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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我喜欢的一本书【汇集20篇】

大学新生在刚进入校园的时候,通常都会遇到许多陌生的新同学,此时准备一份新颖的自我介绍就能够和同学们相互认识啦。那么关于大学新生自我介绍的范文有哪些呢?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介绍我喜欢的一本书,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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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全文共 4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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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有很多的,从四大名著到外国巨作,从《三国演义》到《水浒传》,从《狼王梦》到《山大王》,从《汤姆。索亚历险记》到《苦儿流浪记》,从《红星照耀中国》到《腾飞五千年》,我是应有尽有。而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水浒传》这本书了。

《水浒传》是作者施耐庵根据北宋农民大起义的起因、经过、结果写成的一部历史小说。书中生动地描绘了以宋江为首的农民起义军起义的起因结果以及宋江立起“替天行道”的大旗反抗朝廷的故事,展现了封建社会官逼民反,一点儿民主和自由都没有的黑暗社会情景,说明了领导者不得民心必然会失败的道理。告诫我们绝不能自私自利、自以为是、目中无人,应当公而忘私、虚怀若谷、谦虚警惕。

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是这本书中塑造了许许多多的有血有肉的人物,如宋江、林冲、李逵、关胜、柴进、李应等人。文中不仅有集体起义,还有个人战争,如“景阳岗打虎”、“怒杀潘金莲”等,都描绘得有声有色,有血有肉。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水浒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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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11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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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这样一句名言“籍是造就灵魂的工具——雨果”。读书是人类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件事,书是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个好朋友。我们只有通过读书,才能学到丰富的知识以及拓展我们的思维。

在我家的书柜里,堆满了各种各样的书籍,什么:《笑猫日记》、《童年》、《哈利波特》等等。但是我还是最喜欢我们中华民族伟大历史的四大名著之一的《西游记》。在这本书里,它围绕着唐僧去西天取经,塑造了大量生动的人物形象,不论是七十二般变化的孙悟空还是懒惰好吃的猪八戒,不论是忠厚勤恳的沙和尚还是各显神通的神仙妖魔,都是如此亲切,如此可信,如此的活灵活现,它们都深深的印在了我的脑海里。

记得在一个雷电交加的晚上,我禁不住又翻开了我最酷爱的,《西游记》,看着看着……我发觉我怎么变成了孙悟空,全身痒痒的,长满了毛,正当我纳闷的时候,耳边传来熟悉的声音“悟空,悟空,为师饿啦!快去找点吃的来”“就是就是,大师兄,老猪我也饿了,快去找吃的,我和三师弟在这守着师傅!”我这才顿时反应过来,我真的就是孙悟空。于是我便对师傅说:“师傅,徒儿这就去给你化些斋饭,俺老孙去去就回”。之后,我便纵身跳上云端,四下张望,只见南边山头有一小片桃树林,我就驾着筋斗云去给师傅弄点桃吃。

而此时,在师傅这边,一只白骨精发现了师傅,她早已听说唐僧肉吃了可以长生不老,于是她就在后边的山坳了摇身一变,变成了一位花容月貌的女子,左手提着一只青砂罐,右手提着一个绿瓷瓶,一摇一摆的走了过来。八戒见走来一位漂亮的姑娘,心里早已痒痒,他放下耙子,装的斯文的样子走过去问:“这位姑娘是要去哪里呀?”白骨精说:“这是米饭和炒面筋,特地送来给几位长老吃的”,八戒不听沙僧的劝说,屁颠屁颠的跑去给唐僧说:“师傅,有人送吃的来了!”白骨精走到唐僧面前说:“长老,这是小女子的一点心意,请笑纳”,唐僧问:“这位女施主你往哪里来,哪里去,怎么会知道我们在这里?”白骨精又哄骗:“长老,我家就住这山里……”。话还没完,八戒沉不住气,上前正准备去接罐子,我正好回来,凭着我的火焰金睛一眼就看出了妖怪,举起金箍棒就朝妖精打去,白骨精使出法术,走了真身扔了个假尸在地上。唐僧见状,大惊失色:“你这猴头,无缘无故伤人性命!”我刚想说话,师傅已经开始念紧箍咒,痛得我跪在地上直求饶。妖精不罢休,变成八旬老妇人找女儿,被我又识破了,一棒打下去,白骨精又扔了个假尸跑了,师傅吓得跌下马,又念起了紧箍咒,这次又被我说通了。不久白骨精又变成一个白发老头找女儿和老伴,我无奈就请来山神和土地,师傅吓得战战兢兢,气的写下贬书,要断绝师徒关系!我伤心欲绝,眼泪哭红了眼睛,正准备回我的花果山……

喵喵喵!隔壁家那只讨厌的大黑猫的尖叫声划破了寂静的夜!我揉揉红肿的眼睛,啊!怎么是一个梦……

窗外的雨越下越大,只是没有了雷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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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5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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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暑假我读了《狼王梦》这本,是著名作家沈石溪的作品,他非常喜欢动物,写了很多关于动物的小说,是动物小说大王。

书中主要讲母狼紫岚想要自己的孩子继承公狼黑桑的遗愿,成为狼王!但最后三个儿子都遭遇厄运而死亡,女儿把他赶出家门,最后为了保护女儿与金雕同归与尽的悲惨故事。

紫岚想把自己的孩子培育成狼王。她偏爱长子——黑仔。黑仔天生好强,身上有黑桑的霸气,紫岚有好吃的总是先给他吃,剩下的给其他孩子,因此黑仔四肢粗壮有力。但是黑仔的胆量太大,这让他还不会捕食,就被老雕给吃了。

紫岚只好培育次子——蓝瑰儿。希望现在都寄托在蓝魂儿身上。蓝魂儿也是四肢粗壮有力,且霸气出众,并带领着众狼干掉了黑熊,成为英雄。但是天有不测风云,在一次捕食中,不小心踩到了捕兽夹,紫岚不想让猎狗笑话他,不得已将他咬成两半,带了回去。希望又交给了双毛。

紫岚还想培育双毛。在这个过程中,她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并且还跛了一只脚,才让双毛从懦弱胆小,脱胎换骨成霸气十足。可双毛却在争王位时死于狼王的掌下。

我觉得紫岚要是不让孩子们去争王位,就不会发生这样的悲剧了。

学习是我们的米饭、蔬菜,而课外书却是有营养的五谷杂浪。我爱看课外书。我爱《狼王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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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8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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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说起我最喜欢的一本,那就莫过于《感动心灵》了。 这本书的出版社是中国长安,封面是由瀑布来装饰的,是淡蓝色的,与里面的故事十分融洽。这本书里讲述了146个感人故事,各个故事催人泪下,使人的心中满怀自责、愧疚。其中,我最喜欢的还是《最后的姿势》;一对喜好登山的运动员,为了庆祝儿子的一周岁生日,决定带着儿子爬上7000米的雪山。登山伊始,天气就像预报中的那样,风和日丽。

夫妇俩很快就轻松地到了5000米的高度。当他们正打算休息时,风云突起,雪花大舞,而他们却恰恰没有带定位仪,只能找个山洞避风雪。儿子在一旁三番两次的喝奶,母亲的体温在一次一次地喂奶中一次一次地下降,她的生命在一次一次地喂奶中一次一次地流逝。三天后,当救援人员赶到时,丈夫已经昏倒,儿子安然无恙,那位伟大的母亲却已被冻成了一尊雕像,但她依然保持着喂奶的动作,屹立不动。 这本书给了我很多启示;这世上,有好多爱,父爱母爱......有那么一种爱,只要一点,就能让人品味到天亮:有那么一种爱,不需太多语言,却让你有排山倒海的震撼。

父爱如山,父爱如海,父爱很深沉,是他无言的爱伴我在岁月里从容行走。母亲是我登天的云梯,没有她,也就没有我。母亲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成就未来的我们。有人说,母亲是纤绳,那我就是纤绳一端的风筝,我飞得越高,母亲就牵得越紧,在伟大的母爱面前,一切都显得那么渺小......如果生活中缺少了爱,那就会显得十分枯燥、乏味。正如这篇文章,这里的母亲是那么伟大,可以为了自己一岁的孩子不要了性命,这让我明白了什么是母爱。母爱是生活中母亲为我做的一点一滴。母爱是多么神圣! 这本书给了我给了我那么深的启示,怎可一日不读它哪?我一天到晚把《感动心灵》这本书捧在手里,一刻也离不开它。

一天不读它,心里便十分难受,仿佛有无数只蚂蚁在啃食。有好几次,我被妈妈训斥后,来到房间,当我的眼泪如珍珠一样往下掉,我又捧起这本书,我脸上的泪水,一下子就被我擦干了,拿起书看了起来。 这本书告诉我们,要珍惜身边的每一份爱。身边的每一份爱都是很重要的,因为它们有一天会离你而去。我十分喜爱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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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7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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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曾经说过“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觉得他说的对极了,书可以让人得到丰富的知识;可以让人更有修养,让人受益匪浅。

我非常喜欢牧玲写的一本书--《丛林守护神》,它是《艰难的归程》姊妹篇,是我在看完《艰难的归程》后担心牧犬“阿蓬”的命运,缠着妈妈给我买的。该书主要讲了退休牧工老金带着牧犬阿蓬回到了城里的家,儿子、媳妇并不孝顺他,也不喜欢阿蓬,而且阿蓬不适应城里的环境还闹出了许多笑话,别人都嫌弃它。后来,因为阿蓬捉住小偷,大家对它的态度发生了一百八十度大转弯。老金的儿子想发财,于是就把阿蓬偷偷卖掉了,好在老金几经努力把阿蓬找了回来。一次,老金邻居家发生火灾,阿蓬奋不顾身冲进火海救出了邻居家的婴儿,又救出了邻居家的女人,被火灼伤的阿蓬最后救出了邻居家的小狗娃,连命都快没有了,却因为把小狗娃的脖子上咬了一个印,男主人不愿意了,对阿蓬一阵拳脚相加。阿蓬对城市、对城里人的信任被彻底地摧毁了,于是,老金带着阿蓬离开了城市,回到了山林。老金成了护林员,阿蓬成了“护林犬”。在神奇的山林里,它结识了护林犬黑皮,丰富的山林生活给它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快乐。在一场与疯豺的战斗中,阿蓬发现自己的儿女被垂死的母豺偷换,围绕是否收留义子,阿蓬和黑皮几近反目,后经老金调停,阿蓬充当了红豺的“义父”和“教练”,使幼豺健康成长。幼豺回归山林时,竟“恩将仇报”咬伤义母,阿蓬又经受了新一轮的考验......

读完这本书,我感慨万分:城市从来不是牧犬的归宿,牧犬是属于山林的,被牧犬养大的红豺最终离开了人类的庇护,回归了自然。不管是它们,还是我们,最终还是要踏上回乡之路......

同学们,让我们好好读书,丛书中汲取更多的知识、更多的营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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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介绍一本书的作文

全文共 4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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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向大家推荐《小乔治的神奇魔药》,作者是罗尔德·达尔。这本讲的是一个小男孩,叫乔治,他非常讨厌自己的姥姥,因为大多数姥姥都是很慈祥、很好的,可是,他的姥姥只知道虐待乔治,因为这个姥姥觉得乔治好欺负,所以,就在爸爸妈妈出门的时候,她就故意吓唬乔治,说毛毛虫和鼻涕虫能给他脑子,乔治被吓得云消雾散,他已经忍无可忍了,决定给姥姥爆炸性的打击,可是,怎么办呢,经过一番冥思苦想,决定自己配一瓶魔药,他那里洗发水,喷雾剂,牙膏,清洁剂,防冻剂,汽油,治猪病的药,治鸡病的药,治牛病的药,还有治狗病的药,把他们放进了锅,乔治又想了想:“姥姥的药是棕色的,如果这药不是棕色的,姥姥会起疑心。”想完了,乔治就跑到放油漆的地方,把一罐棕色油漆倒进了那锅杂烩,然后,把他们又炖了一会,给姥姥喝下去之后,不断地长高,最后穿破屋顶,成了一个老巨人,然后,爸爸看到了,立刻又研制出了灵药二、三、四号,看到了灵药的魔力,有的让脖子变长……

好了,我就讲到这里,希望你们能看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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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介绍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5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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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本《少年百科全书》,它是爸爸送给我的生日礼物,我非常喜欢

这本书封面很漂亮,白色的塑皮面上画着很多自然世界中的物体,有大象、袋鼠、昆虫、树叶、菊花、卫星、火箭;反面画着蛇、老鹰、汽车、飞机等等。

这本书的内容分为宇宙科学、地球科学、生物科学等,内容涉及到天文、地理、物理、化学各个领域。这本书具有儿童情趣,每一页都印着彩色的插图,画着漂亮的图画,让人很好理解,叫人想看,爱看。在看书的同时,读者不知不觉就能把知识给牢牢地记住了。这本书还帮了我不少忙呢!

有一回,我对邻居家的小朋友们说:“其实地球中的软体动物有五万多种呢。”他们谁也不相信,说我是“吹牛大王”。回家后,我在书柜里找这方面的资料,终于在《少年百科全书》这本书上找到了关于生物界的一篇。我拿去给小朋友们看,证实了我的说法,他们都夸我知识丰富。

还有一回,我在一本书上看到了“银晕”这个词,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就打开《少年百科全书》寻找答案,在第13页就找到了这个答案。原来,银晕是银河系隆起的球状部分,有一层非常薄而高温的气体,大多数球状星团都分布其中。

《少年百科全书》丰富了我的知识,开阔了我的视野,帮助我更好地学习和生活,是我的“良师益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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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4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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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路遥,大家肯定不陌生,在他四十二年的生命中,留下了无数的优秀作品。我最喜欢的一本,便是作家路遥所写的《平凡的世界》,这部书在1988年出版以后,被抢购一空,获得了无数读者热爱。

这部书主要描写的是孙少平和孙少安兄弟俩。

孙少安是一个农民,在他很小的时候,他的父亲就让他帮家里去砍柴。他的头脑十分灵活,所以在十七岁时,孙少安便当上了生产一队队长。也因为他的能力和智慧,一队的产量要多得多。但是孙少安并不满足,他和妻子秀莲建了一个砖场,生意兴隆之后,他们把全村生活困难的人都招过来,给他们工钱,改善了双水村的经济生活,从一个普普通通的农民成为一个不再为生活发愁的成功人士。

弟弟孙少平读完高中后,因为家庭的经济问题便没有上大学。但是他不愿白白受别人的恩惠,所以当孙少安叫少平来砖场帮忙时,孙少平断然拒绝,独自跑去工地干活。少平十分喜爱读书,虽然干活十分辛苦,但他空闲时分,都会读书。也因为他喜欢读书,经人介绍后,他去了大牙湾煤矿,当上了矿工。在矿工生活中,他品味了更多的人情味儿,也明白了更多的道理。

读完《平凡的世界》,我深深地明白了一个道理:在平凡的生活中,只有自己敢于奋斗,才会让自己变得不平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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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介绍一本书

全文共 4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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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心曾说过一句话“读好,多读书,读好书”,你一定有疑问了,甚么样的书算是好书哪?我现在就向你推荐一本好书——《最后一头战象》。

《最后一头战象》的作者是沈石溪。这一本书写了几个象,猪和熊的故事。把重情重义,老实厚道的大象,凶猛又富有心计的野猪,冒着傻气的棕熊用生动的语言描写的淋漓尽致。

这本书真的很诱人,我在读书时,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仿佛自己就是动物中的一员,读到嘎羧到生命的最后一刻,却依然不辱自己的使命,令我不禁让心中的敬佩感油然而生,当我读到大象们当起了警察来保护动物们,我深深地感到了它们的责任感,当我读到野猪让“我”帮它跳出陷阱时,我体会到了动物也和人一样很有心计嘛,当我读到熊妈妈在生命的边缘,却要利用最后一口气换来小丽丽生的希望,我热泪盈眶,母爱是伟大的,连动物也不例外……

读完这本书,我了解了动物,它们不是整天只会吃饭睡觉,它们也是有思想的,它们多可爱啊,在它们身上还会发生更多有趣的事,那要看你怎么对待他们了。

听了我跟你说的这些,你心动了吗?听我的,我给你推荐的书准没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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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3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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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艘潜水艇,带我遨游知识的海洋;书是一个摄像头,能把所有快乐、悲伤的心情记录下来;书是一架飞机,带我翱翔在文字的天空。如果我有一个书架,只能放一本书,那我一定会放《笑猫日记》的。

杨红樱阿姨写的《笑猫日记》是一本字里行间都散发着童真和有趣味道的书。每当我读到万年龟变成绿毛龟时,都会想到如果我家那只“小龟龟”变成绿毛龟的样子;每当我读到小可怜死去时,都会留下泪水;每当我读到老老鼠变成球时,都会捧腹大笑;每当我读到……总而言之,这本书中的有趣的地方实在是太多太多了!

读书也给我带来了很多好处,不如说,我现在做阅读题不会理解不了了,认识的字也比较多了,性格还算文静。

书可能是有趣的,也可能是伟大的,我们要“多读书,读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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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介绍我最喜欢的一位明星作文

全文共 4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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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位明星是一位柔弱的女生。别看她是位女将,可不比男子汉差。

她是新中国第一位双向飞碟200中的运动员(我国男女选手的最好成绩是199中)。这足以说明这位“豪门女将”是多么的了不起。

我知道,这当然少不了她平时艰苦的训练和酸辛。虽然张山只有一米五几的个子,身材也并没有多么高大,但他对自己有一份永恒的信心,时常给自己以激励和鞭策。

张山这显然是一个男生名字。大多数人把他想象成了一位五大三粗的男子汉。如果你不看她在运动场上流露出的真情,也许你也会尤为如此吧!我喜欢张珊姐姐是她第一次站在奥运会舞台上,众人们为她颁奖时。从她的面孔中,可以看出她是位坚毅不屈的“豪门女将”。当她站在麻木不仁的战场上时,她并没有感到恐惧和失落。而是以一种乐观向上的心态去面对每一场比赛。当然,功夫不负有心人,最后的成绩也是不负众望的。

记得她在参加奥运会前,并没有感到与以往不同,而是下定决心要为其他输了的女运动员们争口气。上场前,她默念着:天上天下,唯我独尊。她拿着手中的那支“中国造”,对自己又充满了前所未有的信心。

最后,张山姐姐以她自己的奋斗和努力赢得了梦想,赢得了自尊,赢得了全世界人的骄傲。

张山,加油。我挺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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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喜欢看书作文700字

全文共 7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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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喜欢玩游戏,很多人喜欢玩电脑,然而,我却喜欢看

书向我展示了一个丰富的、神奇的、有趣的世界,让我知道,书里可以有好多好笑的事情,有童话,有诗歌,有恐龙,有奇妙的宇宙……有一切我们想得到的和想不到的事情,撩动我对阅读的好奇和渴望。

看书能给我带来梦想。我喜欢一边听着美妙的音乐,一边看着著名法国现代科学幻想之父——儒勒·凡尔纳的书。他那非凡的想象力,浪漫而又符合科学的幻想,使我如痴如醉,迈进了未来世界。在那时,还没有发现冥王星,然而在《太阳系历险记》中,他便写道在海王星之外还有一颗行星;在那时,还没有发明电报,在凡尔纳的笔下,却不仅有电报,还有“有声传真”——电视了;凡尔纳在莱特兄弟制造出第一架飞机之前几十年,便已在他的作品中写到了直升飞机。我渴望成为一个富有想象力的科学家。

看书能给我带来知识。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莎士比亚也说过:书籍是人类知识的总统。因此,我喜欢看各种各样的书,尤其是《十万个为什么》,那是我书柜里的珍藏。从中我能知道为什么我们要喝水?为什么水能灭火?为什么我们不吃生马铃薯?我还有一整套《我的第一本科学漫画书》,在那里,我学到了蝙蝠如何飞行,洞穴生物的能量来源等等。我时常遨游在茫茫的书海中,在书籍里,我汲取各类知识,了解大千世界中隐藏的秘密。

看书能给我带来乐趣。那些有趣的故事,让我禁不住哈哈大笑。一次,我做完作业,在床上看《爆笑校园》之存钱罐,我看到最后一幅图时,都笑得忍不住在床上打滚,谁知,乐极生悲,不小心滚到了地上,身体的疼痛还是没能止住我的快乐。更让我开心的是,我常常和爸爸一块看,一块儿交流,一块儿开心地大笑。

啊!书,你是我忠实的伙伴,你能给我带来快乐,能解开我心中的迷惑,给我带来知识,我喜欢你。

[我喜欢看书作文7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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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00字

全文共 6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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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法诱惑》是一本关于介绍魔术方面的籍,书中图文并茂,给人以超视觉的享受,魔术师那不可思议的双手,让奇迹一次次在我们的眼前发生。书中描述的魔术非常贴近我们的现实生活,无论是在教室还是在办公室、宴会的餐桌上,随时随地都可以表演。该书共分为五个部分,分别介绍了可以给同学、长辈、朋友、异性以及初次见面的人来表演的相关的魔术技巧。魔术看似很难,其实也很简单,可能就是一个眼神或者一个小小的动作,就完成了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比如书中讲到的“鞋中的饮料”:魔术师将鞋脱下后,竟然从中取出了一瓶饮料!这看起来似乎有些非常的神奇和不可思议,其实这个魔术的奥妙就在于魔术师采用了障眼法,魔术师用他那特有的眼神有意将观众的视线转移,然后乘机将饮料迅速地塞进鞋里,这个魔术就表演成功了。魔术还离不开一双灵巧的手,刘谦在央视春节联欢晚会表演的“橡皮筋魔术”,在本书中也有详细的介绍,就展现了他那双无比灵巧的手。在这个魔术中他只是做了一个小小的动作:手往后拉橡皮筋的过程中,迅速地用右手中指压住食指上的橡皮筋,使它脱离食指,然后再用食指勾住拇指上的橡皮筋,这样两根橡皮筋就被彻底的分离了。这个魔术表演起来手指的动作一定要快速而且非常灵巧,才能达到视觉的效果。我平时非常喜欢把所学的魔术表演给大家看,把快乐带给大家的同时,让自己也有了一种小小成就感。《魔法诱惑》讲述的魔术非常通俗易懂,而且表演起来十分简单,这让我如获至宝、爱不释手。魔术,让自己的生活更加的多彩多姿,也为生命增添了不同的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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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喜欢的一本书400字

全文共 3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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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家鲁迅曾经讲过:“是营养的面包。”我觉得这个比喻特别亲切,我觉得书就是我营养的面包。当我一看起书来,我就忘了吃、忘了睡。我记得最清楚的一本书就是《楚汉英雄传》。

《楚汉英雄传》是我的第一本有关历史的书。里面讲的是项羽和刘邦怎样争夺天下的事。在这本书里项羽是个很残暴的人,有时生气就拿老百姓出气,就把有些老百姓杀掉。

我当时真是恨不得把项羽杀掉。刘邦呢?他是一个对老百姓很好的人,就在争夺城池的时候也不让士兵杀老百姓。我可是希望刘邦快点把项羽打败。这书是勾起我对历史感兴趣的第一本书,后来借的都是有关历史的书籍。

《楚汉英雄传》让我对中国古代历史有了浓厚的兴趣与好奇,让我对古代文化的博大精深感到无限的向往。

书是人类知识的源泉,也是哺育我们灵魂的食物。书不仅让我学到了知识,还让我写作得到了有效的提高。所以,让我们一起来读书吧!我相信,书会让你走进另一个世界,书会给你带来无穷的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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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介绍我最喜欢的风味食品初中作文

全文共 12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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饺子是我国人民喜爱的传统食品。它的制法是先用面粉做成薄而软的饺子皮,再以鲜肉、白菜等切碎,拌以佐料为馅,包成后下锅煮至饺子浮上水面即可。其特点是皮薄馅嫩,味道鲜美,形状独特,百食不厌。

饺子原名“娇耳”,是我国医圣张仲景首先发明的。

东汉末年,各地灾害严重,很多人身患疾病。南阳有个名医叫张机,字仲景,自幼苦学医书,博采众长,成为中医学的奠基人。张仲景不仅医术高明,什么疑难杂症都能手到病除,而且医德高尚,无论穷人和富人,他都认真施治,挽救了无数的性命。

张仲景在长沙为官时,常为百姓除疾医病。有一年当地瘟疫盛行,他在衙门口垒起大锅,舍药救人,深得长沙人民的爱戴。张仲景从长沙告老还乡后,走到家乡白河岸边,见很多穷苦百姓忍饥受寒,耳朵都冻烂了。他心里非常难受,决心救治他们。张仲景回到家,求医的人特别多,他忙的不可开交,但他心里总挂记着那些冻烂耳朵的穷百姓。他仿照在长沙的办法,叫弟子在南阳东关的一块空地上搭起医棚,架起大锅,在冬至那天开张,向穷人舍药治伤。

张仲景的药名叫“祛寒娇耳汤”,其做法是用羊肉、辣椒和一些祛寒药材在锅里煮熬,煮好后再把这些东西捞出来切碎,用面皮包成耳朵状的“娇耳”,下锅煮熟后分给乞药的病人。每人两只娇耳,一碗汤。人们吃下祛寒汤后浑身发热,血液通畅,两耳变暖。吃了一段时间,病人的烂耳朵就好了。

张仲景舍药一直持续到大年三十。大年出一,人们庆祝新年,也庆祝烂耳康复,就仿娇耳的样子做过年的食物,并在初一早上吃。人们称这种食物为“饺耳”、“饺子”或偏食,在冬至和年初一吃,以纪念张仲景开棚舍药和治愈病人的日子。

张仲景距今已近1800年,但他折“祛寒娇耳汤”的故事一直在民间广为流传。每逢冬至和大年初一,人们吃着饺子,心里仍记挂着张仲景的恩情。今天,我们用不着用娇耳朵来治冻烂的耳朵了,但饺子却已成了人们最常见、最爱吃的食品。

我最喜欢的食品作文四:我喜欢吃桂圆

在水果中,我最喜欢吃桂圆,如果你给我一包新鲜的桂圆,我二十分钟就能把它们“消灭”。

我对桂圆的感情是从小开始“培养”起来的。在我很小的时候,有一次,妈妈带我去姥姥家玩,姥姥递给我一包圆溜溜的东西,我不知道那是什么,便问姥姥:“这是什么,能吃吗?”姥姥说:“这是新鲜的桂圆,当然能吃了,不信你尝尝!”我疑惑地拿出一个桂圆,小心翼翼地剥开桂圆皮,只见里面露出一个晶莹剔透的小肉团,就像一颗珍珠,隐隐约约还可以看见肉团里包着一颗黑色的果核。我把果肉放进嘴里一嚼。呀!一股甜汁流进我的嘴里,又清凉又爽口,真是太美味了!我津津有味地吃完果肉,然后把果核从嘴里吐出来,咦?这圆溜溜的小家伙黑乎乎的,还泛着光泽呢!胖头胖脑的,就像一颗黑色的玛瑙,真好玩!我一口气吃了十几颗桂圆,收集了十几颗“玛瑙”,我把这些“玛瑙”洗干净、晒干,用它们数数和当弹珠玩。

桂圆这么好吃,它究竟是从哪里来的呢?我很好奇,便去问爸爸,爸爸从电脑上帮我找到了答案:原来,桂圆又叫龙眼,是桂圆树上结的果实,桂圆树生长在南方,树形和桂花树差不多,它一年四季从不落叶,果实还可以治病呢!

桂圆真好吃,一见到新鲜的桂圆我就流口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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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8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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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一本书的自述我是一本书,呆在书架上最显眼的位置,出生名门,有着高贵的贵族血统,吹牛?看看吧,在我的封面上,印着“刘墉精品书坊之纵横卷”的字样。我是这个书架上最幸福的了,我可不像其他那些高搁在书架顶层的书,小主人天天要把我拿出书架,细细品味呢。你瞧——我时不时就要秀给小主人一段精彩的幽默文字。我虽然没有什么插图,却满腹经纶,尤其是幽默元素,更是使小主人笑口常开。现在带有幽默元素的书本越来越少了,小主人看别的书时,可不像看我这样经常捧腹呢。我就更受到小主人的钟爱了。每每小主人伤心了,他就看看我,心情马上舒畅,真可谓是“心情调节剂”呢。你看,这是描写我的作者的一次理发经历:“当天上演的是一部武侠连续剧的完结篇,只见那小姐手下虽不闲着,眼睛却盯着电视不动,问题是,看也便罢了,她大小姐且十分入戏,只听那小姐一说:‘哇!这一刀好险!’于是小生就挨了好险的一刀。‘啊!要死了!要死了!’小姐大喊两声,于是小生也就差点脑袋开了花。回到家,惊魂甫定的小生先检查了耳朵,看看有没有被女侠削去。……”环环相扣,语言风趣,尤其是最后一句,“惊魂甫定的小生先检查了耳朵,看看有没有被女侠削去。”,多活泼呀!令人难忘!我的作用可不仅在此。我使得小主人学会了幽默,自己也会幽默了。那回,他考试没考好,垂头丧气地回到了家。他的爸爸随口就感叹了一句:“人外有人,天外有天呐!”小主人马上灵机一动,来了句“可天外还有九重天呢!”这句话让家里紧张的气氛迅速缓解了,大家都哈哈大笑,乐得开怀。不过如果没有我的熏陶,小主人能够这么幽默风趣吗?恐怕未必。所以我的作用可大呢。现在,小主人已经喜欢上了幽默风趣的书,他已经开始有意识地去搜集一些笑话,讲给他的爸爸妈妈听,与他们一起分享自己的成果呢。不过他还是念念不忘我这个带给他幽默的“调节剂”,时常把我翻出来看看。我想他最喜欢看的一本书应该非我莫属了。哦,对了,我忘了一件重要的事情,我还没有告诉你们我小主人的名字呢!他叫汪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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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介绍一本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3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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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听说过杨红樱吗?你读过她写的小说吗?今天我就向你介绍一本杨红樱写的非常好看的。书的名字叫《疯丫头杜真子》。

书里写的杜真子是马小跳的表妹,她和表哥马小跳见面会吵架,分开会想念。她是一个长着一张猫脸的‘‘小女巫’’,她有一只会笑的猫,这只猫对杜真子是微笑,对马小跳是冷笑`狞笑。马小跳很怕猫对他冷笑。每次杜真子到马小跳 睡沙发。她会成语接龙,会演白雪公主,还会土豆沙拉。她可以把男孩们指挥得团团转,让他们崇拜她。

杜真子是一个快乐的人。她过我的感受是这样。她喜欢和那只会笑的 猫在一起,她不喜欢马小跳,杜真子在书中是一个霸道的人,她抢走了马小跳房间,还在门上贴了‘‘女生寝室,男生勿进’’的纸条。唐飞很喜欢她,也很喜欢那只会笑的猫,那只 猫也不知喜不喜欢他,对他 什么表情也没有。那只猫对不喜欢的人会动耳朵。

《疯丫头杜真子》这本书真的很好看,希望大家也能去看看,也看看杨红樱的其他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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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4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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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过的有很多:《夏洛的网》,《老人与海》,《爱的教育》,《森林报》等等,但我最喜欢的还是要数《夏洛的网》。

《夏洛的网》所讲述的是一对好朋友小猪威尔伯和蜘蛛夏洛,它们住在原始大森林里。可是,小猪威尔伯的命运竟然是成为熏肉火腿!小猪威尔伯悲痛不已,躲在家里三天不吃不喝。这时,渺小的夏洛却对威尔伯说:我来救你!“夏洛用了它一生的精力织了一张被人类视为奇迹文字的大网,就是这张大网,拯救了威尔伯的生命,改变了威尔伯的命运,而蜘蛛夏洛的生命却走向了尽头……

看到这里,我不禁发出感叹:”这蜘蛛夏洛是多么的伟大啊!为了朋友,可以让自己死亡。不像我们人类,人类是贪婪的,也是虚伪的,为了金钱,利益和地位而去和别人做朋友,为了金钱而可以抛弃尊严;为了金钱可以抛弃亲情;为了金钱可以抛弃友谊……没有尊严,没有亲情,没有友谊的人是多么的可悲呀!但是被金钱,利益和地位污染了心比失去尊严,亲情,友谊的人更加可悲!要是没有金钱,利益和地位该多好啊!

要是没有金钱,利益和地位的话,我相信我们的地球会更加美好,人与人之间的友谊也一定会像小猪威尔伯和蜘蛛夏洛一样深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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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介绍自己喜欢的风味食品

全文共 5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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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北方人有一种习俗,逢年过节,迎亲待友,总要包顿饺子吃,尤其是大年三十,全家人拜大年后,就围坐在一起边包边聊。

这样好吃的饺子,步骤也自然有些多。首先,将蔬菜和肉切碎,拌在一起做成馅,有白菜猪肉馅、韭菜鸡蛋馅和三鲜馅,但是我最喜欢的就是胡萝卜羊肉馅了,因为它营养丰富。然后和面,先把面饧一饧,到不软不硬的程度,再切成长条,分成一个个小面剂子,用擀面杖压成一个个巴掌大小的圆皮,它中间厚两边薄,包时不容易破,一切准备就绪,下面就要包了。先用小勺盛馅放在面皮中间,再从中间一捏角,依次从两边捏严,一个挨一个放在板上,像一支整齐的队伍。我也包了一个,可是放在那里怎么也立不住,歪躺在那里,就好像生病了一样。奶奶见了,急忙拿过饺子,做了一番修饰,给它整了整形,真神气啊。接着就要煮了,先烧开水,然后把饺子顺着锅沿依次倒下锅去煮,用铲子推推,好让它们不粘在一起,水再开时点凉水,反复三次,这时,饺子就从锅底升到锅面,圆鼓鼓、白胖胖的,十分引人喜爱。最后一步就是捞了,把一个个美味的饺子捞在盘中,供全家一起享用,放些醋和香油等调料,闻起来就很香,咬上一大口,呵,真好吃。

这就是我最喜欢吃的饺子,因为它既有肉菜又有面,营养而又美味,全家人一起吃喜欢吃的饭,还能增加气氛,不过最重要的是,它能让我在实践活动中不断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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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介绍一本书300字作文

全文共 2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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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来为大家推荐一本好,叫《200个勤奋好学(上册)》,这本书是中国人口出版社出版的,讲了许多的人是如何学习的,有《孙康映雪苦读》;有《孔子韦编三绝》;还有《王羲之吃墨》。

等许多故事。

我来讲一段《孙康映雪苦读》的故事:

“他兴奋地跑回屋,拿起书向雪地跑去,找了一块雪最深的地方,蹲下来读起书来,雪花落在他的身上但他只顾看书,根本顾不上掸去身上的积雪;刺骨的寒风吹在他的脸上,像刀割一样;单薄的衣服无法抵挡寒冷冻得他直打哆嗦。”

如何?这本书不错吧,希望你也能找来看一看。很好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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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4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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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最好的朋友,在茫茫皆海中,要挑出一本最好,最喜欢的,实在不容易,因为我喜欢的书太多了,如果硬要我说出一本喜爱的书,那就是非《名侦探柯南》莫属了。

《名侦探柯南》是我读3年级时,迷上的,因为这本书有很多有趣的地方,比如:小兰姐姐,有时,怀疑柯南是不是新一的时候,柯南会变成像小孩子一样爱玩具,玩玩具,就会解出小兰姐姐的怀疑。

我爸爸,不给我看这些无聊的书。有时妈妈会偷偷地买几本,给我看。她买回来的时候,我会开心得不得了,我会因为我爸爸不让我看这些无聊的书,所以我偷偷地躲在每一个角落里,自己在欣赏着这本书。

还有一次,我趁爸爸还没回家的时候,我开心地走到密秘箱旁,拿出这本书,坐在沙发上看,忽然,我听到有脚步声。我心想:爸爸,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想到这里。我立刻把书房进秘密箱里,然后,拿相互一本书,我干才拿好,我爸爸就开门了。我连忙跑到沙发上坐着,拿起作文书,看。爸爸看了看我,什么话都没讲。

这件事情令我更加喜欢这本书了。还令我知道看书不一定要看故事书。什么书都要看,才能像杜甫,说过的一句话是;"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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