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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一本书《三体》作文最新20篇

书是我的良师益友,书是我的精神食粮,我爱读书!下面是小编为您推荐的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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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我与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6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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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生中最好的老师。--题记

顾炎武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杜甫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朱熹说:“读书之法,在循环渐进,熟读而精思。”我爱读书,也是在不知不觉中让书成为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草房子》是我人生中读到的第一本有意义的书。书中的精彩内容马上就吸引了我,“桑桑”’纸月“等人物更是使文章富有幽默感。以后,我每天晚上都会挤出时间去看几页书,有时还会写几篇读后感。这书虽平凡,但却深深的震撼了我幼小的心灵,直到现在我都回味无穷。也正是因为这次读书的经历,让我更热爱读书了。

有时,我也会沉醉在书的精彩内容中而忘记了吃饭睡觉。随后制定了一个“每天阅读三小时”的计划。尽管读书量小了,但我还是很开心。随后又相继读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童年》《三国演义》等,从书中我看到了永不停息的战乱,悲惨黑暗的人生,获取成功的渴望,顽强拼搏的意志……

在生活中,书对我来说有很大的益处。有时有些不懂的词句,反复读就理解了它的意思。课本上的知识知识对于我们来说是完全不够的,这时书就成为了我们的知识宝库。书可以解决我们我们不懂的问题,给予我们正确的答案,引导我们走上成功之路。书不仅增长了我的知识,也开拓了我的视野。

每当我因外界的干扰而忍受不了时,书便成为了我最好的伙伴。每当读书,我才能放下手头的一切事物,宁静下来,放松下来,深深地融入书中,感受书中的无穷魅力。这种感觉是无法用语言来形容的。只有你真心去用心,融入书中,你才能让自己彻底遨游在书海中。

书如阳光围绕着我们;如朋友陪伴着我们;如亲人关爱着我们。在我们伤心绝望之时,他是安慰我们的最好心灵。

爱上读书吧!这会使你终生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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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5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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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爱的一本是《第一百号海龟》,这本书获得了西班牙文学奖,当我第一次从老师那里听到这本书的书名,就被它有趣的名字深深吸引了,于是迫不及待地让妈妈买来,想一口气看完这本有趣的书。

这本书讲的是,在一片金色的海滩上,第一百号海龟是最后破壳而出的海龟,她的九十九个哥哥姐姐都在奔向大海的途中,成为了大自然猎食者的美餐,只剩下她一个人高喊着口号,孤独而勇敢地奔向海洋,幸运的是有一个小男孩救了她,把她放进大海里。于是她充满着冒险的人生就开始了,她在大海里遇到了很多惊险,也遇到很多朋友,其中有“章鱼诗人”,她用诗歌般的语言告诉小海龟该吃什么,当章鱼做不出诗的时候,小海龟总能想出绝顶好词。可是每当满月的时候,章鱼都很忧伤,小海龟也很担心她,最后章鱼诗人为了生宝宝牺牲了自己,小海龟最不想发生的事最终还是发生了。小海龟慢慢地长大了,她在美丽而又凶险的大海里了解到了危险、结识了友情、也思考着生命……最后她去海滩上使尽全力产下了一百零一个蛋,然后满意地游回了海洋,消失在了大海中。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人类的良师益友,这本书让我体会到了童话的神奇魅力,让我学习到了每个人都要慢慢地学着去独立,去成长。学习别人的优点,改正自己,努力地变成更好的自己,绽放出自己独一无二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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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推荐一本书五年级作文500字

全文共 5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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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看的是《绿山墙的安妮》。

我之所以喜欢它,就是因为安妮不怕困难,不怕吃苦。这本书让我学会了不要在困难面前低头。如果低头就会让自己走入迷途,一蹶不振,就像高尔基说过的名言一样:生活情况愈艰难,我愈感到自己更加坚强,甚至更聪明,所以我们不能向困难低头。困难能使我们一蹶不振,也能使我们走向成功。而安妮就是一个不向困难低头的人。

安妮是一个孤女,生下来三个月,妈妈突然病死了。几个月后,他爸爸也死了。虽然她身世凄凉,但他并没有成为一个孤僻,内向,自暴自弃的小女孩儿!一对老妇人把她领养回家。这对老妇人家庭比较贫困。但是生活磨练了她,她没有被这不幸的遭遇所打倒。他凭着自己积极向上,拼搏奋斗的精神,考取了女王学校,还获得了学校里的奖学金。她凭着自己坚定的信念和不懈的努力,让自己的梦想出现了,这真是一个奇迹。

动人的故事,精彩的情节,深深地吸引着我,由此我想到了自己,惭愧不已,在这次期中考试,我考试的分数跟我理想中的差了许多。而且这次期中考试,是我这几年中最差的一次。开始我想要放弃学习,但想起我的梦想和对奶奶许下的誓言。所以我决定要好好学习。不管是什么阻挡了我前进的步伐,我一定会一个个无情的消灭掉。

我一定要像安妮一样,不怕困难,信心百倍,坚持不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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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买新书为主题的

全文共 3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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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妈妈给我买了新,这些书是:《笑猫日记》(14册)《亲爱的笨笨猪》,我非常高兴。

小猫日记里有:《一头灵魂出窍的猪》、《虎皮猫,你在哪里》、《保姆狗的阴谋》、《球球老老鼠》、《蓝色的兔耳朵草》、《塔顶上的猫》、《绿狗山庄》、《小猫出生在秘密山洞》、《小白的选择》、《想变成人的猴子》、《樱桃沟的春天》、《能问出孩子喂的乌龟》、《那个黑色的下午》、《幸福的鸭子》,这些书都很好看,《亲爱的笨笨猪》只有一本,我非常喜欢这些书,以后我要好好读书。

买新书为主题的范文十

今天,我和妈妈去买书,我发现有一个书的名字叫:“洋葱头历险记”我大概的看了一下,里面写的是:有一个洋葱头,他不知道他的爸爸为什么被关起来,他去看望他的爸爸,他的爸爸对洋葱头说,他应该去环游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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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最喜欢的书作文350字

全文共 3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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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看的是《汤小团》,最喜欢的主人公就是这本书里的汤小团。他有个好朋友叫唐菲菲。我最讨厌的人物是孟虎,他是一个又贪吃又笨的人。我最喜欢汤小团了,他又聪明又搞笑。

有一次,他们三个人分别进入了三个洞穴。有一个怪物跟着他们,这只怪物什么都会变。这只怪物来到了汤小团的洞穴里,他变成了孟虎。假孟虎说:“汤小团,快走。”汤小团觉得这个孟虎不对劲,他就用手砸晕了假孟虎,假孟虎马上变成了怪物。唐菲菲碰到了怪物变成了汤小团,假汤小团说:“我们回去吧!”这时,唐菲菲觉得汤小团不是原来的他了,因为汤小团是很想拿到天子剑。所以她就用龙洲宝剑杀了假的汤小团,假汤小团马上变回怪物。

最后,他们三个人回到了老师的身边。唐菲菲和汤小团讲述了自己在洞穴里看到的东西。老师说:“怪物是书魔制造的幻觉。”这时,孩子们都哈哈大笑起来。

我最喜欢看的书类是科幻书,这套书让人又惊奇又刺激。而且,这是我人生中看过最好看的科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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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好书伴我成长作文500字

全文共 5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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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好能启迪人的智慧,让人受益无穷。记得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特别爱读书,更爱读好书,连吃饭、坐车的时间都不放过。书是伴我成长的好伙伴。

一张张卡片、一幅幅图画,把我从一个无知、幼稚的小孩子带到认识事物的道路上。卡片、图画是一种非常简单的书,我记得小时候爸爸、妈妈经常拿着它教会我认识颜色、物品、动物……使我变得聪明、快乐了。

一个个故事、一幅幅漫画,使我懂得了许许多多做人做事的道理,还带给了我无穷无尽的乐趣。记得上幼儿园时老师教我们读了《乌鸦喝水》的故事,这个故事使我懂得了遇到事情要自己想办法解决。我们家有好多好多故事书,有《一万个为什么》、《寓言故事》、《布鲁姆博士搞不懂》……书使我懂得如何帮助别人,爱别人,妈妈还夸我懂事了呢!

一个个文字、一篇篇课文,把我带进了知识的海洋,六岁那年,我上学啦!我读的书更多了,有语文、数学、英语……我读的书越来越广泛了,读书使我掌握了丰富的词汇,计算的方法和许多单词。我们的班主任孙老师经常给我们推荐好书,比如说:《装在口袋里的爸爸》、《柳林风声》、《爱德华的奇妙之旅》等,读书使我掌握了更多的知识。

在书中行走,我的到了知识,得到了快乐,还有一份宁静。高尔基说的没错,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已经迈上了这个阶梯,我还要登上更高的阶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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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推荐一本书五年级优秀作文500字

全文共 4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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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滨孙漂流记》描写的是一个19岁的青年鲁滨孙为了实现航海的梦想,不顾父母的劝阻,放弃了安定舒适的生活,最终踏上了航海征途。鲁滨孙十分喜爱劳动。一次海难过后,他自己幸存了下来,可身上除了一把刀、一根烟管和一袋烟外,别无它物了。鲁滨孙依靠劳动,原来境况渺茫的他,非但没有饿死,反而每天都有营养丰富的粮食摆在他面前。鲁滨孙不但爱劳动,而且很坚强。他一个人在荒岛上手活了28年2个月零19天。这将近3o年的风风雨雨酸甜苦辣只有他自己最清楚。如果他没有坚定的信念,如果他没有坚强的意志,如果他没有勇敢战胜困难的精神,那么他就不可能独自生活在荒岛上那么久。后来,鲁滨孙遇到了一个野人,给他取了个名字叫星期五。多年以后,鲁滨孙在海岛附近发现了一艘航行的大船,并收复了大船,将船长和船里的人质一起带回英国。就这样鲁滨孙回到了他阔别已久的故乡——英国伦敦。

这本以极大的篇幅描写了鲁滨孙落难荒岛、不畏艰险、自力更生、与恶劣环境作斗争的一幕幕动人情景,歌颂了人的智慧和勤劳的美德。虽然我不一定会像他一样流落荒岛上,可是我可以学习他那种爱劳动,不怕困难的精神,并且把它用到实际的生活中去,我想这样就足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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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推荐一本书的五年级

全文共 4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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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在这里,我要向大家推荐一本,这本书就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一本著作:《狼王梦》。

这本书呢,主要讲的就是:母狼紫岚一直有一个梦想,希望把自己的后代培养成狼王。但是,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她一次次失败,自己的四只小公狼也相继死去,最后,她只能把自己的希望寄托在自己的狼孙身上。为了狼孙的安全,他与金雕同归于尽。故事情节一环扣这一环,引人入胜。

我之所以推荐这本书,有2种原因。这第一种原因,就是因为它的故事情节引人入胜。有很多故事,比如:最紧张的故事:绝境分娩、最让人难过的故事:魂断捕兽夹、还有就是让人惋惜的故事:血洒碧空……这么多的故事,当你读起来的时候,有时就会情不自禁的心情而走,一会儿开心,一会儿难过,一会儿又后悔,一会儿又欣慰。这是第一种原因。

第二种原因就是在这本说的后半部分,有一些关于对作者的介绍,这样一来,我们就可以更多的了解到作者。知道作者和外国作家在一起谈论过,知道作者养过蛇,知道作者和冰心老人见过……这也是原因的其一。

而刚才我说的只是重要原因,读了这本书以后,还会产生推荐书的更多原因。与其让我给你们介绍,还不如自己买来看一看呢!

这就是我推荐的一本书:《狼王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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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刘慈欣《三体》优秀读后感

全文共 10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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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名女生,我一直以为对科幻类别的小说不感兴趣,但《三体》这本小说完全改变了我这样的看法。

《三体》系列小说分为三部,而昨天刚刚看完了第一部三体。

作者刘慈欣在当前的科技基础之上,向读者们构造了一个架空的科幻世界,故事基调宏达、神秘而又悲壮。在故事当中我遇见了很多物理学的名词,比如宇宙背景辐射,哈勃红移,为了搞清楚故事的发展,我也随时准备着百度百科,遇到不懂得名词就查。

故事假设在银河系之外的一个天狼座中有另一个可适宜生物居住的星球,名为三体。一次偶然的机会,三体文明和地球文明相互知道了对方的存在,于是双方陷入了一种思考。

而地球上,知道对方的存在的人类很少但基本是居于社会高层当中,由于知识背景的差异,他们对三体文明的看法相互之间存在着很大的等分歧,有些人希望三体人能够在地球上生存使地球上的丑恶消失,而有些人希望三体人永远都不要登陆地球,因为三体人能够给地球带来的未必是福音等等。

尽管地球人对三体人的态度褒贬不一,但是三体人却将地球人当做一个敌人。尽管就科技水平而言,三体文明要大大高于地球文明,但三体人要成功登陆地球需4.5个世纪,从中地球可以发生很多次科技革命,大大提升其科研水准,而这对未来的三体人而言是一个大大的威胁。

这就是《三体》小说的总基调。同时这样的基调也让我陷入了一个思考,即两个之前没有任何接触的文明碰撞时带来的到底是和平还是战争。

显然,就历史看,这个结论可能并不是那么乐观。当年哥伦布发现了新大陆后,欧洲文明大肆的入侵美洲,掠夺财产,杀烧掳掠,使得美洲的原始文明永劫不复,最终被欧洲人统治且殖民。

我想,这是因为每个文明体都像一个个体一样,如果让其走入一个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当中时,他们便缺乏安全感,而这样的不安全感很可能导致一些残酷的后果。历史中的印第安人或许就是这样的一个牺牲品。

而《三体》小说中也是这样,尽管三体文明比地球文明先进很多,随着时间过渡,未来有非常多的不确定性,或许过了三四百年地球文明就会赶超三体文明,到了那个时候三体文明能不能保全自我也是一个问题了。所以作为地球人和三体人而言,最为理智的做法可能就是尽最大的努力保全自我,同时消灭对方。

或许这样的一个结论让很多人感到悲观,但这却是一种最为现实的结果,尤其是生活在我们现实的社会当中,可能会常常遇到于此类似的情形或者作出于此类似的选择。

但是就作为一个个体的我们,我还是希望不同的民族、种族、宗教、国家等能够引以为界,找到一条超出武力威胁的和平之路从而相互理解相互认可,共同构建更加美好的将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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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左右

全文共 4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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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多读书,可以扩充我们的知识面,让我们获得更多知识,并获得一种身心上的愉悦,快乐。每个人肯定都会有各自喜欢的书籍,我喜欢的书,就是这本杨翠的《镜子里的猫》。

这本书获得了以曹文轩写的《青铜葵花》而命名的青铜葵花奖。主要讲了一个叫七月的小女孩不经意间进入了一个小房子,那个小房子里有7只猫还有1个晶莹剔透的镜子。七月照了照镜子,却穿越到了另一个世界!那里有透明人,有柜子精灵,甚至还有魔法!在那里,一位名叫庄先生的人收留了七月,于是七月就开始了她的奇幻之旅。但在文章最后,柳树婆婆告诉七月,庄先生其实五年前就死了,只不过他在用他的灵魂招待七月,就在这两天,他准备和这个世界告别了。这一消息对于七月和庄先生家里的其他人犹如晴天霹雳。但他们坚持了下来。到最后,七月再次找到了那个有7只猫的小房子,照了照镜子,就回到了原来的世界……

这本书拥有着巨大的想象力。从刚开始“照一下镜子,穿越时空”到“发现这个世界还有魔法”最后“再穿越回去”整篇文章绽放了文学界最美丽的花---想象力。就连外国读者看到这本书后,都不禁赞叹:“这就是中国想象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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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和一本书的故事

全文共 6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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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阅读中,曾有那么一本,让我品尝了阅读的酸甜苦辣,那就是——《十万个为什么》!

酸:一天,上音乐课,我感到那首歌太难听了,就把《十万个为什么》立在音乐书里看了起来。正看得津津有味时,忽然感到背后有股“杀气”,凉飕飕的,回头一看,天啊,王老师正气冲冲地盯着我看。在王老师的“火眼金睛”下,我像一只小绵羊一样乖乖地交出了我的“宝贝”。看到同学们哈哈大笑的样子,我的心里就像打了醋瓶子似的,酸得……

甜:一次上科学课,老师问同学们一个问题:为什么下雨天先看见闪电后听见雷声呢?我心想,这不是《十万个为什么》里面的知识之一吗?我立刻站起来回答了老师的问题。当我坐下时不但受到老师的表扬,而且同学们也都投来了羡慕的眼光。此时,我的心里似乎有一股甜蜜的洪流哗哗地流过。

苦:经过再三保证,从老师那拿回了《十万个为什么》后,我再也不敢在上课时看了。转眼,就是周末回家的时候啦,我把它也带了回去。傍晚,我躺在床上看,把妈妈叫我下去吃饭的话当作耳边风。妈妈连续喊了好几次,见我没反应,火了,跑上楼喊道:“快点下去吃饭,不下去就别吃!”“不吃就不吃!”我回答。骨气是保住了,可这漫漫长夜怎么过呀!苦啊!苦……

辣:这可是我自找的,一天,同桌向我借《十万个为什么》,我心想:上次有人向我借书看,结果弄丢了,到现在都还没找到,害得我心疼不已。我可不想再借书给人家,万一再弄丢了,怎么办?“不借!”我一口回绝了。第二天,我向他借笔记本,他二话不说立马借给了我。想到昨天,顿时,我的脸红通通的。

就这样,我在阅读中品味,也在书籍中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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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有趣的书

全文共 3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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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级 刘皓雨

晚饭的时候,妈妈和爸爸在饭桌上等儿子,十秒后儿子没有来,妈妈叫爸爸去喊儿子。爸爸来到小明的房间,看见儿子趴在地上看呢,儿子根本不知道爸爸进来了。

爸爸拍了拍儿子的肩膀,对儿子说:“快去吃饭。”爸爸要看看是什么书吸引了不爱看书的儿子,哦,原来是《父与子》。

妈妈看见儿子来了,爸爸却没来,儿子和妈妈一直等他,饭都凉了,“儿子,快去看看你爸爸。”小明还没走到房间就听见爸爸哈哈大笑的声音,儿子打开了门,爸爸正趴在地上看那本书呢,儿子也跟着看入迷了。妈妈看儿子也没来,就气呼呼地去看看父子俩在干什么?

妈妈来儿子的房间,一开门看见父子俩头碰头地在看书,眼睛一眨不眨,看得津津有味,爸爸还叫着:“太精彩了!”

这本书真是引人入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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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书是我的老师作文350字

全文共 3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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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没有性别。

它不会说话。

它不会做表情。

它,性格很多。

它得过各种奖项,长得方方正正,没有四肢。

而它,却是我的“老师”。

有一次,在我闲暇之时,这位“老师”便开始给我讲课,讲的是文学名著《草房子的故事》。老师,虽然不会说话,但我似乎看见老师正在绘声绘色地跟我分享这个有趣的故事。等这位老师读到洪水把房子淹没的时候,我似乎看见老师心情失望,情绪低落,不开心的下巴都快有三丈长了,我也忍不住抱怨不平,道:“太可怜了,上天太不公平了!”

还有一次,老师似乎又开始绘声绘色地讲课了。这回,他讲《三国演义》。讲到关羽立功时,我和老师开始高兴得手舞足蹈,可过了一会儿,又到关羽败走麦城时,我又差点没掉眼泪……

对,你们没猜错,我的这位老师就是——

书是我的良师益友,它可以让我了解到世界各地的风土人情,让我知道天涯海角的故事,我喜欢这位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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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推荐一本书的五年级作文

全文共 6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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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过一本好,像交了一个益友。”是的,读了一本好书,就像多了一个朋友,我也有这样的一位朋友,它的名字叫《金龟虫在黄昏飞起》。今天我就介绍给你们吧!

这本书的作者是玛丽亚·格里珀,她是瑞典儿童文学,她出生于1923年7月25日,2007年4月5日去世。他的代表作品有《神秘的公寓》、《少年国王传奇》等等。这本书是由新蕾出版社出版。

这本书的内容新奇而充满了神秘色彩,作者独特的想象,制造了一种无形而有力的气息。书中古老的庄园,有感情的西德兰花,通过电话下象棋的老太太,附着了诅咒的埃及雕塑,尤其是一次次奇怪的巧合,让人在揭密的过程中陷入另一个谜局,产生更多的期望。隐藏在雕塑背后的秘密究竟是什么?三个好朋友以他们的智慧、勇敢和探索精神,在金龟虫一次次的启示、指引下,终于揭开了掩盖在雕塑上的神秘面纱……这些内容让人非常好奇,有想读下去的欲望。

这本书中的人物性格迥异,个性鲜明。安妮卡是一位仔细、谨慎的姑娘。也是书中的重要人物之一。每做一件事,她都会仔细看、想、听。大卫成熟懂事,脑子里总是闪烁着智慧和灵感。勇纳斯吃着味道刺激的糖,让自己的头脑随时保持着清醒。但他们也有共同的目标,三个好朋友在困难面前始终互帮互助、团结一致,所以才得到了金龟虫的“不经意间”的帮助,这让我想到,我们在生活中也要有这种互帮互助、团结一致的精神,这种坚持不懈、做事细致谨慎的精神。

这本书妙笔生花,故事充满了神奇感。希望你们可以喜欢上这本书,也能成为《金龟虫在黄昏飞起》的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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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回乡偶书的作文

全文共 3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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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坐着马车,一路上欣赏着祖国的秀丽山河,心想:我的家乡――绍兴还是那副老模样吗?我真恨不得立刻回到家,尝尝那园子里的嫩丝瓜、通红通红的西红柿……傍晚一定要到大桃树下乘凉,还要到那个又大又圆的鱼塘钓鱼……我的家乡口音几十年没有改变,可我的.头发却斑白了真不知道我的老伴和家人还认不认识我.

经过一个月的风餐露宿,我终于赶回了家乡。啊,我的家乡,我的家!我年轻时盖的那间茅屋还在,那清清的鱼塘还在,那五颜六色的金鱼还在!我还看到一群活泼可爱的小孩在我的房子前嬉戏,啊,这一定是我的儿孙吧?我虽白发苍苍,一把胡须,但现在儿孙满堂,我也心满意足了。几个小孩见我走来,好奇地围着我,一位稍大的、胆大的小男孩,仰着头,笑嘻嘻的对我说:“老爷爷,您从哪儿来,要到哪去呀?”听到这话,我满脸苦笑,感慨万分,一时诗兴大发,吟出了一首诗:

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衰。

儿童相见不认识,笑问客从何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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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以书为伴四年级作文

全文共 5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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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一颗流星,撒落到我身上,赋予我愿望。我说,请让与我为伴,同我走完这一生。

因为我读书,我快乐,我读书,我幸福。

——题记

我喜欢读书,喜欢在书中获取知识!使我知道千年历史;

我喜欢读书,喜欢在书中获取希望!使我能够放飞梦想;

每当在夜籁人静的时候,坐在窗边。顺手抽出一本书,我发现书籍赋予我的,不止只是知识,而是思想的港湾,生存的自信。做人必备的才智和勇气!

读《鲁宾孙漂流记》,结实了一位百折不挠的坚持者——鲁宾孙。我仿佛看到他在小岛上生存之路。

很多人读这本书,知道了危难之时,有的不是灰心。而是更坚强,勇敢的为自己努力。生命属于每一个人,虽然他很脆弱,但有了努力,命运还是在自己的手中!

读《三国演义》,遇见了一位足智多谋的英雄者——诸葛亮。

人们说他是中国历史上难得的“完身完名”的权臣,他从一介布衣出世到成为帝王师的人生,是后世很多读书人的向往;而他的高风亮节和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精神优势后世很多读书人的楷模。看完了这本名著我完完全全的了解了!

读《名人传》,让我了解成为名人的艰辛与勇气;读唐诗宋词,让我与李白一同在诗海中畅游,与李清照一同哀叹时间悲痛;读中国历史,让我知道中国发展到今天的劳累。

书是知识的海洋,是灵魂的归宿!我读书,我快乐,因为读书,我不再孤独。没有书籍的陪伴,就像世界上没有太阳,没有书籍的陪伴,就像雄鹰没有翱翔的翅膀。所以我愿与书为伴,拥有太阳飞往梦想的翅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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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6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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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曾经说过“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从小到大,我们看过许多各式各样的书,从无字书到绘本,从绘本到童话,从童话到小说,又从小说到传记……在数不胜数的书中,总有一本使你爱不释手,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萤王》。

这本书十分感人,它讲的是:一个小男孩为了抓一只豆娘,不幸在高高的芦苇荡中迷了路,他在漆黑的夜晚中无助地走着,边走边掉眼泪,就在他要绝望的时候,一道美丽的亮光从远方连了过来,他跟着亮光走,这才走了出去;那亮光是成千上万只萤火虫连起来的,为了报答它们,男孩一辈子都在保护萤火虫;到了他生命的最后一天,所有的萤火虫都来了,落满了他一身;他的儿子按照他的愿望将骨灰洒在萤火虫常出没的小溪边,就在他儿子将骨灰撒向空中的那一瞬间,萤火虫如礼花绽放一般在空中出现,星星点点一直亮着,向远处飘散,好像在为他送行……

这本书最让我感动的地方是:男孩在芦苇荡中被萤火虫带出来的那个部分,萤火虫在男孩最无助的时候出现在了男孩身边,为男孩带来了光明,带来了希望,并带着他走出了黑暗,走出了绝望。这让我感受到人与动物美好、充满善意的感情。

我最喜欢这本书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曹文轩笔下的《萤王》十分纯美、简单;里面的人物更是刻画得栩栩如生,他们的性格各不相同,都很有特点;里面的内容很贴近事实,讲的都是乡村里的美好生活;主角的经历总是曲曲折折,不会一帆风顺;故事情节不会平淡无奇,很耐看;最重要的是,这本书真的很感人!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希望大家都能看看《萤王》这本书,并从中体会人与动物美好的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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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与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4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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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是一棵小树,就是滋润我的雨露;如果我是一只小鸟,书就是给了我快乐的树林,书就像是我亲密的伙伴,给了我许多不同的感受,有快乐、喜悦、激动和感动。

在我很小的时候,妈妈就读书给我听,我每次都听得很认真,还能回答出妈妈的问题。上一年级后,老师给我们介绍了许多书,从短篇童话到长篇故事,再到小说,我每次都津津有味地读。我读过的书有《木偶奇遇记》、《笨狼的故事》、《小海蒂》、《爱丽丝漫游仙境》、《狼王梦》、《一百条裙子》、《妈妈走了》、《汤姆叔叔的小屋》······。

在书中,我懂得了许多道理,也收获了许多。从《笨狼的故事》中,我认识了傻得可爱的小笨狼,每次看到笨狼可爱的地方,我都被乐得前俯后仰,还拉着妈妈讲给妈妈听,妈妈也乐了;从《狼王梦》中,我体会到了母子情深,理解了母爱,也让我想到妈妈对我的百般宠爱;从《小海蒂》中我和天真活泼、乐于助人的小海蒂成了好朋友,我要像我这个好朋友学习,开朗的生活,热心的助人。

书就像是我的知心朋友,在我的成长道路上一直陪伴着我,时而让我大笑,时而让我感动,时而让我充满激情,我爱我的伙伴——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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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与书为友四年级作文

全文共 14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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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知识的海洋,等待我去遨游;书,是一棵智慧树,等待我去采摘知识的果实;书,是一片森林,等待我去浇水;书,也是我的朋友;带给我无尽的知识。

在牙牙学语时,妈妈就给我讲了许多故事;什么《白雪公主》、《灰姑娘》、《青蛙王子》应有尽有。记得当妈妈给我念白雪公主时,我听到那个巫婆要用毒苹果去害白雪公主时,我不禁大叫:打死那个老巫婆,打死他,不一会儿,我听到白雪公主死了的消息,又大哭起来:白雪公主,你不能死啊!呜呜呜……当我最后听到老巫婆死了,我又哈哈大笑:死得好,死的好啊!就这样跟着主人公们一起哭,一起笑。

过了几年,妈妈就给我买了一些民名学史著;比如《史记》、《红楼梦》、《春》。这些我都看过。还记得那一次,妈妈出远门了,让我到小姨家去,我从家门口坐车出发,在车上,我随便从书包中拿出了一本书,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过了快三四个小时,售票员阿姨问我:小朋友,你不下车吗?啊!我转过身,这怎么这么熟悉呢?原来是我家呀,原来我坐车坐过头了,这都是看书惹的祸,大小姨呢?则在到处打电话找我呢!

还有一次,天气很好,妈妈说要出去散步,要我在家看着她的皮蛋粥,我随手又抽出一本书,看了起来,过了好大一会儿,我闻到了一种焦味,这是什么呢?糟了,这下倒霉了,妈妈回来非打死我不可!果然,不出我所料,妈妈回来就开始骂我:你呀你,就知道看书,要你帮我干点小事都干不好,那长大了,还了得!哎,我就是这么倒霉,反正又不是一两次了。

现在,因为晚上经常躲在被窝里看书,导致视力下降了,现在看书很不方便,书呢!离我只有一步之遥,可我就是迈不出那一步。妈妈还经常看着我,那一次,我拿了本书去卫生间看,把门反锁了,妈妈还去拍门说:我知道你在里面看书,快开门,难道妈妈有火眼金睛吗?

看!这就是我和书之间的传奇经历,我爱看书,就让书和我成为一辈子的朋友吧!

与书为友四年级作文篇2 and The book is the fourth grade composition 2

“好衣架不住半月穿,好书却经得起一辈子读。”疫情当下,许多未曾仔细读的书又轻轻抽出,许多未曾记住的书又细细品读……

漫漫长假中,我读了《史记》,历史的悠久、岁月的沉淀已使这书更加耐人寻味。母女两人人手一本,津津有味地读着,俨然两位“历史迷”。几个星期的手不释卷,让我深深爱上了阅读历史,为我的知识库又展开了一道新的大门。“书卷多情似故人,晨昏忧乐每相亲。”书,与我形影不离,转眼间,已经陪伴我走过了整个童年。黄昏渐染,妈妈说道:“你出去帮我买袋盐,记得带上口罩。”

我嘀咕着答应了,还不忘揣本《儿童文学》。走着走着,到了楼下,我停止了脚步,两眼聚精会神地盯着书,两脚似乎也被吸住了,走也走不动。看了一会儿,突然想起,忘买盐了,连忙放下书本,匆匆忙忙买了包盐,直奔电梯。趁上电梯的间隙,又拿出未看完的书。正看得入迷时,电梯开了,我想都没想就钻了出去。

这一钻不要紧,倒把人家吓坏了。一个阿姨对一旁的先生说:“这个小孩子怎么跟着我们?”他们一脸狐疑地看着我。这时我才抬起头,环顾四周,发觉自己走错门,戴着口罩的脸“唰”的红成了太阳,一脸尴尬地道了声歉,便急忙赶回家去了。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的黄金屋、颜如玉在我看来,就是知识——一生宝贵的财富。与书为友,我似乎身临战火斗争;与书为友,我似乎拥有金戈铁马;与书为友,我似乎与徐志摩徜徉在西边的云彩下;与书为友,我似乎与席慕容欣赏海边拾贝者的身影……书是一辈子的朋友。

旅行,是心灵的阅读。而阅读,则是心灵的旅行。此时,我并不能远去眺望大海,享受自由;但是,我却可以徘徊在书无穷无尽的海洋中,享受那无与伦比的愉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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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第一次洗书作文450字

全文共 4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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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都有过第一次做某事的经历。别人的第一次都是一次尝试、探索,而我的第一次尝试却是洗。什么?洗书,到底这么回事?有很多疑惑的声音,下面我来为大家一一解答吧!

那天,我窝在沙发上,一只手碰着一本书,一只手拿着果汁,津津有味地边喝果汁边看书。当我翻页时,手抖了一下。果汁在我的书上安了家——一朵特大号的、娇艳欲滴的、盛开得十分灿烂的“万寿菊”。菊花开得挺好看的,可是呢,我的书可嫌弃了。我也看不下去了,便开始想如何清理这朵“菊花”。我左思右想,认为床单、被套、衣服、裤子都可以洗,那书也可以洗吧!

于是,我匆匆跑进卫生间。拧开水龙头,把书浸泡在水里。等我把书完全浸湿以后,我在手上抹了一点点洗手液在书上轻轻地搓、揉。结果有很多很多的纸屑渣渣掉下来了。我便立刻停了下来,又用水浸过来浸过去。然后,马上把书急匆匆地放在阳台上阳光最最充足的地方晒。我这才想到书是不可以洗的啊,怎么突然这样糊涂呀。

我的书晒干后到处都是皱巴巴的,字迹也都不清楚了。就连那难看的“菊花”也没有洗掉,唉!

这就是我第一次洗书的经历,大家知道为什么了吗?后悔啊!我这奇葩的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洗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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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以好书推荐话题

全文共 5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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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妈帮我买了一本,名字叫《半小时阅读》,这本书可吸引人啦!

书的正面,画着一只活泼可爱的小猪,正专心致志地读着一本书,仿佛要告诉我们:“亲爱的小朋友,看书不仅可以增添兴趣,还可以增长知识,让聪明的人更聪明,请多看书哦!”我迫不及待地打开这本书,一下子像磁铁一样紧紧地把我吸引住了。

那一个个新颖奇特的题目,如“零的突破”、“可口香味电影”、“女教师的特异功能”……直吊我的胃口,使我恨不得一口气把它们读完。看着,看着,眼前仿佛出现了一幕幕生动的情节,使人浮想联翩。你别急,让我就为你介绍一篇吧!

就说这“女教师的特异功能”吧。一看到这题目就把我嘘得一愣一愣的,细细地看下去更让我感慨不已。这故事发生在一个偏僻的小村庄,村头有一座小小的学校。有一天,上课必须用的粉笔突然用完了,女教师想了个办法,用手指醮水在黑板上写字。

又有一天,她走进教室,准备上课,突然发现杯子里的水已经全部漏完。就在这时,女教师突然感到,她右手的手指上,正不断渗出亮晶晶的水珠,天!她有了特异功能,这种奇怪的教育结果,便造就了一个神童被一所著名的大学破格录取了。有人化验过,那女教师手指上的水与泪水的化学成份是一样的。

在这本书里,似这样新奇的文章比比皆是,读着读着,都让你爱不释手。不信,你也来读读!

朋友,你们都知道,书是人类智慧的源泉。请爱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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