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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出的小说有哪些【通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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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安郁先生的小说结局

全文共 51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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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备婚礼,绝对比想象中要复杂很多。尤其明家的婚礼,对于明腾来说,不仅仅只是一场婚礼,亦是他人生新的起点。

早上六点刚过,秦澜下楼时就看到沙发里有人。她倒了杯咖啡端过去,明腾面前放着很厚的一摞纸,被他随手勾画。

“这么早起来?”秦澜端着咖啡杯坐下。

明腾把最后那张纸写好,转而推到她的面前,“妈,您帮我看看,还缺什么东西?”

他递来的纸页少说也有十几张,秦澜一张张仔细看过,笑着点点头,“应该没有问题。”

顿了下,她笑眯眯开口,“锦安说,他今天让人把他和南南结婚时准备物品的清单送一份过来,到时候你再确认一下。”

“那就好。”明腾松口气。

“要不要咖啡?”

“谢谢妈。”

秦澜递给明腾一杯咖啡,声音低下来,“小腾,你用不着太紧张。”

明腾抿口咖啡,有些无奈的甩甩头,“我真的有些紧张了,而且这么多年以来,我很久都没这么紧张过了!”

“呵。”

秦澜淡淡一笑,语气温和,“耐耐是个单纯又可爱的女孩子,以后有她在你身边,我和你爸爸都会很放心。”

明家只有明腾一个独生子,自从当年夏夏的事情后,这些年明腾都没有再打算结婚。身为父母,到底放不下儿女的终身幸福,幸好最后的结局转向好的方面。

明腾笑了笑,眼神渐渐温柔下来,“当年夏夏和孩子的离开,曾经让怨怼所有。可是今天遇见路耐,我才明白,原来所有的失去,都是为了下一次的拥有。”

听到他的话,秦澜欣慰的点头,“小腾,我们祝福你。”

“谢谢。”

距离婚期将近,路家上下也是忙忙碌碌。嫁女儿同娶媳妇,那是两种截然不同的心情。路太太每天都在为女儿的嫁妆操心,每天也都在偷偷抹眼泪。

有几次被路耐发现,但她也不敢说破,生怕惹来母亲更多的伤心。

市中心百货公司三楼,路承西手里捏着购物清单,正在一样样买,然后一样样勾掉。

江姜站在他身旁,帮他参谋。他们身后还跟着两名助理,把买下来的东西随时搬走。

“江姜,你说餐具买什么颜色好?”路承西是个大男人,对这些东西没有研究。只不过母亲交待他的事情,他必须要完成。

江姜目光扫过货架摆放的样品,最后指向一套白色骨瓷鎏金的餐具,“这个吧,样式简单大方,适合各种场合。”

路承西满意的点点头,吩咐店员,“就要这套。”

“好的,路少。”

店员转身去拿餐具,路承西想了想,又把店员喊住,“这套餐具要两套一样的。”

“是。”

店员兴奋的走远,江姜不解的走到他身边,问道:“为什么要买两套?”

路承西耸耸肩,表情有此怅然,“路耐在家里没有做过家务,她做事慌慌张张,以后要是洗个碗,还不得经常打碎,买两套都不够她摔的。”

闻言,江姜顿时挽起唇。

“这丫头在家任性惯了,以后嫁过去,也不知道明家的人会不会嫌弃她?”

“承西。”江姜上前一步,轻轻挽住路承西的胳膊,道:“其实你是个外冷内热的男人,哪怕你嘴上总对路耐凶巴巴的,但你心里真的很疼她。”

路承西干笑了声,“我是希望这丫头赶紧嫁出去,等她走了家里安静了,我们就可以结婚了。”

“……”

江姜脸颊微微飘红,被他说的心跳加速。

不多时候,助理们拎着大包小包继续往车上装东西。路承西在银台刷卡结账,江姜站在楼梯口前等他。

“宁沉,我的冰淇淋呢?”

前方有道清脆的女声飘来,江姜觉得耳熟,下意识抬起脸看过去,果然见到一张熟悉的脸庞。

一家婴儿用品店铺门前,穿着白色长裙的女子,长发垂肩,五官精致,正在不高兴的打电话。

她虽然侧着脸,但立体漂亮的五官,依旧吸引人的眼球。

江姜眨了眨眼,显然意外会在这里遇见她。

须臾,有位由远及近的男人,步伐稳健。不过男人明显有些着急,三步并作两步朝这边过来。

“巧克力的吗?”宁沉手里托着个甜筒冰淇淋,笑着走到爱妻身边。

宁璇撇撇嘴,拿过冰淇淋后,迫不及待伸出舌头舔了口,“哇,好吃!”

说话间,她掌心落在挺起的腹部,笑的一脸满足。

宁家少奶妈怀有身孕,还是一胎两宝,这可是湖城前段时间的一大喜讯。

不过宁璇整个人并不胖,只有腹部凸起,四肢依旧纤细。

“少吃点。”宁沉皱眉,却见面前的人没有停下的意思。他没有办法,只好低头同她一起吃。

他担心妻子吃太多冷的东西,吃坏肚子。

“唔。”

宁璇举着手里的甜筒往后躲闪,轻斥道:“你好讨厌,抢我们的冰淇淋。”

闻言,宁沉勾起唇,“是吗?那我还可以再讨厌一些。”

话落,宁璇的嘴角便被身前的男人吻住。

江姜咻的收回目光,脸颊一下子热起来。

“结好帐了。”路承西走过来,见到江姜目光直勾勾往前方看。

“怎么了?”他顺着江姜的目光看过去,恰好也见到前方那两个人。

“她就是宁璇吧。”江姜轻声开口。

路承西点头,“是她。”

“她本人比电视上看到的还要漂亮。”

路承西眼神一动,并没回答。

冰淇淋终究还是被身边的男人抢走,宁璇气的撅起嘴,下巴往脚下轻点,“我的鞋带松了。”

宁沉知道她因为冰淇淋不高兴,可她现在是孕妇,是全家人保护的对象,所以他不敢有片刻的松懈。

“没关系,我来。”

说话间,宁沉便弯下腰,蹲在宁璇面前,动作轻柔的帮她把松开的鞋带整理好。

周围人来人往,不时有人看过来,并且指指点点。但宁沉丝毫不受影响,依旧专心致志的低头,为妻子把鞋带挤好。

原本皱眉的宁璇,看到丈夫温柔细致的动作,红润的唇瓣逐渐上扬。她伸手抓住宁沉的五指,与他手指交扣,“好了,我们回家吧。”

宁沉有力的手臂圈住妻子的腰,薄唇贴在她的耳边,笑道:“以后每周末,我都偷偷带你出来吃冰淇淋好不好?”

“真的?”宁璇立刻星星眼。

宁沉拥着爱妻,眼角眉梢都透着暖意,“真的。”

“老公,你最好了。”

“这是我们四个人的秘密,不许说出去。”

“好的好的,我肯定不说。”

前方的两人相拥走远,江姜望着他们远去的背影,不自觉跟着弯起唇。他们之间流露出来的幸福,足以感染到身边的任何人。

“电梯来了,我们走吧。”路承西牵过江姜的手,带她走进电梯。

开车回去的路上,江姜一直都没说话。路承西几次偷瞄她的脸色,整个人变的紧张。

不久,车子停在别墅门前。江姜解开安全带,却被身边的男人一把抱过去。

“承西,你……”江姜大惊失色。

“你先听我说。”路承西按住江姜的嘴巴,打算在她质问前主动开口,“我以前确实追求过宁璇,但她没有答应,她不喜欢我!”

深吸口气,路承西鼓足勇气重新说道:“我是喜欢过宁璇,不过那种喜欢,和我对你的喜欢不一样。”

江姜眨了眨眼,“怎么不一样?”

“唔。”

路承西挠挠头,俊逸的脸庞一片愁容,“这个怎么形容呢?反正就是不一样的喜欢,你和她完全是不一样的性格,她比较现代,而你……”

“而我怎么样?”江姜故意问他,“我很古板?无趣?老土?!”

说到后面,路承西发现不对劲,脸色都白了,“不是!当然不是!”

“江姜,我不是这个意思,你不要误会。”

“你生气了吗?”

“我我我,我真的不喜欢她了!”

噗——

江姜终于忍不住,噗嗤一下笑出来。难得见到路承西如此紧张无措的样子啊!

“江姜,你……”

路承西脑袋有点懵,却见到面前的人忽然俯下脸,然后红唇落在他的脸颊,亲了一下。

“放心吧,我相信你。”江姜柔软的唇,扫过路承西的脸颊。她挽起唇,笑容温柔。

路承西怔了怔,回过神后抬手扣住江姜的后脑勺,瞬间回吻住她!

吃过晚饭,路承西按照清单把这几天买回家的东西都整理好,确认没有漏掉什么才安心。

这几天忙着准备路耐的婚事,他基本都是跑前跑后,今晚终于能松口气。

晚秋的夜晚有些寒气,路承西坐在门前的台阶上,看着远处的星星发呆。

“二哥。”

身后有人靠近,他抬起脸,见到路耐笑眯眯跑过来,“你怎么买了那么多东西?而且很多都是双份的?”

“哼。”

路承西咂咂嘴,调侃道:“虽说明家钱多,但你也是有哥哥的人,我不能让我妹妹被人说。”

路耐眼眶一下子变的湿润。她抬手挽住路承西的胳膊,声音哽咽道:“二哥,再过几天我就要走了。以后这个家里,再也没人和你吵架了。”

眼前不自觉出现路耐出嫁的画面,路承西心头一紧,性感的喉结轻滚起来,“豆豆,你给我记住,你是路承西的妹妹,没有人可以欺负你,知道吗?”

“我知道啊,”路耐眼眶红红的看着他,“反正我有二哥,闯祸也有你收拾烂摊子。”

汗!

路承西伸手捏了捏她的鼻子,“以后你归明腾负责了,再惹祸的话,找你老公去收拾!”

“二哥。”路耐皱皱眉,坐在他身边撒娇。

今晚月光皎洁,路耐想起什么后,不禁对身边的男人叮嘱,“婚礼那天,你要让江姜姐来抢花球哦。”

“抢花球做什么?”

“结婚啊,”路耐朝他眨眼,道:“看在我乖乖给你腾地方的份上,你也要努力点,争取早点把江姜姐娶回来哦!”

闻言,路承西薄唇缓缓勾起。

早上八点多,路承西开车来到江家。别墅大门打开,江姜穿件白色长裙,款款而来。

“对不起,我耽误了点时间。”

直勾勾望着走来的女子,路承西甚至忘记回答。今天的江姜将长发编成花辫,化了淡妆,那副黑色眼镜竟然没有出现。

没有戴上眼镜的江姜,彻底令路承西看傻了眼,“江姜,你的眼镜?”

“我带了隐形。”江姜抬头问他,“怎么?这样不好看吗?那我再去换上。”

“不要!”

路承西一把握住她的手,“这样很好看。”

顿了下,他又笑着补充,“我喜欢你这样。”

江姜羞涩的垂下脸,被他带上车。

轰动湖城的明家婚礼,如期举行。上午十点,湖城酒店的顶层宴会厅被包场,正在进行婚礼仪式。

穿着黑色小西装的花童九宝,兴高采烈跟在新娘的身后,有模有样的撒着花瓣。

“明爸爸,你的新娘好漂亮。”九宝踮起脚尖,仰头看着明腾说道:“以后九宝长大了,也要娶一个漂亮的新娘。”

“哈哈哈!”

孩子的话,逗笑大家。

明腾挽起唇,伸手摸了摸九宝的脑袋。

典礼马上开始,郁锦安上前抱起儿子,心想这小子倒是学的快。

明腾上前一步,怀着激动的心情,缓缓牵过他的新娘。

此时,他眼前闪过无数的画面。慢慢的,那些记忆都在他心底与此刻的幸福,融为一体。

婚礼仪式持续一个多小时,欢声、笑语、祝福,以及泪水,组成这场完美的仪式。

婚礼以后,照例有抛花球的仪式。江姜走到人群中,下意识转身看向不远处的路承西。

他手里端着酒杯,正在朝她微笑。

有关路耐的意思,路承西已然如实转达给江姜。她此时站在人群中,看着路耐举起的花球,心情有种说不出的激动。

“我要丢了哦!”

随着新娘一声令下,大家只见花球被高高抛起,然后从最高点极速落下。

“哇!”

人群一片吵杂,很多人都想抢到花球。江姜只觉得有什么东西飞过来,她本能伸手接住,果然是花球。

看到江姜抱住花球,路耐才满意的弯起唇。嗯哼,好歹她也是有两下子的!

婚宴酒席热热闹闹的进行着,路耐换好衣服,偷偷把明腾拽进更衣室。

“老公,我们什么时候可以回家?”

明腾喝了不少酒,这会儿有些头晕。他看眼怀里的妻子,笑着低头在她嘴角亲了亲,“这么快就想洞房花烛?”

“对啊对啊。”路耐毫不避讳的点头,倒是让明腾怔住。

她鼓起腮帮子,踮起脚尖说道:“我前几天去妇产医院检查过,医生说这几天都属于我的受孕期,尤其是今天晚上哦。”

说话间,路耐故意朝他眨眨眼。

明腾只觉得,一阵血气上涌,“你说的什么意思?”

“哎呀,你好笨。”

路耐伸手掐了他脸一下,道:“我是说,我们要把握时机。三年抱俩,可是我的愿望……”

她的话还没说完,明腾便已抓住她的手腕,把她拖出酒店。

“老公,我们去哪里?”

“回家生孩子。”

“……”

路耐差点笑出声,这也太速度了吧,好歹也要交代一句吧。

司机很快把车开回别墅,家里其他人还在酒店没有回来。明腾抱着妻子,一路回到楼上卧室。

“老公,那个……”

事到临头时,路耐突然有点害怕。呜呜呜,都说第一次会很痛!

“三年抱俩?”明腾俯下身,盯着身下的人。

“呃……”

路耐笑眯眯回答,“比喻,这就是我的一种比喻哈!”

“这个可以有。”

“……啊?”

卧室的灯一下子黑掉,路耐所有的话语,都淹没在明腾的热情中。

不过路耐年纪小,又是第一次,明腾不敢太过分。日子还长着呢,他不能给她留下心理阴影。

明腾深邃的眼眸轻眯起来。上次九宝说生日礼物想要个小弟弟,只可惜今年怕是来不及了。但如果他好好努力的话,明年这个愿望,一定可以实现!

酒店宴会厅内,大家发现新郎新娘都不见了。幸好明家还有别的人陪酒,要不然非要闹出笑话来不可!

酒宴结束后,路承西开车送江姜回去。他双手握着方向盘,犹豫片刻后才开口,“我妈已经给我们,选好了结婚的日子。”

“哦。”江姜应了声。

平静幽暗的夜色中,身边的人与他的气息那么相近。

路承西心口一热,不知怎么的就脱口问道:“江姜,你愿意嫁给我吗?”

话一出口,他便有些后悔。求婚这种事,他早已计划周翔,应该有个极为浪漫的环境,他手捧鲜花和戒指才能开口。

等待良久,身边的人并没回应。

路承西心中微有失望,但也是他思虑不周,不能责怪江姜。他刚要抬手,却感觉五指被人攥紧。

“古人说,三思而后行。”

江姜笑着看向他,一双黑眸熠熠生辉,“我已经四思五思六思,答案都是一样的,那就说明,我没有冲动。”

路承西心跳逐渐加快,“江姜,你愿意嫁给我吗?”

他又问了一遍。

“我愿意。”

江姜握住他的手,两人相对的视线中,印着彼此甜蜜的笑容。她是幸运的,于这万千人中,她喜欢的那个人,恰好也喜欢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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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呃……”许知乎目瞪口呆的睁大眼睛,突然觉得三观又要去充费了。

“咦……”赤姐儿和木柳、云帆、白素贞抱成一团,完全不知道这时候该做出什么表情来。

“唔……”牛魔王、吕奉后、燕赤霞一起抬头望天,心道我们这时候是应该满脸抽搐呢满脸抽搐呢还是满脸抽搐呢。

“这……”白眉真人、金光圣母、天河真君已经彻底石化了,旁边的苏妲己和石矶娘娘更是惊得连飘柔洗发水和小酥饼都掉了。

寂静,很奇怪的寂静,然后整整半个时辰的寂静之后,那仍然还陷在坑中的主上,终于满脸呆滞的喃喃自语道:“所以,所以说,那些天外邪魔,已经,已经……”

可怜的家伙,世界观和人生观都被彻底摧毁了吧!

许知乎很同情的叹了口气,看着失魂落魄满脸抽搐的主上,突然觉得这家伙好可怜,想想看,苦心积虑忍辱负重谋划了数百年之久,又经历了各种挫折和磨难,眼看着就要走上人生巅峰了,结果还没来得及享受那种成就感,突然发现……

“所以说,所以说?”诡异的寂静中,可怜的主上还在那里难以置信的颤抖着。

“没错,魔域已经变了,或者更准确的说,他们的文明进化了。”许知乎都不忍心说出真相了,但是该说的还是得说出来,“当年的那些天外邪魔,就像是原始人,然后经过了漫长的岁月,如今他们已经发展到了……呃,不知道怎么说,总之,他们进化了,而且进化得很奇怪。”

“文明?进化?”主上很茫然的瞪大眼睛,就连旁边的白眉真人他们都转头望来。

“没错,他们已经不是以前那些只懂得杀戮根本无法沟通的邪魔了。”许知乎满脸古怪的摸摸下巴,“不过想想也是,几万年过去了,没理由还是原来那样一成不变吧,会从原始文明发展到现在文明也是很正常的。”

“但,但是……”赤姐儿跟许知乎相处的时间最长,倒是勉强理解了一点,可是又觉得不可思议,“我们昆吾也经历了几万年啊,为什么都没什么变化?”

“那是因为,我们昆吾还在重建之中。”许知乎一本正经的看着周围,“再说了,很多变化都只是潜移默化的,也许现在没有察觉到,但是有一天回头看,突然就会发现原来世界已经变成这样了啊。”

“呃,也对哦。”牛魔王在旁边若有所思的挠挠头,“说起这个,我有个远房表亲在海外,最近他飞剑传书跟我说,他发现茶壶的水煮开以后,从茶壶里冒出的蒸汽,好像蕴藏着很神奇的力量,所以打算问我借点资金来研究……”

“咳咳咳!”许知乎直接呛到了,“老牛,你那个亲戚的名字叫瓦特?”

“不啊!”牛魔王很认真的摇摇头,“他也姓牛,因为说话总是一顿一顿的,所以大家都叫他……”

不用说了,就在这一瞬间,茫然中的主上终于怒吼一声,满口喷血的昏了过去,直到彻底陷入昏迷的那一刻,他狰狞面容的眼角仍然有热泪缓缓流淌,可怜的家伙,希望他将来能够学好普通话,顺便好好研究一下文明进化的知识。

好吧,这估计是昆吾有史以来最憋屈的大反派了!

一大群人满脸古怪的面面相觑,又看看天穹中那正在逐渐消散的巨大门扉,再看看仍然浓烟升腾弥漫的昆仑山脉,突然觉得,呃,突然觉得,觉得……

尴尬,好尴尬,日了狗的尴尬,尴尬症快要犯了的尴尬!

“要不然,我们就这样散了?”一片诡异的寂静中,许知乎终于忍不住挠挠头,小心翼翼的举手提议,“呃,我只是说说,主要看你们的想法,实在不行咱们办个篝火晚会,把能请的人都请来,庆祝昆吾顺利度过……”

“啊!”话音未落,赤姐儿突然惊呼一声,满脸苍白的靠在悬崖上。

“怎么了?怎么了?”许知乎吃了一惊,第一反应就是又有强敌来犯。

“肚子,肚子……好疼!”赤姐儿紧紧抓着衣角,满头冷汗的微微轻颤着。

“什么?”石矶娘娘的反应极快,直接抢上来搭着赤姐儿的手腕,仅仅几秒钟后突然轻呼一声,“啊!赤赤,你马上就要生了,来人啊,快点准备个干净的房间……”

“我擦!”许知乎整个人都晕了,“等等?现在就生?这才几个月,肚子都没怎么鼓起来,不是说要怀胎十月的吗?”

“谁跟你说要怀胎十月了?”石矶娘娘满脸古怪的抱起赤姐儿,“怀胎十月的是人族,你老婆是……少啰嗦,房间在哪,热水在哪,全都闪开,本宫今天要亲自接生,喂喂喂,还愣着干什么?”

哦哦哦,哦哦哦,目瞪口呆的众人总算反应过来,散开的散开,警戒的警戒,找热水的找热水,白眉真人还亲自动手,转眼间就用法术硬生生造了一间宫殿出来,然后一大群昆吾最强大的存在就这样杀气腾腾的往宫殿外一站,摆出了谁敢靠近就轰杀了谁的可怕气势。

讲真,这估计是史上最高级别的接生过程了!

一片混乱中,许知乎满脑子晕乎乎的站在原地,先是整整愣了半刻钟,又看着那座宫殿大门发了一会儿呆,突然就反应过来,赶紧朝着宫殿里跑:“我擦!所以说,所以说我就要当……啊啊啊,赤赤,坚持住,深呼吸,有我在,有我在呢!”

暗淡的夜幕渐渐明亮,不知何时,一轮温暖的红日正从远山后缓缓升起,笼罩在金色晨光中的昆仑山脉上,一阵微凉的清风拂过,带来了奇奇怪怪的讨论声音——

“下注!下注!你们猜,知乎和赤赤的孩子是男是女,不对,是胎生还是卵生?”

“呃,比起这个来,我倒更关心孩子长得像赤赤还是像知乎,像赤赤的话绝对很漂亮,可要是像知乎的话……咦,苏娘娘,您在干嘛?”

“哦哦哦,没什么,我正在给知乎家的孩子找见面礼来着,嗯嗯嗯,我记得我以前曾经从女娲娘娘那里得到两件法宝,好像就放在……啊,找到了,这块红布叫做混天绫,还有这个叫做乾坤圈!”

“唔,这么说起来,本尊这里还有一件名为风火轮的法宝……”

“很好,你们还有什么,全都拿出来当礼物啊!”

尾声——吕奉后的一封信

亲爱的蝉儿:

一日不见如隔三秋,某家离开轩辕墓也有两个月了,不知道你那里怎么样,某家这里一切都好,就是很想你很想你,特别是看到那些混蛋秀恩爱的时候……

昆仑山的事情,用老许那家伙的话来说,虽然最后尴尬得节操三观全都碎了,不过总算是顺利解决了,蜀山和昆仑的那些家伙,好像正按照老许的提议,打算召开什么修真界联合代表大会,把整个昆仑正邪两派的大能都召集过来……嗯,某家很期待他们当场打起来的壮观景象!

说到昆仑,你还记得我们见过的那六只蜘蛛精小萝莉吗,她们居然是昆仑金光圣母娘娘的女儿,最近这段时间以来,因为六只小萝莉不愿意跟姐姐分开,金光圣母娘娘居然直接搬到东明山来住,而且还从老许那高价买了一大堆零食,每天哄着紫紫她们增进感情。

还有一件事,老许这家伙最近当爸爸了,那天在昆吾山上,赤姐儿突然觉得肚子疼,然后就在石矶娘娘他们一群大能的严密保护中,产下了一个很漂亮的小姑娘,啊啊啊,真的好可爱,粉雕玉琢大眼睛眨啊眨,就连吐丝的样子也很有趣,就是不知道为什么,她每次只要哇的哭起来,就会满口喷出三昧真火,最近盘丝洞已经被烧了好几次了。

提到盘丝洞,某家最近在这里住得还算不错,牛魔王那家伙虽然色眯眯的,不过喝起酒来倒是很干脆,听说他最近看上了什么女儿国附近的蝎子精,整天吵着要老许帮他去提亲,但是老许好像不是很赞同,还经常跟他说什么“老牛你知道铁扇公主吗”之类的奇怪话。

当然,最让人同情的还是老燕,作为东疆十万妖山失恋二人组之一,他最近的日子简直是很刺激啊,听说祝大小姐已经在东明山买了个很大的山洞,连家具带装饰全都搞定了,就等着哪天从草丛里跳出来,把哪个不识趣的家伙打晕拖进去洞房了……

对了,除此之外,某家还认识了好多新朋友,感觉都很不错啊!

比如说,最近琢磨着要开什么兰若大超市的木柳、计划着把电影院开到昆仑的敖樱殿下、还有那条最近不当奶妈改行当保姆的傻蛇……呃,偷偷的跟你说,石矶娘娘和苏娘娘最近有点母爱过剩,昨天某家经过她们旁边的时候,听到她们在很严肃的讨论怎么生孩子,没错,是她们两个来生孩子……

嗯嗯嗯,以上,就是某家最近在东明山的日常见闻,亲爱的蝉儿,你要好好照顾自己,某家这几天就抓紧时间回去,陪着你一起等孩子出生……那么,先不说了,老许家的小姑凉又哭着喷火了,我刚看到老许顶着两个黑眼圈跑过去,不是要是去热牛奶就是要去哄孩子睡觉,深表同情!

想你一百遍,再一百遍,再一百遍——想你的布布!

尾声——五年后

做为一个有理想有前途的山贼,宁采臣一直觉得,打劫才是发家致富的正确方式!

所以,虽然曾经怀抱着成为书生的理想,虽然已经是大冬天,但他还是带着一大群穷凶极恶的手下,冲进了这座看起来很不错的山峰,打算把这里变成自己的山寨,然后以此为据点再向四周发展,强抢民女绑架大小姐从此走上人生巅峰……

“可是老大,我听说,这里附近有妖怪出没的传闻?”和他的豪言壮志不同,跟在旁边的几个山贼头目却有点战战兢兢,忍不住望着远处那烟雾弥漫的温泉,“呃,听说,听说闯进这座山的人,没有几个能再出来,还有人说,他们在山里看到了一个会说话的锅……”

“胡说八道!这世界上哪有什么会说话的锅!”宁采臣对属下的胆小怕事表达了极度不满,“劳资当年也是读过几年书的好吗,正所谓子不语怪力乱神,我就不信了,我们这么多人在这里,有哪个妖怪敢对我们……”

好吧,还没说完,前面的灌木丛中突然就传来了奇怪轰鸣声!

“妖怪!”大吃一惊,一群山贼几乎是下意识的抱成一团,就连号称什么都不怕的宁采臣,也顿时嗖的一声躲到属下后面去了,“不,不要乱,妖怪,妖怪有什么可怕……呃?”

几秒钟后,等他们看到灌木丛里冲出来的那个奇怪东西以后,突然就愕然无语了。

事实上,那并不是什么青面獠牙的妖怪,而是一只看起来很奇怪的坐骑,没有腿却长着奇怪的轮子,前面一只独眼闪耀着光芒,时不时还会发出咔嚓咔嚓的声音……

但这不是重点,重点是在这奇怪坐骑上,居然还坐着一个粉雕玉琢的五岁小姑娘,婴儿肥的粉嫩小脸颊,扎着两条摇摇晃晃的马尾辫,笑起来连大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淡红色的漂亮锦绣裙裳前面,还挂着一块看起来像是纯金打造的圈圈,随着道路崎岖轻轻摇晃着。

“玉佩!”出于职业的本能,宁采臣第一眼就看到这块看起来很值钱的纯金圈子,所以仅仅几秒钟后,他就立刻杀气腾腾的抽出妖刀,用那种很熟悉的打劫姿态跳了出来——

“打劫!那个小妞!把值钱的东西都交出来!”

很显然,看到这么多凶恶的家伙出来,那个粉嫩的小姑娘顿时就惊呆了,咬着手指整整呆了半刻钟,她才终于眨了眨水汪汪的大眼睛,又很期待的舔了舔小嘴唇——

“那个,那个,打劫……打劫好吃吗?”

寂静,古怪的寂静,宁采臣傻乎乎的举着刀,还保持着穷凶极恶的姿势,后面的一群山贼齐齐目瞪口呆,很无语的张大嘴,突然觉得……呃,这傻乎乎的小萝莉是不是误会了什么?

偏偏这个时候,漂亮小姑娘还举起小手,认真的追问了一句:“嗯嗯嗯,比爹爹给的薯片还好吃吗?”

“呃……”可怜的宁采臣还在那里发呆呢,只是几秒种后,等他看到那个纯金的圈子以后,突然就精神大振,恶狠狠的咆哮一声,“蠢货,你们这些蠢货,还愣着干什么,全都给我上,把这小妞带回去!”

哦哦哦,一大群山贼总算反应过来,赶紧就杀气腾腾的冲上去,问题是还没等他们来得及伸出手,那个还在认真思考打劫好不好吃的漂亮小姑娘,却终于有点迷迷糊糊的反应过来,所以仅仅咬着手指愣了几秒种后,她直接就——

“哇!”明亮的大眼睛里泪光闪闪,被吓到的漂亮小姑凉直接放声大哭,“小阿姨,小阿姨,快来,救宝宝……”

“给劳资闭嘴!”宁采臣吃了一惊,却又立刻杀气腾腾的猛冲上去,“你叫啊,你叫破喉咙也没有用,别说是什么小阿姨……咦,为什么是小阿姨?”

好吧,还没别等他想明白为什么不是爸爸妈妈而是小阿姨,远处的山林中,突然就传来了草木剧烈摇晃的咔嚓声,仿佛有什么庞然大物正沿着山林高速冲过来!

“不……”宁采臣顿时毛骨悚然,第一反应就是带着山贼们逃走,只是还没等他们来得及转过身——

轰!

纷飞的草浪中,六只色泽各异的巨大蜘蛛腾空而起,在空中划过完美的曲线,却又在正午的阳光下迎风一晃,直接化为六个姿容明媚的俏丽少女,一模一样的打扮,一模一样的相貌,一模一样的神态,只有蛛丝裙裳分别是橙黄绿青蓝紫六种颜色……

“妖……妖……”宁采臣和一群山贼惊骇的抱成一团,结结巴巴的连话都说不出来。

“少啰嗦!”带头的紫裙少女不知从哪摸出一包薯片,一边心满意足的嚼着,一边杀气腾腾的威胁,“那个谁……咔擦……居然敢欺负我们家宝宝……咔嚓……过路费封口费惊吓费精神损失费什么的,全都交……喂喂喂,混蛋,我们还没说完呢!”

还说个鬼啊!

一群山贼惊到头发笔直竖立,宁采臣第一个带头,突然就怪叫一声,连滚带爬的转身就跑:“救命!救命!妖怪!有妖怪!有妖怪吃人了!”

“咦?我们吃的不是薯片吗?”六个明媚少女很迷惑的面面相觑。

不要在意这些细节了,一大群山贼这时候都已经逃出几百丈远,宁采臣看着后面那六个正慢条斯理追上来的蜘蛛精少女,忍不住泪流满面:“呜呜呜,没天理啊没天理啊,劳资只是想打劫点饭钱啊,为什么刚出门就撞上这么多……呃?”

轰!

还没来得及说完,高空中金光闪耀,就看到一千条金光龙舟呼啸而来,上面的可爱少女们长得一模一样,很整齐的催动龙舟俯冲而来。

紧接着,前方的山林中又是一声轰鸣巨响,然后就看到一只足有两三层楼高的巨大古怪坐骑,就这样摇摇晃晃的从林中冲出来,而且还来了个一百八十度的急速转眼,烟尘沸腾的急停在原地。

砰然一声,伴随着巨大坐骑的肚子突然打开,一个圆滚滚的电饭锅呼啸冲出,后面还跟着两个看起来很古怪的少女,一个额头镶嵌着银白色的苹果纹路,一个满脸严肃还举着青铜大盾:“我擦!哪个混蛋欺负我们家宝宝,站出来,本锅保证不蒸了他!”

目瞪口呆啊,宁财神和一群山贼已经快要崩溃了,问题是还没等他们来得及再度转身逃跑,就看到另一边的山林里也是轰鸣巨响,然后就有一大群杀气腾腾的妖魔鬼怪冲了出来——

带头的野猪精举着大斧满脸凶猛,后面的漂亮女鬼们一边讨论什么剧情一边呼啸飞过来,眯着眼睛不停画圈圈的白裙御姐好像看不清路,一头就撞上了旁边的大树,还有位宫装美人儿提着长裙满脸欢喜,隔着很远就眉开眼笑道:“咦,有人来了吗,太好了,最近兰若店的生意有点不景气啊!”

泪流满面啊,这一次,宁采臣和一群山贼真的泪流满面了:“呜呜呜,所以说,我们这是运气有多好,才会出门打劫就撞见这么多妖怪,还是这么多蛇精病的妖怪?”

事实证明,他们的运气还真是很不错!

下一刻,就看到半空中蛛丝呼啸而过,一位美貌到没朋友的红裙美人儿从天而降,左手平底锅右手酱油拌饭,想了想不对又从裙摆下抽出两柄大砍刀:“混蛋!哪个不开眼的,敢欺负我家宝宝?”

什么都别说了,刚刚还在眼泪汪汪的漂亮小姑娘,立刻就嗷呜一声扑了过去,抓着红裙美人儿的裙角就开始哭诉:“呜呜呜,娘,他们抢我……抢我的棒棒糖,抢了一百个!”

“我没有……”可怜的宁采臣拼命翻白眼,心道我要抢棒棒糖干嘛,还一百个。

问题是,解释无用啊,刹那间,一大群妖怪早就已经从四面八方围上来,杀气腾腾穷凶极恶,还有只不知道从哪跑出来的牛妖,气喘吁吁的边跑边大呼小叫:“啊啊啊,等一下,等一下,娘娘说她最近LOL需要有人扮野怪,所以说……”

救命!救命啊救命!

一大群山贼热泪盈眶的无语望天,已经崩溃的宁采臣靠在一棵大树上,浑身颤抖泣不成声:“救命,救命啊,谁能告诉我,这到底是什么地方?”

“这里吗?”一个笑眯眯的声音,突然从后面传来。

正午的金色阳光下,从松林中悠闲走出的黑发男人,就这样很愉快的张开双臂,看着漂亮小姑娘欢呼着冲进自己的怀里,来了个很熟悉的八爪鱼缠绕,然后……

然后,迎着宁采臣和山贼们的惊愕目光,他满脸古怪的摸摸下巴,并且就像往常那样,开始了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

“唔,我要说我这里是东明山盘丝洞兼兰若店总店兼蜀山舰派度假村兼东海龙宫3dmax影院兼轩辕墓演唱会门票预订部……嗯嗯嗯,你们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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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们有仇小说作文

全文共 7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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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一个女人叫着,女人的亲人被别人的车轧死了,女人哭着,她是所谓的被害人!而犯罪者逃得无影无踪了!

这个可怜的女人是谁?她就是贾静沁,这是好几年前的事,她却历历在目,警察都已经忘记的案件。她还记得,一天她在xx公司谈项目的时候,她引起了一个男人的注意。男人说:“你好,你就是贾小姐吧?果然是他们说的那样很精致。我是秦昊,交个朋友吧?”贾静沁说:“你好,秦昊。”秦昊说:“贾小姐,这是我的名片。”说着拿出明天,贾静沁接过,礼貌的说道:“谢谢,以后叫我静沁就好。”贾静沁离开了,秦昊四处打探贾静沁。他知道了贾静沁在几年前失去了自己的亲人,秦昊说:“越来越有意思了。一个孤儿没留下阴影,呵呵了。”

贾静沁回到公司,拿着资料给了董事长。董事长说:“静沁,你办事就是有效率。”贾静沁笑着说:“那是自然,我的父母不在世上了。他们告诫我要有效率!”董事长说:“找到撞死你父母的人了吗?”贾静沁说:“没有,他瞒得了几年,瞒不过一世!”

贾静沁的电话突然响了,贾静沁接起电话,说:“喂,你好!我是贾静沁。”电话头的人说:“你好,静沁,我是秦昊。”贾静沁说:“哦,有事吗?”秦昊说:“晚上来我家吃饭,如何?”贾静沁说:“可以。”秦昊说:“晚上七点半。”

时间渐渐地过去了,七点半要到了。贾静沁去了秦昊家,贾静沁看见秦昊的父亲,顿时想起了撞死父母的凶手。没错!就是他!贾静沁看见秦昊就是他儿子,立刻走了。

秦昊出来,看了看,刚刚明明听见有人进来。贾静沁去了警察局,对警察说:“警察同志,我找到凶手了。”警察很快辨认出来了她,警察随着贾静沁去了秦昊的家,秦昊的父亲承认了。

秦昊说:“静沁,我一直爱你。你却把我的父亲引入了牢房。”贾静沁无情的说道:“我们有仇,以后别找我。”

贾静沁离开了这里,离开了这个城市。

[我们有仇小说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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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外国小说《半截蜡烛》读书笔记

全文共 7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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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9年9月1日,在希特勒的策划下,德国以闪电般的速度占领了邻国波兰。英、法两国根据法波盟约和英法互助条约,对德宣战。但其却一直按兵不动,使德国更加肆无忌惮。1940年5月,德国向法国发动进攻,英法联军毫无防备,溃不成军。6月22日,卖国贼贝当组建的新政府与德国签订了投降书……

而故事《半截蜡烛》就发生在这场战争之后。它讲述了法国一位家庭妇女伯诺德夫人与两个幼小的儿女一起做着情报中转的工作。一天晚上,他们与闯进屋的三个德国军官斗智斗勇,最终保住了半截蜡烛里的绝密情报。

那么他们是如何与德国军官斗智斗勇的呢?首先是伯诺德夫人。她对军官说蜡烛太暗,换了一盏油灯。但军官认为晚上黑,多点支蜡烛也好。然后是杰克,他预用蜡烛照明电柴,可军官认为不用蜡烛也可以。最后是杰奎琳,她成功地拿走蜡烛,带上了楼。

在这一系列周旋中,他们都十分镇定。比如杰克,当中尉问他“你不用蜡烛就不行吗”时,他没有非要拿走蜡烛,而是镇定地取柴点火。如果他拿走了,很有可能会引起德国,军官的怀疑,从而发现秘密。情报站就会破灭,一家三口的生命也会结束。

于是我想到了另一个人:诸葛亮。当司马懿十五万大军当前,他只有一班文官,2500名士兵时,他没有慌,而是让士兵打扮成老百姓,藏起旌旗,洒水扫街,大开城门,自己则身披鹤氅,在城楼上悠闲地弹起琴来。面对这一情况,司马懿反而心生疑心,撤退大军。这是为什么,因为诸葛亮的镇定!

镇定,一件一般人想得却得不到的法宝。当危险来临时,你能坐下来静静思考办法吗?当困难接踵而至时,你能镇定地去解决它吗?当……这样的事例太多太多,但你都做到镇定了吗?

镇定对我们来说,是十分重要的。如果你还没拥有它,就请向《半截蜡烛》里的小杰克、小杰奎琳看齐,争取得到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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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读《平凡的世界》小说读后感作文

全文共 6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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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秋、霓虹灯亮的夜晚,终于读完了这部让我爱不释手的小说平凡的世界》,闭上眼睛,我在回想书中的一切,同时我更在想,路遥为什么非要这样结尾?

我痛恨这样的结尾,为什么没有让少平再找到一个和他般配的那个她?一直在心里问为什么?可是我何尝不知道,无人可以取代他心底的、最爱的晓霞!我甚至不知道用什么词来形容他们的感情!平凡的世界,你为什么让他们遇见了,而不能平凡的让他们过一生呢??作为读者,每每想到晓霞被洪水冲走,都会伤心不已,作为她的最爱少平,我们怎能体会他的痛,那种痛痛过山崩、痛过地裂。

我痛恨这样的结尾,为什么要让少安的爱人得了癌症,为什么不能让她在他们事业成功、家庭美满的条件下,好好享受这世界给她带来的幸福。我们的少安,失去了秀莲,他要砖厂有什么用?他要事业成功有什么用?没有了最爱的人,这一切要了有什么用?他和谁再去分享喜悦,谁再当他的军师,谁再帮他排忧解难,谁再和他共度未来。他再怎么度过这以后的生活!

平凡的世界,你对少安和少平兄弟俩,太不公平,他们两人身上都太多的正能量,两个不同寻常的人,有太多要让我们学习的地方,他们不骄傲、坚强、一直努力的奋斗着。最重要的是,他们都有一颗善良的心,可以不顾一切的帮助村里的人,可以为了救别人来牺牲自己。可是,就是这样两个兄弟,在这平凡的世界里,却没有让他们平平凡凡的度过。

希望所有的读者,在我们的心里,能够有另外的一个结尾,希望他们在以后的世界里,可以平平凡凡的度过,不要再去打扰他们。同时,我们也要感慨,他们经历了那么多挫折都能走过来,而我们遇到一点点不顺利,又有什么可抱怨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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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小说欢乐颂最后结局

全文共 8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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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中,五美的大姐安迪是一位白富美,在经历跟三个男人(谭宗明、奇点、包奕凡)的感情纠结后,终于找到自己的归属,那就是小包总——包奕凡!两人未婚先孕,因为安迪的家族有精神病基因,所以遭到了包妈妈的反对,但又因包爸爸在外风流,急于跟包妈妈离婚,借用安迪之手气死了包妈妈,安迪和小包总在经历一波折的考验后,最终走到了一起!

再来就是家庭负债累累的樊胜美,外表光鲜亮丽的樊美眉终于撕下了装扮,她生活在一个贫困的家庭,父亲卧病在床,母亲重男轻女,哥哥不争气且在外欠一身债,好在暗恋她许多年的王柏川愿意跟她一起承担。但在第二季中,王妈妈知道樊家的情况后,就用王柏川的手机约樊胜美出来,要她离开王柏川,两人在经历一番波折又复合,准备买房结婚时,樊胜美遭到哥哥起诉,上法庭打官司,王柏川为了避免房子被樊哥抢去,就没有在房产证上加樊胜美的名字,导致两人彻底分手。而樊胜美最后跟帮她打官司的律师好上了!

傻白甜邱莹莹,她的结局就比较幸福美满,是22楼五美中最早结婚的一个。她被曲筱绡无意说出不是处女,而她的男友应勤恰恰有处女情结,于是跟小蚯蚓分手,并很快和别人订婚!但未婚妻太过霸道,先后把应勤和邱莹莹打伤住院,这时应勤才知道心中所爱,克服处女情结,大胆跟邱莹莹求婚,两人走进幸福的婚姻殿堂!

在上一季中,早就找到感情归属的就是曲妖精,她对赵医生可谓是一见钟情,用上了死缠烂打的招数才把赵医生这个唐憎收入怀中,而在接下来的剧情中,曲家遭遇破产,曲筱绡没了财富的支柱,不能再任性,一贯骄傲惯的她也自卑的觉得配不上赵医生,可最终还是在一起了。

而乖乖女关雎尔(乔欣)在对赵医生一见钟情后,就想方设法的拆撒赵医生和曲筱绡,可以说是性格大转变,但她也遇到了自己真命天子——谢滨,一位警察。两人很快就在一起了,但是谢滨又不好的童年,为人阴沉,前女友曾为他自杀,而曲筱绡在知道关关和谢滨在一起后,就找人调查了他,但被谢滨侦查出来,误认调查他的是安迪,而曲筱绡却把事情赖到关关头上,说是她指使的,导致两人分手!五美中也只有关关的感情没得到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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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热血篮球小说推荐

全文共 20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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篮球起源于美国。直至1896年,篮球运动才传至中国,如今已成为我国多数人极为热爱的体育运动,初中、高中、大学才有举行篮球比赛!篮球小说,大多都是讲篮球运动员的个人经历和惊心动魄篮球赛事!所以篮球小说,是篮球迷们极爱的小说类型!好看的篮球小说有哪些呢?小编带大家一起来看!

十大热血篮球小说排行NO.10——《恶棍之路》

他运球突破,他给队友传球,他飞身盖帽,他怒吼着从KG的头上摘下篮板,他积极防守。当聚光灯的光束似乎在为其他人闪耀的时候,道格瑞秋却让整个萨特门托睁开了双眼,他在不断前行!昨晚,萨特门托的第一次总冠军之旅赢得了球队历史上的第1个总冠军奖杯

这场胜利是一次彻底的完胜,它用131:92这足以标榜联盟史册的比分将正在仿佛龟爬的凯尔特人众将士们击溃。这NBA总决赛的第6场注定要成为这个系列赛的终结演出。这场比赛的意义还在于,使萨特门托之前一直在强调的言论被证明是正确的——道格瑞秋是个及其富有才华而且可以拿来跟迈克尔乔丹相提并论的人。

十大热血篮球小说排行NO.9——《屹立》

《屹立》作者是青青牧草。讲述了一个diao丝逆袭的故事。

微笑刺客结束了他那身为史上最伟大组织后卫之一的职业生涯后,他就没怎么顺利过。做解说员,被比尔沃顿指责口齿差。并购了CBA,破产倒闭。当总经理,被灰溜溜赶出多伦多。他没有拉里伯德那样完美主义的高傲,还能够厚着脸皮去步行者尝试做主教练。然后,就是他那灾难性的尼克斯总经理,然后是主教练生涯,他唯一值得称道的,是他那还算可以的选人眼光,然后,他看上了这个中国小子......

十大热血篮球小说排行NO.8——《这就是中锋》

小说内容简介:2007年11月,凯尔特人队作客奥兰多水屋中心球场迎战霍华德率领的魔术队。这是魔术队在2007——2008赛季的第十场常规赛,现在比赛已经进行到了第46分53秒,比分是110比100,也就是说魔术想要赢球,就要在一分零七秒内得到11分,甚至更多。

可是魔术的新主教练斯坦—范甘迪显然没有这个打算,因为现在霍华德,尼尔森,还有这个赛季节刚刚花了一亿一千万美元签下的沙拉德—刘易斯都已经坐到了板凳上,这并不奇怪因为明天他们还要飞抵新奥尔良于蜂群作战,于其做最后的赌博不如为明天的比赛做好准备。斯坦—范甘迪已经放弃这场比赛了,他向替补席上看了一眼,朝着一个黑头发的大个子招了一下手:“嘿!凯文,该你了。”

十大热血篮球小说排行NO.7——《光荣之路》

《光荣之路》是网络小说,作者贺兰才。光荣之路是贺兰才人的最新力作故事讲述的是平行时空中一个美国华裔少年——史奴比的成长历程,他有一个狗名,他有一张俊脸,他有一个有趣的家庭,他有骄人的天赋,他还有若干女朋友..

十大热血篮球小说排行NO.6——《校园篮球风云》

《校园篮球风云》作者:大秦炳炳,小说已完结。此书会在你的生活里带来一丝对篮球的冲动,期盼·主人翁是个非常具有篮球天赋的少年,在初一12岁的时候看过一场北阳一年一届的高中篮球联赛的比赛后,就疯狂的爱上了篮球。在三年的磨练下,他终于成为了一个十二中校队篮球队员,面临即将到来的篮球联赛,他将有什么表现了?让我们一起来拭目以待吧!

十大热血篮球小说排行NO.5——《篮球皇帝》

黄翔,从小酷爱篮球的小孩,因家庭关系几度放弃但最终又走上篮球之路,最开始战斗在中国CUBA战场,最终进入梦想战场NBA,他是世界新一代锋卫摇摆人,他也是为了朋友两肋插刀的热血青年…………翻滚的篮球,目标直指篮筐。打破中国锋卫鸡肋常理,绝对精彩篮球竞技小说。

十大热血篮球小说排行NO.4——《零秒出手》

2013年,魔兽远赴休城,飞侠伤愈未归,纳什、家嫂老矣,谁来撑起斯坦普斯的脊梁?2013年,拥有《灌篮高手》中各项无敌技能的刘川枫降临天使之城,征战篮坛之巅!樱木的野兽之躯,三井的无双神射,赤木的只掌封天,宫城的电光火石,阿牧的比蒙上篮,泽北的抛投,甚至流川枫的无缺容颜……这些都不再是梦想!2013年,传奇从这个赛季开始!

十大热血篮球小说排行NO.3——《篮球逐风梦》

《篮球逐风梦》是流年花轻纵横中文网上连载的一本小说。

崛起于懵懂,扬名于少壮;纵横CHBL,走马CUBA,脚踏NCAA,搅乱NBA十数载风云;红颜如梦,战斗如歌,创不世伟业,留传诵威名;惊才绝艳,遗世独立,且看篮球凯撒不同前人的封神之路。

十大热血篮球小说排行NO.2——《得分之王》

他是个门外汉——“天呐,他居然成功的避开了所有篮球的正确使用方法!这是篮球,不是足球,不是排球,不是橄榄球。” 他有远大理想——“我来美国就是挣大钱的,篮球是最好的方式!” 他还有点搞不清楚状况——“科比?很强吗?如果本天才坚持训练三个月应该就可以击败他了吧!” 一个篮球白痴的狂言,一个山里少年的逆天之旅。“喂,这家伙除了嘴皮子利索之外还有什么?” “......

十大热血篮球小说排行NO.1——《控球法师》

《控球法师》,是网络文学作者兔来割草所著的篮球竞技小说,连载于创世中文网。作品讲述的是追求梦想的周轩却在美国饱受冤屈,甚至惨被数学天才跳楼砸到,所幸飙升的思维异能助他登顶N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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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关于人控制动物的小说作文

全文共 5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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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朋友们,你知道世界上有多少种动物灭绝吗?让我来告诉你吧,在过去的2000年内,有11046种动物灭绝,其中大部分是人为因素造成的。

在云南,我游览过东巴谷,在通往出口的路上,我发现了有十来座墓碑,上面的十字架挂着保佑符。谁死了?我心中第一个疑问出现了。我仔细一看,碑上都是刻着一些动物的名称:巴厘虎、旅鸽、红鸭、华南虎、藏羚羊……我顿时恍然大悟,原来这些是来纪念已经灭绝或濒临灭绝的动物。我呆呆地站在碑前,眼中仿佛出现了人类在捕杀动物的残酷场景:一种种动物都死在了银光闪闪的屠刀下,一只只动物在临死前发出的惨叫声,又仿佛看到了动物们在天堂中哭泣,又听见了它们的控诉,红鸭、大海牛不约而同地大喊:“难道皮毛漂亮也是一种错?”巴厘虎疑惑不解问:“我全身是宝,猪也是全身宝啊!为什么就我灭绝?”旅鸽低下头,一边哭一边断断续续地说:“人,最后的晚餐送给你。”渡渡鸟说:“我不明白,人类为什么这么不友善?”还有许多灭绝的动物,围坐在一起,一边哭泣,一边诉说自己的不幸。

再回到这些墓碑前吧!侥幸活着的华南虎、藏羚羊、麋鹿的目光穿越天堂,远远地看着死去的同伴。一定在森林中,这同类的不幸消亡发出最悲惨的叫声,这令人毛骨悚然的呼号声在森林中回荡,

人啊!不要再大量捕杀野生动物了。不然,有一天,动物将会在地球上消失,人类将失去所有的伙伴,那将预示着人类自身的毁来之日即将降临!

……

[关于人控制动物的小说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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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红楼梦经典小说读后感模板

全文共 6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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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两个月的时间里,我读了一本让人记忆犹深的红楼梦,他是清代文学家——曹雪芹的代表作品。

这个本书主要讲的是:在清朝康熙年间有一个贾府,里面有一个贾宝玉、薛宝钗和林黛玉,他们三个人发生的故事。

读了红楼梦后,我对贾宝玉这个人物极其不喜欢,主要原因有两点:其一,他明明是个大男人,骨子里却像女人一样柔弱,遇上一点儿悲痛事,就立刻哭了起来,有时候还哭得厉害,眼泪如破堤的洪水一样"哗哗哗"地往下流;其二,贾宝玉不喜欢读仕途经济的书,说这些事情俗气,那他整天和女人混在一齐,想的、做的、写的都是女孩的事,难道这就不俗了吗?我认为,男儿志在四方,应当出去打天下,不应当老呆在家里吃吃玩玩,和女孩子在一齐取乐,这有失男性的尊严。

可是话又说回来,根据任何事物都要一分为二的原则,我觉得贾宝玉还是有不少优点的。首先他为人处事十分和善,他作为皇亲国戚又是贾府最得宠的少爷,他没有架子,经常和丫头和下人混在一齐,同情他们,即使他们做错了事情,也只是轻描淡写地说几句,从不会责骂他们,这说明他有人与人之前平等的思想观念。其次,贾定玉是一个性情中人,当紫鹃开玩笑告诉他林黛玉明年要回老家去时,他立刻就发呆生病了,这说明贾宝玉同情很专一。

可是,我还是想说说这个林黛玉,她可爱哭了,跟贾宝玉一样,每次都因为一点小事就哭鼻子,真是爱哭鬼。可是他也有好处,他琴棋书画样样样样都精通。却在贾宝玉成亲的夜晚,凄凉地死去。

红楼梦一书让我时而高兴时而忧伤,时而愤怒时而感慨万千,也让我想了很多,或许吧,事事不能完美,而人也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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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小说结局

全文共 2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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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福晋告诉若曦十三爷之所以被囚禁是因为若曦之前告诉八爷要小心的人的名单后,八爷才对付四夜和十三爷的。若曦情绪崩溃流产了,她告诉四爷十三爷被幽禁的原因,四爷很生气,就没理她。若曦很痛苦,就求十三帮她向十四说句:我愿意。十四知道了,就拿着康熙没死之前写给他和若曦赐婚的圣旨在朝堂上要求完婚,若曦就跟了十四走。若曦身体本来就很差,跟了十四走不久就差不多油尽灯枯了,在差不多死的那几天她写了封信给四爷。后来,在桃花树下,若曦死在十四的怀里了,也没说四爷有没有去看她。后来四爷知道若曦死了,去十四的府上把若曦骨灰抱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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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美国短篇小说代表作《菊花》

全文共 76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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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候作家的世界里你会找到另一个自己,菊花是菊花吗?你自己呢?下面是美国短篇小说代表作《菊花》,欢迎阅读。

斯坦贝克

萨利纳斯峡谷笼罩在浓厚的、灰色绒布般的冬雾之中,地上与天空下与世界完全隔绝了。浓雾像扣在周围山巅上的锅盖,把偌大一个山谷变成严丝合缝的一只铁锅。谷底那片辽阔平坦的土地已用多铧犁深耕过了,被犁头切断的一块块黑色泥土闪烁着金属般的光泽。萨利纳斯河这边的山坡上有个农场,残存着庄稼茬的黄色田垅仿佛浴在薄薄的、冷冷的阳光中;但在这十二月份,阳光是射不到山谷底部的。沿岸有一排茂密的柳树,焦黄的柳叶像一片火焰。

冬天是寂寞的季节、等待的季节,空气寒冷但不凛冽。一阵微风从西南方袭来,农民们希望也许不久会下场好雨,但目前有雾时是不会下雨的。

河这边,亨利·艾伦的农场上已经没什么活可干了。喂牲口的草已全部割完并贮藏起来。果园里的地面已经犁出条条深沟,为的是万一下场雨,果树可以多接点雨水。山坡顶上,牛群身上的皮毛已变得蓬松松的了。

爱丽莎·艾伦正在山坡上的花园里干活。她低头看见丈夫亨利在院子另一头和两位衣帽整齐的男人谈话。他们三人站在拖拉机库房前,每人都把一只脚登在那辆福特森牌小拖拉机的车帮上。他们一边谈一边抽烟,一边端详那辆拖拉机。

爱丽莎瞧了他们一会,又接着干自己的活。她三十五岁,脸上的肌肉痩削而结实,眼球像清水一般明澈。她穿一身在花园干活时穿的服装,因此身材显得臃肿粗壮。她头戴一顶男人戴的黑帽,帽檐儿低低地挡着眼睛,脚穿一双粗笨的厚底鞋。一条肥大的灯心绒围裙几乎把里面那件印有图案的衣裙全部遮盖了,围裙上的四只大口袋分别装着干活时需用的剪铁丝的剪刀,铲泥用的铁铲,扒土用的扒子,各类种籽和一把刀。为了保护双手,她干活时总戴着一副厚实的皮手套。

她这时正用一把锋利的短头剪刀剪掉去年残留的菊茎。她每隔一会就朝站在拖拉机库房前的三个男人看上一眼。她那成熟、秀丽的面庞不时现出一种急切的神情,甚至她使用剪刀时的动作也似乎过于急切、过于用力。与她那充沛的精力相比,菊茎显得太纤弱、太不堪一击了。

她用手套背面拂开遮住眼睛的一缕头发,脏手套在她面颊上留下一道泥污。一幢整洁的白色农舍耸立在她身后,高及窗口的红色绣球花成排地环绕着房子四周。看得出这是一所被打扫得一尘不染的小房子,因为所有的玻璃窗都擦得光亮夺目,连铺在前门台阶上的草垫都是干干净净的。

爱丽莎又朝拖拉机库房瞥一眼,两位陌生人正步入他们那辆福特牌小轿车。她取下一只手套,强壮有力的手指插进菊根四周的嫩绿苗丛,捋开每片菊叶,仔细察看密密麻麻的菊苗:没有蚜虫,没有土鳖,没有蜗牛或蛾子。她那感觉敏锐的手指一向能在这类虫蛾繁殖之前,就把它们通通消灭掉。

她丈夫的声音吓她一跳,他已经轻轻地走到她身旁了。花园周围有一道防止牛、狗、鸡进入的铁丝网,他这时正靠着那铁丝网,身子向前探着。

“又干这个了,”他说,“看来你已经为明年准备好一批壮实的新苗了。”

爱丽莎站直了腰,把手套戴好。“不错,这批菊苗明年会长得挺壮实。”她的语调和脸色显示心中颇为沾沾自喜。

“你的确有点本事,”亨利说,“今年秋天你那些黄菊花的直径足足有十英寸。但愿你能在果园里培育出那么大的苹果来。”她目光锐利地望着他。“也许我能,我确实有一套本事。我母亲也有,她能让一切插在地上的东西都成活。她说种花的人必须有一双会侍弄花草的手。”

“种花确实得那样,”他说。

“亨利,刚才跟你说话的是两个什么人?”

“咳,对了,我就是来告诉你这件事的。他们是西方肉品公司的,我已经把三岁的小公牛卖给他们三十头,成交的价钱和我要的没差多少。”

“那太好了,”她说,“你运气不错。”

“所以我想,”他继续说,“今天星期六,咱们下午到萨利纳斯去庆祝一下,吃吃馆子,看场电影怎么样?”

“好,”她重复道,“呵,那当然好。”

亨利用开玩笑的语气说:“萨利纳斯今晚有拳击比赛,咱们去看拳赛怎么样?”

“呵,不,”她急忙说,“不,我可不愿意看拳赛。”

“我在开玩笑,爱丽莎,咱们就只看场电影。现在两点钟,我要带斯卡蒂上山去把牛赶下来,这大概需要两小时,咱们五点左右进城。在克米诺斯饭店吃晚饭,你愿意不?”

“当然愿意,我喜欢在饭馆吃饭。”

“那好吧,我现在去备马了。”

她说:“看来,我移栽几株菊苗完全来得及。”

她听见丈夫在牲畜棚前呼喊斯卡蒂。不一会她看见那两个男人骑着马爬上淡黄色的山坡寻找牛群去了。

花园里有一片准备移植菊苗用的四方形沙土花床。她用小铁铲把沙土翻了几翻之后,把土拍平、打实。为移植那些新分出的苗苗她在沙土上已挖出十条平行的沟。然后她回到菊丛那儿,把脆嫩的菊苗挖出来,用剪刀剪去茎上的叶子,整整齐齐地摆成一堆。

从公路那边传来马蹄声和车轮的轧轧声。在沿河那排葱郁的柳树和杨树下蜿蜒着一条乡间土路,爱丽莎抬头一看,从那条路上正走来一辆怪样的车,驾着两匹怪样的牲口。那是一辆破旧的四轮弹簧马车,像草原上的篷车那样车上有个圆顶的帆布篷,车前驾着一匹栗色老马和一匹灰白花的小毛驴,两片门帘当中坐着一个长着络腮胡子的高大男人,他正在驾御着这两匹慢吞吞向前移动的牲口。篷车下面,一条又瘦又长的杂种狗稳步走在两只后轮当中。帆布篷上用黑油漆写着两排七歪八扭的字:“修补铁锅、铁盘;磨刀、剪、刈草机。”“修补”和“磨”这三个字写得特别粗大,每一笔的末端都滴下细细一条油漆。

爱丽莎蹲在地上瞧着这辆怪里怪气的、快散架的篷车驶过去。但是它并没驶过去,它拐个弯,朝她家门前那条农场小路驶来了。歪扭着的旧车轮发出叽叽嘎嘎声,那条又瘦又长的狗突然从车底下窜出跑到车前面。农场上两只牧羊狗朝它奔去,三只狗一下子都站住脚,直挺挺的尾巴颤动着,腿绷得硬硬地,它们缓缓地、严肃地站成一圈,很斯文地彼此闻着对方。当篷车驶到爱丽莎前面停下时,那只瘦长的狗由于寡不敌众,垂下尾巴,竖起颈上的毛,呲着牙,躲到篷车下面去了。

坐在篷车上的人高声说道:“这只狗受惊时一向打不过别的狗。”

爱丽莎笑起来。“我看它是害怕了。它经常受惊吗?”

那男人被她的笑声所感染,也开怀地笑起来。“有时隔好几个星期才遇到别的狗呢,”他说。他僵硬地爬过车轮,站在地上。车前的马和驴像枯萎的花枝那样低垂着头。

爱丽莎发觉他是个非常高大的男人,虽然头发和胡须花白了,但毫无老态。他穿一身皱巴巴的、满是油迹的黑色旧衣裤。他笑声一止,笑容立即从脸上消失。他的眼珠是深色的,目光流露着赶车人或水手才有的那种郁郁寡欢的神情。他放在铁丝网上的双手长着老茧,满布着黑色的裂纹。他摘下头上那顶走了形的帽子。

“我这次没走那条经常走的老路,”他说,“太太,走这条土路能过河抄近走到洛杉矶公路吗?”

爱丽萨站起来,把沉重的剪刀塞进围裙口袋。“对,能。但是这条路弯弯曲曲,而且还得涉过那条河。据我看,你这两头牲口过不了那条河。”

他有点粗暴地答道:“这两头牲口的劲头有多足,你是想象不到的。”

“当它们受惊的时候?”她问道。

他暂短地一笑。“对,当他们受惊的时候。”

“你听我说,”爱丽莎说,“我看你最好回萨利纳斯去,从那儿上公路要省时间得多。”

他用一只粗壮的手指把铁丝拨弄出铮铮声。“我不着急,太太。我每年都从西雅图到圣地亚哥走个来回,从不赶路。来六个月,去六个月,为的是来回都能赶上好天气。”

爱丽莎把手套摘下塞进放剪刀的围裙口袋里。她用手摸了摸帽口,想把散乱的头发塞进帽檐儿里去。“这种生活听起来怪有意思的,”她说。

他的身子伏在铁丝围墙上,向前探着,对她说:“看见我篷车上的字了吧?我是补锅磨刀的,您有什么要修补或是要磨的东西没有?”

“噢,没有,”她急忙说,“我什么都没有。”她回绝时目光冷冰冰的。

“最难磨的东西是剪刀,”他接着说,“很多人磨剪刀时反把剪刀磨坏了。可是我知道怎么磨,我有一种特殊工具,专利权属于我。这东西不大,可它确实有磨剪刀的诀窍。”

“我没剪刀可磨,我的剪刀都挺快。”

“那好吧,拿只锅来也行,”他诚恳地说,“锅底凹凸不平或是有个窟窿,我都能修补得跟新锅一样。你用不着去买新的了,可以省你不少钱。”

“我什么都没有,”她简短地说,“我已经告诉你了,我没有这类的活让你干。”

他脸上出现夸张的失望表情,声音中带有祈求的语调:“我今天一天没找到活干,今晚多半吃不上晚饭了,这全因为我没走原路。从西雅图到圣地亚哥,公路两边的住户都认得我,都把刀剪留着等我去磨。他们知道我的好手艺能让他们省钱。”

“对不起,”她急躁地说,“我没东西让你磨。”

他的目光离开她的面孔落在地上,四处张望,最后看见她刚修整过的花床。“这是些什么花,太太?”

急躁的、冰冷的神情立时从她脸上消溶了。“呵,这都是菊花,花朵特别大,有白的和黄的。我每年都培育菊花,花朵比附近谁家种的都大。”

“是长茎的吗?花儿像刚喷出的一团团彩色烟雾似的?”他问道。

“对,不错!你这样形容菊花真是妙极了!”

“菊花的气味好像有点难闻,除非闻惯了。”他说。

“是种辣乎乎的味,”她反驳道,“一点不难闻。”

他赶紧改变语气:“对,我就喜欢那种气味。”

“今年秋天我那些菊花的朵儿足有十英寸。”她说。

那男人越发朝前探着身子。“你听我说。我认识一位住在公路那边的太太,她有个特好的花园,什么花都有,就缺菊花。上回我给她修补一只铜盆,(铜盆最难补,可是我补得不坏,)她对我说:‘要是你在路上看到良种菊花,一定想法子替我讨些种籽来。’她就是这么对我说的。”

爱丽莎的目光变得活跃而急切。“看来她不太会养菊。用种籽培育固然也可以,但是用这些菊苗移植就便当多了。”

“呵,”他说,“那么我跟你要几棵带给她,大概不成吧?”

“当然成啦,”爱丽莎高声说,“我可以用湿土把菊苗包好让你带走。只要勤浇水,这些苗苗就能在花盆里生出根来,然后她可以把它们移到花园里去。”

“她肯定非常想要这种菊苗。你说这是良种菊?”

“这种菊美极了,”她说,“呵,美极了。”她目光中闪着异彩。她摘下走了形的帽子,把头一摇,散开一头漂亮的乌发。“我把菊苗栽在花盆里吧,便于你带着上路。你跟我来。”

那人走进栅栏门,爱丽莎兴奋地跑过两旁种着绣球花的小路,跑到房后。她回来时带着一只红色大花盆。她在花床边的土地上跪下,手套也忘了戴,直接用手指挖出一些沙土,把土捧进新花盆里,然后捏起她刚才掘出的一小撮菊苗。强有力的手指把菊苗栽进沙土里,指关节把菊苗周围的松土捣结实。那个男人高高地站在她面前。“我要吿诉你怎么移植,”她说,“你记住了好去告诉那位太太。”

“好,我尽量记住。”

“你看,用不了一个月这些苗苗就会生出根,到那时她就得把它们全移出来,每棵间隔一尺,栽在这样的好土里。你看见吗?”她抓起一把黑土给他看。“菊苗会长得很快,很高。你千万别忘记告诉她,到七月份必须把茎剪下来,只留离地面八寸来高的部分就够了。”

“在开花前把茎剪掉吗?”他问道。

“对,在开花前。”由于内心急切,她脸色变得十分严肃。“剪过之后还会再长高的。到九月底枝上就开始长花骨朵了。”

她突然停住,仿佛不知所措。然后犹犹豫豫地说:“最难侍弄的是花骨朵。我不知道怎么对你讲才能让你明白。”她用锐利的目光直视他的眼睛,像是在听别人说话那样,嘴唇微微张开着。“我要尽量说清楚,”她说,“你听说过有人有一种专会侍弄花草的手吗?”

“好像没听说过,太太。”

“我也只能告诉你这种感觉而已。每当你掐掉不想要的花骨朵时,好像有一股力量直通你的指尖,你瞧着自己的手指掐去花骨朵,它们好像知道该掐掉哪些,你感觉它们知道。它们不停地掐呀掐,决掐不错。手指头好像和花秧连在一起,你明白吗?你的手指和花秧连在一起了,一直连到胳膊。手指知道该掐什么,决掐不错,你能感到它们知道。当你有这种感觉的时候,你想怎么干就怎么干好了,决不会出错的。你能明白吗?你能懂吗?”

她跪在地上抬头望着他,由于激动乳房高高挺起。

那男人眯着两眼,有意识地转过头去。“也许我懂,”他说,“有时候在半夜里,我在篷车上……”

爱丽莎打断他的话,用沙哑的声音说:“我没经历过那种生活,但是我能明白你的意思。在漆黑的夜里——呵!星星射出锐利的光芒,周围静静的。呵,突然你越飞越高,好像每顆尖尖的星都射进你的身体。热热地,烫烫地——但很舒服。”

她跪在那儿,一只手伸向他的双腿和油污的黑裤,迟疑的手指几乎触到裤面时,手突然落下。她这时像只乞怜的狗,蜷缩在地面上。

他说:“你说的这些是挺好,不过,若是你吃不上晚饭,就不会觉得好了。”

于是她站起身,面带愧色但站得笔直。她朝他递过花盆,轻轻地放到他怀里。“给你这个。把它放到篷车座位上去吧,你赶车时可以照看。我去给你找点活干。”

她在后院破罐头推里扒出两只变了形的平底铝锅,拿回交给他。“给你。也许你能把它们修好。”

他的态度立刻变得非常在行。“我能把它们修得跟新的一样!”他在篷车后面架起一座小铁砧,从油污的工具箱里找出一只锤。爱丽莎从栅门走出,看着他把锅底凹凸不平的地方敲平。他两唇紧闭,显出很自信、很有把握的样子。当他敲打难以敲平的凹处时,上牙咬着下嘴唇。

“你就在篷车里睡吗?”爱丽莎问道。

“就在篷车里,太太。不论阴晴都淋不着雨。”

“睡在篷车里一定很有意思,”她说,“一定很有趣。但愿女人也能这样。”

“这种生活对女人可不合适。”

她上唇略略抬高,露出上牙。“你怎么知道?你怎么肯定?”她说。

“我不知道,太太,”他说,“我当然不知道。给你这锅,修好了。你不用再买新的了。”

“多少钱?”

“噢,五角就够了。我要的价不大,可活干得不错,所以沿公路到处都有我的老主顾。”

爱丽莎从屋里拿来五角硬币放在他手心上。“说不定有一天,有个人会跟你抢生意。我会磨剪刀,也会敲平锅底,我可以让你相信这些事女人也能作。”

他把木锤放回油污的工具箱里,把铁砧塞进车篷。“对女人来说,这种生活太冷清,也太吓人了。车底下整夜都有野兽爬来爬去。”他用一只手扶着那匹驴的白色臀部爬过车辕,在座位上坐稳后提起缰绳。“谢谢您了,太太。”他说,“我想还是您刚才的话对,我应该往回走,走那条萨利纳斯公路。”

“不用谢,”她高声说,“要是路上耽搁太久,别忘了在沙土上烧点水。”

“沙土,太太?……什么沙土?噢,是了,你是说花盆里的土。当然我会浇水的。”他用舌头打出咯咯声,两匹牲口把头舒舒服服地倚在脖套里,那只杂种狗又跑到两只后轮中间。篷车掉过头,缓缓地驶过栅门前的小路,顺着河,朝原路驶去了。

爱丽莎站在铁丝网前注视着慢慢离去的篷车。她的腰板挺得笔直,头朝后仰着,双目半闭着,因此面前的景象只朦朦胧胧地映入她的眼帘。她的唇动了几下,无声地说:“再见——再见!”接着她低语道:“那边真亮,那儿有发光的东西。”低语声把她自己吓了一跳。她甩了甩头,使自己清醒过来,然后朝四周看看是否有人听见。只有两只狗在听,它们从睡梦中醒来抬头看她,然后伸了伸脖子又重新入睡了。爱丽莎转过身,急匆匆跑进房子。

在厨房里,她伸出手臂摸了摸火炉后面的水罐,罐里装满了做午饭时烧热了的水。在澡房里她把脏衣服脱掉扔在屋角。她用一小块浮石用力擦洗小腿、大腿、腰、胸和胳膊,直把全身皮肉擦得发痛,变红为止。身体擦干后,她站在卧室中一面大镜子前仔细端详自己的身体。她缩进腹部,挺起前胸,转过身,回头瞅着自己的背影。

过一会她开始慢慢地穿衣服。她穿上全新的内衣裤,最好的长袜,那件最合身、最漂亮的衣裙。她仔细地梳好头发,画了眉,涂了口红。

她在梳装时听见亨利和他的助手赶小公牛进牛圈的吆喝声和牛蹄的嘈杂声。当她听见前门砰地一下关上时,她坐稳了等亨利到来。

前廊响起他的脚步声。他一进门就高喊:“爱丽莎,你在哪?”“在我屋里穿衣服、我还没收拾好。你去洗澡吧,有热水。你得快点,已经晚了。”

她听见他在澡盆里的泼水声后,就把他的一身黑色西装放在床上,旁边再放上一件衬衣,一双袜子和一条领带。她把一双刷得乌亮的皮鞋放在床边的地板上,然后走到前廊,端端正正地、笔直地坐下来,朝河边大路那个方向望过去。在那里,树叶受了霜的一排柳树仍呈黄色,因此在灰濛濛的大雾中,那排柳树像是一缕淡薄的阳光。在这阴霾的傍晚,这是山谷里唯一的色彩。她一动不动地坐着,连眼皮都难得眨一眨。

亨利把身后的门砰地一下关上,走来了,他一边走一边把领带塞进背心里。爱丽莎身子挺直,脸绷得很紧。亨利一下子站住,盯着她看。“嘿——嘿,爱丽莎,你真漂亮!”

“漂亮?你认为我漂亮?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亨利吞吞吐吐地说:“我不知道。我的意思是看上去你变了,变得身强力壮而且非常快活。”

“我身强力壮?对,身强力壮。可你说这话是什么意思?”他给弄糊涂了。“你在扮演什么角色吗?”他无可奈何地说,“这真像在演戏。你好像力气大得足以活活弄死一只牛!快活得足以一口气吞下一只牛。”

严峻的脸色突然消失了。“亨利,别说这种话了,你不知道自己说的是什么。我的确身强力壮,”她自豪地说,“以前我从没发觉自己这么身强力壮。”

亨利低下头朝拖拉机库房看了一会儿。当他再次看她时,目光已恢复正常。“我现在去把车开出来,我发动车的时候你去穿大衣。”

爱丽莎走进房后,听见他把车开到栅门前,发动机在空转。她慢吞吞地戴上帽子,拉拉这儿,按按那儿。但当亨利把发动机关上时,她立刻穿好大衣走出房来。

这辆双人敞篷小汽车颠簸在沿河边的泥土路面上,宿鸟被惊起,野兔钻进树丛,两只鹭鸶扑打着翅膀飞过那排柳树,一头扎进河中央去了。

爱丽莎看见路前方的远处有一个小黑点,她知道那是什么。

汽车驶近那黑点时,她会尽力不去看它的,但眼睛不一定能服从意志。她难过地暗自想道:“他很可能已经把菊苗扔在路旁了,连花盆一块扔掉费不了多大事。但是他不会扔掉花盆,”她心想,“他一定舍不得扔掉花盆,所以他不能把菊苗扔在路旁。”

汽车转个弯,她看见篷车就在前面了。为了汽车走过时不看那篷车和牲口,她把整个身子扭过去,转向她的丈夫。

刹那间,汽车驶过去了,一切都结束了,她没有回头。

为了压过汽车发动机的声音她高声说:“今晚能吃顿好饭真是太好了。”

“你现在语气又变了,”亨利抱怨道。他一只手从方向盘上挪开,拍拍她的膝头。“我应该多带你进城吃吃饭,这对咱们俩都有好处。在农场上住久了咱俩都变得太压抑、太沉闷了。”

“亨利,”她问道,“晚饭喝点酒成吗?”

“当然成。嘿!喝点酒当然好!”

她沉默一会之后说:“拳击比赛时,双方都打得很重吗?”

“有时候打出点伤,但不经常。你问这个干什么?”

“我从小说上看到他们如何打破对方的鼻子,血流到胸脯上,手套浸透了血,变得又厚又重。”

他转过头瞅她。“你怎么啦,爱丽莎?我不知道你看这种小说。”他把车停一下,向右驶过萨利纳斯河上的一座桥。

“看拳击比赛的观众里有女人吗?”

“呵,当然,有些女人也去看。你怎么啦,爱丽莎?你也想去?你不见得喜欢看拳击吧?不过如果你真想看,我可以带你去。”她软弱无力地靠在座位上。“呵,不,不,我不想去,确实不想去。”她把脸从他那边转开。“今晚喝点酒就行了,就足够了。”她把大衣领子竖起来,为的是不让他看见她在像老妇人那样——虚弱地哀哀哭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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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初中小说作文魔女

全文共 11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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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后面发生的一切告诉了我,不知不觉,你已经在我心中占据了一个重要的位置。我开始喜欢那个和大家一起谈笑,为你解围,和你亲切地交换点心!原来友谊是多么令人快乐,令人兴奋,幸福到快要窒息的事情!

平易近人一段时间,我周围有很多朋友,也许那些是真实的谢玄子原来的朋友,但我最好的朋友就是你——我亲爱的同桌。友谊真是一种奇怪的东西,不过它暖暖的,很温馨。冷冰冰的感觉会使人麻木,比日光更短的感觉才觉得温暖甜蜜!我不想自己的日子是暗沉的灰色,我也试图为它涂抹上绚丽的色彩。所以,做我的朋友好吗?我们一起走过花季,雨季。

沉青葡敬上林筱陌的泪水悄悄地打湿了信纸,心说:傻瓜,你的变化,我很高兴……不对,我才是傻瓜,欺负那个天真的女孩的傻瓜……千阴是沉青葡,谢玄子也是沉青葡,搞什么嘛!从千阴到谢玄子,从谢玄子到沉青葡,一起走过的,或酸或甜的感觉永远都不会忘记!谢谢,小傻瓜。不,傻瓜应该是我这个邪恶的家伙

过往的幸福亦心酸化成两行热泪,温暖了心中最阴暗的角落。女孩子的友情易碎,但更易修复,一封信就能冲净过往的仇恨,难道不是吗?果真是小孩子气泛滥啊!

清晨,悦耳的鸟鸣声穿透了阳光,传到正准备进行早餐的城堡里。冥王和妻子,沉冥影,沉吟,沉青葡,林筱陌,易小紫一同坐在餐桌旁准备就餐。

洋洋洒洒的阳光,穿过薄如轻纱的窗帘,铺洒到一面纯琉璃加工成的墙,使整间屋子显得金碧辉煌,高贵典雅。但是经常见到这么富贵堂皇的屋子,就会觉得太过张扬,俗不可耐了吧!还是充满紫檀香的屋子更吸引人!林筱陌在心里这么想着。一抬头便与沉青葡目光相对,她的脸颊是梦幻的蔷薇色,眼神中流露着娇羞,林筱陌也急速低下了头,长刘海遮住了那双会说话的眼睛。青葡,那件事,对不起了。

“青葡,你发烧好了吗?”沉吟问道。

“嗯。”林筱陌也微微抬头看看她,觉得自己脸颊有些微微泛红。

冥王与妻子也关切地问怎么会发烧,还好被沉冥影的理由——不小心从家里到城堡的路上淋了点雨给堵了回去。接着,看到他们眉头舒展后,冥影提出要和林筱陌一起到她所在的城市。周围的人很惊讶,沉吟惊讶地像掉了下巴一样:“不可以。”“小吟。”冥王严厉地看着他,妻子也随之叹了一口气。

“哥哥,为什么?”林筱陌问道。他不是腹黑之王吗?单凭这几天自己的观察,确认了冥王是腹黑之王,她马上否认了这个想法。她无论如何都会回去的,这是一定的。可是他为什么要走呢?作为亲哥哥可以随时去看她呀!

他轻呵道,低下头,引人注目的便是那几支艳丽的朱雀羽毛:“我想一直陪在筱陌身边。”林筱陌肩膀微微一震。

沉吟坐不住了,大吼道,眼神中流露出不舍与酸涩:“哥,你怎么能这样呢?想抛弃你老弟不管吗?林筱陌,哼。”

目光中的杀气渐渐向林筱陌逼来,什么嘛?是你无聊到没有吸引力好不好,和我有什么错。林筱陌心里想到,但并没有说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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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活着小说学生读后感

全文共 6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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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时拿到了一本书,黑色的封面上映着更加乌黑的大字:活着。我很少看到一本书的题目就如此深沉,怀着巨大的好奇心翻开了第一页。

这本书是作者听了美国民歌后写下的小说,作者余华不动声色的让我们跟随着他冰冷的笔调,亲眼目睹人们在这个叫活着的故事里接二连三的死去。

大致阅览了这本小说,主要是讲了“我”在乡下听一位名叫福贵的老人讲述自己的故事。福贵原本是一个地主家的少爷,由于好赌而输尽家财变成一个穷人,他被国民党抓去当壮丁,经历了大跃进、人民公社化运动和-----,他的亲人相继死去,最后只剩他和他的一头老牛活到现在。

我的心情跌宕起伏,先是为福贵的败家而感到气愤,再后来又为了福贵悲惨的命运感到悲哀。整个故事氛围都比较阴沉沉,但是,无论福贵的命运有多么悲惨不堪,即使到了趋于死亡的边缘,他都活了下来,在悲伤的情节之间,福贵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福贵,他年轻时并不是一个值得尊敬的人物,当时的他放荡不羁,后来虽然变老实了,但是并不懂得教育孩子。不过仔细想想他还是有着其余人不曾拥有的品质。福贵受到的打击和痛苦是常人所没有的,可他还是靠着自己的力量,坚强的活着,不像春生因为在-----受挫折而自杀,这种精神还是值得我们赞扬的。

在现实生活中,像福贵那样抹着浓厚的悲惨色调的人很少,但是我们会遇到大大小小的崎岖坎坷,在挫折面前,或气馁投降,或昂首挺胸继续前行,这样,生活中的大小细节和感受都会被我们遗忘,被时间所遗忘。

合上书本,鲜艳的红再次入我眼里。我知道时光如黑夜一样正在转瞬即逝,死亡也终会如黑夜从天而降。但只要像现在这样活着,宁静就在遥远的身旁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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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琅琊榜小说林殊结局

全文共 12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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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殊,海宴小说琅琊榜》主人公,全书灵魂人物。琅琊榜首,江左梅郎,天下第一大帮江左盟宗主,前为赤焰军少帅林殊,才华无双,后因梅岭惨案,身中火寒之毒,改名换面,蛰伏江湖。虽缠绵病体,但容颜灵秀,气质清雅,心怀赤子,精通音律,才冠绝伦,蝉居琅琊公子榜榜首。为平多年冤案,他以一介白衣之身,化名苏哲回到金陵帝都,以病弱之躯涉入种种纷争,成为朝堂多方争相招揽的对象,走上了雪冤与复仇之路。

林殊到底有着怎样的身份

林殊有这三重身份,分别是林殊、林殊、苏哲。

林殊:奇兵绝谋,纵横往来有不败威名的少年将军,是金陵帝都最耀眼最明亮的少年。雪夜薄甲,逐敌千里,奇兵绝谋,纵横往来有不败威名的少年将军。

林殊:有“遍识天下英雄路,俯首江左有梅郎”美誉的江左盟宗主。

苏哲:为方便行走江湖,林殊取的化名。帝都之中满腹奇诡,算无遗策的麒麟才子。

林殊,是晋阳长公主与赤焰元帅林燮的独生子,千军万马中罕逢敌手,横槊跃马间强虏灰飞。十七岁时,赤焰军遭陷害全军覆没,林殊在众将士拼死保护下得以生还但身中火寒奇毒。

彻底解毒须经历极为痛苦的削皮挫骨,碎骨拔毒,好处是解毒后容颜与常人无异,舌苔恢复柔软,能正常说话,不过样貌与前大不一样,但最大的坏处是从此多病多伤,时时复发寒疾,不能享常人之寿。

解毒后的林殊改名为梅长苏,并成为江左盟的宗主。赤焰冤案发生十二年后,林殊以一介白衣之身返回帝都,化名苏哲,虽武艺尽失,病骨支离,年寿难永,但他手似波涛,眼如利刃,满腹奇诡,算无遗策。

以白衣秀士之姿翻转众人命运于股掌之间。在他的幕后操控下,帝都形势大变,六部大都换主,原本最有希望继承王位的太子和誉王出局,反而是一直被王室排斥的靖王最终登上帝位;

赤焰案平反后,林殊重上战场,他终究不属于那些阴谋斗争,他为自己做了最后的选择,那就是以林殊的方式结束。林殊为雪洗祁王、父帅、赤焰军的沉冤,深入京畿,搅动风云,选择了彻底除毒,也选择了续写一页重情义、有担当的历史华章。

琅琊榜林殊最后的结局如何

《琅玡榜》电视剧、实体书、网络版小说三版结局大揭秘。网络版的结局比较清楚、简单,表述的是景琰一遍一遍抄写阵亡名单到最后一个时总会大哭不止,表明林殊最后还是死去了。

实体书的结局增加了一些细节,除了景琰抄写阵亡名单,也提到聂铎和霓凰成亲后在去东海驻守前去过琅琊山,有一个人带着飞流出门送他们,他们久久不愿离去,这个细节很多读者都看成是林殊没死的一个暗示。总的来看,实体书的结局为了照顾部分读者不愿接受林殊死的结局写得比较暧昧,给人留下遐想空间。

与常规古装剧中“男主外女主内”的戏码不同,电视剧《琅琊榜》中刘涛饰演的霓凰郡主是位执掌十万边防铁骑、统率南境全军镇守云南边防的奇才女帅。披甲戎装、英姿飒爽的霓凰在情感上,却并不像战场上一般霸道强势,而是一心痴情于青梅竹马、生死未卜的旧时赤焰少帅现在罪名“叛军”的林殊哥哥身上。

霓凰与林殊的情感线没有狗血冲突更多着眼于柔软内心,如果说十二年生“死”相离的煎熬证明了“有一种爱情叫惦念”,那么相见而不得认,相认而需隐忍的“苏凰恋”则是全剧最让人心疼的爱情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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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侦探推理小说排行榜

全文共 21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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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是许多人的爱好,而比较伤脑筋的侦探推理小说更是许多读者的最爱,跟着小说的主角一步步拨开事件的迷雾直指真相,如果真相跟读者想的不一样,那会让读者更加的兴奋。下面就让小编带您去看看好看的十大侦探推理小说有哪些?揭开迷雾背后的真相!

1、好看的十大侦探推理小说:死亡追踪

一桩普通的人口失踪案背后竟然隐藏着惊人的秘密,情sha?仇杀?还是另有目的。全市颇有影响的企业家离奇失踪,竟引出了一连串不为人知的案中案,每个案件都如寄生在腐烂尸体上的蛆虫,只有切掉腐烂的组织,才能摸清事情真相。爱和恨之间,如何平衡?情和仇之间,怎样化解?这样美丽的脸庞,原来底下的面目如此丑恶。谁想变脸,却不得不变脸,最难消受美人恩,只能如此……

2、好看的十大侦探推理小说:谜案追凶

秦泰是一个书香世家的子弟,从小却喜欢看破案的故事。他的母亲原来是医药世家,外公是一个著名的大夫。他的舅舅继承了他外公的本领,本可以扬名立万,却遇上了一件蹊跷事。这一事故导致秦泰的舅舅不能在行医,只好转行做了仵作。每次秦泰的舅舅来看秦泰,秦泰总是拉着他舅舅,要他将一些案例。长大之后的秦泰,不顾父亲的反对,成为了一个提刑司。专门为犯人重审冤假错案,也为地方上破解凶杀案。

3、好看的十大侦探推理小说:迷局II无人生还

孟冲的世界里有个寂静的罪犯。这是她警察父亲笔记上一个词。它不是一个人,不是一个物,它没有影子,没有语音,根本不是一个实体,它只是一个想法。从小混迹在警局,她见多了各种各样的罪犯,各种各样的理由,各种各样的手法,脑子里渐渐生出了这样一个罪犯,它完美无缺,无比高尚,俯视众人,它是孟冲心里最后障碍外的一个阴影,一直引诱着她。别让欲望支配了你,别让仇恨蒙蔽了你。我真的要写感情戏了,要是还有人看的话,请在留言上写下你好看的配对。

4、好看的十大侦探推理小说:藏戒

六个古老而奇怪的象形文字,一场离奇的死亡案,一串诡异的数字,那个夜晚究竟发生了什么?甲骨文是世界上最古老的文字吗?2012世界末日真的会爆发吗?千百年前,西藏存在着一个古老而神秘的文明,那个文明为什么会在一夜之间突然消失?它与玛雅文明的消失有着惊人的相似,两者之间究竟有什么联系?传说中的古格密藏真的存在吗?

乌尔古力山地下洞穴究竟埋藏着什么?日本关东军为什么要把乌尔古力山定为“东方马其诺”总指挥部?为了揭开谜底,还原真相,主人公们开始了一段神秘之旅!他们攀登迄今为止无人登顶的神山——冈仁波齐,遭遇野狼、喜马拉雅雪人、恐怖冰虫、雪豹……他们又远赴热带丛林,深入玛雅金字塔内部,遭遇巨蟒、神秘部落袭击……历尽艰难险阻,主人公们能揭开笼罩在历史迷雾和死亡密码中的未知秘密吗?

5、好看的十大侦探推理小说:双龙侦探社

两个性格各异的年轻侦探苦心经营着一家破旧的侦探社,但二人拥有超强的推理能力和观察力,他们在破获一个个悬案的同时两人也被卷入了一个黑暗的神秘组织,真正的危险正在逼近,两个活宝能否抽丝剥茧化险为夷……还是被黑暗吞噬……本书情节紧凑,故事悬疑,环环相扣,对白幽默风趣,有些情节让人喷饭......

6、好看的十大侦探推理小说:鹰眼神探

他有一双利眼,他能识破谎言。亲情、爱情、友情的背叛尽在其中!有谁,还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中坚守自己心中的那份情感?资深行为分析学、犯罪心理学研究者白奇带你操刀剖析连环杀手扭曲心理!《魔法威龙》,带给你不一样的魔法世界。白奇出品,必属精品。

7、好看的十大侦探推理小说:骨头汤

龙无畏,一名年轻警察。因无意中破译了一幅喷溅血点的临摹怀素古帖,发现了怀素帖中隐藏着的惊天秘密,由此打开了去往香格里拉藏区解开千年圣水谜团的刑侦悬疑探险历程。境外转轮邪教集团一直觊觎这千年圣水,亦寻踪而至。老陈、龙无畏、张茗雅以及老鬼层层破译“八句楚辞”密码的同时,在大香格里拉藏区与转轮邪教五大明王展开了一场生死搏杀。

8、好看的十大侦探推理小说:砂器

这是日本当代著名作家松本清张的长篇小说。被公认为“松本清张三大杰作”之一(其他两部为《零的焦点》与《点与线》)。凌晨四点,京滨-东北线首班电车即将从蒲田站发车,在发车前最后检查时,一具老人尸体在第七车厢轮下被发现。死者被人扼杀,继而遭受钝器击打,容貌尽毁……老人的身份、被杀的原因、凶手的动机……专案组费尽周折却铩羽而归,案件几成悬案。但探员今西和吉村始终不曾放弃,他们从一个个相关之人接二连三的“自然死亡”中,终于寻找出蛛丝马迹,一场纠结着无尽忧伤的人世悲欢徐徐展开……

9、好看的十大侦探推理小说:特别行动组探案录

借调的FBI探员、狙击队的神枪手还有其他几位身怀绝技的探员一起组成了-----特别行动组,专门负责侦办变态杀人案和连环凶杀案。看几人如何在破案中不断成长破茧成蝶。看几人如何处理工作之外的感情生活。菜鸟团队如何成为犯罪终结者,让我们拭目以待!!!

10、好看的十大侦探推理小说:诡域档案

六年前华夏国国家安全部优秀的侦察员、七局的副局长彭刚同志在执行任务的过程中离奇遇害,当时和他在一起的同志亲眼见到他就象是被人勒住了脖子一般,双手挥舞着,挣扎着,然后滚到了地上,便断了气,任凭战友怎么拉扯、阻止都无济于事,六年后几名侦察员相继失踪,而他们正在调查的案子透着十分的诡异,而且与六年前的案子也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为此部领导责成第五局组建了一支名为“诡域”神秘调查组(五局九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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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阅读小说《西游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9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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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游记》是我国四大名着之一,是一部老少皆宜的作品。其中充满了离奇,精彩的神话故事,每每读起《西游记》,老是会情不自禁地溶入那精彩的情节之中。我以往一遍又一遍地看那令人着迷的电视连续剧——《西游记》。而最近,我把《西游记》一书认真地看了一遍,才真正领略到《西游记》的文字所带来的魅力。

《西游记》以孙悟空、猪八戒和沙和尚保护唐僧去西天取经为线索,一路上跟妖魔鬼怪和险恶的环境作斗争,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最终取得真经的故事。《西游记》这部名着主要体现了想要办成一件大事,必须大家齐心协力,团结一致才能成功。我们明白神通广大的齐天大圣孙悟空,不仅仅会七十二般变化,还有一双火眼金睛,能够分辨人妖,所以,孙悟空善于降妖捉怪,斩邪除魔,为西天取经立下了汗马功劳。

可是,如果没有诚信憨厚,善长水性的沙和尚助阵,孙悟空在水中捉妖也就不那么顺利了。猪八戒力大无比是孙悟空捉妖的好帮手,唐僧虽不懂人情世故,但他始终以慈悲为怀,感动了苍天,最终历经千辛万苦,带领徒弟们,最终取得了真经。

其中,孙悟空被压在五指山的情景最让我感动,他并非抗拒,努力的等待着他师傅来救他,不管是春夏还是秋冬,是干汉还是下雨,他依然等着,等着,有一天,唐僧他最之后了,把孙悟空从石缝里救了出来。在这件事中,让我读懂了:坚持就是胜利。

在《西游记》中,最为精彩的是“孙悟空三打白骨精”,只见孙悟空用火眼金睛一看,就明白了妖怪的计谋,一棍打跑了妖怪。唐僧居然以为孙悟空在伤害生命,所以把他赶回花果山。可是等唐僧被妖怪抓走后,猪八戒去花果山向孙悟空求救的时候,他毫不犹豫地答应了,最终唐僧获救了。

是啊,我们应当学习孙悟空的那种不计较,知恩途报的精神。神。在我们的学习生活中也应当像他们那样齐心协力,团结一致。这样才能取得胜利。比如:有一次,我们学校要选3名同学去参加县里的科技比赛,结果我也被选中了,我和其他两名同学每一天午时都去办公室练习,每当遇到困难,我们就一齐商量,然后想办法去解决。一但有做的不好的地方就提出来,加以修改,结果在比赛的时候获得了三等奖。这另我们十分开心。

《西游记》这本书对我的启发很大,它让我明白了做人要有坚强的意志和宽容别人的精神,以及应齐心协力,团结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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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唐门初中小说作文

全文共 24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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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小胖啊你少吃点啊,这可都是我这十几年辛辛苦苦从父亲大人那抠门的指甲缝里抠出来的银子,我容易吗我?我还越说你吃的越带劲哎,哎哎哎……”依旧是一袭黑衣的唐羽此时正在哭丧着脸,黑成了一团。

唐羽面前正在大口大口“吞”着这木质圆形饭桌上珍馐的蓝袍少年,就是唐羽的发小——魏仁誉是也了,而魏仁誉一米七的身高再配上他一百七斤的体重,不难看的出魏仁誉正在努力的像“球”状的体形发展,并用实际行动来证明一个胖子的决心是多么的可怕!

“嘻嘻,你俩连裤子都是穿一条,而堂堂的唐羽唐大少爷啊,还在乎这点‘微不足道’的小财吗……别以为你们当年背着我干的那些事情我不知道,要是告诉唐大伯,唉……某些人啊可能就要……”轻柔纯美的女声丝毫不唐突的响起,一名青衣绝色少女,此时正在用粉雕玉琢宛如柔弱无骨的玉手托住绝美而精致无暇的小脸蛋;水汪汪的大眼睛俏皮的眨了眨,仿佛一泓春水令人陶醉其中不能自拔;粉红小嘴里发出银铃般的笑声,引的客栈里的客官无不为之侧目。

而一身蓝袍的魏仁誉此刻正在专心致志的努力“攻克”一只肥满多汁的嫩羊腿,然后,冷不丁的听到青衣少女那的“恶狠狠”的话语,尤其是说完最后一句时,塞满嘴中的山珍海味一口就干净利落的全“喷”了出来,然后无比狼狈的看向仿佛取得胜利一般的身穿青衣的绝世少女。

“夏晓雨!你……我跟你往日无怨,今日无仇,你、你……”一身蓝袍的魏仁誉当即便像豪猪一般的向名叫夏晓雨的绝世青衣少女怒吼道。

“真的没有吗?在我、恩?十四岁那年,哼,你和堂堂的唐大少爷在……”青衣少女也像一只被踩到尾巴的小猫当即跳了起来,大喷口水。

“咳咳,那个晓雨啊,‘好汉不提当年勇’,再说我和小胖不是被父亲大人每人仗责二十棍吗?并且闭门思过三个月……那可是二十棍啊、二十棍啊!我足足五个月只能趴在床上不敢乱动啊!”一袭黑衣的唐羽很及时的打断了青衣少女夏晓雨的侃侃而谈,但顿时也变的狼狈不堪,脸上的线条也几乎卷成了一团,不时的抽搐几下。

这时,正当几人愈吵愈烈时,店中的小儿乐呵呵、屁颠屁颠跑了过来,讨好的谄媚道

“呦,这位俊俏的爷,一共是四十二两银子和三十七两碎银,本店给爷个面子,算和爷交个朋友,去掉零头,整四十两,哎~”

“拿去吧、拿去吧。”唐羽无比肉痛的扔给店小二一个精致且锈着金丝边的丝绒绸缎钱袋。

店小二双眸一亮,光看便知这钱袋价值不菲,这黑衣少年显然是富贵人家的子女。

在一片嬉笑打骂中,唐羽的成长历练也随之开始了,作为现任唐门的掌门给自己唯一儿子的江湖历练,这显然对刚刚满十八岁的唐羽非常重要……而在客栈的另一头,消瘦宛如劲竹一样的陈相锦和如虎一般的健壮的谭江茁正在湖吃海喝着桌上的珍馐百味,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天

“老陈啊,你说咱……咱少主能、能完成这次历……历练吗?他可、可你唯一的徒……徒弟,啊?”健壮的谭江茁由于满嘴都被一只硕大的猪蹄子塞满了,说话也不利索了。

一袭一尘不染的白袍剑痴·陈相锦皱了一下清秀的眉头,颇有些无奈的看了一眼谭江茁,才慢慢悠悠道:“你能……少吃些吗?我们的任务是保护少主,不是来着吃喝游玩的,我现在竟然才发现他们说你是‘吃货’还真是没冤枉你啊。”说罢,便轻轻泯了一口面前的清淡醇香上了年份的茶水,了然一幅得道有成的世外高人。

“……”一代杀神谭江茁自知理亏加上嘴皮子不是很利溜便一言不发的默默吃着桌子上珍馐。

三日后……

一处不高的小山峰上的阁亭中,结伴而行的三人此时正在讨论唐羽如何通过江湖历练以及……小胖该如何通过考核从而进入内堡。

“晓雨呢,天赋出众,通过内堡的考核那是没问题,但你么,小胖……我对你还真没信心,你要是没通过,那不就是丢我人吗?丢我人那就是我父亲的脸?丢我父亲的脸那就是丢我唐门的脸!”唐羽老气横秋和有点不怀好意的说道。

“从今儿往后,你,小胖。第一呢,这‘鬼牙破魔箭’少不了吧,每天制作成量不少于一百根,没问题吧,我看好你呦,哈,不用谢我,应该的、应该的。”不等面部扭曲成了一团满并且是黑线的魏仁誉反驳,唐羽笑眯眯的竖起一根手指。

话说着‘鬼牙破魔箭’则是唐门外堡中的大半弟子都会做的一样较为简单的机括类暗器,但是这成功率可就不好说了。虽然‘鬼牙破魔箭’制作起来较为简单,但却狠毒无比。内部:首先外表与正常弓箭一样,但箭头却迥然不同,箭尖与箭头身有一个小小的弹簧装置,只要轻轻一按箭尖再一松手,小小的箭头的四侧边会出现边锐尖钝的倒钩。

想想看,一旦这种弓箭射入人的体内,几乎就拔不出来了!一支箭便可以使一名精锐的士兵丧失战斗力,加上当今朝廷重金收购,以用来抵御西方蛮子,并且各大门派之类的也如狂蜂碟浪的向唐门重金购买,这种硬通货自然紧俏的很,这也是为何‘鬼牙破魔箭’这种暗器是唐门的外堡弟子进入唐门内堡的重要凭证之一!

“第二,每天做一百次‘暴戾冥渊弹’,而且至少给我成功一个!”此时魏仁誉的双眼已经瞪的与斗大的灯笼无异了,而唐羽则很淡定地缓缓举起了第二根手指。

再说说这“暴戾冥渊弹”,是一种成“球”状的机括类暗器,直径只有区区一两厘米,可以说是“暴雨梨花针”的简化版,触发时:数百跟短小且淬了毒的利箭,进行全方位无差别的攻击。虽没有“暴雨梨花针”这么夸张的巨大威力和可以往一处进行密集攻击的能力,但是难度系数在外堡的制作暗器中也是数一数二的。

而这也是能否进入内堡的关键!

旁边换了一身淡粉色轻衣的夏晓雨用一种纯粹看热闹的心态看着此时脸色比一头马上要死的猪还要难看几分的魏仁誉,有点笑哈哈和楚楚可怜的说道

“唐羽啊,你的历练到底是什么啊?到现在难道还对人家保密吗?”有点爹爹声音配上绝色的脸庞而组成的大杀器,足以让任何的男性为之动容、融化。

坐拥此佳人,此生亦无憾!

“哈,我的历练任务是把祸害江湖、臭名昭着的“狐天九灵阁”给灭了。”依旧是平时稀疏平常而且带着点嘻嘻哈哈的口气。

而“狐天九灵阁”则是江湖上二流顶尖的大门派!否则,早被其他各路名门正派联手给灭门了。

但此时,夏晓雨和魏仁誉则同时无比震惊的看向唐羽,晓雨有些干涩结巴的问道

“唐、唐羽……你真的确定唐大伯真不是让你去送死么……”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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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短篇小说《野风车》读书笔记

全文共 5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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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中有短篇14篇,都是一些非常感人的作品,非常吸引人瞩目。

我最喜欢的一片是“第十一根红布条”。文中的主人公是叫麻子爷爷,他是一个令孩子们很不喜欢,很冷漠的老头,他有一头独角牛,在他把这头牛买回来的时候就已经被麻子爷爷砍断了一只角,弄得鲜血凌凌,疼的牛直淌眼泪,如果不是别人劝阻,他还要砍掉另一支角,孩子们常常来悄悄的逗弄这头牛,甚至还想骑到他的背上,在田野上疯狂的转几圈。真有一个孩子这么干了,麻子爷爷第一眼看到就把他从牛上拽了下来,摔到了地上,那孩子哭了,可是麻子爷爷还瞪了他一眼,一声不说的把牛拉走了,孩子们在背后都在骂麻子爷爷。

后来,他们都不到麻子爷爷那边玩了,不愿意再理他,大人们也不去理会。一次,负责登记人口的女教师竟然把他给忘了。

但是又一次,一个孩子掉到了水里,当孩子被人救起来时已经没有呼吸了,但是后来麻子爷爷却帮助他从新得到了生命。麻子爷爷却死了,第二天下葬完了以后,大人们发现那间茅屋塌了,那种独角牛消失了,过了几天,孩子们驾船捕鱼去了,发现了那头牛,牛在水的中间,一半在滩上,一半在水中,人们一致认为他想邮过去看看麻子爷爷埋在对岸的野地里,游到中间大概没有力气了,就死了。它的角树立着,栓在它角上的第十一根红布条在河上吹来的风中飘动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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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阅读小说三国演义读书笔记

全文共 7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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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一首大气磅礴,气势宏伟的赞歌拉开了三国的序幕。《三国演义》是我百看不厌的一部名著,它不仅让我了解了许多惊险曲折的故事,还让我认识了不少个性鲜明的英雄。

小说《三国演义》,以东汉末年灵武帝中平元年到晋武帝司马炎这一历史时期为背景,讲述了从黄巾之乱开始,到刘关张桃园三结义,再到神机妙算的诸葛亮三分天下,直至三国统一归晋的故事。故事中英雄云集:关云长温酒斩华雄,赵子龙大战长坂坡,张翼德力拒当阳桥,勇马超兴兵复仇,黄汉升力劈夏侯渊……这是何等的意气风发!何等的豪情万丈!几百个人物形象,在罗贯中的笔下,都是那么个性鲜明,栩栩如生。

在《三国演义》的人物中,我最欣赏的要数诸葛亮了。他通天文,知地理,不管别人有什么阴谋诡计都瞒不了他,他还能利用自然环境的变化来完成用兵之计,简直聪明赛神仙啊!当然,在书中机智聪明不止诸葛亮一个,比如吴国的大都督周瑜也是很有计谋的。

可是读完《草船借箭》,我才知道,聪明才智固然重要,但更需要你有一颗宽宏大量的心。由于诸葛亮才华横溢,料事如神,使周瑜非常嫉恨,他把诸葛亮看作是东吴一患,要找个借口害死他。于是周瑜便让诸葛亮在三天之内造出十万支箭,要完不成,就按军法处死诸葛亮。

读到这里,我真替诸葛亮捏了一把汗。但诸葛亮却胸有成竹,凭着他的智慧和机智,在三天之内向曹操“借”了十万多支箭,完成了他的任务,把周瑜气得哑口无言。不过最让我佩服的,并非是诸葛亮凭着神机妙算,“借”来了十万支箭,而是诸葛亮看穿了周瑜想害他,却没有生气。他反而以大局为重,继续与吴国合作,最后才打败了实力强大的曹操,赢得了赤壁之战。试想,如果诸葛亮也心生怨气,与周瑜缠斗,那战役的结果,怕是要改写了呢。

《三国演义》不愧是四大名著之一,蕴藏了许多做人的智慧与道理,值得一读再读。我希望通过自己的勤奋和努力。成为一个能像诸葛亮一样博学多才,聪明能干,又心胸宽广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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