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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原文结局(优秀20篇)

电视剧《锦绣未央》改编自秦简同名小说又名《庶女有毒》,潇湘书院秦简所着小说。该小说主要讲述了相府庶女李未央苦熬八年,终于一朝为后,凤临天下。现在开学吧为你们收集整理了一些关于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原文结局优秀作文,欢迎参考借鉴,希望你们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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琅琊榜小说霓凰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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琅琊小说中霓凰是大梁南境奇才女帅,林殊青梅竹马的未婚妻。下面是小编想跟大家分享的琅琊榜小说霓凰结局,欢迎大家浏览。

琅琊榜小说霓凰结局

与为其解水战危局的前赤焰军大将聂铎相守。

霓凰的角色经历:

十三年前 云南王穆深携女进京,认识林殊,太皇太后见他们两小无猜,便做主为他们订下了亲事。

十二年前 林燮大将军卷入一场逆案,父子俱亡,因儿女亲家之故,受到牵累。梁皇对此藩王穆深有了疑虑之心。

十年前 大梁南边的强敌楚国兴兵,云南王穆深战死,霓凰临危受命,全军缟素迎敌,血战楚骑于青冥关,歼敌三万。此役后,朝廷颁下旨意,命霓凰郡主代幼弟镇守南方,南境全军皆归于其麾下。郡主指天盟誓,幼弟一日不能承担云南王重责,是以一介女流之身,执掌南境十万边防铁骑的奇才统帅。

两年前

遇到过一次几乎已无力挽回的危局。郡主的麾下,善野战,善攻防,确是威猛之师,但却有一个至弱之处,那便是水战,正在为难关头,聂铎奉少帅林殊之命协助郡主,自荐最擅水战,请求入营供职,经过半月筹谋,他亲上战阵,一举破敌。相处中两人互生情愫。

聂铎突然不辞而别,只留下一封简函给郡主,上面写着‘盟内见召,奉命返程’的话。郡主气恼他这般绝决而去,撕了书函,令人不许追赶。

文中第一年(二十七岁)适逢郡主幼弟成年,入京袭爵,朝廷有意公开为郡主择婿,事先征求她的意见。大家都以为依郡主高傲的性情,不大会接受这种公开挑选的方式,谁料她只略加了几个附加条件之后,便应允了。

请求梅长苏为其排列选婿文试的求婚者座次

认出梅长苏便是林殊。

文中第二年 四月十日的清晨启程离开金陵,皇帝派内阁中书亲送于城门以示恩宠

文中第三年 与聂铎成亲,随同聂铎叩别林氏宗祠,一起去了东境驻守海防。

霓凰一角的情节概述

【少女情怀】自小便入金陵,以其云南藩王之嫡女的身份与帝都贵胄均有往来,其中与林殊、景琰最是熟稔。为人单纯跳脱,与风头无两的天才少年林殊青梅竹马、两小无猜。二人曾于上元佳节之夜于林府悬灯屋檐下,灯映桃花面;常常于河边一起骑马练剑,素性不耐烦的林殊却能悉心教导一整天;还一起整蛊靖王萧景琰,以其性格固执不知变通,遂与林殊共同起了绰号叫“水牛”,后来此外号传开,宫中之人亦熟知此事(静妃曾说:那个孩子啊,从小就喜欢喝水,一头水牛)。

太皇太后,亦是林殊与诸皇子的太奶奶,对林殊倍加宠爱,做主将霓凰郡主许配与林殊,只待少年及冠、少女及笄。

【一夕惊变】后来赤焰一案,林殊尸骨无存,林氏满门于一夜之间成了逆贼。云南穆府虽因皇家赐婚没有牵连,但后勤补给上诸多掣肘,以致后来南楚突然发兵,其父云南王穆深一战不胜、二战阵亡,留下年幼的儿子无力负荷,迫使长女穆霓凰以女子之身披甲上阵,竟力挫南楚,保得南境平安。由此她一战成名,霓凰被封一品军侯,执掌云南十万边防铁骑。

七八年后,南楚再度兴兵,以连舟铁索战法(以铁索连舟,巨舰为营),直逼南境腹地。霓凰郡主手下铁骑虽骁勇善战,然不通水战,于青冥江水战被打得节节败退,青冥关几乎不保。正当此时,林殊派遣原自己手下副将卫峥,前往南境助郡主破敌。大胜之后,卫峥返回廊州的途中,霓凰因看出其易容改装,故遣府中精锐追踪,却于江左境内踪迹全断,由此霓凰推断出此人受江左盟指派。

【情深】两年后麒麟才子梅长苏进京,因太皇太后无意唤其“小殊”,同时梅长苏于跟前情难自已握紧霓凰之手,霓凰动了疑心,并藉此与之结交。后梅长苏因霓凰郡主招亲之事进入朝堂众人的视线,凭借智取百里奇和过人的文采,受到梁帝的注意,但因昭仁宫之事更增霓凰的疑心。

经明里暗里的调查问询,包括经赤焰帅府的试探,梅长苏于穆府梅园情不自禁的举措,以及黎崇的玉蝉使霓凰几乎可以断定,梅长苏即是林殊。长亭外,霓凰的步步试探,平素心思机敏、巧舌如簧的梅长苏却无招架之力,不是隐瞒不住,而是根本不再隐瞒。当霓凰探查不到林殊的胎记时,她不甘的眼神对上梅长苏心碎的神情,两人十二年的隐忍都到达了极限——她扑进了林殊的怀抱,而他没有再拒绝,而是抬起了手给她以完整的拥抱。那个让他魂牵梦萦的女孩,终于回来了。

大年初一,林殊过府拜年,霓凰以万福礼还礼,使自己的弟弟穆青暗暗好笑。正月十五,霓凰微服造访苏宅,恰见林殊望着花灯出神,不禁嫣然一笑。

正月底,私炮坊惊天一爆,梅长苏于现场被靖王误会参与此事。正当此时,在他身旁的霓凰立时火冒三丈,当即反唇相讥,直至靖王低头认错。

开春后,梅长苏修缮园林完工,邀夏春等人前来苏宅作客,冒险检验密道。霓凰与蒙挚惊出一身冷汗,二人去而复返,梅长苏拜托两人帮忙隐瞒身份,霓凰深体林殊的呕心沥血,应允并承诺“不让你受丝毫委屈”。

四月,南楚和亲使团进京,为防南楚妄动,梁帝命霓凰回云南,同时却让穆青留在金陵为人质。穆霓凰临行前造访苏宅,将祖传的黄岗玉牌交给林殊,方便他京中谋事。林殊慨然答允照顾穆青,而穆霓凰只求他一切平安。一颗冰凉的心,也只有在苏宅、在林殊的怀中,才能得到些许温暖。

年前,太皇太后薨逝,霓凰闻讯赶回京城,当夜悄然来到苏宅,见到坚持守孝的林殊。出于对这位慈蔼的长辈的孝道,也是替林殊哥哥代行孝礼,霓凰自请前往卫山为太皇太后守灵。

次年春,皇室依制前往九安山举行春猎仪典,却遭意欲谋反的誉王率庆历军围困。霓凰郡主接到靖王的信使得知此事,因林殊也在九安山忧心如焚,当即率一千守灵卫士狂飙突进,于万军中击杀叛军都督徐安谟,迅速平定叛乱。

自九安山回京后,霓凰便一直留于京城协助林殊。于聂锋解毒的前一日,霓凰终于从蔺晨口中得知林殊哥哥所遭遇的一切,那一刻她心如刀割;当林殊安慰她尚有十年,霓凰只说了一句——“够了”。直到金殿呈冤的那一日,霓凰以林殊遗孀的身份请求重审旧案,林殊为之动容。历时一月,赤焰之案终于审结。

【缘浅】林殊了无牵挂,打算离京携霓凰游历江湖,恬淡地度过自己最后的时日。不料晴天霹雳,四境邻国同时发难,霓凰为稳定后方决意赶回云南主持大局。而林殊,选择了北境——他终究是林殊,哪怕倾尽余生也不容国土一寸沦丧。当他声嘶力竭地向蔺晨催要冰续丹时,霓凰悄悄进了苏宅,一字一句都给听去了。她的心再一次碎了,因为这一回她知道,他是注定回不来了。她含着泪问他要个说法,却一个字也说不出,相顾无言,唯有泪千行。她趁他进宫去骗景琰的时候,将自己想说的尽数告诉飞流——那个被林殊哥哥看作弟弟的孩子——并请他代替自己好好保护他。

城门口,两人心知肚明,这应当是此生最后的诀别了。霓凰没有多说,既然此生注定不能相守,那便放手让他去。最后的遗言,是宫羽送来的,信封上只有六个字——“吾妹霓凰亲启”,是林殊那锋芒毕露的字迹,笔端诉尽还没来得及说出口的儿女情长。

【尾声】(虚构)自收到林殊绝笔,穆霓凰一连三日闭门不出。其弟云南王穆青忧心如焚,第四日竟翻窗探望。谁也不知姐弟俩说了什么,穆王府中人只知云南王出来时竟也是哭红了眼。五日后,穆霓凰带穆青、宫羽星夜进京;次日早朝,霓凰当廷上奏,自请戍守北境,举朝哗然。穆霓凰语声淡淡,只一句解释:”先夫死国,遗孀理当承其遗志。“一旁的穆青附道:“穆青已承袭王爵,南境安危当一力承担,不敢再累长姐与姐夫再分离。”太子萧景琰当廷准其所请,不想一时哽咽失声;人人皆知,云南王所说的“姐夫”和郡主所说的“先夫”所指即是林殊,也无怪一向冷硬的太子殿下一时失态。众臣皆是感慨,唯言阙眼光一闪即转黯然,眼角一滴清泪悄然滴落。

当晚穆霓凰携宫羽再度走进苏宅,遇见微服出宫的太子殿下和静贵妃,四人话别一宿未眠,聊的话题却只有一人。第二日穆霓凰与宫羽离京,自苏宅出发没有惊动任何人。行至城郊凉亭却见有四人前来相送——言侯父子、莅阳长公主母子。年近花甲的言阙只问了一句:“长苏者,藏殊也;江左梅郎面具之后,是否藏着赤焰少帅?”此话一出,一旁的萧景睿及莅阳长公主皆惊——他们二人是因言豫津带老父手书请来送行,不想竟又是一则晴天霹雳的消息。霓凰并未惊讶,只噙着泪微微颔首;林殊早在绝笔中告知,言叔父可能早已知情,不必隐瞒。莅阳长公主泪流满面,萧景睿更是懊恼得像个孩子一般涕泗横流,反反复复只一句“我一直错怪的竟是林殊哥哥。” 言阙仰天喃喃道:“燮兄,得子如此,你可以瞑目了!”

长亭一别,两骑作四骑,萧言两公子自此消失于帝都。三月后,新军成军,主帅蒙挚自帝都赶来,携新皇圣旨赐名长林,蒙挚为主帅、穆霓凰任副帅并奉旨组建“羽烈营”,卫铮、甄平等赤焰旧部皆云集其中。同日,蔺晨带来飞流,“长苏遗命,让飞流如护自己一般护卫郡主。”飞流用力点了点头:“苏哥哥,穆姐姐,都好。”一语未毕,众人皆已泪光盈盈。”长苏你何其狠心啊!“说完飘然出帐。

十年后,北燕大渝联兵十万再度突袭,蒙挚率长林军与之对垒三月,一日夜间穆霓凰亲率三千羽烈营骠骑突然大举进攻,一夜之间歼敌近两万,联军一溃千里,蒙挚倾十五万大军围困八万残军于梅岭,一把大火焚尽两国最后的精锐,玄布、拓跋昊、金雕柴明等燕渝名将皆阵亡,燕渝君臣绝望长叹“赤焰重生,赤羽复兴,天下何安!”。旬日,聂锋夫妇奉旨率十万援军赶赴前线,半年攻破渝都幽州,尽收大渝国土。北燕割地三百里乞和,得以苟延残喘。

一年后,蒙挚因战伤复发回金陵休养,穆霓凰接替主帅之职,提拔萧言等一干青年将领,扩军至二十五万,并命卫铮统领羽烈营。又三年,言豫津用计诱使北燕毁约兴兵,聂锋以六十岁高龄自请为先锋大将,在卫铮歼灭敌军后旋即挥师兵临蓟城,城下再灭援军七万。岁末,穆霓凰领军进驻蓟城;正月,梁帝亲赴北境,接受北燕君臣举国投降。自此中原一统、天下大定。穆霓凰以不世之功,破例封为“镇国长公主”,”长林“、“羽烈”经两次灭国大战,自此名垂青史。

贞祁四十八年冬,长林军主帅穆霓凰病逝于长林帅帐,享年75岁。死讯传开,全军缟素,北地百姓哭声延绵数百里。老皇萧景琰亲临北境致祭,并遵其遗嘱将遗体火化,骨灰洒遍梅岭群山。宫羽为其整理遗物,发见宗主绝笔被郡主贴身保存四十六年。封皮背后留有穆霓凰笔迹——北定中原之志已偿,霓凰不负兄长所托,死无憾也!

一段过往,两行清泪。叹情深缘浅,至此无怨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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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桃花赞作文600字

全文共 5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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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落庭院,雨丝交织,从那朦胧中牵引下丝丝璎红。一朵粉红飘来,以为那是雨中飞蝶,甚是惊奇,落入掌心,却是落红。阳春三月,飞花飘絮,桃花又开了。

雨后,满地落花残飞,丝丝忧伤,雨珠在残花上肆意滚动,甚是美丽。桃花落进碧溪之中,荡起缕缕波纹。青苔荡漾。我俯身拾起,溪水清凉,指尖的水珠顺着轻风滑落,在青石上发出清脆的响声。繁花落尽,后而又卷土重来。

倾于那沁人芳香。那羞花之色虽不可倾国,但也是清丽。拾一朵落花,去体味哪那般娇美桃色;潋一色桃花香,观那飞花戏蝶,花雨飘下。

桃花是娇弱的。春天的花儿可能就是这样吧,花瓣儿如用淡彩轻轻勾勒出轮廓,之后俏立枝头。桃花是诗,是从天上落下来的,是一种柔弱、淡雅、宁和、分散的美。

桃花如美人,如画般的美,是如此的轻柔,如江南的悠悠炊烟,袅袅直上青天;又如略施粉黛的玉立少女,微蹙蛾眉,有略带红晕,似泪落下,美的动人,美的忧伤。

我沉醉于这桃花源,有桃色,便有生机,便有诗情画意。从那“桃之夭夭,灼灼其华”,再到“野店桃花红粉姿,陌头杨柳绿烟丝”。春光无限,也有着红之点缀,绿之衬托,那所谓的国色天香,也不过如此罢!

桃花水影更美。点点粉红映入涟漪,似“大珠小珠落玉盘”,引锦鲤相斗,堪比水仙,又似天宫之女,不愿落入凡俗。

我想,我是真的倾心于桃花吧。它褪去了城市的喧哗,散尽了世俗的繁杂。当光影洒在嫩花之上,你能听见时光的流逝,生命的绽放。静然之后,莺歌燕舞,游哉悠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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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你好旧时光小说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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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旧时光小说是青春文学作家八月长安所作的青春小说。你好旧时光小说结局有哪些?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相关资料,欢迎阅读!

内容简介

余周周是一个出生在八十年代末的普通小姑娘,和妈妈相依为命,在漫长孤寂的童年中,最好的朋友叫奔奔。进入小学后她在林杨和陈桉的帮助下,度过了初期学习拼音的艰难和对学校的不适,逐渐在学校里面成了小有名气的文艺骨干。

在初中余周周逐渐放开手脚如鱼得水,并且和儿时最亲密的小伙伴奔奔重逢。余周周和班级里面成绩最差也最古怪木讷的女生辛美香成了朋友,经过努力,辛美香和余周周一同考入了省重点振华高中。

升入振华高中的余周周经历了许多波折。与林杨的重逢,对陈桉的深入了解,情窦初开的暗恋,重点高中内部因为成绩排名出国机会和保送名额等等而引发的“金枝欲孽”。外婆的病重让妈妈和几个舅妈之间矛盾重重……诸多事情让余周周急速成长。

高中毕业,曲终人散,青春不朽。每一个细微的地方都能勾起大家的无尽回忆,回忆当初的那些人那些事。

《你好,旧时光》的结局:

周周和林扬在一起了。

其他:辛美香最后出现是她家的小店关门,温淼去了新加坡没上高三,在那里遇到海葵,番外有提到。余周周的同父异母弟弟最后释然了,决定不再活在自己和妈妈造成的周周的阴影下。凌翔茜和蒋川在一起了。

小说简介:由八月长安著作,一部盛大的记忆共鸣曲,写给每个女孩的“成长之书”,带你重回“最美的时光”,网络原名《玛丽苏病例报告》,2009年12月由新世界出版社初版。

第一本属于八零九零后的记忆之书,那些长大的时光,满是无法替代的美好。网络原名《玛丽苏病例报告》,“玛丽苏”是一种“自以为是主角”的病,我们都是患者。感染无须惊慌,它只宣告成长的开始。这是一个小女孩的成长故事,这或许也是你的故事。她是女侠、雅典娜、月野兔、花仙子、希瑞、白娘子……她以为所有人都爱她,世界等着她拯救。却没想到,这世界无人可以拯救,她所能做的,只是长大。彼得潘终于走完了小时候,彼时的少年站在成长的尽头,回首过去,一路崎岖竟已遍地繁花盛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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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小说天眼结局

全文共 59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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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后记

《天眼》的整部小说至此为止,所有铺垫故事全部结束,从第三卷起,将进入真正的主线故事。

在《天眼》重写版第一卷的后记中讲过,《天眼》这部小说是由数个每个均独立成章,但又会与前面部分有千丝万缕联系的独立故事组成,每个故事为一卷。更为准确的描述应该是:《天眼》是由三卷或四卷故事组成。

之所以会说三卷“或”四卷,是因为《天眼》这部小说从第三卷开始,将会有两种不同的版本——《严肃版》与《传奇版》。

其中《严肃版》到第三卷为止,谜底全部揭开,整个故事结束。而《传奇版》会有四卷,在第三卷故事之后还会有一个篇外篇,也可以理解为《天眼》的外传。

可能很多读者朋友会问我,为什么一定要写作两种版本的结局呢?我想,这主要是为了满足不同阅读取向读者群的要求,也算是我的一种尝试吧。

其实两种版本的故事在主体结构上是基本相同的,情节也大致相同,所差的就是在人物设置和故事的最后结局上略有不同。除此以外,《传奇版》会比《严肃版》多一个铺垫性故事,因而在字数上会长十万字左右。

作为作者本人的建议是:《严肃版》适合年龄偏大一些,读书取向比较趋于严肃、传统和成熟的读者;而《传奇版》则倾向于更年轻一些,较开朗而且能够接受新鲜事物的读者。

至于问到我自己的偏好,我会更喜欢《传奇版》的故事。因为如果你能够接受《传奇版》中一些较为传奇且超常规的故事设置,一定会同意:传奇版的人物和故事更感人!

《天眼》是一个逻辑结构极为庞大的故事,我相信很多看完第二卷小说的朋友,肯定觉得这个故事似乎已接近尾声。而实际上,《天眼》的整部小说到第二卷为止,仅仅是铺垫部分的故事刚刚讲完。《天眼》的全部第一、二卷故事加在一起,只是整部小说的冰山一角而已。

那么,从《天眼》的第三卷开始,究竟会讲述一个什么样的故事呢?

我想有一些朋友肯定已经知道了,尤其是那些看过《天眼》老版本,也就是大陆作家出版社版本及台湾滚石出版社版本的读者。

《天眼》的真正主体故事,是讲述明末抗金英雄袁崇焕的。在这里,请允许我引用一下老版本《天眼》的后记:

二、《天眼》老版本后记

〖明朝末年,是一段内忧外患、民不聊生的历史。崇祯年间,饥民四起、饿殍遍地、百姓易子而食。关外,大清虎视眈眈;关内,皇帝虽勤勉有加,但刚愎自用、昏庸无能,黎民煎熬在水深火热之中,生不如死……

但是乱世,往往又是英雄辈出的时代!每每念及那一段动荡非常、不堪回首的历史,袁崇焕、熊廷弼、孙承宗、努尔哈赤、皇太极、多尔衮、李自成、张献忠……一个个古往今来屈指可数、豪气干云的英雄便一次又一次浮现在我脑海。他们的故事波澜壮阔、跌宕起伏、荡气回肠,却往往催人泪下、发人深省。

因此,对明末这段历史,我一直怀有极为浓厚的兴趣,也正是这个原因,我也一直想写点什么:关于这一段历史,关于生活在这一段历史的人们、关于这一个乱世中辈出的豪杰们……

于是,我想到了袁崇焕。袁崇焕是一个几乎为后人所遗忘的英雄,是一个像岳飞、文天祥、郑成功那般伟大的民族英雄。他有着极其崇高的品格,有着不屈不挠的性格,有着那个时代少有的勇气,当然,也有着无可匹敌的军事和战略才能。他穷其一生,为风雨飘摇的大明江山守卫北方边关,他一生从未打过败仗,他的勇猛摧败了当时不可一世的清朝八旗军;他的勇气碾碎了当年八旗军不可战胜的神话;他的炮火甚至轰毙了也是几乎一生未尝败绩的金人首领努尔哈赤,他被时人称作大明江山的“万里长城”。

然而,他却死在自己的皇帝手中,死在他为之奋斗一生、深受其护的大明百姓手中,他死时被京城的百姓生啖其肉、弃骨于市、死无完尸,每念于此,我都不禁潸然泪下……那是怎样一段历史?!

于是,我决定去写袁崇焕,去写那段风雨飘摇的历史,去写一个应该为每一炎黄子孙所毕生景仰的真正英雄。这个念头从我很小就开始,甚至长久以来,是我一直的梦想。

但经过长久的思索,我考虑如果写一本纯粹历史小说,会非常枯燥,内容枯燥,自己枯燥。当然,读者也会读得枯燥。于是,我选择了另外一种形式,在文中增加了更多的悬念与推理,文章将会有一个很长的铺垫,希望广大读者能够接受和喜欢。

了解袁崇焕,始于我不到五岁那一年。1974年的冬天,父亲带我坐车经过位于北京城东的广渠门,父亲手指着车窗外不远的地方对我说道:“那里,就是三百多年前袁崇焕与清兵血战的地方。”

我问:“袁崇焕是什么人?”于是,父亲给我讲述了袁崇焕的故事。在此后数年中,随着我逐渐长大,翻阅了大量史料之后,终于真正地明白了袁崇焕究竟是怎么样一个人。

袁崇焕是怎么样的一个人呢?正如《天眼》老版本后记中讲述的一样:袁崇焕是一个如岳飞、文天祥、郑成功那般伟大的民族英雄!但遗憾的是:袁崇焕又是一个几乎被后人所遗忘了的英雄。

曾经在网络上看到过一句名言,我深以为然:如果你要考量一个人是否强大,那么,你就要看他的对手究竟有多么强大!

所以,既然要了解袁崇焕,就让我们来了解一下袁崇焕的对手吧:袁崇焕的主要对手,是清太祖努尔哈赤与清太宗皇太极。

大清国的祖先,其实就是我们极为熟悉的宋朝时期的大金国,那是一个极为彪悍而善战的民族——女真族,也就是现在的满族。

公元1115年,女真人历史上第一位伟大的人物——完颜阿骨达率领女真人打败大辽国,在阿什河畔称帝建立了大金国。十年后的公元1125年,大金国灭掉辽国政权。

两年后,即公元1127年,大金国第二代皇帝金太宗完颜吴乞买灭掉北宋,俘虏宋徽宗与宋钦宗,这也就是我们熟知的“靖康之变”。宋朝抗金名将岳飞那首脍炙人口的《满江红》词中“靖康耻,犹未雪,臣子恨,何时灭?”,指的便是这件事情;而金庸先生的《射雕英雄传》中“郭靖”与“杨康”的名字,也是由此而来。

当时的大金国极为强盛,占领了秦岭、淮河以北的广大地区。但由于他们并未消灭掉南宋的主力部队,在此后连年征伐中,再加上自己内部的争斗,终于耗尽了全部实力。公元1234年,大金国被新兴的蒙古政权灭掉,金朝灭亡。

女真人所建立的大金政权从公元1115年完颜阿骨达称帝到公元1234年灭亡,历时119年,更换了九位皇帝。此后,女真人隐入了长白山的白山黑水之间,继续以游猎为生。

公元1559年,在大金国灭亡的325年之后,女真族第二位伟大的人物诞生了,他就是后来的清太祖努尔哈赤。

公元1583年五月,24岁的努尔哈赤以13副甲胄和部众30人起兵,用了33年时间,先后吞并了数十倍于己的其他建州众部落,打败了百倍、二百倍于己的海西叶赫、乌拉、哈达强部,降服了“建州”、“海西”、“野人”数以万计的女真部队,终于在公元1616年建立后金国,可以说是真正的白手起家。

两年以后,公元1618年,努尔哈赤以“七大恨”告天,对当时在女真人看来极为强大的明朝宣战。女真人与汉人的第二次战斗,开始了!

让我们来看一看当时大明王朝的情况吧:明王朝自公元1368年朱元璋称帝,至公元1618年为止,这时已经走过了整整250个年头。

虽说已经过了明王朝最辉煌的时期,但所谓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当时的大明王朝对于一个人口仅几十万,偏安于中国东北一隅的后金国来说,还是太强大了。

明王朝当时的皇帝是万历,公元1618年是万历四十五年。万历朝的前十年,是明王朝最为强大的十年,那时万历皇帝还小(万历皇帝登基的时候,只有10岁),大学士张居正辅政。

张居正是历史上有名的贤臣:对外,数次打败北方蒙古人的入侵,在南方,已基本平定了少数民族的叛乱,而东南沿海地区的倭寇,也被戚继光等名将击溃;对内,将泛滥成灾的黄河与淮河治理好,发展生产、鼓励耕织,国力空前强盛。

那时候,中国是全世界当之无愧最强大、最富有、最文明的国家,仅以人口一项,当时的中国就有一亿人。

我有时候常想,如果当时就需要所谓的“世界警察”,那么除了中国以外,就不可能再是其他的国家;如果当年中国的各大书院可以招收留学生的话,大明王朝一定会对外开设中文的托福、GMAT、GRE、雅思之类的考试,外国人中也一定会出现类似俞敏洪那样的集语言、考试及商业才能为一身的成功商人,在除中国以外的其他国家开设新“西”方学校,教授那些削尖脑袋想往中国钻的老外们,如何在大明王朝的托福、雅思考试中投机取巧、获取高分,拿到大明王朝各大书院的0ffer……

一句话,当时的大明王朝是极其强盛的。努尔哈赤觊觎大明江山的难度,不亚于今天越南想要吞并掉美国一样。

然而,努尔哈赤最终做到了。

努尔哈赤以“七大恨”告天的第二年,公元1619年,后金攻占了辽东重镇抚顺,明军大败,总兵官张承荫战死,一万多明军全军覆没。明王朝在准备了一年之后,万历皇帝派出四路大军共22万人马,对外号称47万,北出山海关平灭后金。这场战役,就是后来非常有名的“萨尔浒之战”。

萨尔浒一战是中国历史上著名的以少胜多的战役。当时后金部队全加在一起仅6万人,对明军的22万人,人数上是1比4,除此以外,明军装备还要远远优于后金部队,当时大明军队普遍配备火器,有红衣大炮、神机营等,而后金部队则基本上是冷兵器。

然而努尔哈赤就凭这6万人马,仅用了5天时间,先后歼灭了明军东、西、北路大军,三路大军的总指挥刘铤、杜松和马林全部阵亡。

这一役,明军阵亡文武官员三百一十多人,士兵死亡五万余人,而后金只阵亡了两千余人。

在明军阵亡将领中,东、西、北三路大军的总指挥均为大明王朝著名的骁将,尤其是东路军总指挥刘艇,一生戎马,先后平定过缅甸、朝鲜、倭寇、播酋、彝族、罗雄的叛乱,身经数百战,威名震动海内外。他所用的镔铁刀重一百二十斤,比关羽的青龙偃月刀还要多三十九斤,在马上舞动起来,轮转如飞。

然而,就连这样的骁将最终也死在了努尔哈赤手上,大明王朝举国震惊,并且自此,一直到袁崇焕出场,大明的军队没有再打过一次胜仗,屡战屡败,而且每一次后金都是以少胜多。小的不说,天启元年(公元1621年),袁应泰指挥7万大军,全军覆没;天启二年(公元1622年),王化贞指挥十四万大军,同样全军覆没……

明王朝对后金的恐惧达到了极点,提起“辫子兵”,朝廷上下无不谈虎色变。

还记得在我中学上历史课的时候,每每老师讲起历史上有名的“以少胜多”战役,无不口沫横飞,兴奋之情溢于言表。

而对于努尔哈赤来说,所谓“以少胜多”简直不值一提。他一生身经数百仗,从13副盔甲、30个人起兵,最后打下明朝一亿人的江山,几乎每一仗均是以少胜多。

当然,努尔哈赤也并非没有打过败仗,不过只有过一次。这一仗是他一生的最后一仗,他自己就是死在这一仗上的,因为他这一仗的对手——是袁崇焕!

其时努尔哈赤以13万大军围困袁崇焕驻守的仅有1万兵力的宁远城,被袁崇焕打得大败而归,自己也被红衣大炮击中,数月后龙驭归天。努尔哈赤临死前召集了所有王公贵族,只说了一句话:“朕用兵以来,未有抗颜行者。袁崇焕何人,乃能尔耶!”

在袁崇焕出场前,清兵对明军的所有战役,屡战屡胜,而且每一次均是以少胜多;而自袁崇焕出场,清军对袁崇焕的战役,是屡战屡败,一直到袁崇焕死,清军没有再打过一次胜仗,而且,每一次均是以多败少,丢脸之极。

努尔哈赤死后两年,崇祯2年(公元1629)十一月,大清第二位皇帝清太宗皇太极由于始终无法突破袁崇焕把守的关宁防线(山海关、宁远),于是绕道古北口围攻北京。袁崇焕得讯,星夜驰援,仅带几千轻骑兵赶到北京,在广渠门外与镶蓝旗、镶白旗、正白旗三路数万清兵决战,战斗一直打了四个时辰八个小时,清兵大败,袁崇焕一直追杀到运河边上方止。这场血战中,袁崇焕以几千劳顿之师,对抗清兵数万精锐,大败清军,其中清军劲旅阿巴泰、阿济格、思格尔三部都被击溃。可以想象,袁崇焕部队的战斗力是何等厉害。

皇太极大败后,召集诸贝勒,讲道:“十五年来,我们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厉害的对手。”于是皇太极施反问计,借崇祯皇帝的手,除掉了自己心腹大患袁崇焕。

袁崇焕死后,尸体被当时愚昧不明真相的京城百姓吃掉,仅剩一颗头颅,挂在他数月前曾经与清军血战过的广渠门外。当天夜里,袁崇焕一佘姓部下冒死爬到旗杆上偷下袁崇焕的头颅,埋在自己家后园,发誓世代为袁崇焕守灵。

这一守,就是三百多年,到今天为止,佘家的第十七代后代依旧忠心耿耿地为袁崇焕守灵。袁崇焕的祠堂就在北京广渠门内花市斜街,佘家第十七代守灵人,是佘幼芝女士。〗

有时候我常常想,一个什么样的人才能够让其他人在他死后,在没有任何外界支持的情况下,默默地、不计任何回报地、忠心耿耿无怨无悔地为他守灵数百年。袁崇焕的品格,一定有着那种无与伦比的魅力和感染力。

二十四史的最后一部《明史》是后来的清朝人写的。清朝人在撰写这部《明史》时,对他们这位敌人,这位甚至击毙他们第一位皇帝的敌人给予了极高的评价:

除前面列举的努尔哈赤与皇太极的评价外,在宁远城被袁崇焕打得大败之后,《明史》写道:“我大清举兵,所向无不摧破,诸将罔敢议战守,议战守,自崇焕始。”

《明史袁崇焕传》的最后一句话是这样写的:“自崇焕死,边事益无人,明亡征决矣。”能让敌人给予这样的评价,应该是最高评价了。

第三卷中,我们将回到三百多年前,回到明朝末年那段动荡非常的年代,回到明朝末年那段金戈铁马、英雄辈出的时代,我们一起,亲自去结识这位原本绝不应该,但到今天为止已几乎被历史淹没了的英雄——

三、小说天眼结局

德宗十五年,祈王反,勾结东夏入侵,天下兵马大将军叶昭率军抗敌。东夏王战中身亡,大皇子哈尔墩退,三皇子伊诺伤,群王争储,东夏陷入五十年混乱。

德宗十六年,祈王降,赐死,谥号“狈”。战后,南平郡王携妃叶氏与江北扶无名灵枢归京,途中诞一子,今上喜,赐名天佑。

德宗十七年,叶柳两家多番协商,无名灵枢入叶家祖坟,立碑叶柳氏,引多番猜疑,柳家及南平郡王妃皆不语,成千古悬案。

德宗十八年,神武将军秋老虎德行出众,太后懿旨,尚守寡多年的荣阳公主,夫蛮妻悍,兴致相投,举案齐眉。

德宗十九年,南平郡王妃诞一女,封华河郡主。

德宗二十三年,太后薨。

德宗三十四年,帝崩,太子登基,改年号德明。

德明三年,南平世子夏修文勤学苦读,中举,南平郡王携妃于秦河岸摆十日流水宴,奢华无度。据载,妃醉,拍案:祖宗十八代庇佑!南平郡王醉答:全因像我!华河郡主曰:妹愿助你继续头悬梁锥刺股。

德明四年,南平世子逃亡。

德明五年,南平世子抓获,娶翰林院学士嫡长女林氏为妻。

德明六年,华河郡主逃亡。

德明七年,华河郡主下嫁游击将军嫡次子。

德明十五年,天下兵马大将军叶昭解甲挂帅。

德明十六年,南平郡王携妃逃亡,大江南北,市井江湖,皆出现其行踪。行侠仗义之举,时有闻之,受百姓深爱。

德明二十三年,南平郡王携妃归。

德明二十八年,南平郡王薨,享年六十有八,妃哀。葬于皇陵,百姓皆称“侠王”墓。

德明三十年,南平郡王妃薨,享年七十有二,三军送葬,帝亲率百官至,追封太子太保,宣武公,谥号“忠贞”。立碑撰《女将军书》,民间戏曲评书《叶家女将》《女从军行》《贞烈传》流传千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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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春天的桃花

全文共 6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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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天,是一年的第一个季节,也是万物复苏、百花争艳的季节,在春天盛开的所有花中,我最喜欢桃花

记得外婆家的后园种了棵桃树,有一年的春天我去外婆家,去的时候天阴沉沉的,我刚走到外婆家,就下起雨来了。 中午的时候,雨停了,太阳从云里钻了出来,天空中还有微风在吹拂着,我走出室外想晒晒太阳。走在路上我闻到了一股香味,于是我跟着这香味走,很快就来到了外婆家的后园。 呈现在我眼前的是一棵桃树,满树的桃花经过雨的洗涤,在阳光的照耀下,显得分外美丽,在微风的吹拂中,散发出阵阵沁人心脾的香味。啊!真是片片桃花雨后娇啊!我不禁赞叹着。

我看到地上有被风吹落的桃花,我想,让它们就这样化作泥土,实在是太可惜了。于是,我回屋里拿了个干净的塑料袋,将地上的桃花瓣全都捡了起来装进袋子里,捡完了之后,我看了一下袋子,有半塑料袋桃花瓣。

我想,这些桃花瓣到底如何处理才好呢?是把它们全部风干,还是怎么办呢?突然,我脑海里闪过一个念头,用这些桃花来制作香水一定是个不错的办法。

我回到屋里,将刚刚捡来的桃花瓣洗干净,风干了水份之后,我将它们全部都装进了一个瓶子里,然后再在瓶子里装了些温热水,盖紧盖之后,我用力的摇晃了几下瓶子,然后将瓶子放到阴凉处。

过了几天,我把瓶子拿了出来,发现原来没有颜色的水,现在已是淡红色的了,我高兴极了,因为我知道,香水已经制作成功了,打开闻一闻,香气扑鼻。

通过去外婆家看桃花的事,既让我观赏到了春天雨后桃花的美景,还让我学会了制作香水。我爱春天的桃花。

[春天里的桃花作文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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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美丽的桃花的作文400字

全文共 3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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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有许多花,比如:白色的康乃馨,红色的玫瑰花,雪白的梨花……可我最喜欢粉红色的美丽桃花!

春天,开的最早的就是那芬芳迷人的美丽的桃花。从远处看,那一片片,一簇簇的美丽的桃花仿佛是一片粉红色的海洋。走进美丽的桃花林了,我看到美丽的桃花有五片花瓣,有的展开了全部的花瓣;有的才展开两三篇花瓣;有的还是花骨朵,看起来马上就要破裂似的。在阳光的照耀下显得更加美丽,更加灿烂。

初绽的美丽的桃花,刚刚张开一点嘴,花瓣还没有全开,露出了米黄色的花蕊,它仿佛是一个害羞的小姑娘,脸涨得通红,嘴角微微露出一丝笑容,又像……美丽的桃花的花蕾也十分漂亮,一个个圆形红色的花蕾,就像一个个柔软的小绒球,又像一盏盏小灯笼,还像一个个笑脸挂在枝头,把桃树打扮得好看极了!

我爱春天,我更爱春天的美丽的桃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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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桃花作文精选

全文共 4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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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春三月,正是观赏桃花的好时节。在这美好的日子里,我和爸爸妈妈一起来到桃园欣赏桃花。

一走进桃园,我们就闻到一股沁人心脾的香味。灿烂的阳光给鲜艳的桃花镀上了一层金黄。在蓝天的衬托下,桃叶显得格外绿,仿佛头上的翡翠。一朵朵美丽的桃花,犹如一个个小娃娃从翡翠中冒了出来。这些桃花真是千姿百态,让人看了眼花缭乱。那一朵像在枝头上沉睡着,这一朵桃花像在和它身边的小伙伴们窃窃私语,而另一朵桃花则像姑娘羞红了的脸庞·有的花瓣全展开了,露出淡黄色的花蕊,在风中颤动,喷吐着春的芳香;有的还是含苞欲放的花骨儿,宛如调皮的小猴依偎在妈妈的怀抱里。

这么多的桃花,一朵有一朵的姿势,看看这一朵很美;看看那一朵也很美,看着看着,我仿佛也变成了一朵桃花。一阵微风徐徐吹来,我就翩翩起舞,粉红的衣裳随风飘动。一只小蜜蜂飞来,告诉我采蜜的收获,一只花蝴蝶飞来,告诉我清晨飞行的快乐。

不知过了多久,我才记起我不是桃花。太阳偏西了,我一边走在回家的路上,一边哼着我最爱唱的歌:”在那桃花盛开的地方,有我可爱的故乡”欢快的歌声久久2地在空中回荡。

[桃花作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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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桃花作文500字

全文共 5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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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喜欢亭亭玉立的荷花,有人喜欢芬芳万里的桂花,有人喜欢顽强不屈的腊梅,而我却喜欢那娇艳玲珑的桃花

桃花远远看去,一大片一大片的就像粉红色的花海,又仿佛是一位位娇羞的姑娘踮着脚站在枝头。一阵微风吹过,桃花翩翩起舞,像春天的舞蹈家。

桃花近看时,粉红粉红的花瓣是多么的均匀,就像春姑娘给桃花涂上了一层淡妆。桃花千姿百态,有的还是花骨朵儿,粉红色的脑袋探了出来,就好像是好奇的宝宝,想要认识认识周围的朋友;有的展开了一两片花瓣,里面的花蕊顶着一包包花粉,香得招引来了许多的小蜜蜂;还有的花瓣全展开了,绽放开最灿烂的笑容,迎接春天的来到。

桃花,那可爱的模样让我不由自主地去摸了摸,它的花瓣就像小孩子嫩嫩的脸,让我充满了爱怜。花瓣上有着晶莹的露珠,好像给桃花挂了个珍珠项链,把桃花打扮得更加绚丽多彩。

桃花,我想赞美它!它的花瓣又小又嫩,虽然不像百合那样散发着浓浓的香味,却有着自己淡雅的芬芳;它虽然不像山茶花有着大大的花瓣,但是它开得那样艳,就像娃娃笑红了脸。桃花紧紧地贴在树枝妈妈身上,没有一点距离,我想:桃花之所以开得那么艳丽,大概是枝条妈妈无微不至地照顾它的缘故吧,母爱真是伟大!

我站在桃树下,一阵风儿吹来,桃花落在我的头发上,就像一只只蝴蝶围着我转。看着看着,仿佛自己也如同一只蝴蝶在那自在地飞舞着。

桃花真美呀!这美,确实让我着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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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赏桃花作文600字

全文共 5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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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暖暖春日。公园的湖畔矗立着几十棵桃树,树上的桃花挨挨挤挤,姹紫嫣红,一个接一个地绽开了笑脸,引不少人驻足观看,拍照留影。好一幅人面桃花相映红的美丽图画啊!

只见布满沧桑的乌黑树干上,早已分叉的枝桠上,竟是一簇簇的粉红。几片花瓣绽开,一朵粉桃犹如一位亭亭玉立的仙子,侧又看去,只觉得“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开得那么真实,那么美。一朵仅此,那成千上万朵就更不用说了。

也有些零零星星的花骨朵,挂着水珠,亮闪闪的,粉嫩娇艳得令人是止不住地赞叹。好似听见了我的赞美似的,枝上的桃花争相斗艳,传来阵阵沁人心脾的幽香,使人沉醉其中,成为这美丽的俘虏了。人仿佛早已置身于桃花的世界,徜徉于花的海洋了。

在地上,满是早已款款凋落的桃花,在浑黑的大地上铺上了一层粉红而又轻薄的地毯,春天,是万物生机勃勃的季节,也是众花竞相开放的季节。牡丹,月季,梨花,海棠,无一不美。但桃花,傲立枝头,仿佛置其他花于度外,一心一意地生长着,一茬花谢了,又长出一茬花,冰清玉洁,美不胜收。桃花独树一帜,恐怕早已无花可比。

桃花虽然花期很短,但它仍努力珍惜地绽放,留给人们美味的果实——桃子。桃花啊,桃花,你的无私奉献深深打动了我,即使是有限的美丽,也丝毫不吝啬。人应如桃花,心高尚则外高尚,心愈发美,外在与内在也就愈发美。使尽浑身解数去博得风采,还不如脚踏实地,迎着春风发芽开花,在人们的心中留下深刻的一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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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爱桃花如痴作文300字

全文共 3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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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尤其喜欢桃花

有一次,我和妈妈、大姨、哥哥去南宁的青秀山的桃花岛。在桃花岛的大门外都已经闻到桃花的香气,走进去里面时,简直就是世外桃源啊!那里开满了美丽的桃花,有粉红色的和玫红色的。我们走进了桃花的世界,仿佛自己来到了《射雕英雄传》的桃花岛一样。我和哥哥高兴的跑来跑去!在树下捡起掉下的桃花,好香啊!

有的桃花张开,有的合拢,桃花的芯是黄色的,有的还是花骨朵,太美了,所以我非常喜欢桃花。桃花就像一个个小孩,懒洋洋地从桃叶中间挤出来。桃花只有在春天开放。来往的旅客都情不自禁在桃花下留影,每个人都露出了桃花般美丽的笑容。

桃花很美,它的果实更可口,到九月份的夏天就可以吃到了,我不但喜欢桃花,更喜欢吃桃子!可见,我真是由里到外都喜欢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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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改写《我叔叔于勒》结局

全文共 7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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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我们一家人在船上闲聊和幻想着哲尔赛岛美貌时,眼前走来了一位穿着西装革履、风度翩翩、具有绅士风范中年人,父母眼睛眨也不眨地盯着中年人看。父亲似乎开始了他白日梦:要是我这么有钱,那该多好啊!那么,我就可以拥有属于自己车、别墅……如果他是于勒也好啊!母亲似乎也在想着:我当初要是嫁给了一个富翁该有多好啊,我现在就不用穿如此寒酸衣服了;我就不用每天干这些粗活;我就不用……母亲美梦被一声尖叫声给打破了,原来是父亲:“克拉丽丝,我怎么觉得这位富翁好面熟啊!他好像是……好象是……是我那好心弟弟──于勒啊!”“是啊!我也是这么觉得,他是那好心于勒。你快去问问啊!快去啊!”“我……我……我这就去问。”“上帝保佑,上帝保佑,保佑他就是那好心于勒……”

“请问你是于勒先生吗?”父亲即胆怯又兴奋地问道“是啊,你是?”“于勒,于勒!我好弟弟,你终于回来了。我是你哥哥──菲利普啊!”“哥哥,我亲爱哥哥,我回来了。”“克拉丽丝,是于勒,于勒回来了,孩子们,快,快过来,快过来啊。你们那好心叔叔回来了!”父亲连蹦带跳地喊着。“于勒,嫂子终于盼到你回来了”母亲眼里出现了泪花。

“两年前,我再次去了南美洲旅游。在途中,我做了些买卖,他们给我带来了220万美元利益。再后来日子中我又挣了450万美元。我原来以为这些钱够我花一辈子了,所以我整天无所事事,只顾着吃喝玩乐。直到有一天,一群土匪冲到我家里,把我所有钱财都给抢光了,现在我只剩下身上这套衣服了,这次回来只是想向你们借点钱……“叔叔一口气把他那悲惨经历全说了。”好啊!你这个流氓,我就知道你是个败家子,只会吃我们家财产,你是个流氓,诬赖……母亲破口大骂。

……

在离开哲尔赛岛时,父母把叔叔留在了岛上,是为了避免他回来再吃我们家。为此,姐姐男友也离他们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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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小学生写桃花的

全文共 4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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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阵轻快凉爽的风吹来,让人感觉到丝丝凉意,哦,原来是万紫千红的春天来临了。春天是百花盛开的季节,当无数花洁如玉的花开放时,桃花也竞相开放。

粉里透红的桃花一朵紧挨一朵,挤满了整个枝条,它们像一群漂亮的小姑娘,正在展示自己婀娜多姿的身材,春雨悄悄的和桃花做了朋友,它那飘飘洒洒丝丝缕缕的雨丝滋润着桃花,所以桃花一天比一天漂亮,一天比一天迷人。近看,桃花就像一颗颗五角星,闪闪发亮;远看,像一片粉红的“云霞”,妩媚动人亭亭玉立。

灿烂的阳光照射着无边的大地,也照射着美丽的桃花,桃花又美丽又迷人。风儿也和它一起快乐地做有趣的游戏,这时便花影摇曳,粉红的花瓣飘洒在蔚蓝的天空,让世界变成桃花的天地,更让我们的生活充满生机。

桃花不但美丽,而且还释放出一股沁人心脾的香味花香引来了只只蜜蜂,它们辛勤地采蜜,忙碌地传播花粉。

正当你留恋于花海时,一阵风拂过,花枝花朵轻歌曼舞,桃树悠悠荡漾,使人心旷神怡,遐想联翩……

桃花真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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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迷人的桃花作文450字

全文共 4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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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六的早晨,江老师带着同学们去亲近大自然。

在车上,我兴致勃勃地向窗外望去,无边无际的桃花张开了笑脸,正对我们微笑呢!在这里,除了桃花还是桃花,一眼望不到边际。眼看天和桃花的交点处有一条天蓝色和粉红色在一起交接而成的线,若隐若现,仿佛人间仙境。到了桃花林,我迫不及待地跑下车,哇!眼前的桃花芬芳扑鼻,我觉得自己仿佛就是一朵桃花,穿着粉红的衣裳,对着人们微笑。在阳光下,我翩翩起舞,粉红的衣裳飘来飘去,好像一个小仙子。

桃花们形态万千,有的面对面开放,好像在互相欣赏;有的低着头,好像有一点不好意思;还有的独自绽放在枝头,孤芳自赏,很有意思。它们有的才展开两三片花瓣,有的完全露出了笑脸,还有的只是含苞欲放的花骨朵,饱胀得马上要破裂似的。看看这一朵很美,看看那一朵也很美。突然让我想起唐朝大诗人杜甫的一句诗:“桃花一簇开无主,可爱深红爱浅红”。

桃树粗糙的树皮就像饱经风霜的老人的手一样,上面还有稀少的树胶。据说:树上的树胶越多,桃子就越甜。我想,在不久之后,这里一定会结满又大又红的桃子。

这美丽迷人的桃林,真是让人目不暇接、流连忘返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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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以桃花为话题的高二作文800字

全文共 6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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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返小学校园,走过曾与同学一起奋斗的教室,一起奔跑玩耍的操场,那条曾充满着欢声笑语的绿荫小道,不禁有些感慨,六年的时光啊,太美好,好到让人感觉是一场不真实的梦。我的脚步慢了下来,远处,那一抹盛开桃花的粉色,映入眼帘,如同一簇簇火花,将枝干点燃,蔓延到了我的心里……

不禁走近,驻足观望。盛放的桃花分外妖娆,娇嫩的花瓣层层叠叠,绽开着灿烂笑容。淡淡的粉簇拥着那娇小的花蕊,如同一个面容清秀的姑娘。一些还含苞待放的桃花嘴边挂着浅浅的笑意在那夺目的桃花丛中安然浅笑,却也让人神迷意醉。朵朵桃花挤在一起,青翠的叶子衬托出它那不同寻常的美,满枝丫的桃花不知看醉了多少观赏之人,那争艳的画面让人无法忘怀。

桃花的那一缕缕清香在春风的吹拂下飘散,仿佛远处高楼上飘渺的歌声似的,若有若无,飘进我的心里,沁人心脾。

随着这气味,我记忆开始渐渐清晰。这桃树丛曾是我们三年级时老师带领我们种下的。那时的喜悦的感觉我仿佛现在还能感觉到。那时的小桃树还非常瘦小。我们总是争先恐后地给它浇水,盼望着它能长出美丽的花朵来,天真地想着它会长出大大的桃子。日子似流水,我们一直苦心栽培的桃树没能长出我们期盼的花朵来,只有零落的几朵小花,更没有桃子,我们失望至极,整整一段时间都闷闷不乐,记得那时林老师笑着摸着我的头说:“别灰心,花,总会开的。”

花,总会开的。盛放的桃花经过磨砺,绽放出了自己的美丽。人,也是一样,也许你一开始并不是事事顺利,但你要有“开花”的信念,并付之努力,不断地充实自己,也能绽放出生命最绚烂的火花。

春风和煦,在这盛放的桃花中,春意正不断萌发。春天,来了,又是新的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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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面对漫天飞舞的桃花我流泪了作文600字

全文共 6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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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朵朵艳丽桃花的凋零,只为了秋天的硕果累累。

——题记

走在状园小区的小径里,桃花静静地绽放着,却没有人来欣赏这一韵芳华。只有我一个人欣赏着这漫天飞舞的花,悄悄的流泪了。

如果没有母亲为了我日日辛勤地付出,我也许还不知什么是感恩,又如何去感恩。而我的世界也不会迎来春天。

寒风呼啸,街灯依旧昏暗,也为在寒冷中瑟瑟发抖的我送上一丝温暖,使我内心不再孤独,不再寂寞,不再寒冷。周围的同学陆续散去了,只有我一个人走在回家的冷清的小路上,四周的一切都静了下去,只隐约听见手表的“嘀嗒”声和我孤独的脚步声。小路显得十分漫长,似乎永远也走不到尽头。陪伴着我的只有这漫天桃花,面对这一韵芳华,我流泪了。

“咔嗒”,我打开了家的大门,平时站在门口迎接我回家的妈妈今天却不似往常,我悄悄的打开妈妈的房门,只听见妈妈手机闹铃急促的音乐声,妈妈倚靠在椅子背上沉沉地睡着了,脸上充满了疲惫。无情的岁月已经在母亲秀丽的脸庞上刻下了深深浅浅的印痕,妈妈的鬓角也已斑白。看着妈妈,我流泪了。

是啊,妈妈虽然是生活与工作中的强者,可她的身体及流逝的岁月却告诉她应该休息。妈妈会尽力的将生活和工作都安排妥当,会给予我最舒服的生活,而我却不知道爱惜她。从今天起,我要学会分担,让母亲感到这艳丽的花瓣轻抚过她的脸庞。面对这一韵芳华,我流泪了。

暮春,凋零了的桃花掩去不了它们盛开时的无限芳华。父母已逐渐老去,需要我们反过来去关心他们,我们要像小时候父母对待我们一样的去照顾他们,充满细致、耐心和爱。桃花随风飘落,虽然他们不再美丽,但他们的离去意味着秋天的硕果累累。面对这漫天飞舞的桃花,我流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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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美丽的桃花林400字

全文共 4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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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过晚饭,热气已经退,太阳落下山,只留下一片灿烂的红霞在天边,我和妈妈出去散步,走不久,就来到一个圆形的小湖,湖里还有几只小船。我和妈妈跳上一只小船,妈妈解开绳拿起竹竿一拨,船缓缓地动,向河中心移去。

到河对岸的时候,我们发现岸上有一片桃花林,我们就上岸,走进桃花林。桃花的那一阵阵清香扑鼻而来,令人陶醉。

这片桃花林不大,大约有七、八十棵桃花树,它们分成四排,分裂在路两旁,像礼仪小姐那样欢迎我们的到来,从远处看去,桃花就像一个个害羞的小姑娘,它们正迎风微笑着呢。

一阵微风吹过,花瓣在枝头欢快地跳起舞来,飘落的花瓣不是抚摸着我的脸,舒服极。忽然,刮起一阵大风,花瓣儿似天女散花般落下来,铺在小道上,一会儿,小道上铺满花瓣儿,就像一条粉红色的地毯,看着这美丽的地毯,我真不忍心踩上去,生怕踩疼它们。我们正赏着桃花,天竟然下起蒙蒙细雨,给桃花林披上一层薄纱。我们就像走进仙境,美不胜收,令人流连忘返。

雨越下越大,我和妈妈只好依依不舍地离开桃花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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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小狗学叫第二种结局续写

全文共 4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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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狗跑呀,跑呀!它碰上了一位农民。农民看见心里美滋滋的,心想:“这只狗来的正好,它可以帮我赶走小鸟,这样我田地里的种子就不会被小鸟吃掉了。于是农民就高高兴兴地带着小狗回家了,并且精心地饲养它。

有一天,小鸟又偷偷地来吃农民地里的种子,小狗看见了很是着急,就发出“咕咕,咕咕”的声音。小鸟们听了,以为是同伴杜鹃呢,便三五成群地飞了过来,全都围在农民的地里吃种子。农民看见了,觉得很惊讶,就问小狗:“这是怎么回事呀?你为什么会发出这样的怪叫?”小狗吞吞吐吐地说:“我从小就不会叫,这个叫声还是刚刚从杜鹃那学来的。”农民听了小狗的话,看它可怜兮兮的样子,非常的同情它。

于是,农民就下定决心帮助小狗学狗叫,他天天带着小狗往邻居的家里跑。邻居家的狗很耐心又很有爱心,看见小狗这么可爱,二话不说就答应教它了,它一遍又一遍地教小狗“汪汪,汪汪”的叫着,小狗很聪明,几天下来就学会了狗叫。农民很欣慰,他再也不担心田地里的种子会被小鸟吃掉了。从此,农民和小狗每天相依相伴幸福的生活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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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项链的续写结局

全文共 26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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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玛丽告诉玛蒂尔德那天借给她的项链只是一个赝品时,玛蒂尔德大吃一惊:“什么?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项链的续写结局,希望大家喜欢。

“什么?假的?”伴随着一声嘶哑的叫喊,玛蒂尔德的世界彻底塌陷了,她又看到了那个灯红酒绿的夜晚她的旋转的红裙,那挂美丽的项链为她赢得了多少艳羡的目光啊;她又看到了那个她生命中的最寒冷的夜晚,那辆破旧的马车,那条路瓦栽先生在沉重的夜色里一寸一寸地搜索过的街道;她又看到了她十年的漫长的苦难的岁月,看到了“油腻的盆沿、黑色的肥皂水、阴暗的、潮湿的、狭窄的小阁楼”,她看到了现在的自己:一个苍老的、粗笨的、疲惫的妇女;看到了那挂一模一样的标价三万六千法郎的钻石项链。

她拚命地逃了,仿佛要逃进永远不可能返回的旧日的时光。她没有听到佛朗斯节夫人困惑的呼唤。小径上的落叶也仿佛被她疯狂的脚步唤醒,轻轻地飞在下午的阳光里。

第二天,在某一家旧的阁楼上,一个满头白发的老女人坐在窗口,眼睛空洞无神。她望着这个她已经不认识的的世界,口里喃喃着:“假的,假的,全是假的。”

这是一个典型的张爱玲的“一个苍凉的手势”式的结尾,它以蒙太奇式的镜头串连起了这个不幸的女人的一生,以玛蒂尔德在巨大的心理落差中崩溃的结局,为《项链》画上了一个冰冷的音符。

但是,这是一个必然的结局,也就是说,这是这个故事最为合理的走向吗?让我们再回到莫泊桑的故事中最后这个情节的开始:

“路瓦栽夫人无限感慨。她要上前去跟佛朗斯节夫人说话吗?当然,一定得去。而且现在她把债都还清,她可以完全告诉她了。为什么不呢?

她走上前去。”

请注意这里的“走上前去”,这是一个富有丰富的象征意味的动作。这是用十年的苦难之火而锻烧出来的坚强、坦然、善良和诚实。很显然,此时的玛蒂尔德早已不再是当年那个认为自己“生来就是为过着高雅和奢华的生活,因此不断地感到痛苦”,不再是“再也不想去看有钱的女朋友,因为看望回来就会感到痛苦。由于伤心、悔恨、失望、困苦,她常常整天整天地哭泣”的小女人。

“十年”,为什么恰恰是“十年”?这儿的“十年”也应该是有着其深刻的意味的,“十年”足以使一个人的个体生命实现一种质的变化,十年是一个完整的成长阶段。《论语》中孔子说:三十而立,四十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耳顺,七十随心所欲,不逾矩。在孔夫子的眼中,每一个十年,人都在完成一次自我的超越。而对玛蒂尔德来说,十年前她还是一个沉溺在绚丽的梦境之中不可自拔的小姑娘。如果那个时候她没有丢掉项链,那么现在是怎样的一个境况呢?是如包法利夫人或安娜卡列尼娜那样,在上层社会的纸醉金迷之中无法自拔,最终完全地失去自己,而只能用自己的一死完成对这个社会的最后的无奈的拒绝和反抗?还是如同她的朋友佛朗斯节夫人,在上层社会完成了自我的蜕变,并最终成为这个社会阶层的一部分,倘若真的如此,便是快乐吗?安娜已经用自己的麻木的婚姻和错误的爱情作了最好的证明,在那个社会里,固守麻木的爱情或都是想突围而出都可能是悲剧。当然,还应该有一种更大的可能,那就是经历了那一个“云上的日子”,经历过那个“最美满最甜蜜的胜利”,然后,再进入在她看来如此可怕的现实生活,然后用整个漫长的后半生的时光去追忆那个夜晚,再枉然地用这种回忆的快乐稀释现实中无法真正拥有的伤悲。当然,所有的可能都只是可能,因为命运虽然给了我们无数的可能,但是却只给了我们一种现实。

“但是,有时候,她坐在窗前,就回想起当年那个舞会。那个晚上,她多么美丽,多么令人倾倒啊!”如果说在十年以前,对那种流光溢彩的上层生活的羡慕充斥了她的生活,成为她生活的大部分和痛苦的理由,那么,在现在,这种对往昔的回忆却已经成为她现实生活的点缀了。鲁迅先生说:做梦的人是幸福的,人最大的苦痛是梦醒了无路可走。对玛蒂尔德来说,当她十年前有梦的时候,她是痛苦的,因为梦境的华彩正好映照出了现实的黯淡。现在,因为命运的偶然,梦醒了,而她也在生活的磨难之中,在相濡以沫的爱情之中找回了自己。因此,对十年后坐在窗前的玛蒂尔德来说,这已经不再是一种痛苦的现实了,旧梦的痕迹自然不可能完全消失,但是,这个梦已经不可能使她为之感伤了。

十年的时光,已经使得玛蒂尔德“抛弃了娇气和任性,远离了虚幻的遐想,而成了为明确生活目标而一步步地攀登的奋斗女性”(方位津《错位到复位的女性》)。她获得了心灵上的平静和安宁,对自己的生活有了心安理得的新体验。因此,其实对她的人生来说,项链是真的还是假的已经不再重要了,她的人生已然在这次影响她生命走向的变故之中获得了最为宝贵的成长的经验。当然,我们看到这个情节的时候,心中会再次闪现莫泊桑的感慨:“人生是多么奇怪,多么变幻无常啊,极细小的一件事,可以败坏你,也可以成全你!”。人生是一个神秘的故事,每一个人都在期待最精彩的情节。人生中有太多的偶然,每一次偶然都可能改变我们生命的走向。泰戈尔说:“上帝的左手是仁慈的,而他的右手却可怕。”而我们每一个人(也许还可以包括上帝本人)固然无法知道在人生的下一刻,上帝会给我们左手还是右手,但是我们唯一可以决定的,就是在命运的给予面前,我们可以选择怎样的方式去面对。一挂假的项链似乎断送了一个女子的青春,可以却以另一种方式拯救了她,使得她拥有了最为可贵的成熟。郭宏安先生在《谁是“少数幸福的人”?》中曾经如此分析于连这个主人公形象:“内容丰富分量沉重寓意深远的《红与黑》实际上写的是一个年轻人在追求幸福的道路上如何从迷误走向清醒,说到底是写了‘悟’字。”自然,成熟本身就意味着失去和拥有,于连为了他的幸福付出了自己的生命,所以,让我们看看另外的一种结局吧:

这似乎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夜晚。

玛蒂尔德又一次坐到了窗前,看着窗外点点的灯火。

路瓦栽先生轻轻地走进来,疲惫的他没有竟然感觉到妻子的异常,平常的这个时候,她应该正胡乱地挽着头发,高声大气地说着话,用大桶的水冲洗地板呢。

然而,今天,她面对着窗外模糊的风景,泪流满面。

他有多少年没有见到过她的眼泪了?他忽然有了一种不祥的预感。

“怎么了,亲爱的?”

事实上,这是十年来她第一次如此认真而深情地看着他。

她看着他的脸,这么多年,他老了许多,而他本来是一个不能经历大风大浪的小职员。然而,为了她的一个夜晚,他一直表现得像个英雄。

他有些不安了,因为她的这种神情他太陌生了,即使在他终生难忘的婚礼上,她似乎都没有认真地看过他。

“哦,没什么。今天晚上,我做了你最喜欢的肉汤。”

窗外,夜色如此温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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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桃花》作文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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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累了,坐在教室内隔窗远望,思乡之情不禁油然而生,思念十几里之外的故乡,那里一定又是漫山遍野红艳艳、粉莹莹、白生生的山桃花世界了。

地处南阳腹地的故乡,山山坡坡、沟沟洼洼、峭壁岩缝、房前屋后,到处都是婀娜多姿、令人喜爱的桃树。走进故乡,每年寒冬过后,那美丽迷人的桃花便露出笑脸,最早向人们报告春的喜讯,展示春的风采,装扮春的世界。

故乡的大部分桃花虽说是野生野长,但却时时透露出一种掩藏不住的大自然所赋予的灵气和神韵。千姿百态、风情万种的桃花总是以特有的方式把自己的靓丽风采展现于人间:有的崭露头角,血红血红的花骨朵密密麻麻地点缀着枝条,煞是好看;有的含苞待放,鲜艳欲滴的花骨朵犹如令箭般招人喜爱;有的初露乍开,蓬蓬松松的花骨朵好似出浴美人,白里透红、乍开还拢的花瓣中间冒出一簇米黄色的花蕊;有的展葩吐蕊,娇美俏丽的花瓣舒展着身躯、展示着风韵,亭亭玉立的花蕊英姿勃发、幽香四溢……

在桃花的深处,一株株一片片花朵,艳的动人、粉的迷人、白的喜人,远看犹如灿烂群星、美丽晚霞,近看好似晶莹珍珠、鲜艳玛瑙。随便折一枝,一定会让您啧啧称奇、爱不释手。每到春天来临,便是村里孩子最快乐的时刻。小学放学后,孩子们就三五成群地到处寻找自己喜欢的桃花,然后把一束束各种颜色各种姿态的桃花插到盛着泉水的瓶子内摆放于窗台、桌子等显眼的地方,为村里小屋平添几分生机和光彩。有调皮的孩子试着把插花放到教室里边的窗台上,见老师只是微笑没有说什么,便又把一瓶瓶桃花神不知鬼不觉地送到老师的办公桌上。

老师发现孩子们如此喜爱桃花,便布置了一道课外作业,写桃花的观察日记。于是,在老师的指导下,一篇篇观察入微、描写精彩的日记就陆陆续续地诞生了。桃花在尽情地向人们展示出自己的千娇百媚之后,来不及等待其它植物开花,就毫不犹豫地落英缤纷、红雨洒地,把自己生命最后一刻化作最美丽最耀眼的壮举永远地留在了人们心间。

桃花的生命虽然短暂,但却为美丽的世界增添了迷人的色彩,同时又孕育了新的生命,一个个圆润润颇有经济价值的桃子将很快挂满枝头。我爱故乡的桃花,因为它最早给故乡的人们带来了春天,带来了美丽,带来了果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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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桃花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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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禹宣

今天老师带我们来到桃花坞观赏桃花。

我们在桃花坞走了一圈,有一株桃花树特别美,它的树干是不规则的,被穿上了"白衣服"。树干分成了三个不同大小的小树干,特别像钟表上的三个指针,它们弯弯曲曲的形态各异。虽然树枝不多,但桃花多得数不胜数,从上看就是一片片嫩粉色的彩云,仔细看这些桃花,外面是一层淡淡的粉,中间有带了点深粉,在中间就是它的花蕊了,里面有小条条的细条,从上到下全是黄色,只有顶上一点淡粉或者是橙色,美丽极了。这些桃花并不是全是开了的,也有少部分是还未开放的,而更少的是花骨朵。细细的看,美丽的桃花配上那淡绿的,锯齿状的嫩叶,简直是美不可言。真不知道春姑娘是怎样调出这美丽的颜色的,如果再淡一点,就不会这么鲜艳,这么亮了!如果再略深一点,就不会这么有层次感。不仅摸着不舒服,而且有些刺眼。不像这株,摸着简直舒服地不能再舒服了,风一吹,哇!下花瓣雨啦!

白花也是美美的,它也有很多瓣,花蕊也是和那美不可言的粉花很像!

望着这美丽的景色,闻着这清新的空气,想着那未来的美好,我决定,以后要保护绿色,让生活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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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美丽的桃花

全文共 2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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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天来了,在这个美丽的季节里,百花齐放,五颜六色的花儿可漂亮了。有红色的玫瑰花,有粉红的桃花,还有雪白的梨花……我最喜欢的就是桃花了。因为,每当春天的时候,它都咧着嘴笑,而且,还露出它可爱与美丽的一面。

每到春天,桃花树上长满了桃花,每一朵都开得那么鲜艳,桃花的花瓣粉红粉红的,而且,摸上去嫩嫩的,手感非常好。

一阵风吹过桃花,桃花树摇摇摆摆的,桃花的花瓣一瓣一瓣的掉下来,好像在欢迎人们来到这里。

我觉得桃花就像一个可爱顽皮而又天真与美丽的小仙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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