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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一本书《三体》作文20篇

书是我的良师益友,书是我的精神食粮,我爱读书!下面是小编为您推荐的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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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推荐一本书精选五年级

全文共 5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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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的良师益友,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读一本好书就像交了一个好朋友,今天我就向大家推荐一本好书——《十万个为什么之不可不知的生活常识》。

这本书非常的有趣,它的语言生动活泼,内容精彩,插图精美,贴合生活,它的作者叫做刘敬余,这本书主要分为五个章节,分别是食物饮食、人类智慧、人体部分、生活智慧、民俗文化。

这本书中有许许多多有趣的问题。例如:面包为什么会发霉?飞机为什么会飞?直升机为什么会悬停在空中?原来有多少种文物和文化?

其中每一个问题都特别的有趣,例如直升机为什么可以悬停在空中?因为直升机机翼的重量和本体的重量一样,所以可以悬浮在空中,它的机翼是根据竹蜻蜓的原理做的,使它可以在空中直上直下的飞。

这本书的插图也很精美,如果你看书看的时间长了就会感到疲惫,看一看这些插图就能让人打起精神了。

我完整的看了这本书,已经看有三次了,不过还是百看不厌。因为它的文章并不长,还会去举例子说明,做解释,既生动形象又让人明白易懂。除了这些,里面还有许多关于科学家的资料和名言,例如:成功是靠100%汗水加100%的努力才会取得成功。

古人说的好,读一本好书就是和一位高尚的人谈话。所以我们就要多看一些有益的书,可以在书中多学到很多知识,还可以在书中找到读书的乐趣和快乐呢。

这就是我推荐的一本书《十万个为什么之不可不知的生活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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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与书相伴作文800字

全文共 8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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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在青春中都有一个纯真生动的意境,是罗曼蒂克的纯髓,可以说在青春的舞台上,少年们个个都是艺术家的胚、诗人的料、侠客的种……但,青春将近,纯真的本钱渐渐消失,生活的魔鬼蹂躏着我们的内心---人情世故、勾心斗角、人心险恶……将我们折磨的不堪重负。渐渐地,少年们青春时内心的轻盈、清澈消失了踪迹,唯剩戾燥干涸。这时,我们叹息:我们终是活成了自己讨厌的样子!

若想在青春告罄仍保持内心的澄澈、透明,唯有与诗相伴。清澈的内心唯有在诗词的浸润下才不会被阡陌红尘的污秽污染,所谓,“腹有诗书气自华”。

夜,一片寂静,唯有雨滴拍打屋檐发出清脆的“滴答”声,演奏着动听的乐章。床头的灯散发着橘黄的光芒,我,翻开古老的诗卷,在诗词湖畔解开古树的细缆,荡舟离岸,越千年风雨,寻觅诗词那情意萧瑟的朦胧背影……

残月下,他双手轻抚琴弦,清风微微吹过脸颊,扬起的发丝缓缓落下,轻轻拨弄一下,一声清脆的声音萦绕在耳畔,与这轻灵的夜色交相呼应。他那双漆黑的眸子中充满了悲伤,他的眼中似乎出现了一个美丽的少女,她为他而舞,舞姿动人,却转瞬即逝,独留三尺白绫。想到这,他痛苦地闭上了眼,口中吟诵着:“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这是他对她最深的思念。

晚秋,南浦旁,西风袅袅,他于此送别友人,万分不舍。友人已荡舟离岸,却频繁回头,身影踽踽,面容愁苦,眼眶中闪烁着泪光。离别无可奈何,他唯有写下“一看肠一断,好去莫回头”来抑制双方无法控制的情感。

年幼的的他写下了“曲项向天歌”的千古名句,殊不知,从这一刻起他那高昂的头颅就不再低下。出生于世家贵族的他,宁可马革裹尸,也不愿尸位素餐,于是他不顾众人劝阻,执意征战沙场。他是宁可战死也不愿与这肮脏的世界同流合污。论其一生可谓“平生一顾重,意气溢三军”。

……

忽然,远处传来悠扬的笛声,我从诗词的世界中醒来,它那青衣潇洒的背影渐渐消逝……

青衣不再,内心却仍从容与清澈。

青春已逝,唯有与诗书相伴,方可使我们在风雨沧桑中拥有不骄不躁的心怀。收纳纷扰和安逸,然后一一过滤,只留淡然于心中,得内心丰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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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介绍一本书的作文

全文共 11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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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向大家介绍一本,它就是《童年》。

《童年》是高尔基自传体小说三部曲中的第一部。在1908年到1910年之间,列宁到高尔基的.寓所做客,高尔基曾不止一次向列宁讲述自己的童年生活。一次,高尔基对列宁说:“有一天,我会写出一部小说的……”不久,高尔基就实现了自己的诺言,于是,就有了我们现在看的《童年》。《童年》是世界名著,被翻译成了很多种语言,激励了一代又一代人。

《童年》这本书主要讲了主人公阿廖沙在父亲病死之时,母亲就带着他来到了外祖父家生活。而外祖父家,是一个令人窒息且充满仇恨的家庭,在这个家庭里,父子、兄弟间经常会为了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斗殴。外祖父脾气暴躁,经常把阿廖沙打得失去知觉。母亲被迫改嫁,几年后患病去世。外祖父破产后,阿廖沙流落人间,开始了他独自谋生的生涯。

在这本书中,主人公阿廖沙是一个苦难的人,他生活在一个污浊黑暗的环境里,但是,他并没有被这个恶劣的环境所扭曲。有一次,阿廖沙因好奇,把雪白、干净的餐桌布染成了蓝色,外祖父得知后,异常地愤怒,怒气冲冲地取下一根粗树条,将年幼、瘦弱的阿廖沙按在地上抽打。最终,在外祖母的劝解下,狠毒的外祖父停止了鞭打。此时,阿廖沙已昏死过去了,身上是血红血红的条痕,这件事过去后,阿廖沙并没有就此沉沦下去,而是越发变得积极向上。不管他的生活多么艰辛,多么困难,他都以积极、乐观的心态面对。我认为阿廖沙这种坚强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我们不能因为生活中的某种挫折,而变得性格扭曲,我们应向阿廖沙一样,做一个积极向上的人。

阿廖沙是一个善良的人。他对任何人都很坦诚,善良的交往,使阿廖沙和军官家的三个儿子交上了朋友。可是,外祖父严令禁止和军官家的人交往,因为,外祖父认为,军官家的人是非常冷酷、无情的,可是,阿廖沙认为,他的善意和三位“少爷”的善意是相同的。我想到了以前我总是和一个同学打架,那个同学和我的关系很差。有一天,我的脚骨折了,当老师问谁愿意帮我时,那个同学站了起来,说愿意帮助我。当时,我既感动又羞愧。我觉得我应向阿廖沙学习,做一个善良的人。

阿廖沙是一个自食其力的人,他懂事、能干,在外祖父和外祖母分家后,他开始自食其力。为了挣钱,阿廖沙开始在街上捡破烂,捡完东西后,他就卖掉这些东西,将卖东西的钱全部交给外祖母。虽然,阿廖沙的生活艰苦,但是,他又想了更多方法来贴补家用。我和阿廖沙的年龄一样大,力气也比他大,但是平时却很少做家务,吃饭时,我总是挑出不喜欢吃的饭菜,这样做是不对的,我们应向阿廖沙学习,做一个勤俭节约、自食其力的人。

文中语言生动、有趣,富有感染力,这也是我推荐这本书的原因。人物描写很到位,栩栩如生,场景描写活灵活现,给人以身临其境的感受。

这就是《童年》,一本让人深受启发、耐人寻味的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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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小书虫三年级作文300字

全文共 4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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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识一名名副其实的小虫。

这位小书虫跟书形影不离,因为书,他闹出了许多让人忍俊不禁的糗事。下面就给大家介绍介绍吧!

先说第一件事吧,一天,他正在写作业,忽然觉的肚子疼,便抓起一本书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冲向厕所,方便完了,他还悠闲地坐在马桶上,享受着图书带给他的乐趣,甭提有多美啦!这时,他老爸站在门口喊:“拉这么长时间,是不是掉马桶里了?”他漫不经心地回答了一声:“嗯”他老爸喊:“真的?让我赶紧去捞你呀!”这时他才回过神来,赶忙说:“哈哈,骗你的,中计了吧!”

还有这么一件事,一次,他去中原图书大厦看书,一进图书大厦,就被书陶醉其中了,在书的海洋里畅游,觉的时间过得真快,一转眼两三个小时已经过去了,妈妈催他该走了,他还抱着一本书看,妈妈看见他这么喜欢这本书,就说:“既然你那么喜欢这本书,就买下这本书吧”。他高兴地拍起手来。

刚出大厦,他就迫不及待地捧起那本书看了起来,他妈妈喊:“小心点”他“嗯”了一声,结果他刚“嗯”完,“咚”的一声,就撞在了电线杆上。他妈妈又喊:“我就说嘛,小心点儿!”他抬头傻笑,只听见:“咚”的一声,可怜的他又撞上了电线杆......

你们知道他是谁吗?哈哈,他就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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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为书狂初三作文

全文共 8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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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的良师益友;书,是我饥饿时享受的丰盛晚餐;书,是我寂寞时陪伴我的好友;书,在我少年时代对我循循引导,将我引入正确道路,让我懂得许多深刻而又耐人寻味的哲理。

“妈妈,书!”这是妈妈记录在我的成长册里我说的第一句话。那时的我,捧起一本书,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虽然我不识字,但我还是喜欢看着图片,幻想着故事里的情节。“咔嚓”一声,我一副小大人的模样,被家人用照相机拍摄下来了,成为永恒的瞬间。

长大的我,已经认识许多字了。一天,我去雅玲家,雅玲家还真是书香阁第,我找了许久才找到一本我没“啃”过的《三国演义》,于是,我迫不及待地带这个新朋友回家了。

“姚岚,把门关上,怪冷的。”妈妈对我说。“哦。”我漫不经心地回答了一下,继续沉浸在《三国演义》的世界里。过了一阵子,妈妈见我没动静,便催我:“快点啦!”我雷打不动,岂能那么容易放下心爱的书?“你别催我,等我把这一小节看完了。”我的口气里带着厌烦。老妈见我那么痴迷,吼了起来:“老妈跟你说的话,你没听见啊?找扁啊?”声音估计超过了100分贝。尽管我心里一万个不情愿,但我又放不下书,只好一边看书,一边关门。突然,我喊了起来:“啊!”原来是我的手指被门夹到了,疼痛感立刻刺激我的大脑,把我从《三国演义》那精彩世界里硬拽回来。Oh my god!皮都掉了一层,鲜血只往外渗。妈妈连忙拿来创可贴贴在伤口上,才止住血。老妈教训起我来:“叫你做事小心一点,不要三心二意,看看!都是书惹的祸,手指被夹到了吧?”说完,用手指刮了一下我的鼻子。

哎,在我的世界里,看书的时间总是不够!爸妈催我睡觉的时候,我总是说:“只剩下最后一点点了,让我看完吧!帅哥老爸,美女老妈。”为了多争取点看书的时间,我总是昧着良心这么讨好地说着。有一段时间,我一直弄不明白为什么看书的时间那么少,后来才知道,是我把自己的感情都融入到书中的世界里了,所以才会觉得时间过得很快。

书!不是我的生命,胜似我的生命。我与书不做好朋友,而是要做更好的、更亲密的终生伴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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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推荐一本书五年级作文500字

全文共 5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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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们,是灯塔,为我们指引前进的方向;书是蜡烛,照亮着我们前进的道路;书是信念,向提供我们前进的动力。我们每天都沐浴在书海中,接受知识的灌溉。你们一定都看过很多古典名着吧?我也不例外。今天我就要向大家推荐——《西游记》。

西游记,大家都再熟悉不过啦。作者吴承恩展开他丰富的想象,将读者们拉进一个奇妙的世界。用生动的语言讲述了唐僧师徒四人历经九九八十一难,最后终于到西天取回真经的故事。形象地描绘出了孙悟空、猪八戒、唐僧、沙和尚等个性鲜明的人物。

在这些人物中,我最敬佩的就是齐天大圣孙悟空。他护送唐僧师徒西天取经时忠心耿耿,对妖魔鬼怪毫不留情,为人间打抱不平正义凛然,面对危险毫不畏惧,勇往直前。在我心里,他就是一个机智勇敢,诚实聪明,无所畏惧,嫉恶如仇的大英雄。他敢于反抗天宫,能上天入地、呼风唤雨,多少次濒临绝境,孤立无援,甚至被妖魔缴去金箍棒,他都从不气馁,往往吸取教训,计上心来,重新抖擞精神,继续作战,终於绝处逢生,赢得胜利。他这种不畏艰险,前仆后继的精神令我敬佩。

《西游记》是一部规模宏伟,结构完整,并用幻想形式来反映社会矛盾的巨着。所有看完这本书的人,都会对它赞不绝口。久久回味在曲折的故事中,你对西游记感兴趣吗?如果感兴趣的话,就买来看看吧。相信你一定会被里面精彩的故事情节所吸引,对它爱不释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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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小书虫三年级作文300字

全文共 4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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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正捧着本津津有味地看呢,我一进到故事当时就被一大喝打断了:“快睡觉!”然后“啪!”的一下我的眼前便漆黑一片了,我只好极不情愿地合上书本。

我从小就受到书香的熏陶,早早学习汉字,在5岁就步入绘本,6岁看小说,从此对书本爱不释手。在我家,有满满两个书架的书本外,茶几上也有我珍爱的书本,只要我喜欢的书本,我读的时候总是融入了情节。名家的作品也不少,杨红樱、郑渊洁、沈石溪、曹文轩等作家的书也曾读过。

我家的书虽然很多,但是我还是要往图书馆跑。一个周三,我跑去图书馆看书,从茫茫书海中寻找要看的书准备借下时,突然发现没带卡下楼,于是又冒着大雨回去,又飞奔回来。这么两来回,我浑身湿淋淋的书却一点不湿。我拿着书,差点亲了它一口,我实在太喜欢这些书了。我知道,知识就是力量,读了一本好书,离真理又进一步,知识的楼梯又上了一块砖。

回到家,妈妈一边拧着我的衣服,一边苦笑:“你这个不折不扣的小书虫!”可我却不在乎妈妈的话。

怎么样,相信你已经认识我了吧,一定喜欢和学识渊博的人一起,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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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推荐的一本书学生作文

全文共 8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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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的生存是离不开金钱的,每天都需要消费,但这里面却有很多技巧。今天,我想向大家推荐一本———《马一仑的秘密财富王国之零花钱变身记》。

这本书的作者是中国作家蔡渊,由著名财经作家吴晓波,理财专家王翔、顾冰、曾勇、陈婷联袂推荐。大家听到这些,都应该知道这本书是关于理财方面的书了吧。这本书以马一仑听老爸讲理财课,学会了许多理财知识,同时也让我们学会了理财知识。

这真是一本引人入胜的好书!语言是那么生动有趣,故事是那么富含哲理。它在我眼前几乎已经不是一本书了,而是一位老者,他看着我,用那饱经风霜的声音在为我有声有色的诉说着一个个理财方面的知识,让我深深的被吸引住了!

这本书用讲故事的方式,使我在不知不觉中学到了很多理财知识。本书的开头就讲了一件“一分钱难倒英雄汉”的故事:主人公马一仑的铁哥们儿刘鹏要过生日,正巧他的零花钱花光了,囊中羞涩的马一仑怎么给好朋友买礼物呢?他只好向老爸借,老爸趁机要求一仑听他的理财课,谁知误打误撞,越听越上瘾,最后,竟修的一身理财功夫。

读了这本书,我可是受益匪浅呢!这本书让我知道了理财等式、10%存钱法、利与弊、省钱小窍门、反季节购买。总之,生活中需要用钱的地方太多了,一定要按照自家的经济条件来消费,不然,超出的部分没有人会替你买单的。要在生活中不断地摸索经验,不但要学会挣钱,还要学会花钱。

同学们,我之所以推荐这本书,是因为我觉得我们的家长认为花钱不用教,天生就会的,以前,我还没有这本书的时候,我的零花钱都是随着性子花,到了月底就囊中羞涩,有了这本书,让我懂得了如何合理的掌控自己的零花钱,我希望同学们也能够合理的安排自己的零花钱。

踏上财富王国漫游之旅后,我才发现财富的世界可真是好玩!会吐钱币的存钱罐、总让妈妈头疼的购物清单、匪夷所思的高昂话剧演出票、奇怪的反季节购物现象、神奇的跳蚤市场。一切都大有学问呢!其实,财富王国离我们并不遥远,只要善于观察,只要善于挖掘,学会理财,里面满满当当的宝藏,全是我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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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介绍一本书的作文

全文共 3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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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高尔基的名言,是知识的宝箱。如果向你推荐一本书,我肯定会推荐《狼王梦》。它的作者是中国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书中不仅写出了紫风的快乐和悲伤,和对孩子严格的要求,描写出了一个母亲对孩子关爱的形象。

书中写的一头母狼,她叫紫风,写的是她和她的孩子的悲惨命运。他一共有五个孩子,第一个孩子他在出生的时候就死了。第二个叫黑仔,第三个叫蓝魂,第四个叫黑仔,第五个是一头母狼,叫媚媚。黑子是死在了金雕嘴里。紫风有一个梦想,是将孩子培养成狼王,可是小公狼一个个死去。蓝魂死在了猎人的追捕中。黑仔是死在了狼王的嘴里,黑仔是被金雕杀死。紫风只好将希望嘱托在小狼孙们,可是还没等狼孙出生,自封为了孩子,和金雕同归于尽。

我很感动,因为紫风是一个尽职尽责的母亲,他肯为自己的理想而去奋斗,和对孩子的教育。最感人的母狼壮烈牺牲的情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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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科幻类小说《三体》读后感

全文共 11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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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体文明的战争使人类第一次看到了宇宙黑暗的真相,地球文明因为黑暗森林打击的存在如临大敌,不敢在太空中暴露自己。罗辑的威慑使三体文明被迫解除了智子的封锁,两个文明开始互相交流。

(与第二部几乎同时)航天发动机工程师程心进入行星防御理事会战略情报局(PIA)工作,为向三体舰队发射探测器提出了“航线推进”方式,促使暗恋自己的大学同学、癌症患者云天明放弃安乐死成为阶梯计划中的被执行人。

黑暗战役中幸存的战舰“青铜时代”号被唤回,却受到欺骗以谋杀和反人类罪被逮捕审判,而“蓝色空间”号在其警示下继续逃离,地球派出能够进行恒星际航行、具有发射引力波能力的“万有引力”号与三体的两个“水滴”同行对其追击。

程心由于云天明赠送给她的一颗恒星被物理博士生艾AA发现带有行星而从冬眠中被唤醒,发现这个时代的世界变得女性化,过去在PIA的上司维德为了继任执剑人枪击她未果(后由智子得知维德的威慑度为100%),程心在具象化的“智子”劝导下参加竞选。

因为罗辑的成功,程心将执剑人看作只需花费时间的一项任务。程心刚刚拿到引力波发射器的控制器后,六个水滴向地球发动攻击,程心出于“母性”未启动广播,六个水滴将地球上的引力波发射器全部摧毁。同时,进入智子盲区的与“万有引力”号同行的两个水滴开始攻击两艘战舰。随舰航行的宇宙学观测者关一帆提出了宇宙维度是病态的观点;“蓝色空间”号上的人员借助四维空间碎片摧毁了水滴,并占领了“万有引力”号。两舰全体表决启动了引力波广播,向宇宙公布三体星系的坐标。另一个智慧文明接到广播后用接近光速的粒子摧毁了刚刚捕获三体母星为其卫星的恒星。三体母星在恒星爆发中被完全摧毁。

三体世界毁灭后,被三体第一舰队截获的云天明与地球取得联系,通过自己编创的三个童话向程心透露大量情报;人类自以为悟出了生存竞争的秘密,开始进行掩体计划,程心将造光速飞船的理想和星环公司交给了托马斯·维德。由于空间曲率驱动研究受到公众和政府反对,维德等科学家试图用反物质子弹争取自由被程心终止。最终维德被处死,所有的参与者被处决。

维德死后,参与者不断从牢中被放出。花了35年才开始继续研究,留下一艘实际上的完成品飞船“星环”号。然而宇宙中还有更强大的文明,战争的方式和武器已经远远超出人类的想象,歌者文明使用一种能使三维变成二维的技术,毁灭了整个太阳系,由于逃逸速度为光速,程心的错误判断使得人类耽误了光速飞船的研究。整个太阳系变成了薄薄的一幅画,只有程心和艾AA乘坐唯一的光速飞船离开。

而程心和艾AA驾着“星环”号飞离了那里。她们在云天明送给程心那颗恒星的一颗行星上遇到关一帆,探讨了宇宙降维的真相,当云天明终于到来时却不慎触发了“死线”,整个星球陷入光速黑洞中,飞船花了一千多万年才方降落,于是程心和关一帆在云天明留给他们的小宇宙中短暂居住,直到受号召将物质归还给大宇宙,重新进入宇宙中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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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本有魔法的书作文900字

全文共 9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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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个王国叫魔法国,魔法国里有一位魔法师,魔法师有一本魔法。这本魔法书在魔法国实在太无聊了,它想到外面的世界去走走看看。

有一天,它趁魔法师不注意的时候,便悄悄地溜走了。当它来到一个小山村,远远的看到山前有一座破破烂烂的茅草屋,当它走近一看,看到一位花甲老人正趟在床上呻吟着,魔法书连忙上前询问:“爷爷,您怎么了?”老人无力说着:“房屋年久失修,屋顶破了一个大洞。儿女们不在身边,我年纪又大了,腿脚不方便,修不了了,风一吹雨一淋,我就病了……”魔法书听了之后觉得老人很可怜,心里很难过,又转念一想:“我有魔法,那就用我的魔法来帮助老爷爷吧。”只见魔法书在空中翻转了两圈,瞬时间,老人的身体渐渐康复了,茅草屋变成了美丽又坚固的木屋,当老人看到眼前的一切高兴极了。魔法书想到老人以后能过上幸福的生活,它的心里美滋滋的。

当魔法书经过一片森林的时候,听到了一阵哭泣声,它沿着哭泣声走去,看到了一只啄木鸟在树上哭,魔法书问它:“你为什么哭?”“呜呜……我的嘴巴受伤了,无法帮树爷爷他们治病了。“魔法书安慰啄木鸟:“你不要伤心,我能治好你的嘴巴。”于是它在空中翻转了两圈,顿时,啄木鸟的嘴巴就好了。啄木鸟高兴地在枝头又飞又唱:“我又可以帮它们治病了!”魔法书看到啄木鸟这么开心,它的心里乐淘淘的。

当它来到海边,就被海边美丽的风景迷住了,魔法书决定在这里住上一段时间。第二天早上,它看到海面上漂浮着许多海洋生物,就上前探个究竟,它问道:“你们到底怎么了?”有只小鱼病恹恹地回答:“我喉咙痛,还发烧。”其它的鱼也回答道:“我们好像都得了同一种病。我们也不知道怎么回事。”魔法书仔细看了看,摸了摸它们说道:“你们得了一种非常严重的传染病,而且传播的速度很快,你们不要担心,我有办法治好你们。”说着,魔法书就在空中翻转了两圈,又接着说道:“治好你们以后,你们回家要做到以下几点,多通风,勤洗手,带口罩,不聚集,如果你们做不到,等我离开这里,就没有人能够救得了你们了。”这些小鱼们头点得像小鸡啄米似的。经过一段时间的观察,海面上再也没有漂浮的海洋生物了。魔法书心里喜盈盈的呢!

魔法书用了自己的魔法帮助了别人,同时也快乐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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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介绍一本书的作文

全文共 3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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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向你们推荐的,它的作者叫李洛,这是一本非常好的一本书,专门培养杰出的青少年,造就社会精英的的经典教科书。相信大家已经猜出来了吧!这本是叫《哈佛家训》

300年哈佛教育智慧,对顶级的教育理念培养孩子经营意识,奠定一生的成功基石让父母从中受到启迪。

哈佛大学的巨大成就关键不是因为它的规模宏大、学科众多、而是在于它先进的办学理念、追求真理的可贵精神和300多年的闪光智慧。而这本书就给我们讲怎样学会做人,怎样做一个成功的人,并引领他们的思考和感悟人生,为实现人生目标、取的成功做好积极而充分的准备。我之所以选择这本书,我们每个人都有哈佛梦,我想知道哈佛里的教育理念和……

所以我向大家推荐《哈佛家训》。希望大家都能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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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推荐一本书三国演义作文500字

全文共 6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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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是人类的进步阶梯。”最近,我迷上了《三国演义》,这是元末明初罗贯中写的,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三国演义》有多个版本,原著我看得不太懂,所以我选择了青少版的。

故事讲的是:东汉末年,群雄纷纷称霸。刘备、关羽、张飞三人桃园结义。之后,曹操“挟天子以令诸侯”称雄北方,孙权占据江东,刘备在众人的帮助下借荆州站稳脚跟,后取西川。天下分成魏、蜀、吴三国。多年征战,最后,司马懿趁乱夺取了曹丕的王位,灭了蜀国和吴国,改朝为晋朝。

书中塑造了许多栩栩如生的英雄人物:足智多谋的诸葛亮,忠义英勇的关羽,勇猛好战的张飞,奸险多疑的曹操……然而我最喜欢的还是赵云。

在第四十一回中,赵云单骑救少主,血染长坂坡,我每每读来都激动不已。在这一回中,刘备与妻儿失散了。赵云只身返回敌方寻找糜夫人和阿斗,路上遭到不少曹军将士的追杀,但赵云毫无惧色,一直杀到找到糜夫人和阿斗。糜夫人腿部已被枪刺伤,她怕连累赵云,丢下阿斗跳井死了。赵云只好带上阿斗,奋力拼杀。当他回到刘备身边,阿斗还在怀里熟睡。每次读到这里,我都不禁对赵云的忠肝义胆和武艺超群五体投地。

书中还有这一段描写:“却说曹操在景山顶上,望见一将,威不可当,急问左右是谁。……曹洪回报曹操。曹操曰:‘真虎将也!吾当生致之。’”面对赵云的单枪匹马、英勇善战,连对手曹操也忍不住爱惜起来,这难道不是赵云的魅力所在吗?

每一个人读《三国演义》的感受都是不一样的。同学们,你们也去读一读《三国演义》吧,也许你也会有不同的感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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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最爱的课外书

全文共 2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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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班 艾庆德

星期六的早上,天气格外晴朗。

妈妈给大家煮了我最吃的西红柿鸡蛋面。爸爸妈妈叫我吃早餐,叫了好几次,却发现我迟迟的还没有从房间里出来。妈妈让爸爸去房间叫我。走进房间门口发现我双手托着下巴,趴在地板上,津津有味地看着一本,嘴巴里还发出咯咯的笑声。爸爸生气地把书夺走,我只好低着头失落地走出房间去吃早餐。过了好一会儿,妈妈发现爸爸还没有出来。我走进房间一看啊!,发现爸爸跟我刚才一样,双手托着下巴,趴在地板上也津津有味地看着课外书,真是一本引人入胜的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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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与书的故事

全文共 7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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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家说“是智慧的钥匙”;史学家说“书是进步的阶梯”;政治家说“书是时代的生命”;学生们说“书是不开口的老师”;惠普尔说“书籍是屹立在时间的大海中的灯塔”;高尔基说“爱护书籍吧,它是智慧的源泉”

倘若与书为“敌”,那就是与整个世界为“敌”,我是个爱书人士,有的同学会说“你太刻苦了,到哪都拿着本书。”我知道那是他在嫉妒,我不与他一般见识。假使有人破坏了我的书,我会雷霆大怒,也会潸然泪下。如果有人愿意拿本新书换我手中多次翻阅而略显苍老的旧书,我会决绝的谢绝。我喜欢手头、卓头、床头,总有悦心的书陪伴,这将是一生的幸事。书在左右,或信手闲翻,或倾心细读,或一笑看过,或反复品读,芬芳盈口,满心余香。

追其根源。我以前也很不喜欢书,见到语文就头大,更别提读书了。我的数学能考满分,语文也能不及格。唉,本以为我与书无缘,可没想到后来《西游记》的天马行空的想象吸引了我;《安徒生童话》催人泪下的故事打动了我;《格列佛游记》入木三分的粉刺警醒了我。或是淡淡的讲述,或是澎湃的呐喊,那一个个引人入胜的故事轮番登场,将我与书的缘分系在了一起。其实,书本无言,却在默默中与读懂他的人实现心灵的挈合。

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们每天都需要用知识来充实自己。我们班有的同学通过订阅杂志,有的通过自己购书来满足自己对书的渴求,而我趁着中午半个多小时的午休时间钻进阅览室,畅游在书海。看书的时候固然美好然而最痛苦的就是那短暂的时间的结束,那时间大姐高举着“公平,公正”的牌子,而无情的将我与书分开,每每离开阅览室时我只能不舍的回头用无奈的目光与它们告别,它们也流下了不舍的泪水,想挽留我,却无能为力。

我喜欢读书,喜欢享尽这不为所役的人生。在山穷水尽时,随意躺下却又找到内心另一座恬静闲适的村庄······。多谢书的多年陪伴,我与书的故事还将继续,何止《海底两万里》?何止《一千零一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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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好书推荐600字话题

全文共 6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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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爱吧这是知识的源泉!只有知识才是有用的,只有它才能够使我们在精神上成为坚强、忠诚和有理智的人,成为能够真正爱人类、尊重人类劳动、衷心地欣赏人类那不间断的伟大劳动所产生的美好果实的人。”这是高尔基曾说过的话。

我读过的书有很多,《水孩子》、《城南旧事》、《昆虫记》、《我是马小跳》在这茫茫书海中挑出一本最好、最喜欢的,实在是不容易,因为我喜欢的书太多了,如果硬要我挑出一本中意的书,那就非《我是马小跳》莫属了。

这本书的作者是杨红樱,每当我打开这本书时,就觉得我的童年也是那样精彩。马小跳一生下来,其实不叫马小跳,叫马小骥,一匹骏马的意思,这是他爸爸的爸爸也就是他的爷爷几乎翻烂一本新华字典才取出这样一个好名字的。马小跳一生下来就活蹦乱跳,所以爷爷就让马小跳改了名字。

这本书中描写的主人公有:马小跳、杜真子、丁文涛、路曼曼等。他们都有很多有趣的故事,他们就像我身边的同学、伙伴。马小跳有事不惧怕,长得像“胖狗熊”一样的唐飞最爱吃零食,猴子一样的毛超是个废话大王,总比别人多一个心眼,班长路曼曼又是马小跳的同桌冤家马小跳是一个成绩不太好的学生、一个调皮捣蛋、不怕危险,拥有了一颗积极向上的心的男孩,一个老顽童爸爸、一个天真老妈,一家人又生活在充满活力的家园里。

马小跳有一个好品质,只要他想做的事情就一定会认真去做,坚持不懈,他拥有一颗上进的心,用石头打走了小偷,保护了国家财产,他遇到坏人敢于勇敢面对,当了个小英雄,很值得我佩服。我喜欢马小跳的个性!

《我是马小跳》这本书很精彩,会伴我成长,伴我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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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介绍一本书的作文

全文共 3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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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第一次老师不小心提到一本,我就在书店买了。这本书也是我今天要介绍给大家的。这本书叫什么名字?然后往下看就知道了。

这本书叫《译林》,里面的一篇文章让我觉得很有道理。作家余华知道大约2000个汉字。对于一个作家来说,这是一个缺点,但是中国的批评家们却称赞他的语言简洁。余华坦言:我的语言简洁是因为我不太懂汉字。因为知道的汉字不多,语言简洁,真的是独一无二的优势。巧合的是,一个跳舞的人,跳舞时戴着帽子,左手伸进口袋,后来,这个动作成为代表他舞蹈的经典动作。事实上,他戴帽子是因为他秃顶,左手在口袋里是因为他紧张。一系列的巧合让他成为了一个有自己风格的舞蹈大师,真的很有意思。

这篇文章教会了我,没有必要掩盖缺点,因为有缺点往往会导致你的优点;懂得扬长避短,会让你的生活更加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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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关于我与书高一作文

全文共 8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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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开始接触籍,是在我7岁的时候,那时我并不识字,爸爸从远方给我带回来一本童话故事,我特别喜欢里面的图画,一遍又一遍的翻看都看不腻,仿佛里面有可口的糖果、美味的巧克力、鲜美的草莓一样,拿着爱不释手,那似巧克力般浓郁的香味从书中散发出来,也许,那就是书香。渐大,我识字了,读到的第一篇童话就是《海的女儿》,那时,我根本不懂,只是觉得特别喜欢,被里面帅气的王子,漂亮的公主所吸引。看到公主看着自己心爱的王子和别人结婚,她却无法说话……忍不住大哭起来,但却不知道自己到底在心痛什么,只是感到特别惋惜。有一回在梦中,我见到了小公主,我问她,为什么那么傻,她却说:“我用三百年的生命,只为求得他炽热的爱情,永恒的灵魂,尽管他不爱我,我也因此失去了300年的生命,却体验了作为人鱼永远不能了解的感情。”

每天除了爸爸妈妈老师同学,陪伴我最长时间的就是书了,吃饭时想看书、上厕所时还想看书,只要我已有空闲时间,就会情不自禁的看起书来。读书让我感到快乐,让我忘记所有烦恼。在书中,我和李白一起作诗、和孔子一起学习、和尼尔斯一起旅行、和碧吉、帕特里克、路克一起破案。

看书时,我专心的读好每个字,每个句子和每段话,认真的体会书中所说的道理,用心的理解每本书中所表达的意思。从书中,我能知道许多许多有趣的事情,有些在学校,在家中,在托管里不知道的事,或许在书中,我能知道。每当我读完一本好书的时候我都觉得自己又长大了,又懂得了许多知识。

读了安徒生童话,我的想象力更加丰富了。读了伊索寓言,我又懂得了许多道理,比如说做人不要太自大那样可能会让人们看不起你。读了成语故事后我又知道了不少成语的来历。比如说做事不能三心二意,要专心致志的做好每件事情。读了冒险小说,我又增加了分析能力还明白了团结才是力量要互相帮助。

读了不同的好书,让我学到了各种各样的知识。我感觉我的生活离不开书就像我每天离不开水一样,我愿在书的海洋中遨游。我终于明白:短暂的生命,充实的活过。不求天长地久的拥有,只想得到一瞬的感动。不论结局是永恒或是幻灭,那曾经体验过的将是一生的珍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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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与书交朋友

全文共 4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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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给大家推荐一本金波写的《和树谈心》。

《和树谈心》是金波写的一部儿童读物,自选的散文集,收录了作家积淀多年的.散文名篇100余则。其中《阳光》、《雨点儿》、《做一片美的叶子》、《火红的枫叶》、《百泉村》、《背课文》、《尖尖的草帽》等,被选入包括人教版在内的12种版本的《语文》教材;《花钟》、《我的生日》等被选入香港和台湾的语文课本。

读了《和树谈心》这本,让我看到了许许多多平常就在我们身边,而我们却常常未发现的或发现后也没太注意的事物。而金波爷爷把这些常常被我们忽略掉的东西发起联想,写出一篇又一篇的散文和童话。这本书里写了很多金波对自己美好的童年怀念和感慨,他叙述着一个个的故事,让经典滋润孩子的心。让我们都要珍惜那灿烂的只有一次的童年。同时也使我受益匪浅让我知道人和树之间是心心相印、息息相通的总有一天我们可以走向森林,和树谈心。

我最喜欢《和树谈心——新年的贺卡》讲了“我”邻居家的小女孩每年都会送“我”和“我”夫人各一张贺卡还是让邮递员给“我”她说这样是个惊喜,他坚持到了初三,但老人和孩子之间还保留着一份童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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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与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4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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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陈寿曾经说过一句话:一日无,百事荒芜。我对书的感觉也是如此地着迷,如此地“痴心”。

记得有一次,我就因为书,惹出了一个大笑话。如果你们感兴趣就听我慢慢道来。

那天下午,我正在津津有味地读着《傲慢与偏见》这本书,刚读到文中的点睛之笔时,厨房中的爸爸大喊道:“女儿,醋没了,去楼下小卖部买一瓶吧!”可我一心只在书上,根本就是一只耳朵进,一只耳朵出。后来,还是老爸把我的书收了,我才依依不舍地出了门。可等我到了楼下,又忘了老爸要我买什么了?不管了,随便买一样好了,好快点见到我的书呀!

就这样,我买了一瓶子酒就大步流星地向家走去。爸爸见了后是哭笑不得,可我早就已经躲进房间与我的老朋友叙旧了。

告诉你个小秘密,卫生间也是我的领地,每天早上都要与书这个伙伴共伴美好的晨间,也常常因为这个而上课差点迟到呢!不过我都不在意,因为书带来的欢乐大于忧愁。

毛泽东主席曾在打仗时,百忙之中都要抽出一些时间去看书,许许多多有成就、有出息的人都是在书的帮助下成长的。书对于他们来说就是一座在黑暗之中的灯塔,照亮了他们的人生道路。

而书,对于我来说是一位亲密无间的好朋友,是一个温暖而又温馨的家,也是一碗解渴的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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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本有魔法的书作文900字

全文共 9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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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说有一本有魔法,如果你想要什么东西,只要念一条咒语,就可以得到。想要得到这本书,就要从一个住在地狱的老巫婆手上夺取,而且还要打败她。

有一个叫勇敢的人,他非常想要那本书,因此他花了一千个金币得到一个情报,想要打败这个巫婆就必须得到三样东西,第一样就是用冰之兽和火之兽合成一滴血,这滴血必须滴在火里炼七七四十九天,打铸成一把钻石剑,第二样东西是怪兽森林里面的地核套!据说地核套不但防火,还耐冰,最重要的是地核套可以防巫婆的魔法,简直就是能上天入地的神器,第三样东西是冰山内部的冰之盾,冰之盾不但防御力强,而且还可以反弹敌人的攻击。

于是勇敢找到一位干了几十年的老铁匠,并付给他一万个金币,五十天后,老铁匠给了勇敢一个盒子,然后神秘地说:“这个盒子里是你要的东西,小心一点,这把剑非常锋利,所以不要轻易拿出来”。

勇敢来到了第一个地点,炎热峡谷那里非常热,勇敢来到火之兽所在的地方,他和火之兽大战了九百九十九个回合,第一千回合的时侯,勇敢抽出宝剑以最快的速度刺中了火之兽的心脏,然后取了一小瓶火之兽的血液。

勇敢来到了第二个地点,寒冷峡谷那里非常冷,可是这里跟炎热的峡谷有点不一样,因为这里有非常多的骷髅,走到尽头的时侯,他被冰之兽吓了一大跳,因为冰之兽正在津津有味地啃着人肉!这时勇敢流下了同情之泪,接着说道:我要为这些可怜的百姓报仇,然后他的剑闪了一道金光,勇敢一剑把冰之兽的头给砍了下来,取了一点冰之兽的血之后,又跑到了冰之兽的山洞里面拿到了第三样东西冰之盾。

最后,勇敢去了怪兽森林,可是那里的杀气太重了,所以勇敢的警惕性提到极致,勇敢到尽头的时侯,突然,不知道哪个神秘人说了一句:“听说你杀了我的三弟和二弟,所以这里就是你的葬身之地”,说着那个神秘声音的人来了,过了好一会儿,他们两个大战了一天一夜,勇敢还是打败了那个神秘人,取到了地核套。

勇敢把火之兽、冰之兽还有那个神秘人的血液加在了一起,他就来到了地狱,他一来地狱就和老巫婆打起来,他们一共打了十几年,他才把老巫婆杀死。

勇敢得到了那本书,这是他人生中最大的成就,他回到了现实世界,这件大事被国王知道了,国王就让他当了王子,这了几年国王去世了,王子继承了王位,从此,这里的百姓过上了安居乐业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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