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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言散文《会唱歌的墙》【汇编20篇】

鲁迅,原名周树人公元1881年——1936年﹐浙江绍兴人﹐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主要作品有小说集《吶喊》﹑《彷徨》﹐散文诗集《野草》和大量杂文。在他众多的文学创作体裁中,尤以小说和杂文成就最高,影响最大。他是我国散文诗开创时期的重要作家之一﹐而《野草》成为我国现代散文诗的奠基之作。本文就是开学吧给你们带来的一些关于莫言散文《会唱歌的墙》优秀作文,欢迎阅读,希望你们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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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沧海改写散文

全文共 4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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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元前207年,建安十二年时的一个,秋高气爽的秋天,我率领大军征伐当时东北方的大患乌桓。这是我同意北方大业中的一次重要战争。

我带着兴奋,激动的心情来到了河北的碣石山上。

我沿着一条幽静的小路,一边观景一边眺望那茫茫的沧海。一路上树木丛生,火红火红的枫叶就像被祖国壮丽山河染上了敌人的鲜血,这一切都是那样的豪壮。路边的小草在秋风下,慢慢地低下了头。山上那清澈的河流,也在夕阳的映照下变成了火红的颜色。

在碣石山顶,我看见了那碧波涌动的沧海,一阵秋风袭来,沧海顿时涌起了阵阵洪波,就像我的千军万马,正朝着胜利的方向飞速前进。

我喝着小酒,看着太阳渐渐从大海中消失,又看着月亮从大海中慢慢升起。看见了灿烂的星空在大海中有了它们的足迹。不禁激动起来,怀着对江山的渴望,迎风吟唱起这首诗:《观沧海》

东临碣石,以观沧海。水何澹澹,山岛竦峙。树木丛生,百草丰茂。秋风萧瑟,洪波涌起。日月之行,若出其中,星汉灿烂,若出其里。幸甚至哉!歌以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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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林清玄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6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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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丰富多彩的寒假里,我看了许多书,每一本都很不错,每一本都值得我去细细地品味,而我最喜欢的,就是这本“林清散文集”了。

我妈妈不小心给我买了两本不同的散文集。这两本书虽然是同一个人写的,但有许多不同的故事。在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故事应该就是“一千支银针”了。 在这篇文章里讲了一个童话,故事的大意是这样的:从前有一位国王,他有七个女儿,七位公主各有一千支用来整理头发的扣针。一天,大公主发现她的针只有九百九十九支了,所以,她自私的打开了二公主的针盒,悄悄地偷走一支针。二公主也因为少了一支针而从三公主那里偷了一支,三公主偷了四公主的,以此类推。最后被连累的,是七公主。正好国王有贵客,七公主整天都在焦急地跟着侍女找银针,可都找不到。公主甚至想用树枝、冰、银线代替,可是都不行。七公主只好躲在房间里。那贵客竟是一位王子,王子的手里有一支银针,他说:“淘气的小鸟在我的帽子里筑了巢,我发现里面有一支雕有贵城花纹的发针,是不是其中一位公主的?”六位公主都知道,那是自己掉的针,可她们的头发都好好的梳在脑后。七公主听到后,连忙跑出来,王子和公主一见钟情,最后幸福快乐地生活在一起。 这个故事虽然简单,但蕴含着许多的道理。林清玄在结尾的一段话我非常喜欢。他说:“这样想时,对生命的事,对情爱的观点,也就能云淡风轻处之泰然。每个人设若有一千支银针,不巧失落了一支,不必伤悲,因为我们还有九百九十九支银针,它们仍然能散放光芒,正如天上繁星万盏,有时雨天少了一颗,其他的还是为我们放光。” 他说得这种乐观的心态,是我们人人都应该拥有的。

这一本书里的每一个故事,背后总有它的韵味,要我们去好好的品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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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关于春愁的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2300字

全文共 21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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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终相信,每一条小径,都是通往春天的。即使春天去了,也会在下一个路口,蓦然遇见一溪云,一涧风,几朵花。心若在,春天在;情若在,花常开。

我本是一个不伤春的人,看了天街小雨的《苍白》和《归去》,却怎么也无法释怀。那明明是一个灵魂用血和泪在涂抹,文字只是她伤口里开出的妖冶的花,待到开成一树繁花,明媚了我们的双眼时,她选择了悄然离去。——她怎么也承受不了那文字的根须伸进骨子里的痛,那种疼痛和绝望,如海水一样侵袭了我的心,蔓延开去,就成了莫名的春愁。

“一片飞花减却春,风飘万点正愁人。”数月不见,不知她究竟怎么了。仿佛一个巨大的悬念,亦仿佛一个不好的暗示,把我的心碎成千丝万缕,如这一地无法收拾的落红————流水落花春去也,天上人间!

不忍细读的唯美文字,不忍碰触的深入骨髓的伤————那是用生命换回她生命的男人,那是永远也无法解脱的阴阳之恋,那是开在伤口上艳绝的花朵……

白天不懂夜的黑,我又何尝懂你呢?其实忘却,是最好的善待,解脱自己也解脱别人。其实无我,是最好的进取————心无旁骛,宁静致远。

情深不寿,与其多情,我宁愿做个无情的人,无心无肺,自在洒脱。卧观云,闲看花,生死看破,名利看淡,情爱看穿,人世间的缘聚缘灭,如行云流水,谁能留得住呢?

“有缘即住无缘去,一任清风送白云!”心路还需一个人走,伤还得一个人疗,只要做到无我,哪里还有伤呢?人世的种种烦扰,种种爱,种种恨,种种名利和欲望,不过是过眼云烟,沉陷其间,不过是庸人自扰而已!

已经是五月了,院子里的广玉兰突然绽放,洁白的花,如玉杯、玉盏、玉碗。翡翠般的叶子,也甚是喜人。五月的花事。给这个世界带来一些清新的感觉。墙角的几树石榴也挂满了红玉般的杯盏,小小的,却一树红,一片火焰。花坛里的美人蕉,亦是吐着火舌,更觉娇媚了。这不,就是火热的夏天了吗?火焰一般的花儿,拉开了夏的序幕,夏是健壮的,也是刚强的,可以驱赶春天的烟雨蒙蒙带来的伤感与糜弱。

老乡网友叶乘飞,特意在空间留言,要我多写点昂扬向上的,带激励的文字。他的提议,正好与这夏天的特质相吻合,夏,不就是充满阳刚,健步如飞的青年吗?春天老了,就是夏天。夏天就是老了的春吧,我爱这火一般的夏天!

网友小晓也发来消息,问我怎样摆脱不好的心情。我说打坐,无我。不能忘我,就会有诸多痛苦和烦恼,做到无我,可以不受外界干扰,平静地走自己的路。每个人即是尘埃,也是宇宙。她说那太广义,难理解。我说,只有领悟了,才能有博大的心胸和谦卑的情怀。

五一放假,本想出去游玩,可是没有成行,闷得慌。于是河边徒步,没想到河边是一条古老的石板路,沿河而去,没有尽头。原来古代的交通枢纽是水路,陆路也是沿着河边与水路平行的,青石板断断续续,很窄,最多只容得下二人并行,翠竹摇曳,灌木密密层层,高大的乔木蓊蓊郁郁,小路便在其中蛇行,时隐时现。

潇水和湘水在萍岛汇合后,就是湘江。江水碧透,江面开阔,两岸乱石林立,犬牙差互,时有行舟往来。江水击打河岸,訇然有声,在石罅里形成浅浅的漩涡。水中丝藻摇曳,随波飘荡,那是怎样的一江绿呢?偶尔有黑色的大树蔸斜在岸边,增添了一些古意。每隔百余米就有一个天然的码头,泊着一两艘小渔船,船上无人。正是春季禁渔时间,人与鱼繁衍生息,都闲着呢。

不经意来到世外桃源,心情有点小雀跃。院子隐藏在绿荫深处,清幽,恬静。鸟语,鸡鸣,不绝于耳,偶尔也可以听到犬吠的声音。举目,满山都是绿,从山巅泻下来,绵绵不绝。小路,只如绿叶中的一根叶脉,人行其中,只感觉是绿叶上爬行的一只小虫子,那绿,是入心,入肺了的。

很少看见花,只偶尔见到几丛荆棘绽放的白色小花,几簇黄色小野花,桑树却出奇的多,到处都是桑葚,青的,红的,紫的,无人采摘,落了一地的紫。路旁的枇杷,也挂满了黄金果。原来做山野之人是这样的好,春日山中行,即使无粮,也是不会挨饿的。采桑葚,吃枇杷,快意!快意!

一座野庐,几亩薄地,买舟江湖老,原来这才是富贵闲人。江里有鱼,岸边有野果,山上有野菜,那竹笋,是多如牛毛了。

山中杂树丛生,早就是原始森林了,密密麻麻,人是很难钻进去的,其实看看就好了,那满眼的绿,就满心欢喜了。这时才知道柳宗元发现小石潭时,为什么要满心欢喜地伐竹取道了。

逾往前走,逾觉幽深。山林也更静了,竹林更高大繁茂,弯曲着,遮天盖地,人行其中,仿佛行走在时空隧道之中。感觉自己真是穿越到了古代,清朝末年的商铺,豆腐作坊,木板青瓦,废弃的青砖青石房舍留下的断壁残垣,古老的石桥……这是清代古镇————老埠头。偶尔有田舍,有种地的农人,垂钓的渔民,闲适,悠然,自在。只数里,就俨然到了另外一个世界,现代文明在这里,无迹可寻了。

白音格力在《小径忽开》中描述:“山中人家,竹篱茅舍,野花绕园,出门山水绿,回家夜静云月低。一辈子走在诗里,活在画中。桃红梨白,菊黄枫红,春风花枝,秋水蒹葭。”不就是这样一幅画面吗?醉了,醉了!寻一江边小石,坐了,听水,听风,听绿,听鸟语鸡鸣、浮云流过。

最妙的是一座院子里,一株君子兰,开着几朵火焰一般的红花,无边的绿中,就这一簇红,更是惊了心,勾了魂。此时方知道“万绿丛中一点红”的妙境,不可言说的妙。那惊喜,仿佛是从亿万人中,蓦然回首,看见了千百年里寻找的那位佳人。我想当年,范蠡在江边看见浣纱的西子,不过也是这般的惊喜吧。

半日闲,江边行,我是醉倒在这初夏的绿中了。有山有水,有世外桃源,人生得此,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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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散文生命生命读后感

全文共 3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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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们学了一篇名叫生命生命的课文,这篇文章是作家杏林子写的。

在“我”写作的时候,有一只飞蛾一直在骚扰我,趁它停下时被我抓住了,但飞蛾拼命的挣扎,飞蛾的那种求生欲令我震惊,我忍不住放了它。香瓜子掉进了墙缝中,在没有阳光没有泥土的情况下,可香瓜子茁壮生长,即使它活了没几天。可见它的生命力多么顽强。“我”用听诊器静听自己的心跳,这就是我的生命单单属于我的,我可以好好的使用它,也可以白白的糟蹋它,一切全由我自己决定,我必须对自己负责。当我读到这,我的心深受感动。

生命虽然短暂,有限,但你如果能好好利用,就不会白白流失,生命握在自己的手里,只要好好的使用,就可以活的光彩有力。生命,才是人类最宝贵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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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合阳看福山散文

全文共 28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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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阳福山以其独特出众的自然形胜和丰富的人文资源享誉神州大地。

没来福山之前,只闻其名,未睹其容。因此早有游福山之意。“十一”黄金周期间,与女儿自由自在来到合阳游玩。第一站就是看福山。福山景区果然气象非凡。景区门口高大的门坊上题写有巨大的“福山”二字,门楼上雕梁画栋,飞檐翘角,气势巍峨壮观,浓浓的仿古韵味把人们带到一个朝圣的境地。再走进来,门楼后又有四字提额“厚德载福”,雄浑苍劲的笔法令人赞叹,令人沉思。

宽阔的迎宾大道气势恢宏,两边遍植花草树木,气象灿然靓丽,空气清新怡人,显示了福山之地宽阔的襟抱胸怀,一副君临天下的大气风采。石刻的“九福”内涵丰富,耐人寻味,令人沉思,也发人深省。看着内涵丰富的“九福”碑石,我恋恋不舍,用相机一个一个拍摄下来,计划把它们抄写下来,作为品读人生,教育子女,教育诸生,领悟人生的宝贵文化资源。

来到景点门口,清新洁净雅致的游览环境给人以赏心悦目之感,行人幢幢,四周高低起伏粉墙黛瓦精致玲珑的仿古建筑引人入胜,观之,颇有江南建筑玲珑细巧的韵味。“合阳人细”,无论是打造家具,还是建筑房屋,亦或是搬迁装潢,做工灵巧,手艺细致,这在渭北一带是颇有美名。

女儿早有雀跃之心,来不及细赏,催促我赶快买票。于是持了票券,进得景区,迎面见一座蝎子雕塑,蝎尾高跷,苍劲有力,蝎螯似钳,硕大无比,凛然有一种王者之风。倘若不是石雕,还真是令人毛骨悚然,毛发倒竖。既是石雕,那硕大的家伙确有可爱之处,人们在其蝎尾系上红绸,寄蕴祝福。而其蝎头慈祥,目光和善,在其嘴巴下面吐有一个大大的“福”字,另有三个小字环绕其边,组成“天蝎赐福”之意。看来此蝎并非恶蝎,而是神蝎,赐人间福气的蝎子。于是,游人纷纷在其前面留影,以期神蝎能够给全家带来福气,给心想事成者带来美好运气。在众人拍摄完毕,我亦与女儿站在其前留下了这一次旅途之影。

伶牙俐齿的导游带着话筒给游人生动的讲解,除了有十二生肖转磨以外,还有大气磅礴的“福山赋”石刻碑文。赋辞为中国合阳籍作家党宪宗先生所写,碑文为省书协主席合阳籍雷珍民先生题写。黑底白字异常夺目。优美的赋辞,加上端庄隽美的书法组成了“两绝”,真是珠联璧合,相得益彰。这样的文化组合大大的营造了福山景区的文化氛围,难怪合阳一度被人们誉为“文化大县”,看来是实至名归,名不虚传。

而在我抵合到达迎宾大厅时,就接触到了党宪宗先生著写的《黄河颂》,翻开书页,我被党老师浓浓的气贯长虹的抒情诗所打动,毅然破费购买了一本,作为案头欣赏阅读的佳品;同时也可以用来作为教育子女,教育诸生们阅读了解黄河文化,激发他们的爱国主义热情的有益教材。诗歌,本身是具有激发情感,激发情志的作用,让青少年来阅读,是最好不过的了。

拍摄完“福山赋”碑文,我跟随人们来到福山入口。在这里,导游挥发其才智言语,给人们讲解福山之地貌。我们听着,看着。站在山上,但见福山的地貌形胜异常,气象非凡。仔细观察,其整座山果然像一只翘尾东行的大蝎子趴在沟壑中,难怪人们又称福山为“蝎子山”,这真是再形象不过的了。由此,我也想到造化真是神奇,竟然能把山川地形塑造成各种动物形状。难怪自古就有各种神话传说,这也真不是空穴来风,无稽之谈。真是什么事情都有其因,有其果。绝不是人们妄加推测。由此,我也想象,是不是这一座奇山的前身就是一只受了天帝惩罚,特异来到人间降福的天蝎,倘若有天帝的话,这样的推想好像也成立。

不知什么时候,人间就有能人异士,各教流派选中了这个地方,在这里修身养性,传达教派旨意,而与其他各山韵味不同的是,这里竟然是“三教合一”的地方,这在教派各立门户,各持山头的天下并不多见。我曾经游历天下诸山,诸如像华山以道教著称,嵩山以佛教立名,而像这样集儒道释于一身的山头的确并不多见。可见福山真是福山,和谐之山,包容之山,真是应了门坊一句“厚德载物”,此真是地之厚也。而对其理解百姓自有形象解读:民间有“聚宝盆、福寿山,蝎子趴在盆中间”之喻。这真是天人之幸。来此朝拜的人们自可以各取所需,无所顾忌。

迤逦的山路清扫一新,簇簇黄花在深秋里灿然绽放,蝎尾狭长的小路两边,就是深壑险谷,幸有两边矮墙护卫,不然游人是望而生畏的。更有趣的是在蝎尾的小路上,青砖铺就的地面镶嵌的“福禄寿“等字传达着传统文化里百姓所遵循的传统价值观念,富有着尘世意味和世俗观念。而并不是因为三教并立而遗世独立,傲视群雄。如果说道释颇有出世之意,儒家颇有入世之意的话,那么,在它们之间也不是完全没有共同点的。儒家既讲“达则兼济天下”,但也讲“穷则独善其身”。修身养性,泛爱众生大概是三教殊途同归。三教之立,恰如同几条溪流共同汇聚成一条大河,滋养了中华民族几千年,也共同塑造了中华民族和谐包容的文化特点,从古至今,源远流长。

行到立有石牌的山门跟前,但见门额题有“更上一层”,其语句来自唐代诗人王之涣“更上一层楼”之意。两边楹联分别是“长歌进宝地”,“徙倚对珠林”,其字体皆是古体字体,颇有韵味。而另一石牌门额则题“白云深处”,句子取自“白云深处有人家”之句,两边为“渐与俗尘远”,“时闻山鸟鸣”这样的题写为自然山水又增添了无穷的诗意,令人遐思无限。而最后“秀夺终南”的寺门题写更是把这里的山水风光发挥到了极致,话里蕴含着这里的美胜过了著名的终南山。真是令人羡慕!

走入寺内,但见烛烟袅袅,但闻烛香阵阵。方知游客里的善男信女处处膜拜,处处敬香,他们把自己的美好祝愿都寄托在这些法力无比的神灵身上,期望他们能够给自己赐予幸福。而三教神像则神态怡然,安然享受人们的朝拜和虔诚。对于女儿的盲目膜拜,我告诉她这些神像都是人,他们都是三教的创始人,是文化至尊,而不是什么神灵,幸福要靠自己努力,才能得到。想不劳而获那是什么也不能得到的。女儿似有所悟,频频点头。

导游带着我们攀上爬下,每到一处,具做介绍。福山寺建筑之迂曲,造工之富丽,布置之工巧,层次之井然,大有南方园林之奥妙。在这里,无论是亭,还是塔,或是楼阁建筑都充分的利用了这么一个并不是多么宽敞的蝎头空间,显得建筑布局紧凑玲珑,错落有致,游人穿行其中,步移景换,令人感到回味无穷。而晨钟暮鼓的楼阁象征意味,更是彰显了中华楼阁文化建筑的共同内涵。布局精致的南方园林建筑特点,令人想到这里也是南北文化交融的一个汇点,难怪合阳人汲取了南方人之细密这一特点。文化影响往往是潜移默化的,是经历了岁月的磨合与积淀,这一点不是想怎样模仿就能模仿得到的。我曾试着把合阳人与澄县人做一比较,也曾把合阳的民居与澄县人的民居做一比较,发现合阳人门口崇尚歇山顶式的房屋构造,而澄县人则一律是大门平房矗立门口。这是上了李家坡到合阳地面发现的一个鲜明的特征。这样的特征显示了合阳人恪守传统的一面较强,同时也彰显了细腻的风格。而澄县略有些粗犷兼现代。

“一峰耸翠,万柏环青”。站立揽福台,纵览福山全貌,但见翠柏苍苍,蝎尾蜿蜒,楼台亭阁,尽收眼底。出的寺庙,我再次环视周围风景,但见群山万壑,纵横延绵,古树苍柏,郁郁青青。这里真是把山川之形胜与人文之渊薮集合于一身;古代,现代之大家风范俱可以找到。来福山,真可以说是不枉此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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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5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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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自清的文章,“不大谈哲理,只是谈一点家常琐事,虽是像淡香疏影似的但是几笔,却常能把那真诚的灵魂捧出来给读者看。”――赵景深还记得第一次接触朱自清,是源于小学课本中的《匆匆》。“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

但是,聪明的,你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这是课文的开头,但却是我心中的永恒,那短短的一句话表达了你真挚的情感和万千人的忧伤。。。。。。

你在《背影》中,语言虽没有以往的华丽,却多了几分朴实和平淡。催人泪下的画面和那平凡而简短的对白,总能激荡起我心里的那一片涟漪。每当读起那篇文章便会想到自己的父亲,那个不擅长表达却为自己操劳了大半辈子的父亲。

从你那平易的文字中能够看见那个用心来给予儿子一切的父亲形象,感受什么叫做“父爱如山”在《正义》一文中你问道:人间的正义在哪里呢?你说:“两石白米堆在屋里,总要吃它干净,两箱衣服堆在屋里,总要轮流换穿,一大堆正义却扔在一旁,满不理会,我们真大方,真舍得!看来正义这东西也真贱,竟抵不上白米的一个尖儿,衣服的一个扣儿。”此句话充分的表达了你对当时社会的不满,试问人间的正义究竟在哪里呢?你让广大人民清楚地明白“正义”不止是挂在嘴上,而是要付出行动的。

朱自清的散文读起来,很美,带清秀之气,正如他的名字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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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露惉金山寺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200字

全文共 11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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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尘中来,红尘中去,本来自红尘,为何都锁止于金山

清秋的露刚好替阳光分娩出一丝凉爽,短袖由此换成了长衫。与昨夜的肴肉蘸醋无关,味觉上的酸甜可以淡化生活上的烦腻,而在金山寺,只需平和的摊开手掌,凉风、江波、瘦竹、青碑、佛钟,一同引导我走入神话,这一切是露引起的吗?应该是的,这个季节正属于白露时节。江波濛濛雾霭霭。一切在这晶莹的水珠经营下变得青翠欲滴的世外。

这座城市为什么叫做镇江?大概是浩渺的长江有了金山的扼要,如果是金山镇住了江波浪滚?这一切又仿佛归功于金山寺的钟塔相携。

或许这本不应该属于佛与僧的境界,却裹杂着太多红尘相关的故事。一切的一切,如露,见不得光照。而草丛叶尖的露,似已发音,用惉惉之音搅动这冥冥苍穹。

这辈子我不会剃发超度,即使有了法海相逼。我依然属于红尘中人,此次踏步金山寺,纯属路过。但是在路过的风景总是不经意的勾起和联系自己的如今,我比许仙同志无助许多,他是开药铺的,有了仙妻却世俗的认为遇到了妖怪,一挑拨就变得六神无主,天下的和尚也只剩下法海那般遭人可厌,而在和尚的空间,法海大师应该成为匡扶正义的楷模。因此开药铺的对于心病的疗法在那个时代因为没有普及心理学的课程,导致心病无医。

我的认解:情与缘无关。我不欣赏白娘子的莽撞,一把雨中的伞就把自己的终生托付。我更眷恋青姑娘,一直为伴无悔相随。三十岁以前,我也希冀过千年等一回的故事。但是故事总归是故事。老去的事情,留下的情节经人游说,不难某些与我一般的文爬族们添油加醋,把故事烹饪成糖醋排骨那般肥而不腻,忘记肉的本色,故事也就变成了传说。

在佛的国度去讲关于女人的故事,这显然是不和谐的。水漫金山寺的魄力不亚于98长江抗洪。白娘子也好,即使有惊天的法力,总归是女人,一个女人为了讨回自己的男人,不顾一切的违背天条常理,可见女人对爱的专注比男人疯狂许多,同样的版本出现于《追鱼》。鲤鱼精也效仿过这样的举动,显然是白娘子的教导影响了后来者的冲动。女人如蛇,第一次在这个女人身上体现出蛇的温柔。有人说这是文学艺术创造的结果,也有人说这是传说故事钟唯一的魅力。我说,这是爱得头脑发热的概括。

这座寺院,注定与女人有关。梁红玉同志出身青楼,却于此擂鼓。莫非正当随了那句嫁鸡随鸡嫁狗随狗,我甚至怀疑,确定弹得不是古筝?唱得也非是秦淮歌词?世人的传唱是这个民族有幸还是韩元帅有福?我不考究,我只是路过,等我疾步妙高台时,也恨不得玉带换袈裟。

无苏大人之才气。而季节正值中秋。

造仿一曲。

玉带与山齐,至此分两河。谁晓此地古往?一怒为情堪! 本为信步游闯,实属无心误入,寄句于红颜。缘字如泥牛,入江融水天。敢抗命,能强辩,不信邪。由来赍责,长狠相思不得圆? 心存六味感慨,路增几步清闲,人生常缠绵。总有开豁处,令我逐欢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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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做个这样的女子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2900字

全文共 27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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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简素之美,心中装有幽蓝之梦,发誓要做这样的一个女子,读者诸君,你看可好?

——引言

简素之美

简素之美,总是令人怦然心动。

山,水,田园,一直都是令人心醉的字眼。想那深山之中,悬泉飞瀑之旁,有果树成林,曲径通幽,一间草庐,掩映在花木丛生的深处,门前高槐之下,一张长方小桌两人悠闲对弈,吱呀一声,门开处,有女子提了茶壶飘然走出,旖旎而来,倒茶敬茶,然后搬了椅子静坐一旁,默默观看。这样的情景,这样的静谧,不是一种令人向往的境界么?

又或者在那蓝天之下,平川之上,绿茵遍地,一幢青黛古堡,一群欢笑的孩子,跟着一个长裙曳地的女子嬉戏喧闹。一个高大帅气的男子由远方打马而来,只见他一声哨音,跳下马来,牵了马走向古堡,走向女子,孩子们一拥而上,场面极为温馨。这样的画面,这样的生活,不也在我们梦中经常出现么?

虽然这样的古朴,这样的幽静,似乎离我们太远,但我依然喜欢这种简素之美,喜欢这种没有太多现代科技因素的原始之美。如今我们虽然囚居在这高楼之中,与钢筋水泥四方格为伴,我依然希望我的生活能简简单单,我不指望那令人窒息的富丽堂皇,也不奢求那叹为观止的陈设装饰,我想那令人目眩的的装潢只会让我迷失让我沉沦。

说到底,我还是爱这简素的生活,简素的艺术。

譬如那书画,有的人想出千般主意万般手段,硬是弄出五彩鸟七色花字画合一,结果字不是字,画不是画,更有甚者,还有的再加上那花里胡哨的边儿,整个一叼烟斗的旧时媒婆样,俗不可耐,这种东西,怕也只合在地摊上出现,难进雅士之门的。而若是那黑底白字或白底黑字,或者加点不显眼的印花或淡淡的底色,再镶一个不打眼的边儿,结果可就两样。因为所有这些都仅是个烘托,目的就是将那或稳重或飘逸,或拙中见奇或灵动有力的字衬托出来,让人觉得那些字似乎能幻化出人形来从纸上飘然而下。而看画也是,无论人们如何解读如何推崇,那种浓墨重彩,夸张变形,极尽铺陈之能事的印象派后印象派画作,我就总是没法喜欢。但那讲究留白,或是巧妙点染,于那数尺卷牍之上涂抹而出的中国写意山水画,却让人流连不已,尤其是画上题诗,真个是诗书画意相得益彰。

又如那高明的摄影师,拍那美人照,他不选那装饰豪华美轮美奂的楼房,也不选那柳绿花红明艳无比的园林,却让她们身着素衣在那山野田间乡村陋巷,用那黄土巨石、古朴土墙、断壁残垣来做背景,反而使得镜头中的人儿美得一塌糊涂,无法形容。

音乐文学影视也是。那阵势宏大的交响乐,我不怎么爱听,却偏偏对那神气潇洒的二胡独奏小提琴独奏等一往情深;那史诗般的外国叙事长诗我不爱,却偏偏喜欢中国意境讲究含蓄的抒情小诗;那动辄上亿打造的所谓奢华视觉盛宴的《满城尽带黄金甲》似的影片我不爱,却偏偏喜爱《雏菊》这种田园牧歌似的小制作电影。

做人简素又何尝不可呢?素面朝天,心无城府,简简单单,持一份童心,让纯真永驻。

幽蓝之梦

我爱蓝,没道理。

小时候,我应该算个乖孩子吧,会认真读书,会努力帮妈妈做家务,但我最爱的活动还是在课外在室外。也能理解,那简陋的家,那一支粉笔一张嘴的课堂,能有多少吸引力呢?所以课余时或是领了差事,可以上山下地跳进河中,那就是一种身心的放逐,爽朗的笑声,活泼的身影,是只在此时才可闻可见的。

我家门前是一条河,沿河而下有一河滩,河滩恰在学校的背后,那时河滩上长着各种或深或浅的青草,有长得高大而密集的类似树状的蓖麻苎麻野葵等,而车前草米饭草等便是匍匐在地的。可供猪食用或是可做药材的也许早被拔光了,但有些据说猪不爱大概也无药用价值的草,就成了我们小孩子最好的游戏道具了。比方说,有一种灯芯草,我通常会拔一大把来小心的撕开,慢慢地取出中间那白白软软的如海绵一样的草芯来,带回家讨好一下家里的大人们。而有一种我们称之为思茅草的,我会用它来算“命”,每撕出一种形状,便对应着一种“命理”,这些命理都是跟大人们学的,但我自己又有所创新,总而言之,还是跟玩有关,但又有一些些的神秘,大概也正因为这样,我才会乐此不疲的。而当玩得累了时,我便什么也不干,直接仰卧在沙滩或草地上,以手当枕,看那天空的流云,听那潺潺的水声。在那蓝莹莹的天空之中,在那白丝带一样的轻云之上,在那潺潺淙淙的水声里,在那澄明静谧的境界里,我会很有默契地沉醉到自己斑斓的梦里去。

天蓝蓝,水蓝蓝,梦幻般的颜色,梦幻般的境界!

大概是爱屋及乌的原因,我爱蓝,也爱几乎一切与蓝有关的事物。桃红柳绿梨花白,美则美矣,但总觉得缺点什么,而那被誉为“蓝色妖姬”的蓝玫瑰一出现,其它的花便黯然失色;彩蝶翩翩花间舞,轻盈灵动,可这似乎也没什么稀奇,而若在那溪涧溅起的水花处突然出现几只与浪花嬉戏的蓝蝴蝶那是必引发我的惊叫的。商场里服装琳琅满目,风格多样颜色缤纷,但真正让我移不开脚步的却是那婉约优雅魅不可当的青花瓷系列。猛然惊觉,那么多年来,我穿得最多的颜色竟然就是蓝色。应该不会是巧合吧,像《蓝色生死恋》、《蓝色的多瑙河》、《魂断蓝桥》《蓝莓之夜》、《蓝色茉莉》、《蓝色矢车菊》,我向来不知道我竟然看过那么多带“蓝”字的影视剧,真是不可思议呵!

神秘而脱俗的蓝啊!忧郁总不是什么好事吧,可加了个蓝色竟也会觉得美丽起来,难怪有人要说美丽的忧郁了,若果那样,纵然忧郁又何妨?

我喜欢这样的女子。

她必长得清清秀秀,不施粉黛,纯天然美丽,犹如芙蓉出清水。她可以是长发垂腰,飘逸优雅;可以是短发齐耳,精明干练。她可以是皮肤白皙如凝脂,也可以是肤色黝黑如咖啡。她不必有高挑的身材,但一定要长得匀称,不要瘦得肋骨高耸,也不要胖得摸不到骨头;她必须是细腰长腿,走路朝气蓬勃,活力四射。

她嗓音清脆甜美,如新莺出谷,如流水淙淙。她讲话字正腔圆,抑扬顿挫,情味悠长;她唱那柔情满溢的情歌必引来众人侧耳,她唱那豪情满怀的歌谣,必高亢入云穿透四方;她朗诵那精美散文多情诗歌,比歌声更悦耳。大家喜欢听她说,听她唱,更喜欢听她诵读,因为啊,这无疑是一次听觉盛宴。

她学识渊博,天文地理无所不知,能说善道亲和自然。她出口成章下笔成文,言辞动人,情真意切。她广收博览,厚积薄发。文史哲艺,禅茶佛道,无不涉猎;琴棋书画,诗词歌赋,也纳入囊中。与人谈话,总让人感叹,与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然而她依然谦和有礼,好学如初。

她写得一手好字,粉笔字亦秀亦豪,毛笔字清逸不凡,而硬笔字灵秀大气。她让别人直说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她使得须眉男儿摧眉折腰连连称绝,她使得同为女子的巾帼同胞羡慕嫉妒恨,任她风光无限,任她超凡脱俗。

她静若处子,动如脱兔。她可以安安静静三天不下楼,潜心读书,认真著文;她也可以拿着相机游山玩水乐此不疲,她可以街头巷尾淘宝乐不思蜀;她可以舞动身形如蛟龙出海,她亦可优雅行走引人注目。

她走在哪里都是风景,她站在哪里都是中心,她很享受别人的倾听,她更得意于别人的羡慕。

反正啊,她就是一道别人无法取代的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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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麦收的经典现代情感散文

全文共 49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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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山东省济南市古城商河县到市万坊村,路程大约20公里。

不惑之年来到异地工作,多少有些不适应。高楼厂房平底起,饱阅沧桑纪春秋。为了生活和事业整日忙碌是我们这些从农村走到城市的同仁们的真实写照。虽不像过去闯关东,走西口,下南洋那般慷慨悲歌,但工作繁忙,一家人离多聚少,总少不了一些牵挂,多一些寂寥。有幸的是麦收就要开始了,我们村是山东著名的“麦田保护区”。沿商河县城316国道驱车向南30分钟,就是我们村“麦田保护区”。

麦子熟了该收获了,我和爱人驱车带着孩子回老家帮忙收麦子,每年的这个季节都是农民们的重要节气,谚语云,有钱难买五月旱,六月连雨吃饱饭。过五月,应该称为抢五月,所以不管是上班的还是上学的,都要赶回老家帮忙。

儿子还是第一次看我们收秋,格外兴奋,把车窗按下,小脑袋左顾右盼好奇的看地里的庄稼,不停的问这问那,我们不耐烦的回答着他幼稚的十万个为什么。

车子在宽宽的马路上飞奔,车载音响里飘出悠扬的歌声“在希望的田野上…”道路两旁的白杨树唰唰的向后倒去。驾驶室里不时的飘来阵阵带有微甜的麦香,这香气是那么的熟悉与迷人。广阔的大地上只有两种颜色,心旷神怡的金黄色,在天边与蔚蓝色的天空衔接,在大片麦田中间夹杂着行道树。放眼望去,满世界都是金黄的麦浪。黄色是主宰,绿色是点缀!

在远处黄色海洋中,有一片绿洲。开始是一个点,随着越来越近,绿点越来越大,变成绿洲。繁茂的绿树之中露出了红色的房顶,几缕青烟随微风慢慢飘向天空。近了,看见了村边像镜子一样波光粼粼的池塘,倒影着岸上一座座红瓦白墙的小院落。

车子拐进村里,一排排灰砖红瓦,高大宽敞的平房,栽满槐树和月季花的洁净街道,街上有几位老人坐在大槐树下乘凉,聊着他们过去的岁月。

老远就看到爸妈站在那里了,孩子高兴的爷爷奶奶的叫个没完。父亲领着他的孙子去看他喂得小羊羔了,母亲对我说快去坡里给你哥嫂帮忙去吧,可能收着了。我和妻子走在田间的路上,和乡亲们打着招呼,让着来来往往的运小麦的车辆。远处几台联合收割机在地里收割,收过的地里就像被剃的平头,齐刷刷的麦扎很是好看。现在的麦秋用不了几个小时就完事大吉,人们根本就不当一回事。我不由想起了我小时候过麦秋的情景。

那时麦秋学校会放假,让孩子们回家帮大人们收麦子。早上三四点,父亲就叫我们起来,拿着昨晚父亲磨快的镰刀,去割麦子。大地被人们用田埂分成了一条一条的,中间是是田间小路。在父亲的指认下,我们找到了我家的麦地。开镰了,我一手抓麦子的节杆,一手用镰刀割,嚓嚓,嚓嚓。我觉得很好玩,开始还能跟上大人,可一会就被拉了老远。过了一会儿,天明了,我直起了酸痛的腰,看见父母还是不停的割着,汗水把脸上粘的尘土冲的一道一道的,尽管脖子上搭了毛巾,可是都顾不得擦汗。

这时我发现地里竟然满是割麦子的人了,由于是才收割,人们都心情好干劲高,有的还大声说笑。快到八九点的光景,人们开始回家吃饭了,有的带了饭,就在地头吃。那时过麦秋是吃馒头的,还有咸鸭蛋,算是很好的了,平时是吃窝窝头就咸菜,鸡蛋鸭蛋都要拿去换钱的,除了来客人一年也吃不着几次。吃完饭,父亲套了牛车去拉麦子,母亲和我们再去割麦,再次回到地里时,我的腰痛的弯不下,手上也磨出了水泡,可是不干不行啊,过秋有一个小孩帮把手都好啊。中午太阳火辣辣的照在头上,就像头发烧着了一样,可是不能休息,回到场里还要把麦秆用砸刀砸开,因为麦秆太长不好压。我的腿像灌了铅,拖不动,割的麦子都捆成了捆,我搬的都挺费劲,父亲用牛车拉了三车,都必须砸完才能回家吃饭。那时的我真的累迷糊了,中午回家往床上一躺,浑身就像散了架,动也不想动。脸上胳膊上都是黑色的灰土,麦旺扎扎的难受,浑身都刺痒,那也不想去洗,真的不想动弹。

中午在毒辣的太阳底下,父母把摊开的麦子再翻几遍,我和哥哥是睡了一小觉的。下午我们又去割麦子,天黑后回场里再砸麦秆。第二天还是起那么早,还是中午砸麦秆,摊麦子,只是吃饭后就套上牛,拉着圆滚滚的石轴【轱辘】,去压麦子,牛太慢了,有时压到天黑也压不好。有驴的就好多一了,用一块布蒙住驴眼,可以转的快些。父亲在压麦子,我们还是去地理割。下午五六点钟,我们都回来起场,把麦秸用木叉叉起,放到一起,现在还不能把麦秸垛起来,因为还要压二遍,有的要压三遍的。起完麦秸,把带着麦康的麦子堆成一堆,看看有没有风,如果有风,就顺着风向,父亲拿了簸箕,哥哥用木制的掀,铲起麦子放进父亲端着的簸箕里,顺手一扬,麦子就像一溜金黄的雨撒了出去,麦康就被风刮到一边去了。

扬完场,天完全黑了下来,但还不能回家,还要砸麦秆,把扬出来的麦子摊开,几天后把麦子晒干了入仓。就这样过二十多天,快的也要半月,把麦秸都垛起来,上面糊上泥巴。等以后盖房子和泥用,或者冬天没有草料时喂牛。这时才能算过完麦秋,期间也把玉米给种上了。经过一场麦收的人们,都会被晒的脱一层皮,但人们不会去在意的,只有收获的喜悦,因为农民只有在这丰收的季节里得到了满足,过秋就是农民的节日!

去年也是这个时候,我去济南出差,在公交车上遇到了一位民工打扮的人。因为闲的无聊就和他攀谈起来,他说回家过麦。我说:“天这样旱,收成不会很好吧?”他说:“是啊!今年要赔本的。”我不解的问:“那你还种地干嘛?反正你打工也不少挣钱!”他说:“谁说不是那,可是心里老是割舍不了那块地,每年过麦时在外边干活心里也不踏实,不回家就像缺少了什么似的!回去哪怕只收一袋子麦子也算过秋了!”我看见他说这话时眼里有泪花在闪现。

哥哥的麦子很快就收完了,我根本就没有帮上忙,因为用不着,大型收割机收完后,倒入早就等着的三轮车,拖拉机斗里,人们有的直接去卖掉,有的人拉回来,放马路上晒晒再卖个高价?中午我们一家喝着啤酒,讨论着今年的收成,都很高兴。妈妈端来一盘子淹腌好的咸鸭蛋,说:“你们快尝尝,你弟兄俩从小就爱吃!这鸭蛋我用酱油,味精鸡精等精心腌制,个个里面都有油!”儿子看到摆在盘子里,都切成荷花状的鸭蛋,伸手就抓了个放嘴里,只嚼了几口就吐出来了,嚷着:“太咸了太咸了!”我们也说以后少吃盐,盐吃多了血压高血脂稠,还会致癌!爸爸看着他的小孙子眯着眼笑着说:“我们都吃了一辈子了不是好好的?来,再吃一块!”妈妈说:“现在的人都高般了!吃啥都不香了,还这病那病的!”我妻子在厨房探头说:“现在富裕了,吃穿都是小事,只有健康才是大事!”妈妈叹息着,摇着头又去厨房端菜,她不明白为什么人都变了。

哥哥嫂子都在村东的厂子里打工,每月八九千的工资,种的麦子去除种子农药化肥,还要雇人浇地雇车收割,真正收入寥寥无几。但他们还是坚持着,因为那是父亲的心愿。没有办法,还是要过麦秋。我想老人还是忘不了过秋时,那份记忆吧!

回来时儿子天真的问我,天这样热怎么还去收麦子啊,等凉快了去收不行吗,我们都笑了。孩子啊,你已经体会不到你父辈们的艰辛了。我这时忽然想到了为什么父亲还坚决让我们种地,他在坚守劳动人民的艰苦本色,怕我们忘了本啊!

关于麦收的现代抒情散文:麦收记忆

打场不光苦累,也有乐子。

打场时,正常情况下没法歇息,偶尔有休息间隙,都是因故障或异常情况,比如停电、柴油机坏了、脱粒机不动、电动机烧了、皮带断了和电线破了等。这时,我们的孩子气就彻底地复活,立即野性大发,终于可以喘口气,玩一会了,心里那个高兴劲简直没法形容。

尽管已经累得半死,但因心理作用,疲劳便一扫而光,感觉不到累了。因为处理故障全是大人的事,我们小孩不懂,只懂得玩儿!伙伴们如恶狼捕食般朝堆得像小山一样的麦垛冲去,开始爬麦垛比赛。爬麦垛很费劲,因为麦秧特别滑溜,稍不留神,就会滑下来。有时,我们故意躺在麦垛上,用麦秸秆当作被子盖满身子,简直比躺在席梦思上还舒服。有时歇够了,就在上边打仗嬉闹、捉迷藏、翻滚跳跃、相互追逐,全然忘记了劳累。

脱粒之后,便开始扬场。

那时,扬场全是手工进行,工具是木锨、扫帚等。扬场是个纯技术活,需借风助力,故要根据风向风力,选定扬场时间和作业方位。风太小起不到分离作用;风力过大则会把麦籽也刮走,没法扬场。

一人用木锨铲起麦粒,迎风向上向前扬出去,借风力分离沙石、尘土、麦粒、麦糠、麦草杂物,它们大致按此顺序从近到远依次排列。另一人在麦堆旁持扫帚扫麦糠,扬一锨,扫一扫,依此循环。扬场动作是关键,不是直接把麦子“囫囵个”扔到半空,而是用巧劲把麦粒散扬成扇形,在空中布展成一条薄薄的美丽弧线,让风参与进来吹拂挑拣。随着一锨锨扬起,地面逐渐隆起圆形麦堆,前后两侧是小量泥沙和糠草。扫糠者不停地从麦堆上向外围顺势掠走带皮的麦粒。扬场人要戴着草帽,一是防晒,二是不让沙、尘、糠、麦掉进头发和衣领里面。扬场后,总会剩下带皮的麦粒,需要用碌碡碾轧,压得差不多后,再次扬场分离,以此类推。到最后一轮,还需要妇女出场,用簸箕手工筛选出已所剩不多的带糠麦粒。

后来,队里买来金属制手摇式扬场机,速度和效率大大提高。其优点是实用性强,可以说,适于各种粮食的扬场分离作业。

1975年前后,出现了机动扬场机,由柴油机或电动机驱动。其好处是不需借助自然风,有风无风照扬不误。

关于麦收的现代抒情散文:麦收记忆

“麦浪滚滚闪金光,男女老少收割忙,丰收的喜讯到处传,社员心里喜洋洋啊喜洋洋……”每当我听到这首脍炙人口的歌曲时,眼前总是浮现一望无际的麦田,金色的麦浪此起彼伏,收割的情景非常壮观,令人心潮澎湃。

我家位于练江河畔,每年5月下旬,就到了即将收获小麦的季节。每当我置身麦田,拂面的风好像是蒸熏过的,似乎空气中隐约漂浮着麦香的味道。我不由得抽了抽鼻子,笑容可掬的母亲说:“你准是闻到了谁家刚掀开锅盖,蒸出了一锅白馍了吧!”这时,我会站在村西头的槐树下,举目远眺骄阳朗照的大片麦田。只见地平线上风生水起,空气像亮晶晶的水波一样,静静地流动,劳作的人们,神仙般地在风中款款游走,有一种空气的曼妙之美。母亲站在我身后,告诉我那就是土地的风水。

“麦季定收成,一季保全年。” 麦收,对于农民来说尤为重要。小时候,看《地道战》、《地雷战》、《粮食》等电影时,都有这样的场面:遍地麦子熟了,鬼子就从据点炮楼里出来抢粮食。乡亲们从抢种到抢收,到手的麦粒儿都不是轻易得来的,不仅要与不劳而获的日本鬼子夺,还要与不等人的时辰、天气抢。夏收紧连着夏种,即使是和平年代,一旦到了收割时,也如同遭遇了一场突击战。要在晴好的天气里,在阴雨的间隙里,确保夏季的收成。届时,庄户人家会走进金灿灿的麦田里,掐一穗麦子在手掌中搓弄一番,喷一口气吹去散碎的麦壳儿,将掌心剩下的麦粒儿丢进嘴里,一边咀嚼着一边说:“该开镰啦!”

于是,吃过晚饭,就开始蹲在各家门口,庭院里蘸着月光磨镰刀了,那节奏明快的磨镰声就像一道道战前动员令,在乡村寂静的夜晚传播得很远很远,一把又一把被磨亮的银镰就像一弯弯新月,挂在每家庭院的墙壁上。翌日,天色未亮,麦田里早已是一派热火朝天的收割景象。男女老少齐动员,年轻力壮的男女在前头挥舞着镰刀,刷、刷、刷,一垄一垄的麦子应声倒下;年迈的老者把割倒的麦子打成铺子,准备装车运到村头的打麦场。那时的孩子们是要放麦忙假的,有的帮大人们送水送饭,有的在车辆装运之后拾麦穗。我上初中之后,每年都干起了踩车的活儿。上了高中后,个子长成了,就与男劳力一样割麦、打场。我清楚地记得,在那溽热难耐的天气里,还必须穿上长衣长裤,即使这样也不能防御麦芒的锋利,麦芒依旧会穿透衣裤,将手掌、胳膊、大腿刺得伤痕累累,又痛又痒,浑身黑油油的……当时的体会是:白馍好吃,割麦辛苦。尽管家里才几亩地,可我最怕的是割麦。每当割两个小时后,腰疼难忍,只好在地上围。记得有一次,我为不割麦,骑着自行车到处找收割机(实际上是手扶拖拉机带的剪割台) 。当我把收割机领到我家的地头时,母亲和爱人已经把麦子割完了。后来,这件事经常被爱人提起。

当然,现在与过去大不相同了。每当豫南金色麦浪翻滚的时节,中国第一镰就从我们驻马店开始了。来自全国各地的排着雁阵般的大型收割机,由此向北开始收割,徐徐迁徙,大片的麦田依次被收割得干干净净,不仅节省了大量时间,而且少了许多繁重和辛劳!我记忆中的打麦场、滚动的石磙、翻麦秸的木杈、扬场的木锨,以及面包般的麦秸垛等,都已成为渐远渐逝的风景和封存的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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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林清玄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6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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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几天不懈的努力,我终于看完了《林清散文自选集》,这是一本很有道理的书,收集很很多小文章,反映了许多大道理

令我印象最深的是那篇文章《水终有澄清的一天》。我明白了,只要内心保持宽容,外界的打扰也会消失。

在“我”童年时居住的三合院,沿着屋檐滴水的沟槽下,摆了一口大水缸,大到你双手不能环抱。这是用来接下雨天的水,用来洗衣洗澡的。雨水是浑的,放一些明矾进去,等几天,水才会澄清。

要使水浑浊却只要一下子,所以乡下的父母立了规矩,不能玩家里的水。乡下的孩子都知道这个规定。但,不玩自己家的水,不代表不玩别人家的水,而“我”家正好在上学的必经之地。有调皮的孩子会冲进来,猛地搅一下家里水缸里面的水,马上就跑了。

“我们”又气愤又紧张,只要一不小心,他们就跑进来搅一下,因此这使我们很苦恼。

妈妈看了看“我们”,说:“那些恶作剧的孩子,你愈在乎,他们愈高兴。只要不理他们,时间久了,他们就不觉得好玩了。”听了妈妈的话,“我们”正常生活,水,也澄清了。

故事的作者领悟到:生命中的故事,是一时一刻的。智慧与心境的清明追求,确是生生世世的。当我们遭到打扰时,任何的愤怒与看守都不会起任何作用,反而会让他们更开心,这时需要的不是我们的追赶,而是放下内心的愤怒,等着这些纷扰澄清下来,就像那水缸的水一样。

为了别人的打扰而愤怒不己的人,在生活中真的大有人在。可是不管怎么愤怒,打扰的人都不会减少。既然这样,还不如放下来,让自己清净下来了,世界也就清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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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安之若命经典散文

全文共 12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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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一生,时间使你放纵,空间使你禁锢。你必须生活在这样的时间和空间之中,有再多的无奈,也只能用生命的时光去消蚀那无奈,对于生出的太多的不幸和痛苦,应在时光的放纵中珍视生命,在空间的禁锢中释放思绪,寻得一点安慰,偶而间捡起点欣喜,倘若你想摆脱那太多的无奈,是无意间亵渎神灵,难得真命。

生活里会无意间给你惊喜,只有安之若命,在平静无求中获得真义,在无奈中创出一番新的天地,无奈是思遐不弃的一部分,伴随着跋涉之路,点点闪亮星光象银子般满足你原本贪贱的心灵。

选择安逸的生活,没有忧虑愁肠,能够随心逐意,谁都向往的。然有几何能过上这样的日子,究其原因还是俗缘的孽因不去,所追求的安逸生活是以物质为基石的,由金钱铺垫。她所求的话,要有细小的获得,都会视为天赐的宝物而珍惜,会无尽的满足,且因满足而心里不安,决不会是心安理得。

很多人都在奔忙,为的是改变生存环境,改变自己的命运,积累起财富,虽然有失人道的主张,但也是可以凉之,以付出去求得心愿的东西不失为纯朴的,能够用一生的努力去改变点什么,也是对生命时光的尊重。

拥有的理当珍重,身外之物不必强求。珍贵的东西不在于贵重,在于真心地拥有,一粒粟米,一滴清水、一寸粗布,对于你都是不可或缺的,因为你的生活就是这样的简单,太多太重的东西对于生命功能不会有太多太重的价值,金山银海你会食用吗?只有对你现在拥有的珍藏在心里,那心会永远满足的,不会生出非份之想,心永远是安宁的。

拥有财富、权力,不能算是完美的人生,高处不胜寒,高贵也是有难处的事情的,最起码享受不到自然的风情,最朴实的民俗,底处的好处是享受不到的,这是天意的安排,就是拥有这个世界,也不可能拥有这个宇宙,始终是有缺憾的,这才是根本的东西,是不需要太多的言语叙说的,更没有含有什么哲理,本来就是这样,是亘古不变的。你拥有了财富、权力,你能拥有民心吗?你拥有了民心,能拥有历史的评说吗?人生其实不需要完美,不完美的人生才是真实的。

你看着彩云飘逸悠闲的时候,你能否想到天堂的华丽,能属于你吗?你如果到了山巅俯瞰大地的时候,你的伟大,大地的渺小,但永远改变不了你属于大地的真实。你如果畅游大海,那丰洁的浪花拥簇得你心猿意马,但浪花永远属于大海。如果你是一棵大树,飘落的每一片叶都不属于你,永远属于大地——你能舍弃这些臆欲,你的生活是世上最完美的,所有的快意都属于你。

件出了生命的时光,却失去了乡情的空间,拥有了一方天地,时光却消逝在生命的歧路上。面对荆棘飞沙却步的时候,失去了海市蜃楼的美景;步入暖阁华亭的时候,失去的是天堂。拥有得心虚,失去得彻底。生命是一条长河,当应面对不同的风景,处得坦然,那么就是惊涛赅浪,还当是一帆风顺。生命是一个舞台,演得真切才有观众,才能塑造你的形象。生命是一瞬间掠过天空的光,能否划破夜空,关键不在包装,在内心的力量。生命是一个符号,画得顺手入眼就不要刻意地做作。

很多人是善于伪装的,伪装使这个世界有了太多不幸的人,就是表面风光鲜活,但内心是虚无的、痛苦的,当走完一生的时候,自己都不知今生为何,今生如何!

安之若命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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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麻花辫的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3800字

全文共 35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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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的头发长得真快,才三年的时间,已及半腰。头发又黑又亮,小时候稀疏枯黄的痕迹早就荡然无存。

轻轻梳着女儿的一头长发,心里盘算着为她弄一个什么发型。自上初中以来,我跟她商量好几次,为了节省时间,也为了简单省事,要她剪去长发。女儿却说什么都不同意,说到高中再剪。

读高中是必须要剪掉长发的,我们小区隔壁就是一中,女生都是一水的蘑菇头。看来女儿是很留恋自己的一头长发。

马尾辫是女儿唯一的发型,也是她唯一会梳的发型。这也源于他们学校的规定,女生若留长发,只能梳一条马尾辫,并且头发上不能有任何发卡、蝴蝶结等装饰的东西,且刘海不能超过额头。这样的发型简单、利索,显得有朝气,虽无太多美感,但不会导致女生之间因爱美而相互攀比,一样的马尾辫,一样的校服,看对方如同看自己,有利于同学之间友好相处。

放暑假了,女儿缠着我为她改变一下发型,但前提是不能梳麻花辫。

是的,女儿说的很坚决,不许我给她梳成麻花辫。

麻花辫有什么不好?你的头发又长又密,很适合梳两条麻花辫的。

我试图说服她,皆因麻花辫是我的最爱。

老妈,我知道你喜欢麻花辫,你有麻花辫情结,四十岁的人了,也敢梳着麻花辫招摇过市,妈,您就不怕人家笑话你吗?说你是乡下来的傻妞?女儿在镜子里对我挤眉弄眼。

我瞪了她一眼没说话。女儿说的也没错,我偶尔是会把头发梳成麻花辫的,当然也因此招致很多目光的洗礼,至于目光里的味道我无暇研究,反正我喜欢麻花辫,喜欢就梳了,干嘛在乎别人的目光。

如果让我梳,我就会梳麻花辫,你愿意咱就梳,不愿意你自己梳。说完我欲起身。

别啊,老妈,好容易咱俩不吵架,这温馨的时光多难得啊!从我自己会梳辫子以来您就没管过我,我是多么怀念小时候的时光啊,那时候你多好,为我梳各式各样的辫子,我现在都还记得在幼儿园时,阿姨老夸我呢!女儿摆出一副撒娇讨好的表情。

被她打败,我只好坐了下来,拿起梳子,准备为她梳一条马尾辫。

老妈,这样吧,你为我讲个故事,如果这个故事打动了我,我就豁出去贡献我的长发,让你编麻花辫。女儿顽皮地说,一双眼睛因为笑几乎眯成了一条缝。

看着她纯真而又俏皮的笑容,我突然愣了一下。经常有人说女儿长得像我,可我一直不觉得,在我看来,除了肤色随我,鼻子、眼睛、眉毛甚至身材都是像她爸爸的。可这一瞬间,我惊讶地发现,女儿真的很像我,

这样的发现,让我的心变得有些温暖,还有些许欣慰。于是,淡静的思绪,浅浅的划过无声的岁月,直达心灵深处,时光,再一次被翻阅。

我小学五六年级是在离家四里地的名叫“二郎庙”的学校读书。学校在一座小山包上,四处都是茂密的树林,学校虽然有些陈旧,但也不失幽静和美丽。校园不大,只有五、六两个年级,每个年级两个班。

我们的语文老师姓张,非常年轻漂亮,最引人注目的是她两条乌黑晶亮的两条麻花辫,温润如水地淌在胸前。辫子又粗又长,加上一双明亮水灵的大眼睛,张老师真的像是从画里走出来神仙姐姐,在第一节课就赢得了几乎全班同学的喜欢。

是啊,数学老师一板一眼的很严肃,历史老师是个小老头,所以,喜欢年轻美丽的张老师实在不需要太多理由。

张老师不仅人长得漂亮,课也讲得漂亮,我想那时候我语文老比数学学得好,绝对是因为张老师的功劳,喜欢一个人,就会让自己变得更加美好,来匹配她的美好,我想是这样的。

张老师很喜欢我,而且她对我的喜欢常常溢于言表,一点都不加掩饰。

至于上课叫我回答问题,在班里大声朗读我的作文,示范我的作业本,这样的事都不足够展现她对我的喜欢,她的喜欢有的时候常常让我惊讶而感动。

张老师一直在学校住宿,礼拜天才回家。有的时候,礼拜天她也会留在学校,但这时候,学校其他老师都回家了,只剩下张老师一个人。于是,张老师常常让我给她做伴。当然,这要经过我的父母同意。

那天,礼拜六放学。我正要回家,张老师推着自行车过来,走到我跟前说,上来,我送你回家。

于是我在小伙伴的羡慕当中坐上张老师的车子,心里可美了。

张老师送我回家是专程跟我妈打招呼,让我给她作伴。我妈自然应允,于是我又背着书包跟她回校。

我写作业的空儿,张老师动手准备晚饭,别看她也不过是二十出头的姑娘,可她的手真的很巧。我的作业没写完,她已经把饼做好了。看上去黄黄的、酥酥的,不用尝就知道好吃。张老师又做了鸡蛋汤,拌了黄瓜,那顿饭我吃的特别香。

晚上我跟她挤在一张床上睡。我于是特别想摸摸她的麻花辫。于是趁她不注意,抓起她的一条辫子在手里把玩。

喜欢麻花辫吗?张老师温柔地问我。

喜欢,可我不会梳。我小声说。

我明天给你梳,她说。

老师,为什么你一直要梳麻花辫呢?你的头发这么长,这么好,如果散开,一定非常美丽迷人。我看着张老师说。

哈哈,你个小东西,还知道迷人这个词啊?张老师用手指刮我的鼻子。

我从电视里看的,《几度夕阳红里》,晓彤一头披肩长发多漂亮啊!老师,如果你也把长发散开,一定比她漂亮。我肯定地说。

你这么小就看琼瑶的电视剧啊,小心哦,她的书可是有毒哦!老师轻笑。

琼瑶是谁啊?我不知道。

琼瑶是一个作家,专门写爱情小说,很受年轻人崇拜呢。

那老师你呢?你喜欢她的书吗?我悄悄问。

喜欢啊,我也常常读呢。

老师,你可不可以借给我读读呢?

不可以,你还小呢。张老师一口回绝。

多看书,可以提高作文水平啊,老师这不是你告诉我们的吗?

明儿我给你找作文书,现在,睡觉。

说完,张老师拉了灯。

第二天我醒的很早,睁开眼睛的时候,发现自己手里还拽着张老师的辫子。

张老师看着我说,醒了啊。

我赶忙松开手,不好意思地笑笑。

待我洗脸后,张老师为我梳了两条麻花辫,我很喜欢。于是缠着她教我编麻花辫。于是张老师散开自己的头发,散开的长发像黑色的缎子,真的很漂亮。她把头发均匀地分成两份,将其中的一份拢到胸前,用梳子梳顺。

好好看着,张老师对我说。

于是,我目不转睛地看着她的手。她用纤细的手指将长发分成三绺,然后拿起右边的一绺向后挽,同时中间的那绺用中指挑起,左边的那绺顺势挽过来,就这样一下一下地编起来,为了让我看得清楚,老师故意放慢了速度。

不是很难啊,我也行。我信心满满地说。

那你来试试,老师坐在凳子上,把头发交给我。

我学着她的样子,将长发梳顺,然后也分成三份,可不知是因为紧张还是什么原因,我根本分不均匀,不是太多,就是太少。我有些着急。

不能着急,一定要分均匀了,编出的麻花辫才好看。你刚开始,肯定有些难,时间长了就顺手了。

她说完了揽过头发,又均匀地分出三份,然后又递到我手里。

我有些手忙脚乱,拿起这绺,又丢下那绺,挺好的头发被我弄得乱七八糟,于是我有些泄气。

万事开头难,坚持下来,就会做好,无论是编麻花辫还是学习都是这个道理,急是急不来的,再来,你能学会。老师不紧不慢地说。

编上,解开,再编,再解开,反反复复地练习,差不多用了一个上午的时间,我终于学会了编麻花辫。看到经我的手编出的两条利索、整齐的麻花辫温顺地贴在老师的胸前,我特别开心。

看得出她也很高兴,好像我学会编麻花辫,比写出一篇好作文还让她高兴。

老师,你会一直梳麻花辫吗?我问。

会啊,会一直梳麻花辫,哪怕有一天我老了,头发白了,我也会一直梳麻花辫。老师的眼神里洋溢着特别明媚的光彩。

因为,有人喜欢我梳麻花辫的样子。说这句话的时候,老师的声音很低,我看到她的脸有些红。

有人是谁啊?是不是我们的音乐老师马老师啊?我坏笑着说。

你个小东西,不许乱说。老师的脸更红了。

老师,咱们全班都知道,马老师喜欢你,你也喜欢马老师,你有啥可害羞的?

小东西,你们怎么知道的……

一直到我小学毕业,张老师一成不变地梳着麻花辫,在她的感染下,我也喜欢上了麻花辫,甚至后来我们班很多女生也都梳起了麻花辫。

我上中学后,就离开了张老师,偶尔会去看看她,她依然梳着美丽的麻花辫,只是她的眼神了多了一层忧郁。

初二那年,我再去看她,她已经不在那个学校了。听别的老师说,张老师是代课老师,不属于国家承认的正式老师,也不享受正式老师的待遇。也是因为此,师范毕业有文凭、属于国家正式老师的马老师的父母,不同意马老师娶张老师,他们的恋情终因世俗的干扰而画上了句号。张老师远走他乡。此后,那个学校里再没有梳麻花辫的老师。

后来听说张老师嫁的很远,我便再也没见过她。

我会常常想起张老师,但也只能在小学毕业照里看她美丽的样子,追忆她教我梳麻花辫的那个最美的画面。

我想我所以会喜欢麻花辫,是因为太想念张老师,读了很多年书,遇到的老师很多,但她带给我的美好、纯真,永远是唯一。

她说过,即便白发苍苍,也会梳着麻花辫。

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多年之后,我才知道,为什么老师会那么挚爱麻花辫。

只是,喜爱她梳麻花辫的那个人并没有与她牵手,人生早已不是初见,她的心里会有遗憾吗?

相片里梳着麻花辫子的老师对我笑,那笑容如此美丽亦如此熟悉,我渐渐释然。

或许,曾经美好的瞬间,也会美好整个曾经,温暖整个人生。

如她,如我。

老妈,给我梳麻花辫吧!不,妈妈你教我梳麻花辫!女儿说,她的眼睛晶亮,一如多年前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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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寻找一片心灵的净土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600字

全文共 5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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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静,安静坐在菩提树下,品读着金经这样可以忘却世俗纷扰;我喜欢静,安静坐在菊花丛中,倾听花开的声音这样可以洗去旅途红尘;我喜欢静,安静坐在月色荷塘边,咀嚼着千古的佳句这样可以荡涤心头污浊……所有这一切,都是为寻找一片心灵净土

人生的旅途上,每走一步都得小心欺诈的陷阱;生活的空间里,到处都充塞着铜臭;社会的每一个角落,都有蛛网似的关系网……铅色的阴云,需要阳光的驱逐。

菩提树下,我读懂了小善大爱,大道无言。拥有仁爱之心以诚待人,以德感人,以理服人,以智度人,无求行善,耕云种月,让光明的种子生出“真”的根、发出“善”的芽,开出“美”的花、结出“爱”的果。

菊花丛中,我听到了“不戚戚于贫贱,不汲汲于富贵”的慨叹,羡慕“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悠闲,陶醉于环境优美、百姓和乐的世外桃源。远离喧嚣的闹市,远离纷争的职场,远离尔虞我诈的仕途,那是一片心灵的净土。

月色塘边,我吟着“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的丽句,赏着垂露欲滴的荷花,摇着清盘滚珠的荷叶,眼前仿佛“竹喧归浣女,莲动下渔舟”欢乐图景,也有“荷叶罗裙一色裁,芙蓉向面两边开”惊羡。美丽与自然融为一体,令人神往!

在寻找心灵净土的途中,我穿越了刘禹锡的陋室,走过了周敦颐的荷花轩,拜访了陶渊明的世外桃源,心灵得到丝丝慰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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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离愁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2000字

全文共 19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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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离别总有一丝阴云缠绕在心头,那是最真的感受,最无奈的泪流。总有一份深情铭刻在记忆里头,总有一种涩涩酸酸的滋味在心头,那是最浓的情愁,那是最爱的时候。时间从来都不会为谁而停留,岁月也不会为谁而慢下脚步走。静静的时光在流走,匆匆的岁月已远走,只有白云知道内心的哀愁,只有流水看得清内心的感受。

往事一去不回头 ,回首只见山花灿烂还依旧,只见老路风景还美丽在尽头,只见行云流水还是那样静静悄悄的行走,回首记忆里还有点点欣喜和点点温暖的感受,回首人生多少都会有丰收。

年轮总是留下深深的伤口,足迹总是深深浅浅留在生命里头,在过去的时光里行走,内心只有淡淡的感受,也许因为时间改变了所有,也许因为岁月把一切都有已经完全带走,也许流年已经让视线模糊在记忆里头。曾经醉美的不再有醉美的感受,曾经温暖的不再有温暖的感觉,曾经的妙龄时光到如今都已没有了朦胧的感受。在回忆中行走,内心只有淡淡的感受,也许因为事世变迁而让生命习惯在风雨里坚强勇敢 ,也许事世难料而习惯坦然面对所有。

花季只属于青春的时候,温美早已经溶化在生命里头,走过的路经过的事,早已经忘记在岁月里头,所有的经历早已经成为人生的丰收,早已经不在忧伤的思绪里面走。爱过的人早已经随着岁月而远走,曾经熟悉背影早已经模糊在视线里,生命拥抱的只是一丝温暖和美丽的感受。就因为这丝的温美感受而总喜欢书写在文字里,只为让文字梳理忧愁,只为在文字里寻找一些幸福快乐的真实感受。

花瓣总有失落的感受,叶落总有一些凄美的丰收,一个季节美丽总是开头,失落总会是最后。还是白云知道天地的情愁,还是流水懂得天地的感受,从季节的开头走到季节的最后,生命总会得到一些丰收,生命总会由欣喜渐渐到失落的感受,就喜欢把心情的喜忧写进文字里面,让文字梳理心情,让文字铭刻住生命的所有喜忧 。

一生再走也无法走到世界的尽头,生命再长最终也会撒手。知道生命终止的时候,就算已经走到世界的尽头。知道生命结束的时候,最终才会完全的放手,最终才会闭眼安然长睡在天地间。

到了最后总要放开所有剩下自己一个人走,在你的身后或多或少总有人会泪流,泪流全因你曾经付出真情,你的突然离去而让他们【她们】无法承受。泪流全因你曾经帮助过他们【她们】,你走到时候让他们【她们】只能用泪来祭奠所有,泪流全因你曾经给他们【她们】带来过一些快乐时光,你走的时候让他们【她们】无法忘记所有。

人总是从欣喜的时候开始行走,因为欣喜总会给生命带来美的感受。走到最后的时候只想拥抱简单淡泊而入睡到黎明的开头。人就是这样累一生,但是一生也会充满欢乐忧伤,只有欢乐忧伤才是生命最真的感受,只有欢乐忧伤才能把人生的酸甜苦辣都尝够。走到路尽头,一路的风景总也让人看不够,走在路尽头,一路留恋着美丽景色也是一种好的人生感受。

【二】

人生的离愁别样有一番滋味在心头,因为不舍的情愫掺在心里头,因为纯纯的情怀才是最真的感受,一条路总也不想走到尽头,因为走到尽头就会分手。一片风景总也看不够,看够总会失去对美的感受。一个人总让心一直都为他停留,若让心走那么爱就会遗失在岁月里头。爱情的码头能够停靠所有,也能消散所有,因为情真而值得守候,因为真爱才值得付出所有。

离愁别有一种挂念在心头,挥手之后心就渐渐有了忧伤的感受,离别之后生命就渐渐开始走进深秋。多少寂寞黄昏后,多少黑夜无眠泪湿枕,多少思念挂满在夜空的上头,多少无奈的思绪随风飘到天尽头。往事不堪再回首,回首之时眼泪总会止不住的流,回首之时感慨哀叹又会膨胀在生命里头,回首之时背影已成记忆而远走,回首之时朝朝暮暮不再有温美的感受,回首之时生命早已经又是一个新的开头,回首之时因为离别竟然都已经把人生看透。

离愁别有一种情愫在心头,美梦总把人醉透,温暖总在遍身都停留,爱总在转身的时候才会撕裂着伤口。离愁列车渐渐的已开走,总还在记忆里面不断的挥着手,在离去的时候生命才能体会到离别的哀愁,在离去的时候双眼早已都是泪流。转身不是为了让你走,其实内心很希望你还能有一秒钟的停留,回想不是因为缠绵还依旧,而是想把曾经的温美放在人生扉页里,在有空的时候静静翻阅、细嚼过去的温柔、慢慢找些失去以后的丰收。

离别不是走到路尽头,而是又是另外一条道路的新开头,只是身边从此没有了熟悉的身影伴随在左右,只是生命从此就缠绵在回忆里头,只是梦又开始了新的追求,只是不再为爱找理由,只是不相信承诺一辈子都守候,只是随着时间而忘记了开头的时候。

一条河水如果遇上石头总要改变方向流,一朵白云总会被风吹散在天尽头,云烟总会渐渐的消散在天空里头,所以如果没有离别的感受忧愁就不会缠绕在胸口,所以生命如果没有离别的时候就永远不知道疼痛的感受,所以人生如果没有离别的时候希望就不会一直的延伸到路尽头。

写于2014、5、25【彩虹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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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天上的那颗星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3000字

全文共 27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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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上的那颗星

记得我们第一次相遇的时候你是那么的有趣。窗外下着蒙蒙细雨,你如同落难的孩子一样在我家屋檐下避雨。

我借给你伞,你温柔的对我说【谢谢】【再见】【明天约好了】那一幕幕让我永远都忘不了。

你打着我的伞从雨中渐渐消失了,但从那一天开始你就深深的留在了我的心中。

雨给了我们纯洁而又美丽的无尚缘分。

从那以后,是你一天一天的改变了我,让我每天都是笑口常开。

在我最伤心痛苦的日子里是你陪我一起度过。

在我最开心幸福的日子里是你与我一起欢乐。

当我最后悔落泪的日子里是你给我一缕阳光。

当我最想给你道歉的时候你却只说了一句【我们还能在一起吗】。

两年后,你走了,给了我一句承诺的离开了我【我永远都是天上那颗陪伴你守护你的星星】。

你的离开使我撕心裂肺的哭了整整一晚,我不相信你离开了,我一个人孤独的在茫茫人海寻找着你的身影,但却不是你。

今生今世我的回忆,我的星星。

念奴娇——夜雨育才

案机孤灯试卷,楼台小径不见。轰隆巨响,电破苍穹雨声。

慌忙收衣借光,衣凉,衣凉,小小短信,千里泪儿郎。

风雨昏暗校园,疏影木桥倾寒。狂风突刮,奈何油伞吹翻。

急步狂奔回房,雨寒,雨寒,滴滴言语,关爱伊人妆。

当我们擦肩而过、回头还剩下什么

有些人、有些事、一转身就是一辈子、往往等事情到了不可收拾的时候、才知道自己错了、才想到回头、才想好好珍惜、可有的事只能经历过一次、所以我们都要好好珍惜身边的人、事、否则。当我们回头。没有谁会在原地等待、回头还剩下什么、

那花儿开过

生命本是一场旅行,死亡即是终点。

如同秋风扫过,玫瑰花枯萎,它落在泥土里化成了大地中的一粒尘埃,春天来了,它依然会骄傲着它的芬芳,以一种更高贵的姿态。天空没有留下鸟的痕迹,但我已飞过。既然已经走过人生,那么就潇洒的离开。

不必为逝去难过,忘掉她,如同忘掉一朵花。

老聃任周守藏室史三十余年,回到家时其母辞世,老聃悲痛欲绝,追忆母亲,席地而坐,沉思冥想忽发自己愚钝,顺理追索,恍然大悟,于是饱餐一顿倒头大睡。

家将、侍女皆感奇怪,待其醒来,问其缘故。老聃答道:“人生于世,有情有智。有情,故人伦谐和而相温相暖;有智,故明理通达而理事不乱。情者,智之附也;智者,情之主也。以情通智,则人昏庸而事颠倒;以智统情,则人聪慧而事合度。母亲生聃,恩重如山。今母辞聃而去,聃之情难断。情难断,人之常情也。难断而不以智统,则乱矣,故悲而不欲生。今聃端坐而沉思,忽然智来,以智统情,故情可节制而事可调理也。情得以制,事得以理,于是腹中饥而欲食,体滋倦而欲睡。

庄子继承了老子的思想,泉涸,鱼相与处于陆,相呴以湿,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他鼓盆而歌,送妻升遐。生不足喜,死不足悲,况且得者,时也;失者,顺也。安时而处顺,哀乐不能人也。

既然事物的轮回不是人为可以左右的,那么让一切随缘岂不是最好。

那日路过长城的遗迹,黄土斑驳。时值傍晚,阳光的余晖毫无保留的铺在了土地上,瞬间,自然散发出那种独有的磅礴大气的场景让你仿佛觉得岁月滞留在了那里。可是你能想象当年为了建造长城,多少丈夫离开妻子,多少儿子离开目前。多少家庭支离破碎。孟姜女哭长城仅仅只是传说,老百姓编出这样的故事哭诉命运的不公。然后呢?死者长已矣,活着且偷生。悲痛之后还要面对一日三餐。

沧海桑田,长城已被风雨侵蚀的再也看不到当年的雄姿,那些劳累死亡,那些尸横遍野,那些凄惨不满无可奈何的哭喊声谁也想象不到。狂风卷起了沙尘带走了历史。

记忆太多就会失去希冀,当容颜被年华剥落,你会发现,那故去的仿佛埋藏在记忆深处的残像,你忘记了情人的模样,忘记了路尽头的教堂,你甚至忘记了昨天中午是吃了米饭还是面条,现在的你,关心的只有日升日落。你或许感慨,今年花胜去年红。

闻一多回到家时女儿已经离开,见到的只是萋萋的墓草,哀痛要席卷了他的灵魂,女儿的一举一动都历历在目,然而再也不会有那样的场景了。

忘掉她,象一朵忘掉的花!

听蟋蟀唱得多好,

看墓草长得多高

诗人只是安慰自己罢了。一朵美丽的花蕾却未等到开放,他怎么能不难过。女儿是春风里的一出梦,像梦里的一声钟。梦醒了,他睁开眼睛,一切变成的灰暗。你听,蟋蟀唱的多好啊,你看,那墓边的草长得有多高,一切都生机勃勃好像很美好。

她已经忘记你,她什么都记不起。离开的人把伤痛留给了活着的人,岁月这朋友真好啊,他明天就会让你老。如果有人要问,就说没有那个人。但是,父亲怎么会忘记女儿呢,伤到了极致就反而会释怀。就如同他在《也许》里写道“也许你真是哭的太累……我把黄土轻轻盖着你,我叫纸钱儿缓缓地飞”

忘掉她,就像忘掉一朵美丽的花。

死生,命也;其有夜旦之常,天也。

幸福使生命变得短暂,痛苦使生命变得漫长。

一九四六年七月十五日,闻一多被杀害。

一朵花来到了这个世界,等到秋天,她凋谢了。

邂逅一场雨

淅淅沥沥天空又落起雨。思念的人应该又开始借着冷冷的冰雨的感伤从当初的原点开始回忆。曾经的烟雨朦朦。曾经的情意深深。

还有往昔的烟花易冷混杂着几度浓酒的烈劲从诗人的酒杯中逸出。曾记得有人说:你若安好。便是晴天。也许此时此刻在诗人的眼中晴天只是多余的勾勒。

思念不需要太多的白描也无需硬撑撑的赋予它刻人心骨的殇情。说不定只是思念无意中邂逅了悲欢所以就有了人们赋予思念断肠的力量。几度风声袭窗红颜依旧琵琶一曲换思念留长却无知音共赏。

夜半寒暄透衫远方伊人不知是否安好无恙。难眠不由皆是断肠遥思,徒留几度繁华红尘与落寞的伤感纠缠着一起邂逅着千年不变的江南烟雨的柔肠。

我与夏阳的约会

贪婪着绿荫里的享受,七月的阳光毫不 吝啬地编织着太阳网,以它特有的灼力喷射着火焰,烘烤着大地。

“七月的朝阳如火,七月的盛情横溢……”

记忆暮地掀开了几年前的备忘录,一场市级篮球赛招待会上,开场白的台词冒了出来。那时花开,青春与容颜相伴,文字与激情蹁跹,舞步与情谊合拍……

时间俨然白驹过隙,那时的我今依如故,那时的音容远去了何方?

不见了湖边路老槐芬芳的花朵,茂密的绿叶早已封住了树冠,丢弃了往日虬枝干叶的残缺,斜风中微微摇曳的礼节不知在努力地怀念什么还是在忘记什么。边走边拾,可以承装在行囊里的除了不可一触的敏感还有隐隐在绿海中的渴望,久违了南海边大红的凤凰树下那一朵迟迟不肯衰败的花朵,普陀寺里青烟虔诚的缭绕,鼓浪屿隔海相望的期盼……

习惯着迎来送往的日子,无论在过程中遗忘了什么还是丢掉了什么,抱在怀里的依然是那一份留给自己的美好回忆。

冬天不冷因你的存在

人生的无奈,你也许会明白,像时起时落的尘埃。我才到你门外,门却打不开,留下我一个人独自的发呆。

你给的关怀,不能够掩埋,是我冬天可以温暖的柴。冬天不冷因你的存在,春光明媚是你带来。不愿意醒来,让我在梦里呆,有个梦幻也好过无奈。天使只能够,在梦里存在,梦幻一破天使会离开。

冬天不冷因你的存在,春花似锦为你盛开。梦可以永远,现在是现在,梦里也可以开怀,是你让我散去了阴霾。人生的无奈,你也许会明白,只有想开才会得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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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一阕秋声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2300字

全文共 22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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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年的秋望里,垄上轻烟摇摆,秋田已收拾得干净了。割痕泛出泡沫,双脚下到田里去,淤泥从脚趾缝隙里一团一团翻涌出来。我想起当我还是一个孩子时,也是这样站在秋天里,看漫山遍野被秋光煮得透熟,身同一只硕鼠,想象着它那满满的洞穴。绿色的菜叶子在园中伏地生长,红薯在膨胀,将土层打出大个的裂缝来。大豆黄呀,棉桃白呀,芝麻香啊,密密麻麻,密密麻麻。我跳过去,从岸边的枝柯上摘下红色的浆果。它们在春天里发芽,在夏日里生长,秋天,带着酸甜的气息,从我舌头两边滑下去,我的喉间随即沸腾起一股热切的滋味,发出饱满的声响。

此时我心中生发出喜悦来,这喜悦属于儿时,为这秋熟的模样,总是暗合着一个孩子急于生长的身体。那些稻梁和浆果,给养着她的生命,使她摒弃饥饿,一路欢叫着一截截往上窜。

在中年的秋望里,秋天暴雨倾盆地来了,黄叶下落,草茎枯萎,归禽试足在水中央,温度已三分冷去。我想起当我还是一个心细如发的青年,那时我遥望云天,看到大雁向山处飞过去,回声落在云端,它们高昂的阵脚,将行程拉得如此遥不可及,仿佛从此不再回头,从此不再留恋,那一方曾有关关雎鸠的江滩小渚。再一低头,荷花谢了,红颜在烈火烽烟中死去,鲜红的泪,随一缕清波蜿蜒流转。尽夜里,雨,循至的雨,倚在窗台下,小径旁,石榴枝底,不眠不休地,敲打那扇折损了的芭蕉叶子,一滴滴,一声声,如长门怨妇的絮语。

那时我揪着一颗绝望的心去看秋天,仿佛看到一次次佛前剃度,盛夏已了,万物突然空洞起来,把孕育了一春一夏的生长,青丝一样,大彻大悟地卸下去,随风远扬。

如今我依旧以欢喜的心情去回想那个青年,庆幸她曾经凝神在秋里,看生命接踵而去,一遍遍栽着无常的跟斗。旷野无垠,它们喊着高亢的号子赴生,赴死,反复生长与断裂的疼痛,像缚在悬崖上遭受啄食的酷刑。她站在旷野,对远赴的生命不懈地追思,久久执迷于生命浓雾弥漫,是解不开的团,以夸父逐日的方式透视生命。

当季节与生命手把了手,一趟春花一趟秋实地催熟了凝望的目光,人到中年时,我又看向秋天。秋天是一味悦纳生命的药,凉血,清热祛燥,散结止痛。喝一口,一寸一寸沁入骨髓,便觉得合心合肺,连心神也是契合的,可相互奉为知己。

在秋天里凝视中年,需把自己调弄成闲云野鹤,从一条小径,一片落叶,一颗清露开始,揭开疆野里的层层叠叠,寻找自己随秋天一起双栖双飞的影子。

常在深夜倾听秋天,听风声轻扫。不知是谁遣来这位贤能的主妇,手持拂尘,喃喃细语,间以摇头,喟叹,轻笑。从山头到郊野到村落,平扫,拂抹,点厾。拂尘丝缕绵长,在空隙间疏朗,不凝滞,不回旋,像流水滑过平台。我听了,知道这风与往日不同,不推波逐浪,是通透旷达了不少,带着中年的性子,季节便是秋天了。听秋,听雨声滴落残荷。荷是枯竭的荷,丛中折着几支莲蓬,僵硬得一碰就碎。鲜红碧绿已经流落干净,只剩影子般的风骨在泥里宁折勿弯。雨来了,与雨声再作秋日的回响。这回响参差顿挫,依旧带着中年的质地,声音沉郁了些,苍浑了些,慢慢悠悠,滴滴咚咚,像古刹沉年的木鱼声响,又像古琴弦上的宫徽商羽角,更像一位讲述者,隔着光阴徐徐道来一个故事,此故事只与中年人相际会,此故事绵长如静水深流,与深夜里的中年人作会心一笑。

无需挑选日子,随意穿件轻衣,着双薄履,施施而行,我这样走到秋天里去,像远道而来的老友,更像久别的归人。看脚下草附身在小径上,踏步而上,到达一处平冈。秋阳平铺过来,秋阳不大不小,有温笃的脸,有羞涩的笑,秋阳正为夏时的孟浪饱含歉意。阳光直透疏林,一条条光秃的干,一条条光秃的枝,横斜竖倚,各自遣兴,泛出一林子的干脆利落。伸手摸去,树干几乎是要脱身而去,连皮都不要了,只剩满手骨质的触感。而叶子,在树底杂色相驳,一层层叠铺下去,一片又一片像负累不起的片状、结状、条索状的衍生物。

爱极了这样一片爽气逼人的林子,孑然而立,岂不等同于抛却一切世事纠纷,保留一股刮骨疗伤后的畅意给我。这舍得,必然只是秋、只是中年才有的气概。我躺下来,与高林与高空相对,想这秋阳,这平冈,这林子和中年半日的闲光,如果再加上一本书,必是人生好际遇!我掏出一本书来,姿势慵懒,庆幸书中一没有黄金屋,二没有千斤粟,倒是淬满了时光那乱雀纷飞的影子。我捡起小棍子翻动书页,期待人迹不可到来,慢慢地看,将心性里一些细小的翅膀,秋风吹落叶子似的,慢慢地甄别,筛选,放飞。

像这样将一带秋光落脚在中年的安宁里,不只是喜欢或是攫取,更是浸溺。

喜欢安静地闭眼,静侍在路途,去感受秋天越来越浓的气息。天空高远,大地静默,河水澄清,朝雾浸润日头。秋越深,行走的线条拉得越长。大山大川竖立如大斗,斟满秋天的气象。这气象浩如阔大肚肠里海纳百川的气魄。快去快去,快拉开步子向山川挺进。当我站立在高高的山顶上,昂首向秋,我看到高阁久置的经卷山彻底摊开,露出大荒苍苍般的底色。远近高山壁立了,平野坦荡了,一树接一树,像鏖战后卸甲,垂手,肃立,静思。我看到秋,也看到海,看到深海一般的秋自远山滔天而至,以涤荡的气势剥夺千山万壑。它来了,它所到之处,厚的重的向下,轻的盈的向上。秋意袭身而来,崖上大风披发,我看到天高了些,山高了些,原野高了些,树高了些,我的脚也高了些。

脚踏高岗我屏息凝神,任由浩瀚秋声自由进出我的脏腑,作着智慧的启迪。我靠近秋天,如同面临神袛,它说,删繁就简,以厚重向下沉淀,以高远向上提升,中年应如此立身安命!

秋又来了,我听到季节行走在我的脉搏里,它一路击节而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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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初一作文《陪伴》600字散文

全文共 7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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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后时光,静谧又安详。打开播放器,温柔的旋律伴着和暖的微风流入耳中,你的身影,同过去的点点滴滴一起,浮现于我眼前。一路行来,朋友,感谢你的陪伴

依稀记得,你我初次相遇时你整洁的白衬衫,看着你爽朗的笑脸,我很惊讶,惊讶于自己第一次如此迅速地与转校生建立了友谊。你的存在,让我感到说不出的安心。

于是,人生的旅途上,从此有你陪伴。

记得一次体育课上,我不慎受了伤。你第一个发现了我的异样,慌忙搀我去医务室。那时你脸上的焦急,至今仍刻在我的心头。

后来的日子里,你携着我,我携着你,跌得满身伤痕累累却满心喜悦、义无反顾地走了过来。你的陪伴,化作无穷的力量,给我前行的勇气。

还记得吗?测验时我为一个题目抓耳挠腮、不能确定答案时,你轻咳一声,装作无心地将答案的演草纸向我这边轻轻推了推;还记得吗?暑假里你应我之邀来教我打篮球,为一个我百练不成的动作示范了不知多少遍;还记得吗?放学后你我被班上几个“小混混”拦住,大打出手、将他们赶跑后两个人身上脏兮兮的衣服与痛快地大笑;还记得吗?你我在校内科学知识竞赛中摘得桂冠,领奖时满心的骄傲、开心与自豪……

最后一个学期的最后一天,你拿到了与我不同学校的通知书。我与你交换了所有的联系方式,笑着同你道别,转过身去却泪流满面——我以为我们就此离别。可在那初中第一次期中考试后的同学会上,你我仍如从前一般亲切的喊出了彼此名字的一刹那,我才忽然发现,两个人的心,一直在同一旅途上;你一直陪伴在我身旁,从未远离。

“啊——夜空中烟花绚烂,点燃整个夏天,总让我莫名伤感;时光像风儿一样,静静的逝去流淌……”你陪伴着我,走过人生最快乐的时光,让我不曾孤独、遗憾。感谢有你,亲爱的朋友,一路陪伴在我身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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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草原秋色散文

全文共 3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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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天是收获的季节,塞北的草原无声地演绎着秋的色彩,秋的神韵,沃野万里,纤尘不染……

在悠然游弋的空气中,秋日暖阳无疑是最和煦温暖的心情舒化剂,沐浴在这片秋阳之下,我为秋醉了,秋对我笑了……

一望无际黄色的海洋,那是秋天的外衣,那是秋收的信号。希望自己也能在这个金色的季节中收获更多。梦随心动,心随梦求,心中那份期许,行走于四季,收获在今朝!

在这无边无际的澹荡里,没有寂寥与悲凉,惟有明澈与恬淡。

无论我们在人生中扮演何种角色,总会有最闪亮的瞬间。活在当下,有所期待就是幸福!

为这个美丽的地方停下脚步,不需要任何理由,心若自然,梦就在画中,谁装饰了谁的心事,谁才是谁的风景……

夕阳的温度告诉我,简单和浪漫都是这么耐人寻味。一把琴、一条路、一个人便是快乐的源泉。

明知留不住夕阳的脚步,却还想固执的守望,时光渐行渐远,送走今天的落日,明天还会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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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字的日记初中生散文

全文共 5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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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老的身躯搁浅于岁月的沙滩,沉寂的灵魂守望在季节的河畔。

你静静的躺着,寂寞的姿势如同天山盛开的雪莲花。是在默默的回忆曾经迎狂风博巨浪的艰辛时光,还是偷偷编织着一个于风和日丽的日子重扬帆航的梦想?

这是一艘被人遗弃的古船,班驳的红漆紫青的摇浆,在风的带动下伴着涟漪轻轻的晃动。

看河床里潮起潮落,观岸边花谢花开。古船静静的停泊在岸边,它沉默了太久,它寂寞了太久。

听老人说,这艘船曾经是船中的先锋在海上披风斩浪,迎击过无数敌人,风风光光数年,拥有英雄样的时光。

船很寂寞,每天凝望着那片曾经属于自己的海,任由夕阳的余辉不断的勾画它孤独的线条。古船喜欢夏天的傍晚,那时会有顽皮的孩子半它嬉戏,会有摇着大蒲扇操着浓重的乡音谈论家乡地里收成的老人。

它安静的如同一条离群的鱼,孤独的在水里摇摆着笨拙的身躯,曾经不止一次看到夕阳下古船的惆怅,曾经不止一次听到古船用那“吱吱‘‘声唱起的寂寞的歌谣。

有位退伍的老军人经常着一身洗的发白的军装,坐在岸边,用枯老的手摩挲着沧桑的船桅,喃喃自语。那是曾经驰骋沙场的老将,退伍还乡,与古船一样寂寞,伴着古船与它一起回忆当年的辉煌。

古船啊,不必悲伤,老去的不只是你,还有那清清淡淡的岁月和那群曾经伴你漂泊的水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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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林清玄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7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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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到林清玄先生写的散文集中的一篇文章《清欢》,甚是有感:

细雨斜风作小寒,淡烟疏柳媚晴滩。

入淮清洛渐漫漫,雪沫乳花浮午盏,

蓼茸蒿笋试春盘,人间有味是清欢。

这首词是苏轼与朋友去郊外游玩,喝着雪沫乳花的小酒,吃着竹笋、蓼菜、茼蒿等等,然后赞叹着:“人间有味是清欢。”

有人读诗词不解其意:“这有何好?无非是吃吃野菜、喝喝酒嘛。”说此话之人,必定是没有体会过“清欢”之人。

清欢,到底是何物呢?!解释起来很难,清欢可以简单的理解为:清淡的欢愉,但体会起来,确实很难呢!

活在当下,体会清欢难,寻清欢则更难。

当你从一把茼蒿、一盘新笋中品出胜过山珍海味的滋味来;当你从路边一块石头中看出比钻石更珍贵的品质来;当你在林中漫步感到了聆听鸟鸣比提着鸟笼向人展示更令人愉悦来;当你从一壶乌龙茶中体会到比喧闹的晚宴更清净的感觉来……这些都是清欢。

可惜,这样的时候实在是少极了,更多的是人世间的混沌、杂乱。

在一天的劳动后,我们想安静的散个步,可路边的烟尘滚滚,到处是“嘀嘀”的喇叭声,闪光灯刺到你睁不开眼,哎,只能回家。

那就去山上,去海边吧!那里远离城市。

爸爸年轻时去过崂山,爬到山顶,四处无人,如此近之望云,到了云雾缭绕的仙人修炼之地,自然是兴奋不已。下边是海,海边是白色的,远些为清,再远些是幽深的紫,最后是蔚蓝,一海四色,默默惊艳。

现在去了,只有伤心,身边围满推销的人。“照相、照相,15元5张,现拍现取!”一排排小贩,向你出售手链、玩具……哎,只好走开 。

人间时事无常,能在世间找到清欢,能品出“人间有味”的人物,必是第一流人物!

在《林清玄的散文集》中我把头脑放进了智慧之水里,体会过黄玫瑰的心、野狗的心、探寻“肤”的感受、白莲花的浑然天成,还有幸福的滋味……

煌煌104千言,阅历、智慧、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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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突然不喜欢你了的散文

全文共 5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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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经不想再了解你的最近的生活了,我也不再那样感兴趣。我也不再期望自己会在你心里留下怎样的印象,不会再想像在你心里占着怎样的一个地位,你或者跟我说话或者不跟我说话。

你或者出现在我的生活或者消失,我已经不再那样介意了,我已经不会再向别人宣布我对你的放弃了。因为真正的放弃永远是悄无声息的。某年某月某一天某一个时刻,我模糊而清晰地发觉,我不喜欢你了。而很久很久以前,我以为这样的发觉会让我欣喜。然后事实是此时此刻我打下这段文字,我的内心是悲凉的。

我最害怕的事情,原来不是我无法放弃你。而是有那样一天,我突然不喜欢你了。我曾经,是真的那样的喜欢过你。这种喜欢我想我此生大概都不会再有第二次了,你微小的波动一下情绪,就会造成我的泪流成河。你何止是我的上帝,你简直是我的全部。我依然清晰地记得跟你说过的话,跟你聊过的事,我还记得你对我的评价,记得你说的玩笑或者是真话,我记得你跟我说的第一句话,也记得你最近跟我说的一句话,我记得你跟我说过的好听的话,也记得你对我说过的残忍的话,这么多的话我不知道我还会记得多久。我知道我回忆这些的时候还会有一点开心或者难过,但是我想我再也不会那样入戏了,我已经不了解你的最近生活了,我也不再那样感兴趣,我也不再期望自己会在你心里留下怎么样的印象,不会想像在你心里占着怎样的一个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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