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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死一只知更鸟小说读后感(汇编20篇)

《简爱》是英国十九世纪著名的女作家夏洛蒂·勃朗特的代表作,人们普遍认为《简爱》是夏洛蒂·勃朗特“诗意的生平”的写照,是一部具有自传色彩的作品。讲述一位从小变成孤儿的英国女子在各种磨难中不断追求自由与尊严,坚持自我,最终获得幸福的故事。下面开学吧为你们分享杀死一只知更鸟小说读后感优秀作文,欢迎查阅,希望你们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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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摆渡人读后感

全文共 3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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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嗨。”

“嗨,原来你在这里!”

“我在这里”这是故事的结尾,故事的最后一句对白。他们在一起了,他们在最后一刻看到彼此,他们都为对方而努力着,迪伦对爱的执着,感染了按常规出牌的崔斯坦,也许是崔斯坦作为摆渡人的使命完成了,也许,是迪伦的爱感化了他,使他勇敢的走出了自己的内心。做出了勇敢的决定。

“如果我真的存在,也是因为你需要我。”

那么,“如果你需要我,我就真的存在。”

《摆渡人》的场景一幕幕的出现在我的脑海里,崔斯坦跟迪伦之间的那种神秘的爱恋令人动容,他们一起同生共死共患难的画面不断在我眼前闪现,我是不是应该去沉思,活着的意义以及爱的意义……

因此,即使是深夜2点,我依旧可以坐在书桌前去写下我对看完这本自认为不错的作品的想法,我害怕明天醒来,我会忘了现在的感受,我怕写不出崔斯坦与迪伦的种种磨难与爱恋。

“如果我真的存在,也是因为你需要我。”

“如果你需要我,那么,我就真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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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围城》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11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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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然,打开书橱,想找一本好书却不知从何处下手。瞥见一抹浓绿,随手抽出。“围城”两字赫然偶然,打开书橱,想找一本好书却不知从何处下手。瞥见一抹浓绿,随手抽出。“围城”两字赫然显露在眼前。封面没有别的装饰,只有“围城”“钱钟书著”的字样。忽的想起前些日子学的课文《老王》。《老王》的作者杨绛是钱钟书的妻子。老师也提起过这本书。在好奇心的驱使下,翻看起来。

说实话,我看不太明白,更不能完全理解作者的想法。以至于只能一点一点慢慢的推敲,使得我现在还没有看完这本书。但是不得不说这是一部非常好的作品。这本书是作者钱钟书唯一的一部长篇小说。故事背景是作者生活的年代。或许正因为此故事情节才显得更真实,人物才更生动。

主人公方鸿渐是个从中国南方乡绅家庭走出的青年人,迫于家庭压力与同乡周家女子订亲。但在其上大学期间,周氏患病早亡。准岳父周先生被方所写的唁电感动,资助他出国求学。方在欧洲游学期间,不理学业。为了给家人一个交待,方于毕业前购买了虚构的"克莱登大学"的博士学位证书,并随海外学成的学生回国。在船上与留学生鲍小姐相识并热恋,但被鲍小姐欺骗感情。同时也遇见了大学同学苏文纨。到达上海后,在准岳父周先生开办的银行任职。此时,方获得了同学苏文纨的青睐,又与苏的表妹唐晓芙一见钟情,整日周旋于苏、唐二人之间,但最终与此二人感情破裂,并由此结识了苏的同学赵辛楣。方鸿渐逐渐与周家不和。抗战开始,方家逃难至上海的租界。在赵辛楣的引荐下,与赵辛楣、孙柔嘉、顾尔谦、李老师亭几人同赴位于内地的三闾大学任教。 后与孙柔嘉订婚,并离开三闾大学回到上海。在赵辛楣的帮助下,方鸿渐在一家报馆任职,与孙柔嘉结婚。婚后,方鸿渐夫妇与方家、孙柔嘉姑母家的矛盾暴露并激化。方鸿渐辞职并与孙柔嘉吵翻,逐渐失去了生活的希望。 很多人喜欢《围城》,或是因为它记叙的贴近大多数人的心理,许多感受都触动到了那曾经历的心里状态吧!杨绛在《记钱钟书与》中说道:“钟书把方鸿渐作为故事的中心,常从他的眼里看事,从他的心里感受。不经意的读者会对他由了解而同情,由同情而关切,甚至把自己和他合为一体。”

“围城”取自书中才女苏文纨的一句话“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无论婚姻,事业都在一个围城中。外面的人想进去,里面的人却想出来。每个人都陷在一座围城中,被生活,婚姻,事业磨砺,打击和束缚。文中的方鸿渐本就懦弱,没有与命运抵抗的勇气,任由命运摆布。最后终逃不过悲凉的结局。

围城总是存在的吧!学校,家庭……背负着老师,父母甚至爷爷奶奶的期待。有时身心俱疲,想要冲出围城。可当真正冲出的时候才发现不过是进入另一座围城罢了。生活本就是一座围城,婚姻与事业,成功与失败,学习与娱乐都是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种元素,一种色彩当它们存在时,生活才会感到满足,才会变成彩色的。所以也就不会想到要逃离围城,也会感到幸福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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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国演义长篇小说读后感文本

全文共 6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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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德说,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我特别喜欢看《三国演义》。翻开它,就犹如展开了一幅巨大的历史画卷。作者并不华丽却十分准确的文字就像点点笔墨给这幅画卷描绘出朵朵奇葩,使每一位读者都深深陶醉于其中。这本书让我懂得无论什么时候,智慧是最重要的。刘备的智慧使他和曹操在“青梅煮酒论英雄”时避免了杀身之祸。诸葛亮的智慧使刘备强大并独立起来,和曹操、孙权抗衡,形成魏、蜀、吴三国鼎立的局面,并多次战胜睿智的周瑜和老谋深算的司马懿,后来因为诸葛亮积劳成疾而没有实现统一的愿望。但诸葛亮成为了人们心中智慧的化身。曹操在官渡之战中以少胜多,战胜了强大的袁绍……

可见,智慧可以使我们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同时,我也认识到嫉妒别人的危害。在书中,周瑜十分妒忌诸葛亮的才华。他在世时,曾说过:“既生瑜,何生亮!”,就是因为他的心胸狭窄,极度的嫉妒心使他剑伤崩裂而英年早逝,一世英才,一颗闪耀的明星就这样早早的陨落了。这就是嫉妒的危害呀!此时我情不由的想到了自己,那次英语考试,一位同学超过了我,我心中顿生妒忌,渐渐疏远她。读到书中写周瑜的情节时,我恍然大悟,我这不也是嫉妒吗?我怎么能这样呢?我在改变着自己,渐渐地,我进步了。我更喜欢这本书了。《三国演义》,一部丰富而深刻的巨作。

如今,硝烟散去,英雄不在,千年古事已俱付尘灰,只剩那“暗淡了刀光剑影,远去了古鼓角铮鸣”的淡淡哀伤。但心中永远的经典——《三国演义》却不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淡忘。《三国演义》是一盏灯,一盏明亮而永不熄灭的心灯,它不仅照亮了我的心灵,更照亮了我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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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小说平凡的世界读后感

全文共 2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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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寒假我读了一本书,名叫:《平凡世界》。

这是一部全景式地表现中国当代城乡社会生活的长篇小说。全书共三部。作者在近十年问广阔背景上,通过复杂的矛盾纠葛,刻划了社会各阶层众多普通人的形象。劳动与爱情,挫折与追求,痛苦与欢乐,日常生活与巨大社会冲突,纷繁地交织在一起,深刻地展示了普通人在大时代历史进程中所走过的艰难曲折的道路。

在这平凡的世界中,平凡人的一生,更要有坚定的理想和信念,有执着的追求和渴望,战胜困难,摆脱束缚,让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如何的体会生活中间的亲情、友情、爱情,学会生活,懂得珍惜,对于我们这一代人,也是一种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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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西游记经典小说读后感悟

全文共 5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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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小时候,常问妈妈,“我是从哪里来的。”妈妈总是笑了一笑,摸摸我的头,说:“你啊,是从石头里蹦出来的。”我想,大概每个孩子都得到过这样的答案。正因我们每个人都是孙悟空。

我们能够回想自己的童年,捧着一本《西游记》的连环画,津津有味地看着,当孙悟空打败了妖精,我们总会为他欢呼;当他受到了冤屈,我们也会感受到一种深刻的共鸣;当孙悟空被唐僧误会,被逼回花果山,继续当他的齐天大圣,但当唐僧遇到危险,猪八戒赶到花果山向孙悟空求救时,他也毅然去救唐僧。记得那时候看连续剧,当看到此片段时,眼中便充满泪水。正因我知道,当时的我就是孙悟空。

这只活蹦乱跳的小猴子就好像是我们的化身。当他从石头里蹦出来的时候,就象征着一个小生命的诞生。当他在花果山上无忧无虑地和群猴们玩耍时,就好似我们那无忧无虑的童年生活,多姿多彩。当孙悟空大闹天宫时,就好似一个调皮的孩子,不留意跑进了大人们的世界,并且搞得一团糟,大人们想哄住他,便封了他个弼马温,没哄住。又封了个齐天大圣,还是没有哄住。而后如来出现了,伸出他的飞掌将孙悟空束缚在五指山下。严慈的父亲,最后压服了他调皮的儿子。度过了漫漫的五百年后,观世音的出现给了孙悟空新的期望,踏上了漫漫西天去取经之路,也踏上了漫长的人生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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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三体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19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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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这篇小说我不想用太多的赞美之词来表达对此作品和作者的敬意,大学里我是学工科的,在此只想说,如果在大学里面我读了三体三部曲,也许我会积极地面对学科内知识——材料科学。

小说的大体内容是对当人类联系外星文明后,该文明与人类文明相应的对策和各自的发展趋势。首先先是“元接触”,经过发展,最终这个接触在全球公开并将酿成巨祸。借助于新颖的科幻题材,作者试图在本书中让读者同时对政治,宗教,以及人性善恶展开思考。

下面在回顾剧情的同时,我要写我的想法。

故事的开头是发生在“红太阳的时代”,(“太阳”一词在小说中出现很多,也代表着不同的寓意。)在那个时代背景下,物理系学生叶文洁亲眼看到了父亲,作为一名德高望重的物理学家,被“小将”们活活打死的情景,感受着最后的理性被野蛮践踏时的痛苦而苟且活着,在那个时候她迫不得已地对人性开始思考,并且看到人类毁坏自然时,开始怀疑人性和邪恶究竟能不能是可以划等号的。本来境遇很糟糕的她,因为写过一篇论文,后来被破格调到所谓国家的“太空研究中心”——红岸基地,在满足了某些人政治利益的同时,并且偶然发现了可能能与外星文明联系的方法。当她在按发射按钮的那一刻,我的想法是:她是无知的,对这种交流的后果无知,对星际间的交流准则的无知,但她绝对不是迷茫的,因为绝望,这个在全书里一直挥之不去的词眼充斥着她的内心,进而导致她对她所做所为毫无责任感,也许当她后来看到“孩子们开始上学,有的孩子还特地找她请教物理学问题”时也许感到过一丝悔意,(因为小说中说她怀疑自己是不是真正按了按钮,是不是真正收到了对方的信息。)但后来遇上伊文思,这个“人类仇视者”,和看到当年参加打死她父亲的人以“同样是受害者”的心态而不思悔改时,我相信即使之前有,也没了。正因为她的做法,地球的位置暴露无疑,三体星人决定侵略地球,并且四百年后会来到地球。后来在《三体》二中她提出了宇宙文明最基本的原则,我相信在那个时候她才有悔意,说明她对这个问题说明进行了思考。

下面在说说三体文明,小说没有对三体人的外貌进行直接的描写,而是用一种很新颖的手段—电子游戏来对三体文明发展历程进行阐述,第一遍读的时候我对“游戏”部分读的很快,但第二遍时恰恰这个部分最吸引我,与其说是介绍三体文明,不如是说在用人类思想家和科学家的学术来回顾人类科学发展历程。最终得出的结论是“三体文明”的生存环境及糟糕,经过反复的文明覆灭,但三体人经过“脱水”和特殊的繁殖方式使文明得以延续,并且拥有了极高的科技水平,人类在他们眼中就是“虫子”,在接到地球的讯息后,而迫于自身的生存需要,大举组织舰队侵略地球,并利用“智子”锁死了人类科技发展。

在科幻方面让我记着最深的有两点:第一个为了不发声响地获取关于外星人的情报,地球作战部决定用“纳米材料”丝对行进中的船进行切割和纳米材料在太空中的应用。第二个是锁死人类科技的“质子”制造过程,展现了三体人对维度的掌握技术,这些东西涉及到物理学前沿,我真正理解的东西不多,但作者描写的过程只能用四个字“波澜壮阔”来形容。

在之后谈谈我对作者关于政治的看法,这部小说只是个开头,但让我留意的地方有两点,第一点是三体元帅在讲这个文明能生存的原因是曾说道:“我们以前有过民主的时代,有过开明的时代,这它们面对灾难的时候,却不堪一击。第二点是叶文洁的理想“消灭暴政”以及她给外星文明的消息。这两点无疑是彻底矛盾的,对小说人物来讲是没法理解的,因为“人本”和“集体”这个东西孰对孰错到目前仍然是难下定论的,在一部中没有阐释很多,但在后面作者会对这个问题阐述淋漓尽致。

最后对于宗教,倒不如说是信仰,小说中让我感到震撼一句话是“愿佛祖保佑我主早日脱离苦海”,佛祖是宗教象征,现实中可能难以认同其存在,但这里面的“我主”可是存在的,即小说中的三体文明。同样都是信仰,一个存在一个不存在,不禁让我想到:其实每个人活着都有信仰,比如信仰上帝,信仰佛祖,信仰真善,信仰美好,信仰金钱,信仰权力..你难道可以说那个信仰我说的这世界上没有?我们的字典里面的“信仰”后面往往加个伟人的主义,所以对于我们来说可能是个极好的词,但我如果信仰邪教是不是也可以说是一种信仰?以前听过老罗说过他学点心理学后他明白了“自控型”和“他控型”,他控型的人需要宗教支撑,他说他那种人不需要。所以别把信仰和宗教搞混了,这两个词不能说同义,也不能说没有一点联系。

这部小说的总体感觉是篇幅简短,但内容精悍。从一个简单信息,进而引出一个文明,宇宙奥秘的一角慢慢地掀开,这只是宏伟的三体小说的一个简简单单的开头而已,其实整个这部小说都应该只算个前言,在三体2和三体3中,会有更加动人心魄的情节,作者会更加从人性角度去深刻地去评判去反思,并且主角也将会变化,毕竟四百年浩瀚的历史,需要不同的传奇人物来书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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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三国演义》小说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10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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茫茫夜空,有多少流星划过;花开花落,英雄们的回响似乎仍未停息。回顾历史,那滚滚东逝的江水又把我带到了那个英雄辈出的年代。

这是大战前夕的夜晚。茫茫大江,风平浪静;月上东山,皎如白日;江水东去,如横素练;万樯林立,如箭在弦。再东视柴桑,西观夏口,南望樊山,北觑乌林,江天空阔,怎不令人灵感生发。想到顷刻之间,挥手即可扫平江南,一统华夏,这叫伫立江头的那个久有雄心大志的曹操如何不激情万分?于是横槊,于是赋诗,这个浪漫的英雄高唱着人生几何,全然忘却了身后的大战,已然成为了一个诗人。

每每读到这儿,我总会联想到“斗酒诗百篇”的“诗仙李白”,而曹操,不仅有李白飘逸的性格,更令我欣赏的是他那高傲的心,即便是大战前夕,依旧拿得起,放的下,想哭就哭,想笑就笑,以至后来历经劫难之时,仍就仰天长笑。如此境界,真不愧他豪迈的一生。

自桃园结义到温酒斩华雄,再到三英战吕布,关羽在一场场战争中成为了一代名将。然而,此时此刻,被擒的关羽站在土山上,面对无法挽回的败局,面对兄弟之情、君臣之义、托付之责——他追求并恪守的信条,他提出了“只降汉帝,不降曹操”的一个不似降者之约,却似胜者之规的惊人约定。这就是关羽,一个从皮到骨都充斥着“义”的壮士,一个在他投降时从内心到外貌都不像降者,在他失败时从内心到外貌都不像败者的人。他不拘泥于权利,更不为地位王权所吸引,他一生所追求的不过是“忠义”二字而已。知关羽者曹操,未与关羽相处,曹操仅知其武艺,当与关羽相处之后,才深知关羽的忠义之心!对于关羽,后人的崇拜,历代君王的加冕,虽说动机不一,但标准却是一致的,取其忠心义胆,“英风突兀山河壮,正义凭陵日月高。”

在这英雄辈出的年代,他们只不过是其中之一二。大智慧如诸葛亮、一身是胆的赵子龙、仁义的刘备、羽扇纶巾的周瑜、老当益壮的黄忠,乃至二袁、刘表、孙坚等辈,都在乱世中寻找出一片自己的天空,演绎出一段段不朽的传奇。

这就是《三国演义》,一部最成功的战争英雄史诗,它给予了英雄们一个的舞台,在那里上演着他们的《英雄交响曲》和〈命运交响曲〉。直至今日,虽然浪花淘尽英雄,他们都已不复存在,但他们产生的影响却远未停止。“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不知引发了多少未捷英雄的热泪,“东风不与周郎便,铜雀春深锁二乔”又让多少企盼天遂人愿的人长歌永叹,“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也不知蕴涵了后人对英雄们多少的景仰与遗憾?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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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小说《草房子》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4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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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草房子》,就像品尝完一杯香茗,那份自然的清香萦绕在心头,久久挥之不去。《草房子》是现代作家曹文轩写的,书中主要介绍了桑桑和几个主人公在油麻地里的快乐生活。

《草房子》的主人公桑桑,是个勇敢、可爱、顽皮、善良,有正义感的孩子。他做了许多可笑的事,比如:把蚊帐拆了做渔网,夏天穿着冬天的棉袄去上学,唱乱七八糟的歌…但他也十分勇敢。有一次知不知道什么原因,纸月经常迟到,桑桑找了一个借口想去看看究竟,他一大早就来到纸月上学要走的路上等纸月,发现原来是板仓小学的三个坏孩子每天都欺负纸月,所以纸月才会迟到。桑桑教训了他们一顿,学校也对他们进行了处理,以后再也没人敢欺负纸月了。桑桑和纸月之间那种毫无瑕疵的纯情,让人感动。

书中还有许多精彩的部分,如不幸少年与厄运相拼时的悲怆与优雅,垂暮老人在最后的一瞬间所闪耀的人格光彩,在体验死亡中对生命的深切而优美的领悟,大人们之间扑朔迷离又充满诗情画意的情感纠葛…当桑桑知道自己脖子上的肿块无法治愈的时候,他并没有退缩,而是勇敢面对,他的这种对生命的热爱让我赞叹。

你还想看精彩的片段吗?还有许多是我没讲的,想看就一起来看《草房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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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明朝那些事》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7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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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那些事》,近两年来一部非常走红的网络小说,作者以明朝历史为背景,用诙谐幽默的语言娓娓叙述。读这套书,就像在听一个人讲故事,故事很精彩,让人感觉就像书中所说那样——原来历史如此精彩。

这本书讲了两百多年的明朝历史,以明朝皇帝为主线,辅以各朝代的名人,讲了宫廷斗争、朝政纷争等这些历史学家向来重视的东西。读这套书,相信很多人并不是本着用它来研究明朝历史的用意,而是觉得它是本好小说,让人读着欲罢不能的小说,看到动情处可以为之感叹流量,看到幽默处能捧腹大笑。

书中基本以人物为主,一套书下来,描述了大明王朝众多的出名人物,由于作者本着名人要突出名人中的名人,坏人要突出坏人中的极品坏人,因此大多数人物都是我们耳熟能详的。既是人物为主,给我感触良多的也是那些名人,书中叙述的这些名人中,最令我敬佩的有三个人:于谦、王守仁、海瑞。

于谦,土木堡之变后撑起明朝一片天空的领袖。他给我最大的感触便是正直,浩气冲天。从他身上,可以看到中国儒家文化中的精华,救民救国与危难之中,敢于承担责任,以民族国家利益为首。就像范仲淹所说的: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我喜欢称这样的人为英雄,因为他们所做的,他们身上所散发的光辉,值得令人敬仰。

曾经看到过一篇评论,说于谦是民族英雄,于土木堡之变中挽救明王朝,但此后身上的封建忠君思想过于落后,此评连带岳飞、文天祥,一起批判了“封建忠君思想”。中国文字向来是欲扬先抑或欲抑先扬,后一句往往分量更重。这篇评论,更多的是批判。但我觉得这番评论实在是欠妥,颇有迎合当权者的意味。这样的民族英雄,处在他们的时代,做出这些大事的时候恐怕想的更多的是华夏民族所建立的国家。也只有他们,才能被称之为英雄,只有他们,才不辱没千百年来读过书的华夏儿女的精神。

第一次知道于谦是小时候读到他的诗《石灰吟》:“千锤百击出深山,烈火焚烧若等闲,粉身碎骨全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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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神秘岛》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9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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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都快开学了,我还有最后一篇作文没有写,就是这个读后感,我想了半天都没想出来可以打什么读后感,于是我灵机一动,想到了一个,我这个寒假,读的最深刻的一本书神秘岛,这本书,名字很奇特,就单单三个字,神秘岛,单独听名字就很有兴趣,更别说看了,仿佛沉寂在魔法与元素的世界中,文字的世界多么美妙啊,我都说成这样子了,你们也来看一看吧。

故事说在美国南北战争的时候,有五个被困在南军的北方人,他们分别叫史密斯,史佩莱,纳布,潘克洛夫,赫伯特,其中一个还是个孩子,趁着一个机会用气球逃脱了。他们中途被风暴吹落在太平洋中的一个荒岛上,到了早上时候发现他们的领导不见了,他们的领导就是史密斯,但是他们并没有绝望,而是团结互助,过了不久,史密斯的宠物狗托普,帮众人找到了史密斯,然后运用大家的智慧和辛勤劳动,从赤手空拳一直到制造出陶器、玻璃、风磨、电报机等等,从而过起充实的生活。

他们在一次意外中驯化了一只黑猩猩吉普,还挽救了在附近另一孤岛独居了十二年而失去理智的罪犯艾尔通,使他恢复了人性,成为他们的忠实的伙伴。

有一次,一群海盗来到了这个岛,并发现了他们的存在,最后他们凭借自己多年的发展与神秘人的帮助打败了海盗。

这几个遇难者在荒岛上度过的时间里,每当危难时刻,总有一个神秘人物在援助他们,每当我读到关于有神秘人的时候,都感觉好恐怖,但是,这个人就是我们以前读海底两万里的时候的尼摩船长,在他们到达之前就已住在岛上一个岩洞里了。

这些荒岛上的遇难者虽然什么也不缺,但是他们并没有放弃返回祖国的努力。最后,在一次火山爆发中,这几个人都险些丧命,直到格兰特船长的儿子罗伯特开的“邓肯号”经过那里,他们才得救。

回到美国之后,这几个“岛民”又重新开始他们在岛上建立的事业。

不得不说,这5个遇难者,真的非常机智勇敢,凭借着自己的双手,打造出每一份成就和资源,慢慢了解这个岛屿,达到了常人无法想象的团结,无论遇到什么困难,都勇敢去面对,而且就算被救出来了,也无法忘记这段时光还要重新去打造林肯岛,这是让我记得的最深刻的一个地方,我读这本书的时候是完全浸在其中,因为这本书实在太引人兴趣了,一步步让你沉浸在其中,这一点我也是很佩服作者的,这本书我非常推荐大家看,这里面还有很多4字成语供大家理解,最好是买那种解读版的,有些呢我们还读的不是很懂,总之这本书非常的好,我推荐大家去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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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红楼梦经典小说读后感模板

全文共 6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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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两个月的时间里,我读了一本让人记忆犹深的红楼梦,他是清代文学家——曹雪芹的代表作品。

这个本书主要讲的是:在清朝康熙年间有一个贾府,里面有一个贾宝玉、薛宝钗和林黛玉,他们三个人发生的故事。

读了红楼梦后,我对贾宝玉这个人物极其不喜欢,主要原因有两点:其一,他明明是个大男人,骨子里却像女人一样柔弱,遇上一点儿悲痛事,就立刻哭了起来,有时候还哭得厉害,眼泪如破堤的洪水一样"哗哗哗"地往下流;其二,贾宝玉不喜欢读仕途经济的书,说这些事情俗气,那他整天和女人混在一齐,想的、做的、写的都是女孩的事,难道这就不俗了吗?我认为,男儿志在四方,应当出去打天下,不应当老呆在家里吃吃玩玩,和女孩子在一齐取乐,这有失男性的尊严。

可是话又说回来,根据任何事物都要一分为二的原则,我觉得贾宝玉还是有不少优点的。首先他为人处事十分和善,他作为皇亲国戚又是贾府最得宠的少爷,他没有架子,经常和丫头和下人混在一齐,同情他们,即使他们做错了事情,也只是轻描淡写地说几句,从不会责骂他们,这说明他有人与人之前平等的思想观念。其次,贾定玉是一个性情中人,当紫鹃开玩笑告诉他林黛玉明年要回老家去时,他立刻就发呆生病了,这说明贾宝玉同情很专一。

可是,我还是想说说这个林黛玉,她可爱哭了,跟贾宝玉一样,每次都因为一点小事就哭鼻子,真是爱哭鬼。可是他也有好处,他琴棋书画样样样样都精通。却在贾宝玉成亲的夜晚,凄凉地死去。

红楼梦一书让我时而高兴时而忧伤,时而愤怒时而感慨万千,也让我想了很多,或许吧,事事不能完美,而人也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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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小说《草房子》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8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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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我们师生共读曹文轩写的《草房子》这本书,我已经把第一章读完了。里面的故事生动有趣,讲的是桑桑在油麻地小学难忘的小学生活。有时我被故事里好玩,逗人的内容笑得开怀不已,有时也会为他们打抱不平。

在一片金色的草房子里,有一个油麻地小学,这个学校的校长桑乔有一个聪明淘气的儿子桑桑。有一次他竟然把自家的锅砸了卖钱,用卖的钱来买鸽子,他还把自己家的碗柜改成了鸽子的家挂在墙上。还有一次当桑桑看到别人在河里一网就捉到了许许多多的大鱼大虾,他非常的羡慕打鱼的人,可是桑桑家没有渔网,于是他把妈妈的蚊帐撕了下来做成了一张鱼网来网鱼,捕捞到很多鱼……但是这事让妈妈知道了、调皮的他除了挨打,就是妈妈惩罚他,把桑桑的蚊帐拿了下来,结果桑桑晚上睡觉时被蚊子咬了一身的红包。

我还认识了桑桑的同班同学陆鹤,因为他是一个秃头,大家都叫他“秃鹤”,经常受到同学们的嘲笑和玩弄,在一次广播体操中,他用了特殊的方法报复了学校,使他们的学校没能得到第一名,大家都不搭理他了。然而在一次的演出比赛中,有一个秃头连长选不来演员担任,他一心想做一个好演员,经过他的认真艰苦的排练,最后为学校争得了第一,大家都喜欢他了,陆鹤激动得哭了。

读完《草房子》第一章后,我有许许多多的感受。桑桑是一个很调皮,聪明淘气的男孩,但是桑桑把锅砸了换钱买鸽子和把把妈妈的蚊帐做鱼网,这样破坏家里的东西是不对的,所以我们可不能向桑桑一样的调皮的过了头。陆鹤天生就是一个秃头,心里就很难过很自卑了。他的同学不但没有同情陆鹤,还给他起了个外号叫做“秃鹤”而且经常作弄他。使陆鹤更加的难过,同学们这样做太不应该了。经历了一些事情后最后大家不嘲笑陆鹤了,知错就改、和睦相处的在一起学习。

在生活中,有很多人的生下来身体上就有缺陷,我们不能嘲笑他们,应该给予他更多的体谅、关心和帮助,因为我们生活在同一个温馨的大家庭里面,要想对亲人一样互相帮助、互相关心。我们只有常常帮助别人,我们才能快乐、开心地度过每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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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高三优秀小说读后感作文

全文共 7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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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狼性》这本书后,知道了狼的信条:强者生存,卧薪尝胆,不惧失败,讲究策略,众狼一心,鼓励个性,狼亦钟情,善于交流,充满好奇。我想这个信条就决定了狼的品质,这也是狼族延绵生存了一百多万年的原因了。

那么,狼究竟有什么品质呢?

我认为野是狼品质的最精髓最简短的概括。具体的表现是狼个性的自由,独立,桀骜不驯,敏锐快捷,坚韧,果断,不屈不挠等。然而这丝毫不妨碍他们的团体作战能力。他们凭借敏锐的嗅觉,发起勇往直前的攻击,遭遇失败不屈不挠的态度,协同对敌的精神,这就是他们之所以成为强者的原因。他们呈现的品质如此的迥异于其它动物,却与人类的品质如此相似。外加上它们是肉食动物。这也就成为了人类批评,敬畏,喜欢的狼原因了。就因为人类与狼作为强者,品性如此的接近,使我更能清楚地看到自身的不足,我缺乏狼的独立,坚韧,不屈不挠。除此之外,我认为狼有谦恭的态度,不管对手多么弱,它也要对对手做一个详细的观察了解。对手多么的强它也凛然不惧,不示弱。狼对自身了解是多么的准确,既不妄自菲薄,也不才大志疏。对自身在狼群的地位的多么的满意,积极的奉献。这些都是我缺乏要学习的。

然而,最重要的我认为狼的智慧更加值得我学习。狼的智慧:强的心态,坚韧不拔,专注目标,不畏挑战,勇于冒险,团结合作,发现机会,善于观察和沟通,从失败中学习,好奇好学。学习这些智慧足以使任何一个组织或个人变的强大。试问我们自身有狼面对困难时的坚韧,锁定猎物的专注,明知对方强大仍勇于进攻意志吗?我们有狼紧跟并详细观察猎物,不断地发现机会,向队员发送信息,策划攻击策略和路线团体合作精神吗?我们有狼从失败中学习,对新鲜事物好奇好学的态度吗?我想这些我都没有,这也是我更加要学习实践的方向。通过这方面的加强我想八月份完成开户数八个,有效户四个的目标是没有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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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2024尘埃落定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31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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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埃落定》是藏族作家阿来的一部长篇小说,描写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但却有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并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下面是语文迷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小说读后感,希望对你有帮助。

尘埃落定读后感一

黑色的宿命降于我身,盼望最后落下的那瞬安宁,我与大地融为一体,阳光温暖。——题记

尘埃无论飞得多远,终究会落下。遥远的青藏高原,神秘的血域之巅,文明与蛮荒共存。亘久的土司制度,强大的麦其家族,一个傻瓜少爷,一段苍凉的梦境,诉说着一段尘缘历史。

在美丽的高原上,罂粟略显苦涩的香盖过了粮食的清新的香。高原开始饥饿,麦其家却因为“我”的原因,在其他土司的衰弱中强大。因为第一个种植鸦片,麦其家成为土司中的强者,因为第一个停止种鸦片,麦其家成为强者中的更强者。“我”也邂逅了人生中的女神—塔娜,一个让雪莲也失色的土司之女,一个未来的女土司。因为“我”的傻,我拥有了她,却也因为“我”的傻,她和我的距离很远,很远,远得我最后追累了,如尘埃般消失。

失舌而复舌,却因我再次失舌的喇嘛,一个我生命中的启蒙者。为我复仇而死的仆人,麻木的行刑手尔依,世代相传的习俗……野性的歌在高原上飘响,残忍的原始,那样的真实。

“我”对一切新的事物充满了好奇与求知,我让商业的繁荣在荒瘠中滋生,也让土司们在烟花里腐烂。我是常人眼中的傻瓜,干出了常人眼中永远无法实现的事。我是那个时代完结的见证者。

这里有一群美丽的女人,她们的命运像浮萍一样摇摆。西藏土司统治时代女性的悲歌在这里被充分表现。女仆卓玛,我情爱世界的第一个导师,她在卑贱中让年华老去。与我妻子同名的塔娜,矮小而瘦小,她在无知中度过日子。我美丽的妻子,同样的不幸,她是交换粮食的筹码,在求爱的路上失去最深的爱恋。我的母亲,央宗,这亦是两个不幸的女人,在她们身上是那个时代铸成的烙印。

最后的结局,像是我梦境的重演,整个时代变了,整个麦其家也变了,直到最后我也没成为土司,但我成了整个家族最后的一个幸存者。最后,复仇转到了我的身上,我被我曾经释放的仇人刺穿了腹,血撒满了我的床,红的颜色在阳光中乌黑。我死了,土司时代也死了。时间是历史最好的淘汰者,新的篇章翻起了,一切尘埃落定!

尘埃落定读后感二

《尘埃落定》是青年藏族作家阿来的小说,曾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文中以上个世纪四十年代的四川阿坝地区的土司制度兴衰为主线,以土司的傻瓜儿子为视角,讲述了一个精彩曲折的斗争故事,展现了一幅神秘浪漫的藏族风情。

麦其土司有两个儿子,大少爷为藏族太太所生,英武彪捍、聪明勇敢,被视为当然的土司继承人;二少爷为被土司抢来的汉族太太酒后所生,天生愚钝、憨痴冥鲁,很早就被排除在权力继承之外,成天混迹于丫环娃子的队伍之中,耳闻目睹着奴隶们的悲欢离合。麦其土司在国民政府黄特派员的指点下在其领地上遍种罂粟,贩卖鸦片。很快暴富,并迅速组建了一支实力强大的武装力量,成为土司中的霸主。眼见麦其家因鸦片致富,其余的土司用尽心计,各施手段盗得了罂粟种子广泛播种,麦其家的傻少爷却鬼使神差地突然建议改种麦子,于是在高原地区漫山遍野罂粟花的海洋里倔强地生长着麦其家的青青麦苗。是年内地大旱,粮食颗粒无收,而鸦片供过于求,价格大跌,无人问津,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死亡阴影下。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使得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傻子少爷也因此得到了女土司茸贡的漂亮女儿塔娜,并深深地爱上了她。就在各路土司日坐愁城,身临绝境之时,却传来二少爷开仓卖粮,公平交易的喜讯。各路土司云集在二少爷的官寨举杯相庆、铸剑为梨。很快在二少爷的官寨旁边出现了一片帐篷,酒肆客栈、商店铺门、歌榭勾栏、甚至妓馆春楼,应有尽有。

在黄师爷(当年的黄特派员)的建议下,二少爷逐步建立了税收体制,开办了钱庄,在古老封闭的阿坝地区第一次出现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商业集镇雏型。Www.330011.CoM二少爷回到麦其土司官寨,受到英雄般的欢呼,但在欢迎的盛会上,却有大少爷那令人不寒而栗的阴毒的眼光。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惺风血雨又悄然拉开了帷幕。终于,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尘埃落定读后感三

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却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有着超越时代的预感和举止,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所谓的浮华烟云不过是千万颗尘埃组成的,烟消云散之后也就是尘埃落定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是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不论你是土司还是贫民,不论你是傻子还是天才,不论你是绝世美女还是平凡女子,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角色,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充其量不过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的尘埃而已。

《尘埃落定》一部令人回肠荡气的佳作。小说以诗一般空灵纯净的文字,演绎了一段末代土司制度由没落直至终结的历史。当一切成为一种趋势,一种潮流时,即使你是颗最有主见的尘埃,也难免要随风漂流,最后找一个没有谁会来祭奠的角落安心的沉睡。也不知千百年后会不会有一阵风再来聚敛这些旧识的尘埃,再上演一部相同或是相似的剧目。哪一颗尘埃会遇见哪一颗尘埃是不可想象的,历史就是由这样一段一段漫不经心而又意外的排列组合构成。有时候它让人发笑,有时候它引人深思,有时候我觉得它荒谬得过于智慧。

小说整体展现的是一个我们陌生的世界,如红梦楼一样,一个独立的完整的世界,是截取了土司制度的一段历史,在那里上演了各样的把戏,而最让我专注的一部分要归于某种程度上我们对于这个地方的神秘感和陌生感。

一个有着好运气的傻子,其实用他的智慧在嘲笑周围的聪明人,而一群愚蠢的聪明人也在嘲笑和原谅着一个傻子的智慧。人和人之间的关系不过就是在欣赏、嘲笑和原谅之间打转而已。一个家族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一个傻子的眼里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接受。在书中,我们可以看到“傻子”种种不可理喻、出乎意料的思维和举止。我们看到曾经辉煌显赫的土司们,曾经被美女簇拥的英雄们,是怎样“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

可是,到最后不过也只是一颗会发笑,会感觉,会思考的尘埃而已。作为叙述者的傻子,是作者一种刻意的安排,因为其承担了作者的许多意图,比如通过其所谓的“傻”来观照所谓“正常人”的各种活动以一种新的角度来感受世界,正因为某种神秘的“傻”,作者才可以赋予他某种超人的预感,也使作者可以以一种超然的角度来叙述整个事件的发展。傻子的每天早上醒来的两个问题似乎带些纯朴的哲学味道,是追求一种自我身份认同的过程吧,在其体内涌动的各种想法、力量在没有得到确认之前一直是盲目的,傻子一开始并不能掌控自己的命运,或者没有清醒的自主意识,只是在朦胧中感到自己应该这样做有时可能是出于一种本能吧,一直到确认了自己的身份之后。正如文章结尾处的“我看见麦其家的精灵,已变成一股旋风飞到了天上,剩下的尘埃落下来,融入大地,我的时候就要到了,我当了一辈子傻子,现在,我知道自己不是傻子也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了一遭似的,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起来象傻子。” 土司制度连同土司的官寨轰然飞上天空,扬起漫天的尘埃,然后徐徐落下。那伴随着的一切野蛮,生活在土司阴霾下的尘俗人物,也像那漫天的尘埃一样徐徐落定,大地重归于安静、平和。

情节在似乎漫不经心的叙述语言中展开,不紧不慢,不动声色,我喜欢那种叙述的节奏,显得非常从容。我想就算几年过后再次去品味这部作品,我也会不厌其烦的,反而更进一步地体会到了其中的韵味和深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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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小说《围城》读后感心得体会

全文共 9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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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不读红楼,老不读三国。”之前我是不相信这句话的。既然是名著,是众多人推荐的,为什么还要在不同的年龄去读呢?所以,在我16、17岁时,在那个还不懂情爱的年纪里,在阳光绚烂的夏日,我读了《红楼梦》、读了《红与黑》、读了《安娜卡列宁娜》、读了川端康成等等,读完后,我还狂妄地评价所谓名著也不过如此,只是一群男男女女在谈着不知所云的恋爱。现如今再谈起那些书对我的影响,也只过是记得一堆书名罢了。

在初中就读过《傲慢与偏见》,但只是当成言情小说来读,只记得男主和女主在一起了,“灰姑娘”伊丽莎白成为了豪门太太,结局皆大欢喜。工作后再重读《Pride

and

Prejudice》,我才稍稍读懂一些简和宾利之间产生矛盾的原因,才对达西傲慢的举止多了一些了解。也突然理解了“少不读红楼,老不读三国”的原因。当你的人生阅历没有达到那个层次的时候,你是不会理解和认同书中的观点,更不会从书中有所收获。

很早之前就被推荐过《围城》这本书,但至从拥有了自己的手机,就很少真正静下心来读过一本书了,一直都没有去碰这本书。工作后的第一个寒假,突然对爱情和婚姻产生了一些疑问,就找了很多爱情和婚姻方面的书籍,《围城》这本书就误打误撞地进入了我的书单。

读《围城》的第一章时,我就被钱钟书先生的文笔倾倒,好犀利的文笔啊,短短几句描写,就将苏小姐的心理刻画地淋漓尽致。那一刻,我觉得世界上真正的高情商的人就是那些作家,他们能将人世间种.种形态的人的心理都能琢磨地透彻,并于文字间表达出来。

《围城》这本书有一种魔力能让你抛弃你的手机,一口气将这本书读完,也能让你想再读第二遍。

能在23、24岁这个对爱情和婚姻好奇的年纪读《围城》,这是我的幸运。爱情是什么?婚姻是什么?在之前,我一直在好奇。网络上的许许多多的信息让我觉得婚姻就是爱情的延续,而爱情也是不食人间烟火的、只有彼此的高贵事物。一切都是美好的,爱情和婚姻都是美好。在《围城》这本书里,我看到了爱情和婚姻的另外一面。有时你以为的爱情,可能只是你的一厢情愿,而婚姻更可能只是两个不讨厌彼此的人的互相结合。而这种不美好恰恰是很多人的真实生活,即使是接受最先进观念的人也不能避免这种俗气。

很喜欢书中的一句话“不见了好久的朋友,在我们的心目里,还是当年的风采,尽管我们已经老了。”虽然我还未老,但对于身边那些已经分离的朋友,他们在我的心中,仍旧还是学生时代青涩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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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小说《呼兰河传》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6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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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寒假,我有幸阅读了萧红的著作《呼兰河传》。整本书主要描述了作者儿时的故乡黑龙江呼兰河县的特色,风俗及小时候熟悉的人物和印象深刻的事。

《呼兰河传》全书分七大章和尾声,第一和第二章节主要写了全县的三条街与当地跳大神,放河灯,看野台子戏和庙会等风俗,其余五个章节写了与作者同住一条街的邻居和亲人,把祖父的和蔼可亲,冯歪嘴子的辛勤质朴,有二伯的古怪性格描述的淋漓尽致。

这个小城并不繁华,并且十分的封建和落后,在那里,由于人们的迷信和愚昧无知,发生了一个个杯具,另我印象最深的是命运凄惨的小团圆媳妇,她生了病,高烧不退,婆婆不仅仅不带她去看病,反而还请了个骗人的“法师”,最终把她丢到滚烫的开水里洗澡,结果不但没有治好她的病,反而还要了她的性命。那里的人们宁肯顺从天意,也不愿相信事实,名明白可悲也不愿意反抗,我看着看着也增添了很多怜悯和痛恨。

作者还描述了很多童年的趣事,在房顶上采蘑菇那段就十分趣味,好好地去房顶采蘑菇,却弄的鞋子掉进了锅子里,弄了一锅的泥浆汤。还有一次,作者把花儿插在了祖父的帽子里祖父非但没发现,还笑着说:“今年花儿真香,隔着几十米都能问道香味儿”。这也让我联想到了自我,童年的完美时光是多么的让人留恋,我们都要好好地珍惜,长大了才不会后悔。

《呼兰河传》是一篇叙事诗,一幅多彩的风土画,一串凄婉的歌谣。看完这本书,我在想,每个人的童年竟然如此的不一样,作者童年生活的地方尽管那里充满着无知、愚昧、苦难、悲凉,甚至绝望。可是她还是用最平和的语气描述着一切,以一颗包容的心将一切的不完美都包容了,让我们珍惜今日的幸福生活吧,将来再来回味这份属于自我的完美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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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巫哲小说《撒野》读后感

全文共 19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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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脚踏空,我就要飞起来了,我向上是迷茫,我向下听你说这世界是空荡荡…”虽说是撒野,但又何尝能够真正肆无忌惮的撒野呢?

一个在前,一个在后,两个大男孩在这个小镇里相遇。互相拥抱,互相慰籍,互相给予对方温暖。

蒋丞,一个来自大城市的男孩。原是可以过着常人的生活轨迹,可命运却与他开了个玩笑。他离开自己的养父母,独自一人来到了这个陌生的城市。所有人都知道,他不属于这里。他自己也知道,两年后他会凭借着自己的能力,彻底远离这里。当他开始接受新生活,开始面对那肮脏的“家”,开始接受了陌生的、不堪的亲生父亲时,顾飞兄妹便倘然踏入了他的世界里。

小镇上的一切很多都是不堪入目的。人与人不知因什么,他们将生活中的唯一乐趣,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传闻之下。哪家的小孩又被打得大哭大闹,谁与谁又开始当街大骂…这些事儿每天不断在这个小镇里上演,令人感到麻木。他们已经丧失了所谓的底线,甚至不把自己的命当一回事。就像最后的结局,到头来只为博得关注;又说是李辉那样,为了钱用尽一切手段的威胁、哄骗。“他要是站在你面前,他甚至会割脉证清白。”也有着满满的封建残余,“她是个女人,就该做这些事!”作者的笔下毫不留情,将这一切赤裸裸的揭露出来,那些底层人民丑陋的面孔,令人作呕。

顾飞便是这小镇里的一道光,虽然不算太亮,却能恰好照亮蒋丞前方的道路。那个同为十七岁的大男孩,却装着一颗不属于十七岁的心。他爸爸的死,他妹妹的病,以及她妈妈的天真和不负责任,这些宛若一道坎,一道难以跨越的坎。他本该可以抛包袱走人,可他却把一切都归于自己的错,一切都压在自己身上。放学后到便利店看店,偶尔旷个课去做兼职,在妹妹尖叫时耐心的一遍一遍哄着,也会在空余时间给妹妹织帽子、手套…在那个看似平凡的男孩身上,压着令人难以喘息的巨山。我想,若我是顾飞,我早就崩溃了。

幸而,两个男孩相遇了。“有些人,会以各种你情愿或者不情愿的方式,留在你的记忆里,比如我。”他们以出其不意的方式闯进了对方的生活,一步一步走入了彼此的心里。他们就是彼此意外之外的意外,最美好的意外。只有在对方面前,才能呈现出最真切的自己,才能露出内心最柔软的一处,在对方怀里发泄。

可越了解的深入,越体会到现实的残酷。我想把他好的一面展现在别人面前,让全世界知道他的好。

可他就像一头被脚铐栓住了的鹰,即使有飞的能力又如何,他终究挣脱不了这脚铐。他不愿醒来,因为他知道,当他醒来之后面对的,只会是更加残酷的现实,只会使他崩溃的越快。他知道这脚铐永远都摘不掉。当蒋丞问出“你有没有想过交个男朋友”时,他的回答却是“你想要跟我谈恋爱,还是想要跟我谈个恋爱?”谈个恋爱,对象可能是任何人;谈恋爱,对象只能是你,是一辈子的,是认真的。到后来,我才理解这句话。或许,蒋丞是抱着谈恋爱的认真,但顾飞不能,他要顾及的太多了。他被这座小镇,牢牢地禁锢着。

印象最深的,应该是高考复习的那一年,也是他们分离前的那一年。那一年,好像什么都开始变了。蒋丞全身心的投入复习,余下的一切,顾飞陪在一旁,帮她担着。直到走出考场后,顾飞病倒的那一刻,才猛然明白。一年来,他将所有的精力投入到复习里。他很累,而顾飞同样需要兼顾两个家。

有些地方也悄然触碰到了内心的那片柔软。“不是好鸟”他们四个虽然跟蒋丞不熟,却为他收集了一大袋复习资料;老徐找他谈话,只给了他一袋其他学校的卷子;潘智为他复印学校的卷子,原校的老师为他改卷,老袁写来的那封信…很多很多,这些举动塞得心里满满的,暖暖的。或许,这世界很多人对你投来恶意,但仍有很多人以真诚的心拥抱世界。

蒋丞成绩662分,上了R大;顾飞报了本地的师范。两个人注定会分散。顾飞将蒋丞送到了北京,当顾飞要离开步入火车时,他说:“顾飞,别回头。”因为你一回头,我怕会哭。他们为了对方而努力着,不惜付出所有。当在衣服里发现对方留下的红包,一个“大吉大利”,一个“寿比南山”时,他们都笑了。

当顾飞说出:“丞哥,算了吧。”时,我仍有些难以置信。我看到丞哥的生活与顾飞的世界一下子踏入了迷茫,那一种睁眼是黑,闭眼也是黑。“我为他做了多少,如果有一天要被抹掉了,那就抹掉了…我要做什么,是因为我愿意。”是啊,千金难买我愿意。即使我当时不知道最后的结局,但我一直坚信他们会走到一起。因为,他们都愿意为对方倾尽一切。

最后,顾淼的病情有了转机,顾飞的妈妈有所托付,顾飞的心结也一步步解开了。一切都开始有了转机,一切都开始变好。当然,兔飞飞与猫丞丞也和好了。

“你想回头的时候,我就在这里;你想家的时候,我就在这里;你需要我的时候,我就在这里;能站多久站多久。”有的人,等了一生也未尝等到这么一个人。很高兴,顾飞等到了蒋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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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科幻类小说《三体》读后感

全文共 7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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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图封面上的女孩子,应该就是叶文洁吧?以前,我觉得这封面与小说无甚关系,因为我的注意力始终在三体那里,特别是智子。我甚至非常讨厌小说里对于叶文洁所有经历的设置。

这次重读,我才发现叶文洁的经历确实是重要的。如果《三体》中没有叶文洁,那么《三体》只能算一部普通的科幻小说,就像《上海堡垒》,我特别喜欢《上海堡垒》里脑洞大开的宏大场景和各种科幻设置。但是《上海堡垒》真的没有把人物写的立体丰满,更别提把读者带入到哲学思考的层次。这一点《三体》做到了——因为叶文洁。所以,这次我终于认可了《三体》的这个封面。

《三体》因为叶文洁而有了宏大而悲悯的视角——包括伊文斯,他们一主一副无不是在反思人类。借他们的嘴,《三体》对于人类和人性做了高度概括的解析。在读这些的时候,我的内心也是随着他俩的失望而失望、他俩的厌恶而厌恶,甚至于会认同他俩的人类已经没有能力以内部力量来解决自己的问题的思想。

但是,当三体人的信息被获取和解读以后,汪淼和丁怡的那种绝望感又捕获了我,连叶文洁再上雷达峰的那种悲凉感也让人感同身受。

《三体》让我们以不同的视角去感受各自的立场:在三体游戏里我们会同情三体文明,在叶文洁的经历里我们会痛恨人类的疯狂,在伊文斯的描述里我们承认人类的贪婪与自私,在智子锁死人类科技时我们跟着汪淼一起绝望,在叶文洁看向齐家屯时我们心中升起无限的悲悯。

正是《三体》使我们以不同的视角去体会和感知,使得《三体》具有了某些哲学意味。这使得它作为一本独立的小说,是完整的,逻辑和架构是清晰的。

而《三体》的另一个难能可贵之处还在于,它作为一个系列小说的第一部,给之后的续作奠定了宏大的叙事基调,因为《三体》把视角挪到了全人类的生存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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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小说《草房子》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6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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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文轩的这篇著作——《草房子》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桑桑、纸月、秃鹤、细马、白雀、白三、桑乔、杜小康、秦大奶奶……种种人物让我在捧腹大笑和泪流满面之余懂得了许多道理。

令我最感动的就是桑桑,他倔强、调皮、可爱、快乐、难过的面孔是无人能取代的!在第九章里,桑桑得了鼠疮,桑乔不停地带着他去县城里的大医院看病,可是医治的结果和村庄小医院的结果一样。为了治桑桑的病,桑乔给他扎针、吃药,甚至给桑桑扎火针!但桑桑还是坚持背着纸月送他的书包去上学,去温幼菊的“药寮”……

终于有一天,一个城里的郎中告诉桑乔和桑桑:有一个高手可以治好桑桑的病。于是,桑乔准备带他去试一试。高手开出的药是奇苦无比的,但是他耳畔响起温幼菊的无词歌,此刻,他把喝药却看成了一件悲壮而又优美的事情了……

就要升上初中,桑桑的小学六年生活已经模糊……杜小康,全油麻地最“土豪”的,就是他家了——全油麻地就他家一辆自行车!杜小康爸爸为了赚大钱,买了一群鸭子。说服了杜小康,不让他上学,和小康一起乘上小木船,一起赶鸭子。经过暴风骤雨的折磨,回到油麻地的杜小康,已经是个大男孩了。有了自己的打算,人也瘦了,血也流了,回来的他,不一样了。

秦大奶奶真是让我惊讶!每天在油麻地小学转悠,为小姑娘梳小辫、染指甲……却只因为油麻地小学的一只南瓜而身亡,最后,在举行葬礼的时候,剪下了一撮桑桑的头发和奶奶共同陪伴。要知道,就数桑桑和奶奶最亲了!读到这我不禁潸然泪下……“美的力量绝不亚于思想的力量。一个再深刻的思想都可能变为常识,只有一个东西是永不衰老的,那就是美。”没错,希望我们永远不要从童年走出来,珍惜这金色的童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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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简爱》小说800字读后感

全文共 7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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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书像一艘船,带领咱们从狭窄的当地驶向日子无限宽广的海洋。”“读一本好书,便是和许多崇高的人说话。”看,赞书的语句不计其数!是啊,书像一只小鸟,带咱们飞进常识的天空;书又像一艘大船,领咱们入常识的海洋。我看过许多书,可是给我留下最深形象的,仍是归《简爱》莫属。

简爱是一个小女子的姓名。她的日子与咱们这些孩子的日子几乎便是大相径庭。由于爸爸妈妈双亡,她只好住在舅舅家。可是不过多久,爱她的舅舅逝世了,她成了一个剩余的人。暴虐的舅妈不光让她不停地做家务,还让简爱去伺候她的那个被宠坏的表哥,因而,她常常遭到优待。后来,她的舅妈乃至是把她送到了女子学院,扔掉了简爱这个“包袱”。可是简爱很刚强,她靠自己的才调找到了一份很好的作业。她教得非常超卓,得到了别人的欣赏,可是,令人意想不到的工作发生了。

“我快要疯了!怎样会这样,怎样会这样?”这是简爱在文中所说的一句话。你听了后或许会不明白,简爱她究竟怎样了?让我来告知你吧,简爱的爱人在与她进行婚礼的时分,被别人揭露他本来有一个疯妻子!读到这儿,我的心中泛起了一股怜惜心,简爱是多么不幸!简爱,我怜惜你!我刻不容缓地往下看:“可是,简爱她却忍耐住了,她来到别的一个城市,与命运之神持续搏斗着……”

她的叔叔逝世了,她承继了叔叔的一大笔产业!啊,这便是否极泰来了!她回到了她的爱人身边,照料他,与他夸姣地日子着。

读完这本书后,我被简爱的那种刚强的.精力所感动!是啊,简爱不便是像竹子相同,“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吗?她那种百折不挠的精力与我形成了明显的比照,要是我的话,一遇到什么困难、波折就哭鼻子。看来,我确实要学习简爱那种百折不挠,刚强的质量啊!

朋友们,捧起《简爱》来细细品味吧!它就如一杯香浓的咖啡,令人喝了后久久回味;又像一位杰出的教师,教训你刚强做人的道理,让人收获颇丰!《简爱》是咱们的益友,咱们的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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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狼图腾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5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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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寒假,我有幸拜读了姜戎先生的《图腾》这本书,《狼图腾》让我了解到了游牧民族与农耕民族之间的差异,在人与自然、人性与狼性、狼道与天道之间似乎存在着追求关注和焦点。

阅读此书,将是我们这个时代享用不尽的关于狼图腾的精神盛宴。因为它的厚重,因为它的不可再现。因为任由蒙古铁骑和蒙古狼群纵横驰骋的游牧草原正在或者已经消失,所有那些有关狼的传说和故事正在从我们的记忆中退化,而取而代之的则是人们对狼的误解。

这部以狼为叙事主体的史诗般的小说,给我们展示了在宽广、辽阔、深沉、静谧的蒙古大草原上,蒙古游牧民族对狼图腾的崇拜,演绎了自然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价值,也从新的角度给我们探讨了狼性和羊性以至国民性的深刻哲理。

在环环相扣的“狼故事”的紧张氛围中,蒙古狼卓越的智慧、机警的作战、坚强的意志、忘我的忠义、浓厚的亲情历历在目,还有以毕利格老人为代表的蒙古草原的游牧文化也是文明悠长。主人公陈阵养的小狼活灵活现,把狼性的热爱生命与顽强的忍耐力更刻画的栩栩如生:在对待食物上,小狼对喜爱的食物居然可以先观察在偷袭;对烈日的暴晒,小狼能想出用挖洞的方法隐藏身体;对脱离家园的迁移小狼可以一次次宁死不屈的和牛马车抗争也不妥协。

现代社会是竞争的社会,也是合作的社会,社会分工越来越细,单靠一个人的力量是无法把工作做好的。所以我们得像狼一样有团队意识,充分的信任工作伙伴,各司其职而又互相帮助,这样才能取得最大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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