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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我喜欢的一本书精彩20篇

大学新生在刚进入校园的时候,通常都会遇到许多陌生的新同学,此时准备一份新颖的自我介绍就能够和同学们相互认识啦。那么关于大学新生自我介绍的范文有哪些呢?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介绍我喜欢的一本书,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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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看书作文300字

全文共 3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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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看各种各样的,无论是厚的书、薄的书、好看的书、难看的书、故事书、漫画书、科普书还是工具书,我都喜欢看。其中,我最喜欢的是科普书。

科普书像一位智慧老人,好象在说:“小朋友,快来看我吧!我的知识很多哟!”我迫不及待地翻开书,生命源自三十五亿年至四十亿年前的海洋,有机分子经过长久的演化,形成了简单的生物体。距今二亿多年前的中生代,出现了一群庞然大物——-恐龙。在海马的世界里,怀孕生小宝宝是海马爸爸的责任。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科普书带给了我知识,科普书带给了我许多知识,科普书带给了我许多知识和智慧,科普书带给了我许多知识和无尽的智慧。

我喜欢看科普书,我更喜欢看各种各样的书。记住“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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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关于自我介绍的作文:喜欢自己

全文共 5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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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很平凡的女生,但我有一个很特别的名字——李照青。从名字上就能明显地看出长辈们对我的期盼。

我嘛,个子不高,身材微胖,头发乌黑,浓浓的眉毛,大大的眼睛,是单眼皮的。

我既不才华出众,也不天生丽质。虽然我努力学习,但是我很少在全年级考到名次靠前的位置。我焦虑过,可从来不自卑。和很多名人相比,我没有伟大的胸襟,和班上很多同学相比,我也缺少远大的理想。我的愿望就是希望有一天考上一所理想的大学,有一份固定的收入和一个美满幸福的家庭。

我天生有些懒惰,所以到现在还不会做家务。妈妈也因此唠唠叨叨。有时,我还会回上几句嘴,害得我总会被爸爸训上一顿,连大气也不敢出,他可是我们家出了名的“暴君”,没有人敢惹他。虽然我不会做家务,但是饭后我会主动帮助妈妈收拾碗筷,实在太累或心情不好的时候,我也会偶尔偷个小懒!

和大多女生一样,我也喜爱音乐。只要隔一天没有唱歌,心里就痒痒的,而且在睡觉前还会小声哼上几曲。我不大喜欢画画,有时心血来潮也会画上一些东西,但是画出来的东西往往会被弄得面目全非。因此我发誓,以后再也不画画了。

我还有一个不知是好是坏的习惯:每当不小心丢了一些小东西时,我都会哭得稀里哗啦的。事后想起来,仍然会很伤心。

为了能轻轻松松地读好初中,我常常告诫自己说:现在该是扎扎实实地读书的时候了,就从现在开始吧!

我要朝自己微笑,因为我喜欢这样的自己!

[关于自我介绍的作文:喜欢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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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介绍我最喜欢的一首歌作文

全文共 4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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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入学的新书包有人给你拿”,幼时我小小的书包,是妈妈帮我背,妈妈的肩膀患有风湿病,也有肩周炎,平时还要上班,做家务活,她是多么的辛苦啊。我对妈妈讲:“妈妈,我自己可以背起自己的书包”。

“啊,这个人就是娘,啊,这个人就是妈,这个人给了我生命,给了我一个家”。这个人就是我的好妈妈,是妈妈给了我生命,给了一个温暖的家,家里有妈妈的呵护,爸爸的关爱,我是多么的幸福。没有妈妈就没有我,就没有这个温暖的家。

“你爱吃的那三鲜虾有人给你包”。在家里,我最爱吃的饭菜就是妈妈亲手做,可是妈妈爱吃的有时我不爱吃,所以妈妈就会经常说:“妈妈什么都爱吃”。

每当我住院了,妈妈没心情上班,还会为我流泪,而妈妈生病了,我却在学校快乐的上学,和同学们愉快的玩耍。每当妈妈生病时,有时给妈妈喂药都很少,更不用说别为妈妈生病哭了。

生活中你是不是遇到过这样的情况呢?

我有这这样的伟大母亲,感到骄傲和自豪。

这是我最喜欢的一首歌,名字叫——《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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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8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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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说起我最喜欢的一本,那就莫过于《感动心灵》了。 这本书的出版社是中国长安,封面是由瀑布来装饰的,是淡蓝色的,与里面的故事十分融洽。这本书里讲述了146个感人故事,各个故事催人泪下,使人的心中满怀自责、愧疚。其中,我最喜欢的还是《最后的姿势》;一对喜好登山的运动员,为了庆祝儿子的一周岁生日,决定带着儿子爬上7000米的雪山。登山伊始,天气就像预报中的那样,风和日丽。

夫妇俩很快就轻松地到了5000米的高度。当他们正打算休息时,风云突起,雪花大舞,而他们却恰恰没有带定位仪,只能找个山洞避风雪。儿子在一旁三番两次的喝奶,母亲的体温在一次一次地喂奶中一次一次地下降,她的生命在一次一次地喂奶中一次一次地流逝。三天后,当救援人员赶到时,丈夫已经昏倒,儿子安然无恙,那位伟大的母亲却已被冻成了一尊雕像,但她依然保持着喂奶的动作,屹立不动。 这本书给了我很多启示;这世上,有好多爱,父爱母爱......有那么一种爱,只要一点,就能让人品味到天亮:有那么一种爱,不需太多语言,却让你有排山倒海的震撼。

父爱如山,父爱如海,父爱很深沉,是他无言的爱伴我在岁月里从容行走。母亲是我登天的云梯,没有她,也就没有我。母亲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成就未来的我们。有人说,母亲是纤绳,那我就是纤绳一端的风筝,我飞得越高,母亲就牵得越紧,在伟大的母爱面前,一切都显得那么渺小......如果生活中缺少了爱,那就会显得十分枯燥、乏味。正如这篇文章,这里的母亲是那么伟大,可以为了自己一岁的孩子不要了性命,这让我明白了什么是母爱。母爱是生活中母亲为我做的一点一滴。母爱是多么神圣! 这本书给了我给了我那么深的启示,怎可一日不读它哪?我一天到晚把《感动心灵》这本书捧在手里,一刻也离不开它。

一天不读它,心里便十分难受,仿佛有无数只蚂蚁在啃食。有好几次,我被妈妈训斥后,来到房间,当我的眼泪如珍珠一样往下掉,我又捧起这本书,我脸上的泪水,一下子就被我擦干了,拿起书看了起来。 这本书告诉我们,要珍惜身边的每一份爱。身边的每一份爱都是很重要的,因为它们有一天会离你而去。我十分喜爱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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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5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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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句话“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很贴切的总结了这本——《一条狗的使命》。

这本书是由W。布鲁斯。卡梅隆写的,以一只狗的视角写了它四生四世的轮回,都说“人的一生会养许多狗,而狗的一生只有一个主人”。“狗是人的伙伴,人是狗的一辈子”。这只叫“贝利”的狗为了重回主人“伊森”身边,经历了艰难的轮回。而书名叫《一条狗的使命》,它的使命就是陪伴主人。它虽然不会说话,却在无声间带给了他们快乐与温暖,使他们不再孤独。

书中的第二世,短暂却很好地诠释使命。作为一只名叫“爱莉”的警犬,每一次都帮训导员很出色地完成了任务,却又是如此之聪明,从一张照片中,能很好地分析出主人的情感,而在第二天,为了救主人而英勇牺牲。狗有时又能完成一些人类很难完成的事情。无论你对它好坏,只要给它一个家,它能一直跟着你。

四次轮回看似充斥着虚幻的色彩,却又是那么的合乎情理。书的结尾,贝利说的一句话“活在当下”,其实,我们谁也无法预知下一秒将会发生些什么,“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而我们就在福祸的不断交替中生活。

所以这本书给我们最大的感悟是:不要沉溺于过去,也不要幻想未来,不要去考虑生活的得与失,活在当下,享受此刻便好,且行且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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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喜欢一本书

全文共 3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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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别看它只是薄薄的一本,里面的知识可多呢。

书带领我从东飞到西,从南飞到北,从高山到平原,从江河到大海四处游览;它带领我来到长江大桥,看到一列火车鸣着汽笛从桥上呼啸而过;一叶扁舟在滚滚波浪的满面上行驶;大桥像一条钢铁飞龙卧在江上,在明媚的阳光下显得十分壮丽。

我想:工人叔叔的本领真大!书带我坐上轮船,轮船驶进了大海。我一眼望见辽阔的大海,碧绿的海水,海鸥在天空中飞翔。我坐上潜水艇进入海底,看到各种各样的鱼,在水中快活的游来游去。五光十色的珊瑚,有的像鹿角,有的像扇面,有的像菊花,有的像树枝,美丽极了!书又带我来到重庆红岩,带进关押小萝卜头的监狱。我看到大脑袋的小萝卜头,穿着妈妈给他改小的囚衣,正用小石子在牢房的地上写着、算着,他多用功啊!书又把我带进幸福的校园,带到首都天安门城楼……

书使我获得了许多知识,我爱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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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5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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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是《启迪心灵的钥匙》。

这本书给我们讲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孝、悌、忠、信、礼、义、廉、耻即八德故事汇编。这些故事篇篇发人深省,读后令人难以忘怀。比如书中的《说黔娄尝粪》:黔娄为令,父病弃官,礼斗祈代,尝粪心寒。黔娄当县令的时候,因为父亲得病就弃官不做了,天天向北斗星乞求父亲的病能好,并回家专门侍候父亲,但父亲的病并没有好转,在尝过父亲的粪便后,他知道父亲病得很严重,心里非常痛苦再如《董永卖身》:董永家贫,卖身葬亲,天谴仙女,织缣完缗。,董永家很穷,用卖自己的钱葬双亲,感动上天安排仙女嫁给他为他织布。这些故事在今天读来仍然具有很深刻的教育意义。

为了帮助我们很好地理解书中的一些文言词句,这本书还对孝、悌、忠等八德进行了注释。如:孝:百善孝为先。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损,孝之始也等等。

我们的祖先早就认为教育应以德为先,这本书里的故事就很值得我们好好阅读和学习。高尔基曾说到: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启迪心灵的钥匙》这本书就是我们最好不过的成长的阶梯了。

现在,学校和家长对我们读书的要求越来越高,《启迪心灵的钥匙》这本书,正是我们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的良好载体。

我喜欢《启迪心灵的钥匙》这样的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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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6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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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一束郁金香,沁人心鼻;书,就像一轮红日,拨开我心中的云雾;书,就像一支画笔,为我的生活锦上添花……

我最喜欢看的书是《木偶奇遇记》,当初看到有书的同学们看得津津有味的样子,我便苦苦哀求妈妈帮我也买一本。一段时间后,书被寄回来了,就这样我将这本“来之不易”的书放到了“最喜爱”的宝座上。

这部童话的主人公——匹诺曹是个调皮的木偶,他天真无邪、头脑简单、好奇心强。另外,他又缺乏主见、没有恒心、禁不住诱惑。真是因为这样,他经历了许多事情。

我喜欢这个故事,它讲述了木偶匹诺曹为了看戏不惜卖掉课本,在回来的路上受到狐狸和猫的欺骗,差点被他们吊死。被仙女救了之后,他又被傻瓜城的法官投进监狱。出狱后他被迫当了看家狗。夜里,因帮助主人抓住黄鼠狼而重获自由。他一心想成为一个用功读书的好孩子,可是又禁不住诱惑。在坏同学的怂恿下,逃学到海边看鲨鱼。后来他又被卖到玩具国,变成了一头驴子。最后他在鲨鱼腹中意外与父亲重逢,并设法逃了出来。从此,小木偶每天去做工,有空还要学习。最后,仙女把小木偶变成了一个真正的孩子。

我还喜欢书中的插图,从插图上,我看到了小木偶匹诺曹那一个个调皮可爱的样子,真是引人发笑啊!

我有一个习惯,一旦看到好书,就想尽快看完它。为了尽快看完这本书,早上一早起来看,吃饭的时候看,晚上我也会看……总之一句话——有时间我就看。但是,只要我看完这本书,你就会想这本书已经没用了,NO!你知道“煮书”吗?意思就是要把一本好书一看再看。没错,我已经看得要把这本书背了出来。

一本你喜爱的书可以把我们带到浩瀚的天地,带我们领略人认识的真谛,让你在书的王国遨游,让你的灵魂更见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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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介绍我喜欢的一则格言作文

全文共 5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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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是一句关于要珍惜时间的格言,也是我最喜欢的格言。

一个星期五的下午,妈妈给我安排了星期六的任务,6.30起床,做作业、洗鞋、拖地……听得我晕乎乎的。

星期六早上,闹钟“铃铃铃……”响着,还没有睡醒的我,昏昏沉沉地起床,看了一眼闹钟心想:哈!今天是星期六在睡一会儿也不迟,这时的我早已把今天要做的事置之度外了,等我睡醒时已经九点了,这时突然想起今天的任务,于是我便开始做第一件事——做作业,时间过得很快,等做完作业都10点多了,然后我又那期鞋“刷刷刷……”

洗了起来,做完两件事后,我坐在沙发上,情不自禁地打开了电视机,一直看……看了很久,懊恼地想了想,还有的事下午来做也可以啊!再看会儿电视吧!到了下午,同学叫我出去玩,我又想了想明天也还可以做啊!

今天下午就轻松一下,晚上妈妈回到家问:“今天的任务你完成了吗?”我惭愧地低下了头,妈妈和蔼地对我说:“今天的任务,你觉得可以明天再做,可明天还有明天的任务,你可能会觉得好多,日积月累,到了明天你做得事将更多。”

我从妈妈的话中悟出一个道理:时间是用经前买不来的,所以我们要珍惜时间,在做某件事的时候,你可能觉得时间过得很慢,做某件事得时候你可能觉得时间过得很慢,做什么事都可以慢慢来,如果你是这样想的,那你就错了,时间一旦过了就会令你后悔,所以我们要利用每分每秒,要学会争分夺秒、和时间赛跑!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则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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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3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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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的架上摆放着无数本书。有故事书、历史书、百科书、还有关于的。在这么多的书里,我最喜欢一本名叫《灰姑娘》的故事书。

小伙伴们常常到我家来借书,可谁也没有去翻过这本书。因为它太薄、太旧了。可我却对它像对珍宝一样。这说起来,还有一段来历呢!

一天放学回家,我经过一家旧书店。想进去买本书,可想一想家里的经济情况,只好埋头离开。我多么渴望能有一本书啊!可自己又没钱,唉,只好省省了。每天早上,我把饭钱一分一分的省下来。我多么希望能早点凑够钱啊!

一天,两天,三天……终于,钱够了。我等待已久的日子终于到了。我高兴的捧着钱,走进那家旧书店,把书买了下来。虽然这本书很薄很薄,但我还是像捧着件珍宝似的。回到家里,我立刻把书放在书架最显眼的地方,好好的保护着。

每当我买完书以后,嘴里总是说:“哎,明天我又得节衣缩食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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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最喜欢一本书

全文共 7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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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捧起一本好书阅读,就是一种享受。书就像一把钥匙,打开智慧之门;就像一盏明灯,照亮前方的道路,引领我们走向成功。书像一艘航船,带我到达成功的彼岸。在我的书柜里,装满了不计其数的书籍。但在这众多的书籍中,我最喜爱的还是《鲁滨孙漂流记》。一六五九年九月三十日,一个的水手在一次航行中上遇到了可怕的风浪,翻了船,除他之外无一人生还。他流落到了孤岛上,挖了一个山洞供自己居住,并储存了一些食物。就这样,凭着他惊人的毅力与勇气,最终他有了一大群羊和充足的食物以及一些工具。二十八年后,他依靠自己的智慧逃出了孤岛,这个人就是鲁滨逊·克罗索。二十八年,一个令人惊讶的数字,一个不可思议的数字!而他,鲁滨孙,就在荒芜人烟的孤岛生活了二十八年啊!多么惊人的一个数字!可见鲁滨逊是何等的勇敢。初到孤岛的他是绝望的,他没有任何的食物,眼前只有死,不是被野兽所吞,就是被野人所食……但是,慢慢地,他对生活充满希望,而是开始一心一意的安排自己的生活,他用自己的双手,创造了自己的小王国。鲁滨孙之所以能在这荒岛上居住28年之久,是因为他有着不畏艰险、积极乐观、顽强生存、吃苦耐劳的精神。鲁滨孙的历险激励了我们这一代的少年。我们的学习道路不正是这样吗?面对着挫折与挑战,我们不能轻易放弃,摔倒了,重新爬起来;受伤了,不要哭泣。要取得成功,哪能不付出努力呢?而我们现在都是些家中的“小皇帝”、“小公主”,都是些温室里的花朵,经不起一丝的风吹雨打,严寒酷暑,而且一遇到困难就退缩,这样我们怎能取得成功呢?我们只有扬起自行的风帆,勇于拼搏、坚持不懈,才能取得最终的胜利。我们应该从这一刻做起,成为一个坚强的孩子吧!让我们真正成为祖国未来的花朵吧!让坚持永远在我们的心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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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11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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烽火连天,硝烟弥漫,尽显英雄本色;铁骨柔情,忠肝义胆,彰显男儿豪情。

——题记

可能这部的同名电视剧有很多人知道,但是书却鲜为人知,但是不管书也好,电视剧也好,共同展示的,都是那个年代的男人们不屈的本色,这部书也有一个响亮的名字——《亮剑》。

其实,我们所看的电视剧并不完全,删去了许多重要的内容,可能书真的很少有人读过,但重要的是自己喜欢

每当读这本书时,都会被书中男人们的精神所感动。书中把在抗日战争那种残酷的环境下中国军人们“死不做亡国奴”的气节完美的展现了出来。李云龙那战斗到最后一人宁死不降的骑兵连,坚守阵地八小时,决不放弃的六连,都是那个年代完美的爱国者。

读完这本书,也真正明白了草莽英雄的含义。李云龙,丁伟,孔捷都是草莽出身,用他们自己的话来说“斗大的字不识一筐”,可就是这些人,把侵略者毫不留情的赶出国门。草莽又怎样,不照样打得那些黄埔高材生们落花流水。草莽之所以会成为英雄,是因为他们的信念,是因为他们的斗志,是因为他们能够死守自己的气节,都梁写的不错,我们敢于承认自己的草莽出身,但是我们这些草莽就是要做好给那些所谓的名门子弟优秀人才们看。

俗话说,“患难见真情”。这本书也毫无保留的体现了这一点。

作为李云龙与赵刚,两人真是生死与共的弟兄,两人的境遇也是如此相同——同样在战争中死里逃生,同样的经受了文化大革命的考验,又同样的宁死不屈,又同样的……两个人多少年不离不弃,两个人会毫无保留的互相批评甚至对骂,同样的,他们也毫无保留地吐露真情。战争中他们互相依靠,共同杀敌;政治场上,他们互相激励,不为乱党们的威逼利诱所击退,他们不亚于“高山流水”中的俞伯牙与钟子期。

其实,不只是他们俩,孔捷冒着政治危机,在李云龙最困难的时候出手相助,虽没有救走,但却保留了李赵两家血脉,也真算是兄弟了。他对警卫员说过:“保证李云龙绝对安全,有人阻拦,可以使用任何手段!”虽然有些鲁莽,但却是一片真情。同一个班里混出来的弟兄,刀光剑影这么多年过来了,还有什么不能帮的呢?

书中把电视剧中没有的攻打台湾,文化大革命的部分写得很好,写出了他们刚强的一面与柔情的一面。当李云龙知道自己的特种兵部队被困,全军覆没的时候,他悲伤的留下眼泪,仅是伤心与自责;当得知丁伟被害时,那种迷茫的眼神,尽是无限伤感;当赵刚把孩子交付给他时。两人话语中流露出的情感,无不是铁汉柔情的一面。可铁骨还是铁骨,宁死不投降,宁死不逃走,就是要让别人知道自己是将军,是那个曾经拼搏一生,戎马一生,枪林弹雨中誓死保卫国家的忠诚战士。

亮剑的精神已无须多作解释,人人皆已知晓。如果某些国家的人也能看到这本书,我相信,他们会对中国军人再添几分敬意。中国的军人是压不倒打不跨的战士,中国的人民是永远不做亡国奴的人民。《亮剑》中的精神就是永存心中的中国精神。

——逢敌必亮剑,剑锋所指,所向披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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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如何让孩子喜欢写作文的方法介绍

全文共 14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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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升初阶段作文时不少孩子因为兴趣问题往往一副愁眉苦脸的样子,如何让孩子喜欢写作文,培养兴趣很重要。

据说,中小学生有“三怕”:一怕文言文;二怕周树人(鲁迅);第三怕,就是写作文。不少家长反映:孩子一遇到写作文,便抓头挠耳,老半天也连不成句。语文教师呢,也觉得如今的作文不好教;学生们的作文,要么不知所云,要么词不达意,要么语言无味,干巴巴的,像一块挤去水分的老豆腐干。而孩子们对此也有意见。他们说:我们其实有很多话想说,有很多事要写,可是大人们总说我们这样写不行,那样写不对,非要我们仿照什么《作文大王》、什么《优秀作文选》中的“范文”;还有主题突出、思想鲜明、结构完整、首尾呼应什么的,弄得我们不知怎么才能写好作文。

我觉得,首先,应改变用成人的思维定势来评判孩子作文的观念。比方说,赞扬或是批评孩子的作文,我们总是习惯于套用评论成人文章的一些“作文规则”,从内容到形式,诸如主题是否突出,思想是否鲜明,结构是否完整等等,完全不顾我们的评判对象只是一些天真烂漫的儿童——他们正处于尝试着把自己眼中的世界描述出来的语言文字组织、表达的初级阶段。在这一阶段,他们常常会在笔下表现出某些不合“规范”的童趣盎然,甚至是令成人欣羡不已的奇思妙想。然而,不少家长、老师却根据通行的“作文规则”而无视这一点。尤为令人担忧的是,我们自己遵循的这一套僵硬呆板的作文教条,通过大人们(家长、老师乃至一些作文竞赛“评委”)的言传身教,正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孩子们的撰文思路,逐渐窒息他们本来童趣盎然的作文个性。女作家斯妤曾发表过一篇文章就很能说明问题。她在文中对儿子小学四年级时写的一篇题为“自述”的作文十分欣赏,因为儿子在其中流露出令成人自叹弗如的丰富想象力,她对儿子说这篇作文能得“优”。不料,写下如此浪漫、生动的“自述”的儿子却不以为然。他甚至不想拿它当暑假的作文交上去,而宁愿另写一篇。他头头是道地对母亲说,这样的作文主题不够突出,思想不够鲜明,结构不够完整……这样的作文不可能得高分。一个不过十岁左右的儿童,竟然如此谙熟符合成人思维定势的“作文规则”,这究竟是谁之过?

如今,中小学的作文训练形式,大都采用统一型的“命题作文”或者所谓的“按图作文”,即每次只有一个题目或一幅图示,学生别无其他选择。记得有一年寒假,有个从一年级起就有作文习作在报刊上发表、曾自诩从不怕写作文的孩子,竟然呆呆地面对规定完成的寒假作文题一筹莫展。原来,作文题目是:“七嘴八舌话创新”。我觉得,对于一个刚满9岁的儿童而言,如此论说文的题目显然并不合适,难怪他不知从何下笔。

我认为,中小学生的作文命题,应适当分些档次;小学中、高年级的作文命题,也应各有侧重:三四年级的作文,以“自说自话”、叙述与己有关的事物为主,一般命题的范围应宽泛些,如“我的……”、“我看到了……”、“我想当……”、“我学做……”,让孩子自己有“填空”的选择余地。高年级的作文,则以记叙、描述人物、事件、环境和活动等为主,命题的范围可相对集中些,如“我和我的亲人(父、母……)”、“我的老师印象记”、“我在同学们中间”、“记一次……(活动)”等,但仍应适当给学生保留一点选择的权利。有条件的话,甚至可以出两个以上的作文题,让学生任意选择其一。让学生由被动接受转为自主择题,有自由发挥的空间。

我以为,僵硬呆板的“作文教学”如不引起足够的重视和得到大力改进的话,我们将难以见到孩子们童趣盎然、生动活泼的作文佳作;说得再严重一点,甚至会窒息整个中华民族下一代的文学创造力。为了让每个孩子的写作才华能得到充分发挥,请尊重孩子的个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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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全文共 8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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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六年我读过很多,家里的一整个书柜里的书,我基本都读过,其中有世界名著、中国古典小说、中国现代小说、外国小说……很多名著、小说都让我爱不释手、反复阅读。其中的一套外国小说《哈利·波特》是我的最爱,一套小说总共有七本,每一本我都反反复复地看了好几遍还想再看,第二本《哈利·波特与密室》是我最最喜欢的,因为这本书不仅给予了我很多知识,也令我懂得了许多道理!因此我很想跟大家一起来分享这本好书!

《哈利·波特与密室》这本书主要讲了哈利·波特在姨夫家熬过痛苦的暑假后,正当他准备收拾行李去往霍格沃兹时,小精灵多比警告他:如果哈利返回学校灾难就会降临。但哈利不顾多比的阻扰,与罗恩一起驾驶汽车开往学校。才一开学,学校里就怪事连连:费尔奇的猫和几个学生受到某种攻击而石化,连赫敏也不幸遇难,哈利因会说“蛇语”而被所有人误以为是凶手。最后哈利通过赫敏手中纸条的提示得知是蛇怪造成这一切。哈利勇敢大胆的进入密室与五十年前的伏地魔决斗,最终杀死蛇怪,毁灭魂器,救回了同学。

哈利·波特顽强、勇敢、不怕打击,同时又有两位朋友的帮助。赫敏敢于奉献,热爱学习,遇到困难时沉着冷静,给了哈利许多帮助;罗恩在哈利失望放弃时给予他安慰,同时和哈利一起出生入死。他们三个人的品质都值得我们去学习。

我读完这本书后,发现在我自己的生活中也慢慢变得独立起来了,不再是娇娇小公主似的什么都喊妈妈,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因为我的“偶像”哈利可是一个很独立的人,他从小失去父母,什么事全靠自己的努力,所以我决定向哈利·波特学习他那种独立自强的品质。妈妈夸我现在变化很大,懂事不少!

《哈利·波特与密室》这本书使我明白:我们要有勇气、要有毅力、要坚持不懈这样才能把事情做好。现在我还是一个小学生,要做的事情除了做一个好人就是学习了,希望在学习上也能看齐哈利的品质!这是一本好书就要跟大家一起来分享,所以我推荐这本让我明白了很多道理的书——《哈利·波特与密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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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最喜欢读的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5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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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想读的一本就是这本《拉·封丹寓言》。这本书很好看,它是世界经典寓言文库。

这本书里有许多寓言故事,里面有伊索寓言,还有许多故事,比如《两个谋熊皮的伙伴》、《龟兔赛跑》、《小老鼠、小公鸡和猫》、《狮子的朝廷》。这些故事是我比较喜欢的。

《小老鼠、小公鸡和猫》讲的是一只小老鼠在外面玩耍的时候,看见公鸡迅速向他跑来,而猫装得很温和。回家后和妈妈说了,老鼠妈妈说:“公鸡凶而不吃我们,猫温柔而凶猛,所以说孩子你不要被外表迷恋。”

《狐狸和病狮》讲的是狮子捕不到食物,号召大家去看狮子,谁去看狮子,他就不吃谁。大家一听这件事都去了,只有狐狸没有去,最后狮子下旨问罪问:“你怎么不去看我呀?”狐狸说:“我是想去的,但一看人们都进去了,我等了半天,也没有动物出来。”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做事要善于观察,认真思考以后再去做。

《两个谋熊皮的伙伴》讲的是两个人缺钱花想去捉熊,然后把熊皮卖给商人邻居。这两个人看见熊向他们走来,吓得如雷击一般,往回跑,结果这桩买卖泡了汤,合同也就作废了。庆幸的是商人没有提走钱。这时一个人爬上树梢。另一个人早就吓得冰凉。熊看了看,就走了。树上的人下来说:“千万不要为了图谋熊皮,去卖一头没有打死的熊。”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能为了一些不现实的事情,把放弃。另一方面也告诉我们做事要动脑筋。

其实每个故事都在告诉我们怎样做人怎样做事的道理。因此,我最喜欢这本书。我能从书中学到好多有用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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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全文共 9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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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总使我觉醒,而路遥带给我的《平凡的世界》,却最值得我沉思。那一个世界,也值得所有人去体会。

我们从一出生就是一个平凡的个体,生活在这个平凡的世界,过着平凡的日子。悲、欢、离、合。

但总会有一些人,在宠辱不惊的天地间,活出最闪耀的自己。有一个自由的灵魂,但为了国家却甘愿成为一名普通矿工,那是孙少平的不平凡;脚踏实地,从一无所有到承包砖厂,变成“农民企业家”,那是孙少安的不平凡;始终以深深纠缠的故乡情结和生命的沉重感去感受生活,完成了一部百万字的小说——《平凡的世界》,全景式表现出当代城乡社会生活,那是路遥的不平凡。

窗外阴,微冷。我蜷缩在窗边,一本《平凡的世界》捧在手中。末页了,随着铁路线,我的思绪飘到了黄土高原。

头顶青天,脚踏黄土,这里的人们给我最初的记忆便是朴素勤劳,但黄土高原就像是个粗犷的汉子,顾及不到人们的吃穿。深夜里,便有无数人在月光下反复掐算着开销,那一声声叹息,有如鸡毛落地。在那时的社会,温饱、贫穷永远是问题。最使我印象深刻的就是开篇,或许是现在的环境使然,我的内心有了巨大的反思:两个高粱面馍,甲、乙、丙三种菜系就代表了三种不同的社会层次。学生吃不饱,也没得读,有的只有那落后的教育体系和无穷无尽的劳动。而当代的我们,被幸福麻痹得不知道幸福是什么。难道幸福是抱着手机玩到天昏地暗?难道幸福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难道幸福是穿着名牌时别人投来羡慕眼光时的满足感?呜呼!实则不然!

对于那些黄土高原的少年们来说,幸福是偷偷揣在怀里的一本书,幸福是几个白面馒头,幸福是从嗓子眼里打出来的饱嗝。可即便是这样小小的期望,在那个时代下,竟变成了奢求。

贫穷和苦难的恶爪,不断伸向挤在破旧窑洞里的那一家,他们从不轻易低头,从不轻易向命运妥协。就这样,孙少平背着一个承载着全家人希望的包,只身踏上了前往一个陌生城市的路。为了生存,也为他那不羁的魂灵。虽然日子过得很苦,但他却在这个黑漆漆的世界里真正蜕变。孙少安在经历种种磨难后终于把窑场竖了起来,红红火火的生意使他挺直了腰杆,也使他低了一辈子头的父亲孙玉厚很是宽慰。他们都是普通人,但“最平凡的人,也得要为他那个世界的存在而战斗” 。

落叶飘下,我的心神又回到眼前,我似乎是明白了什么,路还很长,要为梦想而不息奋斗。不知不觉,我又翻回扉页,重新品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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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6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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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个神奇的东西,往往就如一瓶神奇的药水。有人喝下它,就会变得坚强勇敢;有人喝下它,会开怀大笑;有人喝下它,会发愤图强。今天,我要为大家介绍一本科学斗智的书——《大侦探福尔摩斯》。

这本书的作者是日本政法大学文学学士历河。我非常佩服书中的人物福尔摩斯,因为他文武双全,而且我还认识了为人善良、乐于助人的华生,头脑愚钝的猪格林。其中让我印象最深的故事就是——“空中悬头”。这个故事讲的是:老人屡次看见儿子的灵魂分身,更目睹了“空中悬头”的可怕景象,传说中的分身降临到底是不祥之兆,还是另有隐情?于是,老人去找福尔求助,福尔摩斯觉得这很离奇,它查阅了很多资料。华生觉得这简直是无稽之谈,因为从来没有人见过和自己长得一模一样的人,如果一个人看到了自己的分身,就应该是魂魄离体。这时,一个颤巍巍地老人,弓着背,拄着拐棍出现了。老人把事情的前因后果讲给了福尔摩斯,福尔摩斯让老人回家时把门栓打开,第二天晚上10点左右,华生和福尔摩斯进了花园,院子里昏昏暗暗的,很难看清一个人。这时,突然有动静了,一个头颅缓缓地漂浮出来,华生大吃一惊。只见福尔摩斯迅速捡起一块石头,朝头颅投掷过去,“乒乒乓乓”一些镜子的碎片落到了地上。同时,一个男人奇迹般地显现出来了。当然,无巧不成书,他竟朝着福尔摩斯和华生两人的藏身之处跑来,福尔摩斯用脚轻轻一绊,那个人摔了个四脚朝天。

在福尔摩斯的质问下,他们俩人都坦白招认了。原来,他们不务正业,要抢父亲的财产。他们俩为什么要这样做呢?

这本书不仅故事内容丰富多彩,而且还有漂亮的彩图,所以我推荐给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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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3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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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媛琳

宋代诗人苏轼曾说过:“旧不厌百回读,熟读深思自子知。”有一本书令我印象深刻,也是唯一一本能让我忘了吃,忘了睡,反反复复读了5遍的书。那就是我非常崇拜的罗尔德。达尔文大师写的《了不起的狐狸爸爸》莫属了。

罗尔德。达尔曾经获得“世界奇幻文学大会奖”、“白面包儿童图书奖”……而且他的所有作品在世界各地以36种语言出版。当然,这也是我崇拜他的原因之一。作者笔下的狐狸爸爸让我印象深刻:它在被猎人追捕时,临危不惧,一心保护着太太和孩子们,狐狸爸爸用自己的智慧战胜了猎人,反败为胜,成为了狐狸追赶猎人。这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在遇到危险时,不要慌张,要冷静,用自己的智慧让战局变成反败为胜。

就是罗尔德。达尔笔下的《了不起的狐狸爸爸》让我爱不释手,疯狂着迷。《了不起的狐狸爸爸》注定会成为经典:那只聪明机智,临危不惧的狐狸爸爸,将会一直留在我们的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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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给你介绍一本书

全文共 5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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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三年级时,曾经看过一本,书名叫《假话国历险记》,至今记忆犹新。朋友,你看过吗?如果没有,那就跟我一起来揭开它的面纱。不过你一定要相信,我下面说的每一句话都千真万确。废话不多讲了,我们赶快进入主题吧。

这本书是意大利作家罗大里写的。书中讲的是一个叫小茉莉的孩子因为嗓门太大,处处受到别人的歧视,因此奔走他乡,没想到误打误撞进了假话国。这里黑白颠倒,面包叫墨水,绅士叫海盗,起床说晚安,睡前道你早,不服从就要坐大牢,这都是一个叫贾蒙利的海盗头子的杰作,因为他嫌海盗这个名声太难听。

在这里,小茉莉因为不愿说假话被多次抓进监狱,可他没有屈服,而是勇敢地同困难作斗争,义无反顾地坚持了下去。由于他的嗓门大,也做了一些不同凡响的事,例如他使劲一喊就把墙壁上的猫震活了;他放声歌唱时,竟把全国的玻璃都打碎了,把墙壁震得嗡嗡作响,还掉了一层漆。他用高亢的声音震跑了假话国的国王,震塌了“疯人院”,也解放了许多无罪的、敢说真话的人。

在反抗中,小茉莉结识了一些朋友,他们一起推翻了朝廷,夺回了本就属于自己的自由。

朋友们,想揭穿海盗的秘密吗?想助小茉莉一些臂之力吗?心动不如行动,赶快跟我一起出发吧,这本精彩绝伦的书一定会让你终生难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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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全文共 3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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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看过郑渊洁笔下的皮皮鲁兄妹、中国最有名的老鼠舒克贝塔、大灰狼罗克还有他们的朋友的吗?我最喜欢皮皮鲁、舒克贝塔,我佩服他们的能力和冒险,我真想成为他们。

三十年后的皮皮鲁变成了物理学家,他给了舒克和贝塔建造了一个叫五角飞碟的秘密武器,成了舒克和贝塔的交通工具。

舒克和贝塔的冒险更精彩了,他们海洋、外太空、还办过报纸……舒克写的作品曾经得了诺贝尔奖。现在贝塔对五角飞碟爱不释手,和皮皮鲁一起去外国找罐头小人……

鲁西西长大后成了有名的衣服设计师,舒克和贝塔建成了一座舒克和贝塔建成了一个舒克和贝塔公司,不管什么东西都能生产出来。鲁西西来管理公司,生产的东西一个比一个好,成了世界上最有名的公司。

罗克的故事最多:发明家、作家、侦探……经历了很多事情:发明亲热枪、成为一级作家、进入海底、遇见外星人……

我对皮皮鲁他们相关的书爱不释手,皮皮鲁的故事还在继续,影响了中国三代孩子,我爱看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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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介绍一本好书

全文共 5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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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瞧,这对父子,他们太爱看了,简直可以称得上是一对“书虫”父子。

这不,一天下午,父子俩听到了一个消息,书店进了一批新书。他们放下手中的事情,恨不得飞过去都好,连忙来到书店。在导购员的热情介绍与推荐,他们选中了一本正在火爆上市的故事书,父子俩马上把它买了下来。

在路上,儿子迫不及待地拿故事书看,越看越起劲,最后终于“掉进”了故事的世界里。父亲说:“小心电线杆。”儿子还是专心致志地看书没有听见父亲说的话。父亲心里也痒痒的:真得有那么好看吗?终于他也忍不住了。紧紧贴在儿子身后 、伸长脖子 、睁大了眼睛去瞅那本书。路人看见了这对父子都指指点点 、议论纷纷。有的人还不禁偷“笑”。父子俩却毫无察觉。

回到家儿子还是不愿放下书,他已经被书深深吸引,在故事世界遨游.这时,父亲也很想看这本书。于是,满脸笑容地对儿子说:“儿子把书给我看,好不好,我让你去看电视。”儿子头也不抬地说:“不行。”父亲没办法,只好无可奈何地继续跟在儿子后面看。哎呀,书太精彩呢!父亲居然看着看着把茶叶扔进了开水壶里,还全然不知道呢。吃完了晚饭,父亲对儿子说:“儿子该洗澡了。”这时,儿子才把手中心爱的书交给父亲。父亲津津有味地看起来,还不时得边看边笑。

看来这真是一本好看的故事书,你想看看吗?请快来X X书店来买吧,它正在火爆上市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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