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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我喜欢的一本书汇集20篇

大学新生在刚进入校园的时候,通常都会遇到许多陌生的新同学,此时准备一份新颖的自我介绍就能够和同学们相互认识啦。那么关于大学新生自我介绍的范文有哪些呢?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介绍我喜欢的一本书,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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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书作文300字

全文共 3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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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一轮红日,照亮了我美好的未来;书,就像一支画笔为我的生活锦上添花。

我最喜欢的书,是沈石溪的动物小说。里面记录了各种动物的生活。自从我借了一本沈石溪的《第七条猎狗》之后,我便对他的书更是念念不忘。

当然,我最喜欢的是《雄狮去流浪》,里面一个个生动形象、惊心动魄的故事扣人心弦。我为失去了四位哥哥的雄狮红飘带而感到伤心。那红飘带的命运时好时坏,是福是祸?我想,看完了下一本,谜底就会揭晓。

还有一本书名是《野犬女皇》。里面讲了一对亲姐妹因生育而发生分歧,又在一次包围中重归于好。使我懂得了姐妹深情。

书是我们的朋友,有时书中的故事会带给我忧伤,有时书中的主人公开心的样子也会带给我快乐。我在书的陪伴下健康快乐的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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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介绍一本书的作文

全文共 3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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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游记》这本跟随了我己经5年了,每当我无聊的时候,我都会捧起这本书,这本书总会带给我无穷无尽的快乐,今天我向大家分享一下这本书,希望大家喜爱!

《西游记》这本书的作者是明朝吴承恩,它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西游记》这本书讲的主要内容是唐僧带领他的徒弟有齐天大圣孙悟空、天蓬元帅猪八戒和流沙河霸主沙和尚去西天取经,一路上妖魔鬼怪重重阻挠,曾遇到过黑熊精、白骨精、金角大王银角大王、蝎子精、蜈蚣精、蜘蛛精等妖怪,可他们不畏危险,三个徒弟齐心协力共同抵抗妖怪,保护唐僧西天取经,经历了千山万水,走过了万里大路,千个山峰,越过万条大河,长途跋涉,经过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到了西天,取得真经,修成正果,把佛教带回中国,为民造福!

《西游记》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只要坚持不懈,没有做不成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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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喜欢书作文800字

全文共 8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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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好,就如一杯好茶,细细地品,慢慢地体会,就能使人豁然开朗,回味无穷。而《狼王梦》一书更让我倍感深切。

“砰”一声巨响,紫岚紧抱着老雕坠落在阴暗而又荒凉的石滩上。紫岚处在老雕的下方,它的脊背先落地,正好砸在尖尖的岩石角上,所有的肋骨都被折断了,心脏也停止了跳动,但四条狼爪仍紧紧地拥抱着老雕。

看到这一幕,我的心像蜘蛛网般复杂交错,思绪有点儿混乱。鲜血像流水般淌在我眼前,是那样凄惨,那样悲壮!紫岚为了黑桑,为了女儿,为了子孙,它不得不这样做,不得不牺牲自己,换就要出生的幼崽们的平安,不让黑仔的悲剧重临于自己的子孙身上。这一幕,我为紫岚感到不平,它付出了这么多——容貌、时间、精力……到头来却是竹篮打水一场空,枉费了它多年倾注在孩子们身上的心血,理想总以失败告终。也不禁使我对它产生了怜悯。

为什么紫岚的付出、美好愿望竟会变成现在这种情形?这个问题使我百思不得其解。某一天,我无意间听到一个同学低落地对另一个同学说:“我的妈妈总是让我学这学那的,而且学了一会儿就停,总骂我什么都学不成,学了跟没学差不多……”听到这儿,我似乎悟出了一个道理。

紫岚希望能把自己的孩子培养成狼王,能够居高临下,这种期盼是所有母亲都会有的,但紫岚却过于急于求成,一心只想完成黑桑留下的遗愿。俗话说得好:心急吃不了热豆腐。只有一步一步、脚踏实地地去争取自己想要的东西,才能有巨大的回报。人也一样,越是急,事情做的就越糟,不能只想着结果,忘了过程,抱有一步登天的愚蠢想法。

对于紫岚,我又更换了一种态度,为它对孩子们的爱而感动;为它刚开始对孩子的偏见而气愤;为它对子女的教法而哭笑不得;为它对黑桑的忠诚、真心而敬佩……

书,带给了我多少惊喜,因为它,人类才能向文明更进一步,走向今天的繁荣昌盛!

在页面上,由一个个笔画而组成的文字不再是简单的文字,而是一个个富有魔力的精灵,从作者笔下溜到了页面上,在我眼前演绎了一幅幅生动别致的动画。

喜欢书,不是一天两天的事儿,而是一辈子、一辈子!永远不止息的阅读,让黑白的人生增添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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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11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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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这样一句名言“籍是造就灵魂的工具——雨果”。读书是人类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件事,书是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个好朋友。我们只有通过读书,才能学到丰富的知识以及拓展我们的思维。

在我家的书柜里,堆满了各种各样的书籍,什么:《笑猫日记》、《童年》、《哈利波特》等等。但是我还是最喜欢我们中华民族伟大历史的四大名著之一的《西游记》。在这本书里,它围绕着唐僧去西天取经,塑造了大量生动的人物形象,不论是七十二般变化的孙悟空还是懒惰好吃的猪八戒,不论是忠厚勤恳的沙和尚还是各显神通的神仙妖魔,都是如此亲切,如此可信,如此的活灵活现,它们都深深的印在了我的脑海里。

记得在一个雷电交加的晚上,我禁不住又翻开了我最酷爱的,《西游记》,看着看着……我发觉我怎么变成了孙悟空,全身痒痒的,长满了毛,正当我纳闷的时候,耳边传来熟悉的声音“悟空,悟空,为师饿啦!快去找点吃的来”“就是就是,大师兄,老猪我也饿了,快去找吃的,我和三师弟在这守着师傅!”我这才顿时反应过来,我真的就是孙悟空。于是我便对师傅说:“师傅,徒儿这就去给你化些斋饭,俺老孙去去就回”。之后,我便纵身跳上云端,四下张望,只见南边山头有一小片桃树林,我就驾着筋斗云去给师傅弄点桃吃。

而此时,在师傅这边,一只白骨精发现了师傅,她早已听说唐僧肉吃了可以长生不老,于是她就在后边的山坳了摇身一变,变成了一位花容月貌的女子,左手提着一只青砂罐,右手提着一个绿瓷瓶,一摇一摆的走了过来。八戒见走来一位漂亮的姑娘,心里早已痒痒,他放下耙子,装的斯文的样子走过去问:“这位姑娘是要去哪里呀?”白骨精说:“这是米饭和炒面筋,特地送来给几位长老吃的”,八戒不听沙僧的劝说,屁颠屁颠的跑去给唐僧说:“师傅,有人送吃的来了!”白骨精走到唐僧面前说:“长老,这是小女子的一点心意,请笑纳”,唐僧问:“这位女施主你往哪里来,哪里去,怎么会知道我们在这里?”白骨精又哄骗:“长老,我家就住这山里……”。话还没完,八戒沉不住气,上前正准备去接罐子,我正好回来,凭着我的火焰金睛一眼就看出了妖怪,举起金箍棒就朝妖精打去,白骨精使出法术,走了真身扔了个假尸在地上。唐僧见状,大惊失色:“你这猴头,无缘无故伤人性命!”我刚想说话,师傅已经开始念紧箍咒,痛得我跪在地上直求饶。妖精不罢休,变成八旬老妇人找女儿,被我又识破了,一棒打下去,白骨精又扔了个假尸跑了,师傅吓得跌下马,又念起了紧箍咒,这次又被我说通了。不久白骨精又变成一个白发老头找女儿和老伴,我无奈就请来山神和土地,师傅吓得战战兢兢,气的写下贬书,要断绝师徒关系!我伤心欲绝,眼泪哭红了眼睛,正准备回我的花果山……

喵喵喵!隔壁家那只讨厌的大黑猫的尖叫声划破了寂静的夜!我揉揉红肿的眼睛,啊!怎么是一个梦……

窗外的雨越下越大,只是没有了雷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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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7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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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架上有很多很多书,其中有一本书是我特别喜欢的,看了很多遍都还想再看的一本书。那就是精装版的《三国演义》。

这本书到底是哪里吸引我呢,让我如此爱不释手?这本书啊,无论是外表还是内容,无一不吸引我。看,它的封面,精美又大气,在正中间竖写着四个大字“三国演义”,下方是七个三国主要人物的画像,每个人都个性鲜明,一眼能识出。看到这样的封面就忍不住想看书中的内容。

这本书是由湖北美术出版社出版的,质量非常好,里面的纸张很结实,翻过很多次都没有卷角、起皱,而且每页纸都是彩色的,有浅红,浅绿等,甚是好看。里面的图片更是精致美观,看着那些栩栩如生的人物画,仿佛把我带入那个斗智斗勇的三国时代。

书中的文字排版也很合理,故事内容都用相应颜色的黑体字,还用不用颜色的楷体字对每一个故事都做了简介和点评,并对文章中一些特殊的词语用宋体字进行注释,让我们对故事细节、对历史人文有更进一步的了解。

书中的内容都是按章回来划分的,一个故事一个章回,非常清晰。当然,更吸引我的还是文字的内容了,那是一个字“绝”!好看得不得了,总是会看完一遍再看一遍,哪怕是背得下来了,都还想再看,因为实在是描写得太妙了。故事精彩引人入胜,人物精致鲜明独特,文字激昂句句堪好,妙语连珠回味无穷,简直无法用语言来表达这种品书的美妙感觉,正所谓,妙不可言啊!

除了它的这些美,此书还有更具价值的地方,那就是它带给我的精神上的启迪和情智上的收获,更是让人增长智慧,提升心境!在写作上,增长了我的词汇量,好词好句拿来即用;在学识上,认识了很多杰出的历史人物,他们的智慧、技艺,他们的坚强、执着时刻影响着我;在人品上,他们重情义,荣辱与共,他们守信用,言出必行,他们爱国爱家,不惜舍身救国……这一切,无一不感动着我!

一本好书,就是你一个至好的朋友,一位善教的良师。

《三国演义》,我真的好喜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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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介绍一本书的

全文共 5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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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在我三年级时,曾经看过一本,书名叫《假话国历险记》,至今记忆犹新。朋友,你看过吗?如果没有,那就跟我一起来揭开它的面纱。不过你一定要相信,我下面说的每一句话都千真万确。废话不多讲了,我们赶快进入主题吧。

这本书是意大利作家罗大里写的。书中讲的是一个叫小茉莉的孩子因为嗓门太大,处处受到别人的歧视,因此奔走他乡,没想到误打误撞进了假话国。这里黑白颠倒,面包叫墨水,绅士叫海盗,起床说晚安,睡前道你早,不服从就要坐大牢,这都是一个叫贾蒙利的海盗头子的杰作,因为他嫌海盗这个名声太难听。

在这里,小茉莉因为不愿说假话被多次抓进监狱,可他没有屈服,而是勇敢地同困难作斗争,义无反顾地坚持了下去。由于他的嗓门大,也做了一些不同凡响的事,例如他使劲一喊就把墙壁上的猫震活了;他放声歌唱时,竟把全国的玻璃都打碎了,把墙壁震得嗡嗡作响,还掉了一层漆。他用高亢的声音震跑了假话国的国王,震塌了“疯人院”,也解放了许多无罪的、敢说真话的人。

在反抗中,小茉莉结识了一些朋友,他们一起推翻了朝廷,夺回了本就属于自己的自由。

朋友们,想揭穿海盗的秘密吗?想助小茉莉一些臂之力吗?心动不如行动,赶快跟我一起出发吧,这本精彩绝伦的书一定会让你终生难忘。关于买书的作文关于读书的作文300字关于读书的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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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300字

全文共 3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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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读的人经常说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意思是说:“只有勤奋的人才能走过连绵起伏的学山,只有刻苦的人才能度过无边无际的学海。”我喜欢在书海中遨游。

我喜欢一本书叫做《哈利·波特》,它的作者是来自英国的J。K。罗琳。这本书讲的是主人公哈利·波特因童年失去父母成为了孤儿,而住在姨父家中,并得到了他们刻薄的对待,只能住在一个储物间里。直到有一天一个叫鲁伯·海格的半巨人来了,把他带到了魔法学校—霍格沃兹,在前往魔法学校的途中哈利·波特结识了赫敏·格兰杰和罗恩·韦斯莱。在对入学新生进行分院评估时,分院帽将他们三人分到了他们想去的学院—格兰芬多。在格兰芬多里他从朋友那里得到了深厚的友谊与勇气,还有无限的忠诚和难以承受的牺牲精神。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书《哈利·波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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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介绍一本书的作文

全文共 11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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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向大家介绍一本,它就是《童年》。

《童年》是高尔基自传体小说三部曲中的第一部。在1908年到1910年之间,列宁到高尔基的.寓所做客,高尔基曾不止一次向列宁讲述自己的童年生活。一次,高尔基对列宁说:“有一天,我会写出一部小说的……”不久,高尔基就实现了自己的诺言,于是,就有了我们现在看的《童年》。《童年》是世界名著,被翻译成了很多种语言,激励了一代又一代人。

《童年》这本书主要讲了主人公阿廖沙在父亲病死之时,母亲就带着他来到了外祖父家生活。而外祖父家,是一个令人窒息且充满仇恨的家庭,在这个家庭里,父子、兄弟间经常会为了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斗殴。外祖父脾气暴躁,经常把阿廖沙打得失去知觉。母亲被迫改嫁,几年后患病去世。外祖父破产后,阿廖沙流落人间,开始了他独自谋生的生涯。

在这本书中,主人公阿廖沙是一个苦难的人,他生活在一个污浊黑暗的环境里,但是,他并没有被这个恶劣的环境所扭曲。有一次,阿廖沙因好奇,把雪白、干净的餐桌布染成了蓝色,外祖父得知后,异常地愤怒,怒气冲冲地取下一根粗树条,将年幼、瘦弱的阿廖沙按在地上抽打。最终,在外祖母的劝解下,狠毒的外祖父停止了鞭打。此时,阿廖沙已昏死过去了,身上是血红血红的条痕,这件事过去后,阿廖沙并没有就此沉沦下去,而是越发变得积极向上。不管他的生活多么艰辛,多么困难,他都以积极、乐观的心态面对。我认为阿廖沙这种坚强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我们不能因为生活中的某种挫折,而变得性格扭曲,我们应向阿廖沙一样,做一个积极向上的人。

阿廖沙是一个善良的人。他对任何人都很坦诚,善良的交往,使阿廖沙和军官家的三个儿子交上了朋友。可是,外祖父严令禁止和军官家的人交往,因为,外祖父认为,军官家的人是非常冷酷、无情的,可是,阿廖沙认为,他的善意和三位“少爷”的善意是相同的。我想到了以前我总是和一个同学打架,那个同学和我的关系很差。有一天,我的脚骨折了,当老师问谁愿意帮我时,那个同学站了起来,说愿意帮助我。当时,我既感动又羞愧。我觉得我应向阿廖沙学习,做一个善良的人。

阿廖沙是一个自食其力的人,他懂事、能干,在外祖父和外祖母分家后,他开始自食其力。为了挣钱,阿廖沙开始在街上捡破烂,捡完东西后,他就卖掉这些东西,将卖东西的钱全部交给外祖母。虽然,阿廖沙的生活艰苦,但是,他又想了更多方法来贴补家用。我和阿廖沙的年龄一样大,力气也比他大,但是平时却很少做家务,吃饭时,我总是挑出不喜欢吃的饭菜,这样做是不对的,我们应向阿廖沙学习,做一个勤俭节约、自食其力的人。

文中语言生动、有趣,富有感染力,这也是我推荐这本书的原因。人物描写很到位,栩栩如生,场景描写活灵活现,给人以身临其境的感受。

这就是《童年》,一本让人深受启发、耐人寻味的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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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喜欢的一本书850字

全文共 8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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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说起我最喜欢的一本,那就莫过于《感动心灵》了。

这本书的出版社是中国长安,封面是由瀑布来装饰的,是淡蓝色的,与里面的故事十分融洽。这本书里讲述了146个感人故事,各个故事催人泪下,使人的心中满怀自责、愧疚。其中,我最喜欢的还是《最后的姿势》;一对喜好登山的运动员,为了庆祝儿子的一周岁生日,决定带着儿子爬上7000米的雪山。

登山伊始,天气就像预报中的那样,风和日丽。夫妇俩很快就轻松地到了5000米的高度。当他们正打算休息时,风云突起,雪花大舞,而他们却恰恰没有带定位仪,只能找个山洞避风雪。儿子在一旁三番两次的喝奶,母亲的体温在一次一次地喂奶中一次一次地下降,她的生命在一次一次地喂奶中一次一次地流逝。

三天后,当救援人员赶到时,丈夫已经昏倒,儿子安然无恙,那位伟大的母亲却已被冻成了一尊雕像,但她依然保持着喂奶的动作,屹立不动。这本书给了我很多启示;这世上,有好多爱,父爱母爱……有那么一种爱,只要一点,就能让人品味到天亮:有那么一种爱,不需太多语言,却让你有排山倒海的震撼。

父爱如山,父爱如海,父爱很深沉,是他无言的爱伴我在岁月里从容行走。母亲是我登天的云梯,没有她,也就没有我。母亲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成就未来的我们。有人说,母亲是纤绳,那我就是纤绳一端的风筝,我飞得越高,母亲就牵得越紧,在伟大的母爱面前,一切都显得那么渺小……如果生活中缺少了爱,那就会显得十分枯燥、乏味。正如这篇文章,这里的母亲是那么伟大,可以为了自己一岁的孩子不要了性命,这让我明白了什么是母爱。

母爱是生活中母亲为我做的一点一滴。母爱是多么神圣!这本书给了我给了我那么深的启示,怎可一日不读它哪?我一天到晚把《感动心灵》这本书捧在手里,一刻也离不开它。一天不读它,心里便十分难受,仿佛有无数只蚂蚁在啃食。有好几次,我被妈妈训斥后,来到房间,当我的眼泪如珍珠一样往下掉,我又捧起这本书,我脸上的泪水,一下子就被我擦干了,拿起书看了起来。

这本书告诉我们,要珍惜身边的每一份爱。身边的每一份爱都是很重要的,因为它们有一天会离你而去。我十分喜爱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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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9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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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是非常有道理的。自小以来,我就爱看书,我的书架上已挤满了薄薄厚厚、大大小小的书,可在这众多的书中,我唯独喜欢那本《鲁滨逊漂流记》。

《鲁滨逊漂流记》的作者是英国近代小说家丹尼尔·笛福。这本书主要讲了:英国青年鲁滨逊从小喜欢航海,然而,有一次在太平洋上遇难了,落到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之后,他运用船上所剩的食物和枪支弹药来捕猎和食用,维持自身的衣、食、住、行,后来当没有食物,他又用自己种的水稻和大麦,圈养山羊,这样才得以生存下来,这样的生存方法持续了28年,他终于在1686年12月19日被告一艘英格兰的船拯救了。这本书告诉了我许多遇到困难时的解决方法以及在困难面前,不退缩,不向困难低头,要勇敢地抬起头来,与它抗争,这样才有机会克服困难,战胜困难的道理。

鲁滨逊的所作所为潜移默化地影响着我,使我在生活和学习中不断地激励自己做一个永不退缩的人。

记得有一次,一直定居在香港的哥哥回来探亲,入住在我们家,每天下午,我看着哥哥打球时英俊潇洒的身姿,我心血来潮,下决心学打篮球。当哥哥打完球回来时,我急忙跑到哥哥硬面前,让哥哥教我打篮球,起先他还还愿意,后来经过我的再三恳求,哥哥终于答应了。

第二天,我与哥哥到楼下练球,他先教我一些规则和基本动作,然后就叫我自己练习,开始投球了,我使尽力气拼命地地往上投,可总是竹篮打水一声场空,偏偏投不到篮,虽然这只是儿童专用篮筐,可我身高不过130cm,但我不懈气,继续投篮,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可还没投进一个。慢慢地,我没有了之前的十足信心,像泄了气的皮球一样。心想:我既然没有打球的天赋,就不要瞎掺和了。我哥哥在一边看着我无精打采的样子,说:“弟弟,这好像不是你的一贯作风吧?”对!我转念一想:鲁滨逊在那荒无人烟的岛上遇到多少困难,可他都一一克服了,而我这点区区困难又算得了什么呢?我想起一些之后又精神振作起来,继续投篮,成功总是垂青于有恒心的人,我最后终于投进了一个球。渐渐地,我找到了投球的窍门,越来越准了,现在,我已成为百发百中的神投手了,多次在小区的比赛中荣获冠军。

《鲁滨逊漂流记》,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它激励着我面对困难不懈气,不低头,勇敢地向困难挑战,战胜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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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喜欢的一本书400字

全文共 3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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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家鲁迅曾经讲过:“是营养的面包。”我觉得这个比喻特别亲切,我觉得书就是我营养的面包。当我一看起书来,我就忘了吃、忘了睡。我记得最清楚的一本书就是《楚汉英雄传》。

《楚汉英雄传》是我的第一本有关历史的书。里面讲的是项羽和刘邦怎样争夺天下的事。在这本书里项羽是个很残暴的人,有时生气就拿老百姓出气,就把有些老百姓杀掉。

我当时真是恨不得把项羽杀掉。刘邦呢?他是一个对老百姓很好的人,就在争夺城池的时候也不让士兵杀老百姓。我可是希望刘邦快点把项羽打败。这书是勾起我对历史感兴趣的第一本书,后来借的都是有关历史的书籍。

《楚汉英雄传》让我对中国古代历史有了浓厚的兴趣与好奇,让我对古代文化的博大精深感到无限的向往。

书是人类知识的源泉,也是哺育我们灵魂的食物。书不仅让我学到了知识,还让我写作得到了有效的提高。所以,让我们一起来读书吧!我相信,书会让你走进另一个世界,书会给你带来无穷的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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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喜欢书的作文

全文共 6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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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总是让我们遍体鳞伤,但到后来,那些受伤的地方一定会变成我们最强壮的地方。”不知道你是否看到过这句话,或许也会有些眼熟吧?它就来自《老人与海》。

我还是蛮喜欢《老人与海》这部的。

这部书是美国著名作家海明威最杰出的一部作品,也是一部荣获诺贝尔奖的优秀之作。乜向读者们讲述了一个在湾流中打渔的老人,在八十四天出海未果后,又一次独自远航的惊险故事。老人以自身的经历,充分塑造了一个不向命运屈服,顽强战斗、永不言败的形象,歌颂了“硬汉精神”。

这部小说的主人公,老人,是一位真正的硬汉,即使连续八十四天一无所获,但他依然没有放弃。在他和大马林鱼和鲨鱼的较量中,可以看出他是那样的坚忍。即使最后他只得到了一具马林鱼的骨架,但他取得了精神上的胜利。

与老人相依为命的那个小孩,他是老人生活中最好的帮手。即使老人一条鱼都没有捕到,但他仍是小孩心中最好的渔人。小孩细心照顾着老人,可以说小孩是老人另一种生存状态的象征。

而马林鱼就象征着美好的理想和光荣。老人对于大马林鱼没有丝毫敌意,却时时表现出喜爱和崇尚,仿佛把马林鱼当成了朋友。所以在老人和马林鱼搏斗的过程中,老人始终心怀敬意。即使在他最终战胜大马林鱼时,也不禁为对手叹息。

鲨鱼这个角色,可能读者都不喜欢的吧,包括我。在这部小说中,它们是各种邪恶势力的化身。它们一次又一次阻挠着老人和马林鱼,用各种方法阻挠着人们的理想。更深一层说,鲨鱼也是殖民主义者的化身。

《老人与海》真的值得一读。

“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绝不能被打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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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介绍一本书

全文共 5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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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本世界”里珍藏了许多优秀的书籍,其中《鲁滨孙漂流记》这本书使我印象深刻,难以忘却。

这本书讲的是鲁滨孙在初次航海中遇险,流落在孤岛。他为了消除寂寞与想念之情,独自一人写日记,考察小岛。在这当中,他看见了凶恶的土人,残杀动物,吃死人肉。鲁滨孙设下陷井,引狼入室,用三枝枪加倍地装上弹药,向他们开火,然后用手枪和腰刀向他们冲杀,把他们全部消灭。聪明能干的鲁滨孙保住了自已的生命,建造了房子,适应了生活,他在离群独居中苦中求乐,找到了伙伴,认识了友好的黑人和“星期五”他们。不过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危难总是在鲁滨孙身上发生,在海滩上,他进行了一次别开生面的恶战,险些丢失了性命,当找到救星时,可好景不长,大船又被夺,但鲁滨孙不畏艰难地战斗着。最终,他以智慧和所掌握的知识回到了故乡,回到了阔别35年的故乡。在岛上生活了28年2个月19天。啊,多么长的时间,表明了鲁滨孙不轻言放弃、坚定地克服困难的顽强意志,是多么的不容易啊!

看完这本书,我从中理解了人在逆境中只有依靠自已的智慧和所掌握的知识,不向恶劣的自然环境低头,不轻言放弃,就能克服重重困难,最终到达胜利的彼岸。

朋友们,你们不妨也看看这本书,或许它会使你勇于面对困难,取得成就,也有可能会使你从失败中站起来,重新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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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6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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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活蒂·勃朗特写的《简·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中的主人公简·爱有着一颗坚强高尚的心灵,她那顽强的精神常常地打动了我,使我迫不及等地几乎一口气读完了这本世界名著。

简爱自幼父母双亡,寄人篱下,饱受欺凌。后来,她进了孤儿院,一个朋友也没有,院长很坏,她让简·爱擦桌子、拖地,稍微碰了一下,她就要打简·爱。简·爱受尽了磨难。后来简爱和一位名叫海伦的小姑娘成了好朋友,但几年后海伦就身患绝症去世了,简·爱很伤心,她又没有朋友了。

就这样,简·爱在孤独中渐渐长大了。她贫穷、矮小,貌不惊人,但她凭着一颗坚强高尚的心灵,自尊自立,当上了一名家庭教师。这个家的主人脾气很温和,他待简·受很好,他们很快就相爱了。然而,就在他们真心相爱的时候,简·爱发现主人还有妻子,简·爱不愿沦为情妇,她伤心地离开了。后来,男主人因为发疯的妻子放火烧了庄园,女主人在火灾中死去,男主人也因此失明。就在男主人绝望孤独的时候,简·爱又回到了男主人的身边,经过了种种艰难,他们终于获得了最真诚、最珍贵的爱情。

“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这是简·爱的真实写照。她经历了风风雨雨,最终获得了最真诚的爱情。这本书的开头和结尾有着鲜明的对比,还突出了中心,那就是只要你付出了努力和汗水,总会有好结果。从一个小女孩到亭亭玉立的大姑娘,简·爱唯一不变的是善良、坚强和自信。她以一个心灵高洁,维护自尊的女性形象,深受广大读者喜爱,这也是这本书一百年来久盛不衰的原因之一。

生活中,像简·爱一样的人很多,他们历尽了磨难,以善良的心赢得了别人的信任,从而也结出了甜的果实。生活需要真诚,需要付出,愿天下善良的人们终有好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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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介绍一本好书400字作文

全文共 5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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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希腊罗马神话》是一本,里面讲的都是一些被人们所信仰的神的故事和他们的传说,这是一本很有意思的书。这里面的神有宙斯、普罗米修斯、阿波罗、阿尔忒弥斯和雅典娜······

这里面有的神有的是希腊神话中的有的是罗马神话中的,这还有很多故事都是我听过的或者是学过的。我就拿《伊耳戈英雄》这个故事来讲吧!这个故事很长,可以说是一个探险的故事,它分为好几个章节,每一个章节讲的都是一个“闯关的关卡”,还讲了伊耳戈是怎么过去的。这个故事里面有很多神奇的事情呢!

这些事情有:一个普普通通的人会做魔药、还有金羊毛,还会发光、还有在田地里中上龙牙,就会有巨人长出来······反正接二连三的,会有许许多多的神奇的事情不断的发生。这个故事当中,还联系到了我学过的一篇课文《普罗米修斯》当中的情节呢!这个故事里面讲到:他们在路上,听到了普罗米修斯背绑在高加索山上,宙斯排苍鹰去啄食他的肝脏,他痛苦的呻吟的声音。我认为伊耳戈是一个勇敢的人,为什么这么说呢?那是因为他经历了很多磨难和困难,还有许多挑战,但他从不畏惧,都会勇于去克服,去面对,从不退缩。

你们觉得伊耳戈勇敢吗?我觉得他很勇敢。你喜欢这本书吗?反正我是很喜欢的,我推荐你们也去找一找这本书来看看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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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喜欢书的作文

全文共 4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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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无,百事荒芜。我读过很多书,可我最喜欢的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代表作《狼王梦》。

这本书主要讲了母狼紫岚在狂风暴雨中生下了四只公狼崽,一只母狼崽,可一只公狼崽因紫岚疏忽冻死在了暴风雨中。紫岚自从丈夫黑桑死后始终有一个希望,就是想让自己的孩子成为狼王。但残酷的事实让它大失所望,长子黑仔被金雕叼走吃掉;次紫蓝魂儿,勇猛无比,一次被捕兽夹夹住,紫岚求救未果把它咬死,三子双毛,从小懦弱,后经紫岚和紫岚女儿媚媚一起侮辱它,它狼的本性终于爆发,但在狼王争夺战中再次懦弱,被狼群咬死。紫岚为了让自己的狼孙夺得王位,与原先吃掉黑仔的,想吃掉自己狼孙的金雕同归于尽。

这本书中有许多人物,我最喜欢主人公紫岚,它为了自己的孩子成为狼王,它付出了很多,培养双毛时,一条腿被摔折,身上也伤痕累累,使它提前步入老年。被女儿媚媚逐出家门。还和准备吃掉媚媚孩子的金雕同归于尽。

这本书最令我感动的情节是蓝魂儿被捕兽夹住,紫岚把牙齿咬掉了几颗,都没有把蓝魂儿救出,最后为了不让猎人抓住,它狠心把蓝魂儿咬死,拖出来将他埋了。

以后我要阅读更多的名著,让自己汲取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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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7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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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

我是一个比较爱看书的人,而在我看过的书中我最喜欢的是姜戎所着的《狼图腾》。

以狼为图腾?狼分明给草原民族带来了那么多惨不忍睹的损失,为什么还要将狼视为图腾神灵,甚至连死后的尸体也让狼吃掉?我带着事先了解到的问题,开始了对这本书的阅读与理解。“民族性格决定民族命运”、“草原狼是草原的守护神”、“天兽人草合一”、“草原骑兵是草原狼训练出来的”……各种新奇的概念颠覆了我对草原安详、宁静,对草原狼冷酷。黑暗甚至邪恶的认识。这些理论对我来说如雷贯耳,让我豁然开朗。这不正是中华民族这个文化古国被游牧小民族和西方列强打的体无完肤的原因吗?我如饥似渴地读了下去。

到了深夜,在妈妈的多次催促下我终于恋恋不舍地放下书。一连几天,我几乎一有空便捧起了《狼图腾》:抓住小狼时的激动,围狼打狼时的害怕,狼掏马群时的刺激,反被狼包围时的紧张,杀死小狼时的悲痛欲绝……各种心情杂乱无章,无一刻放松,解脱。人生是战斗,不战,死;战败,死;战胜,再战!草原如此残酷。草原人从小生活在战争中,他们从小受到狼性的熏陶,他们有狼的智慧、勇敢、耐力、坚强、战术,甚至狼不惜自断一臂以求保命的狠劲。忽必烈、成吉思汗那个时候学狼学的最像,中国也最强大。她创造了历史上最大的一块版图。我渐渐清楚了为什么游牧民族以狼为图腾,是狼给了他们战斗的精神和坚强的意志,狼是草原人的导师,是带他们走向强大的图腾导师!

我时常想,如果中国能减少些农耕民族的畜牧性,增加些游牧民族和西方国家的狼性,以中国五千年的文化沉淀,绝对能在短时间内跻身一流大国,超越美国,成为第一强国!可在中国传承了几千年的畜牧性又那能那么容易改变?

我真的希望中国攻破这个难关,竖起那面狼的旗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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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全文共 4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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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读一些冒险小说,在众多冒险小说中,我最爱《鲁滨逊漂流记》。

这本讲诉了主人公鲁滨逊在一次航海中遇到风暴,被卷上了一座荒无人烟的小岛。于是,他长达28年的历险生活开始了。

我喜欢这本书是因为我坚信鲁滨逊是一个有着坚强的信念和一颗勇敢而善良的心的人,所以我喜欢这本书。

刚从小岛的沙滩上醒来,鲁滨逊也感到很绝望。没有水,没有食物,连一个可以说话的人都没有,试问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下谁能有自信活下去?忽然,他发现了他乘的那艘船也和他一起被冲上了岸,这让他看到了活下去的希望。他开始学习种土豆,种蔬菜,学习做面包……通过自己的努力,他的生活条件变得好起来;有一次,他把几个俘虏杀了,救出了星期五,并教星期五识字、种菜、做面包……他的生活也变得有意思起来。

一天,远远地看到开来了一艘英国造的船。鲁滨逊认为一定是上天派来救他们的,这座荒芜的小岛还能有船只来,真的是做梦都想不到的好事。

读了很本书,让我知道了坚强的信念和勇敢的心可以战胜一切的困难,善良也可以让生活充满希望,活得更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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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如何让孩子喜欢写作文的方法介绍

全文共 14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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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升初阶段作文时不少孩子因为兴趣问题往往一副愁眉苦脸的样子,如何让孩子喜欢写作文,培养兴趣很重要。

据说,中小学生有“三怕”:一怕文言文;二怕周树人(鲁迅);第三怕,就是写作文。不少家长反映:孩子一遇到写作文,便抓头挠耳,老半天也连不成句。语文教师呢,也觉得如今的作文不好教;学生们的作文,要么不知所云,要么词不达意,要么语言无味,干巴巴的,像一块挤去水分的老豆腐干。而孩子们对此也有意见。他们说:我们其实有很多话想说,有很多事要写,可是大人们总说我们这样写不行,那样写不对,非要我们仿照什么《作文大王》、什么《优秀作文选》中的“范文”;还有主题突出、思想鲜明、结构完整、首尾呼应什么的,弄得我们不知怎么才能写好作文。

我觉得,首先,应改变用成人的思维定势来评判孩子作文的观念。比方说,赞扬或是批评孩子的作文,我们总是习惯于套用评论成人文章的一些“作文规则”,从内容到形式,诸如主题是否突出,思想是否鲜明,结构是否完整等等,完全不顾我们的评判对象只是一些天真烂漫的儿童——他们正处于尝试着把自己眼中的世界描述出来的语言文字组织、表达的初级阶段。在这一阶段,他们常常会在笔下表现出某些不合“规范”的童趣盎然,甚至是令成人欣羡不已的奇思妙想。然而,不少家长、老师却根据通行的“作文规则”而无视这一点。尤为令人担忧的是,我们自己遵循的这一套僵硬呆板的作文教条,通过大人们(家长、老师乃至一些作文竞赛“评委”)的言传身教,正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孩子们的撰文思路,逐渐窒息他们本来童趣盎然的作文个性。女作家斯妤曾发表过一篇文章就很能说明问题。她在文中对儿子小学四年级时写的一篇题为“自述”的作文十分欣赏,因为儿子在其中流露出令成人自叹弗如的丰富想象力,她对儿子说这篇作文能得“优”。不料,写下如此浪漫、生动的“自述”的儿子却不以为然。他甚至不想拿它当暑假的作文交上去,而宁愿另写一篇。他头头是道地对母亲说,这样的作文主题不够突出,思想不够鲜明,结构不够完整……这样的作文不可能得高分。一个不过十岁左右的儿童,竟然如此谙熟符合成人思维定势的“作文规则”,这究竟是谁之过?

如今,中小学的作文训练形式,大都采用统一型的“命题作文”或者所谓的“按图作文”,即每次只有一个题目或一幅图示,学生别无其他选择。记得有一年寒假,有个从一年级起就有作文习作在报刊上发表、曾自诩从不怕写作文的孩子,竟然呆呆地面对规定完成的寒假作文题一筹莫展。原来,作文题目是:“七嘴八舌话创新”。我觉得,对于一个刚满9岁的儿童而言,如此论说文的题目显然并不合适,难怪他不知从何下笔。

我认为,中小学生的作文命题,应适当分些档次;小学中、高年级的作文命题,也应各有侧重:三四年级的作文,以“自说自话”、叙述与己有关的事物为主,一般命题的范围应宽泛些,如“我的……”、“我看到了……”、“我想当……”、“我学做……”,让孩子自己有“填空”的选择余地。高年级的作文,则以记叙、描述人物、事件、环境和活动等为主,命题的范围可相对集中些,如“我和我的亲人(父、母……)”、“我的老师印象记”、“我在同学们中间”、“记一次……(活动)”等,但仍应适当给学生保留一点选择的权利。有条件的话,甚至可以出两个以上的作文题,让学生任意选择其一。让学生由被动接受转为自主择题,有自由发挥的空间。

我以为,僵硬呆板的“作文教学”如不引起足够的重视和得到大力改进的话,我们将难以见到孩子们童趣盎然、生动活泼的作文佳作;说得再严重一点,甚至会窒息整个中华民族下一代的文学创造力。为了让每个孩子的写作才华能得到充分发挥,请尊重孩子的个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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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最喜欢的一套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6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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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正如高尔基所说的那样,人类社会要进步,书是必不可少的。而我喜欢书,最主要的原因是因为书中的内容是多么生动有趣;书蕴含的道理又是那么富有哲理;写书的作家又是多么的独具匠心。

我最喜欢的一套书——《查理九世》,它总的告诉我们:遇到害怕的事一定要鼓起勇气面对,正如墨多多所想:好奇心战胜一切,我应勇敢面对,战胜它,打败它。别让它成为我成长道路上的障碍物。

我还喜欢书中的人物:墨多多、查理九世、虎鲨、扶幽、亚瑟……他们的优秀品质正值得我学习:查理当领袖,大公无私;墨多多勇敢面对困难;虎鲨乐于助人;扶优细心观察……我最喜欢查理,因为查理DODO是冒险队中的领导者。我曾想当领导,但又不勇敢,而且我当起官来,就会毫无头绪。以前我只想做个平凡的人,过平平淡淡的生活。如今,我有了新的理想,新的奋斗目标,那就是当一个好领导,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一个好士兵。是查理鼓励了我,给了我战胜困难的勇气。

书中的内容也很有趣。有一次我正看在看第18册《侏罗纪公园》的结尾时,我仿佛就是他们其中的一员,和他们情同手足,和他们同呼吸,共命运。他呐喊,我呐喊;他举手,我举手;他伸腿,我伸腿……我心中还燃起熊熊烈焰,举起手咬紧牙关,呐喊到:“加油啊!一定要把恐龙救出来呀!”直到看完后,我那颗忐忑不安的心终于放下来了。

《查理九世》这套书就是我的宝贝,我希望雷欧幻象继续写下去。我爱它,我爱它内容生动有趣;我爱它,我爱它给我讲的许多道理;我爱它,我爱它教给了我许多做人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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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4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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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们,我问你们一个问题,世界上什么最珍贵?有人说是生命,有人说是金钱,但我要告诉你们:自由最珍贵,自由高于一切。

这个道理,我也是最近从一本叫《春田狐的爱》的上知道的。它的主要内容是:一只春田狐生了一窝小狐狸,因此它每天都要去农场偷鸡。终于有一天,农场主被逼得忍无可忍,带上枪来找小狐狸的藏身之处。狐狸妈妈想去保护小狐狸,可是,它暴露了它们的窝,有三只小狐狸被打死,一只被他捉走了,拴在农场上。老狐狸想尽一切办法解救小狐狸,可都没用。最后,它用毒鸡头毒死了它最喜欢的小狐狸。这个时候,老狐狸没流一滴眼泪。因为它知道:小狐狸失去了自由,即使活着,也毫无意义。

读了这本书,我被深深地震撼了。我原以为生命最重要,可没想到在自由面前,生命显得如此苍白。“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匈牙利诗人裴多菲的这首诗也充分说明了自由高于一切。

这使我联想到抗日战争时期,日本侵略了我国,我国人民不怕流血牺牲,奋力反抗。他们是为了珍贵而神圣的自由而战。有千千万万的中国人民为了自由,为了不被奴役,失去了生命,换来了我们今天幸福自由的生活。同学们,让我们珍惜今天来之不易的美好生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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