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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我喜欢的一本书最新20篇

大学新生在刚进入校园的时候,通常都会遇到许多陌生的新同学,此时准备一份新颖的自我介绍就能够和同学们相互认识啦。那么关于大学新生自我介绍的范文有哪些呢?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介绍我喜欢的一本书,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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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5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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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很喜欢的学生。我喜欢读各种科普类、军事类的书,也喜欢读那些优美的经典名著。这里,我要介绍的一本我最喜欢的书是《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讲述了主人公保尔·柯察金从一个12岁的少年成长为一名英勇的红军战士的过程。

保尔·柯察金是一个经典人物,而他的创造者尼·奥斯特洛夫斯基更是给予了保尔那种对革命的神圣向往,并向世人表达了“生命的意义”。书中那些经典的句子值得我们永远铭记:“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属于人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时,不会因为碌碌无为、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为为人卑劣、生活庸俗而愧疚。这样,在临终的时候,他就能够说,我已把自己整个的生命和全部精力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奋斗。”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将革命事业讲述给了世人,将保尔那种对革命的向往带到了全世界。保尔一直都很坚强,他在双目失明、双腿瘫痪的情况下,还能写出一部优秀长篇小说,光这一点就足以证明,保尔是一位坚强的红军战士!在这么艰难的情况下,保尔不但坚强地活了下来,而且拿起了新的武器,投入了新的战斗——保尔虽然失去了拿枪的战斗能力,但最终因文学创作的成功,仿佛拿上了新武器,开始了新的战斗!

在我们的生活和学习中,遇到各种挫折时,要像保尔一样坚强。保尔,你永远是我们的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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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5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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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是《三国演义——连环画》,《三国演义》是我国的四大名著之一,作者是明朝的罗贯中。这本书是我暑假表现的好,妈妈奖励给我的。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这本书一共有三十个章节,讲的是我国历史上三国时期发生的故事,我最喜欢里面的人物是神机妙算的诸葛亮,他是蜀国的军事。

最喜欢的一篇故事是第十二章草船巧借箭。这篇故事是讲吴国的军事周瑜得知蜀国的军师诸葛亮非常聪明,他想给诸葛亮出个难题。周瑜让诸葛亮十天内造出十万支箭,在古时完全依靠手工制造的条件下取得十万支箭是不可能的。诸葛亮接到任务后冥思苦想的想出了一个好办法,他让鲁肃(吴国人)借给他了二十支船,六百名士兵以及青布和稻草,自有妙用!葛亮邀请鲁肃坐到船上和他一起聊天饮酒,在大雾中行驶到了曹军的水寨附近。曹军怕有埋伏,让一万多弓箭手超江中乱射,射出的箭几乎全落在了船上的稻草人上。一侧的稻草人射满以后诸葛亮下令调转方向,很快另一侧也射满了。太阳出来了,大雾也散尽了。诸葛亮带船全速返回自己的港湾,并让士兵们大声向曹军道谢。鲁肃回到了吴国对周瑜讲了事情的经过,诸葛亮顺利的完成了任务。从这个故事中可以看出诸葛亮非常聪明,神机妙算,而且不慌张,机智的解决了所有的问题!

这个故事说明了我们不要只听到别人给你出的难题,只要细心想办法,就可以克服困难,解决问题!

我希望大家都能阅读这本书,从里面获得许多的知识和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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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全文共 7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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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曾说过:“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喜欢的书各式各样,有扑朔迷离的《名侦探柯南》,幽默搞怪的《爆笑校园》,包罗万象的《十万个为什么》,但是我最喜欢的还是《妈妈不是我的佣人》。

猜猜我为什么喜欢这本书?这本书让我懂得了许多道理。它讲述了一个首尔的小男孩到乡下上学,离开了妈妈的照顾发生了许多状况,上学时不但作业没带,连颜料也忘记带,结果被老师惩罚,被同学嘲笑。在生活上也不会自理,结果被表妹批评说:“我不知道你的妈妈是不是你的佣人,但我的妈妈不是。”这句话使阿章想到了原来是妈妈不在身边的缘故。以前妈妈会帮他检查备齐该带的东西,自己睡觉或是去上学的空当,把房间整理得干干净净。阿章这才恍然大悟,自己从来不曾注意妈妈的辛劳,他感到愧疚。

想到我自己,我的妈妈不也是我的佣人吗?她每天帮我洗衣服,洗裤子,我身上干净整洁的衣服都是她为我清洗的,而我有时却还要挑剔妈妈选的衣服不好看,给我打扮得不够帅气,现在想来真是惭愧。而我之所以能够健康成长,更是离不开妈妈的悉心照顾,妈妈天天给我做饭,每一餐饭都用心准备。从选食材,到烹饪,再到考虑我的口味,不仅要色香味俱全,还要营养均衡,吃饭挑三拣四的我真是对不起妈妈的用心良苦;妈妈每天都帮我检查作业,分析错题,每次考试她比我还紧张,生怕我有什么知识点没掌握,怕我犯了粗心大意的老毛病;妈妈还帮我整理房间,帮我准备好每一天上学要用的东西……我生活的点点滴滴都充满了妈妈的细心呵护。

看了这本书后,我决心,今后自己能做的事情都要自己完成。不挑剔穿着,不挑食,要认真对待学习,自己检查作业,整理书包,准备每天上学要用的东西,养成良好的习惯。

文章语言流畅,写出了自己看完《妈妈不是我的佣人》后的真情实感,你是一个爱看书的孩子,不仅如此,你在看书过程中,有所思有所想有所得,这真是难能可贵,你懂得了妈妈的辛苦,说明你已经长大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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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介绍我喜欢的一则格言作文

全文共 7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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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败是成功之母”这一句话常常地印在了我的脑海里。这句格言是爸爸曾经给予我的。说起这件事来,还从那年的夏天说起……

那时我读三年级时,一天早上,天气已经很热了,早晨的太阳似乎不再温柔暖和,而是火热、猛烈。我穿着短衣短裤,背着书包,一边吃着冰激凌,一边向学校走去。今天是一个特别的日子,待会我们要举行期末考试。

这段时间,我为了考试能取得好成绩,一直在努力认真地复习功课。然而,考试来了,我却忐忑不安,因为我担心考不出水平,担心付出没有没有收到相应的回报,担心拿不到“三好学生”的荣誉,害怕父母失望的眼神,但是没办法,依旧得考试。

我来到学校,才发现今天的校园显得格外安静,是因为今天要期末考试的原因吧。我踏进教室,教室里鸦雀无声,同学们早早地来到学校,正安静认真地复习功课呢!我突然感到一股强大的压力感正向我扑来,我又开始紧张不安起来。考试的铃声响起,我认真地做起题来,但整个过程中,我紧张极了。整场考试下来,我有几道题不会做。虽然不甘心,但没办法,我只能无奈地交上了试卷。

几天后,成功公布了,老师说要发“三好学生”和学习进步奖的同学的名字时,我的心在“怦怦怦”的跳着,我生怕得不到“三好学生”奖,要知道为了这份荣誉,我可复习了好久呢。然而,不出我的所料,我果然没有“三好学生”,望着身旁一脸高兴的同学,我失落极了!

回到家后,我沮丧地告诉爸爸我没有得到“三好学生”的称号。我本以为爸爸会难过失望的,可是没想到爸爸却对我说了一句“失败乃成功之母。这回你已经很认真复习了,一次考试说明不了什么,下回努力点就可以了”。

啊!失败乃成功之母,何况,我之所以没考好很大的原因是紧张造成的,下次在复习的基础上,克服紧张的不户心理,我一定能取得很好的成绩,不是吗?

“失败乃成功之母”,失败能激励人奋发向上,使人不断变强,从而不断走向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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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喜欢读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3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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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的架上有许多书:《伊索寓言》、《365夜故事》、《世界奇观》、《动物趣闻》、《西游记》等等。其中有一本书我非常喜欢,它就是《伊索寓言》。

在我很小的时候,妈妈就给我讲过这样一些故事:乌龟和兔子赛跑,兔子竟然输给了持之以恒的乌龟;农夫好心救了蛇,可蛇苏醒后却咬了农夫一口;狐狸吃不到葡萄,却说葡萄是酸的等等,这些大家所熟悉的故事就是选自《伊索寓言》里的《龟兔赛跑》、《农夫和蛇》、《狐狸和葡萄》等。这些故事我一直都很爱听,它教给了我许多道理。

《伊索寓言》里都是一些简短的故事,它的每一个故事都含有深远的寓意,而且语言幽默,是全世界少年儿童的经典读物。亲爱的同学们,如果你没有读过这本书,请你尝试着读一下,相信你也会喜欢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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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喜欢看书作文350字

全文共 3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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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盏长明灯,指引人们不断向前进;书是房中的一扇窗,春送鲜花,夏送清凉,秋送硕果,冬送温暖;书是一艘飞船,带我进入知识的海洋;书是一台心情调节器,有时让我感动得泪流满面,有时让我高兴得捧腹大笑……

有一次,我看了一本叫《太空奇观》的书。刚打开书一看,书里的内容就已经带我来到了浩瀚的宇宙,许多星球围绕在我身边。突然来了一位老师,他给我讲了许许多多关于太空的知识,我听得入了迷。过了很久,书看完了,我放下书,伸个懒腰,往手表一看,已经是下午5点整了,我竟然在宇宙中遨游了3个小时!

看了《夏络的网》,我明白了许多做人的道理;看了《水族之旅》,我懂得了水生动物的奥秘;看了《鸟儿王国》,我知道了各种鸟类的知识……书让我知道了许多知识,明白了许多道理,所以我爱看书。

藏克家说得没错,读了一本好书,像交了一个益友。看书充实了我的生活,也让我学到了许多丰富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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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300字

全文共 3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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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读的人经常说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意思是说:“只有勤奋的人才能走过连绵起伏的学山,只有刻苦的人才能度过无边无际的学海。”我喜欢在书海中遨游。

我喜欢一本书叫做《哈利·波特》,它的作者是来自英国的J。K。罗琳。这本书讲的是主人公哈利·波特因童年失去父母成为了孤儿,而住在姨父家中,并得到了他们刻薄的对待,只能住在一个储物间里。直到有一天一个叫鲁伯·海格的半巨人来了,把他带到了魔法学校—霍格沃兹,在前往魔法学校的途中哈利·波特结识了赫敏·格兰杰和罗恩·韦斯莱。在对入学新生进行分院评估时,分院帽将他们三人分到了他们想去的学院—格兰芬多。在格兰芬多里他从朋友那里得到了深厚的友谊与勇气,还有无限的忠诚和难以承受的牺牲精神。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书《哈利·波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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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4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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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记得歌德曾今说过这么一句话:“读一本好,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这句话的确说得不错。有的书读起来像甜甜的蜜桃,有的书读起来像青青的橄榄……书各不相同,各有各的味道!我今天向大家推荐的是《作文大本营》。

《作文大本营》这本书既有用,又有趣。里面有许多板块,比如说名师魔法棒、可乐世界、生活大风车、开花有声、绝对小孩……不管怎么说,反正我看作文大本营是看入了迷。

“吴汶容!睡觉了!”只听妈妈一声命令。我不情愿的放下了《作文大本营》,缩进了被窝,那篇作文还没看完呀!于是我想到了一个怪招,只见客厅里的灯被妈妈“啪”的一声关掉了,我偷偷的开启了小夜灯,借着微弱的光芒看了起来。当看到一个让人高兴的片段时,我忍不住“哈哈哈”的笑了起来。老妈听见了,不但把我的《作文大本营》没收了,还张口大骂:“看看看,你就知道看,你要是在偷看,就别想我给你订了!”哎!

我最喜欢《作文大本营》这本书了,它让我知道了写作的方法,还带给了我许多乐趣。《作文大本营》,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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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介绍我喜欢的一则格言作文

全文共 4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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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肯丧失性命,不要失掉名誉。”这是一句土耳其谚语,意思是宁愿失去自己的生命 ,也不愿毁坏自己的名誉。

是的,人的一生最重要的是名誉,如果没有了名誉,你将被人歧视,看不起。一个人的名誉好坏与他是否自律,自爱有很大的关系。珍惜名誉的人会时时刻刻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自己的名誉。

珍惜名誉就要做到:维护自己的人格尊严,时刻规范自己的行为;还要做到“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意思是自小的恶事也不要做,再小的善事也要做。

如果你犯了错误,采取了隐瞒错误,不让大家知道的方法,这就是不爱惜名誉的具体表现。我们应该做到犯了错误,及时改正,并向大家及时承认错误,请大家原谅,这才是真正的爱惜名誉的具体表现。

所以,我要奉劝大家,一定要珍惜自己的名誉。名誉的好坏可以陪伴你的一生。如果你不珍惜自己的名誉,你将会处处碰壁,而且会被别人 轻视,从而会一事无成。如果你珍惜自己的名誉,你将会被大家尊重和敬仰,从而会取得意想不到的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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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介绍一本书的

全文共 5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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嗨!大家好,我喜欢看,想知道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吗?我会毫不犹豫的告诉你,是《小公主》《小公主》不仅我喜欢看,其他小朋友也都喜欢。 这本书是英国作家伯纳特写的,这本书字大,保护视力,让小孩子一看就明白。这些优点还不算,最大的优点就是吸引小读者们去看,里面还有一些好词,好句,好段,那些语句真是优美,值得我们去摘录。这本书主要讲述的是:聪明的小莎拉从小就失去了妈妈,与爸爸克鲁上尉相依为命。因为她家庭富裕,她成为了学校特别重视的学生,还被珍妮校长看做学校里的荣耀,他成为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小公主”。但是因为家庭的突然变故,沙拉的爸爸克鲁上尉在印度死去,一夜之间沙拉变得一无所有。在绝望中沙拉靠自己的努力找到了朋友,靠善良和乐于助人的品质,重新赢得大家的尊重和喜爱,成为了一名真正的小公主。 这本书里的小公主沙拉乐于助人,善良,坚强,勇敢的精神激励了我,她值得我们去学习,《小公主》这本书教我们应该做一位善良,同情弱者的一个人才对,还教会我们要学会看事物的两个方法,从不同的角度来看实物发展的过程,这样做人才能够做得更好。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快来瞧瞧这本书,把他琢磨懂,琢磨透,琢磨深吧,让它也成为你的良师益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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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介绍一本书的作文

全文共 3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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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一本有趣的,叫《小王子》。

这本书是关于一个飞行员因为飞机故障被迫在沙漠中着陆,从而从太空中认识了小王子。小王子所在星球的家很小。家里有三座火山,包括两座活火山,一座死火山和一朵花。小王子觉得他的家庭太无聊了,所以他决定在完成所有的工作后去旅行。他游历了七个星球,最后一个是地球。小王子在地球上遇到了很多人,飞行员是一起生活时间最长的一个。但是有一天晚上,由于飞行员的疏忽,小王子被毒蛇咬了,于是一个天真好奇的小王子摔倒了。朋友们,如果有一天你们去非洲旅行,看到一个金发小男孩在沙漠里问问题,请写信告诉飞行员,小王子回来了。

看完这本书,我有一种很大的感触。不要和别人争论,因为他们的想法和别人不同。也许是因为他们表达不清楚,别人听不懂你的意思。一定要真心对待朋友,就算吵架也没关系,只要真心对待对方,很快就能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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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4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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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有一本喜欢,我也不例外,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福尔摩斯探案选集》,它让我受益匪浅。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这本书写的是福尔摩斯用自己的智慧和巧妙的伪装一次又一次揭开幕后真凶莫里亚帝是阴谋,让那些亡命之徒无处可逃。英国伦敦的警察厅也时常找他帮忙呢!不管多么棘手的案件,福欠摩斯都能一一破解。

在福尔摩斯侦破的众多案件中,最令我感动的是最后一案,请听我细细道来;有一次,福尔摩斯和助手华生一起去旅行,可他们最大的敌人莫里亚帝竟在跟踪他们。福尔摩斯也知道这一点,就找到了莫里亚帝,对他说:"我终究会消灭你,甚至甘愿与你同归于尽!"莫里亚帝咆哮道:"我答应与你同归于尽,但不是你毁灭我!"于是,他们来到了瀑布的悬崖小径上,开始了最后的对决,他们经过搏斗,摇摇晃晃地掉进悬崖。史上最杰出的护法为上卫士和最危险的罪犯一起埋葬在那汹涌激荡的瀑布之水中。我看到这里,泪水不禁夺眶而出,我被[福尔摩斯的大无畏精神深深地感动了。

这本书犹如甘露润我的心田;犹如甘甜的泉水;犹如温暖的碳火……

我太喜欢这本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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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最喜欢的书作文400字

全文共 3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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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姑姑家玩,在姑姑的推荐下,我找到了一本-----《手斧男孩》首部曲。

《手斧男孩》首部曲的主要内容是:一个叫布莱恩的男孩坐飞机去他爸爸那,上机时,一个人对他说:“你坐副驾驶座吧。”他照做了,在副驾驶座上,他看清了驾驶员是如何操控飞机的。后来,飞机驾驶员突发心脏病,布莱恩在一座小岛上逃生了。小岛上有很多野兽:狮子、老虎……足以让他置于死地,可布莱恩勇敢地拿起手斧保护自己。布莱恩在小岛上待了4、5天,他每天都担心怪兽来袭。

我的感想是:如果我遇到这样的问题,也要像主人公——布莱恩那样,勇敢地保护自己,拿起手斧向前冲!《手斧男孩》首部曲的句子优美,让人爱不释手。在生活中你被别人欺负了,不要去告诉你的妈妈,要向欺负你的人证明自己很强大,不要没有勇气尝试,不然你永远被人欺负。

在生活中,人们总会遇到一些挫折和困难,但是没关系,你只要勇敢地尝试一下,再多的挫折和困难都会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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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介绍我喜欢的一则格言作文

全文共 8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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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坚强的自信,能够成就神奇的事业。”这是葡萄牙的航海家麦哲伦说过的一句话。意思大概是这样的:人要想成功,就必须有自信,只有坚强的自信,才能够成就大的事业。真正地懂得这句话还要从那一次说起……

记得原来上外语班时,小班每班20人。有一次上课要用电脑,老师便把我们带进了机房。Jane老师为了鼓励我们,说:这次课下课前我们要选出两个表现最好的同学,发给每人一个本,老师说着就把本拿出来,给大家看了一下。“哇!”同学们高兴地叫了起来,其中一个本的封皮是粉红色的,上面有一个瞪着大眼睛,非常可爱的小女孩。另一个本是绿色的,图案是一个非常有趣的小熊。

上课时,我竭力克制住自己不说话,积极发言,听老师的一切安排,一堂课下来效果非常好。临下课时,老师没有自己选出两位表现好的同学,而是说:“如果你认为自己这堂课表现得很好那么请举手。”老师刚说完,有一部分同学举起了手,然而,缺少自信的我却没有。

老师先叫了一位表现不错的女同学,又说:“为了公平,咱们选一个男生,再挑一个女生好不好?”男孩子们异口同声地说:“好!”而女同学却垂头丧气地放下了手。正当老师那满怀鼓励的眼神望到我时,我起初想举起手,可是过了一会,我想:要是我回答问题时不怎么准确,或是纪律没有其他同学表现得好怎么办,我没有勇气!

老师没有选第二个人,而是讲了一个故事。“有一位教授带着他刚刚在足球学校学习的儿子来到美国,他的儿子足球踢得非常好,教授把儿子送到了美国的一家足球俱乐部,和跟他同龄的一些孩子一起学习足球。

俱乐部的教练很欣赏教授的儿子,决定在另一场比赛中让他上场,但是,他没有直接叫那个孩子,而是对全队的同学说,谁想参加比赛,请举手。其他孩子都在争先恐后地举手。而教授的儿子却呆在了一旁,没有举手。回家后,儿子对教授说了这件事,教授万万没想到,自己的儿子居然没有自信……”

故事讲完了,但在我心里这个故事却没有结束。这时老师出去了一下,过了一会儿拿着那个粉色的本回来了。我居然举起了手。不出所料,那个本老师给了我……

这是我第一次充满自信地举起手,我打开本的第一页,Jane老师那清秀的笔迹跳入我的眼里:“有坚强的自信,能够成就神奇的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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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4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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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是《牧羊少年奇幻之旅》。这本书里埋伏着各种预兆,并且在各种预兆揭秘过程中阐述了人生道理。

作者是保罗·柯艾略,曾因性格奇怪而三次进了精神病院。这样的一个人,却最终写下了这么一本传奇的书,被世界各地的人争相传阅。

这本书围绕了一个词——“命运”发展的。书上讲到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天命,可能是寻找宝藏,也可能是别的。可是你得到的不仅仅是宝藏或是别的,还有旅途中面对困难的坚强、同甘共苦的朋友,黑暗中的勇敢……

这本书告诉了我们,假如你无法掌控自己的生活,命运就会主宰你的人生,这是最大的谎言!命运是随着我们自身所改变的,我们只能被我们自己主宰。

某一年的某一天,这位少年,圣地亚哥,从一个教堂出发前往金字塔寻找宝藏,完成自己的天命。谁也没有想到,金字塔只是告诉他宝藏就在教堂的果树下。这只是一个环,从起点回到起点,对于某些人来说,他们会疯掉,因为经历了那么多只为了回到起点。而对于圣地亚哥来说正好相反,因为这段旅途才是他想要的“宝藏”,他明白了世间的一切,学会了和宇宙交流,他得到了太多、太多。

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让我记住了它——《牧羊少年奇幻之旅》描述的奇幻却又不无道理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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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8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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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快事,就好如读。因为它能够让我们认识天地之广,晓人生之道;有预料之先;不以物喜,不以已悲。因为它是我们精神的营养品。朱光潜曾经说过:“学问不只是读书,而读书究竟是学问的一个重要途径。”一家农村的写社的门前写着这样一副对联:让有钱的人读书,让读书的人有钱。

当然,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金波写的《半个月亮》,因为这本书中共有三辑,则第一辑就是童话篇,第二辑就是散文篇,而第三辑就是诗歌篇。在这第一辑里的内容丰富多彩,也告诫了我们什么事情的重要性和启示,也在第二辑里的散文篇就更加的有趣了,就让我们尽快的了解散文和写散文吧!在第三辑里的诗歌篇就像我们体会到了中华民族光荣的传统,就是这一本书——《半个月亮》给予我更多的知识和信心。因为这本书让我认识了一个重要的启示;也让我想起了古时诲人不倦的孔子,忧国忧民的屈原,才华横溢的李白,精忠报国的岳飞,救国救民的毛泽东……在读书中使我知道了许多在课堂上无法学到的知识。在第二辑的散文的一束康乃馨的内容很有趣,写出我对母亲的爱,更体现出了母爱的伟大性,母亲把我看作宝似的,每天呵护着我,照顾着我。母亲她宁愿损坏自己也不愿弄伤自己的宝贝,不让宝贝伤心,无论我有什么要求,母亲都是义不容辞的答应,义不容辞的一一帮我解决。就连我夏天时很热,母亲也到我的身连来帮我扇风,她宁愿自己流着汗珠。她总是把最好的留给我,最差的就自己留着。母亲只要看见我很伤心的样子,就马上跑到我的身边给我讲道理,安慰我。我睡觉时,经常梦到家里的后园开满了一束束的康乃馨,开得正明丽而烂漫。我从中获取了我们无论做什么事情都不能做出对父母不敬的事,也让我明白了读书的重要性。

一本好书就像自己的好友,能够长久的滋润着我们的心灵和心性,也伴随着我们的成长。读书,它始终是我的最爱,因为书是我永远的良师益友;书,永远是我真诚的好朋友,读书乃是人生的乐趣之一;因为这本书将成为我永远的至爱,将永远伴着我的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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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6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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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有人问我:“你最喜欢什么呀?”我就会毫不犹豫地告诉他:“《生活中的科学》,超好看,我已看了五遍了!”

这本书是叶永烈写的,叶永烈汲取了很多科学的知识。趣闻及生活窍门。告诉我们要多喝牛奶,少吃糖精,教育我们要尊重权威,但不能盲从,告诉我们电影是周恩来带到中国的。

《复活之谜》是《生活中的科学》的最后一篇,也是最精彩的一篇。它主要讲了有许多科学家发现死了还能复活!有人相信,又有人不相信。在争论中,人们分成两大阵营,一部分说死了不能复活,一部分说死了能够复活,这针锋相对的两大阵营,都用各种各样的实验证明自己的观点。一直到现在,还没争个水落石出。

科学家施密特把一条蚯蚓放在滤纸上,把它放在装有氯化钙的钟罩里。很有趣,蚯蚓失去水分,皮肤皱得很厉害,体重轻了四分之三,体积缩小了二分之一,这说明它已是真正的僵尸了!当科学家把它放在潮湿的滤纸上时,它复活了!

还有一位科学家拿乌龟来做实验:把乌龟干燥,使它体重轻了28。4%——要知道,乌龟身体大部分是沉重的骨头,失去这么多水,当然死了!可当将它放进养鱼缸时,它复活了!

还有人用人来做实验,叫别人给自己打麻醉药,然后冰冻,第二天,人们把他放在暖和的地方,给他喝热咖啡,他复活了!而且安然无恙!

……

这本书是我的一位好朋友,当我无聊时,我翻一翻它,它会带我到知识宇宙里去游玩,一会儿把我带到变化莫测的物理世界,一会儿把我带到有趣的动物王国,一会儿带我到化学城市,它还是一块砂胶橡皮,擦去我生活中的问号,它还是一位老师,使我受益匪浅,伴我成长……

读了这本书,让我的知识更加丰富,还等什么,快去买本来看看,读完了,你还能在你的朋友面前炫耀一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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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5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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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的【三国演义】,他是我国元末明初的著名小说家罗贯中所写。

【三国演义】这本书讲述的是汉末天下大乱,东汉末年到晋朝统一这段时间发生的一系列故事。

关羽和诸葛亮是我在三国演义中最喜欢的角色,关羽讲义气,誓死追随刘备,曾活捉曹操,后放掉。因为他还记得几年前曹操曾送他赤兔马并保他一命,他知恩图报。主要战绩有:水淹七军,千里走单骑等被誉为:“武圣”、“武财神”。

诸葛亮在刘备军队担任军事统帅和军师,后为丞相。他本想就安然自乐的在山上远离战争,但刘备连续请他3次,他深受感动,后追随于刘备。主要战功有:舌战群儒,草船借箭,火烧赤壁,木牛流马等。

我最讨厌的人物是曹操,因为他奸诈无常,他的处事格言是:宁叫我负天下人,不叫天下人负我。但我也挺佩服他,是他统一了中原地区,结束了“白骨露於野,千里无鸡鸣”的战乱,也算是当时的一个英雄。

[三国演义]是一本充满智慧的书,它向我们描述了宏大的战争场面,也描绘了人物各自的性格特征,写的栩栩如生,令人看了还想看,它教给我做人的原则,教给我层出不穷的计谋,让我看到了当时的历史,了解了当时的社会现实。我喜欢这本书,有机会我还会详细的阅读。

[精选以书为话题的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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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15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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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法国的高尔基这样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我国古代的宋真宗这样说。古今中外的大教育家、大思想家都提倡多读书,而我们这些祖国的未来怎能不多读好书?

我的爱好也是看书,而且尤其喜欢历险类的书,而《鲁滨逊漂流记》则是历险类的书中的“王者”,这本书的引人注目之处不但在主人公鲁滨逊坎坷曲折的经历之中,还在主人公鲁滨逊怀有一颗坚强、不随便向大自然认输的心中。

主人公鲁滨逊出生于一个商人家庭,一心想出海见识见识。可他的父亲却是个固执的人,只想让鲁滨逊继承他的商人事业。鲁滨逊是一个向往自由的人,他可受不了父亲的管束,就瞒着父亲偷偷叫上他的一位有钱的朋友,一起买了艘小船,就出海前往伦敦了。

在前往伦敦的路上,鲁滨逊先遇上了大风暴,船被撕了个粉碎,自己好不容易才保住了性命。第二次航行总算“苦尽甘来”,他一帆风顺地到非洲,他凭借天生的商人头脑在非洲赚了一大笔钱。第三次航行又遭不幸被摩尔人俘获,当了奴隶。可又一次在主人出去办事时划着主人的小艇逃跑,中途被一艘葡萄牙商船救起。

他乘着商船来到了巴西,下了船,又靠着在非洲经商赚来的钱买了一座庄园,做了庄园主。可他不甘心这样的发财致富,又再次乘船到南美洲经商。

可这次运气也不太好,船遇到风暴触礁,船上的所有人都死于非命,只有他一个人侥幸存活了下来,他在风暴中拼命游泳,最后还是晕了过去。等他醒来时,发现自己已经被潮水冲到了一个偏离航线、荒无人烟的小岛上。他冷静下来,把被潮水冲到岸边的沉船残骸里可以利用的东西都给搬了上来。他用从船上搜刮来的亚麻布做了帐篷和吊床,把家建在了小山旁,用削尖了的木桩在家旁边做了一圈栅栏,防止野兽入侵大本营。他用从船上拿来的枪支和弹药猎捕野味为食,以家旁的小池里的淡水为饮,用简单的工具做出了一些简单的生活用品,还种植小麦并成功地做出了面包。度过了最初的困难。

当鲁滨逊已经在荒岛上居住了差不多二十年的时间,他在一次环岛旅行时看到了几个巨大的脚印和几堆已经腐烂的骨头。当时,鲁滨逊恍然大悟,这些骨头并不是动物的骨头,而是人类的骨头!他终于知道,这座岛并不是一座荒无人烟的荒岛,而是臭名昭著的食人族开过食人宴会的小岛!鲁滨逊知道这个如晴天霹雳般的消息的时候,吓得魂不附体。因此,鲁滨逊十几天内没有安稳地睡过一次觉,每次想睡觉的时候他都会做一个同样的噩梦:他被食人族捆了起来,他亲眼看见自己的同类被食人族吃掉。而且他知道,下一个被吃掉的人就是自己!每次,他都会被噩梦惊醒,害得他好久没好睡觉,长出了像熊猫的眼睛一样的黑眼圈。直到他又过了三年,亲眼看见一群食人族来到岛上吃抓来的奴隶,他实在怒不可遏,抓起猎枪和一把匕首就冲了上去,把食人族杀了个精光,只留下了一个和他年龄相仿的食人族。当时,鲁滨逊实在不想杀生了,便留下了一个伶牙俐齿的食人族少年做了自己的奴隶。由于鲁滨逊收他为奴隶时是星期五,鲁滨逊便给他取名为“星期五”。

鲁滨逊和“星期五”又在荒岛上生存了几年后,一艘商船来到了荒岛,他们十分兴奋,可不幸的是这艘商船的船长对他们说,这艘船以经被海盗俘获,海盗们到这里来就是因为想靠岸休息休息。最后鲁滨逊一行人利用自己的智慧和海盗斗智斗勇,最后终于收复商船,并把海盗留在了小岛上。船长十分感激地带他们回到鲁滨逊的故乡——英国。当鲁滨逊带着“星期五”回到家里时,父母亲早已双亡。他在英国结了婚,生了三个孩子,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最后,我要对大家说,我们的身边有许多一见到困难就说不的人。可你看看鲁滨逊,我们应该多学习他看见困难并不是自暴自弃,而是冷静下来,仔细观察事物,利用自己的智慧努力战胜困难,并在受挫时不放弃希望,坚持下去,就一定能够战胜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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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介绍一本书

全文共 4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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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带我们走进智慧大门的一把金钥匙;书是带我们去遨游知识海洋的潜水艇。今天我就向大家推荐一本好书,书的名字叫做《一根怪手杖》。

《一根怪手杖》是童话故事,里有三十个小故事,让我们感受到民族语言的声韵之美。里面有“流星仙女”“蓝色的香水”等等的小故事。其中我最喜欢“长颈鹿先生住在哪”这个小故事了。这篇故事讲了小白兔一次冒着大雨,寻找长颈鹿先生问问题,之后通过自己的办法找到了长颈鹿先生。这个故事也让我懂得:做任何事情都要多动脑筋,巧妙地运用方法,困难才能迎刃而解。

这本书还有许多道理!例如;“宝贝猪当裁判”告诉我:不要看外表,往往你看不起的人实力也会很高。“小青蛙和小刺猬的冬眠梦”告诉我友谊无处不在……让你们更加懂得一些日常生活中无处不在的道理。

我再告诉你,每篇故事不仅有注音而且后面还有一页的练习题,实践题,让我加强了阅读理解,也让我更爱这本书。一次,我在洗衣服时想放弃,但是我看了这本书,我已经感受到了自己做的这件事情是多么光荣!

我爱你《一根怪手杖》。对了!你们喜欢我向你推荐一本书吗?下次我在想你们介绍下一本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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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6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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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小时候不经意间迈着轻盈的脚步款款而来,走进了我的心中。每一次读书,读到高兴时,我会随着它手舞足蹈;而读到伤心处,我也会潸然泪下。这些瑰丽的艺术珍品——书,使我如醉如痴,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曹文轩的《草房子》。

金色的草房子,苦香味的艾地,无边的芦苇丛……这便是曹文轩笔下的《草房子》,这便是《草房子》中的油麻地。顽皮又善良、坚强的桑桑,倔强而又有着自尊的陆鹤,文静秀气的纸月,自立顽强、不言放弃的杜小康这便是油麻地中的孩子们。这是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的六年,也是一本让我刻骨铭心、不断被感动的一本书。

文中让我最为难忘那是杜小康。他本是一个衣食无忧的孩子,可是却经历了重大的变故,家境一落千丈,还欠了许多债,他只能放下心爱的书本,担起了家庭的重担,年少的他承载了太多太多。这,便是生活中对他的一大考验,正是因为这考验,他才学会了成长,才有了桑乔校长的那一句“:日后,油麻地最有出息的孩子,也许就是杜小康!”的确,大到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小到一个个人都要经历大大小小的考验,但最重要的就是要学会坚强,因为生活的考验是残酷的,是不能回避的。只有坚强,去坚持,去超越今天的自己,去攀爬明天的巅峰!人只要战胜了自己,即使乘风破浪之后也没有成功,但是却可以一心向着目标,那整个世界都会为你让路,你才能成为一名人生旅途上合格的“应试者”。

这便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草房子》,这本书让我时时刻地问自己:“今天,你坚强了吗?今天,你努力了吗?今天,你战胜昨日的你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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