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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第一本书作文4篇 作文怎么写(最新20篇)

“讲道德、有品行”是做合格党员的重要标准之一。俗话说,国无德不兴,人无德不立。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党委书记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发言稿,欢迎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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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作文

全文共 3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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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妈妈经常带我到图读书,里面各类书籍一应俱全,让人看得眼花缭乱。我迫不及待地棒着自己喜欢的书读起来,每当我读到兴奋处时,就会大声叫好;读到悲伤处时,则会唉声叹气。

我经常在图书馆里一呆就是大半天,而每次看完也都是依依不舍地离开图书馆。后来,妈妈因为工作忙,不再带我去图书馆里读书了。一时间,我就像失去了好朋友似的,经常怀念在图书馆里读书的日子。上了中学后,每到星期天我都会骑着自行车飞速向图书馆奔去。在书中,我知道了保尔的生命历程,知道了鲁滨孙和格列佛俩人的传奇经历,感受到了他们坚持不懈的精神;在书中,我知道了许许多多我曾经不知道的东西,上至天文,下至地理,里面的风景美不胜收。“书到用时方恨少。”

如果你从前不喜欢读书、不热爱读书,那么请你从现在开始喜欢读书热爱读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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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介绍一本书的作文

全文共 6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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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的好: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写了一个真实而感人肺腑的故事,我从中受到了许多教益。

这本书记述了美国作家、教育家海伦。凯勒的一生。海伦一岁半就因一场突如其来的疾病而丧失了视觉与听力,这对一般人来讲,是一个不可想象的很难经受的痛苦和打击。但是在老师的精心教育帮助以及她自己的努力拼搏下,海伦在二十四岁时,以优异的成绩毕业于著名的哈佛大学拉德克利女子学院,她还学会了用手指“讲话”。此后,她将毕生的精力投入到为世界盲人、聋人谋利益的事业中去,受到了许多国家、政府及高等院校的赞赏和嘉奖。

一个盲人,竟然能战胜病残,取得如此大的成就,是何等令人惊叹。假如海伦当初屈服了那个不幸的命运,那么她将成为一个一无是处的废人。可她并未向命运低头,没有自暴自弃,却以惊人的毅力、顽强的意志走完了自己的人生道路,更为人类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成为一个知识渊博、令人敬佩的人。

我看完书后,深刻地体会到、认识到:一个人的成功与失败不在于一个人生长条件的好坏,而是取决于你有没有努力拼搏、奋斗的精神。平时,我们总是遇到一点点困难就退缩。但是,和海伦相比,这些困难都是那么微不足道!一个人只要心存远大的理想,树立正确的目标,再加上努力奋斗,让自己能够掌握命运。这样,你才能弹奏出人生辉煌的乐章!

怎么样,看完我的介绍之后,是不是心动了?快,心动不如行动,来看看这本书吧!相信你看完这本书之后,一定会使你一生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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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关于一本书初三作文

全文共 6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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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过母亲的至宝,斑驳的锈迹见证岁月的变迁,如同一本是岁月的沉淀,这里面刻画了三代人的10年,充满了希望与爱

母亲有一辆“永久牌”自行车,是早在几年前就淘汰了的玩意儿,外祖母过世时接受了过来,每日都要细细擦拭,甚至死角也一尘不染,我曾不止一次想要扔掉它,母亲却次次阻拦,终有一日,她小心翼翼的笑着说:“像小时候那样,我载你一回,好吗?”望着母亲的面庞,我答应了。

这是我与母亲的十年。

母亲载我去乡下的家那是母亲和祖母曾经的住所,阳光洒洒,麦香一点点渗透萦绕在吐息的鼻尖,两侧的树,葱绿,母亲也享受着,耳畔有风声的诉说,沿途有叫卖冰糖葫芦的,朱红的山楂球,金黄酥脆的糖衣是儿时的味道,清爽酸甜,使人久久不能忘怀,“还记得小时候咱家穷,可我总缠着你,让你骑车带我来吃,现在一想这车子还是我的向往呢,有糖葫芦呀,”母亲笑着思绪也飘荡回从前。

那是母亲与祖母的十年。

我终于知道母亲为什么舍不得丢掉这辆自行车了,我的心最深处被触碰,我知道,那是爱。那时的母亲也一定和我一样,穿着白衬衫与解放鞋,露出被太阳晒得健康的小麦色皮肤,看着外婆黝黑的长发别着普通的珠花飘起,看着地上车印的连绵,看着沿途的风景,温暖如昨天。

这辆车,承载了三代人的十年,对我来说,像极了一本书,它所领略的风景,是那条希望的小路,有“山气日夕佳飞鸟相与还。”俊秀,有“绿树村边合,青山郭外斜”的美丽,也有两山排闼送青来的悠闲

我也曾读不懂它,一度想要处理掉,可这一路的品读,更让我明白了它所代表的份量。

你是我的一本书,沉淀了祖孙三代的爱与温暖,承载时代的变迁,可爱不会变,必将一直的,传承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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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与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4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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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是在全球起到重要作用的东西,古人曾说过:“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高尔基也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从这些话中可以看出书籍使我们人类进步,使我们可以增长知识。每个人应该都有一个与书的故事,当然我也有一个。

我刚刚接触书的时候,心里是有点恐惧的,因为看到那些密密麻麻的字,感觉像是有无数个眼睛在看着我。但这种恐惧很快就消失了,因为书中有着许许多多的东西吸引着我。

我当时看书时,看的都是一些童话,小故事。在当时,我记得我看的书是三本书:《格林童话》《安徒生童话》和《伊索寓言》。这三本书给幼小的我讲了许多的大道理,比如:“狼来了”告诉我不能撒谎;“小红帽”告诉我要辨别真假;“龟兔赛跑”告诉我不能轻视别人

我在上小学时又接触了四大名著,虽然读的不那么深入,但多多少少的让我又增长了知识,丰富了我们的视野。

上了初中后,我们的班主任又让我们重新温习了《西游记》,并且读的是文言文版的。

我与书的故事一大筐,说都说不完,这些只是一部分,这便是我与书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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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书声点亮校园作文700字

全文共 7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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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里,树荫下,凝神晨读的身影被朝阳勾勒鲜明的轮廓;琅琅的读声点亮了校园的四季;夜灯下,奋笔疾书的姿态被凝固成了最美的雕塑,燃烧的激情装扮了靓丽的青春。

——题记

清晨,初曦微绽,空气中还弥漫着淡淡的青草气息,恬淡悠然。

校园被一层淡淡的金光笼罩着,隐约透出一股青春的朝气。悄悄凑近教室,“学堂青玉案,彩服紫罗囊”,书声朗朗八方传,在寂静的校园里显得格外清晰嘹亮。

三尺讲台催苗绿,五方净土育红花。课堂上,我们风华正茂,书生意气,在老师的引领下,尽情挥毫泼墨,大胆说出自己独到的见解,认真领会我们收获的知识。我们好似玫瑰,在老师的哺育下明艳;又如那小草,在老师的滋润下如茵。春拨桃李三千圃,秋来硕果满神州,老师像红烛,蜡炬成灰泪始干;老师像春雨,润物细无声;老师像园丁,园丁美,粉笔生涯,讲台春秋。因为老师的眼里满是“钙质”,所以我们的体内才满是铮铮傲骨。

在忙碌的学习后,我们便可以忙里偷闲。像鲁迅幼时一样体会百草园中的乐趣,了解正直热情的藤野先生,品味孔乙己悲惨的人生。亦或是在孔子的带领下了解诸子百家的学说,感叹那个思想繁盛的年代。

操场上,为运动会准备同学们,挥洒着青春的汗水,跑着跳着,互相鼓励,互相加油,让青春散发着活力的色彩。这里是我们成长的地方,嬉戏打闹,纵情奔跑,偌大操场的每一个角落,都留下了我们美好的记忆。

当月亮悄悄爬上天空,星星与它作伴,明亮的灯光点燃了校园的学习。“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英语词汇,数学题海,语文阅读,科学探究,都像是一把钥匙,带领我们开启校园知识的宝盒,余韵犹存,正可回味。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在晚自习的每一分每一秒,同学们你追我赶,奋笔疾书,共同进步,畅游在知识的海洋中。

在这白驹匆匆间,于校园,挥洒着我们的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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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有书真好初三作文

全文共 6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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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生活中有一位伙伴,它也是一位无言的老师,它们有一个总称——。说起书来,大家并不陌生。书在生活中充当着必不可少的角色,它是我们生活中的必需品。下面给大家讲讲我与书的一天吧。

清晨起来,古诗书映入我的眼帘。“一天之计在于晨”,清晨记忆力最好,这大好时间我可不能浪费。有人把风景比喻“如诗如画”,可这风景哪及这诗中美:田野、瀑布、青山、碧波荡漾……不知不觉中,我便沉醉于诗的世界里……

到了中午,我又拿起名著开始翻阅。无意间找到了《西游记》。正好,回味一下经典吧。看到“悟空三打白骨精”的片段,我看的又气又急:悟空的神情、动作描写的惟妙惟肖,仿佛就出现在我的面前。看着看着,我便进入了梦乡。在梦中,我仿佛见到了他们:师徒四人走在黄昏的路上,悟空在最前面,左跳右跳,看这看那,一会不闲着;唐僧骑着马,猪八戒扛个耙子左摇右晃的说:“猴哥,你慢点儿走,老猪我走不动了!”而沙河僧挑着两大包东西说:“二师兄,快点儿走吧!不然师父一会又好说你了。”而悟空则大骂到:“八戒,你这个呆子”……

在下午,我就会看些小说、寓言故事,像《伊索寓言》、林海音的《城南旧事》、鲁迅的《朝花夕拾》……每本书中都隐藏着一只小精灵,使我对书爱不释手;每本书都有一个美丽的故事,让我对美好的明天有了全新的认识。

书——我们不能没有书。没有书的日子像鱼儿没有了水,鸟儿没有了翅膀,孔雀没有了羽毛……书,是我生活中的伴侣,它没有华丽的外表,但它有缤纷的内容,有助我成长的真谛。有书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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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的朋友小书虫作文500字

全文共 5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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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长着一双葡萄般的大眼睛,月牙一样弯的眉毛,又圆又白的脸上,还有一张樱桃小嘴。她就是我最好的朋友——一帆。

一帆不仅长得漂亮,还很喜欢看。她会抓住一点一滴的时间来看课外书,连上厕所都捧着一本书看。

有一次星期天,妈妈对我们说:“我们今天一起去游乐园玩好不好?顺便带上一帆一起去玩。”“好呀好呀,我现在就去叫她!”

我和妹妹一起向一帆家跑去,来到一帆家,我们累得气喘吁吁,我喘着气说:“一帆,我妈妈说要带我们去温州游乐园玩,你也跟我们一起去呗。”我本来以为一帆会爽快地答应和我们一起去温州乐园玩。可是,一帆却无情地拒绝了我们。她说:“可是我不想出去玩,只想留在家里看书。在游乐园又没课外书可以看。你们去玩吧,我不去了。”“啊,一帆你不去了!你每天都呆在家里看书,都快变成‘书呆子’了。”我说。“这有什么不好的呢?书让我知道了许多知识和有趣的故事。”一帆说。最后,在我们的劝说下,一帆终于同意跟我们一起去游乐园玩了。可是,一帆又跑回去拿来了五本书。我感到很好奇,就问一帆:“一帆,你拿这么多本书干嘛呀?”一帆说:“在来回的路上可以看呀!”我听了之后,想:我见过爱看书的人,但谁也比不过我最好的朋友——一帆。

这就是我最好的朋友,一个爱看书的朋友。我很高兴我有这个朋友,我也很喜欢她,你们喜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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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推荐一本书的五年级

全文共 5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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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进步的阶梯,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书是知识的海洋,书是人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东西。我看过很多很多的书有《笑猫日记》,《三国演义》,《西游记》,《红楼梦》等,可我最爱的一本书是《老人与海》。今天,就让我给你推荐一下吧!

《老人与海》这本书主要写的是一个很老很老的老人独自一个人去出海打鱼。他在海上开了八十四天的船也没有钓到一条鱼,之后,又过了几天,一只特别大的马林鱼咬到了他的鱼钩,可是这只鱼力量太大了,它把老人的船拉着跑了两天两夜也没有停下,老人不得不跟这条马林鱼开始搏斗。三天三夜的搏斗老人才用鱼叉插到了马林鱼的心脏上。可就在这个时候一只大鲨鱼来了,它是跟着那只大鱼的血来的,它一口就咬到了老人的大鱼身上,老人又不得不跟这条鲨鱼开始搏斗了,老人打跑了鲨鱼,可大鱼也被吃的只剩鱼头鱼尾了,就算是这样老人回家后人们还是很敬佩他。

这本书它语言优美生动,让人有一种身临其境感受。老人在和大马林鱼搏斗的时候,他手拿钢叉瞄准大马林鱼时让我感觉身在其中,让人有心惊动魄的感受。他用行动告诉我们,人可以被毁灭,但不可以被打败!在马林鱼浮出水面后,老人用所有的力量把鱼叉射了过去,射中了马林鱼的心脏上,我也为老人捏了一大把冷汗。我很敬佩他,因为他在危险面前不退缩,而是勇敢的面对它。

听我说了这么多,你有没被打动呢?快回家买一本读一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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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作文

全文共 6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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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最好的朋友,也是我最好的老师,它教会我做人的道理,是我最好的伙伴。

小时候我很喜欢看漫画书,所以家里都摆着我的漫画书,虽然漫画书里的故事很有趣,可是随着年龄的增长,我逐渐对漫画书失去了兴趣,喜欢看一些童话故事书。

上一年级时,徐老师送了我一套《安徒生童话》,里面的故事让我爱不释手。有一次,我看《海的女儿》这个故事,读完后,我竟哭了,因为我很同情那位美丽的人鱼公主,她用自己那颗善良的心,让王子得到了幸福,自己却变成了泡沫,我看了之后很伤心。

二年级的时候我迷上了小说,一下子把童话故事书抛到了九霄云外。记得我读外国作品《汤姆?索亚历险记》时,每当读到他们遇到危险的时候,我的心就会一下子揪起来,等读到他们转危为安时,我又变得很开心。

如果说最让我着迷的书,那就是英国女作家罗琳的《哈利?波特》了。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哈利?波特、罗恩?维斯莱和赫敏?格兰杰,他们三个团结一致,互相友爱的精神令我感动。我最讨厌的人物就数斯内普教授了,他总是对哈利百般刁难。每当读到斯内普教授为难哈利时,我的心里总会升起一股怒火,恨不得跳进书里面去和斯内普教授理论一番,好消除心头的愤怒之气。

现在我仍然一有空就扎进书海里,去尽情享受读书的愉悦之感。以后我不知又该迷上什么书了,不过,不论迷上了什么书,它都是我最好的伙伴。

我最欣赏高尔基说的一句话: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你不妨和我一起来享受“书”这位伙伴带来的乐趣吧!读书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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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读一本好书读后感作文400字

全文共 3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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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鲁滨逊漂流记》这本,我受益匪浅。它告诉我们:当我们遇到困难、挫折等不幸时,只要有勇气、有毅力并充分调动自己的智慧,就可以作出超乎自己想象的奇迹来。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鲁宾逊的英国人,他喜欢航海和冒险。为了出去闯荡,他依毅然放弃优裕的生活,当上了一名水手。在一次乘船前往南美洲时,遇上了罕见的暴风,船翻了,同伴们都死了,只有鲁滨逊一个人幸运地生存了下来。鲁滨逊被海水冲到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面对着生疏、恶劣的的环境,又冷又饿的他不是坐叹命运不济,而是充分利用他的头脑和双手,从破船上取下有用的物品,着手建造住所、种植粮食、驯养家畜、制造家具、缝纫衣服,把荒岛改造成进然有序的家园、“王国”。

鲁滨逊在自己的“王国”里待了整整28年,在这28年,他忍受孤独、艰辛,病痛和危险。最后终于乘着过路的船只,回到了自己的国家。

读完这本书,我明白了:面对困难不要放弃,要利用自己的智慧,去解决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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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以”书”为话题的

全文共 7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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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读初中时,家里还住在河边的老院子里。

我的房间在二楼,大大的窗户正对着院子里那棵大树,枝叶茂盛的时候,树枝会伸到窗口来。

老院子是热闹的,晚上12点还有邻居散了夜宵后的喧哗,早上4点就有摆摊的人儿早早起来准备的声音。因着老院子的嘈杂,妈妈总是尽量避免我们跟邻居们交流,放学后只准回家写作业看。对我而言,这简直太好不过了,因为我缺的就是看书的时间,唯一的担心是把租来的书藏在哪里才安全。

每个夜晚,我坐在地上看白天租来的书,一切的喧闹都与我无关,这个时候,对我而言是无人打扰而安静的。

我的书租自学校边上的一家书店。自从姐姐有了零花钱开始租书以后,我就开始给她跑腿,顺便蹭书看。当时的梦想是有一天要把这家店里所有的书看一遍,直到高中毕业,这个梦想才基本完成。

幼年看书,总觉得书里说的都是对的,很长一段时间我都相信,在离我不远的地方有一个武侠的世界,有一个精灵的世界,还有伊丽莎白的庄园,有复仇的藏着金银珠宝的小岛,这些人跟我一起生活,就好像是院子里的邻居一样,只是更有趣。

书越读越多,又开始有点迷茫,终于发现书也有好坏之分。

原来好的书就像一扇门,你打开的那一瞬间,就跟随着作者进入了一个胡同,这个胡同既是狭窄的只能往前走的小巷子,又是宽广的有着无限想象的空间。好的书无论是悲伤喜悦,是激烈还是平缓,都将是一段酣畅淋漓的路。对我而言,最享受的就是这一段读书的时光,沉浸其中,在另一个世界消耗时光。至于读完书,能够在将来感悟什么,领会些什么倒不是那么重要。如同一场旅行,最重要的是在旅行中看到的景色,吃到的美食,走过的一街一巷,聊过的有趣或无趣的人,细细摸过的墙缝,斜躺过的椅子,跳着走的砖……

似乎每个家长都会头疼的青春期,我在读书中就安然度过了。回忆往事,仿佛还能看到那个灯光明亮的窗口,还能看到那个席地而坐,认真读书的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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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这本书真有趣四年级作文

全文共 4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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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要买还是不要买呢,到底怎么办呢?如果不买又很想看这本,如果买的话又怕被爸爸妈妈发现,怎么办呀!”我的心一直矛盾着。漫画书里有趣的内容吸引着我。我心想:平常我看的都是文学作品,现在看一本漫画书也没关系吧!我决定豁出去了,反正我也喜欢看这本书。我买下了这本书,笑嘻嘻的回家了。

我拿着书回到家,踮起脚尖偷偷摸摸地回到了房间。啊,太好了,终于可以痛痛快快地看书了。一页,两页,我像肚子饿了似的,读着这本漫画书。我很快乐,也很惧怕——这种窃读的滋味。 看着看着,我感到很不安,一般我到房间里来,妈妈通常都会进来看一看的,今天怎么这么诡异呢?突然,妈妈叫了一声:"景琦,你在房间里干什么呢!“我吓了一跳,赶紧把漫画书放到背后去。随后,妈妈便走了进来。我说”没干什么,对了,妈妈你进来有什么事吗?“”景琦,吃饭了!你背后放了什么东西?“我觉得瞒不住妈妈了,就把漫画书拿了出来。”原来是在看漫画书呀!可看漫画书也不能偷着看啊,好了,以后我准你看漫画书!“我高兴地跳了起来,大叫:”太棒了!“ 我终于可以看漫画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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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推荐一本书五年级作文

全文共 7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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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架上,有一本厚厚的《西游记》,这是妈妈从网上给我拍的,作为五岁的生日送给我。怀抱着那本书,闻着淡淡的墨香,抚摸上书精美的插图,我满心欢喜,爱不释手。

那时我还小,还不能认识很多字。每当睡觉前,妈妈总会从书架上小心翼翼地拿出这一本《西游记》,认真地给我读里面的故事。她时而皱起眉毛,神情严肃,似乎是书中的唐僧师徒被妖怪捉住了,时而她又舒展开眉头,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又似乎是孙悟空捉住了妖怪,解救了唐僧。时间渐渐过去,我听着那些有趣的故事,我甜甜地进入了梦乡。,我识字了,便自己读起了这本《西游记》。原先第一次,我看见了这本厚厚的,满页都是密密麻麻小字的书很是抵触,但只读了不一会儿,孙悟空的机智勇敢、神通广大,唐僧的执着信念、慈悲善良,猪八戒的憨厚可爱,沙僧的忠厚老实,将我深深地吸引住了,我仿佛跟随着唐僧一步一步走在取经路上,跟随孙悟空降妖除魔,除恶扬善。

三年级的时候,有一次我看《西游记》,看到了白骨精变成一个人。孙悟空火眼金睛辨出他是妖怪,便打死了他。可唐僧却以为他滥杀无辜,说什么也不要他。孙悟空含着眼泪离开了师傅。读到这里的时候,我的眼泪在眼中打转。神通广大孙悟空遭到了师傅的冤枉,依然心里念着他的师傅。这是怎样的坚定执着呀!保护着师傅西天取经,这是他的义不容辞的责任。总是遇到再大的困难,他也要把这一任务进行到底。看到孙悟空,我也想到了自己。我要像孙悟空那样习得一身本领,更要学习他的坚定执着,他的尽职尽责。

同学们,《西游记》是四大古典名著之一,是我一生挚爱的书。希望你有时间一定也要读读这本书。你一定会被里面的精彩的故事所吸引,也一定会被里面的人物形象所感染。因为我每一次读它,都受益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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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一本引人入胜的书

全文共 5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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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级 王天豪

有一天,一家三口要吃一次团圆饭,妈妈做好了饭,爸爸闻到了一阵阵香味,就来到了客厅,拿起筷子往菜里面夹,妈妈一下拦住了爸爸,说:“儿子还没来呢,快去叫儿子。”

爸爸来到儿子房间,看见儿子在津津有味地看着一本,心想:儿子平常不看书,为什么今天在看书呢?儿子还撅着屁股,腿还一上一下的不停地摇着,嘴里还说:“好看,好看,真好看!”手一下一下地敲着地板。儿子看得入迷,还不知道爸爸一直在他身后,然后,爸爸就走过去拍拍儿子的肩膀,儿子吓了一大跳,爸爸说:“快去吃饭!”然后儿子就去客厅吃饭去了。

后来,爸爸就偷偷地研究了这本书,看着看着,爸爸离书越来越近,最后,爸爸也迷上了。

儿子来到客厅,拿起筷子准备吃饭,可是,爸爸又不见了,妈妈让儿子去叫爸爸来吃饭。

他来到自己的房间,看见爸爸和他刚才的姿势一样,儿子大声叫着:“爸爸,快去吃饭!”爸爸没听见,然后,儿子就踢了爸爸一脚,爸爸说:“不去吃了,咱俩一起看书吧!”然后,他俩就一起看起了书。

妈妈在桌前等了好久好久,终于爆发,来到了儿子的房间,看见他们俩在看着书,妈妈就拽着他们的耳朵说:“快去吃饭!”到饭桌前,菜都已经凉了。

这真是特别“爱读书”的一家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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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作文

全文共 6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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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犹如一个精彩的人生,有精彩的细节,也有乏味的字眼,一本书就是一首优美的乐曲,里面的悲欢离合就像一个个不可缺少的音符。一本书就像一片无边无涯的大海,那么骤然的翻起的浪花,就是书中的难题……读书,读一本好书,不仅能充实一个人的灵魂更能使灵魂变得高尚。

读书,能让我浮躁的心情平静,读书真好!每当读到一本好书,我就能把全身心都投入到书的内容中。好像身边的喧闹也会立马消失,身边的一切事物都如停止了活动一般,只剩下我,去感受作者写作的那种心情,那种境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英国作家笛福写的《鲁滨孙漂流记》。

书中描写了英国人鲁滨逊?克鲁索一心想要离开家人到外面的世界里去闯荡。后来鲁滨逊成为一名水手,不料在一次海难中鲁滨逊独自流落到一座荒岛上,他顽强地与土著人进行搏斗,保全了自己的生命,同时又依靠自己坚强的毅志、丰富的科学知识、乐观的生活态度,克服了令人难以想象的困难,使自己在这个小岛上生活得越来越好。有一天鲁滨逊救下了一条受损的船和许多工船员,船工修好后,鲁滨逊搭乘这条船终于回到自己阔别已久的家园。在书中,我能找到与作者引发共鸣的句子像作者明白我的内心想法,我们好似从未谋面的知己。

在书中,我也能找到快乐些幽默通俗易懂的字句,也时常让我抿嘴一笑。读书,就想是在与一位良师益友沟通交流。它会告诉我做人的道德,也会教导我应该如何处事,如何面对人生须经历的大风大浪。我常常会为自己以前感到惭愧,因为从书中我读到了比我处理事情好一百倍的做法。读书不只是单单地区“和尚念经”,而是要用自己的感情,用心去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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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喜欢书的作文

全文共 4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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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无,百事荒芜。我读过很多书,可我最喜欢的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代表作《狼王梦》。

这本书主要讲了母狼紫岚在狂风暴雨中生下了四只公狼崽,一只母狼崽,可一只公狼崽因紫岚疏忽冻死在了暴风雨中。紫岚自从丈夫黑桑死后始终有一个希望,就是想让自己的孩子成为狼王。但残酷的事实让它大失所望,长子黑仔被金雕叼走吃掉;次紫蓝魂儿,勇猛无比,一次被捕兽夹夹住,紫岚求救未果把它咬死,三子双毛,从小懦弱,后经紫岚和紫岚女儿媚媚一起侮辱它,它狼的本性终于爆发,但在狼王争夺战中再次懦弱,被狼群咬死。紫岚为了让自己的狼孙夺得王位,与原先吃掉黑仔的,想吃掉自己狼孙的金雕同归于尽。

这本书中有许多人物,我最喜欢主人公紫岚,它为了自己的孩子成为狼王,它付出了很多,培养双毛时,一条腿被摔折,身上也伤痕累累,使它提前步入老年。被女儿媚媚逐出家门。还和准备吃掉媚媚孩子的金雕同归于尽。

这本书最令我感动的情节是蓝魂儿被捕兽夹住,紫岚把牙齿咬掉了几颗,都没有把蓝魂儿救出,最后为了不让猎人抓住,它狠心把蓝魂儿咬死,拖出来将他埋了。

以后我要阅读更多的名著,让自己汲取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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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以”书”为话题的

全文共 5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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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刻陪伴着我,一天不看书,就会使我浑身难受。

我的床头总是放着几本我最喜欢的书,我在睡觉前,总会抽出十几分钟的时间用来看书。没了它,我就无法入睡。

还记得有一次,我出门旅游,在旅游时,睡觉前还是得读书,我伸手一摸,“唉?我书哪去了?”这才想起来,我在酒店,可不是在家。我下床准备去行李箱里拿书本,又想起在另一个行李箱里,那个行李箱在车上。好吧,没办法,这个夜晚注定是一个空虚的夜晚。我躺在床上,一动不动,呆若木鸡。像这样的夜晚,几乎睡不着。

突然,我望望四周,在床头柜上,发现了一本台历。台历,也可以读!我拿起台历,一页一页地看过来,竟是一本历史故事书!我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看了一会儿的书,我就差不多可以安心去睡了。我转了个身,放下台历,很快就睡着了。

在每次阅读时,我都会在书的某个位置上写批注,当然,除了借阅的书。看完了一本书,就会做上一篇阅读笔记。我还要品味我最欣赏的一些片段,重读一些我以前忽略的东西。

我最喜欢的书,也就是包里必须得放的,那肯定是曹文轩叔叔的《我的儿子皮卡》了,在我的床边,都能看到它的身影。这套书我已经读过许多次了,它成了最好的睡前陪伴。

书,一直在陪伴着我,还要继续陪我度过下面的时光。俗话说得好,“活到老学到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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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珍藏一本书

全文共 5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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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品的珍藏,给人一种踏实感;而精神上的珍藏,给人一种动力。

而我最好的珍藏,就是《狼王》这本,它给了我自信,也给了我动力。在别人眼里,这可能是一本很普通的书,可是对我而言,它是我永远的老师,因为它教会了我人生中最珍贵的道理:坚强、勇敢,学会自信,化沮丧为动力,还有最值得每个人学习的——永不放弃。

我从第一眼看这本书到现在,已经有五年的时间了。在这五年中,我把全部的回忆交给了它,别的书被我看完之后就放下了,只有这本《狼王》,它都一直陪伴在我身边。

记得那一次,我去参加一场跑步比赛。一开始,还挺顺利的,可是,在中途我就感到了全身乏力,手脚也开始麻木了,这时我是倒数第五。我的体力已完全透支。不过,争第一的信念不断支撑着我沉重的身体。

突然,我眼前一黑,倒下了。虽然我还是想站起来,但我的确已经没有力量了。突然,一只小狼的身影从面前一闪而过。是它!没错,就是它-----柯勒,我仿佛看见了它永不放弃的精神,在我信念即将消失时,有一个念头在激励着我——永不放弃。

对,就是永不放弃,这个信念让我重新站了起来,我也仿佛看见柯勒的生命之火烧得越来越旺盛了。

这个信念一直支撑着我,我仿佛有一股新的力量充满了全身。

不过,我还是输了。

虽然我输了,但是这次赛跑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永不放弃。

如今,我还是珍藏着这本书,珍藏着那份信念——永不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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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推荐一本书四年级作文

全文共 6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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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悉我的人都知道,我的是不少的。但我今天要向大家推荐一本书,黄蓓佳倾情小说系列之一——《我要做好孩子》。这是一部适合少年儿童和家长、老师共同阅读的长篇小说。之所以推荐这本书, 是因为这本书给我一种真实、贴切的感觉,就像在写自己似的。

这本书的梗概是:小学六年级学生金铃,是一个学习成绩中等,但机灵、善良、正直的女孩子。为了做一个让家长、老师满意的“好孩子”,她做了种种努力,并为保留心中那一份纯洁、天真,和家长 、老师做了许多“抗争”。最后,她和同学们一起充满信心地走进升学考试的考场。

这篇小说艺术地展示了一个小学生的学校、家庭生活,成功地塑造了金铃、于胖儿、尚海、杨小丽等小学生和妈妈、爸爸、邢老师等大人的形象,情节生动、情感真切、语言流畅,富有鲜明的时代特色 和浓郁的生活气息,并能给读者思考与启迪。

这本书的作者是黄蓓佳。她一头卷卷的头发,一脸天真的笑容,让人看不出她是一名四五十岁的大作家,倒像一个亲切的大姐姐。黄蓓佳出版过很多书,主要作品有《目光一样透明》、《我飞了》、《 藤之舞》和《我要做好孩子》等等。

这本书的封面也十分有趣。画的是一个笑呵呵的、胖胖的小女孩,她个子不高,扎个羊角辫,一脸稚气。她背个粉红色书包,抱着一个摞书(本子),像是在往家里走。一个小女孩的天真可爱就淋漓尽 致地出现在我们面前。拿着这样一本书,立刻就会让人爱不释手。

如果你哪天读了这本书,一定记得和我交流一下,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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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以”书”为话题的

全文共 7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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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无需用华丽的词藻去修饰,有时,它就像一杯暖开水,虽然平淡无味,但足以让人感到温暖。而那只递过本的手,就是最美丽的母爱写照。

有一次,我急急忙忙冲进教室,坐在位置上,费劲地翻着书包,准备拿《英语活动手册》早读,忽然,心头一颤,咦?手册呢?难道……

时间回到早晨上学前,因为英语老师说今天要考英语活动手册,我便早早地起来背诵。正当背地津津有味时,猛然间发现时间不早了,我便胡乱地吃了早饭,急忙收拾书包,就走出了家门。难道,就是那时,把《英语活动手册》落在家里?想到这里,不禁心中大喊:我怎么这么倒霉啊!但事已至此,也只能认栽了,现在只好看着同桌的书和大家一起早读。

就在这时,一个熟悉的身影出现在教室门口,啊,是妈妈!我赶紧跑过去,叫道:“妈,你怎么来啦?”妈妈小心翼翼地把手上的书递给我,还不忘关心地说上一句:“真是粗心,这么大一本书放在桌子上都看不见。”

接过这本书,我欣喜若狂地回到了位置。打开书才想起,还没和妈妈说“谢谢”呢,妈妈每天忙里忙外地操持着这个家,而现在看到落下的书本,又马上不辞辛苦送来学校。我不禁感慨:妈妈每天早晨五点就得起床煮饭,这是多么勤劳的手啊;妈妈晚上很晚才睡,半夜还要起床给我盖被子,这是多么温暖的手啊;我的每次作业妈妈都仔细地检查,指点出错误的地方,这是多么严格的手啊。

而如今,递过书本的这双手,因没日没夜地操劳,已不再细嫩。然而正是这普普通通的手,却比任何人的都要美丽。只要一想到这双手,我就会觉得有一股暖流涌上心头:这真是一双极度不平凡的手!

妈妈用双手诠释着关怀,让我感到了温暖与快乐,也正是这伟大的母爱,让我的心灵得到极大的鼓励与自信。我很幸运,有这样的妈妈。“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但我一定会好好学习,用实际行动报答那双不平凡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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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关于一本好书话题

全文共 8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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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向大家推荐一本好《水是最好的药》。

你了解自己身体内的水吗?你了解身体缺水会导致哪些疾病吗?你知道仅仅用水就可以治愈许多慢性疾病吗?那么,请您来读一读《水是最好的药》这本书吧!

美国着名医学博士F巴特曼会告诉你:你没病,只是渴了!我们对身体外面的水了解得很多很多,但对身体内的水却知之甚少。如果我们了解了水在身体内的具体运行情况,我们就会恍然大悟,我们关于医疗保健的观念就会随之发生彻底的改变。我们会惊讶地发现许许多多疾病的病因仅仅是:身体缺水。

然而,不可思议的是,人们往往会犯最基本的、灾难性的错误:当身体急需水时,我们却给它茶、咖啡、酒或用工业化方法生产的饮料,而不是纯净的天然水。不可否认,茶、咖啡和工业化生产的饮料不仅含有大量水,而且还含有一些对身体有益的物质;与此同时,我们也不能否认:茶、咖啡和工业饮料里含有大量脱水因子,这些脱水因子进入身体后,不仅让进入身体的水迅速排出,而且还会带走体内储备的水。这就是我们越喝茶和咖啡就越想小便的原因。

一方面我们的身体急需水,发出了口渴的呼唤;一方面我们用茶、咖啡和工业化饮料在糊弄口渴,并没有真正满足身体对水的急切需求。久而久之,我们就会麻木;久而久之,水的新陈代谢功能就会紊乱。新陈代谢功能一俟紊乱,身体的某些区域缺水,它发出的信号就不仅是口渴,而会表现出比口干多得多的症状:它们会让你的腰疼痛;它们会让你的颈椎疼痛;它们会让你的消化道溃疡;它们会让你的血压升高;它们会让你哮喘和过敏;它们甚至还让你患上胰岛素非依赖型糖尿病。多么可怕的结果,多么巨大的灾难!

身体缺水不仅会发出口渴的信号,还会发出各种各样的患病信号。在《水是最好的药》中,巴特曼博士总结了自己几十年的究成果。F巴特曼博士是亚力山大佛莱明盘尼西林发现者和诺贝尔奖得主的学生,他将毕生精力致力于研究水的治疗作用。他不用药,仅用水,就治愈了3000多名患者。

现在,《水是最好的药》已被翻译成16种语言,畅销全球,仅在美国就已印刷了35次。难怪有人将这本书与《圣经》相提并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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