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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太狼写的小说【汇编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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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秘岛》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7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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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假期,我闲着无聊,便拿起一本名叫《神秘岛》的书,开始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我一般读书的时候都先看简介,我翻到第一页,就看到了简介的内容。

上面是这样说的,美国南北战争时,有五个逃犯,乘气球逃跑了,这五个人中有:斯密斯、纳布、热带翁·斯皮莱、彭克·罗夫、哈伯,他们掉在一个荒岛上,经过几年的努力,最后终于回家了。

刚开始,他们什么东西都没有,都差点饿死了,但是他们团结互助,依靠自身拥有的智慧和知识,成为不屈不饶的生存者。

这本书最让我佩服的是一个就是来自新西兰的十五岁少年赫伯特·布朗。他年龄比我大不了几岁,他十分聪明好学、上进,他脑子里充满各种各样的生物学知识,小小年纪,堪称生物专家。他在生物学方面的知识,不仅让我这样的小学生感叹,就连书中其他几个有着丰富知识和经验的主人公都佩服不已。这位小天才利用自己所学的知识,不仅发现了用来做面包的“面包树”,用来驱除蚊虫和瘴气的桉树,还发现了各种新鲜的蔬菜,可以治病的药草,以及彭克·罗夫最喜爱抽的烟草,为这批岛上的“流浪儿”居民做出了卓越的贡献。

古人说“自助者,天必助之。”在到处充满危机、无人居住的荒岛上,居民们却能够如此安逸地生活,除了他们拥有勇敢、顽强和智慧的品质之外,他们还有丰富的知识和才能,更重要的是,这个岛是个神奇的岛!岛上拥有丰富的矿产供他们所需。

我时常听老师讲,人的一生不可能一帆风顺,风浪不知什么时候会到来,如果陷入绝境,遇到不测时,我们需要储备足够多的知识和能量,为那些不可预知的危险境遇做准备,才使自己不至于在今后的生活中陷入绝境。

读了这本《神秘岛》,我感受到,今后,自己一定要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像书中的十五岁少年赫伯特·布朗一样,用知识来武装自己,为今后的生活做好储备,就算到了荒岛上,依然能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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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晚安郁先生的小说结局

全文共 51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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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备婚礼,绝对比想象中要复杂很多。尤其明家的婚礼,对于明腾来说,不仅仅只是一场婚礼,亦是他人生新的起点。

早上六点刚过,秦澜下楼时就看到沙发里有人。她倒了杯咖啡端过去,明腾面前放着很厚的一摞纸,被他随手勾画。

“这么早起来?”秦澜端着咖啡杯坐下。

明腾把最后那张纸写好,转而推到她的面前,“妈,您帮我看看,还缺什么东西?”

他递来的纸页少说也有十几张,秦澜一张张仔细看过,笑着点点头,“应该没有问题。”

顿了下,她笑眯眯开口,“锦安说,他今天让人把他和南南结婚时准备物品的清单送一份过来,到时候你再确认一下。”

“那就好。”明腾松口气。

“要不要咖啡?”

“谢谢妈。”

秦澜递给明腾一杯咖啡,声音低下来,“小腾,你用不着太紧张。”

明腾抿口咖啡,有些无奈的甩甩头,“我真的有些紧张了,而且这么多年以来,我很久都没这么紧张过了!”

“呵。”

秦澜淡淡一笑,语气温和,“耐耐是个单纯又可爱的女孩子,以后有她在你身边,我和你爸爸都会很放心。”

明家只有明腾一个独生子,自从当年夏夏的事情后,这些年明腾都没有再打算结婚。身为父母,到底放不下儿女的终身幸福,幸好最后的结局转向好的方面。

明腾笑了笑,眼神渐渐温柔下来,“当年夏夏和孩子的离开,曾经让怨怼所有。可是今天遇见路耐,我才明白,原来所有的失去,都是为了下一次的拥有。”

听到他的话,秦澜欣慰的点头,“小腾,我们祝福你。”

“谢谢。”

距离婚期将近,路家上下也是忙忙碌碌。嫁女儿同娶媳妇,那是两种截然不同的心情。路太太每天都在为女儿的嫁妆操心,每天也都在偷偷抹眼泪。

有几次被路耐发现,但她也不敢说破,生怕惹来母亲更多的伤心。

市中心百货公司三楼,路承西手里捏着购物清单,正在一样样买,然后一样样勾掉。

江姜站在他身旁,帮他参谋。他们身后还跟着两名助理,把买下来的东西随时搬走。

“江姜,你说餐具买什么颜色好?”路承西是个大男人,对这些东西没有研究。只不过母亲交待他的事情,他必须要完成。

江姜目光扫过货架摆放的样品,最后指向一套白色骨瓷鎏金的餐具,“这个吧,样式简单大方,适合各种场合。”

路承西满意的点点头,吩咐店员,“就要这套。”

“好的,路少。”

店员转身去拿餐具,路承西想了想,又把店员喊住,“这套餐具要两套一样的。”

“是。”

店员兴奋的走远,江姜不解的走到他身边,问道:“为什么要买两套?”

路承西耸耸肩,表情有此怅然,“路耐在家里没有做过家务,她做事慌慌张张,以后要是洗个碗,还不得经常打碎,买两套都不够她摔的。”

闻言,江姜顿时挽起唇。

“这丫头在家任性惯了,以后嫁过去,也不知道明家的人会不会嫌弃她?”

“承西。”江姜上前一步,轻轻挽住路承西的胳膊,道:“其实你是个外冷内热的男人,哪怕你嘴上总对路耐凶巴巴的,但你心里真的很疼她。”

路承西干笑了声,“我是希望这丫头赶紧嫁出去,等她走了家里安静了,我们就可以结婚了。”

“……”

江姜脸颊微微飘红,被他说的心跳加速。

不多时候,助理们拎着大包小包继续往车上装东西。路承西在银台刷卡结账,江姜站在楼梯口前等他。

“宁沉,我的冰淇淋呢?”

前方有道清脆的女声飘来,江姜觉得耳熟,下意识抬起脸看过去,果然见到一张熟悉的脸庞。

一家婴儿用品店铺门前,穿着白色长裙的女子,长发垂肩,五官精致,正在不高兴的打电话。

她虽然侧着脸,但立体漂亮的五官,依旧吸引人的眼球。

江姜眨了眨眼,显然意外会在这里遇见她。

须臾,有位由远及近的男人,步伐稳健。不过男人明显有些着急,三步并作两步朝这边过来。

“巧克力的吗?”宁沉手里托着个甜筒冰淇淋,笑着走到爱妻身边。

宁璇撇撇嘴,拿过冰淇淋后,迫不及待伸出舌头舔了口,“哇,好吃!”

说话间,她掌心落在挺起的腹部,笑的一脸满足。

宁家少奶妈怀有身孕,还是一胎两宝,这可是湖城前段时间的一大喜讯。

不过宁璇整个人并不胖,只有腹部凸起,四肢依旧纤细。

“少吃点。”宁沉皱眉,却见面前的人没有停下的意思。他没有办法,只好低头同她一起吃。

他担心妻子吃太多冷的东西,吃坏肚子。

“唔。”

宁璇举着手里的甜筒往后躲闪,轻斥道:“你好讨厌,抢我们的冰淇淋。”

闻言,宁沉勾起唇,“是吗?那我还可以再讨厌一些。”

话落,宁璇的嘴角便被身前的男人吻住。

江姜咻的收回目光,脸颊一下子热起来。

“结好帐了。”路承西走过来,见到江姜目光直勾勾往前方看。

“怎么了?”他顺着江姜的目光看过去,恰好也见到前方那两个人。

“她就是宁璇吧。”江姜轻声开口。

路承西点头,“是她。”

“她本人比电视上看到的还要漂亮。”

路承西眼神一动,并没回答。

冰淇淋终究还是被身边的男人抢走,宁璇气的撅起嘴,下巴往脚下轻点,“我的鞋带松了。”

宁沉知道她因为冰淇淋不高兴,可她现在是孕妇,是全家人保护的对象,所以他不敢有片刻的松懈。

“没关系,我来。”

说话间,宁沉便弯下腰,蹲在宁璇面前,动作轻柔的帮她把松开的鞋带整理好。

周围人来人往,不时有人看过来,并且指指点点。但宁沉丝毫不受影响,依旧专心致志的低头,为妻子把鞋带挤好。

原本皱眉的宁璇,看到丈夫温柔细致的动作,红润的唇瓣逐渐上扬。她伸手抓住宁沉的五指,与他手指交扣,“好了,我们回家吧。”

宁沉有力的手臂圈住妻子的腰,薄唇贴在她的耳边,笑道:“以后每周末,我都偷偷带你出来吃冰淇淋好不好?”

“真的?”宁璇立刻星星眼。

宁沉拥着爱妻,眼角眉梢都透着暖意,“真的。”

“老公,你最好了。”

“这是我们四个人的秘密,不许说出去。”

“好的好的,我肯定不说。”

前方的两人相拥走远,江姜望着他们远去的背影,不自觉跟着弯起唇。他们之间流露出来的幸福,足以感染到身边的任何人。

“电梯来了,我们走吧。”路承西牵过江姜的手,带她走进电梯。

开车回去的路上,江姜一直都没说话。路承西几次偷瞄她的脸色,整个人变的紧张。

不久,车子停在别墅门前。江姜解开安全带,却被身边的男人一把抱过去。

“承西,你……”江姜大惊失色。

“你先听我说。”路承西按住江姜的嘴巴,打算在她质问前主动开口,“我以前确实追求过宁璇,但她没有答应,她不喜欢我!”

深吸口气,路承西鼓足勇气重新说道:“我是喜欢过宁璇,不过那种喜欢,和我对你的喜欢不一样。”

江姜眨了眨眼,“怎么不一样?”

“唔。”

路承西挠挠头,俊逸的脸庞一片愁容,“这个怎么形容呢?反正就是不一样的喜欢,你和她完全是不一样的性格,她比较现代,而你……”

“而我怎么样?”江姜故意问他,“我很古板?无趣?老土?!”

说到后面,路承西发现不对劲,脸色都白了,“不是!当然不是!”

“江姜,我不是这个意思,你不要误会。”

“你生气了吗?”

“我我我,我真的不喜欢她了!”

噗——

江姜终于忍不住,噗嗤一下笑出来。难得见到路承西如此紧张无措的样子啊!

“江姜,你……”

路承西脑袋有点懵,却见到面前的人忽然俯下脸,然后红唇落在他的脸颊,亲了一下。

“放心吧,我相信你。”江姜柔软的唇,扫过路承西的脸颊。她挽起唇,笑容温柔。

路承西怔了怔,回过神后抬手扣住江姜的后脑勺,瞬间回吻住她!

吃过晚饭,路承西按照清单把这几天买回家的东西都整理好,确认没有漏掉什么才安心。

这几天忙着准备路耐的婚事,他基本都是跑前跑后,今晚终于能松口气。

晚秋的夜晚有些寒气,路承西坐在门前的台阶上,看着远处的星星发呆。

“二哥。”

身后有人靠近,他抬起脸,见到路耐笑眯眯跑过来,“你怎么买了那么多东西?而且很多都是双份的?”

“哼。”

路承西咂咂嘴,调侃道:“虽说明家钱多,但你也是有哥哥的人,我不能让我妹妹被人说。”

路耐眼眶一下子变的湿润。她抬手挽住路承西的胳膊,声音哽咽道:“二哥,再过几天我就要走了。以后这个家里,再也没人和你吵架了。”

眼前不自觉出现路耐出嫁的画面,路承西心头一紧,性感的喉结轻滚起来,“豆豆,你给我记住,你是路承西的妹妹,没有人可以欺负你,知道吗?”

“我知道啊,”路耐眼眶红红的看着他,“反正我有二哥,闯祸也有你收拾烂摊子。”

汗!

路承西伸手捏了捏她的鼻子,“以后你归明腾负责了,再惹祸的话,找你老公去收拾!”

“二哥。”路耐皱皱眉,坐在他身边撒娇。

今晚月光皎洁,路耐想起什么后,不禁对身边的男人叮嘱,“婚礼那天,你要让江姜姐来抢花球哦。”

“抢花球做什么?”

“结婚啊,”路耐朝他眨眼,道:“看在我乖乖给你腾地方的份上,你也要努力点,争取早点把江姜姐娶回来哦!”

闻言,路承西薄唇缓缓勾起。

早上八点多,路承西开车来到江家。别墅大门打开,江姜穿件白色长裙,款款而来。

“对不起,我耽误了点时间。”

直勾勾望着走来的女子,路承西甚至忘记回答。今天的江姜将长发编成花辫,化了淡妆,那副黑色眼镜竟然没有出现。

没有戴上眼镜的江姜,彻底令路承西看傻了眼,“江姜,你的眼镜?”

“我带了隐形。”江姜抬头问他,“怎么?这样不好看吗?那我再去换上。”

“不要!”

路承西一把握住她的手,“这样很好看。”

顿了下,他又笑着补充,“我喜欢你这样。”

江姜羞涩的垂下脸,被他带上车。

轰动湖城的明家婚礼,如期举行。上午十点,湖城酒店的顶层宴会厅被包场,正在进行婚礼仪式。

穿着黑色小西装的花童九宝,兴高采烈跟在新娘的身后,有模有样的撒着花瓣。

“明爸爸,你的新娘好漂亮。”九宝踮起脚尖,仰头看着明腾说道:“以后九宝长大了,也要娶一个漂亮的新娘。”

“哈哈哈!”

孩子的话,逗笑大家。

明腾挽起唇,伸手摸了摸九宝的脑袋。

典礼马上开始,郁锦安上前抱起儿子,心想这小子倒是学的快。

明腾上前一步,怀着激动的心情,缓缓牵过他的新娘。

此时,他眼前闪过无数的画面。慢慢的,那些记忆都在他心底与此刻的幸福,融为一体。

婚礼仪式持续一个多小时,欢声、笑语、祝福,以及泪水,组成这场完美的仪式。

婚礼以后,照例有抛花球的仪式。江姜走到人群中,下意识转身看向不远处的路承西。

他手里端着酒杯,正在朝她微笑。

有关路耐的意思,路承西已然如实转达给江姜。她此时站在人群中,看着路耐举起的花球,心情有种说不出的激动。

“我要丢了哦!”

随着新娘一声令下,大家只见花球被高高抛起,然后从最高点极速落下。

“哇!”

人群一片吵杂,很多人都想抢到花球。江姜只觉得有什么东西飞过来,她本能伸手接住,果然是花球。

看到江姜抱住花球,路耐才满意的弯起唇。嗯哼,好歹她也是有两下子的!

婚宴酒席热热闹闹的进行着,路耐换好衣服,偷偷把明腾拽进更衣室。

“老公,我们什么时候可以回家?”

明腾喝了不少酒,这会儿有些头晕。他看眼怀里的妻子,笑着低头在她嘴角亲了亲,“这么快就想洞房花烛?”

“对啊对啊。”路耐毫不避讳的点头,倒是让明腾怔住。

她鼓起腮帮子,踮起脚尖说道:“我前几天去妇产医院检查过,医生说这几天都属于我的受孕期,尤其是今天晚上哦。”

说话间,路耐故意朝他眨眨眼。

明腾只觉得,一阵血气上涌,“你说的什么意思?”

“哎呀,你好笨。”

路耐伸手掐了他脸一下,道:“我是说,我们要把握时机。三年抱俩,可是我的愿望……”

她的话还没说完,明腾便已抓住她的手腕,把她拖出酒店。

“老公,我们去哪里?”

“回家生孩子。”

“……”

路耐差点笑出声,这也太速度了吧,好歹也要交代一句吧。

司机很快把车开回别墅,家里其他人还在酒店没有回来。明腾抱着妻子,一路回到楼上卧室。

“老公,那个……”

事到临头时,路耐突然有点害怕。呜呜呜,都说第一次会很痛!

“三年抱俩?”明腾俯下身,盯着身下的人。

“呃……”

路耐笑眯眯回答,“比喻,这就是我的一种比喻哈!”

“这个可以有。”

“……啊?”

卧室的灯一下子黑掉,路耐所有的话语,都淹没在明腾的热情中。

不过路耐年纪小,又是第一次,明腾不敢太过分。日子还长着呢,他不能给她留下心理阴影。

明腾深邃的眼眸轻眯起来。上次九宝说生日礼物想要个小弟弟,只可惜今年怕是来不及了。但如果他好好努力的话,明年这个愿望,一定可以实现!

酒店宴会厅内,大家发现新郎新娘都不见了。幸好明家还有别的人陪酒,要不然非要闹出笑话来不可!

酒宴结束后,路承西开车送江姜回去。他双手握着方向盘,犹豫片刻后才开口,“我妈已经给我们,选好了结婚的日子。”

“哦。”江姜应了声。

平静幽暗的夜色中,身边的人与他的气息那么相近。

路承西心口一热,不知怎么的就脱口问道:“江姜,你愿意嫁给我吗?”

话一出口,他便有些后悔。求婚这种事,他早已计划周翔,应该有个极为浪漫的环境,他手捧鲜花和戒指才能开口。

等待良久,身边的人并没回应。

路承西心中微有失望,但也是他思虑不周,不能责怪江姜。他刚要抬手,却感觉五指被人攥紧。

“古人说,三思而后行。”

江姜笑着看向他,一双黑眸熠熠生辉,“我已经四思五思六思,答案都是一样的,那就说明,我没有冲动。”

路承西心跳逐渐加快,“江姜,你愿意嫁给我吗?”

他又问了一遍。

“我愿意。”

江姜握住他的手,两人相对的视线中,印着彼此甜蜜的笑容。她是幸运的,于这万千人中,她喜欢的那个人,恰好也喜欢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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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外国短篇小说:穷人的专利权

全文共 50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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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其单调的生活,能够使人丧失生存下去的兴趣与勇气。下面是外国短篇小说——穷人专利权,欢迎阅读。

作者:狄更斯

我是在离伦敦不远的地方出生的,但是在学完了手艺后,就进了伯明翰的一家工场 (也就是你们说的工厂)干活。我学手艺的地方离我的出生地但脱福特很近,我学的是打铁,我叫约翰,因为我的头发稀少,所以从我十九岁的时候开始,大家就都叫我“老约翰”了。而如今我已经五十六岁了,我的头发和十九岁的时候比起来,好像既没有增多,也没有减少,所以想让我在这件事上讲点新动向是不可能的。

到明年也月份,我结婚就整整有三十五周年了。我结婚的那天恰好是愚人节,所以人们总是拿我的喜事开玩笑。那天可是我一生中最有意义的日子,我的好老婆就在那一夭属于我了。

在我们生过的十个孩子中,有六个活下来了。我最大的儿子在一艘名叫“曼佐·纪奥诺号”的客轮上做机师,这艘船往返于那不靳斯和马赛之间,途中在热那亚、莱格亨和西维太·范切埃停泊。我的大儿子发明了很多有用的小东西,他是个有手艺的人,可是他从没从这些东西上获得一丝一毫的收益。我的另外两个儿子,一个在悉尼,一个在新威尔士,他们都把自己的工作干得很好,上次来信时还都没有结婚呢。还有一个儿子,就是詹姆士,他总是有些不正常的念头,竟然去印度当兵了,还在打仗时中了一枪,有一颗子弹打进肩脚骨里,在医院里住了六个星期,这些都是他在信中说的。其实他是几个儿子里相貌最英俊的。我的一个女儿玛丽生活得称心如意,偏偏患了一种胸部积水的玻另一个女儿夏洛蒂被丈夫遗弃了,他真是太无耻了,现在她带着三个孩子和我们一起生活。我自己最小的孩子,今年只有六岁,不过已经开始喜欢机械方面的东西了。

从始至终,我都不属于xian章派。的确现在有很多社会弊端,让人们愤愤不平,但是我看xian章派的主张对解决问题也没什么帮助。如果我觉得有帮助的话,那我就是xian章派了。既然我的想法和xian章派的主张不同,那么我就不可能是xian章派。平时我看报纸,也去伯明翰的被我们叫做“会潮的地方去听他们争论,因此,xian章派的很多人我都认识。但是,我要提醒大家的是,他们没有一个人同意使用武力来纠正弊端。

我自己一直都喜欢在发明创造上下功夫,这么说并不是夸大其辞(我必须把脑子里涌现出来的想法随时记录下来,否则就无法把事情的来龙去脉交待清楚)。以前我发明了一种螺丝,总共赚了二十磅,现在我还在用这笔钱。我一直都在进行发明创造,差不多有将近二十年的时间没怎么中断过。这个发明我已经完成了,就在上一个圣诞节的前夜十点钟的时候。在我做完之后,我把妻子叫进来看。当她和我站在完成了的机器模型旁边时,我看见她的眼泪一滴一滴地掉在模型上。

我的一个朋友威廉·布彻是个并不激进的xian章派。他是一个很有号召力的、出色的演说家。他经常说,像我们这样的工人走到哪里都要吃亏,那是因为有那些以搜刮百姓为生计的政府部门,因为我们必须服从政府的各种法令,而且还要向政府部门上缴各种名目的不合理的费用来供养他们。“是的,”威廉·布彻说,“所有的公民都要负担这些,但是负担得最多的是工人,因为工人只能勉强维持基本的温饱,正因为如此,当工人们提出改革的要求,追求平等和公正的时候,如果有人从中阻挠,那真是无以复加的不公平。”以上都是我记下来的威廉·布彻的话。

他在发表演讲时就是这样说的。

好了,现在让我再来谈一谈我的机器模型。我完成它是在上一个圣诞节的前夜十点钟,有将近一年时间了。这个模型几乎用光了我所有省吃俭用攒下来的钱。有时碰上倒霉事,我女儿夏洛蒂的孩子生病,也可能更糟糕,两种情况都让我碰上了,我就只好暂时放弃模型,往往几个月都不能接着干下去。为了进一步完善它,我还会整个把它都拆卸掉,然后再重新装上,就是这样反反复复做了无数次,最终做出了现在这个完整的模型。

圣诞节那天,我和威廉·布彻好好地谈了一次这个新发明的机器模型。他这个人很有头脑,但是也有一些古怪的脾气。他问我:“约翰,你用它来干什么呢?”我回答说:“我想得到一个专利。”威廉说:“具体怎么做呢?”我说:“去申请一个呀。”这时威廉告诉我,关于专利的法律条文都是些害人不浅的东西。他说:“约翰如果你在公开了自己的发明之后才获得专利,那么你经过千辛万苦得到的成果就很容易被人窃取,到时候你可就陷人困境了。不管是你心甘情愿地赔些钱,先邀请一些能够负担专利申请的巨额花费的合伙人。还是四处碰钉子,让别人牵着鼻子走,在几批合伙人中间奔走,展示你发明的模型,和他们商量价钱。结果都一样,很可能你的发明会落到别人手里。”我说:“你的想法不合情理,威廉·布彻。有时候你就是这样。”他说:“不是我不合情理,约翰,让我对你讲一讲这种事的真相。”接下来他就跟我详细地解释了一番。我告诉威廉·布彻,我想亲自去申请一个专利。

我的妻舅乔治·贝雷,住在西布罗密奇 (他很不幸,他因为妻子酗酒而破产了,被关进伯明翰监狱多达十七次,后来在里面病死了,才算了结),他在死前留给我妻子一百二十八镑零十个先令的英格兰银行的股票。这笔钱我和妻子一直都没有动过。大家想想,我们都有衰老得不能再工作的一天。所以,我和妻子打算靠这个发明申请一个专利,而且我们甚至考虑过用那笔钱去申请。为此,威廉·布彻替我给伦敦的汤姆斯·乔哀写了一封信。这人是一个木匠,身高有六英尺四英寸,最擅长玩抛绳圈的游戏。他住在伦敦契尔西一座教堂的旁边。我事先向工场里请了假,这样我回来以后好继续干活。干活的技术很不错。我不反对喝酒,但是我从来不喝醉。圣诞节的假期一过,我就坐着“四等车”去伦敦,在汤姆斯·乔哀那儿,我租了一间房子,租期是一个礼拜。他结过婚,有一个儿子,是个水手。

汤姆斯·乔哀告诉我 (据说是从书上看的),申请专利首先要写一份申请书,递交到维多利亚女王那里。这和威廉·布彻的说法一样,威廉还替我打了草稿。要知道,威廉的笔头是很利索的。还有申请书后面要附上一份陈述书,那是给大法官的,我们也已经准备好了。在经过一段曲折之后,在离司法院法官楼不远的桑扫普顿大楼里,我找到了一位推事,向他递交了陈述书,还付了十八便士。他让我把陈述书和申请书送到白厅的内务部去,然后把东西放在那里等待内务大臣签字,并又交了两镑两先令六便士。大臣在六天以后才签完字。又要求送到首席检察官公署去,在那里打一份调查报告。我在办这件事的时候又交付了四镑四先令。而且,大家看看,在这些过程中我遇到的人都非常粗鲁无礼,即使在收钱的时候,也没有表示丝毫的谢意。

我已经把汤姆斯·乔哀的房子的租期后延了一个星期,现在已经过去五天了。首席检查官写好了一份例行的调查报告 (我的发明已经顺利通过,没有遇到阻挠,我动身前,威廉·布彻就是这样预料的),然后叫我把这份报告递交给内务部。内务部接到后,以它为依据做了个复本,也就是所谓的执照。获得执照的同时,我又缴纳了七镑十三先令六便士。还要把执照送到维多利亚女王那里签署,在女王签字之后又发了回来。随后还要经内务大臣签字。我又去了内务部,那里有一位先生把执照丢到我面前,说:“现在你带着执照去专利局,在林肯旅社。”这时我在汤姆斯·乔哀那儿都住了两个多星期了,我必须省吃俭用来支付这些开支。说实话,我自己的决心都有些动摇了。

到了林肯旅社,专利局的人又做了一份叫“女王法令草案”的文件,还有一份“法令提要”,同时我又付出了五镑十先令六便士的代价。

随后,专利局“准备两份正式的法令文本,分别送交印章局和掌玺大臣衙门”。这样我又交了一镑七先令六便士,另外还附加三镑的印花税。

准备递交上去签字的女王法令是由专利局的抄写员抄写的,我付给他一镑一先令,外加一镑十先令的印花税。下一步是把女王法令送到首席检察官那里去签字。这次的代价是五镑多。接着又要送到内务大臣那里。

再由内务大臣递交给女王,女王再签署一次。同时我要支付七镑十六先令六便士的费用。到目前为止,一个月的时间已经过去了。我差不多要一文不名了,我的耐性也几乎被消耗光了。

关于我的这些经历,汤姆斯·乔哀全都如实地告诉了威廉·布彻。又被威廉通过演讲传播到了伯朋翰的三个“会潮,接着其他“会潮也都知道了。甚至后来北英格兰所有的工场也都知道了这件事。告诉大家,在一次“会潮的演讲中,威廉·布彻说,申请专利的过程就是使一个人成为xian章派的捷径。

但是,我还是没有那么做。我又把女王的法令送到印章局去,它位于滨河大道的桑莫塞特公馆,印花商店也在那儿,在印章局,我等到一份书记交给我的“印章局法令”,“专供掌玺大臣签署”,为此我又交给他四镑七先令。书记还准备了一份“掌玺大臣法令”,“专供大法官签署”,代价是四镑两先令。随后“掌玺大臣法令”交给了办理专利的书记,由他抄写,这样我又支付了五镑七先令八便士的费用。并且我又交了一笔三十镑的印花锐。还有九镑零七便士的“专利制箱费”。要告诉大家的是,如果让汤姆斯·乔哀做一个同样的箱子,他只收取十八便士的费用。然后我又交了“大法官财政协助费”,这是两镑两先令。随后交的是“书记文件夹保管费”,七镑十三先令。然后我又支付了十先令的“书记文件夹保管协助费”。另外,又向大法官缴纳了一镑十一朱令六便士。最后交的是“掌玺大臣协助费”和“火漆封烫协助费”,共十先令六便士。到此为止,我在汤姆斯·乔哀那儿住了整整六个星期。在这项发明畅通无阻地获得专利的过程中,我支付的费用总共有九十六镑七先令十八便士。而且这只是国内的专利权。我必须再缴纳三百镑才能把发明带到国外去。

众所周知,我年轻的时候,教育的质量可不高,就算是接受了点教育,也是太微不足道了。也许你会认为这是一件不幸的事。是的,我也这么看。尽管威廉·布彻比我年轻了二十岁,但是他的知识简直够我学习一百年。要是去申请专利的是威廉·布彻,他也被人像踢皮球一样,从一个部门踢到另一个部门,我敢说他是一定不会这么忍气吞声的。要知道,他的脾气有时是很暴躁的,那些文书、搬运工和邮差多少都会有些脾气暴躁。

这并不意味着我想告诉大家,申请专利所碰到的情况让我对生活感到沮丧。可是,我想说,技术上的发明创造本来是件对大家都有好处的事,为什么把发明者弄得像一个罪犯呢?如果一个人总是四处碰壁,那么他对现实还会有其他想法吗?是的,每一个申请专利的人都会有这种想法。想想要缴纳的费用,已经花了这么多钱,可是还什么事都没做呢,·这多可恶呀。如果我是个才智非凡的人,这种情况就更糟糕了 (谢天谢地,毕竟我的发明已经被痛快地接纳了,在实际中发挥了不错的作用)。说起来花的钱很多,加在一起恰好是九十六镑七先令十八便士,是的,是这些。

说到那些形形色色的官员,我感到威廉·布彻的话是不容置疑的。

那些什么内务大臣、首席检察官、抄写书记、大法官、掌玺大臣、专利办理书记、大法官财务助理、主管文件夹书记、掌玺助理、主管文件夹书记助理、火漆封烫助理,每个要在英国申请专利的人都必须和这些官员打交道,即使他要申请专利的不过是个铁箍或者是一根橡皮筋,也必须这样。而且有的部门还要反复地进进出出。在申请的时候,我办的手续就有三十六道。这些手续从递交给女王开始,一直到交付“火漆封烫协助费”为止。说实话,这个火漆封烫助理到底是一个人,还是一个什么东西呢,我真是有点好奇。

这些都是我想要和大家说的话,我已经把想说的话都记录下来了。

但愿我把自己的意思都表达清楚了。我说的不是文字 (我没这方面的才能),我指的是其中的意思。在最后,我要说的是汤姆斯·乔哀。在我离开伦敦的时候,他对我说:“约翰,如果这个国家的法律的确是公正无私的,就像它标榜的那样,那么你就去伦敦,你可以花半个五先令的银币,为你的发明做出一份细致准确的说明图示,有了这份图示就可能轻而易举地获得专利了。”

现在,我非常同意汤姆斯·乔哀的说法,我也这么认为。威廉·布彻说:“那种‘文件夹主管’,‘火漆封烫主管’,纯粹是些败坏国家的混蛋,必须得把这些职位取消。””我认为他的观点是正确的。

作品赏析

《穷人的专利权》写于1850年,是狄更斯的短篇小说代表作之一。小说描写英国xian章运动期间,一个勤劳温厚的老铁匠约翰,在向政府申请发明专利权的过程中遇到的种种令人啼哭皆非的波折,从一个侧面揭露了当时英国庞大官僚机构的种种繁文缛节和鱼肉人民的实质。小说通篇采用第一人称自述方式,平易朴实,叙述自然,以小见大,以一斑显全豹,所叙人物,上至英国女王,下至小协理书记,揭露矛头,从衙门的腐朽文牍作风,直至官员对人民的盘剥,生动形象地描绘出一幅黑暗官场讽刺图,也显示了狄更斯小说创作中夸张不失真实的含蓄温厚的讽刺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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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青春最好时小说结局

全文共 24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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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最好时》是念若青衫的力作,讲述了一对双胞胎姐妹因命运交错互换身份,而展开的寻找身世之谜的校园故事。下面是青春最好时小说结局,一起来看看:

夏儿和齐晓儿视频,她看到老师和同学们都很关心她,纷纷安慰鼓励她,倍感温暖。吕老师为夏儿的事忧心忡忡,她和蓝老师并排走在校园,蓝老师让吕老师闭上眼睛深呼吸,偷偷亲了她一下。

吕老师找到史老师给夏儿请假,史老师经过上次妮可和爸爸的事反思到自己以前对学生太过于苛刻,她批准了夏儿的请假。史老师还找到初音音,为之前一些不近人情的批评道歉,初音音没有生史老师的气,她反而感谢史老师帮她成长。许空凛让李白帮忙查查他学校账号的登陆情况,想找到之前擅自改他调研报告的人,李白查到登录地址竟然是女生宿舍。许空凛去找李妮可,他们一起来到校园。许空凛询问李妮可还记不记得调研报告F的事情,这一次,李妮可没有任何欺骗,承认事情是她做的。原来妮可在图书馆偷听到许空凛和初音音的谈话,她知道许空凛要和初音音一起考F后,不想看着和自己青梅竹马的许空凛为了别人放弃前途,就想办法复制了他的账号和密码,把许空凛的作业修改了,结果拿到了A。

现在的妮可,已经深深地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面对妮可所做的一切,许空凛没有责备,反而自责一直以来都忽略了妮可的感受。为了帮初音音能尽快想起往事,许空凛给她打电话,约她明天跟他去一个地方。第二天,许空凛带着初音音去了游乐园,在游乐场的长椅上,他把调研报告F事件的真相告诉了初音音,初音音欣慰不是许空凛背叛了她。二人一起坐云霄飞车,初音音的脑海里突然回想起了离家出走时的一些事,因为一次测试没考好被妈妈骂,想用一起考F来试探许空凛是真正爱自己,还是只在乎她的成绩,结果许空凛考了A。回家妈妈知道她故意考F打了她一巴掌,她又从妮可口中知道了妈妈的血型,并且在家里找到了初明珠收养她的协议,于是便感觉自己一直生活在谎言中,十分痛苦。这时又她收到陌生人的短信后,说她有一个妹妹在新南方,她才会去新南方。初音音还想起一件事,她的网络相册和手机同步,手机丢了,但使用手机的人只要拍照,就会自动传到网络相册,她记起了网络相册的密码,看到相册里有陌生人的自拍,这个人应该就是“拖鞋”的同伙。

许空凛让初音音赶快把照片传给陈警官,他给陈警官打电话说明了情况,要尽快帮夏儿洗脱嫌疑。许空凛回家到处翻找之前初音音送他的篮球衣,觉得上面可能会有什么线索。他终于在爸爸的坐垫下找到了那件上衣,就把球衣拿去学校交给初音音,初音音看到球衣后记起上面写的那个数字指的是图书馆里的莎士比亚文集。其实那时她想离家出走,但一个人害怕,想让许空凛陪着她。两个人正说话的时候,同学郝恬走了过来,郝恬知道他们在查找给她发短信让她去新南方的人,她承认发短信的人就是她。

郝恬承认是她给初音音发了短信,原来郝恬经常上网买东西,有一次看到夏儿在网上卖东西,看到长得和初音音一模一样,又听到妮可说初明珠血型的事,好奇心起,就给她发了短信。因为初音音提供的照片,打劫她的嫌疑人被抓到,夏儿被洗清冤屈。李白和夏儿知道了很高兴,一起在校园长椅上谈论此事,夏儿决定这学期结束后回新南方上学,争取考一个好的大学。这时初音音和许空凛过来找他们,初音音希望找到亲生父母,但夏儿觉得现在姐妹重逢,他们有初明珠和夏建国的疼爱,生活也很美好,消除误会的姐妹俩紧紧相拥在一起。

吕老师在课堂宣布,初音音和许空凛并列第一,直接拿到了常春藤的入学名额。经过警察调查,夏儿已经洗脱打劫嫌疑,同学们纷纷鼓掌。老师走后,妮可来到初音音面前,向她真诚祝贺。而此时,夏儿和李白躺在校园的草坪上,感慨青藤竞争大,她打算周末去新南方看同学们。夏儿回到新南方,齐晓儿他们都很高兴,都为新的一年做好了准备。夏儿听到冷少和齐晓儿在一起的消息更是开心,这时朱老师走过来,听夏儿下学期要回来复课,准备考大学,夸她懂事了。

杜紫紫也看到了夏儿,告诉她刘强已经去实习了,至于夏儿的欠款,初音音帮她还了一半,其余的就当做初音音给他们补习英语的学费了。初音音要出国了,到新南方寝室和室友合影留念,纪念那段难忘的生活。夏儿到敬老院看养父,夏儿告诉养父,初明珠想接他到城里住,但夏建国已经习惯了敬老院的生活,不愿离开。夏建国拿出了夏儿和初音音襁褓中合影的照片,许空凛发现照片后面有字,夏儿把照片反过来,上面写着“小乐和小欢姐妹,生于1988年4月10日,姐姐小乐耳后有痣,望有缘人好好照顾,无以为报”几行字,许空凛在初音音耳后发现了一颗痣,姐妹之争也算有了结论,不过这一切都不重要了。李白告诉妈妈,如果她觉得和现在的男朋友不合适就分开,要找个真正爱她的人过一辈子,陈娇娇感觉儿子长大了,懂事了。许空凛回到家,看到一向喜欢打游戏的爸妈呆呆地坐在沙发上有些奇怪。他主动要求和爸妈一起玩游戏,自责对父母关心太少,许爸许妈已经知道了他通过面试要出国的消息,卖掉了游戏账号和装备给儿子准备了学费,看着妈妈把银行卡交到自己手里,许空凛感觉沉甸甸的。

许妈还告诉儿子,陈娇娇要开美容院,已经拉到了资金,他们准备入股。蓝老师正式向吕老师表白,吕老师经过慎重考虑,答应了,他们的爱情也修成正果。许空凛要到补习班做兼职,以减轻父母经济压力,初音音知道许空凛出国是为了陪自己,她突然问许空凛愿不愿意和他一起放弃出国名额,最近经历了这些事,让她对人生有了新的思考,从前自己最在乎的所谓的荣誉、骄傲,并不是自己内心真正想要的,她想留下来和妈妈、夏儿在一起,许空凛握着初音音的手承诺,无论她做什么决定,他都支持她。许空凛和初音音放弃了出国名额,妮可拿到了这个名额,她向袁野告别,袁野的父母已经给他安排了出国留学,这样他们可以结伴同行了。

许空凛和李白决定重回校篮球队,一起打学校最后一次联赛。校联赛,许空凛和李白配合默契,为青藤一次次赢得加分,夏儿、初音音、妮可、齐晓儿和同学们都来加油助威,激烈的比赛场,欢呼声、加油声此起彼伏,快乐在每个人心里荡漾,尽情享受着这最美好的青春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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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小说《呼兰河传》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5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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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开始迷上了阅读;这不仅是在读别人的故事,而是在体会、欣赏。

最使我记忆犹新的莫过于萧红后期的代表作《呼兰河传》,这本书是作者记忆中的家乡,一个北方小镇单调的美丽,也介绍了人民的善良与愚昧。它透彻体现着作者巨大的文化,含量与生命的厚度。打开书卷,默默的欣赏作者赋予着小镇的情感。灰色的色彩,平静的叙述,灰白的画面将我带到那暗淡无味并不繁华的小城。

在那里,春夏秋冬,一年四季周而复始,到处都是寂寞。没有色彩的绚丽,没有活力的人生,整个村庄都笼罩在灰暗中。在这里,因为人们的无知愚昧,发生着一场又一场的灾难,人们都在等待幸运的光临。同时也有死亡的号召,我读后与作者相同,不知该对他们是同情还是憎恨……最使我难以接受的是那个美丽的团圆媳妇小姑娘,可爱、善良的小姑娘,十二岁就卖到别人家的家里做童养媳。她受尽欺凌!婆婆的打骂,外人的误会,只是认为婆婆对媳妇的管教。刚最使我难以接受的是那个美丽的团圆媳妇小姑娘,可爱、善良的小姑娘,十二岁就卖到别人家的家里做童养媳。她受尽欺凌!婆婆的打骂,外人的误会,只是认为婆婆对媳妇的管教。刚刚开始活泼、开朗、健康的花季少年,没多久就匆匆去世了。而让亲人伤心的并不是她的去世,而是他们做了一个赔本的买卖。

在旧社会中,有多少像团圆媳妇那样,等待接受生命中的折磨。就因为旧观念,旧思想,我庆幸现代的人们在知识中变得更睿智,能用自己的双手创造美好未来,也没有了男女的不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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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梦如水浒原创小说

全文共 31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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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然这次胜利为侥幸,毕竟胳膊拧不过大腿,若是与朝廷硬碰硬,无异于鸡蛋碰石头。虽然经过此役,梁山全体义士士气大振,但终究寡不敌众。何况朝廷正规军几十万,梁山满打满算才不及万人。看来革命的道路还很漫长曲折啊!但只要梁山替天行道大旗屹立不倒,革命的火种就有希望。宋迎强思来想去,何不用游击战术,联合皆能联合的力量。在原著之中,朝廷利用招安为晃,骗取众梁山义士与方腊厮杀。既然要改写水浒,宋迎强偏偏逆而行之,联合方腊去抵抗朝廷。

宋迎强就派“日行八百里”戴宗带着他的亲笔信去拜访了方腊。其实方腊对梁山易主之事早有耳闻,对两脚踹死高俅的宋迎强更甚为钦佩。等戴宗说明来意后,便转交了书信。方腊打开后见其写道“方兄可否共谋大业?”于是,他也便拟书一封。对戴宗说道“请代为转交,一切看了宋弟自会知晓!”说完,戴宗就告别了方腊,回到了梁山。把回复之信交于宋迎强,他打开后见写道“见面详谈!”宋迎强方才明白,方腊想与自己见面。若想知道他是否有诚意,只有见面时见机行事了。不久后,朝廷第二次来讨伐,梁山告急。既然要打游击战,只有暂时舍弃梁山,不便与他硬碰硬厮杀。宋迎强说服众好汉莫要恋战,便走暗道神不知鬼不觉匆匆离去。李逵埋怨道“宋兄弟!你怎么如此软蛋啊!竟知道跑路。还不让俺杀他个痛快!真是憋屈死俺了!”宋迎强笑言道“李哥!请放心,一切皆在我掌握之中。暂时的跑路也是为日后胜利做准备,兵家所云:莫做匹夫之勇,讲究就是个计谋!等到我梁山义士反攻之日,我保证到那时让你杀个够!”李逵掂了掂手中板斧,小声叽咕道“什么计谋不计谋的,俺只知道打架只用它说话!”说完,宋迎强与众好汉都忍不住笑了起来。接着宋迎强先是派去戴宗通知方腊,说全体梁山义士已经挥师南下,让他速速派人来接迎。方腊闻讯后,为显诚意,竟然亲自率众行至数百里来接应。两支反叛义军会师之后,全体心中皆无猜忌,把酒言欢,称兄道弟。宋迎强与方腊更是胜似分别多年的兄弟一般,促膝长谈,两人共立誓不推翻朝庭残暴统治绝不罢休。

经过商议,起了个无比现在化的名字,南北义军军事联盟,简称“南北联军”,宋迎强与方腊都任军总头领。未过不久,朝廷就派童贯率领十几万大军,浩浩嚷嚷挥师来讨,誓要一举歼灭南北联军。但宋迎强充分利用天时,地利,人和,又把游击战术发挥的出神入化。仅几役下来,朝廷军已被打的所剩无几,童贯也是被人背着仓皇逃回了开封。正在大家庆祝胜利之时,方腊却渐生了妒忌。日后又刚愎自用,蛮不讲理,与自己本来的部众都渐行渐远。最后设计又加害了宋迎强,幸亏宋迎强有所防范,才躲过一劫。等查明幕后主使是他之后,不免令人过于心寒。但大敌当前,理应团结为重。宋迎强大义凛然的对他网开一面,既往不咎,依旧尊他为总头领。南北联军上下无不对宋迎强的大气佩服的五体投地。但方腊却不领情,面上表示有所悔过,但背地里却通敌朝廷军。在童贯率领二十万大军第二次来讨伐时,他们想来个里应外合一举歼灭南北联军。

宋迎强何许人也,早已看透了方腊的一贯计量,只是念在与他曾为兄弟一场,他却屡次一错再错。既然对他已经彻底心死,那就来个将计就计,把童贯与他彻底的铲除。连续数日,南北联军全军上下故意制造出散漫的假象,除了喝酒还是喝酒,无不一人是酒气熏天。这晚,安插在方腊身边卧底来报,说道“方腊已秘密散出消息,打算在今夜子时偷袭!”闻后,宋迎强迅速布置好一切。在大营外围布满重兵,而营帐之外依旧是不醉不归的热闹迹象。果然,子时才过,忽然听到喊杀声从四处传来。紧接着朝廷军蜂拥而至,却不想除了帐外几个逃散的人外,帐内竟空无一人。童贯大为惊骇,不由说道“不好!中了埋伏!”刚要下令速速撤离,却是为时已晚。南北联军如天降神兵般早已把他们团团围住,若此时有一只苍蝇也难以飞得出去。

宋迎强微微一笑,便大喊道“兄弟们!给我杀啊!”顿时,南北联军如翻滚的江涛一般呼啸四下而来。而朝廷军却如瓮中之鳖,只有等着受捉的份。片刻间,早已自乱了阵脚,有的横冲直撞,有的哭喊着要投降,有的虽说是少数英勇者却是卖错了命,生生的被砍杀而死。最终,童贯被活捉,他很是不仗义的指证了方腊,说他们怎样的狼狈为奸。但方腊狡辩的不认账,其实像他这样劣迹斑斑之人,找其通敌的佐证有何难?传唤来安插他身边的那名卧底,此为人证。又在他营帐之内搜出与童贯往来的密信,此为物证。人证,物证俱在这次神仙也救不了他了。为了树立军威,整顿军纪,宋迎强下令将两人斩立绝。

常说“乘胜追击”,宋迎强发动了向胜利的最后之战,直捣他东京去。一路上势不可挡,所向披靡。不久后便兵临开封城下。宋微宗老儿惧怕攻城,便忙派人前来说辞。说道“只要宋壮士退兵,那怕半个大宋江山也可倾力相送!”宋迎强不屑说道“我要的是整个大宋,何言区区半个。只要开城相应,我可保全赵氏皇族。倘若不然,我攻破城门之日,是赵氏灭族之时。”说完,那说辞之人,早已吓得全身打颤,那还敢再做劝辞,连滚带爬的就跑回了城中。未出半日,那宋微宗率文武百官亲自出门相应。三跪九叩不说,还甚为可怜兮兮大喊饶命。宋迎强岂是言而无信之人,凡是无恶不作,鱼肉百姓者杀无赦外,其余的皆可赦免。然而如此以来,他皇室还有幸免的么?

宋迎强率众好汉进城之后,一手严惩贪官污吏,一手开仓放米,人送外号“宋青天”。既然得民心,便可安天下。与部众商讨如何见机制时,大家一致推举他称帝。宋迎强窃喜道“尼玛!不是我要当皇帝的,是你们让当的,既然如此,就快乐享受一切吧!”随后,就择期举行登基大典。但紧接着又有一个新问题,做皇帝不能没有后宫啊!虽说不求得三宫六院,但正宫皇后还是要有的。其实,宋迎强也郁闷很久了,别人穿越都会得到令人渴望的爱情。而他呢?穿越了一场,女人毛也没见着。虽说水浒中也有女汉子级别的,如孙二娘,虞三娘等。也有**级别的,如潘金莲等。但都上不了台面,且都是为人妇了,怎样母仪天下?这时有人上奏道“前朝公主国色天香,金枝玉叶,何不选出一位作为当朝皇后呢?”宋迎强觉得甚是,就大手一挥准奏!但老是觉得心里很是别扭,怎么到头来把自己的老丈人推翻了。

“久旱逢甘露,他乡遇故知。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宋迎强真不愧人生赢家。前两喜他有些不吊,现在坐拥天下最后一喜更是不屑一顾,只剩下第三喜了。他有些喜不自禁,一国之君大婚是何其的风光,好不难耐等到侍寝之时。看着娇滴滴的公主,不由得想起了一首歌,“掀起你的盖头来,让我看看你的脸…”。等到掀起盖头之后,不由的宛如惊鸿一瞥。宋迎强不由的大喜道“我的妈呀!太幸福了,想不到竟然有如此美若天仙之女子。”还等什么?那就入洞房吧!正在宽衣解带间,想不到刚才还笑颜相对的公主,竟然不知何时从衣袖中滑出一匕首。大喊一声“那命来!”就狠狠刺向了宋迎强。难道这不是一场阴谋?这就是一场阴谋!

也不知何时?宋迎强被一片哭声惊醒。他惺忪眼望四周,哇!不由的猛然睁大眼睛。这是什么架势?难道这是在为自己举行葬礼。这时,屋里丫的变的鸦雀无声,大家都惊恐望着他。忽然有人大喊一声“诈尸了!快跑啊!”瞬间屋里乱成了一锅粥,大家拼命向外逃窜!只有一人战战兢兢走近他问道“儿子!你是人是鬼?”宋迎强有口难辩说道“妈!我是人啊!怎么成了鬼呢!”原来,皆是虚惊一场。而后,他母亲才告诉他,他已经昏迷了十天十夜了。起初送医院,大夫也查不出个所以然来,只是靠打掉滴来维持他的基本营养需求。就在昨天,大夫复查之后,竟然摇头说道“我们已经尽力了,回去准备后事吧!”这一噩耗对宋迎强的父母而言,无异于晴天霹雳。就在今天幸亏他醒来的早,要不然下午就去火葬场火化了。宋迎强听闻一切后,不由觉得很是后怕。自己对水浒太过着迷了,犹如叶公好龙一般。总有一天会乱了心志,造成不必要的伤害。眼下当紧之事,就痛改前非重新作回平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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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改写《木兰诗》为小说

全文共 12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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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天。很冷。

风不是很大。

叹息声,一阵、一阵的从院子里传出。其中,还夹杂着几声机杼的声音。走进一看,才发现原来是一位少女在叹息。秋风吹过他两鬓的头发,两片红落下,飘在她的头发上,落在她的肩上。她仍在叹息,她在沉思,她很忧伤,她仍在想着昨日的那一幕。

她叫花木兰,出生在一个普通的家庭里,昨夜路过父亲的房间时,看见征兵文书,得知单于大犯边疆,君王在大量征募兵士,那么多卷征兵文书,每一卷上都有父亲的名字。父亲没有长大成人的儿子,木兰没有什么兄弟,她隔着窗子,看着父亲脸上那股神情,木兰仿佛随时都感觉到,她会随时失去她的父亲,她的心在痛。

“不,我不想失去父亲,我要待父从军。”木兰在心里默默叹道。

自从有了这个信念,她就从没有放弃过。她站了起来,跑到各个市集去买了一些必要的装备,她买了马,买了马鞍,买了辔头,买了长鞭。回到家,盘起自己的长发,换上男装,留下了一份信,又悄悄地拿走了那把,昨晚父亲擦拭了好久的陪伴了他多年的宝剑。

这时,天色已经晚了,谁知又下起了大雨,但她什么也不顾,骑着马,冒雨冲了出去。

风很大,雨点就像石子一样,打落在她的脸上,身上。但他的脸庞,总会露出那份毅然的面孔。她可以想象到,想象着父亲看到那封信时,会是什么样的心情,那是一股悲伤。可以想象到自己的母亲,是如何含着泪,呼唤自己的。但她也是为了自己的父亲。为了整个家庭。一想到这些,她便会抬起头来,毅然向前。

大约奔了两天,她抵达了军营。在这军营里,可能有人是为了国家而战,可能有人是为了自己的荣耀而战,但她却是为了自己的父亲。

时间很快。

十年过去了。

花木兰已经打了大大小小上百场战役,她也真正感受到了战争的残酷。回想起与敌人交战的场面,回想起行军万里奔赴战场作战的劳累,至今想起来还心有余悸,有时晚上还会做恶梦。但是,一切都过去了,她都挺过去了。因为他们胜利了。现在的花木兰,正率领着全军,前去面见圣上。她现在可不再是什么无名小卒,她已经是鼎鼎大名的花将军。

皇上给人的感觉,都是威严,肃穆的。但是这一位,说话间,却带着几分激动,因为他实在是太感谢花木兰了。“你说,你想要什么?只要是朕有的,统统都给你。”花木兰笑了笑,说道:“下官一无所求,只因辞乡多年,劳家中父母挂念,甚是不孝,故欲辞官回乡。”虽然皇上再三恳求,但还是被木兰婉谢了。

风吹过,红叶落下。此刻木兰以站在家门口。望着家园中的那棵树,已经变红了,又是秋天吗?又是十年前的那个离走时的那个秋天吗?她有点感伤,但是她不会落泪,因为军旅生涯,让她变得坚强了。

此刻她已换完女装,她推开院门,看见父母亲正坐在院中,个个深思熟虑,低着头。似乎自从她走的那天起,就在这里等,等她回来。她再也忍不住了,扑上去紧紧地搂住爹娘,两行泪不知何时已经流到了嘴角。在坚强的人,也无法忍受青亲情带给他们的折磨。此时,三个人互相看着,离别了十年,此时见了面,什么也没说。自然,他们也不知从何说起好,只有默默的泪水。

但这样就足够了。

让大幕落下,让这一家人去享受离别后的欢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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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日本小说经典好词好句

全文共 8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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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有史以来唯一一部囊括三大小说排行榜年度总冠军的顶尖杰作!

“这本小说了不起”第1名

“本格推理小说Top 10”第1名

“周刊文艺推理小说Top 10”第1名

一举夺得最高文学大奖直木奖和本格推理小说大奖

他将骗局写到了极致。 ――直木奖评语

百年一遇的数学天才石神,每天都去固定的便当店买午餐,只为看一眼在那里做事的邻居靖子。

与女儿相依为命的靖子,失手杀了上门纠缠勒索的前夫。

为救靖子,石神挺身料理善后,以数学家缜密的逻辑思考设了一个匪夷所思的局,以令人惊骇莫名的诡计诠释了一份无比真挚纯粹的爱情……

有些真相注定是要小心翼翼深埋心底的,因为答案揭晓的那一刻,也是灰飞烟灭的开始。

如果做腻了这个四色问题,接着只要利用墙上的斑点,做解析问题就行了。光是计算墙上所有斑点的坐标,恐怕就得花上不少时间。身体受到束缚根本不算什么,他想。只要有笔和纸,就能做数学题。万一手脚被绑,在脑中做同样的事也就是了。纵使什么都看不见,什么都听不到,也没人能把手伸到他脑子里。

有时候,一个人只要好好活着,就足以拯救某个人。

你我都不可能摆脱时钟的束缚,彼此都已沦为社会这个时钟的齿轮,一旦少了齿轮,时钟就会出乱子。纵然自己渴望率性而为,周遭也不容许,我们虽然得到了安定,但失去自由也是不争的事实。

这个世上没有无用的齿轮,也只有齿轮本身能决定自己的用途。

如果你过的不幸福,我所做的一切才是徒劳

究竟爱一个人,可以到什么程度?

究竟什么样的邂逅,可以舍命不悔?

逻辑的尽头不是理性和秩序的理想国,而是我用生命奉献的爱情!

对于数学问题,自己想出答案和确认别人的答案是否正确,哪一个更简单,或者困难到何种程度,拟一个别人无法解答的问题和解开那个问题,何者更困难?

有了爱情,原来杀人也可以很简单。什么天才,也可以变得很小白。你孤独,你冷静,你睿智。可是,当你面对着她,你还是傻傻的,奉献出你的一切,只要她能幸福。尘世间最伟大的爱情也不过如此,第一次告白也是最后的诀别,竟是你主动把她的手交到另外一个男人的手里。

逻辑的尽头,不是理性与秩序的理想国,而是我用生命奉献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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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的同桌为小说体裁的日记

全文共 5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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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冤家”,也许你们会猜那究竟是谁?其实他就是我的同桌——张宁。他长着一双浓眉大眼,矮矮地鼻子下面长着一张大嘴巴,最具特色的就是他的头了,很像一个方块儿,而且黑黑的

。虽说张宁常和我斗嘴,算是我的冤家,可是在他身上还是有许多闪光的地方,请听我细细道来吧!

张宁是个乐于助人的人。记得有一次,我的钢笔没带,他便把钢笔放在我的桌上,小声说:“给你,这支钢笔可是我的宝贝,记得一会用完还我。”虽说刚借就催着还,可是我还是得谢谢他。还有一次

下课的时候,我订正作业,可是忘了带透明胶,问前后座位的同学借,他们都没带。我心急如焚,该怎么办呀?总不能划掉了给老师看呀。我的心一下子像掉进了一个无底洞一样……张宁从教室外面进

来,看见后递给我透明胶,说:“是要用这个吗?给你。”我抬头一看,像抓住了救星一般,原来还是张宁。一次次的帮助,让我看到了他是个乐于助人的人,也使我们成为了朋友。

张宁的特长是跑步。你们可别小看了他哦!他的跑步速度非常快。记得一次在体育课上,老师让我们比赛跑步。张宁和几个男生一起赛跑,刚刚起步有的同学就慢下来了,只见他一直遥遥领先于其他同

学,一溜烟就不见了!

你们瞧,这就是我的同桌冤家,一个活泼开朗的男孩——张宁,你们喜欢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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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小说天眼结局

全文共 59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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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后记

《天眼》的整部小说至此为止,所有铺垫故事全部结束,从第三卷起,将进入真正的主线故事。

在《天眼》重写版第一卷的后记中讲过,《天眼》这部小说是由数个每个均独立成章,但又会与前面部分有千丝万缕联系的独立故事组成,每个故事为一卷。更为准确的描述应该是:《天眼》是由三卷或四卷故事组成。

之所以会说三卷“或”四卷,是因为《天眼》这部小说从第三卷开始,将会有两种不同的版本——《严肃版》与《传奇版》。

其中《严肃版》到第三卷为止,谜底全部揭开,整个故事结束。而《传奇版》会有四卷,在第三卷故事之后还会有一个篇外篇,也可以理解为《天眼》的外传。

可能很多读者朋友会问我,为什么一定要写作两种版本的结局呢?我想,这主要是为了满足不同阅读取向读者群的要求,也算是我的一种尝试吧。

其实两种版本的故事在主体结构上是基本相同的,情节也大致相同,所差的就是在人物设置和故事的最后结局上略有不同。除此以外,《传奇版》会比《严肃版》多一个铺垫性故事,因而在字数上会长十万字左右。

作为作者本人的建议是:《严肃版》适合年龄偏大一些,读书取向比较趋于严肃、传统和成熟的读者;而《传奇版》则倾向于更年轻一些,较开朗而且能够接受新鲜事物的读者。

至于问到我自己的偏好,我会更喜欢《传奇版》的故事。因为如果你能够接受《传奇版》中一些较为传奇且超常规的故事设置,一定会同意:传奇版的人物和故事更感人!

《天眼》是一个逻辑结构极为庞大的故事,我相信很多看完第二卷小说的朋友,肯定觉得这个故事似乎已接近尾声。而实际上,《天眼》的整部小说到第二卷为止,仅仅是铺垫部分的故事刚刚讲完。《天眼》的全部第一、二卷故事加在一起,只是整部小说的冰山一角而已。

那么,从《天眼》的第三卷开始,究竟会讲述一个什么样的故事呢?

我想有一些朋友肯定已经知道了,尤其是那些看过《天眼》老版本,也就是大陆作家出版社版本及台湾滚石出版社版本的读者。

《天眼》的真正主体故事,是讲述明末抗金英雄袁崇焕的。在这里,请允许我引用一下老版本《天眼》的后记:

二、《天眼》老版本后记

〖明朝末年,是一段内忧外患、民不聊生的历史。崇祯年间,饥民四起、饿殍遍地、百姓易子而食。关外,大清虎视眈眈;关内,皇帝虽勤勉有加,但刚愎自用、昏庸无能,黎民煎熬在水深火热之中,生不如死……

但是乱世,往往又是英雄辈出的时代!每每念及那一段动荡非常、不堪回首的历史,袁崇焕、熊廷弼、孙承宗、努尔哈赤、皇太极、多尔衮、李自成、张献忠……一个个古往今来屈指可数、豪气干云的英雄便一次又一次浮现在我脑海。他们的故事波澜壮阔、跌宕起伏、荡气回肠,却往往催人泪下、发人深省。

因此,对明末这段历史,我一直怀有极为浓厚的兴趣,也正是这个原因,我也一直想写点什么:关于这一段历史,关于生活在这一段历史的人们、关于这一个乱世中辈出的豪杰们……

于是,我想到了袁崇焕。袁崇焕是一个几乎为后人所遗忘的英雄,是一个像岳飞、文天祥、郑成功那般伟大的民族英雄。他有着极其崇高的品格,有着不屈不挠的性格,有着那个时代少有的勇气,当然,也有着无可匹敌的军事和战略才能。他穷其一生,为风雨飘摇的大明江山守卫北方边关,他一生从未打过败仗,他的勇猛摧败了当时不可一世的清朝八旗军;他的勇气碾碎了当年八旗军不可战胜的神话;他的炮火甚至轰毙了也是几乎一生未尝败绩的金人首领努尔哈赤,他被时人称作大明江山的“万里长城”。

然而,他却死在自己的皇帝手中,死在他为之奋斗一生、深受其护的大明百姓手中,他死时被京城的百姓生啖其肉、弃骨于市、死无完尸,每念于此,我都不禁潸然泪下……那是怎样一段历史?!

于是,我决定去写袁崇焕,去写那段风雨飘摇的历史,去写一个应该为每一炎黄子孙所毕生景仰的真正英雄。这个念头从我很小就开始,甚至长久以来,是我一直的梦想。

但经过长久的思索,我考虑如果写一本纯粹历史小说,会非常枯燥,内容枯燥,自己枯燥。当然,读者也会读得枯燥。于是,我选择了另外一种形式,在文中增加了更多的悬念与推理,文章将会有一个很长的铺垫,希望广大读者能够接受和喜欢。

了解袁崇焕,始于我不到五岁那一年。1974年的冬天,父亲带我坐车经过位于北京城东的广渠门,父亲手指着车窗外不远的地方对我说道:“那里,就是三百多年前袁崇焕与清兵血战的地方。”

我问:“袁崇焕是什么人?”于是,父亲给我讲述了袁崇焕的故事。在此后数年中,随着我逐渐长大,翻阅了大量史料之后,终于真正地明白了袁崇焕究竟是怎么样一个人。

袁崇焕是怎么样的一个人呢?正如《天眼》老版本后记中讲述的一样:袁崇焕是一个如岳飞、文天祥、郑成功那般伟大的民族英雄!但遗憾的是:袁崇焕又是一个几乎被后人所遗忘了的英雄。

曾经在网络上看到过一句名言,我深以为然:如果你要考量一个人是否强大,那么,你就要看他的对手究竟有多么强大!

所以,既然要了解袁崇焕,就让我们来了解一下袁崇焕的对手吧:袁崇焕的主要对手,是清太祖努尔哈赤与清太宗皇太极。

大清国的祖先,其实就是我们极为熟悉的宋朝时期的大金国,那是一个极为彪悍而善战的民族——女真族,也就是现在的满族。

公元1115年,女真人历史上第一位伟大的人物——完颜阿骨达率领女真人打败大辽国,在阿什河畔称帝建立了大金国。十年后的公元1125年,大金国灭掉辽国政权。

两年后,即公元1127年,大金国第二代皇帝金太宗完颜吴乞买灭掉北宋,俘虏宋徽宗与宋钦宗,这也就是我们熟知的“靖康之变”。宋朝抗金名将岳飞那首脍炙人口的《满江红》词中“靖康耻,犹未雪,臣子恨,何时灭?”,指的便是这件事情;而金庸先生的《射雕英雄传》中“郭靖”与“杨康”的名字,也是由此而来。

当时的大金国极为强盛,占领了秦岭、淮河以北的广大地区。但由于他们并未消灭掉南宋的主力部队,在此后连年征伐中,再加上自己内部的争斗,终于耗尽了全部实力。公元1234年,大金国被新兴的蒙古政权灭掉,金朝灭亡。

女真人所建立的大金政权从公元1115年完颜阿骨达称帝到公元1234年灭亡,历时119年,更换了九位皇帝。此后,女真人隐入了长白山的白山黑水之间,继续以游猎为生。

公元1559年,在大金国灭亡的325年之后,女真族第二位伟大的人物诞生了,他就是后来的清太祖努尔哈赤。

公元1583年五月,24岁的努尔哈赤以13副甲胄和部众30人起兵,用了33年时间,先后吞并了数十倍于己的其他建州众部落,打败了百倍、二百倍于己的海西叶赫、乌拉、哈达强部,降服了“建州”、“海西”、“野人”数以万计的女真部队,终于在公元1616年建立后金国,可以说是真正的白手起家。

两年以后,公元1618年,努尔哈赤以“七大恨”告天,对当时在女真人看来极为强大的明朝宣战。女真人与汉人的第二次战斗,开始了!

让我们来看一看当时大明王朝的情况吧:明王朝自公元1368年朱元璋称帝,至公元1618年为止,这时已经走过了整整250个年头。

虽说已经过了明王朝最辉煌的时期,但所谓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当时的大明王朝对于一个人口仅几十万,偏安于中国东北一隅的后金国来说,还是太强大了。

明王朝当时的皇帝是万历,公元1618年是万历四十五年。万历朝的前十年,是明王朝最为强大的十年,那时万历皇帝还小(万历皇帝登基的时候,只有10岁),大学士张居正辅政。

张居正是历史上有名的贤臣:对外,数次打败北方蒙古人的入侵,在南方,已基本平定了少数民族的叛乱,而东南沿海地区的倭寇,也被戚继光等名将击溃;对内,将泛滥成灾的黄河与淮河治理好,发展生产、鼓励耕织,国力空前强盛。

那时候,中国是全世界当之无愧最强大、最富有、最文明的国家,仅以人口一项,当时的中国就有一亿人。

我有时候常想,如果当时就需要所谓的“世界警察”,那么除了中国以外,就不可能再是其他的国家;如果当年中国的各大书院可以招收留学生的话,大明王朝一定会对外开设中文的托福、GMAT、GRE、雅思之类的考试,外国人中也一定会出现类似俞敏洪那样的集语言、考试及商业才能为一身的成功商人,在除中国以外的其他国家开设新“西”方学校,教授那些削尖脑袋想往中国钻的老外们,如何在大明王朝的托福、雅思考试中投机取巧、获取高分,拿到大明王朝各大书院的0ffer……

一句话,当时的大明王朝是极其强盛的。努尔哈赤觊觎大明江山的难度,不亚于今天越南想要吞并掉美国一样。

然而,努尔哈赤最终做到了。

努尔哈赤以“七大恨”告天的第二年,公元1619年,后金攻占了辽东重镇抚顺,明军大败,总兵官张承荫战死,一万多明军全军覆没。明王朝在准备了一年之后,万历皇帝派出四路大军共22万人马,对外号称47万,北出山海关平灭后金。这场战役,就是后来非常有名的“萨尔浒之战”。

萨尔浒一战是中国历史上著名的以少胜多的战役。当时后金部队全加在一起仅6万人,对明军的22万人,人数上是1比4,除此以外,明军装备还要远远优于后金部队,当时大明军队普遍配备火器,有红衣大炮、神机营等,而后金部队则基本上是冷兵器。

然而努尔哈赤就凭这6万人马,仅用了5天时间,先后歼灭了明军东、西、北路大军,三路大军的总指挥刘铤、杜松和马林全部阵亡。

这一役,明军阵亡文武官员三百一十多人,士兵死亡五万余人,而后金只阵亡了两千余人。

在明军阵亡将领中,东、西、北三路大军的总指挥均为大明王朝著名的骁将,尤其是东路军总指挥刘艇,一生戎马,先后平定过缅甸、朝鲜、倭寇、播酋、彝族、罗雄的叛乱,身经数百战,威名震动海内外。他所用的镔铁刀重一百二十斤,比关羽的青龙偃月刀还要多三十九斤,在马上舞动起来,轮转如飞。

然而,就连这样的骁将最终也死在了努尔哈赤手上,大明王朝举国震惊,并且自此,一直到袁崇焕出场,大明的军队没有再打过一次胜仗,屡战屡败,而且每一次后金都是以少胜多。小的不说,天启元年(公元1621年),袁应泰指挥7万大军,全军覆没;天启二年(公元1622年),王化贞指挥十四万大军,同样全军覆没……

明王朝对后金的恐惧达到了极点,提起“辫子兵”,朝廷上下无不谈虎色变。

还记得在我中学上历史课的时候,每每老师讲起历史上有名的“以少胜多”战役,无不口沫横飞,兴奋之情溢于言表。

而对于努尔哈赤来说,所谓“以少胜多”简直不值一提。他一生身经数百仗,从13副盔甲、30个人起兵,最后打下明朝一亿人的江山,几乎每一仗均是以少胜多。

当然,努尔哈赤也并非没有打过败仗,不过只有过一次。这一仗是他一生的最后一仗,他自己就是死在这一仗上的,因为他这一仗的对手——是袁崇焕!

其时努尔哈赤以13万大军围困袁崇焕驻守的仅有1万兵力的宁远城,被袁崇焕打得大败而归,自己也被红衣大炮击中,数月后龙驭归天。努尔哈赤临死前召集了所有王公贵族,只说了一句话:“朕用兵以来,未有抗颜行者。袁崇焕何人,乃能尔耶!”

在袁崇焕出场前,清兵对明军的所有战役,屡战屡胜,而且每一次均是以少胜多;而自袁崇焕出场,清军对袁崇焕的战役,是屡战屡败,一直到袁崇焕死,清军没有再打过一次胜仗,而且,每一次均是以多败少,丢脸之极。

努尔哈赤死后两年,崇祯2年(公元1629)十一月,大清第二位皇帝清太宗皇太极由于始终无法突破袁崇焕把守的关宁防线(山海关、宁远),于是绕道古北口围攻北京。袁崇焕得讯,星夜驰援,仅带几千轻骑兵赶到北京,在广渠门外与镶蓝旗、镶白旗、正白旗三路数万清兵决战,战斗一直打了四个时辰八个小时,清兵大败,袁崇焕一直追杀到运河边上方止。这场血战中,袁崇焕以几千劳顿之师,对抗清兵数万精锐,大败清军,其中清军劲旅阿巴泰、阿济格、思格尔三部都被击溃。可以想象,袁崇焕部队的战斗力是何等厉害。

皇太极大败后,召集诸贝勒,讲道:“十五年来,我们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厉害的对手。”于是皇太极施反问计,借崇祯皇帝的手,除掉了自己心腹大患袁崇焕。

袁崇焕死后,尸体被当时愚昧不明真相的京城百姓吃掉,仅剩一颗头颅,挂在他数月前曾经与清军血战过的广渠门外。当天夜里,袁崇焕一佘姓部下冒死爬到旗杆上偷下袁崇焕的头颅,埋在自己家后园,发誓世代为袁崇焕守灵。

这一守,就是三百多年,到今天为止,佘家的第十七代后代依旧忠心耿耿地为袁崇焕守灵。袁崇焕的祠堂就在北京广渠门内花市斜街,佘家第十七代守灵人,是佘幼芝女士。〗

有时候我常常想,一个什么样的人才能够让其他人在他死后,在没有任何外界支持的情况下,默默地、不计任何回报地、忠心耿耿无怨无悔地为他守灵数百年。袁崇焕的品格,一定有着那种无与伦比的魅力和感染力。

二十四史的最后一部《明史》是后来的清朝人写的。清朝人在撰写这部《明史》时,对他们这位敌人,这位甚至击毙他们第一位皇帝的敌人给予了极高的评价:

除前面列举的努尔哈赤与皇太极的评价外,在宁远城被袁崇焕打得大败之后,《明史》写道:“我大清举兵,所向无不摧破,诸将罔敢议战守,议战守,自崇焕始。”

《明史袁崇焕传》的最后一句话是这样写的:“自崇焕死,边事益无人,明亡征决矣。”能让敌人给予这样的评价,应该是最高评价了。

第三卷中,我们将回到三百多年前,回到明朝末年那段动荡非常的年代,回到明朝末年那段金戈铁马、英雄辈出的时代,我们一起,亲自去结识这位原本绝不应该,但到今天为止已几乎被历史淹没了的英雄——

三、小说天眼结局

德宗十五年,祈王反,勾结东夏入侵,天下兵马大将军叶昭率军抗敌。东夏王战中身亡,大皇子哈尔墩退,三皇子伊诺伤,群王争储,东夏陷入五十年混乱。

德宗十六年,祈王降,赐死,谥号“狈”。战后,南平郡王携妃叶氏与江北扶无名灵枢归京,途中诞一子,今上喜,赐名天佑。

德宗十七年,叶柳两家多番协商,无名灵枢入叶家祖坟,立碑叶柳氏,引多番猜疑,柳家及南平郡王妃皆不语,成千古悬案。

德宗十八年,神武将军秋老虎德行出众,太后懿旨,尚守寡多年的荣阳公主,夫蛮妻悍,兴致相投,举案齐眉。

德宗十九年,南平郡王妃诞一女,封华河郡主。

德宗二十三年,太后薨。

德宗三十四年,帝崩,太子登基,改年号德明。

德明三年,南平世子夏修文勤学苦读,中举,南平郡王携妃于秦河岸摆十日流水宴,奢华无度。据载,妃醉,拍案:祖宗十八代庇佑!南平郡王醉答:全因像我!华河郡主曰:妹愿助你继续头悬梁锥刺股。

德明四年,南平世子逃亡。

德明五年,南平世子抓获,娶翰林院学士嫡长女林氏为妻。

德明六年,华河郡主逃亡。

德明七年,华河郡主下嫁游击将军嫡次子。

德明十五年,天下兵马大将军叶昭解甲挂帅。

德明十六年,南平郡王携妃逃亡,大江南北,市井江湖,皆出现其行踪。行侠仗义之举,时有闻之,受百姓深爱。

德明二十三年,南平郡王携妃归。

德明二十八年,南平郡王薨,享年六十有八,妃哀。葬于皇陵,百姓皆称“侠王”墓。

德明三十年,南平郡王妃薨,享年七十有二,三军送葬,帝亲率百官至,追封太子太保,宣武公,谥号“忠贞”。立碑撰《女将军书》,民间戏曲评书《叶家女将》《女从军行》《贞烈传》流传千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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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一千零一夜》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5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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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读了《一千零一夜》这本书,这本书并不是哪一位作家的作品,它是外国人民文学才华的体现和创造力的结晶。在许多故事中。渔夫、牧民、理发匠、补鞋匠、女仆、樵夫等生活在底层的人物纷纷登场,成为这部故事集里的正面形象。故事常常与揭露统治阶级为非作歹的内容结合在一起,从而产生了激发人民斗志的强烈效果。《神奇的笛子》,《阿里巴巴和四十大盗》等故事都从不同角度表现了主人公的善良、机敏、智慧,也体现了国外人民的丰富想象力和创造力。

书中的故事精彩纷呈,引人入胜。《一千零一夜》的故事由来勾起了我的好奇心,这个故事讲一个叫山鲁亚尔的国王,因为受到妻子的欺骗,所以非常憎恨女人,他决定每天娶一个女子来做他的妻子,第二天早晨就把她杀掉。这个国家的宰相有个女儿叫山鲁佐德,她为了消除全国女子的苦难,自高奋勇地嫁给了国王,山鲁亚尔征求了国王的同意后把妹妹接到了宫中,为她讲最后一个故事。国王在旁边听得也入迷了,不知不觉天亮了,可是故事还没有讲完,山鲁佐德请求国王,只要不杀了她,每天都讲一个故事给国王听,国王同意了,山鲁佐德讲了一千零一个晚上,国王终于被感动了,他发誓,再也不乱杀女子,并且立山鲁佐德为王后,他还让人记下了山鲁佐德所得讲的故事,便有了《一千零一夜》这本书。

希望所有同学在这本书的熏陶下和启发下。变得坚强、勇敢、善良、机智起来,成为一个真正热爱生活的好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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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初中优秀作文读诸葛亮的小说有感

全文共 10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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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认为,小说是精神产品,给人带来知识、趣味。

从下笔的那一刻起,我小说中的诸葛亮,一定要闪耀出“智慧的化身”这个角色。

诸葛亮的聪明,在于他把各种军事思想领悟得比较深。在这个书中,这个“战场”扩大化了,但诸葛亮的聪明依然淋漓尽致地表现。

小说中的爱情,必然是让人感动肺腑的,对主人翁的情感,力图刻划得深刻。

为了给读者更多的感受,我不得不精心构建我的故事情节,如果读者满意了,这就代表着我的成功;如果读者不满意,说明我做得不够好。

传统中的诸葛亮,一直是一个儒将风范,在我的小说中,诸葛亮不但“料事如神”、而且“材力勇捷”。

小说中的魔族中人,大多都是一些自持强大,肆意屠杀之辈。这些人,浑然不知“冥冥之中,自有公道。”诸葛亮的聪明,是他服从了这些客观规律。诸葛亮靠着他的善良与纯真,最终他打败了这些人,也是顺从了天理。

书中,一些人文的思想,定会闪耀出来的,小说中的社会,人与人之间是相互关心与友爱的,人与人之间是相互平等的,不存在欺压与杀戮。故事中的人物小白,小说中表现了她与诸葛亮纯真的恋,另一方面,表现了她作为一个爱心大使的形象,树立于读者心中。

小说来源于现实社会,现实社会中所有的怨怒、不平,通过小说中的人物,作者将尽力地表现出来。

对于小说中的战斗场面,传统中声势浩大的兵战,本小说中是与诸葛亮熟练运用军队是连在一起的。最吸引读者的是,本小说引用《诸葛亮兵法》的诸多名句,让读者亲身领略这位杰出的军事家的才能。

对于书中女主人翁,黄子香,她是一个善解人意而又温柔多情的女子,他对诸葛亮体贴倍置,显得很成熟。

子香打心眼里佩服主人翁的才能,能爱上她,是自己的福气。

关健时刻,子香会上阵,他会帮诸葛亮一把。子香在小说故事中展现了她温柔多情,而又勇猛的一面。与诸葛亮的爱,没有太多的坎坷,有的竟是浪漫与温馨。对于与诸葛亮相爱的场面,作者力图用各种温馨的情调进行渲染,展现给读者的,是不一样的感觉,不知不觉中,读者会领略到它的美。

爱情、争斗、智慧、在这里,一起尽情地展现,每一篇,展现在读者面前的,是一顿丰盛的晚餐。

读者从中不仅可以得到乐趣,还能获得许多丰富的知识。面对这样的小说,你还得等什么,千万别错过哦!

当你在生活中匆忙地过着,当你心情郁闷,觉得没有什么让你心动的,打开这部小说,你会觉得世界是多么可爱!原来生活是有很多乐趣的,只是你没有发现。

最后要说的,本书的作者曾是商务类专业毕业的,其中会插入商战方面的描写,是值得现代经商阶层去看的。

当一本好书,已悄悄地在你面前打开,赶紧找开吧,悄悄地进入这个世界。

[初中优秀作文读诸葛亮的小说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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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侦探推理小说排行榜

全文共 21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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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是许多人的爱好,而比较伤脑筋的侦探推理小说更是许多读者的最爱,跟着小说的主角一步步拨开事件的迷雾直指真相,如果真相跟读者想的不一样,那会让读者更加的兴奋。下面就让小编带您去看看好看的十大侦探推理小说有哪些?揭开迷雾背后的真相!

1、好看的十大侦探推理小说:死亡追踪

一桩普通的人口失踪案背后竟然隐藏着惊人的秘密,情sha?仇杀?还是另有目的。全市颇有影响的企业家离奇失踪,竟引出了一连串不为人知的案中案,每个案件都如寄生在腐烂尸体上的蛆虫,只有切掉腐烂的组织,才能摸清事情真相。爱和恨之间,如何平衡?情和仇之间,怎样化解?这样美丽的脸庞,原来底下的面目如此丑恶。谁想变脸,却不得不变脸,最难消受美人恩,只能如此……

2、好看的十大侦探推理小说:谜案追凶

秦泰是一个书香世家的子弟,从小却喜欢看破案的故事。他的母亲原来是医药世家,外公是一个著名的大夫。他的舅舅继承了他外公的本领,本可以扬名立万,却遇上了一件蹊跷事。这一事故导致秦泰的舅舅不能在行医,只好转行做了仵作。每次秦泰的舅舅来看秦泰,秦泰总是拉着他舅舅,要他将一些案例。长大之后的秦泰,不顾父亲的反对,成为了一个提刑司。专门为犯人重审冤假错案,也为地方上破解凶杀案。

3、好看的十大侦探推理小说:迷局II无人生还

孟冲的世界里有个寂静的罪犯。这是她警察父亲笔记上一个词。它不是一个人,不是一个物,它没有影子,没有语音,根本不是一个实体,它只是一个想法。从小混迹在警局,她见多了各种各样的罪犯,各种各样的理由,各种各样的手法,脑子里渐渐生出了这样一个罪犯,它完美无缺,无比高尚,俯视众人,它是孟冲心里最后障碍外的一个阴影,一直引诱着她。别让欲望支配了你,别让仇恨蒙蔽了你。我真的要写感情戏了,要是还有人看的话,请在留言上写下你好看的配对。

4、好看的十大侦探推理小说:藏戒

六个古老而奇怪的象形文字,一场离奇的死亡案,一串诡异的数字,那个夜晚究竟发生了什么?甲骨文是世界上最古老的文字吗?2012世界末日真的会爆发吗?千百年前,西藏存在着一个古老而神秘的文明,那个文明为什么会在一夜之间突然消失?它与玛雅文明的消失有着惊人的相似,两者之间究竟有什么联系?传说中的古格密藏真的存在吗?

乌尔古力山地下洞穴究竟埋藏着什么?日本关东军为什么要把乌尔古力山定为“东方马其诺”总指挥部?为了揭开谜底,还原真相,主人公们开始了一段神秘之旅!他们攀登迄今为止无人登顶的神山——冈仁波齐,遭遇野狼、喜马拉雅雪人、恐怖冰虫、雪豹……他们又远赴热带丛林,深入玛雅金字塔内部,遭遇巨蟒、神秘部落袭击……历尽艰难险阻,主人公们能揭开笼罩在历史迷雾和死亡密码中的未知秘密吗?

5、好看的十大侦探推理小说:双龙侦探社

两个性格各异的年轻侦探苦心经营着一家破旧的侦探社,但二人拥有超强的推理能力和观察力,他们在破获一个个悬案的同时两人也被卷入了一个黑暗的神秘组织,真正的危险正在逼近,两个活宝能否抽丝剥茧化险为夷……还是被黑暗吞噬……本书情节紧凑,故事悬疑,环环相扣,对白幽默风趣,有些情节让人喷饭......

6、好看的十大侦探推理小说:鹰眼神探

他有一双利眼,他能识破谎言。亲情、爱情、友情的背叛尽在其中!有谁,还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中坚守自己心中的那份情感?资深行为分析学、犯罪心理学研究者白奇带你操刀剖析连环杀手扭曲心理!《魔法威龙》,带给你不一样的魔法世界。白奇出品,必属精品。

7、好看的十大侦探推理小说:骨头汤

龙无畏,一名年轻警察。因无意中破译了一幅喷溅血点的临摹怀素古帖,发现了怀素帖中隐藏着的惊天秘密,由此打开了去往香格里拉藏区解开千年圣水谜团的刑侦悬疑探险历程。境外转轮邪教集团一直觊觎这千年圣水,亦寻踪而至。老陈、龙无畏、张茗雅以及老鬼层层破译“八句楚辞”密码的同时,在大香格里拉藏区与转轮邪教五大明王展开了一场生死搏杀。

8、好看的十大侦探推理小说:砂器

这是日本当代著名作家松本清张的长篇小说。被公认为“松本清张三大杰作”之一(其他两部为《零的焦点》与《点与线》)。凌晨四点,京滨-东北线首班电车即将从蒲田站发车,在发车前最后检查时,一具老人尸体在第七车厢轮下被发现。死者被人扼杀,继而遭受钝器击打,容貌尽毁……老人的身份、被杀的原因、凶手的动机……专案组费尽周折却铩羽而归,案件几成悬案。但探员今西和吉村始终不曾放弃,他们从一个个相关之人接二连三的“自然死亡”中,终于寻找出蛛丝马迹,一场纠结着无尽忧伤的人世悲欢徐徐展开……

9、好看的十大侦探推理小说:特别行动组探案录

借调的FBI探员、狙击队的神枪手还有其他几位身怀绝技的探员一起组成了-----特别行动组,专门负责侦办变态杀人案和连环凶杀案。看几人如何在破案中不断成长破茧成蝶。看几人如何处理工作之外的感情生活。菜鸟团队如何成为犯罪终结者,让我们拭目以待!!!

10、好看的十大侦探推理小说:诡域档案

六年前华夏国国家安全部优秀的侦察员、七局的副局长彭刚同志在执行任务的过程中离奇遇害,当时和他在一起的同志亲眼见到他就象是被人勒住了脖子一般,双手挥舞着,挣扎着,然后滚到了地上,便断了气,任凭战友怎么拉扯、阻止都无济于事,六年后几名侦察员相继失踪,而他们正在调查的案子透着十分的诡异,而且与六年前的案子也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为此部领导责成第五局组建了一支名为“诡域”神秘调查组(五局九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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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唐门初中小说作文

全文共 24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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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小胖啊你少吃点啊,这可都是我这十几年辛辛苦苦从父亲大人那抠门的指甲缝里抠出来的银子,我容易吗我?我还越说你吃的越带劲哎,哎哎哎……”依旧是一袭黑衣的唐羽此时正在哭丧着脸,黑成了一团。

唐羽面前正在大口大口“吞”着这木质圆形饭桌上珍馐的蓝袍少年,就是唐羽的发小——魏仁誉是也了,而魏仁誉一米七的身高再配上他一百七斤的体重,不难看的出魏仁誉正在努力的像“球”状的体形发展,并用实际行动来证明一个胖子的决心是多么的可怕!

“嘻嘻,你俩连裤子都是穿一条,而堂堂的唐羽唐大少爷啊,还在乎这点‘微不足道’的小财吗……别以为你们当年背着我干的那些事情我不知道,要是告诉唐大伯,唉……某些人啊可能就要……”轻柔纯美的女声丝毫不唐突的响起,一名青衣绝色少女,此时正在用粉雕玉琢宛如柔弱无骨的玉手托住绝美而精致无暇的小脸蛋;水汪汪的大眼睛俏皮的眨了眨,仿佛一泓春水令人陶醉其中不能自拔;粉红小嘴里发出银铃般的笑声,引的客栈里的客官无不为之侧目。

而一身蓝袍的魏仁誉此刻正在专心致志的努力“攻克”一只肥满多汁的嫩羊腿,然后,冷不丁的听到青衣少女那的“恶狠狠”的话语,尤其是说完最后一句时,塞满嘴中的山珍海味一口就干净利落的全“喷”了出来,然后无比狼狈的看向仿佛取得胜利一般的身穿青衣的绝世少女。

“夏晓雨!你……我跟你往日无怨,今日无仇,你、你……”一身蓝袍的魏仁誉当即便像豪猪一般的向名叫夏晓雨的绝世青衣少女怒吼道。

“真的没有吗?在我、恩?十四岁那年,哼,你和堂堂的唐大少爷在……”青衣少女也像一只被踩到尾巴的小猫当即跳了起来,大喷口水。

“咳咳,那个晓雨啊,‘好汉不提当年勇’,再说我和小胖不是被父亲大人每人仗责二十棍吗?并且闭门思过三个月……那可是二十棍啊、二十棍啊!我足足五个月只能趴在床上不敢乱动啊!”一袭黑衣的唐羽很及时的打断了青衣少女夏晓雨的侃侃而谈,但顿时也变的狼狈不堪,脸上的线条也几乎卷成了一团,不时的抽搐几下。

这时,正当几人愈吵愈烈时,店中的小儿乐呵呵、屁颠屁颠跑了过来,讨好的谄媚道

“呦,这位俊俏的爷,一共是四十二两银子和三十七两碎银,本店给爷个面子,算和爷交个朋友,去掉零头,整四十两,哎~”

“拿去吧、拿去吧。”唐羽无比肉痛的扔给店小二一个精致且锈着金丝边的丝绒绸缎钱袋。

店小二双眸一亮,光看便知这钱袋价值不菲,这黑衣少年显然是富贵人家的子女。

在一片嬉笑打骂中,唐羽的成长历练也随之开始了,作为现任唐门的掌门给自己唯一儿子的江湖历练,这显然对刚刚满十八岁的唐羽非常重要……而在客栈的另一头,消瘦宛如劲竹一样的陈相锦和如虎一般的健壮的谭江茁正在湖吃海喝着桌上的珍馐百味,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天

“老陈啊,你说咱……咱少主能、能完成这次历……历练吗?他可、可你唯一的徒……徒弟,啊?”健壮的谭江茁由于满嘴都被一只硕大的猪蹄子塞满了,说话也不利索了。

一袭一尘不染的白袍剑痴·陈相锦皱了一下清秀的眉头,颇有些无奈的看了一眼谭江茁,才慢慢悠悠道:“你能……少吃些吗?我们的任务是保护少主,不是来着吃喝游玩的,我现在竟然才发现他们说你是‘吃货’还真是没冤枉你啊。”说罢,便轻轻泯了一口面前的清淡醇香上了年份的茶水,了然一幅得道有成的世外高人。

“……”一代杀神谭江茁自知理亏加上嘴皮子不是很利溜便一言不发的默默吃着桌子上珍馐。

三日后……

一处不高的小山峰上的阁亭中,结伴而行的三人此时正在讨论唐羽如何通过江湖历练以及……小胖该如何通过考核从而进入内堡。

“晓雨呢,天赋出众,通过内堡的考核那是没问题,但你么,小胖……我对你还真没信心,你要是没通过,那不就是丢我人吗?丢我人那就是我父亲的脸?丢我父亲的脸那就是丢我唐门的脸!”唐羽老气横秋和有点不怀好意的说道。

“从今儿往后,你,小胖。第一呢,这‘鬼牙破魔箭’少不了吧,每天制作成量不少于一百根,没问题吧,我看好你呦,哈,不用谢我,应该的、应该的。”不等面部扭曲成了一团满并且是黑线的魏仁誉反驳,唐羽笑眯眯的竖起一根手指。

话说着‘鬼牙破魔箭’则是唐门外堡中的大半弟子都会做的一样较为简单的机括类暗器,但是这成功率可就不好说了。虽然‘鬼牙破魔箭’制作起来较为简单,但却狠毒无比。内部:首先外表与正常弓箭一样,但箭头却迥然不同,箭尖与箭头身有一个小小的弹簧装置,只要轻轻一按箭尖再一松手,小小的箭头的四侧边会出现边锐尖钝的倒钩。

想想看,一旦这种弓箭射入人的体内,几乎就拔不出来了!一支箭便可以使一名精锐的士兵丧失战斗力,加上当今朝廷重金收购,以用来抵御西方蛮子,并且各大门派之类的也如狂蜂碟浪的向唐门重金购买,这种硬通货自然紧俏的很,这也是为何‘鬼牙破魔箭’这种暗器是唐门的外堡弟子进入唐门内堡的重要凭证之一!

“第二,每天做一百次‘暴戾冥渊弹’,而且至少给我成功一个!”此时魏仁誉的双眼已经瞪的与斗大的灯笼无异了,而唐羽则很淡定地缓缓举起了第二根手指。

再说说这“暴戾冥渊弹”,是一种成“球”状的机括类暗器,直径只有区区一两厘米,可以说是“暴雨梨花针”的简化版,触发时:数百跟短小且淬了毒的利箭,进行全方位无差别的攻击。虽没有“暴雨梨花针”这么夸张的巨大威力和可以往一处进行密集攻击的能力,但是难度系数在外堡的制作暗器中也是数一数二的。

而这也是能否进入内堡的关键!

旁边换了一身淡粉色轻衣的夏晓雨用一种纯粹看热闹的心态看着此时脸色比一头马上要死的猪还要难看几分的魏仁誉,有点笑哈哈和楚楚可怜的说道

“唐羽啊,你的历练到底是什么啊?到现在难道还对人家保密吗?”有点爹爹声音配上绝色的脸庞而组成的大杀器,足以让任何的男性为之动容、融化。

坐拥此佳人,此生亦无憾!

“哈,我的历练任务是把祸害江湖、臭名昭着的“狐天九灵阁”给灭了。”依旧是平时稀疏平常而且带着点嘻嘻哈哈的口气。

而“狐天九灵阁”则是江湖上二流顶尖的大门派!否则,早被其他各路名门正派联手给灭门了。

但此时,夏晓雨和魏仁誉则同时无比震惊的看向唐羽,晓雨有些干涩结巴的问道

“唐、唐羽……你真的确定唐大伯真不是让你去送死么……”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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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适合中学生看的励志小说

全文共 34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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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三重门》,韩寒

学《围城》学得挺像。韩寒是钱钟书模仿秀冠军。

02,《那些忧伤的年轻人》,许知远

青春,迷茫,忧伤,思考。商业人文青年许知远早期的性情之作。

03,《火与冰》,余杰

此书之后,余杰变得罗嗦起来。

04,《耻辱者手记》,摩罗

午夜时候翻看,稍震撼,让人睡不着觉。

05,《李敖文集》, 李敖

骂人是需要水平的。

06,《顾准文集》, 顾准

独立意识,独立人格。世界都睡着了,只有一个人醒着。

07,《鲁迅文集》,鲁迅

应该被称为愤青圣经,愤怒青年水平升级必读。

08,《支离破碎》,石康

比《晃晃悠悠》好,语言干净、克制。一切在慢慢地破碎掉。

09,《弟弟的演奏》,朱文

卑微,琐碎,萎靡,愤怒,发泄。

10,《无主题变奏》,徐星

据说是受了《麦田里的守望者》的启示。

11,《动物凶猛》,王朔

青春的躁动不安,性欲的无声萌动和暴力一起搅拌。

12,《我的精神家园》,王小波

在一个毫无幽默感的世界里,我们应该有趣起来,在一个无聊的年代,

有趣是一种可贵的品质,我们要用通过思维来享受乐趣,通过乐趣反抗生命、反对无聊。

13,《许三观mai血记》,余华

幽默的语言,沉重的故事,巨大的悲哀。

14,《我的帝王生涯》,苏童

飞扬的想象,汪洋变换的命运。淋漓尽致,一日千里,一起享受阅读快感吧。

15,《红高粱》, 莫言

红色是血,酒,性,暴力,杀戮。

16,《平凡的世界》,路遥

想流泪你就读它。

17,《嚎叫》 [美国],金斯堡

汹涌澎湃的句势,不断地喷射、爆发,不断叠加的肉yu和感官刺激的意象

能让始终沉浸在反叛堕落和混乱的情绪之中。

18,《在路上》[美国],杰克?凯鲁亚克

“我与之交往的人只是那些疯狂的人,他们为疯狂而生活,为疯狂而交谈也疯狂地寻求得到拯救;他们渴望同时拥有一切东西。这些人从不抱怨,

出语惊人,总是燃烧、燃烧、燃烧,就像传说中那些闪着蓝色幽光的罗马蜡烛一样……”

19,《厌恶》[法国],萨特

超越存在的荒谬。

20,《麦田里的守望者》 [美国],塞林格

青春,背叛,反抗。

21,《打死父亲》[英国],约翰?维恩

愤怒青年,反叛青年必读。

22,《伊甸园之门》[美国]莫里斯?迪克斯坦

青年,摇滚。一个群体和一个时代是如何被联系起来的?

23,《流放者的归来》[美国]考利

格林威治村,波希米亚发祥地,一群面目模糊、背影黯淡的艺术家。

24,《格调》、《香烟》、《恶俗》系列[美国]保罗?福塞尔

当代美国心理分析三部曲。

25,《内心的噪音》,颜峻

颜峻乐评集,没说的,颜峻就是颜峻。

26,《听者有心》,李皖

过于学术化,有些看不懂。

27,《伤花怒放》,郝舫

想了解摇滚乐的青年必备的入门教材。

28,《先锋戏剧档案》,孟京辉

中国还有人在弄先锋、实验戏剧。

29,《国富论》 [苏格兰]亚当?斯密

了解经济的入门手册。

30,《第三次浪潮》 [美国]阿尔温?托夫勒

“电脑网络的建立与普及将彻底改变人类生存及生活的模式

,而控制与掌握网络的人就是人类未来命运的主宰。”

31,《数字化生存》[美国]尼葛洛庞蒂

是一本关于计算机和互联网的启蒙指南。人家说的。

32,《未来之路》[美国]比尔?盖茨

全球热销2000万册。很多预言已经变成现实。

33,《知本家风暴》,姜奇平、王俊秀、刘韧

信息就是权力,知识就是力量,知识就是财富,资本时代已经过去,知本时代已经到来。

34,《21世纪网络生存术》,姜奇平

网络具有无限的诱惑。姜说“农业经济是直接经济,工业经济是相反的迂回经济,

信息经济又相反是更高的直接经济。”看完托夫勒,看完尼葛洛庞蒂,我们看本土老姜的。

35,《起来——挑战微软霸权》,方兴东

你会发现方兴东读了很多书,然后你会佩服他,然后你就不由自主人地登陆博客中国。

36,《知识英雄》,刘韧

中关村的50人,这些人推动了中国的it。刘韧是个好青年。登陆donews看看吧。

37,《理解媒体》麦克卢汉

信息时代,信息传播。

38,《文明的冲突与世界秩序的重建》 亨廷顿

到处全球化,到处wto,到处地球村。不看看它行吗?

39,《全球通史》[美国]斯塔夫里阿诺斯

我们对历史了解多少?据说是美国许多大学的基础课程教材。

40,《我的奋斗》[德国]希特勒

头号屠夫的精神病例,原书名为《四年半来对谎言、愚蠢和胆怯的斗争》。

41,《拿破仑传》[德]艾密尔?鲁特维克

传世伟人不凡的一生。

42,《人性的弱点》[美国]卡耐基

青年励志入门书。

43,《变化》,凌志军

1990——2002中国社会实录,中国版《光荣与梦想》。口吻有些须嘲讽。

44,《现代化的陷阱》,he清涟

用事实说话。但不是中央电视台的《焦点访谈》。

45,《光荣与梦想》[美国]曼彻斯特

据说是传媒人的圣经。极其独特的文风,凌志军《变化》就是模仿它的。

46,《万历15年》,黄仁宇

表面平静,实则暗流涌动。通向历史的秘密通道。

47,《存在与时间》[德国]海德格尔

晦涩难懂。慢读,偶有佳句,然后爱不释手。

48,《梦的解析》[奥地利]弗洛伊德

性欲、潜意识。“梦是欲望的满足,梦是潜意识的欲望”。很多人都读过了,不读就落后。

49,《悲剧的诞生》[德国]尼采

有段时间,只佩服他一个人。

50,《通往奴役之路》[英国]哈耶克

自由、极权、统治、愚民。曾经是中国的禁shu。禁shu总是有看头。知识分子都爱看。

51,《后现代主义与文化理论》[美国]杰姆逊

不合常理的我们就用后现代解释它。赶时髦你也读读它。

52,《挪威的森林》[日本]村上春树

青春,性,爱情,死亡,悲伤。没说的,风靡全球不是闹着玩的。

53,《海子诗选》,海子

很多人只知道“面朝大海,春暖花开”,其实比这更好的多了去了。

54,《围城》,钱钟书

看了第一遍,就想看第二遍,看完第二遍就觉得不过如此。

中学生励志小说精选

《你好,旧时光》最好的青春共鸣文本!写给每个女孩的成长之书!

六年来人气最旺的青春小说,高居榜首!全年龄段疯狂追捧!

第一本属于八零九零后的记忆之书,那些长大的时光,满是无法替代的美好。

网络原名《玛丽苏病例报告》,“玛丽苏”是一种“自以为是主角”的病,我们都是患者。感染无须惊慌,它只宣告成长的开始。这是一个小女孩的成长故事,这或许也是你的故事。她是女侠、雅典娜、月野兔、花仙子、希瑞、白娘子……她以为所有人都爱她,世界等着她拯救。却没想到,这世界无人可以拯救,她所能做的,只是长大。彼得潘终于走完了小时候,彼时的少年站在成长的尽头,回首过去,一路崎岖竟已遍地繁花盛开。

作者:八月长安,八十年代末出生,在北方长大,毕业于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

生于盛夏八月,但求此生长安。热爱《银魂》,热爱《Slam Dunk》,热爱二维纸片儿人,热爱FC红白机,热爱DQ和FF……热爱的东西太多,于是苟活至今,抓着青春和梦想的尾巴,哭爹喊娘地死活不撒手。希望我的小说能用真诚唤起你的共鸣。

《那些回不去的年少时光》是一代人的怀旧读物

本书不单单是讲一个女孩子的成长故事,她的身上凝聚了一代人的复杂青春时光。

《那些回不去的年少时光》以真挚的感情,真实的细节,讲述了一段发生在那个年代精彩扣人的青春和爱——少女罗琦琦天性桀骜,从不妥协。青春期的她游走在两种截然不同的世界里:作业、考试、小团体的校园;游戏机房、歌舞厅、小混混斗殴泡妞的社会。她看着中国第一代歌舞厅开起来,第一批港台娱乐来到身边……每个人的生活和思想都发生着剧变。她和伙伴们分享着甜蜜、忧伤、彷徨、迷惑……在本书中,你可以看到所有你曾热爱却正在遗忘的人和事,更可以看到属于自己的青春和成长。

桐华,女,知名女作家,悦读纪签约作者。文坛新言情小说“四小天后”之一,被封为燃情天后,赞其文笔为“平淡入笔逐层深入戳人心痛,她的爱情会燃烧”。

青春期的友情叫人唏嘘和心碎,青春期爱情叫人甜蜜又纠结,世纪末的社会如此复杂,叫人难以理清头绪。我们就这样孤独而热闹地,混沌而逐渐清醒地成长起来了……

这是最完美的结局,也有最辛酸的告别,还有最残忍的长大,以及最难忘的回忆!

请相信,那些偷偷溜走的时光,催老了我们的容颜,却丰盈了我们的人生。

请相信,我们历经世事后的沧桑容颜,不仅仅让我们学会了冷漠的自我保护,还让我们学会了仁慈的体谅他人。

请相信,这世上有东西会比时间更永恒,那就是我们爱别人,爱自己的心。

请相信,青春的可贵并不是因为那些年轻时光,而是那颗盈满了勇敢和热情的心,不怕受伤,不怕付出,不怕去爱,不怕去梦想。

请相信,青春的逝去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失去了勇敢地热爱生活的心。

[适合中学生的励志小说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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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水浒传长篇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4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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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是我国第一部以农民起义为题材的长篇小说。作者施耐庵以北宋宋江起义的史料为主要依据,成功塑造了宋江、林冲、李逵、武松、鲁智深等一百零八位英雄好汉的形象。记述了以宋江为首的众好汉从聚义梁山泊、到受朝廷招安、再到大破辽兵,最后剿灭叛党,却遭奸人谋害的英雄故事。

《水浒传》写英雄们走上反抗的道路,各有不同的情况、不同的原因,但是被逼上梁山这点,许多人是共同的。其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林冲,他武艺高强、正直善良,任东京八十万禁军枪棒教头。他只想本本分分的过日子,在一再忍让的情况下,仍被高俅、富安、陆谦等人再三迫害,最后无奈被逼上梁山。在林冲棒打洪教头故事中,双方交战前对洪教头的无理和挑衅,林冲一直忍着。两方交战时林冲不急于进攻,一直防守,等待时机变守为攻,抡起棒一扫,就把洪教头给打败了,这正是林冲武艺高强、忍辱负重的体现!

我读了《水浒传》后,那荡气回肠的文字,栩栩如生的人物,波澜壮阔的场景,真是让我心驰神往,回味无穷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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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小说楚乔传大结局

全文共 5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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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洵在少年时亲眼看着家人被杀光,从此内心蒙上阴影,走上复仇之路。李策表面放荡不羁却只为隐藏自己,不想别人看到自己软弱的一面。他狡猾如狐,可内心深处的孤寂无人能懂。诸葛玥对楚乔默默付出不求回报。他有勇有谋,胆略过人,却不沉溺权势。他重情重义,认准一人便是一生。

楚乔,她本可以逃离奴隶生活,却为“家人与整个诸葛府为敌,以弱小的身躯保护弟弟妹妹。她虽是现代人,却不怕吃苦,心性坚韧。

虽然结局楚乔和诸葛玥得到了幸福,但是李策悲凉死去,燕洵孤苦一生,楚乔心中渴望的平等也没有实现,她和诸葛玥只能在青海偏安一隅。但这样的结局又是最合适的,奴隶制在古代社会根深蒂固,本就不是一人之力就可以推翻,况且在那个争权夺利的时代,能有几人保持本心?

《楚乔传》赵丽颖饰演的楚乔是一名奴籍少女,一开始被燕洵所吸引,后来又爱上宇文玥。窦骁饰演的燕洵虽然很喜欢楚乔,但是最后因为信念不得不与楚乔分开。而林更新饰演的宇文玥,也就是小说中的诸葛玥,全世界都知道宇文玥爱楚乔,两人结局也是圆满。

李沁饰演的元淳喜欢燕洵,在一开始是一个率真可爱的公主,但是因为国变,元淳的性格也改变了,一心只想着报仇。而最近在《欢乐颂2》中大火的邓伦这饰演默默守护楚乔的李策,期待他的精彩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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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小说《草房子》读后感心得

全文共 2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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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是灰的,房子的墙壁是白的,满眼的生机都逃掉了。我低着头行走,看着满街的雨水无声流着,滑过我赤脚穿的拖板鞋,淌过整条大街。哈哈,真是个孩子的样子。我卷着裤腿在街上玩水,想起半个月前读过的那本儿童文学《草房子》。

最先使我想起的是纸月。她是整本书中最灵动的一

我感觉:她从不会去打扰人,也不会让人感觉到被打扰。如一

其次闪出的形象是秃鹤。他依然光着头。头发对他似乎很吝啬,从不轻易的长出一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这样的词是不适合他来用的,因为在雨天他都不可以和雨伞划为一

于是,他由一

这个在现实中挣扎的形象让我看到了离开集体后的尴尬和被集体肯定并接纳时的欢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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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2024小说《爱的教育》读书笔记

全文共 4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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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的教育是由意大利作家亚米契斯写的著作,今日我看完了真本书。这是我看完的读后感。

日记中,作者记载了人物和在学校的同学关爱同学、孝敬父母、热爱祖国的、尊重残疾人……的精神。例如《一个不幸事件》中,罗贝蒂为救一个快被车撞倒的男孩,不幸被扎断了一只脚;《佛罗伦萨的小抄写员》中朱里奥为了减轻父亲的劳累,他准时在12:00时起来偷偷的写封套,却因白天劳累遭到父亲误解;《伦巴第的小哨兵》中一位弃儿受命令做了哨兵,不顾子弹袭击,爬上树侦查情景,不幸中弹身亡……而这些事的思想,都出于同一个思想,同一个信念,那就是“爱”。爱的力量是强大的,也是弱小的,需要我们去做,去发现。

我还记得,有一次我们从学校出来看见一位残疾人,他走路时一拐一拐的,脚也跛了。当时我赶紧上前去把他扶过了马路。但当时很多小伙伴对我的举动而讥笑,我此刻自豪的觉得我做得是对的,我们不就是要做一个爱护老人、小孩、残疾人的学生吗?

读了爱的教育,我深刻理解了爱,离我们并不远,只要我们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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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小说《红岩》读后感作文

全文共 3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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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红岩》这本书之后,我为政府的无能而感到羞耻。

抗日战争胜利以后,中国又陷入了另一种内战。我们的许多同志先后被抓,“狗熊”们对待同志们就如同饲养员对待畜牲们那样。江姐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因为她是一个重要党员,她为了保护党和同志们,忍受了许多的毒刑拷打,最后,光荣就义了……不过最后我们还是取得了胜利!

读完以后,我不禁感慨:原来我们有这么多好同志啊!江姐忍受那十指连心的痛,也不愿出卖党和人民。不像甫志高那个大叛徒,禁受不了毒刑拷打,做了汉奸。

我现在越来越觉得他们是缩头乌龟了。因为之前他们曾多次提出和谈,但我们都不答应,其实他们只是想用缓兵之计来骗取我们的信任。我认为,他们与美国合作,根本就是在巴结人家,真给我们丢脸!

江姐说的好:“毒刑拷打是太小的考验,竹签子是竹做的,党员的意志是钢铁!"

在渣滓洞里出生的“监狱之花”是从小看着刑具长大的,她都没说过怕,我们还有什么好怕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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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动物小说作文

全文共 5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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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小动物情有独钟,见到小巧的动物总是非常喜欢,因此,我家的小金鱼可是倍受我的青睐。

我家的金鱼有三条,两条大一点的,还有一条小不点。大的是一条黑的和一条红的。它们在一起,很像一家字。那条黑金鱼,背上是黑的,肚皮却是橙色的,游起来似闪电一般,看上去就像一位披着斗篷的将军。红金鱼全身通红,尾巴尖上有点黑色,大大的眼睛滴溜溜地转,很像一位漂亮的公主。至于那条小的,是橘红色的。尾巴和鳍的尖上是黑色的。眼圈和嘴巴也是黑色的。很像一只大熊猫。就是小了许多。

它们很能吃,爸爸把鱼虫干撒在水里,水面上全是鱼虫干,本以为它们能吃半天,可不一会儿,它们就把鱼虫干“消灭”了。它们吃起来很有意思,一张嘴,眨眼工夫就吞下去了。动作非常快,并且,吞下去的时候,身子也随着腮的张开往后一退,这可能是反冲吧。吃的时候,它们先看一看四周有没有人,没有才敢上来吃,要是有一点动静。它们就马上退回水第去了,还挺警惕呢!小金鱼吃饱了,瞧,那肚子被撑地更大了。嘴里还高兴地吐着泡泡。

小金鱼也很调皮,它们经常在一起打架,很不和睦的样子,可过不了多久,它们就会和好如初了。这不,前几天,它们又打架了。大红鱼的尾巴被弄去了一大快,小不点的嘴巴也发了白,只有大黑鱼“身强力壮”,丝毫没有损伤。过了几分钟,它们又在一起跳起了“水中舞蹈”。它们可真是三个欢喜冤家。

我家的小金鱼真可爱,我喜欢它们,更要好好保护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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