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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一本书《三体》作文【20篇】

书是我的良师益友,书是我的精神食粮,我爱读书!下面是小编为您推荐的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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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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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书为友五年级

全文共 5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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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非常喜欢看课外,家里有专门给我的一个书橱,里面装满了我钟爱的书,如《神密岛》、《三国志》……但是妈妈最近却极力阻止我看这些书,说:“进入中学,要努力学习,不可以浪费太多的时间。”可这并不能阻止我对书的热爱,不过平时作业多,只好在双休日找机会偷偷地看。

双休日的时间对我来说弥足珍贵。我一大早就起来,拿起一本刚买的《七侠五义》阅读起来。书中精彩的故事情节深深地吸引住了我,一口气看了好半天,突然听到了隔壁房间有动静,魂立刻从书中飘了回来。哎,妈妈起床了,不能被发现,否则,又要挨骂了,只能快速地藏好书,躺在床上装出一副还在睡觉的样子。

第二个好时机是妈妈去买菜的时候。但还有作业要做,为了不引起妈妈的怀疑,我只好加快书写的速度,写完了以后就飞快地拿起《七侠五义》津津有味地阅读起来,同时还要“一心二用”,一边看书,一边听着门外开锁的声音。一但听到门外的响声,就不得不立刻丢下手中的书,伪装出一种认真学习的姿态。

中午妈妈睡午觉,这段时间也是我一天中看课外书最安心的时侯了。只要她一醒,沙发发出的声响,就像自动“报警器”一样,提示我停止看课外书了。

与书为友,结识了许多未曾谋面的朋友,体会了我无法亲历的意境,我的思绪在书中任意得驰骋,让我的生活更加精彩,我与书为友,其乐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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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丢书事件作文500字

全文共 5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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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上生物课了,同学们都掏出生物课本准备上课,我的课本怎么不翼而飞了。

我蹲在桌子底下,双眼茫然地寻找着生物课本,双手不停的扒拉着,头上有着豆大的汗珠往下落,终于我泄气了,桌子里的被我翻了个顶朝天,怎么也找不到它,我心里不得安宁,若是被生物老师批评了,整节课都会受影响的。我越来越心急,恨不得一下子能变出本生物书来。生物老师让我们打开课本,这更是我手无足策,他就站在我旁边讲课,坐着的我心里像有一只兔子一样,不停地跳着。我的双眼慌乱的看着老师,桌子上空空的,除了一支笔,什么也没有,这使我在整个教室里很显眼。

放学了,我的心情很郁闷,拖着沉重的脚步回家走,心里想着,提心吊胆上课真难受啊,什么也没听进去,还精神受尽折磨,我真倒霉呀!回到家,我心里一直想着这节没有课本的一堂课,甚至连写作业都无精打采,双眼目视前方发呆。妈妈帮我在班级群里发布了寻书启示,第二天上午我怀着期盼的心情来到学校,眼前突然一亮,桌面上放着生物书,我上前一看,翻开第一页,只见上面写着三个醒目名字,“关天瑜”,这是我的书,原来真是我的同学帮我找到了,放在桌子上啦,我心里欢呼着,眼睛里充满了激动的表情,这种失而复得的心情至今难忘。

以后我一定吸取教训,把自己的学习用品保管好,再也不让它们遗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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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推荐一本书五年级的作文

全文共 10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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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们一定有自己喜欢的吧,我今天要向大家推荐一本书,叫《秃秃大王》。这本书的作者是张天翼。主要人物是秃秃大王。是福建少年儿童出版社。这本书非常有趣,我认为最引人注目的就是这本书的封面了,封面上画着一个人,脑顶上光溜溜的,一根头发也没有。眼睛是红的,脸上还长着绿毛,原来他脸上发了霉。耳朵附近还生出了几个小菌子。

书的主要内容是这样的:秃秃大王有很多大臣,其中一个是只狐狸,叫作百巴扑唧。秃秃大王还有一个手下,叫“——”,把嘴唇抿起来读就行了。秃秃大王喜欢吃人肉,因为他既像怪兽又像人,所有人都怕他,一看见他就逃跑。有一天,秃秃大王来到一个叫干干的女孩人家里,说:“这个女孩真漂亮,让她当我的妻子吧。”之后“——”说:“大王,可是您已经有三千七百六十七个妻子了呀。”他又回答说:“没事没事。另外,把她的爸爸妈妈杀了,做人肉丸子给我吃。”最后,干干和冬哥儿,小明,十二个小迷迷,帮爸爸妈妈报了仇,把秃秃大王扔飞天了。

我认为最精彩的句子是:小明和冬哥儿就拿一把斧子来,在十二个小迷迷的肚子上一打,“空隆”一声,肚子里的瓶子打破了,肚子就不胀了。这句话使用了夸张手法,更生动了。相信你们看了这本书以后也会觉得很有趣的。

推荐一本书五年级的作文篇2 Recommend a fifth grade composition of the book 2

今天,给大家推荐一本好书——《安徒生童话》。这本书的作者是丹麦作家安徒生。这本书里有好多精彩的故事,其中最有名的是《卖火柴的小女孩》。

在大年夜,一个黄头发的小女孩,赤着脚,兜着一些火柴,一边走一边叫卖着。她冻得难以忍受了,就坐在了一个墙角下。她太冷了,便从火柴堆里拿出一根火柴,在墙上擦燃了。这是一道奇异的火光,小女孩觉得自己好像坐在了一个大火炉前面,火炉烧得旺旺的,暖烘烘的,多么舒服!这时火柴灭了,火炉不见了!

她又擦了一根,看到了屋子里的餐桌,铺着雪白的台布上有精致的盘子和碗。这时一只烤鹅从盘子里跳了下来,摇摇摆摆地向她走来。

火柴又灭了。她又擦着一根火柴,这一回她坐在了美丽的圣诞树下,不一会儿火柴又灭了。

她在墙上又擦着一根火柴,奶奶出现在亮光里,是那么温和,那么慈爱,忽然奶奶把她抱在怀里和她一起飞走了。

小女孩死了,读到这里,我的心里非常悲痛。我读完这篇童话后,觉得小女孩很可怜,而我自己却很幸福,因为我有爸爸、妈妈的陪伴和爱护。我要好好珍惜粮食和衣物,珍惜自己的幸福生活。

《安徒生童话》一书里有很多这样精彩的故事,希望同学们好好读一读这本书,读后一定会受到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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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书我最好的朋友作文600字

全文共 6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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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好的朋友并不是人,而是

书是一位好朋友,他像一位有阅历的长者,每于我困惑不解时,总是帮我答疑。但他并不主动,唯我阅读他时才能解开疑问。

我的书,本是别人阅历。不知多少人,所思所想后总会以笔记之。那是他们的思考,是全人类的珍宝。

我的朋友初是小说。引人入胜的情节总是牵动我的心。不是每一本书都蕴含大道理,那是我还仅仅将书看做消遣的工具。

然后我长大了。成熟的大脑已经不再满足于奇丽的想象,转而投向了“真理”的海洋。我如一块海绵般吸取着知识,我大笑、我悲伤,因为我发现曾经坚信不疑的事其实并不总是那样。我似乎已然离不开书,他像毒品一般使我欲罢不能。

但让我警醒的,却另是一本书——叔本华的作品:书籍有好坏,但好书也不能长读;不然,你的大脑便成了别人思考的平台。你以为你是智者,但你不过是个抄书人,只是较动笔的高明些。

我终于知道,别人的思考助你攀登高峰。但山峰有尽,须当心掉下后尸骨无存。

书是别人的阅历,但我们用我们的阅历去读。所以好书百看不厌:你自身改变了,书的投影自然也就改变了。但他终不是你的,你改变的其实只是自己。

我开始谨慎的读书。“开卷有益”?那是什么时候的事了?我反思自己,我反思反思,我反倒写起了书。但我永不会因而停止阅读,因为无论如何这位朋友都会告诉我一些我所不知道的事。我终有一日也会化为泥土,但那时书还陪我,也只有书陪我。我的思考,人们的思考,那时便一起入了这本书。

朋友啊!你的生命终于收容了我。我不惧任何人,只畏你——我最好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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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与书为友作文初一

全文共 5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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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和谐的社会,是我们共同的需求;一个和谐的社会,才能孕育出个个人才。高尔基曾说过: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像一个世外桃源,能让人如痴如醉在里面;书像一位循循善诱的老师,不但教给人丰富的知识,而且陶冶了人的情操;书是人与人之间互相沟通的纽带,可以通过它沟通思想、彼此息息相通……如果与书为友,社会就能和谐,不信,你听听。

我们村原来有一个赌鬼,他特别爱赌博。他一旦进了赌场,叫他做事,简直比登天还难,他的屁股上好像粘上了胶水,牢牢地钉在了椅子上,任你怎么拉都拉不下。别人经常在他的背后说他的坏话。

有几次,他的运气很差,输光了身上所有的钱,还欠了别人一屁股的债。回家后,他大发脾气,把他的妻子打得遍体鳞伤。他的妻子忍受不了这种折磨,一气之下,回了娘家,还与他离了婚。他变卖了家里所有值钱的东西,才还清了欠下的债。

以后,他再也没有钱去赌博。无聊的时候,只能三心二意地拿书消磨时间。读着读着,他发现读书原来也非常有趣,就津津有味阅读起来……从此,他便迷上了看书、读报,再也不去喧闹的赌场,对人也礼貌多了,还找到了一份稳定的工作,过上了安定的生活。

渐渐地,村里人对他的看法有了好转,再也不在他的背后议论他,说他的坏话,反而与他友好相处了。他再也不是人们心中的赌鬼了。这一切,都因为他与书为伴。

与书为友,夏天读出凉爽,冬日读出温暖,孤寂变成充实,浮躁化为澄澈,平淡变得浓郁,人生因此更加睿智而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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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的第一本书高二作文

全文共 6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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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我不大喜欢看,等我慢慢长大了,这个习惯还是没有变,虽然有时候会看看书,但也只是看一看而已,与现在的我简直是判若两人。现在的我为什么会喜欢上看书呢?这要从《白雪公主》这本书说起。

有一天闲着没事干,就找顺手拿起了童话书《白雪公主》。没想到才开始我就被深深地吸引了,故事中的人物隐隐约约地在我脑海中浮现,接着人物的形像越来越清晰,就像放电影一样地在我眼前出现。当我看到白雪公主因吃了毒苹果而倒下时,我真是急得坐也不是站也不是,不知道怎么办才好,真是有口说不出啊!恨不得一下子跳进这个本书中,把这个故事纠正过来,把白雪公主吃下去的毒苹果用法力拿出来,让那个狠毒的王后吞下这半个有毒的苹果……我伤心地合上这本书,不想再看下去了,可是转眼一想:现在这样不看下去有点太可惜了,不知结果会怎么样?是美好的结局?还是悲惨的结果呢?我禁不住这些问题的诱惑又一次打开了书。原来是王子救了白雪公主,是他把白雪公主的棺材运回家去,不小心摔了一跤,卡在公主喉咙里的苹果出来了,白雪公主又恢复了知觉。当我看到这里时转努为喜,挂在半空中的一颗心放了下来,长长地吐了一口气。好人有好报哦,白雪公主和那位王子结婚了,而那位狠心的王后被白雪公主气死了。

我满意地合上了书,可是眼前怎么也挥不去白雪公主的样子,整整一个星期我都沉浸在这个故事当中。也正是因为这本书,才让我领略到了书的味道,才让我喜欢上了书,可以这样说,《白雪公主》是我的第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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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书里有个我初二作文

全文共 6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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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高尔基

书,是一种神奇的事物。它给人们带来知识,带来欢乐,带来了许多许多。

我这个人是一个书痴,家里面的书要堆两大柜子。

那里面我最喜欢的就属《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了。

你要问为什么,因为那是我第一次读的书,更因为里面蕴含的道理使我受益匪浅。

有一次考试,我考的不好,我差点就流下了伤心的眼泪,回家后,我翻开《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我被那里面的故事情节再次深深地吸引。我为保尔柯察金感到不平,为冬妮娅感到可惜,为朱赫来的英勇感到震撼,为沙皇欺压人民赶到愤恨。但最重要的,保尔柯察金在逆境中险些迷失自我,但是最后还是顽强无惧的冲出了阴霾,振作起来,冲出了自己的一片天。

我被保尔的事迹感到万分震撼,我愿学习他那坚强不屈,面对挫折永不言败的精神,成为中国的保尔。

我第二喜爱的当归《福尔摩斯探案集》了。

在那册书里,我为福尔摩斯的足智多谋竖起了大拇指,也为华生的得力帮助高兴的连连称赞。在那里,我能同福尔摩斯一同闯天关,破大案,一同探索各大奇案的来龙去脉。我能在这书中圆自己一个侦探梦。

我第三喜欢的书籍,容我想想,应该属《海底两万里》了,这里面的高科技解说无不令我目瞪口呆。

我印象最深的是里面一段描写海底森林的文字:“阳光投射在宁静的海底,仿佛是透过光谱被曲折分析的光线一般,美不胜收。连海底的岩石、草木、贝壳和珊瑚,也都染上了阳光的七彩,令人惊讶。这个森林是由一大片高大的海底植物所构成。树木的形状很怪异,枝叶都是朝海面伸展,不会随着水波摇曳。而且即使用力折弯,过不了多久也会立刻恢复原状。”至今还令我回味无穷。

我在书中能探索各种奥秘,我但愿我能与书中的自我永相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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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介绍一本书的作文

全文共 6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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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读过的所有籍里,《一千零一夜》是一部吸引人的书。据说它的由来,是有一个故事的。相传,一个国王,他每天娶一位女子,第二天就杀掉。有个姑娘要阻止他,于是嫁给了国王。她给国王讲故事,每次当要杀掉她的时候正好讲到精彩的部分,国王想听接下来的故事,只好不杀她。姑娘就这样一直讲了一千零一夜,终于感动了国王。

这些由姑娘讲的故事汇集成册,就变成了《一千零一夜》。其实《一千零一夜》里有很多的故事早已家喻户晓:如《阿里巴巴和四十大盗》、《阿拉丁和神灯》、《辛巴德航海历险记》等等。这些故事生动幽默,妙趣横生。

《阿拉丁和神灯》则述说了游手好闲的阿拉丁在作恶多端的巫师帮助下得到了一盏神灯。于是他运用神灯的法力和自己的智慧娶到了公主,惩罚了巫师和他的帮凶,最终当上了国王。不过,给我留下最深印象的还是《三姐妹的故事》。这三姐妹在谈到心愿时说自己分别想嫁给国王的面包师、厨师、还有国王本人。恰巧国王路过,立即实现了她们的愿望。两个姐姐很妒忌当上皇后的妹妹,便把她生下的两个王子和一个公主用竹篮装着随水漂去,三个孩子被园林总管拾到、养大,可园林总管却死了。一次,公主得知他们的院子中有“能言鸟”、“唱歌树”和“黄金水”这三样宝贝就厉害了。于是两位王子先后去找宝物,结果都在半路变成黑石头。于是,公主亲自出马,历尽千辛万苦找到了宝贝,并救活了两个哥哥。回去后,“能言鸟”用它的聪明才智使国王明白错怪了皇后,并认出了孩子,一家人又团聚了。故事中两个姐姐的行为让我生气,而公主的精神叫我佩服。

《一千零一夜》中还有许多这样的故事令我痴迷,它不愧被誉为世界民间文学创作中的最壮丽的一座纪念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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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书中的亲人作文500字

全文共 5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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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有用的,它可以拯救一个人的灵魂。

我打小就喜欢读书,八九岁时就读完了“三大名著”。由于当时太小,不喜欢所谓的《红楼梦》,待长大时,却也喜欢上了它。

再长大些,又喜欢上了科幻,但每次看科幻小说,也会对外星人产生恐惧。我最喜欢刘慈欣写的《三体》,不过至今还未曾看完。宇宙那么大,当然会害怕!生命在浩瀚的宇宙中连尘埃都算不上。

再长大点,实不相瞒,我居然迷上了童话!

那时,郑渊洁就是我偶像!他童话里的世界恰好是我理想中的世界,尽管童话里的世界比现在还腐败,但主人公以及他的朋友都善良、有爱心、有童心、天真又机智。恰恰是这种人,才有可能改变世界!

现在的我,喜欢看别人的故事以及人生哲理类的书。时光很瘦,不经意就从我们的指尖溜走,该珍惜的还是要珍惜,毕竟每个人都不坏,都有理想,都热爱以及疯狂。没有这些的人,不足以谈青春!

别人的故事,看太多都不累,尽管那都不是属于我们自己的。

我曾经想过很久很久,没有友谊长存,没有地久天长,没有致死不渝,只有白茫茫一片。平凡并不代表卑微,低头并不代表软弱!

每一次我听着歌,看着书,想着这个世界,就觉得,它们才是我最亲最亲的人,我宁愿与它们相伴一生。

书,的确,的确可以拯救一个人的soul——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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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有趣的书

全文共 3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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涡阳中学 二年级 李誉兴

晚上,妈妈做好了香喷喷的饭菜,爸爸洗好了手问妈妈:“可以先吃一口吗?”妈妈说:“不可以,儿子没有来,一口都不能吃。”说完爸爸十分惭愧地离开桌子去找儿子。爸爸来到儿子屋子门前看儿子正在看,非常入神,他就蹑手蹑脚地走了进去。

儿子趴在门口看书,爸爸拍了拍他,他才有反应并说:“别摸我的书,别摸我的书。”像在做梦一样说的话,爸爸让他去吃饭,他就去了。

爸爸想了想:“什么书让我儿子那么入神?”说完他看了看那本书,看着看着他也入神了。

妈妈只看到儿子一人,又让儿子去找爸爸,儿子来到自己屋门口,生气地说:“谁让你看的我的书,我让你看了吗?”爸爸吓了一跳,赶紧跳了起来,眼睛又大又圆地看着儿子生气的表情,既高兴又害怕,于是父子两人一起看起来。

妈妈等不到二人,也去了儿子的房间,突然妈妈也看入神了,结果,一家三口都没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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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有趣的书

全文共 3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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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级 刘皓雨

晚饭的时候,妈妈和爸爸在饭桌上等儿子,十秒后儿子没有来,妈妈叫爸爸去喊儿子。爸爸来到小明的房间,看见儿子趴在地上看呢,儿子根本不知道爸爸进来了。

爸爸拍了拍儿子的肩膀,对儿子说:“快去吃饭。”爸爸要看看是什么书吸引了不爱看书的儿子,哦,原来是《父与子》。

妈妈看见儿子来了,爸爸却没来,儿子和妈妈一直等他,饭都凉了,“儿子,快去看看你爸爸。”小明还没走到房间就听见爸爸哈哈大笑的声音,儿子打开了门,爸爸正趴在地上看那本书呢,儿子也跟着看入迷了。妈妈看儿子也没来,就气呼呼地去看看父子俩在干什么?

妈妈来儿子的房间,一开门看见父子俩头碰头地在看书,眼睛一眨不眨,看得津津有味,爸爸还叫着:“太精彩了!”

这本书真是引人入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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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一本有魔法的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7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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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在放学回家的路上。忽然,我听到了一个声音,“你把我捡起来吧!”

于是,我捡起了这本。这本书又对我说:“我是一本有魔法的书,你有什么愿望,我都可以帮你实现。”哇!我太开心啦,我要变出很多很多好吃的。因为上次我想吃好吃的东西的时候,妈妈却强词夺理,拒绝了我。现在,马上就能吃上许许多多好吃的东西了,我太开心了。

我立刻对魔法书说:“我要许许多多好吃的东西。”果然,我的面前出现了许许多多的食物。我眼前一亮,马上开始暴饮暴起来。过了一会儿,我又想:我的文具太少了,上学的时候,我的笔都没水了。现在就好办了,假如我有很多好看的笔,同学们一定会用羡慕的眼神看着我的。第二天来到学校的时候,果然不出我所料。同学们纷纷用羡慕的眼光射向我,并说:“你这支笔是在哪里买的呢?”“什么时候买的”之类的话。

我又一看,发现学校已经十分破旧了。我心想:学校以前就想修建,由于学校的钱不够,所以一直没有修建。但是在不远的未来,我们的学校就能换一个样子了。因为我要用这本魔法书来重建校园。眨眼间,我们的学校立刻变了样。

接着,我听说今天要写作文,于是拿起魔法书对它许愿。想想,心里就美滋滋的。马上,又像前几次一样,我们也不用写作文了。数学老师走了进来,并宣布了今天不用上语文课的消息。后来,在英语课上,老师也让我们写英语作文。我马上拿起那本书,准备让它再次大显神威。因为写英语作文也是一件头疼的事情,我不想写。当我再度沉浸在开心的时候,忽然,我看到了后面的一行字:这本书只能使用四次。我回头一想,哎呀,我之前已经用过四次了,也就是说这一次不行了。

通过这个故事,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没有什么是不劳而获的,只有脚踏实地,才能实现自己的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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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的第一本书高二作文

全文共 5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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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鹅,鹅,鹅。曲项向天歌。”《咏鹅》,这是我会背的第一首诗,出自《唐诗三百首》,顺理成章它也成为了我读的第一本

对于这一本书,我可是“宠爱有加”。印象中,我是因为听起小伙伴们读起故事时朗朗上口的押韵声,才开始鹦鹉学舌地学着读。学完一首,又希望在学下一首诗。从此,越发得喜欢上了唐诗,即使不懂它的含义,但仍是喜欢。

慢慢地,我开始期盼自己也能有一本,我跟妈妈说了自己的愿望。妈妈听了很是高兴,答应地十分爽快,可是太多的琐事缠得她将这事忘的一干二净。我也不死心,只要一呆住空闲的间隙,在妈妈闲暇时,我就不时提起这事。禁不住三番五次的“软磨硬泡”。妈妈大手牵小手地走进了书店的大门,美滋滋地买下了自己梦寐以求的书。眉宇下笑弯的眼睛像两片掰弯的豆荚。

书本的来之不易使我更加珍惜。那是,我几乎整天都是书不离手。空闲是,就会翻开读一读。为了不让这本书变得陈旧,我特地为它“量身定做”了一个书皮,以防,会有折痕。我用那时最公整的字,一本正经地写上我的名字。

都说即使“不会作诗,也会吟”。久而久之,我已会背一百来首的诗。一个二年级的暑假,其中有个作业就是背古诗,当别人都在唉声叹气时,唯独我高兴得不亦乐乎。开学那天,无论老师抽哪首诗,我都是倒背如流。老师也为我扬起大拇指,为之我也感到小小的光荣。

现在时隔八年左右,虽已八年,书已陈旧。但热衷于这本书的热情却从未减少一分一毫。

我的第一本书,至今对它的喜爱仍是依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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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与书的不解之缘作文600字

全文共 5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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缘分,是一种让人有着幸福的字典,是一种让人有着安慰的话题,也是一种解不开的神奇力量。

我和之间就有着很深的缘分。我本性比较内向,不怎么说话,所以,我迷上了看书。学校里每当下课时,我总喜欢捧着书独自坐在位子上,书中总是有许多悲欢离合,而她们的悲欢离合每一件都牵动着我的神经,让我无法自拔,我总是随着每本书中的主人公,随着他们哭、随着他们笑!我经常会把自己想象成书中的人物,我经历了许多艰难困苦,经历了人生中的酸甜苦辣!吃饭时,我总是在想:啊,我那本书看到第几页了呢?那个小女孩后来有没有得救呢?睡觉前,我总是要先思考一下:早上看的这本书,到底蕴含着什么道理,我以后一定要紧记”。思考完后,我才能安心地入睡!

书,是我的知己,是我的老师,是我的伙伴!它教会了许多道理,让我获得了不少夸赞!小时候,我很早便开始读绘本、童话,博得了早教班老师的好评,和邻里邻居的表扬;上小学,一年级时我已开始尝试读小说、散文、诗歌,参加了许多比赛,获得了较好的成绩;现在,我六年级了,阅读对我来说已经分不开,因为使我作文水平提高,能使我慢慢成熟,能使我变得更加自信勇敢、积极向上,能使我懂得更多道理学会做人!俗话说:“读书百遍,其义自见。”我的作文常常会得奖,而我的读后感的感悟也变得更加深刻了!

我和书之间就像一股无形的力量,将我们俩捆绑在一起,永远无法分开!我喜爱阅读,因为它能让我的生活变得更加丰富多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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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介绍一本书的作文

全文共 3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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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许多喜欢的,但我最喜欢的还是《周恩来风范词典》。里面介绍了周恩来从小到老一生奋斗的事迹。今天我就来介绍一下这本书。

这本书于一九九一年由中国工人出版社出版的。封面上画着一幅周恩来和邓颖超站在万里长城上的图片。后面是定价。全书一共有577页,分为序写、总目录、分目录等。它吸取了中国历代类书的方法,分类编排目录,一律按历史顺序编排,剖画展现了周恩来的伟大精神。为了让我们更一步地了解周恩来的一生,本书在正文后还加了小传。

“人民总理爱人民,人民总理人民爱”,这歌谣式的句子,多少年来传遍了中华九百六十万公里的大地。亿万“非常的非常”的中国人民,在不同时间、不同地点、不同机会,瞻仰了周恩来总理的风神、风骨、风仪……

《周恩来风范词典》精选了周恩来在各个不同阶段的史实,使我们能从中了解和学习到中华民族的优秀品质。

这就是我要介绍的这本书,你们喜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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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七年级推荐一本书的作文

全文共 6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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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有千千万万本不同的

在近几年里有一本非常喜爱的书要推荐给大家。

那天我去书店里看书走了一圈,没什么想看的书,走着走着突然我看见了一本封面非常有趣的书:

一个长的巨大无比的女孩,她有一头长发,但很奇怪,因为她的头发是大树的叶子,头上有几只小鸟,还有一个小女孩。小女孩抚摸着那个女孩的脸。他的脸红润润的,还有一双乌黑的眼睛,嘴唇小小的,脸圆圆的,但是晶莹剔透。看完之后我有点纳闷,哪里有那么大的人啊?看完书名我才知道原来是一棵“美人树”。这本书的作者叫汤汤,她可是一个很有名的童话作家,一打开书就看见了前言——“奇幻童年故事本

献给所有的孩子

送给所有的童年

过去的

现在的

将来的

永远的童年

——汤汤”

就是一段简洁易懂的话,也是至今为止我读过最短的前言。我打开了目录一共有十七章,排列顺序特别有趣,像一条弯弯曲曲的小路呢。

看完目录之后我又大略的读了一下,看到了很喜欢的一段:

几个月后土豆要求爸爸请木匠师傅把这棵冬青树做成一只小船,运到离村子很远很远的一条大河边,那天正是涨水的时候,水势汹涌,像无数野马齐头并肩,在天地间奔腾。小船一下水就挣脱了土豆的手快速打了几个转后顺流而下,它一颠一颠地蹦跳在水波之上。仿佛揣着无穷无尽的激动和快乐。

才过了不久,这一本精彩有趣的书就读完啦。我喜欢这本书是因为这本书具有想象力,故事中冬青树骗了一个人,那个人又骗了另一个人,而另一个人就骗了土豆就这样,故事人的情节就展开来了。

希望我推荐的这本书大家也会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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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推荐一本书的主题

全文共 8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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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给人以爱,给人以光明,给人以智慧,应该说知识就是幸福,因为有了知识,就是摸到有史以来人类的脉搏,否则就不懂人类生命的音乐!”这段话是来自美国作家海伦·凯勒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部著作。这段话使我终身受益。我一开始看这本就爱不释手了,它成为了我的“贴心朋友”。事实的确如此,正如海伦所说的那样,知识的力量是无穷的,它甚至神奇到可以创造人间的奇迹。

这本书是爸爸送我的开学礼物,说希望我也能学习海伦这种不屈不挠的精神。

这本书写的是海伦自己一生经历的事。海伦在小的时候生了一场大病,那是她人生中最大的灾难。这场灾难使她成为了一个盲聋哑人。当时的她完完全全是处在一个封闭的环境里,不能和人正常交谈,看不到生活着的美丽世界,听不到窗外那愉悦的鸟叫声。她的内心世界是多么的痛苦!她挣扎过,可是,在心底回应她的却是无边无际的黑暗和死一般的寂静、最后,她改变了,那是缘于她的老师——沙利文耐心的教导和她自己不懈的努力!她的努力,让人敬佩,让人心疼,她像一块海绵,尽情吮吸着知识的甘霖,那是她成功的秘诀。

海伦非常想要看一看她生活的世界是怎样的。她在书中写到:“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第一天,我要看人,看她们善良,看她们温厚与友谊,这也是我的生活中很有意义很有价值的一件事。还有,我要看看世界,看看人类进步的奇观,不过嘛,当然是要去博物馆。第二天,要去看看黎明,看曙光,还有通过艺术来搜寻人类的灵魂。最后一天要看我生活的地方,那是多么美好!”

三天,那只是三天,对于我们来说,是微不足道的。只有三天,这个三天对于海伦来说是多么珍贵呀!那是海伦从小到大梦寐以求的,她是多么渴望能拥有一双明亮的眼睛看看外面精彩的世界啊!回头想想我们生命中有多少个三天呢?也许谁也不曾数过,也觉得没必要数。跟海伦比起来,或许我们太幸运了,那我们是不是要把握生命中的每一天呢?因为人生难以预测,不知道什么时候我们会失去现在拥有的一切,所以我们要珍惜生命中的每一天,每一时,每一秒!不要等到失去了才后悔!

我非常喜欢《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现在我把这本书推荐给大家,让它受到更多人的喜爱,它真的是一本很好的书,会给你带来许多有益的人生思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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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推荐一本书的主题

全文共 6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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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的罗尔德·达尔曾经说过:“不应该让人感到畏惧,而应该有趣、令人兴奋、奇妙无比。”他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如果你想培养读书兴趣,就来读读他写的《玛蒂尔达》吧。

《玛蒂尔达》是罗尔德·达尔的著作,这本书有着吸引人的精致封面,内容丰富,讲的是玛蒂尔达和歹毒的校长特朗奇布小姐斗智斗勇的精彩故事,情节紧凑,高潮迭起,直到悬念被一个一个出乎意料的结果解扣时,仍让你久久回味。

这本书情节生动,我看得津津有味,现在就让我娓娓道来:里面最精彩的一个情节,讲的是玛蒂尔达的爸爸要女儿边看电视边吃饭,不让她边吃饭边看书,所以玛蒂尔达为了报复爸爸的不讲理,就在爸爸的帽子上涂了一层超级胶,胶水十分牢固,爸爸怎么也不能把帽子脱下来,于是妈妈拿来剪刀,把帽子剪了下来,因此爸爸的头秃了一大圈,像极了一个修道士。读到了这里,我不禁捧腹大笑,这个情节太有趣了!

不仅如此,作者还在书的开头用漫画的手法勾勒出了一系列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个性鲜明,让读者一下子就了解各个人物的特点。其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人物是聪明、机智、勇敢而又具有超能力的玛蒂尔达,她五岁时就把大多数经典作家的作品都读完了,能用眼睛去移动一个物体,她还能用那聪明绝顶的脑袋想出各种办法来对付这个凶狠歹毒的校长,真是令人敬佩。

读完这本书,我受益匪浅,懂得了做人要像玛蒂尔达一样机智勇敢,要勇于与邪恶的势力作斗争,正义最终一定能够战胜邪恶的。

这是一本让你拿起来就放不下的书,怎么样?心动了吧,还等什么呢,快快去买这本有趣的《玛蒂尔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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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推荐一本书五年级作文

全文共 4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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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我开始识字,就读了一些,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山羊不吃天堂草》。今天,我就把这本书介绍给大家。

我读的这本《山羊不吃天堂草》是江苏凤凰少年儿童出版社出版的。这本书的作者是曹文轩,他是北京大学教授、中国作家协会全国委员会委员。他的作品除了《山羊不吃天堂草》外,还有《青铜葵花》《草房子》《根鸟》等。

《山羊不吃天堂草》是一部长篇小说,写于1991年。小说的主要人物有明子、黑罐、三和尚、鸭子、紫薇等。其中主人公明子具有天生的聪明与机灵、正义勇敢还有善良的性格特点。而黑罐的性格中带有胆小懦弱、还有不灵光,但他却能忍耐和包容。

这本书主要写了一个叫做明子的孩子,家里养了许多的羊,可是因为草原上的草不够吃,好不容易找到了一处叫天堂的草地,可是羊儿又不肯吃,于是这些羊全部都饿死了,家里欠了很多债。没办法,明子只好跟着村上一个有名的木匠师傅和木匠师傅的一个徒弟——黑罐去城里干木匠活,来为家里还债和糊口。

《山羊不吃天堂草》真的是一本好书。如果你有时间,就好好读一读吧!我想每个读这本书的人都会有收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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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在书中找亲属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2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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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曾幻想前世为佛前一朵金莲,不染纤尘却又贪恋于红尘烟火。今世为人,穷极一生学一份慈悲,悟,何为真佛。

悟空在五指山下修行五百年,方得随唐僧西渡。一路斩妖除魔,历经九九八十一难。三打白骨精,大闹盘丝洞,磨炼其心志,可见其勇敢;头顶金箍,收敛心性,甘愿护唐僧周全,可见其慈悲;是非分明,不被伪善所囚禁,可见其率真。

本为石猴,却尽有佛祖本色。

我比他幸运,不需要那暗无天日的五百年,也摘下了受制于人的金箍。只身一人行于人世,他学佛,我学他。

也曾身入歧途。心比天高,认为学习皆是无关紧要,大概真的没有吃过什么苦头,对于上课总少了一份崇敬,就算老师讲得声嘶力竭我也只关注那些不经意的错误。当我突兀的笑声在宁静的课堂里充满嘲讽地响起来,我接收到了老师愤怒而不解的目光。那时年少,不懂何为伤害,竟然就那么睁着黑色的瞳孔和老师对视,神态无辜。就像孙悟空大闹天宫那样破开重重阻挡,给人心灵至深处来个致命一击,还可以嘲笑地说你们怎么这么弱。殊不知最可悲的永远不是被伤得最重的,而是给人伤害的那个。

这时,走错路的悟空遇到了他的如来佛祖,给了他用来想清这一点的五百年。

五百年于我不长,就一个暑假,六年级的我升入初中后便正式踏上了取得真经归的路途。班主任像唐僧,把孙悟空从自闭的五指山下救了出来,对于班上一些强盗般的学生永远是舍不得放弃的。冒着九九八十一难的危险也要让妖怪迷途知返。同时总能在孙悟空顽劣时给予他最沉重的打击。

所幸,误入歧途过的孙悟空并没有扰了本心,我还是那个相信“人之初,性本善”的孩子。八十一难不好度,孙悟空也会解不开数学题,也需要面对忽上忽下的成绩,也要为体育测试每天练跳绳,也会在友情里忽冷忽热不知所措。

甚至可以说,悟空的勇敢是生活逼的。

有些事情无可退避,比如升旗仪式的演讲稿偏要一朗读就笑场,丝毫不懂何为庄重的我来读。站在秋天乍暖还寒的风里,我突然发觉,我渺小得像那一片瑟瑟挣扎了一阵,最终还是黯然落下的秋叶。

内心挣扎。然则无果,即使我有那么浓重的忧思,还是站上了冷风吹拂的升旗台。淡红色的稿纸却似随时想离开属于我的手的束缚。

我知道我必须开口,这是我的责任。我的声音通过话筒传播到风里,习主席的治国新标在自己耳边振聋发聩。像孙悟空大闹天宫时那般骄傲。

孙悟空勇敢了一次,所幸成功的信念是强大的。

慈悲源于本心,看到衣衫褴褛,动作畏畏缩缩,仿佛被生活打击透了的老人或小孩,不论真假,总会有一种本能的不忍心。就像我再也不在上课时随便走神。修行路走到一半,原来让别人难过和失望是世界上最痛苦的事。

很奇怪吧。

孙悟空勇敢、慈悲、正义,所以他可以由行者蜕变成大圣,成为真佛。

我于《西游记》中遇见他,他一路伴我于取得学业真经的路上,守护我本心,教会我勇敢,我将毕生的梦想寄托在他身上。

我敬他为长者,是我在万卷中寻寻觅觅,最终给我启示的那个,是冥冥之中的另一种精神世界。

我成不了真正的佛,我不想归西,也做不到放弃人间情爱,但真佛在我心中,不能普度众生,却可度我。让我在社会的淤泥中永远不染尘埃。

生命之上,需虔诚。佛法不朽,敬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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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关于书的高二作文

全文共 6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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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没有与你相遇之前,我不谙世事,生活淡然无味,像一具空壳,茫然于世。

从我见你的第一眼见起,就被你丰富的学识、优雅的气质所吸引,眼睛一刻也不忍离开。每天我都躲在角落里偷偷的欣赏你,你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簇都牵动着我。你笑,我偷着乐;你忧愁,我的心也跟着颤动,

我好像恋上你了。

自从遇见了你,心灵与之碰撞,我的思想渐渐有了深度,也深深地恋上了你。我们一起在安徒生的童话世界里驰骋,触碰列夫·托尔斯泰孤独而悲寂的灵魂,也与鲁迅一起呐喊、彷徨。我们互相鼓励、互相依靠,倾吐着彼此的心声。有你的陪伴,我的心灵不再孤寂,我的生活也绽放出炫彩。

自古以来乐与悲就是一对孪生兄妹,与你共处,有时我们会争吵得面红耳赤,甚至也曾幼稚地发誓老死不相往来。最后禁受不住对你的依恋,想着你的好,总也妥协。我们一次次和好,关系也一步步亲密。

当我想要不劳而获的时候,你会俯下身子,轻轻地在我耳畔说:“一分耕耘,一分收获。你若想不劳而获,你就是那守株待兔之人。”两句话就让我羞红了耳根,埋下头继续努力,你则会在我身边耐心陪伴到深夜。

当我打瞌睡想要偷懒的时候,你会轻轻地拍一下我的脑袋说:“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生活就像海洋,只有意志坚强的人才能到达彼岸。”想想也是,泡上一杯咖啡,强打精神,接着奋斗。

我们厮守,我们对话。我在厮守中成长,在对话中聪慧。拥有你,我变得更加明智,视野更加开阔。今生,我愿与你长相厮守、白头偕老。

有人问我你是谁?

你是过去、现在以至于将来都会一直一直陪伴在我身边的、人类思想精华所凝结而成的籍。我爱你,将用我毕生的精力,全心全意地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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