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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图腾读后感(优秀20篇)

《战狼2》这部作品是巨星吴京的又一力作。自编自导自演,把一切的不可能变成了可能。在我的心目中只会代言某某网游的他,经过电影院的这2个小时之后,变成了我心目中的“超级英雄”!下面开学吧给你们精心整理了狼图腾读后感优秀作文,欢迎参考借鉴,希望能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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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介绍狼图腾

全文共 4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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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完了《图腾》这本书。

它主要写了主角陈阵到草原看毕格老人,所发生围攻狼群、放羊、下套抓狼,养小狼及草原生态平衡和最终沙化。

由开始陈阵一见狼群的惧怕,到大胆养小狼,至用羊群的其中一只羊换来狼皮(也就是抓住一只狼)。这好似我们的汉人一样,小的时候见到生人,吓得哇哇哭,后来熟了,一点也不怕,变得亲热起来;到小学,变赖了,大胆的敢打亲人。不过套狼和打当然有区别,一好一坏。

其实,这本书还要告诉我们:狼乃草原之神,蒙古人也乃草原之守护人。但狼一多,那便成鬼。只有人有限制的捕狼,狼有限的吃羊,羊有限制的吃草,才能维持草原的存在,也就是所谓的自然之道,生态平衡。

可知青的增多,侵占了草原,过度杀狼,导致羊群过多,将茂盛之草啃尽,马群将草踏扁,最后沙化。

最后的总结是:人们因科技发达,异想天开的控制自然,使众多生态平衡破坏。地球沙化的沙化,污染的污染,继续下去,会将地球毁灭。

因此,我们不能再这样了,必须停下来!

[关于介绍狼图腾作文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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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学生暑假红楼梦读后感

全文共 10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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滚滚红尘,携着记忆的枷锁,永远地尘封了那场悲伤的爱恋。在那最后一抹余晖中,被风静静地吹散了,也吹淡了往日的思念。终于,消失在茫茫人海,留下了世人的遗憾……

“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花谢花飞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这个朝代,腐朽的王朝在堕落,这里没有亲情,没有仁义,却有着凄凉无情但又纯美如水的爱情。

黛玉是水,这已无可非议。即是从姑苏水乡走来的女子,是为白甘露之恩的降珠仙子下凡投胎,她自然带着股清甜的水气。“两弯似蹙非蹙柳烟眉,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态生两靥之愁,娇袭一身之病。泪光点点,娇喘微微。娴静时如姣花照水,行动处似弱柳扶风。”她有着喜怒无常的性格,爱哭的脾气,与那作诗作词的才情,无一不带着水的特征——柔美,空灵,变化无常。然而黛玉有她坚守的一面:对宝玉的爱情,用情之深深至泣血。我觉得,这种爱情视富贵官爵为泥土,建立在互相欣赏,心有灵犀的基础上,干净飘渺。但,它始终是空虚的,如肥皂泡一般,会随时破灭。“春恨秋悲皆自惹,花容月貌为谁妍”,“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

宝钗则不然,她是一个复杂的矛盾纠葛体,且不论她在“宝黛恋”中的角色,看她为人处事:和气中带着坚强,待人接物亲厚、一视同仁,在被言语冒犯后一笑置之,是一个委婉内敛的人。她从小受到正统教育的熏陶,深受封建社会“女子无才便是德”的毒害,为人行事遵守三从四德,纲纪伦常。宝钗如山,稳重,守分,才知。她的柳絮词更托出她的沉稳,贾母不也如此夸她!“贾宝玉奇缘识金锁,薛宝钗巧合认通灵”,他们的爱情是大家认定的金玉良缘。

只可惜宝玉是个情种,他只看到山水各自的好,看到钗黛各自的美,最终选了一瓢水。也许曹雪芹想歌颂的就是如此干净纯美的爱情。为了真爱的人可以抛弃一切世俗名利,甚至可以背上不仁不义不忠不孝的罪名。但这并不现实,在封建社会里,把握如水的爱情是很难的,纵然它灵动纯洁美丽,也只是从人们的手中一点一点滑落罢了。曹雪芹曾惨痛地写道:“趁着这奈何天,伤怀日、寂寞时,试遣愚衷,因此上演出这怀金悼玉的‘红楼梦’”。

一曲红楼,万声叹息。红楼一梦,写尽了大观园的繁华,写尽了豆蔻年华的热烈,亦写尽了在这所有繁华掩盖下的因男尊女卑引起的重重悲剧:被折磨至死的迎春,青春守寡的李执,远嫁的探春,跳井而死的金钏……想到那些我喜欢或者不喜欢的女子,最终都逃不了的凄苦命运,真觉得造化弄人。有貌怎样?有才怎样?有家世又怎样?那些曾经拥有的一切竟然无法换取一个简单幸福的生活,这才是她们最大的悲哀。这样的红楼,是对这个人情冷暖世间的社会的无情的鞭挞。但,任是无情也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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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父与子》读后感

全文共 4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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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人类的好朋友,我们从书中获得知识,受益匪浅。名人高尔基曾说过这样一句话:”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正因深知这些道理,所以我酷爱看书,家里摆满了各种各样的书籍:《基督山伯爵》、《红楼梦》、《三国演义》……床头柜上、桌子上、书架上到处都是书。

在这个寒假里,《父与子》这本书把我深深地吸引住了,我仔细阅读了这本书好几遍,就是看不够。在《父与子》中,那一对特征鲜明的父子形象深入人心:秃头大胡子父亲宽容而感性,小眼睛刺猬头的儿子调皮可爱。他们有时会误会对方,却又能时刻为彼此着想,他们热爱生活,天性乐观。

书中弥漫着真实、生动、幽默的父子情。其中《无药可救》这一篇故事就深深地打动了我:父亲与儿子在河边钓鱼,一位身穿绿衣服的管理员走了过来,用拐杖指着父子俩说:”这里不能钓鱼,现在我把你们俩押到河边的拘留所,好好反省一下。“在拘留所里,父子俩又通过窗户钓鱼。第二天早晨,当管理员打开 门,要把父子俩放走时,发现屋里都是鱼。谁看了都忍不住捧腹大笑。

虽然这本书只有寥寥几个字,但却让我懂得许多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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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小王子》读后感心得

全文共 7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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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你想要聆听星星的声音,你要静下心来。假如,你想与小王子一起去看日出,你可以闭上眼睛去感受。假如,你要看真正看清一件的东西,那你要用心去看……

《小王子》这本书其实是一个童话,是成人也可以看的童话。这本书讲述了作者在沙漠中遇见了一个“小王子”,他与正常人不同,每当作者与他交谈时会有无穷无尽的快乐。

你在看这本书时,会觉得自己仿佛做了一个梦,但又非常真实。梦里的小王子带着你开启了一场寻找纯真爱心的心灵之旅。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小王子的情谊,这是一个悲伤的童话故事, 最后的结局自然不太圆满,但是会引出你的无限遐想,让你有足够的空间去想象

在开头,让我印象很深的一句话——我会在其中的一颗星星上居住,在那里微笑,每当你夜晚仰望天空时,你就会看到会笑的星星了。这其中有着一个故事:小王子居住在一个小星球里,在那里,只能装得下小王子与一朵玫瑰花和三个小火山。当你在仰望天空时,那颗小星球如同一个微笑的颗粒,但却异常地引人注目。因为它在闪耀,像一颗钻石一样闪着耀眼的光芒。因此,你会觉得它在笑。

它虽然是一个童话,作者却把它描绘得非常形象生动。正因为这样,我才对《小王子》这本书有很深的情感。它有一种吸引力,让你爱不释手。我看着看着,便深深地着迷。就是那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小王子已经永远定格在我心中。我把书放在脸上,问着淡淡的书香味,沉沉地入睡了。在梦里,我等待着,小王子带着我去开启另一个奇妙之旅……

我喜欢这本书,不需要任何解释。这是一本好书,它会让你领悟人生的哲理。书中的小王子会走进你的心中,用他本身,去融化每一个人的心灵。小王子从来不用眼睛去看东西真面目,因为,真正的东西是用肉眼看不到的,要用你那颗纯真的心去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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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关于狼王梦读后感作文500字

全文共 8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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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个母亲,都会对孩子倾其所有,为了孩子不惜一切代价,温柔的呵护着自己的子女,哪怕是,生性凶残的。但,如果是个有着锲而不舍的意念,对狼崽有着高远的期望的母狼,她的爱,将是复杂的、凶残的,比如——紫岚。在尕玛尔草原上,紫岚用自己特殊的母爱,为孩子撑起了一片蓝天。

紫岚的丈夫,是一个有野心、有抱负的公狼,每一天,他比任何一个狼都过得痛苦,他比任何一个狼都更想当上狼王。就当他准备的万无一失的时候,他却意外的死了。痛不欲生的紫岚,将全部的期望都寄托到自己的狼崽身上,放弃了其他狼的追求。可造化弄人,她那健壮优秀的长子,因为一时大意,成了金雕的俘虏,她又将希望放在同样优秀的蓝魂儿身上,蓝魂儿的敏捷、胆识都明显超越了同龄狼,但却魂断捕兽夹,剩下,只有懦弱瘦小的双毛,和女儿媚媚。尽管双毛如此胆小怕事,但紫岚从未放弃自己的“狼王梦”,她和女儿媚媚一起欺凌、折磨双毛,希望唤起他内心深处的狼性,双毛果然不负他的期望,变得无比勇猛,甚至得到了和洛戛斗争的机会,可在危难关头,他却回复了懦弱的本性,惨死在洛戛的狼爪下。紫岚失望了,他想再找一只公狼陪伴,可是,此时的她,早已老态龙钟,自己曾经的追求者也爱上了女儿媚媚,媚媚怀了孕,紫岚大喜,可媚媚却和她反目成仇,最终,紫岚为了保护自己的子孙,和老雕同归于尽。

紫岚是爱自己的狼崽的。当当她暴打黑仔、蓝魂儿时,当她折磨双毛时,她的心也在滴血。当媚媚爱上一只毫无作为的草狼时,她奋不顾身,哪怕女儿会因此记恨她,也要阻止他们,如果不是紫岚,媚媚怎么会再遇上年轻健壮的卡鲁鲁呢?最后,她又是为了自己的子孙而死。

紫岚又好像不是爱自己的狼崽的。如果她爱,为什么又让她的狼崽经受那么多本不应经受的磨练。又千方百计地阻止女儿嫁给吊吊。

紫岚用自己的一切哺育了自己的后代,只为了后代里能有一只成为狼王,这不就是“望子成龙”么,母爱是伟大的,它会传给一代又一代,我相信,紫岚的后代里一定会有一只杰出的狼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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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推荐好书《伊索寓言》读后感作文

全文共 4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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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里,我读了《伊索寓言》这部短篇故事集。翻开它,我感觉自己好像打开了一个充满智慧的魔袋,智慧之光从每篇小故事里散发出来,充盈了我的书屋,也照亮了我的内心。

《伊索寓言》里讲的大部分是动物的故事,有的教导人要善良、正直、知恩图报;有的告诫人不要骄傲,不要撒谎;有的提醒人做好事要看对象,以免上当受骗……

我最喜欢的故事是《下金蛋的鹅》。内容是讲:一个农家老太太养了一只鹅,鹅每天都下一个纯金蛋。老太太认为给鹅喂更多的麦子,它就能下更多的金蛋,没想到鹅非但没有下更多的金蛋,反而因为越来越胖不会下蛋了。老太太一气之下把鹅杀了,要自己从鹅肚子里拿金蛋,可是当她打开鹅肚子的一瞬间,她发现什么也没有。

故事中这个老太太心太急,既愚蠢又贪心。其实生活中,任何事情都有它发展的自然顺序,违背自然规律,就会一事无成。

《伊索寓言》里还有很多富有人生哲理的故事。读完这本故事集,我觉得做人一要有毅力和恒心,二要有智慧和思想,这样才能打造属于自己的精彩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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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红楼梦》的读后感作文500字

全文共 5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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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继续我的红楼梦之旅。

黛玉孤身来到贾府,寄人篱下,宝钗却是“带薪作客”,再说母亲健在,日子当然比黛玉好过多了。一个人不管长到哪个年龄段,母亲——母爱,都是精神粮食!黛玉虽有贾母疼爱,毕竟隔了一辈,再说了,贾母要管的事情不少,因此,与宝玉朝夕相处了一段时间后,宝玉成了唯一的精神支柱,在意宝玉对自己的态度是理所当然的。然而,宝玉“在孩提之间……视姐妹弟兄皆出一意,并无亲疏远近之别”,从上到下的人都当他是宝贝,他当然不觉有别啊!因与黛玉“既熟惯,更觉亲密;既亲密,则……”

联想我们现实中也一样,刚认识时,彼此客气,容易处些,后来惯熟了,却老是吵架,甚至有人发出“情到深处人孤独”之叹,大概就是这个意思吧。

荣、宁府女眷们赏花喝酒,是家常便饭,“并无别样新文趣事可记”,真是好日子!

刘心武在电视讲《红》时,特别点到“贾母素知秦氏是个极妥当之人……乃重孙媳妇中第一个得意之人……”,以前看书时都没在意这句话,若不是听了课,实在是看不出这句话的特别之处。

宝玉不喜读书,见了劝人勤学苦练的画《燃藜图》心中不快尚情有可原,小孩子大多不喜读书,怎么看了对联“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转身就走?可见,此时的宝玉,未开化,对人情世故不感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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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红楼梦》中学生读后感

全文共 11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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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罢《红楼梦》,已是深夜,我不知该如何表述自己复杂的感受,那种感觉,像是湛然寂静,又像是迷离恍惚。荣宁二府家破人亡,红粉丽人香消玉殒,霎那间,一切宛若散场后的电影院,一片漆黑,一片萧凉。

“骂凤姐,恨凤姐,不见凤姐想凤姐。”合上《红楼》,却发现其中最令我难以忘怀的女子,是“机关算尽太聪明,反算了卿卿性命”的王熙凤。她为整个家族操劳,却因为心里歹毒,口里尖快,没有谁爱戴她。别人给她的评价是“嘴甜心苦,两面三刀;上头一脸笑,脚下使绊子;明是一盆火,暗是一把刀,都占全了。”的确,她泼辣张狂。口齿伶俐。善于阿谀奉承。见风使舵。喜欢使权弄势。炫耀特权。她高踞在贾府几百口人的管家宝座上,口才与威势是她谄上欺下的武器,攫取权力与窃积财富是她的目的。她极尽权术机变,残忍阴毒之能事,虽然贾瑞这种纨绔子弟死有余辜,但“毒设相思局”也可见其报复的残酷。“弄权铁槛寺”为了三千两银子的贿赂,逼得张财主的女儿和长安守备之子双双自尽。尤二姐以及她腹中的胎儿也被王熙凤以最狡诈、最狠毒的方法害死。她极度贪婪,除了索取贿赂外,还靠着迟发公费月例放债,光这一项就翻出几百甚至上千的银子的梯己利钱来。抄家时,从她屋子里就抄出五七万金和一箱借券。每当读到这些情节,我都会觉得,这个心狠手辣的女人,确实可恨。

她曾公然宣称:“我从来不信什么阴司地狱报应的,凭什么事,我说行就行!”但她也像一般的妇女一样,也供瘟神,给女儿起名求福祉。她的确很精明,但费尽心机所追求的爱情落了空,她奄奄一息时,平儿求贾琏给她请个大夫,贾琏却啐道:“我的性命还不保,我还管他么!”有人说王熙凤的惨痛结局是自食恶果,自作自受。或许是吧。但我还会为这个倔强好强的女子叹惋。我觉得,人生一世,只不过是一场旅行,我们每个人都是过客,所有的栖居都是暂时的,就连生命,都要归还给日月经天的自然。王熙凤啊王熙凤,你这是何必呢,占有再多的财物,攀上再高的地位,你也无法拥有内心的安宁,享受生活的安然平和啊!

《红楼梦》结尾的那四句偈语,一直在我的脑海中流转,“说到辛酸处,荒唐愈可悲。由来同一梦,休笑世人痴。”正如王熙凤最后叹息,家富人宁,终有个家亡人散各奔腾,一场欢喜忽悲辛,叹人世,终难定。是啊,水满则溢,月盈则缺,谁也躲不过,兴盛衰亡的轮回。但人有时总那么贪婪,总是“身后有余忘缩手”却不知道,美好的东西是会在贪欲中走失。及至“眼前无路想回头”之时才恍然大悟,那些本该安宁祥和的岁月,却一去不返,任怎样敲门,怎样借茶问路,都再也不会,看见门里探出一张桃花笑脸来。那所大宅子里的热闹非凡,珠光宝气,勾心斗角,卿卿我我,都如一场梦,最后,几近虚无。

红楼一梦,香艳浮华都已不再,唯余一丝寂寞的气息和一段传世的故事,世事无常,尘世的大舞台上,却总也免不了这最后一幕——灯熄人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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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吃狼奶的羊读后感300字左右

全文共 7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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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只吃奶长大的羊,身体中有一半羊的基因,一半狼的基因,血管里流的是羊血,却又从小受狼文化的熏陶,精神世界有狼的影子,既有羊的温婉品性,又有狼的强悍气质,是一只英雄羊。

这只英雄羊纯洁善良,向往和平,不屈淫威,追求公平。它以自己的善良正义赢得了尊重、信赖和友谊,但也遭到过强敌的迫害,受到过同类的误解和嫉恨。

对于这英雄羊,还是作者沈石溪评论得好:最终英雄羊虽然以悲剧性的方式结束了生命,但它追求正义和公平的精神犹如生命中的一束礼花,划破宁静的黑夜,闪耀璀璨的光华,让芸芸众生看到了新的希望。其实,我们人类社会中,何尝不需要有一个有英雄羊的气质的人呢?但是当今社会中,还哪有“路见不平一声吼,该出手时就出手”的人呐!当遇到“狼”一样的人欺负“普通羊”一样的人,没良心的人会漠不关己地走开;有良心却没胆量的人也不可能冲上去制止“狼”——他怕被“狼”“咬”伤。我们大多数人都是那种有良心,没胆量的人,到头来只给心里留下了一份内疚。

有一次,我们班一些男生去操场踢足球,想着别人也要踢,就只要了半个场。这时,陈同学带着几个同班同学到了另半个球场。陈同学叉着腰,指着我们,用他极尖的音调喊道:“让开位置给我们踢球啊!再不让开我揍死你们啊!”我们从一年级就知道陈同学的大名,自然不敢不从,但我们虽走出了场,却还有些可惜地看着球场。陈同学有些不耐烦,骂了一声:“滚开点啊!”接着就开始打一个离他最近的同学。我们可怜地看着被打的同学,想帮他一把,又不敢——其实,我们也知道,他的两拳再怎么强,难敌我们的四手、六手甚至八手,他也不可能变成三头六臂来架住我们,或者吹一把头发变出千百个陈迪来对付我们。但依然怕别人不来帮忙,自己帮的人又逃开那自己吃的亏就太大了。因为这样而没有去帮别人,心里还是会觉得不踏实、内疚的。

那么,让我们在这里,召唤出人们英雄羊一样的勇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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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三国演义》读后感小学作文200字

全文共 2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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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了《三国演义》,被东汉末年三国斗争的恢弘气势给打动了。

这本书写了从东汉末年到西晋初年蜀魏吴三国的斗争,刘关张桃园结义,“草船借箭”“火烧赤壁”“三顾茅庐”等一个个精彩的故事。我喜欢张飞的万夫莫开,诸葛亮的奇谋计策,周瑜的智勇双全……我最喜欢的是诸葛亮,他通天文知地理,想出打败敌人的妙计,出其不意,比如“空城计”“七擒孟获”等等。

导致三国战争发生的是腐败的汉灵帝刘宏,可见无论多正直的人民,没有一个好的头领是不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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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国演义读后感作文500字

全文共 5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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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大家都知道《三国演义》是因为作者把人物写得栩栩如生而流传千古吧,这段时间里我就读了这本流传千古的巨著――《三国演义》。

《三国演义》中的人物个个活灵活现,有血有肉,有聪明机灵的诸葛亮,一身是胆的赵云,单纯狂野的张飞,还有武艺高强的吕布……,他们都是我最喜欢的人物。

但我最喜欢赵云了,他在关羽过五关、斩六将时投靠关羽,忠心耿耿地和刘备在一起。在长板桥时,他不为自己的生命着想,而为刘备和老百姓的安全着想,在和曹操的兵力交接时,他一点儿也不害怕,都是三下五除二地把敌人打败的。有时候有好几员大将把他团团包围时,他也豪不畏俱,反而越 战越勇,令曹操望而生畏。

再说说刘备为关羽、张飞报仇攻打吴国吧!刘备在攻打吴国时一连吃了几个败仗,逃跑时被吴国包围,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赵云迅速赶来,带着刘备和士兵们浴血奋战,冲出了重围,那时候的赵云已经是个年过花甲的老将了。

当我合上这本书的时候,我感慨万千,我喜欢赵云,因为他临危不惧,智勇双全,对刘备忠心耿耿,怪不得刘备在长板桥自信地说:“子龙是不会背叛我的”。

当然《三国演义》有名的故事还有许多如:望梅止渴、草船借箭、三英战吕布、温酒斩华雄……一个个故事心动曲折、扣人心弦。

这真是一本好书,俗话说:“好书不厌百回读”。我一定会再多读几遍,去更深地领悟它其中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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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狼王梦读后感

全文共 6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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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知道生性多疑自私、凶暴残忍。可读了沈石溪的《狼王梦》后,让我对狼有了全新的认识,知道了狼也有着和我们人类相近的地方,比如母爱、智慧、梦想等。

《狼王梦》主要讲述一只名叫紫岚的母狼有黑仔、蓝魂儿、双毛和媚媚四只狼崽。其中黑仔、蓝魂儿、双毛这三只都是公狼,紫岚竭尽全力想把它们训练成身强体壮的大公狼,然后让它们去争夺狼王宝座。紫岚首先训练黑仔,不幸黑仔被金雕抓走。接着训练蓝魂儿,可惜蓝魂儿死于捕兽夹中,最后训练双毛,结果双毛在争夺狼王宝座时失败了,被狼群咬死。剩下的媚媚是只母狼,它本身不具备争夺狼王的资格,在残酷的现实面前,紫岚只好把一切希望寄托在媚媚产下的狼崽身上,最后,为了这些狼孙的安全,为了扫除金雕这个隐患,紫岚费尽心力与之周旋,最后奋不顾身与金雕同归于尽。

紫岚是一只母狼,它对自己的幼崽充满了博大的母爱。因为母爱,紫岚才能靠机智和勇敢与猎狗巧妙周旋,顺利地产下一窝狼崽;因为母爱,紫岚才会在蓝魂儿被兽夹夹住时不顾一切的去咬兽夹,咬断牙齿也不罢休;因为母爱,不管媚媚怎么不理解、拼命撕咬自己,紫岚却忍痛不还击而选择伤心离开……所有这些举动,让我不由得也深深体会到天下的大都数母亲不也类似吗?他们为了自己的儿女不辞辛劳、付出了很多,甚至牺牲自己也在所不辞。

紫岚不仅机智聪明、母性极强,它还心怀梦想,并为了梦想而不懈努力。自从几个幼崽降生后,紫岚就竭尽全力地训练它们,渴望其中一只会成为顶天立地的狼王,即使接连遭受巨大的打击,紫岚依旧朝着这个既定的目标,锲而不舍地坚持着、努力着!虽然它的愿望还没实现,但它的这种坚强执着、永不放弃的精神,真的很让我们为之感动!也很值得我们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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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狼国女王读后感900字

全文共 9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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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呦——呦——”声声清脆的嗥叫依在然我耳中,久久不散。虽然已恋恋不舍地放下了书,可我的思绪却还在白雪皑皑的日曲卡雪山……

翻开这本书,新奇的简介就好比磁铁吸铁,把我的目光牢牢的吸住了。群能由母狼称王?就算她当上了狼王,那不服气的大公狼,怎会放任不管?她又是怎么登上狼王宝座的呢?怀着满满的好奇,我翻开了第一页……

紫葡萄本是一头微不足道的母狼,可是她的夫君——狼王盔盔却惨死虎口。在悲伤的同时,为了不让丈夫尸体成为饥狼的食物。她决定铤而走险,跳下满是积雪的山崖捕捉一头幼鹿!正当她松了一口气时,却又得知了一个噩耗——她的玄女白燕燕死了。悲痛欲绝的她却被老母狼朵朵菊给予了重任。朵朵菊竟然让她当狼王!无论是歪歪头的离群,还是无处寻找果腹之食。这一切的一切让紫葡萄措手不及。第一次狩猎的失败,却为她增添了信心。接下来的统治中,紫葡萄用事实证明了有一颗宽容的心,能解决很多问题。这也使得歪歪头归群,宛莫沙狼群狼王对她心存感激,使一次又一次争夺领地的血光之灾不再发生。可在这和谐的日子里,猎人却出动了,他以陷阱的方式,引诱紫葡萄的两只狼崽。两只狼崽信以为真,落入陷阱。朵朵菊为了狼群的安危,以牺牲自己为代价,保护狼群逃脱险境,而两只小狼一只在猎人的陷阱里,另一只被驱逐出群。

天有不测风云,紫葡萄还没从悲痛中缓过神来,那只曾让她丈夫惨死的老虎回来了,满腔怒火的紫葡萄好像只有一件不顺心的事就会爆炸似的。恰巧,那只不知趣的老虎趁狼群外出捕猎,杀死了留巣看守的两只狼。紫葡萄的怒火马上被点燃了。此时对于践踏狼群尊严的老虎,宛莫沙狼群也早已怒不可遏。在冰封的大湖上,就在紫葡萄奄奄一息,快要步盔盔的后尘时,宛莫沙狼群前去助战。对于这只早已怀恨在心的老虎,两狼群自然不会手下留情。在狼群联手下,老虎落荒而逃,狼群为了生存,合并了。紫葡萄因她惊人的胆魄和出人的智慧,继续当上了女王……

现实中,在我眼中,“狼国女王”的美誉非玛丽·居里莫属。作为巾帼不让须眉的代表,居里夫人两个诺贝尔奖可不是白拿的,她开创了放射性理论,发明分离放射性同位素技术,发现了钋和镭两种新元素,为社会做出巨大的贡献。

所以,向狼国女王看起吧!向居里夫人看齐吧!向所有伟大的女性看起吧!让自己活的更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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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描写狼的高一作文600字

全文共 5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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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只,是一只英勇的狼。在主人心中,我是他的得力干将;在狼群之中我也是狼中豪杰。

在深山里,我已经与这只豺僵持了近十分钟了,这只母豺,皮肤棕黄,而且刚分娩不久。我耐住性子等待了许久,终于她露出了破绽,我一个箭步飞奔上去,死死地咬住她的脖颈,不管她如何呻吟,我就是不放口。她死了,我将她和她的孩子们——我的战利品共同带回了村庄。

回到村庄,周围全是雄性的羡慕与雌性的欣赏,回到家中,主人更是对我赞美有加,而且还让我美美的饱餐了一顿。那段日子,别提有多风光了。

可惜好景不长,今天下午,一位雌性深深迷住了我,它的皮毛是深紫色的,身材苗条,体态轻盈,如此完美的身材比例,又有哪个雄性不觉得好看呢?前面正好有只北美棕熊,我立刻发出了嚎叫声,没错,我打败这只北美棕熊,从而夺得她的芳心。

刚开始,进展十分顺利。就在最后,我准备至他于死地时,狼王突然扑了过来,我扑了一个空。不!狼王杀死了本该属于我的猎物,就连我心爱的狼都十分爱慕的看着他,他夺走了我的一切!我气愤的冲向了他,在他还没反应过来时,左耳就掉在地上了。狼王怎么能被如此的挑衅,他立刻朝我扑来,我被他咬掉了鼻子。我十分气愤,扑上前去,与他扭打在一起,与他打起来,我比较吃力,比较他是狼王,体格健壮,而我却比他消瘦一圈,最终,我实在是坚持不住了,我倒下了,狼王他战胜我了。

就在我将要死去时,我心爱的狼朝我走了过来,她在我仅剩的右耳边轻轻地留下了几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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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狼世界读后感作文

全文共 6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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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到,马上就能想到狼的凶狠、贪婪和它们凶恶的本性,但是当我在寒假里看了沈石溪写的动物小说《狼世界》后,不仅让我对狼的生活习性有了很大的了解,还让我对狼有了不同的看法。

狼是群居生活的动物,它们有很严格的等级,不同等级的狼吃不同的食物。比如说,如果捕捉到猎物,心脏只有狼酋能吃,新鲜的内脏是由狼酋和出类拔萃的大公狼一起分享的,母狼和老狼吃皮和肉,最后剩下的残羹剩饭是给草狼、残狼吃的。

《狼世界》一共有四个故事,其中我最喜欢“残狼灰满”的故事。

这个故事讲的是:灰满是狼群的狼酋,在与野猪搏斗时,它为了救它喜欢的黑珍珠,而被咬断了一条腿,虽说狼也可以用三条腿奔跑,但可悲的是灰满本来就是一条跛脚狼!现在又被咬断了一条腿,瞬间变成了一匹残狼。当灰满知道自己再也不能做狼酋时,它只能静静地趴在地上等待死神的到来。没有想到的是,到了晚上,一只名叫黄鼬的残狼来给它送食物,灰满无奈地吃了下去,伤好之后,终于有一天,灰满骑在黄鼬的身上,变成了独一无二的双体狼。在它们回到狼群里时,灰满又成了狼酋,为了保住狼酋的地位,不得不和黄鼬结为夫妇。可是黄鼬有了小宝宝后,为了不伤到小宝宝,只能将身体挺直,灰满相信,总有一天,黄鼬会为了它的宝宝,把灰满从自己身上摔落,灰满既不想伤害自己的宝宝,又不甘心做一批残狼,最终它还是选择了捕猎时与猎物同归于尽的方式,维护了双体狼的美名。

我喜欢黄鼬自我牺牲的精神,也喜欢灰满不怕危险的品德。

[狼世界读后感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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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梅花魂》读后感

全文共 6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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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梅花魂》一课。刚读了两个自然段,我就被“外公”的眷恋祖国之情深深的感动了。这不畏严寒的腊梅不正是象征着我们的祖国吗? 有个地方令我感触很深。

有一天,妈妈忽然对我说:“萤儿,我们要回唐山去!” “干嘛要回去呢?” “那才是我们的祖国呀?” 祖国,就是那地图上像一只金鸡的地方吗?就是那拥有长江黄河,万里长城的国土吗?我欢呼起来,小小的心里充满了欢乐。 可是,我马上想起外祖父,我亲爱的外祖父,问妈妈:“外公走吗?” “外公年纪太大了……” 我跑进祖父的书房,老人正躺在藤沙发上。我说:“外公你也回祖国去吧!” 想不到外公竟像小孩子一样“呜呜呜”的哭起来了……

是啊,热爱祖国,眷恋祖国却因年纪大而不能回去,这是多么残忍的割舍啊!祖国是我们的"大家庭",我们中华儿女是这个"大家庭"的当家人和维护者,而这位"外祖父"却回不到这个家,但是这位"外祖父"热爱祖国大好河山的精神难道不是可歌可泣的吗 ?

我又继续往下读。 旁的花大抵春暖才开花。她 却不一样,愈是寒冷愈是风欺雪压花开的愈精神愈秀气。她是最有精神有骨气的呢! 这几句话不正是说明了梅花特有的品格,愈是寒冷花卡的愈秀气。

其他的花都是春暖才开花,遇到风吹雨雪和寒冷的天气,就早已衰败,凋谢。虽然菊花也是在寒冷的天气开,但是在腊月里,它也会凋谢。只有象征着我们祖国的腊梅花,才是经霜傲雪,不惧严寒啊!真是"梅花香自苦寒来"。 在这里我要祝我们的神州风调雨顺,人们的生活幸福安康。 想到这里我又把课文读了几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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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六年级《昆虫记》读后感作文

全文共 6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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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虫是我们身边不可缺少的小动物,它们遍地全球,随时都会出现在你的身边,只要你愿意仔细观察,你就会发现许多存在在它们身上的奥秘。

周末,我怀着读科普书的心情,翻开了《昆虫记》的第一页。这本书里说:“它融作者毕生研究成果和人生感悟与一炉,以人性关照虫性,将昆,虫世界化作人类获得知识、趣味、美感和思想的美文。”看到这里,我觉得它已经成为了一本文体优美的散文集了。于是我怀着一种敬畏的心情继续阅读。

现在有很多人对昆虫避之不及,恨不得昆虫直接在世界上消失。但为什么法布尔可以十年如一日的观察者某些人认为面目可憎的昆虫呢?

渐渐地,我发现这本书已经不仅仅是在讲昆虫了。在书中,人与虫之间似乎有一条无形的链条将他们紧紧联系起来。从中我都能感受到昆虫们的思想感情,可以看出来作者对昆虫抱有深厚亲切的感情,字字都是像在写一个人,而且不是在写一个昆虫,而是把昆虫写活了,写成了一个活脱脱的人。

法布尔把昆虫们当成人来写,就像是他最亲最亲的亲人,在他看来,昆虫与人有相似之处,昆虫是生灵,虽然在大多数人眼中是一些不起眼的存在,但他认为昆虫们是有思想的、聪明的。在书中,昆虫的一举一动都被记录了下来:它们的聪明乖巧,凶狠残忍。但是没有变,他们都是广阔天地中的小小的动物,是人类的朋友。

在某些昆虫擅长的领域中,比如蜜蜂酿蜜,我们自认做不到。昆虫就算再渺小,也有一些用处,不能因为他们中的一些面目可憎,作恶多端,就直接否定它们存在的意义,哪怕只是小小的一只蚂蚁。

并不是所有的昆虫都对人类百害无一益,昆虫不应该遭到这样的排斥与厌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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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鹿和狼的故事读后感

全文共 5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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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子璇

凯巴伯森林中发生的这一系列故事说明,生态的“舞台上”,生物都有自己的角色。森林中既需要鹿,也需要。仅仅根据人类自身的片面认识,去判定动物的善恶益害,有时会犯严重的错误。

人类要尊重生物之间互相制约,互相联系的关系,维护生态平衡。

在日常生活中又何尝不是这样呢?

在人类的生活中,听到过各种各样关于狼与鹿的故事。狼总是扮演着凶狠残暴的角色。《大灰狼》,《小红帽》等故事。而鹿却总是和平的使者。

但其实并不是这样的。我曾经听过这样一则故事:一头鹿,与一头狼分别生了一个孩子,却都死了。当饲养员来清理并带走他们的孩子时,鹿一脚就把饲养员踢“飞”了。而狼先是向他大叫,其次咬住了他的衣服,但最终做出的决定,竟是放开了饲养员,让他带走了自己的孩子。这本书就叫《狼天使鹿恶魔》

这难道还不足以证明狼是善良的,并不凶残。而且狼吃的都是病鹿,可以阻止疾病发展。他们吃鹿,也可以将鹿群数量有效控制。并且在狼群的追赶下,鹿每天奔跑,也会变得更加健壮。

而且动世界都是有食物链的,你打乱了顺序,也会带来大灾难。

狼吃掉鹿群,控制鹿的数量,鹿群数量减少,也可以导致草地减少枯黄,防止河水缺失,与葱郁的森林变成无边无涯的荒野和大沙漠,有了充足的食物,鹿群的疾病也会大大减少。

所以人类要尊重生物之间相互制约,相互联系的关系,维护生态平衡。不要以人类自身的片面认识,去判定动物的善恶益害,犯下严重的错误时,才追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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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读后感之《西游记》600字范文

全文共 6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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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年的暑假里,我读完了四大名著。其中我最喜欢的是《西游记》这本书,里面的故事曲折难料,耐人寻思。这本书是明朝的吴承恩所著。

《西游记》这本书里主要介绍了四个个性鲜明的人物,分别有:大师兄孙悟空,他经历了许多困难和考验,拜菩堤祖师后终于学会了七十二变,还学会了驾筋斗云,一个筋斗就能飞十万八千里,他还练就了一双火眼金睛的眼睛,每次都能准确的分辨出妖魔鬼怪……在取经的路上发挥了巨大的作用。现在说说二师兄猪八戒,他原本是天上的天蓬元帅,因调戏嫦娥被玉皇大帝惩罚到人间,又投错了猪胎。总之猪八戒就是个贪图女色、好吃懒做、一遇到困难就退缩的家伙。三师弟沙和尚,他原本是天庭的卷帘大将,因打破琉璃盏,被贬出天界,在流沙河做妖怪。他忠厚老实,武艺高强并且对唐僧忠心耿耿,任劳任怨,从来没有一句怨言。师傅唐僧俗姓陈,是唐朝的第一高僧,因此人们称他为“唐僧”。他举止文雅、性情和善。被如来佛祖暗中选中到西天取经。后来在取经的路上经过了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在西天灵山雷音寺取得了真经。

《西游记》这本书给我的启发很大,它让我明白人有善恶,事有好坏,对别人要有一颗宽容的心。我想,如果我也能像孙悟空那样神通广大的话,我要把世界上所有的坏人都抓起来,让这个世界没有小偷和强盗,也没有无辜的孩子被拐卖,再也没有战争,让所有的人都能过上幸福的生活,让世界永远和平。

这本书还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我们无论在生活、学习中想要做成一件事情,肯定都是不会一帆风顺,都会有或多或少的困难和挫折。只要我们有不怕困难和坚持不懈的信念。就一定能获得最后的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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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狼图腾读书笔记

全文共 23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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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罢《图腾》这本书,给我最深的感触便是,在那个充满血腥的年代为什么成吉思汗及其子孙,竟然仅用区区十几万骑兵就能横扫欧亚?创造了人类有史以来世界上版图最大的帝国呢?答案就是千万年来,游牧的草原人和草原狼,在腾格里这方神气的热土上时魂归时,怎样来到的草原,去时草原还是怎样。能摧毁几十个国家巨大城墙城堡和城市的草原勇士的生命,在草原上却轻于鸿毛。最后完全回归于大自然的。他们彼此缺一不可,当肉体的生命消失后,终于与草原完全融为一体。

几乎在每一个汉族人心中,狼都是狡猾、贪婪、残忍、丑陋的化身,老虎也猎杀动物,也吃过人,大家却说那是王者风范,威风凛凛,高大威猛,五彩斑斓……多少美丽的形容词都给了其他猛兽,这对狼也是一种歧视!原因很简单:狼对汉族的威胁超过任何一种猛兽,比猛虎、狮子、熊、豹都来得凶猛,来得气势汹汹,具有人类才有的攻城掠地的实力。从这一点上,可以看出国人对待对手的态度,对于最有威胁的对手没有给予应有的尊重,而是对其诋毁和谩骂,以致长久以后,当狼民族衰退以后,历史的真相被湮没在滚滚黄沙之中。但狼对人类的教导却是永远无法被湮没的。

狼做的事情之所以会十拿九稳,是因为他们做每件事情前都会先想好策略。

《狼图腾》很吸引人的地方就在于,它向我们展示了草原狼丰富多彩的杀敌方法。开篇就是一个草原狼围捕黄羊的大战役,波澜壮阔,纵横捭阖,动静结合,一气呵成。真正的作战时间不过十几分钟,但作战前狼群耐心的伏击、精妙的设围、细致的观察,营造了“山雨欲来风满楼”的压抑、紧张而又亢奋的氛围;而作战时的迅雷不及掩耳、放掉还有战斗力的黄羊而击其余部分的智慧,颇有些卑鄙却极其实用的狼抓黄羊的绝招,又让我们拍案叫绝,赞叹不已。这动静之间,却将草原狼卓越的智慧、耐性、组织性和纪律性淋漓尽致地表现了出来。

狼的智慧也是非常惊人的,几乎可与人媲美。在生活中,他们会运用各种各样的本领与智慧来克服生活中遇到的种种困难。狼的本领狼的智慧也不是从来就有的,它们也是在几千年艰苦的草原生活中磨炼出来的。变幻莫测的草原气候、恶劣的草原环境、各种动物的逃生本能还有来自人的巨大威胁,使得狼始终生活在险境之中,随时都处在被饿死、冻死、打死的境遇中。

人不是狼,狼的各种策略也是在艰苦的斗争中磨炼出来的,但我们的确可以从狼身上借鉴很多东西,但学习草原狼也不能拘泥于具体的战术,而是要锻炼自己勤于思考、善于应用策略的能力。

主动的去观察和学习,积极的思考,在面对不同的情况时采用不同的方式,在实战中磨炼自己,这就是狼的智慧源泉。

现代社会是竞争的社会,只要你有丝毫的放松,就可能会被社会淘汰,这很像狼群生活的大草原,公平而又残忍。所以我们也得有狼的危机意识,严格要求自己时时给自己加压,正如张瑞敏所言“战战兢兢,如履薄冰”。所谓置之死地而后生,往往不利的形势更能激发一个人的潜能。“背水一战”,“破釜沉舟”,正是这个道理。

狼之所以可怕是因为他们是野兽中最有集群优势和团队意识的动物,一条狼是一个优秀的单兵,而一群狼就成了一支牢不可摧的特种部队,在《狼图腾》里,作者亲眼见到的狼识天文懂地理能看云知道天气,组织打围,在战略战术上都是无懈可击,再加上坚忍的意志,实在是太完美了。读《狼图腾》,看那些让人血脉喷张的狼群的捕食故事,更是能鲜明的看到狼群的威力。狼群由狼王统一指挥,进则同进,退则同退,协同作战,无往不利。比如围捕黄羊的时候,有狼去寻找大雪坑,有狼去骚扰,有狼去伏击,在总攻的时候也是井井有条,狂而不乱。更让人称绝的是,狼群即使在撤退的时候也井然有序,猛狼冲锋,狼王靠前,巨狼断后,完全没有鸟兽散的混乱。当狼逃生时,它甚至可以咬断伤腿,刮骨疗毒是治伤,而狼是自伤,颇有壮士断腕的壮烈。当狼袭击马群时,它甚至可以选择最危险的自杀式打法。当搬迁时,小狼宁愿被勒死也不屈从,让人感慨训老虎易,训小狼难。狼与生俱来的血性和傲气,帮助它们在恶劣的草原环境中生存下来。草原上以前也有老虎等其它动物,之所以只有狼独存,原因就在于此吧!

孙子兵法“云倍则敌之,十则围之”,可就是这几十条狼就敢围猎几千条黄羊,充分利用了天时地利人和。名动历史的长平之战,秦将白起空前绝后的等而围之已经是军事史的绝唱,而狼却更胜一筹。秦人本是游牧民族,长期和狼征战,也许这正是狼教给秦人的兵法吧。

这个世界始终是弱肉强食的世界,即便厮杀的工具不再是尖牙利齿,不再是刀剑枪戟,但是本质是不会变的。有能力的人就能用他的能力用他的新的厮杀利器来赢取最大的利益。难道不是么,考试升级如斯杀,商场勾斗如斯杀,官场暗涌也是如斯杀,向往人道主义乐土的人士也不妨扣心自问一下,自己是不是这种厮杀格斗后的胜利者?是不是能给失败者真正的怜悯和体恤呢。自古就有自然的成败法则,狼坚持不懈地贯彻这一法则,我们应当敬佩,甚至以狼为师才能真正掌握自己的命运诠释“适者生存,弱者淘汰”的自然法则。

狼的坚韧是最值得佩服的,一个民族如果有这样坚韧的性格,那么它一定会强大。最好的例子莫过于毛主席领导时期的中国,生活环境恶劣,物资匮乏,国内征战,国外封堵,以气候论不亚于蒙古高原的酷冷寒冬。正是有那一份狼的坚韧,才有了现在的国际尊重。我要学习狼,就要学习他的坚韧,对命运的挑战残忍,也敢对自己残忍,残酷的锻炼才有了蒙古战狼非同一般的犀利。

社会如战场,危机四伏,如果没有应对困难的勇气,你就很难生存下去。有了勇气,还要有狼一样的血性,积极的主动的去迎接挑战。只有在不断的面对困难战胜困难的斗争中,人才能进步,才能成长。

《狼图腾》是对我的一次洗礼,闪烁智慧狡猾的光芒,我喜欢向往着狼的坚韧,狼的团结,狼的狡黠,狼的意志力和狼的生命力。只有具备这些条件,才能在社会上立足,才能适应这个“弱肉强食”的社会。

[狼图腾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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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傲慢与偏见》读后感1000字

全文共 13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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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乡绅班纳特有五个待字闺中的千金,班纳特太太整天操心着为女儿物色称心如意的丈夫。新来的邻居彬格莱(Bingley)是个有钱的单身汉,他立即成了班纳特太太追猎的目标。在一次舞会上,彬格莱对班纳特家的大女儿简(Jane)一见钟情,班纳特太太为此欣喜若狂。

参加舞会的还有彬格莱的好友达西(Darcy)。他仪表堂堂,非常富有,许多姑娘纷纷向他投去羡慕的目光;但他非常骄傲,认为她们都不配做他的舞伴,其中包括简的妹妹伊丽莎白(Elizabeth)。伊丽莎白自尊心很强,决定不去理睬这个傲慢的家伙。可是不久,达西对她活泼可爱的举止产生了好感,在另一次舞会上主动请她同舞,遭到伊丽莎白的拒绝,但达西对伊丽莎白的好感依旧未减。

彬格莱的妹妹卡罗琳(Caroline)一心追求达西,她发现达西有意于伊丽莎白,妒火中烧,决意从中阻挠。达西虽然喜爱伊丽莎白,但却无法忍受她的母亲以及妹妹们粗俗、无礼的举止。在妹妹和好友达西的劝说下,彬格莱不辞而别,去了伦敦,但简对他还是一片深情。

班纳特没有儿子,他的家产将由远亲柯林斯(Collins)继承。柯林斯古板平庸又善于谄媚奉承,依靠权势当上了牧师。他向伊丽莎白求婚,遭拒绝后,马上与她的密友夏洛特(Charlotte)结婚。

附近小镇的民团联队里有个英俊潇洒的青年军官威翰(Wickham),人人都夸他,伊丽莎白也对他产生了好感。一天,他对伊丽莎白说,他父亲是达西家的总管,达西的父亲曾给他一大笔遗赠,却被达西吞没了。伊丽莎白听后,对达西更加反感。

柯林斯夫妇请伊丽莎白去他们家作客,伊丽莎白在那里遇到达西的姨妈凯瑟琳(Catherine)。伯德夫人,并且被邀去她的路馨山庄做客。不久,又见到了来那里过复活节的达西。达西无法抑制自己对伊丽莎白的爱慕之情,向她求婚,但态度还是那么傲慢,加之伊丽莎白对他有严重偏见,便坚决地谢绝了他的求婚。这一打击使达西第一次认识到骄傲自负所带来的恶果,他痛苦地离开了她,临走前留下一封长信作了几点解释:他承认彬格莱不辞而别是他促使的,原因是他不满班纳特太太的轻浮和鄙俗,并且认为简并没有钟情于彬格莱;威肯说的却全是谎言,事实是威肯自己把那笔遗产挥霍殆尽,还企图勾引达西的妹妹乔治娅娜私奔。伊丽莎白读信后十分后悔,既对错怪达西感到内疚,又为母亲的行为羞愧。

第二年夏天,伊丽莎白随舅父母来到达西的庄园彭贝利,在管家的口了解到达西在当地很受人们尊敬,而且对他妹妹乔治娅娜非常爱护。伊丽莎白在树林中偶遇刚到家的达西,发现他的态度大大改观,对她的舅父母彬彬有礼,渐渐地她对他的偏见消除了。正当其时,伊丽莎白接到家信,说小妹丽迪娅随身负累累赌债的威肯私奔了。这种家丑使伊丽莎白非常难堪,以为达西会更瞧不起自己。但事实出乎她的意料,达西得知上述消息以后,不仅替威肯还清赌债,还给了他一笔巨款,让他与丽迪娅完婚。自此以后,伊丽莎白往日对达西的种.种偏见统统化为真诚之爱。

彬格莱和简经过一番周折,言归于好,一对情人沉浸在欢乐之中。而一心想让自己的女儿安妮(Annie)嫁给达西的凯瑟琳。伯德夫人匆匆赶来,蛮横地要伊丽莎白保证不与达西结婚。伊丽莎白对这一无理要求断然拒绝。此事传到达西耳中。他知道伊丽莎白已经改变了对自己的看法,诚恳地再次向她求婚。到此,一对曾因傲慢和偏见而延搁婚事的有情人终成眷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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