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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一本书《三体》作文(20篇)

书是我的良师益友,书是我的精神食粮,我爱读书!下面是小编为您推荐的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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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级推荐一本书的作文

全文共 6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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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蜡烛,照亮着我们前进的道路;书是灯塔,为我们指引前进的方向;书是信念,向我们提供前进的动力。我们每天都沐浴在书的海洋里,感受墨海的气息。今天我就要向大家推荐一本古典名著————-《-西游记》。

《西游记》这本书,大家或许再熟悉不过了。故事是这样的,孙悟空大闹天空后被如来佛祖压在五指山下,五百年后,被唐僧所救。为了报答唐僧的恩情,它一路保护唐僧去西天取经,途中还帮唐僧收了两个徒弟————猪八戒、沙和尚。他们一路向西,跋山涉水,经历了一个又一个的磨难,最后,他们终于到西天取得了真经。

在这些人物中,我最敬佩的就是齐天大圣————孙悟空。他护送唐僧西天取经时忠心耿耿,对妖魔鬼怪也是毫不留情,看见妖怪欺负平民百姓时,更是大义凛然,为人间打抱不平。面对危险,它毫不畏惧,勇往直前。在我心中,它就是一个机智勇敢、重情重义、嫉恶如仇的大英雄。它敢于反抗天宫,能上天入地、呼风唤雨,翻一个筋斗就是十万八千里,更别说火眼金睛了,他的火眼金睛能识破妖怪的一切计谋。多少次它濒临绝境,孤立无援,甚至被妖魔缴去金箍棒,但他从不气馁,从失败中汲取教训,计上心头,重新抖擞精神,继续作战,最后绝处逢生,赢得了胜利。他这种不畏艰险、前仆后继的精神令我敬佩。

《西游记》是一部规模宏伟,结构完整,作者吴承恩运用了幻想的形式反映社会现实,有幸看过它的人,都会对它赞不绝口,曲折起伏的情节会时时萦绕在你的脑际。我从这本书中找到了自信、坚强和乐观。它如一桌盛宴,带给我们无尽的享受,所以我向你隆重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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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科幻类小说《三体》读后感

全文共 11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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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体文明的战争使人类第一次看到了宇宙黑暗的真相,地球文明因为黑暗森林打击的存在如临大敌,不敢在太空中暴露自己。罗辑的威慑使三体文明被迫解除了智子的封锁,两个文明开始互相交流。

(与第二部几乎同时)航天发动机工程师程心进入行星防御理事会战略情报局(PIA)工作,为向三体舰队发射探测器提出了“航线推进”方式,促使暗恋自己的大学同学、癌症患者云天明放弃安乐死成为阶梯计划中的被执行人。

黑暗战役中幸存的战舰“青铜时代”号被唤回,却受到欺骗以谋杀和反人类罪被逮捕审判,而“蓝色空间”号在其警示下继续逃离,地球派出能够进行恒星际航行、具有发射引力波能力的“万有引力”号与三体的两个“水滴”同行对其追击。

程心由于云天明赠送给她的一颗恒星被物理博士生艾AA发现带有行星而从冬眠中被唤醒,发现这个时代的世界变得女性化,过去在PIA的上司维德为了继任执剑人枪击她未果(后由智子得知维德的威慑度为100%),程心在具象化的“智子”劝导下参加竞选。

因为罗辑的成功,程心将执剑人看作只需花费时间的一项任务。程心刚刚拿到引力波发射器的控制器后,六个水滴向地球发动攻击,程心出于“母性”未启动广播,六个水滴将地球上的引力波发射器全部摧毁。同时,进入智子盲区的与“万有引力”号同行的两个水滴开始攻击两艘战舰。随舰航行的宇宙学观测者关一帆提出了宇宙维度是病态的观点;“蓝色空间”号上的人员借助四维空间碎片摧毁了水滴,并占领了“万有引力”号。两舰全体表决启动了引力波广播,向宇宙公布三体星系的坐标。另一个智慧文明接到广播后用接近光速的粒子摧毁了刚刚捕获三体母星为其卫星的恒星。三体母星在恒星爆发中被完全摧毁。

三体世界毁灭后,被三体第一舰队截获的云天明与地球取得联系,通过自己编创的三个童话向程心透露大量情报;人类自以为悟出了生存竞争的秘密,开始进行掩体计划,程心将造光速飞船的理想和星环公司交给了托马斯·维德。由于空间曲率驱动研究受到公众和政府反对,维德等科学家试图用反物质子弹争取自由被程心终止。最终维德被处死,所有的参与者被处决。

维德死后,参与者不断从牢中被放出。花了35年才开始继续研究,留下一艘实际上的完成品飞船“星环”号。然而宇宙中还有更强大的文明,战争的方式和武器已经远远超出人类的想象,歌者文明使用一种能使三维变成二维的技术,毁灭了整个太阳系,由于逃逸速度为光速,程心的错误判断使得人类耽误了光速飞船的研究。整个太阳系变成了薄薄的一幅画,只有程心和艾AA乘坐唯一的光速飞船离开。

而程心和艾AA驾着“星环”号飞离了那里。她们在云天明送给程心那颗恒星的一颗行星上遇到关一帆,探讨了宇宙降维的真相,当云天明终于到来时却不慎触发了“死线”,整个星球陷入光速黑洞中,飞船花了一千多万年才方降落,于是程心和关一帆在云天明留给他们的小宇宙中短暂居住,直到受号召将物质归还给大宇宙,重新进入宇宙中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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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书对我的影响作文

全文共 8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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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文明五千年,而对人类产生重大影响的莫过于唐诗和宋词,它那短小精悍而又工整流畅的字句却蕴藏着丰富的情感、哲理和生活情趣,让人读后时而为作者的才华而拍案叫绝,时而为作者的悲惨遭遇而恸哭流涕,时而为作者豁达的胸襟所感动而无比欢畅。

诗词,就是这样引人入胜,就是这样让我情不自禁地喜欢上了它。

诗词给了我一片怡人舒心的风景。我时而陶醉于“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的纯净无瑕,时而陶醉于“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悠然算得,时而忘情于“漠漠水田飞白鹭”,时而又感动于“争渡,争渡,惊起一滩鸥鹭”的生活情趣之高雅。在这片纯洁、没有任何瑕疵的土地上,没有商人之间的勾心斗角,只有朋友之间的把酒言欢;没有官场的人心险恶,只有隐居山林的平凡生活。

在诗词的天空中,我们可以自由的飞翔,心情地欢唱,感受这片乐土带给我的和平宁静安详。

诗词给了我奔放豪迈的情怀和自信向上的态度。或许我一时吟唱“行路难,行路难”感叹世事的不平和生活的不幸,但我决不会失去继续生活的信心,我自信“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我自信“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难买还复来”的生活信条,所以我时常惊异于李白那小小的身躯安能藏下那么多能量来抗争世道的不公,发出“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的慨叹;我又时常感慨于失意的东坡,这个才华横溢而又不得重用的词人却时常发出“大江东去浪淘尽”“寄蜉蝣于天地,渺沧海之一粟”“竹杖芒鞋轻胜马,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的豪言来抒发自己的志向。

我感叹于杜甫诗的悲天悯人、忧国忧民,李贺诗的诡异多变,李清照词的柔婉中不失豪放,辛弃疾词的豪迈奔放,陆游诗词的深切的报国情感……

这一切的一切,让我如痴如醉。用最小的篇幅抒发最强烈的情感,即使现代最高明的微型小说亦不能比。短小的诗词,让得到了坚忍顽强和自信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让我得到了其中的大智慧、大道理,让我淡定从容的对待事务,让我不再忧郁,不现彷徨。

伟大的诗词,因为有你,天空不现阴暗。当乌云褪尽的时候,蓝天上灿烂的阳光会照亮大地,青草会更加鲜亮,花朵会蓬勃绽放,而我对人生路上的方向更加坚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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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好书伴我成长作文400字

全文共 4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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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读一本好,就像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知识就像帮助我们学习的法宝,每当你看完一页书,你的知识就会增加。

我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叫《西游记》的名著。里面的故事又详细又逼真又精彩:三打白骨精;偷吃人参果;真假美猴王……每一次大战都是对四人的考验,没打完一个敌人、帮助一个朋友,他们和我们就会懂得更多道理,变得越善良,越友好。

读书还会教你一些道理,告诉你许多事情的正确做法与选择,会教你做一个诚实、听话,对待每一件事都严格认真的人。

在《西游记》里有一个坏人,它是白骨精。有一次它假扮成一个老婆婆假装给唐僧送食物,孙悟空一下子就看出了它是妖,想打死它,可是唐僧阻止了悟空。唐僧是人,看不出白骨精,悟空刚想打,唐僧就念起了紧箍咒,悟空打不了,最后白骨精差点害死了唐僧,幸好徒弟三人合力打死了白骨精,救回了师父。读到这一段时,我时而眉头紧皱时而屏住呼吸……这说明看人不能看外表,不能以貌取人。

书是我们的好朋友,是我们的好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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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与书的三年级作文

全文共 4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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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夫·托尔斯泰说:“理想的籍是智慧的钥匙”,我非常喜欢这句名言。

从幼儿园开始,我只认识三个字:大、中、小,所以不会读书。可幼儿园的故事时间只有三十分钟,语文老师讲三十分钟就给别的班上课去了,那些迷人的故事让我牵肠挂肚,只好让妈妈教我学拼音,所以,我自己读的第一本书便是带拼音的谜语,虽然其中没有故事情节,但我也为自己能读点书而心满意足了。之后,妈妈还教我认识简单的字,比如:前后、左右等等,这样一来,我自己便一知半解地读开了《影响几代人的好故事》,妈妈有时也给我讲,我渐渐迷恋上了书。

当我上三年级时,爸爸给我买了一些文字书,比如《海蒂》、《绿野仙踪》、《盛世繁花》、《小公主》等,这些书常常让我身临其境,只觉得自己无知的脑袋日益充盈起来。习作时,我常常想起了书中的好词佳句,能够灵活自如地运用在作文之中。

书教会了我要诚实。读了《信任》这一课,它告诉了我人与人要互相信任,这样才会使我们的世界更加和平与美好。《海蒂》带给我的是:只要拥有一颗洁白无瑕的心,就会化解最硬的坚冰。

是啊,理想的书籍犹如一把钥匙,开启了我封闭很久的智慧;书籍是我的良师益友,陪伴我成长,点亮我的前进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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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这本书真有趣四年级作文

全文共 3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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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吃饭了,青绿色的蔬菜,金黄的鸡蛋,一道道香味四溢的饭和蔬菜经过妈妈的巧手制作,正在散发着诱人的香味。时间就像蜗牛一样,过得很慢。墙上的钟表滴滴答答的响着,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了,爸爸妈妈肚子已经发出了“咕噜噜”的响声,可还是不见儿子的踪影。妈妈吩咐爸爸去叫儿子过来吃饭,爸爸说:“好的,我这就去。”

爸爸推开儿子的房门,走进去。只见儿子两手撑着脸津津有味的看着一本呢!就连推门也没听见。这时爸爸指着儿子让他下楼吃饭,儿子恋恋不舍的离开书,下楼去吃饭。

爸爸心里想:“究竟是什么书这么吸引人呢?”只见他低下头仔细的读了几句,就被这本书迷住了。

儿子和妈妈在等爸爸下楼吃饭,他们等到饭都要凉了。爸爸还没有下来吃饭。

妈妈只好吩咐儿子去叫爸爸。儿子很不情愿的去了。

儿子推开房门,一下子就从寒冷的冬天变成欢快的春天。原来爸爸也和我一样在看这本书。儿子在心里想:“读万卷书,行万里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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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的第一本书高二作文

全文共 5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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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鹅,鹅,鹅。曲项向天歌。”《咏鹅》,这是我会背的第一首诗,出自《唐诗三百首》,顺理成章它也成为了我读的第一本

对于这一本书,我可是“宠爱有加”。印象中,我是因为听起小伙伴们读起故事时朗朗上口的押韵声,才开始鹦鹉学舌地学着读。学完一首,又希望在学下一首诗。从此,越发得喜欢上了唐诗,即使不懂它的含义,但仍是喜欢。

慢慢地,我开始期盼自己也能有一本,我跟妈妈说了自己的愿望。妈妈听了很是高兴,答应地十分爽快,可是太多的琐事缠得她将这事忘的一干二净。我也不死心,只要一呆住空闲的间隙,在妈妈闲暇时,我就不时提起这事。禁不住三番五次的“软磨硬泡”。妈妈大手牵小手地走进了书店的大门,美滋滋地买下了自己梦寐以求的书。眉宇下笑弯的眼睛像两片掰弯的豆荚。

书本的来之不易使我更加珍惜。那是,我几乎整天都是书不离手。空闲是,就会翻开读一读。为了不让这本书变得陈旧,我特地为它“量身定做”了一个书皮,以防,会有折痕。我用那时最公整的字,一本正经地写上我的名字。

都说即使“不会作诗,也会吟”。久而久之,我已会背一百来首的诗。一个二年级的暑假,其中有个作业就是背古诗,当别人都在唉声叹气时,唯独我高兴得不亦乐乎。开学那天,无论老师抽哪首诗,我都是倒背如流。老师也为我扬起大拇指,为之我也感到小小的光荣。

现在时隔八年左右,虽已八年,书已陈旧。但热衷于这本书的热情却从未减少一分一毫。

我的第一本书,至今对它的喜爱仍是依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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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与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4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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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妈常说在我襁褓时,她一翻就可以让我“咯咯咯”笑个不停,所以年轻的妈妈在那时就下定论,说我与书有不解之缘。

还有,在我呀呀学语的时候,就模糊不清的开始读那些儿童读物,我最早看的书是用铁环串起来的识字卡片呀、数字卡片呀,并用稚性未脱的童音一遍又一遍的读那些字和数字,因此我说出来的话比同龄的小孩清晰很多倍,还得到了同龄人所没有达到的知识,这就是读书的益处。

直到上小学时,我才改掉了这个坏毛病,一至三年级,我没有固定的读书方向,看书也是囫囵吞枣,不求甚解,四、五年级时,也就是现在,才知道怎样读才能读出书的真正意义,那就是要慢慢的读,细细的品味,然后再做一些读书笔记,这就是正确、好的读书方法,这就是看书的意义。

现在五年级了,我也渐渐品味到了读书的益处,我的作文就是受了书的恩惠,写的越来越好,至于书的好处,三十年都说不完,总之,我对书的评价就是“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使我们从生命之初的愚昧无知到现在的文明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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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三年级小书虫作文300字

全文共 3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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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吗?家里除了我的爸爸是“虫”以外,还有一个人,那就是大名鼎鼎的我。

我特别喜欢书。虽然我家没有书架,但是我的书依然很多。例如:衣柜的柜顶上我可以放书;水果箱里我可以放书;货架上我可以放书;衣柜旁边有一个木箱顶上我可以放书。总之,我们家的任何地方都可以放书。

我喜欢看童话书,《意林》,写动物的作文书,就是不喜欢写景的作文书。

昨天,我还买了两本书呢,一本是《意林小小姐》,另一本是《意林成长》。内容非常丰富,配图也很好看。

我喜欢书,爸爸喜欢书,可是妈妈不喜欢书。每次我要买书的时候,妈妈都说:“哪天上街的时候再买。”可是我们上街都已经N+1次了,妈妈只领我去了两次书店。妈妈总是这个样子,明明说好了,可就是说话不算数。

妈妈,你什么时候才能像我一样喜欢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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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关于一本书高三作文

全文共 8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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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向大家推荐一本,它的名字叫《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是一本新奇有趣、语言优美生动、情节曲折离奇、人物个性鲜明,思想会给人带来启迪的书。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由瑞典女作家塞尔玛。拉格洛夫创作。1909年获得诺贝尔奖奖金。拉格洛夫生于瑞典西部的一个陆军中尉家中,幼年时下肢瘫痪,但她爱文学自强不息。《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世界文学史上第一部,也是唯一一部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童话作品。她的代表作品有:《有形的锁环》、《尼尔斯骑鹅旅行记》等。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中的主人公尼尔斯。豪格尔森,他之前是一个爱欺负动物又不太听父母话的调皮男孩,动物们都很讨厌他,父母也对他感到失望。在一次奇特的际遇下,尼尔斯见到了传说中无所不能的小精灵,他顿时有了捕捉小精灵的邪恶想法。就在他正得意自己的计划时,小精灵先发制人的把尼尔斯变成了一个小人儿,小得连动物们都瞧不起他。

在后来的日子里,尼尔斯。豪格尔森学会了帮助其它动物,跟动物们交流谈心。他和大雁们经历了种种困难,受到了真正的锻炼,改正了他以往不爱学习、调皮捣蛋的缺点,最后以完美的成长回到了父母身边。

其实,书中的小精灵就是人们心中的小恶魔,来提醒人们不能做什么,也是人们心中的小天使,来帮助人们该如何选择。

我非常喜欢书中的尼尔斯,因为他年纪虽小,却很勇敢。有一次,他被老鹰捉住了,老鹰说要把他吃掉,尼尔斯却没有害怕,反而冷静的待在洞里想办法怎么逃出去。他先给老鹰的`小宝宝们讲故事,等小宝宝们睡着后,尼尔斯就让老鹰去找食物,等老鹰飞远后,他就趁这个时机偷偷逃出去了。

与此同时,尼尔斯非常乐于助人,动物们受伤时,有困难时,他都能解决。比如,有一只松鼠它去找食物,一不小心就把自己的手给划伤了,尼尔斯看见了,就赶紧去安慰它,一边安慰还一边帮它包扎伤口。这让动物们非常的喜欢他,这也是让我喜欢他的一幕。

在《尼尔斯骑鹅旅行记》当中,人类和动物都应该互相尊重,生命都应该珍惜,世界才会充满爱,我们的生活才会如此的美好与幸福。

你们喜欢这本书吗?这是一本成人和学生都可以看的童话哦!喜欢的话,就赶紧去书店买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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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书对我的影响作文

全文共 4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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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好、一则温暖的故事,给人以疏导、滋润和培养的力量。我喜欢畅游在书的海洋中,而在阅读过的所有书中,带给我影响最大的一本是——《我和爸妈是好朋友》。

读完了这本书,让我深刻感受到有一种爱,它是伟大的,不求回报的,它就是宽广无边的父爱。其中,有一篇文章写的是一位父亲到圩上卖竹萝,因为卖得太晚了,而赶不上最迟的那班车,而他又舍不得把卖竹萝挣到的五元钱拿去乘坐公交车,所以他宁可走路回家,也不愿花掉那五元钱。后来,他回到家的时候,已经过了一天一夜了。他回到家的第一件事,就是拿着在兜里揣着皱巴巴五元钱递给了儿子,让他买自己的学习用品。当时,我看得热泪满眶,在这个世界上,让我感受到父母的爱是多么伟大无私!

父母赐予我们的生命,养育我们,使我们健康快乐地生活,茁壮地成长,他们付出的爱是无法衡量的。如今,却有不少人理所当然地接受父母的爱,甚至在父母对他们的爱出现一点纰漏时,还理直气壮地指责父母。这样的人无疑是悲哀的,他们不懂得感恩,不懂得设身处地为父母着想。父母对我的关爱,我们应报以感恩的心!所以,我想推荐这本好书让大家看看。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让我们珍惜亲人的爱,珍惜亲人给予我们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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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书是我的好朋友

全文共 4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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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是我的好朋友

书告诉我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它告诉我越是恐怖,越要坚强,越是难办,就越要去做,它告诉我,如果害怕的话,那就去战胜恐惧。它带我来到几百年前的古埃及,一览沙漠风光和法老的残暴。它带我来到尼罗河,观看尼罗鳄狩猎的瞬间。它带我来到几亿年前,一睹地球霸主的风采……

从我两岁开始,我就在和书一起玩耍,六岁开始,我开始看带拼音的四大名著,十岁开始,我看唐家三少的《斗罗大陆》。

《人间失格》让我看见了人世的丑陋和作者的懦弱。《斗罗大陆》让我明白了如果被人看不起,那就努力让他刮目相看。《动物世界》让我知道动物的习性和人类不如动物的地方。《战争年代》让我去看人类相互斗争,抢夺领土的景象,让我明白我们脚下的这片土地来之不易。《枪械大全》让我看清了人类发明的东西,对自己、动植物、地球的伤害。

书,让我看清了自己,让我认识了很多自甘堕落的人,很多暴君,和很多伟大的人。

长大后,我要用从书中学到的东西报效祖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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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与书四年级作文

全文共 7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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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德曾经说过:“读一本好,就像在和一位高尚的人谈话。”而我非常喜欢看书,从一年级就开始看课外书了。

有一次,我正津津有味地看着一本《童年》。突然一声,“宝贝,吃饭啦!”可是我正全神贯注地看着书,根本就没有听到这话。“宝贝,吃饭啦!”我还是无动于衷。随着“咚咚咚”的脚步声,妈妈来到了我的房间。“吃饭啦!”“啊?”我很惊讶。“刚才不是叫你了吗?”“有吗?”“唉,不管怎么样,赶紧去吃饭吧。”“等一下,妈妈。”“怎么啦?”“我能不能……一边……看书……一边吃饭呀?”“怎么可以?这样能好好吃饭吗?”“能,能,能!”“妈妈……”妈妈禁不住我再三请求,终于答应了。我一边吃饭一边认真地看着书。“啊!”我看书看得太入神,饭勺上连饭都没舀,就一口咬了下去,咬到了硬邦邦的勺子,妈妈对我也无语了。

上课时间,读课外书书的时间不多,所以我决定每天睡觉前半小时看课外书。这天,我拿出那本心爱已久的《童年》。看着,看着,不知不觉我忘了时间。一刻钟过去了,半小时过去了,一小时过去了。已经十点钟了,妈妈来到我的房间,一手夺过我正看着十分入神的书,说道:“吃饭看书,睡觉看书,期末考试后给你看个够!”妈妈怒气冲冲地走了出去。我并没有放弃,上学时我又向同学借了另外一本课外书看。

还记得我一、二年级的时候,认识的字寥寥无几,我看着《西游记》时,把“美猴王打扮打扮”读成了“美猴王打分打分”,弄得爸爸妈妈哭笑不得。

还有一次,表姐在读书:“世上无难事,只要肯……肯……”“只要肯登攀!”我大声说道。表姐羞愧不已,想:一个四年级的表姐,居然比不过一个二年级的表妹。她说:“我以后也要跟你一样,多看书,多识字!”“当然,看书的好处可多呢!”我说。

书是全人类的瑰宝,是智慧的钥匙,我愿意继续与书为伴,在文字的海洋里徜徉,在书籍的风景中流连。书像一盏灯,为我照亮前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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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以”书”为话题的

全文共 26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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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德曾说:"一一世界。 --题记 儿时读书只是纯粹喜欢纸张磨搓手指时那种奇妙的感觉,只为心中那份莫名的悸动,只为了书中那可爱的小白兔

儿时读书只是纯粹喜欢纸张磨搓手指时那种奇妙的感觉,只为心中那份莫名的悸动,只为了书中那可爱的小白兔与乌龟。

如今读书不是为了那黄金屋,不是为了那颜如玉,也不是为了千钟粟,只是由于我已悄悄爱上这指间的世界。

读《红楼梦》,那悠悠大观园尽现眼前,与黛玉一同悲葬花,与湘云一同醉卧芍药园,感宝玉"富贵闲人"之叛逆,叹岁月的更送,人生百态。

读朱自清,领悟深沉的父爱,平民百姓平凡而认真的生活,与他一同在荷塘边赏月,把酒共尝夏荷之香。

读《简o爱》,让我懂得女性的自尊。女性与男性一样平等,同样无尊卑贵贱之分,懂得束缚人的心灵的其实是人的思想。

在这指间的世界里,我看到苏轼大唱:"大江东去浪海尽,千古风流人物"的豪迈洒脱,仿佛饮一盏白干,让我激情飞跃;我看到李清照"寻寻觅觅凄凄惨惨戚戚"的情真意切,恰似品一杯红酒,让我意深情浓;我亦看到李白"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的奇特思绪,好比干一瓶老窑,令我回味无穷。

在书里,我看到了洪战辉,当他还是个孩子时已经对另一个更弱小的孩子担起了责任,他在贫困中求学,在艰辛中自强,从一个小男孩变成了男子汉。

在这指间的世界里,我如一只彩蝶,翩跹起舞;如一只野鹤,在秋日高洁的蓝天里无所羁绊;在这指间的世界,我看到了大千世界的缩影。

在这奇幻的指间世界里,我看见了生活的缩影,尝遍了生活的百态,学会了认真的思考,学会了理性与睿智。

这指间的世界,让我的生命不断增值。

我爱这指间的世界。

Childrens reading is just the wonderful feeling when I like paper grinding fingers, just for the inexplicable throbbing in my heart, just for the cute little white rabbit and turtle in the book. />

Now reading is not for the golden house, not for the Yan Ruyu, nor the thousands of clocks, but because I have quietly fell in love with the world of fingers.

Read "The Dream of Red Mansions ", Then the leisurely viewing garden is now in front of him, burial flowers with Daiyu, and drunk and lying on Xiangyuns rebellion with the" rich and rich people ", sighing the time of the years, life in life.

BR/>Read Zhu Ziqing, understand the deep fathers love, the ordinary and serious life of civilians, appreciate the moon with him with him, and taste the fragrance of Xiahe in the lotus pond.

Read "Jane o love ", Let me know the self -esteem of women. Women are as equal to men, and they are equally distinguished from humble and low, and those who know how to restrain people are actually human thoughts.

In the world of this finger I saw Su Shi singing: "Dajiangdong goes to the sea, and the eternal characters". The love is true, just like a glass of red wine, which makes me affectionate; I also see Li Bais "flying down three thousand feet, it is suspected to be the strange thoughts of the Galaxy falling nine days", like dry a bottle of old kiln, which makes me have an endless aftertaste.

In the book, I saw Hong Zhanhui. When he was still a child, he already took responsibility for another weaker little child. The boy became a man.

In the world of this finger, I like a colorful butterfly, dancing; like a wild crane, there is nothing in the blue sky in the autumn day; In the world, I saw the microcosm of the thousands of worlds.

In this fantasy finger world, I saw the epitome of life, tasted all the life, learned to think carefully, learn to learn, learn to learn Rawnate and wisdom.

The world of this fingers keeps my life increased.

I love the world of this fing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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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作文

全文共 5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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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这么一群“好朋友”,它们从不言语、安静沉稳,有的风趣幽默;有的蕴含深意;有的不苟言笑……。没错,它们就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籍。

从识字开始,我就和书本结下了深厚的情谊。无论是天文、地理、人文历史,还是中国名篇,海外巨著,我通通来者不拒,照看不误。每当手指轻轻翻动着光滑书页,我都要情不自禁地在心底呐喊:读书真好啊!的确,它能令我们语言更美,富有情感;气质更佳,经受一场由内而外的洗礼。

我与书,书与我的故事有许许多多。一次下课,我随意在图书角里翻翻看看,偶然的,我发现了一本大旧书,还沾着些尘土。打开一看,啊!竟是一本难得的好书《古今中外文学名著选》。我激动地无以复加,刚要惊喜一番又见旁边安静读书的同学,赶忙把“读书真好”这四个字咽了回去。就这样,手不释卷地认真翻阅了起来。我一直埋头苦看,总算看完了第一章:中国古代文学史。

谁知再抬头时,身边已是空无一人。我正疑惑着,预备铃打响了。就算这样,我还是急急忙忙地把字签好带走了书。一下课,我就又如饥似渴地捧上书“啃”起来。这本经典名著选使我的文化底蕴又深厚了几分。数天之后,大家正式迎来了期中测验。我胸有成竹地打开试题一看,哎?这道题写司马迁的原话“人固有一死,……”不是才从书里看到过吗?嘿嘿,名著选呀名著选,你可帮了我大忙了!

阅读,让我们感受着浓郁的墨香,徜徉在浩瀚的书海。阅读,让我们体会着文学的灿烂,漫游在无边的意境。啊!读书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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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6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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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架上有很多书,我最喜欢的一本要数我暑假读过的美国女作家苏珊柯林斯的代表作《饥饿游戏》了。这本书最打动我的是女主角凯特尼斯在逆境中不断抗争,在磨难面前无所畏惧、坚韧不拔的精神。

这是一本科幻小说,故事围绕着一个虚拟的一百多年后的美国大陆展开。此时的美国面目全非,一场战争过后,他们引以自豪的民主制度荡然无存,统一的美利坚合众国分裂成了13个区域,新的政权帕纳姆在首都掌控大权,其他的区域负责为首都制造产品。每三年,每个区域都要向首都输送一男一女两名少年,前往首都参加“饥饿游戏”。这是一档电视节目,是新政权为了威慑每个区域接受统治不再反抗而开展的真人秀节目,节目规则非常残忍,选手之间相互厮杀,最后只有一个人能活着走出竞技场。住在12区的16岁少女凯特尼斯代替妹妹参加了“饥饿游戏”比赛,在比赛中她不是体力最强最有胜算的一个,但是她懂得观察,运用环境和自己的优势,在比赛中与同伴一起战胜了猜忌与怀疑,共同战胜了比自己强大的对手,赢得了比赛逃出了竞技场。凯特尼斯与同伴的胜利为其他13个区推翻帕纳姆政权的独裁统治带来了希望,他们联合起来取得了革命的胜利,解放了人民。

苏珊柯林斯虽然是一名女作家,但对书中竞技场、革命场面的描写,能让人身临其境的感受到剑拔弩张的紧张感和热血的气氛,颇有几分男性的大气。而苏珊柯林斯对书中女主角凯尼斯感情及内心挣扎、抗争、痛苦的描写又很细腻,又体现着女作家特有的细致。

《饥饿游戏》每读一遍,体会多一层。推荐大家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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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一次借书的经历

全文共 4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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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志权

在阳光灿烂的早晨,轻柔的微风徐徐吹来,欢快的鸟儿正在一起练嗓子了。我拿着借卡,迈着轻快的脚步,兴致勃勃,眉开眼笑地想着图书馆跑去,像是要去挖掘无穷的宝藏。

到了图书馆,我眼前一亮,这么多书,像是书的海洋,琳琅满目的书多种多样,醒目大字的标示牌上种类真多呀!有历史类,科普类,文学类等等,让我看的眼花缭乱。整整齐齐的书本让我恨不得全都看完。我看了许多书有些我看过,我想借一本没有看过的书,让我的注意力转向了一本历险类的书,让我三步并做两步跑过去拿那本书,那本书是《糖西帮历险记》,我坐在古香古色的椅子上,津津有味的看着,可书太厚,我不能在很短的时间内看完,我猛然想到,我有借书卡,可以借书。我拿着书去借书台,对着笑容满面的阿姨说:“阿姨,我可以借这本书吗?”阿姨说:“可以,但不要弄脏弄坏就可以。”我高兴地点点头,拿着书回家,一回家就如饥似渴的看着这本书,故事讲糖西帮的历险过程。

书本让我开阔眼界,书本让我轻松愉快,书本让我的知识丰富,我爱看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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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推荐一本书的主题

全文共 6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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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士比亚说过:“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在众多“营养品”中,我最想向你们推荐的是罗贯中所写的《三国演义》。

《三国演义》是一部长篇历史小说,也是中国古代四大名著之一,描写了从东汉末年到西晋初年近一百年的历史风云。文中英雄人物的性格特点栩栩如生,如:刘备的重情重义、孙权的能谋善断、曹操的奸诈多疑、诸葛亮的足智多谋……都让人留下深刻的印象。

我在文中最喜欢的人物是诸葛亮。诸葛亮是蜀国的丞相,对蜀国的主公刘备忠心耿耿,为主公出谋划策,对蜀国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诸葛亮这种“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精神让我深受感动。

而书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情节便是“草船借箭”!有一次诸葛亮在吴国被周瑜所刁难,周瑜要求诸葛亮三日之内造出十万支箭,并且立下了军令状。在场众人皆知,三日内不可能造出十万支箭,可是诸葛亮不慌不忙地答应了。

快到了交十万支箭的时候,吴国的人来看十万支箭做得怎么样了,可发现诸葛亮一支箭都没做,吴国的人很着急,觉得诸葛亮马上要被按照军令状处罚了。但是诸葛亮毫不慌张,让军队派许许多多的草船向曹操的大本营前进。原来,诸葛亮早就算到会起大雾,而曹操生性多疑,必会向草船射箭。果然,草船归来时,全都插着成千上万的箭,这些箭全都交给了周瑜,所有的人都佩服诸葛亮的神机妙算。

想知道里面人物独特的性格吗?想知道三国这近百年的时间到底发生了什么吗?想知道这段历史最后的结局吗?那赶快来读这本人类文学的结晶——《三国演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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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有书才精彩初三作文

全文共 6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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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几年来,我读了许许多多,而且常常会随书中人物的命运而喜怒哀乐。读书要字字句句地读,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读出味道。

我欣赏苏东坡“一蓑烟雨任平生”的洒脱,赞佩岳飞“待从头收拾旧山河”的豪迈,赞叹李白“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的神笔,更敬佩林则徐“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壁立千仞,无欲则刚”的胸怀……我不仅畅游诗词的海洋,还汲取童话、散文等营养。我从《皇帝的新装》中知道了“高贵”者的愚蠢,《卖火柴的小女孩》将圣诞之夜富家人的灯红酒绿同饥寒交迫的小女孩的悲惨境遇作了对比,犹如血泪控诉。

我的生活因为书而变得轻柔、缥渺,真像独自走在空中,拨开挡住视线的云层,看到了一个又一个海阔天空的新境界。记得有一次,我得了角膜炎,医生说有做手术的必要,不过术后会留下伤疤。为此,我的心中有了一种莫名的恐惧感。这段时间,家人们总是无微不至地照料我。可我却丝毫不领情,常常以冷脸相对,有时用砸枕头来发泄内心的愤怒,接着便是一阵痛哭。偶尔我会被恶梦惊醒,随之就再也不肯入眠,因为我怕在梦中又遇见那个眼睛有伤疤的我。

直到有一天,我看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主人公保尔·柯察金对生命和生活的热爱和坚强的意志,与困难和病魔的顽强搏斗,深深烙在我的脑海里,使我拨开了心头的阴云,让阳光的重新照在我周围。

就此我积极配合家长与医生,皇天不负有心人,做完手术后,居然没有留下伤疤!的确,我的生活因书而精彩,不管岁月怎样流逝,我依然会在书页中采撷生活最艳的花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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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珍藏一本书

全文共 6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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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柜子里放着一本我最珍爱的作文,那是因为它有着一段不平常的来历。

那天,好朋友来我家玩,我知道她喜欢看书,便找出了那本我最心爱的作文书递给了她。她看见了这本书,似乎有点惊讶,因为她知道我最喜欢这本书了。她轻轻地抚摸着书光滑的封面,像是在抚摸着一件价值连城的稀世珍宝。好一会儿,她才翻开书,细细欣赏起来。突然,她合上了书,吞吞吐吐地对我说:“你能……把这本书借……借给我吗?”我犹豫了,这可是我最心爱的作文书啊!我看了她一眼,她低着头正抚摸着书光滑的封面。但是她的动作突然使我觉得,我们是好朋友,朋友之间,还有什么可说的呢?“好啦,”我拍了拍她的肩膀,“借给你吧!”她猛地抬起头,紧紧地抱住了我。“真不愧是我的好朋友!”

几天后,我找她还书,谁知,她支支吾吾地告诉我:“书……被我弄丢了……”“你说什么?”我一把抓住她的衣领,发疯似的朝她大叫,“这可是我最心爱的作文书啊!”“我……”我用尽全身力气把她推倒在地,哭着跑回了家。

第二天,她敲响了我家的门。她什么话也没说,把一本崭新的书递给我就走了。我一看,原来是那本遗失的作文书。后来我才知道,她为了还我这本书,掏光了自己几年来全部的积蓄。这本书很贵,她的那些钱都不够,便不吃早饭,用省下来的钱买这本书。多好的朋友啊,那天我还那么骂她。

如果说友谊是一棵常青树,那么,浇灌它的必定是出自心田的清泉;如果说友谊是一朵盛开不败的鲜花,那么,照耀它的必定是从心中升起的太阳。我要收藏这本书,更要珍藏这份友谊,直到永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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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和书的故事作文800字

全文共 9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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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一座通向知识天堂的彩虹桥,似一个神秘的花园。书里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如鲜花一般装点着我的生活。回想起来,我和书之间还真有挺多故事呢。

我第一次看长篇小说时才7岁。“真无聊!”我望着一堆不知看了多少遍的图画书,缓缓地走向书柜,我的视线像红外线一样在书架上的那些无聊的书中扫来扫去,最终,我的目光停留在《狼王梦》上。我拿着它在心里想:这本书没多少图画,肯定没意思。谁知,当我翻开第一页时,我就被深深地吸引住了,我如饥似渴地读着,那如饿狼一般的视线在精彩的字里行间贪婪地跳跃着。读了就一会儿。我便为母狼紫岚的悲惨命运感到无奈,真想替它大哭一场,可不管是惧怕、担忧、惊讶还是气愤,都远远比不过我对结局的期待。我一直读着,直到太阳落山也没有察觉。从此,我爱上了动物小说。

我渐渐扩大阅读范围,从多图少字的故事书到足有4厘米厚的文学作品,可我最爱的还是沈石溪动物小说,我能把家里目前拥有38本沈石溪动物小说全部用自己的话讲得精彩至极,我还展开天马行空的想象力把狼王梦编下去。

而且,看书对我的作文大有提高呢。

那天,老师给我们布置了一篇自由作文,我心里暗喜,感觉自己有了个大显身手的好机会,我对我最喜欢的动物小说有很深切的感悟,可它们对命题作文没什么用,这下好了,我可以放心大胆地把自己的观念写出来了,我要写一篇关于狼的作文,我要改正人类对狼的误解、歧视和偏见,一天里,灵感像泉水一样往外冒,就这样,《狼孩春草和母狼紫凤》新鲜出炉,我把狼令人感动的精神和猎人残忍的行为做出鲜明对比,让人类知道与恶魔画等号的狼也是有情感的。这篇作文得到了家人的一致好评。

同学有时会问我:“我也像你一样多看书,为什么我作文却写不好?”我问他:“你喜欢看吗?”他说不喜欢,都是妈妈自己做主买来的。我便明白他为什么写不好了。选书,首先要自己感兴趣,然后用心去读才能获取知识;如果喜欢看,它会带给你许多启示,如果不喜欢,看多少遍它也不会给你留下深刻的印象和感悟。我认为,读书不但要读的多,还要想的多,读一本书时,我会思考,还会与同学谈论,发表自己的意见,有时想不明白,会查工具书,证实观点的真伪。不仅要读的多,还要写的多,我每个月最少写2篇作文交给妈妈。而且还要读的深、读的专。

有很多人看书是为了写好作文,但要记住,书不仅是提高作文的工具,更是一个会陪伴你一生的好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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