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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原文结局(合集20篇)

电视剧《锦绣未央》改编自秦简同名小说又名《庶女有毒》,潇湘书院秦简所着小说。该小说主要讲述了相府庶女李未央苦熬八年,终于一朝为后,凤临天下。现在开学吧为你们收集整理了一些关于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原文结局优秀作文,欢迎参考借鉴,希望你们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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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花溪的四季作文400字

全文共 3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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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家,在桃花溪旁。

曾经的桃花溪是个“臭水沟”。因为工业污染,河水是黑色的,发出阵阵臭气。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理,桃花溪的面貌焕然一新。

春天,桃花溪旁的柳树抽出了新的枝条,长出了嫩绿的叶子。一两场春雨之后,柳树就像一个个拖着辫子的小姑娘,在春风中翩翩起舞。春风中,柳荫下,我不由得想起了贺知章的那首《咏柳》:碧玉妆成一树高,万条垂下绿丝绦。不知细叶谁裁出,二月春风似剪刀。

夏天,河水哗啦啦地流淌着。那轻快的声音就像一支美妙的乐曲,时而跳跃,时而婉转。河岸两旁的树木郁郁葱葱,为路过的行人遮住了阳光,带来一片清凉。其中有几树杜鹃,从远处望去,浅粉的就像一堆堆粉嫩的雪,深粉的就像春姑娘给树干编织的帽子,在阳光下格外的鲜艳夺目。

桃花溪的春、夏、秋都各有特色。每当冬天来临的时候,桃花溪就显得有点冷冷清清。我在心里期待着寒冷的冬天快快过去,盼望着下一个万紫千红的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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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喜欢桃花小学作文

全文共 3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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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天到了,许多花儿都盛开了,可是我最喜欢的花是桃花,因为桃花的香味最独特。

虽然桃花的生命不长,但是每到夏天能为人们结出酸甜可口的桃子,桃花不但香,而且果实又好吃。

桃花的颜色是白里透粉,也有粉里透白,都很好看,它有五片花瓣,树枝像牛群一样杂乱,远看那些杂碎的花,像姐姐的爆炸头一样,近看一朵朵花,挤在一起,像在说悄悄话,真可爱又美丽呀!它的气味很香,像是喷了香水一样好闻,引来了许多小蜜蜂。

一阵风吹来,花瓣在空中翩翩起舞,过一会儿就落到地面上睡着了,大地也盖上了一床花被,阳光照在花瓣上,显得格外艳丽漂亮,多么好看!春雨过后,桃花更加美丽了,晶莹的露水,在花瓣上像宝石一样闪亮。

这就是我喜欢的桃花桃花,真好看呀!我真喜欢!

[我喜欢桃花小学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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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小说结局原文

全文共 18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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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绝古城、黑色的扎格拉玛神山、女王的棺椁、尸香魔芋、先知与先圣的墓穴,连同古代那些不为人知的无数秘密,还有郝爱国、叶亦心、楚健、萨帝鹏,都永远埋在了黄沙的深处。陈教授也从毯子中探出脑袋,看着天空傻笑,Shirley杨过去把陈教授头上的沙子抚去。安力满跪在地上祈祷,感谢胡大的仁慈。胖子把所有的行囊翻开找水,最后一无所获,冲我一摊手,做了个无可奈何的表情。

我也无奈地摇了摇头,光顾着逃命,根本没想起来水的事,而且早在七天前就越过了安全返回点,现在想回去,谈何容易。去往兹独暗河的通道也被彻底埋住了,凭我们这么几个人不可能挖开,一滴水也没有,在沙漠中恐怕坚持不了一天,喝咸沙窝子水和骆驼血也不是办法,一想到活活渴死在沙漠中的惨状,便觉得还不如在鬼洞中死了来得痛快。

在沙漠中没有水,就像活人被抽干了血,众人都是一筹莫展,坐在原地发呆。忽听安力满“嗷”的一声大叫:“胡大的使者!”只见离我们不远的沙坡上,出现了一个白色的影子,我以为是又渴又饿,眼睛花了,赶紧揉了揉眼睛仔细去看。原来是我们先前到西夜城之前见到过的那峰白骆驼,它正悠闲地在沙丘上散步,慢慢朝西方走去。

安力满老汉激动无比,话都说不利索了,白骆驼出现在受诅咒的黑沙漠,这说明古老的诅咒已经消失了,胡大又收回了这片沙漠,跟着胡大的使者,一定可以找到水。我也不知道他说的是真是假,上次还说进沙漠的旅人见到白骆驼,便会一路平安吉祥,现在又说什么沙漠中的诅咒消失了,不过此时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跟着白骆驼也许真能找到水。

当下赶紧把群驼整队,跟在白骆驼的后边。那峰高大的白骆驼,在烈日下走得不紧不慢,直走了三四个小时,转过一道长长的沙梁,果然出现了一处极小的水洼。水洼四周长着一些沙棘,水不算清澈,可能含有少量矿物质,动物可以直接喝,但是人不能直接饮用。骆驼都迫不及待地去喝水,Shirley杨找了些消毒片,先把水装进过滤器中过滤,再加入消毒片,这才分给众人饮用。

这处水洼可能是兹独暗河的支流,由于夜间沙漠的移动,使得这比较接近地面的河水渗出来一部分。在水洼边生了堆火,烤了几个馕吃。我没把最后爬上山顶时,后背好像有人拉扯的事告诉他们,这件事似真似幻,让他娘的尸香魔芋折腾的,我都分不清真假了。别说最后这件事,包括整个在精绝古城以及鬼洞中的经历,真实虚幻已经没有明显的界限了。我和胖子谈论起来在扎格拉玛山的遭遇,简直就像是一场让人喘不过气来的噩梦,胖子说:“这狗尾巴花真他妈厉害,说不定咱们根本就没进过精绝古城,这一切都是那鬼花造出的幻象。”

始终没怎么说话的Shirley杨插口说道:“不是,现在脱离了险境再回过头去仔细想想,尸香魔芋幻象的特点还是很明显的,它只能利用已经存在于咱们脑海中的记忆,却不能够造出咱们从没见过的东西。女王的棺椁、鬼洞、先知的墓室、预言,这些都是真实存在的。黑蛇咱们先前也见到过,引诱咱们自相残杀的预言石画,第一层石匣上的是真实的,因为咱们看过了第一层的预言,所以尸香魔芋才能在第二层石匣上造出幻象。”

我对Shirley杨说:“真是英雄所见略同,我也是这么想的,只是不敢肯定,所以一直都没说出来。咱们现在是不是商量一下怎么走出沙漠?”

Shirley杨说:“这就要劳烦安力满老爷了,他是沙漠中的活地图,咱们不妨先听听他的意见。”

安力满见老板发了话,便用手在沙子上画了几下,这一片是咱们现在大致的位置,往南走是尼雅遗迹,距离很远,全是沙漠,咱们补充了足够的水也不一定能走到尼雅;向东是罗布泊,中间是沙漠,另一边是无边的戈壁滩;向北是咱们来的方向,也就是西夜城的方向,但是咱们深入沙漠腹地,要走回去也不容易。

现在看来向东南北,三个方向,都不好走,唯一剩下西面,一直向西是塔里木河,沙漠中最大的内陆河,从咱们现在的位置出发,走得快的话,大约用十天就可以到塔里木河、叶尔羌河、和田河的三河交汇处。到了那里就好办了,再补充一次清水,继续向西走上六七天,就离阿克苏不远了,那附近有部队,还有油田,可以请求他们的帮助。

我们现在最缺乏的水补充足了,差不多可以维持十天,食品还有一些,在沙漠里水比吃的重要,实在没东西吃了还可以吃骆驼。把沙窝里的水一点点过滤储备起来,就足足用了一天的时间,然后才按计划动身出发。一路上免不了饥餐渴饮,少不了风吹日晒、晓宿夜行,终于在第十二天走到了塔里木河,随后继续西行,在第三天遇到了进沙漠打黄羊的油田工人,当时陈教授仅剩一口气了。从沙漠深处死里逃生一步步走出来的心情,不是生活在正常环境中的人轻易能体会的。从那以后我养成了一个习惯,在家喝水,不管多大的杯,总是一口气喝得一滴不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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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桃花朵朵开作文350字

全文共 3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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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暖花开,一朵朵恣意盛放的桃花缀满了枝头,一串串、一族族,宛如一片红色的海洋。

阳春三月,春光明媚,纷繁的桃花在晨曦中开得格外灿烂,一株株桃树托起一团团娇艳欲滴的花瓣,在和煕的春风中翩翩起舞。桃花是春天最美丽的花朵,一场春风,桃花便开得花枝招展。穿梭在这妙不可言的桃红柳绿之间,感觉生命是如此的神奇。沉醉在这迷人的季节里,惊喜更是无处不在。那被寒冬压抑的热情,那因寒冬沉寂的生命,那些曾经难言的忧伤,那一株株娇艳的桃花,在这一刻化作春天的力量,掩映在桃红柳绿之间,盛开在春的世界中……

繁如群星的桃花在春风中轻轻摇曳着,朵朵随风起舞的桃花仿佛是童话的世界。蜜蜂在花丛间繁忙地穿梭着,艳丽多姿的桃花在枝头尽情绽放,看桃花飘飞,看莺歌燕舞,幸福在心中欢快的流淌着,美好的画面也随之定格在了随风微漾的朵朵花朵之间。

朵朵姹紫嫣红的桃花散发着春的气息,绽放在春天的梦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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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小说天眼结局

全文共 59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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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后记

《天眼》的整部小说至此为止,所有铺垫故事全部结束,从第三卷起,将进入真正的主线故事。

在《天眼》重写版第一卷的后记中讲过,《天眼》这部小说是由数个每个均独立成章,但又会与前面部分有千丝万缕联系的独立故事组成,每个故事为一卷。更为准确的描述应该是:《天眼》是由三卷或四卷故事组成。

之所以会说三卷“或”四卷,是因为《天眼》这部小说从第三卷开始,将会有两种不同的版本——《严肃版》与《传奇版》。

其中《严肃版》到第三卷为止,谜底全部揭开,整个故事结束。而《传奇版》会有四卷,在第三卷故事之后还会有一个篇外篇,也可以理解为《天眼》的外传。

可能很多读者朋友会问我,为什么一定要写作两种版本的结局呢?我想,这主要是为了满足不同阅读取向读者群的要求,也算是我的一种尝试吧。

其实两种版本的故事在主体结构上是基本相同的,情节也大致相同,所差的就是在人物设置和故事的最后结局上略有不同。除此以外,《传奇版》会比《严肃版》多一个铺垫性故事,因而在字数上会长十万字左右。

作为作者本人的建议是:《严肃版》适合年龄偏大一些,读书取向比较趋于严肃、传统和成熟的读者;而《传奇版》则倾向于更年轻一些,较开朗而且能够接受新鲜事物的读者。

至于问到我自己的偏好,我会更喜欢《传奇版》的故事。因为如果你能够接受《传奇版》中一些较为传奇且超常规的故事设置,一定会同意:传奇版的人物和故事更感人!

《天眼》是一个逻辑结构极为庞大的故事,我相信很多看完第二卷小说的朋友,肯定觉得这个故事似乎已接近尾声。而实际上,《天眼》的整部小说到第二卷为止,仅仅是铺垫部分的故事刚刚讲完。《天眼》的全部第一、二卷故事加在一起,只是整部小说的冰山一角而已。

那么,从《天眼》的第三卷开始,究竟会讲述一个什么样的故事呢?

我想有一些朋友肯定已经知道了,尤其是那些看过《天眼》老版本,也就是大陆作家出版社版本及台湾滚石出版社版本的读者。

《天眼》的真正主体故事,是讲述明末抗金英雄袁崇焕的。在这里,请允许我引用一下老版本《天眼》的后记:

二、《天眼》老版本后记

〖明朝末年,是一段内忧外患、民不聊生的历史。崇祯年间,饥民四起、饿殍遍地、百姓易子而食。关外,大清虎视眈眈;关内,皇帝虽勤勉有加,但刚愎自用、昏庸无能,黎民煎熬在水深火热之中,生不如死……

但是乱世,往往又是英雄辈出的时代!每每念及那一段动荡非常、不堪回首的历史,袁崇焕、熊廷弼、孙承宗、努尔哈赤、皇太极、多尔衮、李自成、张献忠……一个个古往今来屈指可数、豪气干云的英雄便一次又一次浮现在我脑海。他们的故事波澜壮阔、跌宕起伏、荡气回肠,却往往催人泪下、发人深省。

因此,对明末这段历史,我一直怀有极为浓厚的兴趣,也正是这个原因,我也一直想写点什么:关于这一段历史,关于生活在这一段历史的人们、关于这一个乱世中辈出的豪杰们……

于是,我想到了袁崇焕。袁崇焕是一个几乎为后人所遗忘的英雄,是一个像岳飞、文天祥、郑成功那般伟大的民族英雄。他有着极其崇高的品格,有着不屈不挠的性格,有着那个时代少有的勇气,当然,也有着无可匹敌的军事和战略才能。他穷其一生,为风雨飘摇的大明江山守卫北方边关,他一生从未打过败仗,他的勇猛摧败了当时不可一世的清朝八旗军;他的勇气碾碎了当年八旗军不可战胜的神话;他的炮火甚至轰毙了也是几乎一生未尝败绩的金人首领努尔哈赤,他被时人称作大明江山的“万里长城”。

然而,他却死在自己的皇帝手中,死在他为之奋斗一生、深受其护的大明百姓手中,他死时被京城的百姓生啖其肉、弃骨于市、死无完尸,每念于此,我都不禁潸然泪下……那是怎样一段历史?!

于是,我决定去写袁崇焕,去写那段风雨飘摇的历史,去写一个应该为每一炎黄子孙所毕生景仰的真正英雄。这个念头从我很小就开始,甚至长久以来,是我一直的梦想。

但经过长久的思索,我考虑如果写一本纯粹历史小说,会非常枯燥,内容枯燥,自己枯燥。当然,读者也会读得枯燥。于是,我选择了另外一种形式,在文中增加了更多的悬念与推理,文章将会有一个很长的铺垫,希望广大读者能够接受和喜欢。

了解袁崇焕,始于我不到五岁那一年。1974年的冬天,父亲带我坐车经过位于北京城东的广渠门,父亲手指着车窗外不远的地方对我说道:“那里,就是三百多年前袁崇焕与清兵血战的地方。”

我问:“袁崇焕是什么人?”于是,父亲给我讲述了袁崇焕的故事。在此后数年中,随着我逐渐长大,翻阅了大量史料之后,终于真正地明白了袁崇焕究竟是怎么样一个人。

袁崇焕是怎么样的一个人呢?正如《天眼》老版本后记中讲述的一样:袁崇焕是一个如岳飞、文天祥、郑成功那般伟大的民族英雄!但遗憾的是:袁崇焕又是一个几乎被后人所遗忘了的英雄。

曾经在网络上看到过一句名言,我深以为然:如果你要考量一个人是否强大,那么,你就要看他的对手究竟有多么强大!

所以,既然要了解袁崇焕,就让我们来了解一下袁崇焕的对手吧:袁崇焕的主要对手,是清太祖努尔哈赤与清太宗皇太极。

大清国的祖先,其实就是我们极为熟悉的宋朝时期的大金国,那是一个极为彪悍而善战的民族——女真族,也就是现在的满族。

公元1115年,女真人历史上第一位伟大的人物——完颜阿骨达率领女真人打败大辽国,在阿什河畔称帝建立了大金国。十年后的公元1125年,大金国灭掉辽国政权。

两年后,即公元1127年,大金国第二代皇帝金太宗完颜吴乞买灭掉北宋,俘虏宋徽宗与宋钦宗,这也就是我们熟知的“靖康之变”。宋朝抗金名将岳飞那首脍炙人口的《满江红》词中“靖康耻,犹未雪,臣子恨,何时灭?”,指的便是这件事情;而金庸先生的《射雕英雄传》中“郭靖”与“杨康”的名字,也是由此而来。

当时的大金国极为强盛,占领了秦岭、淮河以北的广大地区。但由于他们并未消灭掉南宋的主力部队,在此后连年征伐中,再加上自己内部的争斗,终于耗尽了全部实力。公元1234年,大金国被新兴的蒙古政权灭掉,金朝灭亡。

女真人所建立的大金政权从公元1115年完颜阿骨达称帝到公元1234年灭亡,历时119年,更换了九位皇帝。此后,女真人隐入了长白山的白山黑水之间,继续以游猎为生。

公元1559年,在大金国灭亡的325年之后,女真族第二位伟大的人物诞生了,他就是后来的清太祖努尔哈赤。

公元1583年五月,24岁的努尔哈赤以13副甲胄和部众30人起兵,用了33年时间,先后吞并了数十倍于己的其他建州众部落,打败了百倍、二百倍于己的海西叶赫、乌拉、哈达强部,降服了“建州”、“海西”、“野人”数以万计的女真部队,终于在公元1616年建立后金国,可以说是真正的白手起家。

两年以后,公元1618年,努尔哈赤以“七大恨”告天,对当时在女真人看来极为强大的明朝宣战。女真人与汉人的第二次战斗,开始了!

让我们来看一看当时大明王朝的情况吧:明王朝自公元1368年朱元璋称帝,至公元1618年为止,这时已经走过了整整250个年头。

虽说已经过了明王朝最辉煌的时期,但所谓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当时的大明王朝对于一个人口仅几十万,偏安于中国东北一隅的后金国来说,还是太强大了。

明王朝当时的皇帝是万历,公元1618年是万历四十五年。万历朝的前十年,是明王朝最为强大的十年,那时万历皇帝还小(万历皇帝登基的时候,只有10岁),大学士张居正辅政。

张居正是历史上有名的贤臣:对外,数次打败北方蒙古人的入侵,在南方,已基本平定了少数民族的叛乱,而东南沿海地区的倭寇,也被戚继光等名将击溃;对内,将泛滥成灾的黄河与淮河治理好,发展生产、鼓励耕织,国力空前强盛。

那时候,中国是全世界当之无愧最强大、最富有、最文明的国家,仅以人口一项,当时的中国就有一亿人。

我有时候常想,如果当时就需要所谓的“世界警察”,那么除了中国以外,就不可能再是其他的国家;如果当年中国的各大书院可以招收留学生的话,大明王朝一定会对外开设中文的托福、GMAT、GRE、雅思之类的考试,外国人中也一定会出现类似俞敏洪那样的集语言、考试及商业才能为一身的成功商人,在除中国以外的其他国家开设新“西”方学校,教授那些削尖脑袋想往中国钻的老外们,如何在大明王朝的托福、雅思考试中投机取巧、获取高分,拿到大明王朝各大书院的0ffer……

一句话,当时的大明王朝是极其强盛的。努尔哈赤觊觎大明江山的难度,不亚于今天越南想要吞并掉美国一样。

然而,努尔哈赤最终做到了。

努尔哈赤以“七大恨”告天的第二年,公元1619年,后金攻占了辽东重镇抚顺,明军大败,总兵官张承荫战死,一万多明军全军覆没。明王朝在准备了一年之后,万历皇帝派出四路大军共22万人马,对外号称47万,北出山海关平灭后金。这场战役,就是后来非常有名的“萨尔浒之战”。

萨尔浒一战是中国历史上著名的以少胜多的战役。当时后金部队全加在一起仅6万人,对明军的22万人,人数上是1比4,除此以外,明军装备还要远远优于后金部队,当时大明军队普遍配备火器,有红衣大炮、神机营等,而后金部队则基本上是冷兵器。

然而努尔哈赤就凭这6万人马,仅用了5天时间,先后歼灭了明军东、西、北路大军,三路大军的总指挥刘铤、杜松和马林全部阵亡。

这一役,明军阵亡文武官员三百一十多人,士兵死亡五万余人,而后金只阵亡了两千余人。

在明军阵亡将领中,东、西、北三路大军的总指挥均为大明王朝著名的骁将,尤其是东路军总指挥刘艇,一生戎马,先后平定过缅甸、朝鲜、倭寇、播酋、彝族、罗雄的叛乱,身经数百战,威名震动海内外。他所用的镔铁刀重一百二十斤,比关羽的青龙偃月刀还要多三十九斤,在马上舞动起来,轮转如飞。

然而,就连这样的骁将最终也死在了努尔哈赤手上,大明王朝举国震惊,并且自此,一直到袁崇焕出场,大明的军队没有再打过一次胜仗,屡战屡败,而且每一次后金都是以少胜多。小的不说,天启元年(公元1621年),袁应泰指挥7万大军,全军覆没;天启二年(公元1622年),王化贞指挥十四万大军,同样全军覆没……

明王朝对后金的恐惧达到了极点,提起“辫子兵”,朝廷上下无不谈虎色变。

还记得在我中学上历史课的时候,每每老师讲起历史上有名的“以少胜多”战役,无不口沫横飞,兴奋之情溢于言表。

而对于努尔哈赤来说,所谓“以少胜多”简直不值一提。他一生身经数百仗,从13副盔甲、30个人起兵,最后打下明朝一亿人的江山,几乎每一仗均是以少胜多。

当然,努尔哈赤也并非没有打过败仗,不过只有过一次。这一仗是他一生的最后一仗,他自己就是死在这一仗上的,因为他这一仗的对手——是袁崇焕!

其时努尔哈赤以13万大军围困袁崇焕驻守的仅有1万兵力的宁远城,被袁崇焕打得大败而归,自己也被红衣大炮击中,数月后龙驭归天。努尔哈赤临死前召集了所有王公贵族,只说了一句话:“朕用兵以来,未有抗颜行者。袁崇焕何人,乃能尔耶!”

在袁崇焕出场前,清兵对明军的所有战役,屡战屡胜,而且每一次均是以少胜多;而自袁崇焕出场,清军对袁崇焕的战役,是屡战屡败,一直到袁崇焕死,清军没有再打过一次胜仗,而且,每一次均是以多败少,丢脸之极。

努尔哈赤死后两年,崇祯2年(公元1629)十一月,大清第二位皇帝清太宗皇太极由于始终无法突破袁崇焕把守的关宁防线(山海关、宁远),于是绕道古北口围攻北京。袁崇焕得讯,星夜驰援,仅带几千轻骑兵赶到北京,在广渠门外与镶蓝旗、镶白旗、正白旗三路数万清兵决战,战斗一直打了四个时辰八个小时,清兵大败,袁崇焕一直追杀到运河边上方止。这场血战中,袁崇焕以几千劳顿之师,对抗清兵数万精锐,大败清军,其中清军劲旅阿巴泰、阿济格、思格尔三部都被击溃。可以想象,袁崇焕部队的战斗力是何等厉害。

皇太极大败后,召集诸贝勒,讲道:“十五年来,我们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厉害的对手。”于是皇太极施反问计,借崇祯皇帝的手,除掉了自己心腹大患袁崇焕。

袁崇焕死后,尸体被当时愚昧不明真相的京城百姓吃掉,仅剩一颗头颅,挂在他数月前曾经与清军血战过的广渠门外。当天夜里,袁崇焕一佘姓部下冒死爬到旗杆上偷下袁崇焕的头颅,埋在自己家后园,发誓世代为袁崇焕守灵。

这一守,就是三百多年,到今天为止,佘家的第十七代后代依旧忠心耿耿地为袁崇焕守灵。袁崇焕的祠堂就在北京广渠门内花市斜街,佘家第十七代守灵人,是佘幼芝女士。〗

有时候我常常想,一个什么样的人才能够让其他人在他死后,在没有任何外界支持的情况下,默默地、不计任何回报地、忠心耿耿无怨无悔地为他守灵数百年。袁崇焕的品格,一定有着那种无与伦比的魅力和感染力。

二十四史的最后一部《明史》是后来的清朝人写的。清朝人在撰写这部《明史》时,对他们这位敌人,这位甚至击毙他们第一位皇帝的敌人给予了极高的评价:

除前面列举的努尔哈赤与皇太极的评价外,在宁远城被袁崇焕打得大败之后,《明史》写道:“我大清举兵,所向无不摧破,诸将罔敢议战守,议战守,自崇焕始。”

《明史袁崇焕传》的最后一句话是这样写的:“自崇焕死,边事益无人,明亡征决矣。”能让敌人给予这样的评价,应该是最高评价了。

第三卷中,我们将回到三百多年前,回到明朝末年那段动荡非常的年代,回到明朝末年那段金戈铁马、英雄辈出的时代,我们一起,亲自去结识这位原本绝不应该,但到今天为止已几乎被历史淹没了的英雄——

三、小说天眼结局

德宗十五年,祈王反,勾结东夏入侵,天下兵马大将军叶昭率军抗敌。东夏王战中身亡,大皇子哈尔墩退,三皇子伊诺伤,群王争储,东夏陷入五十年混乱。

德宗十六年,祈王降,赐死,谥号“狈”。战后,南平郡王携妃叶氏与江北扶无名灵枢归京,途中诞一子,今上喜,赐名天佑。

德宗十七年,叶柳两家多番协商,无名灵枢入叶家祖坟,立碑叶柳氏,引多番猜疑,柳家及南平郡王妃皆不语,成千古悬案。

德宗十八年,神武将军秋老虎德行出众,太后懿旨,尚守寡多年的荣阳公主,夫蛮妻悍,兴致相投,举案齐眉。

德宗十九年,南平郡王妃诞一女,封华河郡主。

德宗二十三年,太后薨。

德宗三十四年,帝崩,太子登基,改年号德明。

德明三年,南平世子夏修文勤学苦读,中举,南平郡王携妃于秦河岸摆十日流水宴,奢华无度。据载,妃醉,拍案:祖宗十八代庇佑!南平郡王醉答:全因像我!华河郡主曰:妹愿助你继续头悬梁锥刺股。

德明四年,南平世子逃亡。

德明五年,南平世子抓获,娶翰林院学士嫡长女林氏为妻。

德明六年,华河郡主逃亡。

德明七年,华河郡主下嫁游击将军嫡次子。

德明十五年,天下兵马大将军叶昭解甲挂帅。

德明十六年,南平郡王携妃逃亡,大江南北,市井江湖,皆出现其行踪。行侠仗义之举,时有闻之,受百姓深爱。

德明二十三年,南平郡王携妃归。

德明二十八年,南平郡王薨,享年六十有八,妃哀。葬于皇陵,百姓皆称“侠王”墓。

德明三十年,南平郡王妃薨,享年七十有二,三军送葬,帝亲率百官至,追封太子太保,宣武公,谥号“忠贞”。立碑撰《女将军书》,民间戏曲评书《叶家女将》《女从军行》《贞烈传》流传千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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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不是结局的结局高一作文

全文共 11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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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旅行,带着行李出发,看着湛蓝的天空,希望在前方,失望也在前方。生活,是苦尽甘来的美,是一个人所要履行的承诺。

以前,我很无知,也很天真,总以为自己身边的人是对自己好,没有其他想法。可是现在看来,是幼稚吧!就连我自己都不知道我想要什么,所以说我活的很悲哀。

看着孙悟空大闹天空,想着任何东西都是有肯定或否定的,那孙悟空引发的一系列故事是什么意思?在现实生活中果真会有这样的事实吗?真的很不符合实际,现实生活中总会有太多不想承认的承诺,总期望童话会出现在我的眼前,但那又是不可能的。我每天都在幻想,幻想一些与实际不符的童话,却又迟迟不肯去行动,这就是我们人类本性。我没有权利去裁决每一个人,那每一个人是不是也没有权利去裁决人,然而只会在背后议论,这又是我们人类本性。

世界真的很奇妙,我只有等到自己后悔了,知道错了我才悔改,我只有撞到墙上,知道错了,我才会改,这样亲自体验一下也有错吗?看着那些无聊的八卦记者,挖掘明星的丑事,为什么不可以把最好的一面展现给我们?人都有不为人知的一面,每个人都有不同的性格,隐藏自己的另一面也有错吗?为什么就是不可以把最好的一面展现给我们?那些犯了罪的人,为什么只有打死他们才会让世人明白,觉悟,他们是有罪,可是为什么他们就得死,世态凉炎,后悔了,知道错了,为什么不告诉他们怎样挽回,真的要一命抵一命?我突然厌烦了尘世间的一切,再善良的人也会有邪念,为什么非要尽头?难道这又是我们人类本性?

一个人身边的位置只有这么多,给的也只有这么多,在这个狭小的圈子里,有些人要进来,有些人就不得不离开。每一个人总是要走陌生的路,看陌生的风景,听陌生的歌,然后在某个不经意间你发生现原本费尽心机想要忘记的事就这么容易忘记了。

每一次的努力不是都会有收获的,但是每一次收获必须努力,这是一个不公平的不可逆转的话题。

一点一滴去争取,一步一步去收获,你会发现,成功原来并不难,只是我还没有看透红尘而已,记忆像是倒在掌心的水,无论你是推开还是把握,终究是从指缝中一滴一滴流淌干净。

我曾想过,一个人如果失忆了,什么也不记得了,亲情、友情、爱情,那么他还有感情吗?想了很久,看了很久,我想他是有感情的吧!即使是忘了声音,忘了笑容,忘了那张脸,但那感觉是永远存在的吧。每个人都有自己软弱的地方,不要排斥你的任一点,因为回报需要付出,一个人一生中会有多个选择题,尽了尽头就只剩一个简答题,世界不会因任何一个人而改变什么,唯一改变的是我们,正如一个人只有一个心脏却有两个心房,一个住着快乐,一个住着悲伤,不要笑得太大声,否则会引起旁边的悲伤。

生活中总是有太多无可奈何的选择,社会就像江湖,总是让人身不由己,言不由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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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三年级我的植物朋友桃花作文300字

全文共 3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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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桃花,因为它是那么粉红,美丽。

桃花的枝是又长又粗的,是灰褐色的。它的叶子是嫩绿的,不仔细看,根本看不见它的叶,因为桃花的叶子就跟米粒一般大。

看,那一朵朵桃花,粉的似霞,红的似火,白的似雪。桃花不仅有多彩的颜色,而且它们的姿态也各不相同呢!有的桃花头碰着头,像在说悄悄话,有的躲在叶子底下,像一个害羞的小姑娘,有的抬着头,像在跟人们打招呼,有的低着头,像是在沉思,还有的面向太阳,像是在跟太阳挥手。

桃花有一些展开了两三片花瓣儿,有的花瓣儿全展开了。露出了深红色的花蕾,有的含苞欲放。

我忽然觉得自己仿佛就是一朵桃花,穿着粉红的衣裳,站在阳光里。一阵微风吹过,我闻到一阵淡淡的清香。蜜蜂飞过来告诉我采蜜的快乐。蝴蝶也飞过来,告诉我清早花儿的芳香。

过了好一会儿我才醒过来,原来我不是桃花,我是在看桃花。

我喜欢桃花,因为它是那么的美丽!我喜欢桃花,因为它让我闻到了初春的芬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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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余罪小说栗雅芳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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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中各女主的结局是什么呢?下面一起看看余罪小说栗雅芳结局吧~

公主安嘉璐

人生若只如初见,安安代表初恋,美丽,纯洁,仿佛不食人间烟火,在最后一场案子开始的时候安安的表现让我觉着老常在设计一个仙子坠落凡间的结局,安安期待她的王子,她的骑士让她过得和公主一样耀眼,但是结果却是戈战旗是个骗子,骗的安妈倾家荡产,她妈的结局我没注意到,但是这类大规模集资的中间人根据过手的金额十年是可以判到的。解冰残废,母亲入狱,家庭破产,这就是公主的结局。当然我可能有点以恶意猜度老常的想法了。假如安妈没有出事儿,警觉了戈战旗的想法及时抽手甚至小赚一笔,解冰没有残废接过重案组的旗帜,最后或许成为总队长,安安和解冰结婚的话,诸位看官是否可以接受这样的结局?

解冰和安嘉璐的结局是求仁得仁,解冰得到了爱情,安嘉璐坠落凡间却找到了本心。

女强人肖梦琪

理智,科学,美丽。肖梦琪和我们工作中碰到的一些女强人类似,但是更加走到一个极端,所以余罪永远不会选择她的,在她的眼里余罪和他的小伙伴只是升职的台阶,只不过阴差阳错之下对余罪产生了好感,但是这种好感永远低于她的官阶,所以在余罪毫不犹豫放弃国际刑警深造的机会时,肖警官“终于实现了她的心愿”,到北京深造了,或许可以说是因为余罪已经结婚了,她没有太多的理由为了这份暧昧放弃她的追求。

美貌栗雅芳

栗总和余罪在一起纯粹是很多巧合造成的,呵呵不过从这个美貌的女人开始刁难余罪结果被给难堪到被余罪感动的时候我就心里偷乐——有戏。栗总会跟余罪“那个很多很多次”的原因大概是刺激吧,砸车,吐律师唾沫,给十万块,被救误会扇余罪一巴掌,到此基本火候够了,于是老常安排一出醉戏,两人搞个昏天黑地,然后刺激过了,这段感情难以维持的时候老常安排一出吸毒,于是顺理成章的,被余罪扇完送医院的栗总彻底沦陷了。

栗总这样生意成功的女人是不是会有这样的心态我是不知道,反正老常写的看着还挺合理,虽然结局不太合理,呵呵。我总以为栗总会是“这个寂寞难耐的女人,估计又有新欢了吧”,应该是这样,但是小女人一点,对余罪忠诚一点也是可能的,毕竟现实比小说更荒诞不是吗。

外柔内刚楚慧婕

黄三养女,这个女孩儿是外柔内刚,安安静静的做残疾学校老师,但是跟狗少出去一趟充分显示这个女人的江湖气质,最后心情好一点还给了狗少一个安慰的吻。总感觉这个女人也是有很多很多可以描写的,但是老常一笔带过了,不明原因,当然这样的女孩儿指望像栗总那样也是不可能的,两个人可以有一点小憧憬小暧昧。但是我唯一不理解的是,黄三死的时候楚拽着余罪不放,后来还帮余罪办了些事儿,为啥慢慢就没影了涅,这个女人写出来最起码也是有《猫眼》里面小瞳那样的魅力啊。想不通。

最后一个,猪脚的老婆,林靖宇。

高大,强壮,美丽,性感,英气,最重要的一点是爱和包容。安嘉璐的好感是因为她的花心,对解冰不够满意,而余罪却越来越优秀,当余罪还在警察学校的时候,安美女可曾有过一点关心?所以安嘉璐刺激林靖宇的时候会说“他只是因为不够优秀所以才会轮到你”,这话一定程度上反应了她内心的想法。是的余罪还没有优秀到能配的上她,所以安美女的结局我看着很爽。

中间有一段剧情我觉着老常是不是改大纲了,老常可能最初设计的不是让林靖宇和余罪结婚,所以来了个黑涩会情人的想法,但是突兀的又变成了老杜的问题。..反正我是没看懂,不过改过之后真是好,我喜欢林靖宇这样的,我也以为最适合余罪的就是林。只有她能够接受余罪那个不成器的老爸,能在余罪面临选择的时候告诉余罪要选择余满堂,能容忍余罪婚前糜烂的关系,能理解余罪不能陪伴她的苦衷。看着这辛苦还房贷的小两口最后能小赚一笔事业小成真是开心。

最后,老常的书很精彩啊,没觉着很虐啊,结局我感觉有点刻意的大圆满啊,虽然这种圆满看着很满意,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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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的植物朋友桃花作文

全文共 4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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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天来了,老家屋后面的那株桃花开放了。为了让我更加感受到桃花的美和香,爸爸决定专门带我到桃林去看一看。

星期天我坐着车去桃花园,沿路我都望着窗外,当有一座粉红色的山映入眼帘时,我就知道桃花园要到了。远远看去,那座山似乎是被红云染成了粉红色。爸爸告诉我那就是我们的目的地——桃花山荘。

下车后,我迫不及待地走近一看,只见桃花挨挨挤挤,一簇一簇的开满枝头,散发着淡淡的清香。粉红的花瓣,淡黄的花蕊,真是漂亮极了。美丽的桃花有的像害羞的少女,低头清唱;有的像顽皮的小孩,在花枝上你推我搡;还有的像骄傲的小公主,高傲地开着,像是在炫耀自己的身姿。每一朵桃花都开得那样灿烂夺目,每一朵都开得那么精巧别致,真是让人百看不厌!我们置身桃花林中,像一个个仙女一般,引得路人不停地观看。桃花除了可以观赏,还可以入药,可以做成桃花饼,用处可大呢!

桃林里的桃花与我家院子里的桃花都惹人喜爱,但也有些不一样,桃林里桃花热闹,令人兴奋;后院那一株桃花安静,让人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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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十里桃花遍地开作文600字

全文共 5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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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正是阳春时节,在踏春之际,偶然发现一片桃林,姹紫嫣红,艳丽了整个山头。

微风吹过,无意之间竟造就了一番桃花雨的景象,怕是折颜上神的十里桃林,也不过如此吧。

或是因地域之因,人迹罕至,仅有一守林人,如世外桃源之景,仅少人烟罢。

一行四人,除我之外全都在拍照,可惜了,此番美景,与我而言,只能定格于心。那种靖是相机无法照出来的,我们的眼睛才是最好的相机。

跟大家打过招呼后,我便往前走,发现这林子可真不是一般的大。厚厚的花瓣铺了一条路出来,那守林人是一名白发苍苍的老者,眼里盛放的是沧桑后的波澜不惊,他眼中的沧桑又是谁的四季时光?

今天是个好天气,细碎的阳光从天边撒了下来,镀上了一层金边。

我深呼了一口气,继续往前走,一朵花儿就这么不偏不倚地掉落在我手心中,略透明的花瓣柔软灵动,还不待我细细观察又是一阵风,将这花儿吹落到地上,淹没在花的海洋中,无影无踪。

此时我的心,不再平静,随着这海洋波涛汹涌起伏,淡淡的芬芳将这片桃花,又提了不止一个层次。

那守林人不知何时来到我身边,一袭布衣羽服,竟有些仙风道骨起来,手持茶杯,雾浸浸。

又想起一句话,十里桃林千层锦绣花开,我自顾自地加了一句姹紫嫣红妖娆其姿,不仅闭上眼睛,沉醉在这景中,睡去。

待我睁开眼却发现是在家中,难不成一切都是个梦吗?我怀疑起来,绞尽脑汁却仍百思不得其解,叹口气,竟忽略了手中那紧紧攥着的那株桃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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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余罪小说每个人大结局

全文共 14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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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罪可火了,小编不说大家都知道,特别是90后,00后的小屁孩儿特别喜欢看余罪,下面小编带来的是余罪小说每个人大结局,希望对你有帮助。

在小说余罪的第七卷《真实的谎言》中:余罪为了让被审查的林宇婧自由,接了特情任务,扮黑警,收黑钱,当保护伞,敲诈勒索,3P被偷偷地拍视频,最终抓出了内鬼,林宇婧自由了,也被余罪感动了,因为他为了就她有了污点,仕途不顺了,而大家看的网剧一二季只是小说前三个章节,后面余罪还会碰到很多红颜知己,不过最后他还是和管的住他的大胸姐结婚了,而电视剧里好多情节是和小说不一样的。

余罪小说大结局 安嘉璐和谁在一起了

而剧中余罪的女神安嘉路最后还是和解冰结婚了。解冰在出任务时受伤断了一条腿,和安佳璐结婚后一起去了警校当教官培训学员。而徐处退休,余罪有能力但是不服管教,又迫不得已必须用他破案,所以给他了个代理局长的位置,于是余罪成为了史上最年轻的警察局长,娶了大胸姐diao丝逆袭变成人生赢家。

林宇婧(大胸姐)结局

大胸妹 林靖宇的结局最终和余罪产生了情感纠葛,作为缉毒大队女警,性格泼辣并且身手不凡,因未婚夫在执行卧底任务时身亡而产生心结,后来因为余罪,林靖宇的心结渐渐打开,最终爱上了余罪。

许平秋结局

许处长的扮演者一定让大家觉得很眼熟吧,据了解,许处长的扮演者是常戎,出演过《青春冲动》、《x特工》等电视剧,作为刑侦处处长,许平秋屡破奇案,严肃正直,他是警校学生的偶像,经验丰富,眼光独到,选择余罪作为卧底。

许平秋结局继续当他的 干部 ,但是却把余罪的人生彻底改变,成了余罪人生中最恨的人。

傅国生结局

傅国生表面上是成人用品店老板,实则为贩毒头目,在监狱与余罪相识,后将余罪安插在郑潮身边。傅国生心狠手辣,杀人不眨眼,曾经是一名英语老师,文化程度高,心中的欲望更是讲啊变成了一个魔鬼。

最为剧中的反派角色,傅国生的结局一定不会有好下场,不是最终伏法,锒铛入狱

郑潮结局

郑潮是犯罪团伙中二号人物,地位仅次于傅国生,行事低调且作风狠辣,因为不想得罪傅国生,所以暗中提防余罪。于傅国生一样,郑潮的最终结局自然不会有好下场。

鼠标结局

鼠标是余罪在警校时的好兄弟,后来顺利做了警察,鼠标外表憨厚,内心机灵,善于使用扑克牌,与余罪在于探案过程中携手共进。

焦涛结局

焦涛是傅国生手下,冷血寡言,在江湖上多年的打拼经历形成其沉稳冷酷的处事风格,但对傅国生忠心耿耿,并且重视江湖道义。

周文娟结局

周文娟是警校学生,也是余罪的同学,性格有些自卑并且沉默寡言,后来从训练时晕枪成长为智慧,最终做了一名细致且成熟的专业法医,暗恋成为卧底的余罪,但是她知道余罪喜欢的是安嘉璐,所以不知没有表白心声。

主角余罪,不是一个传统意义上的好警察形象,更不是俗套的表面坏蛋内心正义的警察。

而关于《余罪》的追却结局,只能说故事的发展在编剧的手中左右,我们这些观众也只能臆测。

原著作者的《黑锅》和《余罪》里的人物、情节架构都有那么一点相似之处,但看起来又不会觉得两者之间谁是谁的影子。

可也正因为这样,余罪对犯罪有非同寻常的触觉,他可以从匪夷所思的角度窥探到犯罪者的犯罪手法和心理;同时知道如何以恶制恶,用不合法的手段对付犯罪者。

这也是余罪全书贯彻始终的矛盾,一个对犯罪有天才触觉的匪警,如何在纪律部队的体制中挣扎成长。每走出一步,既是伸张正义追寻真相,也是一脚踩在犯罪的泥沼上。事实上,读者读完整套书,都没法简单判断余罪是一个好人或者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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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观察桃花的作文300字

全文共 3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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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源东桃花很有名,这几天刚好是桃花盛开的时候,我就跟妈妈单位里的人去看桃花。

车刚开进源东时,只看见六七颗桃树。公路盘曲而上,渐渐入山。桃花从少变多,这里一丛,那里一簇,开得正艳。渐渐越来越多,漫山遍野都是红红的一片。从远看,桃花像一朵朵红云飘在空中;从近看,桃花像一只只美丽的蝴蝶在树枝上翩翩起舞。

我们下了车去爬山,只见人们脸上带着笑容欣赏着桃花。我一边爬一边看着红色的山峰,心里想着《桃花朵朵红》这一首歌,忍不住唱起来。我们继续上山,桃花一颗比一颗更艳了。我摘了几朵戴在头上,扮成一个美丽的桃花仙子。到了山顶向下望,周围连绵不断的山峦都变成了红色,可想而知这里有多少数也数不清的桃树和桃花。

这样的山,加上这样的花,让你感到像是走进了连绵不断的画卷,这里真是桃花的海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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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小说翻译官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10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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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杨幂、黄轩、高伟光、周奇奇主演的电视剧《亲爱的翻译官》,以下是“小说翻译官结局是什么”希望能够帮助的到您!

亲爱的翻译官小说结局是什么

电视剧《亲爱的翻译官》是一部职场爱情电视剧,讲述的是法语系女硕士乔菲,从小就想当一名翻译官。再一次偶然的机会上,她邂逅了翻译天才程家阳,而乔菲为了躲避前男友高家明,在误打误撞的情况下和程家阳结下了梁子。但是在一次翻译面试上,考官证实程家阳,于是两个人带着误会开始了一场较量。

最终乔菲通过不懈努力,得到了程家阳的肯定;而两人在历经种种波折后, 也终于确认了对彼此的感情。正当乔菲事业、爱情都如沐春风时,一场变故突袭而至,高家明也在此时再次介入乔菲的情感生活。种种现实和猜忌令乔菲与程家阳矛盾丛生,最终不得不分手。

乔菲此后远走他乡进修法语,程家阳亦接受事业上的新挑战。两人各自历经成长,面临生死考验后,最终涅磐重生。乔菲终愿直面自己的感情,追求更高的职业理 想;程家阳也找到了真正的自己 。但在最后程家阳不仅爱情事业上取得了很好的成绩,可惜在一次出差到非洲时遭到绑架,最终客死异乡,而乔菲伤心过度差点崩溃,但为了忘记程家阳死去的噩耗而远走他乡。

男主帮女主要到去法国留学的机会,女主就走了,男主也试着接受那个女主播(那是男主不知道主播干的事)和她交往,女主在法国也遇到了一个男孩,是那个欧德的弟弟,但没有交往吧。男主到法国办事,想见女主,女主去了,结果遇见了那个女主播,又走了,骗男主说有事没去,在火车站遇到那个男孩,男孩为救女主和其他人而死,菲很愧疚,后来就回国,和男主一个单位。

在《翻译官》小说中,乔菲和程家阳说了一段话:“我们两个,曾经有过一个小孩子,还是在我没有出国之前,我在大学念书的时候,没有跟你商量,我 自做主张的把他拿掉了。手术的时候,出了点意外,家阳,我可能没有机会再有小孩子了。”不过最后结局程家阳收养了一个黑男孩,叫卡赞。

在原著中,乔菲去了法国后,男主角程家阳腿受了一枪。他打电话给乔菲,说回来后就结婚,因为乔菲不能生育,程家阳还领养了一个当地的小男孩,小男孩的名字叫卡赞,是青草的意思,和女主角名字的意思一样。一向坚强的女主角感动的哭了,觉得很幸福。

大家看了上面的剧情介绍之后,是不是对电视剧《亲爱的翻译官》大结局是什么有一定的了解了吧,小编认为这部电视剧的结局一定是有喜有忧,最后两个人可以在一起就已经是喜大于忧了,至于编剧在改编这个翻译官的小说中,乔菲会不会怀孕了,又有没有堕胎,那就只能去看这个剧情的发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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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桃花的作文初中作文600字

全文共 5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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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桃花源,其实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校园一角。这里有着我与我的伙伴们一起奋斗的美好记忆。桃源画面不算美丽,一盏路灯,一个花圃,一条石凳;坐落在操场的一个不起眼的位置。当看见路灯那昏黄的光晕,散发五彩绚丽,让我不时想起,同桌与我在那里努力发奋的场景。

刚到学校的那年,在大人眼中,我们年少无知,像一只没有寻找到方向的油碟,漫无目的的在校园中游荡。时不时的逃课,时不时与同学吵闹,更是不是无缘无故发泄脾气。无知的我在一次自习课上与同学捣蛋。老师看见了,并没有大声训导,也没有板着扑克脸,只是轻声告诉我们:“我们去走走看看,也许比自修课更有意思。”

轻轻的,我们两跟随着老师的脚步,走过了每一个初三学长学姐的门口,看到的是一群莘莘学子在为着中考的目标奋斗。没有谁在打扰着谁,有的只是同学之间对各个知识点的轻声讨论。走着走着,眼泪已经悄然滑落,现在年幼的我到底能做什么?父母每天面朝黄土背朝天,不惜辛劳让我进入学校,我又能如何回报?

心中思绪盘旋,脚步越走越慢,心中的藏着的羞愧,让我喊住:“老...... 师,我们... 能不能... 别走了... 我知道错了!!”

老师并没有对我们再说什么,只是眼神上看起来明亮些许。自那以后,每天早上五点半,在桃源的角落,多了两个小身影。有着一种淡淡的平凡,也有着一缕缕书香飘过。一年多的坚持,这里成了我们两最爱的地方,不是因为美丽,只因为这是我们奋斗过的地方——我的桃花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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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桃花盛开的季节初中

全文共 4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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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天到了,小区边的桥上开满了桃花。周末,我抽出时间去观赏桃花。

我在一朵桃花前停下来,这朵桃花开得非常艳丽。大花朵的桃花花瓣又大又宽,弯弯的,卷卷的,好像一个小姑娘刚烫过的头发,在风中一摇一动的。像这种形状的还有很多,一个个,小小的,花瓣的边缘圆圆的,有着温柔的弧形,像一个个粉红色的小球,藏在朵朵桃花之中,更显得娇艳欲滴。除这种形状外,还有其他类型。有含苞待放的,它们就像一个个害羞的小姑娘,用手捧着自己娇嫩的脸颊,不敢向别人露出自己的面容;有的完全盛开,像大方的孩子,向人展示出自己最美的笑脸。

桃花旁边的树枝细细长长的,深棕色,上面有一个一个的树疤,圆圆的,小小的,有葡萄大小。每一个树疤四周都会有几朵桃花,相互映衬着让人觉得十分协调。

桃花旁边就是叶子了,那叶子绿油油的,上面还带着几滴露珠,露珠晶莹,透明......没有更好的语言来形容它。叶子的形状微微好似爱心,边缘非常光滑,末端形成尖角,怎么看都很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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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桃花作文500字

全文共 4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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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春三月,万物复苏,春回大地,是桃花盛开的季节。娇艳妖娆的桃花迎着和煦温暖的阳光,清新舒适的春风,向人们展示着妖娆而又清秀的身姿。

一进桃花园就像走进了花的世界——啊!多美啊!桃花的品种繁多,颜色也是各式各样,落英缤纷,有淡粉的,桃红的、浅白的……在青翠欲滴的绿叶的映衬下,显得更加婀娜多姿,风情万种。

阳光给鲜艳的桃花披上了金装,在蓝天与白云的衬托下,桃红的叶子显得格外的翠色欲滴,仿佛是美丽的仙女头上的翡翠饰品。一朵朵姹紫嫣红的桃花,从“翡翠饰品”中间冒了出来,犹如一个个可爱的小女孩,在绿叶丛中欢笑雀跃。那一朵朵,一簇簇的桃花开满了枝头,每一朵都开的那么红、那么艳;那一朵朵伸展的花瓣吐露出淡黄色的花蕊,在微风中轻轻颤动,喷吐着春的芳香;而那一朵朵含苞待放的花骨朵儿,在阳光下显得格外生动、可爱、活泼。

在静静的春天里,我站在桃树下,欣赏着春天给与桃花们的一切美好,春风抚摸着桃花,桃花更美了;春雨滋润着桃花,桃花更娇嫩了;阳光照耀着桃花,桃花更妖娆了。

大自然给予了桃花如诗如画的韵味,桃花也回报了大自然,回报了人们。人们在桃花下,尽情呼吸,品味醉人的风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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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护美狂医小说的结局

全文共 24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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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子唐天,懂抓鬼,能治病,道术通神,医术逆天,是美女就泡,是情敌就扁,大家最好别惹我,发飙起来捅破天。下面,小编为大家分享护美狂医小说结局,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终于结束了。”

感知到高阶地底魔族全部被斩杀,剩下那些小喽罗魔族也不足为惧,唐天顿时深深呼吸一口气,放松下来。

他从微末之际崛起,一直到人间界无敌,再也没有人能够威胁到他。

或许仙界有无数能人,但是都无法下凡到人间界,所以他已人间无敌。

这个世界已经没什么东西能威胁到他了。

“对了,阴阳乾坤阵,必须永除后患才行。”唐天也想起了还没彻底解决问题,如果任由地底世界这样下去,恐怕百万年后,依然会出现无数强大的魔圣。

到时候后人估计也会面临同样的危险,只有将阴阳乾坤阵彻底建造起来,永世镇压地底世界,这样才能一劳永逸。

嗖嗖嗖!!

当即,唐天大手一抓,纯阴之石,纯阳之石,以及诸多从珍宝阁得到的大量珍稀材料都漂浮在半空当中,绽放出万丈光芒。

瞬息之间,从他身上涌出了红莲劫火,一下子就将这些材料全部融化。

此刻唐天简直就好像是画家一般,心随意动,将这些材料全部勾勒出一个巨大的阵法,几乎笼罩天地,凝成实质。

而这两颗纯阴之石和纯阳之石也是漂浮在半空当中,处在两端。

在他双手手印之下,顿时发出黑白两色的气流,当即就形成了一个巨大的乾坤阵法,一下子就将整个地底世界覆盖起来。

轰隆隆~~

当即,这两团黑白气流瞬间就凝成了两条真龙,如同黑龙和白龙一般。

它们一条上升到天空,一条潜入大地,黑白气流互相交织在一起,如同巨大的磨盘一般,缓缓旋转,汲取地底世界的魔气,不断的磨灭。

而后这些气流交织在一起,居然化成了混沌气流,如同处在混沌深处一般。

“这!”

唐天深呼吸一口气,顿时精神大振,觉得这是比仙气都要高等的能量,这乃是混沌能量,是接近宇宙本质的能量。

仅仅是呼吸一口,他都觉得自己修为有了巨大的提升,似乎对时间法则有着更加深刻的领悟,进步神速。

“永镇地狱!”

唐天双眼散发出骇人的金光,双手结印,立即将这阴阳乾坤阵法打了下去,彻底融入黑暗海,汲取黑暗海无尽的黑暗气息。

当阴阳乾坤阵法形成的一刹那,整个天地都震动了,地底世界的黑暗魔气全部都被吞噬一空,进去这个阴阳磨盘当中。

魔气进去,然后阳气出来,似乎形成了一个巨大的循环,滋补整个世界。

而整个玄黄大世界也感知到这样巨大的变动,核心深处也同时升腾起一个巨大的能量漩涡,疯狂的汲取域外虚空的能量。

这就好像一个很久没有动的机器,此刻得到了巨大的能量补充,立即动了起来。

“不会吧,这个世界要晋升了?”

唐天就是一震,他感受到自己彻底驯服了地底世界的魔气之后,整个玄黄大世界似乎也得到了无上的好处。

这个世界的核心吞噬了磅礴的混沌能量,也让这个世界的空间开始扩大起来,朝着远处不断的扩张,永不停息。

如果有人在玄黄大世界高空的话,就会看到惊人的场景,无数的底壳在运动。

一座座大山在升高,一条条河流在变得宽敞,陆地也在千百倍的扩大,甚至连天地灵气都比之前浓郁了千百倍。

生长在这个世界的植物,也得到了极大的滋润,疯狂的生长,一株株树木都成长为千百年的树龄,有着数百米的高度。

一株株本来绝迹的灵药,此刻也恢复起来,似乎缩短了时间的限制,好像吹气球似的长大,顷刻之间,这就变成一个充满灵药,生机勃勃的世界。

可以说,现在的玄黄大世界不仅是空间面积扩大了千百倍,同时也成为了一个洞天福地,资源比之前好数百倍不止。

甚至它还在不断进化当中,有朝一日或许能超越中央大世界。

“嗯?这是世界核心?”

顿时,唐天的神识无限延伸进去,感受到整个世界生机勃勃,似乎这个世界每一寸泥土,每一株植物,都对他欢呼雀跃,前所未有的亲近。

他觉得似乎自己成为了这个世界的主宰。

慢慢的,他的神识渗透进去这个世界的内部深处,当即就感受到一颗巨大的核心,如同太阳一般,散发着无止境的光芒。

正是这颗核心,维持了这个世界的稳定,他的神识进去其中,立即感受到一股浩瀚伟大的力量,无数法则之力都灌输进去他的灵魂。

“原来如此,没想到成为救世主,居然有这么大的好处。”

唐天十分兴奋,他感受到自己对时间法则的力量有着无比深刻的理解,甚至因为世界核心的帮助,他对于造物法则,推演天机,甚至世界法则都有了一丝领悟。

这对于他晋升到仙王境有着极大的好处,似乎已经铺就了一条平坦的道路。

或许这就是许许多多仙人想下凡的原因,如果能掌控一个大千世界,就相当于掌握了晋升到仙王的道路,好处无穷。

但是想掌握一个世界也不是那么简单的事,首先就必须得到大部分世界生灵的承认,这一点就难住了无数仙人。

而唐天正好成为这个世界的救世主,同时也镇压了地底魔族,机缘巧合之下,才有这样的奇遇,基本上是可遇而不可求。

“嗯?”

此刻,唐天心中一动,他感受到仙界之门对自己的呼唤,似乎快要将自己吸收进去仙界,但是他立即运转大封印术,强行将自己的修为压制下来。

这才隔绝了仙界对他的吸引。

嗖!

做完了这些事情之后,唐天身形闪烁,很快就返回了天魔宗当中。

感知到唐天回来,苏慧琴,仲晓曼,陈嘉欣,麻生芽衣,夏雅容,陆雪,秋语蝶,安梦秋,庄雨竹和庄水蓉,安德莉亚,冷幽兰,勾慧玲等老婆也出来,一脸欣喜的看着唐天。

从刚才唐天的感悟当中,通过心灵感应,她们也知道了一二。

“老公,你回来。”苏慧琴等老婆含情脉脉的看着唐天。

唐天点点头。

“老公,那你什么时候飞升仙界?”苏慧琴等人很是紧张的看着唐天,如果现在唐天就飞升仙界的话,恐怕她们想见面就遥遥无期了。

“不急,难得晋升到地仙境,首先在人间界玩腻了,才飞升上去。”唐天微微一笑,他不会这么着急就飞升到仙界。

即使想飞升,也会和自己老婆们一起飞升。

听到这话,苏慧琴等人都是松了一口气。

“不过难得打败了地底魔族,难道我们不应该做一些事情庆祝一下吗?”唐天一脸坏笑的看着苏慧琴等老婆。

“啊,流氓,快住手。”

“禽兽,我是不会让你得逞的。”

“大白天就开始干这种事,你还要脸吗?”

“我都已经怀孕了,还不放过人家。”

苏慧琴等人都是尖叫一声,想阻止这个流氓。

“不是还有没怀孕的吗?这次一起怀孕。”

唐天扑了上去。

很快,房间当中就传来春意盎然的声音,有着勃勃生机,象征着小生命的诞生。至于以后会发生什么,那就是另外一个故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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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爱桃花如痴作文300字

全文共 3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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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尤其喜欢桃花

有一次,我和妈妈、大姨、哥哥去南宁的青秀山的桃花岛。在桃花岛的大门外都已经闻到桃花的香气,走进去里面时,简直就是世外桃源啊!那里开满了美丽的桃花,有粉红色的和玫红色的。我们走进了桃花的世界,仿佛自己来到了《射雕英雄传》的桃花岛一样。我和哥哥高兴的跑来跑去!在树下捡起掉下的桃花,好香啊!

有的桃花张开,有的合拢,桃花的芯是黄色的,有的还是花骨朵,太美了,所以我非常喜欢桃花。桃花就像一个个小孩,懒洋洋地从桃叶中间挤出来。桃花只有在春天开放。来往的旅客都情不自禁在桃花下留影,每个人都露出了桃花般美丽的笑容。

桃花很美,它的果实更可口,到九月份的夏天就可以吃到了,我不但喜欢桃花,更喜欢吃桃子!可见,我真是由里到外都喜欢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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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心中那不谢的桃花作文600字

全文共 6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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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天又到了,满山的桃花又开了。

习惯于每次放学,看见我母亲在田间辛苦的劳作。有时随口问她累不累,她只是笑了笑,没有一丝的抱怨!也许她认为我是不会体会到这种辛苦的!因为我们一直在大树下乘凉,可是,也就在那个春天,我发现了世上最美的桃花,居然到现在还在我的心间绽放。

乳白色的晨雾像一缕轻纱飘悠在田野上,黄牛拉着铁犁翻出泥土的馨香。掌犁的是一个瘦小的农妇,瘦小的身体随犁颠摆,融在薄雾与阵阵吆牛声中。而这幅最美的“晨耕图”却让我刻骨铭心,因为图中瘦小的农妇就是我的母亲。母亲最爱穿那件桃红的春装外套,虽已穿旧了多年!

可怜母亲不知经历了多少艰辛!如此场景,就像四季在周而复始着。

正是麦收季节,割麦最累。太阳火辣辣的毒,干燥的土地蒸腾着炕人的热气,可母亲却依旧还在田间忙碌着。她很倔强,因为父亲的多病,她早已习惯辛劳。到了中午,我去给母亲送饭,远远的,看见母亲瘦弱的身影,打心底真的很心酸!母亲为了这个家,拼命的做农活。可就像一朵花,再美也会错过花期!我真的很担心,很担心……母亲见我来了,掀起桃红的外套擦汗,望着我开心的笑了笑,我也送给她一个甜美的微笑。只有这时——吃饭,母亲才坐了下来歇歇。

时间飞逝,一眨眼又到了春天。我特爱春天,因为她的妖娆美丽,也因为这个季节,母亲才能稍稍的歇歇。山上的桃花开了,很美很美。可在我的身旁,一朵世界上最美丽、最娇艳、最倔强的桃花正在盛开!而每每幸福的躺在妈妈的怀中,人面桃花相映红!红的花瓣,红的花芯……

多年后,女儿已长大,我定会作化作一阵阵和熙的春风,去抚慰那心中那不谢的桃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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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桃花开了作文2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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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花是春天常见的一种花。

桃花开了,粉红的花瓣,像抹了一层淡淡的胭脂,有的三层花瓣,有的两层,也有一层花瓣的。走近看,花瓣中央有几根细嫩的小柱子,隔远看,花朵一树一树的,像给树穿了一件漂亮的纱衣,仿佛是云霞做成的那么轻柔、艳丽。

花开时它绿色的枝干上一片叶子也没有,漱口杯子一样粗的主干弯弯曲曲的,越是长到天上越是细。你要是摸一摸,会感到又硬又粗,仿佛有许多小石子什么的在扎你的手。

等鲜艳的花儿谢了,一片片叶子就长出来了,又小又薄,好像有人给它涂了一层蜡,浅绿的叶脉透出来。它一定是害羞,怕自己没有桃花逗人喜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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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春天的桃花

全文共 4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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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春节的时候,爷爷买了一株盛开着粉红色桃花的桃树。

在除夕那一天,桃花开得特别旺,树枝上到处都是盛开着的桃花,像一片粉红色的海洋,美丽极了。要是仔细地观察桃花,你会发现它们形态各异,找不出完全相同的花。看,那一朵枝头上的桃花,它显得十分突出,我欣赏桃花的时候,第一眼看到的就是它。再瞧一瞧那边几朵有趣的桃花,它们正在集队呢!看它们在枝头上站得多整齐呀!

在我欣赏着美丽的桃花时,只听见“嗡嗡嗡”的声音,几只欢快的小蜜蜂也被桃花吸引来了。它们在花丛中穿梭,一会儿落到这朵花上面,一会儿又落到那朵花上面,有趣极了。花朵们感觉到蜜蜂的到来,开得更加旺盛了,它们一定是以能被蜜蜂采蜜为荣。蜜蜂看见了,变得优柔寡断,不知道采哪一朵花的蜜才好。

桃花盛开时,家里的金鱼也从暖和的“山洞”里出来,欣赏这一美丽的景象。

从这一切中,我感到春天已经在不知不觉中来了。春天是美好的,是生机勃勃的,让我们在美好的奏里努力学习,争创佳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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