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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读书的名人小故事汇集实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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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人传读书笔记800字

全文共 9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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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本的读物,总是围绕在我们的身边。有《伊索寓言》、《西游记》、《红楼梦》等不同种类的书本。当然,从中受到的体会、感悟也是截然不同的。这些书仿佛是支撑我在学习中走下去的支柱。在这次“读课外书”的作业中,其中一本书则令我震撼无比,心灵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撞击。它就是法国的作家罗曼。罗兰写的《名人传》。作者没有一般性的追溯他们的创造历程,而是抓住他们在各自领域的艺术家的共同之处,着重刻画了他们追求真善美而长期忍受苦难的心路历程。

在这里,贝多芬作为一个音乐大师,却遭受了最悲剧的事情,听力开始一天一天的下降,内脏也被巨大的疼痛所折磨。但这毫不泯灭贝多芬追求幸福的希望。可这个希望也成为了泡沫,希望再次破灭,他心爱的女人嫁给了一个伯爵。这个噩耗严重的打击了贝多芬的心,使他不等不承受心灵的痛苦,这也加剧了贝多芬的病情。然而幸福也降临到了他的身边。他与爱着他的姑娘订了婚。但不久婚约解除了,贝多芬再次陷入了孤独之中。从此他把全部的精力投入到创作中。仿佛所有的困难都不能使它停止前进,放弃自己钟爱的事业。

米开朗琪罗是雕塑和绘画的天才。他似乎比贝多芬幸运,他出生在一个有声望的家庭中,无残疾也不贫穷。但他的心灵却是无比的痛苦,他无妻无女,不曾感受家庭的温暖,他的国家也多灾多难,外族入侵,人民受苦,自己的作品毁于战乱。他人身几乎没有自由,终身为教皇们忙绿。他的本性是高傲的,为了维护尊严,他也曾与教皇抗争,但由于被形势所逼,一次一次的向权力屈服。由于无法摆脱教皇们的权利辖制,使他的作品不能如期完成。虽然他有缺点,但他的艺术是伟大的,在他的作品中,彰显出他伟大的品性。

托尔斯泰应该是较以上两位人物最幸运的人。他出身名门贵族,有幸福的家庭,有很高的文学天赋,但他追求“生命的真谛”,他为自己不劳而获而感到羞耻。他敢于挑战一切权威,对沙皇的批判也毫不留情。他说彼得大帝是酒鬼,就连莎士比亚也被他贬得一文不值。由于他的思想主张没有现实的意义,然而也没有追随者,所以他是思想孤独者。作为文学家的他是伟大的,他的作品展现了俄罗斯近代历史的宏大画面。

正如著名翻译家傅雷所总结:你只要打开罗曼。罗兰的《名人传》,生命的烈火就会扑面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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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名人传读书笔记

全文共 27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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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人传》是由《贝多芬传》、《米开朗琪罗传》、以及《托尔斯泰传》三篇名人传记组成的一本书。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名人传读书笔记五篇篇,欢迎阅读! 名人传读书笔记篇一:

这个假期读完了名人传,让我深有感触,名人的精神震撼了我的心灵,他们不是走遍天下的英雄,也不是武功盖世的伟人。贝多芬从小出生在贫穷的家里,他的一生经历了无数的挫折与磨难,但他勇敢地面对生活,与生活作斗争,他孤独的生活,他唯一的亲人却辜负了他,是他的内心受到无比的打击,他甚至绝望了,他没有一个朋友。但是他最后仍然改变了命运,战胜了困难,战胜了痛苦。

他之所以能成功,是因为他不肯屈服于命运,他又坚持不懈的精神。米开朗其罗出生在弗洛比萨的一个富贵家庭,他有着较高的文化修养与艺术功底,他的祖国遭受了困难,他眼看着外族进攻,人们受到痛苦。他一生依附于教皇,一生为教皇做事,教皇为他事故立碑立转,使米开朗琪罗完成不了自己的梦想。他一生遭遇困难无数,但依然坚持,为了自己的理想而奋斗。

贝多芬与米开朗琪罗都遭遇到了无数的苦难,但他们的思想中从未有‘放弃’这两个字,他们将一生奉献于自己的事业与理想。他们之所以成为名人,因为他们身上有着同样的精神——永不向命运屈服,这也是我们在学习与生活中必有的精神,我们应该与那些永不服输的人看齐,永远用坚定的信念去面对挫折,用顽强的毅力去实现梦想。 名人传读书笔记篇二:

优秀的传记不仅能鼓舞人,还能使人更深刻地认识世界。了解人生,人类的一切成就,都是自身创造的,而传记则是把那些伟大的创造天才的人生轨迹描绘出来,就象这本由罗曼。罗兰写的名人传一样。

名人传包括贝多芬传,米开朗基罗传,托尔斯泰传。三篇传记,描写的是一个音乐家,一个雕塑家。一个小说家。他们虽然各自所处的领域不同,但是在人生怨患困顿的征途上,他们为寻求真理和正义,为创造表现真,善,美的不朽杰作而献出毕生精力。贝多芬用痛苦谱写的与命运抗争的音乐,为后人留下了享受不尽的精神食粮;米开朗基罗用一生的血泪创造出了不朽的杰作;托尔斯泰则在他的小说里描写了千万生命的渺小和伟大,他用他的作品向世界传播爱的种子。

他们坚信只要灵魂能够坚忍果敢,不因悲苦与劫难而一味地沉沦,那么就一定能冲破肉身的束缚,奔向人生的崇高境界。正如不向命运低头的贝多芬告诉我们那样;“噢,人啊,你应当自强不息”。我们对这句意味深长的话应当有所感悟。我们应当重新鼓起对人类的信心。

青少年朋友们在成长的过程中,需要有楷模,也需要有警惕,那么让传记成为你人生的伴侣吧。 名人传读书笔记作文篇三:

读完《名人传》这本书,我感到名人的精神是震撼人们的心灵的。这本书里的英雄,不是走遍天下无敌手的江湖豪杰,也不是功盖千秋的大伟人,这里面的英雄具有一种内在的强大的生命力,使他们勇敢地与困难作斗争。

贝多芬出身贫寒,他很小就辍学。他的一生坎坷不平,他勇敢的与命运作斗争。他孤独的活着,他惟一的亲人辜负了他,他内心受到沉重的打击,可他还坚强活下来。他没有一个朋友,他就像与世隔绝;虽然这位伟大的音乐家一直痛苦的活着却创作了不朽的传世之作,大部分都是他耳聋后创作的。他最后终于战胜命运,战胜疾病,战胜痛苦,战胜听众的平庸,战胜困难和障碍,攀上生命的巅峰。贝多芬之所以能成功,是因为他不肯屈服于命运,他改变了命运,他的精神震惊全世界。

米开朗琪罗出生在佛罗伦萨一个比较富裕的家庭。他有较高的文化修养和艺术功底。他的祖国多灾多难,他眼看外族入侵,人民受到奴役,自己的作品毁于战乱,他受到别人的折磨,他的家族向他索要钱。他一生依附教皇,为教皇做事。教皇为自己树立碑立传,使米开朗琪罗达不到自己的理想。他一生遇到许多困难。他坚持,为了自己的理想,他活到了70多岁。

托尔斯泰出生于富贵家庭。他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他有很高的文学天赋。他曾经获得成功,但他蔑视自己拥有的一切。他不肯享受生活,不肯虚度年华,他想要通过照福人类来体现自己生命的价值。他弘扬真正的基督精神,对自由主义的蔑视。

作者告诉我们要勇敢的与命运作斗争,只要你不屈服于命运,总有一天你会改变命运。人生就是奋斗,幸福就产生在奋斗之中,命运是自己掌握的。 名人传读书笔记篇四:

其实根本没有什么命运,只有因无知和恐惧失足的人们,才会落入那被称为命运的浊流之中。——题记

《名人传》的作者是法国著名作家罗曼·罗兰。书中写了三位伟大的艺术家不平凡的一生:德国作曲家贝多芬,意大利雕刻家米开朗基罗,还有俄罗斯作家托尔斯泰。因此,《名人传》又被称为《巨人三传》。书中描写的三位伟人为了追求艺术,正义和真理,经历了各种磨难。他们身上也有许多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其中留给我印象最深的是贝多芬的故事。早在贝多芬的幼年时期,他的父亲就经常使用暴力迫使贝多芬练习弹琴。在贝多芬十七岁时,他的母亲又去世了。1787年,贝多芬到维也纳结识了莫扎特和海顿并发表了全部九首交响乐,取得了初步成功。不幸的是,贝多芬在二十八岁时听力逐渐衰减,晚年完全失聪。这对于一个热爱音乐的人该是多么大的打击啊!但是他没有放弃,通过咬着一根小木棍继续创作,并创作出了不朽名作《命运交响曲》。“我要扼住命运的咽喉!”他成功了。他虽然失去了一切“欢乐”,但却给世人留下了无数的欢乐。他以一个失去欢乐而创造欢乐的身份告诉我们:创造命运的不是上帝,而是自己!很多时候,我们都不得不面对很多灾难。根本没有必要去感叹上苍的不公,因为我们自己才是命运的缔造者。

《名人传》告诉我们:命运,掌握在自己手里,我们每个人都应该用自己面对坎坷的从容和身为万物之灵的睿智去把持自己,驾好自己的人生之船。 名人传读书笔记篇五:

寒假期间,我读了名人传这本书,让我油然而生出一些感慨。

这本书包括了贝多芬、米开朗琪罗和托尔斯泰三篇传记,描写的是一个音乐家,一个雕塑家和一个小说家的一生,它们虽然各自所处的领域不同,但是他们为寻求的真理是一样的,创造出真、善、美的本质,为艺术、文学献出了毕生的精力,他们坚信只要能够只要坚持不懈,不因被苦于劫难而消沉,奔向人生的崇高境界。

最让我影响最深的是贝多芬的故事,他看起来比较矮小,生来就是一副运动员的骨骼。他脸看上去宽宽的、总是带着土红色,额头隆起,头发异常乌黑。最让人注意的是他那双眼睛,总有股奇异的威慑力。他是一个不习惯欢笑的人,忧郁是他通常的表情,他从一出生就命运运作抗争,就像他所说过的“噢,人啊,你应当自强不息!”他爱好和平,为此,他创作了许多强烈的进行曲和战斗的交响曲,1804年他创作了英雄交响乐,起了一个非常耐人寻味的名字“英雄交响曲——纪念一个伟人遗迹”当我们与假、丑、恶斗争到疲惫不堪时,贝多芬会给我们勇气和信心。

贝多芬,一个不幸的人,一个由贫困残疾和痛苦的伟人,他为世界创造了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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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有关名人故事

全文共 3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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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岁的张海迪因患有脊髓病,无论做什么事情她都只能在轮椅上进行。不久,她做了一次手术,手术后她只能一动不动躺在床上,可她仍然刻苦学习知识,她从镜子里面看书。就这样,她自学了小学、中学的课本,之后又开始自学英语。她对自我要求严格,所以提高很快,渐渐地,她开始替有关部门翻译英语资料。有一次,她翻译了《海边诊所》。当张海迪捧着厚厚的翻译稿来到出版社时,老修改被她深深地感动了。

张海迪给自我立下一个规定:每一天背熟10个单词,如果背不全,就狠狠地咬几下自我的手指。

古人曰:今日事,今日毕。这可见古人是多么注重今日的事情今日完成,可是此刻在我们的生活中,有的人做事总是拖拖拉拉,今日的事情总是拖到明天去做,甚至托到后天。有些人遇到一些挫折,就闷闷不乐的,他们不明白,仅有经受住严峻的考验,并且对自我充满信心,才能走向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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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珍惜时间的名人故事

全文共 5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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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迪生一生只上过三个月小学,他学问是靠母亲教导和自修得来。他成功,应该归功于母亲自小对他谅解与耐心教导,才使原来被人认为是低能儿爱迪生,长大后成为举世闻名“发明大王”。爱迪生从小就对很多事物感到好奇,而且喜欢亲自去试验一下,直到明白了其中道理为止。长大以后,他就根据自己这方面兴趣,一心一意做研究和发明工作。他在新泽西州建立了一个实验室,一生共发明了电灯、电报机、留声机、电影机、磁力析矿机、压碎机等等总计两千余种东西。爱迪生强烈研究精神,使他对改进人类生活方式,作出了重大贡献。 “浪费,最大浪费莫过于浪费时间了。” 爱迪生常对助手说。“人生太短暂了,要多想办法,用极少时间办更多事情。”一天,爱迪生在实验室里工作,他递给助手一个没上灯口空玻璃灯泡,说:“你量量灯泡容量。他又低头工作了。过了好半天,他问:“容量多少? ”他没听见回答,转头看见助手拿着软尺在测量灯泡周长、斜度,并拿了测得数字伏在桌上计算。他说:“时间,时间,怎么费那么多时间呢?”爱迪生走过来,拿起那个空灯泡,向里面斟满了水,交给助手,说:“里面水倒在量杯里,马上告诉我它容量。” 助手立刻读出了数字。爱迪生 说:“这是多么容易测量方法啊,它又准确,又节省时间,你怎么想不到呢?还去算,那岂不是白白地浪费时间吗?”助手脸红了。爱迪生喃喃地说:“人生太短暂了,太短暂了,要节省时间,多做事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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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小书迷的读书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6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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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牙牙学语的时候,就拥有了我人生第一本书——《幼儿画报》。妈妈经常读给我听,火帽子、跳跳蛙、红袋鼠三个好朋友之间发生的生动有趣的故事一下子吸引了我。从此,我便一发不可收拾地爱上了听故事,读故事,成为了书的忠实粉丝。

到了小学后,我的阅读量就大增了,从一开始看带着稚气的拼音、通俗诙谐的绘本到慢慢看经典的藏书,直到现在家里的书柜上已经有好几百本书了。《我的第一套百科漫画书》、《写给儿童的中国历史》、《马小跳全集》、《全世界孩子都爱玩的700个思维游戏》……其中我最爱看的一套书是《查理九世》,它共有两季,第一季有25本,第二季有30本,我一本不落全都收集了起来。我跟随“查理九世”冒险,体验最神奇的故事。

我爱读书,我爱静静地在书海中遨游。读到高兴的地方,我会情不自禁地手舞足蹈;读到悲伤的地方,我会为故事里的人物而感到难过;读到惊险刺激的地方,我的心会紧张得怦怦乱跳,两个手紧握拳头直冒汗。

每次看书的时候,妈妈都会提前关照我,看半个小时就要合上书本放松眼睛,这样才能保护视力。但每次我都做不到,因为我看得太入迷了,常常忘了时间。有时,妈妈叫了我好几声,我都没有听到,直到妈妈走过来,亲自用手把我的书合上,我才回过神来。妈妈让我去吃饭,可是我人虽然坐在饭桌前,我的心依然沉浸在故事情节中,牵挂着故事中人物的命运。每每放下碗筷,我便又飞奔回书房,继续遨游在我的书海里。

阅读,可以让我增长知识,学到许多学校里学不到的知识。书是我的好朋友,我一天也离不开它。你们说,我是不是一个货真价实的小书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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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的读书故事作文400字

全文共 4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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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一个多么简单而平凡的东西,可对我来说,书已经成为了我生活中的一部分,在我心中占据了最高的地位,我和她缔下了不解之缘。

我告诉你们,我小时候最不喜欢的就是看课外书了,一二年级的时候我一做玩作业就跑出去玩,我连课外书碰都没碰一下。直到三年级的时候,我转到新竹二小,妈妈要求晚上一读玩英语就要读办半个小时的书。刚开始我极不情的拿起课外书,每次都是囫囵吞枣的读了半个小时,要我回想起书里的内容,我还真想不起来了。直到四年级我才喜欢上读书,这是因为学校组织了一次汤素兰主题讲话,我被深深地吸引了,在我的要求下,妈妈就帮我订了几本,买回去一看,觉得这些书还蛮好看的,之后我越看越着迷,每天都可以看一小时了。现在我五年级了,只要一本书看完了,我就吵嚷着要爸爸妈妈去帮我买过一本书。我发现我真的爱上了读书。

我在今后一定会努力读书,因为读书使我懂得了做人的道理,也带给了我无穷的幻想,它永远是我生命中最好的朋友。我读书,我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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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名人读书的故事

全文共 3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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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讲究读书方法。他提倡博采众家,说:“书在手头,不管它就是什么,总要拿来翻一下,或者看一遍序目,或者读几页内容。”有拓宽思路,增长知识等好处。对于较难懂的必读书,他的看法就是硬着头皮读下去,直到读懂钻透为止。他还提倡在“泛览”的基础上,选择自己喜爱的书深入研究。在研究中,他主张要独立思考,注意观察与实践相结合,用“自己的眼睛去读世间这一部活书”,“使所读的书活起来。”对看不懂的地方,他认为“若就是碰到疑问而只看到那个地方,那无论看到多久都不会懂。所以跳过去,再向前进,于就是连以前的地方也明白了”。鲁迅十分重视运用“剪报”积累材料。曾说:“无论什么事,如果陆续收集资料,积之十年,总可成一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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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名人创业励志故事_名人故事作文1300字

全文共 12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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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统与书

美国一出版商有一批滞销的书久久不能脱手,便给总统送去一本,并三番五次地征求总统的意见,忙于政务的总统没有时间与其纠缠,便随口应了一句:“这本书不错!”出版商如获至宝般地大肆宣传:“现在有总统先生喜欢的书出售。”于是,这些滞销的书不久就被一抢而空了。

不久,这个出版商又有书卖不出去了,他又送给总统一本。总统上了一回当,想奚落他一下,便说:“这本书糟透了。”出版商听后大喜,他打出广告:“现在有总统讨厌的书出售。”结果,不少人出于好奇争相购买,书随之脱销。

出版商第三次将书送给总统的时候,总统接受了前两次的教训,不置可否。出版商却大作广告:“现在有总统难以下结论的书出售!”居然又一次大赚其利。

送2/3地皮给政府的精明商人

美国某城30英里以外的山坡上有一块不毛之地,地皮的主人见地皮搁在那里没用,就把它以极低的价格出售。新主人灵机一动,跑到当地政府部门说:我有一块地皮,我愿意无偿捐献给政府,但我是一个教育救国论者,因此这块地皮只能建一所大学。政府如获至宝,当即就同意了。

于是,他把地皮的2/3捐给了政府。不久,一所颇具规模的大学就矗立在了这块不毛之地上。聪明的地皮主人就在剩下的1/3的土地上修建了学生公寓、餐厅、商场、酒吧、影剧院等等,形成了大学门前的商业一条街。没多久,地皮的损失就从商业街的赢利中赚了回来。

买我的马戏票免费赠包花生

美国宣传奇才哈利十五六岁的时候在一家马戏团做童工,负责在马戏场内叫卖小食品。但是每次看戏的人不多,买东西吃的人则更少,尤其是饮料,很少有人问津。

有一天,哈利突发奇想:向每一位买票的观众赠送一包花生,借以吸引观众。但是老板坚决不同意他这个荒唐的想法。哈利用自己微薄的工资做担保,请求老板让他一试,并承诺说,如果赔钱就从他的工资里面扣:如果赢利了,自己只拿一半。老板这才勉强同意。于是,以后每次马戏团的演出场地外就多了一个义务宣传员:“来看马戏喽!买一张票免费赠送好吃的花生一包!”在哈利不停的叫喊声中,观众比往常多了几倍。

观众进场后,哈利就开始叫卖起饮料来,而绝大多数观众在吃完花生之后觉得口渴都会买上一瓶饮料。这样一场马戏下来,营业额比平常增加了十几倍。其实,哈利在炒花生的时候加了少量的盐,这样花生更好吃了,而观众越吃越口渴,饮料的生意自然就越来越好了。

一批小树拯救旅馆

美国纽约州有一家三流旅馆,生意一直不是很景气,老板无计可施,只等着关门了事。后来,老板的一位朋友指着旅馆后面一块空旷的平地给他出了个主意。次日,旅馆贴出了一张广告:“亲爱的顾客,您好!本旅馆山后有一块空地专门用于旅客种植纪念树之用。如果您有兴趣,不妨种下10棵树,本店为您拍照留念,树上可留下木牌,刻上您的大名和种植日期。当您再度光临本店的时候,小树定已枝繁叶茂了。本店只收取树苗费200美元。”广告打出后,立即吸引了不少人前来,旅馆应接不暇。

没过多久,后山树木葱郁,旅客漫步林中,十分惬意。那些种植的人更是念念不忘自己亲手所植的小树,经常专程来看望。一批旅客栽下了一批小树,一批小树又带回一批回头客,旅馆自然也就顾客盈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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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关于名人赫兹的故事-赫兹与电磁波

全文共 9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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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兹1857年2月 22日生于德国汉堡。

他小时候想当一名建筑工程师,于是在汉堡学校毕业后,又到慕尼黑去继续求学。

在1878年,他偶然在柏林听了著名物理学家亥姆霍兹的演讲,改变了原来的求学初衷,又对物理学电学产生了浓厚兴趣,因此进了柏林大学学物理。

1880年,赫兹从柏林大学毕业,发表了论文《电运动的功能》。

亥姆霍兹很赏识他,将他选为自己的助手。

赫兹在大学学习期间,一直探讨麦克斯韦的“电磁说”,想在电磁研究上有所突破,但因学识水平不足,只好暂时放下。

直到1883年,他在基尔时,又正式开始对电磁进行研究,但仍然没有结果。

两年后,他到卡尔斯鲁赫高等工艺学校当物理教授,继续实验麦克斯韦的电磁学说。

一次,电磁火花在赫兹长期刻苦的探索中终于偶而闪烁出了成功的光辉。

赫兹在实验室里,把两条光滑的钢球杆,各自系在两片锌板上,同时又把钥杆接触到感应圈的两端。

当锌片通电时,奇异的现象发生了:两个铜杆自然相近起来,并且冒出微弱的小火花。

这一现象启发了赫兹,他赶紧用检波器来检查这些光中是否含有电磁波

他的检波器很简单,只用一根钢丝弯成一个圆圈,然后在相对两端各系住一个小铜球,铜球上面装有螺旋机,使两球可以自由移近它们的距离。

他把这个检波器靠近锌片那端爆火花的钢球杆时,铜丝圈两端也有火花爆发出来。

赫兹的这个实验充分证实麦克斯韦的电磁说是正确的,也证明了这火花的发生是由于铜球的震动所发出的电波。

因为这是无线电发明第一步的开始,所以人们称这电波为“赫兹波”。

多少年以后,赫兹又以精密的实验,更集中精力研究这些电波。

每一次实验他都记下它们的路线、长度,它们的反射和曲折。

他发现了许多有关电磁波的有趣现象:这些神秘的电波速度极快,它和光速一样快;它可以毫无阻碍地迅速通过很厚的墙壁或高山,但却透不过金属片。

赫兹这些电磁波的巧妙实验证明了光含有电磁波的性质,因而后发了科学家们对光和电的重新认识,开辟了无线电时代的新纪元,为俄罗斯科学家波波夫、意大利科学家马科尼的无线电发明铺平了道路。

如波波夫在赫兹逝世一年后??I895年,制造出世界上第一架无线电接收机。

马科尼1897年创办了世界上第一个无线电公司。

后来的无线电话、无线电广播以及整个的电讯业都是在这个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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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凡人林肯的名人故事

全文共 12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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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林肯诞辰200周年,美国人对这位总统的兴趣几乎无所不及,连他的DNA都不例外。首都华盛顿的“健康、医学博物馆”里,藏有一个玻璃盒,里面存放着林肯遇刺后留在抢救他的医生衬衣上的血迹,林肯的一些头发以及从他头部取下来的一些碎骨。有科学家提出,可以从这些血迹、头发、碎骨提取林肯的DNA,以判断他是否患有马凡氏综合征和其他疾病。

马凡氏综合征是先天的遗传性结缔组织疾病,最常见的症状是骨骼畸形。瘦削细长的身材、长脸、凹陷的眼窝——林肯的长相就是这样,很难看。林肯还可能患有遗传性共济失调,这是一种神经性疾病,病变主要会累及脊髓、小脑和脑干。

一位对美国历史做出伟大贡献的总统,可能患有这些引起低能、残疾联想的疾病。会不会影响他的形象呢?美国人认为不会。美国马凡氏综合征基金会的人员表示,富兰克林·罗斯福总统患有小儿麻痹症,该病因此更加受到社会重视。同样,林肯“也能极大地帮助人们认识马凡氏综合征”。明尼苏达大学基因学教授劳拉·蓝伦则认为,如果林肯患有遗传性共济失调,那是个很好的榜样。证明人可以战胜生理残疾,成就伟大事业。

许多美国人都缅怀林肯这位“伟大的解放者”,但林肯并不是一位没有瑕疵的总统。2009年1月19日的《新闻周刊》刊登了一篇题为《让我们(国家)合为一体的人》的文章,提醒读者,在赞扬像林肯这样一位伟人的时候,不要忘记了历史上真实的林肯,不要把他变成一个过于美好的国家神话。

政治领袖一旦成为国家神话,公众和历史学家就可能讳言他生前那些“不便多提的真相”。其实,又有哪一位政治人物一生只有光明而没有阴影呢?

林肯对种族问题的看法也与今天赞扬他废奴的人们所想象的不同。在1858年的竞选辩论中他声称:“我不想让白人和黑人在政治和社会地位上平等。这两个种族是有实质区别的。我认为,这使得他们永远不可能平等地在一起生活。”他还认为:“黑人不宜成为选举者、陪审员,也没有资格担任公职或与白人通婚。”

林肯维护了美国的统一,但许多美国人对他可能代表的国家主义心怀警惕。林肯深深了解霍布斯所说的雅种怪兽国家(“利维坦”),但需要时却又有意将它引入美国的制度。

林肯与左派和共产主义运动的关系。更增加了他在美国的争议。1864年林肯连任总统时,马克思给他寄来了贺信,请当时在伦敦的美国大使查尔斯·亚当斯转呈。信中说:“欧洲工人们本能地觉得,星条旗担负着工人阶级的命运。”所以1930年西班牙内战时期,到西班牙参战的美国左派组成了“林肯营”,还举行了“林肯——列宁”游行。

林肯于1809年2月12日与达尔文在同一天出生。威廉·赫登是林肯当律师时的合作人,他回忆说,林肯年轻时崇拜潘恩和伏尔泰,而且在许多人还没有听说过达尔文的名字时就阅读过他的著作了,“从此相信普世法则和进化论,再没有改变”。林肯从相信种族有天生差异到主张废奴的思想转变,是逐渐的变化,不是革命的飞跃。在林肯最不愿意谴责美国蓄奴制时,他已经知道,这个制度是“长不了的了”。

历史上的林肯不是一尊铸成石膏像的圣人,那个具体政策上有种种偏差的林肯和那个以远大眼光注视国家未来的林肯本是同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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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名人一些读书小故事

全文共 16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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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经常有针对性地阅读。每逢书中他自认为重要和有参考价值的地方,都加以摘要,并做笔记。马克思的一生虽然颠沛流离,经济经常陷入困境,生活十分艰难。但他依然克服各种困难,坚持读书和科研。

鲁迅:非常讲究读书方法。他提倡博采众家,说:“书在手头,不管它是什么,总要拿来翻一下,或者看一遍序目,或者读几页内容。”有拓宽思路,增长知识等好处。对于较难懂的必读书,他的看法是硬着头皮读下去,直到读懂钻透为止。他还提倡在“泛览”的基础上,选择自己喜爱的书深入研究。在研究中,他主张要独立思考,注意观察与实践相结合,用“自己的眼睛去读世间这一部活书”,“使所读的书活起来。”对看不懂的地方,他认为“若是碰到疑问而只看到那个地方,那无论看到多久都不会懂。所以跳过去,再向前进,于是连以前的地方也明白了”.鲁迅十分重视运用“剪报”积累材料。曾说:“无论什么事,如果陆续收集资料,积之十年,总可成一学者。”

鲁迅嚼辣椒驱寒:鲁迅先生从小认真学习。少年时,在江南水师学堂读书,第一学期成绩优异,学校奖给他一枚金质奖章。他立即拿到南京鼓楼街头卖掉,然后买了几本书,又买了一串红辣椒。每当晚上寒冷时,夜读难耐,他便摘下一颗辣椒,放在嘴里嚼着,直辣得额头冒汗。他就用这种办法驱寒坚持读书。由于苦读书,后来终于成为我国着名的文学家。

诸葛亮:读书方法是“观其大略”.这个方法意味者他注重知识的全面性和开拓性。

爱因斯坦:他的成功,与他从小就有刻苦自学的习惯是分不开的。11岁时,他就读完了一套通俗科学读物,并对科学开始发生兴趣。12岁时,他又自学了欧几里得几何。此外,和现代的孩子们相比,他特别重视哲学的阅读,13岁时就开始自学康德的哲学了。 他还根据自身的特点、志向和兴趣,把精力集中在物理学的学习上。结果他在物理学方面果然取得了重大的成就。爱因斯坦在读书学习时不搞不必要的死记硬背,经常爱和同学在一起讨论,使他感受到互补的乐趣。

华罗庚:数学家华罗庚有一种奇特的读书方法。他拿起一本书,不是从头至尾一句一字地读,而是先对着书名思考片刻,然后闭目静思:设想这样一个题目,如果要让自己来写应该怎样写……想完后再打开书,如果作者写的和他的思路一样,他就不再读了。一本需要十天半月才能读完的书,他一两夜就读完了。

苏东坡:苏东坡学识渊博,他有一种“各个击破”的读书法。他认为一本书每读一遍,只要理解和消化一个问题就行了;一遍又一遍地读,就能达到事事精通。一本书的内容是很丰富的,而人的精力有限,不可能一下子全部吸收,只能集中中注意力了解某一个方面。比如想探究历代兴亡治乱的原因,那么就从这个角度去读;要探究史实典故,就换另一个角度,再读一遍。这个方法虽有些笨,但这样读过之后,各个方面都经得起考验。

况衡:况衡,字稚圭,西汉东海(汉郡名,今江苏省邳县以东至海,连山东省滋阳县以东至海地区)人。他出身农家,祖父、父亲世代都是农民。传到匡衡,却喜欢读书。他年轻时家里贫穷,白天给人做雇工来维持生计,晚上才有时间读书。可是家里穷得连灯烛也点不起。邻家灯烛明峦,却又照不过来。匡衡就想出个法子,在贴着邻家的墙上凿穿一个孔洞,“偷”它一点光亮,让邻家的灯光照射过来。他就捧着书本,在洞前映着光来读书。

孙敬:汉朝有个叫孙敬的人,从小勤奋好学,他每天晚上学到深夜,为了避免发困,他用绳子的一头拴柱头发,一头拴在房梁上。战国时,有个名叫苏秦的人,想干一番大事业,便刻苦读书。每当深夜读书时,他总爱打盹。于是,他就在自己打盹的时候,用锥子往大腿上刺一下,以提精神。孙敬和苏秦的故事感动了后人,人们用“悬梁刺股”来表示刻苦学习的精神。

车胤:东晋人车胤,年幼时好学不倦,勤奋刻苦。他白天帮大人干活,夜晚便捧书苦读。可是由于家境贫寒,常常没钱买油灯,书也读不成了。他为此十分苦恼。

一个夏夜的晚上,车胤坐在院子里默默回忆着读过的书上的内容,忽然发现院子里有许多萤火虫一闪一闪地在空中飞舞。他忽然心中一动,要是把这些萤火虫聚集在一起,借它们的光不就可以读书吗?于是,他开始捉萤火虫,捉了十几只,把它们装在白纱布缝制的口袋里,挂在案头。从此,他每天借着萤光苦苦地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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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名人故事作文

全文共 6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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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名人故事,我不曾了解,所以看不到他们究竟付出了多少,作了多少,所以,我利用假期时间,看了这本从妈妈学校借来的书---《大名人小故事》。

你知道飞机之父莱特兄弟吗?那我来给你们讲讲他们的故事:莱特兄弟小时候喜欢放风筝,也喜欢做风筝。一次,他们发现老鹰会飞,是因为它有翅膀,而且是曲线的。他们也想装上翅膀飞起来。父亲送给它们一只纸做的蝴蝶,右手旋转藏在腹部的橡皮筋,朝天空一放,竟飞了起来,他们开始在他们的小仓库研究。他们的父母也相信一个数学家和一个发明家会搞出一点名堂的。

莱特兄弟不但实现了自己的梦想,更实现了人类的梦想。现在,几乎所有的人都不会再嘲笑他们,没有谁会嘲笑他们当年那看似不可能的想法。成千上万的人幻想着自由的飞翔,然而,只有莱特兄弟首先做到了。因为他们不单单这样想,更努力的尝试着去做了。勤奋、认真是成功的发动机;想象、创新是成功的桨。

你可知消灭敌人的最好方法是什么吗?林肯作为美国的第16任总统,为我们找到了答案。看到这篇文章,给我感触颇大:一次,林肯参加一群年轻士兵的讨论,有的士兵认为,战争中最大困难是钱,有的则认为人才才最重要。然后讨论如何消灭敌人,有的认为使用先进武器,而有的则是摧毁敌方阵地。而林肯并未评论,他说:非常简单让敌人成为你的朋友。

我终于知道:消灭一个敌人的确少了一个对手,但从另一个意义上讲也少了一个伙伴。真正的胜者不是能打败敌人的人,而是能使敌人成为自己的朋友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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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的读书故事作文1000字

全文共 9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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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曾说:“书犹药也,善读可以医愚。”千古历来对书都有各种美称,而读书者,必是千古之高尚者也。“勤学苦读”的故事,多得像一条珠串;而在这样一长串带流苏的珠串中,有一颗不太显眼的,便是属于我的……。

犹然记得那是拼搏的初三时光:年级上下,人心惶惶;作业卷子,不胜枚举——万类考试竞自由。处在这样的环境中,怎叫人不怅寥廓,问谁主沉浮?

而在这种情况下,读书便成了一件奢侈的事了。

所以当我在书店前踱了N次步,思想斗争了N次,攒了N次钱,买了一本与学习无关的书时,你知道那该是一种怎样的勇气?那是一本封面是两个美丽女生,刻着两行温暖话语的青春小说——《甜酸》。

一个人如果为一件事疯狂起来,是谁也阻止不了的——就像当我拿到这本书,一路上目不转睛地盯着它,生怕它“飞”走了;是疯狂摩挲着它那光滑的扉页,是能把那晦涩难懂的文字一字不漏地背下来,甚至是想像着书中的画面吃吃地笑……。书给了我力量,我是书的孩子。

可是我的故事并没有嘎然而止。一旦我到家,首先接受的是一定是妈妈的嘘寒问暖外加大规模的书包勘查——我怎么能让它被发现?!不行!我左躲右藏地将它放入了衣袖里(因为衣袖很宽,将书折几折后可塞进去),不管了,一路冲进书房,不理会妈妈是否有狐疑的眼神。有那么一刹那,我觉得,书是我的孩子。

接下来的经历,必是会让我终身难忘的:我将它夹在大大的教科书中,“一人分饰两角”:真正的我在如饥似渴地读,另一个我则在门口“望风”——那是怎样的一种刺激感,是外人绝不所知的。我感到我的新似乎在剧烈地跳着劲舞,使我的身体甚至无法负荷。从小到大,从未这样读过书,也从未如此感受到书的召唤——当妈妈的脚步声走进时,我的“频道”立刻调到英语单词,咿咿呀呀地读起来;一旦声音远去,哈哈,我早就迫不及待了,光速似的翻到我刚才读的烂熟于心的一页,接着读……书中的女主角平凡而开朗,仿佛与我有着千丝万缕的共鸣,友情、亲情与爱情的交织,如歌一般,共同谱写一曲甜与酸的乐章。青春的疼痛与感悟,尽是这本书带给我的。

血与泪,我已淡忘,刻骨铭心记得的还是那一本甜到蜜里、算到脾里的那本书和读书时有趣的故事。

抬起头,星空斑斓点点。我轻轻关上回忆的匣子,闭上眼,凝神细思。到底是书改变了我,还是我改变了书?其实这已不再重要,只要曾经有一段读书的记忆,便是人生最美的回忆。

我们是和书一起成长的一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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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的读书故事作文700字

全文共 7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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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画家、文学家唐寅说过:“人家不必论富贵,唯有读书声最佳。”可我曾经却是个不喜欢读书的孩子。一个偶然的机会,我改变了自己,从不读到读,再到爱读。

记得那是去年9月份的一天,我家附近开了一家读书房。妈妈看到后,催我到读书房看看。我无奈地来到读书房,站在书房门口抬头仰望,“尚晏读书”这四个大字映入我的眼帘。

“尚晏读书”好雅致的名字!那天我在书房外徘徊了很久,可没有走进书房。我只是隔着窗户,向里面张望。我看到整齐的书架上,摆着一本本书;小巧的书桌上罩着淡绿色的格布;桌子上还摆着一个个精致的小花瓶,每个花瓶上面都写着不同的字,如:静、净、禅、悟”等;靠窗的玻璃台子上铺着两张草席,草席上摆着蒲团和草编的小桌子。我看的出神,心不觉也有了向往。可那天我最终也没有走进书房。

第二天,我又情不自禁地来到书房门口,正在犹豫和徘徊之时,一位慈祥的阿姨看到我,便掀开门帘对我说:“孩子,欢迎来看书。”我既惊喜又恐慌,在阿姨鼓励的目光里我走进书房。我在书架旁浏览着,并选了一本书,漫不经心地看起来。过了一会,阿姨走到我身边说“孩子,你上几年级了?喜欢读书和写作吗?书房里有作文和阅读课,你可以来学习。”

听了阿姨的话我感觉有些惭愧,怯怯地说:“我很笨,我学不会,以前妈妈给我报过很多作文班,我都不行。”说着这些话,不知道为什么,眼里竟然闪过一丝泪光。

阿姨似乎看出了什么,她温和地说:“谁说你笨?谁说你学不会呀?只要你肯努力,就没有学不会的!”

听了阿姨的话语,我心里充满了信心与感激,从那一刻起,我决定到书房里读书,那位阿姨也便成为我的老师。在老师和妈妈的激励下,我只要有时间就到书房去读书,渐渐地我爱上了读书,似乎每天不到书房里去看会书,仿佛就像少了点什么。

转眼半年多过去了,我在书房里读了很多书,作文成绩也在一天天提升。

这就是我的读书故事,读书让我不再自卑,有了自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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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马尔康·坎培尔爵士的名人故事

全文共 22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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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第一的赛车选手,最热衷的兴趣是找寻宝物。提及美国空军最杰出人物艾迪。里肯贝克,就不禁令我想起马尔康坎培尔爵士。某次的晚餐会上,我坐在他们二人之间,他们的态度是那么的沉静,说话的语调也极为温和,但他们却都深深地沉迷于速度的魅力之中。

当初里肯贝克所以成为不怕死的赛车选手,是以赚钱为目的,那么坎培尔又是为了什么呢?坎培尔是属于富豪之士,根本毋须为赚钱而劳心卖命。

那么他为何选择充满危险的赛车选手呢?是为了名誉、名气?对于这个问题,他的回答是:“纯粹只是为了享受才这么做的。”于是我转问艾迪。里肯贝克:“你看过马尔康。坎培尔爵士以彗星般的速度开快车的情形吗?”曾参加过200次以上赛车的里肯贝克的回答,着实令我大吃一惊。

“说实在话,我从未看过,而且将来也不打算看,以那种速度开车,死亡率将高达80%.”

在当时的晚宴上,没有一个人的开车速度及得上马尔康。坎培尔爵士,其时速高达300英里,等于每分钟跑5英里,从纽约到旧金山只要10小时就可跑完全程。在纪录上,时速超过200英里的曾有4个人,也就是塞古雷伯。洛克哈特、基奇及拜柏--这4个人都因速度太快而去世,目前还活着的只是坎培尔而已。

马尔康。坎培尔爵士是个宿命论者,所以从不作多余的担心,当比赛结束步下车子时,他的态度冷静得就像刚从公司下班归来似的。

坎培尔爵士在16岁时,就决心要成为脚踏车赛的选手,他父亲知道后,马上把他送到伦敦着名的罗德保险公司上班,希望打消他这个念头。

据他本人说,在他服务的两年期间,一分钱也没领到,直到第三年才有一点收入,但今天他已是世界有名的罗德公司董事。

他以报社为对象,推销破坏名誉保险--这个构想是他19岁时想到的。在英国,有关破坏名誉的法律比美国严格,所以马上获得英国大部分报社的签约。21岁时,他已是极富有的资产家,不多久,就买了好几辆摩托车和汽车,开始参加竞速比赛。他用在这方面的钱超过5万英镑以上--换算成美金,约值25万元。这一切都是为了打破速度纪录。

为找寻可供最高速度飞驰的道路,他的足迹遍及世界各地,例如丹麦、撒哈拉沙漠、南非、佛罗里达州等;终于发现最优秀的赛车跑道,地点是在美国犹他州,那儿有数万年前就已乾涸的上古湖泊的遗迹,湖底含有相当的盐分,因而显得既平坦又坚固,犹如冰面一般。

有一次他在丹麦参加比赛,时速高达140英里,途中突然响起一阵猛烈的怪音,车子的前轮竟然脱离车身,直飞到观众席上,打死了一个男孩,然后又跃过观众的头上,弹到一英里外处才停下来。

马尔康。坎培尔爵士本人感觉最刺激的事,是第一次世界大战时的空战。当时他担任战斗机驾驶员,经常越过英法海峡在西部战线上空飞行。有时也驾驶着从未驾驶过的机种,飞向陌生的地方,在那儿也许完全看不到地面,而又必须降落在无法辨别东、西的地上。在此当中,也可能遭逢突然从云中冒出的德军战斗机机枪的攻击,但在4年期间,他从未受伤过。

马尔康。坎培尔爵士最大的冒险却是在印度洋可可斯岛的寻宝。他将当时的经历写成一本书,根据书上的记载,他此行的目的是为找寻海盗所隐藏的一笔财宝。地球上可能没有一个地方像可可斯岛这般寂寞,在那儿看不到一栋房子,也找不到文明人的影子,当地的土着是从前以文化及财富夸耀一时的印加族后裔,他们白天都躲在山中,直到日落之后才悄悄地潜至海边,他们的行动比海边的椰子树影更为安静,所以白人很难察觉。在海边的岩岸及砂地上,有许多蜘蛛、螃蟹、蜈蚣、蚂蚁等,除此之外,还有苍蝇、蚊子在上空飞行,岛四周的海边则有鲨鱼在大肆活动。

据说,只要沿着溪流上溯,用铁锹插进一块大岩石的裂口,把大岩石敲开,就能找到海盗所藏价值数百万的黄金及灿烂无比的珠宝,就像“天方夜谭”阿拉丁所发现的珠宝一般。

岛上的所有溪流,坎培尔都曾沿溪上溯,甚至连已经干涸的溪流遗迹,他也不放过。在繁茂密林中,他曾敲开过无数的岩石,但始终不曾见到那些传闻中的珠宝。

有一天,他费力地拨开密生着的有刺草,希望在繁茂的草丛中开出一条进路,他突然发现这时吹的是北风,而他正要朝北方前进,如果放一把火,就能将那些挡路的野草烧光,而轻易地前进。他擦了一根火柴,密林立即以猛烈之势燃烧起来,5分钟后,四周变成一片火海,犹如置身于赤热的熔炉中一般。

眼看着火舌窜向四方,若再不逃跑,将会被烧成焦炭了,于是一行人就像被死神追赶般,没命地逃离这片密林。

终于逃到海边,但因为已被烟薰得差不多了,每个人都支撑不住地倒在地上。过了一会儿,回头看密林那端,只见熊熊的火焰几乎冲到云霄,四周的空气显得燥热无比,但又不能跳进海中,因为海中有许多食人鲨鱼在游动着;幸好,岸边绿油油的椰子树含有丰富的水分,不容易烧起来,才算保住这群人的生命。

为找寻那些根本不存在的财宝,吃苦耐劳地奋斗三个星期,所得到的却只是血迹斑斑的脚、磨破皮的手指及被火烤得红肿的背部而已,这位英国富翁如今就像狱中的犯人一般。他实在太累了,而且又罹患热病,在希望破灭之后,只好狼狈地回国。但他说,迟早还要再到可可斯岛走一遭,如果真的有财宝,他一定要把它们找回来。

“只要有冒险的机会,即使需绕地球半周,我也会不计一切地勇往直前,这就是我的个性。”他以他惯有的沉静态度说道。

〔补注--虽未有明显的记载,但马尔康。坎培尔的确是生于英国、死于英国的英国人。于1923年以赛车选手身份创出时速137英里的纪录后,又于1935年在美国犹他州创造时速300英里的纪录。两年后,因视力障碍而放弃赛车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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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傅嘉九岁难进士的名人故事

全文共 11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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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嘉,清朝著名学者,广东人,出生于公元1745年。

傅嘉自幼聪明好学,在父亲的指导下,五六岁时便学会了联诗作对,到七岁去学校读书时,在文学上已经是小有名气了。可是,他只念了一年书,由于母亲去世,家中贫困,他也就退学了。在他退学之后,仍不忘读书,常在上山砍柴和干活的空间,挤时间读书。

有一天,他听说朝廷派了个叫李调元的进士到广东任学政。傅嘉早就知道李调元是个有名的才子,小时候就以“叔嫂联对”而闻名乡里。于是,他一时心血来潮,便想见识见识这位名人的才华。

几天后,傅嘉打听到李调元每日上下班的必经之路,便在路的正中央用三块石头垒成一座石桥,然后守候在那里。不一会儿,李调元坐着轿子来了。

轿夫来到“石桥”跟前,一脚便把石头踢到了路的一边。这下,傅嘉可不干了,上前拦住轿夫,指责他不该把他的“石桥”拆掉。轿夫则说傅嘉不应该在路中央摆石头玩,妨碍行走。轿夫和傅嘉各说各的理,声音越来越大,争吵起来。

李调元在轿中听了,也觉着这孩子太不讲理,于是便走下轿来,准备劝说几句,叫他让开算了。

不料,他刚一下轿,傅嘉竟一扫刚才的怒气,上前深施一礼说:“您就是新来的李大人吧!听说您从小就以联诗作对很有名气,在下很是敬慕,今以‘石桥’拦轿,就是想和大人联上一对,不知大人能否赐教?”

李调元一听,心中就乐了,天底下竟有这样求联对的!不过,他一向以联诗作对为乐趣,今又见傅嘉出语不凡,满脸稚气,很像自己当年向三嫂讨粽子时的那副神态,不由十分欢喜;于是,也想考考他是否有自己当年那种才气,便高兴地对他说:“那你就先出上联吧!”

傅嘉不假思索,顺手指着被轿夫踢倒的“石桥”,写出上联:踢倒磊桥三块石。

按说,上联中的“磊”字应该用“垒”字,可他竟写上了三个“石”字的“磊”,和后面的“三块石”相接,使得李调元难以应对,想了足有半个时辰,也未想出合适的语句来,便有些难堪地提出回去再想,明日一定答复。傅嘉同意了。

李调元回到家中,愁眉不展,他的妻子见了,便问根由。当李调元把途中一个孩子求他联对的事说出后,妻子竟笑着说:“咳,这有何难?”

于是,她拿过剪刀,把绣花用的纸剪出一个“出”字,然后从中间剪成两个“山”字说:剪开出字两重山。

李调元一听,“出”和“磊”相对,“两重山”和“三块石”相对,不由得连连称妙。

第二天一早,李调元又坐轿来到原处,见傅嘉已等在那里,便把下联说了出来。

可傅嘉听了,却微微一笑说:“这下联对得的确很妙,但我想并非出自李大人之手。”

李调元吃惊地问道:“你这是从何谈起?”

傅嘉又笑着回答说:“想大人堂堂男子,不用‘劈’字和‘砍’字,怎么想起来用个‘剪’字呢?如果我没猜错的话,此联定是李夫人对的。”

李调元听后,十分钦佩傅嘉惊人的聪敏才智,不但承认了夫人对下联的事实,而且专门来到傅嘉的家中,送上俸银二百两,一再嘱咐他的父亲要好好供傅嘉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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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名人读书的故事

全文共 2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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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晋人车胤,年幼时好学不倦,勤奋刻苦。他白天帮大人干活,夜晚便捧书苦读。但就是由于家境贫寒,常常没钱买油灯,书也读不成了。他为此十分苦恼。

一个夏夜的晚上,车胤坐在院子里默默回忆着读过的书上的资料,忽然发现院子里有许多萤火虫一闪一闪地在空中飞舞。他忽然心中一动,要就是把这些萤火虫聚集在一齐,借它们的光不就能够读书吗?于就是,他开始捉萤火虫,捉了十几只,把它们装在白纱布缝制的口袋里,挂在案头。从此,他每一天借着萤光苦苦地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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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名人故事作文300字

全文共 3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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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寒假期间,我读了《128 位世界名人故事》这本书,里面讲了许多名人的故事,深受我的喜爱。还有我们曾经学过的亚里士多德、伽利略等人的故事。

其中,我最喜欢弗朗西斯·培根。

培根出生于英国伦敦的一个贵族家庭,他是科学新时代的先驱者,是认识到科学和技术能改变世界的第一位伟大的哲学家。那时的女王伊丽莎白非常喜欢他,他出版了许多有关法律的书。在他18 岁的时候,父亲突然去世了,使他和宫廷疏远了。1618 年,因培根严重触犯了法律,把他赶下了政治舞台。1626 年,他在雪地里做了一次冷冻试验之后,由于受寒而病倒,不久便去逝了。

啊!培根,多么伟大的哲学家啊!为了试验而失去了生命,他对科学的执着让我敬佩,让我难以忘怀。

我现在非常喜欢看《128 位世界名人故事》,因为这本书让我知道了那些名人和他们的故事。正像培根说的那样:用伟人的事迹来激励孩子,远胜于一切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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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李泉清回忆录《打鱼》名人故事

全文共 13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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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泉清回忆录打鱼

(李泉清)

那天,刚吃完午饭,韩光臣打来电话:“哎,老三,吃了没?打鱼去?”

“吃了,中啊,现在就走啊?”

“走啊”

“好,我在晒着被子,我拿了被子,马上过去”

挂了电话,收拾好被子,穿上袄,出了门。

老远就看到韩光臣在道门口外,停着摩托车在等着我。

“上哪弄了辆摩托车?以前没见你骑过。”我问。

“去年他姨夫给我的,我说是我那摩托车坏了,捞不着去打鱼了,他说正好他那摩托车不骑了,没地方放,叫我骑。”

“这车还挺新,还是125,好车啊!”

“车还很好,他买来没骑几天,买了轿车,不骑了,天天在家扔着。”

“好使啊不?”我问

“很好使,就是难启动点儿,电瓶坏了,得用脚蹬,很难启动,没有二十脚起不来”

“电启动的?换上块新电瓶啊!”

“待两天着,”韩光臣一面说着,一面不停地蹬着启动杆。

终于,启动起来了。

韩光臣开车有些猛,随他的脾气,莽莽撞撞的。加上125车速又太快,风“呼呼”地从耳边飞过。

“慢点儿,开这么快咋?”我有些害怕。

“这还算快?这才跑多少啊?我自己一个人,像前面那些车,我超着当玩”

“不行,不行,慢着点儿,限速,限速40”

我劝阻他。

“好好,限速40”,他答应着,把车速减了下来。

过了牛头村不远,不再是几年前的样子了,以前是正直往北走的,现在却往西拐弯了。

“哎,路改了?”我问。

“早改了,这不是上大西环嘛!你天天在家里闷着,不出门,这都不知道!”

“自从修了大西环,没开到过这里”

跑在大西环上,感觉一切都很陌生。

以前去寇家坞,都是从牛头村一直往北走,没岔路,现在一改道,迷路了。不知道哪儿哪儿了。

车子三拐两拐,来到双皇城水库。

终于明白过来了。

双皇城水库,以前我还是来过的。

位置坐标渐渐清晰起来。

“这不是,南边是寇家坞,那是小寇家坞,那是李家坞”,韩光臣指画着。

“我知道了,来到这里我就知道了,双皇城水库,我以前来过,不过,自从修了以后我还没来过”

就他妈的二十来里路,居然还给弄懵了,丢人!

停好车,韩光臣换上雨裤,提着网进了水库周围的围挡里,我提着水桶跟了进去。

“不让进啊?”我问。

“这不用铁栅栏围着嘛,不让打,偷着”

“你以前常来啊?”

“来过几次,碰到有人来撵,就赶紧走”

头一网下去,居然就打了一条。鱼不大,大约有十来公分。不过,我俩都很兴奋。开门红嘛!

“这是什么鱼?”我问。

“梭鱼,这里净梭鱼,没别的”

韩光臣在前面抡网,我在后面跟着。

接下来一连好几网,都是空的。

“今天风大,天冷,鱼不出来”韩光臣说。

“哄哄它,用砖哄哄它?”我提议。

“别,一哄都把它吓跑了,更没了,梭鱼跑得很快”

又是一连几网,还是没有。

继续往前赶。

“前面好像有雨群,你看前边,”韩光臣冲着前面嘟囔。

悄悄走近。

“哗”,鱼网像个张开的大伞,渐渐沉入水中。

韩光臣一边轻轻拖拽,一边轻轻抖动着鱼网。

“哎!有!”我看到一条白色的鱼渐渐露出水面。

“哎,好几条!”我惊喜。

“打着鱼群了!”韩光臣咧着嘴,喜得合不拢了,“这会还差不多。”

他从网里往外摘,我往水桶里放。

一条,两条,三条,……

十八条。

好吉利的数字。

“这一网还中,就算是不打了也中了,”韩光臣满脸喜悦。

后来又打了几网,只打了一条。

起大风了,地上的碱土和杂草被卷上了天空,胡乱地飞舞,电线被刮得“呼呼”直响,挺吓人的。

“不打了,回家”韩光臣说。

收拾好家什,往回赶。

一路上,风越刮越大,摩托车都感觉有些摇晃,不大走辙了,天很冷,扶着摩托车的手都冻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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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二年级我的读书故事

全文共 5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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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家有一个“小书虫”,为什么叫他“小书虫”呢?因为他酷爱读书,所以大家都叫他“小书虫”,现在我给你讲一讲他的故事吧。

小时候他就已经和书分不开了,妈妈讲的《狼来了》是他的启蒙故事。七岁时,他看了人生中的第一本“大书”――《格林童话》,里面那有趣的故事情节、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深深地吸引了他,就这样慢慢地他与书结伴长大。在他身上因为读书还发生过许多有趣的事呢!

有一次,他在公交车上看《窗边的豆豆》这本书看得痴迷,一时忘了下车,当他看完这本书正回味着书中的情节时,猛然发现他早已错过了应下的车站,司机师傅已经开过了三站,于是他赶紧在下一站下车,然后飞奔回家。

还有一次,“小书虫”的妈妈出去办事,让他看着锅里的米饭,他漫不经心地哦了一声。过了十几分钟,厨房里传来一股糊味儿,他拿着书赶紧跑进厨房,立刻关上锅,可是已经来不及了,饭已经糊了。正在这时他突然想到以前看过的书中讲到:如果米饭糊了,放上两三根葱,再放点牛奶就不会那么糊了,他按照书上的方法来,一试还真管用,而且米饭比之前更香了!妈妈回来后闻见厨房的香味,百思不得其解地问道:“今天的米饭怎么这么香啊?”听到妈妈的疑问,“小书虫”偷偷地笑了。

怎么样“小书虫”这个称号对他名副其实吧!想知道这个小书虫是谁吗?远在天边,近在眼前这个小书虫就是我呀!

这就是我和读书时发生的故事,怎么样?很不错吧。我想你也一定有十分有趣的读书经历吧,说来让我听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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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青春的单车名人故事

全文共 14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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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是一位聪明而又美丽的少女,他是一位英俊而又憨厚的少年。她与他住在美国芝加哥南部一个贫民窟里,他们是邻居。他常常用一辆单车载着她,一起上学,一起玩耍。

她热情浪漫、富有幻想。她常常坐在他的单车后面,用双手搂住他的腰,把自己的身子贴在他的脊背上,闻着他身上熟悉的味道,在心里激荡起一道道涟漪。她一遍又一遍地幻想着与他的甜蜜恋情:头上是蓝蓝的天,脚下是金黄的沙滩,远处是波光粼粼的大海。他牵着她的手,一边奔跑,一边欢笑……当她正沉浸在自己幻想中的时候,学校到了。他停住了车,看到她的脸上飞满了红晕,关切地问:“你怎么了?”她从单车上拽过自己的书包,飞快地走了。

她什么也没有说,留给他的只是一阵风,还有夹杂在风里的少女香氛。他是一位诚实本分的男生,一直把她当自己的亲妹妹。可是,当他看到她羞涩的眼神,他忽然感到,她已经不是小时候那位跟自己一起玩过家家的小妹妹了。她已经长大了,她的身上洋溢着一种美丽而迷人气息,这种气息令他心猿意马。他看着她的背影,深呼吸,幸福地笑了。

她爱他,他也爱她。可是,她没有表白,他也没有表白。她与他的恋情就像是那辆单车,她是后轮,他是前轮。他们一起手挽着手,可是,两个人却始终走不到一起。不过,那种情愫在她的心里越来越膨胀。最终,她再也控制不住自己,她决定主动出击。

这天放学,他用单车带着她一起回家。她还是坐在后面,还是用双手搂住他的腰,还是把身子贴在他的身上。到了家门口,她终于鼓足了劲,对他说:“你今晚有时间吗?”他看了看她,疑惑地问:“你有事?”她红着脸,说:“我问你有时间没有!”他说:“有呀!”她说:“那好,今晚8点在公园里见面!”她说完,一溜烟儿地跑了。他看着她的背影,惊讶得张大了嘴。

那晚,月很圆,夜很静,天很冷。为了这次约会,她特意穿了一套裙子。可是,她来到约会地点,才知道自己错了。她冻得浑身直达哆嗦。他脱下自己的外衣,披在了她的身上。她顺势拥入他的怀里,抱紧了他。她感到很温暖,很幸福。

她的家庭虽然很不富裕,但是她前卫,追求新潮。高中毕业那年,学校要举行一次舞会。这次舞会要求参加的人自带舞伴。她坚决地报了名,并且动员他当自己的舞伴。他答应了。那天,她第一次穿上了高开衩丝绸礼服,而他也按她的要求,穿上了一件黑色礼服。

华丽打扮的两人骑着单车出发了。来到舞会,时间还很早。她便邀请他一起拍一张照片。她要他搂着她的腰,可是舞会上么多人,那么多眼睛看着他们,保守而又拘谨的他害怕了。最终,她坐在一只藤条椅子上,而他则拘谨地站在她的身旁,仿佛是她的保镖。

这是她与他唯一的合影。这张合影成为他们多年后回忆自己初恋的唯一证物。

那天夜里,他们玩得非常开心,非常快乐。她用自己的开朗和热情感染了他。他们在一起跳舞。跳了一曲,又跳一曲,一直跳到曲终灯亮。

舞会散场后,他又用单车带着她回家。他把她送到家门口,两个人站下来。你看着我,我看着你。她用期待而又鼓励的眼光看着他,希望他能给自己一个拥抱,一个热吻。他知道她的心思,可是,他始终没有勇气。他在心里挣扎了好一会儿,终于用颤抖的手,把她搂在怀里,轻轻地吻了吻她的唇,然后,就羞涩地逃跑了。这是他的初吻,也是她的。

她叫米歇尔,现在成了美国第一夫人;他叫大卫·厄普丘奇,现在是一家企业的客户代表。这是他们初恋中的第一次亲吻,也是唯一的一次。高中毕业,米歇尔立志要考大学,而大卫则选择了职业学校。就这样,米歇尔与大卫结束了短暂而又甜蜜的初恋。

如今,虽然两个人的地位发生了很大变化,但是,那段单车上的甜蜜初恋却深深地埋在两个人的心底,种下了甜蜜的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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