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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家的历史典故(推荐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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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典故

全文共 5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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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时候,齐国的国君齐宣王爱好音乐,尤其喜欢听吹竽,善于吹竽的乐师便有三百个。齐宣王爱摆排场,总想在人前显示国君的威严,所以每次都会让这三百个人一起合奏给他听。

有个南郭先生听说了齐宣王的这个癖好,觉得有机可乘,就跑到齐宣王那里,吹嘘说:“大王,我是个有名的乐师,听过我吹竽的人没有不被感动的,就是鸟兽听了也会翩翩起舞,花草听了也会合着节拍颤动,我愿把我的绝技献给大王,我愿意成为大王众多乐师中的一员。”齐宣王听了很高兴,毫不怀疑地收下了他,将他编进三百人的吹竽队伍中。从此以后,南郭先生就和众人一块儿合奏给齐宣王听,和大家享受同样优厚的待遇。

其实南郭先生压根儿就不会吹竽,他跟齐宣王说的那番话只不过是他的一个弥天大谎。每逢演奏的时候,他就捧着竽混在队伍中,人家摇晃身体,他就跟着摇晃,人家摆头,他也跟着摆,装出一副动情忘我的样子。就这样,南郭先生混过了一天又一天。

过了几年,齐宣王死了,他的儿子齐湣王继位。齐湣王也爱听吹竽,但他和齐宣王不一样,他觉得独奏更悠扬、更逍遥。于是齐湣王下令,要这三百个吹竽的人好好练习,做好准备,一个个轮流吹竽给他欣赏。其他乐师们都积极练习,想一展身手,只有那个滥竽充数的南郭先生,吓得惶惶不可终日。他想来想去,觉得混不过去了,只好连夜收拾行李逃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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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九一八事变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5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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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执行张学良的不抵抗命令,北大营万名守军(负有守备沈阳职责的装备精良的东北军王牌王以哲独立第7旅)竟被500多人的日军击溃,当晚日军便攻占北大营。

日军进攻北大营时,在沈阳城内的旅长王以哲竟然一再电话命令不准抵抗。据事后统计,日军进攻北大营,东北军伤亡335人、失踪483人,而日军仅死亡2人、伤23人。

从沈阳仓惶撤出的王以哲旅又遭到日军飞机追炸,后来王旅撤到北平时只剩700多人。

九一八事变次日,日军占领沈阳全城。

当时全国最大的沈阳兵工厂(正式名称为东三省兵工厂,设有枪厂、枪弹厂、炮厂、炮弹厂、火药厂等,能生产火炮、轻重机枪、步枪、枪炮弹和火炸药等)和沈阳东塔机场连同260余架飞机、650余门大炮、2300余门迫击炮、2500余挺机关枪、10余万支步枪和手枪、10万余发炮弹、300余万发各种子弹、大批物资器械以及东三省官银总号大金库(存有66万斤黄金和200万元银圆)等,一日之内全部落入日军之手。

辽宁省主席臧式毅被俘,东北边防军代理司令、参谋长荣臻等微服逃走。

日军攻占沈阳后,大肆抢掠公私财物。

张学良时任中华民国陆海空军副司令兼东北边防军司令长官,拥兵30万。九一八事变时,在北平的张学良下令不得抵抗。其时在东北的日本关东军只有1万多人,而驻扎在东三省的东北军近20万,关内平津(北平、天津)一带还有东北军11万。

九一八事变时,我是东北边防军驻吉林副司令长官公署卫队团军士教导队学员。听到事变的消息时,我震惊而气愤。

沈阳北大营的轻易得手,使日军更加猖狂,加之后来张学良又违抗国民政府和国民党中央会议固守锦州的命令擅自弃守锦州,并下令东北军撤出东北,短短四个多月,相当于日本国土面积三倍多、工农业资源极为丰富、工业基础国内先进的东三省全部沦陷,三千万同胞陷于日寇铁蹄之下。

由此,东北军名声尽失矣!张学良名声尽失矣!

需要指出的是,发动九一八事变并非日本政府的行为而只是日本关东军的独断专行。就在事变后不久的9月24日,日本内阁会议还决定了“不将事态进一步扩大”的方针。

然而此后日本关东军轻易占领东三省,极大地助长了日本侵华的嚣张气焰。

当时东北军是国内装备最好的军队。中国历史上第一支坦克部队就是张作霖创建的,而张学良则是中国战史上第一个同时动用大炮、坦克和飞机进行作战的将领。

张学良曾回忆说:东北易帜(1928年底)之初,“我们奉天军(东北军前身)拥有40万兵力,有海军,还有飞机、坦克。蒋介石的嫡系军队不过30万,没有海军和飞机。东北军拥有沈阳兵工厂和军事学校(沈阳的东北陆军讲武堂、吉林的吉林省军官教练处和齐齐哈尔的黑龙江省陆军讲武堂分校),装备训练自成一体,军事力量很强。”

日军驻北平特务机关长松室孝良给日本关东军的秘密报告中说:“须知‘9.18’迄今之帝国对华历次作战,中国军因依赖国联,而行无抵抗主义,故皇军得以顺利胜利。……倘彼时中国官民能一致合心而抵抗,则帝国在满(日指东北)之势力,行将陷于重围,一切原料能否供给帝国,一切市场能否消费日货,所有交通要塞、资源工厂能否由帝国保持,偌大地区,偌多人口,能否为帝国所控制,均无确实之把握。同时反满抗日力量之集结,实行大规模之游击扰乱,则皇军势必苦于应付矣。”

九一八事变后,光咱东北抗日义勇军就大规模地跟日本关东军拼了一年多,攻城夺镇,四处袭击,大量歼灭日军的有生力量,打得日寇惊恐不安、狼狈不堪,若装备精良的东北军大军悉数投入并坚决抗敌,小日本绝对嚣张不起来。

如果中国在九一八事变后能够坚决抵抗,东三省决不会轻易沦陷;没有东三省的资源和经济基础,日本就难以发动全面侵华战争。

张学良下令不抵抗并将东北军大军撤出东北,过莫大焉!

九一八事变,国耻也!国之奇耻大辱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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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历史典故:鸿门宴

全文共 5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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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门宴"这个故事发生在陈胜吴广起义后的第三年(公元前206年)。 陈胜吴广起义后,各地云起响应,其中有楚国贵族出身的项梁、项羽叔侄,有农民出身的刘邦。陈胜吴广起义失败后,项梁扶楚怀王的孙子名叫熊心的人作了楚王,刘邦也投靠了项梁。公元前207年,项梁战死,怀王派项羽等去救援被秦军围困的赵国, 同时派刘邦领兵攻打函谷关。临行时,怀王与诸将约定,谁先入关,便封为关中王。

项羽大破秦军后,听说刘邦已出咸阳,非常恼火,就攻破函谷关,直抵新丰鸿门。这时刘邦的左司马曹无伤暗中派人告诉项羽说刘邦想在关中称王。项羽听了,更加恼怒,决定第二天发兵攻打刘邦。

张良向刘邦分析,不宜和项羽硬拼,刘邦只得退出咸阳,回师霸上,更知道自己军力不及于项羽四十万大军,刘邦更把在咸阳所得一切,原封不动的送到项羽营中,更说愿让项羽称关中王。范增已觉出刘邦必成大器,便命项羽设下"鸿门夜宴",一心诛除刘邦,但此事为项伯知悉,项伯顾念和张良故人之情,向刘邦大军报讯。刘邦知道这鸿门宴是去不得的凶险之地,但张良却表示不去便只有死路一条,赴会也许能有生机,刘邦无奈只得应约前往。

鸿门宴当日,范增早已布下天罗地网,定要把刘邦人头留下,谁知刘邦竟以一跪化解了项羽之怨恨,范增便再命"项庄舞剑,意在沛公",一心要在席中把刘邦刺死,可是还是被项伯和樊哙给刘邦解了围,刘邦终于更借往如厕而逃遁而去。回到军中后立即将曹无伤诛杀。

[历史典故故事:鸿门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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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宋徽宗私会李师师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21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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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徽宗为贵妃的去世伤感不已时,内侍杨戬在徽宗面前夸耀另一刘氏有倾国倾城之貌,不亚于王昭君,徽宗将其召入宫中。刘氏本是酒家之女,出身卑贱,但长得光艳风流。徽宗一见,魂不守舍,瞬间便将丧妃之痛遗忘殆尽。徽宗对刘氏大加宠爱,与她形影不离,若离了她,竟是食不甘味,夜不能寐。刘氏天资颖悟,善于逢迎徽宗,还极善涂饰,每制一衣,款式新颖,装扮起来胜似天仙。不但徽宗喜欢,就连京城内外也竞相仿效。在徽宗看来,刘氏回眸一笑,六宫粉黛尽无颜色。道士林灵素见刘氏如此得宠,便曲意奉承,称刘氏为“九华玉真安妃”,绘其像供奉于神霄帝君之左。

然而,随着时间的流逝,刘氏渐渐风韵不再,生性轻佻浮浪的徽宗欲再觅新欢。尽管后宫粉黛三千,佳丽如云,但徽宗对她们刻意造作之态感到索然无味。就在这时,名妓李师师出现了。李师师原本是汴京城内经营染房的王寅的女儿,母亲早逝,由父亲煮浆代乳,抚养长大。

李师师四岁那年,她父亲以罪入狱,病死狱中,从此由邻居抚养,渐渐长得眉目如画,通体雪艳,又善解人意,经营妓院的李媪将她收养,并延师教读,又训练歌舞,十三岁那年就以青倌人的姿态,挂牌应客。本为歌妓的她最擅长的是小唱,等到宋徽宗时期,她的小唱在车如流水马如龙的繁华东京已经独占鳌头,不久名满汴京。朝廷命官、文人雅士、王孙公子之流、三山五岳之辈,以一登其门为荣耀,渐渐地她的名声不仅在东京的街头巷陌传扬,也穿越高墙红瓦飘到了宋徽宗的耳朵里。

这天宋徽宗和一帮妃子在御花园游乐,一时不觉沉闷,整天的呆在这里和同样的一群人再好玩也都腻了。陪侍在一旁的高俅和杨戬,看见主子闷闷不乐,不禁着急,这个高俅就像赵佶肚子里的蛔虫一样,立马猜到了主子的心思,进言道:“陛下为什么闷闷不乐啊?想陛下贵为天子,如今天下承平,正是行享乐之时,不要辜负了这美好的时光啊,况且人生如白驹过隙,若不自寻欢乐,等老了岂不徒增伤悲?”

一句话说到了心坎里,然而久困宫闱之中,毕竟没有什么兴致,要是能够出宫游乐,赏美景佳人,品美酒佳肴那该多么美妙啊。这时杨戬像是摸准了宋徽宗的心思似的,随即进言说:“陛下,如今东京城里景致宜人,商贾云集,热闹非凡,不如我等小人陪皇上微服私行。一来可以欣赏京都美景,聊以解乏;二来还能了解民间疾苦,体恤民情。”宋徽宗一听,正合心意,还能找个不错的借口。于是一行人换装从皇宫偏门来到了大街上,一路上到处舞榭歌台,酒肆花楼,看得宋徽宗好不兴奋,真是目不暇接。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宋徽宗的兴致也渐渐地淡了下来,高俅和杨戬两人一会意,互递了个眼色,就将皇帝带到了一处场所。只见家家户户,帘儿底下笑语欢声,门儿里箫管琴笛声声,这里就是京城里有名的烟柳巷。原来高俅早就知道宋徽宗一直惦记着名妓李师师,今天特地把他引来。

当时李师师已经名声很高了,寻常人是难得一见的,这老鸨一看他们平常装束,却点名要见李师师,一时不免脸上有些作难。等定睛一看,这来人中下人打扮的竟然是权倾朝野的高太尉,马上识趣的笑脸将他们迎到李师师的房里,又朝李师师做了个眼色。这李师师何等聪明,虽然互不称名,却也立即明白了,马上轻歌曼舞舒广袖,婀娜多姿展腰身,直把个宋徽宗的魂都给勾到九霄之外了。春宵苦短,不知不觉已天色微明,宋徽宗虽然恋恋不舍,也只得忍着。自此徽宗与李师师恩爱非凡。

回宫以后宋徽宗只觉得那些后妃没有一个比得上李师师的,因此茶里饭里,坐处卧处都惦念着李师师。

自从接待了宋徽宗,李师师的院子大兴土木,那紫云青寓已变成一座美奂美仑的华楼,楼成之日,宋徽宗亲题“醉杏楼”三字为楼额。那瘦金体字,古今一家,格外醒目,又用他独特的工笔画技,画一幅“百骏朝阳图”挂在李师师接客的客厅中。当时宋徽宗三天两头地呆在李师师家,朝野都已知道,相传周邦彦还曾为此作了一阕《少年游》:并刀如水,吴盐胜雪,纤指破新橙。锦帏初温,兽香不断,相对坐调筝。低声问:向谁行宿?城上已三更,马滑霜浓,不如休去,直是少人行。

虽然这件事引起了一批正直大臣的反对,力劝宋徽宗以国体为重,但宋徽宗在蔡京、高俅、王黼一班人支持下,又那里听得进去,况且心思早已被李师师所牵绕。

靖康之难,徽、钦二宗先后做了俘虏。宋室南渡后,李师师辗转流落在湖广一带,艰难无以自存,不得已重操旧业,受尽折磨后的李师师已心绪萧索,容颜憔悴,仅卖唱度日。南渡士大夫慕其盛名,常邀她参加酒会,席上她唱得最多的一首歌是:辇毂繁华事可伤,师师垂老遇湖湘;缕衫檀板无颜色,一曲当年动帝王。误国误名只为风流享乐赵佶即位后不久,即重用蔡京等“六贼”。大约与他的艺术气质相关,宋徽宗酷爱奇石,而这种奇怪的爱好和宰相蔡京的逢迎结合后,却生出了一个极其可怕的怪胎。这就是在中国历史上赫赫有名的,在北宋帝国的败亡中起到重要作用的“花石纲”。

崇宁四年,即公元1105年,是蔡京当上宰相的第三年。朝廷在苏州增设应奉局,由蔡京的心腹朱勔主持,专门在江浙一带为皇帝搜罗珍奇物品与奇花异石。起初,这种花石贡品的品种并不多,数量也有限,征集区域只是在东南地区。后来,皇帝对这些贡品大为赞赏,进贡者纷纷加官晋爵,恩宠有加。于是,化为一道无声的号令,发展为全国规模的“花石纲”大劫难,并迅速演变成举国之骚动。

政和年间,安徽灵璧县进贡一块巨石,高、阔均二丈有余,用大船运送到京师汴梁,拆毁了城门才算进得城中。宋徽宗大喜,亲笔御书曰:“卿云万态奇峰”,并加金带一条悬挂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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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有关尊敬老师的历史典故九:东汉魏昭的尊师

全文共 2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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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汉时代,有一位名叫魏昭的人,当他还在童年求学的时候,看到郭林宗,心想这是一位难得的好老师,便对人说:“教念经书的老师是很容易请到的,但是要请到一位能教人成为老师的人,就不容易找到了。”所以他就拜郭林宗为老师,而且派奴婢侍奉老师。但是郭林宗体弱多病,有一次他要魏昭亲自煮粥给他吃。当魏昭端着煮好的粥进来的时候,郭林宗便呵责他煮得不好,而魏昭就再煮一次。这样一连三次,到了第四次,当魏昭再端粥来而又没有不好的脸色时,郭林宗才笑着说:“我以前只看到你的外表,今天终于看到你的真心啦!”于是大喜,将毕生所学的都全部教给了魏昭,而魏昭也终成大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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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孔雀公主与傣族王子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26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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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多年前,奔流不息的澜沧江边,盛开着101朵花;茫茫的大森林里,有101个国家。在这101个国家中,最美丽、最富饶和治理得最好的是勐董板,即人人都向往的孔雀国。据说,孔雀国位于茫茫森林边缘,那里的山最绿,水最清,花最清,花最香,人也长得最漂亮,并且每个人都有一件孔雀羽衣,穿在身上便可以飞,在这个国家里,人人有事做,个个有饭吃,没有吵架,没有盗窃大人知书达理,小孩天真活泼,村村寨寨和睦相处,官家百姓都以善待人,这样美的地方,谁不称赞,谁不喜欢,谁不向往!

孔雀国王和孔雀王后是两位慈祥的老人,他们共同生育一七个女儿,被称为孔雀七公主。孔雀七公主长得一模一样,每隔七天,她们便要告示别父母,飞到金湖里洗一次澡。金湖坐落在茫茫森林里,隐藏在绿色群山之间,湖的上空云雾缭绕,在阳光照耀下金光闪闪,湖面宽阔无比,一片碧波,像一面镶着宝石的明镜,倒映着蓝天白云和四周的鲜花绿叶,孔雀七公主每次飞到这金湖里洗澡,都十分快乐,总想多玩一阵,但又担心父王母后挂念,不得不依依不舍地离去。

一天,她们照例来到金湖里,七姐妹游呀游呀一会儿潜力入水底,一会儿浮出水面,一会儿相互泼水,一会儿相互追逐,玩得十分开心,差点儿忘了回家,当她们想起父母正在焦急等待,急忙近回岸边穿衣时,最小的妹妹孔雀七公主南穆娜的羽衣却不见了!她们找遍了周围的草地,也找不到。这是怎么回事呀,茫茫森林无人迹,难道是天神盗走了?孔雀七公主哪里知道,盗走羽衣的不是天神,而是勐板加王子召树屯。召树屯王子七天前带领随从到森林里打猎,为追逐一只金鹿来到这碧波荡漾的金湖边,看见孔雀七公主正在金湖里洗澡,那美丽的身影、花一样的笑容,深深地迷住了他,他一见钟情,爱上了最小的七公主南穆娜,可是,正当他想唱一首情歌表达爱意时,孔雀七公主穿上羽衣飞走了。

王子一片茫然,站在湖边发呆,此时,王子的好朋友神龙看出了他的心思,急忙跑来对他说,“七天以后,孔雀七公主还会再来的。你可以在湖边搭一个树棚,住在那里,耐心等待。等到孔雀七公主再飞来洗澡时,你便悄悄走过去,取走羽衣,这样她便无法飞走,你就有机会表达爱情了。”

王子召树屯按照神龙的安排,搭了个树棚,在里面等了七天七夜。到了第七天早晨,像一道彩虹,孔雀七公主果然又飞来洗澡了!云雾弥漫的金湖立即金黄色光闪闪,七姐妹脱下衣裙像七朵睡莲飘入湖中。王子召树屯想起好朋友神龙的话,悄悄地从树棚里走出来,取走了年纪最小的七公主南穆娜的羽衣,此刻,孔雀七姐妹已经洗完澡,踏上绿茵茵的湖边,六个姐姐已穿好衣服,正在慌慌张张地帮助小妹妹寻找羽衣,王子召树屯的心返而有点不安起来。“不能让她们太着急!”他从容地从树棚里出来,走到七公主南穆娜身边,很有礼貌地作了道歉,说明自已取走羽衣并无恶习意,而是为了表达爱慕之情,南穆娜公主台头一看,见召树屯王子英俊魁梧,容貌像宝石般闪光,心想,:这不是普普通通的人,一定是个有理想,有智慧而又心地善良的青年。不觉一见钟情,也深深地爱上召树屯。于是,两颗纯洁的心碰在一起,两股甘甜的水流在一起,俩人都用明亮的眼睛交流了相互爱慕之情。六个姐姐见小妹妹爱上了召树屯,不知如何是好,更加焦急,一次又一次催促小妹妹快点从召树屯手中接过羽衣,飞回孔雀宫殿。可是,孔雀七公主却一动也不动,微低着头,默默地站着,她已把占燃爱情之火的心,交给了召树屯王子,无法再离开她,六个姐妹明白:善,能使人献出一切财富去帮助他人;爱,能使人产生巨大力量去创造幸福。她们了解小妹妹的心,理解小妹妹的爱。六个姐姐都认为:不能拆散已经交了心的恋人,不能毁掉刚刚建好的花园。于是由大姐姐作主,同意将小妹妹南穆若娜留在召树屯身边。召树屯和南穆若娜立即双手合十,感谢六位姐姐成全了俩的爱情。六个姐姐姐又一次向小妹妹祝福后,挥泪告别,飞回孔雀国去了。

召树屯与孔雀公的结婚大典刚结束,边境便函爆发了战争,为了保卫国家的安全和百姓的生命财产,召树屯告别新婚的妻子,带领士兵到前线抗击敌人。临行前,他一再嘱咐妻子:“请多保重,如果感到寂寞孤单时,可回忆我们在金湖边相见的情景,这样,爱神就会飞到身边,给你无限力量与温暖。”孔雀公主牢牢记住丈夫的话。人间既洋溢着幸福,也充满了灾难。当召树屯一离开心爱的妻子,灾难就落在孔雀公主南穆若娜的头上,负责祭祀的摩祜拉在国王面前诌会飞的孔雀以主为“妖女”是她给勐板加带来了无穷的灾难。恶毒地说,“只有用孔雀公主的血祭勐板加的神灵,勐板加才会消除灾难。”老国王不明真相,误码听了摩祜拉的谗言,决定忍痛处死自己的儿媳——孔雀公主。这突然降临的灾难,令孔雀公主南穆娜十分伤心,她并不怕死,但决不能被冤枉而死。那么如何才能掊离危险呢?美联社丽善良的孔雀公主在次冷静地思索着。当士兵将她押到刑场时,她猛然想起丈夫临走时的嘱咐:“如果你感到寂寞孤单时,或回忆在金湖边相遇的情景,这样你就会获得无限力量和温暧。”哦,有了!正是在金湖边召树屯取走了羽衣,一想到这里,她立即翩翩起舞,飞离地面,在天空向勐板加的头人和百姓告别之后,便飞回自己的家乡——勐董板孔雀国去了。

打败了入侵的敌人,召树屯王子凯旋归来,一走进宫殿,就听到妻子南穆若娜被诌害的消息,十分悲痛。父王为了安慰他,把全勐板最漂亮的姑娘都召到宫里,任由他挑选一个做一个做妻子。但召树屯一生只爱孔雀公主,不会再娶加外的女人。他决心要去寻找妻子,哪怕孔雀国远在天边,沿途有无数艰难险阻,他也要去。爱情使他产生巨大的力量。召树屯挎上战刀,毅然离开了宫殿,踏上了漫长而又艰辛的寻找爱妻的路途。他走了999天,在神猴和神龙的帮助下,从巨蟒身上越过了能熔化刀剑的黑河,翻过了像风车不断旋着的大风山,终于到达了孔雀公主的家乡——孔雀国。

爱情的力量最终战胜了邪恶势力,失散的夫妻又团圆了。此时,满天彩霞。孔雀国的所有男人都有为纯洁的爱情而欢呼,所有姑娘都为夫妻团圆而起舞。在孔雀国住了一段时间,召树屯便告别岳父岳母和孔雀国的所有臣民,治国有方,勐板加年年风调雨顺,丰衣足食,全勐的百姓都说,这都是美丽善善良的孔雀公主带来的。

从此,傣族人民更加崇拜孔雀,热爱孔雀,把孔雀视为吉祥幸福的象征。由于这一缘故,又派生出一系例习俗:赕佛的时候,教徒们喜欢把朝佛的更多保佑和恩赐;家里添了女儿,你父母亲喜欢起个孔雀的名字,希望女儿的心灵有如孔雀公主一样纯洁;在城镇里,人们常常在主要的街道塑上一尊孔雀公主的雕像,认为吉祥的孔雀会给城镇带来繁荣和昌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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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努尔哈赤与黄金肉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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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人都知道满汉全席,但其中一道满族宫廷风味名菜黄金肉却鲜为人知。黄金肉又叫油塌肉片,是用上好的新鲜猪肉制作而成,曾被列为满族珍馐第一味。自清朝建立以后,每临大典盛会,酒席宴前,第一道菜便是黄金肉。而这道佳肴,据说是清太祖爱新觉罗·努尔哈赤所创制。

大明万历初年(1573年),东北的女真地区,明辽东总兵李成梁部的实力最强。李成梁擅长计谋,他利用女真各部落之间以及和其他民族部落之间的矛盾,巧妙地掌控这一地区的局势。万历二年(1574年),明朝建州右卫指挥使王杲父子受不了明朝的欺压,起兵反明。李成梁率部镇压,王杲战败被杀。王杲的儿子阿台逃回老家古勒城(今辽宁新宾县古楼)据守。此城依山而筑,沟深垒高,栅坚山险,易守难攻,让李成梁伤透了脑筋。

万历十一年(1583年)二月的一天,阿台的岳祖父、建州左卫指挥觉昌安带着儿子塔克世及孙子努尔哈赤、舒尔哈齐兄弟俩一同进古勒城去探望阿台夫妇。

来的路上,祖孙三代经过一片河床湿地,突然草丛深处传来嘎嘎嘎的叫声。善于打猎和骑射的努尔哈赤哥俩听出这不是一般的鸟鸣,就想一探究竟。于是,哥俩顺着声音,悄悄扒开一人多高的深草,慢慢接近,只见两只浑身雪白的大鸟正在交颈缠绵。舒尔哈齐不禁惊呼: “天啊!这是什么鸟?”纵然是博学多识、文武双全的努尔哈赤也一时愣住了,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白天鹅吗?卿卿我我的两只大鸟骤然发现不速之客,惊飞而去。哥俩走到大鸟嬉戏之处,发现杂草窝中有一个雪白的大鸟蛋。努尔哈赤惊喜地将鸟蛋揣入怀中,与舒尔哈齐一起迅速离去,追赶父亲和祖父,身后,传来大鸟凄厉的悲鸣。

觉昌安祖孙三代进了城,受到阿台夫妻俩的热情款待。努尔哈赤少时在外闯荡,游走于汉民和女真各部落之间,不仅通晓汉语,懂得汉文化,而且学会了经商、厨艺等十八般技能。这会儿,亲人相聚,没那么多礼数,努尔哈赤竟也亲自下厨操刀。

这日酉时时分,阿台从城门巡查归来,正准备与岳祖父、岳叔父等共进晚餐。忽听守城兵士来报,图伦城(今辽宁新宾县汤图乡境内)的城主尼堪外兰在城下求见。阿台起身出门,觉昌安、塔克世父子俩也一同前往。

尼堪外兰是有名的“口水王”。那时,女真各部落大多依附明朝,尼堪外兰觉得依附的人太多了,显不出自己的地位来,就时不时在李成梁那儿说说这个的坏话,说说那个的坏话。李成梁看中了他这点,就派他来打头阵劝降。尼堪外兰谎称明朝的几十万大军已经兵临城下,小小的古勒城将不堪一击,与其被攻破,全城遭杀戮,不如就此归顺投降。尼堪外兰拍着胸脯打保票,说只要投降,可保全城百姓平安。此时天色已黑,阿台弄不清城下到底有多少明军,为保城中百姓,便与觉昌安父子商量,决定投降,并下令打开城门,前去迎接。谁知进城的明军突然变脸,趁阿台不备取下他的首级。乱军之中,觉昌安、塔克世父子也双双中剑身亡。

明军并没有如尼堪外兰所承诺的那样保全城百姓平安,而是大开杀戒,可怜古勒城的军民,饭后正要安寝,却再也看不到明天的日出了。

阿台府中正等着开饭,酒菜已放凉了,外出的人还没回来。突然听到府门外嘈杂,阿台妻以为夫君等人回来了,急忙前去迎接,可还没明白是怎么回事,就做了刀下鬼。

尼堪外兰带领明军来到阿台府中,看到满桌的饭菜,不觉饥肠辘辘,但他的疑心很重,担心酒菜中有毒,并且李成梁大人还没到,他这个奴才怎敢独自享用?

尼堪外兰平时就很讲究吃喝,每次用膳须八菜一汤,金盘细烩,必不可少。于是,他命手下人到后厨看着阿台府的厨子重新置办一桌酒菜。努尔哈赤与兄弟舒尔哈齐正在厨房帮着忙活,此时也被当作阿台府的厨子了。

得知祖父、父亲和堂姐被害,舒尔哈齐怒火中烧,就要冲出去拼命,努尔哈赤一把拉住弟弟,他知道如果现在冲出去,不仅不能为亲人报仇,反而白白搭上性命,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兄弟俩强忍住悲愤,紧咬牙关,怒握双拳,全身的骨节嘎巴嘎巴响,但只能静观其变。

阿台府的主厨是个女人,她除了做饭,哪里经历过这血淋淋的阵势!尼堪外兰的手下拿着刀恶狠狠地催促着: “臭婆娘,磨蹭什么?赶紧做出八菜一汤,而且这八道菜必须是山珍海味、河鲜陆馐齐全,少一样或是重复了,就休怪大爷我不客气!”有努尔哈赤兄弟做帮手,女主厨哆哆嗦嗦地做了七道菜,有红烧河鲫、雪菜炒小豆腐、田螺夹肉、乡间鳗鲤菜、野鸡炖珍蘑、干烤野兔、酱焖驴肉。但这七道菜烧完后,女主厨怎么也想不出压轴的第八道菜了,连惊带吓,最后竟晕倒在地。

就在上第一道菜时,攻城的幕后指挥李成梁已经端坐首席,举杯向尼堪外兰庆祝胜利。尼堪外兰得到李大人的夸奖,得意忘形,更是肆无忌惮地吹嘘他的八菜一汤饮食经。

外厅正等着上第八道菜,这边的厨子却惊吓晕倒了。努尔哈赤知道弄不好,所有人都会招来杀身之祸,他急中生智,做了一道金黄色的菜,端了上去。李成梁和尼堪外兰尝后,都觉得此菜的味道有别于前几道菜,而且更加美味可口,即便是自诩为美食家的尼堪外兰也禁不住拍手称赞,还命手下唤来厨子问其菜名。努尔哈赤被带进外厅,面对着李成梁和尼堪外兰,不卑不亢地回答: “黄金肉!”

有道是这黄金肉如何做出来的呢?

女主厨晕倒后,努尔哈赤取出一块里脊肉放在案板上。弟弟舒尔哈齐因无处发泄怒火,一直磨着菜刀,那把菜刀被他磨得飞快,仿佛蚊子飞过都能被砍掉翅膀。因为磨得太快太久,刀背上热乎乎的烫手。努尔哈赤拿过菜刀,放入水中蘸一下,然后飞快地将里脊肉切成薄薄的肉片,他把所有的怒火都发泄在手中的活计上,竟不觉动用气功,生生地将薄肉片的横丝都震碎了。切好肉后,努尔哈赤从怀中拿出草丛里拾的大鸟蛋,将金黄的蛋液均匀地抹在横丝震碎的肉片上,再配上常规的调料。这工夫,舒尔哈齐已将油锅烧热。不待努尔哈赤喘口气,切薄、震碎、抹匀蛋黄液的原料就人油锅了,瞬时,沸腾的油锅发出“嗞啦”的声响,香味四溢。由于前厅催得紧,努尔哈赤迅速翻炒后就装盘送上去了。

菜做好后,努尔哈赤自己也不知道此菜何名,味道怎样。他和弟弟手握菜刀,严阵以待,准备实在不行就拼个鱼死网破。

等前厅传下话来询问菜名,努尔哈赤就知道成功了。在去外厅的路上,他就想好了这个吉利的名字——“黄金肉”。

“黄金肉”这道菜甚得李成梁的欢心,李成梁特将努尔哈赤哥俩带进李府当仆役。努尔哈赤不仅厨艺精湛,而且长得仪表不凡,深得李成梁妻子的喜欢,不几日,李成梁的妻子竟私自放走了努尔哈赤哥俩。

努尔哈赤归途中遇到额亦都等人拥戴,他用祖父、父亲所遗的13副盔甲起兵。万历十一年(1583年)五月,努尔哈赤率领部众攻打尼堪外兰,攻克克图伦城,尼堪外兰逃到鹅尔浑。1586年,努尔哈赤攻克鹅尔浑,尼堪外兰逃到明朝领地。努尔哈赤请求李成梁押还尼堪外兰,并将尼堪外兰处死。

后来,努尔哈赤成为后金的建立者,成为清朝第一个老祖宗,于是,每临大典盛会,必令先上黄金肉。此后,清朝各个皇帝便把黄金肉奉为至上珍馐,以示不忘祖上恩典与赏赐。

如今的厨师不可能有当时努尔哈赤的怒气和内功,因此只好用沾水的刀将肉切薄后,用棍子敲肉以震碎横丝,再用鸡、鸭、鹅三种蛋的蛋黄混在一起,或许与天鹅蛋一样美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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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有关中国普洱茶的历史典故精选

全文共 20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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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是世界茶树原产地,茶的故乡,而云南省是茶树原产地的中心地带,适长著名的云南大叶种茶,代表性的产品便是古今中外闻名的普洱茶,从这个意义上讲,普洱茶是茶树原产地的“故乡茶”。今天小编就来分享有关中国普洱茶的历史典故,希望读者喜欢。

有关中国普洱茶的历史典故

一、普洱茶名出现到清宫贡茶

云南南部的茶叶,唐宋以来销往西藏。以后历代皇朝常用云南普洱茶同土番交换马匹,是“茶马贸易”的茶叶。茶叶有了稳定的销路,需求增多,便促进茶叶生产的发展,逐渐形成云南南部历史上著名的六大茶山(在今西双版纳境内),声誉远播。明末始见普洱茶名记载.公元1644年清朝建立,1659年顾治16年,清朝的统治势力到达云南.雍正皇帝指派满族心腹大臣鄂尔泰出任云南总督,1726年雍正4年,鄂尔泰在云南少数民族地区推行"改土归流"的统治政策(废土司、设官府、置流官、驻军队,加强行政统治),1729年雍正7年设置“普洱府”治,1735年雍正13年在府属的思茅镇设立行政组织的“思茅厅”(辖区包括今之西双版纳)。于是思茅的普洱成为六大茶山茶叶的购销集散中心,集市贸易相当繁荣。清朝为控制普洱茶的购销权,鄂尔泰总督于雍正7年在思茅设立官办的茶叶总店,指派“通判”官员亲自掌管总茶店,推行变相的茶叶统购专卖的土政策,不许私相买卖,独笼其利,剥削山民,同时推行岁进上用茶芽制,选取最好的普洱茶进贡北京,以图博得皇上欢心。

二、清宫赏识普洱茶的原因

云南普洱茶进入清官,经过同各地贡茶比较,茶味与茶性都不同于小叶种茶,深得帝王家青睐,视为罕见名茶。究其原因,在于深山老林原始大茶树的大叶种茶,具有茶味特别浓厚的特殊品质,帮助消化的功力最强,并有治病、保健的作用。普洱茶的特性。明、清时代人士早有体验,并有多种文字记载,明末学者方以智认为“普洱茶蒸之成团”、“最能化物”;清人赵学敏《本草纲目拾遗》以药性观点记载说,普洱茶“味苦性刻,解油腻牛羊毒”,“苦涩,逐痰下气,刮肠通泄”,“消食化痰。清胃生津,功力尤大”。这种茶性非常适合清宫贵族们的需要。

世所咸知,清朝满族祖先本是中国东北地区的游猎民族,肉食为主,进入北京成为帝王统治者后,养尊处优,饮食珍馐无所不极,需要一种消化功力大的茶叶饮料。而普洱茶正具这种特性,于是普洱茶、女儿茶、普洱茶膏,深得帝王、后妃、吃皇粮的贵族们特别赏识,宫中以饮普洱茶为时尚,有用于泡饮,有用于熬煮奶茶,尤其每年冬季北方气候干燥,例须多饮普洱茶。上有所好,下必效焉。于是云南普洱茶在清代北京名声大振,社会咸闻。乾隆年间,文人曹雪芹有所闻知,便在其描写贵族生活的《红楼梦》一书的63回“寿怡红群芳开夜宴”一节中写出贾宝王喝普洱茶、女儿茶助消化的文艺反映。

清宫品重普洱茶的风尚传到贡茶产地云南,故有“普(洱)茶名重天下”之说和“普洱茶名遍天下,味最酽,京师(指北京)尤重之”的记载,都反映了清代当时的实际情况。

清宫权贵们爱饮普饵茶的风尚,代代相传,直到晚清时期宫中仍然如此.清亡后,一些出宫的太监、宫女们所述宫中见闻中也有反映。例如曾经伺候慈禧太后日常生活八年之久的宫女说:“老太后(慈禧)进屋生在条山炕的东边.敬茶的先敬上一杯普洱茶。老太后年事高了,正在冬季里,又刚吃完油腻,所以要喝普洱茶,图它又暖胃能解油腻”云云。

三、思茅是采办清宫贡茶的地方

清朝皇家饮用的贡茶沿用明制,规定“岁进茶芽。顺治初,系户部职掌,七年,改属礼部”,1650年“顺治七年,礼部照会产茶各省布政司,每年‘谷雨’后十日起解,定限日期到部,延缓者参处”。而云南普洱茶何年始贡、岁贡多少有待考证,至迟在1726年雍正4年,鄂尔泰推行"改土归流"时期应已岁贡。734年雍正12年三月的官方文告《禁压买官茶告谕》中有“每年应办贡茶,系动公件银两,发交思茅通判承领办达”等语,可知那时已每年进贡清宫普洱茶,是在思茅采办的。

以后在道光初年,阮福《普洱茶记》中对贡茶记载得更清楚:“检(阅)贡茶案册,知每年进贡之茶例于布政司库铜息项下,动支银一千两,由思茅厅领去转发采办,并置办收茶锡瓶,缎匣、木箱等费。其茶在思茅本地收取鲜茶时,须以三四斤鲜茶方能折成一斤干茶,每年备贡者,五斤重团茶,三斤重团茶,一斤重团茶,四两重团茶,一两五钱重团茶;又瓶盛芽茶、蕊茶,匣盛茶膏,共八色,思茅同知(官名)领银承办”。就是普洱贡茶分团茶,散茶和茶膏三种八个花色,由当地官员办送清官。

接着,同书还介绍了普洱贡茶的采制时节、制造方法:“于二月间采蕊极细而白,谓之毛尖,以作贡,贡后方许民间贩卖。采而蒸之,揉为团饼。其叶之少放而犹嫩者名芽茶,采于三四月者,名‘小满茶’,采于六七月者名谷花茶。大而圆者名紧团茶;小而圆者名‘女儿茶’。女儿茶为妇女所采,于‘雨前’得之.即四两重团茶也”。那时采制时节大体与现在相仿佛,是可信的。

云南每年向清宫进贡普洱茶的定例,一直延续到清朝末期,前后所有200年左右。皇用贡茶储存在滑官内的“茶库”里(在今故宫东面的永和宫东)。“茶库,设员外郎二员,六品司库二员,无品级司库二员,库使十五名”,专司收存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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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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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时,秦国有个名叫孙陽的人,善于鉴别马的好坏,只要让他看一眼,便能分辨出马的优劣。因为传说伯乐是负责管理天上马匹的神,于是人们都把他称为“伯乐”。为了不让自己的一身绝学失传,他把自己多年积累的识马经验写成一本书,名为《相马经》,书中图文并茂地介绍了各类好马。

孙陽的儿子资质很差,却想继承父亲的事业。在熟读了这本书后,他以为自己学到了父亲的所有本领,便拿着《相马经》去找千里马。《相马经》上说:“千里马的主要特征是:高脑门,大眼睛,蹄子像摞起来的酒曲块。”他按照这个特征找了很久,也没有什么收获。

有一天,他发现路边有一只蹦蹦跳跳的动物,他看了很久,觉得这个东西很像《相马经》中所说的千里马,于是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这个“千里马”捉住,并带回家。一进门,他便嚷着说:“我找到了一匹千里马,它长得和《相马经》中说得差不多,就是个头小了点,蹄子差了些。”孙陽一看儿子手里捉着的居然是一只癞蛤蟆,真是哭笑不得,只好回答说:“傻儿子,你拿的是一只癞蛤蟆,根本不是什么千里马啊!你这样按图索骥是不行的,要学相马的本领,就得多去看马、养马,深入地了解马才行啊!”儿子听了羞愧不已,从此便一头钻到马群中去研究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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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越王勾践剑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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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王勾践卧薪尝胆的历史故事,已经是尽人皆知了。这个历史故事说的是:传说在春秋时期的一场战争中,吴国打败了越国,吴军把越王勾践包围在会稽山上,致使越王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忍辱求和。从那以后,越国成为吴国的臣国,并受控于吴国。越王勾践像奴隶一般在吴国宫中服役3年,后来吴王免去了勾践的罪,让他回国去了。为了不忘亡国之痛、报仇雪恨,勾践在屋顶上面吊了一个苦胆,无论是出是进、是坐是站,就连吃饭睡觉,也要尝一尝苦胆之味,用来激励自己的斗志;他还既不用床,也不用被褥,累了,便睡在硬柴堆砌的“床”上,以此锻炼自己的筋骨。越国最终灭了吴国,就是因为勾践这十多年的磨炼并实行了各种得力措施。

闻名于天下的不仅仅是越王勾践卧薪尝胆的故事,还有1965年12月出土于湖北省江陵望山的一号楚国贵族墓的越王勾践青铜剑。考古工作者在挖掘的时候发现在墓主人身体的左手边,有一柄装在黑色漆木箱鞘内的名贵青铜剑。青铜剑与剑鞘吻合得十分紧密。拔剑出鞘,寒光耀目,而且毫无锈蚀,刃薄锋利。试之以纸,20余层一划而破。剑全长为55.6厘米,其中剑身长45.6厘米,剑格宽5厘米。剑身满饰黑色菱形几何暗花纹,剑格正面和反面还分别用蓝色琉璃和绿松石镶嵌成美丽的纹饰,剑柄以丝绳缠缚,剑首向外形翻卷作圆箍,内铸有极其精细的11道同心圆。专家通过对剑身八个鸟篆铭文的解读,证明此剑就是传说中的越王勾践剑。

现代的击剑运动用的剑则与中国古代的宝剑有很大区别,它比的不是剑的锋利程度,而是用剑技巧。为了满足人们对击剑的爱好和需要,又不至于伤害生命,剑身一般较短,并且是呈菱形或长方形的钝头,分为重剑,花剑和佩剑三种。运动员穿戴击剑服装和护具,在击剑场上以一手持剑互相刺击,被先击中身体有效部位的一方,为被击中一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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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庆父不死,鲁难未已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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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公立般为太子,而季友辅佐。

叔牙死后不久,庄公薨。于是季友立太子般为国君,为庄公治丧,因此尚未正式即位。而庆父发难,派人弑杀了在党氏居住的子般。季友惊慌之间,逃往陈国。

庆父与庄公夫人哀姜一向都有私通,因此发难之后,他立哀姜陪嫁的叔姜之子,公子开为国君,是为鲁闵公(一作湣公)。

庆父立闵公之后,跟哀姜私通得更加厉害,但是始终觉得有妨碍,就想把闵公给杀了而自己当国君。齐国仲孙湫就预言“不去庆父,鲁难未已”(孔子说庆父不死,鲁难未已。比喻不清除制造内乱的罪魁祸首,国家就得不到安宁。亦指了结或停止危害的关键事物。)

闵公二年,庆父派大夫卜齮袭杀闵公于武闱。季友听闻,自陈至邾,接庄公妾成风之子申,请鲁人以其为国君。庆父忧惧,出逃到莒。于是,季友送公子申入鲁,并重金贿赂莒人,抓庆父回国。庆父请求让他出逃,季友不肯。于是庆父自杀。立其后为孟氏。

关于孟氏,《春秋》又作仲氏。因为当初庆父虽为长兄,但为了表示君臣之别,于是自称仲,史称共仲。实际上,当时的人都以其年长而叫他的后代为孟氏。

季友立公子申,是为鲁僖公(史记作“釐公”)。僖公元年,季友帅师败“莒师于郦,获莒拏”,“公赐季友汶阳之田及费”,季友为鲁国相。季友相僖公,执政多年,把鲁国治理得井井有条。鲁人作《诗·鲁颂》称赞。僖公十六年,季友卒,谥成,史称“成季”,其后立为季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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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喜欢的中国历史典故四年级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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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我就看过不少历史典故,其中一个我最喜欢,印象最深刻的典故就是《曹冲称象》。

曹冲很小的时候就善于观察,人人都很喜欢他。有一天,孙权给曹操送来了一头巨象。曹操见那头巨象身强体壮,四肢粗壮,十分罕见。为了想知道这头巨象的重量,曹操特地聚集了众大臣一起来商议,大臣们纷纷各抒己见,有的说:“拿个称来称一下。”有的就说:“这要造个多大的称,还是把它宰了切成块儿称吧”。当大家都在绞尽脑汁,争执不下的时候,曹冲走了过来。他弯腰低头靠近曹操的耳朵,轻声细语地说了一通。只见曹操听了点头称是,连连叫好。

曹操按照曹冲说的方法,叫家丁们准备好一条船,把巨象带到了河边,赶上船,当船下沉稳定后在船舷齐水面的地方划上一条线。然后宰把巨象赶下船,再往船上装石头,直到船下沉到那条线的位置才停止,最后用称称出船上石头的重量,这样巨象的重量就测算出来了。

曹冲的这个办法不仅不用宰大象,而且还很轻松的量出它的体重。这个办法“啧啧”让大家称赞,众人们立刻竖起大拇指直夸曹冲的聪明。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历史典故,它告诉我们无论遇到什么困难,都要冷静地分析,多动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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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十个与羊相关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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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羊,古往今来都有描述,下面是十个与羊相关历史典故,欢迎阅读。

一、爱羊

典出:《论语·八佾》

原文:子貢欲去告朔之饩羊。子曰:“赐也,尔爱其羊,我爱其礼。”

二、苏武牧羊

典出:《汉书》

原文:卫律知武终不可胁,白单于。单于愈益欲降之。乃幽武,置大窖中,绝不饮食。天雨雪。武卧啮雪,与毡毛并咽之,数日不死。匈奴以为神,乃徙武北海上无人处,使牧羝。羝乳乃得归。别其官属常惠等,各置他所。武既至海上,廪食不至,掘野鼠去草实而食之。仗汉节牧羊,卧起操持,节旄尽落。

三、蹴蔬羊

典出:《笑林》

原文:有人常食蔬茹,忽食羊肉,梦五藏神曰:“羊踏破菜园!”

四、叱石为羊

典出:《太平广记》卷七《神仙七·黄初平》

原文:黄初平者。丹溪人也。年十五,家使牧羊,有道士见其良谨,便将至金华山石室中,四十余年,不复念家。其兄初起,行山寻索初平,历年不得。后见市中有一道士,初起召问之曰:“吾有弟名初平,因令牧羊,失之四十余年,莫知死生所在,愿道君为占之。”道士曰:“金华山中有一牧羊儿,姓黄,字初平,是卿弟非疑。”初起闻之,即隨道士去,求弟遂得,相見悲喜。语毕,问初平羊何在,曰:“近在山東耳。”初起往視之,不见,但見白石而还,谓初平曰:「山东无羊也。”初平曰:“羊在耳,兄但自不见之。”初平与初起俱往看之。初平乃叱曰:“羊起。”於是白石皆变为羊数万头。

五、羵[fén]羊

典出:《国语·魯语下》

原文:季桓子穿井,获如土缶,其中有羊焉。使问之仲尼曰:“吾穿井而获狗,何也?”對曰:“以丘之所闻,羊也。丘闻之:木石之怪曰夔、魍魎,水之怪曰龙、罔象,土之怪曰羵羊。”

六、歧路亡羊

典出:《列子》

原文:杨子之邻人亡羊,既率其党,又请杨子之竖追之。杨子曰:“嘻!亡一羊,何追者之众?”邻人曰:“多歧路。”既反,问:“获羊乎?”曰:“亡之矣。”曰:“奚亡之?”曰:“歧路之中又有歧焉,吾不知所之,所以反也。”

七、羔羊

典出:《毛诗正义》卷一之四《国风·召南·羔羊》

原文:羔羊之皮,素丝五紽(tuó)。退食自公,委蛇委蛇。羔羊之革,素丝五緎(yù)。委蛇委蛇,自公退食。羔羊之缝,素丝五总。委蛇委蛇,退食自公。

八、葛由骑羊

典出:《列仙傳》

原文:葛由者,羌人。周成王时,好刻木作羊卖之,一旦骑羊而入蜀,蜀中王侯遣人追之,上绥山,山在峨眉山西南,无极,隨之者不得还,皆得仙道。山上有桃,故里谚曰:“得绥山一桃,虽不得仙,亦足以豪。”

九、穀亦亡羊

典出:《庄子》卷四上《外篇·骈拇》

原文:臧与穀,二人相与牧羊而俱亡其羊。问臧奚事,则挟策读书;问穀奚事,則博塞以游。二人者,事业不同,其於亡羊均也。

十、虎皮羊

典出:《法言义疏》卷四《吾子》

原文:或曰:“有人焉,自云姓孔,而字仲尼。入其门,升其堂,伏其几,袭其裳,则可谓仲尼乎?”曰:“其文是也,其质非也。”

“敢问质。”

曰:“羊质而虎皮,见草而说,见豺而战,忘其皮之虎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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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按图索骥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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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历史文化悠久,典故故事更是数不清,下文是为大家精选的按图索骥的历史典故,欢迎大家阅读欣赏。

按图索骥:学而不思落笑柄

【出处】

(东汉)班固《汉书·梅福传》。

【释义】

骥:好马。按照画像上的样子,去寻求好马,结果一无所获。比喻按照线索寻找,也比喻办事机械、死板,不能灵活变通。

【历史典故】

春秋时,秦国有个名叫孙陽的人,善于鉴别马的好坏,只要让他看一眼,便能分辨出马的优劣。因为传说伯乐是负责管理天上马匹的神,于是人们都把他称为“伯乐”。为了不让自己的一身绝学失传,他把自己多年积累的识马经验写成一本书,名为《相马经》,书中图文并茂地介绍了各类好马。

孙陽的儿子资质很差,却想继承父亲的事业。在熟读了这本书后,他以为自己学到了父亲的所有本领,便拿着《相马经》去找千里马。《相马经》上说:“千里马的主要特征是:高脑门,大眼睛,蹄子像摞起来的酒曲块。”他按照这个特征找了很久,也没有什么收获。

有一天,他发现路边有一只蹦蹦跳跳的动物,他看了很久,觉得这个东西很像《相马经》中所说的千里马,于是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这个“千里马”捉住,并带回家。一进门,他便嚷着说:“我找到了一匹千里马,它长得和《相马经》中说得差不多,就是个头小了点,蹄子差了些。”孙陽一看儿子手里捉着的居然是一只癞蛤蟆,真是哭笑不得,只好回答说:“傻儿子,你拿的是一只癞蛤蟆,根本不是什么千里马啊!你这样按图索骥是不行的,要学相马的本领,就得多去看马、养马,深入地了解马才行啊!”儿子听了羞愧不已,从此便一头钻到马群中去研究马。

【成长心语】

把癞蛤蟆误认为千里马,这固然有点夸张。但是,在学习中,死背教条,生搬硬套,以致闹出笑话的事确实屡见不鲜。前人传下来的书本知识,应该努力学习,虚心继承,同时也要注重实践,在实践中切实验证、牢固掌握,并加以发展,这才是正确的态度。机械地照搬书本上的知识,不探究事物的本质,必然不会达到预期的效果,甚至会闹出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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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历史典故:凿壁偷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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凿壁偷光,是一个成语。出自西汉大文学家匡衡幼时凿穿墙壁引邻舍之烛光读书,终成一代文学家的故事。现用来形容家贫而读书刻苦的人。接下来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凿壁偷光的历史典故,欢迎大家阅读。

凿壁偷光:照亮求知路的“小桔灯”

【出处】《西京杂记·卷二》。

【释义】西汉匡衡凿穿墙壁引邻舍之烛光读书,指勤奋学习。

凿壁偷光的【历史典故】

西汉时候,东海郡有一个大学者,叫匡衡。他读了很多书,学识非常渊博。但他的成功并不是因为他是个天才,而是因为他的执著与勤奋。

他出身于一个贫苦农民家庭,自幼就很想读书,可是因为家里穷,没钱上学。后来,他跟一个亲戚学认字,才有了看书的能力。但是当时的书价都很高,家里根本买不起,那些家中有书的富人们又不肯轻易地把书借给别人。于是,匡衡就在农忙时节,给有钱的人家打短工,不要工钱,只求人家借书给他看,那些有钱人自然是乐意之至。这样,匡衡便可以读很多书。

但是,新的问题出现了,他一天到晚在地里干活,只有中午歇晌的时候,才有工夫看书,所以一卷书常常要十天半月才能够读完。匡衡很着急,心里想:白天种庄稼,没有时间看书,我可以多利用一些晚上的时间来看书。可是匡衡家里很穷,点不起油灯,怎么办呢?

有一天晚上,匡衡躺在床上背白天读过的书。背着背着,突然看到东边的墙壁上透过来一丝亮光。他站起身,走到墙壁边一看,原来从壁缝里透过来的是邻居家的烛光。于是,匡衡想了一个办法:他拿了一把小刀,在墙壁上挖了一个小洞,在邻居家掌灯的时候,烛光从小洞中透过来,他就借着透进来的灯光,读起书来。书得来不易,烛光也得来不易,因此匡衡非常珍惜难得的读书机会,他以惊人的毅力博览群书,终于成为一名知识渊博的学者。

凿壁偷光的【成长心语】

任何外在条件都无法阻挡我们追求知识的脚步,匡衡便是最好的例证。当然不只是匡衡,历史上有成就、有作为的人,无不具有刻苦的精神,而一个人只要下定决心,不言放弃,总会获得成功。贫穷的出身,不是我们自己可以选择的,但如何继续自己的人生,选择权却在我们自己手中。贫穷使我们受到了许多的限制,但正如匡衡克服重重困难一样,我们也可以用其他的一些方式或工具,来取代我们无法获得的东西。灯泡在黑夜中可以给人以光明,同样的冰心笔下简易的“小桔灯”也一样可以照亮求知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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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苏武牧羊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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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史使人明智,就是要从历史中吸取经验教训,把理解历史当作把握人生的一把钥匙。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苏武牧羊历史典故,欢迎阅读!

匈奴自从给卫青、霍去病打败以后,双方有好几年没打仗。他们口头上表示要跟汉朝和好,实际上还是随时想进犯中原。

匈奴的单于一次次派使者来求和,可是汉朝的使者到匈奴去回访,有的却被他们扣留了。汉朝也扣留了一些匈奴使者。

公元前100年,汉武帝正想出兵打匈奴,匈奴派使者来求和了,还把汉朝的使者都放回来。汉武帝为了答复匈奴的善意表示,派中郎将苏武拿着旌节,带着副手张胜和随员常惠,出使匈奴。

苏武到了匈奴,送回扣留的使者,送上礼物。苏武正等单于写个回信让他回去,没想到就在这个时候,出了一件倒霉的事儿。

苏武没到匈奴之前,有个汉人叫卫律,在出使匈奴后投降了匈奴。单于特别重用他,封他为王。

卫律有一个部下叫做虞常,对卫律很不满意。他跟苏武的副手张胜原来是朋友,就暗地跟张胜商量,想杀了卫律,劫持单于的母亲,逃回中原去。

张胜很表示同情,没想到虞常的计划没成功,反而被匈奴人逮住了。单于大怒,叫卫律审问虞常,还要查问出同谋的人来。

苏武本来不知道这件事。到了这时候,张胜怕受到牵连,才告诉苏武。

苏武说:“事情已经到这个地步,一定会牵连到我。如果让人家审问以后再死,不是更给朝廷丢脸吗?”说罢,就拔出刀来要自杀。张胜和随员常惠眼快,夺去他手里的刀,把他劝住了。

虞常受尽种种刑罚,只承认跟张胜是朋友,说过话,拼死也不承认跟他同谋。

卫律向单于报告。单于大怒,想杀死苏武,被大臣劝阻了,单于又叫卫律去逼迫苏武投降。

苏武一听卫律叫他投降,就说:“我是汉朝的使者,如果违背了使命,丧失了气节,活下去还有什么脸见人。”又拔出刀来向脖子抹去。

卫律慌忙把他抱住,苏武的脖子已受了重伤,昏了过去。

卫律赶快叫人抢救,苏武才慢慢苏醒过来。

单于觉得苏武是个有气节的好汉,十分钦佩他。等苏武伤痊愈了,单于又想逼苏武投降。

单于派卫律审问虞常,让苏武在旁边听着。卫律先把虞常定了死罪,杀了;接着,又举剑威胁张胜,张胜贪生怕死,投降了。

卫律对苏武说:“你的副手有罪,你也得连坐。”

苏武说:“我既没有跟他同谋,又不是他的亲属,为什么要连坐?”

卫律又举起剑威胁苏武,苏武不动声色。卫律没法,只好把举起的剑放下来,劝苏武说:“我也是不得已才投降匈奴的,单于待我好,封我为王,给我几万名的部下和满山的牛羊,享尽富贵荣华。先生如果能够投降匈奴,明天也跟我一样,何必白白送掉性命呢?”

苏武怒气冲冲地站起来,说:“卫律!你是汉人的儿子,做了汉朝的臣下。你忘恩负义,背叛了父母,背叛了朝廷,厚颜无耻地做了汉奸,还有什么脸来和我说话。我决不会投降,怎么逼我也没有用。”

卫律碰了一鼻子灰回去,向单于报告。单于把苏武关在地窖里,不给他吃的喝的,想用长期折磨的办法,逼他屈服。

这时候正是入冬天气,外面下着鹅毛大雪。苏武忍饥挨饿,渴了,就捧了一把雪止渴;饿了,扯了一些皮带、羊皮片啃着充饥。过了几天,居然没有饿死。

单于见折磨他没用,把他送到北海(今贝加尔湖)边去放羊,跟他的部下常惠分隔开来,不许他们通消息,还对苏武说:“等公羊生了小羊,才放你回去。”公羊怎么会生小羊呢,这不过是说要长期监禁他罢了。

苏武到了北海,旁边什么人都没有,唯一和他作伴的是那根代表朝廷的旌节。匈奴不给口粮,他就掘野鼠洞里的草根充饥。日子一久,旌节上的穗子全掉了。

一直到了公元前85年,匈奴的单于死了,匈奴发生内乱,分成了三个国家。新单于没有力量再跟汉朝打仗,又打发使者来求和。那时候,汉武帝已死去,他的儿子汉昭帝即位。汉昭帝派使者到匈奴去,要单于放回苏武,匈奴谎说苏武已经死了。使者信以为真,就没有再提。

第二次,汉使者又到匈奴去,苏武的随从常惠还在匈奴。他买通匈奴人,私下和汉使者见面,把苏武在北海牧羊的情况告诉了使者。使者见了单于,严厉责备他说:“匈奴既然存心同汉朝和好,不应该欺骗汉朝。我们皇上在御花园射下一只大雁,雁脚上拴着一条绸子,上面写着苏武还活着,你怎么说他死了呢?”

单于听了,吓了一大跳。他还以为真的是苏武的忠义感动了飞鸟,连大雁也替他送消息呢。他向使者道歉说:“苏武确实是活着,我们把他放回去就是了。”

苏武出使的时候,才四十岁。在匈奴受了十九年的折磨,胡须、头发全白了。回到长安的那天,长安的人民都出来迎接他。他们瞧见白胡须、白头发的苏武手里拿着光杆子的旌节,没有一个不受感动的,说他真是个有气节的大丈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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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程咬金打劫单雄信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0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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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咬金(589年-665年2月26日),原名咬金,后更名知节,字义贞,济州东阿(今山东东平西南)人。唐朝 开国大将, 凌烟阁二十四功臣之一。今天小编就来分享一下程咬金打劫单雄历史典故,相信各位读者会有兴趣。

程咬金打劫单雄信的历史典故

罗成是前去为姑妈(秦琼的母亲)祝寿的。程咬金见马背上驮着包裹,马上的人穿戴光鲜整齐。心想金银财宝少不了。他跨上马手挥车轮大斧,拦在路上。

隋唐十八好汉之一的罗成,当然不会惧怕这山匪蟊贼,于是手操银枪指着程咬金问:“你有何干?”程咬金说:“我要你快把金银留下,如若不然,叫你尝尝爷爷大斧的厉害!”程咬金说到做到,三板斧下来,砍下了罗成头巾上插着的绒球,让罗成吃惊不小。等程咬金再次重抡一遍三板斧。罗成知道“就这两下子”,于是挥舞银枪向程咬金刺去。

罗成本来打算一枪把他扎死,但又想拿个活口,待给姑妈拜寿完毕,再去捣毁贼窝,为民除害。于是决定戏耍程咬金,先后在他的腿上、肩上等部位扎了十三个眼,罗成的枪名叫五勾神飞枪,枪缨里暗藏五把钢钩,每扎一枪往回一带顿时鲜血直流,伤皮不伤骨。程咬金每挨一枪都疼得“哎呀”一声。最后被扎得皮开肉绽、血肉模糊……程咬金决定逃跑,虚晃一斧,往罗成身后一指:“那是谁?”趁罗成回头一看之机,程咬金拨马逃命。一直跑到十里开外的乱坟岗子上,才放心下马,擦了擦身上的血迹,包了包伤口。银子没劫着反而被人戏耍得遍体鳞伤,感到无地自容。别说去给秦母祝寿,这般狼狈相何以见人?于是决定继续截道。

正巧遇上秦琼的好友赤发灵官单雄信的人马,带着金银财宝来给秦母送寿礼。程咬金横在路上,挥舞着板斧:“呔!站住。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从此处过,留下买路财。”

身为山东绿林总瓢把子的单雄信,心想谁吃了熊心豹子胆,竟敢劫我的道?定睛一看程咬金那血迹斑斑的惨状,心想:这个人好像在哪儿打了败仗,这副模样还敢出来截道?黄天虎用绿林暗语和程咬金对话,程咬金根本听不明白。单雄信就说:“朋友!我看你不像干这个买卖的!”程咬金说:“我干这个买卖我愿意,你少废话,趁早把东西给爷爷留下,要不然小心你的脑袋。”说着抡起大斧朝单雄信劈来,三板斧下来,把单雄信的头巾砍掉了,单雄信吓出了一身冷汗,心想我就要看看你到底有多大能耐。

谁知几招过去之后,程咬金露馅了。单雄信知道程咬金只有这三招半,便挥动金槊,使出绝招频频出击,程咬金招架不住,只想逃跑,单雄信一槊拍在他屁股上,使他从马上摔倒在地……

幸亏前来找程咬金的尤俊达,和单雄信是拜把子兄弟,才救了程咬金一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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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嫁人当嫁登徒子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31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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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玉是楚国第一美男子,也是楚国有名的才子。在他家的隔壁,住着一位绝世美女,名叫姜离。姜离倾慕宋玉许久,经常趴在墙头偷偷地看宋玉,这一看就是三年。可宋玉对她毫不动心,还把围墙加高了,这让姜离十分伤心。

这天,姜离又爬上梯子,趴在墙头看宋玉读书。看了一会儿,姜离学了几声狸叫。可宋玉还是专心看书,看都不看她一眼。

突然,姜离一不留神,脚下一滑,重重地摔了下来。等她醒来的时候,只觉得眼前一片漆黑。她想坐起来,可是浑身疼痛,动不了。这时,她听见一个男人低低的哭声。男人边哭边说:“只要能让她还魂,我愿意把我的阳寿分一半给她。”

姜离有点迷糊,这是什么地方?她用手摸了摸,四处都是木板,随手敲了敲,发出咚咚的声音。男人停止了哭声,搬开了什么东西。姜离突然觉得眼前一亮,她看清了眼前的这个男人,正是同村的登徒子。登徒子脸上露出惊喜的表情,说:“姜离,你真的还魂了!”

姜离疑惑地问:“我这是在哪里?”登徒子说:“你从梯子上摔下来,当场摔死了,你家人已为你入殓待葬。我趁夜里无人,想为你招魂,没想到你真的还魂了。”

借着烛光,姜离看了看,自己确实躺在棺材里。她试图坐起来,却疼得皱了皱眉:“我伤得很重吗?我的脸有没有受伤?”

登徒子犹豫着说:“你的脸也受伤了,不过,总会好的。”

姜离发现棺材内的陪葬品里有块铜镜,就伸手拿了起来,当她看见镜中自己的脸时,立即把镜子扔了。那脸布满伤痕,肿得像猪头一样。姜离哭着说:“我宁愿死,也不要还魂,你为什么要让我活过来?” 她不知道,其实根本不是登徒子让她还魂,而是她根本就没死。

登徒子手足无措地说:“别哭,别哭,因为……因为我喜欢你。”

姜离抽泣着说:“我这个样子,你还会喜欢吗?”

登徒子坚定地说:“当然喜欢。小时候,我家搬到这个村子里,别的孩子都欺负我,只有你不欺负我,还和我一起玩,有什么吃的也会分给我,从那时起,我就喜欢你。”

姜离伤心地说:“那你带我走吧,我不想让人看见我现在的样子。”其实,她最怕的是让宋玉知道自己变成了丑女。

于是,登徒子在棺材里放了些东西,让棺材的分量不会减轻,然后悄悄把姜离带回了家。

从此,姜离就藏在登徒子家里养伤。伤好以后,姜离还是很丑,嘴唇裂了,牙齿缺了,腰不直了,走路还一瘸一拐的。她不愿继续在家乡生活,就让登徒子带着她离开了村子,搬到了都城。

不久,两人成了亲,登徒子对姜离很好,他们生了五个孩子,日子过得平平淡淡。登徒子很努力,在楚襄王手下谋得了官职。

不过,姜离对于自己的毁容依然耿耿于怀,每次出门都以黑纱蒙面。一天,姜离正在集市上买东西,人群忽然骚动起来。原来,前面来了个美男子,大家都在争相围观。

待看清那个美男子时,姜离呆住了,竟然是宋玉。宋玉走过去之后,人们还在议论纷纷,说宋玉真的是才貌双全啊。

姜离正准备回家,忽然人群又骚动起来,有人说:“快看啊,那就是天下最好色的男人登徒子。”听到登徒子三个字,姜离心里一惊,她往那个人指的方向望过去,天哪!真的是自己的丈夫登徒子。为什么丈夫是天下最好色的人呢?他到底做了些什么?

登徒子经过时,有人向他扔石头,吐口水。姜离觉得很丢脸,她闷闷不乐地回到家,很长时间都没有出门。

后来,她要去给孩子买布做新衣服,这才又去了集市。卖布的老板认识姜离,他偷偷告诉了其他的顾客,于是大家都知道了姜离是最好色的男人登徒子的老婆,对着姜离指指点点。姜离受不了那些人异样的目光,布也没买就回家了。

此后,姜离每次出门,都会被人认出,指指点点。她吓得不敢出门了,质问登徒子:“为什么人家都说你是好色之徒?你做了什么?”

登徒子摇摇头说:“我绝没有做什么奸淫之事,那些人都是乱嚼舌头,你千万不要信。”

不管姜离怎么逼问,登徒子都说他没做什么,为此两人常常吵架。姜离觉得自己很倒霉,怎么嫁了个这么不堪的丈夫。

登徒子的坏名声越传越广,后来,整个都城的男女老少都知道他是最好色的人。有些无聊的人还跑到他家门口来围观。姜离再也受不了这样的日子,她偷偷离开了都城,回到了日夜思念的故乡。

可村里没有人认识她,连她的父母都不认识她。姜离很绝望,天下之大,竟没有自己的容身之处。不过,村里人也都知道,登徒子是最好色的男人。她问了很多人,为什么说登徒子是最好色的男人?大家都说不知道,都是听别人说的。

后来,有个读书人告诉姜离,登徒子之所以臭名远播,是因为宋玉写了篇《登徒子好色赋》。姜离找来了那篇赋,看过之后,她哭了,决定立即回家。

那篇赋是这样写的:登徒子对楚襄王说,宋玉好色,希望不要让他出入后宫。楚襄王就找来宋玉询问。宋玉说,我不好色。天下的美女,莫过于楚国的女子;楚国的美女,莫过于我家乡的女子;我家乡最美的女子是我东边邻居家的姑娘,增之一分则太长,减之一分则太短,着粉则太白,施朱则太赤。总之是美得无与伦比,恰到好处。就是这样一位美女趴在墙头看了我三年,我都没动心,我能算好色吗?而登徒子娶了个老婆,丑得出奇,他却很喜欢。可见,只要是个女人,他都喜欢,他才是真正的好色之徒。楚襄王觉得宋玉说的有道理。

姜离觉得宋玉这是在诡辩,根本没有道理,而楚襄王居然还相信了,真是糊涂。

回到都城后,姜离没有直接回家,而是先去找宋玉。她打听到宋玉的住址,然后守在宋玉家门口,等宋玉出门的时候,她喊了一声:“宋玉!”

宋玉循着她的声音望过来,问:“你是谁?听你的声音好像有些熟悉。”

姜离淡淡地说:“我是你曾经的邻居——姜离。”

宋玉诧异地说:“啊?不可能,她早就死了。”

姜离说:“我没有死,我被人救了,然后来到了都城。”

姜离蒙着面纱,只露出一双漂亮的眼睛在外面。

宋玉看着她,有些激动:“真的是你?”

姜离点点头说:“我来只是想问问你,当年我趴在墙头看你,你不喜欢我也就算了,为什么还要在《登徒子好色赋》里编派我,让世人都嘲笑我?”

宋玉向姜离行了一个礼,说:“那篇赋其实不是我写的,要怪只能怪登徒子,他在襄王面前说我坏话,我只好反驳他。后来这件事传了出去,有人以我的名义写了那篇赋。难道你真的趴在墙头看过我吗?”

姜离惊讶地说:“当然,难道你不知道吗?”

宋玉摇摇头说:“我不知道啊,我看书太多,眼睛不好。当年,我听说你是楚国最美丽最善良的姑娘,对你很是爱慕,可惜我从来看不清你。每当我在院子里读书,就有一只狸蹲在墙头,我老是幻想那是你在看我,弄得我无心读书,所以我数次把围墙加高。”

姜离听了差点晕倒,激动地说:“那不是你的幻想,那就是我呀!你每次读书,我就趴在墙头看你,我想引起你的注意,但又不敢喊你的名字,所以我就学狸叫。你把围墙加高,害得我从上面摔下来,当时就摔死过去了。”

宋玉更加激动了:“我根本不知情,当时,你家人说你暴病身亡,我难过了很久,后来就离开了村子。现在,我们又见面了,说明我们缘分未尽。我至今尚未娶妻,你嫁我可好?”

姜离心下悲痛,现在才说这话,已经太晚了。看着宋玉俊美的面容,她真的不忍拒绝。可此时,她心里更惦记的却是登徒子。她觉得最爱她的还是登徒子。宋玉如果看到了她现在的面容,也许会嫌弃她的。只有登徒子始终如一,他才是最专一的男人,最好的丈夫。

想到这里,姜离对宋玉说:“对不起!我早已嫁人了,我的丈夫就是登徒子!他是全天下最好的丈夫。”宋玉一听,惊呆了。

姜离默默地离开了,回到了家里。登徒子见她回来了,非常高兴,关切地问她这些天去了哪里。姜离看着丈夫,突然觉得他比宋玉更好看。她轻轻抱住了丈夫,说:“现在,我知道人家为什么说你是好色之徒了。我要写一篇赋,名字就叫《嫁人当嫁登徒子》,为你正名,让世人知道你是最好的丈夫。”

登徒子抱紧她说:“别人怎么看我,并不重要,只要你回来就好。”

后来,姜离真的写了一篇《嫁人当嫁登徒子》,可惜她没有名气,这篇赋没有流传出去。而宋玉的名气太大了,那篇《登徒子好色赋》广为流传。

到了后世,登徒子就成了色狼的代名词,他真是史上最冤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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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蔺相如完璧归赵历史典故

全文共 15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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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前283年,秦昭襄王派使者带着国书去见赵惠文王,说秦王情愿让出十五座城来换赵国收藏的一块珍贵的“和氏璧”,希望赵王答应。

赵惠文王就跟大臣们商量,要不要答应。要想答应,怕上秦国的当,丢了和氏璧,拿不到城;要不答应,又怕得罪秦国。议论了半天,还不能决定该怎么办。

当时有人推荐蔺(音lìn)相如,说他是个挺有见识的人。

赵惠文王就把蔺相如召来,要他出个主意。

蔺相如说:“秦国强,赵国弱,不答应不行。”

赵惠文王说:“要是把和氏璧送了去,秦国取了璧,不给城,怎么办呢?”

蔺相如说:“秦国拿出十五座城来换一块璧玉,这个价值是够高的了。要是赵国不答应,错在赵国。大王把和氏璧送了去,要是秦国不交出城来,那么错在秦国。宁可答应,叫秦国担这个错儿。”

赵惠文王说:“那么就请先生上秦国去一趟吧。可是万一秦国不守信用,怎么办呢?”

蔺相如说:“秦国交了城,我就把和氏壁留在秦国;要不然,我一定把璧完好地带回赵国。”(原文是 “完璧归赵”。)

蔺相如带着和氏璧到了咸阳。秦昭襄王得意地在别宫里接见他。葡相如把和氏壁献上去。

秦昭襄王接过璧,看了看,挺高兴。他把壁递给美人和左右侍臣,让大伙儿传着看。大臣们都向秦昭襄王庆贺。

蔺相如站在朝堂上等了老半天,也不见秦王提换城的事。他知道秦昭襄王不是真心拿城来换璧。可是璧已落到别人手里,怎么才能拿回来呢?

他急中生智,上前对秦昭襄王说:“这块璧虽说挺名贵,可是也有点小毛病,不容易瞧出来,让我来指给大王看。”

秦昭襄王信以为真,就吩咐侍从把和氏璧递给蔺相如。

蔺相如一拿到璧,往后退了几步,靠着宫殿上的一根大柱子,瞪着眼睛,怒气冲冲地说:“大王派使者到赵国来,说是情愿用十五座城来换赵国的璧。赵王诚心诚意派我把璧送来。可是,大王并没有交换的诚意。如今璧在我手里。大王要是逼我的话,我宁可把我的脑袋和这块璧在这柱子上一同砸碎!”

说着,他真的拿着和氏璧,对着柱子做出要砸的样子。

秦昭襄王怕他真的砸坏了璧,连忙向他赔不是,说:“先生别误会,我哪儿能说了不算呢?”

他就命令大臣拿上地图来,并且把准备换给赵国的十五座城指给蔺相如看。

蔺相如想,可别再上他的当,就说:“赵王送璧到秦国来之前,斋戒了五天,还在朝堂上举行了一个很隆重的仪式。大王如果诚意换璧,也应当斋戒五天,然后再举行一个接受璧的仪式,我才敢把璧奉上。”

秦昭襄王想,反正你也跑不了,就说:“好,就这么办吧。”

他吩咐人把蔺相如送到宾馆去歇息。

蔺相如回到宾馆,叫一个随从的人打扮成买卖人的模样,把璧贴身藏着,偷偷地从小道跑回赵国去了。

过了五天,秦昭襄王召集大臣们和别国在咸阳的使臣,在朝堂举行接受和氏璧的仪式,叫蔺相如上朝。蔺相如不慌不忙地走上殿去,向秦昭襄王行了礼。

秦昭襄王说:“我已经斋戒五天,现在你把璧拿出来吧。”

蔺相如说:“秦国自秦穆公以来,前后二十几位君主,没有一个讲信义的。我怕受欺骗,丢了壁,对不起赵王,所以把壁送回赵国去了。请大王治我的罪吧。”

秦昭襄王听到这里,大发雷霆。说:“是你欺骗了我,还是我欺骗你?”

蔺相如镇静地说:“请大王别发怒,让我把话说完。天下诸侯都知道秦是强国,赵是弱国。天下只有强国欺负弱国,决没有弱国欺压强国的道理。大王真要那块璧的话,请先把那十五座城割让给赵国,然后打发使者跟我一起到赵国去取壁。

赵国得到了十五座城以后,决不敢不把璧交出来。”

秦昭襄王听蔺相如说得振振有辞,不好翻脸,只得说:“一块璧不过是一块璧,不应该为这件事伤了两家的和气。”

结果,还是让蔺相如回赵国去了。

蔺相如回到赵国,赵惠文王认为他完成了使命,就提拔他为上大夫。秦昭襄王本来也不存心想用十五座城去换和氏壁,不过想借这件事试探一下赵国的态度和力量。蔺相如完璧归赵后,他也没再提交换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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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历史典故:立木为信

全文共 8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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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国七雄中,秦国在政治、经济、文化各方面都比中原各诸侯国落后。贴邻的魏国就 比秦国强,还从秦国夺去了河西一大片地方。 不妨看看历史典故。以下仅供参考!

【出处】《史记·商鞅列传》。

【释义】商鞅为推行新法而取于民的方法。比喻只有言出必行。

【历史典故】

战国七雄中,秦国在经济、军事等各方面都比中原各诸侯国落后。但自从秦孝公即位后,他重用卫国人商鞅变法强国,使秦国一跃成为七国之中最强者。

商鞅在变法前,深知推行新法的困难,为了让老百姓相信自己,他想出了一条妙计。他命人在京城南门立了一根三米长的木杆,发布公告,谁能把这根木杆扛到北门去,就赏十两黄金。

这一举动引来了许多老百姓,他们围在一起议论纷纷。其中一个人说:“这根木杆谁都扛得动,哪儿用得着十两黄金呢?这其中一定有问题!”另一个人说:“大概是跟我们开玩笑吧,不会是真的。”围观的人都认为商鞅的立约不可信,所以无一人去扛木杆。

商鞅见状,便把赏金加大,说道:“如果有人能把这根木杆扛到北门去,我就赏给他五十两黄金。”商鞅的话音未落,百姓又开始哗然。有人嚷道:“大人真会开玩笑,这么简单的事,哪会赏那么多黄金呢?”现在,人们反而更加怀疑了,谁也不敢去扛那根木杆。

过了一会儿,人群中走出来一个人,抱着试试看的态度,说:“我可以把这根木杆扛到北门去。”只见那人蹲下身子,扛起木杆,迈开大步,向北门走去。围观的人们也尾随着他,想看个究竟。那人到达北门后,商鞅立即叫人拿了五十两黄金,交给了他。老百姓纷纷称赞商鞅是守信之人。商鞅以信折服了秦国百姓,他制定的新法颁布后,得到顺利推行。

【成长心语】

商鞅变法重在诚信,所以立木为例取信于万民,说明了他做事的决心和勇气。其实,不只他变法如此,生活中凡是都应以信为重。信用是衡量一个人品格好坏的标准。信守承诺的人,会赢得众人的信赖。古语有云:“一言既出,驷马难追。”做人就要言出重如泰山,不会轻易改变,如果把说出的话当儿戏,说了不做,言出不行,则会失去很多人对自己的信任,自身形象在别人心中也将大打折扣。

[历史典故:立木为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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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历史典故:倚门倚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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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典故既有神话传说,也有表现民族英雄薛仁贵、岳飞精神的“征东图”、“忠贤图”,传达了源远流长的中华传统文化之魅力。今天,小编为您带来的是历史典故:倚门倚闾,欢迎阅读!

【出处】(西汉)刘向《战国策·齐策六》。

【释义】闾:古代里巷的门。形容父母盼望子女归来的迫切心情。

【历史典故】

战国齐湣王时,燕、秦等国联合攻齐,燕将乐毅领兵侵入齐都临淄,齐湣王逃亡卫国。楚国派大将淖齿率领军队前去援助齐国,其实楚国并非真心救齐,淖齿杀死了齐湣王,和燕国分占齐国领土和宝器。直到田单大破燕军,才收复了齐国的失地。

齐王的宗族王孙贾,十五岁就被召进宫当齐王的侍臣。他母亲很爱他,每当他入朝,总要再三叮嘱他早些回来。如果他回家晚了,母亲就会焦急地倚在门外等他。

齐湣王外逃时,王孙贾没有跟在身边,后来想要去寻找的时候,却失去了齐王的消息,于是便回家了。王孙贾的母亲见儿子回来了,便问他:“燕兵来了,你为何不保护齐王?”王孙贾回答说:“我不知道大王在什么地方。”

母亲听了很生气地说:“平时你早上出去,回来晚了,我都会倚在家门口等你;如果你傍晚出去,好半天不见回来,我更要到巷口去等你。你十五岁起就跟在大王身边,身为大王的侍臣,竟然不知道他去哪里了,那你还回家干什么!”王孙贾听了,很惭愧,连忙去寻找齐湣王,多方打听下落。当得知齐湣王已经被害时,立即号召百姓,宣誓起义,当场就有四百人响应。

【成长心语】

没有水的世界,生命荡然无存;没有母爱的世界,生命岌岌可危。面对母爱,任何语言似乎都是苍白的;面对母爱,任何艰难困苦都是不堪一击的。对母爱的鉴赏和领略,是我们一生永远做不完的作业。

当你在外面玩疯了、忘记时间时,母亲一直站在门口等你回去;当你闹别扭不吃饭,母亲热了又热,只怕饿坏了你;当你过生日邀请同学来家里的时候,母亲忙前忙后,准备了丰盛的饮食,只为了让你与同学玩得开心……你平安、快乐,便是她最大的幸福。不要再嫌弃母亲唠叨,因为她的衰老是你成长的前提,感恩母亲,就从这一刻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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