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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一本书《三体》作文汇集20篇

书是我的良师益友,书是我的精神食粮,我爱读书!下面是小编为您推荐的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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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对我的影响作文

全文共 5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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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我就喜欢听爸爸、妈妈讲故事,这些故事让我不断地认识了许多新事物,明白了许多做人做事的道理。上了小学以后,我认识的字多了,一般的籍自己都能阅读,从此,我就开始自己看故事书了。其中,我对我影响最大的一套书是《小故事大道理》。这套书共有八本,内容丰富、主题鲜明、选材新颖、语言简洁、说理生动、严谨中又不乏幽默,每个小故事都蕴含着深刻的哲理。

每当我拿起这套书阅读时,那些励志的、奋斗的故事,都给予我极大的鼓舞,那些揭示真谛的道理,都给予我全新的感悟。

书中一些经典的故事,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如《曾国藩与小偷》的故事,让我明白:努力与收获是成正比的,一分耕耘一分收获。一勤天下无难事,即使天生愚钝,只要不懈努力,奇迹迟早会出现的。我们小朋友在学校学习,要想取得优异的成绩,必须从点滴做起,要勤奋刻苦、坚持不懈的努力,才会有好的收获。又如《蚂蚁与鸟》的故事,教会了我们要心存善念,乐于助人。《一只狼的疑问》的故事教会了我们要学会强大。书中一个个小故事,都揭示了一个个大道理,让我受益匪浅。我对这套书爱不释手。

臧克家说“读一本好书,像交了一个益友”。在此,我很负责任地向各位小朋友推荐阅读这套书,让我们共同分享书中的乐趣,汲取书中的营养。也让书中的“明灯”点亮我们的心灵,点亮我们的美好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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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书中有个我高一作文

全文共 6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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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记得从前我读《木偶奇遇记》,一次次为那匹诺曹动容。

我跟随着匹诺曹去马戏团看戏,听信狐狸和猫的话去傻瓜城种金币,在仙女家长出长长的鼻子,又前往玩具城变成了驴,看着这好吃懒做又十分挑食、天真易骗、爱撒谎又不爱学习的坏孩子,我猛然发现,我不也正是这样的么吗

我同样很懒,不愿做家务,总是看着妈妈一个人汗流浃背地拖着地,却无动于衷。我爱挑食,只挑自我爱吃的东西吃,不爱吃的一概不碰,为此妈妈真是操透了心,为了把所有的营养都补充给我,她总要绞尽脑汁的编排食谱。我也曾为了掩饰自我的错误而撒谎,我甚至放下学习时间,坐在电脑前玩电脑。这样看来,我也和小匹诺曹一样,是个让大人头疼的坏孩子。

之后,匹诺曹在仙女和朋友们的帮忙下,逐渐改掉了身上的坏毛病,变成了一个知达理、勤奋好学、又十分孝顺、有爱心的好孩子,并且变成了一个真正的孩子,不再是可笑的木偶。

这木偶都有这样的毅力,改掉所有的缺点,变成一个好孩子,我为什么不能够我开始努力改变自我。我开始学着帮妈妈做家务,为她分担辛劳;我开始试着吃从前不吃的蔬菜水果,其实味道还不赖吗!我开始学会承认自我犯下的错,承担自我做错事的后果,明白了“职责”的重要性;我也开始学着把心思放在学习上,成绩也渐渐提高。

从此,爸爸妈妈再也不唉声叹气了,他们欣慰的看着我的变化,我也渐渐改掉了自我的坏毛病,成为了大人眼中的好孩子。

《木偶奇遇记》,你像一面镜子,照出了“我”,照出了我的缺点,让我学会改正。

书中有个“我”,它教会我成为一个好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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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关于小书虫初二作文

全文共 6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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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学校里,人们都说,我是个小虫,因为我看书的时候种感觉要把书吃了一样。比如......

那天,我在上语文课,语文老师说他突然有点事,叫我们自己看书,我看着看着连下课了都不知道,当我看到假如世界上没有灰尘的精彩时刻,老师轻轻拉了下我的耳朵说:“林子璇,下课啦,别看书了,去外面走走吧,这样对眼睛不好哦”“喔,什么时候下课的”我转眼看着班主任奇怪的说“你还真是个小书虫啊,看得书都被你给吃了,好吃么?”老师对我开玩笑的说,“嘻嘻,我有点认真过头了,呵呵”我傻笑着轻轻说。

还有一次,我在家里爸爸的书房里看着书,妈妈喊着我说:“子璇啊,去买包盐回来。”“好的”我大喊一声,接着看我的书去了,过了几分钟,“快哟,妈妈急着用”这下我才依依不舍的把书放下,急匆匆的跑去买,跑到一半,突然听了下来,因为我忘了要买什么,想了想,我知道了,原来是味精,跑到味精店了买了味精就跑回家了,妈妈太急了,看都没看就直接往里倒,倒好直接叫我放在柜子里,我接着跑到爸爸的书房里接着看着我没看完的书。然后吃饭的时候我怎么觉的这鱼的味道很怪,就跟妈妈说,妈妈尝了下,赶紧吐出来,然后妈妈说:“会不会你买的盐巴是过期的呢?”我奇怪的问:“妈妈,您不是叫我买味精的吗?”爸爸哈哈大笑起来,妈妈一脸沉默,感觉妈妈好像不知道要笑还是要生气呢!

妈妈还总说我和爸爸一样是个书虫。也经常提起我以前看书都是囫囵吞枣的,自从看了书的好处,我就变成小书虫了。

小书虫,这个外号就是这样的来历,我喜欢这个外号,因为是它体现出自己是个爱读书的人!小书虫,我爱你,你就向是我的朋友、伙伴一样,陪着我看书,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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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喜欢书的作文

全文共 6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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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特别喜欢《百变马丁》这套。主人公马丁拥有一项特异功能,每天早晨都会变成另外一个人,开启一段奇妙的旅程。马丁每天斩妖除魔,救死扶伤,是我心中的大英雄,我要是能拥有和他一样的本领就太棒了。

早上我穿好衣服出门上学,在公交站牌等了好久,车也不来。突然,我拍了一下脑袋,“哎,我真傻,我不是会变化吗?干嘛在这里等呢。”于是,我把自己变成了一只小鸟飞向学校。飞着飞着,突然迎头出现一只大网,我就被抓了。小小的我被撞的昏迷不醒,当我醒来的时候已经被关在笼子里了。这可难不倒千变万化的我,于是我变成一只蚂蚁轻松地离开了笼子。回头一看,一屋子的国家保护动物,正用哀求的目光望着我,我的英雄血一下子冲向脑门,我立刻变成斗战胜佛——孙悟空,拿出金箍棒,跑到坏蛋面前,想一棒打死这些坏家伙。但一想,不能以暴制暴,还是交给警察叔叔吧!于是,我拔出三根猴毛,轻轻一吹变出好几个我,拿着绳子,三下五去二就把他们捆的结结实实。

回到屋里,我轻轻一吹,所有的小动物都回到了自己的家园。紧接着,我就把几个坏家伙带到了警察局,警察叔叔还表扬了我。

任务完成后,一看手表,呀,快迟到了,我急忙变成小鸟飞到学校,又变成了孙悟空。同学们看到我的样子,一点儿都不惊讶,因为他们已经习惯了。只有一年级的小朋友很好奇,老是摸我的长尾巴,但我一点儿也不生气,还给他们表演中国功夫。

但是我一点儿也不遗憾,虽然现实的我没有特异功能,但是我可以靠着自己的双手“千变万化”:变成遵守交通规则的好孩子;变成保护环境的小卫士;变成积极发言的好学生;变成乐于助人的好哥哥;变成爱做家务的好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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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的第一本书高二作文

全文共 6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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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的时候,我便和我的第一本《丽塔和小东西去学校》结识了……

那是一个太阳睡过头的早上,我坐着妈妈骑着的蓝宝石颜色的自行车,被妈妈“绑架” 到了书店。没精打采地转了一圈,发现根本没有妈妈所说的好看的书。

“妈妈,妈妈,给我找书,找书!” 我带着埋怨的口气催促着妈妈。顿时,本没几个人的图书馆变得更加安静了,大家都把目光投向了我们母女俩。“给,你看这个。”妈妈说着把一本白色的书递到了我手里,“喜欢不?”呀!上边有个和我差不多大的小女孩,旁边的书包里还露出两只眼睛,仔细一看,呀!原来是一只小狗狗。被妈妈拽到书店的埋怨一下子被抛到了九霄云外。

我赶快拉着妈妈的手来到了收银台,一把抢过交完钱的书,迫不及待的撕下书上做塑料包装。翻开看小狗狗和小女孩在里边干什么呢。我在妈妈的催促下一蹦一跳的向门外走去。

“给我讲讲,给我讲讲!”一回到家妈妈的烦脑就来了……

“有一个,小女孩叫丽塔……”一遍、两遍、三遍……不记得妈妈讲了多少遍,只记得妈妈由高兴到无奈的神情。我却浑然不觉的沉浸在丽塔带着小东西去学校的故事中,被小东西――偷吃东西、乱涂乱画、推倒即将破世界纪录的人梯、引起混乱……的情节吸引。

这么可爱的小东西怎么可以是白色的?搬着小凳子,去找我心爱的蜡笔。肉色涂在丽塔的脸上,绿色涂在小东西的身上,不好!小东西被妈妈涂成了“外星人”。“妈一一妈一一!你怎么涂成蓝色的了!”我大喊到。没办法,只好把小东西的头涂成绿色。我和妈妈给丽塔和小东西穿上了美丽的新衣。

看着儿时的第一本书,我又想起了以前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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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以”书”为话题的

全文共 8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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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中最宝贵的是什么?有的人认为是金钱,有的人认为是珠宝,而我认为是。 What is the most precious thing in life? Some people think it is money, some think it is jewelry, and I think it is a book.

书伴着我成长。从我很小的时候,我就与书结缘,大约一周岁时,我就已经能坐在澡盆里边玩边看一种特别的书——洗不烂、撕不破的“洗澡书”了,刚开始看的书的内容是色彩斑斓、五颜六色的图案。随着我的长大,书上逐渐增加了一些文字,让我的眼界开阔起来。从童话到寓言故事,从神话传说到历史典故,从短篇文章到小说。我认识了美丽善良的白雪公主,造福于人类的女娲,伟大胸怀的岳飞;我学会了辨是非,识美丑;培养勤劳、勇敢、忠诚正直的品格。

书是我的老师,它无穷无尽的知识,为我解答各种疑惑和难题。比如,看见猫在追老鼠,我就在想:猫为什么会追老鼠呢?我带着这个问题,去找了《十万个为什么》,我才知道了猫原来是喜欢老鼠身上的牛磺酸才追它呢。当我读书看报遇到不会的生字时,都可以请教书桌上的老师——《新华字典》。读的书越多,就越让我见多识广、知识渊博。

书是我的朋友,在我遇到困难、挫折时,它是我前进上的指航灯。记得有一段时间我学习状态很浮躁,成绩不理想,让父母操心。妈妈送我一本好书——《心灵鸡汤》,我仔细阅读,张海迪、海伦·凯特等人物刻苦学习、立志成才的事迹深深地鼓舞了我,激励我恢复信心,奋发向上,学习成绩有了很大的提高。

书是我的朋友,长大了,我喜欢一个人静静地看书,在书香里畅快地遨游。现在,我最喜欢一些文学类的书籍,比如:《儿童文学》、《感动青春》、《实用文摘》、《读者》……书,为我铺展开一幅幅美丽的画卷,带我领略大自然的鬼斧神工;书,拓展了我的视野,让我见识了大千世界的精彩纷呈;书,为我讲述一个个幽默风趣的故事,引领我做人的道理;书,为我展现中国悠久的历史,灿烂的文化,激发了我为民族复兴、祖国富强而不懈努力的壮志。

我爱书,它是我的良师益友,我会一直爱护它、阅读它、品味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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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和书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7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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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也许是被阳光晃了眼,我迈进校园突然很想看。于是我上到三楼图书室去拿了一本之前从没借阅过的书,顺利办理完借阅后我便飞快地跑回教室。等过会儿下课了,我的求知欲已所剩无几,我肆意和同学们玩闹早将书忘在脑后,直到上课铃打响我又一次走进教室才猛然记起。看书计划也就泡汤了。

星期天下午我完成了被大人们布置的所有任务,才有时间打开那本搁置已久的书,我翻开书想读个一二十页,可看起来很轻松的事情与我而言却很难做好。原本我可以读很多很多的字,可以把许多的时间放在看书上,让我学到更多的知识,可我没能成功。我本来捧起了书,然而过了五分钟我就走出了书房,饭桌上的小点心吸引着我,我一下子开心地拿起一杯可乐和一块面包开始享用。细嚼慢咽足足半小时我才回到了书房。不过区区20分钟,我又一次放下了书,电脑正在以它的魔力召唤我,我拿电脑玩了快两个小时的游戏才罢休。我一步一挪地去了书房,翻开书页,这次终于进入到有趣环节,我总算看得入了迷。可天色已晚,妈妈就叫我吃晚饭。我忽然意识到专注做一件事和随心做一件事的时候我的注意力有所不同。我上次读了一本叫《科学实验王》的漫画书,我开心极了,从我拿起它的那一刻起就没分心过。我琢磨吧,如果我很认真地看,没准能把吃饭都忘了。记得有一次我坐在沙发上看这本《科学实验王》五个小时内我没干别的事情只一味看书,就在这段时间里,五本书我全都看完了哦!那时候我才知道原来妈妈没有把它买全,我只得有空再去看看有没有其他好书。可惜我发现书房里的它们都没有上次好看,好在有一本封面吸引我的注意力,我把它从柜子里抽出来,还没来得及翻开就被妈妈告知该睡觉了。于是我把书放回就去睡觉了。

我想我今后做事情需要专注,读书时间也要认真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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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书伴我成长作文600字

全文共 6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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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多么美好的字眼,在我的人生成长的道路上,书是不可缺少的。我阅读了许许多多的书,但我最爱《史记》,别看它里面只是枯燥无味的历史故事,但却蕴含着深刻的道理。

缕续书香,像点点萤光指引着我成长的方向。

记得有一次,天空晴朗。妈妈对说:“女儿,今天我们去图书馆,好吗?”“好!”我一听高兴极了,一蹦三丈高。心想:又可以和我的良师益友——《史记》相伴了。我兴高采烈地走进图书馆,在熟悉的书架上一眼望过去,我的良师益友早在那里等着我了,我迫不及待飞奔过去与它握手相欢。我就这样全神贯注地看书,书中精彩的内容就好像馥郁着一个挚友,与我如影相随。我喜欢这种与书交友的惬意,让我的心灵恣意飞翔。

我全神贯注地看书,直到图书馆的管理员走过来,我都没有发现。她微笑着对我说:“小朋友,那边有椅子,你可以坐着看书。”我感谢她后,继续投进书中的怀抱。我在和书中的人物在智慧的天空中翱翔,在快乐的海洋中嬉戏玩耍。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我从书中汲取了许多的营养。有时候读书读到情深处,我会情不自禁地说:“这真是本好书啊!”

直到肚子咕噜噜地叫,我才缓过神来。我抬起头满意地吞了吞唾沫,就好像把书中的知识都吞进肚子里了。我朝四周看了看,发现之前的人山人海现在己经寥寥无几了。原来,已经黄昏时分了,我不得不依依不舍地把书放回去。

读书是件多么美好的事呀!我爱读书,读书让我的心变得安静了。老师常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我喜欢徜徉在书的海洋里,感谢书,陪我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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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第一次洗书作文450字

全文共 4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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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都有过第一次做某事的经历。别人的第一次都是一次尝试、探索,而我的第一次尝试却是洗。什么?洗书,到底这么回事?有很多疑惑的声音,下面我来为大家一一解答吧!

那天,我窝在沙发上,一只手碰着一本书,一只手拿着果汁,津津有味地边喝果汁边看书。当我翻页时,手抖了一下。果汁在我的书上安了家——一朵特大号的、娇艳欲滴的、盛开得十分灿烂的“万寿菊”。菊花开得挺好看的,可是呢,我的书可嫌弃了。我也看不下去了,便开始想如何清理这朵“菊花”。我左思右想,认为床单、被套、衣服、裤子都可以洗,那书也可以洗吧!

于是,我匆匆跑进卫生间。拧开水龙头,把书浸泡在水里。等我把书完全浸湿以后,我在手上抹了一点点洗手液在书上轻轻地搓、揉。结果有很多很多的纸屑渣渣掉下来了。我便立刻停了下来,又用水浸过来浸过去。然后,马上把书急匆匆地放在阳台上阳光最最充足的地方晒。我这才想到书是不可以洗的啊,怎么突然这样糊涂呀。

我的书晒干后到处都是皱巴巴的,字迹也都不清楚了。就连那难看的“菊花”也没有洗掉,唉!

这就是我第一次洗书的经历,大家知道为什么了吗?后悔啊!我这奇葩的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洗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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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以”书”为话题的

全文共 4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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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士比亚说过: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的阶梯。而我觉得书籍不仅仅只是营养品和阶梯它还是我的良师益友,是我生命中的一部分。

我从小就是从浓浓的书香中长大。家里有许多藏书,大的、小的、薄的、厚的······记忆中最早与书认识还是在妈妈那温暖的怀抱里,手里拿着一本似懂非懂的《漫画书》听妈妈讲着大灰狼与六只小山羊的故事,往往故事的精彩片段还没讲完我就早已进入甜甜的梦乡了。

伴随着大灰狼与六只小山羊的故事,我渐渐的长大了,不知道在什么时候,我终于能自己看书了,书把我带进了一个神奇的世界。在这个世界里,我不仅能自己看书了,也了解了不少名人对数的迷恋与热爱。还领略了自然的神奇;深海之处的美丽;宇宙的奇妙……在书的世界里,我自由飞翔,尽情陶醉。和我的益友一起享受。

现在的我,已经拥有了一架子书了,每当我站在书架前这一时刻我感觉自己像公主一样富有。

一本你喜欢的书就像一位朋友,也是一处你随时想去就去的故地。

爱书的人是渴望与书交朋友的,因为无声的书会告诉你有生的世界是怎样的精彩。时间在不断流失,而朋友却会一直陪伴着我成长,一天又一天,一年又一年……让我们以书为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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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最爱的书高三作文

全文共 4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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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成长路上总离不开的陪伴,每读一本书我们的知识更丰富,我最喜欢的是《西游记》。

西游记主要讲的是:孙悟空、猪八戒、沙僧、唐僧师徒四人。经历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取得了真经修成正果。脱胎换骨,各司其职,共享其乐。

我很喜欢这种拥有大胆的艺术想象力的书籍,对四位主角都深有研究。孙悟空身为大师兄,性格刚开始放荡不羁神通广大,后经历磨难,一心保护唐僧,功劳最大。猪八戒二师兄好吃懒做,却又在关键时候与大师兄团结一心,为保护唐僧做出很大贡献。沙僧三师兄任劳任怨,老实忠诚,没有太大本领,总是默默无闻走在最后。唐僧是师傅慈悲为怀,有时却不太明是非,常常被别人抓去,幸好有徒弟相救。

他们师徒四人,取长补短,互相扶持,经历了不少危险,几次想放弃都挺了过来,每次战争反而让他们更加厉害,团结一心。我觉得这就像我们的人生,每一次的挫折都使我们成长,那些妖怪就像人生的过客,告诫我们,留下回忆和启示。如果不向失败低头勇往直前,就会和唐僧他们修成了正果一样,拥有更加美好的人生。

不经历风雨,哪能见彩虹!如果当初孙悟空一个筋斗云去西天,定取不到真经。

我喜欢这本书,更要铭记这本书带给我对人生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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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介绍一本书的作文

全文共 3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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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向你们推荐的,它的作者叫李洛,这是一本非常好的一本书,专门培养杰出的青少年,造就社会精英的的经典教科书。相信大家已经猜出来了吧!这本是叫《哈佛家训》

300年哈佛教育智慧,对顶级的教育理念培养孩子经营意识,奠定一生的成功基石让父母从中受到启迪。

哈佛大学的巨大成就关键不是因为它的规模宏大、学科众多、而是在于它先进的办学理念、追求真理的可贵精神和300多年的闪光智慧。而这本书就给我们讲怎样学会做人,怎样做一个成功的人,并引领他们的思考和感悟人生,为实现人生目标、取的成功做好积极而充分的准备。我之所以选择这本书,我们每个人都有哈佛梦,我想知道哈佛里的教育理念和……

所以我向大家推荐《哈佛家训》。希望大家都能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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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6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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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架上有很多书,我最喜欢的一本要数我暑假读过的美国女作家苏珊柯林斯的代表作《饥饿游戏》了。这本书最打动我的是女主角凯特尼斯在逆境中不断抗争,在磨难面前无所畏惧、坚韧不拔的精神。

这是一本科幻小说,故事围绕着一个虚拟的一百多年后的美国大陆展开。此时的美国面目全非,一场战争过后,他们引以自豪的民主制度荡然无存,统一的美利坚合众国分裂成了13个区域,新的政权帕纳姆在首都掌控大权,其他的区域负责为首都制造产品。每三年,每个区域都要向首都输送一男一女两名少年,前往首都参加“饥饿游戏”。这是一档电视节目,是新政权为了威慑每个区域接受统治不再反抗而开展的真人秀节目,节目规则非常残忍,选手之间相互厮杀,最后只有一个人能活着走出竞技场。住在12区的16岁少女凯特尼斯代替妹妹参加了“饥饿游戏”比赛,在比赛中她不是体力最强最有胜算的一个,但是她懂得观察,运用环境和自己的优势,在比赛中与同伴一起战胜了猜忌与怀疑,共同战胜了比自己强大的对手,赢得了比赛逃出了竞技场。凯特尼斯与同伴的胜利为其他13个区推翻帕纳姆政权的独裁统治带来了希望,他们联合起来取得了革命的胜利,解放了人民。

苏珊柯林斯虽然是一名女作家,但对书中竞技场、革命场面的描写,能让人身临其境的感受到剑拔弩张的紧张感和热血的气氛,颇有几分男性的大气。而苏珊柯林斯对书中女主角凯尼斯感情及内心挣扎、抗争、痛苦的描写又很细腻,又体现着女作家特有的细致。

《饥饿游戏》每读一遍,体会多一层。推荐大家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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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与书之间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6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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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比较晚,第一次完整的看完一本书已经是初一了,注定了我与书相处的时间短,可这短短的时间真的收获不到吗?

第一次看课外书,还是初一时老师推荐的,大冰的《乖,摸摸头》。虽然时间已久,但记忆犹新。起初买来只是看个热闹,读起来就被书中的生活所吸引,这本书像是一本游记,记录了旅途中的生活琐事和那些朋友之间的来来往往。初读,便被书中“老不死”的形象所吸引,大冰写的“老不死”极其有趣,描写他惨不忍睹的样子更有画面感,当时每天晚上闭上眼都会浮现出老兵的样子。

“温故而知新”,课外书也是如此。又在一个假期拿出了大冰的这本书,再读才发现书中“老不死”实则令人心酸,无论是他经历过战争的“破裂”的身体,还是他的种种悲惨的经历,就连一个微笑都让我看起来那么心酸,那么令人心疼。我亦读出了大冰与老兵之间密切的关系,一切感受都与第一次读截然不同。

进入初三,中间夹杂着《亲爱的安德烈》的柔情,《边城》的悲情以及《明朝那些事》的历史,但印象中最深的还是汪曾祺的《生活,是很好玩的》。

汪曾祺的这本书,使我印象深刻的,不仅是因为读的时间最近,还因为这本书中的内容对我的口味,好似美味的甜点,入口即化,令人心情舒畅。如果说前部分写食物有些“浮夸”,那后面的写生活,就真的是接地气了。它更像是随笔或者是日记,至少是我那么觉得。看似轻松悠闲地文笔,却又充满作者的用意,这可能就是写作的最高水平吧。

和蔼的沈先生,爱花的老舍先生,造型奇特的金先生,哈哈笑的林斤澜……这些形象栩栩如生,几乎每个符号中都有着特殊的含义,所以即使我做了大篇大篇的批注,也不感到浪费时间。这本书,值!

我与书,相处时间虽然短,但收获到的一点也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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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是一本书初三作文

全文共 5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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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瀚塔,你不一定是至上那本,但一定被我所珍爱,藏于暖烛下。你是一部温暖的书,初逢的惊鸿一瞥惊艳了时光。

九月的暖阳淅淅沥沥地洒在你的头上,微风不燥,虔诚地描摹着你的轮廓,抚过你的眉眼。你意气风发,眉眼弯弯,爽朗一笑,宛如春风与春草的邂逅,我感到,自己仿佛置身五月的夜,你眼睛和指尖上,栖息着无数的星辰。你是一本温暖的书,带给我缕缕阳光、点点繁星。

心中的风雨不期而至,我亦变得喜怒无常,曾有段时间极度低迷、自甘堕落、不思进取。直至有一天,我看见你的名字赫然挂在榜上,而我却排在了百名开外,百种滋味涌上眉头、心头。深夜风雨满城,唯见一灯如豆,我猛然发现,不知不觉中,唯有你的光辉能漫过山岭间的雾,唯有你的微笑能融化我心中的坚冰。我推开黑夜的窗,看星星燃烧,在心中默默选择一条通往罗马的道路,只愿你能与我同行,行过桃花源处,西山薄暮,赏乌托邦的拂晓。你是一本拼搏的书,鼓舞我勇敢踏上征途。

篮球架下,少年身姿矫健,晶莹的汗珠在阳光下熠熠生辉,淌过少女懵懂青涩的梦,眸光倒影里,万千生灵因你暗淡,山河日月,无一胜你。你是一部潇洒的书,给予我一个无怨无悔的青春。

你是一本潇洒的书,一樽江湖,一樽少年。仓央嘉措曾说过:“世界上最美不过的景致,是那些最初的心动不为人知。”

你是我的一本书,坚韧不拔,勇往无前,若偏要有个书名,那么你是我的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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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喜欢书的作文

全文共 6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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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总是让我们遍体鳞伤,但到后来,那些受伤的地方一定会变成我们最强壮的地方。”不知道你是否看到过这句话,或许也会有些眼熟吧?它就来自《老人与海》。

我还是蛮喜欢《老人与海》这部的。

这部书是美国著名作家海明威最杰出的一部作品,也是一部荣获诺贝尔奖的优秀之作。乜向读者们讲述了一个在湾流中打渔的老人,在八十四天出海未果后,又一次独自远航的惊险故事。老人以自身的经历,充分塑造了一个不向命运屈服,顽强战斗、永不言败的形象,歌颂了“硬汉精神”。

这部小说的主人公,老人,是一位真正的硬汉,即使连续八十四天一无所获,但他依然没有放弃。在他和大马林鱼和鲨鱼的较量中,可以看出他是那样的坚忍。即使最后他只得到了一具马林鱼的骨架,但他取得了精神上的胜利。

与老人相依为命的那个小孩,他是老人生活中最好的帮手。即使老人一条鱼都没有捕到,但他仍是小孩心中最好的渔人。小孩细心照顾着老人,可以说小孩是老人另一种生存状态的象征。

而马林鱼就象征着美好的理想和光荣。老人对于大马林鱼没有丝毫敌意,却时时表现出喜爱和崇尚,仿佛把马林鱼当成了朋友。所以在老人和马林鱼搏斗的过程中,老人始终心怀敬意。即使在他最终战胜大马林鱼时,也不禁为对手叹息。

鲨鱼这个角色,可能读者都不喜欢的吧,包括我。在这部小说中,它们是各种邪恶势力的化身。它们一次又一次阻挠着老人和马林鱼,用各种方法阻挠着人们的理想。更深一层说,鲨鱼也是殖民主义者的化身。

《老人与海》真的值得一读。

“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绝不能被打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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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本好书600字话题

全文共 7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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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一本好,如同交一位益友。知书可以识礼,读书可以怡情。良好的文化底蕴,长久诗书浸染,能陶冶人的情操,提高人的修养,改变人的性格,净化人的品质。

刘向说:“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读书可以博采众长,取贤者之长补拙者不足,从而完善自我。培根说:“读书补天然之不足,盖天生才干犹如自然花草,读书然后如何知修剪移接。”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读书可以充实心灵,丰富素养,提高写作水平。

“半部《论语》治天下。”读书可以晓人生之情,识天下之礼,可以引领我们大胆创新。追求真理,可以帮助我们安邦治国。

巴金曾经这样说:“在我还是个孩子的是时候,我就从文学作品中汲取大量的`养料。一篇接一篇,一本接一本,我如饥渴的读者平凡入物,日常生活纯真的感情,高尚的情操,激发了我的爱和同情。不知不觉中我逐渐改变人对事物的看法。优秀的作品给了我生活的勇气,使我看到理想的光辉。前辈作家把热爱生活的火种传给我,我也把火种传给别人,我更加热爱生活,热爱光明。”

从巴金所说的话我们可以知道,思想提高自身素养和审美情趣必须要多读文学作品。文学作品中的人物思想,品格都能潜移默化地影响人的气质

我常常捧着厚厚的书,坐在操场或者教室的角落里,不知不觉走进梦一般的精神家园。读书忘情,往往被书中的柔软而真情的温情所打动,心也跟随主人公亦步亦趋,不知不觉中受其影响。

我看过许许多多的书,有玄幻的,科学的,历史的等。令我印象最深的有陆天明的《桑那高地的太阳》、史铁生的《命若琴弦》、李存葆《高山下的花环》,使我感慨于一个人对命运和信仰竟如此执着;周励的《曼哈顿的中国女人》、杰克·伦敦的《马丁伊登》激励着我在成长的过程中要不断努力永不放弃。

读一本好书就等于交了一位良师益友,书使我们更加高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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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推荐一本书四年级作文

全文共 4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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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古往今来,浩如烟海的书籍数不胜数。我也读过其中的许多本,但我最喜欢的是《爱丽丝漫游奇境》,今天我就把它推荐给大家。

《爱丽丝漫游奇境》是英国作家刘易斯.卡罗尔写的,这本书出版时引起了巨大的轰动。不仅如此,这本书还新奇有趣,故事丰富离奇,情节跌宕起伏……

这本书主要讲了小姑娘爱丽丝在追赶一只会说话的兔子时,坠入了一个奇妙的地下世界。在那里她遇到了一群稀奇古怪的人和动物,会咧着嘴笑的柴郡猫,一直在喝茶的三月兔和帽匠,还有动不动就要砍人脑袋的红心王后……此外,她还遇到了很多稀奇事。直到在审判红心武士的法庭上,扑克牌士兵纷纷朝爱丽丝扑来……爱丽丝才猛然苏醒,原来这一切奇遇不过是一场梦。

当我读到红心王后要把爱丽丝的头砍掉时,我不禁为爱丽丝感到担心。当读到爱丽丝最后转危为安时,我又松了一口气……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做人要像爱丽丝那样机智勇敢,随机应变。这就是我向大家推荐的《爱丽丝漫游奇境》,你是不是迫不及待地也想来看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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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五年级推荐一本书

全文共 4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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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大作家莎士比亚曾说过:“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

今天,我向大家推荐一本由徐玲创作的《我要努力去长大》。书中讲述的是一名叫巫当当的男孩,他是一个捡来的孩子。他的胆子很小,不敢一个人待在黑屋子里,不敢走夜路,不敢当着别人的面大声说话,很多时候被欺负了也不敢吭声……更糟糕的是,他还不敢去设想将来,不敢去谈论愿望,可在一次一次爱与被爱的强烈感受中,巫当当渐渐变得自信、勇敢、强大起来。这时他才明白自己存在的独特性,所以他要努力长大。

这本书的语言非常精彩,在第五章有一处描写运用了语言描写、动作描写,还有心理描写,写出了巫当当走吊桥时的害怕。第九章的语言描写非常生动,让人有一直想读下去的冲动。

目前,徐玲创作并出版的书籍还有《永远第一喜欢你》《我会好好爱你》《我的狼妈妈》等。

德国诗人歌德感言:“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希望有更多的人跟我一样喜欢徐玲的《我要努力去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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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与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4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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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变了我单调的生活,就像一缕缕温馨的风吹进了我的心扉,同时开阔了我的视野。

那天,下课的铃声一响,我便飞一般冲出教室,直奔图书馆而去。

“那本书一定还在第六个书架的第三行”——我边跑边想,竟差点撞到门上。

我打开门,蹑手蹑脚地走进去,生怕破坏了这里安静的氛围。我一下就找到了那本书,像一匹饿狼见到肉一样,贪婪地读了起来。我被书中的故事情节吸引着,为书中主人公的悲欢离合而牵肠挂肚,时间一分一秒地流逝。

又到了上课时间了,我不情愿地合上书本,但一想到这节课还有考试,我又三步并作两步,飞奔到教室。

考试开始了,大家都在奋笔疾书。突然我碰到了一道拓展题,绞尽脑汁也只写了一半,剩下的部分怎么也想不出来,我只好先把它放下,想着等其他题做完再来研究它。

很快,我做完了试卷上的其他题目,回头来再解决刚才的难题。正在我左右为难之时,我忽然想起刚才在书中看到的一句话:“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我一下子觉得这句诗用在这里再贴切不过,我欣喜万分,马上完成了最后的解答。真是“无巧不成书”啊!

通过这件事,我终于明白了“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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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喜欢书的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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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一本好,就像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今天,我要给大家介绍一本书——《陶奇的暑期日记》。

这本书的作者是中国现代女作家冰心,原名谢婉莹。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叫陶奇的小姑娘,用老师给的日记本,记录了她两个月暑假所发生的事情。日日多姿多彩,篇篇有滋有味。她从此养成了爱写日记的好习惯,作文水平也在提升……

让我印象最深的是主人公陶奇。陶奇有个妹妹叫小秋,她比陶奇小很多,才五六岁。有一次,小秋到陶奇家住几天,陶奇十分喜欢她,总是把最好的东西都留给站秋。小秋生日那天,陶奇的妈妈拉着小秋的妈妈去看电影,可是小秋的妈妈不放心小秋,陶奇的妈妈就把小秋安排给陶奇,拉着拽着小秋的妈妈走了。陶奇想让小秋过个快乐的生日,带了一些钱,拉着小秋去街上买吃的。陶奇带着表妹来到北京的小吃街买了烤串,煎饼等一些东西。她们姐妹俩吃着吃着,忽然天空中砸下几滴豆大的雨点。接着,那些雨越来越密集,下起倾盆大雨来。陶奇担心小秋淋坏了,就脱下外衣,给小秋罩在头上,急急忙忙跑回了家。到了家中,小秋的妈妈见小秋林成了这样,急坏了,马上给小秋洗了一个热水澡,陶奇在门外等着,冻得直打哆嗦。不久,陶奇就发烧感冒了。但陶奇在那几天依然坚持写日记,只是简短了一些。我钦佩她的毅力。

陶奇为了让小秋过个快乐的生日,不顾自己被淋湿,毅然把自己的外套罩在了小秋的身上,这个举动令我十分感动!

听了我的简述,你是不是也很想看看这本书?赶快找来看一看,一定会让你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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