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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纪守法从我做起作文作文通用20篇

遵纪守法指的是每个从业人员都要遵守纪律和法律,尤其要遵守职业纪律和与职业活动相关的法律法规。下面是小编为你带来的遵纪守法从我做起作文作文,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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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做遵纪守法好少年

全文共 7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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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我们演讲的题目是“争做遵纪守法少年”。

我们知道宇宙中的星球,都在按照各自的轨道运行,否则就会发生天体大碰撞;马路上的车辆必须按交通规则行驶,不然就容易发生车毁人亡的事故。我们生活在社会上,必然要受到法律的约束。我们面对的世界,有鲜花也有杂草;有阳光灿烂,也有夜暗阴霾,有携手同歌,也有拼搏竞争;在我们渴求知识,崇尚善良的同时,也最容易受到不良社会风气影响,被愚昧左右和欲望诱惑,从而出现违纪、违法甚至犯罪的可怕事件。这个时候,形成正确的法制观念,对我们成长的人生尤为重要。

那么,我们应该怎样做才是懂法、守法呢?当然要从遵守身边的法律法规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

我们青少年性子急躁,一旦有小摩擦、小争吵这样的事情发生,很容易引发打骂事件,甚至是大大出手,酿成大祸。当矛盾发生时我们要沉着冷静,首先应该尝试着自己化解,如不小心把人家的东西弄坏了,主动向别人道歉、赔偿;如果是别人误会了你或者不小心伤害了你,尽量把心放宽一些,俗话说“退一步海阔天空”,当然,实在解决不了,也可以请老师或大人出面和平解决。

我们小学生长大要做要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就要从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开始,为了学校的良好有序,必然少不了“不随地吐痰”、“不攀折校内花草树木”、“上下楼梯靠右走”“排队放学,依次打饭“这些制度,我们一定要自觉遵守。另外还要养成诚实守信,不贪小便宜,不随意拿别人的东西的良好习惯。

对青少年法律意识的养成教育,古今中外都非常重视。我国古代教育家孔子就说过“少成若天性,习惯如自然”,说的就是从小养成了什么样的习惯,习久成性,就会形成什么样的品质。所以,要增强我们自己的道德观念和法制观念,一定要从身边的小事着手,我们要从最平常的一点一滴、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做起,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争做遵纪守法的好少年,构建和谐、文明的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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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遵纪守法从我做起

全文共 9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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琴瑟和鸣,才能奏出华美的乐章;七彩协调,才能构成恢宏的画卷;乾坤朗朗,才能挥洒满园的阳光;和谐法制,才能撑起校园的朗朗晴空!

我国是一个法制国家,国有国法,校有校规。作为一名中学生,遵守校纪校规是基础。我们每位同学从认真听课做起,从保证每一节课纪律开始,自觉抵制社会不良思想,与不良社会风气做斗争。我们要正确处理同学之间的矛盾。同学间总会有些矛盾和摩擦,当你觉得受了欺负,受了委屈,怎么办?是屈辱地接受,息事宁人呢,还是以牙还牙发泄心中的闷气呢?这两种态度都不好。打架是最愚蠢的行为,发生矛盾和磨擦要立即向老师汇报,请老师处理。对别人的宽容就是拯救自己,俗话说:“退一步,海阔天空。”同学们要互相关心和尊重,友爱相处,团结合作。

同学们,“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现在小小的放松很可能会酿成将来巨大的失足,何苦要等到法律的制裁才悔恨呢?我们在父母的期盼中来到了这个世界,在父母的呵护与关怀中,在老师的辛勤教育下茁壮成长,他们从不在乎辛苦劳累,只希望我们得到幸福与快乐,只希望我们堂堂正正地做人,轰轰烈烈地给社会做贡献。我们一定不能辜负他们的希望,遵纪守法,做一名让父母满意、老师放心、同学喜欢的合格小学生,只有这样,当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这个大集体后,才能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真正成为社会的栋梁之材。

美丽的鲜花,因为有了绿叶的依偎,才显得清纯和鲜润;蓝蓝的天空,因为有了白云的打扫,才显得静穆和安详;宽广的大地,因为有了万物的拥吻,才显得和平和馨香。充满朝气的天润学校,因为和谐法制,成为我们大家学习生活的乐园。

同学们,我们若是一棵小草,要为荒漠增添一丝绿意;若是一滴水珠,要为大海漾起一朵浪花;若是一粒种子,要为金秋播下一缕希望。作为天润学校的一份子,我们就应该为构建和谐法制校园不懈努力。让我们多一份关爱,少一些争执,多一份真情,少一些矛盾。让我们生活中不和谐的音符统统消失,让我们用团结和睦奏出一曲美妙的交响乐!我们要做一轮红日,让和谐之光在校园里闪耀;我们更要做一面旗帜,让法制精神在校园里飘扬,让我们的校园充满法制充满和谐,让我们每一个同学在和谐法制的环境中茁壮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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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小学生遵纪守法征文500字

全文共 8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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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不可无法,家不可无规,校不可无纪”,我们是小公民,是祖国的未来,随时随地都要遵纪守法。从我做起,从小做起,学习法律、懂得法律、运用法律。法律将伴随我们一生,让我们受益匪浅!只要我们学法、守法、遵法、用法。我们的社会就会更加和谐、更加美好。

所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只有人人遵纪守法,才有社会的安定与和谐。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的基本义务,如果每个人都能按照规则行事,我们的社会就会井然有序。相反,如果每个人只按自己的意愿行事,我们的社会就会为一盘散沙。

“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是胡锦涛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八荣八耻”论述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强调的是文明的行为方式和做人准则,唤起的是人的良知,彰显的是人格自律的力量,倡导的是社会主义的法制观和道德观。在现代社会生活的每一位公民,都要树立法律至高无上和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以法律为准绳来规范自己行为,以法律为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利。这样才能形成处处秩序井然,人人崇尚法制的良好社会环境。

作为中学生的我们,除了应该守法外,还应该遵守中学生守则和校纪校规。但让我们苦恼的是,在校园中,无视法纪、我行我素的现象已司空见惯。他们对学校制定的校纪校规视而不见,轻者不爱护公物,乱扔垃圾,迟到逃课,不遵守学校各项管理制度;重者考试作弊,抽烟喝酒,彻夜在网吧上网,为一点小事而结伙打架等等。这些不文明的行为严重破坏了我们美好的校园环境,影响到整个校园的风气,甚至败坏了学校的名声。为了杜绝这些行为的发生,我们应该树立正确的荣辱观,严格要求自己,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争做遵纪守法的好学生。

“以史为鉴,可以知兴衰,以法为鉴,可以晓规则。”希望大家在以后的生活中,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摆正自己的位置,端正自己的态度,认清自己的身份,严于律己,宽以待人。这样,我们的生活才会更加地美好,我们的校园才会更加文明。让我们一起携起手来,共同营造美好的校园环境,做新世纪的遵纪守法的合格的中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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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遵纪守法我先行

全文共 9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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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当我打开电视看法制节目的时候,我的心都不禁绷得紧紧的。

每当看到一幕幕骇人听闻的悲剧在我眼前发生时, 我都不禁簌簌落下 眼泪。这时,我心中总要涌起一个问号——为什么?为什么每天都要 发生这么多悲剧呢?我想, 这可能是与个人的法律意识有着直接的关 系吧。法律其实每天都在我们身旁。从点点滴滴的小事到关乎国家命 运的大事,都离不开法律。所以守法、爱法、遵法、用法成了我们每 个人必要的原则。

走在大街上,随时都可以看见有不法车辆乱闯红灯或逆向行驶。

有些司机明明知道“宁停三分,勿抢一秒”,可能他们认为这只是一 些芝麻粒儿的小事,从而忽略了安全和法规的重要性。然而,正是这 样的疏忽和大意时刻威胁着大家的生命安全; 也正是这样的疏忽和大 意,使他们一错再错,最终铸成大错。多少家庭支离破碎,使多少人 承受痛苦!如果他们不违反交通规则,认真遵纪守法,那么,伴随大 家的就是幸福美好的生活。

在我们的身旁,有很多因不学法不懂法而违法乱纪的的事发生, 还有一些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淡薄, 在无形中就触犯了法律。

有一次, 我路过乐西小巷,突然看见前面有两个黑影在推推搡搡。走近一看, 原来是一个初中生模样的男生手里拿着锋利的小刀对着一个小学生, 要他把钱拿出来。那个小弟弟吓得面如土色,苦苦哀求着。初中生仍 拿着刀不放,一而再再而三地威胁着那个年幼的小弟弟。在一旁的我 清楚地明白,如果小弟弟拿不出钱来也许就会受到伤害,我也吓得心 怦怦直跳。但是那个初中生表现出的却是丝毫没有商量的样子,还在 继续威胁小弟弟给他钱。我首先让自己努力镇静下来,然后跑到报警 亭拨打了 110 报警电话。警察叔叔及时地赶来了,那个初中生被警 察叔叔带走了,小弟弟得救了!他向我投来感激的目光,我悬着的心 也总算落地了。

我们学生的职责是读书学习, 如果像那个初中生一样不好好读书, 不遵纪守法,去干害人害己的事。我们的社会不就乱套了吗?我们学 生学好《未成年人保护法》,遵守校内外纪律,就是对自己的保护和 对他人的尊重! “国不可无法,家不可无规,校不可无纪”,我们是小公民,是 祖国的未来,随时随地都要遵纪守法。从我做起,从小做起,学习法 律、懂得法律、运用法律。法律将伴随我们一生,让我们受益匪浅! 只要我们学法、守法、遵法、用法。我们的社会就会更加和谐、更加 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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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遵纪守法从我做起

全文共 11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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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同学们还记得上面的几句话吗?对啦,它就是脍炙人口的七言八列诗——“八荣八耻”。

“八荣八耻”是胡锦涛爷爷对每一个生活在中国这个和谐社会的公民的基本要求。荣与耻,一字之别,一念之差,一步之遥,却有天壤之别:如果犯了法,轻则失去人身自由,被社会谴责、唾弃;重则不仅危害别人的安全,自己还会丢掉性命。相反的,如果一个人热爱祖国、关爱他人、诚实守法,则会受到别人的尊重、敬佩,自己也会得到幸福的生活。

我们小学生作为国家的小主人,不仅要学科学、学本领,还要从小学习法律知识。如果我们小时候养成了某种不良习性,要矫正过来就需要花费非常大的力气。记得电视上报道过这样一件事:有一个十二岁的男孩,他从小就随便拿别人的东西,贪玩不守纪律。后来他迷上了玩儿游戏,天天泡在网吧、游戏厅这些龙蛇混杂的地方,认识了一些不三不四的坏人。为了有钱上网,他和这些坏蛋一起抢劫自己的同学,结果失手把同学捅死了,这个男孩不仅害死了别人,自己也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可是当他被警察叔叔抓住时,他还没有意识到自己犯了法,还天真地说:“天黑了,我要回家吃饭了。”

看了这样骇人听闻的案例,我感到胆战心惊。我和他一样大,正在享受父母的关爱,生活的乐趣,可是他的人生已经蒙上了厚厚的阴影。这件事提醒我们,从现在起就要培养清醒的法律意识: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只有从小养成良好的自控能力,明辨是非,我们长大后才能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

我们不仅要知法懂法,还要遵守法律,维护法律。在我们身边,常常发生一些不守法规的事。我们除了严格要求自己,对于不良行为也不能视而不见。比如:有的同学折花踩草、破坏公物,我们要上前制止他;有人往墙上乱写乱画、张贴广告,我们不仅要进行劝阻,还要告诉他们这样会破坏我们的美丽环境,影响西安的形象;当看到有人随地吐痰扔垃圾,除了劝止,我们还要主动打扫卫生,维护我们城市的整洁;还有一些情况,像遇到小偷、抢劫等,如果我们去制止,会遇到一定的危险,这时候就应该马上找大人处理或及时报警。

我们郝家巷小学有着严肃的校纪和优良的校风,我们在这健康的环境下学习、成长,更要严格要求自己。我建议在我们学校开展一次全校性的“法律知识竞赛”,通过收集资料,多听多看,加强大家对法律的认识;然后以班级为单位,同学们积极参加关于普法教育的手抄报活动,看看谁的动手能力最强;其次开展法律主题班会,学习《法制教育》读本,培养大家对法律的兴趣;最后要和家长联系起来,家校共同学法。

同学们,让我们行动起来,把“遵纪守法”牢记心中,争做一个新时代合格的小公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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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中华魂遵纪守法从我做起发言稿

全文共 66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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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很荣幸能与老师同学们,共同学习和探讨小学生应该了解的法律常识和小学生应该怎样注意自己的行为,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学生。今天我准备了三个方面内容:第一,了解身边的法律,了解法律与我们有什么关系?第二,预防违法犯罪,从杜绝不良行为做起;第三,给同学们提一些建议,告诉大家不但要遵纪守法,还要防止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不法侵害,学会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

一、了解身边的法律,做到遵纪守法,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

同学们来上学,我们要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遵守《小学生行为守则》,这些守则有是由教育部制定的,有的是学校制定的。从中引出一个法律的概念,那么法律是什么呢?简单说法律实际上也是一种规则,只不过它是由国家来制定的,它是对全社会所有人都具有普遍约束力的一种社会规范。不管你的身份如何,是工人、农民、老师、学生、医生、警察还是商人,也不管你地位如何,只要你是这个国家的一个独立的人,就得遵守这个国家的法律;只要触犯了法律,不管你是谁,都要受到惩罚。这就是法律的简单解释。

那么法律与我们小同学们有什么关系呢?同学们,你们都是爸爸妈妈的宝贝,同时你们也是祖国的未来,是民族的希望,你们的健康成长,关系着我们伟大祖国的繁荣昌盛,关系着整个中华民族的振兴。因为你们还没有长大,身体、智力还没有完全发育成熟,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还比较弱。用法律术语来讲,你们还属于未成年人(不是法律的区分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我们国家非常重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出台了许多与你们有关的法律,你遵守它,它就会保护你。与我们小学生密切相关的法律有《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其它任何法律的制定都不能违背宪法精神);《义务教育法》(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凡年满6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都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道路交通安全法》(保证行人和车辆出行安全的法律);《未成年人保护法》(国家专门为未成年人制定的,对未成年人的各项合法权利进行专门保护的法律。包括家庭保护〈规定父母不得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子女,父母有责任和义务把孩子扶养成人〉、学校保护〈规定老师不得打骂体罚学生、不许学生上课,学校不得随意开除学生等〉、社会保护〈规定了儿童的食品、玩具、用具和游乐设施不得有害于儿童的安全和健康;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招用童工;一些文化场所对中小学生优惠开放;而营业性舞厅、游戏厅等场所则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司法保护〈未成年人一旦犯罪后受到区别于成年人犯罪的特殊审判权,如分别关押、不公开审理、不得批露信息资料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了要预防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如旷课、夜不归宿;携带管制刀具;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偷窃、故意毁坏公共财物;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进入法律、法规规定的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场所等〉,如果未成年人有了这些不良行为,就得进行矫治,如进工读学校、或治安处罚〈拘留、罚款〉,或劳动教养)。法律是惩恶扬善的,它用来保护好人,惩罚坏人,如果我们不去遵守法律,而是故意违反它,那我们受到的就不是保护,而是惩罚了。

我给同学们讲一个案例:小丽是某小学三年级学生,有一天放学回到家后,她爸爸发现小丽好象是哭过,就问她是怎么回事,小丽说同班一个叫小强的男生打她。于是,小丽的爸爸就带她回班里找小强要个说法。一见小强,小丽的爸爸就抓过他的衣领问:“你凭什么打小丽?”小强没反应过来,便极力挣扎,小丽爸爸就打了小强一个耳光,小强就往小丽爸爸身上吐口水。小丽爸爸又打了小强两个耳光,并将小强推倒在地,才带小丽回了家。这时,小强的家长也来接小强,见小强被打得鼻青脸肿,就带小强到医院检查。经医生诊断,小强右耳膜穿孔,听力下降。小强的家长便把小丽的家长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各种损失五万元。最后,法院判决小丽的爸爸赔偿小强医药费等各项损失共计三万多元。

我们分析一下在上面的案例中,谁做得不对?错在什么地方?他们应该怎样做才对?

首先是小强做得不对,他不该恃强凌弱,欺负比自己更弱小的女孩子;其次小丽也不对,遇到这种事情应该最先告诉老师,请求老师对小强进行批评教育,不该跟上爸爸去找小强算帐;第三小丽的爸爸更不对,小强还是个孩子,他犯了错误,应该给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家长应该找学校或老师帮助解决问题,或者口头警告小强,让他给小丽道歉并保证以后再也不欺负小丽,不该报复性地把小强打伤。他们错误的行为导致小强的身体受到了一定损伤,小丽的心灵深处有了阴影,而小丽的爸爸则受到了经济和道德上的惩罚。

看到上面的案例,我想到在校园里的违法违纪问题。现在校园里有这样的个别同学,他们很聪明,但他们的聪明不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调皮捣蛋上,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招惹一下其他同学,比如别人走路时他突然伸出一只脚将别人绊倒;有些同学喜欢打架,将别的同学打伤;有些同学不爱护公物,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物品;有些同学以大欺小,经常乱花钱又不敢跟大人要,就强行向弱小同学索要钱财等等。他们这些行为都是法律所不允许的,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也就是说,这样的话就有可能将自己送进监狱。

我再给同学们讲几个案例,《黑龙江法制报》登了这么一篇案例:小华和小洲是某小学的小学生,上体育课时小华因为小事骂了小洲一句,小洲很生气,推了一把小华,结果小华失去平衡摔倒(体育课是踩高硗),经过法医鉴定,小华左股骨干粉碎性骨折,十级伤残。花去医药费等费用七万多元,保险公司理赔了一万多,其它医药费及精神抚慰金经法院判决,小洲的父母赔偿70%,共四万多元,学校因为上体育课老师管理不善承担了30%的责任,赔偿了将近二万元。这个案例中就是一个小小的不快引起的,同学们在一起学习、玩耍难免有不愉快的事,大家都要学会大度宽容,互相团结,互相帮助,这样才是一个快乐的团体。

下面这个案例就告诫我们同学们戏嘻打闹要有限度,要知深浅。小朱、小王是某小学五年级的学生,11周岁,课间休息时,二人追逐打闹,在楼道口处,小朱同学用力推了小王同学,小王同学滚下楼梯,多处摔伤,花去药费四千多元。最后法院判决小朱同学的父母赔偿70%,小王同学自己负责30%,学校没有责任。因为同学们还是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10 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功;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十六至十八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可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同学们侵害他人的权利,要由我们的监护人也就是父母作为法定代理人来赔偿,我们自己更应该遵纪守法,不给我们的父母和学校带来麻烦,他们是最爱你们的人,不能让爱你们的人伤心。

下面这个案例,就发生在我们身边。牡丹江市第一高级中学高三·七班的宋斌(化名)同学学习成绩名列全校前茅,许多同学经常借他的作业学习,一次,五六名同学同时要借他的作业,宋斌同学要继续做作业,不愿意把作业本借给同学,争抢过程中,宋斌同学失手将王杉(化名)同学的眼睛碰伤。王杉同学当即被送进医院治疗。该事故致王杉同学一只眼睛己近失明。王杉同学将宋斌同学告到牡丹江市东安区人民法院(牡丹江市五个城区的青少年犯罪案件统一由牡丹江市东安区人民法院进行审理)。王杉同学的家长坚持依法严惩宋斌同学,并提出了高额的赔偿。如果严格履行法律程序,宋斌同学不仅要赔偿王杉同学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等,还要承担法律责任,被判刑入狱。这样,就毁掉了一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宋斌。在牡丹江市东安区检察院和法院的支持下,牡丹江市东安区关工委青少年犯罪案件调查调解员,深入到学校、社区和双方学生家庭,进行调查调解,征得双方学生家长、学生本人、牡丹江市东安区检察院和法院的同意,宋斌同学赔偿王杉同学3万元,王杉同学撤销诉讼。宋斌同学当年考入了全国重点大学,后来成了一名优秀的博士生。宋斌同学深有感触地说,如果没有东安区关工委青少年犯罪案件调查调解员的调解工作,我就要承担法律责任,我进了监狱,这一辈子也就完了。我万分感谢牡丹江市东安区关工委,我要用自己学到知识,为祖国做出应有的贡献,以此来回报从事关心下一代工作的爷爷、奶奶、叔叔、阿姨们。

通过这几个案例我要告诉同学们:平时一定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要遵纪守法,不要做违反法律和违反学校规定的事情。

二、预防违法犯罪,从杜绝不良行为做起。

这里我们区分两个概念:一般违法与犯罪。一般违法指,违法行为比较轻微,对社会危害性不大,还没有触犯刑法,只是违反了刑法以外的法律法规,直白地说就是没有被法院判刑坐牢;犯罪是指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触犯了刑法并应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大多数要坐监狱的。二者都是违法行为,也就是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或做出法律所禁止的行为,但一般违法与犯罪是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的。我们再学习一个概念,什么是是刑事责任年龄,刑事责任年龄是指法律规定行为人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必须达到的年龄。我国刑法第17条第1款的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也就是说已满 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即为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我国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也就是说己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即为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同学们你们知道监狱是什么地方吧,监狱是关押人犯的地方,进了监狱的人会失去人身自由,限制精神生活和物质生活,具有惩罚性。够不上犯罪,又情节严重的可能被送去工读学校,工读学校是为有违法或轻微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而办的特殊学校。

我们先讲一个案例。这是一个中学生,这位同学姓张,张同学开始表现很好,曾多次评为三好学生,后来,经常到网吧看些不健康的录像,还跟社会上坏孩子来往,逐渐地无心学习,常常旷课,偷拿同学东西,打骂同学,学校多次批评教育,也不思改悔,跟一些坏孩子在社会上偷窃少量财物,被公安拘留,但仍不改,一个晚上,趁李大娘儿子出差未归,持刀爬进李大娘家企图盗窃财物,被发现后,张同学便把李大娘打昏在地偷走现金1000多元,被判有期徒刑3年。这3年他要在监狱度过。这个案例告诉我们,一个人如果不学法,不知法,就容易学坏,违纪,违法以至犯罪,一个人如果不加强思想品德修养,不注意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就有可能从犯错误发展到违法犯罪。在案例中张同学从偷拿同学东西,打骂同学,违反校规校纪,然后到社会上偷少量财物,最后入室抢劫,从一般违法行为,发展到犯罪。我们应从中吸取教训,从小树立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自觉遵纪守法,做一个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好公民。要预防违法犯罪,就必须从杜绝不良行为做起。那么什么是不良行为呢?我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14条规定的非常明确,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

(一)旷课、夜不归宿;

(二)携带管制刀具;

(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五)偷窃、故意毁坏财物;

(六)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

(七)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八)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

(九)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第34条对严重不良行为做了明确规定:本法所称“严重不良行为”,是指下列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

(一)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

(二)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

(三)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

(四)传播淫秽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

(五)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活动;

(六)多次偷窃;

(七)参与赌博,屡教不改;

(八)吸食、注射毒品;

(九)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第35条规定对未成年人实施本法规定的严重不良行为的,应当及时予以制止。对有本法规定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相互配合,采取措施严加管教,也可以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

从一般违法到犯罪有一个演变过程,不良行为任其发展容易导致犯罪。所以同学们怎样预防违法犯罪呢?在这里我提出以下几点:一是,要预防违法犯罪,必须从杜绝不良行为做起,只要有不良行为,就要坚决改正。二是,要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有一句话我们都知道,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有的同学说了,我们还不到14周岁呢,不受法律惩罚,法律是这样规定的,如果实施犯罪行为时年龄虽未达到能追究刑事责任的界限,国家法律还是有惩罚的措施的,比如治安处罚,送劳动教养,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等措施。我认为一个人走上犯罪道路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如果从小养成了各种不良习性的话,以后要改正就很难,平时不注重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注重规范自己的言行,不按各种规章制度办事,最后必将酿成大错。所以我们要增强法制观念,不做法律所禁止的事,防患于未然,自觉纠正不良行为,热情帮助有不良行为的同学。三是,我们要从小加强道德自养,树立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自觉遵纪守法,使自己健康成长。

这里我们再讲一个案例,阿文,14岁以前学习成绩良好,14岁以后迷上电子游戏,学习一落千丈,起初是被人约去电子游戏室比输赢,结果输的一败涂地,为挽回面子,天天泡吧,夜不归宿,欠机室老板1万多元,而且负债与日俱增,不敢跟父母要,走投无路之际绑架了邻居家小男孩,向其家人勒索10万元,没能如愿拿到钱,便把小男孩勒死,当时阿文16岁,被判无期徒刑,陪伴他在高墙度过慢慢长夜的只有“悔恨”二字。这个案例告诉我们抵制不良诱惑,管好自己,是多么的重要和必须。我前些天听说过这么一件事,我都不相信,但这是事实,在某个小学,有几个四年级小学生中午没上小饭桌吃饭,却找了一个小商店喝酒去了,结果下午上课的时候因为喝酒喝多了,影响了上课,老师叫来家长,狠狠地批评这几个小同学。现实生活中有很多的诱惑,有金钱的,物质的,还有一些奢侈享受的,同学们一定顶得住这些诱惑,把心思放在学习上,决不能放松自己的思想防线啊。这要求我们首先交朋友要慎重,拒绝不良交往,象有抽烟喝酒,打牌跳舞,打架斗殴,追求低级趣味的人我们坚决离他们远远的,有的人就是利用我们小学生的好奇心,社会经验缺乏,辨别力、控制力差,以物质引诱,暴力威胁,使少数抵抗力弱的学生误入歧途。其次不去娱乐场所,象网吧,迪厅,歌厅等,暴力游戏、沉溺聊天、淫秽色情被称为电子海洛因,我们必须拒绝。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从身边做起,从现在做起,积极学习《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守则》,加强自身修养,我们要对不良行为违法行为坚决说不,在你们小小的心灵里筑牢心里防线。

三、给同学们几点建议

第一,珍惜学习机会。自觉接受家庭和学校的教育管理。

第二,提高鉴别能力。不要学习和模仿电视、电影、音像制品和文学作品中的犯罪行为。

第三,谨慎交友。未成年人要谨慎交朋友,不要和社会上品性不端的闲散人员交往,特别是社会上的小混混们。

第四,切莫虚荣攀比。未成年人要克服虚荣、攀比心理,说话要谨慎,不要随意向外人透露和炫耀自己家庭的情况,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伤害。

第五,增强防范意识。要保持必要的警惕性。单独回家的孩子,在进家门前要注意观察,不给坏人以可乘之机;独自在家的孩子,不要随便打开家门;在放学路上,不要跟陌生人说话,不要轻易相信他人的哄骗,遇事多留个心眼,警惕各种不良诱惑,对陌生人给的玩具和食品等不要轻易接受。凡事不逞强。

第六,掌握自救本领。首先要保护好自己,然后求助于成年人,不要蛮干,要学会用报警、呼救、反抗等方法抵制不法侵害,敢于同违法犯罪分子做斗争!

最后,希望同学们通过此次的法制教育,都能够认清违法犯罪的后果,坚决抵制不良诱惑,做一个学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再次祝愿同学们奋发向上、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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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遵纪守法

全文共 15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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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面对的世界,有鲜花也有野草;有阳光灿烂,也有黑暗阴霾;有携手同歌,也有拼搏竞争;在我们渴求知识,崇尚善良的同时,也容易受到不良社会风气影响,作为教师我们必须顺应时代的要求,做到“讲诚信,懂规则,守法纪”这样才能做好“人类灵魂工程师”这一角色。

首先,无论面对怎样迷离的尘世,更应始终是一面诚信的大旗!我们教师要爱岗敬业严谨治学廉洁从教让全社会满意;家长把一个个天真烂漫的孩子交给我们培养,这是对我们的极大信任。我们一定以身立教为人师表尽职尽责让每一个家长放心;孩子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看看他们的眼睛,如星星般明亮,如泉水般清澈。是那样的纯洁那样的坚定。在这样的纯洁面前,哪怕说错一句话都是对他们的亵渎;在这样的坚定里,更多的是对老师的执着和无比的信任。所以我们庄严宣誓:任尔东西南北风,咬住“诚信”不放松,关心爱护学生,平等对待学生,不歧视不体罚,以自己的诚信去洁净千万学生的心灵。 然而这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却很难。尤其是暂差学生,做家长的都有这样的体会:孩子犯错会一犯再犯;有时会偏偏在你强调之后闯红灯;而有时又恰恰在不应该的场合捅娄子„„做一个孩子的家长如此,更何况是整天面对五十多个学生的老师呢?但神圣的职责不允许有丝毫懈怠。所以我们教育系统及时赋予诚信服务新的内涵:“让微笑走进课堂,让学生快乐成长!”让微笑走进课堂,虽然只有七个字。却包含着太多太多,老师是凡人,也有七情六欲,所以当老师因种种原因而心情索然时,却仍带着微笑走进课堂,这是对教育事业多么的忠诚,当你苦口婆心辛勤教育的学生又惹起是非时,你依然满脸微笑循循善诱,这时的微笑是对学生多么深厚的爱呀!让微笑走进课堂, 抒写着老师对学生的关怀,让微笑走进课堂,更包含着学生对老师的呼唤

其次,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纪律,不成体统。生活在法治社会人人都要秉承规则意识,维护法律尊严,在本职岗位上履行应尽的义务、珍惜应有的权利,学会运用法治思维开展工作,运用法律武器表达诉求,真正使规则意识在人们的头脑中扎根、在实践中体现。近几年,虽然教师在不断地加强师德修养,但个别教师为“治病救人”而忽略了法律的存在,常常不自觉地侵害了学生的人身自由权。班上有同学的钱被偷了,老师也给学生做了大量的思想工作,但最终还是没学生承认。性急的老师听取了学生的建议,把学生分成几组,搜了学生的书包,又搜学生的身。学生不懂法,教师也不懂法吗?原本是“治病救人”,结果“适得其反”。误导了学生,侵犯了学生的人参自由权。犯错是学生的权利,教育学生是教师的天职。可是有些教师对那些“屡教不改”的学生不是积极想办法说服教育,而是简单地让学生“面壁思过”或“蹲马步”,如此对学生不是教育,而是对罪犯进行“改造”,可是我们的孩子何罪之有?学生的人格尊严权又哪去呢?老师的心情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我们不能以压抑学生主体意识、剥夺学生合法权益为代价。

否则,我们只能培养出一代代缺乏主体意识的“奴仆”。

青少年时代是意识最脆弱的时候,在我们上思品课的时候,老师多次说过:“在众多犯罪的青少年中,大多数是因为抵抗不了诱惑,以及自己没有培养出一种坚韧的心理才走上了不归路,所以我提醒大家在社交方面一定要注意„„”这是发自于老师内心的呼吁,也是对我们最有益的忠告。

在我们的身边,有人会随手拿走同学的笔,给同学乱起污辱性绰号,为一点点小事动手动脚、不尊重老师;更有甚者,说脏话,无故旷课,玩游戏,还故意破坏公物,这些行为都是违纪甚至是违法的。做为一名小学生,在遵纪守法方面,我们能做什么呢?就让我们从身边的小事做起,遵守《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吧!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纪律,不成体统。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祝愿我们同学都能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做一个守法的小公民,从而健康、茁壮地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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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遵纪守法从小做起作文600字

全文共 7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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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什么?在我心中,法律是用来约束人的行为和道德规范的一个比较抽象的概念。法律是神圣的,不可触犯,每个人都应当自觉的遵纪守法,社会是法制社会,所谓“不依规矩,不成方圆”,只有依法治国,依法办事,社会才能和谐安定。

我们青少年应该从小时候,小事上遵纪守法,一切从小做起。所谓“勿以恶小而为之”,就是告诉我们坏事虽小,但它能慢慢使人变坏,日积月累,就会从量变导致质变,最后走上犯罪的道路,那时再后悔就来不及了。“恶小”正是酿成大错的开始,许多人都是因为不注意“恶小”而铸成终身大错。

有这样一个故事,说的是一位初中三年级学生小辉。他平时倚仗自己身高体壮经常欺负小同学,因向小同学索要财物,曾受到过学校的纪律处分。有一次,有一位歌星在首都体育馆开个人演唱会。小辉也准备去,但他不愿自己掏钱,便在放学路上堵住低年级同学要,有的小学生害怕挨揍,就不得不掏钱给他。有个小学生磨磨蹭蹭不愿掏,小辉不容分说上去就狠狠地打了人家一个耳光,结果把对方打成了耳膜穿孔,而小辉也丧失了人身自由。这件悲剧其实归根究底是因为小辉没有从小遵纪守法,而是养成了恶习。这不正告诉我们要从小遵纪守法吗?

但是要守法,就必须要懂法,要学好法。这也要求大家要从小多灌输法律知识,让自己知法、懂法,这样才能守法,否则自己犯了法,却还糊里糊涂不知道。

黑龙江省边陲某小城的高一学生力力就是这样才犯了法。他对互联网十分着迷,通过自学很快掌握了较多的网络知识,创建了名为“混客帝国”的网站。但他因不懂网络法律,用网络技术制造了一种病毒,使全国先后有近11万台电脑遭受攻击。在被抓获时,他还感到十分委屈和无奈。这不正是对法律无知的后果吗?

同学们,让我们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点点滴滴的小事做起,形成良好的遵纪守法观念,成为对国家、对社会有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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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守纪律、讲规矩、办实事征文:做一名遵纪守法诚信的财政人

全文共 12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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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课本里曾经学过《列宁和卫兵》,课文中讲述列宁到会场开会,在门口被卫兵挡住了,要检查他的证件。后边走来一个留小胡子的人向卫兵说:“这是列宁同志,快放他进去!”卫兵回答说:“我没见过列宁同志。再说,不管是谁,都要检查的,这是纪律。”列宁出示了自己的证件,卫兵一看果然是列宁,马上敬礼说:“对不起,列宁同志,请您进会场吧!”列宁握着卫兵的手说:“我们每个人都要遵守革命的法规,卫兵同志,你履行了自己的职责,做得很对。”列宁自觉遵守纪律的行为和卫兵一丝不苟的精神,充分体现了遵守纪律的重要性和自觉性。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古今中外,莫不如此。

“要加强纪律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如实要求。这反映了中国共产党人对制度建设认识的深化。习近平强调,政治纪律是全党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方面必须遵守的刚性约束。

何为纪律?字典上解释就是规则,是指要求人们遵守已确定了的秩序,执行命令和履行自己职的一种行为规范,是用来约束人们行为的规章、制度和守则的总称,具有历史性的特点。

古人云: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不成规矩无以成方圆。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一系列重大问题,为加强法制建设指明了前进的方向、注入了强大动力,所以,坚持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党的纪律是全体党员都应遵守的总规矩,讲规矩是对党员、干部党性的重要考验,是对党员、干部对党忠诚度的重要检验,任何人都不得超越“规矩”这条红线,无论什么人,只要违反法律,都必须依法追究其责任。不仅仅是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作为普通的党员,我认为都要遵守和执行党的规章制度,这样才能不愧对当初入党时面对党旗宣誓的诺言。

现实生活中,绝大多数人都会按规矩办事,讲诚信,办实事,特别是最广大的人民群众,然而,不守规矩的往往是那些手中实权的各级官员,他们因为有特殊能力,能把方的变的圆的,把错的变成对的,把黑的变成白的,颠倒是非曲直,这其中肯定是通过不正当的手段,形成了一张无形的、巨大的关系网,所谓的“社会潜规则”,人民群众最深恶痛绝,对社会的危害也相当的大,如一些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隐瞒重大情况,直到腐败案发,才发现家有巨资、自己是“裸官”、私人护照好几本、子女经商办企业搞违法行为等等,近日,人民网站上发布的中央政法委通报的16起政法干警违纪违法典型案件,追溯这些问题的源头,还是这些领导干部从一开始就没有做到讲规矩,正所谓无组织无纪律,而跑路美女陈怡的落网十足证明其违背了做人的诚信。

作为党员,我认为首先要深刻领会习总书记的“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 的“九字箴言”,严格按照“既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的要求,常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心存敬畏、珍惜名节、注意言行、扎扎实实、一步一个脚印,诚信待人,争做“守纪律、讲规矩、办实事”的财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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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2024中华魂之遵纪守法征文

全文共 12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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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对《遵纪守法,安全教育》的学习,作为一名当代大学生,我就感觉,现代社会整体治安复杂化,各种社会问题集中出现,人们对社会及生活的不满通过各种极端方法表现出来。就拿大学校园来说,每年因各种矛盾或纠纷而报复、跳楼、自杀的案例越来越多。但是,对步入大学校园的我们来说,我们应该做的是学会独立面对社会,独立生活,学习知识,增长技能,而一切的前提还是我们“健健康康”的活着,平安比什么都重要!

大学生交通安全一般指大学生在校园内所发生的人身安全性问题。只要有行人、车辆、道路这三个交通安全要素存在,就有交通安全问题,就会存在,就会造成严重后果,断送美好的前程,甚至生命。校园内发生交通事故的主要形式有以下几种:(1)注意力不集中。表现为行人在走路时边走路边看书边听音乐等。(2)在路上进行球类活动。大学生精力旺盛、活泼好动,即使在路上行走也是蹦蹦跳跳、嬉戏打闹。(3)骑“飞车”。为了追求刺激在校园内把车子骑得飞快。为了避免这样的事故在校园内发生我们应该做到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除提高交通安全意识、掌握基本的交通安全常识外,还必须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才能保证安全。

以下两点也是大家必须掌握并要在日常生活中严格遵守的。对每一名大学生来说,在校园要时时注意用电安全,严格遵守校园及公寓“安全用电”相关制度。谨防火灾,发生火灾后,头脑要冷静,理性逃生。另外,我们必须提高财务安全意识,做好防盗、防骗、防抢等防范工作。在校园谨防顺手牵羊、溜门串户、翻墙入室、溜门撬锁、窗外钓鱼、插片开门、偷配钥匙等行窃方式;平时谨防入室盗窃、扒窃、网络盗窃等,确保自己的财产安全。

我认为身体不受伤害的安全这不是安全的全部。即便是一个具有健全的体格的人,如果他的思想道德水平低下、明辨是非能力不强,既有拉帮结派之嫌,又有醉翁喝酒之意;如果他不明不白逞义气、惹事端,不但喜好随波逐流,而且希望出点乱子;这表现出来的就是思想上的安全问题。无论是人身安全还是思想安全,亦或是行为安全,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结果的残酷性。交通事故,体育活动意外伤害事故,课间游戏追逐打闹偶发事故,轻者可以伤及体格,重者能够危及生命,它们造成的后果是残酷的。可是思想道德的残缺、行为方式的越轨比体格不健全更可怕。因此,健康的心理对每个大学生来说至关重要。这就要求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一方面应该注意合理饮食和身体锻炼,另一方面更要陶冶自己的情操,开阔自己的心胸,避免长时间处在紧张的情绪状态中。所以我们要做到身心都健康才符合安全教育的要求。

生命只有在安全中才能永葆活力,幸福只有在安全中才能永具魅力。安全构筑了我们美好的家园,成为连接亲朋好友的纽带。通过学习遵纪守法,安全教育,我再一次深刻的休会到:在安全的问题上,来不得半点麻痹和侥幸,在安全的问题上,我们必须要防范在先、警惕在前,必须要警于思,合于规、慎于行;必须要树立高度的安全意识,人人讲安全,时时讲安全,事事讲安全;必须要筑起思想、行为和生命的安全长城。生命是惟一的,是宝贵的,世界因为有了生命而变的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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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中国魂遵纪守法从我做起作文

全文共 9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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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云:没有规矩,不成方圆。那么,我们作为小学生应该如何遵从“国有国法,校有校规,班有班约”的道德修养呢?——当然是养成遵守小学生法律的习惯!我就以偷窃为例子,来和大家说说。首先,让我们来看一件有关小学生法律的案例吧!

一位14岁的6年级学生,是本案例的犯罪儿童。这个孩子智商较高,学习轻松,成绩在班上一直名列前几位;而且乐于助人,经常帮同学解决各类困难,和大家都玩得比较好,对老师也很有礼貌,可以说,在同学、老师眼里他是个好学生。他是四川人,随贫穷的家庭搬迁到这里读书,住在一位93岁老太太的房子里。一天早上5点多,一房客起床打水,发现老人躺在血泊之中,床头、沙发上都是血,便立即报警。于是警方根据现场痕迹结合作案过程分析判断,认为案犯应该对死者的生活作息习惯比较熟悉。经过15小时紧张侦查,终于找出那位14岁男童,并立即将其抓获。据男孩交代,1日凌晨,他去老人住处偷窃钱财,当翻进厨房窗进入房内时,老人惊醒了,他马上用随身携带的铁棍对她一阵狂打,而后在死者住处门口清洗了自己身上的血迹,逃回仅相隔一间空的出租房内睡觉,直至被警方抓获。

同学们,你们震惊吗?偷窃与杀人仅仅一步之遥。看看我们小学生守则,其中有一条“遵守法律法规,增强法律意识。遵守校规校纪,遵守社会公德”这是我们小学生本应遵守的。可这个14岁男孩不仅没有遵从,反而将这一点不断地放大放大,再放大。这可是大大地违反了小学生的道德规则,而这些,就是从妒忌心理、捉弄心理和炫耀心理引起的。妒忌心理它的主要特征是将他人的优点视为对个人的威胁,因而感到愤怒。看到别的同学有的在学习上高人一等,有的常常带回精巧的玩具等等,总希望自己也有让人羡慕的地方,于是走上偷窃的道路,从一元、五元至十无、五十元,越偷越大:捉弄心理来源于小学中低年级学生,还无法体验到自己的作法给别人造成的痛苦和损失,只贪图一时之痛快。因此,出于捉弄别人的心态,会做出一些偷盗的行为。炫耀心理是因为同学与同学之间有攀比的陋习,为此偷窃他人钱财来满足自己的心理。

同学们,我们千千万万不要做这样的人,俗话说的好,小时偷针,大时偷金,这对家庭,对学校都有极大的影响。我们一定要以偷窃这个主题明白“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的道理,并且从现在开始遵从小学生应有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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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中华魂遵纪守法从我做起

全文共 13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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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文明,源自五千年前的黄河之水,源远流长;中华文化,起自于高耸入云的泰山之巅,深远厚重。古老的黄河水、高耸的泰山颠,是我中华魂魄之所在;辉煌的紫禁城、绚丽的美敦煌,是我中华文之化腾飞!华夏儿女经过五千年的风吹雨打,铸就了如今傲立于世界的泱泱中华!

近代以来,经过千千万万中华儿女的不断奋斗,我们的祖国正一步一步走向富强。经济的不断腾飞,社会的不断进步,我中华正走向一个前所未有的黄金时代。身处于时代浪潮中的我们——当代的大学生,将很快就要走到社会主义发展的风口浪尖,成为祖国发展的又一番新鲜血液。我们自豪、骄傲,因为我们可以为祖国贡献一份力量!但同时也感到一些惶恐与不安,担心辜负了先者的期望,担心无法接住传过来的接力棒,担心担不起这份重担。我们需要一股力量来强大自己的意志,我们需要一种精神来厚重自己的灵魂。于是,我们追溯历史,回顾前事,从先辈们的英勇中找出让我们有信心担起中华崛起之中担的中国魂。 寻找中国魂,我看到了中国魂之爱国精!

虎门上,那石灰水中滚滚升起的狼烟是林则徐向斩向外来侵略者的剑;锄刀之前,那宁死不屈的头颅与热血是刘胡兰劈向外来侵略者的刀!中华儿女从不缺少滚滚的爱国的热情!犹记得为中华崛起而读书的周恩来,犹记得以救国匡民为己任的孙中山。有多少仁人志士,在抵抗外敌的时不怕牺牲、血染沙场,又有多少

中华儿女在祖国的发展中不言苦累、披心沥血。看看耸立于天安门广场的人民英雄纪念碑,看看黄花园里盛开的黄花,再看看狼牙山五壮士的雕像。任谁也无法怀疑华夏人民随巍巍中华之热爱。犹记得茫茫大漠中,霍去病率一万铁骑远征,将匈奴赶到千里之外的壮志豪情;犹记得巍巍平型关上,八路军全歼日本侵略者后的热血的呐喊;犹记得在烈火中纹丝不定的邱少云疼痛与坚毅的眼神。正是这些爱国的中华子弟,中华方为中华!爱国之心在中华魂中写上了浓重的一笔!

寻找中华魂,我看到了中华魂之坚强不屈的骨气。

在中国魂中,永远围绕着不屈的精神。任凭是刀山火海、任凭是千难万险都无所畏惧,永不屈服。这是一种让中华儿女抬头挺胸的精神。我们民族主权上不屈服:不屈服日寇的着迫害,我们打了八年的抗日战争,保全了中国领土的主权。不屈服于美帝国主义的侵犯,我们毅然出兵,发动了抗美援朝的战争,打出了民族的傲气。不屈服美国的核威胁,我们硬是从零基础的情况下研制出原子弹,护卫了民族的尊严;不屈服经济的落后,我们的一个又一个得五年计划让国家从贫穷发展成为如今繁荣昌盛的泱泱大国,们毅然走上特设的社会主义道路,从此百姓走上了安居乐业的道路;不屈服于外来文化的侵占,我们包容他们,并将自己推向全世界。我们在世界各地创办孔子学校,我们引发了学习功夫的热潮。我们让世界知道了中国文化的魅力!

寻找中国魂,我看到了中国魂之有礼、正值与纯朴。

古有孔融让梨,为万世夸赞,今有雷锋美名传天下;古有张良三次拾履,成为尊师重道的楷模,今有朱邦月30多年照顾朋友的妻儿,成为有口皆碑的榜样。中华五千年文化哺育出的华夏民族,拥有着最为高尚的品格,仁义道德深入人心,千年积淀的礼仪传统滋养了这一民族为世界民族称道的品格。

中国魂,中国心!爱国、不屈、正直与纯朴是我中国人直入骨髓的品质,是我们民族最根本的灵魂精华之所在!让我们拥抱中国魂,一起打造更加辉煌的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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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争当遵纪守法的好少年小学作文

全文共 8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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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校有校规”。这句话告诉了我们时时刻刻都要遵纪守法,我就是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少年

交通规则我遵守

有一天,我走在上学的路上,还悠闲地哼着小调。该过马路了,我横冲直撞,像离弦的箭一样一下就跑到对岸。突然一双手拍了一下我的背,我惊慌失措,转过头一看是交警叔叔,他拍着我的肩,严肃地批评我:“小学生应该遵守交通规则,这样才是好孩子。”我听了这番话脸红了,愧疚地对交警叔叔说:“叔叔,对不起,我以后会遵守交通规则,做一个好孩子的!”“这才是乖孩子!”叔叔高兴地说。

第二天下午我和雯雯走在路上,过马路了,她飞快的跑过去,我本也想这样,可是想起昨天的事,便没有这样做。过马路后,我意味深长地教育了雯雯,她也遵守交通规则了。我非常高兴,因为我是一个诚实的孩子,答应了交警叔叔要遵守交通规则,就做到了,而且还让同学也知道了遵守交通规则的重要性。

远离网吧

网络本是人类文明的结晶,现代科技的骄傲,它大大的提高了人们的生活质量,给人们工作学习带来了极大的方便。但许多青少年经受不住网络的诱惑,纷纷涌向网吧,沉溺其中,不可自拔。有的甚至几天几夜泡在网吧,甚至因此而走上绝路。我听说过这样一个故事:张潇艺,一个13岁的男孩儿。他曾热爱学习,他曾喜爱运动,他曾爱他的父母,他曾热爱这个世界,他也曾迷恋网络,他也曾在网吧连泡36小时,他也曾自尊绝望过……而现在,他已不在人世。2005年,他已带着自己满心的遗憾和希望,从24层楼顶,纵身一跃……他飞向了一个可以摆脱现实的天空,而留下的只是一封遗书。

我深深地知道网吧是火坑,熏烧着无知的青少年;网吧是悬崖,让青少年们跌入万丈深渊;网吧是陷阱,诱惑着青少年的心。所以,我能远离网吧。

校纪校规记心中

下课了,我们一窝蜂的涌向小卖部。小卖部摊位上摆着各种各样的零食,有总统鸡、猪宝贝、兄弟连、杨梅皇……阿姨说:“小朋友,怎么样,买哪一种啊,我们这里的零食可好吃了!”我犹豫了一下,心想:学校规定过不能买零食,我应该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啊!于是,我便离开小卖部。我很高兴,因为我抵制住了零食的诱惑。

怎么样,我算不算遵纪守法的好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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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遵纪守法从我做起

全文共 13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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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小学校园,步入中学的大门,意味着我将从一个少年儿童,步入青少年时代。我要了解和掌握的知识将越来越多、越来越难;我将要遇到的事情也将越来越多、越来越复杂。

怎样才能保证自己前进在安全、健康和正确的道路上,就成了摆在我面前的首要问题。

经过爸爸妈妈和爷爷奶奶的指点引导和思考,认识到做事必先做人,只有从小树立服务社会报效祖国的高尚品质和远大理想,才能让自己成长为一个有用的人。

而为了实现自己的目标与理想,首先要树立法制意识,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法治素养,做学法、知法、守法、遵法的好少年。

遵纪是守法的前提,在小学期间,我牢记并就遵守小学生守则,在学校里,严守课堂纪律;在校外,遵守社会规则。今年初,我和大队部几位同学,在老师的提议和指导下,自编、自导、自演了一部校园八大礼仪的微电影,就是告诉同学们要如何遵纪守法,如何运用基本的文明礼仪常识,影片播放后,得到了老师及同学们的一致好评,特别是我们还邀请了平时在班上不怎么守纪律的同学出演,经过拍摄后,他们改掉了之前的坏习惯,成了守纪律的好孩子。福建教育电视台采访我的时候,我很自豪地告诉他们,我们的微电影很棒,我深深地感到遵纪守法,有多么的重要。

前两个月,我去了神秘而又陌生的福建省未成年人强制隔离戒毒所,参加626国际禁毒日的活动。一进大门,我便看见了高墙、铁丝网和身强力壮的警察。经过又一道大大的铁门,我看见了一些身穿统一服装的未成年人,其中有和我年龄相仿的少年,他们是违法者,但也是受害者。我在参观他们宿舍时,看到有个亲情墙,上面写着他们的心愿,大部份人都十分希望尽快和父母团聚,我 还 发现阅览室里有部亲情电话,每周天可以拨打,每月的10号20号是探视日,这是他们最期盼的一天了!这一切,让我感受到了学法、知法、守法、遵法的重要性,他们本都是与我一样的未成年人,本应该享受那无忧无虑的少年时光,和我们一样在快乐的校园里学习知识,交朋友。但是因为他们不遵纪守法,做了法纪所不容的事情,失去了自由,只能在高墙内強制改造。我再一次深地体会到遵纪守法是多么的重要啊!我们青少年正处在最容易被社会上的不法分子所诱惑的年龄,我们要好好学法,抵制诱惑,听从老师的教导,从自身做起,严以律己,自觉守法。

当然,我们也要学会拿起法律的武器,力所能及地保护自己,维护社会的安定与和谐。记得有一次我和妈妈正在回家的路上,思儿亭高架桥下有一位阿姨骑车已经到了马路对面,我老远看见,有一个小偷,在阿姨身后慢慢的掏出了她后背包里的手机,我来不及多想就大喊抢手机啦,许多人都把目光投了过去,阿姨回头看见小偷在抢自己的手机,立马停下车来,试图把手机夺回来,但是,小偷仍在众目睽睽下抢走手机,跳上在旁边等候的车,小偷的同伙听见我在喊,用电摩车头撞了一下我们的车尾,还狠狠地说了几句带有威胁的话,随即带着同伙逃窜了。我赶紧帮阿姨报了警,和妈妈一起陪她等到警察叔叔来并作了证,虽然没有帮到阿姨取回手机,但我以实际行动,做了一件制止违法的小事,如果我们大家都行动起来,一定能够有效制止那些不法行为的。

总之,遵纪守法,要从自身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不仅要自己懂法,还要懂得保护自己和他人。

当我们都能成为学法、知法、守法、遵法的好少年时,我们就会有一个更加美好、和谐的社会,我们将会迎来更美好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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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遵纪守法我先行

全文共 5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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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儿,你爷爷生病了,中午你帮妈妈去送下饭。”

“放心吧,妈妈。”

爷爷喜欢吃点银耳,我就做点银耳汤吧。说干就干,撕开口袋,倒出银耳,洗去杂物。接下来就让电饭锅完成任务吧。“电饭锅啊电饭锅,你可要给我好好工作哦。”我拍拍胖嘟嘟的锅身。

盛好银耳,拎起背包,推上车子,转眼就来到了人院南边的红绿灯。抬眼一看,哦,红灯正盯着我。“凶什么,我知道这时候不能过去的。”

一分多钟,好长的时间啊,60,59,58……我低头看看手表,已经十二点了,爷爷肯定眼巴巴地等着我给他送饭呢!再看看,由于是中午,马路对面一个人也没有,怎么办,这个时候过去应该不会有什么交通事故的。想到这儿,我赶紧抬起左脚准备来个胜利大逃亡。

左脚刚迈出去,右脚刚刚抬起,手里的饭盒无意中碰到我胸前的红领巾,刚跨出去的脚停了下来。不久前,学校刚有警察叔叔来做了半天的讲座,要我们小学生从小做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我还代表全班同学上台发了誓言的。他们就那样站着讲了半天,中间硬是一个字没停,给我留下的印象特别深。拍拍胸,好险,差点就是个不合格的红领巾了。

“小同学,我早就看着你了,真不错。”不知什么时候,马路对面来了个交通警察,不管有没有人,交通法规一定要遵守的。”

我则红了脸,遵纪守法我先行,我为人人,人人为我。5,4,3,2,1。绿灯亮了,我高兴地跨过人行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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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遵纪守法从我做起

全文共 10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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玲玲上六年级了,是个乖巧懂事、活泼可爱的小女生。玲玲不但学习好,歌也唱得好,那声音甜美清脆,连夜莺也比不上。在班级班会,大队活动,以及一些文艺演出的舞台上,大家都能看到她的身影。她成了校里校外的“小名人”。奶奶常常自豪地说:“我们家玲玲啊,是只小百灵!”

玲玲是我的同桌,我俩可要好了,经常一块儿上学,一块儿写作业,是一对形影不离的好朋友。不过,这阵子玲玲似乎很忙,老不搭理我,我问她在忙些什么,她总说没事没事。

今天是星期日,我写完作业,决定去找玲玲。穿过一条街,我来到了玲玲家。开门的是一个穿着时尚的小青年,只见他穿着黑色衬衣,黑色裤子,黑色软牛皮鞋,身形瘦削,腰部随着衬衣的波动看上去似乎很细,而且不是一般的细,脸上还挂着一丝若有若无的微笑,让人看了很不是滋味。这人是谁呀?我的心里嘀咕着。不等我开口,只听见那人大声说:“玲玲,来客人了!”

玲玲应声从里屋走了出来,一见是我,愣了一下,冷冷地说:“是你啊,有事吗?”“没,没事。”我有些尴尬,站在门口进也不是,走也不是。 “玲玲,是你同学吧,快请人家进来坐呀。”小青年一边笑眯眯地说着,一边热情地招呼我进屋。

“玲玲,我出去给你们买点饮料,记住,别忘了我交代你的事。”小青年走了,玲玲的脸色变得很难看。

“玲玲,你生病了吗?脸色这么差?”我关切地问。

“没事,我……”说着玲玲居然掉泪了!我慌了,急忙搂住她的肩膀,说:“玲玲,我们可是好朋友啊,你有什么不开心的事就告诉我吧!我会尽力帮你

的。”玲玲擦擦眼泪,脸上掠过一丝惊恐的神色:“可是,我怕连累你……”我意识到事情有些不妙,不过一想起自己当警察的老爸,顿时来了勇气,就果断地对玲玲说:“不怕,玲玲,我一定会帮你的,你忘了吗?我爸爸可是警察呀!”看着她那犹豫不决的样子,我不由分说地拉起她的手:“走,先上我家再慢慢说。”

原来,上个月玲玲的爸爸妈妈离婚了,玲玲跟着奶奶住。一天,心情不好的玲玲进了网吧,在网吧里结识了热情时尚的王东。王东的甜言蜜语,悉心关怀让玲玲淡忘了父母离婚带给她的伤痛。可是,玲玲万万没有想到,王东是个瘾君子。没过几天,王东就原形毕露,他不仅自己吸毒贩毒,还对玲玲软硬兼施,逼着玲玲帮他卖摇头丸、K粉等一系列的毒品。玲玲不从,王东就对她一顿暴打,还威胁说要是玲玲敢告诉同学或者老师,就把她杀了。可怜的玲玲吓坏了,不知怎么办才好。

听了玲玲的一番话,我急忙拨通了爸爸的电话……

作恶多端的王东被绳之以法,活泼可爱的小百灵又回到了我们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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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遵纪守法作文600字

全文共 6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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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就是秩序,有良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

——题记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我从这句话中得出,人人都要遵守秩序,才能成方圆,就如同空气对于小草,水对于鱼儿一样,不可分离——这是大自然的的规律。

我们学校也有校规,法律也有秩序的规则。俗话说得好家有家规,国有国法,

我们要遵守国家定的法则,在学校要遵守校规,听老师的话,例如不要打架,说脏话,聚会,拉帮结伙等,我们要遵守校规才能做好学生。

难道我们要每天都提着砍刀,拿着棒棍吗?要你打我,我打你吗?还要每天谈恋爱吗?还是要躲在厕所里抽着和着粪香的烟?不!我们要学会遵守纪律!拒绝不良风气,我们要严谨校规,不能无视校规。

在秩序上,我们遵守交通规则,比如过马路,不闯红灯,靠右行走……我们要遵守交通规则才能做好公民。

难道我们要闯红灯吗?也许有人会回答:yesIam!,可我们要想到后果,假如在某个地方,出车祸,翻车,这些我们有想过吗?乱过斑马线的后果你有想过吗?

一个好的班集体要团结一致,比如上课不要打瞌睡,讲话,影响别人上课,积极参加各项班级活动。如果我们都我行我素,像一盘散沙,那么我们还是一个班集体吗?

一个家也是有规矩的,比如和父母吵架,发生分歧,我们也要和父母和和气气的交谈,万不可顶撞,如果大家心里都有自己的想法和秘密不和父母诉说,那么这还是一个家吗?

国和国,家与家,校与校之间也要有秩序,才能顶起一个国家。

俗话说,“在这个世界上,有两样东西值得我们仰望终身,一是我们头顶上璀璨的天空,二是人们心中高尚的道德。”所以说我们要遵守纪律,守好法则才能成方圆,才能成有规则的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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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遵纪守法从我做起

全文共 5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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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9月27日下午,老师带我们去看图片展。其中有各种案件,看得令人心惊胆寒。

我来介绍里面的案件之一——《XXX“打闷锤”》抢劫案。这起案件发生在2001年11、12月间,罪犯XXX等在北京采用“打闷锤”等方法将行人打昏后实行抢劫。20余天作案9起,至8人受伤,一人死亡。公安机关经过侦查,破获此案。法院根据罪犯的作案手段及轻重判刑。

除了这起案件,还有很多听了使人心惊胆战的恐怖案件。警方不惜一切代价地把罪犯绳之以法。

我真不明白,那些人为什么要走上那条无法回头的路?为什么要做一些害人害己的事情?他们有的被判死刑,有的被判无期徒刑,有的……他们面临的将是远离亲人的痛苦,也非常后悔当初为什么要做那些违法的事情。可是后悔也没有用,世界上没有后悔药,他们已经回不了头了。唉!早知现在,何必当初呢?我们不能像他们那样,走上一条不规的路!我们应该从小养成良好的习惯,不要触犯法律,不要做违法的事情。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我们深信,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县广大人民的共同努力下,各种违法犯罪活动都无法遁身。

我们严正告诫各种违法犯罪分子,必须悬崖勒马,停止各种违法犯罪活动,自觉投案自首,如果执迷不悟,一意孤行,等待的将是更为严厉的法律制裁。

我们应该一起行动起来,做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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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作文素材高考版:遵纪守法的名言

全文共 8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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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不患位之不尊,而患德之不崇;不耻禄之不伙,而耻智之不博。 ——张衡

2. 在一个人民的国家中还要有一种推动的枢纽,这就是美德。 ——孟德斯鸠

3. 人不能象走兽那样活着,应该追求知识和美德。——但丁

4. 执行法比制定法更重要。——杰弗逊(美)

5. 人不能象走兽那样活着,应该追求知识和美德。 —— 但丁

6. 法律就是秩序,有良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亚里士多德

7. 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

8. 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

9. 不以规矩,不成方圆。——孟子

10. 不为重宝亏其命,故曰令贵于宝;不为爱人而枉其法,故曰法爱于人。 ——管仲

11、忠诚事业,热情服务,诚实守信,廉洁奉公。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13、智者以法护身,愚者以身试法。

14、知法守法从我做起;法治意识娃娃抓起。

15、知法是安康的基石,守法是和谐的根本。

16、掌握管理社会之公权的人,应胸怀大爱与大忠,忠人民、忠国家,岂能因一己私利,沦为某些大腕大款的私仆,最终被大众所唾弃。

17、增强法制观念,确保安全生产。

18、在人民群众心目中,法院是主持公道、伸张正义的地方,法官是公平象征、正义化身。

19、有些人因为贪婪,想得到更多的东西,却把现在所有的也失掉了。

20、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21、以法治权权生威,以德修心心养廉。

22、以法治国铸伟业,秉德安民兴中华。

23、以诚待人,人人敬;依法办事,事事成。

24、依法生产,守法经营,合法发展。

25、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26、依法纳税、诚信纳税、纳税光荣

27、依法诚信纳税,共建小康社会。

28、一个人怎样才能认识自己呢?绝不是通过思考,而是通过实践,尽力履行你的职责,那你就会立刻知道你的价值。

29、一个人应该:活泼而守纪律,天真而不幼稚,勇敢而不鲁莽,倔强而有原则,热情而不冲动、不盲目。

30、要使人成为真正有教养的人,必须具备三个品质,渊博的知识,思维的习惯和高尚的情操,知识不多就是愚昧,不习惯于思维就是粗鲁和蠢笨,没有高尚的情操,就是卑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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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遵纪守法是一种美德作文

全文共 5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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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在社会生活中遵守有关纪律,依法办事,严格恪守法律规范就叫遵纪守法

有的同学认为,讲纪律就没有自由,讲自由就不能受纪律的约束。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鸟在空中飞翔,它们是自由的;鱼在水中嬉游,它们是自由的。但如果把鸟放入水中,让鱼离开水,那么它们不仅得不到自由,而且很快就会死掉。人走在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乱窜马路,被车辆撞到,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因此,世上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此外,纪律限制自由,又保护自由。如果当你走进图书室,里面静悄悄的。对于读书的人来说,这一片安静多么宝贵!因为人人都遵守看书纪律,大家可以享受这文明读书不受干扰的自由。若有人不守纪律,高声谈笑,这文明就消失了。

同学间总会有些矛盾和摩擦,同学们要互相关心和尊重,友爱相处,团结合作。如果出现矛盾和摩擦,一定要冷静处事,决不可出口骂人,更不可挥拳相向,伤及自身或他人。我奉劝同学们遇事要冷静,要有法纪观念,不能做害人害己的事。

同学们,我们正担负着努力学习,将来建设祖国的重任,祖国、社会都要求我们知法懂法、尊法守法、遵纪守法。一名学生,更应该与同学和睦相处,理智冷静地对待和处理问题,让我们严格要求自己,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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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遵纪守法

全文共 9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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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同学们,早上好!今天,我讲话的主题是:做个遵纪守法的小公民。

大家都知道,有句古话叫“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就是说,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一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于国家,对于社会来说这个规矩就是法律。法律告诉我们什么事可以做,什么事不可以做。

从小知法、守法,对于我们小学生来说非常重要。法国思想家、教育家卢梭说过这样一段话:“人生当中最危险的一段时间就是从出生到12岁。在这段时间中如果还不摧毁种种错误和恶习的话,它们就会发芽滋生,以致以后采取手段去改的时候,它们已经扎下了深根,可能永远也拔不掉它们了。中国有句俗话说:“小时偷针,长大偷金”。可见,少年时代养成良好品性是多么重要。只有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长大后才能成为对社会有用的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要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首先应该懂法。我们小学生作为国家的小公民,社会的小主人,同样应该学法、懂法、守法,以保护我们自己的权益,同时做到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我们可以经常翻阅《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义务教育法》等法规,增强自己的法律意识。

要做个遵纪守法的小公民,还要在生活中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有的同学在课余时间,无所事事,就会做一些不该做的事情。如交上坏朋友,沉迷于网吧,打架勒索等,从违纪到违法,下坡路走得非常快。这些原本单纯天真的孩子,之所以一步步滑向犯罪的深渊,多数是因为没有辨别是非的能力。三国时期的刘备曾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同学们,在做一件事之前,一定要想一想,这件事对不对,该不该做,能不能做。

当然,作为小公民,我们还要学会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和他人。报纸上曾经登载了这样一个事例。安徽一家砖厂雇佣童工,让十来岁的孩子每天背砖十几个小时。这些孩子因为繁重的劳动疾病缠身,而厂主却不闻不问。后来由于群众举报才让这些孩子脱离苦海。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这个厂主被刑事拘留。其实,如果这些孩子懂点法律知识,就可以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

同学们,12月4日,是我们国家的法制宣传日。随着社会的进步,法制在我们的生活中越来越重要。而遵纪守法,是现代社会对每个公民的基本要求。那么,让我们从现在起,积极参加学校开展的各项法制教育活动,学法懂法,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自我保护能力。让我们时时刻刻约束自己,珍爱生活,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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