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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我喜欢的一本书通用20篇

大学新生在刚进入校园的时候,通常都会遇到许多陌生的新同学,此时准备一份新颖的自我介绍就能够和同学们相互认识啦。那么关于大学新生自我介绍的范文有哪些呢?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介绍我喜欢的一本书,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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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10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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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说过:“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而在我的眼里,好书就像一杯香浓的美酒,它值得我们倾情深交、细细品尝。

我家书架上的好书数不胜数,有充满智慧的《十万个为什么》、有中国四大名著《水浒传》、《三国演义》、《西游记》、《红楼梦》......其中,让我爱不释手的是《女孩的故事》,因为这本书是一本童话书,它会丰富我的想象力。

《女孩的故事》里,金手指是我最喜欢看的一篇,故事内容为:从前,有一位仙女,她领着一位楚楚可怜的小女孩,小女孩当时还是一位小婴儿,后来女孩渐渐长大了。有一天,仙女要离开天城,她对小女孩说:“你可以随心所欲打开任何一扇门,但是,你一定不能打开第十三扇门,因为那儿有一位可怕的魔王。”说完以后,仙女嗖的一声飞走了。那时,女孩已经打开了所有的门,唯独十三号门没开,女孩想了想说:“反正我只看一眼,应该没什么事吧。”于是,她打开了十三号门,打开那瞬间,她看见了一位面目狰狞的恶魔,她大惊失色,快速关上门嚎啕大哭起来。她又发现自己的一只手指变成金色,便泪流不止。仙女回来后问她:“你有没有打开十三号门?”女孩吞吞吐吐地回答:“我......我没......没有打开那扇门.....”仙女见她支支吾吾,同时看到了她那金光闪闪的手指,仙女心想:“她肯定在撒谎。”最后,仙女将她打下人间。

女孩坐在大树下哭泣,这时,在附近打猎的国王看见了她,便深深地爱上了她,并娶她为王后。

过了一年,王后生下了一位很可爱的男孩,可是在一个夜晚,仙女抱走了她的儿子,还俯在王后耳旁说:“你有没有打开过十三号门?”王后摇了摇头,只见仙女一溜烟抱着孩子跑了出去。又过了一年,王后又生下了一位男婴,那一晚,仙女又跑过来俯在王后的耳边说:‘’你有没用打开那扇门?”王后还是摇了摇头,仙女又抱走了王后的第二个孩子,第二天,大臣们都因为孩子失踪的事情纷纷议论着,有的说“王后是一个吃小孩的女人”。可是国王还是深深地爱着自己的王后。又过了两年,王后生下一个小女孩,到了晚上,仙女又从天城来到了人间,问王后;“你有没有打开过那扇门?”王后依然摇了摇头,仙女很生气,于是又抱走了她的女儿。到了第二天,国王得知自己的女儿不见了,于是非常生气,下令烧死王后。

这时王后站在死棍上,喊道:“对不起,我曾打开过那扇门.。”这时大雨浇灭了大火,仙女带着三个孩子见王后了。

这篇故事告诉我们要做诚实守信的人。孔子在《论语》中说:"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如果一个人不讲信用,这个人很难在社会上立身处事。“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只有真诚待人,才能与人建立保持友好的关系。这本书便使我领悟到一些做人的道理,所以我喜欢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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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喜欢的书

全文共 3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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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做《小哥白尼》,它是本向我们少年儿童介绍科学知识的杂志。不信你们也可以看看,它里面的内容可多啦!

它的五大主题内容是宇宙、海洋、物理、环境、生命。从史前动物到现代科技应有尽有。最近一期的杂志里就有说这样一个故事:帐篷里面开飞机。

它讲的是位于亚洲西伯利亚的正中心,哈萨克斯坦的首都阿兹塔纳,一年当中有半年是冬天,温度是零下30度,于是想造个超级大帐篷,把整个城市都罩在帐篷里。这样不管帐篷外多么寒冷,被帐篷罩起来的阿兹塔纳城都将温暖如春,并且还可以在里面开飞机进行人工降雨呢!同学们,你们觉得神奇吗?据说,这个超级大帐篷很快就可以建好。

其实这本里比这更神奇的故事还有很多。通过这本书,我们不仅可以学到很多科学知识,还可以激励我们更加努力的学习。这真是一本好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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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2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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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小时候的童年里有这本陪伴着我,那就是《伊索寓言》它让我懂得了很多道理。

《伊索寓言》是是世界上最古老,最有影响力的故事。看到《狐狸和葡萄》这段我就会笑它愚蠢,还有《井里狐狸和山羊》也是非常难过,狐狸利用了山羊的善良跳出井而逃生。这些广为传颂的经典短小精悍,丰富的深刻人生哲理,蕴含其中,以小见大深入浅出,妙趣横生,让我在倾听和阅读的过程中,展开想象的大翅膀,擦亮智慧的火花。所以每当我读完一个故事我就会体会到一个大道理。这本书总结出一个小小的道理,要勤劳,要有爱心,做每件事之前要三思而后行。

享誉世界的优秀文学名著,畅销不衰的永恒经典,顶级美绘的名篇佳作,为我们奉献影响一生的最佳名著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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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3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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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媛琳

宋代诗人苏轼曾说过:“旧不厌百回读,熟读深思自子知。”有一本书令我印象深刻,也是唯一一本能让我忘了吃,忘了睡,反反复复读了5遍的书。那就是我非常崇拜的罗尔德。达尔文大师写的《了不起的狐狸爸爸》莫属了。

罗尔德。达尔曾经获得“世界奇幻文学大会奖”、“白面包儿童图书奖”……而且他的所有作品在世界各地以36种语言出版。当然,这也是我崇拜他的原因之一。作者笔下的狐狸爸爸让我印象深刻:它在被猎人追捕时,临危不惧,一心保护着太太和孩子们,狐狸爸爸用自己的智慧战胜了猎人,反败为胜,成为了狐狸追赶猎人。这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在遇到危险时,不要慌张,要冷静,用自己的智慧让战局变成反败为胜。

就是罗尔德。达尔笔下的《了不起的狐狸爸爸》让我爱不释手,疯狂着迷。《了不起的狐狸爸爸》注定会成为经典:那只聪明机智,临危不惧的狐狸爸爸,将会一直留在我们的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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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5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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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问我:“为什么喜欢那本,你为什么不喜爱别的书呢?”我会坚决地回答:“因为那本书可以说是在我最无聊的时候出现的第一位朋友,也是一位可以倾诉的知己。”

“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这句话是莎士比亚说过的一句。每当我打开《海底两万里》,这本书时,我就像一个饿鬼得到了一顿美食。

这一本书是讲阿龙纳斯教授和助手康塞尔、与查收尼德兰为抓海怪竟被潜艇“鹦鹉螺号”的尼摩软禁,并开始了惊险的海底之旅。

这本书主要写了是1886年生物学家阿龙纳斯带着自己的仆人康塞尔和一名捕鲸手尼德兰捕海上的一只“独角鲸”。在此过程中,他们意外地发现所谓的“独角鲸”原来是一艘构造奇特的潜水艇,而潜水艇的主人是神秘的尼摩船长。船长尼摩情中人周游海底世界,中途遇到许多不可思议的事情。他们从太平洋出发,经过印度洋、红海、地中海、大西洋、南极、北极、形成正正有两万里!

最让感动的一幕出现在海底。那天众人潜入海底去采珠场,采珍珠,当回来时,发现有位印度人也在一边采珍珠,突然间,有一只张牙舞爪的鲨鱼出现在印度人上方,最后救下了可怜的采珠人。说明尼摩船长岁神秘莫测,却有很裂的正义感和一颗善良的心。

是这本书让我学会了什么是勇敢,让我懂得以后生活中的很多道理,这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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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50字

全文共 4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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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书是我形影不离的好朋友。一天我又在书店里逛,突然,一个奇特的名字进入了我的眼帘——《笑猫日记》。世界上竟然还会有会笑的猫?这书里又讲了些什么神奇的故事呢?

我迫不及待地翻开书,那轻松幽默的文字,那活泼动人的人物,那扣人心弦的故事让我爱不释手。我立即向妈妈申请:“您给我买一套笑猫全集。”妈妈答应了。

一回到家,我立刻投入到书中。书中那些可爱的“人物”让我魂牵梦萦,笑猫是一只有思想通人性,懂人话的猫,我特别喜欢他,对了,他还会笑,他常常用笑来表达自己的心情。我也喜欢始终幸福的鸭子麻花儿他让我明白要快乐的对待生活,这样才会始终有幸福感。我还很崇拜那只不知火了多少万年的老乌龟,他居然能闻出孩子味儿。我不知道他老了没有如果遇见那只老乌龟,一定请他闻一闻。嘻嘻!

《笑猫日记》中从严冬写到金秋的故事,就像是温暖童年心灵的鸡汤,就像是陪伴我成长的心情宝典。让我在幽默好玩、美妙温暖的文字中发现一条连通现实和幻想的秘密通道,时而感动,时而流泪,时而哈哈大笑,学会开始生命中最初的思考……

《笑猫日记》成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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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4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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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过的有很多:《夏洛的网》,《老人与海》,《爱的教育》,《森林报》等等,但我最喜欢的还是要数《夏洛的网》。

《夏洛的网》所讲述的是一对好朋友小猪威尔伯和蜘蛛夏洛,它们住在原始大森林里。可是,小猪威尔伯的命运竟然是成为熏肉火腿!小猪威尔伯悲痛不已,躲在家里三天不吃不喝。这时,渺小的夏洛却对威尔伯说:我来救你!“夏洛用了它一生的精力织了一张被人类视为奇迹文字的大网,就是这张大网,拯救了威尔伯的生命,改变了威尔伯的命运,而蜘蛛夏洛的生命却走向了尽头……

看到这里,我不禁发出感叹:”这蜘蛛夏洛是多么的伟大啊!为了朋友,可以让自己死亡。不像我们人类,人类是贪婪的,也是虚伪的,为了金钱,利益和地位而去和别人做朋友,为了金钱而可以抛弃尊严;为了金钱可以抛弃亲情;为了金钱可以抛弃友谊……没有尊严,没有亲情,没有友谊的人是多么的可悲呀!但是被金钱,利益和地位污染了心比失去尊严,亲情,友谊的人更加可悲!要是没有金钱,利益和地位该多好啊!

要是没有金钱,利益和地位的话,我相信我们的地球会更加美好,人与人之间的友谊也一定会像小猪威尔伯和蜘蛛夏洛一样深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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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4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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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我们爱科学》这本,因为这本书太有趣了,里面有好多的科普小知识,还有让人捧腹大笑的小故事。

我们都知道胡萝卜是一种非常有营养的蔬菜,但是,您知道它还有别的什么功能吗?通过读《我们爱科学》,我学会了怎样把胡萝卜做成笛子。先把胡萝卜钻空,然后再在侧壁上打上小空,这样就做成了一根胡萝卜笛子,怎么样?简单吧!我还学会了做相框、做小风车等等。

我最感兴趣的一篇文章是《把垃圾变成宝》,一看到这个题目,我就忍不住要看下去,先把废纸打碎,再放在水里混合,然后加热、压平,这样就做好一张纸了。里面的魔术小讲堂更是吸引人,还有一点点搞笑,能教会我们做好多有意思的小魔术,在去年我班的元旦晚会上,我就为大家展示了《变硬币》魔术。

我最喜欢的小故事是《哈哈狗侦探》,机警聪明的哈哈狗总是能把一个个难题解决掉。

每一期的《我们爱科学》,我都是爱不释手,看完了这一期,盼着下一期快快的到来。

我喜欢《我们爱科学》,它不仅让我增长了见识,还提高了我的动手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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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5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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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并不是生来要给打败的。你尽可以消灭他,可就是打不败他。”这句话,是著名作家海明威在《老人与海》里说的。《老人与海》是我最喜欢的一本,告诉人们要有永不言败、宁折不弯的精神。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老人常年独自在海上打渔的生活。有一次他遇到了一条大鱼,但是在返回的路上遇到了成群的鲨鱼。老人使出浑身的解数和鲨鱼搏斗,鲨鱼把能吃的肉全部吃光了。结果老人拖回去的只是一副大鱼骨架。

我很佩服老人这种永不言败,面对困难毫不退缩的精神,而我正缺少这种精神与挑战困难的勇气。记得有一次,我在家做数学练习题,由于辅导书是小姨从外地带回的,一些题型并不熟悉,遇到难题就一跃而过了。这是,爸爸看见了,让我仔细读题,一遍读不懂再读一遍,直到读懂。在那时,我想起了那位老人面对困难锲而不舍的精神,这不正是我需要的吗?我下定决心,一定要迎难而上,把这些难题攻克。渐渐的,我喜欢上了做练习题,这也是对我学习的一种挑战和锻炼。无论学习还是工作,都需要这种精神。

在今后的学习中,会有许许多多的困难与挫折等着我们,只有像那位老人那样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克服困难,遇到困难锲而不舍、永不言败才能闯过这些暗礁险滩,战胜困难这只拦路虎,创造美好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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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4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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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有很多很多,像一颗颗在天上闪亮的星星,它门都给我带来了快乐、知识,让我快乐茁壮的成长,但是我最喜欢的书是《阅读世界》。

那是我5岁的时候妈妈给我买的的一本书,当我翻到第一页时,看到的是关于新年的,像新年的传说……还有一个小传说,那可是我怎么看也不烦的小知识,同学们你们知道最年长的寿星有多少岁吗?花甲重开,又加三七岁月,古稀双庆,更多一度春秋,小朋友们你们猜是少?嘿嘿,对了,就是141岁,因为花甲是指60岁,重开是指2个60岁,三七岁是21岁,所以就是141岁,古稀是70岁,双庆就是2个70岁,更多一度春秋是1岁,当然也是141岁,两个都等于141岁所以中国长寿就是141岁,还有咱们家家都吃团圆饭——饺子,还有饺子的故事,还有很多很多的故事。

这本书现在还在我的书柜和脑子里,每当我看到新书,我都会再看一看,就像尖刀了久违的朋友,那样亲切,书给了我们知识,给了我们理想,书像一把金钥匙打开了我求知的门,也带我的走向人生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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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最喜欢的书

全文共 4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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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非常喜欢,我的书也很多。我最喜欢的一本是《十万个为什么》,因为它教会了我很多知识。

记得在一个晴朗的夏夜,我和爸爸一起去野外散步。看着满天的繁星,我问爸爸:“爸爸,你说现在天上有几种颜色?”爸爸不假思索地说:“两种呗,一种是星星的颜色,一种是天空的颜色。”听了以后,我笑了,说:“才不是呢!星星不但有黄色的,还有红色的、橙色的、银白色的……多着呢!”爸爸问:“你怎么知道的?”我笑着说:“不告诉你。”

还有一次,我们全家去动物园玩。那里有许多可爱的小动物,有一只黑猩猩特别顽皮,它的周围游人不断,还爆发阵阵笑声。妈妈看着逗人的黑猩猩说:“它还挺聪明的。”这时我告诉妈妈:“黑猩猩具有两三岁儿童的智力,是世界上最聪明的动物。”

由于我经常在大人面前“露一手”,姥姥和姥爷叫我“小万事通”。其实,这些知识我都是从《十万个为什么》中学来的。

我非常喜欢《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我还要读更多的书,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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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00字

全文共 7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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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著名学者高尔基所说的话。是啊!没有书的知识,人类就无法进步,但我认为把书叫“营养品”更为贴切。

我每天都会吃这个“营养品”,它不仅可以让我开拓眼界,而且还可以让我积累字词、提升我写作的水平,可算是再好不过了。

喜欢的书有很多,中国古代四大名著、《三字经》、《百家道》、《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但要说最喜欢,就一定非世界著名生物学家——法布尔所著的《昆虫记》莫属了。

这本书讲述了一位穷人家的孩子在放羊时对生物感兴趣,然后开始慢慢研究昆虫的故事。这一本书让我学到了很多课本上根本没有的知识。如:螳螂的生活习性、蜜蜂修巢的科学性、蚂蚁的王室制……这可比背那些资料有趣多了,看这本书仿佛就可以亲身体验与大自然贴近。看着那本书上的文学,它们仿佛在跳动着向我问好。于是,我深深看上了这本书。

在这当中我最喜欢的情节就是蝉了。蝉的生命很短暂,它们的一生要经历三次蜕皮。成蝉繁殖后就会将卵排入地下,然后等待着死亡。卵孵出小蝉,小蝉就会吃植物的根来保持自己的能量,不久后小蝉就会经历第一次蜕皮。然后小蝉就会向上一些,以保证自己第二次可以成功的蜕皮。在第二次蜕皮后蝉是绿的,身上也有了翅膀,可是这时蝉却无法使用翅膀。在快第三次蜕皮时,蝉会变成褐色,并且在离地面五六厘米处。到了小暑时,蝉就会在傍晚和晚上爬到树上进行第三次蜕皮,若蜕皮完成蝉就可以在空中飞翔了。可每到这时,人们都会趁着晚上开始捉蝉,蝉可以捉回家后用清水反复清洗后放入锅中用油炸,炸出后可食用。所以蝉一上树就会奋力向上爬,完成它最后的蜕变。成为蝉后,蝉就会在树上咬一个口来吸食树中的水分,并且开始用叫声来吸引异性。看了这些,你是不是再也不嫌蝉吵了,毕竟它们生命短暂,而喊叫是唯一让其它成蝉和人们注意到它的方法。

书是一个好东西,它传承了老祖先和名人们的知识,所以我也希望大家可以每天都吃这个“营养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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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喜欢书的作文

全文共 6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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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总是让我们遍体鳞伤,但到后来,那些受伤的地方一定会变成我们最强壮的地方。”不知道你是否看到过这句话,或许也会有些眼熟吧?它就来自《老人与海》。

我还是蛮喜欢《老人与海》这部的。

这部书是美国著名作家海明威最杰出的一部作品,也是一部荣获诺贝尔奖的优秀之作。乜向读者们讲述了一个在湾流中打渔的老人,在八十四天出海未果后,又一次独自远航的惊险故事。老人以自身的经历,充分塑造了一个不向命运屈服,顽强战斗、永不言败的形象,歌颂了“硬汉精神”。

这部小说的主人公,老人,是一位真正的硬汉,即使连续八十四天一无所获,但他依然没有放弃。在他和大马林鱼和鲨鱼的较量中,可以看出他是那样的坚忍。即使最后他只得到了一具马林鱼的骨架,但他取得了精神上的胜利。

与老人相依为命的那个小孩,他是老人生活中最好的帮手。即使老人一条鱼都没有捕到,但他仍是小孩心中最好的渔人。小孩细心照顾着老人,可以说小孩是老人另一种生存状态的象征。

而马林鱼就象征着美好的理想和光荣。老人对于大马林鱼没有丝毫敌意,却时时表现出喜爱和崇尚,仿佛把马林鱼当成了朋友。所以在老人和马林鱼搏斗的过程中,老人始终心怀敬意。即使在他最终战胜大马林鱼时,也不禁为对手叹息。

鲨鱼这个角色,可能读者都不喜欢的吧,包括我。在这部小说中,它们是各种邪恶势力的化身。它们一次又一次阻挠着老人和马林鱼,用各种方法阻挠着人们的理想。更深一层说,鲨鱼也是殖民主义者的化身。

《老人与海》真的值得一读。

“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绝不能被打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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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5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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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世界的营养品,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可以带我们遨游知识的海洋;书,可以作为你的终生伴侣。每当我打开《草房子》这本我喜爱的书时,我就再也忍不住了,一看就几个小时,不能自拔。

这是一部将就品位的少年长篇小说。

这本书写了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六年中,秃鹤心中痛苦的伤痕,令他怜爱;纸月的悲惨身世,令他难忘……六年中的一切一切,他都铭记于心。然而在1962年8月的一天中,他们一家因某种原因,就要告别这朝夕相伴的这片金色的草房子。这件突如其来的事,在他心中被埋伏的依依不舍立刻油然而生……

书中没有华丽的语句,也没有夸张的词语,更没有自作多情的文段,书中只有纯美的词句和刻骨铭心的感情。作文吧http://wwW.ZuowEn8.coM/作文吧特别是当我看了“药寮”这篇文段时,桑桑的坚强、父亲的关爱、温幼菊老师的默默鼓励,都让我感动得流下了两行热泪。而想到了自己,我感到我与桑桑比起来,我是那么渺小,连区区一次打针都大哭一场,这是应该做的吗?我为自己的胆小而羞愧,我为桑桑的坚强而鼓掌。看着这些看似寻常但又催人泪下、撼动人心的故事,使我感受到世界是多么美丽,多么可爱。身边的每一件小事大事,都是我们要去铭记的事情;身边的每一个人,都是我们要去珍惜的人!

书,让我懂得了许多人情世故;书,令我学到了许多知识。《草房子》这本书是我的至爱,因为,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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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00字

全文共 6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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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级的寒假,我从春秋店买回了一本《重返狼群》,这是一个感人的故事,一个人和一只狼的母子缘。

去草原的作者就回了,面临死亡的小狼被小狼认做了妈妈,作者带小狼回到了城市,不过三个月,混凝土的森林已容不下这只来自荒野的狼,作者几经考虑,毅然带小狼去到草原,在朋友的狗场中,安了生,而当小狼逐渐长成大狼时,作者更是不顾一切,随着小狼走进荒野,过上了野人的生活,经历多次生命危险之后,狼找到了家人,作者却再也舍不得这相伴两年的狼子,但是作者依旧把小狼放了回去……

这本书我早已读过许多遍,可当我再一次去细细品读,作者与小狼的感情,解放小狼天性,努力让小狼拥有和野狼一样能力的时候,眼泪依然像第一次读一样,源源不断的滚落,作者不顾生命危险獒口救小狼,小狼在作者重病时,在那个粮食极度缺少的时间里,把自己唯一的野兔存粮给了作者,那时的小狼也有四五天没吃肉了,那感人的描述多次让我心中也泛出朵朵感动的浪花,这样难能可贵的感情,又有谁能不为所动?作者生病的时候,小狼再也不与别的同伴玩耍,整日趴在窗口,不论风吹雨打,就算有一次一天都是狂风暴雨也是依旧,像他这样做的原因,却只为每天可以在作者吃药时见她一面,狼一直是对敌人,对自己更狠,多少人说狼的无情,却不知他们把所有最真挚的感情,给予了爱自己的亲人。

作者更是为了小狼在藏獒口中把小狼解救出来,藏獒那巨大的爪子,锋利的牙齿划破了作者的手臂,那可怕的浑身是武器的藏獒有多少人害怕着,作者也曾是其中一员,可为了狼,却什么也不顾了。这样深深的母子情,这样令人感动的人狼缘,这样饱含感情的书,有谁能不喜欢呢?

我一向是粗心的人,但这本书,却是完好无损,如同刚买回来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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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喜欢书的作文

全文共 4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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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人类一生的朋友!这个暑假我看了很多的好书,最喜欢的就是——肯尼斯。格雷厄姆写的《柳林风声》这本书了!

书中讲了一个美丽的森林里有四个要好的朋友——鼹鼠、河鼠、獾和蛤蟆在风光美丽的河畔所经历的曲折刺激的冒险故事!书中的蛤蟆总是乱花钱,一会儿喜欢这,一会儿喜欢那,是个喜新厌旧的人。他的朋友们千方百计的想改掉他的毛病,就是改不掉,后来还去偷车被关进了监狱!后来被好心人救了出来,回到家却发现家被黄鼠狼给霸占了。他的好朋友鼹鼠、河鼠和獾又齐心协力帮他夺了回来。蛤蟆从此也改掉了自己的错误,这种知错就改的精神还是值得我学习的。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可爱的小鼹鼠了,他聪明、活泼还很勤劳。不像我干一会儿事情就喊累!然后我也很喜欢河鼠,他性格开朗,还很好客!对待朋友就像对自己家里人一样。河鼠还多才多艺,会很多很多的本领。我想这些我都得跟他们学习。

同时读了这本书后,我也被他们之间的友情打动,知道了友情是世界上除了生命和健康第二重要的东西了。是友情的力量让蛤蟆最后改掉了坏毛病,重新夺回了城堡!

《柳林风声》真的是一本很棒很好看的书,没看过的小伙伴们赶紧去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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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7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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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谈起我最喜欢的一本,那我可就犯难了。因为我喜欢看的书太多了!但目前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出自苏联作家高尔基之手的《童年》。

在童年一书中,高尔基化名为阿辽沙。他有一个慈祥的外婆,两个酷似野心家的舅舅(因为他的舅舅们正在为谁在家开染坊和谁将去农村种菜互相算计,却伤害了家庭和睦),一个好朋友和一个不寻常的童年。

在文章的一开头,就有一个不祥的预兆——他的父亲去世了,当时他只有七,八岁。后来他的母亲和外婆准备带他去外公家。而在登船之前,他刚出生没几天的小弟弟也去世了。从此这个家庭就像被诅咒了似的:阿辽沙的舅母,朋友在短暂的一年之内相继去世。他的一个舅舅为了钱,整天盘算着杀死外公。在几年之后,他的外婆去世了,外公也变成一个一无所有的叫花子。他从前的一切,如今也只剩下这一句单调的,让人心酸的话:“唉!你们这些东西啊……”

在这样的一个家庭里,阿辽沙看到了外婆的上帝和外公的上帝。他的心里就产生了一个疑问:“为什么外婆的上帝和外公的上帝不一样呢?”直到他母亲撒手离开人间时,他才渐渐明白起来,因为那时他才渐渐学会走向人间。而当时阿辽沙只有十一岁。

在啊辽沙的身上,我们会看到我们的影子吗?或许不会。因为我们在生活中都会有一些疑问,但不同的是,我们可以问父母,而阿辽沙只能强忍住好奇心。

文中阿辽沙的命运,就是高尔基自己的经历,他原名为阿历克谢·马克西莫维奇·彼什科夫。他出生于1863年,死于1936年,在11岁时就在社会上奔波,维持生计。在人间的苦难磨练了他的斗志,使他成为苏联无产阶级文学的杰出代表,社会主义现实主义的奠基人。

我喜欢这本书,不仅是单纯的字面上的喜欢,还因为与我们一样,主人公有着对未来生的恐慌,憧憬与迷茫…正是在这些人生的艰难困苦、起起落落中,练就了勇敢和坚强。它教给我们如何面对困难,如何面对曲折复杂的人生,做一个生活的坚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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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00字

全文共 7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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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人们的良师益友,书是知识的源泉。”一日无书,百事荒芜,人常说:“真诚的朋友值得一交,真正的美酒值得一尝,而好书,就是朋友,就是美酒,值得我们倾情深交,细细品尝。”其实,书和人一样,是有生命的、活的、会说话的东西”。同时,伟人高尔基的这句名言使我懂得每本书都有灵魂,集中表达出来的情感才是正本书的精华。伴随这种灵魂,我找到了自己喜欢的一本书—《斑羚飞渡》。

《斑羚飞渡》是一本动物小说,其作者沈石溪被誉为动物小说大王。这本书主要讲了一群斑羚被猎人们逼到伤心崖,为了不让鹿群灭绝,头羊不鹿群分成两拨,一拨身强力壮,一拨(包括他自己)老态龙钟。猎人没看出他们想干什么。不一会,两拨羚羊相互配合,相互帮扶,秩序井然的快速飞渡……每一只年轻斑羚的成功飞渡就意味着一只老斑羚摔得粉身碎骨,斑羚成功的飞渡最后只剩下镰头羊,这时山下响起了牛角号声,与此同时,猎枪喷出多多火花,击向镰头羊,但他并没有倒下,而是迈着坚定的步伐走向彩虹—那座美丽的桥消失在一片灿烂之中……

动物同人类一样,它们也有大脑,也会思考。那么让斑羚成功飞渡的原因是什么呢?那就是团结互助,在生死关头,斑羚群虽然损失了一半的成员,但是它们互相帮助,团结有爱的精神是至死不渝的,老斑羚们心甘情愿为下一代的子孙和种群的存活,从容、坦然,没有丝毫惊慌面对死亡,那是真正值得我们去学习的啊﹗

读了这本书,我被斑羚的聪明智慧,勇敢、自我牺牲的精神所震撼,被他们的团结互助、从容、镇定、临危不乱的精神所感动,从而更是启迪我们在现实生活中时时处处学习它们的这种伟大精神。

一本好书,就是一处你想去就去的故地,就是一束温暖明媚的阳光;就是一把打开智慧大门的钥匙……他就是你的,他就是你一生所值得拥的宝贵财富。

我爱这本书—《斑羚飞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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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5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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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是《昆虫记》。

这本书里主要向我们展示了许多有关昆虫的知识。每篇文章介绍的昆虫都十分详细,描写得栩栩如生。每次读完一个个片段,合上书本,脑海里那些精彩的情节都一幕幕浮现在眼前,内心也泛起了一阵阵波澜……

这部书是法国作家法布尔一生的辉煌巨作。法布尔自幼喜爱昆虫研究,从小就在花丛中捡各式各样的昆虫,都把它们装进自己的口袋。因此,那两个口袋总是高高的鼓起。在整个研究过程中,他曾多次遭到父母的反对,但他并没有就此放弃,甚至为了观察一种昆虫,连续九个小时在洞口前仔细观察。法布尔似乎连眼睛都不敢眨一下,生怕漏掉一个关键的瞬间,少发现一个重要的线索。

法布尔靠着他那里顽强的意志力,成功地走进了昆虫的殿堂,而他那部作品也成功地留在了世人们的心中。

《昆虫记》这部巨作也一直留在我的心中。它的每个篇章都语言生动具体;知识丰富多彩;道理通俗易懂;描写幽默多趣……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篇章为——松毛虫。文章主要简要叙述了松毛虫的生活习性,制作“产房”和外貌特征以及其它内容。形象地再现了昆虫世界的奇妙和多彩。

我们应要多接触大自然,多了解大自然,这本书里的故事就很值得我们好好阅读和学习。高尔基曾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昆虫记》也正是我们最好不过的成长的阶梯了。

现在学校和家长对我们读书的要求越来越高,《昆虫记》这本书载体正是我们“好读书,读好书,读书好”的良好。

我喜欢《昆虫记》这样的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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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350字

全文共 3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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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听过汤姆·索亚这个名字吗?他是马克·吐温创作的小说《汤姆·索亚历险记》里的主人公。我很喜欢这本,因为它体现了汤姆的可爱,这能让我回想起童年的一些往事。

在这本书中,汤姆本来是一个调皮的小孩,他经常逃课、捉弄人,甚至把教堂弄得天翻地覆。但在经历了出海冒险、目睹杀人事件、指认凶手这些事后,他慢慢变得善良又勇敢了。

看完这本书,我十分喜欢他指认凶手那一段。汤姆目睹杀人事件后,本来是不想告诉法官的,但是见到被冤枉的被告后,他动摇了,他的心里仿佛有一个声音告诉他,不能让好人背黑锅。最后,汤姆不怕被报复,勇敢地指出了真正的凶手——乔,他还用自己的智慧打败了杀人犯乔。这件事说明汤姆是一个机智而又善良的小孩。

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是,这本书的主人公虽然有缺点,但也有优点,在他身上,我们可以看到自己的影子,也可以从他身上学到一些好的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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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介绍我喜欢的小动物英语

全文共 8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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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have a little white rabbit. It is snow and white, really like a mass of white cotton. Eyes are very beautiful, like two rubies inlaid in the white face. Ears are very long, put up is particularly clever. It signed the front legs short and small, hind legs are fat and strong, so can only jump, can not run. Tail is also very small, almost can not see. It stands like a man.

I remember one time I pulled a radish from the yard, it did not even jump with me in front of me, while I do not pay attention to the mud with the mud to Diao away. I always do not want to let it eat unclean things, this time and as usual, we have done a fierce "struggle", of course I will win, when I put the clean radish in front of it, it thought me Throw in the towel, they triumphantly eat radish.

My little rabbit is so cu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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