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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第一本书作文4篇 作文怎么写【汇总20篇】

“讲道德、有品行”是做合格党员的重要标准之一。俗话说,国无德不兴,人无德不立。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党委书记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发言稿,欢迎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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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书的故事作文500字

全文共 5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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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过街角,穿过马路,放学后急匆匆地走进我们小区的大门。进了门,甩下包,向来勤奋的我可不在写作业,而是在读一本昨晚未读完的书。

我走在人行道上的时候,就在边走边想:昨晚读到哪了?书中的主人公后来怎样了?书放在哪里了?嗯,摆在床头,准没错儿……到家之后,我拿起那本书,悄悄的把门关上,坐在书桌边快活地读着。在高兴之余,我又担心奶奶突然闯进来,那我读书的美梦就到头了。

我赶快翻到夹着书签的那一页,一页、两页,我好像一个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一样,又似一个口渴的人在沙漠里找到了一眼清泉,我贪婪的吮吸着知识的精华。此刻,我总要竖起耳朵听一听,有没有奶奶的脚步声。若越来越大,越来越响,我马上收好书,拿出笔和作业来做。但奶奶一走,我又拿出书,把作业放在一边,拥进了书妈妈似的怀抱。

最令人开心的是炒菜声,声音越大我越高兴。不是我的肚子在抗议,而是我知道奶奶肯定在厨房里,不会来打搅我的阅读。我在心里高兴地喊着:“炒菜声大些,再大些!”

当饭菜香味浓郁时,当天已落黄昏时,我一下子从书的梦乡中惊醒过来。我仔细看了一下闹钟,心中一惊,五点半了!我依依不舍地合上书,悄悄的放回原来的位置,这时,我总会想起杜甫先生的一句名言: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读书这个爱好,我会一直保持下去,因为书是一位朋友,我们可以与它亲密交谈,而且每次读书都会带给我新的知识和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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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有书才精彩初三作文

全文共 6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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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几年来,我读了许许多多,而且常常会随书中人物的命运而喜怒哀乐。读书要字字句句地读,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读出味道。

我欣赏苏东坡“一蓑烟雨任平生”的洒脱,赞佩岳飞“待从头收拾旧山河”的豪迈,赞叹李白“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的神笔,更敬佩林则徐“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壁立千仞,无欲则刚”的胸怀……我不仅畅游诗词的海洋,还汲取童话、散文等营养。我从《皇帝的新装》中知道了“高贵”者的愚蠢,《卖火柴的小女孩》将圣诞之夜富家人的灯红酒绿同饥寒交迫的小女孩的悲惨境遇作了对比,犹如血泪控诉。

我的生活因为书而变得轻柔、缥渺,真像独自走在空中,拨开挡住视线的云层,看到了一个又一个海阔天空的新境界。记得有一次,我得了角膜炎,医生说有做手术的必要,不过术后会留下伤疤。为此,我的心中有了一种莫名的恐惧感。这段时间,家人们总是无微不至地照料我。可我却丝毫不领情,常常以冷脸相对,有时用砸枕头来发泄内心的愤怒,接着便是一阵痛哭。偶尔我会被恶梦惊醒,随之就再也不肯入眠,因为我怕在梦中又遇见那个眼睛有伤疤的我。

直到有一天,我看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主人公保尔·柯察金对生命和生活的热爱和坚强的意志,与困难和病魔的顽强搏斗,深深烙在我的脑海里,使我拨开了心头的阴云,让阳光的重新照在我周围。

就此我积极配合家长与医生,皇天不负有心人,做完手术后,居然没有留下伤疤!的确,我的生活因书而精彩,不管岁月怎样流逝,我依然会在书页中采撷生活最艳的花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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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书里有个我初三作文

全文共 5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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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本心爱的,它里面是情节正是我想要的,那个故事写得很生动、很逼真。我从小就想过这样的生活。

它这本书有两个主人翁,一个叫孔东东,一个叫孔西西,孔西西是班长,他们不是兄妹,只是同学关系。他们无意中调制出一种可以使人变成一个豌豆大小的小人儿,也可变成一个成年人的药,这种药就叫做酵母汤。

他们也找到了这种药的解药——就是臭豆腐,他们变小后,只要吃一块臭豆腐就可以变回原来的大小。我小时候就想有这种神奇的东西,因为每当我被父母责骂时,我可以喝下酵母汤,变小后就偷偷溜走,也可以变成一个成年人,穿一些漂亮的衣服,去一下自己想去的地方,不用受父母的拘束。

它这本书的情节居然和我小时候想的一样,所以我很喜欢这本书,但是他们很大胆,他们进入贼窝帮助警方调查帮助警方破案。

孔东东变成成年人后,帮助一位妇女冒充她五岁女儿的爸爸。他带着他的“女儿”去麦当劳,他为了扮演一个成年人,他点了他最讨厌的饮料——咖啡。

孔西西变成一个少女,去商城买连衣裙、高跟鞋、项链、耳环,把她没穿过的、没用过的,一次性买了下来,把自己打扮成一个婀娜多姿的女士。

“酵母汤密码”这本书虽然我已经看过很多次,但是我一点也不腻,直到现在我还是很喜欢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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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书是我的好朋友作文400字

全文共 4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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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必大家都有自己喜欢的物品吧,有人喜欢充满芳香的花草,有人喜欢活蹦乱跳的动物,而我喜欢的是非常普通的——

书,它给我带来快乐,不仅可以让我了解世界的奥妙,也可以让我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更可以让我释放心中的喜怒哀乐。童年时,我读的第一本课外书是《安徒生童话》,每次我都依偎在母亲身边,让母亲给我讲故事,讲的过程中,我总笑得乐开了花。慢慢长大后,我开始阅读起了中国名著,从中领略武侠的奇妙异事,每次看的时候,都会被书中人物的技巧所迷住,甚至是忘记了吃饭。直到现在,我由于爱好,一直看书,现在看小说、漫画,常常会被逗得哈哈大笑。就这样,书陪伴我成长,一直与我形影不离。还记得有一次,我在看小说时,突然看到精彩处,在我眼前突然出现一只“魔爪”,嗖的一声,就把书抢走了,顿时,我火冒三丈,一扭头,一看是妈妈,我拿起手,想要夺回书,却让妈妈打了一个耳光,还说:“作业没写完,不准看闲书。”还外加一句:“休想吃‘天鹅肉’。”这时,我只得像老鼠见了猫一样,乖乖去写作业……

我最喜欢的物品是书,我爱它,也赞它,它是我终身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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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以”书”为话题的

全文共 6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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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密不可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至于我是如何与书打上交道的,还得从一个晚上说起。

那天晚上,我睡下后,正做着美梦。楼下突然传来一阵狗叫声,惊回了我的千里梦。我一看闹钟,才3点,便又侧身入睡,但辗转反侧,难以入眠。我年纪尚幼,如此之久不能入睡,便放声大哭。父母闻之,马上起床。掏出食物为我压惊,惟恐惊醒了邻居。我见是食物,又哭。父母无意之中掏出了书。我一见,两眼有光,速夺。一翻遍哭声渐消,父母这才放心,回了卧室。我却拿着书爱不释手,直到早晨才依依不舍地放下了书,转身起床。从此,我与书打上了交道。

往后几年,我回家一完成作业便看书,萧规曹随,雷打不动。作文成绩从二年级的中游一跃到高年级的上游,甚至前三!可见书是一种多好的东西,是它增长了我的知识,也是它提高了我的作文水平,它真是我的好伙伴。

还有具体事例呢!一次,我做完作业,闲来无事。便拿出一本成语词典,一翻,便翻到了“无的放失”这个成语。我牢牢地记住了它的意思。第二天,期末阅读卷就有关于这个词的填空式选择,我轻而易举地做了出来。老师在讲卷子时,只有我能说出这个词的意思,真让我“鹤立鸡群”了一回。

书对我好,我当然也不能亏待书。我对书柜上的每本书都照顾得无微不至,折了一角也会伤心半天。啊,你千万别把我的书撕了!哈,开个玩笑。当然,我也会“得寸进尺”,几个星期就要让爸爸买一本书。一来可以让我大饱眼福,二来也能增加几个新伙伴呢!哈哈。

好,今天就讲到这儿。不过我还是要说一句:“书真是我的好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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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与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4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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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位朋友,有时让我哭,有时让我笑,有时让我愁眉苦脸,有时让我轻松快乐。

有一次,我正在看一本惊险小说,看着看着,我竟睡着了,快来看看我的梦是怎样好玩的吧!

“哎呀!”我从潮湿的草地上爬起来,摸了摸头,“头可真痛!”“吼!吼!”从不远处传来了声音,这是叫声,但怎么听着那么熟悉?让我想想……啊!是怪兽的叫声!我跑啊跑,越发越不对劲,咦?这场面我好像在哪儿见过,哦!我想起来了,这画面,跟刚看的惊险小说里的画面一模一样!“那可怎么办?小说里,这怪兽可是凶恶无比的呢!对了!按照小说里的方法打败怪兽不就行了?”我灵机一动,用大脑飞速地回忆小说里的内容,马上拿起身边的花草,丢向怪兽,嘿嘿!这怪兽原来还对花草过敏呢!我不停地向怪兽扔花草,哈哈!终于把怪兽打跑啦!等等,好像没那么简单!原来,那只怪兽去找救兵了!有更多更大的怪兽迎面而来。我跑啊跑,哎呀!不料,被一只怪兽抓住了!眼看就要成为它的食物了,我捂住眼睛,低着头,不敢吭声,等待结果,就在那一瞬间,我猛地醒了过来,真是虚惊一场!

真没想到我会梦见打怪兽,好可怕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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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为书狂初三作文

全文共 8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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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的良师益友;书,是我饥饿时享受的丰盛晚餐;书,是我寂寞时陪伴我的好友;书,在我少年时代对我循循引导,将我引入正确道路,让我懂得许多深刻而又耐人寻味的哲理。

“妈妈,书!”这是妈妈记录在我的成长册里我说的第一句话。那时的我,捧起一本书,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虽然我不识字,但我还是喜欢看着图片,幻想着故事里的情节。“咔嚓”一声,我一副小大人的模样,被家人用照相机拍摄下来了,成为永恒的瞬间。

长大的我,已经认识许多字了。一天,我去雅玲家,雅玲家还真是书香阁第,我找了许久才找到一本我没“啃”过的《三国演义》,于是,我迫不及待地带这个新朋友回家了。

“姚岚,把门关上,怪冷的。”妈妈对我说。“哦。”我漫不经心地回答了一下,继续沉浸在《三国演义》的世界里。过了一阵子,妈妈见我没动静,便催我:“快点啦!”我雷打不动,岂能那么容易放下心爱的书?“你别催我,等我把这一小节看完了。”我的口气里带着厌烦。老妈见我那么痴迷,吼了起来:“老妈跟你说的话,你没听见啊?找扁啊?”声音估计超过了100分贝。尽管我心里一万个不情愿,但我又放不下书,只好一边看书,一边关门。突然,我喊了起来:“啊!”原来是我的手指被门夹到了,疼痛感立刻刺激我的大脑,把我从《三国演义》那精彩世界里硬拽回来。Oh my god!皮都掉了一层,鲜血只往外渗。妈妈连忙拿来创可贴贴在伤口上,才止住血。老妈教训起我来:“叫你做事小心一点,不要三心二意,看看!都是书惹的祸,手指被夹到了吧?”说完,用手指刮了一下我的鼻子。

哎,在我的世界里,看书的时间总是不够!爸妈催我睡觉的时候,我总是说:“只剩下最后一点点了,让我看完吧!帅哥老爸,美女老妈。”为了多争取点看书的时间,我总是昧着良心这么讨好地说着。有一段时间,我一直弄不明白为什么看书的时间那么少,后来才知道,是我把自己的感情都融入到书中的世界里了,所以才会觉得时间过得很快。

书!不是我的生命,胜似我的生命。我与书不做好朋友,而是要做更好的、更亲密的终生伴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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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一本有魔法的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4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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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前,有一本有魔法

传说,这本书可以让生活美好,可以变出你想要的东西,包括一座房子。

有一天,这本有神奇魔法的书觉得很闷,所以就想可以到哪里玩呢?哎呀!对了,自己不是有魔法吗?于是,它开始念咒语。你猜它要变什么?“沙罗沙罗!游乐场!”它念道。

哇!真的是一座游乐场!

“我要请小鸟、狐狸、小松鼠、小狗、小猫、小狮子、小老虎……来一起玩,如果你也想玩的话,也可以来哟,这里是不需要付费的哟!”

“哇!这游乐场太……太气派了吧”!小狮子目瞪口呆地说。

“真的!”小猫说。

话音刚落,他们就飞速地跑进了游乐场。

它们有的玩过山车,有的玩碰碰车,有的玩海盗船、有的玩淘气堡……

它们玩的正高兴呢,突然“咚咚,轰隆隆……”地震了,魔法书再次念起咒语,竭尽全力先把大家变到安全区,自己却永远地留在了那里。

地震终于停了,大家心里终于不害怕了。

“真的谢谢你,魔法书!”小狗朝着那片地震的地方说。

“对,魔法书救了我们。”小猫说。

“太感谢魔法书了!”小狮子说。

“没有魔法书我们早就没命了!”小老虎说。

……

大家朝着那片废墟深深地低头鞠了一躬,久久地不不离开,因为魔法书永远的被埋在了那片废墟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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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00字

全文共 8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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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公斤的希望》作者是安娜· 嘉瓦尔达。她任职于法国教育部,是一位法语教师和获奖小说家。《35公斤的希望》是她的第二部长篇小说,她说:“这部小说是献给我的那些学生们。尽管在学习上他们看上去有点笨,但在其他方面他们都是很出色的人。”

中的主人公格雷古瓦(小名叫多多),是一个差得不能再差的学生,一闻到学校粉笔和破皮鞋的味道就肚子疼的男孩,他是自行创造发明了剥香蕉皮机器图纸的梦幻骑士,两只脚只知道在面粉堆里踩脚踏车的傻小子,整天琢磨着怎么把藏在床底下个骨头给捡出来的瞌睡虫……就是这么一个被学校老师认为无可救要的小男孩,生命里发生了一场巨大的转变。而转变的原因正来自他的爷爷——老莱昂。

格雷古瓦13岁正上初一,或许我们每个人都有是格雷古瓦(我更喜欢叫他多多)的时候。多多说,有谁真正喜欢学校呢?又有谁真正讨厌学校呢?你是否也曾在心里问过自己呢!当多多被学校勒令退学了,他真是烦,好烦…。烦到了我们根本无法想象的地步。还好,这时候多多有唯一给他安慰的爷爷;爷爷的储藏室是这个世界上最让他感到幸福的地方。

在爷爷的储藏室里,爷爷告诉多多:活得不幸比活得幸福要简单的多。爷爷不喜欢那些顺应噩运的人,不喜欢那些只知道唉声叹气的懦夫! 幸福起来,努力做你自己该做的事!让你自己幸福起来!

在爷爷的开导和鼓励下,多多写了十二份草稿给格朗尚中学的校长写信,希望能被学校录取。多多的申请信里写到“生命力不仅有成绩还有动机”, 最终打动了校长被录取了。在格朗尚技术中学里,在绘画和手工劳动课上多多是头儿;在体育课上多多战胜了“攀绳节”。他彻底变样了,他变得意向明确,说一不二;变得爱出门散步。

希望,正如潘多拉的盒子一样,是一直存在的,但也是永远在痛苦折磨之后才出现的。希望不是物质的存在,它看不见,摸不着,但可以产生实实在在的力量。一个孩子就是一个希望,一个独一无二的希望。我们都是希望,无论多少公斤,都一样美好。希望在自己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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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有书才精彩初三作文

全文共 8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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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用墨香来装点我的花季,因为它让我感受到高雅的气息。

我爱读,因为读书教会我“巧言色令,鲜矣仁!”的道理;因为读书让我懂得“众人皆醉我独醒,举世皆浊我独清。”的高尚。

我爱读亚米契斯的《爱的教育》,春日融融的午后,我与恩里科会面,它让我感受到少年的正义与童真;我爱读弗兰克·鲍姆的《绿野仙踪》,多萝西的爱心让我感动不已,为我拂去夏日的炎热与烦躁;我爱读斯威夫特的《格列佛游记》,格列佛的冒险精神让伴着月光的我心胸澎湃……

但我最喜欢读阎崇年的《正说清朝十二帝》,是它带领我穿越时空,去追寻神秘的历史足迹。依稀记得那天晚上,我伴着微黄的灯光贪婪的读着关于努尔哈赤的传记。我为努尔哈赤的悲惨命运感叹。夜深人静时,我梦见我努尔哈赤一起挖人参,捡松子,拾蘑菇,采木耳;和他一起接受祖父和夫亲被误杀的噩耗;和他共建王朝,谋划战术,攻京畿。

在那段与这本书共度的时光里,我经常看书到很晚,我对书的“贪心”好像永无休止,总是在妈妈三番五次的催促下恋恋不舍的进入梦乡。一有时间我就那起它细细品读。读到高兴的时候便情不自禁的手舞足蹈。每当我在学习疲劳的时候,捧起它就让我感受到生活中的绚烂多姿,犹如清泉滋润着我的心田。在我读书的时候,我觉得时光飞逝,充实了我的课余生活,让我与十二位皇帝经历了浩浩荡荡的生死。我认为我是幸运的,因为书在我骄傲的时候为我敲响警钟,也在我心灰意冷的时候催我奋进。每本书中的人物性格都在时时刻刻影响着我,让我快乐,让我谨慎,让我勇敢。阅读成了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部分,它教会了我自信和坚强,替我抛弃了忧愁和烦恼。凡事皆如耕耘,有播种、浇灌、收获的过程。我相信在一声声的呼唤,一双双眼睛的期待下书一定会为我打开提高语文成绩和写作能力的知识之门。

我的花季正因为有这些墨迹而精彩,我不想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类空口号,我只想奉劝同学们“劝君莫惜金缕衣,劝君需惜少年时。”让我们在有限的花季里留下无限的精彩瞬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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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书中有个我高一作文

全文共 10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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泠泠雨落下,终是渗透青石板,洒落了满地的思潮。记忆也愈渐地浓墨重彩,斑驳的回忆里风雨雷电,形形色色的人儿匆匆而过卷起遍地风尘。一卷卷里,激扬文字写尽了那酸涩抑或甜蜜的往事。就在这交织旋舞的零零落落的人事物里,惊鸿一瞥间,恍惚我看到了自我。

依稀记得,我是一场空空旧梦里红楼深处纨绔而温文的公子;依稀记得,我是大漠风烟弥漫里长吁短叹孤烟太直的诗人;依稀记得,我是空落落的金屋里独念断愁肠的落寞的妃子。依稀记得,好像千百年前的这一天,我是这个人。这一天,我又是这个人。

生活中,我确不是这些千古传奇的人物,但若在孑然一身的想象之中,在无边际的卷卷书中,我是他们,就是他们。

最深刻是李后主的诗集。喜欢他那惆怅得凋落了满地桃花的浓愁和笔力,喜欢他一身文雅儒生气却做了一亡国之君的无可奈何,喜欢他南唐后主李煜的字字皆血。

妄想挣脱了眼眶前冻结起的悲切,耳畔仍是阵阵杀伐不歇。多年后史书页中,会把这页全全撰写了进去么。王城姓氏,从此改写。“李”字的飘扬旗帜,被外夷的战马铁蹄踏碎,尘土艳烈。逝去江山冰冷,飘零世事了结。

永远难忘。何其俊俏的美男子无言,只独上西楼。依稀是旧时节,城门上下一弯弦月,夜色清冽。见一抹月色如钩,神往着飞到天边的月儿那里去,心神倏地吸拢,才蓦然发现眼前深不见底的深林苑囿里,清寒凄秋,几株萧索梧桐倒锁住了我一辈子似锦年华,故国的哀戚于天际回响,久久落在南唐的大地上,眼前朱栏砌玉,黛纱镶珠,凭栏处亦有夜风吹满了襟袖。却长叹一句往事多少。

茶饭不思,如鲠在喉,却听见几度彷徨,人嫌憔悴,衣带宽陋。

长夜未央,酒乐欢愉,却添演三分假象,倒作足了,凄凄惶惶。

心如死灰。生在帝王家,我本非一治国治世之材,末了,竟毁了故国旧土多少万里。多情温润的李煜,终落得毒酒灌肠,南唐覆灭。生于七夕,亦死于七夕,注定的每年乞巧,那年遥叹月如钩的人儿,如今你是否在广寒宫里头看着呢,看你万古流芳的文字。

不知觉,泪满衫。竟也是满心痛,痛地透彻心扉死去活来,刀枪武力,毒药死亡,却永远杀不死李煜的诗词,杀不死文学。他的文学。

不知觉,心激荡。竟是文思泉涌,思绪贯彻一瞬深沉冥想,失败挫折,不喑世事,却永远灭不了我的一腔热血,灭不了文学。我的文学。

心绪倏忽涌动。眼角滚烫,似是有什么温热的液体流经面庞。一瞬间以为自我是那亡了国的人,记忆混杂不清,好似书里的人,全是我,全全是我的人生,我的思绪。

这万卷书,万个人里头。我坚信,我断定。万书万人中,总会有一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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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五年级推荐一本书的作文

全文共 5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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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陆忆萱。

我今天给大家推荐一套叫做《魔戒》,作者是英国的托尔金。这套书分为三部,第一本是《护戒同盟》,第二本是《双塔殊途》,第三本是《王者归来》。这套书是一部魔幻的冒险小说,内容主要是魔戒远征队要把敌人最厉害的武器魔戒送到制作魔戒的地方去销毁,一路上充满了重重困难。但魔戒远征队都一一化解,最终将魔戒成功销毁。

这套书的每本书的后面还印了一些作者对这本书的评价,现在我来给大家读一些。这句话是《哈里波特》的作者JK罗琳说的:我14岁时开始阅读《魔戒》到《哈利波特》写到最后一卷时,我依然坚持认为自己不会超过托尔金,他的作品里有全新的语言和神话,而我的魔幻世界里没有这些东西。第二句是《冰与火之歌》的作者乔治马丁说的:拿到托尔金的书时,天啊,我绝望了,我怎么努力也达不到他的成就,甚至连接近也做不到,他才是真正的大师。从这些作者的话中我们可以感受到《魔戒》是一部非常精彩的小说。

同时,《魔戒》这套书也拍成了电影,每部电影都有3到4个小时,而且看过《哈利波特》这部电影的同学再去看《魔戒》这部电影,你会发现《魔戒》里的一个角色,扮演甘道夫的演员和《哈利波特》里面霍格沃兹校长这个角色的演员是一样的哦。

今天的好书推荐就到这里啦,拜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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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向大家推荐一本书九年级作文

全文共 4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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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向大家推荐一本杨红樱写的校园小说—神秘的女老师。

故事是这样的:红宫学校是一所美丽的学校的寄宿学校。一天,一阵龙卷风过后,学校里来了一位叫蜜儿的女老师。她的教学方法令学生们欣喜若狂:她把学生们带到了荒郊野地里,给他们的不快乐举行了特别的葬礼;她扮作女探长到学生家里去探察,谁的家长是:“爱心杀手”;上晚课时,她让学生去“童心城堡”找回自己的童年;让整个校园充满快乐……

我为什么要向大家推荐这本呢,原因是我很羡慕红宫学校六年级的学生。他们有一位这么棒的好老师,带他们进入了一个童心的世界,可是我们呢?在大城市里生活的我们是有很大的学习压力。

我们为了要考一个好初中,不停地补课,做作业,复习,读书。连一点休息的时间都没有,都成了一个“学习机器”。我觉得蜜儿有一句话说得对:为了分数和名次,一个个鲜活的生命把自己变成学习机器。他们感受不到天高云淡,对于大自然的美丽,视而不见。他们不要阳光,不要温情,他们只要分数和名次,这一群迷失了自己的孩子们。

我觉得这一本书写得很好、很真实,体现了在孩子心目中的学习。所以我向大家推荐这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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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推荐一本书五年级作文500字

全文共 5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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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里,老师向我们推荐了几本:《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宝葫芦的秘密》等,本来我并不是特别喜欢看“白字文”,看也是三分钟热度,一会儿思绪就飞到九霄云外了。可是当我拿起这本书时就已经爱不释手了,它不仅讲得津津有味,而且绘声绘色。它就是——《宝葫芦的秘密》。

书中有一位叫王葆的初中学生,他无意中拥有了一个神奇的宝葫芦。宝葫芦要飞机有飞机,要星星有星星。之后宝葫芦认王葆做它的主人。王葆每一次的想象都能变成真实的。王葆以为拥有了它就会很幸福,可谁知宝葫芦变出来的东西都是偷别人的,还给王葆带来了麻烦。甚至有一次数学考试,宝葫芦竟偷了同学的试卷给王葆,受到了老师的批评和同学的嘲笑。各种烦恼都扑向了王葆,他也非常的懊悔。正当他伤心的时候,妈妈叫他起床了,原来是一场梦。哈哈,结局是不是很惊喜呀!

这虽然只是一场梦,但也让我们知道:做什么事情都要靠自己,自己也动手动脑,不能不劳而获。在我的生活中也有过不劳而获的时候,就说我小时候吧。那时我也可以称做为呼风唤雨,要什么有什么,因为我有一个绝招——哭。我一哭,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就会给我买。后来爸爸给我送到了少林寺待了一个月。在那里哭也没有人会照顾你。在那个时候,我才懂得了自己动手,丰衣足食的真正含义,懂得了靠人人会跑,靠山山会倒的道理,靠谁都不如靠自己。

我们不能向往不劳而获的生活,要让自己成为一个爱劳动,珍惜别人劳动成果,诚实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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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五年级推荐一本书

全文共 5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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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你肯定是一个爱看的小孩吧!今天,我要向你推荐一本书。你可能会猜想是《老鼠记者》、《查理九世》、《十万个为何》、《中华上下五千年》等等这部分好看又涨知识的书了吧?可我推荐给你的书是《淘气包马小跳——小英雄和芭蕾公主》。你看过吗?假如没看过没关系,我不是正要推荐吗!

你可能会想:推荐《淘气包马小跳》,是否要跟他学淘气呀?当然不是啦。我来给你们讲:在一次八级的望龙区大地震时,马小跳的爷爷和奶奶失踪了。在找了几周后,得知爷爷没死,在废墟中整整待了九天九夜。是什么让爷爷活下来的?是一只大白鹅。它在废墟中生了三个蛋,全喂给了爷爷,它却饿死了……非常快又找到了奶奶,奶奶不只毫发未伤,还救了20个人的命呢。马小跳又认识了两个朋友:在废墟中冒着生命危险救出别的同学的马天宝,被废墟压伤了腿的芭蕾公主……都是一个个感动人心的故事。

我从中深深地感悟到:在危难中不可以只顾我们的生命安危,要能想到其他人。在地震中,有很多人为了其他人的生命而献出了我们的生命。这是为何?是由于他们有一颗无比高尚的心,值得大家学习。这就是我推荐这本书的原因。马小跳虽然淘气,但他也有一颗善而勇敢的心啊!

同学们,听了我的介绍,你们是否也非常喜欢这本书?你有哪些好书,也推荐给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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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最新推荐一本书五年级

全文共 6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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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知识的海洋,力量的源泉,智慧的翅膀,生活的方向盘。读书使人明智,读书使人聪慧。我就是一个爱读书的孩子,我读过许许多多的书,然而我最喜欢的还是一部儿童小说《青铜葵花》今日我就把它推荐给大家。

本书是作家曹文轩在20__年活力奉献,心爱备至的最新力作。这个小说主要讲了一个男孩与女孩的故事。男孩叫青铜,女孩叫葵花,男孩在5岁那年由于一场高烧成了哑巴。一个异常的机缘让城市女孩葵花和乡村男孩青铜成了兄妹相称的朋友,他们一齐生活,一齐长大,经历了许许多多的苦难。12岁那年,命运又将女孩召回她的城市。男孩青铜从此便常常在芦荡的尽头,遥望女孩葵花所在的地方......

我推荐这本书是因为它让我懂得了一个道理,苦难几乎是永恒的,少年时,就有一种对痛苦的风度,长大时才可能是一个强者。小说的青铜一家在此经历了蝗灾后家里最终一粒米也吃光了,但他们没有一个人会哭丧着脸喊:“我饿。”他们想方设法地从广阔的田野里找到能吃的东西,他们把家收拾得比原先还干净。主人公青铜和葵花与我们年龄相仿,可他们却经历那么多的苦难,那样勇敢的去应对,他们经历的苦难是我连想都不敢想的。

这本书里有许多好词佳句值得积累。异常在描述葵花的爸爸离开人世的时候,“他从水中挣扎了出来,他看到了岸。他多么想最终看一眼自我的女儿,然而,岸上却仅有那棵老榆树。”当我读到那里眼泪不禁夺眶而出。朴实的话语,表达了真挚的感情,这种写作方法值得我们学习。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读完《青铜葵花》这本书能陶冶我们的情操,也能提高我们的写作水平,期望大家赶快买来一饱眼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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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以书为伴四年级作文

全文共 6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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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智慧的结晶,是我们进步的阶梯,是打开知识和理想大门的金钥匙!因此,在本学期里,我们结合学校读书节活动方案,在班级开展读书活动,进一步拓展学生的知识面,让他们学到更多在课堂上学不到的东西,更加丰富学生的课余文化生活。让书成为每一个学生的好朋友。

我们五(1)班师生共同约定:每天抽二十分钟时间开展经典古诗文诵读活动;每个月至少读一本书并写一篇相应的读后感;将每周三下午第一节课定为班级读书课,师生一起探讨一本书,读好词,背好句,说心得,谈体会。读书活动开展了进3个月,我们惊喜地发现:书成了我们的好朋友,我们再也离不开书了!瞧,课间出去玩的人少了,捧着书如饥似渴读着的人多了!听,操场上,花坛的藤椅上,讨论书的声音响了!我们被《鲁滨逊漂流记》中的鲁滨逊那惊人的毅力和百折不挠的精神所打动;被《福尔摩斯探案全集》里扑朔迷离的情节所吸引;《宇宙探索》、《十万个为什么》、《21世纪青少年百科知识全书》解开了我们脑海中一个又一个谜团…… 我们沐浴在书香中,徜徉在书海里, 读书让我们的视野更开阔,思维更敏捷,气质更高雅,让我们的班级焕发出勃勃的生机。

读书更提升了我们的品味,使我们捧回了各项骄傲的荣誉。我们在“学习雷锋,与爱同行”演讲比赛中获奖了;我们在学校开展的“阅读竞赛”中获奖了;我们的手抄报展评,征文竞赛获得老师们一致好评……正是“书”这个好朋友,带给了我们这么多得收获,这么多的惊喜!读书节活动虽然以至尾声,但是我们读书的热情却丝毫没有减退,我们将继续以书为伴,同书为友,在书海中汲取智慧的营养。

让我们捧起书本,翻开书页,在书的世界里徜徉,在无声的语言里,品读人生百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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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推荐一本书五年级最新

全文共 5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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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的好朋友,在茫茫的书海中推荐一本书,实在太难了,如果非要推荐一本书,那就非《西游记》莫属了,它的作者是吴承恩。

我最喜欢里面的孙悟空了,他会七十二变,有火眼金睛,保护唐僧西天取经一路上斩妖除魔,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取经成功。

其中,给我印象最深刻的一个情节是孙悟空三打白骨精。第一次,白骨精变成了一个村姑,被孙悟空用火眼金睛识破了,用金箍棒打死了白骨精,最后白骨精还是化作一缕青烟逃走了。白骨精不服气,第二次又变成了一个老奶奶来骗唐僧,又被孙悟空识破了,打死了白骨精,白骨精又幻化作一缕青烟逃走了。唐僧很是生气,数落了孙悟空一顿,就让孙悟空不要在滥杀无辜了。第三次,白骨精依然不罢休,变成了一个老爷爷来骗唐僧,说是来找家人的,白骨精的小把戏又被孙悟空的火眼金睛识破了,孙悟空气恨不过就又把“老爷爷”打死了,可是还是让白骨精逃走了!这下看不出真相的唐僧更生气了,一直念紧箍咒来罚孙悟空,后来和孙悟空断绝了师徒情意。

孙悟空被赶走以后,回到了花果山继续当它的猴子大王,白骨精趁火打劫抓住了唐僧,在猪八戒和沙僧的再三请求下,孙悟空终于答应了救唐僧。救下唐僧之后,唐僧也为自己当初的行为懊悔,原谅了孙悟空,重归于好,师徒四人又踏上了取经之路,孙悟空的善良与忠诚使我感动!

我相信听完我的介绍,一定很好奇其他情节吧,快来和我一起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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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推荐一本书三国演义作文500字

全文共 6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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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是人类的进步阶梯。”最近,我迷上了《三国演义》,这是元末明初罗贯中写的,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三国演义》有多个版本,原著我看得不太懂,所以我选择了青少版的。

故事讲的是:东汉末年,群雄纷纷称霸。刘备、关羽、张飞三人桃园结义。之后,曹操“挟天子以令诸侯”称雄北方,孙权占据江东,刘备在众人的帮助下借荆州站稳脚跟,后取西川。天下分成魏、蜀、吴三国。多年征战,最后,司马懿趁乱夺取了曹丕的王位,灭了蜀国和吴国,改朝为晋朝。

书中塑造了许多栩栩如生的英雄人物:足智多谋的诸葛亮,忠义英勇的关羽,勇猛好战的张飞,奸险多疑的曹操……然而我最喜欢的还是赵云。

在第四十一回中,赵云单骑救少主,血染长坂坡,我每每读来都激动不已。在这一回中,刘备与妻儿失散了。赵云只身返回敌方寻找糜夫人和阿斗,路上遭到不少曹军将士的追杀,但赵云毫无惧色,一直杀到找到糜夫人和阿斗。糜夫人腿部已被枪刺伤,她怕连累赵云,丢下阿斗跳井死了。赵云只好带上阿斗,奋力拼杀。当他回到刘备身边,阿斗还在怀里熟睡。每次读到这里,我都不禁对赵云的忠肝义胆和武艺超群五体投地。

书中还有这一段描写:“却说曹操在景山顶上,望见一将,威不可当,急问左右是谁。……曹洪回报曹操。曹操曰:‘真虎将也!吾当生致之。’”面对赵云的单枪匹马、英勇善战,连对手曹操也忍不住爱惜起来,这难道不是赵云的魅力所在吗?

每一个人读《三国演义》的感受都是不一样的。同学们,你们也去读一读《三国演义》吧,也许你也会有不同的感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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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喜欢书的作文

全文共 3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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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了很多经典的小故事后,觉得《小故事大道理》这本,所阐述的道理简单实用,对指导我们待人处世的意义也很大。

书中有一个木桶法则的故事,说的是老国王给他的两个儿子一些长短不同的要木板,让他们各做一个木桶,谁的木桶装的水多,谁就可以继承王位。大儿了把桶做大,在最后一条档板时没有木材了。而小儿子使用长度均匀的木材,做出了一个看上去不高的木桶,结果装的水却最多,最终得到了王位。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好多时候,我们的事情做得好与坏,恰恰取决于那块短木板,所以,我们应该时刻注意取长补短,把缺点转变为优点。在我们的生活和学习中,要多发现和改正自己的缺点,并变成好习惯和优势。

所以,《小故事大道理》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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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书对我的影响作文

全文共 5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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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月流逝,读初中了,学习紧张了,连看课外的时间都没有了,我神志不清的看起了格言,

在我模糊的记忆里,依稀记得是三年级的时候吧,记得那时候我不喜欢看书,甚至觉得看书很烦躁,当时,我正闲这没事做,前坐的同学正要将看完了的书放进抽屉里,我便向他借过来,他不借我,我就给他两巴掌,他就借我了。我翻开了第一页,本来只想打发时间,但里面的内容深深的吸引着我,我沉静在书中,无法自拔。书的内容很精彩。有许多哲理令我受益匪浅,

只可惜书的内容我忘得一干二净了。

其实,格言里的内容并不华丽,但令我感动的是真挚情感,这是写作时缺乏的。格言的魅力不仅是如此。

书中一篇文章给我记忆最深,故事大概是这样的,一个旅行者经过一条大河的时候,听到上游传来哭声。他见到几个人掉入了河中,他奋不顾身的去救他们,救上来一个,经过抢救

恢复了呼吸,他再次跳入水中,又救起一个,又救一个……他一直在救人,当他不行的时候,

他看见一个人飞快的向上游跑去,旅行者被激怒了,向那人跑去,说:先生!你明明看到有人落水,你却不救他们,你有没有良心?陌生人停下脚步,说:别挡路,我要到上游去,阻止那些把人推到水里的混蛋!很精彩也很搞笑,格言可以说是对我影响最大的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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