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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一本书《笑猫日记》作文(精选20篇)

勤能补拙是良训,一分耕耘一分才。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推荐一本书《笑猫日记》作文,欢迎阅读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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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书同行作文初三

全文共 6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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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的漫漫长路,犹如一座金字塔,要想到达一个高度,必须以作为基石,不断垒高自己,使自己达到人生的顶峰。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莎翁也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由此可见,读书的益处是无穷无尽的。

小时候,便开始读《唐诗三百首》《三字经》《弟子规》,增添腹中笔墨,体会读书给人带来的智慧。从李白的诗中,我悟出了“放弃,也是一种获得”的哲理。从欧阳修的《醉翁亭记》中,我体会到他积极的人生态度和豁达的胸怀。

书籍犹如照耀大地的太阳,照亮人生之路。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像大地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像鸟儿没有翅膀。由此可见读书的重要性。更有人用行动解释了“爱书如命”一词。但我们要选择性地读书,选择适合自己的书,并不是什么书都要作文读。

似乎是从尚未记事的时候开始,我便认识了鲁迅。《朝花夕拾》《彷徨》《呐喊》……在那个时候对于我来说,这些都是晦涩而难懂的书。随时年龄的增长,我也从鲁迅的笔下读出了些巧妙而犀利的讽刺,不露声色却叫人拍叫好。在如今和平的年代里,是否还有人像鲁迅一般,不畏强权,揭露那些面目可憎的社会阴暗面?

我爱读书,因为爱读书是一种美德。读书使我们心胸开阔,志存高远。读书可以滋养我们的心灵,升华我们的灵魂。从《水浒传》中,我读出了鲁达的深明大义;从《西游记》中,我读出了孙悟空的疾恶如仇;从《红楼梦》中,我读出了林黛玉的多愁善感……

在人生的路上,书是我的良师益友,书是我的灵魂伴侣,它陪我走过日日夜夜,一点一点融入我的生活,成为我人生道路上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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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作文

全文共 3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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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郑舒以,从小学一年级开始,我就喜欢看,每缝星期天或节假日,爸爸妈妈就会带我去图书馆或到新华书店看书,那里的书可丰富了,看都看不完,有时候一看就是几小时。

每天放学回到家里,做完作业后的第一件事情就是看书,我家里有很多课外书,有的是爸爸、妈妈送给我的,有的是我亲自去书店挑的,我的小书柜的书可不少呢,我会通过学校第二届读书节这一活动,与书为友,“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每天我都会用课间、午休、晚上睡觉前的时间来读书,不断进步,不断前进。爱读书使我成了一个快乐而上进的女孩。知道你这么爱读书,老师、爸爸妈妈一定很高兴;同学一定也很羡慕你,因为你已经养成了爱读书的好习惯。可文中只介绍了你家中的书多,对于读书的好处好像介绍的少了。

你应该把读书的好处说出来,让别的小朋友看了你的文章后,也能爱上读书。你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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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喜欢书的作文

全文共 4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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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像一艘船,带领我们从狭隘的地方,驶向生活的无限广阔的海洋。

——题记

我曾看过许许多多的书,有《夏洛的网》,《草房子》其中,最令我难忘的一本书,那就是《青铜葵花》,这本书是安徒生奖的获得者曹文轩所著,江苏凤凰少年儿童出版社编程出版。

这本书是一部散文集,是由九个小故事组成的,全文围绕着一个女孩葵花和她的哑巴哥哥青铜之间所发生的故事。主要讲的是青铜一家在生活中所遇到的困难和坎坷,但是最后青铜一家都一个个地挺了过来了。最令我叹为观止的是书中描写十分优美,如:只见一地的葵花,一株株皆落尽全黄的花瓣,一只只失去光彩的花盘,低垂着,面朝满是花瓣的土地这正如安徒生奖评委会主席帕奇亚当那所说:曹文轩,用诗意如水的笔触,描写原生生活中一些真实而哀伤的瞬间。我觉得这很适合这本书的情趣。

你们想知道葵花和青铜为什么会成为兄妹的吗?你们想知道青铜一家为什么会挺过一个又一个的坎坷吗?那就一起来读一读《青铜葵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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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与书交朋友

全文共 4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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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给大家推荐一本金波写的《和树谈心》。

《和树谈心》是金波写的一部儿童读物,自选的散文集,收录了作家积淀多年的.散文名篇100余则。其中《阳光》、《雨点儿》、《做一片美的叶子》、《火红的枫叶》、《百泉村》、《背课文》、《尖尖的草帽》等,被选入包括人教版在内的12种版本的《语文》教材;《花钟》、《我的生日》等被选入香港和台湾的语文课本。

读了《和树谈心》这本,让我看到了许许多多平常就在我们身边,而我们却常常未发现的或发现后也没太注意的事物。而金波爷爷把这些常常被我们忽略掉的东西发起联想,写出一篇又一篇的散文和童话。这本书里写了很多金波对自己美好的童年怀念和感慨,他叙述着一个个的故事,让经典滋润孩子的心。让我们都要珍惜那灿烂的只有一次的童年。同时也使我受益匪浅让我知道人和树之间是心心相印、息息相通的总有一天我们可以走向森林,和树谈心。

我最喜欢《和树谈心——新年的贺卡》讲了“我”邻居家的小女孩每年都会送“我”和“我”夫人各一张贺卡还是让邮递员给“我”她说这样是个惊喜,他坚持到了初三,但老人和孩子之间还保留着一份童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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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书虫旅行记

全文共 7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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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立琳

2019年9月2日我变形了

晴空万里的早晨,温暖的阳光照到我的床边。我和往常一样打了个哈欠,伸了伸懒腰,擦了擦留在嘴角的一点口水。瞧,对面镜子中的自己,竟然吓了我一跳。我的身体变成了黑色,更奇怪的是我竟长出了一双翅膀。我的嘴巴变得十分贪吃,见什么吃什么,身体不断地膨胀,仿佛感到我是一位巨人。

2019年9月10日我想去看看

“世界这么大,我真想去看看。”听到了这则的新闻,我兴奋不已,是啊!没有梦想,何必远方?我张开翅膀向窗外飞去。一路飞过了城市,来到了静寂的乡村。那乡村的景色犹如一幅美丽的画卷,如诗如雅韵一般舒畅。我飞累了,便停在了一棵大树上休息。

2019年9月30日牛肚子里的旅行

领略不同的风景,感悟不同的心情。我在大树上休息了几天时间,就决定要去另一个地方看看。正在我拍动翅膀要飞走时,一条大麻绳拍着我。“啪”的一声,我摔倒在草地上,打得我全身发疼,根本起不来。最可怕的是那头牛居然张大了嘴巴,把我和草一口吞到了肚子里。

我和草像坐过山车一样,直接滑到牛的第一个胃里,让我玩的可嗨啦!兴奋地又滑过第二个胃和第四个胃。

突然,我碰到了司机马克奇先生,他对我说:“一定要到火车站坐火车才能过去。”我问先生:“您怎么在牛肚子里工作?“那是因为我被牛吞到了肚子里,在这里建了个火车站,这是通往出口的路。”马克奇先生无奈地说道。

我乘着马克奇的火车,经过了连绵的群山,领略过了美丽的西西比河。一路上我兴奋极了,安全到达了终点啦拉力站。正在这时,一阵大风吹过,把我吹出了牛肚子,我怎么都回不去了。

在牛肚子里旅行真有趣,我还想再去一次。

啊,乡村牛肚子里旅行真好玩!

奇,奇,所有发生的故事,都来源于我的中,我想变成一只小书虫,体会书中的自由和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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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本有魔法的书作文900字

全文共 9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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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说有一本有魔法,如果你想要什么东西,只要念一条咒语,就可以得到。想要得到这本书,就要从一个住在地狱的老巫婆手上夺取,而且还要打败她。

有一个叫勇敢的人,他非常想要那本书,因此他花了一千个金币得到一个情报,想要打败这个巫婆就必须得到三样东西,第一样就是用冰之兽和火之兽合成一滴血,这滴血必须滴在火里炼七七四十九天,打铸成一把钻石剑,第二样东西是怪兽森林里面的地核套!据说地核套不但防火,还耐冰,最重要的是地核套可以防巫婆的魔法,简直就是能上天入地的神器,第三样东西是冰山内部的冰之盾,冰之盾不但防御力强,而且还可以反弹敌人的攻击。

于是勇敢找到一位干了几十年的老铁匠,并付给他一万个金币,五十天后,老铁匠给了勇敢一个盒子,然后神秘地说:“这个盒子里是你要的东西,小心一点,这把剑非常锋利,所以不要轻易拿出来”。

勇敢来到了第一个地点,炎热峡谷那里非常热,勇敢来到火之兽所在的地方,他和火之兽大战了九百九十九个回合,第一千回合的时侯,勇敢抽出宝剑以最快的速度刺中了火之兽的心脏,然后取了一小瓶火之兽的血液。

勇敢来到了第二个地点,寒冷峡谷那里非常冷,可是这里跟炎热的峡谷有点不一样,因为这里有非常多的骷髅,走到尽头的时侯,他被冰之兽吓了一大跳,因为冰之兽正在津津有味地啃着人肉!这时勇敢流下了同情之泪,接着说道:我要为这些可怜的百姓报仇,然后他的剑闪了一道金光,勇敢一剑把冰之兽的头给砍了下来,取了一点冰之兽的血之后,又跑到了冰之兽的山洞里面拿到了第三样东西冰之盾。

最后,勇敢去了怪兽森林,可是那里的杀气太重了,所以勇敢的警惕性提到极致,勇敢到尽头的时侯,突然,不知道哪个神秘人说了一句:“听说你杀了我的三弟和二弟,所以这里就是你的葬身之地”,说着那个神秘声音的人来了,过了好一会儿,他们两个大战了一天一夜,勇敢还是打败了那个神秘人,取到了地核套。

勇敢把火之兽、冰之兽还有那个神秘人的血液加在了一起,他就来到了地狱,他一来地狱就和老巫婆打起来,他们一共打了十几年,他才把老巫婆杀死。

勇敢得到了那本书,这是他人生中最大的成就,他回到了现实世界,这件大事被国王知道了,国王就让他当了王子,这了几年国王去世了,王子继承了王位,从此,这里的百姓过上了安居乐业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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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吾心安处是书乡作文700字

全文共 7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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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被嚼烂的少女和梦的俗喻代替了余光中散文里簇新的意象,舞台上嘈杂的丝竹之乐代替了林妹妹漫漫长夜的声声啜泣,网红主播的辱华言论代替了鲁迅“寄意寒星荃不察,我以我血荐轩辕”的铁屋呐喊。我们站在思想的荒野上无所适从。

有限化的时间,带来了碎片化的阅读,组成了支离破碎的知识网络,形成了残缺不全的人格。当地上的六便士与夜空中的月亮,只能择其一时,我只愿:吾心安处是乡。

碎片化的阅读,是万丈高楼一夜起;全民娱乐至死,是一个时代悲情的内核。当楼塌了,光怪陆离逐渐褪成苍白的色彩,这是一个精神的矮子。著名的反乌托邦小说《美丽新世界》这样写道:“人们被淹没在信息和无聊琐事的汪洋大海,他们不愿读书,甘愿享受充斥着感官刺激和欲望的庸俗文化。”科学的高度发达,带来的是人们安于接受制约和教育的现状;物质生活的丰富,泯灭了个性,情绪和道德。人性在机械的碾磨中灰飞烟灭。而如今在全民娱乐的中国,这种现状是否也成为了悬在中国社会上的“达摩克里斯之剑”?

无处不在的娱乐,让人们再也没有时间去安心读书,去仰望星空,只有重视读书,将书乡看作人生的归处,才能闻见翰墨词曲的清香,我们的精神文化才不会走向粗庸。

云山苍苍江水泱泱,读书之风山高水长。摆脱事物的纷扰,用传统文化以滋养性情。柔日读史以明志,刚日读经以养性。在光阴诗卷里,在消息雨声中,延续读书之光,将它变成隽永的亮,才是人类的大明智。“少年心事当拿云”,以书为马,胸怀星辰,锲而不舍,驰而不息,作腾渊巨龙,矫首昂视,纵横星河,吟啸寰宇。

这是内容无限的时代,我们站在互联网的舢板上激情冲浪,享受着感官的刺激,接收着低俗的文化陷入精神的空虚和灵魂的漂泊,却忘了拂去那些人文经典上厚重的尘埃。

而我只愿:袒露出一帙风干的青史,让我用21世纪的手掌去慢慢摩挲,让吾心归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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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有关书的初三作文

全文共 5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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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到人间,我爱春天芬芳的花,爱夏天欢唱的鸟,爱秋天飘香的果,但我最爱的还是冬天那晶莹剔透的雪。

每当看着雪花纷纷扬扬地飘落,我心中总有一股说不出的愉悦与激动。那晶莹和洁白的雪,传说中每片雪花,都是一个精灵,带着上帝的祝福,飘飘扬扬,在这喧闹的城市显得纯洁而高贵。

银灰色的天空飘洒着雪,雪花飘飘,宛如银蝶翩翩起舞,一团团,一簇簇的雪,铺天盖地而来,天地白茫茫的一片,看不清房屋,看不清树木,看不清山头,看见的只是重重叠叠被扯碎的棉絮,大片大片的雪花,玲珑剔透,洁白如玉,婀娜秀逸的神韵,玉洁冰清的风采,优美多姿的精灵,如轻歌曼舞的天使,美丽的雪花在北风粗犷的乐曲中,笑嘻嘻地摆弄六角形的身体,乐呵呵地扭动纤细的腰肢,慢悠悠地整理着小巧的衣裙—————飘扬的雪花像鹅毛,像银星;上下起舞,像玉屑,似柳絮,煞是美丽,小雪花在快乐的舞步中渐渐长大。曾聆听到小雪花的吟唱。梦中的吟唱。不久她便在黎明之时伴着晨光。而来,是不是要展示那颇让她自豪的杰作。数不清的冰花霜锦,说不尽的银枝玉叶,看不厌的珊瑚琉璃,真可谓是“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啊,孩子们笑声追随着雪粒漫天飞舞,演绎了一出冰雪中纯真无邪的美丽童话,远望,飞雪弥漫,似烟非烟,似雾非雾,迷蒙一片。

雪虽然来得匆匆,去得匆匆,转眼即逝,但它那短暂而美妙的一生,却为人间带来了生活的不凡,平添了与众不同的神秘与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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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和书的故事作文400字

全文共 4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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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一年级十班的杜思梦,今年七岁了,我是一个爱笑,爱运动的小女孩,我喜欢画画、弹琵琶,但是我更喜欢读,一回家里我就迫不及待的打开书看起来,我最喜欢看《淘气包马小跳》,书的小男孩调皮可爱、为人热情、富有同情心,我也是个调皮可爱的小学生,看了书之后,我也想有这么一个好朋友。

我还看了很多书,我喜欢看沈石溪的动物小说,里面的大鱼、狼王、金钱豹、羚羊都让我佩服至极,让我感叹动物的灵性与坚强,让我看了一遍又一遍,欲罢不能!还有各种美丽公主的书也让我手不释卷,看着美丽的公主为了自己的理想,经过各种努力,历经千辛万苦,最终实现了自己的梦想的时候,我的心里也高兴极了,为她们喝彩,为她们加油!我也要像她们学习,努力创造自己美好的未来!

读书的时候,我就像一艘航行在大海上轮船,乘风破浪!读书的时候,我就像一条在海中畅游的鱼儿,惬意无边!

读书的时候,书本就像雨露滋润着我,读书的时候,书本就像太阳照耀着我,我从书中攫取知识,我从书中获取力量,书本开拓了我认知,增加我的见识,书是我的好朋友!我们永远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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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喜欢书的作文

全文共 2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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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本好看的故事,它的题目叫《鲜花怒放》,它的封面上画着六朵玫瑰花瓣拼成的五角星,中间还有一朵玫瑰。

这六朵玫瑰都开放了,中间坐着一位小公主,她长着金黄的头发,穿着一件粉红的裙子,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小公主跟她的父母失散了,她克服了重重的困难,来到花园森林深处找到心光宝石,后来,跟她的爸爸妈妈团圆了。

这本书让我知道了,一定要走到终点,读书也一样,只有不断的学习,克服重重困难,才能在知识的“海洋”里顺利的扬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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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最爱的书高三作文

全文共 3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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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今天,我来讲讲我喜欢的一本书——《草房子》。

《草房子》是一本写了油麻地村发生的故事,写了“秃鹤”“细马”“杜小康”“桑桑”等小朋友的故事。

这本书是我的妈妈买的,现正在我家放着。买回来的时候我便如饥似渴的读了起来,其中有一段让我发笑:“领导要检查油麻地小学出操的情况,“光头”“秃鹤”也来参加,蒋一轮老师不让他去,于是秃鹤偷偷的拿了一顶白色帽子跑了出去做操,做了三分之二的时候,秃鹤摘掉了头上的帽子,他的头立即“大放光彩”先是几个女生笑的发软,后来再到别人不做操在那笑,但秃鹤他做着动作简直是堪称完美!做到跳跃动作的时候那颗头更加“光彩夺目”把整校笑疯了!最终他一个人使全校合格!

还有一段是说秦大奶这位“战士”守自己地的一个故事,村里要建学校,要用秦大奶奶的地她的同伴们是那些鸡鸭鹅等家畜。最后她与小学生们生活在了一起。

我读书我快乐,我读书我智慧,和我一起来读书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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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与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4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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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我非常讨厌阅读,爸爸叫我看,我就拿着书在装。可是现在我慢慢地喜欢上了阅读。

因为我长大了,需要通过阅读懂得更多的知识,要不然会落后于其他人。于是开启了我的阅读之门。

有一次,我找到一本书看得津津有味,有个人同学过来对我说:“要不要看这本漫画书?”要是以前我会毫不犹豫地接了过来,可这次我没有,因为我沉浸在我的阅读世界中。同学都知道以前我喜欢读漫画,但是现在我看的更多的是文字书。因为文字书中有更多的知识让我学习,我也能感受到更多的快乐。现在只要我看哪位同学谁有好看的书我便会迫不及待的想要借来看,感觉已经到了一日不看书,整个人没精神。

前段时间,我买了一套《查理九世》,一回家就捧在手上看起来,一页、两页、三页……看得津津有味,直到妈妈叫我写作业时,才能从书中走出来。这时发生一本书都快看了一半,这才感觉眼睛很酸,手脚也麻了,不过我浑身轻松。在接下来的几时间里,所有的课外时间我都花在看这套书上,一口气看了好几本。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同学们赶紧看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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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推荐一本书五年级最新

全文共 5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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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要为大家推荐一本,那就是《海底两万里》。

这本书是由著名的法国作家凡尔纳著作的一部科幻小说,它描绘了美丽壮观的海底世界,展现了人类认识和驾驭海洋的信心,也体现了人类的坚韧与勇敢。

这本书故事情节惊险曲折,写了他们在印度洋与鲨鱼展开搏斗,看得我惊心动魄。人物形象更是个性鲜明,尼摩船长就是作者笔下的一个伟大人物,他上知天文,下知地理,并且有着丰富的科学知识。他热爱海洋,自己制造潜艇潜入海底深处进行多方位的调查,令我尤为敬佩。

海底世界描绘的也十分精彩,它蕴藏着许多奇观异景,那里有不计其数的海洋生物,令我大饱眼福。

书中的一个地方最吸引我:在大得像温带地区树木的各种灌木中间,在他们潮湿的阴影底下长满了鲜花盛开的荆棘丛。一排排植形动物树篱上像花一样盛开着花纹弯曲的斑纹脑珊瑚,触须透明的蛋黄石竹山湖和草坪般丛生的石花珊瑚,还有像蜂鸟一样成群结队的穿梭于树枝之间的蝇鱼也赶来点缀这个梦境般的仙境。而额骨上翘,鳞甲尖利的黄色囊虫鱼、飞鱼、单鳍鱼等则像沙锥一样,围在我们左右戏水。

这段描写的十分生动,让我意犹未尽。

这本书以紧张曲折的故事情节深深地吸引了我,让我感受到海底世界的美妙与奇特,同时也让我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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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推荐一本书的五年级

全文共 4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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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在这里,我要向大家推荐一本,这本书就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一本著作:《狼王梦》。

这本书呢,主要讲的就是:母狼紫岚一直有一个梦想,希望把自己的后代培养成狼王。但是,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她一次次失败,自己的四只小公狼也相继死去,最后,她只能把自己的希望寄托在自己的狼孙身上。为了狼孙的安全,他与金雕同归于尽。故事情节一环扣这一环,引人入胜。

我之所以推荐这本书,有2种原因。这第一种原因,就是因为它的故事情节引人入胜。有很多故事,比如:最紧张的故事:绝境分娩、最让人难过的故事:魂断捕兽夹、还有就是让人惋惜的故事:血洒碧空……这么多的故事,当你读起来的时候,有时就会情不自禁的心情而走,一会儿开心,一会儿难过,一会儿又后悔,一会儿又欣慰。这是第一种原因。

第二种原因就是在这本说的后半部分,有一些关于对作者的介绍,这样一来,我们就可以更多的了解到作者。知道作者和外国作家在一起谈论过,知道作者养过蛇,知道作者和冰心老人见过……这也是原因的其一。

而刚才我说的只是重要原因,读了这本书以后,还会产生推荐书的更多原因。与其让我给你们介绍,还不如自己买来看一看呢!

这就是我推荐的一本书:《狼王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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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推荐的一本书学生作文

全文共 6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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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是我们提高的阶梯,书籍是我们知识的源泉。如果生活中缺少了书,就会减少很多乐趣。每个人都有自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笑猫日记——小白的选择》。

《笑猫日记》共有十四本,作者是杨红樱。这本书的第一面写着:“逃离了绿狗山庄的小白和地包天,在大家的帮忙下,渐渐恢复了原先的模样。贵妇犬菲娜把小白带到了这座城市最高档的别墅区——樱花巷,期望小白在那里找到一户好人家住下来。在这个萧瑟的冬季,小白在樱花巷的经历竟然如同一场又一场噩梦……阵阵寒风中,在梅园的腊梅树下,小白遇见了一位谜一样的女人,她会成为和小白相依为命的女主人吗?”

就这么简短的几句话,却道明了全书的七万三千字的主题——小白的选择。小白在樱花巷接连换了好几个主人,对他们都不满意:有的太懒,像只寄生虫一样,吃着他的爷爷辛辛苦苦攒下来的积蓄;有的太狠心,在小白到他们家时,把自我以前的爱犬给扔了……

之后,小白遇见了阿贝哥,决定去他家生活一段时间。过了几天,小白明白了阿贝哥的秘密,十分气愤。在一个晚上,当阿贝哥再次和阿贝嫂吵架时,小白跳上去咬住了阿贝哥的手。没过几天,小白又遇上了一位谜一样的女人,和她建立了深厚的友谊。最终,小白如愿以偿地找到了一位女主人。

这些从严冬写到金秋的故事,犹如温暖童年的“心灵鸡汤”,犹如陪伴你成长的“心境宝典”。相信你会在幽默好玩的文字中,发现一条连通现实和幻想的秘密通道;相信你会感动,会流泪,会哈哈大笑,会开始生命中最初的思考。让我们一齐用梦想温暖童年,用智慧点亮童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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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好书伴我成长作文500字

全文共 5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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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读,书就像我的好朋友伴随我左右,使我不孤单。读书让我的课外时间过的很有意义,从小时候读的《安徒生童话选》到现在的《爱的教育》、《鲁滨孙漂流记》等,我从中学到了很多知识,懂得了更多的道理。

前段时间我读了《保姆蟒》这本书,我深深的被书中动物和动物之间、人和动物之间的感情震撼了。原来,除了我们人类以外,地球上还有很多生命是有感情有灵性的,它们有爱的天性,也会喜怒哀乐,甚至有分辨善恶是非的能力。人类作为杂食性动物,免不了要杀生,免不了要吃猪肉、吃鸡蛋、喝牛奶,用牛耕地,用狗看家,但是我想,我们应当学会尊重动物,尊重另一类生命形式,别把除了我们人类外的其他生命都视作草芥。我们完全可以在奴役它们的同时,表现的慈悲些。在它们面前,不改变自己的善心,它们也有自己的生活乐趣,我们要还它们一丁点儿生命的天赋权利。

通过读书,我懂得了,我要爱护动物,不随意伤害任何一个生命的个体。看到鸟儿,我不再想着去捉它,我为它能自由自在的在空中飞翔而开心。我静静地看着小区的小河里的鱼儿游来游去,狗儿猫儿在太阳下伸着懒腰,这何尝不是一种享受呢?

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以后会更加奋发向上,多多读书,学到更多的科学文化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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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全文共 10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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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是《西游记》,它是我读过的四大名著中的第一本。

小时候,奶奶教我唱:“唐僧骑马咚那个咚,后面跟着个孙悟空;孙悟空,跑得快,后面跟着个猪八戒……”。那是我3、4岁的时候就听奶奶哼唱的儿歌,直到现在,朗朗上口的旋律,节奏分明的短句,憨态可掬的八戒,鬼怪精灵的悟空,憨厚老实的沙僧,老好人唐僧,都在童谣里上蹿下跳。等到我学会了识字,第一次捧起大部头《西游记》 时,我是又惊又喜,终于要跟童谣里的主角们见面了,你们还好吗?

这本书果然对得起我的惊喜,我常常看得忘了形,学悟空转动如意金箍棒,学八戒啃西瓜糊满嘴。

《西游记》讲的是唐僧在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的保护下,骑着白龙马去西天取经,途中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最终取回真经的故事。我最喜欢其中的孙悟空,因为他有一根金光闪闪的金箍棒,一路上斩妖除魔,保护团队去往西天取经。

让我印象最深刻的章节有:大闹天宫、三打白骨精、大战红孩儿等等。特别是大闹天宫,精彩极了,我甚至都可以倒背如流了:孙悟空被册封为弼马温之后,不知道头衔的大小,还以为自己是个很大的官,结果玉帝只是让他看守天庭的马匹而已,当他得知王母娘娘宴请各路神仙,却没有他的份时,一气之下偷吃了仙桃,戏耍了神仙,仅凭一人之力就把天宫掀了个底朝天。这只猴子怎么就这么胆大包天呢,真是让人佩服。每次我读得手舞足蹈,将精彩的情节讲给妹妹听时,三岁的妹妹都拍手叫好。她也跟在我后面学起了童谣 ,唐僧骑马咚那个咚,后面跟着个孙悟空……

这本书的作者是明代的吴承恩,我常常想,是不是真的有这么一个美猴王,能上天入地,然后就被吴承恩看见了,想出了这么一个神奇的故事呢?爸爸说,不是的,里面有些是现实中存在的,唐僧在唐朝叫唐玄奘,到古印度取来佛经,这个是真的,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白龙马这些呢就是想象虚构出来的。我真有点失望,还想着能找孙悟空借金箍棒来耍一耍呢。不过这个作家想象力可真丰富呀,故事情节像坐过山车一样刺激,还有他们说话夸张又好笑,我经常被逗得捧腹大笑。从此,我一有空就拿起这本书来反反复复地阅读。

我也喜欢和爸爸妈妈一起分享《西游记》,刚开始,爸爸妈妈说不懂得这本书的内容,我就一字一句的读给他们听。在爸爸妈妈的引导下,我渐渐地能背下一部分精彩章节,在整个分享阅读的过程中,爸爸读,我来背,书房里充满了郎朗的的读书声。

这本书不仅仅情节精彩,更让我懂得了要想办成事情就要有排除万难,必达目的的决心和勇气,在以后的学习中,我也要像唐僧和他的三徒弟,再苦再难也要咬紧牙关,不达目的不罢休。

书是引领我们前进的阶梯,虽然我还只是站在最低的那一级,但我相信,每天前进一点点,我一定会站到塔顶,看到一个美妙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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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书的观后感

全文共 9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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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生的话题在我心中一直放在非常重要的位置,但一直无法有清楚的答案。古人说:十五而向学,三十而立,四十不惑,五十知天命,我想自己连而立之年还未经历,又何谈不惑。

一直读季羡林的《谈人生》,季羡林谈自己对生命意义、做人处事、名誉、朋友、压力、困难、爱情、成功等等人生中各种境遇的看法,那么我的一生怎么样完成?我想要的是什么样的生活?我的爱人?我的父母,兄弟姐妹?我的价值?...。

路遥的《人生》则通过小说的故事发展,展现每个人对自己人生的选择,而这些选择有出于惯性、本能、环境、也有欲望、梦想,在时间推移中,人物在不同境遇下通过行为表达自己的人生。

《人生》具体背景我没有查证,应该在改革开放萌芽期,小说主人公高加林以农村知识青年身份出现,有激情、勤奋、才华、理想,在现实社会一次一次打击下任坚持努力去实现梦想,但另一方面欲望、虚荣充斥着他矛盾的内心,并最终被冲破。刘巧珍一位勤劳、朴实、善良的农村女性,她渴望知识、敢于追求、热爱生命、忠于现实,她给人以正面形象,或许表达着作者心中对一些事物美好寄托。黄亚平和克南虽都在城里长大,但成长环境的不同也使他们形成了不同的性格,女性的黄亚萍任性而敢于追求,男性的克强虽也敢于追求,但男性的理性、努力也时时左右他的行为。高明楼的圆通、眼界和眼光,马栓的圆滑,德顺的眼光,高玉德的憨厚,刘立本的精明。

这本小说是朋友推荐的,总希望能找到一些什么,可越是期望越是失望,直至被去除教师资格的高加林在农田里对德顺说德顺爷爷,我一开始就想把最苦的都尝个遍,以后就什么苦活也不怕了。才被震撼。人最怕面对的是脆弱自己,大的是内心的坚韧。

社会是现实的,人生的岔口也有很多,选择也就很多。在面对成绩,成功时要保持冷静,要戒躁戒躁,找到原本的自己,真实的自己。在失意的时候,在给自己希望,想想美好未来,重新看待自己,相信一切都会变好。在普通中,在平凡中要耐得住性子,需要努力积累,只有在积累后才能抓住机会,如果高加林没有才华,也可能成为优秀的通讯干事。要有坚韧的性格,在困难面前理清思路,克服困难,坚定不移的走出自己的路。

高加林还是高加林,虽然故事结尾他回到了高家村,但我想所有人都清楚只要他梦想不熄灭,此段经历会成为他最为宝贵的财富。人要有梦想,要有激情,要吃苦耐劳,要敢于折腾,敢于寂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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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书中有个我高一作文

全文共 10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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泠泠雨落下,终是渗透青石板,洒落了满地的思潮。记忆也愈渐地浓墨重彩,斑驳的回忆里风雨雷电,形形色色的人儿匆匆而过卷起遍地风尘。一卷卷里,激扬文字写尽了那酸涩抑或甜蜜的往事。就在这交织旋舞的零零落落的人事物里,惊鸿一瞥间,恍惚我看到了自我。

依稀记得,我是一场空空旧梦里红楼深处纨绔而温文的公子;依稀记得,我是大漠风烟弥漫里长吁短叹孤烟太直的诗人;依稀记得,我是空落落的金屋里独念断愁肠的落寞的妃子。依稀记得,好像千百年前的这一天,我是这个人。这一天,我又是这个人。

生活中,我确不是这些千古传奇的人物,但若在孑然一身的想象之中,在无边际的卷卷书中,我是他们,就是他们。

最深刻是李后主的诗集。喜欢他那惆怅得凋落了满地桃花的浓愁和笔力,喜欢他一身文雅儒生气却做了一亡国之君的无可奈何,喜欢他南唐后主李煜的字字皆血。

妄想挣脱了眼眶前冻结起的悲切,耳畔仍是阵阵杀伐不歇。多年后史书页中,会把这页全全撰写了进去么。王城姓氏,从此改写。“李”字的飘扬旗帜,被外夷的战马铁蹄踏碎,尘土艳烈。逝去江山冰冷,飘零世事了结。

永远难忘。何其俊俏的美男子无言,只独上西楼。依稀是旧时节,城门上下一弯弦月,夜色清冽。见一抹月色如钩,神往着飞到天边的月儿那里去,心神倏地吸拢,才蓦然发现眼前深不见底的深林苑囿里,清寒凄秋,几株萧索梧桐倒锁住了我一辈子似锦年华,故国的哀戚于天际回响,久久落在南唐的大地上,眼前朱栏砌玉,黛纱镶珠,凭栏处亦有夜风吹满了襟袖。却长叹一句往事多少。

茶饭不思,如鲠在喉,却听见几度彷徨,人嫌憔悴,衣带宽陋。

长夜未央,酒乐欢愉,却添演三分假象,倒作足了,凄凄惶惶。

心如死灰。生在帝王家,我本非一治国治世之材,末了,竟毁了故国旧土多少万里。多情温润的李煜,终落得毒酒灌肠,南唐覆灭。生于七夕,亦死于七夕,注定的每年乞巧,那年遥叹月如钩的人儿,如今你是否在广寒宫里头看着呢,看你万古流芳的文字。

不知觉,泪满衫。竟也是满心痛,痛地透彻心扉死去活来,刀枪武力,毒药死亡,却永远杀不死李煜的诗词,杀不死文学。他的文学。

不知觉,心激荡。竟是文思泉涌,思绪贯彻一瞬深沉冥想,失败挫折,不喑世事,却永远灭不了我的一腔热血,灭不了文学。我的文学。

心绪倏忽涌动。眼角滚烫,似是有什么温热的液体流经面庞。一瞬间以为自我是那亡了国的人,记忆混杂不清,好似书里的人,全是我,全全是我的人生,我的思绪。

这万卷书,万个人里头。我坚信,我断定。万书万人中,总会有一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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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让人着迷的书

全文共 2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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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侯锦荣

一天,到吃饭的时候了,妈妈把饭端上了桌子,发现儿子的位置是空的,就对爸爸说:“开饭了,快去叫儿子吃饭!”

爸爸来到儿子的房间,看到儿子正趴在地上津津有味地读着一本。便对儿子说:“快去吃饭,一会儿再看。”儿子听话地走开了。

儿子走后,爸爸好奇地看了看地上的书,想知道是什么书让儿子这么着迷

妈妈和儿子等了好久也不见爸爸回来,儿子只好也去找爸爸。结果爸爸趴在地上看书呢!

这究竟是一本怎样的书,让人这样着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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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以”书”为话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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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前,我有一个缺点,就是很容易和小朋友起冲突。我会不时地和同学为了一点小事争个面红耳赤,会经常和兄弟姐妹为了一件玩具或者为了干什么事谁先谁后而闹得不可开交。老师和父母为此经常批评教育我一定要学会谦让,学会宽容别人。我当时也能接受,但有时往往事到临头,就控制不住自己。

那天,我正在读《儿童文学最佳读本》里的《争吵》这篇文章。读着读着,我深深地被打动了:(正当安利柯举起戒尺向克莱谛扑来)“不,安利柯!”克莱谛微笑着用手拨开戒尺,温和地说:“让我像以前一样做好朋友吧!”读完这则充满真情和哲理的故事,我明白克莱谛在安利柯向他举起戒尺时主动提出和好,是一种品德高尚的表现,要学会去宽容他人,而不要去计较对方的过错。这篇文章使我更加看清了自己的不足,增添了我克服缺点的力量。

有一天,因为我不小心弄坏了同学顾哲畅最心爱的自动铅笔。顾哲畅怒气冲冲地看着我,一步步地向我走近,而且用力地打了我一拳。正当我要还手时,突然想起《争吵》里克莱谛的微笑,想起了他温和的话语。于是,我的手始终没有举起来,而是和颜悦色地说:“别打了,让我们和好吧!”顾哲畅愣住了,他呆呆地看了我几分钟,然后低下了头。这似乎是在做一次友情试验。也许正是有了这一次冲突,我和顾哲畅成了最好的朋友。

老师”教会了我宽容,也让我拥有了更多的好朋友。我很感谢书这位老师——她告诉了我许多课内学不到的知识,还让我懂得了许许多多的道理,给了我成长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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