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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读书的作文优秀【精彩20篇】

正所谓“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光阴给我们经验,读书给我们知识”“与肝胆人共事,无字句处读书”,古今中外,读书是一个亘古不变的话题,读书如香醇的咖啡,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读书的作文优秀,希望能给各位提供帮助,欢迎浏览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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丑小鸭读书笔记

全文共 2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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丑小鸭是一只从一出蛋壳就与众不同的非常丑的小鸭子,因此它的哥哥姐姐经常嘲笑它,不和它玩,它觉得非常孤单就离开了家。离开家后,丑小鸭遇到了许多困难,在冬天里,它经历了寒冷和饥饿,终于春天来了,丑小鸭的全身长出了漂亮的洁白的羽毛,它变成了白天鹅!

读了这个故事我想说:外表美不一定就美,心灵美这才是真正的美!丑小鸭虽然很丑,但它有一颗美好的心灵,它经历了千辛万苦,最后终于变成了白天鹅。它的这种勇敢自信的精神很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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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读书的趣事小学生主题

全文共 6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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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十分崇拜冰心。冰心从小就熟读四书五经,四大名著,而我,说来惭愧,第一本启蒙读物是《唐诗三百首》,和名人相比,我当然算不得博览群书,但自然有一点体会。

书是历史的纽带,让我了解古今中外的趣闻轶事。上下五千年,纵横八千里,这大概就是书的伟大创造力吧。书让我感受到了秦朝统一六国的雄风,三国争雄的铁戈兵马,成吉思汉‘天之骄子’的风范,王昭君出塞的凄惨。

只有懂得品味,才能从书中品尝到悠远的滋味。对于画盲来说,塞尚到凡高等于不存在,毕加索的抽象画只是几笔涂鸦,对于音盲来说,莫扎特到李斯特等于不存在,贝多芬的《命运交响曲》只是一阵狂噪。而同样,对于只热衷于读街头小报的书盲来说,海明威到奥斯特洛夫斯基等于不存在,列夫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只是一堆草纸。

鲁迅的正直,朱自清的优美,苏轼的豪放,曹操的大度,冰心的细致,都是值得我们细细品味的。书是三国情诗的缠绵,是咏絮才女的婉约,是唐诗,宋词,元曲,明清小说……人们常说,读书百遍,其义自见,每一本好书都是一种思想,人接受的正确思想越多,犯的错误就越少,尽管‘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书能陶冶你的性情,更能铸造你的品质。

美国有位女作家写了一本书《汤姆叔叔的小屋》,林肯说,是一个小妇人引起了一场战争,可见书的影响力多广。在中国人民斗志薄弱的时候,鲁迅看着中华大地被蹂躏,毅然弃医从文,拿起了笔,写出了无数拯救人民堕落思想的好文章,使恍然醒悟的中国人民奋起反抗,最终取得了一次又一次的胜利。

无论现在还是未来,书永远是洞察世界的工具,永远是人类的高山流水,伴着一代又一代的人坐观泱泱世界的滔滔风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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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朝花夕拾》个人读书心得

全文共 8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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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先生,本名周樟寿,后更名周树人,字豫山,后改豫才,浙江省绍兴市乌程县人,当代中国杰出的工人阶级作家、教育家和革命英雄。著作不计其数。

我第一个想起的就是他的《朝花夕拾》。

这本书,一开始吸引住我的是它的小说名字。《朝花夕拾》,正非以它极具特色的名称一样,这部广为流传的绝世佳作,是鲁迅先生在风烛残年的岁月里写出的。“朝花夕拾”字面意思非常好了解:早晨绽开的花束由于晨熙看起来更为柔嫩,到夕阳余晖时去采收,失去刚绽放时的娇艳欲滴与芬菲,夕阳的直射却使它增添了一丝丝韵味,那若有若无的芳香在风的导送下,令人心潮澎湃。另一层含意便是:年纪大了,再回味无穷起儿时的点点滴滴,心里依然会有当时的味儿,要来还别有滋味。好像在尝一道菜式,细细地咬合,品味幼时时童确实味儿,留到心中,渐渐地漾开。

初读鲁迅先生的书,如同在品味一杯素雅的茶,逐渐很有可能会感觉平淡无奇,但回味无穷后唇齿之间都缭绕着香味。

如《二十四孝图》中这些“孝子贤孙”的事。他觉得二十四孝图关键目的是传扬封建社会的孝心。他从自身钟头阅读文章《二十四孝图》的体会下手,关键描绘了在他自己在阅读文章“老莱娱亲”和“郭巨埋儿”2个小故事时需造成的明显抵触。

爸爸得病就诊的事。研读出来并并不是仅有小故事那么简易,大量的是想通过小故事来揭秘社会发展,揭露出那般一个“人”吃“人”的社会发展,他期待根据那样的方法来使大家保持清醒。

立在那样的一个和平时期去看抗战时期的鲁迅先生,去看他的《朝花夕拾》,我认为这书里充斥着无可奈何。就算是立在那个时候的视角去看,也会有一种低沉的不适感。

就算那样,鲁迅先生却沒有舍弃,从《朝花夕拾》我看到大量的是信念。一种相信着我国可以站起来的信念。回忆以往,或许会出现这些恶象,会出现这些在封建道德中挣脱的大家,但这一切必定会以往,在那般的时期写下那般书的人必然拥有坚定不移的信念。

和平时期的大家也必须那样一种信念。人,只需有一种信念,有一定的追求完美,哪些艰难都能承受,哪些自然环境也都能融入。

《朝花夕拾》所带来我的启发许多,期待它也可以带来别人大量的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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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读书伴我成长四年级作文

全文共 7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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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成长的过程中,书一直是我最好的伙伴。

我很小的时候,自命为“故事儿童”,非常喜欢听故事。妈妈对我说,听别人讲故事不如自己认字读故事。所以我就让妈妈一边给我读故事,一边教我认字。这样,我逐渐认识了不少字。过了一段时间,妈妈让我在书上给认识的字画上圆圈。这种画圆圈的“游戏”更让我对认字乐此不疲。每有了一串“糖葫芦”,她就会奖给我一本童话书。每次得到童话书时,我都欢呼雀跃。随着认识的字越来越多,妈妈又让我把在阅读过程中遇到的不认识的字划上圆圈,又串成了“糖葫芦”的模样。刚开始还不少呢,后来就越来越少了——我认识的字,再加上我的乱猜瞎朦,已经能让我在阅读童话故事时没有多大障碍了!

又过了一段时间,我开始仔细品味书中的故事了。我的第一本不带太多插图的书叫《小公主》,那本书用曲折动人的情节和引人入胜的故事介绍了美丽又坚强的“小公主”萨拉。萨拉本来是一个富家小姐,她的爸爸非常宠爱她,让她过着公主般的生活,可她却一点也不骄傲,对待小女工贝琪非常友善,并尽自己所能帮助她。可是,天有不测风云,她爸爸的死讯使她坠入了无限的悲痛之中,她也由一个“小公主”变成了一个小女仆,但逆境没有吓倒她,反而使她更乐观、坚强。她编的一个个故事显示了她的乐观和想象力,在自己也很饿的时候坚持给自己的老鼠朋友吃的显示了她的善良,她让我明白了“公主”其实更是一种乐观、坚强、真诚、善良的品格。“每一个人都可以是公主。”这话多么让人难忘!

现在,我长大了,要向我国四大古典名著进军了。我已经读过了吴承恩写的神话故事《西游记》,正在读曹雪芹写的悲剧故事《红楼梦》,还准备读《三国演义》和《水浒传》。中国的四大古典名著是历史的见证,她蕴含了中国人民的智慧,它是中华的骄傲。

让我们爱书吧,好书是心灵的血脉,让我们读书吧,它会让你更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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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狼王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2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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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最崇高、最无私的爱莫过与母爱,动物也不例外。在辽阔的大草原上有一只非常伟大的母狼——紫岚。它有一个梦想——把自己的孩子培养成至高无上的狼王。

为了即将出生孩子们有足够的奶吃,它不惜冒险去与猎狗斗智斗勇,在被猎狗追杀的途中生下了五只狼崽,其中一只发高烧死了。余下的三只公狼崽也相继死去,只剩下一只母狼崽,紫岚只能把希望寄托在孙子身上。

这种爱多么无私伟大呀!这不禁让我想到以前发生的一些事。

回想以前,妈妈爸爸天天为我们操劳可我们却和他们顶嘴。

父母在我们身上撒下了爱的种子,我们要孝敬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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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朝花夕拾》读书笔记

全文共 2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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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读完鲁迅先生写的《朝花夕拾》,让我百读不厌。

让我印象最深的是《百草园》这一篇文章,文章把百草园的菜畦,石井栏,皂菜树……描写的十分逼真,我读起来好像身临其境,长妈妈给鲁迅讲“美女蛇”的故事,使鲁迅十分害怕,夏夜乘凉也不敢往墙上看。作者还描写了冬天的百草园比较无味,但一下雪就有趣了。玩拍雪人的游戏,捕鸟。捕鸟可得要技术,要等到雪盖了地面一两天,鸟雀们无处觅食的时候才好,扫开一块雪,露出地面,用一个短棒支起竹筛,撒些谷子,系上一条长绳,鸟下来啄食一拉绳子就把鸟罩住了。

读过《朝花夕拾》真是让我受益匪浅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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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父与子读书笔记

全文共 4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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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与子》是风靡全球的一本好书。

父与子有时候聪明玲俐:有一次,父亲带儿子求兜风,但是,没开多远,车坏了,父亲仔细的检查了车前有检查了车轮,然后有检查了车底,可就是不明白是哪里出了问题,于是,父亲又检查了几遍。过了几个钟头,儿子等得不耐烦了,“呼”地一声跳下了车,打开后备箱,拿出了一辆滑轮车,玩了起来。父亲见此情景,突然有了灵感,他双手握紧方向盘,一向交战在车上,另一只脚站在地上,和儿子一齐玩了起来。

有时候,父与子的运气也是很好的:那天,父与子走在街上,他们发现了一个活动:只要大中鸟的中心,就能够那一辆摩托车。儿子对父亲说:“父亲,我们去试试看吧。”父亲说:“能够。”于是,他们就开始打了。过了一会儿,父与子满头大汗。又过了一会儿,父亲对儿子说:“儿子,看来是赢不了骑车了,咱们回家吧。”儿子转过身,把枪扛在肩上,一不留意,枪发出一枚子弹,正好打在把子上。父与子欢呼却越。

小朋友,你看过《父与子》了吗?我想,你必须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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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爱丽丝梦游仙境》读书笔记心得

全文共 2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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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丽丝梦游仙境》的作者是【英】刘易斯·卡罗尔,这个故事有12章。

读完这个故事我的感受:一直穿着背心、带着怀表、自言自语的白兔?爱丽丝真怀疑自己看错了,在好奇心的驱使下,她跟着这只奇怪的白兔,想看个究竟,不料一不小心跌入了兔子洞,进入了一个神奇的国度——动物像人一样开口说话,小猫也会笑,扑克牌都有了生命,甚至连爱丽丝的身体也会变大变小,这一切都变的不合常理。在这个奇幻的世界里,爱丽丝经历了很多稀奇古怪的事,最后,她被卷入偷吃馅饼的案件,惹恼了红心皇后,被判砍头,在她很愤怒的时候,她一睁眼,却发现自己正躺在姐姐的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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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读书让生活更美好小学生

全文共 4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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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可以让人的视野更加的开阔,书可以使人获得知识,获得精神上的营养,丰富人们生活,书是人们的精神食粮,使人的内心精神振作,找到心灵的安慰。

我喜欢书那散发着文字油墨的味道,每一本书整整齐齐的躺在书架上,我的内心是多么的舒服啊,每当抚摸那漂亮的封面的时候,我的心里忍不住想看看书里面的内容,在小时候时我就对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一放学校家长蜂拥而上,妈妈好不容易领着我走出人群,但是我马上领妈妈一起去书店,让妈妈,给我买一本书我说妈妈,我想要看《格林童话》,妈妈说不可以,我只好死缠烂打求救妈妈,他才答应给我买了一本童话书,我一蹦三尺高说,妈妈你太好了,于是在格林童话里我看到了善良可爱的灰姑娘,转眼过去了,书在我心中的地位也越来越高,每当我写完作业我就会打开书,一直看到晚上,有一次我在把书要带到学校去,但是由于上课要迟到了,所以我连忙跑到学校,但是在路上我不小心摔倒了,膝盖上出了血,然后我看了一下旁边的书,还好书没事,于是我赶紧走到学校去。

看来只有读书才能使自己的精神振作,书才是精神的食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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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读书真让我着迷初一

全文共 5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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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常常在幻想,自己是一个伟大的`文学家。我总想拥有一本属于自己的书。

读书,是我的爱好之一,我最爱读书。我想在书的海洋中遨游;在书的天堂中散步;在书的天空中展翅高翔……

《长袜子皮皮》这本书是一种儿童书籍,虽不是什么长篇大论,不是什么令人着迷的科普书籍,但我确实分喜爱这本书。

《长袜子皮皮》的主要人物是长袜子皮皮。这个角色是一个近似神秘主义的形象。在皮皮身边有一个猴子它叫尼尔松。皮皮的邻居有两个可爱的孩子,阿妮卡如同美少女,杜米是一个阳光帅气的男孩,他们听话懂事又聪明。

皮皮的爸爸妈妈在她很小的时候就离开了她,她总是在幻想自从来到了维拉古拉小镇,就发生了许多有趣的故事。

在皮皮过生日这集中,讲述了皮皮在她过生日的前一天,用笔写出了几个歪歪扭扭的字。“明天我要过生日,起来我家参加聚会。”到了皮皮生日那天皮皮忙的是不亦乐乎,自己做蛋糕,屋里乱七八糟,鸡飞蛋打……

皮皮是一个怎样的人呢?她一定会超乎你的想象。她力大如牛,富如财神,大方得体,坚强勇敢。连我都没有想到,你呢!

读书,让原本内向的我变得活泼开朗,本来沉默的我变得大方。是书让我找回属于我的那一面,是书让我着迷!

我在想:书时不时我千年的挚友,是不是我失散多年的姐妹!

书,让我着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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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朝花夕拾读书心得

全文共 3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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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夕拾》是文学巨匠鲁迅写的一本小说,这跟书主要由《小引》《五猖会》《无常》《后记》等十几部分组成。

鲁迅,原名周树人,曾字豫山,后改豫才。曾留学日本仙台医科专门学校。他是浙江绍兴人,1881年9月25日出生,是中国近代著名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鲁迅的方向,就是中华民族新文化的方向。

下面我来说说《朝花夕拾》中几部分内容所写出的感悟:

《五猖会》写出了鲁迅对旧的教育制度和旧的教学方法的抨击。

《无常》写出了描绘迷信传说的勾魂使者,讽刺了当时自称“正人君子”的军阀统治文人。

《琐记》写出了鲁迅冲破封建束缚,追求新的知识,离家出去的故事。

读完了《朝花夕拾》,不仅让我了解了中国封建社会的腐败现象,也让我懂得了很多做人的道理。鲁迅不仅是一个作家,也是中国文化的主要领导人之一,他所写的每一本书,都有很多的人生道理。

这就是文学巨匠鲁迅先生所写的《朝花夕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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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学会读书作文小学生

全文共 6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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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家里并不富裕,也没有什么娱乐器具,唯一能带给我快乐的,只有隔壁书房里那一本又一本的书。

呆在书房里,我随手抓起一本书就看。那时的我还未上学,大字不识几个,最多能看看书里的插图,领会一番意思罢了。我这样看书,家里人也不反对。等到我稍大一点儿了,就试着认识书中的字。由于是初学汉字,所以有一段时间,我经常把它们的意思混淆。我在书中看到“祥”字之后,就不再写“一样”,而开始写“一祥”。这个错误一直延续到幼儿园,我才把它改掉。

等我认识了一年级书中所有的字,爸爸才送我上学。此时,我家盖了新房,生活也富裕了。我的阅读范围很广,从魔幻小说到科教书籍,我都看。上过几堂作文课后,我尝试着自己也写一些。

记得在一次习作,老师要我们记一次发现。我以《我发现了蜻蜓的眼睛是复眼》为题,唧唧歪歪写了不少,自以为从头至尾都很完美了。后来,我偶然看到了那篇作文,不由得脸红了:这哪谈得上是天衣无缝的完美之作?审视这篇作文,满是些象声词——“嘭”“呀”“哈”……写得竟那么潦草,老师却评了个“A”!我的锐气顿时减了大半。不过,在那以后,我更喜欢读书了。

在作文网上,我第一次有勇气投了稿。七天后,真的通过了!我士气大增,一连几天,都有源源不断的灵感。凭着9篇作文,我已拥有了20多名“粉丝”。我喜出望外,从此以后,读书的欲望像野草一样疯长。我梦想当一名作家,正因如此,我才那么需要读书。“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这样的道理谁不懂呢?

我像一尾小鱼,在广阔的书海中畅游。总有一天,我会在书海中长大,成为大鱼。那时,我会乘风破浪,勇敢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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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五年级读书笔记

全文共 8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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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乍一听,似乎与炼金有关,但当你捧起这本书,细细品味,就会发现,这本书确实是教我们“冶炼钢铁”,教我们冶炼心灵的“钢铁”!

我刚一打开书,一个顽皮又富有活力的小男孩便蹦进我的脑海,他就是保尔柯察金,一个历尽磨难、百炼成钢的热血青年。

当我继续往下读,渐渐地,我被保尔深深吸引住了,他那光辉的一生仿佛一张巨大的图画在我面前展开……

他出生在一个贫困的家庭,自小辍学,出外打工,见惯了社会中的丑恶人物,天性的正义使它嫉恶如仇,一次偶然下,他与冬妮娅结成朋友,并经人引导,加入了红军,在百般磨难下坚强不屈,他的精神闪耀着理想主义的光芒!

合上书本,我仍旧在细细品味,保尔带给了我许多感触。谁有历经千辛万苦的意志,谁就能达到自己的目的,曾经一个哲人说过:“只要坚持读懂某个领域的500本书,你就是这个领域的专家了。”雷锋也说过:“做一件好事很容易,难得是做一辈子的好事。”可见,真正考验人的不是事件的开始,而是你能够把这个事件坚持多长。

在保尔的思想里,只有忠于革命,忠于党,他的意志不可动摇,面对着社会上的种种诱惑,他排除万难,终于成为了一名无产阶级的英雄!

在深入的了解中,我又一次认识了保尔,他个性鲜明、倔强、坚强,对祖国无限热爱与忠诚,他对敌人无比仇恨,以及在战斗中表现粗的大无畏精神,保尔人生的内涵,还有很多,很多……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个简单的名字向人们昭示着了一个朴素的真理,英雄不是天生的,而是在生活、学习、劳动中,在时代的洪流中锻炼出来的!如果你想成为一个英雄,那你就要学会奉献,为祖国,为人民贡献自己的智慧与力量,乃至于生命,使你的青春年华放射光芒,使你的生命放射出光彩,你就可以成为时代的骄子,成为一名保尔式的英雄!

将书轻柔地放回书架,我感觉它沉甸甸的,仿佛它记载的不是文字,而是一块块精神的金子,事实上,它确实是。

闭上眼,保尔那坚忍不拔的形象浮现在我眼中,他的眼是那样的炙热,里面闪耀着理想与奉献的火花,仔细倾听,他好像就在我身边,他那沙哑的话语回响在我耳边:一块真正的钢铁,是用热血与毅力铸成的,它的灵魂永垂不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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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雾都孤儿》读书笔记400字

全文共 4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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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我花了N长(很长)的时间才把《雾都孤儿》这本长达444页的小说书看完了。每当我回忆起小说中那一个个片段,不禁掉下了同情的眼泪。我为奥利弗的悲惨命运所难过,同时更被奥利弗那顽强的毅力所打动。

小说的主角是一个生活在充满贫困与犯罪世界中的孤儿――奥利弗·退斯特。他从来都不曾得到过爱。然而,他却靠着自己的毅力在这种社会中生存了下来。用自己的善良战胜了邪恶。再这期间,他受到了别人从未想到过的痛苦和折磨。但最后他化险为夷,和雾都伦敦的亲人团圆。

这本小说更值得一提的作者是查尔斯?狄更斯。他是十九世纪英国最伟大的小说家之一。他通过对奥立弗命运的描写,揭露了社会的黑暗与不人道,但这些现象在少数地方仍有存在。

我读着读着,不禁想到了自己。我一直生活在一个充满爱的世界中,生活情况不正和奥利弗恰恰相反吗?然而,我却不如他,我没有他那种顽强的毅力,我无法在那种社会中生存,我无法用自己善良的内心和顽强的毅力去打败邪恶……我有太多太多的不如他,所以,我一定要多向他学习,多学习点他的勇敢和美丽而又渴望自由的内心……

各位同学们,你们也来读一读这本文学名着――《雾都孤儿》。你们也会向我一样收益非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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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狼王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4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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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期间,我读了一本书《狼王梦》,它是由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这本书主要写的是一只母狼对小狼的给予的伟大母爱,想让狼儿们当上狼王。

事情是这样的:在草原东北端一块马蹄形臭水塘边,卧着一只母狼。它的名字叫紫岚,她怀孕了,而且快要分娩了。紫岚忧虑狼崽是否能平安出世是否有足够的奶水。她怀孕后,食量大的惊人,总是吃不饱,而且一直没有捉到可口的动物,饿极了只能用老鼠充饥。

一天,紫岚想到了一个奇妙的主意,在附近,有一个养鹿场,它想去叼一只鹿补补身子,那天晚上,紫岚叼了一只鹿后反回洞里。可是,如果叼回洞的话,鹿血已经变冷,所以它吸完血再回去。路上下起了大雨,紫岚只能露宿了。在路上,它就生了。一共五只狼崽,由于太粗心落叼了一只。等它发现时,已经晚了。

那几只狼崽,三公一母,一只叫黑仔,一只叫蓝魂儿,一只叫双毛,母的叫媚媚。后来,因为种.种原因,四只狼只剩下了媚媚。不过,媚媚将会继续繁殖,来完成紫岚的狼王梦。

母爱像火红的太阳,母爱像黑夜里的油灯,母爱像冬天里的毛衣,母爱更像山间的溪水,一点一滴的细流汇成潺潺的溪流,一点一滴的关怀汇成浓浓的母爱。我们的母亲一直爱着我们,只要有爱,一切将会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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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父与子读书笔记 陈锋

全文共 3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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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一本好书,就像是和许多高尚的人交谈。我对这句话深受感触,现在我就要分享我读一本好书的后感,那就是《父与子》

《父与子》是一本漫画书,里面有一个肥肥胖胖的光头爸爸,和一个长着刺猬头瘦瘦的儿子。爸爸既善良,脾气又好,儿子虽然调皮,但也深受爸爸的宠爱。《足球》这个片段更能体现出爸爸对儿子的爱,故事讲得是:一天早上,爸爸和儿子在楼下踢足球,突然不知道是谁把下水道的井盖给打开了,球滚到了下水道里。爸爸没有生气,而是准备到下水道里拿球,儿子很担心爸爸就在外面等了很久。过了一会,儿子担心地说:“爸爸你找到球了吗?”“找到了”。下水道里传来了爸爸的声音,儿子这才放松了下来。这个《足球》的小片段体现了爸爸为了让儿子快乐不惜牺牲一切的精神。

这本书讲了一对普通父子的一些平凡的事,又让我们在故事中明白了伟大的父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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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城南旧事》读书体会作文800字

全文共 8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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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真的童年里有小小的我们,小小的我们心里,又装着一颗纯洁的心。

我又情不自禁地捧起了它——《城南旧事》。每当想到这本书,脑海里仿佛把书中的每一副场景都浮现了出来。初次认识小英子,是在《窃读记》这篇课文里,让我对她产生了兴趣,在书中:“疯癫”的秀贞,活泼可爱的小英子,因病去世的爸爸和英子的玩伴妞儿……每个人物都铭刻于心,他们每一个动作,每一个神情,好像电影似的浮现在我的眼前。

住在北京城南的小英子,在惠安馆认识了秀贞,秀贞讲了许多许多关于小桂子的事,英子听着似懂非懂地听着。最后秀贞带走了妞儿也就是“小桂子”,她不知该高兴还是伤心,连平时唯一能谈心的两个人走了,给小英子带来了一场打击。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一听到这首歌,便会想起英子在夹桃边的情景——花儿落了,爸爸走了,我不是小孩子了。英子玩伴走了,又失去了父爱,要担起重任,曾经活泼可爱、懵懂无知的小英子,长大了啊!

童年啊!是梦中的真,是回忆时含泪的微笑。可英子的童年美梦,在爸爸去世的那一刻猝然破碎。

我的童年,有被父母赞扬时的喜悦,也有做错时被批评时流下的眼泪。

我童年做过许多“傻”事,我记忆尤深的是那次,妈妈让我去买一袋米,我拿着钱兴奋地跑到便利店。回来时,因为米实在太重,一路拖着回家。袋子被石头磕破了,一边走一边漏,走了许久,米已经漏了一半,如果没有路人提醒,我估计会拖着回家了,我心急如焚,却没有任何办法,我突然想到一个鬼点子,一溜烟跑回去捡起掉下的一粒粒米,一点一点放回袋子,换了一头继续拖。我当时甚至觉得自己是个天才,回家后被妈妈狠狠地大骂了一顿,我竟然还觉得很委屈,现在一回想,真是哭笑不得,果然“傻”人就会做“傻”事啊!

我和英子的童年迥然不同,以前总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如果我受了英子那么大的打击,我甚至不知道我还坚持得下去吗?

虽然我们现在生活条件好了,却少了像英子那样一颗热爱生活的心,《城南旧事》描绘了一个孩子眼中的老北京,那时的他们是多少质朴啊!请珍惜童年吧,珍惜眼前吧,童年总有一天会悄悄离你远去。

我默默地想,慢慢地写。看见冬阳下的骆驼队,听见缓缓悦耳的驼铃声,童年重临于我的心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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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皇帝的新装读书笔记

全文共 3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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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帝新装》是一篇十分搞笑的童话故事。讲的是从前有一个皇帝十分喜欢穿新衣服。他把所有的钱都花在买衣服上。一天,城里来了两个骗子,说能给皇帝织一件十分奇特的衣服,只有聪明的人才看得见。其实什么也没有,他们骗走了所有织衣服用的钱。皇帝还以为这真是一件神奇的衣服,就穿着它到大街上游行。最后一个孩子说出了实话。

读了这篇文章,我感受到:

1、人的嗜好往往能够给骗子有可乘之机。

2、成人总会有虚荣心,爱面子,这就使他们往往成为最愚蠢的人,不辨是非。而天真的小孩子往往能看清事物的本质。

3、这两个骗子很聪明,因为他们利用了大人们的虚荣心,欺骗了那么多人。连皇帝也敢骗。

4、皇帝的一生中对衣服痴迷,使他把心思都放在了衣服上,最后吃了苦头。这使我想到“玩物丧志”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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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父与子读书笔记

全文共 2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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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天中午,该吃饭了。香喷喷饭上来了。可还是不见儿子。妈妈就着急了。妈妈就让爸爸去找儿子。爸爸在房间里发现了儿子。原先儿子在看书。

爸爸就让儿子去吃饭,儿子极不情愿的离开了。爸爸看了下书,就感觉这本是很好看。就趴下来看了。妈妈问儿子:“爸爸去呢了?”儿子摇摇头的说:“不明白。”儿子就去找爸爸了。儿子看到爸爸和自我一样在看书。儿子就生气了。就叫爸爸吃饭。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父子心永远在一齐。就像这幅画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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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夏洛的网》读书感悟

全文共 3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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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用了两天的时间看完了这本书,让我很感动。

夏洛的网》书中的主角是蜘蛛夏,它是个心灵手巧、乐于助人、默默奉献的童话人物,为了改变朋友小猪——威尔伯任人宰割的命运,夏洛竭尽全力用自己吐的丝在猪栏上织出了被人类视为奇迹的文字——“王牌猪”、“了不起”、“光彩照人”、“谦卑”。从此,威尔伯成了一头大名鼎鼎的“王牌猪”,得到了主人朱克曼先生的优厚待遇。而自己却走到了生命的尽头。夏洛在临终前对好友威尔伯说:“一只蜘蛛,一生只忙着捕捉和吃苍蝇是毫无意义的。通过帮助你,也许可以提升一点我生命的价值,谁都知道活着该做一点有意义的事情。”哎,真是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一只小小的蜘蛛居然能做出惊天动地的事来,实在令人佩服。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要像夏洛一样无私奉献,争取做个有爱心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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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格列佛游记读书笔记500字

全文共 5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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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我看完了格列佛游记。这本书的作者叫做缴纳森斯威夫特,是英国人。这本书讲述的是格列佛凭借他的智慧、勇气还有一颗坚忍不拔的心,游历了许多奇异的国度,最后平安归来。

格列佛游历的许多国度,有大人国,小人国,会嘶马国等等。大人国里的人都身材高大,动物也是一样,小人国恰恰相反,身高不到六英寸。慧嘶马国里有两种主要动物,一种是慧嘶马,另一种是野胡。慧嘶马长得像普通的马,却十分聪明,并且善良,很有正义感。野胡恰恰相反,它们长得像普通人,只是毛比较多,并且野胡很愚蠢,很野蛮,没有理性。

在格里佛游历的许多国度里,慧嘶马国给我印象最深。在慧嘶马国,没有谎言,没有欺骗,只有完美的生活。在这个国度中最恶心的也只有野胡,其他任何一切都十分完美。作者十分喜欢这一个美丽而神秘的国家,甚至期望永远在在这个国度里生活,不会到人类生活的地方去。但是因为慧嘶马认为,让一个海外的聪明野胡在这儿生活也不太好,所以最后慧嘶马把作者送回了人类。因为在慧嘶马国呆了太久,习惯了马的味道,格里佛反而对人类产生了厌恶,因为人类丑恶的一面甚至比野胡还令人感到恶心。

这本书里,最让人感动的是格里佛的智慧和勇气,还有他那颗不畏艰险的心,以及他勇于挑战和冒险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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