女排的女将们过五关斩六将来到了决赛的战场上。决赛的当天,我是早早的守在了电视屏幕前面,生怕错过了每一个精彩的瞬间。开局对我们很不利,对手也是一支非常强劲的团队,在我们女排还处在懵懵懂懂的时段,他们就赢了第一局。这时候的女排的心情是低迷的,包括电视机前的我也样,怎么办?怎么办?怎么办?她们的教练—郎平,鼓励着这群女孩子们:别怕,这时候不是我们难过的时候,我们训练的时候所有吃的苦,受的难,都是为了今天,我们要打出自己应该有的水平,无论结果怎么样,你们都是我最优秀的孩子们,加油!加油!加油!尽管有教练的情绪辅导,但我们的技术和体质上还是没有达到最佳的状态。第二局开始时我们还是失利的,对手精神鼓舞非常的强势,但是就在我感觉快绝望的时候,心快到嗓子眼上了,手上都是汗了,我们女排进球了,感觉阴云密布的天一下放晴了,眼前一下都亮了,接下来,女排的将士们像开了挂一样,一打一个准,每一个动作都快准狠,一个萝卜一个坑儿,坚实而有效,给对手一个又一个措手不及。在比分落后的情况下,我们的女排将士们给我们一个又一个惊喜,简直让我激动不已,热泪盈眶。我相信当时在现场的中国人包括我们所有在电视剧前的中国人都是精神振奋,热泪盈眶——

直到现在想起她们,我依然是兴奋不已,她们在逆境中卧薪尝胆,顶着巨大的压力,团队协作,顽强拼搏,战胜心魔,从谷底一步一个脚印拼搏到世界的巅峰。她们让世界见证了中国力量!见证了中国精神!我想她们就是我们的草原狼,草原魂,中华魂!中国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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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水浒传六年级读书笔记读后感

全文共 3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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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我 读了一本关于英雄豪杰的书。这本书就是四大名著的水浒传。这本书讲 的 是一百零八个好汉因走投无路而上了 水泊梁山的 故事。

在一百零八将中我 最喜欢的是长着满脸胡子,皮肤黝黑的李奎。他个性非常暴躁,而且骁勇好战,手拿双板斧,人称黑旋风。我喜欢他的 原因是因为他很孝顺。

有一天,李奎要接他的母亲去梁山上安享晚年,可他的母亲要喝水,于是他就去找水,回来的时候却看不见他的母亲了,李奎找啊找,到了一个山洞前看见两只虎仔在吃他母亲的腿于是就杀了它们。接着从山洞里又冲出来一只张着血盆大嘴的 母虎。母虎张牙舞爪,李奎一点也不怕。拿起板斧砍向了母虎。母虎死后李奎哭着把他的 母亲埋葬了。

俗话说,百善孝为先。我应该向李奎学习,孝顺自己的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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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初中红楼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7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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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时期的经济由于闭关锁国从最顶端逐渐的走向衰败。而《红楼梦》中的薛王贾林四大家族便见证了由繁华走向衰落,甚至家破人亡的全过程。

林黛玉,是因为母亲病逝。她的外祖母(即贾母)听闻此事,心中对黛玉产生了可怜又疼爱之情,想将黛玉接到自己身边,给她一些依靠和安慰。黛玉在贾母的千呼万唤之后才离开父亲来到了贾府。黛玉的母亲曾告诫她在贾府中的生活,要多加留心。所以黛玉在贾府中的生活可堪称为步步惊心。黛玉刚开始对宝玉是不愿靠近,怕这个一直受宠的宝玉会为自己添麻烦。但后来两个人相知相熟之后,特别是在吟诗作曲中更成为了知己。黛玉,柔弱,身体又多病,在贾府中也没有多少地位,而且要小心处事,只怕惹恼了谁的女子,最终在大家(除宝玉外)的欺骗下,在宝玉成亲当晚病逝,无声无息地离开这本不属于她的世界。

贾宝玉,一出生便含着一块玉,这就是贾母宠他的原因之一。宝玉的性格叛逆,总是喜欢与女子呆在一起吟诗作对,宝玉最初见黛玉时是先看都没看就去换了衣服,但等见到黛玉后,就非常的喜欢与黛玉在一起。当两人都明白对方的爱慕之情后,宝玉又送了黛玉他旧时的手帕,意喻着对黛玉承诺只对她一个人好,可惜最后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宝玉和宝钗成了亲,也知道林妹妹已经不在了。之后他便一直失魂落魄,直到家中有变故,才恢复了。但在宝钗的又一次刺激下,宝玉又变得失魂落魄,直到他看破红尘,当了和尚。

宝钗,一个一心想坐贾母位置的人。在黛玉生病时,给黛玉送去补品和问候,是为了让黛玉对她的戒心放下。最终,贾府败落,她想继承贾母的那种地位已不复存在,况且宝玉出家当了和尚,她只能成为一个寡妇。

通过对林黛玉,贾宝玉和薛宝钗的三位主角的人物塑造,可看出当时的封建专制是多么的残酷。明清时期,封建专制也达到了一个最顶峰,使得薛王贾林这些大家族一样走向衰落,而平民百姓更是苦。正可谓:国富,百姓苦;国亡,百姓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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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大卫科波菲尔的读书笔记初5

全文共 7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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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大卫·科波菲尔这本书后,我发现这本书吸引我的不止是那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还有贯穿全文的感情线。从大卫的母亲克拉拉小姐和摩德斯通先生,辟国提和巴吉斯,海穆和爱弥丽,密考伯夫妇,斯提福兹和爱弥丽……这一条条感情线编织成了细密的网支撑着整部小说。但是这些原本看似美好的爱情最终却没有好的结局:克拉拉小姐因劳累和病痛去世了;巴吉斯也因缠终;爱弥丽没有选择与青梅竹马的海穆长相厮守,而是选择了与斯提福兹私奔,但最后还是被抛弃;密考伯夫妇整日奔波,居无定所,也谈不上幸福美满。这些都让我觉得大卫最后也得不到自己的幸福。

我刚开始对大卫·科波菲尔这个人物并没有什么好感,我觉得他胆小、懦弱,面对家暴不敢反抗。所以当他的爱情受阻时,我一度以为他会放弃,可大卫的选择让我吃惊。他并没有放弃对自己所爱之人的追求,而是努力让自己变得更加优秀,让自己能够配得上朵拉。虽然朵拉是个娇气的富家小姐,但是她纯洁、善良,接受了当时身无分文的大卫,大卫也并未因朵拉不会持家而改变他对朵拉的爱,他们俩都努力地让这个家变得更加幸福。

我想这可能就是结局,但是命运好像并没有放过大卫,朵拉的离世让大卫对生活再次失去了信心,也让我更加坚定了之前的想法。但是有一位女子完全颠覆了我的想法和态度,她就是艾妮斯。我好像从未注意到她,可在整本书中总能找到她的身影。她在大卫难过的时候默默安慰、支撑着;她平静地接受了大卫有爱人的事实;她能够与朵拉友好的相处;她在大卫失去朵拉后扔接受了大卫,她才是整个故事最善良的人吧。她为自己心爱的人默默付出的同时还承载着等待的痛苦,因为她,我原谅了大卫的再婚,因为他让我明白什么叫做在真正的爱。

作者最终还是让大卫和艾妮斯在一起了,这是留给大卫最美好的结局也是留给读者最温暖的结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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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鲁滨孙漂流记》大学生读书笔记1200字

全文共 15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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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读《鲁滨逊漂流记》,是因为惊羡主人公鲁滨逊在荒岛上惊险而又刺激的生活,更是因为佩服他对理想的执着追求。

鲁滨逊。克鲁索厌倦了英国家里恬静的生活,他决意成为一名海员,周游世界。他有很多激动人心的冒险经历,并于1659年登上了一艘从巴西开往非洲的船只。一天,来了一场可怕的风暴,轮船开始碎裂,鲁滨逊和他的朋友们立即为求生而与愤怒的大海抗争。所有的朋友都死了,惟有鲁滨逊活下来并到达了陆地。他发现自己在一个陌生、荒凉的国度――还活着,却孤独地在一个小岛上,没有食物,没有船只,无路可逃。他在那儿,经历了27年2个月19天,终于告别了小岛,乘船返回了英国……

读完这本书,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我常常把自己设想成鲁滨逊,想象他一个人在孤岛上生活的情景。当我读到书中的“鲁滨逊在岛的西侧沿着海岸散步时,突然看到那儿到处是人头、手臂、脚和一些人体的其他部位的碎块……”时,凄惨而又可怕的一幕便浮现在我的眼前:得胜的野人先找来树枝、木头燃起了一堆火,他们的头领拿着大砍刀来到一位手臂被紧紧反绑着的俘虏面前,俘虏则跪在地上不住地求饶,额头都磕破了,他泪如雨下,脸上现出极其害怕和痛苦的表情,目光中充满了乞求,可这一切都没有能打动这位野人首领的心,只见他把刀向空中一划,俘虏便人头落地,血溅了野人首领一身,其他的野人一拥而上,抢着肢解俘虏的尸体,拿到火上烤了吃,他们边吃边发出嗷嗷的喝彩声,这种恐怖的声音在沙滩上空久久地回荡……如果我是鲁滨逊,看到这些野人吃剩的残羹冷炙,除了愤怒,还有恐慌,我肯定浑身发毛,腿也发软,走起路来直打飘,但为了避免遭受同样的厄运,一定是连滚带爬逃回住的山洞里的。当天饭也吃不下,晚上觉也睡不着,接连几天都没有食欲,那些日子无疑是在极度恐惧和不安中度过的。苦恼无处诉,心事无人听。

然而上天还算照顾鲁滨逊,将星期五送到他的身边。一开始鲁滨逊对星期五怀有戒心,总是带枪睡觉,他生怕自己一旦睡着会被星期五杀了,因为他毕竟是一位野人。但过了一段时间,他发现星期五对他特别忠心,也许是为了报答自己的救命之恩吧。他教会了星期五简单的语言,尽管生活清苦,也时时充满了危险,但毕竟多了一个伴,生活也就多了一丝的乐趣与欢笑。

鲁滨逊一直没有放弃逃离孤岛的打算,当机会到来时,他便抓住了它。他终于结束了在荒岛上漫长的漂泊生活,带着星期五回到祖国母亲的怀抱。他结婚生子,过上了平静的生活,然而他心里总觉得缺少了点什么,他知道,自己已离不开大海,大海是他生命的全部。因此,他再次选择了出海,有了更多冒险的经历。

我们每一个人的心中都有属于自己的那片海,那就是我们的理想。现在,我们中学生的课业负担确实不算轻,来自各方面的压力也比较大。在物欲横流的今天,有时我们也想“潇洒走一回”,可是当我们偷偷摸摸到网上“轻松一刻”时,往往会招致老师和家长的“轮番轰炸”;当我们男女生一起为同学过生日时,往往也会有“早恋”的嫌疑;我们的日记被父母偷看;我们的信件被老师查收……我们每天围着“家――学校”两点一线或“教室――食堂――宿舍”三点一线转,如果我们只看眼前,确实会感到生活太枯燥乏味了,过得太累了,老师和家长的一些做法我们现在还不能理解。但如果放眼未来,当你实现了自己的蓝天梦,翱翔在祖国的蓝天时,你将会是多么的自豪!当你成为一名光荣的海军,时时守卫着祖国的领海,那时的你将会显得多么的威武!当你成为一名救死扶伤的医务工作者,把一个个生命从死亡的边缘拯救回来时,你又是何等的光荣!当你成为一名教育工作者,你呕心沥血,教书育人,在你桃李满天下时,你的心中将会是多么的欣喜!当你成为一名杰出的领袖,在你指点江山,激扬文字时,你必定会豪情满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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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八年级狼王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10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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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里,我看了《王梦》这本长篇动物小说。我曾经对狼的认识是:狼是贪婪的、自私的,所有的狼跟狐狸一样是狡猾的,跟受伤的大象一样是不顾死活的。但是这本书却给我展现了狼的另一面:她们有梦想、有坚持、有伟大的爱。

主人公紫岚是一只模样漂亮的母狼,它终其一生,呕心呖血,为了孩子们能够登上狼王宝座而不停地奋斗。紫岚冒着生命危险产下了五头小狼,但是不幸的是其中一头小狼在暴雨之夜夭折了。紫岚没有因为失去孩子而精神萎靡,她还是尽心尽力地去照顾剩下的四个孩子。她有梦想,她觉得自己的长子黑仔长得很像自己已经死去的丈夫黑桑,便把登上狼王宝座的愿望寄托在他身上。所以她有点偏爱长子,每次打猎回来,她都把上好的肉给他吃。她用激将法使黑仔的狼格本性暴发,重塑王者品格。但是,因为紫岚早早让还没有长大的黒仔跨出石穴,蹅进充满危险的丛林,引来金雕抓走了自己几个月以来精心培养的“超狼”,紫岚的努力白费了。

接着,她又陪养次子蓝魂儿。蓝魂儿虽然也成长得很快,变成了一只强壮的大公狼。每次蓝魂儿都是猎食的领头人,在前面猛扑猛咬,处处带头。在猎食狗熊时,她能够做到成年大公狼也难以做到的引熊出洞,创出了奇迹。然而,紫岚太大意,没有教给蓝魂儿如何避开猎人的陷阱方法,在他猎食山羊时,不小心跌进猎人的陷阱,魂断捕兽夹。

紫岚一度心灰意冷,然而,她终究还是不肯向命运低头,她很坚强,又开始训练第三个儿子,也是她最后的希望--双毛。为了重塑双毛王者品格,她假戏真做,付出自己的健康。她为了激发双毛优秀的狼格,自己也摔断了腿,一幅失魂落魄的样子,使自己提前衰老了。可是双毛却在与狼王决斗中的最后一刻不敌狼王,被狼王和狼群活活咬死。

最后只剩下女儿媚媚,媚媚是一只母狼,无法继承王位。紫岚面对一次次竹蓝打水一场空,她只好把希望寄托于狼孙身上。紫岚不去计较媚媚把她赶出石洞的不敬,不去计较媚媚抢走了自己的心上人卡鲁鲁。在媚媚生产的时候,为了保护自己未曾见面的狼孙们,为了媚媚和卡鲁鲁的幸福,紫岚选择了咬死当年抓走黒仔的金雕,与其同归于尽。

为了孩子们,紫岚怀抱梦想、用她的坚持、全部的母爱耗尽了自己的一生。正是《狼王梦》这样一本书,使我改变了对狼的看法。她们所以凶残、贪婪、自私、狡猾,那是因为她们为了能够在大自然中生存下去的生存之道。通过《狼王梦》这本书,让我看到了紫岚伟大的母爱、博大的胸怀,也看到了她的坚持,看到了她为了梦想不求回报、无私地为孩子们的奉献付出,直至最后用自己的生命谱写赞歌。我由衷地赞叹她们,她们不仅是智慧的精灵,更是大自然的精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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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城南旧事》读书笔记600字

全文共 6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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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多读书,读好书,会让人受益匪浅。

城南旧事》是一部带有强烈自传色彩和怀旧情调的小说,以作者七岁到十三岁在北京的生活背景而创作。在这部经典之作中,林海音成功地运用了儿童的视角进行故事叙述,借英子(林海音)的眼睛,描绘了一幅北京的风景人画卷。同时,也表达出作者本人对人生和生命体验的多重感受,带给读者非常丰富的体验。在作品中,作家将英子眼中北京的风光融入到字里行间,在展现真实热闹的市民生活之余,架设了一个明晰的时空背景,呈现着成人世界的悲欢离合、喜怒哀乐,道尽了人世间复杂的情感和真实的人性。文笔朴素而又生动,不张扬,不奢华,却又扣人心弦,彻人心扉。

这是一本非常好的书。故事主要讲了林海音童年在北平生活的那段生活发生的七件重要的事。把一个又一个故事描绘地栩栩如生,仿佛身临其境。本书还具有浓厚的老北京味儿,让我体会到了浓郁的当地风情。它跨越了时代,跨越了政治,以委婉温馨的笔触去描写人性和人类的命运。给我印象最深的是“爸爸的花儿落了,我再也不是小孩子”这个小故事。看了之后,我不禁叹息:生命是多么短暂啊!时间走的有是多么快啊!我们难道不应该珍惜吗?等到我们长大了,父母也老了,我们现在是不是应该为他们做点什么呢?这个小故事是那么生动,不知有多少人曾被作者忧伤的文笔感动、潸然泪下。

“我默默地想,慢慢地写。看见冬阳下的骆驼队走过来,听见缓慢悦耳的铃声,童年重临与我的心头。”——林海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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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2024水浒传读书笔记

全文共 7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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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段时间,老师让我们读了一本名著——《水浒传》。这本书非常好,内容很精彩。

《水浒传》是一部产生于元末明初的长篇小说,生动地描写和反映了北宋末年一支以宋江为领袖,有众多英雄豪杰参加的农民起义队伍的可歌可泣的事迹。有被招安前的“两赢童贯”、“三败高三尉”等及被招安后的破大辽、征田虎、征王庆、征方腊。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梁山一百零八位好汉造反的事。因为当时的朝廷、官员非常腐败,所以他们造反了。书中通过人物的性格来反映事件,特别的有趣。

书中的人物中我最喜欢的是宋江,虽然宋江不会武功,但是宋江这个人比较谦虚,得人心,所以能让众多好汉臣服于他。他一个人造反并不一定成功,但是几万人、几十万人呢?最后虽然他们没有成功,但是却使一些得到他们帮助的百姓过上了安定的生活。

在生活中,有许多像宋江这样的人。这种人特别好,自己虽然能力有限,但他们遇到有人需要他的帮助时,他们是能帮的就帮,能干的就干。做什么事总是和别人商量,虚心听取别人的劝告。即使是做错了,也能知错就改。这样的人一般都有优良的品质,修养非常的高,为人处事也处理的较为得当。

但生活中也有一些小人,口蜜腹剑,不想靠自己的劳动去争取机会,而是想一些歪门邪道去投机取巧。这种人呢,品质都不好,都没有很大的成就,日久见人心,每当和这种人相处久了,人们就会发现这种人的真实面目,从而失去别人的信任而时时处处提防。

我们要学习一下宋江身上的优良品质,做一个好人,而不要学习一些小人的所作所为。如果学习小人的做法,自己也就成了一个小人,那就麻烦了,别人也会时时处处地提防你,最终你会失去所有人的信任,变成一个可怜虫。

《水浒传》不愧是名著,虽然已经读完,但我还是回味无穷。我还会读第二遍、三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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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高一的儒林外史读书笔记

全文共 8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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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名富贵无凭据,费尽心情,总把流光误。浊酒三杯沉醉去,水流花谢知何处。”这是《儒林外史》开头的几句。可以说,这也是整本书的灵魂所在。

这些话虽然已是老生常谈,可真正能明白的人又有几个?“学而优则仕”,正是这句话害了一批又一批的读书人。他们把读书当成敲门砖——“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为了金钱,为了财富,他们可以废寝忘食地读书,可以从黑发垂髫考到白发苍苍:八十岁才中了状元的梁灏,花白胡子还是“小友”的周进,考了几十年一朝中榜,欢喜疯了的范进……儒林中为了功名利禄,消得人憔悴,衣带渐宽终不悔的又何止这几个?鲁迅先生称封建礼教为吃人的礼教,那么称封建科举制度为害人的制度也不为过了。

读书,其实强调的是一个漫长的求知过程。在我看来,读书就是人不断汲取精神食粮的过程。其中最关键的在于吸收,然后再转化为自身的力量。这与一日三餐的功效是一致的:吃饭,吸收营养,再促进自身生长。只可惜,儒林中的某些学子们只注重“食”,即数十年如一日地读书,却忽视了吸收。读书对他们来说,只是一个敲开荣华富贵之门的工具。一旦达到目的,这个工具也就毫无价值了。这些人,即使读一辈子书,也不会有半点知识吸收转化成自身力量。这些书,除了造成他们的“营养不良”,别无他用。

当然,“世人皆醉我独醒,举世皆浊我独清”的人在儒林中也不是没有。王冕就是其中的一个。他从小就因为家境贫寒而为邻人放牛。在牛背上,他仍旧博览群书,更自学成为了画没骨花卉的名笔。此后,下到平民百姓,上到知县财主都来索画。但王冕性情不同,不求官爵。朝廷行文到浙江政司,要征聘王冕出来做官,他却隐居在会稽山。后人提到王冕时,常常称其为王参军。但王冕何曾做过一日官?能在功名面前,心如止水,不为所动,也只有王冕这些儒林中的凤毛麟角了。

几百年后的今天,捧起《儒林外史》细细品读,时而为当时士人名流的庸俗可笑而叹息,时而又为贪官污吏的卑鄙丑恶而愤怒。吴敬梓以其幽默诙谐的.语言,把封建社会科制度的腐朽黑暗面刻画得入木三分。难怪后人有“慎勿读《儒林外史》,读竟乃觉日用酬酢之间,无往而非《儒林外史》”之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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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背影》读书笔记600字

全文共 7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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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自清的文章《背影》,一直是颇负盛名,今,终有幸拜读,读后便深有感……

朱自清写背影那一年,是混乱而又群英毕出的时代,或许在历史上,军阀们光彩夺目,但是普通的老百姓,终是难以维持生计的流离失所。那一年冬天一定冷入骨髓,而此时,祖母又死去了……父亲失业了……

我感觉受到他的悲哀与无奈,短短四个字之下,他哭过多少遍呢?

他和父亲一同回家奔丧,而后回北京去读书,在浦口车站,父亲为他买橘子去了。那一年,20岁的朱自清望着父亲那肥胖的背影,忽而流泪满面。

不同于祖母,一个生命的溘然逝世固然残酷,却不曾带来望见父亲那颓唐肥胖不复往日意气风发的背影时,窜上心头那一抹悠长缠绵无法摆脱的无助与哀愁。

而那个时候,父子俩之间的恩愁远没有之后那么激烈而锋利。“聪明过分”的朱自清,那时看得见却不明白;好久之后,13年冷战,期中,他或许明白了父亲迂回的爱,却看不见了。

父亲肥胖的背影,爬上了月台。他带回了朱红色的橘子,是那样鲜艳。不管是否应该,他终要自己的孩子完全安稳妥帖。在他离去之后,少年的朱自清也会不舍害怕,与君一别终成永别。

后来,又过了好久。

朱自清接到了父亲的来信,顽固、固执的父亲,终于放下了自己那“绝对”的家长权威了。

朱自清又哭泣了,父亲啊,那一心关爱自己的父亲啊!两年不见,十年的冷战。他肥胖的身影却一直占据自己内心。不然,八年之后,怎么会记得一个外人看来再普通不过的冬?

说了‘大去之期不远矣的父亲啊!

朱自清无助又悲哀,他悔恨,为什么——!

何时能再见?天南水北各一方,何时再相逢?三年之后,父亲读到了这一篇文章,他与他之间终于结束了冷战。

是啊,我们该要怎么好好对待父母。古人曾云:“子欲养而亲不待,”珍惜吧,这一点一滴,这一日一月——

不要做朱自清,八年之后再将爱镌写

爱是世间最美的风景,是人间最好的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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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父与子》读书笔记

全文共 6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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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与子》是一本陪伴了我五年的书籍。脑袋扁圆,穿着马甲,一头乱发的儿子,这就是父子两个的形象。我喜欢里面的每一个漫画故事。书中的父与子其实就是作者卜劳恩与他的儿子,而书里描绘的故事也就是卜劳恩父子之间的故事。我喜欢这对父子的幽默以及他们的乐观,真诚和乐于助人 。

书中父子浓浓的亲情,让我感动。在《父子情深》中,父亲为了哄儿子睡着,使尽了浑身的招数,又是陪着推小车,又是陪着踩高跷,呵呵,最后他们都累了,一起睡在了儿子的小床中……《小出逃者》中,儿子因为打破了玻璃,让父亲很生气,他一赌气跑出去了,晚上8点了,看到儿子还没有回来,爸爸心急如焚的出去寻找,因为没有找到,很失望的准备进家门时,又被皮球击中,虽然儿子还是犯错了,爸爸还是惊喜的抱住了儿子……在我的生活中,我的爸爸也很爱我。据说在我小时候,他也是经常为了哄我睡觉,累的自己和我都睡着了……哈哈。当然我犯错的时候,他也会很严厉的批评我,不过我知道他是为了我好……原来我们也是现实版的“父与女”。

书中父子乐观的生活态度,让我欣赏。《新镜子》中,爸爸砸了很多的钉子,都是钉不好,最后终于把新镜子订上了,可以得像演杂技一样照镜子,不过,他们还是那么的高兴。《因祸得福》中,父子两个在冰面溜冰,掉到了冰窟窿中,但是他们竟然抓到了两条鱼……《天降烤鸭》,虽然烤鸭“飞了”,但是因为帮助了的贫穷的一家人,他两个比自己吃了还开心。

喜欢《父与子》,不仅让我哈哈笑,还让懂得,生活的美好源于爱心和乐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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