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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一本书《三体》作文(最新20篇)

书是我的良师益友,书是我的精神食粮,我爱读书!下面是小编为您推荐的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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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本书初三作文

全文共 7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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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夜深人静时,大自然的万物都已悄然入睡。只有天上的几颗星星,正在窃窃私语。路灯在孤独的亮着,红绿灯在无聊的闪换。而我,却沉浸在幻想的世界里……

假如我是一本,我会让所有的小朋友都爱上我。因为我有“72变”。我可以变成童话书、故事书、小说、散文集……让小朋友们爱上阅读,这是我的首要任务。

我非常神秘,很少在一个固定的地方出现。我有时在图书馆,有时在学校,有时也在人类旅行遇到困难挫折的地方。

我在学校时,我会遇到我的新主人,主人会给我买“新衣裳”,我会报答主人,帮她打开知识的大门,在夜晚时默默地陪伴着她。主人遇到不顺心的事,我就变成一本漫画书让主人来发泄自己内心的坏情绪。

我在旅行时,能让人类找到更多的旅游攻略和解救方法;我在飞机上时,便给人类提供了漫长飞行时的一点趣味。

所以我,无处不在……

有一天,我的主人放学回家了,她似乎有着不顺心的事,放下书包就躺在床上嚎啕大哭。我虽然不能走路,但我可以召唤我的主人。我的主人听到我的召唤,便跑到书桌前打开书,让我和她对话。“为什么?为什么我明明这么努力了,可语文成绩还是考不上90分?每次都只差一点点,我看班长天天学习一点也不努力,可成绩还是名列前茅,老天对我真是一点也不公平!”“噢,我亲爱的小主人,每个人都有不顺心的事,人生中的结,是解不完的。人生就该有起有落,有喜有悲,不然,人生就太平淡无味了。您不要只看分数,要在自己错误的地方寻找答案,从哪里跌倒,就从哪里站起来!我们一起努力,一起进步。加油!”我说的每一个字,都印在了书上。主人看到了这段话,瞬间恍然大悟:原来是我学习的方法不对啊!从此,小主人针对问题去不断加强自己的弱项。

终于,这一次,小主人考了年级第一。我真为她感到骄傲!

“书,是一把钥匙,为我们打开知识的大门;书是一盏路灯,照耀着人生的路程;书是一个指南针,为我们指引方向。”同学们,让我们一起努力,用一支笔,一盏灯,创造人生的奇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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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介绍一本书的

全文共 6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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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架上,有许多书,作文介绍一本书。如《格林童话》、《快乐作文》、《史记故事》……。但是,要这些有趣而精彩的书中,我却最喜欢一本破得不像样的书——《十万个为什么》。因为它是我学科学,解疑问的好老师。

有一次,我看见许多小蜻蜓在点水这一自然现象,觉得很奇怪,心想;蜻蜓点水,难到是在洗澡吗?还是在干别的事呢?突然,我想到了解疑的好老师——《十万个为什么》。我马上奔回家,小心翼翼地打开书,看了起来。哦!原来小蜻蜓在生宝宝呢!这时,有人叫到:“小博士,来问你一道题。”打开门,原来是我的好朋友小毛。“你知道哪些太空知识?”小毛问道。“那太简单了,你听着。”于是,我有声有色的讲了一大堆。如星星眨眼睛、因为大气的密度随时间和空间而不断起伏变化着,从远处恒星发出来的光进入地球大气层后,折射光的方向时时发生变化,使折射光“摇摆不定”。因此,我们看到的“星光”在不停的闪烁,就像在眨眼睛样。又如月亮有时圆、有时扁,那是因为月亮在太阳的照射下,总是一半亮,一半暗,但从不同的角度看过去,看到亮的一半月球有多有少,这就是我们看到月亮有圆缺变化的原因。旁边妈妈听了,不禁和小毛一起称赞我,还问我从哪儿学的。“我告诉你们,《十万个为什么》就是我的好老师啊!”小毛听了,说:“明白了,我也要多读《十万个为什么》,跟你比一比谁的知识丰富。”好,君子一言,驷马难追,我们就比一比吧!接着,我又讲了许多从《十万个为什么》中学到的知识,大家羡慕极了,都叫我“小博士。”

谢谢!不说话的老师——《十万个为什么》,是您给我科学知识,是您让我变得更加聪明,是您让我成为了一名“小博士”我爱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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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关于我与书高一作文

全文共 8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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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学勤平生与书有缘。每次上市场总忘不了逛书店。如发现合意的新书,一日不买回,就觉得食不甜睡不香。

新书买回来,爱不释手,先必一气泛览,知其大意,然后躺在床上慢慢品读。因为我喜欢躺着看书,那样可以减轻身体负担,全身心地投入到书中去。说也奇怪,躺着看了几十年书至今视力仍然不差。品读后,我再将获得的感受写成读书笔记,有时时间紧就在原书勾画批注。因为我买的书大都是节衣缩食而来的,我觉得只有认真地读方对得起这些书和我自己。

书伴我度过了许多寂寞时光,给了我许多乐趣和力量。冬夜,窗外北风呼啸,我对着一盏孤灯入神地读着,忘记了寒冷和一切。春晨,我泡上一杯新绿,点上一只烟,伏案精读。茶香与烟香共绕,书味与世味相融,这时心中充溢着一种阅读后的愉悦。书使我关照了人生百态世时沧桑。在漫漫的旅途上,我经历了霏霏雨雪,跋涉过大漠荒原,在躁动的日子里,书给了我许多抚慰,消释了许多烦恼。每每捧上一本好书,读到忘形之处,灵魂飞出躯壳,精神不断升华。书使我明白了人生真谛:生命是美好的,但活着并非容易。在我们的生活世界里,由于人多事杂,必然会有很多碰撞,我们一定要多一份宽容和爱心。书使我懂得:路要靠自己走,自己跌倒自己爬起。即使前进路上坎坷泥泞,也要万难不惧,风雨兼程。

除了买新书,有时我也喜欢上旧书摊。买旧书便宜,用一本新书的价钱可以买好多本旧书,有时遇上珍品,那高兴的劲头不亚于发现新大陆。

一本本书买回家,日积月累,渐渐充塞了四周,当我准备清除一部分旧书时,我翻检着、抚摸着。一本书一片情节,一份机缘,昔日相伴在枕头案边,那情景,历历在目。而今却要掷它在地,这实在是无可奈何的处置。因为没有太多的空间留住它,也没有当初的情缘去细读,我知道我做不了学问家,许多书留着没有大用的。于是我让昔日的文友和学生们挑选后,剩下的便一秤称给了那收破烂的小贩。四百多斤书装进了他特制的几个塑料袋里。小贩递给我一张百元大钞。目送他搬书下楼,我环视四周空落落的,屋子里的天地似乎一下子大起来。这个时候我分明地感觉到除了几本可怜的书以外,我什么也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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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推荐一本书五年级最新

全文共 3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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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有很多,我喜欢看《西游记》,《101个经典童话》,《一千零一夜》,但是我最喜欢看的是《谁动了我的奶酪》。

《谁动了我的奶酪》这本书封面是一个金黄色的大奶酪,上面写着这本书的题名,还写了一句我怎么也看不懂的话:一个在工作或生活中处理变他的绝妙方法。这本书写了一个好玩的故事,同时也告诉了我道理。在一个巨大的迷宫中,有四个小家伙,一个叫“嗅嗅”一个叫“匆匆”,一个叫“哼哼”,还有一个叫“唧唧”。每天这四个小家伙为了填饱肚子和享受乐趣,在迷宫中找一个叫“奶酪”的食物。终于,他们在一个走廊的尽头找到了奶酪c站。没过多久。

奶酪c站的奶酪马上被吃光了,小老鼠们又开始了寻找奶酪的行动,而那两个小矮人也只有一个人付出努力和小老鼠们找到了一个更大奶酪站台——奶酪n站……

这本书告诉我了一个道理:需要在迷宫中找到我们自己的道路,帮助我们在变化的时代获得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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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读了一本书初三作文

全文共 3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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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一生会读过无数本,总会有一本让你恋恋不舍,难以忘怀。我也有这样一本书,它的名字叫——《安妮日记》。

当我第一次打开这本书时,我就深深的爱上了它。每读一章,就让我渴望读下一章。安妮快乐,我也会跟着乐起来:安妮忧伤,我心里也难受。我总是身临其境,跟着主人公一起面对重重困难……

这本书表达了人类对战争的控诉,厌恶。和平这个词就是主人公渴望而不可及的梦想。

故事的内容大概是这样的:

安妮一家是犹太人,为了躲避德军,安妮一家和邻居一起藏到了他爸爸公司的密室。在公司员工的帮助下,躲避了德军的疯狂追杀。可是最终又一个人告了密,所有人都被抓走了,只有公司的打字员小姐带着安妮的日记逃了出来……

在故事的后续中,描写了德军的残忍。每次重温这本书时,我就会想到安妮的悲惨命运,让我们远离战争的警钟,把和平再次放在心中吧!

这就是我的最爱——《安妮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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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喜欢读的书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1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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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读的几本是,十大名著中其中两本《水浒传》和《三国演义》。它们非常好看,里面的人物令我敬佩。

《水浒传》一看这名字就知道非常有意思,果不其然,这本书真的很好看,不愧是四大名著之一。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开头第一章的主人公,鲁智深,这一篇文章叫《鲁智深倒拔垂杨柳》,一看这个题目就知道鲁智深就是一个力大无穷的汉子,这篇文章可畏是整本书的经典文章,内容讲述的是鲁智深去镇上吃酒,然后把店小二的牙打掉了。鲁智深俗称鲁达,读过《水浒传》的人在讲述的时候,很少人叫他鲁智深,都叫他鲁达。至于我为什么叫他鲁达呢?因为它有一身疙瘩肉,力大无穷,别看他表面那么粗鲁,其实人家心善的很,不会伤及无辜。所以,他是一个值得尊重的人物。

再来说说《三国演义》,作者是罗贯中,这是四大名著中最好的一本书。《三国演义》的人物各个厉害,个个威武,个个霸气,其中比较令人难忘的故事就是“桃国三结义”了。有大哥刘备,过五关斩六将的二哥关羽,最后就是三弟张飞了。还有三国中最强大的吕布,其中一篇文章就叫做“三英战吕布”,“三英”就是刘备,关羽,张飞他哥仨了,他们三人挑战吕布,吕布敢应战,可想而知吕布的强大了吧。号称无敌战神吕布有一批非常厉害的坐骑,叫做赤兔马,在人间流传着一句话叫做,“人中吕布,马中赤兔”。还有当时的神医华佗,只要略知三国的人,一定知道华佗,他的医术在当时天下无敌,没人比得过他。对关羽“刮骨疗毒”的就是神医华佗。华佗救过多少条命,数都数不清了。还有赵云,曹操,周瑜,诸葛亮。周瑜死的太过于奇葩了,竟是被诸葛亮气死的。诸葛亮的聪明才智可谓是无人能敌。赵云在那时除非吕布能勉强打得过他,其他人都是以卵击石。还有就是三国中最忠诚一员老将黄盖,他是周瑜的手下,周瑜和黄盖还出了一句歇后语,“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据说,当时周瑜和曹操对战的时候,曹军军队太过于强大,于是黄盖出了一个计策“苦肉计”,也是出于这件事,“苦肉计”就是当时周瑜和曹操敌对,黄盖对周瑜说,你把我捆在刑具上打,要打的狠一些,然后我就去假装投奔曹操,让他误以为你不要我了,然后我在里面当卧底,为大人您提供情报。果不其然,最后魏国曹操战败了,吴国周瑜取胜,曹操怒发冲冠,三国的人物各个机智勇猛啊!

赵云,蜀国刘备最强的一位部下,五虎上将之一。除了第一名关羽之外,就当属赵云了,一个人大战长柏坡,敌军有上千万的人,赵云还是活了下来,就是为了救刘禅。不愧是号称“白衣将军”的赵云啊!

下面介绍的就是五虎上将中的黄忠了,我最敬佩的是黄忠的箭,百发百中,是三国中最强神箭手。

马超,三国根本很少提到他,但是它的飞矛很厉害。张飞,粗中有细,一声吼死了夏侯渊。关羽五虎上将之首。过五关斩六将,刮骨疗毒,温酒斩华雄。在阎良,朱文丑,关羽非常忠厚,被圣人称为“武圣”,但是夜走麦城被吕蒙袭击而牺牲了,关羽也是我比较喜欢的英雄。

三国让我不禁赞叹,让我佩服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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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引人入胜的书

全文共 2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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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班廖俊钦

春回大地,万物复苏。

这天中午,妈妈煮了很多美食,有:牛肉、鸡肉、白菜等各种各样的美食。 要吃饭啦,但桌上还少了小明。原来他正在看,看得全神贯注。

这时妈妈叫爸爸去把小明叫出来吃饭,爸爸把儿子叫了回去,儿子只能去吃饭啦。爸爸看了看儿子的书,刚看了一页,就觉得这本书太好看了,再看第二页的时候,就把要吃饭的事情忘得一干二净。

现在桌上又少了一个人,是爸爸。妈妈又叫小明去叫爸爸回来吃饭。小明走进房间。发现爸爸正在看他的书,这本书真是引人入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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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科幻类小说《三体》读后感

全文共 7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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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喜欢《三体》这部科幻小说,《三体》系列一共分为三部,这个假期我又重温了第三部——死神永生。我发现,每次阅读都会有不同的感悟,今天就来说一说我新的感悟。

书中描写到人类在了解了宇宙“黑暗森林”状态时,更新了自己的认知,不再那么懵懂莽撞。人类为了打入即将入侵地球的“三体”人的内部,就对三体舰队发射了一颗“人类大脑”,三体人在得到“大脑”后,进行了克隆,重建出了这颗大脑主人的样子,他的名字叫“云天明”。云天明在三体世界收集了很多年的情报后,佯装要见自己的朋友程心一面,将情报以童话故事的形式传递给了程心。由于三体人的思维缺陷,并没有发现这个秘密。人类对童话故事进行了解读,从中得到了很多信息,如:飞船可通过曲率驱动达到光速、宇宙安全声明方式——黑域等等重要内容。这时,震惊的消息传来,三体世界的宇宙坐标被公布,三体星系被更高文明的外星智慧体给毁灭了,地球的位置也随即暴露。人类为了躲避即将到来的黑暗森林打击,想出了三个方案,并付出了几个世纪的努力去实现保护人类的目的。但是,由于对童话故事中的关键信息解读缺失,导致太阳系被二维化,人类辛苦建设的新家园付之一炬。只有极少数人类逃离了这场灾难。后来程心得知了大宇宙的真实图景后,决定躲进小宇宙等待大宇宙的新生。

故事中有大量的专业术语和科学知识,深深吸引着我。我很佩服作者刘慈欣,因为他能用现在的科学物理知识,以及我们大多数人都懂的常识,构造出了一个壮丽的宇宙,给我充分的想象空间。这本书的主人公——程心,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她在紧要关头保留着一颗善良的心,避免了多次的战争与危险。这本书给我的启发是,永远不要觉得自己很成功很厉害,因为山外有山,人外有人,要时刻保持一颗谦虚的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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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在书中找亲属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2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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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曾幻想前世为佛前一朵金莲,不染纤尘却又贪恋于红尘烟火。今世为人,穷极一生学一份慈悲,悟,何为真佛。

悟空在五指山下修行五百年,方得随唐僧西渡。一路斩妖除魔,历经九九八十一难。三打白骨精,大闹盘丝洞,磨炼其心志,可见其勇敢;头顶金箍,收敛心性,甘愿护唐僧周全,可见其慈悲;是非分明,不被伪善所囚禁,可见其率真。

本为石猴,却尽有佛祖本色。

我比他幸运,不需要那暗无天日的五百年,也摘下了受制于人的金箍。只身一人行于人世,他学佛,我学他。

也曾身入歧途。心比天高,认为学习皆是无关紧要,大概真的没有吃过什么苦头,对于上课总少了一份崇敬,就算老师讲得声嘶力竭我也只关注那些不经意的错误。当我突兀的笑声在宁静的课堂里充满嘲讽地响起来,我接收到了老师愤怒而不解的目光。那时年少,不懂何为伤害,竟然就那么睁着黑色的瞳孔和老师对视,神态无辜。就像孙悟空大闹天宫那样破开重重阻挡,给人心灵至深处来个致命一击,还可以嘲笑地说你们怎么这么弱。殊不知最可悲的永远不是被伤得最重的,而是给人伤害的那个。

这时,走错路的悟空遇到了他的如来佛祖,给了他用来想清这一点的五百年。

五百年于我不长,就一个暑假,六年级的我升入初中后便正式踏上了取得真经归的路途。班主任像唐僧,把孙悟空从自闭的五指山下救了出来,对于班上一些强盗般的学生永远是舍不得放弃的。冒着九九八十一难的危险也要让妖怪迷途知返。同时总能在孙悟空顽劣时给予他最沉重的打击。

所幸,误入歧途过的孙悟空并没有扰了本心,我还是那个相信“人之初,性本善”的孩子。八十一难不好度,孙悟空也会解不开数学题,也需要面对忽上忽下的成绩,也要为体育测试每天练跳绳,也会在友情里忽冷忽热不知所措。

甚至可以说,悟空的勇敢是生活逼的。

有些事情无可退避,比如升旗仪式的演讲稿偏要一朗读就笑场,丝毫不懂何为庄重的我来读。站在秋天乍暖还寒的风里,我突然发觉,我渺小得像那一片瑟瑟挣扎了一阵,最终还是黯然落下的秋叶。

内心挣扎。然则无果,即使我有那么浓重的忧思,还是站上了冷风吹拂的升旗台。淡红色的稿纸却似随时想离开属于我的手的束缚。

我知道我必须开口,这是我的责任。我的声音通过话筒传播到风里,习主席的治国新标在自己耳边振聋发聩。像孙悟空大闹天宫时那般骄傲。

孙悟空勇敢了一次,所幸成功的信念是强大的。

慈悲源于本心,看到衣衫褴褛,动作畏畏缩缩,仿佛被生活打击透了的老人或小孩,不论真假,总会有一种本能的不忍心。就像我再也不在上课时随便走神。修行路走到一半,原来让别人难过和失望是世界上最痛苦的事。

很奇怪吧。

孙悟空勇敢、慈悲、正义,所以他可以由行者蜕变成大圣,成为真佛。

我于《西游记》中遇见他,他一路伴我于取得学业真经的路上,守护我本心,教会我勇敢,我将毕生的梦想寄托在他身上。

我敬他为长者,是我在万卷中寻寻觅觅,最终给我启示的那个,是冥冥之中的另一种精神世界。

我成不了真正的佛,我不想归西,也做不到放弃人间情爱,但真佛在我心中,不能普度众生,却可度我。让我在社会的淤泥中永远不染尘埃。

生命之上,需虔诚。佛法不朽,敬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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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推荐一本书精选五年级

全文共 4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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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放暑假,可外面的雨下个不停,我从包里拿出了那本前几天在学校图书馆借的《鲁滨逊漂流记》。

这本是历险小说是英国著名作家丹尼尔·笛福的著作,他的著作《鲁滨逊沉思集》、《辛格尔顿船长》和《罗克萨娜》很受读者的欢迎,他还博得了“英国和欧洲小说之父”的称号。

小说的主人公鲁滨逊从小就痴迷航海,为了实现他的航海梦,他不顾父母的反对与劝诫,毅然出走,最终寻找机会踏上了航海的路途,他也因此让自己陷入了苦难的深渊。在一次海难中,他被巨浪送到了一座荒岛之上。

从此,就开始了历险28年的孤岛生涯。他自己动手,丰衣足食——造房屋、制器具、种粮食、养牲畜等等,克服了各种各样的困难在荒岛上以顽强的意志生存了下来,以勤劳的双手和超人的毅力创造了孤岛生存的奇迹。他独自生活了多年以后,遇见一些土人到岛上来举行人肉宴。他从中救出一个土人,收为自己的奴隶,取名“星期五”。他在岛上生活了28年,最后帮一名船长制服叛变的水手,乘船返回。他得到了冒险积累的财物,成为巨富。并派人到他经营的岛上继续垦殖。

读完这本书后,我明白了一些道理:只要有持之以恒的努力,每个人的梦想都可以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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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与书的故事作文450字

全文共 4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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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说兔子有三个家,我呢!有三个看漫画的地点。

第一,桌子底下。有一次,我在写妈妈给我布置的阅读练习,我做完了,我进了我的看地点,我钻到了桌下拿起了《阿衰》看,看得正起劲了的时候,妈妈进来说;“宝贝,练习做好了吗?”妈妈一看房间没人,嘀咕道:“这熊孩子,又偷跑出去,回来看我怎么收拾他。”果然,在那一晚我被骂了一顿。

第二,厕所里。在一个周六里妈妈说我:“去休息吧。”我就立刻抓起《奇太星》跑到了厕所边大号变看书,那时我正着急没有打开通风管。看到奇太星把太上老君一直说成“太伤脑筋。”于是,我就哈哈大笑。笑声把妈妈引来了,妈妈说:“儿子,你在干什么,好臭呀!你是不是忘开通风管。”妈妈这番话才让我想起我没开通风管,连忙打开,我这才妈妈说:“没事。”妈妈才走开,妈妈一走我就想:“太险了,这完美的地点就妈妈发现我以后就别想看了。”

第三个床上。在期中考的前一个星期,我在被子里看书,手拿着手电筒,举的时候不小心把手电筒的光照在客厅看电视的爸爸身上。从此,爸爸每到十点都会过来查房。

这就是我与书的故事,然而,故事是讲不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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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与书四年级作文

全文共 6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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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著名的名人高尔基的名言。书,在我的心里,就是一顿细嚼慢咽的宴席,是早上的营养品。我一走进书的世界,就会废寝忘食,什么事也不管。、我很小的时候就和书结下了深厚的“友谊”。那时,我的书就是小时候百听不厌的故事,例如《龟兔赛跑》、《狼来了》……这些故事教会了我做人道理。最开始我接触的是一本连环画《龟兔赛跑》,虽然里面的字很少,但它里面的内容和画面深深地吸引了我。等到我上小学时,我开始接触一些名著,《安妮日记》、《小鹿斑比》……

我读四年级时,在学校图书馆找资料,不过资料倒是没找到,倒是找到了一本名字奇怪的书——《惊魂街惊魂记》,他的封面上写着:胆大的翻开,胆小的走开。我好奇的边翻边想:这封面上的字都那么有趣,岂不是里面的内容更有趣?我翻开了第一页,立刻就被那文字吸引了,决定把这本书借回去。

回到家,我仿仿佛两位主人公一样提心吊胆,好像心都要跳出嗓子眼了,确实是呀,谁在惊魂街上逛来逛去不害怕呢?主人公可是一会儿遇到狼人,一会儿遇到蛤蟆精……我真在津津有味地看着书,妈妈叫我吃饭了,我回了一声“哦!”又埋头继续看了。妈妈等不及了,一把抢过我的书,我只好去吃饭。今天的饭桌上有我最喜欢的鸡翅,但我心里一直在担心主人公的安危,又偷偷去看书。妈妈发怒了,对我吼道:“你去不去,再不去我就把这本书撕了!”我只好灰溜溜的跑去吃饭,因为我的心思都在书上,我胡乱扒了几口饭,连最喜爱的鸡翅都忘记了。

就像一位作家说的,书就像一只永远不会沉的小船,他载着你驶向奇妙的港湾,驶向更远更险的航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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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好读书读好书

全文共 8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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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一本好书,可以相伴终生,多读好书,是可以受益终生的。 书,有好有坏,有利有弊,老师主张同学们读好书,好读书,多读书。 读好书,是指要把一本书读好,读后要细细品味,多加思考,更要勤摘抄好句好段。这样才能把一本书读好。另外,老师还让我们“读好书”,是想让我们多读名著,名家名作,从中吸取其精髓,从而做到“学以致用”。暑假里,我读了著名作家杨红缨写的一本《杨红缨童话系列》,里面有3个故事,第一个故事《亲爱的笨笨猪》中的笨笨猪虽然笨,但是它诚实、善良,因此小动物们都愿意和它交朋友,愿意帮助它;《流浪狗和流浪猫》中的流浪狗、流浪猫虽然在流浪,没有固定的住所,也没有稳定的三餐,但是它们没有被这种生活环境所吓倒,依然勇敢、乐观地生活着;第三个故事《没有尾巴的狼》中的狼被一个小孩陶陶所感化,由一只人见人怕,人人憎恨的狼变成了一只见义勇为、深受大家喜爱的狼。这些故事教育我从小就要做一个诚实、善良、勇敢、乐观的人,使我懂得了许多做人的道理。

读好书,可以明智,可以慧心;好读书,则是指:读书,是要有兴趣的,读一本好书,更是要有平和的心态,一个人读书时,如果静不下心来,那肯定读得不知其所然,这本书也就算白读了,但,喜欢书,爱读书的人就不一样了,只要一捧起书,便会完全沉尽其中,被作家的优美文笔所陶醉,被作家笔下的动人故事所感动,会为其悲,同其乐。兴趣是最好的老师,所以,想要读好书,更要爱读书。只有爱读书,才能真正从书中汲取精华和营养,从而使自己精神不断升华,文学素养不断提高。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在我还不识字时,妈妈就常常给我讲《格林童话》和《安徒生童话》中的小故事,从那时起我就被书中的故事所吸引,对书充满了向往;当我背起书包上学时,我就开始看自己喜欢的书了;随着年龄的增长,老师推荐我们看更多的好书。这让我能时常融入书中,体会书香的独到之处,更重要的是让书成为了我成长中不可缺少的必需品,让书香时刻点缀着我的生活,使我的生活变得丰富多彩,充满了浓浓的书香味!

我爱读书,更爱读好书!书会是我永远的朋友,它会伴随我度过快乐而幸福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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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母爱如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6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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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柔的光穿过时间的碎片,细数流年的善变,唯一不变的是母亲的那永远的关爱。

静静的夜空被黑暗笼罩着,几颗繁星镶嵌在天穹之上,寂寞地眨着眼睛。

在淡黄色的灯光下,我的笔飞快地舞动着,笔尖在卷子上跳着舞。忽然,一阵刺骨的风从窗户外吹过,我忍不住打了个喷嚏,可能是声音太大了,妈妈闻声而来,手端着水杯,拿着衣服,一边关掉窗户一边嘱咐:“儿子,喝点水,穿上衣服,小心感冒了!”忽然,妈妈开始剧烈地咳嗽起来。说道:“妈妈先去睡一会儿,你也早点睡,知道了吗?”“知道了!”妈妈拖着疲惫的身子,一步一步地朝房间走去。我望着她的背影,心想:长大了要报答妈妈。

“啊嚏!啊嚏!”这声音仿佛像一把镰刀划破一道苍穹刺入我的耳膜,我的心如刀割般的痛。悄然无声地走进房间,摸了摸妈妈的头,热热的烫着我的心。这时妈妈惊醒了:“儿子,你在干什么呀?”“拿本。”我平淡地回答道。“早点休息吧!”说罢,便一头栽倒在枕头上,呼呼大睡。我转过头,那泪水就像雨点一般哗啦啦的往下掉,根本停不下来。

记得那年冬天,雪很勤快,雪花就像鹅毛一般把整个世界都变成白色。

出门前,妈妈叫我多穿衣服,我没听,一路上风爷爷挥舞着镰刀,我每走一步都心如刀绞,这时我后悔不已。

放学回家,我在路上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正是妈妈。见她不顾风雪,迈着大步奔向我,她给我围上围巾搂住我。这时,我的眼里闪烁着泪花,时不时地往下掉。

母爱就像书,需要我们用心去品读;母爱又不是书,书总有读完的一天,而母爱是永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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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4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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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妈妈常说:“中自有黄金屋。”但我不太懂这句话。现在在我长大了,我经常因为写不出作文而烦恼。妈妈说这是因为我读的书太少了。为了培养我读书的兴趣,妈妈就经常带我到书城去读书。

一进书城里,我就融入到了书的海之中。我从《冒险小虎队》一书中看到了三个智慧少年知难忘 而这、无惧无畏的精神;在《三国演义》中,我为诸葛亮的雄才大略钦佩不已。我最喜欢看“火烧赤壁”这个片断,诸葛亮运用他丰富的天文知识而打败了曹操,使我十分佩服。渐渐地,我就喜欢上了看书,并从书中体会到了人生的酸甜苦辣。

今年暑假,妈妈给我买了一整套的《明朝那些事》,虽然是本史书,但我看得津津有味。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从1344年至1644年这300年间关于明朝的一些事情,以史料为基础,并加入了小说的笔法,语言幽默风趣。其中,最让我佩服的还是是朱元璋,他赤手空拳、单枪匹马,凭着自己的勇气和决心建立起了庞大的帝国。

读书给了我知识,给了我快乐,更让我知道了怎样为人处事,它丰富了我的大脑,增长了我的见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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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回乡偶书的作文

全文共 3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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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坐着马车,一路上欣赏着祖国的秀丽山河,心想:我的家乡――绍兴还是那副老模样吗?我真恨不得立刻回到家,尝尝那园子里的嫩丝瓜、通红通红的西红柿……傍晚一定要到大桃树下乘凉,还要到那个又大又圆的鱼塘钓鱼……我的家乡口音几十年没有改变,可我的.头发却斑白了真不知道我的老伴和家人还认不认识我.

经过一个月的风餐露宿,我终于赶回了家乡。啊,我的家乡,我的家!我年轻时盖的那间茅屋还在,那清清的鱼塘还在,那五颜六色的金鱼还在!我还看到一群活泼可爱的小孩在我的房子前嬉戏,啊,这一定是我的儿孙吧?我虽白发苍苍,一把胡须,但现在儿孙满堂,我也心满意足了。几个小孩见我走来,好奇地围着我,一位稍大的、胆大的小男孩,仰着头,笑嘻嘻的对我说:“老爷爷,您从哪儿来,要到哪去呀?”听到这话,我满脸苦笑,感慨万分,一时诗兴大发,吟出了一首诗:

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衰。

儿童相见不认识,笑问客从何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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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5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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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爱的一本是《第一百号海龟》,这本书获得了西班牙文学奖,当我第一次从老师那里听到这本书的书名,就被它有趣的名字深深吸引了,于是迫不及待地让妈妈买来,想一口气看完这本有趣的书。

这本书讲的是,在一片金色的海滩上,第一百号海龟是最后破壳而出的海龟,她的九十九个哥哥姐姐都在奔向大海的途中,成为了大自然猎食者的美餐,只剩下她一个人高喊着口号,孤独而勇敢地奔向海洋,幸运的是有一个小男孩救了她,把她放进大海里。于是她充满着冒险的人生就开始了,她在大海里遇到了很多惊险,也遇到很多朋友,其中有“章鱼诗人”,她用诗歌般的语言告诉小海龟该吃什么,当章鱼做不出诗的时候,小海龟总能想出绝顶好词。可是每当满月的时候,章鱼都很忧伤,小海龟也很担心她,最后章鱼诗人为了生宝宝牺牲了自己,小海龟最不想发生的事最终还是发生了。小海龟慢慢地长大了,她在美丽而又凶险的大海里了解到了危险、结识了友情、也思考着生命……最后她去海滩上使尽全力产下了一百零一个蛋,然后满意地游回了海洋,消失在了大海中。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人类的良师益友,这本书让我体会到了童话的神奇魅力,让我学习到了每个人都要慢慢地学着去独立,去成长。学习别人的优点,改正自己,努力地变成更好的自己,绽放出自己独一无二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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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的朋友小书虫作文600字

全文共 6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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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朋友,他非常喜欢读,他叫谢宇博,他有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看到书之后会散发出光芒。厚厚的嘴唇,不是特别爱说话,胖胖的身子,个头也不算太高,我们俩很早以前就是好朋友了,他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小书虫,真是视书如命啊!

一天,我跟好朋友正在操场上踢足球,朋友一个回旋踢,足球像长了眼睛一样直奔谢宇博的头去,只听“咚”的一声,足球撞向他的脑袋,我想:谢宇博一定疼死了。但是,谢宇博只是抬了抬头,全又神贯注的看书了,仿佛没有感觉到痛似的。还有一次,我星期天去找他玩,我在楼底下喊了好几声,但是依然没有人开门,我觉得有点不对劲,就走到门前敲了敲门,果然,他正在聚精会神的读书呢,他真是“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啊!

我最开心的时刻当然是逛超市啦,超市里不但有各种各样的玩具,还有太多太多的好吃的。这天,谢宇博竟然约我一起去逛超市,我高兴的答应了。来到超市,我的第一件事当然是买玩具啦,而他的呢?当然,不用说都知道吧,就是读读书。嗯,我们约好在超市门口集合,这距离我们约定的时间已经超过了30分钟了,但是依然不见他的身影。我焦急的走里走去,心想:他一定在卖图书的地方呢。于是我就去找他了,终于在一个角落里看到了他,他正在看书,我呼唤他的时候他仿佛什么也没有听见,依然沉浸在书的海洋里,我用手轻轻的碰了一下他,他这才回过神来不好意思的说:“我一看书就忘记时间了。”我回答说:“小书虫,赶紧走吧,要不然爸爸妈妈该担心啦!”

因为他喜欢看书,小书虫的作文每次都被老师当做范文在班上读,我也只有羡慕的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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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以”书”为话题的

全文共 8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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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曾说:“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书籍使人们的精神变得充实,使心灵变得高尚。因为有了书籍,人类的文明才得以传播和发扬。

从我小时候开始,书籍已经对我的生活产生了影响。《唐诗宋词三百首》使我领略到古代文人的喜怒哀乐;寓言故事“凿壁借光”“囊萤映雪”使我惊叹于学者的不畏艰苦;格林童话,带我同卖火柴的小女孩共喜同悲。书籍充实了我幼小的心灵,给了我无比的欢乐。

随着年龄的增长,一些小故事已不能满足我的精神需求,世界名着占据了我的书架。我在《水浒传》中感受无数好汉的豪情壮志,在《三国演义》中观其风起云涌,电光火石的战斗画面,从《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中体会主人公不畏困难,坚毅顽强的品格。读一本书时,自己全身心的投入进去,仿佛进入了另一个世界,跟随作者在曲折的情节中穿行。

慢慢地,书籍已成为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当我需要帮助时,书籍为我指点迷津;当我感到痛苦时,书籍为我抚平伤口。它让我在挫折时学会坚强,在争执时学会了宽容,在竞争时明白了“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它为我的生活照亮了前行的道路。

中国伟大领袖毛泽东,就因为读书,才有如此丰富的学识。作为国家主席,几十年来,他每天总坚持读书,哪怕有分分秒秒,也要用来看书学习。在他中南海的故居,简直是书的天地。书架上,办公桌上,茶几上,床边到处都是书。他外出开会或视察工作,常常带着一箱子书。他不放弃一分一秒,即使在颠簸的列车上,他也全然不顾,一手拿着放大镜,一手按着书页,阅读不辍。到了外地,也是一有空闲就看起来。毛主席晚年重病在身,但仍不放弃阅读。正因为书籍,他成为一代伟人,不仅丰富了自己,也赢得了尊重。

古人曾说“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读书要懂得把握时间,我们有多少青春时光啊!我们要把握好每一分每一秒。读书要像蜜蜂采蜜,我们不能只学一处,而要博览群书,每一点知识都是成功的阶梯,知识越多,我们就能比别人站得高,看得远!

书籍是人一生的老师,它伴你成长,为你增长知识,解开疑问。我爱读书,读书使我快乐,使我成长,使我变得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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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关于一本好书话题

全文共 6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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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甫说过“读破万卷,下笔如有神”。由此看来,从古至今,书一直是人们很重视的。

今天,我就给大家推荐一本书吧!书名叫作《小公主》,这本书的作者是弗朗西斯霍金森伯内特。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叫做莎拉·克鲁的女孩子。她的爸爸是一位富有的商人,但是,莎拉的妈妈在她两岁的时因病去世。爸爸把莎拉送到明棋学校就读,爸爸给她买了许多书、衣服、帽子等。还给她准备了特殊房间,专门的马儿,车夫、女仆。莎拉不仅长的很美丽而且学习很好。

每次周日,老师、校长、学生们一起礼堂时,一路上,总会许多人说:“看,那个领头的女孩子,长得多像一位高贵的公主啊!”然而,不幸的事又发生了,莎拉的爸爸因为一场突如其来的病而死去,而那一天,正好是莎拉的9岁生日,莎拉听到这个消息后,她没有哭,也没有大吵大闹。

明棋校长让她住在阁房上一间有老鼠的屋子。莎拉没有反抗,反而和老鼠一家成为了好朋友。她很开朗,也很乐观。夜晚,点着蜡烛,在微弱的灯光下看书,直到这一截蜡烛燃尽,不过,这个故事在后来有了转机,旁边来了一个非常富有的先生。

先生看到这个女孩那么可怜,于是在莎拉不知道的情况下,为她准备足够的生活用具。直到厚爱,先生才知道莎拉就是那个他一直在寻找的女孩。于是,莎拉又变成了一位“高贵的公主”,明棋校长后悔不已。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莎拉在那么恶劣的情况下,还要读书,而我呢?我一定要向莎拉学习,无论在怎么样的情况下,都要好好学习,热爱书的同学们,这本书值得我们细读,动起手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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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关于小书虫初二作文

全文共 5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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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台上,两个身影靠在一起,在太阳公公柔和的晨光中读哩!哎,是谁呢?偷偷告诉你,原来是我和轩轩!

你瞧,我读书呢,是为了好好学习,可是轩轩读书干什么呢?再说了,他看得懂吗?你不要着急。这个吗,说来话长,听我慢慢道来!这个现象的起因是这样的: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我在床上看书,不知什么时候儿,轩轩就跑了过来。起初我以为他在想什么新的花招来捣乱,刚准备要把他轰走,可没想到,他竟用谁也听不懂的婴儿语认真的读了起来!嘻,我笑啦,家里又多了一个“书虫”呢!

中午,家里人还没有睡醒,轩轩就早早的起来,找他的新伙伴——书了。我打了个哈欠,轻轻走到他的旁边,坐了下来。他并没有发现我,他读的非常专注。你瞧!他目不转睛的盯着书,眼神专注而认真。他规规矩矩地坐在那里,把书放在桌子上。我看着他这副模样,忍不住笑出了声。平时他总是坐都坐不住,怎么这回变得斯文啦?他或许是听到了声响,一扭头看见了我,他把书拿给我看,还指着字兴奋地说着我听不懂的语言。哈哈,好像全世界就他一个人懂似的。他叫我坐在他旁边,我静静地听着他给我读,虽然我根本听不懂,可是他的感情可十分到位。瞧他那样儿:小手指着纸上的字,眼睛目不转睛的盯着书,大声朗读着,哈!真逗!

你认识了吗?这就是我家的两小书虫,你喜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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