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消费者权益日的作文(最新19篇)
315隆重降临,假货劣品往边站,坑商骗主往牢送,生意讲究公道心,交易必需要诚信,才能广交天下友,在此愿君把权维,平安放心生活美!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2024年3.15消费者权益日主题作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肯定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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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08作文
762024年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策划书
全文共 1987 字
+ 加入清单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xx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宣传XX年“消费与服务”年主题,使全社会共同关注扩大消费与服务广大消费者、服务经济发展和服务社会和谐的关系,努力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改善消费者的消费预期;切实加强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增强消费者的消费信心;倡导科学、合理、健康、文明的消费模式,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活动名称及主题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消费与服务’年主题”宣传活动。年主题是:“消费与服务”。
三、活动形式
1、设置“3.15”消费维权活动一条街。沿解放路两侧东至解放路与富强路交叉口,西至解放路与天中山大道交叉口。由参会各职能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设置展台和咨询台、板面、宣传材料及宣传横幅,并有3人以上工作人员负责宣传、咨询、投诉受理工作。活动时间为3月15日上午8点开始至下午16时结束。活动中心及投诉现场设在解放路原市委、市政府门前。
2、“3.15”活动现场设置10部(12315)热线电话(由联通公司提供),人员由市工商局、市消协、市工商局经济检查支队、专业分局、驿城分局、高新分局人员组成,共40人。
3、3月15日晚上7点,在新世纪广场举行“3.15消费与服务”文艺晚会,主办单位:驻马店市工商局、驻马店市消费者协会;驻马店市联通公司承办。
4、设3.15活动办公室、新闻中心。活动办公室由市工商局、市消协人员组成,协调“3.15”活动的有关事宜;新闻中心由省驻驻马店记者站、驻马店日报社、驻马店电视台第一、二、三频道、驻马店广播电台、天中晚报社、驻马店广播电视报社等媒体人员组成。
四、组织领导
成立“3.15”宣传活动领导小组,下设活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消协。
五、参加单位
与消费者生活消费密切相关的行政执法部门和生产、经营、服务单位均应参加。通过这次活动,展示行政执法部门为群众服务,为消费者维权的宗旨,共同为广大消费者营造一个放心的消费环境和应承担的社会责任,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2015年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策划方案】
一、 活动主题
消费安全进校园 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保护同学们的安全权利
二、 活动背景
近几年对于我们的广大消费者来说,大家都经历了很多很多。无论是毒饺子,还是毒奶粉,更不用说什么毒牛奶事件,都足以让每一个消费者心惊胆战。可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现在又泛起了蒙牛O·MP问题。面对如此众多的考验,作为消费者,如何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就变的越来越重要。尤其在我们湖大没有围墙和校门的环境下,我们与外界接触的机会更多,换句话说,受坑害的几率也就大了,所以,能在这种环境下懂得运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更加尤为重要了。
三、 活动目的
当代大学生将是未来祖国现代化建设的栋梁,搞好大学生的消费教育,对于倡导文明消费方式,构建和谐消费环境和和谐社会有重要意义。大学生社会经验少、阅历浅、又急于经济自立,往往成为非法传销者吸收的主要对象的问题,近年来发生在大学校园内的一系列传销事件,不仅扰乱了大学正常的教学秩序,也严重影响到大学生的身心健康。许多大学生消费形式不健康,不懂法不会用法,在权益被侵犯时经常无可奈何,因此,严厉打击传销,依法阻断传销活动,让法律进入大学校园,防止传销活动对大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带来侵害,已经成为社会各界必须重视的一项重大课题。我们希望借助工商局和消费者协会的力量,加强对消费者权益的宣传,提高同学们的消费维权意识,知法懂法,学会正确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四、 活动形式安排
1、 电影展示
2、 权益知识展览
3、 签名活动
4、 发布倡议书
五、 活动前期宣传
1、 网络宣传:人人、QQ
2、 其他宣传:海报、横幅、传单
六、 活动具体安排
(一) 电影展示活动
1、 前期准备
(1)制作海报和传单,在各大教学楼及寝室张贴和发放
(2)制作展板,挂出横幅,对这一个活动进行适当的宣传。
(4)针对即将采用的活动形式,做必要的前期准备。比如申请场地、会场布置,主持人邀请等等。
2、活动时间
3月15日晚,具体的开始时间可视活动情况而定。
3、活动具体内容
(1)开小讲座:以“消费安全进校园”为主题,由主持人或工作人员担任主讲,与同学们进行面对面的交流,宣讲内容可以包括:
A. 宣传讲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知识。
B. 对本次活动的目的及重要性讲解。
C.解答同学们日常消费中遇到的难点问题。
(2)影视宣传:播放一部与消费者维权有关的经典电影,让大家从中受益,敢于站起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而不是默默忍受被坑。
(5) 现场咨询:互动时间可以接受同学们的现场问答。
4、活动后期阶段
(1)寻找有关部门在大学内为同学们维护权益提供一个有效的解决途径。
(2)与大学城里的其它大学性质与我们相同的部门取得联系,在工商部门和消费者协会的帮助下,发起一场消费维权进大学城的活动,扩大这场活动的影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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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5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领导讲话稿
全文共 728 字
+ 加入清单同志们:
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纪念日。借此机会,我代表萍乡市人民政府对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到来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全市广大消费者表示诚挚的问候!
中国消费者协会根据我国目前消费者保护工作的现状,把“健康·维权”确定为XX消费年的主题,就是要维护消费者生命健康权益、捍卫消费者生命健康权。这是非常适合民心、顺应民意的,是贯彻落实“xxxx”重要思想,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进一步提高国民生活质量的具体体现。我们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平安萍乡的高度出发,努力做好消费者维权工作。消费者协会要充分发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的职能,积极维护广大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权益;政府执法部门要竭力保护好人民群众的利益,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社会各界包括消费者本身,要增强生命健康消费意识,积极参与社会监督,捍卫自身利益。
围绕“健康·维权”消费年主题,今年,我们要努力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要大力开展“健康·维权”的消费教育,利用3·15等时机开展一系列的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二是要及时发布有关损害生命健康的产品、服务及不法经营者的信息,向消费者提供警示、提示。三是要开展关于全市消费者生命安全知识及状况的调查,向政府提供信息,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意见。四是要勇于揭露和批评经营者的违法行为,积极协助、参与执法部门的执法活动,及时处理消费者的投诉,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利益。
同志们,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是一项永恒的民心工程,其任务既光荣又艰巨,我希望奋战在消费者维权工作战线上的同志,再接再厉、扎实工作,不断推进我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同时,也希望全市广大消费者人人动手,热心参与社会监督,为我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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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领导讲话稿
全文共 1258 字
+ 加入清单同志们:
在举国上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全国“两会”隆重召开的大好形势下,我们又迎来了每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值此机会,我谨代表县政府向全县广大消费者致以节日的祝贺,向工作在维权一线的全体工作人员致以诚挚的问候,向关心和支持消费维权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过去的一年里,县消费者协会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相关部门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围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的七大职能,积极开展“消费和谐”年主题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成效。据统计,2009年县消费者协会共接待消费者2000人次,受理投诉169件,解决169件,投诉解决率达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1.75万元。
目前,我县消费环境虽然有了明显的好转,但是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现象还时有发生,一些公共服务行业利用市场垄断地位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假冒伪劣食品、农资坑害农民等行为仍然存在,消费生活中一些不健康、不文明、消费资源浪费、破坏环境等问题也比较突出。因此,进一步加强消费维权,改善我县消费环境,意义重大。
20xx年,中国消费者协会根据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结合近年来消费维权工作的实际状况,把年主题确定为“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其涵义在于: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社会各界应共同努力,做好消费维权工作,改善消费环境,促进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其内容是:企业是市场的经营主体,是消费维权的第一责任人,应诚信经营,守法经营,承担起《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经营者义务与责任,在创造企业利润的同时,要自觉维护好消费者的利益。政府及有关部门是市场监管的主体,应认真履行市场监管的职责,加大监管力度,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消费者是市场消费的主要主体,要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积极参与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同时要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树立先进的消费观念与消费方式,科学、合理、文明消费。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实现未来经济发展目标,关键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要坚持扩大内需特别是消费需求的方针,促进经济主要由依靠投资和出口推动,向依靠消费、投资、出口拉动转变,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组织开展“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年主题活动正是为了进一步改善消费环境,增强消费信心、拉动内需、扩大消费、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把“责任”放在首位,不但要经营者履行好责任,也要各职能部门认真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赋予的责任,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有效保护。
同志们,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直接关系到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我们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为主题,深入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宣传,逐步提高广大消费者依法维权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识假辨假能力,进一步加大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力度,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努力创造一个良好的消费环境、市场环境和投资环境。
谢谢大家!
篇3:3.15消费者权益日
全文共 387 字
+ 加入清单昨天,是一个维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节日,它就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说起这个节日,很多人可能都不太清楚它。说实在的,我也不太清楚这外节日,但我通过查阅资料知道了这个节日是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规定每年的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才有了这个节日的。而我国,自1987年开始,到了3月15日,都江堰市会组织各地举办隆重的纪念活动,运用各种形式的宣传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规、法律。因为这个节日是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所以当然少不了揭示破坏消费者权益的事件。就在昨天,中央电视台便播出了3.15晚会,揭示了上一年破坏消费者权益的重要案例,大力宣传了维护消费者权益、打击伪劣商品、打击缺陷服务的决心。如今,这个社会的消费方法、状况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破坏手段也越来越多,这个节日的用处也越来越大。我真希望有了3.15这个节日的帮助,消费者能不受权益上的破坏,能安心、放心地消费。
篇4:消费者权益日主题发言稿
全文共 936 字
+ 加入清单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同志们、朋友们:
阳春三月,惠风和畅。今天,我们在国家5A级景区,千年古镇——三河隆重举行“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迎接3.15我们广大消费者自己的节日。在此,我谨代表县人民政府向全县消费者致以节日的问候,向战斗在消费维权一线的同志们表示亲切的慰问,向关心支持全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诚挚的感谢!
过去的一年,我县以广大群众生产、生活消费必需品为重点,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加大市场秩序整治力度,严厉打击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全年共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咨询521起,受理办结率达100%,为消费者挽回损失约438万元,消费环境得到有效改善,市场秩序得到有序规范,消费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为营造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安全健康的消费环境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今天,是全国第34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是新《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颁布实施的日子,也是三河5A创建成功后迎来的第一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此次活动的主题是“新消费我做主”,目的是树立“消费者优先”理念,倾听消费者诉求,满足消费者需要,赢得消费者对新消费的满意和认可。希望各级各部门继续把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与县委县政府的重点工作相结合,以深入贯彻落实新《安徽省消费者保护条例》为契机,不断加大“新消费 我做主”主题活动宣传力度,努力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切实提高广大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希望有关职能部门和社会组织密切配合,加大对重点领域和各类市场的监督力度,严肃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活动,坚决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服务欺诈行为,努力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希望全县各行各业和广大消费者加强自律,诚实守信,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共同维护消费者权益,积极构建“诚实、公平、法治”的社会环境,让消费者愿消费、敢消费。
同志们、朋友们,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我们坚信,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全县各有关职能部门、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共同努力下,我县消费维权工作一定会取得新的更好的成绩!让我们继续携手、共同努力,不断开拓消费维权事业的新境界,为肥西加快发展、统筹发展、融合发展、转型发展,争创全国文明县城再立新功。
谢谢大家!
篇5:消费者权益日主题发言稿
全文共 1443 字
+ 加入清单在一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我谨代表中共安顺市委、安顺市人民政府向全市广大消费者,向辛勤工作在保护消费者权益一线的全体工作人员,向广大生产经营者和所有关心支持消费维权的各界人士表示亲切的问候和衷心的感谢!
2010年,全市各级消协组织在加强监督,处理消费纠纷、引导消费者科学消费、改善和优化消费环境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有力地促进了全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希望全市各级消协组织认真按照中消协提出的“消费与民生”的年主题,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始终把加强党和政府同消费者的联系作为基本职责、把竭诚为消费者服务作为根本任务、把消费者是否满意作为衡量工作的主要标准,大力培育和扩大消费需求,努力优化消费环境,全面提振消费信心,为促进安顺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要创新消费维权工作方式,着力做好消费教育和引导工作。要拓宽维权领域,提高维权能力。要畅通维权渠道,创新维权服务手段。要加强协作,努力形成维权工作的合力。
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宏观调控,积极扩大消费需求,加强经济运行调节,确保价格水平基本稳定,着力保持经济平稳健康运行;要加大城乡统筹力度,推动农村全面发展,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净化农村消费市场,切实保障农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继续深化改革开放,着力破解制约扩大内需的体制机制障碍,把扩大消费需求作为扩大内需的战略重点,营造更加注重民生、注重消费维权的市场环境;处理好发展经济与改善民生的关系,不断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提高消费者的实际购买能力,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着力提升消费者满意指数。
经营者要进一步遵循良好的商业伦理,履行必要的社会责任,积极转变发展模式,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强技术创新和产品开发,更加重视质量、服务和信誉,提供更多更好的产品和服务,满足广大消费者的需求。要坚持诚实信用的商业道德,向消费者披露真实的产品和服务信息,不搞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并向消费者提供热情、可靠的咨询和信息服务,帮助消费者科学合理消费,以实际行动赢得消费者的尊重和青睐,与消费者共同努力改善消费环境,激发城乡消费潜能。
行业组织要进一步树立服务保障和改善消费领域民生的工作理念,不断加强行业自律,督促企业在提高产品质量与服务水平的同时,重视培育行业内珍视商誉、重视民意的发展理念,自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还要加强与消费者组织的沟通协调,完善行业规范与相关标准,消除不利于扩大内需、拉动消费的不合理行规,引导业内相关企业营造便于消费、利于消费、扩大消费的市场环境,妥善处理消费纠纷,培育和保护好消费市场增长点。
新闻媒体要积极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宣传党和政府有关国计民生的路线、方针、政策,向全社会大力传播消费与民生的有关知识,反映广大消费者的意见和愿望。同时,要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切实履行舆论监督的职责,深入到消费维权工作实践中去,反映各级党委和政府关心、广大消费者反映强烈、社会各方面关注的消费领域的民生问题,充分发挥好舆论监督的积极作用。
希望广大消费者进一步增强消费信心,增强责任意识,将自身消费行为与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监督促进生产经营者履行社会责任紧密联系起来,通过有鲜明价值导向的“选择消费”和“货币选票”,支持和鼓励符合国家标准及产业政策的行业企业快速发展。同时,还要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理性表达维权诉求,在和谐稳定的社会管理和法律框架体系内共同推动建立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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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领导讲话稿
全文共 927 字
+ 加入清单同志们、朋友们:
在一年一度的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我谨代表县政府向全县广大消费者朋友致以节日的问候!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确定是为了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广泛重视,促进各个国家、地区消费者组织的合作和交往,更好地开展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今年,中国消费者协会确定年主题为“新消费我做主”,
新消费是引领消费结构升级,促进经济模式转型的新动力,是改善民生、推动发展、完善机制的重要途径和必然选择。新消费需要新理念和新举措。2016年消费维权年主题——“新消费我做主”,是消费者对新消费的支持和肯定,也是消费者对消费环境日益向好的呼唤。
“新消费我做主”具有以下三个方面的涵义:一是树立“消费者优先”理念,倾听消费者声音,重视消费者诉求,满足消费者需要,赢得消费者对新消费的满意和认可;二是弘扬“诚信、公平、法治”文化,创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营造让消费者能做主愿消费的良好环境;三是引导科学理性消费,践行绿色消费、品质生活,呼唤维权自觉,提倡依法维权,让消费者主动做新消费的支持者。
为做好此次年主题宣传活动,县消保委将专门召开“新消费我做主”年主题新闻发布会,公布20xx年度消费维权十件大事、维护消费者权益十大典型案例;举办主题为“婚纱摄影服务”的消费者论坛;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活动;推进百场讲座进学校、百场电影进农村、百场咨询进社区“三百三进”等活动。
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是一项涉及千家万户,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民生工程,需要全社会共同关心、共同参与。经营者应当诚实守信,依法经营,切实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为消费者创造良好的消费环境;行业组织应加强行业自律,督促企业提高产品质量与服务水准,完善行业规范与相关标准,引导企业妥善处理消费纠纷;政府有关部门要强化市场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商品和违法经营行为,净化市场环境,保证物价平稳,增强居民消费能力与信心;新闻媒体要加强宣传和引导,使三个服务的观念深入人心;消协组织要提高服务意识,创新服务机制,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希望社会各界共同努力,履行好各自应尽的责任,为我县创造一个良好的消费环境、市场环境、投资环境而努力奋斗!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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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3.15消费者权益日
全文共 823 字
+ 加入清单《中国人民共和国消费权益法》于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名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中国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一号公布。正因为有了消费权益保护法才使得消费者们具有了维权意识,勇于拿起了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我曾经听过这样一个事例:某消费者在商场买了一瓶廉价的染发剂,不曾想头发没染黑,反倒染成了灰色,他想讨个说法,却不知到哪里投诉。家人劝解:“几元钱的东西就忍了吧,和商场发火还把自己气出病来,实在不合算。”这话听似有理,可是我们先不谈自己的气能否忍耐,只说商场继续出售这样的染发剂会坑害消费者,这就说不过去了。所以,这位消费者决定通过12315向商家讨要说法,经过有关部门检验,确定此人购买的染发剂上的包装标示、商品名称、生产厂家和公司名称有明显的印刷错误,属不合格产品。消费者如愿以偿地得到了退款。
通过这件事我们应该体会到三点:一,应利用新闻媒体大力宣传12315的作用,告知消费者12315这么一个消费维权平台的存在,让广大群众了解,信任和支持12315活动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使12315真正成为广大消费者心目中的维权武器;二,通过事例告诉消费者在维权的道路上决不能容忍迁就,对危害消费者利益的事要坚决抵制、揭露、斗争。否则会兹长不良商家的侥幸心理,受害的终究是广大消费者;三,可以在相关媒体上开设“消费知识专栏”或“讲座”,向广大消费者介绍一些辩真识假的常识,深入普及相关的法律知识,鼓励,支持消费者学法,懂法,用法,运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近些年来,虽然消费者维权的意识在不断觉醒,维权的呐喊在不断增强,维权的队伍在不断壮大。但是,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事件还在一幕一幕不停地上演着,有些甚至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因此,消费维权的路还很长,有关部门的维权力度还有待加强,商业行为还有待进一步规范,消费者的维权意识还有待提高。希望广大消费者投入到消费维权的行列。拿起消费维权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利益吧!
篇8:2024年消费者权益日短信祝福语
全文共 2591 字
+ 加入清单“利”字当头做假货,消费陷阱也很多,维权利剑一出鞘,斩尽世间坑人者,三月十五维权日,以后全是放心货。小编收集了2017年消费者权益日短信祝福语,欢迎阅读。
1. 买卖不成仁义在,消费欺诈不可取,不用天天供“上帝”,只愿诚信来经营,商品质量不过关,下次不会有人来,三月十五送祝愿:祝您做个开心的“上帝”!
2. 拒绝虚假侵害,享受合法权益!3.15请拿起法律武器,将不法分子绳之以法!
3.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消费者敬请注意,宣传知识很重要,买到假货可举报,协会主持真公道,我的节日我做主,维权日子快乐伴。祝快乐开心。
4. “消肥”者权益日,“消肥”者今天可以投诉,你可以投诉猪肉,价格太便宜,制造了很多“肥肥”;你可以投诉零食和甜品,味道太诱人,吃出了很多“胖胖”;你可以投诉你自己,嘴太馋,把自己变成可爱的“肥猪猪”。祝你消费者权益日开心快乐。
5. 3.15消费者权益日,消协决定对我们无理由,无距离,无条件的三无爱情进行审核,经过步步审核专家组鉴定,国内国外专家一直认可,我们的爱情提升为国际免检产品,保质期一生一世。
6. 消费者权益日到,短信提醒少不了,购买物品要小心,货问三家防受骗,假冒伪劣要谨防,果真遇到要举报。祝3.15快乐购买、幸福开怀。
7. 三月十五说维权,食品安全打如天,近年问题多出现,国人焦虑很是烦,追根到底是管理,制度不严欠完善,强力执法惩造假,绿色食品天天见。
8. 假冒伪劣坑人,坑蒙拐骗害人,千万多个心眼,消费维权留神。便宜不贪不占,购物多听多看,发票不要乱扔,证据保留齐全。 3.15消费者权益日,维权你做主。
9. "购物不可雾里看花,要学会能慧眼审查,又是一年三月十五日,消费者权益她维护,12315有一双火眼晶睛,更有一颗善解人意的心,商品真伪好坏她来帮忙,请快乐拨打热线12315。"
10. 3月15权益日,全国各地齐宣传,打假防骗有招数,从今不怕受欺骗,共同关注齐动手,假货从此不露头。
11. 辛苦赚钱不容易,花钱就图咱开心,遇到假货伤身心,维权一定挺到底!3.15为人民,保权益,还公平!3.15祝你开开心心,购物舒心!
12. 3月15日到了,我急匆匆地到来,把一片叮嘱带给您:购物一定看仔细,不要轻信把当上,货比三家知好坏,消费同时见人心,遇到诚信好老板,下次购物还找他!
13. 2017年消费者权益日快讯:说假话的蔫了,卖假货的栽了,办假证的拘了,贩假币的关了,假的“音讯全无”,真的“蜂涌而出”。祝你开心!
14. “浇灌真情”维幸福之权,“剔除烦恼”维欢乐之权,“远离危险”维平安之权,“呵护身心”维健康之权。消费者权益日,祝你维权开心!
15. 3.15“打假”温馨提示:禁止赴宴时假装吃饱,喝酒时假装醉倒,付账时假装无钱,路遇时假装揉眼。祝你消费者权益日快乐!
16. 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希望你远离“伪劣”的生活,赶走“假冒”的感情;只留下美好的“真品”,只拥有幸福的“真爱”。短信祝福保您人生质量上乘!
17. 因手机控告你对它使用过于频繁,严重影响它的休息,为维护手机的合法权益,判你流放快乐岛,去开垦吉祥,播种欢欣,收获幸福,即刻上路,不得有误!
18. 值此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新时代好人”标准新鲜出炉:说话“一诺千金”,做事“童叟无欺”,感情“信守不渝”,望遵照执行。祝你快乐!
19. “利”字当头做假货,消费陷阱也很多,维权利剑一出鞘,斩尽世间坑人者,三月十五维权日,以后全是放心货。
20. "315消费者权益日,你我友情得到国家认证,优质相处诚信传递,品牌祝福永不过期,祝愿我们的友谊天长地久。"
21. 百里挑一择优劣,火眼金睛辨真伪!举报制假商,造福全社会!保护您的合法权益敬请关注3.15。
22. 3.15消费者权益日到了,一要维护健康权,身强体壮挣大钱;二要维护平安权,家庭和谐幸福享;三要维护快乐权,每天欢乐笑开颜;四要维护买卖权,公平合理无期限。
23. 315维权日,发条短信祝福你,维护健康权,身体强壮赚大钱,维护平安权,家庭安定大团圆,维护好快乐权,嘻嘻哈哈笑开颜,维护幸福权,吉祥如意乐百年!朋友3.15快乐!
24. 拿起你的武器,保护您的权益!合理消费,合法保护,让正义无处不在。
25. 3.15不是一句口号,而是一种态度;3.15不是一种敷衍,而是一种责任;3.15不是一种形式,而是一种义务。3.15消费者权益日,快乐消费,享受人生,快乐一天。
26. "315消费者权益日,但愿众商家,少贪心多诚心,少私心多热心,少黑心多良心,少狠心多爱心。消费者定会开心,多买商品更舒心。"
27. 消费者权益日,我给您开一张“友情”发票,如果出现任何问题,欢迎随时与我联系,我将对此份产品进行终身维护。现用短信传送给您,请查收!
28.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消费霉运走远,保护好运再现,消费不利病源,保护健康永远,消费不幸连连,保护幸福重现。祝消费日幸福快乐。
29. 3月15消费者权益日到,维护自己的权力,享受幸福的人生,消费环境保护好,健康生活步步高,祝你快乐永远。
30. 虽然伪劣商品充斥市场,但是相信凭借一双慧眼,您一定能够辨别出良品;虽然商家花招层出不穷,但是相信仗着一份敏锐,您肯定能够看透那本质。315到来之际,提示您消费请谨慎,维权不能忘!
31. 值此3.15到来之际,美女分辨赛正式开始。但凡浓妆艳抹,弄虚作假的一律后退十步,取消参选资格。但凡素颜朝天,蓬头露面的一律前进十步,重点选拔。但凡自出生至今,从未梳妆打扮不认识化妆品的才是今天的真品——冠军,非你莫属。
32.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愿你消费掉工作的压力,维护自己的舒爽,愿你消费掉家庭的不快,维护家庭的和睦,愿你消费掉事业的羁绊,维护事业的顺利,祝消费日快乐。
33. 假货横行真操心,购物处处埋陷阱,花言巧语广告多,真实效果全浮云,提醒老人多留意,购物就图咱开心!3.15消费者权益日,祝你万事如意!
34. 今天基本不打电话,要拨只拨315;今天基本不去上网,要上只上消协网;今天基本不想说话,要说只说维权事;今天基本不发信息,要发只发我叮嘱:请你三月十五日维护好自己的消费者权利!
35. 买东西,图开心,花钱不能买气,假货必须清理;老百姓,图省心,权益就在你手里,保护自己3.15帮助您!3.15消费者权益日,祝您开心!
篇9:2024年3.15消费者权益日主题
全文共 452 字
+ 加入清单告诉大家一个小消息,今天是三月十五日。
三月十五日,什么节日哦?
呵呵,不知道了吧,今天可是大名鼎鼎的“打假日”!
打假日?什么大假日?
让我来告诉你吧,“打假日”就是专门打击假货的日子。这些年年年搞,特别是中央电视台,力度可大呢!简直比工商局都厉害,听说有个大地板厂,就是虚假宣传,搞假货,被中央台三一五晚会给报道了,结果很快就垮掉了呢!
这么厉害,为什么只打这一天呢?
这是为了宣传消费者权益,最先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所以不只是打这一天,而是在这一天集中宣传,让大家都知道,避免更多的人上当受骗。
对啊!要是以后没有假东西出现那该多好啊,就没有人在上当受骗了。我要对那些卖东西的人说:“超市的老板们,我希望你们不要给我们那些假的产品,不然的话,顾客们就会投诉你们的哦!所以我还要对那些说一句话:“害人终究害己啊!”不法商贩们不要做那些害人的事情,要诚实守信!”
篇10:15消费者权益日:合盘贷、国诚金融保障安全
全文共 1366 字
+ 加入清单距离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还有几天的时间,一年一度的央视3.15的晚会即将上映,这期间p2p行业的问题平台成为3.15投诉的热点。作为一个新兴起来的行业,p2p发展有八年了,随着行业的发展p2p平台的增多,在行业缺乏监管的情况下,p2p平台鱼龙混杂甚至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国内著名P2P平台合盘贷和国诚金融,作为P2P行业内的佼佼者来为我们深入探讨一下,目前问题平台主要被投诉的情况有哪些?
一、虚假宣传,粗制滥造
有一些以圈钱为目的的不良平台,网页粗制滥造,或者直接复制其他平台。在2013年9月份上线的国诚金融,在业内和投资人中间拥有良好的口碑。包括国诚金融的CEO是资深网贷投资人“曾经”,拥有一批忠实的追随者。然而在2014年8月份出现了一个平台,创始人团队履历完全照搬国诚金融,只是照片和名称不一样。不过投资人的眼睛是雪亮的,在网贷第三方平台给予曝光,国诚金融官方也作出相应声明。
自2014年初其p2p网贷平台就以疯狂增长的姿态在发展,从原本几百家平台发展到现在一千八百多家,p2p平台在疯狂增长,平台之间的竞争就逐渐加大。目前为止p2p平台的市场准入门槛尚未确定,建立p2p平台的成本比较低,2015年p2p平台依然是一个疯狂增长的时代。在这种环境下,各大平台想要正确更多的投资者,纷纷以高额投资广告宣传推广。据了解,大多数的问题平台都存在虚假宣传的现象。国诚金融告诉大家不要被花里胡哨的广告,和较高的收益所迷惑。
二,平台自融
“自融的平台,从概念上已经偏离了P2P信贷中介的定位,这样的平台,其主要目的是为实业或关联企业吸纳资金,在项目的审核上难免有失公允,无法做到客观公正地审核项目,甚至存在一些道德风险。从这个角度讲,平台自融或多或少会影响项目的质量。”P2P合盘贷联合创始人分析指出。
与纯诈骗平台不同的是自融平台在发展良好的情况下,可以给投资者很多利益收获,不过就是风险非常大,因此平台自融具有非常高的隐蔽性。国诚金融金融分析师指出:“不管怎样平台自融终究是违法的,也是危害投资者的权益。”投资人一定要严格去审核平台的各项资质,不要被障眼法所蒙蔽,他们的关联企业最好也能去进行资质确认。
三,诈骗类的庞氏骗局
据了解,广大投资者们向3.15投诉最多就诈骗平台,也就是所谓的庞氏骗局。在网络上充斥这很多劣质p2p平台,这些平台的建立动机本身就不纯,隔着网络一层纱让很多不法之徒猖獗诈骗。利用p2p网贷平台实施诈骗,吸引大量投资者获得巨额资金。现在的p2p平台诈骗、违法的成本非常低,幕后黑手诈骗手段多样,即便是被被抓所收到的惩罚也非常小。
四,平台运营信息披露不足
p2p平台从本质上来说就是一个信息中介平台,作为一个信息中介平台其本职工作应该是信息披露,为投资者提供信息服务。但是很多不良平台信息披露不足,甚至以拆标的方式来迷惑投资者,让投资者无法把握风险,最后导致踩雷。p2p平台信息披露不足同样违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被投诉的不良平台中很多都存在这个问题。
当然已有很多平台以“透明化”运营而得到投资人的口碑,比如国诚金融,比如积木盒子。
从以上总结的四点来看,p2p平台确实存在很多的问题,这与行业的监管问题有很大关系。行业缺乏政府监管,单靠行业自律很难维护投资者们的权益,在面对平台跑路、借贷者违约等状况维权困难。
篇11:领导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讲话稿
全文共 947 字
+ 加入清单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嘉宾、同志们、朋友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集会,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并举行大型咨询服务活动。借此机会,我代表县工商局、消费者协会,向多年来关心、支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县四大班子领导、有关职能部门和各界同仁表示衷心的感谢!向战斗在消费维权第一线的同志们表示崇高的敬意!
做好消费维权工作,是实践县委县政府“惠民生、促和谐”两大任务、提高人民幸福指数的重要内容。过去的一年,我们根据省、市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强化监管执法和维权服务,与电视台联合开办《维权3、15》栏目,就食品、饮用水、农资、手机等消费热点及时发布警示,深入广泛宣传,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全年共接待来访咨询578人次,受理投诉189起,解决率达100%,为消费者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8万元。我们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红盾护农、打击商标侵权、霸王条款等大规模的专项整治,查处各类违法案件 00起,查获劣质农资000种,收缴假冒伪劣食品00公斤,收缴仿冒、劣质手机186部,有力地打击了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净化了我县的消费环境。
20xx年,我们要围绕“消费与安全”年主题,积极履行职责,努力推进消费者权益工作向纵深发展,把12315维权品牌建设成为政府和人民沟通交流的有效渠道,成为解决群众现实利益问题的有效平台。一是加大力度、确保市场安全。对食品、农资、建材等涉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商品进行重点检查,对侵犯消费者权益、危害消费者安全、扰乱我县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重拳出击、依法严惩;二是加快效率、完善维权机制。进一步完善12315集中受理、协作办理、应急处理机制,深入开展12315维权点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活动,为广大群众提供主动、热情、快速、到位的服务; 三是加强协作、共铸消费和谐。进一步加强与各职能部门的执法协作、加强与电视台等媒体的通力合作,指导广大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权益,引导广大经营者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在全社会营造重视消费安全的浓厚氛围。
消费维权工作任重而道远,在县委、县政府及市工商局的领导下,我们将坚持消费维权与服务发展相统一的理念,进一步坚定信心,真抓实干,依法履行职能,努力开创消费维权工作新局面,为WX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谢谢大家!
篇12:《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将于2024年3月15日实施
全文共 1399 字
+ 加入清单今年3月15日,新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下简称新《消法》)实施满一周年。这天,国家工商总局《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下简称《处罚办法》)也将作为新《消法》实施细则开始施行。记者查阅《处罚办法》发现,该细则比起1989年广东省出台的《广东省实施办法》更贴近现代消费者的消费习惯——其中针对网购、电视购物等明确规定,“已拆封”不得作为拒绝退货的理由,故意拒绝或拖延退货的商家最高将受到50万元的处罚。
《处罚办法》第八、九、十、十一条就消费者的退还权和信息安全作出了规定:商家再也不能未经消费者确认,以自行规定该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为由拒绝退货;或者以消费者已拆封、查验影响商品完好为由拒绝退货了。而且,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请求,或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商家也不得向消费者发送商业性信息——这或可杜绝推销垃圾短信满天飞。
超过规定时间故意拒绝或拖延退货的商家,最高将受到50万元的处罚。
针对服务性消费,《处罚办法》也在第十二、十三条中作出了规定。其中最引人关注的是第十二条中禁止商家“规定经营者单方享有解释权或者最终解释权”、“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消费者购买和使用其提供的或者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条款,以及第十三条中“从事为消费者提供修理、加工、安装、装饰装修等服务的经营者谎报用工用料,故意损坏、偷换零部件或材料,使用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或者与约定不相符的零部件或材料,更换不需要更换的零部件,或者偷工减料、加收费用,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条款。
违反以上行为的商家将受到最高3万元的处罚。
今后,汽车维修店、家居装修中偷工减料的现象或者会受到抑制。
“无理由退货”你该知道啥?
商家如出现以下4种情形,工商部门可根据情节严重程度,依法处50万元以下罚款。
●对于适用无理由退货的商品,自收到消费者退货要求之日起15天内未办理退货手续的;
●未经消费者确认,以自行规定该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为由拒绝退货的;
●以消费者已拆封、查验影响商品完好为由拒绝退货的;
●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15天内,无正当理由未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3年10月2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法未作规定的,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保护。
第三条 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供其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遵守本法;本法未作规定的,应当遵守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第四条 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 国家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国家采取措施,保障消费者依法行使权利,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国家倡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反对浪费。
第六条 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
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篇13:315消费者权益日
全文共 896 字
+ 加入清单今天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中国消费者协会确定今年的主题为"消费与服务"。所以,我演讲的题目是“消费?服务,我的责任”。
著名相声演员王培元曾经讲过这样一个真实的故事:他的一位朋友买了一套沙发,沙发买回家没多久,两个扶手竟然长出了萝卜缨子,扒开一看才明白,扶手竟然是用两根大萝卜做的。这个令人啼笑皆非的真实故事的存在,一方面是一些经营者在利益的驱使下搅乱市场规则,泯灭了服务本质而造成的,另一方面却往往是我们消费者不懂法,不知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的一味纵容造成的。
那英也曾唱过这样一首歌:“雾里看花,水中望月,你能分辨这变幻莫测的世界。”词作者阎肃曾说这首歌是送给"3.15"的,希望消费者能够借助一双慧眼,将这经济生活中的纷扰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真真切切!
这几年,砸汽车,砸空调的新闻越来越多,殊不知,以损坏产品来引起关注做法直接是错误的,这一砸,痛快了,这一砸,证据也没了,证据都没有了,谈何要厂商赔偿损失呢?
那么在纷纷扰扰的经济生活中,谁是我们可借助的那双慧眼呢?那就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还是学生的我们做为一个消费者的角色不多,但这并不代表这个节日和我们没有关系,当我们在旅途劳顿后,喝到假冒的矿泉水,我们是默不作声的扔掉还是走上前去找商家理论?当我们在报纸上看到劣质及过期啤酒瓶还在伤人,我们除了为伤者感到痛心,有没有想到他应当如何维护应有的权益?当我们看到父母在日常生活中遭遇“有毒塑料袋”,有没有告 诉他们消费权益正受到了损害?当残留农药的蔬菜还在市场贩卖、当三无产品还排放在商店的货架上……所有的这一切,当我们遇到的时候,我们应该站出来,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我们做为一个消费者应有的权益!
十几年来,"315"从一个国外泊来的普通纪念日,已经演变为中国消费大众维权的一个节日、一面旗帜。每年春天的这个时候,她都会再一次擦亮我们的信念和勇气,让理性的光芒照耀每一位经营者、消费者的心灵。
同学们!
让我们一起痛斥和揭露利欲熏心的制假造假者;
让我们一起为那些勇敢的站出来,维护自己和大众权利的先行者鼓掌呐喊;
让我们一起呼唤法制的力量为我们的幸福生活保驾护航。
我的讲话完了。谢谢大家。
篇14: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全文共 837 字
+ 加入清单由来
1898年,全世界第一个消费者组织在美国成立,1936年,建立了全美的消费者联盟。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各种反映消费者利益和要求的组织,在一些发达国家相继出现。在此基础上,1960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宣告成立。之后,消费者运动更加活跃,许多发展中国家也建立了消费者组织,使消费者运动成为一种全球性的社会现象,现在,全世界已有90多个国家共300 多个消费者组织在开展活动。
1962年3月15日,肯尼迪在美国国会发表了有关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总统特别咨文,首次提出了著名的消费者的4项权利,即安全消费的权利、消费时被告知基本事实的权利、选择的权利和呼吁的权利。随着消费者权利保护工作的开展,肯尼迪提出的4项权利和国际消费者协会确定的另外4项权利,即满足基本需求的权利、公正解决纠纷的权利、掌握消费基本知识的权利和在健康环境中生活工作的权利,一并成为全世界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的8条准则。
1983年,国际消费者协会把每年的3月15日定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此后,每年3月15日,世界各地的消费者及有关组织都要举行各种活动,推动保护消费者权益运动进一步发展。
1985年4月9日,联合国大会一致通过了《保护消费者准则》促各国采取切实措施,维护消费者的利益。
1984年12月26日中国消费者协会成立,中国消费者协会于1987年加入国际消费者协会。
1991年3月15日,中央电视台经济部的编导们推出现场直播“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消费者之友专题晚会。
2010年1月30日,中央电视台经济部开办315晚会新浪官方微博。
2、节日宗旨
⑴向消费者提供信息,对消费者进行教育,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⑵处理消费者投诉,帮助消费者挽回损失;
⑶搜集消费者的意见并向企业反馈;
⑷大造舆论,宣传消费者的权利,形成舆论压力,以改善消费者的地位;
⑸参与国家或政府有关消费者法律和政策的制定,并要求政府建立消费者行政体系,处理消费者问题;
⑹成立消费者团体,确立消费者主权;
⑺加强消费者国际团体及合作。
篇15:2024年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条幅
全文共 1182 字
+ 加入清单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为了让我们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同时促进各国和各个地区的消费者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因此,我们都很保护消费者权益。那么,大家对于消费者权益日的宣传标语有没有了解呢?
1.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2.诚实守信是企业的社会责任
3.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商业欺诈行为
4.维护消费者权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5.指导消费者合理消费,促进市场繁荣发展
6.公平正义,消费和谐
7.做好消费指导工作,增强消费者维权能力
8.倡导诚实守信,共铸消费和谐
9.健全消费纠纷和解机制,共创和谐消费放心环境
10.贯彻落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11.营造和谐消费环境,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12.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共同责任
13.化解消费纠纷促进社会和谐
14.搞好消费教育,提高消费者素质
15.有效化解消费纠纷,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16.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17.以人为本切实保护好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18.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19.诚实守信是企业的社会责任!
20.做好消费指导工作,增强消费者维权能力!
21.扩大消费是经济发展的需要
22.消费维权营造公平消费环境
23.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24.倡导诚信兴商促进社会公平公正
25.充分履行好消协七项法定职能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贡献
26.积极开展国民消费教育工作指导引领人民科学合理消费
27.贯彻落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28.搞好消费教育,提高消费者素质!
3.15消费者权益日条幅
做好消费指导工作,增强消费者维权能力。
指导消费者合理消费,促进市场繁荣发展。
有效化解消费纠纷,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优化消费环境,服务经济发展。
优化消费环境,促进经济增长。
优化农村市场环境,促进农村消费需求。
营造和谐消费环境,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以推行信誉卡的使用为切入点依法保护消费者权益。
以人为本,切实保护好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共同营造良好消费环境。
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进步。
要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树立先进的消费观念和消费方式。
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商业欺诈行为。
学习消费知识,科学合理文明消费。
宣传消费政策,提振消费信心,促进消费需求。
宣传贯彻好《消费与责任》年主题。
信誉卡是企业与经营者的信用和名誉的象征。
信誉卡是产品三包的凭证和解决消费纠纷的证据。
消费者购物只有索要信誉卡,才能更好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消费维权、营造公平消费环境。
维护消费者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维护消费者权益是良好企业的社会责任。
维护消费者权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维护农村消费者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为消费者服务,树立诚信品牌。
推动消费维权,提振消费信心,促进经济发展。
团结一致,抵御假冒伪劣商品。
提升服务质量,拉动消费需求。
篇16:315消费者权益日祝福短信大全
全文共 1850 字
+ 加入清单一年一度三一五,消费权益要维护,涉及生活与服务,关心衣食和行住,享受人生得幸福,快乐消费要记住,小编收集了315消费者权益日祝福短信大全,欢迎阅读。
今天是3.15,我不山寨别人的思考,坚决捍卫你快乐好运的权利,坚决保证咱俩真诚友情的权利,坚决祝福你获得高质量的幸福。
315消费者维权日到了,希望世上少点贪心、少点私心、少点狠心,多点诚心、多点热心、多点爱心,这样人人才能开心、舒心!
本短信问候家人,绝对真挚深情;牵挂爱人,绝无虚情假意;祝福朋友,绝不敷衍了事。该短信为消费者绝对信赖短信,请放心转发。
今天3.15,本着朋友就是上帝的原则,我奉命对你彻查,请配合!你的烦恼产地不明,现予封存;霉运已过期变质,通通下架;幸福质量可靠,可注册商标;快乐货真价实,已申请免检;财运值得信赖,可加速开发;健康已获国际认证,可漫游全球。质检完毕,请签收!
3.15最新祝福出炉,真心不掺假,情谊不打折,质量有保障,版权归独家拥有,限量发送仅此一条,如发现其他类似产品必属假冒。祝开心愉快!
你的烦恼已被召回,疾病已被销毁,霉运已被查封,为你换上快乐,修复健康,开通好运,再免费赠送幸福一万年!消委会特此通知!3.15快乐!
今日3.15,听说包黑子不审案改打假了。好替你担心,现给你一个自查自纠的机会:是否假装不理我?是否假装忘了我?限期整改,以观后“笑”!
315权益日,“三无”祝福出炉喽!祝你:生活无灾无厄无坎坷,工作无忙无累无加班,身体无病无痛无不适,心情无烦无恼无忧愁!
凡于3.15进入本店者,均免费赠送幸福一碟、好运一碗,至于快乐,海量供应,保你满意。3.15快乐大酬宾,请凭本短信进店。
今天是315维权日,我将维护我祝福的权利。在接下来的24小时里,我将把快乐、平安、健康等权利都赋予你。祝你幸福到永远。
315权益日,国家质量监视局对你我的友情进行了步步审核,在全国人民的见证下评为“国家免检产品”,保质期为:一生一世。
315维权日到了,请维护好健康权,身体强壮赚大钱;维护好平安权,生活安定永团圆;维护好幸福权,吉祥如意过百年!
315权益日,我们的友情经由了雾里看花慧眼审查,又经缘分天使权势巨子鉴定,被赋予“爱无敌”免检产品;有效期为:天长地久!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我的祝福不浮夸,情谊不掺假,真诚无水分,愿你身体坚固永免检,心情愉快永保修,生活幸福有效期一万年,祝你开心!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打击假冒伪劣产品之时,我要祝你变成“三无”产品,一、无病无痛身体好;二、无烦无忧乐逍遥;三、无灾无难平安罩!
此短信是本人深情酝酿,牵挂之情绝无虚假,问候之心绝不敷衍。提供快乐的真材实料、祝福具有品质保证。3.15消费者维权日,请放心转发。
爱情不掺假,亲情不假冒,友情不伪劣,好运不短斤,健康不少两,平安不偷工,吉祥不减料,开心不弄虚,快乐不做假,幸福有保障。3.15快乐!
霸王条款:本祝福取天地之灵气,采友情之精华,由兄弟公司垄断发行,不能修改,不能删除,务必于3.15这天,发给朋友们,接受友情质量验证!
315要维权,六不要,记心间,一、上班挣钱不容易,促销广告莫轻信,二、打折、降价之物品,理性购买记心理;三、购物之时别盲目,货比三家多咨询;四、三无产品莫购买,购买物品要发票;五、上门推销不要买,地摊商品要小心;六、消费合约先签好,不要急于付定金。
我对你的爱,经爱情评审员丘比特审查,由缘分权威专家月老鉴定,最终由世界爱情协会颁发“我爱你”免检证,有效期一生一世!3.15快乐!
本短信已经ISO9001认证,国家免检产品,3.15协会指定诚信商标,老百姓信得过品牌。欢迎您使用。祝您万事如意,身体健康,平安相伴,幸福永存!
这年头,怎一个假字了得!假烟假酒还搭上假广告,假情假意还带着假微笑,假人假事还拿着假钞票。还好朋友的问候是童叟无欺货真价实如假包换。“3.15”快乐!
3.15消费者维权日,经过有关部门讨论决定,你要严格执行三有一无规章,即:工作顺利有票子,爱情甜蜜有爱人,开心健康有乐事,笑口常开无烦恼。
今天是3.15,经消费者协会对我们的友情进行质量评估,评测报告居然是三无产品,无条件、无理由、无限期。没办法,就这么将就着用吧,别找消协了!3.15快乐!
播一颗文明种子,生出纯朴的根;抽一对希望之芽,长出正直的茎;伸一片诚信的叶,开出真情花朵:3.15,文明从我做起!
一年一度三一五,消费权益要维护,涉及生活与服务,关心衣食和行住,享受人生得幸福,快乐消费要记住,祝3.15快乐。
篇17:2024年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活动资料
全文共 1823 字
+ 加入清单2016年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yuwenm小编为带带来了关于消费者权益日的相关内容资料,供大家阅读参考。
2016年消费者权益日主题: 新消费 我做主
为扩大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促进国家、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更好地开展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现称国际消费者协会)于1983年确定每年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这一日期的选定是基于美国前总统约翰?肯尼迪于1962年3月15日在美国国会发表的《关于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总统特别咨文》,其中首次提出了著名的消费者的“四项权利”,即:消费者有获得消费安全的权利;取得消费正确资讯的权利;自由选择商品的权利及合法申诉的权利。肯尼迪提出的这四项权利,以后逐渐为世界各国消费者组织所认可,并作为最基本的工作目标。1985年4月9日,第三十九届联合国大会一致通过《保护消费者准则》,大大促进了世界各国制定并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工作。
自1983年以来,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确定每年的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选择这一天作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也是为了扩大宣传,促进国际范围内保护消费者的活动。正如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主席帕金女士所说:人民的交往,产品的交换,技术和通信的活动等等,就要求我们必须在全球范围内考虑并行动。当这种斗争每天继续下去的时候,我们每年选择一天,让各方面都能听到我们为消费者而发出的声音,并且获得为未来的任务而努力的精神动力?
中国消费者协会于1987年9月加入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后,每年的3月15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也都组织全国各地的消费者举办大规模的“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活动形式丰富多彩,声势大,影响大,效果好。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纪念活动包括:举行记者招待会或发布新闻公报,向公众介绍消费者组织的活动情况,公布新的一年的工作计划,告诉人们消费者组织将为保护消费者利益做哪些工作;开展宣传活动,通过发放传单或消费者刊物、电视节目、咨询和多种形式的展览等活动介绍“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内容,努力提高一般消费者的认识。
节日宗旨
⑴向消费者提供信息,对消费者进行教育,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⑵处理消费者投诉,帮助消费者挽回损失
⑶搜集消费者的意见并向企业反馈
⑷大造舆论,宣传消费者的权利,形成舆论压力,以改善消费者的地位
⑸参与国家或政府有关消费者法律和政策的制定,并要求政府建立消费者行政体系,处理消费者问题
⑹成立消费者团体,确立消费者主权
⑺加强消费者国际团体及合作。
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
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简称IOCU)是一个独立的、非盈利的、非政治性的组织。1960年,由美国、英国、澳大利亚、比利时和荷兰五个国家的消费者组织发起成立,在荷兰登记,总部设在荷兰海牙,亚太地区分部设在马来西亚的槟榔屿。
组织宗旨
在世界范围内协助并积极推动各国消费者组织及政府努力做好保护消费者利益工作;促进对消费服务进行比较、试验的国际合作;促进消费信息、消费教育和保护消费者方面的其它各种国际合作;收集、交流各国保护消费者法规及惯例;为各国家集团讨论有关消费者利益问题解决办法提供讲坛;出版有关消费者信息的资料;与联合国的机构及其它国际团体保持有效的联系,以起到能在国际范围内代表消费者利益的作用;通过联合国的机构和其它可行的方式,对发展中国家关于消费者教育和保护的发展计划,给予一切实际 的援助和鼓励。
组织结构
全体大会,由各个成员组织所推选的代表组成。 理事会由会议推选35名成员组成,理事会指定执行委员会。工作人员为十名领薪者。经费来源于会费和出售出版物。在联合国有关机构中具有咨询地位。这些机构是:联合国经社理事会、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联合国儿童基金会、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消费者咨询理事会、欧洲保护消费者委员会。同时,在联合国环境规划署、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联合国亚太经济与社会委员会、联合国国内妇女委员会中派有代表。 联系单位:国际电器技术委员会。
组织活动
设有小组委员会或工作组负责检测商品,进行教育、发展、法制、医疗等活动;在亚太地区设立顾问小组委员会,提供信息资料的专门来源。中央秘书处设有图书馆,以收集和传播与消费者利益有关的立法、技术、教育的资料。制订拉丁美洲和亚太地区经济与社会委员会管区内区域发展计划,支持并进行有关不完备商品标签、向第三世界倾销危险药品、 农药以及婴儿食品的监察等问题的研究。
篇18:消费者权益日800字作文
全文共 890 字
+ 加入清单每年的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International Day for Protecting Consumers‘ Rights) 。这一国际日最先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以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消费者权益保护运动的兴起与商品经济的发展紧密相连。随着现代工业化生产的迅速发展和生产技术的日新月异,消费品的结构日趋精密复杂,使用难度增大,商品流通加快,竞争加剧,消费事故也大量发生。尤其是近年来,假冒伪劣商品在世界市场上泛滥成灾,已成为各国普遍关注的社会公害。这迫使消费者组织起来以保护自己的利益。
1960年,美国、英国、澳大利亚、比利时和荷兰等5个国家的消费者发起成立了独立的、非政治性的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总部设在海牙。这一组织现在更名为国际消费者协会,拥有来自115个国家和地区的250多个消费者组织。中国消费者协会于1987年加入了这一非盈利性的国际组织。
国际消费者协会自成立以来一直为全世界的消费者奔走,它的宗旨是支持各成员组织的活动和消费者权益保护运动,促进制定各种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国际政策法规。该协会总结的消费者8条基本权利已成为全世界保护消费者权益活动的准则。这8条基本权利是:满足基本需求的权利、安全消费的权利、消费时被告知基本事实的权利、选择的权利、呼吁的权利、公正解决纠纷的权利、掌握消费基本知识的权利以及在健康环境中生活和工作的权利。
为使各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立法有一致的目标,1985年的联合国大会通过一项决议,确定了保护消费者的目标和一般原则,明确了消费者的权利和各国政府的责任,规定了消费领域方方面面的行为准则。
近年来,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运动也在不断发展。各国普遍采用加强立法、新闻、检验、标准化等手段保护消费者的利益,制定了有关食品卫生、消费品安全、质量和计量、工业标准化以及禁止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等一系列法规,并采取了诸如设立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专门机构和加大惩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的措施。
[消费者权益日800字作文
篇19:315消费者权益日
全文共 876 字
+ 加入清单每年的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International Day for Protecting Consumers Rights) 。这一国际日最先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以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消费者权益保护运动的兴起与商品经济的发展紧密相连。随着现代工业化生产的迅速发展和生产技术的日新月异,消费品的结构日趋精密复杂,使用难度增大,商品流通加快,竞争加剧,消费事故也大量发生。尤其是近年来,假冒伪劣商品在世界市场上泛滥成灾,已成为各国普遍关注的社会公害。这迫使消费者组织起来以保护自己的利益。
1960年,美国、英国、澳大利亚、比利时和荷兰等5个国家的消费者发起成立了独立的、非政治性的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总部设在海牙。这一组织现在更名为国际消费者协会,拥有来自115个国家和地区的250多个消费者组织。中国消费者协会于1987年加入了这一非盈利性的国际组织。
国际消费者协会自成立以来一直为全世界的消费者奔走,它的宗旨是支持各成员组织的活动和消费者权益保护运动,促进制定各种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国际政策法规。该协会总结的消费者8条基本权利已成为全世界保护消费者权益活动的准则。这8条基本权利是:满足基本需求的权利、安全消费的权利、消费时被告知基本事实的权利、选择的权利、呼吁的权利、公正解决纠纷的权利、掌握消费基本知识的权利以及在健康环境中生活和工作的权利。
为使各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立法有一致的目标,1985年的联合国大会通过一项决议,确定了保护消费者的目标和一般原则,明确了消费者的权利和各国政府的责任,规定了消费领域方方面面的行为准则。
近年来,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运动也在不断发展。各国普遍采用加强立法、新闻、检验、标准化等手段保护消费者的利益,制定了有关食品卫生、消费品安全、质量和计量、工业标准化以及禁止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等一系列法规,并采取了诸如设立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专门机构和加大惩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