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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一本书《笑猫日记》作文(经典20篇)

勤能补拙是良训,一分耕耘一分才。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推荐一本书《笑猫日记》作文,欢迎阅读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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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书的故事作文400字

全文共 4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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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我并不怎么喜欢看,因为我觉得有其它东西比看书有趣。比如看电视,画面生动有趣、表达简单易懂;看手机新闻,文章短、信息多。

不过,一次偶然的机会,让我爱上了看书。那天,家里突然停电了,看不了电视了。妈妈的手机虽然有电,但没有网络。无奈之下,我只好找了一本《格林童话》囫囵吞枣,以此消磨时光。但我看着看着,就被故事里的人物吸引住了:勇敢的小裁缝、可爱的小红帽、英俊的王子……我像一匹饿狼,贪婪地读着。书里的故事像磁石一样吸引着我,一幅幅画面在我脑海中浮现,我仿佛身临其境。就在这时,充好电的电灯也没电了。我只好用手电筒照射着那些小小的字,艰难地读着。又读了一会儿,客厅的灯亮了,有电了。爸爸打开了电视,看起了球赛;妈妈打开了手机,看起了新闻。我不再争看电视,看手机了。因为我已经深深沉醉在书的世界里了。从此,我爱上了看书。比起看电视、看手机的时间,看书的时间越来越长了。

莎士比亚说:“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的确,多看书可以让想象力变得丰富,提高写作能力,有利于表达能力。所以,大家一起来多读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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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介绍一本书的作文

全文共 6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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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淘气包马小跳》这本里面的主角之一马小跳。他10岁,读四年级,是学校有名的淘气包。

他还在幼儿园的时候,喜欢他们班长路曼曼,秦老师还派路曼曼去和马小跳作同桌。这更让马小跳喜欢路曼曼了。因为马小跳太顽皮了,派路曼曼去做他的同桌,秦老师就放了一百个心。但路曼曼却不喜欢马小跳,她喜欢丁文涛。丁文涛是个非常有涵养、爱读书的学霸,他喜欢攻难题,简直就是一个天才,爸爸妈妈非常帅气漂亮。丁文涛的爸爸根本不把老师放在眼里,也不像有的老爸,孩子犯一点儿错,就要说个不停。

到了四年级,班上来了一个非常漂亮的女孩子,她的名字叫做夏林果。马小跳第一次看到像白雪公主一般的女生。

班上几乎一大半男生都喜欢夏林果。自从她来了,马小跳就改变了注意,下定决心:这个女孩要定了。

学校竞争大队长,只有两个人坚持到了最后。她俩是一对好朋友,就是夏林果和路曼曼。到了最后,夏林果当选了!

现在,马小跳虽然已经是四年级的小学生了,秦老师还是特别担心,他越长越大,也越来越顽皮,真是不好管。该怎么办呢?对了,秦老师就让同桌路曼曼来管他,给了路曼曼一个本子,专门记马小跳的不良习惯。就这样,马小跳就成为了秦老师办公室常来喝茶的茶客,可每次进去时,马小跳总是愁眉苦脸的,一出办公室就欢天喜地。反正,这一点就符合了我这种人,似乎我就是马小跳。

马小跳还有一个特点,真的是令人羡慕、嫉妒、恨——他敢作敢当,心态好,不在意别人说他什么。

有一次,他被别人诬陷了——“好!可以!我接受惩罚!”他并没有哭,这让班上不喜欢他的人非常失望。

马小跳,不愧是我心目中的偶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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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喜欢书的作文

全文共 4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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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人类一生的朋友!这个暑假我看了很多的好书,最喜欢的就是——肯尼斯。格雷厄姆写的《柳林风声》这本书了!

书中讲了一个美丽的森林里有四个要好的朋友——鼹鼠、河鼠、獾和蛤蟆在风光美丽的河畔所经历的曲折刺激的冒险故事!书中的蛤蟆总是乱花钱,一会儿喜欢这,一会儿喜欢那,是个喜新厌旧的人。他的朋友们千方百计的想改掉他的毛病,就是改不掉,后来还去偷车被关进了监狱!后来被好心人救了出来,回到家却发现家被黄鼠狼给霸占了。他的好朋友鼹鼠、河鼠和獾又齐心协力帮他夺了回来。蛤蟆从此也改掉了自己的错误,这种知错就改的精神还是值得我学习的。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可爱的小鼹鼠了,他聪明、活泼还很勤劳。不像我干一会儿事情就喊累!然后我也很喜欢河鼠,他性格开朗,还很好客!对待朋友就像对自己家里人一样。河鼠还多才多艺,会很多很多的本领。我想这些我都得跟他们学习。

同时读了这本书后,我也被他们之间的友情打动,知道了友情是世界上除了生命和健康第二重要的东西了。是友情的力量让蛤蟆最后改掉了坏毛病,重新夺回了城堡!

《柳林风声》真的是一本很棒很好看的书,没看过的小伙伴们赶紧去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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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读一本好书读后感作文400字

全文共 3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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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是这本的主角,他是一个镇静、分辨力强的人。如他第一次遇到华生时,一眼就知道华生是一个医生了,因为他是当了许多年的侦探了。他先当侦探时,还不能做到这样,他是一点点的积累经验后才能的。他的判断是直觉的。他的思路是这位先生既有医生特征,又有军人气质,显然是个军医。这让华生不敢相信,他知道福尔摩斯的经历后对福尔摩斯非常的崇拜。

当我读完了这本书后就陷入了沉思,我也不像福尔摩斯一样么,我最先开始学分数的加减法时,弄得我真是百思不解,但我跟分数的加减接触的时间长了后,分数的加减法就不像以前那么难了,甚至有些我还觉得很简单。

我的学习与福尔摩斯探案遇到的经过有几分相似。我从中悟出了一个道理,成功在于一点一滴的积累,没有人不学就会的,要一点点的积累经验,这样问题便会迎刃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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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关于我与书高一作文

全文共 8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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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开始接触籍,是在我7岁的时候,那时我并不识字,爸爸从远方给我带回来一本童话故事,我特别喜欢里面的图画,一遍又一遍的翻看都看不腻,仿佛里面有可口的糖果、美味的巧克力、鲜美的草莓一样,拿着爱不释手,那似巧克力般浓郁的香味从书中散发出来,也许,那就是书香。渐大,我识字了,读到的第一篇童话就是《海的女儿》,那时,我根本不懂,只是觉得特别喜欢,被里面帅气的王子,漂亮的公主所吸引。看到公主看着自己心爱的王子和别人结婚,她却无法说话……忍不住大哭起来,但却不知道自己到底在心痛什么,只是感到特别惋惜。有一回在梦中,我见到了小公主,我问她,为什么那么傻,她却说:“我用三百年的生命,只为求得他炽热的爱情,永恒的灵魂,尽管他不爱我,我也因此失去了300年的生命,却体验了作为人鱼永远不能了解的感情。”

每天除了爸爸妈妈老师同学,陪伴我最长时间的就是书了,吃饭时想看书、上厕所时还想看书,只要我已有空闲时间,就会情不自禁的看起书来。读书让我感到快乐,让我忘记所有烦恼。在书中,我和李白一起作诗、和孔子一起学习、和尼尔斯一起旅行、和碧吉、帕特里克、路克一起破案。

看书时,我专心的读好每个字,每个句子和每段话,认真的体会书中所说的道理,用心的理解每本书中所表达的意思。从书中,我能知道许多许多有趣的事情,有些在学校,在家中,在托管里不知道的事,或许在书中,我能知道。每当我读完一本好书的时候我都觉得自己又长大了,又懂得了许多知识。

读了安徒生童话,我的想象力更加丰富了。读了伊索寓言,我又懂得了许多道理,比如说做人不要太自大那样可能会让人们看不起你。读了成语故事后我又知道了不少成语的来历。比如说做事不能三心二意,要专心致志的做好每件事情。读了冒险小说,我又增加了分析能力还明白了团结才是力量要互相帮助。

读了不同的好书,让我学到了各种各样的知识。我感觉我的生活离不开书就像我每天离不开水一样,我愿在书的海洋中遨游。我终于明白:短暂的生命,充实的活过。不求天长地久的拥有,只想得到一瞬的感动。不论结局是永恒或是幻灭,那曾经体验过的将是一生的珍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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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关于书的力量500字

全文共 9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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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期快结束了,这学期我读了很多书,有《格林童话>>,有《宝葫芦的秘密》,有《雷梦拉八岁》,还有《动物世界》,可我最喜欢的是《鲁滨逊漂流记》。 The semester is coming soon. I read a lot of books this semester, "Green Fairy Tale >>," The Secret of Bao Gourd "," Leimeng La is eight years old, eight years old"And" Animal World ", but my favorite is" Robinson Drifting ".

这本是英国小说家丹尼尔笛福的著作。书中那种富有有传奇色彩的冒险故事,深深的扣动我的心弦,使我受益匪浅。鲁滨逊这个十九岁青年由于各种原因漂流到一个荒无人迹的孤岛上,在那里生活了二十八年。到了那样一个胡天不应,叫地不灵,一无食物二无住所的环境里,非但没有死去,而且过得还算不错。鲁滨逊为什么能做到这一点呢?这也是我益的地方,听我给你们讲讲吧!

首先,鲁兵逊具有顽强的意志。当他面对没有任何希望的环境,并没有悲观绝望,而是想尽一切办法死里逃生,从沉船上弄回自己需要的东西,为以后在岛上生存打下了基础。要是换做意志薄弱的人,别说二十八年,就是二十八天也难活下去。

关于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其次,鲁宾逊有吃苦耐劳的精神和百折不挠的毅力。鲁滨逊凭他一个人的力气,凭他勤劳的双手,凭他那不怕失败,不达目的决不罢休的顽强劲,在一个荒岛上建立起了自己基本的生活环境,他最后变得有船用,有面包吃,有陶器用,有种植园,有牧场,有两处较“豪华“的住所。他所付出的艰苦劳动使一般人难以承受的。

这篇小说使我真的被鲁滨逊的顽强和勇敢深深地感动了,他在那么艰苦的环境中都能活下来,想想自己,在生活或学习中遇到一点困难就想放弃,不想付出一点劳动,我感到惭愧。读了这本书我才知道只要我们都像鲁滨逊一样肯付出艰辛的劳动,把自己的祖国建设成为社会主义强国又有何难。

同学们听完我的介绍,你们是不是也想看看这本书啊,赶快去书店买一本吧,真的很好看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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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推荐一本书五年级最新

全文共 5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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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要为大家推荐一本,那就是《海底两万里》。

这本书是由著名的法国作家凡尔纳著作的一部科幻小说,它描绘了美丽壮观的海底世界,展现了人类认识和驾驭海洋的信心,也体现了人类的坚韧与勇敢。

这本书故事情节惊险曲折,写了他们在印度洋与鲨鱼展开搏斗,看得我惊心动魄。人物形象更是个性鲜明,尼摩船长就是作者笔下的一个伟大人物,他上知天文,下知地理,并且有着丰富的科学知识。他热爱海洋,自己制造潜艇潜入海底深处进行多方位的调查,令我尤为敬佩。

海底世界描绘的也十分精彩,它蕴藏着许多奇观异景,那里有不计其数的海洋生物,令我大饱眼福。

书中的一个地方最吸引我:在大得像温带地区树木的各种灌木中间,在他们潮湿的阴影底下长满了鲜花盛开的荆棘丛。一排排植形动物树篱上像花一样盛开着花纹弯曲的斑纹脑珊瑚,触须透明的蛋黄石竹山湖和草坪般丛生的石花珊瑚,还有像蜂鸟一样成群结队的穿梭于树枝之间的蝇鱼也赶来点缀这个梦境般的仙境。而额骨上翘,鳞甲尖利的黄色囊虫鱼、飞鱼、单鳍鱼等则像沙锥一样,围在我们左右戏水。

这段描写的十分生动,让我意犹未尽。

这本书以紧张曲折的故事情节深深地吸引了我,让我感受到海底世界的美妙与奇特,同时也让我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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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一本引人入胜的书

全文共 4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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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级 田韩

有一天,妈妈做好饭,爸爸来了,爸爸拿起筷子准备吃饭,被妈妈拦了下来,说:“儿子呢?”妈妈让爸爸去喊儿子。

爸爸推开儿子的房门一看,儿子正趴在地上看,腿一上一下的,爸爸说:“儿子,吃饭了。”儿子没听见,爸爸拍了拍儿子的肩膀,儿子吓了一跳说:“是谁?”爸爸说:“是我。”爸爸又说:“吃饭去。”儿子说:“可以再让我看几页吗?”“不可以。”爸爸说。儿子低着头走出房间,儿子走到餐桌那,妈妈问:“爸爸呢?”妈妈就让儿子去叫爸爸。

儿子去叫爸爸,看见爸爸正在看自己的书,儿子说:“爸爸,吃饭了。”爸爸没有听见,爸爸笑着说:“好看,好看。”儿子趴在爸爸身上,爸爸说:“是谁?”儿子说:“是我。爸爸,该吃饭了。”爸爸说:“一会再去,不如咱俩一起看。”他们俩看了起来,爸爸和儿子都把吃饭的事忘了。

妈妈想:饭菜都凉了,快半个小时了,儿子和爸爸怎么还没来?妈妈便自己去儿子屋子,一看儿子和爸爸手对手,头对头,看书看得津津有味。妈妈说:“饭菜都凉了。”儿子和爸爸没听见,妈妈踢了他们一脚,爸爸说:“是谁?”妈妈说:“是我。快去吃饭!”爸爸和儿子终于走出房间准备吃饭了!

这真是有趣的一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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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好书伴我成长

全文共 6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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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我的床头尽是些洋娃娃,渐渐地把洋娃娃玩腻了。我长大了,注意力集中在那些大大小小的上,看书就这样成了我的爱好,我也成了一条小小书虫。

我喜欢看的书有很多,《爱徒生童话》、《作文大全》、《优秀作文选》……我都爱看,而且百看不厌。有时,我看书着了迷,连上厕所也在看,而且还毫不察觉外面的干扰。妈妈几次强调上厕所不要看书,可我总把妈妈的话当耳边风。在我看来,看书是每天必不可少的一件事。如果没有书,我不敢想像,这个世界将会变得多么无趣。

有一次,我正在熬夜看书,结果被妈妈发现了,她为了我的身体,要我马上睡觉。无奈之下,我只好极不情愿地钻进被窝。但是,书中的情节一直浮现在我的脑海,我不甘心就此罢休,眼珠转了转,哎!一条妙计涌上心头。我假装肚子疼,“哎哟哎哟”直叫,并且将书藏在怀里。老妈不但没有怀疑我,问我是否坏肚子了?要我尽快去厕所。我心中一阵窃喜。耶!计划成功!蹲在厕所里,我一口气看完了那本书。我这才悄悄地打开门,踮着脚回房间。呀!有惊无险。幸好老妈没发现,要不然就会受到惩罚,一天不能看书了。

我看书越来越上瘾,成了一条地地道道的“书虫”。每次去书店,不买到好书,我绝不会甘心,并且会看到打烊。妈妈每次上街,我总是对她说“别忘了买书”!书,在我心中,永远比漂亮的衣服,MP4/MP5有地位。是的,我不能没有书,只要一天不看书,我的心就痒痒的。因为书给我知识,给我力量,使我懂得什么是善和恶,什么是美和丑。一本本书就象一扇扇知识的窗户,向我展示着一个个崭新的学习天地。我爱看书,好书一直伴我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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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推荐一本书五年级最新

全文共 4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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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给大家推荐一本——《三国演义》。这本书真的是写的。是关于古代战国时期的。里面有很多人物,比如刘备,关羽,张飞。这三个人很好,是一对兄弟。

三国之中,关羽是我最佩服的一个。他不仅擅长武术,而且善于与人交往。打曹操的时候因为带了二嫂假装投降。其实他还是想找到刘备,保护二嫂。当他得到一只“赤兔马”时,他立即骑着“赤兔马”去找刘备。当他在山脚下遇到二嫂时,他没有忘记带二嫂回来。他是一个值得尊敬的英雄。代曹下汉,单骑数千里,五关斩六将,削于古城,后放曹操于华容道。他忠于他的老主人,因为失败而失去了敌人。然而,一旦他听到他的老主人的消息,他不知道如何寻找它。我觉得关羽是败敌之后回来的。他不仅忠诚,而且是一种难得而可贵的忠诚。

我们很容易看出他们性格的重要性。性格与成功有关。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应该诚实而不是忠诚。如果你没有诚信,人家不信任你,在背后指指点点,你不会难过吗?我相信你不想成为一个有很多缺点的人。所以,让我们打开诚信之门,用永久身份证面对生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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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关于书的高二作文

全文共 6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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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没有与你相遇之前,我不谙世事,生活淡然无味,像一具空壳,茫然于世。

从我见你的第一眼见起,就被你丰富的学识、优雅的气质所吸引,眼睛一刻也不忍离开。每天我都躲在角落里偷偷的欣赏你,你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簇都牵动着我。你笑,我偷着乐;你忧愁,我的心也跟着颤动,

我好像恋上你了。

自从遇见了你,心灵与之碰撞,我的思想渐渐有了深度,也深深地恋上了你。我们一起在安徒生的童话世界里驰骋,触碰列夫·托尔斯泰孤独而悲寂的灵魂,也与鲁迅一起呐喊、彷徨。我们互相鼓励、互相依靠,倾吐着彼此的心声。有你的陪伴,我的心灵不再孤寂,我的生活也绽放出炫彩。

自古以来乐与悲就是一对孪生兄妹,与你共处,有时我们会争吵得面红耳赤,甚至也曾幼稚地发誓老死不相往来。最后禁受不住对你的依恋,想着你的好,总也妥协。我们一次次和好,关系也一步步亲密。

当我想要不劳而获的时候,你会俯下身子,轻轻地在我耳畔说:“一分耕耘,一分收获。你若想不劳而获,你就是那守株待兔之人。”两句话就让我羞红了耳根,埋下头继续努力,你则会在我身边耐心陪伴到深夜。

当我打瞌睡想要偷懒的时候,你会轻轻地拍一下我的脑袋说:“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生活就像海洋,只有意志坚强的人才能到达彼岸。”想想也是,泡上一杯咖啡,强打精神,接着奋斗。

我们厮守,我们对话。我在厮守中成长,在对话中聪慧。拥有你,我变得更加明智,视野更加开阔。今生,我愿与你长相厮守、白头偕老。

有人问我你是谁?

你是过去、现在以至于将来都会一直一直陪伴在我身边的、人类思想精华所凝结而成的籍。我爱你,将用我毕生的精力,全心全意地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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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三年级小书虫作文300字

全文共 3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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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我照着镜子,镜子里立刻出现了一个帅气的小男孩。我的个子很高,总爱穿着一件绿色的衬衫,大大的眼睛,一笑就会露出两个小酒窝。

我是一个“小虫”。记得有一次妈妈带着我到图书馆看书。妈妈说:“已经看了两个半小时的书,可以回家了。”我说:“再让我看半个小时吧!”妈妈说:“好吧!”过了半个小时,我拿起一本历史书说:“妈妈,我想买这本书可以吗?”妈妈说:“不行,我们家的书太多了,不能再买了。”我说:“家里的书已经看完了,我真的好想买呀!”妈妈说:“好吧。”

我也是一个“小糊涂虫”。去年暑假,妈妈带我去日本。到了酒店,我们放下行李,就准备去吃饭,我突然说:“妈妈,我的墨镜不见了。”妈妈:“在不在你的口袋里?”我摸了摸口袋说:“妈妈,你真厉害,果然在口袋里。”

我还有还多的优点,比如画画好、爱运动、爱劳动……不过,我也有些缺点,比如漏题、贪玩等。

这就是我,一个顽皮、可爱的小男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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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与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4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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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是多么质朴无华,又是多么深奥绵长。不知何年何月我与它交上了朋友,是它令我懂得了人生的道理。

它,恰似一幅流光溢彩的画卷,也似一曲跳跃着欢快音符的乐章,我不知怎与它交上了朋友,有可能是厌烦了重叠的ABCD,又苦恼的接受X+Y。它令人快乐,令人愉悦,它蕴韵着历史的兴亡,古典的美,永恒的知识。在我记忆里的心扉中,它与众不同,对我这样如饥似渴的少年来说,它的作用更是不言而喻。我对它如痴如醉,它的故事常常令我牵肠挂肚。每当我感到愉悦的欢快时,去品尝甜密的赞美时而骄傲,它告诫我“骄傲使人落后,谦虚使人进步”。在我一次一次失败时,它给了我勇气,给了我恒心,给了我无坚不摧的信念。告诉了我“失败乃是成功之母”使我念念不忘,它常说“自信人生二百年,会当水击三千里!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它好比稍纵即逝的流星,流星一刹那多么光明、耀眼,可只有那一刹那的光明,远远不够,只有恒心才是真正的永恒,真正的美……

它就是,我爱它的深奥绵长,爱它的永无止境,爱它的每一个段落,每一个句子,每一个词语,每一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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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与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4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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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说过:“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使人充实。

俗话说: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读书不但能提高人类的知识水平,而且还能从中得到快乐。记得有一次,妈妈叫我煮菜,我手忙脚乱的胡乱做了一道菜,端到桌上,妈妈没说什么,我却觉得不好意思,妈妈那么多的事情,整天忙里忙外,我那么大了,应该帮助她做一些家务活了,到底去哪儿偷师学厨呢?想了一下,有了,去请教不会说话的厨师——菜谱吧。我连忙到新华书店,买到了两本家常菜谱,就照样做了起来,小火煮,大火炒,嘿!还别说,真的很好吃,把菜端上桌子,看到妈妈惊喜的目光,我不由得在心里感谢不会说话的厨师。

经过这件事我书中有许许多多我们不知道的知识,我也慢慢喜欢上了看书,每次只要一有空闲的时间,我就会拿起课外书,津津有味的读起来。书中的字,就像一个个小精灵一样,在我的脑海里,跳来跳去。几乎不管是在家里还是在学校里,我的手总是离不开书。我坚持自己的读书路,我相信读书能给人带来无限的“财富”,能给人带来无比的快乐。

“书中自有黄金屋”从古至今,人们都认为书是一个巨大的宝藏,只要你用心去读;用心去品味;用心去思考;就一定能开发出这座巨大的“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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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小书虫三年级作文300字

全文共 4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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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曾经说过“我扑在籍上,就像街的人扑在面包上”,我便是如此。

记得,我上三年级的时候,妈妈给我买了一本《最美的夏天》这本书。一回到家,我便开始疯狂的看了起来,我的心情随着里面的人物起伏不定,里面的人物快乐我也快乐,里面的人物伤心我也伤心,当妈妈走上来叫我吃饭时,我问妈妈为什么不在下面叫我,而要上来叫我?妈妈回答说:“我都在下面叫了你好几遍了,结果你回都不回我一声,我才上来的。”“哦,原来如此啊。”我说完边走边翻开书继续看,谁知,在走楼梯的时候我一脚踩了个空,直接“飞”了下去,但是有了这次的教训之后,我还是不知悔改。在吃饭的时候,我吃鱼刺卡在喉咙里了,喝汤呛到了……于是,妈妈实在忍不住把我手里的书拿了过去说道:“你这个‘小书虫’,你给我好好吃饭,再不好好吃饭的话,我就把这本书撕破。”听了这话我便不再看书好好吃饭了,吃完了一大堆的饭菜,我就趁着妈妈洗碗的时候悄悄地把书拿走,继续疯狂地看了起来。

这就是我,一只“小书虫”这就是我扑在书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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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去书店看书作文300字

全文共 3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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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六 9月21日 晴

难得今天妈妈在星期六休班,我开心极了,妈妈今天要带我去新华书店,我早早的吃完饭,迫不及待的想去书店看书了,可是外边的天气骄阳似火烈日当空特别热,所以我们只能下午去了,我很失望,我在家里写作业,一共有语文,数学,英语,三种书,一张写一页,写完后我们就吃中午饭了,中午饭吃完我们去书店看书了。

首先,我们坐30路车,到一个大超市再往右走,就到了雄伟壮观的新华书店了,到了里面我才知道这不仅是书店还是商店。

我在这里静静地看着书,我看的书,名字叫《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还没看完,书里讲了一个小孩在暑假里做了坏事,被老师批评了……我正看的津津有味时妈妈就叫我回家了。

我们回到家,我想,今天肯定是最开心的一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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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书是我的朋友作文350字

全文共 3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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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丰富我们的知识,提高我们的学识,激励我们在成长的道路上更进一步。

小的时候,我是一个爱听故事的小朋友,总是缠着妈妈,嚷着要听睡前故事啦,或是一千零一夜啦等等,每次我都听得如痴如醉,仿佛自己已经被带到童话故事里去了。慢慢地,我长大了……

而当我长大了,认识了许多字,不需要妈妈再给我讲故事的时候,我却渐渐地不太喜欢读书了。

当妈妈也发现我已经不像以前那样热爱故事,热爱书以后,她便每天都催促我读书,还给我们买了许多本新书,并命令我尽快把它们看完。

于是,我就在妈妈的督促下开始看第一本书。我简单地翻了翻,发现它不仅只有文字,还有许多插画呢!我对它们的兴趣一下子燃烧了起来,我从头开始看,呀!还有点儿意思,越往后看,越有意思,令我从此爱不释手。

就这样,我把妈妈给我买的所有书都看完了,在不知不觉中,我又爱上了书。是书让我不断地成长,同时也给我带来了无限的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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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推荐一本好书五年级

全文共 5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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笛尔卡说过:读一些好的,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说话。我向大家推荐一本好书——《黑天鹅紫水晶》。

此书主要讲了约翰·维廉斯去澳大利亚完成祖先留下的遗嘱,却意外的当上了黑天鹅紫水晶的丈夫。经过种种困难,紫水晶的四只小天鹅终于长大,而约翰·维廉斯祖先留下的羊皮卷也一页页地翻到了尽头,原来遗嘱就是要约翰·维廉斯亲手杀死四只黑天鹅,用它们的血,祭奠他的祖先。最终,约翰·维廉斯掏出打火机,将羊皮日记焚烧了……

这本书反映了人类的残忍:沛朗·维廉斯他们吃紫水晶(300年前的那只黑天鹅也叫紫水晶)的宝贝蛋,和它的丈夫,却不容许紫水晶有基本的反抗,难道,等人类残忍地把动物杀害时,还不容许动物们有殊死的反抗吗?只是因为紫水晶投了几块石头,就要让沛朗·维廉斯的后代们都每人杀死四只黑天鹅吗?家族颜面至今,已经有十多代传人,每一代继承家业的男子,都要杀害四只无辜的黑天鹅,血腥的屠杀,已持续了三百年,已杀害了40多只可爱的黑天鹅。

这本书还歌颂了紫水晶无私的母爱:为了赶走针鼹,紫水晶身上被刺扎得遍体鳞伤;为了赶跑澳洲蜥,紫水晶珍贵的婚羽全被澳洲蜥咬掉,血红色的皮囊渗出一粒粒血珠;为了赶走袋獾,保护红宝石,紫水晶永远的失去了一只脚;为了使宽嘴雄和黑丝带从死神手中逃脱,紫水晶牺牲了自己的生命……

一位母亲必定是一位英雄。

希望大家喜欢这本沈石溪写的《黑天鹅紫水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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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读了一本书初三作文

全文共 4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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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过很多,那里面最让我感动的是《雷锋的故事》这本书。它使我受益匪浅!

《雷锋的故事》这本书讲述了雷锋小时候受了很多苦,是共产党救了他,让他有了饭吃,有了书读。雷锋非常感谢共产党救了他。因为他从小就没有了父母,所以他就一直把共产党当成自己的父母来看。雷锋长大了以后当了兵,仅管他非常忙,但是他只要一有时间,他就会看书、学习。雷锋每天都会写一篇日记,其中他在日记里写到:“人的生命是有限的,为人民服务是无限的。”雷锋特别爱做好事,有一句话说的好“雷锋出差一千里,好事做了一火车。”可是不幸的事却发生了:在一次意外事故中雷锋牺牲了。他再也听不到他亲爱的战友们焦急地呼喊声了。

当我读完这本书后,我觉得人要有一颗感恩的心。要感谢父母的辛勤养育之恩;要感谢老师对我们无私教育;要感谢大自然给我们这美好的一切……我们还要去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我还懂得了在学习中不要害怕困难,要善于思考,解决难题。

雷锋叔叔虽然已经离我们而去,可是他人民服务的这种精神一直激励着我们一代又一代的人们。

《雷锋的故事》这本书我会一直珍藏它到永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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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与书的故事作文400字

全文共 4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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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有路勤为劲,学海无涯苦作舟”书带给了我们丰富的知识,书带我们穿越时空的大门,书带给我们无限的乐趣,有一些故事让我刻骨铭心。

穿越时空的往事,来到那年暑假。那年暑假是我知识的“收货节”,我与书几乎天天“打交道”。我这次看了一本书《西游记》,最佩服的是孙悟空,孙大圣那“大闹天宫”,那反抗精神和斗智斗勇的精神,想了一想,跟我那弟弟一样,都那么调皮。

那年暑假,妈妈也逼着我看一本书——《三国演义》,起初我还不答应,妈妈说:“要是不看,“竹笋炒肉片”等着你哦!”我只好硬着头皮读了下去,我一看才知道,这本书还挺好看的,就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我读到“关公单刀赴宴会”佩服了关公的斗智斗勇;我读了“关公走麦城”当时我还大哭一场。我常常废寝忘食,也有时觉得妈妈说的对。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我觉得读一本好书,就像和高尚的人谈话一样,让人的心灵得到洗礼。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书能使我们感受到悲欢离合;书能给我们增长知识。我觉得我们要“多读书,读好书”,才能真正领悟到“读书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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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的“小书虫”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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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雨欣

在我们班有一个同学,他的学问很大,看过的很多,他就是我们班的同学彭泽宇,人送外号“小书虫”。

课间休息是时,吃过饭后,你无时无刻都能看到这只“小书虫”在看书呢!他看书看得很入迷,好像都要钻进书里去了。

我记得有一次,这只“小书虫”看到某本书最精彩的部分时,上课铃叮铃铃地响了起来,中午老师让我们睡觉,可是“小书虫”总是想着那本书最精彩的部分,他心里就像有人在挠他痒痒一样,终于,“小书虫”忍不住了,他把被子蒙在头上,在被子里看书,他细心的同桌发现了,并没有告诉老师,她对“小书虫”轻声说:“你不要再看书了,会对眼睛不好的。”“小书虫”听了她的话,才乖乖爬下来睡觉了。

唉!这可真是一只钻进书里的“小书虫”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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