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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一本书《三体》作文(实用20篇)

书是我的良师益友,书是我的精神食粮,我爱读书!下面是小编为您推荐的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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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作文

全文共 9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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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曾说过:“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会在你困倦时为你提神;会在你无聊时为你消除寂寞;会在你烦乱时为你找回乐趣。莎士比亚说:“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像鸟儿没有翅膀。”是啊,书籍这是我们的良师益友!我也是一个很爱读书的人,书籍伴我快乐成长。

我读过很多脍炙人口,引人入胜的好书。如《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讲述了主人公鲁滨逊的海上历险故事,它让我们学会了坚强,学会了勇敢,学会了面对困难不退缩。鲁滨逊是一个充满劳动热情的人,坚毅的人。在这荒无人烟的孤岛上生活了28年,直至24年时,星期五出现了。面对人生困境,鲁滨孙的所作所为显示了一个硬汉子的坚毅性格与英雄本色,体现了创造精神和开拓精神,他敢于同恶劣的环境作斗争,是我们应该学习的榜样?。还有《夏洛的网》,它是一部动人心弦的童话,生动讲述了一只蜘蛛和一只小猪的友谊。他让我们懂得了:承诺的份量是无比重的,只要给了别人一个承诺,就必须尽力完成它。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这些好书,使人收到了启迪,收获了珍贵无比的知识宝藏。

我爱读书,读书时间也分配的很恰当。在早上,我会进行短时间的晨读,沐浴着清晨和煦的阳光,翻开一本耐人寻味的书,是多么有诗意的一件事!在晚上,我也会捧一本书如饥似渴的读着,伴随着如水的月光,静静的读书,欣赏书中的故事,或幽默,让人捧腹大笑;或感人,催人泪下……在寂静的夜晚,书陪伴着我们,使我们在书中汲取了丰富的知识。

从小时候的连环画,到现在的外国文学,教会了我不少道理,也让我明白了这世间除了甜,还有苦。在寻找快乐的过程中,看着那风筝在空中飞翔,自己却感觉不到一丁点快乐;看着那猫追着老鼠,难道人生就应该这样追追逐逐?难道一辈子就该那样的忙碌?不管走到哪里都好,却找不到一丝的快乐,当拿起书,随着时间的流逝,自己早已沉浸在那书的海洋里,早已翱翔在那蔚蓝的天空中。

书,犹如一个无边无际的大海,蕴藏着无数的宝藏;书,犹如一片蔚蓝的天空,张开翅膀任我翱翔。书是一位慈祥的.老人,不断启迪我们,教会我们做人的道理。书是一位真诚的朋友,跟我们面对面地交流,鼓励着我们去发现生活的美。书是一位和蔼可亲的老师,微笑地诉说着,教会我们如何去面对人情世故。

张开自己的双翅,在那书的天空,翱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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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关于一本书高三作文

全文共 8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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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向大家推荐一本,它的名字叫《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是一本新奇有趣、语言优美生动、情节曲折离奇、人物个性鲜明,思想会给人带来启迪的书。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由瑞典女作家塞尔玛。拉格洛夫创作。1909年获得诺贝尔奖奖金。拉格洛夫生于瑞典西部的一个陆军中尉家中,幼年时下肢瘫痪,但她爱文学自强不息。《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世界文学史上第一部,也是唯一一部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童话作品。她的代表作品有:《有形的锁环》、《尼尔斯骑鹅旅行记》等。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中的主人公尼尔斯。豪格尔森,他之前是一个爱欺负动物又不太听父母话的调皮男孩,动物们都很讨厌他,父母也对他感到失望。在一次奇特的际遇下,尼尔斯见到了传说中无所不能的小精灵,他顿时有了捕捉小精灵的邪恶想法。就在他正得意自己的计划时,小精灵先发制人的把尼尔斯变成了一个小人儿,小得连动物们都瞧不起他。

在后来的日子里,尼尔斯。豪格尔森学会了帮助其它动物,跟动物们交流谈心。他和大雁们经历了种种困难,受到了真正的锻炼,改正了他以往不爱学习、调皮捣蛋的缺点,最后以完美的成长回到了父母身边。

其实,书中的小精灵就是人们心中的小恶魔,来提醒人们不能做什么,也是人们心中的小天使,来帮助人们该如何选择。

我非常喜欢书中的尼尔斯,因为他年纪虽小,却很勇敢。有一次,他被老鹰捉住了,老鹰说要把他吃掉,尼尔斯却没有害怕,反而冷静的待在洞里想办法怎么逃出去。他先给老鹰的`小宝宝们讲故事,等小宝宝们睡着后,尼尔斯就让老鹰去找食物,等老鹰飞远后,他就趁这个时机偷偷逃出去了。

与此同时,尼尔斯非常乐于助人,动物们受伤时,有困难时,他都能解决。比如,有一只松鼠它去找食物,一不小心就把自己的手给划伤了,尼尔斯看见了,就赶紧去安慰它,一边安慰还一边帮它包扎伤口。这让动物们非常的喜欢他,这也是让我喜欢他的一幕。

在《尼尔斯骑鹅旅行记》当中,人类和动物都应该互相尊重,生命都应该珍惜,世界才会充满爱,我们的生活才会如此的美好与幸福。

你们喜欢这本书吗?这是一本成人和学生都可以看的童话哦!喜欢的话,就赶紧去书店买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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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五年级推荐一本书优秀作文

全文共 5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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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知识的海洋,力量的源泉,智慧的翅膀,生活的方向盘。读书使人明智,读书使人聪慧。我就是一个爱读书的孩子,我读过许许多多的书,然而我最喜欢的还是一部儿童小说《秘密

花园》今天我就把它推荐给大家。

我推荐这本书的原因是在这本书里我学到了:要改变自己的人生,要靠努力,要靠自信。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故事的主人公是玛丽是个任性霸道的怪孩子,但是她经历了许多事情之后从一个瘦弱阴暗、自私自利的怪孩子,到开朗活泼、关爱他人的好女孩——玛丽完成了人格的升华。在她身上,许多原本不为人知的优秀品质也被挖掘和展现出来,宛如一块落满灰尘的翡翠,经过雨水洗礼之后,渐渐闪现出人性的光辉。

在读这本书之前,当我看到题目时,就感到了神秘感。当看到玛丽的父母被瘟疫带走时,我也感到了淡淡的悲伤;当我看到辽阔的荒原时,我的心情就变的非常宽阔;在看到玛丽在种植球根、蝴蝶花等植物时,我感到非常新鲜有趣;在看到玛丽对身体虚弱的克林说呼吸新鲜空气的好处时,我感到周围仿佛有许多的清新空气,令我心旷神怡;当我看到克林在玛丽等好朋友的帮助下身体慢慢康复时,我在心里默默为他祝福;当我看到通过他们的不懈努力,终于唤醒了沉睡了十年的古老花园时,我的心情是多么欢乐呀!

《秘密 花园》就是洞悉成长秘密的金钥匙,玛丽正是再次得到了的成长。读完了故事你一定可以在心里开辟出一座属于自己的秘密

花园。那里一定是百花齐放,幸福永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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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书的观后感

全文共 7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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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很小的时候就已经听说过《老人与海》这一部小说,但却因为各种原因没有机会去读一读这本小说。而高一课本中就有《老人与海》这篇小说,虽然说是删减版但亦足矣。

在语文课本中,这篇课文可以算的上长的了,但我还是耐着性子把它看完。当我看第一遍的时候,我就被这个故事中老人的勇气所震撼到。一个人是怎么做到在年纪这么大的情况下,坐在一艘小木船上,是怎么样杀死数条鲨鱼的?有些人或许会说,他杀了那么多鲨鱼有什么用?最终他最开始打的鱼已经被鲨鱼咬光了,有任何意义而言吗?我认为这种想法既是正确的同时也是错误的。从客观而言,没错,老人的目标没有达成,没有将那条鱼带回乡镇,他最初的目的是没达成的。但是从主观上来看,他在乘船回来的过程当中,他心中的愿望就是活着回到乡镇。这个心愿达成了,即便他带着只剩骨头的鱼回来我认为他也是成功的。我想,不管他的目的有没有达到,他绝对是成功的。

当我第二次读的时候,我更加仔细了些。发现有许多许多在我第一次看的时候没有注意到的地方。其中,固然有对老人勇气更加细节的描写。但最主要还是我发现了一些其他的东西。在老人第一次抵挡住鲨鱼后,老人进行了一段长时间的自言自语。一开始没仔细看其内容,认为只不过是老人增加自己信心的手段。但第二遍仔细读了之后发现,其内容竟是老人对他自己杀了一条鲨鱼,一个生命的谴责,以及说服自己,自己只是为了让自己活下去而采取的手段。这个片段我至今未能理解,还是我自己本身弄错了呢?所以并不作过多评论。

我还发现一个有趣的地方,就是在老人自认为活不下去的时候,想到了乡镇灯火通明,许多许多的人都在等他回去,而不知是讽刺还是因删减或是因为其他,当老人回到乡镇的时候,一切都静悄悄的,感觉像是没有人在关心他的感觉。这点我也至今为明白。

虽然诺贝尔奖颁奖言是围绕着主题的,但我却发现了其他的一些东西。或许是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的道理吧,也许也只是我的粗心或是其他原因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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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以书为伴四年级作文

全文共 5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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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一颗流星,撒落到我身上,赋予我愿望。我说,请让与我为伴,同我走完这一生。

因为我读书,我快乐,我读书,我幸福。

——题记

我喜欢读书,喜欢在书中获取知识!使我知道千年历史;

我喜欢读书,喜欢在书中获取希望!使我能够放飞梦想;

每当在夜籁人静的时候,坐在窗边。顺手抽出一本书,我发现书籍赋予我的,不止只是知识,而是思想的港湾,生存的自信。做人必备的才智和勇气!

读《鲁宾孙漂流记》,结实了一位百折不挠的坚持者——鲁宾孙。我仿佛看到他在小岛上生存之路。

很多人读这本书,知道了危难之时,有的不是灰心。而是更坚强,勇敢的为自己努力。生命属于每一个人,虽然他很脆弱,但有了努力,命运还是在自己的手中!

读《三国演义》,遇见了一位足智多谋的英雄者——诸葛亮。

人们说他是中国历史上难得的“完身完名”的权臣,他从一介布衣出世到成为帝王师的人生,是后世很多读书人的向往;而他的高风亮节和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精神优势后世很多读书人的楷模。看完了这本名著我完完全全的了解了!

读《名人传》,让我了解成为名人的艰辛与勇气;读唐诗宋词,让我与李白一同在诗海中畅游,与李清照一同哀叹时间悲痛;读中国历史,让我知道中国发展到今天的劳累。

书是知识的海洋,是灵魂的归宿!我读书,我快乐,因为读书,我不再孤独。没有书籍的陪伴,就像世界上没有太阳,没有书籍的陪伴,就像雄鹰没有翱翔的翅膀。所以我愿与书为伴,拥有太阳飞往梦想的翅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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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和书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7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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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也许是被阳光晃了眼,我迈进校园突然很想看。于是我上到三楼图书室去拿了一本之前从没借阅过的书,顺利办理完借阅后我便飞快地跑回教室。等过会儿下课了,我的求知欲已所剩无几,我肆意和同学们玩闹早将书忘在脑后,直到上课铃打响我又一次走进教室才猛然记起。看书计划也就泡汤了。

星期天下午我完成了被大人们布置的所有任务,才有时间打开那本搁置已久的书,我翻开书想读个一二十页,可看起来很轻松的事情与我而言却很难做好。原本我可以读很多很多的字,可以把许多的时间放在看书上,让我学到更多的知识,可我没能成功。我本来捧起了书,然而过了五分钟我就走出了书房,饭桌上的小点心吸引着我,我一下子开心地拿起一杯可乐和一块面包开始享用。细嚼慢咽足足半小时我才回到了书房。不过区区20分钟,我又一次放下了书,电脑正在以它的魔力召唤我,我拿电脑玩了快两个小时的游戏才罢休。我一步一挪地去了书房,翻开书页,这次终于进入到有趣环节,我总算看得入了迷。可天色已晚,妈妈就叫我吃晚饭。我忽然意识到专注做一件事和随心做一件事的时候我的注意力有所不同。我上次读了一本叫《科学实验王》的漫画书,我开心极了,从我拿起它的那一刻起就没分心过。我琢磨吧,如果我很认真地看,没准能把吃饭都忘了。记得有一次我坐在沙发上看这本《科学实验王》五个小时内我没干别的事情只一味看书,就在这段时间里,五本书我全都看完了哦!那时候我才知道原来妈妈没有把它买全,我只得有空再去看看有没有其他好书。可惜我发现书房里的它们都没有上次好看,好在有一本封面吸引我的注意力,我把它从柜子里抽出来,还没来得及翻开就被妈妈告知该睡觉了。于是我把书放回就去睡觉了。

我想我今后做事情需要专注,读书时间也要认真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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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介绍一本书的作文

全文共 5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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寂静的夜里,月亮爬了上来,伴着秋天的小风,一片片小叶缓缓飘荡,我和几位小伙伴躺在草坪上,心旷神怡,望着浩瀚的星空,我心头一亮,想到了那本——《梦想天空》。

在这浩荡的宇宙中,如此之广阔,而我们在这繁星闪烁的地方。因为梦想,我们才能发光发热,追求梦想,奋斗努力,任其他星碰撞,始终不动摇,才会变成那颗最大的恒星。

《梦想天空》这本写了顾家家族在几年来上下老小的梦想,主人公顾小麦与我年龄相仿,可他却已有了自己的梦想,有了奋斗的目标。在那次班会上,他始终坚持着自己的目标,面对同学们的质疑、弓铁索的嘲笑、以及老师的疑惑,他的内心毫无波澜,他对飞机的热爱,对飞行员的喜爱到达了痴迷的程度。

那次班会让他耿耿于怀,他会放弃吗?不,不会!他已将那声音转化成了一种动力,而我们也应有梦想,有目标,像顾小麦一样,坚持自己,并向着目标冲刺,胜利就在前方,有梦你就有希望,梦想不是空想,“梦想+行动”才会有结果。

正是如此:因为梦想,人类登上了月球;因为梦想,核弹成功研制;因为梦想,人们翻身做了主人;因为梦想,破乞丐也能成为举世闻名的亿万富翁……没有梦想,何来胜利,虽然书中没有写一群梦想者之后怎么样,但有了梦想和奋斗两点,就算是咸鱼也一定能跃过龙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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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和书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8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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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的良师益友。书,人进步的阶梯。书,人类历史的结晶。总之,书是非常美好的东西。读书是我最喜欢做的事情。如果你喜欢读书,那么我们会有一致的肯定,读书就是一种享受,是一种不一样的感觉。所以我喜欢读书。而我与书的故事,真是非常有趣!

从我开始认字,我便开始学着大人的模样看起书来。我和书的缘分可以说是从小就有的。但是小时候不知道什么书好,是书就读。常常还沾沾自喜。为此闹过不少笑话……

小时候的我简直是一个“小书虫”,见书就啃。有一次看见书柜里的一本书,书的名字我早就忘了,不过记得是一本恐怖小说。可我并不知道,还看的津津有味。遇到不认识的字也没关系,总能知道大概意思。就这样一知半解的读了起来。因为书在我屋里,妈妈也没发现。有一天,妈妈来屋里叫屋吃饭:“桐桐,吃……”妈妈一脸惊讶的看着我,话说一半没了声音。“怎么了妈妈?”她顿了顿“桐桐,你怎么看这种书啊,这不是你该看的书!”“啊!”我非常疑惑:“这本书很好看啊,为什么不让我看?”妈妈一脸无奈,“宝宝,这不是你该看的书,看了晚上会做噩梦的。”我当时不懂妈妈的话,却也答应下来不再看了。后来经过妈妈为我解释我才知道,那是一本恐怖悬疑小说。其实我因为字认的不多,错过了好多可怕的情节,才没那么害怕!后来在妈妈的引导下,我才知道读书也要读适合自己的书,否则看了也没有营养,学不到知识也得不到共鸣。我应该读什么书?妈妈为我挑选了几本书《老人与海》《狼人莫克利》《夏洛的网》,果然每一本书都很有意思。我还记得不认识的字一定要查字典。嘻嘻!从此我正式踏入书海里。现在想想,当初的自己真是又傻又好笑。如今的我已经读了很多的书,只要有空闲时间,我都会用来读书,在书里我仿佛找到了属于自己的快乐,我和主人公一起冒险,一起经历快乐与悲伤,一起享受生活,学习知识。读书不仅让我学到了知识,也让我打开了眼界。

看!这就是我与书的故事,是不是非常有趣?其实只要书适合你,就一定能够读进去。如果你觉得我的故事很有趣,那就跟我一起读书吧!让书为我们插上翅膀,让书带我们走进更广阔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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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最新推荐一本书五年级

全文共 5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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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蜘蛛为什么不会被自己织的网粘住吗?你知道萤火虫为什么不会发光吗?你知道蟋蟀为什么会唱歌吗?这些问题都可以在《昆虫记》中找到答案。今天,我要向大家推荐这本《昆虫记》。《昆虫记》的作者是法国的让-亨利。卡西米尔。法布尔。法布尔出生于法国普罗旺斯的圣雷恩村的一家农户。生活十分的贪苦没钱买书。但法布尔喜欢昆虫,全身心地投入到各种观察与实验中去,通过自己不懈努力写出了《昆虫记》这本书。

《昆虫记》被译成多种文字出版获得“昆虫的史诗”的桂冠。作者法布尔获得昆虫荷马“科学诗人”等桂冠。这本书生动描绘了几种昆虫的生活,其中包括蜘蛛、蜜蜂、蝎子等。介绍了他所观察和研究的昆虫的外部形态、生物习性,真实地记录了几种常见昆虫的本能、习性、劳动、死亡等。

《昆虫记》这本书让我十分着迷,作者用生动活泼的文字向我们描述了昆虫世界的一幕幕。比如我印象最深的那一段,地上的蟋蟀虽歌声单调,缺乏艺术修养,但它淳朴的声音与万象更新的朴实欢乐又是多么和谐。看,法布尔对昆虫的那份好奇、那份爱,非常人能理解。他笔下的小虫子,一个个活灵活现,栩栩如生,充满灵性,让人看了之后觉得十分可爱。

这就是我推荐的《昆虫记》,让我眼界变得开阔,真是一本值得推荐的好书。快去书店买一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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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向大家推荐一本书九年级作文

全文共 4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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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进步的源泉,好书为你打开民间文学的宝库,使你有新的一天,新的开始。然而,我今天百里挑一,向你推荐一本书——《小学生优秀作文选》。

此书作文优美,受名师指导,牧集日月精华,聚天下之文章,精编而成,是一本一不可多得的巨著。它内容丰富,有“导入篇”、“写事篇”、“议论文”、“想象文”等应有尽有,资料对它来说轻而易举,里面有适当的课外阅读,让你得到放松。那里面的文章语句优美,仿佛让你身临其境。这本书还对你的作文有帮助,可以让你的作文水平一步一步提高,一跃千里,如同芝麻开花——节节高。此书内容具体,使你产生无限的遐想。它抵上一位老师,只要翻一开,的知识就会毫不保留地传授给你,使你能进一步在社会上站稳脚步,更深地体会生活。它的知识如刀如剑,使你全副武装变为一头勇猛的雄狮,打败生活这头猛虎。它总是毫无怨言,其中的知识传了一代又一代,所以,我向大家推荐这本书。它,值得大家学习,它培育了一代又一代人才,是学习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同学们,它……

这就是我推荐的那本书——《小学生优秀作文选》。希望它能得到大家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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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七年级推荐一本书的

全文共 5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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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童话,特别是杨红樱写的童话,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毛毛虫的天空》。

《毛毛虫的天空》这本书讲的是一只毛毛虫经历的一些事情。这些事情是这样的:一只毛毛虫长得很丑,很多昆虫都嘲笑他长得丑。

一天,一只蝴蝶对那只毛毛虫说:“你长得真可爱!”

毛毛虫听了哑口无言,好不容易才说出一句话:“真的?那为什么很多昆虫都说我长得丑呢?”

蝴蝶斩钉截铁的说:“当然。因为我小时候也和你一样,但长大了就是现在这样了。”

“那太好了,我真想早点变成蝴蝶。”

“当蝴蝶虽然美丽,但生命短暂,你确定要早点变成蝴蝶?”

“确定。我只想变美,哪怕是一秒、一分钟,只要变美丽,我什么都愿意。”

过了几天,毛毛虫开始吐丝了,它把自己包在里面。从前嘲笑毛毛虫的那几只昆虫也发现毛毛虫不见了,虽然觉得它长得很丑,但是也开始担心起来。它们在那里讨论着,谁也不知道毛毛虫去了哪里,只有那只蝴蝶知道。

毛毛虫在它吐的丝里面做了好多个梦,终于有一天,它飞了出来。

“哇,我已经变成一只蝴蝶了!”毛毛虫说。其他昆虫都不敢相信曾经那只丑丑的毛毛虫如今变得如此美丽。从那以后,这些昆虫再也不会嘲笑其他人了。

这本书告诉我们:做人一定要谦虚,不能骄傲。每个人都有优缺点,我们不能拿别人的缺点跟自己的优点比。同时我们也要多多学习别人的优点,这样才会真的越来越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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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作文

全文共 6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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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我不爱看,心里只有‘玩’这个字。

虽然我不爱看书,但是我经常央求爸爸妈妈给我讲《格林童话》。讲得多了,爸爸妈妈觉得烦,就让我独自到书中去看。我一看,想不到就一发不可收拾地迷上了书。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那么我看了书以后,书给我带来了什么?有的人肯定会说带来了知识。这是对的,但是不全面。书给我带来了很大的乐趣,我又从乐趣中找到了不少知识。书为什么会让我获得那么多快乐呢?原来是里面的作家给书插上了“爱的翅膀”,使我不能自拔。

读书,就真的好比打开了一扇窗,让我们知道不知道的事,让我们听从来没听说过的。当时的乐趣只有爱读书的人才能深深的感受到。读书,也可以比作一扇通向世界的大门。推开这扇门,踏上一条条小路,路旁的鲜花和小草告诉你知识,走完这条路,走另一条,就是另外一道风景,世界的路走不完,书中的知识也永远学不完。你看完这本书,放几天再看,又会有不同的感悟。这时你感到了神奇,感到有趣。可真是“遨游书海,其乐无穷。”

我非常喜欢看冰心奖里面的冰心奶奶、黄春华、吴然、韩素音、葛翠林等作家写的作品,用他们的神来之笔描绘出了一幅幅优美无比的画卷。冰心奶奶作为20世纪的女作家,她把真诚的关怀与爱心献给一代代“小读者”。还有黄春华写的《猫经》,吴然写的《一碗水》,韩素音写的《戴着蝴蝶花的小女孩》,葛翠林写的《蓝翅鸟》都深深地打动了我。

我一直坚持以冰心奶奶的“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来勉励自己,并坚信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成了我成长道路上一位最亲密的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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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在书中找亲属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2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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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曾幻想前世为佛前一朵金莲,不染纤尘却又贪恋于红尘烟火。今世为人,穷极一生学一份慈悲,悟,何为真佛。

悟空在五指山下修行五百年,方得随唐僧西渡。一路斩妖除魔,历经九九八十一难。三打白骨精,大闹盘丝洞,磨炼其心志,可见其勇敢;头顶金箍,收敛心性,甘愿护唐僧周全,可见其慈悲;是非分明,不被伪善所囚禁,可见其率真。

本为石猴,却尽有佛祖本色。

我比他幸运,不需要那暗无天日的五百年,也摘下了受制于人的金箍。只身一人行于人世,他学佛,我学他。

也曾身入歧途。心比天高,认为学习皆是无关紧要,大概真的没有吃过什么苦头,对于上课总少了一份崇敬,就算老师讲得声嘶力竭我也只关注那些不经意的错误。当我突兀的笑声在宁静的课堂里充满嘲讽地响起来,我接收到了老师愤怒而不解的目光。那时年少,不懂何为伤害,竟然就那么睁着黑色的瞳孔和老师对视,神态无辜。就像孙悟空大闹天宫那样破开重重阻挡,给人心灵至深处来个致命一击,还可以嘲笑地说你们怎么这么弱。殊不知最可悲的永远不是被伤得最重的,而是给人伤害的那个。

这时,走错路的悟空遇到了他的如来佛祖,给了他用来想清这一点的五百年。

五百年于我不长,就一个暑假,六年级的我升入初中后便正式踏上了取得真经归的路途。班主任像唐僧,把孙悟空从自闭的五指山下救了出来,对于班上一些强盗般的学生永远是舍不得放弃的。冒着九九八十一难的危险也要让妖怪迷途知返。同时总能在孙悟空顽劣时给予他最沉重的打击。

所幸,误入歧途过的孙悟空并没有扰了本心,我还是那个相信“人之初,性本善”的孩子。八十一难不好度,孙悟空也会解不开数学题,也需要面对忽上忽下的成绩,也要为体育测试每天练跳绳,也会在友情里忽冷忽热不知所措。

甚至可以说,悟空的勇敢是生活逼的。

有些事情无可退避,比如升旗仪式的演讲稿偏要一朗读就笑场,丝毫不懂何为庄重的我来读。站在秋天乍暖还寒的风里,我突然发觉,我渺小得像那一片瑟瑟挣扎了一阵,最终还是黯然落下的秋叶。

内心挣扎。然则无果,即使我有那么浓重的忧思,还是站上了冷风吹拂的升旗台。淡红色的稿纸却似随时想离开属于我的手的束缚。

我知道我必须开口,这是我的责任。我的声音通过话筒传播到风里,习主席的治国新标在自己耳边振聋发聩。像孙悟空大闹天宫时那般骄傲。

孙悟空勇敢了一次,所幸成功的信念是强大的。

慈悲源于本心,看到衣衫褴褛,动作畏畏缩缩,仿佛被生活打击透了的老人或小孩,不论真假,总会有一种本能的不忍心。就像我再也不在上课时随便走神。修行路走到一半,原来让别人难过和失望是世界上最痛苦的事。

很奇怪吧。

孙悟空勇敢、慈悲、正义,所以他可以由行者蜕变成大圣,成为真佛。

我于《西游记》中遇见他,他一路伴我于取得学业真经的路上,守护我本心,教会我勇敢,我将毕生的梦想寄托在他身上。

我敬他为长者,是我在万卷中寻寻觅觅,最终给我启示的那个,是冥冥之中的另一种精神世界。

我成不了真正的佛,我不想归西,也做不到放弃人间情爱,但真佛在我心中,不能普度众生,却可度我。让我在社会的淤泥中永远不染尘埃。

生命之上,需虔诚。佛法不朽,敬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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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喜欢书的作文

全文共 6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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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特别喜欢《百变马丁》这套。主人公马丁拥有一项特异功能,每天早晨都会变成另外一个人,开启一段奇妙的旅程。马丁每天斩妖除魔,救死扶伤,是我心中的大英雄,我要是能拥有和他一样的本领就太棒了。

早上我穿好衣服出门上学,在公交站牌等了好久,车也不来。突然,我拍了一下脑袋,“哎,我真傻,我不是会变化吗?干嘛在这里等呢。”于是,我把自己变成了一只小鸟飞向学校。飞着飞着,突然迎头出现一只大网,我就被抓了。小小的我被撞的昏迷不醒,当我醒来的时候已经被关在笼子里了。这可难不倒千变万化的我,于是我变成一只蚂蚁轻松地离开了笼子。回头一看,一屋子的国家保护动物,正用哀求的目光望着我,我的英雄血一下子冲向脑门,我立刻变成斗战胜佛——孙悟空,拿出金箍棒,跑到坏蛋面前,想一棒打死这些坏家伙。但一想,不能以暴制暴,还是交给警察叔叔吧!于是,我拔出三根猴毛,轻轻一吹变出好几个我,拿着绳子,三下五去二就把他们捆的结结实实。

回到屋里,我轻轻一吹,所有的小动物都回到了自己的家园。紧接着,我就把几个坏家伙带到了警察局,警察叔叔还表扬了我。

任务完成后,一看手表,呀,快迟到了,我急忙变成小鸟飞到学校,又变成了孙悟空。同学们看到我的样子,一点儿都不惊讶,因为他们已经习惯了。只有一年级的小朋友很好奇,老是摸我的长尾巴,但我一点儿也不生气,还给他们表演中国功夫。

但是我一点儿也不遗憾,虽然现实的我没有特异功能,但是我可以靠着自己的双手“千变万化”:变成遵守交通规则的好孩子;变成保护环境的小卫士;变成积极发言的好学生;变成乐于助人的好哥哥;变成爱做家务的好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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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小书虫三年级作文300字

全文共 4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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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身边有一个非常有特点的人,他就是我非常要好的朋友——小吴。

小吴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小虫”,为什么要这样说呢?因为他非常喜欢看书。记得有一次,他放学回家后,像脚底踩着风火轮一样冲进自己的房间。这时,只见小吴把书包放到自己的小床上,从里面拿出了今天老师要求做完的作业,开始奋笔疾书起来。过了一段时间后,他终于写完了所有作业。这时,他飞快地收拾了一下书包,然后就马上回到书桌上,捧起一本厚厚的书,开始认真的读了起来。他看书的时候,仿佛在自己的世界里,根本不受外界的影响。小吴仿佛真的沉浸在了自己的书中:当他看到书里的那些好人被杀害的时候,就会感到非常的难过;当他看到书里的坏人想趁机谋杀好人的时候,就会感到非常的害怕;当他看到书里的那些好人打败了坏人,取得胜利的时候,就会感到非常的开心......这时已经到三更半夜的时候,只见小吴的书“躺”在书桌上,而小吴已经靠在了椅子上,甜甜的进入了梦乡。

正因为小吴非常喜欢看书,所以每次考试他总是能名列前茅。而且小吴从很多书里也获得了一些知识、一些道理。这正如高尔基所说的“读书就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这就是小吴——一个实实在在的“小书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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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推荐一本书五年级精选作文

全文共 5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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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们你喜欢看吗?我想向你推荐你一本书——《爱的教育》。

这是意大利着名的教育家——亚米契斯的一部代表作《爱的教育》。直到此刻,我还清楚的记得这本书的扉页上的那段话:一本好书,能够改变无数人的命运。一滴墨水,能够引发千万人的思考。就是这句话使我用心读完了这本书。

书中主要写安利柯成长的故事,作者以一个小学生的口吻叙写了主人公一年的所历,所闻,所见,所感,抒发了乡国之感,师生之谊,亲子之爱和人与人之间的互相友爱之情。透过一个个平常又满蕴人情味的生活条件,把爱和美注入读者的心田。作者用日记的形式来写作,但每月又有一篇较长的,结构完整的“每月故事”。这些故事记录了他在校园,家庭,社会的所见所闻,反映了社会各个阶层的状况,并以高尚的感情绪感联系在一齐,组成了一幅幅生动的画卷,带给我们爱与美的享受。同时也带认识了几个新朋友,“小博士”代洛西,“小英雄”洛贝谛,爱帮忙人的卡隆,可怜的奈利,衣着华丽的瓦梯尼……

我喜欢这本书,因为这本书没有任何虚伪的说教,也没有任何豪言壮语。透过朴素的描述和精彩的语言,使我明白爱是无私的也是无价的,爱是用任何东西都换不回来的,爱是人世间不可缺少的一部分。爱是人人都需要的!

如果你望见这本书你必须要认真的品味品味!要记住那句话:“世界充满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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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看书比赛作文600字

全文共 7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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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天,我和小李、小施三个人约好一起去新华店看书。这一次要看的书是《十万个为什么》,比谁看得快,记的知识多。而且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看完。优胜者得一本三元得笔记本。

走进书店一看,哇,看书的人还真多。大多是中小学生,有的站着,背靠着墙,有的坐在地上。静悄悄的,没有一点儿声音。

我们三个顺着书架一排一排地找寻着我们要看的书,“我找到了!”我一不小心喊出了声。周围看书的人都用异样得眼光看着我,我急忙用手捂住嘴。书架上刚好有三本。谁知一个小女孩比小李快一步伸手拿走了一本,我们都愣住了。还好,她翻了翻又放回来了。我们赶紧一人一本,站着靠在书架上认真地看了起来。

我越看越有味,什么“鳄鱼为什么吞石块?”,“海鱼为什么不咸?”,“螃蟹为什么是横着走的?”,“向日葵为什么总向着太阳?”等让我惊奇不已。特别是看到“眼睛为什么不怕冷?”,让我受益匪浅,知道了原来眼球中的角膜、结膜、巩膜上有丰富的触觉神经,但没有感温的神经。角膜和巩膜时缺少血管的透明组织,几乎不散热。

我如饥似渴地看着,竟然忘记了我们比赛规定的时间。“姗三,时间到了。”小施说道。我从书中回顾神来,立马放下书。

看看书店里的人已经少了许多,于是我们开始互相提问书中的问题。当问我“眼睛为什么不怕冷”的问题时,我很流畅地回答了出来,但其他的问题给我的印象却不十分深刻,有的我答得八九不离十,可有的答得和书本的解释有较大的不同。小李和我差不多,也只是记住了书中很少的一部分内容。可小施却不一样,我前面没记熟的,她都能一口气顺利讲完,几乎和书上的文字描述差不多。我和小李佩服得五体投地,二话不说就心甘情愿地掏出自己口袋里的零钱为小施买了一本三元的笔记本。

通过这次比赛,我懂得了要想增长知识,就要多看书,多看好书。还要提高读书效率,掌握记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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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6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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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架上有很多书,我最喜欢的一本要数我暑假读过的美国女作家苏珊柯林斯的代表作《饥饿游戏》了。这本书最打动我的是女主角凯特尼斯在逆境中不断抗争,在磨难面前无所畏惧、坚韧不拔的精神。

这是一本科幻小说,故事围绕着一个虚拟的一百多年后的美国大陆展开。此时的美国面目全非,一场战争过后,他们引以自豪的民主制度荡然无存,统一的美利坚合众国分裂成了13个区域,新的政权帕纳姆在首都掌控大权,其他的区域负责为首都制造产品。每三年,每个区域都要向首都输送一男一女两名少年,前往首都参加“饥饿游戏”。这是一档电视节目,是新政权为了威慑每个区域接受统治不再反抗而开展的真人秀节目,节目规则非常残忍,选手之间相互厮杀,最后只有一个人能活着走出竞技场。住在12区的16岁少女凯特尼斯代替妹妹参加了“饥饿游戏”比赛,在比赛中她不是体力最强最有胜算的一个,但是她懂得观察,运用环境和自己的优势,在比赛中与同伴一起战胜了猜忌与怀疑,共同战胜了比自己强大的对手,赢得了比赛逃出了竞技场。凯特尼斯与同伴的胜利为其他13个区推翻帕纳姆政权的独裁统治带来了希望,他们联合起来取得了革命的胜利,解放了人民。

苏珊柯林斯虽然是一名女作家,但对书中竞技场、革命场面的描写,能让人身临其境的感受到剑拔弩张的紧张感和热血的气氛,颇有几分男性的大气。而苏珊柯林斯对书中女主角凯尼斯感情及内心挣扎、抗争、痛苦的描写又很细腻,又体现着女作家特有的细致。

《饥饿游戏》每读一遍,体会多一层。推荐大家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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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最喜欢的书作文350字

全文共 3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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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看的是《汤小团》,最喜欢的主人公就是这本书里的汤小团。他有个好朋友叫唐菲菲。我最讨厌的人物是孟虎,他是一个又贪吃又笨的人。我最喜欢汤小团了,他又聪明又搞笑。

有一次,他们三个人分别进入了三个洞穴。有一个怪物跟着他们,这只怪物什么都会变。这只怪物来到了汤小团的洞穴里,他变成了孟虎。假孟虎说:“汤小团,快走。”汤小团觉得这个孟虎不对劲,他就用手砸晕了假孟虎,假孟虎马上变成了怪物。唐菲菲碰到了怪物变成了汤小团,假汤小团说:“我们回去吧!”这时,唐菲菲觉得汤小团不是原来的他了,因为汤小团是很想拿到天子剑。所以她就用龙洲宝剑杀了假的汤小团,假汤小团马上变回怪物。

最后,他们三个人回到了老师的身边。唐菲菲和汤小团讲述了自己在洞穴里看到的东西。老师说:“怪物是书魔制造的幻觉。”这时,孩子们都哈哈大笑起来。

我最喜欢看的书类是科幻书,这套书让人又惊奇又刺激。而且,这是我人生中看过最好看的科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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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以”书”为话题的

全文共 5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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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刻陪伴着我,一天不看书,就会使我浑身难受。

我的床头总是放着几本我最喜欢的书,我在睡觉前,总会抽出十几分钟的时间用来看书。没了它,我就无法入睡。

还记得有一次,我出门旅游,在旅游时,睡觉前还是得读书,我伸手一摸,“唉?我书哪去了?”这才想起来,我在酒店,可不是在家。我下床准备去行李箱里拿书本,又想起在另一个行李箱里,那个行李箱在车上。好吧,没办法,这个夜晚注定是一个空虚的夜晚。我躺在床上,一动不动,呆若木鸡。像这样的夜晚,几乎睡不着。

突然,我望望四周,在床头柜上,发现了一本台历。台历,也可以读!我拿起台历,一页一页地看过来,竟是一本历史故事书!我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看了一会儿的书,我就差不多可以安心去睡了。我转了个身,放下台历,很快就睡着了。

在每次阅读时,我都会在书的某个位置上写批注,当然,除了借阅的书。看完了一本书,就会做上一篇阅读笔记。我还要品味我最欣赏的一些片段,重读一些我以前忽略的东西。

我最喜欢的书,也就是包里必须得放的,那肯定是曹文轩叔叔的《我的儿子皮卡》了,在我的床边,都能看到它的身影。这套书我已经读过许多次了,它成了最好的睡前陪伴。

书,一直在陪伴着我,还要继续陪我度过下面的时光。俗话说得好,“活到老学到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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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最新推荐一本书五年级

全文共 5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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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刘向这句话说得没错,读好的书可以得到心灵,精神上的治愈。今天,我就向大家推荐一本书——《青铜葵花》。

《青铜葵花》的作者是著名文学家——曹文轩。曹文轩的主要作品有《草房子》、《青铜葵花》、《我的儿子皮卡》等,曾获国际安徒生奖、冰心文学奖等60余种重要奖项,担任北京作家协会副主席。

《青铜葵花》里面塑造了憨厚老实的青铜和胆小善良的葵花,让我有着深刻印象。它还让我明白了人内心深处的黑暗,以及人间的冷暖。

这本书我印象最深刻的是青铜和葵花成了兄妹,青铜处处为葵花着想:为了防止葵花放学时被嘎鱼欺负,每天放牛来姐葵花放学;为了让葵花上学,自己放弃了等待已久的上学机会;为了让葵花住上大房子,青铜和爸爸拼了命地割茅草;为了让葵花更好地上台表演,青铜费尽心思为葵花做了一条冰项链……有一次,城里人想接葵花回城,青铜听到这个消息后,天天守在葵花旁边。葵花上学时,青铜就远远地跟在后边,葵花放学时,青铜已早早守在了学校的门口。总之,青铜害怕有一天,葵花会突然被人劫走。当城里人真正到来时,青铜也不管三七二十一,冲进教室拉着葵花躲到了芦苇丛,了命运还是让他们分开了。看到这,我早已热泪盈眶。

也许,生活中是一路坎坷,但是,只要心中充满美好,坎坷也会过去的。正如书本封底曹文轩所说:少年时,就有一种面对痛苦的风度,长大时才能是一个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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