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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图腾读后感(汇编20篇)

《战狼2》这部作品是巨星吴京的又一力作。自编自导自演,把一切的不可能变成了可能。在我的心目中只会代言某某网游的他,经过电影院的这2个小时之后,变成了我心目中的“超级英雄”!下面开学吧给你们精心整理了狼图腾读后感优秀作文,欢迎参考借鉴,希望能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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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狼奶的羊读后感200字

全文共 2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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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吃奶的羊》文中因为一次偶然的相遇改变了母狼乌云飞和小羊流火云的命运。

文中最让我喜欢第一段是:一次大雪连下了2天,狼群都饿坏了,就在这时雪变小了,狼群决定寻找猎物。他们找到了一群牦牛,狼群最后失败了,乌云飞看其他狼都饿坏了,踢了流火云一脚意思是让他快跑。流火云“咩”的叫了一声意思是你弄痛我了。流火云的一声叫惹来了狼群的注意,大家追捕着小羊,乌云飞一直保护着小羊,给他多一些时间,羊跑远了,乌云飞就成了狼群的食物,狼群把她吃了。

她用生命把一只羊抚养长大,乌云飞把他当做自己的孩子。可流火云最后也老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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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海底两万里》读后感年级

全文共 5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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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这样一个人,他接到任务要去澳大利亚海岸探清海怪的真相,却意外地被“海怪”所救,并且和“海怪”一起经历了一件又一件有趣的事情……

在一艘客船行驶时,遇见了一座暗礁,本想绕过去,可是暗礁却向他们驶来,并把船给撞沉了。于是本书的主人公阿龙纳斯就奉命和助手却探究情况,没想到一场暴风雨将他们直接送进了“海怪”的肚子里。原来,这根本不是暗礁,也不是海怪,而是一艘形状十分独特、行踪十分诡异的潜水艇,船长尼摩是个怪异的人。他身材高大、前额宽阔、鼻梁笔直、嘴唇平正、牙齿齐整、眼睛漆黑、两手细长。他对大海十分喜爱,因为他觉得大海给了他一切的一切:他穿的衣服是由一种贝壳类的足丝织成的,衣服上的颜色是从海带中提炼出来的紫色,香料是从海产植物中提炼出来的,睡的床是由大叶海藻制成的,写字用的笔其实是鲸的胡须,墨水是墨鱼或乌贼分泌出来的汁……一句话,大海就是他的全部。

有趣的不仅仅是这些。就在阿龙纳斯被尼摩救了三个月的时候,尼摩还邀请他们去海底打猎。他们穿着肥大而十分灵活的防水服,拿着威力强大无比的电磁炮,浩浩荡荡地向海底进军。在海底,他们用智慧打下了一只又一只色彩斑斓的带鱼。没想到,他们在回船的途中遇到了一只大鲨鱼在追一个采珍珠的人。尼摩船长立刻奋不顾身地上前施救,并毫不犹豫地把当天所有的收获都送给了他。

从尼摩船长和阿龙纳斯的对话中,我得到了许多人生的启示,明白了许多为人处世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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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丑小鸭》读后感

全文共 7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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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童话《丑小鸭》后,我不得不被丑小鸭那种不屈不挠、勇敢顽强的精神所感动。因为,丑小鸭竟能在环境那么恶劣的情况下生存下来,并变成了一只美丽的天鹅。

该童话主要讲了一只母鸭子下了四个蛋,可它搭的巢里不知为什么多了一个比其他蛋都大的巨蛋。鸭妈妈也不管它,只是一心想着把蛋蛋们都孵出来。终于,在鸭妈妈的精心呵护下,五个蛋们都孵化出来了。当那个巨蛋出壳时。鸭妈妈吓了一跳,因为,它太丑了!于是,鸭妈妈就叫它丑小鸭。鸭妈妈为了让小鸭们长长见识,就带着他们去了鸭王国。在鸭王国里,大家都嫌弃丑小鸭,都希望把丑小鸭杀了,幸亏鸭妈妈替它求情,它才躲过这一劫。经过此事后,丑小鸭越来越感觉它是他们家的包袱,它为了他们家,只好离开。在缺少亲人的这段日子里,丑小鸭吃不饱,穿不暖,还要到处人欺。好几次,它都饿昏在冻成冰的湖面上。有一次,它遇见了一只大灰狼,不赶紧跑走,反而要和它交朋友,幸好小兔彼得救了它。要不,它早就成为大灰狼的盘中餐了!过了几天,丑小鸭在湖边漫步时,看见了几只高贵又美丽的鸟儿,那是天鹅。丑小鸭很想去和她们交朋友,但他怕天鹅们啄它。它又转念一想:被这么美丽的鸟儿咬死,也比被坏人打死强啊!于是,它鼓起勇气对她们说:你们啄死我好了!天鹅们听了很吃惊,对它说:“我们为什么要啄你?你不也和我们一样吗?你可以到湖里洗个澡看看。”丑小鸭听了也很奇怪,就听了天鹅的话,跳进湖里。等它上来时,它发现,它再也不是那个灰不溜秋的丑小鸭了!是呀,丑小鸭经过了一番磨难,它经过了困难的考验,它变了,它变的漂亮了! 它变成了一只美丽的白天鹅了。

人的一生不可能是完美的,他总要经过一些磨难,也总会遇到一些困难,但我们要勇于面对现实,不要被困难吓倒,要努力地克服困难,因为只有勇敢的克服它,我们才会成功,才会更上一层楼!!

让我们一起学习丑小鸭勇敢顽强的精神,登上更高的山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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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国演义读后感500字小学作文

全文共 5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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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读了一本书——《三国演义》。

这本书可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它共有一百二十回,从东汉末年,大规模的人民黄巾起义彻底地动摇了饿东汉王朝的统治开始,直到司马炎将三国统一西晋而结束,时间跨越百年。作者罗贯中塑造了许多英雄人物:有足智多谋的诸葛亮,英勇善战的蜀国五虎上将,聪慧过人的曹操、周瑜,求贤若渴的刘备……其中,我认为最能表现诸葛亮聪明才智的章节是《初出茅庐第一功》、《诸葛亮草船借箭》《诸葛亮借东风》……蜀国五虎上将之一的赵子龙可谓是一身是胆,他单骑救主,一个人在百万大军中横冲直撞,杀得曹军血肉横飞,像是进入了一个没有人的地方,连斩了曹操几十员战将,终于救出另外刘备的儿子刘阿斗。而排在第二的张飞可谓是粗中有细,文武双全,他挑灯战马超、智取瓦口隘,可不能没有这一虎将。排在第一的关羽虽说也是文武双全,可终究因为太骄傲了,而被孙权所杀。周瑜虽有着过人的先知能力,可最终还是活活气死了。

我懂得了在生活中要学会使用智慧,如果球掉在了大家都拿不到的大缸里,,我们不能让别人为自己想办法,而要自己想办法,再去求助别人。这世上没有书里所与的“武功”,却有书里所写的智慧,我们的知识可不是白学的,学了就应该运用到生活中去。如果一直依赖别人,是不对的。如果没有人会,没有人能做到时,你该怎么办呢?我们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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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中国神话故事》读后感优秀作文

全文共 5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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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端午节和六一儿童节的假日里,老师让我们看了一本书,那就是我们中国人猜想的一个个生动的故事,也写出了人们的想像。我挑了几篇课文给你们讲讲。

我先给你们讲讲盘古开天地的主要内容吧:在很久很久以前 , 宇宙里十分混乱,宇宙像一个大鸡蛋,在这大鸡蛋中有一个巨人。他在混乱之中一直睡了一万八千年。他觉得这一片黑暗十分闷得慌,也看不到一丝光明。于是盘古胳膊一伸开,脚一蹬,大鸡蛋就被打破了。可是,在大鸡蛋外面,也十分黑暗,盘古他一打一踢,一下子把这一万八千年的黑暗打散了,清的一部分变成了天,重的一部分变成了地。盘古怕他们再合起来,他就脚蹬这地,手举着天。又不知道过了多少年,天地已经相离一万丈了。盘古也长成了一万丈高。天地相距十分远的时候,盘古渐渐的倒下了。这时他的双眼变成了太阳和月亮,他的头变成了东山;脚变成了西山;左臂变成了南山;右臂变成了北山;头发变成了星星;呼出的气变成了春风;他的灵魂变成了鸟兽鱼虫。

还有一篇课文叫作《女娲补天 >》。有一天,天塌了,世界上一片混乱。女娲不怕危险,去找五彩石,找到五彩石以后,女娲在地下冶炼了五天五夜。她飞向天空把天补好了,人们又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怎么样,你也快来读读这本神奇的《中国神话故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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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狼王梦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7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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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梦》是一部以自然主义观点写的动物小说。它以尕玛尔草原和日曲卡雪山为背景,讲述了母狼紫岚如何培育三只小狼成为狼王的经过,把在大自然挣扎求生存的狼,及因求生存而发展出来的“狼道”,刻画得淋漓尽致。

在广袤的尕玛尔草原上,一场飞砂走石的大暴雨中,失去了伴侣的狼妈妈紫岚在与大白狗的厮杀搏斗中艰难产下了四只小狼崽。紫岚为了把其中的三只公狼崽培育成狼王,付出了惨重的代价,然而紫岚没有成功,最终抱憾离开世界。

书中的“狼道”是作者描写的重点。母狼紫岚,在必要时,可以吃掉自己的狼儿;或者为了不让孩子受猎人们的折磨和屈辱,维护“狼道”的尊严,可以一口咬断孩子的喉管,无论如何也要留全尸;甚至眼睁睁地看着爱子在搏斗撕杀中受伤、死去,被饥饿的狼群咬成碎片,也不伸出援手。狼儿们长大后,不必像我们人类说的“礼道”、“孝道”等来回报父母,反而要奴役它们,甚至可以杀掉他们。因为据“狼道”来说,敢于咬死父母的狼才可以成为顶天立地的狼王。用我们的“人道”来说,“狼道”也未免太残忍了,但动物也是讲感情的,哪怕是十恶不赦的狼。紫岚为了自己的儿女,可以放弃自己的婚姻,不再寻找新伴侣,到了生命的最后为儿女而与狡猾可怕的鹰中之王大金雕玉石俱焚,表现出母亲至高至大的一面,这一点无异于们人类。

作者沈石溪很擅长写动物小说,情节紧揍,环环相扣。例如一开始,紫岚的生产,便是在大白狗的追逐下完成的。之后他运用关于狼的知识,把狼充满挫折的成长描写得十分精彩,巧设悬念,引人入胜,构建了一个震撼天地的狼的精神世界。

《狼王梦》让我更客观更全面地了解了狼,它不是《小红帽》里那可恶的狼外婆,也不是鬼故事作恶多端的“狼精”,而是大自然的英雄豪杰,是一种非常智慧的动物。听啊,那凄厉苍凉的狼嚎,唱响一曲曲生命的赞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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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夏洛的网》读后感启示

全文共 6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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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故事,一只小猪和一只蜘蛛之间的故事,一个诠释了爱与友谊的故事。

威尔伯,它是一只猪、落脚猪。威尔伯一出生就要面临死亡的命运,弗恩救了它,并照顾了威尔伯一个多月。一个多月后,威尔伯来到了新“家”。他认识了许多“邻居”:老鼠、鹅、羊、马以及改变了他一生、拯救了他未来的好朋友——蜘蛛夏洛。

故事由此展开。威尔伯在新家生活一段时间后,他得知,不久后的将来他将变成熏肉火腿。从此,威尔伯整天精神恍惚,寝食难安,总感觉自己的生命已走到了尽头。可是,弱小、并在威尔伯看来生性嗜血的夏洛却挺身而出,说:“我救你!”于是,夏洛用自己的细细的丝担负起了拯救威尔伯的使命。夏洛用丝在网上织出了奇迹般的文字,不仅救了威尔伯,还让它一举成名,为它迎来了美好未来。但是,一只蜘蛛的生命是短暂的,哪能陪伴威尔伯一生?夏洛日益憔悴,在威尔伯得奖后,死了,留下了它的孩子。威尔伯哭了。

相信大家也一定想要一位像夏洛一样的朋友?估计只有少数人能忠心的对待彼此之间的友谊,让彼此间的友谊无坚不摧吧。谈到这点我真是自愧不如:一次,和我认识了几年的好朋友不小心把我弄伤了,于是她无意间说的几句话竟把我激怒了,于是,我们一连几天都有言语上的冲突,过了一个星期才勉强和解。如果我们当中的任何一个人肯先低头道歉的话,估计也不会产生任谁都感到难堪的事了,真是悔不当初啊。好在几年后的今天我和她还是像以前一样的好朋友。

这本书让我对爱与友谊得到了更深一步的认识,也相信所有人都会从这本书中得到启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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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母狼读后感1000字

全文共 7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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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印象中往往是又凶恶,又残忍的,可是看了沈石溪老师写的《狼国女王》一书,狼在我的印象中彻底改变了。狼也有自己无奈的一面,为了生存,不得不去捕杀其他的动物,特别是在冬天,森林中没有动物出没的这个季节,狼只能眼巴巴看着积雪而饿的皮包骨头。

紫葡萄是一头母狼,她的丈夫是狼王盔盔,还生下了一窝共5只小狼,在冬天,眼看着小狼和其他的狼都要被饿死,盔盔去捕杀动物时意外而死,狼王没了,所有的公狼都看到了希望,因为没有公狼是不愿当狼王的。

我想:人不可一日无主,狼也不可以一日没有狼王,为了当狼王,也许公狼会相互残杀,就像现在的我们,所有人都为自己的学习而努力着,但是现实是残酷的,也许成绩的一分之差就有可能要了你坚定的信念,其实狼和人是一样的。

因为紫葡萄冒着生命的危险去捕杀了小鹿,狼群中最年长的母狼朵朵菊在一场狼王之战拉开帷幕的时候竟然带头让紫葡萄当新一届的狼王。让雌性狼当狼王是史上没有过的事情,紫葡萄就这样当上了狼王。背负着臣民的瞧不起和公狼的挑逗一次次拿自己的生命来当赌注,为狼群在冬天去取得食物。在公狼掉进泥潭的时候,用尾巴救上了公狼,当一个称职的女狼王。

看到这,我不禁为紫葡萄呐喊,为了自己的臣民,她竟然可以去冒险捕捉牛群中的小牛犊,去满是泥潭的危险地带捕杀野猪,紫葡萄有非常强的责任心,也许这是人们还比不上的。在这本书中,我看到了母子之爱、夫妻之爱、臣民之爱,在这种种爱中,我感受到了动物世界的美好,善良。也许有时我们看到的是狼捕杀小动物,是凶残的,但其实这也只是狼群的一种生存方式,只有不断的去冒险才可以使自己生存下去。狼是非常勇敢,又坚定自己决心的一种动物,是这本《狼国女王》让我感受到狼世界的种种爱,让我为狼而欢呼,为紫葡萄这位称职的狼国女王而欢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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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傅雷家书》读后感

全文共 8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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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动,在父爱的港湾】

傅雷家书》讲述的是一代翻译巨匠傅雷与妻子写给海外儿子的书信。这是一代翻译巨匠的切身体会,也是一个中国父亲的肺腑之言,更是一段盛传不衰的佳话。

从爱子傅聪登上的列车缓缓开动一刹那,也就带动了父母的思念与牵挂,由此,《傅雷家书》也就拉开了序幕。在书中,不难看出,虽然傅聪远在海外,但父母还是时时地用书信来教导他,培养他,鼓励他。使远在海外的傅聪看到父母的教诲后也会添加生活的勇气和力量,战胜人生道路上的艰难与险阻。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在傅聪面前的不仅仅是一封封普通的书信,更是一笔笔珍贵的精神财富;与此同时,当身在大陆的父母收到傅聪的信时,心中也定是倍加温暖与欣慰。傅雷在信中也常常总结出一些精妙的话语,给予傅聪前进的方向。当与傅聪谈论到如何对待生活和事业的矛盾时,讲道:可是干着急也无计于事,主要是想办法解决,想了办法应该坚决贯彻。是啊,虽然只有短短的27个字,使傅聪感到父亲在无情之中帮助着他,时时刻刻在自己的身边。字里行间中无不透露出对爱子的关爱与培养。而正因为这条“纽带”的存在,才把傅聪与祖国紧紧地联系在一起。他不仅是在向子女、社会,更是在向国家尽自己的责任!

在《傅雷家书》中,傅雷不仅在教育傅聪怎样处理各种生活烦恼,更重要的是教育他怎样做人。因为品德乃首要之位。设想,一个品德不好的人如果拥有并巧妙运用知识。那么他就不是在为社会在做贡献,而就像一颗定时炸弹一样埋伏在我们的身边,时间越长,威力也就越大。而如果任其自由的话总有一天会一炸而不可收拾。所以,傅雷借家书这一途径教育着后人,教育我们成为一个正直、真诚、善良的人。可是,说归说,我们到底应该怎样去做那?俗话说:“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话虽然不长,但已经准确地给我们指明了前进的方向。在生活中,我们扮演着多种社会角色,这也就避免不了与各种各样的人们交流。他们就像一面公正的镜子,既照射出他们的优点,也无不暴露出自己的一系列的缺点。而只有取长补短,我们自己才能日趋完美,实现人生的奋斗目标。

愿《傅雷家书》中渗透的傅雷精神,永远活在正直、真诚、善良的人的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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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百年孤独》读后感中学生作文

全文共 9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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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了一个月时间,看了《百年孤独》这本书。现在看完了,回过头来想了想“百年孤独”这个名字。可以把“百年孤独”这个名字拆开来品了一下。“百年”可以表示年代的长久,也就是说拉丁美洲人民被压迫,被剥削的苦难岁月是漫长的。“孤独”,造成拉丁美洲孤独的原因是什么呢?

拉丁美洲这片广袤的土地,蕴含着无穷的神秘,创造过辉煌的古代文明,但拉丁美洲的近代史却充满了耻辱与压迫,血型与悲剧。自十九世纪中期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一个多世纪,这片神秘土地经历了百年的风云变幻。在作者进行创作的七十年代,几乎整个拉丁美洲都处在军人独裁政治的统治下。

作者描绘了马贡多的兴盛和衰亡,在这个小小的城镇里凝聚了哥伦比亚丰富的史实和复杂的社会现象,哥伦比亚在西班牙殖民者入侵以前,经历着一个原始落后,但没有动乱骚扰的和平时期。想当初,马贡多何尝不是这样。居民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他们耕种牧畜,朴实勤劳,与世无争。用书上的句子就是“在许多村庄中,马贡多是最有秩序,最勤劳的一个。那真是一个幸福的村庄,那里没有一个超过30岁,也从未死过人。”“……这块天地是如此崭新,许多事物尚未具名,提起来还得用手指指点点。”但是,其愚昧落后的现象之一就是近亲结婚。布恩迪亚家族的第五代人和第六代人,都生下了一个长猪尾巴的人。因为愚昧,社会无法进步,落后的现象越来越严重,所以绝对不能闭关自守,这样只会让马贡多,拉丁美洲永远的孤独下去。

在布恩迪亚家族中,夫妻之间,父母之间,父女之间,兄弟姐妹之间,没有感情沟通缺乏信任和了解。尽管很多人为打破孤独进行种.种艰苦的探索,但由于无法找到一种有效的办法把分散的力量统一起来,最后均以失败告终,这种孤独不仅弥漫在布恩迪亚家族和马贡多镇,而且由于渗透了愚昧的思想,成为阻碍国家进步的绊脚石。

加西亚·马尔克斯说:“命中注定百年孤独的世界最终会获得并将永远享有出现在世上的第二次机会。”

后来殖民者虽然给拉丁美洲带来了西方文明,似乎改变了它与世界隔绝的独立状态,但是他也掠走了大量的宝贵财富,加重了人民的负担和痛苦。

如果拉丁美洲能够在殖民者侵入之前觉悟,拉丁美洲命中需要团结起来,共同努力摆脱孤独,拉丁美洲感到孤独的原因就是一位闭关自守,造成愚昧思想,二“孤独”的反义词是“团结”。解决问题的办法即脱离孤独的状态的途径也就是孤独的反面——团结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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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哲理故事读后感

全文共 3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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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是由八十八个故事组成的,每个故事都包含着一个哲理,让我们感动,给我们启迪。其中我最喜欢的一篇是《每天给自己一个希望》这篇文章,写的是有一位医生,素以医术高明享誉医学界。但不幸的是,在某一天,他被诊断出患有癌症,这对他不外乎是当头一棒。他曾经一度情绪低落,但后来他坦然接受事实,就这样他平安的度过了几个年头,而且心态也变得宽容,平静。有人问他,他为什么能活这么久,他说,是希望,几乎每天早晨,他都给自己一个希望,希望能多救治一个病人。这位医生不但医术高明而且做人的境界也很高。是啊,每天给自己一个希望,哪怕这个希望小得不能再小,每天给自己一个希望,我们将获得生气勃勃,激情澎湃。每天给自己一个希望,就是给自己目标和信心。希望是黑暗中的一片绿洲,让人重燃信念,信心十足,重获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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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红楼梦》学生读后感

全文共 7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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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朝看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

——题记

今日种种,似水无痕;今夕何夕,君已陌路。向来缘浅,奈何情深!

世人皆道,《红楼梦》吟尽爱情,可我眼前却是昨日繁华,今朝落尽。人生况味,了便是好,心酸无奈,却只能遵从是是非非。

贾宝玉初看林黛玉,就笑称“这个妹妹我曾见过的”这世间芸芸众生,他们因缘遇见,却来不及唱一出才子佳人。薛宝钗的圆润与妥协,林黛玉的言随心至,也许是生不逢时,也许是命运作怪,黛玉终是含泪而死,宝玉也穿上了袈裟。纷繁的世界,不适合黛玉。她的惊艳,她的智慧,她的才气逼人,她的灵秀慧黠,都应活在诗坛。那是个碧玉般盈澈的女子,而不是一个寥落忧伤的深闺小姐。

贾府的挥霍,便注定要走向衰亡,这个结局,并不难猜。王熙凤的机关算尽,却换来悲凉结局。而真正聪明的,是探春。她是有才干的,又是清醒的:“我们这样的人家,人都看我们不知千金万金,何等快乐,殊不知这里说不出的烦难。”她开源节流,却阻碍不了贾府期数将近的必然。

旧人难留此凉城,凉城何苦留旧人。名列金陵十二钗,黛玉却依旧只是一名异乡人。若不能放下心结,那便骄傲的、不改初心的活着!那个世道,有太多不可说,不能做,也终是爱别离,怨长久,求不得,放不下……纵千般情愫,万般相思,但封建礼教终是难以挣脱的枷锁。昨日花前月下,宝玉送旧帕;今朝贾府败落,黛玉含泪烧帕。这一世的泪,终是还尽了……

“滴不尽相思血泪抛红豆,开不满春柳春花满画楼。睡不稳纱窗风雨黄昏后,忘不了新愁与旧愁。”若不能自由,那便随性点;若总是伤情,那便优雅点;若不能结缘,那便,那便……无论怎样,我都相信,黛玉最后不会说出那句“宝玉,你好……”那样玲珑的女子,怎会不看透这城府的畸形?宝玉虽多情,但黛玉绝不会怨恨他!这一切,黛玉最清楚,是命,认命。

故人姑苏林黛玉,深深贾府难回头。曹雪芹的一声啊,又怎会不坎坷?字字血泪,了,便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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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国演义读后感作文500字

全文共 8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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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好!暑假里,我有大把时间来读好书了。

首先读《三国演义》。书中描写了一些气势磅礴的战争场景,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真是令我回味无穷,爱不释手。最是刻入脑海的人物当属关羽关云长了,他是一位纯爷们,成了我的偶像。

我崇拜他威武强壮的形象。关羽,身长九尺,鬓长二尺,面如重枣,唇若涂脂,丹凤眼,卧蚕眉。手持青龙偃月刀,足跨赤兔千里马。好一个相貌堂堂,威风凛凛的“美髯公”!

现在社会,年轻一代人的审美观有些特别,总推崇面若桃花,眼似葡萄,身如拂柳的“仙气”形象,男生也要施粉绣眉,看起来很娘,缺少男子汉应有的阳刚之气。了解了关羽后,我端正了我的审美观,觉得男生就应该有纯爷们的范。身为男生,就应该锻炼好强壮的身体,能吃苦耐劳,不撒娇取宠,有担当。

我崇拜他武艺高强。温酒斩华雄,斩颜良,诛文丑,过五关,斩六将,大敌当前无所畏惧。啧啧,不愧号称“武圣”啊!

正所谓“没有精钢钻,不揽瓷器活”,关羽之所以如此从容有信心战胜强敌,都是因为他平日里苦心练习武艺,善于学习兵法。我们小学生现在正处在学习阶段,吃够学习的苦才能获得智慧和技能,将来才有机会崭露头角,兼济天下。

我最崇拜的是他多么地忠义。当他被曹操所俘获,勉强答应留下,心里想的却是大哥,当有了大哥的消息,曹操怎么也留不住他。他过五关,斩六将,追随刘备而去。

生而为人,忠字当头。我们要有忠于国家,忠于家庭的信念。想到这,我不免想起国士钟南山,二十年前非典肆虐他六十多岁一马当先,救人民于死神之手;如今新冠猖獗他八十多岁,毅然逆行以身筑起抵挡在死神与人民之间的高墙。还有疫情中、洪水中奋不顾身为了别人拼命的人,他们都是忠义当先的可敬可爱之人。

我还崇拜他有着钢铁的意志。当他中了箭毒时,请华佗刮骨疗伤。他不绑手,不蒙眼,华佗用刀割开皮肉,将骨上箭毒刮去。血呼呼往下流,而他却仍与马良谈笑风生的下棋。这是怎样的铁打的身躯钢铁的意志呀!真爷们!

关羽,就是这样一个武艺高强、义薄云天、有万夫不当之勇、顶天立地的纯爷们。他是我的偶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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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推荐好书《伊索寓言》读后感作文

全文共 4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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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里,我读了《伊索寓言》这部短篇故事集。翻开它,我感觉自己好像打开了一个充满智慧的魔袋,智慧之光从每篇小故事里散发出来,充盈了我的书屋,也照亮了我的内心。

《伊索寓言》里讲的大部分是动物的故事,有的教导人要善良、正直、知恩图报;有的告诫人不要骄傲,不要撒谎;有的提醒人做好事要看对象,以免上当受骗……

我最喜欢的故事是《下金蛋的鹅》。内容是讲:一个农家老太太养了一只鹅,鹅每天都下一个纯金蛋。老太太认为给鹅喂更多的麦子,它就能下更多的金蛋,没想到鹅非但没有下更多的金蛋,反而因为越来越胖不会下蛋了。老太太一气之下把鹅杀了,要自己从鹅肚子里拿金蛋,可是当她打开鹅肚子的一瞬间,她发现什么也没有。

故事中这个老太太心太急,既愚蠢又贪心。其实生活中,任何事情都有它发展的自然顺序,违背自然规律,就会一事无成。

《伊索寓言》里还有很多富有人生哲理的故事。读完这本故事集,我觉得做人一要有毅力和恒心,二要有智慧和思想,这样才能打造属于自己的精彩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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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母狼读后感300字

全文共 4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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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母的爱,让我心里有一种对生命的震撼。

故事发生在一个黑暗,冷雨凄风的夜晚。一场狼与人的战争,刚刚结束。当狼王丈夫为了护住母狼和她腹中的孩子而失去了生命,母狼悲痛欲绝,在一年以后,孩子都长大时,她,也去了。

这篇文章让我伤心,让我记忆深刻。

尤其是狼王在遍体鳞伤时,却也让妻子受了伤,他伤心,他自责,他认为自己失败,做狼王的失败,做丈夫的失败,他想要复仇,却身不由己。只可惜他已一命呼呼。

在母狼生出孩子时,他靠饮丈夫的血,食丈夫的肉来维持生存。人们都说,狼是没有任何感情色彩的东西,可是每一次她碰到丈夫的血肉,她的心,碎了又碎。但为了哺育孩子,她不得不选择。

从两只狼的行为让我们看到了我们的父母。是呀!父母对我们操碎了心,早晨他们起来做饭,送我们上学,又是拖地,又是洗衣,天天忙都忙不过来。可惜我们不懂他们的付出,有时候会把他们的问候当做耳旁风;有时候,觉得他们做的饭不好吃,就大声说:”怎么回事?真难吃!“我们可曾想过他们因为我说的一句话而暗地里伤心过几次?也许现在,他们就在你身边,说一声辛苦了,用心去品尝父母对你无怨无悔的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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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吃狼奶的羊读后感

全文共 3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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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漫长而又有趣的假期里,我认真的品读了一本,名字叫吃奶的羊。这本书大概是说:一直叫流火云的小羊,从小时候起他几乎都生活在狼群里,他是狼群里王 妃乌云飞带回来的。一开始,狼群里的其他狼个个都想吓它、吃它,直到后来,它长大了,才在王妃的带领下逃离了狼群。它离开之后,变成了一只流浪羊,在流浪的过程中,它交了一个朋友,一只叫小黑角的年轻公羊,后来它们加入了一个羊群。在羊群中,它做了好多好事,都是在母羊快生产的时候,它打败了来偷袭的金钱豹、黑熊等野兽,但是它还是被狼给吃了,但它死的很光荣。直到后来不知是谁,把它的头放在了神羊峰上,很多母羊都经常来此祭拜。

读完这本书,我感触颇深,觉得现实社会中要多有像这本书中的主人公的人就好了,它不顾安危,牺牲了自己的生命,换来了别人的安全。但现在也不迟啊,让我们每个人从现在起都有颗善良的心,不要有坏的思想,那我们的这个社会大家庭就真是一个和谐而稳定的大家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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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狼王梦读后感作文1000字_[第七单元]写读后感

全文共 10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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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看这本书前,我一直以为是一种凶猛而,残忍,有六亲不认的动物,可自从读了沈石溪写的《狼王梦》这本书之后,让我对狼有了全新的认识。一方面,我很佩服狼的机智,勇敢,有毅力;另一方面,令我吃惊的是,不管在怎样恶劣的环境下,狼都是在靠自己的本事捕猎,靠它的牙和爪。很多人,包括以前的我,都觉得狼不什么好东西,它嗜血,野蛮,弱肉强食,不可一世,天生贪婪,高傲,有种强烈的优越感,有种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的气概。让人觉得那么不亲切,那么可怕。但她有错吗?他只是为了生存啊,因为没有人会可怜狼,会施舍狼,他就只能靠自己,这就是它的生存之道。现在,我非常喜欢狼,不单单是喜欢,还很敬佩他。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匹叫紫岚的母狼一心想让自己的狼儿夺取王位,这是他的梦想,也是黑桑一生努力的目标。她不顾一切,千方百计,竭尽全力,虽然希望一次次变成失望,孩子一个个死去,但它没有灰心,因为她是一匹优秀的狼,所以她至死而不悔。我喜欢紫岚,是因为我被它伟大而强烈的母爱感动;我又不喜欢紫岚,是因为它为了一个当狼王的梦想,把孩子一个个推向了绝路,这未免也有些残忍了。

《狼王梦》中有很多地方写到了深沉的母子之爱,其中有着无间的亲情和温柔,显示出一种母性的光芒,这种亲情不仅迷人也迷狼。可是在狼的世界里却表现为无奈的残忍,甚至是一种致命的毒素。文中有一段我印象最深的:“它把全部母性的温柔都凝集在舌尖上,来回舔着蓝魂儿潮湿的颈窝,钟情而又慈祥,蓝魂儿被浓烈的母爱陶醉了,狼嘴发出呜呜惬意的叫声;突然间,紫岚一口咬断了蓝魂儿的喉管,动作干净利索,只听得咔嗒一生脆响,蓝魂儿的颈窝里迸溅出一汪滚烫的狼血,脑袋便咕咚栽倒在地里,气绝身亡了。”每次看到这里,我都两眼泪水,既可怜小狼蓝魂儿,又为母狼紫岚痛失爱子感到悲哀,同时我也觉得人好自私啊,为了一己私利,毁掉他人生存的权利。好霸道。 书中的“狼道”是作者描写的重点。母狼紫岚,在必要时,可以吃掉自己的狼儿;或者为了不让孩子受猎人们的折磨和屈,维护“狼道”的尊严,可以一口咬断孩子的喉管,无论如何也要留全尸;甚至眼睁睁地看着爱子在搏斗撕杀中受伤、死去,被饥饿的狼群咬成碎片,也不伸出援手。狼儿们长大后,不必像我们人类说的“礼道”、“孝道”等来回报父母,反而要奴役它们,甚至可以杀掉他们。因为据“狼道”来说,敢于咬死父母的狼才可以成为顶天立地的狼王。

这本书让我学到了很多知识,更加了解了狼——这种桀骜不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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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狼图腾读后感800字

全文共 24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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匆匆读了《图腾》,感觉《狼图腾》不仅是一部描写蒙古人和狼的小说,也是从另一个角度的认识自然,及自我认识。通过描写人类文明发展的历史文化描写了狼性的优越和羊性的拙劣,这给了我深深的触动,与我的认识产生了很大偏差。

正如书中描写,狼性有种种闪光点,比如坚忍、执着、具有团队精神,例如书中写到狼群围捕黄羊的故事,坚持到羊群吃饱,经过一宿的睡觉膀胱内有大量尿液的合适时机,一举歼灭黄羊群,为开春时的幼狼留下生长的口粮;狼群残杀军马群的故事,坚持到起风雪的时候,将军马群赶到湿地、河中残忍的杀害;“飞狼”趁着夜色,通过叠罗汉的方式偷入羊圈,吃掉了大批羊等等。这些故事都给了我很大的震撼,如此坚韧、执着的团队应该得到赞扬。

但羊群就没有团队精神么?作者在赞美狼的团队精神的时候,写了这么一则小故事,说蒙古人养羊,不仅要有十分厉害的狗防守,而且举例还要在1700多只的羊群中养几十只大角山羊,这几十只大角山羊要担任领头羊的角色。这个角色的羊是要带领羊群找草地,狼来了要报警有时还要参与战斗的羊。这就说明羊这种动物也是有组织能力,能够服从组织安排,而且也能够勇于拼搏的。这些品质也是团队所需的。

书中介绍草原上的各种生物通过捕食的关系构成了一个庞大的食物链,这条链的一头是草,另一头是狼,二者是食物链的起始,对草原的生态系统起着决定性的作用。草原最重要的是草,没有了草,草原将失去它的作用和意义,并将成为荒漠戈壁。而狼就是草原的保护者,他通过对其它食草动物的捕食而大大限制了草的敌人。草原上的食草动物是繁多的,比如:鼠、旱獭、羊、牛、马等,并且都是以群为单位。然而草原上的却没有其他肉食动物的,并且只有狼是群体活动的。因此,保护草原的任务就落在了狼的身上。

不仅如此,书中还介绍自古以来狼还对草原游牧民族的性格和精神有着巨大影响。草原人以放牧为生,狼是草原上最骁勇善战的动物,有速度,有武力,有组织,有智谋。草原人在长期的与狼的斗智斗勇中,渐渐地从狼那里学到了许多东西,并慢慢地磨炼出像狼一样强壮的体魄和顽强、勇猛、智慧的性格。这就是草原人将狼作为民族精神图腾的主要原因。狼不但让草原人明白了草原生态学的道理,也锻炼出草原人特有的民族性格。因此,与其他民族相比,游牧民族虽然也打狼、杀狼,但最终却是爱狼、护狼,与狼为友,拜狼为师,而且从来不恨狼,不把狼赶尽杀绝,相反还将狼作为图腾来敬仰。不像以我们农耕民族为首的其它民族,恨狼、骂狼、打狼、杀狼,不肯“与狼为舞”,最后也就导致了自己民族性格中的软弱麻木的缺陷,正是如此,历史上的南宋被小小的游牧民族打的山河破碎、改朝换代也就不足为奇了;而蒙古人成吉思汗当年率领他的英勇强悍的小民族用短短几年时间横扫欧亚大陆也就自有道理了。

可是,这些是真的么?生物链在没有人类的干预下,食物链是动态平衡的,维持着羊多后狼多,羊少后狼少的这样一个平衡,只不过是狼多起来后,在野生的食物少了之后就会袭击蒙古人养的牲畜,同时在牧民武器不发达的时候,对于在野生的羊也没有办法。在草场一定的时候,牧民与野生的羊是有矛盾的,狼是草原上食物链上重要的一环,同时牧民也应该是草原食物链上重要的一环。这就有了牧民偷黄羊的故事,也有了甩狼崽的故事。之所以牧人恨狼、爱狼的主要原因是为了能够更好地生存下去。同时草原人也参与进了这个草原生态链。

从整体上看,狼群是一个极权社会,比如狼群内有很森严的等级观念,头狼可以号令一切;比如狼王的选举就是一个残酷的过程,要么成功,要么一无所有;比如不同的狼群很难相处,至少需要一个狼王的消失。如果说狼给蒙古族磨炼出像狼一样强壮的体魄和顽强、勇猛、智慧的性格,我想这些是真的,但同时也带来了等级森严的观念。比如蒙古人严格地服从了“头狼”满清的蒙古政策:一、众建以分其力,这就是所谓的城乡隔离、乡乡隔离,这可能是最严格的“人口限迁令”,同时禁止与汉人接触,学习汉字;二、崇释以制其生,这就是所谓的“计划生育制度”,人口从清初的1300多万人到清末的50万人。这也可以在书中得到佐证,古蒙古没有因为人口太多而出现了问题。满清也是以不到300万人统治了汉族和蒙古族,汉族与蒙古族都是屈服于一个极权之下,都给自己民族带来了巨大伤害,又何必对汉族的屈服瞧不起呢?

还是说下作者说的例子,南宋虽弱,但是这个政府是全世界抵抗蒙古族入侵时间最长的政府,就算是皇帝投降了,但南宋人民还在前仆后继为抵御蒙古入侵而战斗,同时作出了巨大的牺牲。同样在清初的时候南明也在抵抗满清,南明亡了也也还有人在抵抗。任何时期的羊性人民不缺乏热血,也不缺乏牺牲精神。

狼性真的没有缺点么?按照作者所说的,狼群对黄羊群通过战术方法赶尽杀绝,这难道不是一种目光短浅的行为么?而大角山羊作为头羊时,却可以为以后保留一部分草地,这难道不是有长远目标的行为么?同样,作为羊性的汉人发明了文字,使得口口相传的历史、经验、技术能够广泛的传播,这不是高瞻远瞩么?而作为狼性代表的蒙古人,在文字、书籍方面远远落后于羊性的汉人,使得蒙古人的历史、经验和技术只能在部落中口口相传,这难道不可惜么?古蒙古人奴役天下,天下烽烟四起,最后迅速败亡,难道不是短视的体现么?

羊性的汉民族文化在世界范围内确实是落后了,但绝对不是因为缺少狼性的闪光点,这些闪光点也在羊性的闪光点中,近代落后在于自己的固步自封,缺少鹰样的广阔视野;在于自身的自满,在推崇复古中慢慢腐朽过去。汉民族在看不到现在,看不到未来,看不见世界的情况下落后了。因此只有通过学习先进的一系列的知识,才可以改变自己的位置,可以改变公司的位置,可以改变国家的位置。

羊性并不是软弱无能、逆来顺受,而是一种温和谦逊的表现,祥和、睿智、活泼、好强也是公司人需要的品质。羊性的古代汉人,通过学习狼性的作战方法,能够在狼性民族的进攻中屹立不倒。作为现代的公司人,也要通过学习先进的科学技术经验成为合格的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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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狼王梦读后感初一作文800字

全文共 8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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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由此可见,书对人们是多么重要。在我们所读过的书中,大部分都表达了一个个深刻的道理。我们来看看沈石溪动物小说中的《王梦》告诉我们的道理吧!

《狼王梦》讲的是一只名叫“紫岚”的雌狼在一次意外中失去了它的丈夫“黑桑”,但“黑桑”当狼王的梦想却并没有同它一起永远消逝:“紫岚”把它的亡夫黑桑的梦想交给了刚出生的儿子们来完成。“紫岚”先是选了酷似其父的老大“黑仔”来重点培养,给了它比别的幼狼多出三倍的奶量,并在它该吃肉时将好吃的内脏全部给了它,而自己却只吃骨头。因为“紫岚”的重点培养所以让“黑仔”成长的尤其快,迅速超过了别的同龄幼狼,在它还不到半岁时就已经可以去捕猎小野兔了。当“紫岚”认为狼王宝座很快就会得手时,意外就在这时发生了,尽管“紫岚”已经十分谨慎动物的来袭,但还是被钻了空子:一只金雕当“黑仔”在外面捕捉小松鼠时叼走了它,将它当成了食物吃了。可是“黑仔”的离去并没有让紫岚放弃梦想,反而让“紫岚”让儿子得到狼王宝座的梦想更加强烈了。于是,它将得到狼王宝座的梦想又放在了老二“蓝魂儿”身上。它又把好吃的内脏全给了“蓝魂儿”,让它顺着“黑仔”已经给它做好榜样的路继续走下去,虽然“蓝魂儿”一直十分强壮,但好景不长,它最后也走了它大哥的路:那是一个寒冷的冬天,因为“蓝魂儿”太过饥饿,所以中了一个猎人的陷阱,并失去了宝贵的生命。可“紫岚”还是不灰心接着又将当狼王的梦想放在了老三“双毛”身上,当“紫岚”好不容易才帮助懦弱的“双毛”重塑王者之心,又把它喂养的十分强壮后。但因为一次意外它也走了两个哥哥的路,倒在了获得狼王宝座的前面。尽管如此,它还是没有灰心丧气,沉浸于失去三个孩子的痛苦中,又将获得狼王宝座的梦想放在了自己孙一辈中仅剩的两只雄狼身上。

“紫岚”百折不挠,永不放弃培养狼王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它望子成王的心理更是无比高尚。我们要学习”紫岚”精神,有了目标就要去不停努力争取,不能半途而废,让自己变得更加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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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红楼梦读后感400字

全文共 4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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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里知人心,人人皆笑我痴情。——题记

一个梦,让多少人惊醒,让多少人垂泪,让多少人感动。

《红楼梦》以第三人的视角诠释了林黛玉贾宝玉的爱情悲剧。林黛玉从小寄人篱下,生性孤傲的她从不敢多说一句话。黛玉的才华是众多姊妹中最好的一个。黛玉和宝玉本应有情人终成眷属,却被凤姐一个“调包计”而拆散在。黛玉梦未成却香魂散,宝玉从此心灰意冷,红尘天涯。

我为黛玉一生的痴情而惋惜:爱一个人为何如此深?明知不会有结果,却依旧奋不顾身地爱上了他。我同为黛玉一生的奋斗而感动:从不会因为别人喜欢而去改变自己,从不为讨好别人而屈膝,从不被封建主义而禁锢,生活只为活成自己想象的模样。我敬佩黛玉那出淤泥而不染的性格,佩服他那敢于反抗、敢于斗争的精神,也喜爱她那敢于去与命运作斗争的拼搏。虽然黛玉跟断了线的风筝一样,飘散而陨。但我认为:这或许是最好的结局,至少黛玉可以解脱,不再寄人篱下,不再憋屈的苟活。

而造成这个悲剧的,是封建的思想观念。正是因为它才造成了荣国府衰败、黛玉去世、探春远嫁、宝玉红尘天涯的结果,这就是作者要抨击了封建主义吧!这或许是作者心中的一个梦吧!

梦醒,结局原来早已注定——红楼一梦终会断,不解其中之辛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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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六年级读后感:读狼王梦有感

全文共 7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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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梦》这篇小说在沈石溪的笔下描绘出了一匹母狼可歌可泣的生活。

在广阔的尕玛尔草原上,有一只怀孕的母狼,叫紫岚。它的丈夫黑桑在乱石滩被野猪的獠牙挑开了头颅,一命呜呼。接着,紫岚产下五只小狼,一只在突如其来的暴雨中冻死了。存活下来四只。它给小狼分别起名为黑仔、蓝魂儿、双毛和媚媚。因黑仔及其像死去的黑桑,所以紫岚决定长大后继承父志去争夺狼王的位置。可是最终,黑仔并没有逃脱被金雕吞食的悲惨命运。接着,紫岚将希望寄托在余下的小狼身上,但是,蓝魂儿被捕兽夹夹死,双毛被其他狼分尸,只剩下媚媚。最后,媚媚与公狼卡鲁鲁生下了五只小狼,而紫岚也与杀害黑仔的金雕同归于尽。

本书展示了一只母狼被权势欲望包围,它时时幻想着狼群最高统治者的王位。《狼王梦》扣人心弦地描述了这只母狼的狼王梦第一个破灭后,继而又幻想第二个,第二个破灭后遂再幻想第三个。

作者以略带浪漫的笔法,淋漓尽致地描写了紫岚为了实现有价值的生存方式----成为狼王,不惜牺牲了一切:自己的美貌、自己的青春、自己的狼崽,乃至自己的生命,与大金雕玉石俱焚。在这个荡气回肠、惊天动地的狼的精神世界中,主角因梦想而生,因梦想而死,它为梦想而坚强。在我们这个人的世界里,也要像故事中的紫蓝一样,为梦想而奋斗。举世闻名的科学家诺贝尔,为了追求自己的梦想---制作出性能更好的炸药,付出了很多:失去了自己的亲弟弟,失去了自己父亲的双腿……,但是诺贝尔没有放弃,继续追随梦想,直至成功;美国总统奥巴马,在年轻时曾立志将来做美国的一名参议员,为了实现自己的梦想,他曾当过收入微薄的小职员;

《狼王梦》的作者沈石溪,为了写出受人欢迎的动物小说,一直朝梦想而努力,却因为“文革”而到了西双版纳,但他一直在坚持,最终写出了许多很受读者欢迎的作品,也让他成为中国动物小说大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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