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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我喜欢的一本书(优秀20篇)

大学新生在刚进入校园的时候,通常都会遇到许多陌生的新同学,此时准备一份新颖的自我介绍就能够和同学们相互认识啦。那么关于大学新生自我介绍的范文有哪些呢?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介绍我喜欢的一本书,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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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我喜欢的一则格言作文

全文共 6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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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言是人类遗言文化长河中一棵璀璨的明珠,是人类思想文化的宝库。这些妙语给人力量,使人振奋。我最喜欢“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这句话是冰心在给一个儿童杂志社题字时写的!

读书给人以乐趣,给人以光彩,给人以才干。读书是一件好事,因为他能拓展你的视野和提高写作水平!一年级我踏入小学读书,那时除了上课,我就一心想着玩。有一次过生日,阿姨送我很多书,有:探险类、百科知识、科幻类、侦探类、校园小说。

我从中拿了一本《鲁滨孙漫游记》,我翻开一看,是一些刺激的故事!鲁滨孙那曲折的经历,那勇敢坚强的精神把我深深吸引住了。从此,我就爱上了书。我最喜欢探险类的书了!通过看书我知道了植物与动物的生长秘密,知道太阳、黑洞的奥妙,月亮与夕阳的美……

有一次,老师举行一个活动——知识大比拼,有老师出题,我们抢答!主持人的问题一抛出,我就开始调动我脑中的存库,“开通丝绸之路的人是谁?”我马上举手了,老师请我写在黑板上。我走上台,拿起粉笔写哂纳感“张骞”二字。答对了“星星都是一个颜色的吗?”我马上喊了出来“不是!”

比赛结束后,我以380分的高分稳坐冠军的宝座。同学朝我投来羡慕的目光,一窝蜂地涌了过来,“你怎么知道这么多?”我骄傲地答道:“正巧,最近我看了一本书,在那上面有许多问题,都有解答!”

同学们对我刮目相看!读书让我作文水平也有了很大的提高,有一次老师出了“XX的故事”这个作文题目,大家都正在苦思冥想,我的笔尖已经在纸上沙沙地移动,因为我从课外书上中积累了许多素材,如今是展现的时候了!

从那以后,我便喜欢上了书,和它行影不离,也会选些好书来读!

“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相信冰心老人的话,我喜欢,你也将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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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介绍一本书的作文

全文共 7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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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诗词。那富有节奏的吟咏,旷达悠远的意境,字里行间流露出的随意洒脱都让我深深着迷。这个寒假,我读到了一本完全不同于以往的诗词——《桃李春风一杯酒》。书中用幽默浅显的语句,诙谐有趣的讲述方式,介绍了唐朝最有代表性的18位诗人的诗作和生平,展现了他们诗酒年华的快意人生。

“在唐朝,没有什么事情,是一首诗解决不了的。如果有,那就两首”。这本书开头第一句就深深吸引了我,让我废寝忘食,一口气读了下去。安庆渡江,李涉七绝退劫匪;滕王高阁,王勃一字得千金;长安城里,乐天五律“居亦易”;金銮殿上,李白番语傲朝堂……那一个个尘封千年的故事,活泼泼地跳出来,每一个诗人的形象都变得生动丰满,不再是简介中单薄的“纸片人”。他们微笑着向我走来,带着我开始了一场跨越时空的旅行。

在书中,我们可以读友情,“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读爱情,“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读风景,“春潮带雨晚来急,野渡无人舟自横”;读盛唐气象,“九天阖闾开宫殿,万国衣冠拜冕旒”……我仿佛穿越回了那个才人辈出的时代,看贺知章醉卧井底,看李白长叹黄鹤楼,看刘禹锡重回玄都观,看陈子昂独登幽州台……诗人们跌宕起伏的人生在作者的笔下娓娓道来,再加上风趣幽默的现代词汇,让人往往忍俊不禁,拍案大笑。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刘禹锡的故事,他的一生数遭贬谪,却依然豪迈阔达,写出了“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的不朽诗句,屡次被地方官刁难又写出了《陋室铭》这篇千古佳作。我们在生活中遇到困难也不能消沉沮丧,只要能像刘禹锡一样保持积极向上的心态,那就没有什么过不去的,要相信,风雨过后一定会有彩虹!

生活远比故事精彩,历史远比想象中有趣。穿越在这场奇妙的时空之旅里,那些熟悉的诗人,衣袂飘飘,神采风扬;那些经典的诗篇,字字句句,动人心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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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介绍一本书1000字作文

全文共 12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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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小柜里,有各种各样的书:有《海伦。凯勒传》;有《十万个为什么》;有《格林童话》;有《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等等,而我最喜欢的就数《平凡的世界》。

这是一部全景式地表现中国当代城乡社会生活的长篇小说。全书共三部。作者在近十年间广阔背景上,通过复杂的矛盾纠葛,刻划了社会各阶层众多普通人的形象。劳动与爱情,挫折与追求,痛苦与欢乐,日常生活与巨大社会冲突,纷繁地交织在一起,深刻地展示了普通人在大时代历史进程中所走过的艰难曲折的道路。

铜城除过河南人之外,从北方黄土高原和南方平原地区贫困县漫流来的乡民也是它的重要组成部分。自从有了煤炭业,这里就成了中国西部的阿拉斯加,吸引来无数寻找生活出路的人。在这个口音五花八门的“联合国”里,由于河南人最多,因此公众交际语言一般都用河南话。在铜城生活的各地人,都能操几句河南腔,哼几句嗯嗯啊啊的豫剧。 这城市四周全是山梁土峁。山上石多土薄,不宜耕作,农业人口远比不上黄土高原腹地稠密,更不要说和拥挤不堪的中部平原相比了。

因为事农者甚微,加之此地又不缺乏燃料,这些山山峁峁竟然长起了茂密的柴草,甚至还有一些树木梢林,显得比黄土高原其它地方更有风光。每当入秋之时,有些山上红叶如火,花团锦簇般夺人眼目…… 山梁土峁间,由于地层深处挖掘过甚而形成空洞,地表时有下陷,令人触目惊心的大裂缝往往撕破了几架山梁,甚至大冒顶造成整座大山崩塌陷落,引起周围里氏三级左右的地震。大山以北一二百华里处就是黄河,它带着成千上万吨泥沙沉重地喘息着淌向东方…… 城市在这条狭长的山沟里只能摆下一条主街。那商店铺面,楼房街舍,就沿着这条蜿蜒曲折的街道,沿着铁路两侧,沿着那条平时流量不大的七水河,鳞次栉比,层层叠叠,密集如蜂房蚁巢,由南到北铺排了足有十华里长。 火车站位于城市中心。

一幢长方形的候车室涂成黄色,在这座沾灰染黑的城市里显得富丽堂皇。除过南郊军民两用的飞机场,火车站不大的广场也许是市内最为开阔的地方了。 火车从这里向南,穿越绿色的中部平原,五六个小时就可以抵达省城。而向西,向东,向北,都有公路伸出,一直可以通往邻近几个省份。这个火车站每天上下午分别和省城对开两趟快慢客车,其余就全都是运煤车了。 从陇海铁路岔出来的这条支线,它的最后一节铁轨并没有在这个车站终止。这钢铁阶梯又在这里岔出两股,一路爬坡穿洞,沿途串起了东西两面二十多个矿区。

外地人提起铜城,都知道这是个出煤的地方,因此想象这城市大概到处都堆满了煤。其实,铜城边上只有一两个产量很小的煤矿,其余的大矿都在东西两面那些山沟里。 当你沿着铁路支线拐进这些山沟,便会知道那里有着多么庞大的世界。这些相距只有十来里路的煤矿,每个矿区都有上万名工人,连同他们的家属,几乎都超过了一个山区县城的规模。密集的人口,密集的房屋,高耸的井架,隆隆的机声,喧嚣的声浪,简直使人难以置信这些小小的山沟山湾,怎么能承载了如此大的负荷?我给大家介绍的这本书,是一本不错的书。它能带你走向另一条充满韵味的文学通道 ,为你打开一扇充满乐趣的大门,让你步入一个全新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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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全文共 4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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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过很多,但我最喜欢《陶小宝日记——我不再拖拉了》。因为我有很多地方和他一样。

陶小宝是四年级二班的学生。他非常拖拉,比如在课上吃泡泡糖,妈妈叫他起床他不起,在课上和别的同学说话……他拖拉的事做了一大筐,即使这样他还被选中代表班级参加体能智力比赛,陶小宝上阵后,又犯了拖拉、做事无计划的“老毛病”,不采纳同队女生的建议,自作主张导致本队在闯关中屡遭失败,拖了本队的后退。这时,他意识到拖拉所带来的不良后果,痛定思痛,彻底改变了拖拉的习惯。

有一天早上,妈妈叫我起床,我非常不想起,我就假装没听见,妈妈喊了三遍我都不想起来,妈妈说她要去上班了。妈妈走后我就继续睡,过了一会儿我一看表还有几分钟就上课了,我起床穿上衣服连早饭也没吃就冲出家门。虽然没有迟到,但是这一上午我给饿坏了,也没有心思去听讲了。

发生这件事以后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无论做什么事我们都不能拖拉。

同学们你们拖拉吗?你们要是拖拉就马上改正这个毛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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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喜欢看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5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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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喜欢养宠物,有人喜欢做手工,有人喜欢看电视,但我最喜欢的还是看。因为看书能增长知识,积累词语。我每天至少有三个半小时在看书,至今为止至少积累了成百上千个好词好句,难道还不让你惊讶?

对于我来说,书已经是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东西了。没有书,对于我来说就像没有一生命一样。不过,长期以来的看书习惯,让我写作下笔如有神,从来不用打草稿、查资料,都是一气呵成,半个小时内搞定,积累的好词好句使我的作文栩栩如生,几乎就是用好几百个成语连起来的作文;还给我的绘画带来的天马行空的想象力,虽然我没学过画画,但老师都夸我的画作远远超越了同龄人的水平。

我一开始接触书的时候,妈妈说我还很小,刚满月,当时我以为它是个玩具,随着时间的流逝,慢慢地从色彩鲜艳的图片、绘本到文字小说都会读了。让我增长了不少见识。

但是喜欢看书也是我的一个缺点,有一次吃饭,我拿着书走到餐厅,一边津津有味地看书,一边慢悠悠地吃饭,妈妈看见了,一下子抢过的的书,对我说:“边吃饭边看书对肠胃不好!”我没把这当回事,顺手拿起妈妈抢过的书,一边看一边吃饭,这个样子接二连三,妈妈已经筋疲力尽了,可我还在看。没办法,妈妈只好让我一边看书一边吃饭。

书使我的生活绚丽多彩,希望大家也能养成阅读的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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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4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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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里没有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我热爱读书,在那数不清的书籍中,我获取了许多知识,明白了一些道理。

我最喜欢看的是长篇小说《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它是苏联一部最辉煌的名著,它早已成为世界文学的经典之作。此书被广为阅读,盛传不衰,被视为人们的生活教科书,人生的路标和精神补品,被一代代读者传承着。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的作者,他英勇奋斗了一生,和书中的主人公保尔的经历完全交织在一起。保尔既平凡又伟大,但他不是天生的英雄,而是在老一辈党员的教育下,通过长期实践,无论何时,何地都要严格要求自己,终于锻炼成一个具有崇高理想,坚毅的意志和刚强的自觉革命战士。他有奋斗目标,为之献身的理想始终坚定不移,并和人民利益联系在一起,为人类解放而奋斗,“钢铁”就是这样一步步炼成的。

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它告诉我们:千里之行始于足下,空谈理想是无济于事,要苦干,实干,从自己做起,从小做起,要有顽强不屈和无私奉献的精神。

听了我的介绍,你是否也喜欢上了这本书,一起加入吧,投身书的海洋,会给你带来无穷乐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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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喜欢一本书600字作文

全文共 8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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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德说过:读一本好,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我也曾因为一本书沉迷过,思索过,那就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我被这个透彻又不透彻的书名被吸引了,书中的主角海伦·凯勒是一个失明的人。海伦因一场大病失去了视觉和听觉。一开始的海伦,情绪暴躁,行为冲动。其实我很能理解,我很怕黑,在黑暗的夜里,我常常也因为什么也看不清楚而恐惧,躁动。

海伦说,想获得三天的光明,仅仅三天,她希望她能看得见,而且,她很规律地安排了这三天她要看的东西。

她说,第一天,她想看到那些好心的、温和的、友好的、使我的生活变得有价值的人们,想把那些人存进记忆里,尤其是她的老师——莎莉文小姐;她还要看一个婴儿的脸,因为婴儿给她带来蓬勃的生气;还有她忠诚乖巧的宠物狗的脸,因为那样使她温暖。还有美丽的森林,广阔的农田,墙壁上的图画……她都要仔细的看过。

第二天,她要看日出,她认为这是黑夜变成白天的奇观,虽然海伦的世界里从未有过光明,也分不出昼夜,她还是对万物的变化如此好奇。她甚至想把整个世界看一遍!把整个地球的历史读一遍!

最后一天,她依旧要迎接旭日,接着去游览这个城市,游览她一直居住的地方,一直到午夜,到她失去了眼前的光明,再次迎来黑暗——她却依旧说,他的心中充满甜蜜的回忆。

多好的孩子!她渴望着,渴望着拥有光明,哪怕只有三天,她也不懊悔,仿佛她的生命里,已经充满了光明,她又一次接触了世界,用自己的双眼,把世界又看了一遍,这时间虽短暂,却在海伦心中添了一份美丽的梦。

可我更看到了,海伦在书中不断提到“有视力的人”,这让我心中又是一震。她多番提醒,我们都是看得见,她三天里看到的事物,我们都能看见,而且不论何时,我们都有看见那些事物的权利,因为我们看得见。

所以,我们更应该珍惜眼前,我们可以看见春天万物复苏,夏日艳阳高照,秋天硕果累累,冬日大雪纷飞……这些对于失明者来说,都是遥不可及的幸福啊!对于他们来说,就好像生命中缺少了什么一样,他们对我们,必定是羡慕,又嫉妒啊。我们何曾想过,自己,竟是被这样羡慕着的。

所以,我们更应该珍惜眼前,珍惜我们所拥有的。这就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让我感受到的,感谢有这样一本好书,让我更懂得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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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最喜欢的一本书[200字]

全文共 2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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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向大家介绍一本叫:《经典寓言故事》它的作者是:崔钟雷。一共有343个故事,这本书文字优美,内容丰富,全面展现了一个多彩的世界,让我们在读故事的同时学知识。

我最喜欢的一篇故事是:第16篇《夸父追日》讲了一个叫夸父的巨人追太阳的故事,夸父执着地追逐着太阳,克服各种困难,他的这种精神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我们做什么事情都要勇敢、坚强、坚持不懈、勇往直前,不要退缩。

这本书让我每天都过得充实、精彩,希望这些故事能陪伴大家一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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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900字

全文共 8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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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飞逝,转眼间我已经成长为了一个小学六年级的学生,伴随着小学六年学习生涯的当然有许许多多的课外,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学会爱》,因为是它让我学会了感恩!

还记得那年期末结束的时候老师送了我这本书,它的作者是我最喜欢的刘墉先生。书中的一个个故事都是发生在作者和他儿子,女儿和妻子之间,引人深思,看了之后让我们不得不扪心自问,“我学会爱了吗?”

书中有个故事让我看了之后尤其觉得惭愧。有一天,刘墉到朋友家做客。晚餐之后,刘墉指着桌子上的残羹剩菜,对主人客气地说:“您准备的太丰盛了,剩下这些,多可惜啊!”岂知主人才六七岁的小孩竟毫不考虑地搭了腔:“不可惜!奶奶吃!”“我婆婆等一会儿出来吃!”女主人说,看见我十分惊讶,又解释,“她不喜欢一起吃,叫她吃好的,她还不高兴,只有剩下来的,她才吃,而且吃得高兴!”难道他们就不能理解老人是因为爱才宁愿自己吃残羹冷炙,而把新鲜美味的食物留给自己爱的人吗?

这不由得让我想起了发生在我自己身上的一件事情。记得小时候最爱吃的就是妈妈烧的红烧小排,只要妈妈一烧小排,我就能吃满满的两碗饭。“开饭啦”妈妈悦耳的声音从厨房飘来,早已饥肠辘辘的我赶紧跑到了餐厅,”Yeah!今天有小排!“我高声喊道。端起饭碗,我就开始像这盆小排发起了积极的进攻,没过多久,餐桌上的这盘小排就被我快消灭完了,爸爸妈妈一直笑眯眯地看着我吃得这么香的样子,妈妈说:“还有几块,孙霄你都把它给吃了吧!”“可是妈妈,你和爸爸都没吃过呢?”妈妈一说,我才猛然发现爸爸妈妈根本还没有尝过这盆小排的味道呢!妈妈说:“你爱吃,你就吃掉吧,爸爸妈妈不爱吃。”听妈妈这么一说,我马上毫不犹豫地把这盆小排都给吃完了。

读了这本书之后让我瞬间明白了“爸爸妈妈不爱吃”的这句话的含义了!我为自己当时的不懂事而惭愧,也为自己终于明白了爸爸妈妈对自己的爱,自己又该如何去感恩这份爱而感到庆幸。就像书中所写的“有一种爱,它深藏在内心,温柔而克制,却在生活的每一个琐碎的瞬间,每一个琐碎的细节上,得到呈现。”父母无私的爱,让我们感到温暖,但我们必须要懂得那份爱,必须要懂得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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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全文共 7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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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这本《智慧儿童》,它已经伴随我多年了。记得我二年级的时候,有一天中午,我独自一人在家里写作业。突然,门“咔”的一声打开了,我跑出去一看,原来是妈妈回来了。妈妈瞧了瞧我,问:“敏敏,作业写完了吗?”“恩。”我说着,眼睛直盯着妈妈拎着的白袋子看,“咦!这好像是新华店的袋子耶?”“恩,这是一本新书,刚出版的,拿去看吧。”妈妈说完,便把书放在桌子上,转身去做午饭了。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冲到桌前,提起袋子,跑进房间,从袋子里拿出书。哇多漂亮的书啊!湛蓝的封面上画着七个可爱的小女孩,在小女孩的中间,众星拱月般地围着四的艺术字“智慧儿童”。在“童”的下面还有三个红色的小字:中外篇。我迫不及待地打开书,翻到目录,哇!好多故事呀。有《司马光砸缸》《曹冲称象》《藏在图书里的绑架案》《拿破仑以少胜多》《巧买“啊”和“哇”》……最让我惊奇的是《藏在图书里的绑架案》了,为什么绑架案会藏在图书里呢?带着这一连串的疑问,我找到这个故事,认认真真地看了起来。噢,我明白了,这个故事讲的是小罗宾很爱看书,他去图书馆借了一本名叫《横渡大西洋》的书,书里有好几个字被人挖掉了,他向管理员记下了这些字,回家以后把它们拼成了一句话:如果想保住你孩子的性命,就准备十万美元。不许报警,再联络。小罗宾一看,赶快上警局报了警,经过警察们的努力,终于破获了这一桩绑架案。真是太精彩了,我越看越入神,不出半天,一本书就被我“啃”光了。我小心翼翼地把它珍藏起来,每天时不时地把它拿出来看一看,翻一翻,生怕它哪儿脏了,哪儿皱了,把它当稀世珍宝一样看待,对它爱不释手,宝贝地不得了!现在,当我再翻开《智慧儿童》,翻阅着中外儿童的智慧精华,看着跟我同龄的孩子们惩恶扬善的事迹时,心中就会涌出一种激动,一种感慨:是啊!正是这本书,教会了我怎样做人,怎样用自己的智慧去战胜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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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6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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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士比亚说过:“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歌德说过:“读一本好书,就是在和高尚的人谈话。”雨果也说过:“书籍是造就灵魂的工具。”书,我喜欢读你!

宁可吃无肉,不可家无书。书是我形影不离的好朋友,假如我连续几天不读课外书,生活就像吃菜没有加盐一样乏味。

在生活中,我们要结交“好朋友”。它能使我们的生活丰富多彩。我的“好朋友”有很多,如《爱的教育》、《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水浒传》等等。现在我给你介绍一位最好的朋友——《鲁滨逊漂流记》。

《鲁滨逊漂流记》的主人公鲁滨逊从小决心成为一名海员,周游世界。他第一次出海,不幸遇上了风暴,最后,只有他一个人活了下来。他游到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用自己的智慧和勤劳,顽强地生活了28年,终于在1684年12月19日被一艘英国的船拯救了。这本书告诉了我很多:逆境中,只有具有坚强毅力而又聪明智慧的人才能取得成功。

鲁滨逊的经历影响着我,使我在生活和学习中不断地激励自己做一个永不退缩而又具有坚强毅力的人。

记得有一次,我想给妈妈做菜,让辛苦的妈妈放松放松。可结果西红柿忘了洗,鸡蛋糊了,味道也不好。顿时,我像一个泄了气的皮球,决定放弃。可转念一想,鲁滨逊在那荒无人烟的荒岛上遇到那么多困难,他都一一克服了,我这点困难又算得了什么呢?成功总是青睐有恒心的人,我要再做一次!终于,我成功了,做的菜好吃多了。

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在人生的道路上一定会遇到困难与挫折,要想取得成功,就需要有顽强的毅力、永不放弃的精神。我的人生也会随着这本书起航,在人生的航海中,我会勇敢前进,永不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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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介绍一本书的

全文共 4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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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远方的朋友,今天我向你介绍一本——《小故事大道理》,希望你能喜欢。

那么我向你介绍一下书的内容。那是一本有300多篇故事的书,书前写道:人生就象一局棋,每一步都要想清楚,其实人生还不如一局棋,因为没有人失败了可以重新开始,所以,我们要认真地走好每一步,如果一步走不好就很难弥补自己的失误。

我在书中读了一个小故事:一个人在船上航行,突然乌云密布下起了暴雨,那人害怕极了,急忙乞求上帝把他变成鱼,上帝把他变成了小鱼。这时一只鲨鱼游来了,他有乞求上帝把他变成鲨鱼,这时一条捕鲸船驶过来,他见了又乞求上帝把他变成人。上帝告诉他这是最后一次了,并把他变成了人。他又回到了船上,心想这下好了,没事了。突然,一个大浪把他卷走了。

我读了这个故事心想:生存争战无处不在,上帝也有苦恼,要把握住现在,吸取以前的教训,用优势弥补缺点,成长为生活的强者。还有不要象文中那个人一样只会乞求别人。

经过我这么一说,你喜欢这本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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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4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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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佳怡

“养心莫若寡欲,至乐无如读。”这句话说的没错,多读书肯定是对的,读书令我痴迷,令我忘却自我,所以,我要为大家推荐一本书——《解忧杂货店》。

《解忧杂货店》是日本著名作家东野圭吴写的,东野圭吾一生不知写了多少本书,其获奖书籍更是不计其数,如1985年写的《放学后》获第31届江户川乱步奖,2005年出版的《嫌疑人X的献身》史无前例地同时获得的第B4届直木奖,第6届木格推理小说大奖,以及年度推理小说排行榜第1名等。

《解忧杂货店》主要讲得是在一个僻静的街道,有一家杂货店,名叫“浪矢杂货店”,只要写下烦恼,投进卷帘门的投信口,第二天就会在店后的牛奶箱里得到回答。运动员因男友身患绝症,在爱情与梦想之间彷徨徘徊;为了音乐不得不离家漂泊,却在现实的阻拦下寸步难行;面临家庭经济危机不得已连夜潜逃,挣扎在亲情与未来的迷茫之中……他们将烦恼写成信、投进“浪矢杂货店”的卷帘门,随即不可思议的事竟不断发生……写给三十年后的信,回信竟是……生命中的一次偶然交会,会擦出什么样的火花?更精彩的内容,一起到书中看看吧!

“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一起进入这奇妙的故事中,治愈你的想象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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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全文共 5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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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每个中小学生来说是最熟悉的,有的人喜欢数学书、语文书、音乐书、科学书、科幻书、小说……可是我却最喜欢安徒生爷爷写的《格林童话》。

第一次接触《格林童话》的时候是在我读小学一年级的时候,那是第一次进书店,第一次买书,买完老师要求要买的书后就在书店逛了逛(和爸爸一起),然后看见几个字:“童话胡事类!”“不对,那个字念gu,不念hu。”“哦,原来读故,爸爸,上面摆的都是些什么书呀?”“上面都是我国着名的童话故事家安徒生爷爷写的童话故事书,那写书的名字都叫做格林童话,那天买回去看了之后就深深地爱上了那种书那里面有一个故事让我深受启发:那个故事的名字叫做丑小鸭,讲的是一个小鸭子生下来就很丑陋,可是它不怕困难最后变成白天鹅的故事。那个故事让我想起我有一次学校发了几张纸在我们班上让我们班写字写得好的去写,老师让我去了,我们班有两个一等奖,两个二等奖,一个三等奖,我就是那个三等奖,我当时根本就是乱写的,就是觉得自己会失败,我没有努力,后来果真失败了,这一对比,看到了丑小鸭遇到困难不退缩,最后成功变成白天鹅,而我遇到困难就退缩,最后失败了。我就是喜欢格林童话这本书,里面任何一个故事都喜欢。

我喜欢的书是格林童话,你呢?喜欢什么书?也喜欢格林童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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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1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5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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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们的好朋友。在读书的过程中,它像一丝阳光,照亮我前进的方向;更像好朋友一样带给我很多乐趣。所以我喜欢读书,尤其我喜欢的一本语文书就是《鲁滨孙漂流记》。

书中主要讲了鲁滨孙一个人在荒岛上生存奋斗的故事:他是一位英国青年,他乘坐的船在海上遇到了危险,其他人都死了,只有他一个人被冲到了荒岛上,于是他只有自己动手在小岛上开辟土地,种起了麦子来养活自己。他养了岛上的山羊,吃着羊肉,喝着甜甜的羊奶;他还做了一个坚固的大木头房子,来保护自己;他训练了一只鹦鹉和自己作伴;后来,他还救了一个野人,给他取名叫星期五,并且成为了自己的仆人。于是,他的生活越来越好,在荒岛上与世隔绝的生活了二十八年以后,一艘英国船来到海岛,带着鲁滨孙回到了家。此时他的父母已经过世了很多年,他把在巴西种植园的收入都给了帮助过自己的人们。

鲁滨孙的故事深深的鼓舞了我:他拥有梦想,勇于挑战,勇敢的追求自己想要的生活。即使在遇到危险之后,他也没有绝望,他辛苦劳动,用自己的双手开辟了一个新的天地。由于他的不怕困难,艰苦劳动,最后他终于回到了家乡,实现了梦想。

我应该跟鲁滨孙学习,要有远大的理想,好好学习。面对困难,我们不能轻易放弃,而是应该积极面对,不能后退,最后实现自己的理想。我要做一个爱学习的好孩子,长大了回报爸爸妈妈,回报老师,为祖国做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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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00字

全文共 6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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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小到大看过很多的,比如说:《一千零一夜》、《十万个为什么》、《作文大全》……不过,在这些书当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冒险小王子》。

《冒险小王子》这本书分十二部,我看的是第八部,名叫“好运气的兔子脚”。我很爱看这本书,是因为它写得好,教育我们要团结友爱,要相互帮助。让我们来看看吧!

《冒险小王子》系列书是一套优秀的儿童小说读物。此系列书刻画了一群智慧、勇敢、敢于向困难挑战的优秀儿童人物形象。这本书的主要人物是:包小龙、于萌萌、汤诺等。故事中的主人公包小龙,天生拥有一种神奇的魔力,他和小伙伴汤诺、于萌萌等人,来到了与人类社会相互依存的“纳尤精灵”国度,和小精灵们一起对抗力量强大的邪恶魔法师,挫败了精灵师一个又一个险恶的阴谋。包小龙有很强的正义感,他善良、勇敢爱冒险,喜欢研究稀奇古怪的东西,喜欢问各种各样奇怪问题。于萌萌十分聪明,做事认真,喜欢摆出小大人的样子对人说话,看上去十分高傲却很够义气,会为了朋友冒险。汤诺十分平和,胆子有点小,对任何事都抱着能不去做就不去做的态度,做事总是慢半拍,但很重义气,尽管很害怕也会参与朋友们的冒险。

正是因为有了这三位爱冒险的孩子,才让《冒险小王子》这本书写得那么好,这本书共分十三章,第一章是:成长穿衣镜。写的是包小龙他们进了自己不该进的“粉红色冰吧”。所以被罚留校一个月。第二章是他们在留校时无意中进了一名叫冰茶茶的男生的生活地。从第三章到第十三章写的是他们在冰茶茶那里的神奇冒险。

我这下更加喜欢《冒险小王子》这本书了。因为,是它让我的空闲时间有了欢乐。我已经把第九部买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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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介绍我喜欢的一则格言作文

全文共 6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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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这样一句名言:自信是人生的开端。

有了自信,你就首先达到了成功的开端;反之,没有自信,那你就不可能到达胜利的彼岸。

记得那样一件事至今仍让我记忆犹新。那是一节普普通通的数学课,老师刚提出一个问题后,全班便鸦雀无声了。我环绕四周,只见有的同学托着腮帮在思索,有的同学在打草稿。不一会儿,有的同学于同桌小声交谈起来,还有的同学已微笑着举起了手。我早已算出了答案,可害怕举手,怕老师抽到我回答错了,怕同学们的嘲笑声……

也正在这时,我又想起了那句名言:自信是人生的开端。我想也是啊,没有自信哪来的成功呢?管他对不对,受到嘲笑又怎么样?大不了把它当作挫折。但是,如果我回答了这个问题,我就首先战胜了自己,这难道不叫快乐吗?终于,我怯生生的举起了右手,脑海里仍涌现那个答案,生怕说错:20x,20x,20x……

只见现在已有很多同学举起了他们自信的右手,数学老师一会向左看看,一会向右看看,好不容易发现了我,于是就让我来回答。这时,教室一片静默,我不紧不慢的站起来,说道:“20x。”本来准备捂住耳朵的我,可是,我刚一坐下,就发现我错了。

迎接我的不是冷嘲热讽,而是经久不息的掌声。那掌声持久而热烈,似乎在对我说,我又向成功走进了一步,我已经打败了自我,加油吧!胜利已经在向我招手了。

从那以后,我就在也不担心,不害怕了,因为我已经学会自信是人生的开端的内涵。

正是这句名言,时刻勉励着我,激励着我,鞭策着我,引领着我走向成功之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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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7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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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曾经说过“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觉得他说的对极了,书可以让人得到丰富的知识;可以让人更有修养,让人受益匪浅。

我非常喜欢牧玲写的一本书--《丛林守护神》,它是《艰难的归程》姊妹篇,是我在看完《艰难的归程》后担心牧犬“阿蓬”的命运,缠着妈妈给我买的。该书主要讲了退休牧工老金带着牧犬阿蓬回到了城里的家,儿子、媳妇并不孝顺他,也不喜欢阿蓬,而且阿蓬不适应城里的环境还闹出了许多笑话,别人都嫌弃它。后来,因为阿蓬捉住小偷,大家对它的态度发生了一百八十度大转弯。老金的儿子想发财,于是就把阿蓬偷偷卖掉了,好在老金几经努力把阿蓬找了回来。一次,老金邻居家发生火灾,阿蓬奋不顾身冲进火海救出了邻居家的婴儿,又救出了邻居家的女人,被火灼伤的阿蓬最后救出了邻居家的小狗娃,连命都快没有了,却因为把小狗娃的脖子上咬了一个印,男主人不愿意了,对阿蓬一阵拳脚相加。阿蓬对城市、对城里人的信任被彻底地摧毁了,于是,老金带着阿蓬离开了城市,回到了山林。老金成了护林员,阿蓬成了“护林犬”。在神奇的山林里,它结识了护林犬黑皮,丰富的山林生活给它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快乐。在一场与疯豺的战斗中,阿蓬发现自己的儿女被垂死的母豺偷换,围绕是否收留义子,阿蓬和黑皮几近反目,后经老金调停,阿蓬充当了红豺的“义父”和“教练”,使幼豺健康成长。幼豺回归山林时,竟“恩将仇报”咬伤义母,阿蓬又经受了新一轮的考验......

读完这本书,我感慨万分:城市从来不是牧犬的归宿,牧犬是属于山林的,被牧犬养大的红豺最终离开了人类的庇护,回归了自然。不管是它们,还是我们,最终还是要踏上回乡之路......

同学们,让我们好好读书,丛书中汲取更多的知识、更多的营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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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全文共 4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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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我生日的时候,妈妈送了我一本——《格林童话》。里面的语言很生动,也配上了插图,我很快就喜欢上了它。

我几乎每天都在看这本书,休息时看,在书桌前看,写完作业后看……。总之,我只要一有时间了就会看。

《格林童话》里有《莴苣姑娘》《桌子、全驴和棍子》、《玻璃瓶里的妖怪》……比如说《青蛙王子》讲的是一直变成青蛙的王子帮小公主捞回玩具后,小公主看到青蛙的外貌就失信了,当小公主把青蛙扔到地上时,王子竟然恢复原貌了,后来王子和小公主过上了快乐的生活。这个故事让我懂得了不能看外貌就判断别人的能力。

记得有一次,我做卷子时遇到了一道难题,想了很长时间也没有答案。就在我准备放弃时,脑子里突然蹦出来《少女和狮子》的故事告诉我们的道理:不管做什么事情都要坚持不懈,才会取得成功。想到这儿,我又冥思苦想了一会儿。这道挡路的难题,终于被我攻克了。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美与丑,善与恶,真与假,诚实与欺骗,友爱与仇恨……

我喜欢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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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00字

全文共 6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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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活蒂勃朗特写的《简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中的主人公简爱有着一颗坚强高尚的心灵,她那顽强的精神常常地打动了我,使我迫不及等地几乎一口气读完了这本世界名着。

简爱自幼父母双亡,寄人篱下,饱受欺凌。后来,她进了孤儿院,一个朋友也没有,院长很坏,她让简爱擦桌子、拖地,稍微碰了一下,她就要打简爱。简爱受尽了磨难。后来简爱和一位名叫海伦的小姑娘成了好朋友,但几年后海伦就身患绝症去世了,简爱很伤心,她又没有朋友了。

就这样,简爱在孤独中渐渐长大了。她贫穷、矮小,貌不惊人,但她凭着一颗坚强高尚的心灵,自尊自立,当上了一名家庭教师。这个家的主人脾气很温和,他待简受很好,他们很快就相爱了。然而,就在他们真心相爱的时候,简爱发现主人还有妻子,简爱不愿沦为情妇,她伤心地离开了。后来,男主人因为发疯的妻子放火烧了庄园,女主人在火灾中死去,男主人也因此失明。就在男主人绝望孤独的时候,简爱又回到了男主人的身边,经过了种种艰难,他们终于获得了最真诚、最珍贵的爱情。

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这是简爱的真实写照。她经历了风风雨雨,最终获得了最真诚的爱情。这本书的开头和结尾有着鲜明的对比,还突出了中心,那就是只要你付出了努力和汗水,总会有好结果。从一个小女孩到亭亭玉立的大姑娘,简爱唯一不变的是善良、坚强和自信。她以一个心灵高洁,维护自尊的女性形象,深受广大读者喜爱,这也是这本书一百年来久盛不衰的原因之一。

生活中,像简爱一样的人很多,他们历尽了磨难,以善良的心赢得了别人的信任,从而也结出了甜果。生活需要真诚,需要付出,愿天下善良的人们终有好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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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喜欢书的作文

全文共 6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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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特别喜欢《百变马丁》这套。主人公马丁拥有一项特异功能,每天早晨都会变成另外一个人,开启一段奇妙的旅程。马丁每天斩妖除魔,救死扶伤,是我心中的大英雄,我要是能拥有和他一样的本领就太棒了。

早上我穿好衣服出门上学,在公交站牌等了好久,车也不来。突然,我拍了一下脑袋,“哎,我真傻,我不是会变化吗?干嘛在这里等呢。”于是,我把自己变成了一只小鸟飞向学校。飞着飞着,突然迎头出现一只大网,我就被抓了。小小的我被撞的昏迷不醒,当我醒来的时候已经被关在笼子里了。这可难不倒千变万化的我,于是我变成一只蚂蚁轻松地离开了笼子。回头一看,一屋子的国家保护动物,正用哀求的目光望着我,我的英雄血一下子冲向脑门,我立刻变成斗战胜佛——孙悟空,拿出金箍棒,跑到坏蛋面前,想一棒打死这些坏家伙。但一想,不能以暴制暴,还是交给警察叔叔吧!于是,我拔出三根猴毛,轻轻一吹变出好几个我,拿着绳子,三下五去二就把他们捆的结结实实。

回到屋里,我轻轻一吹,所有的小动物都回到了自己的家园。紧接着,我就把几个坏家伙带到了警察局,警察叔叔还表扬了我。

任务完成后,一看手表,呀,快迟到了,我急忙变成小鸟飞到学校,又变成了孙悟空。同学们看到我的样子,一点儿都不惊讶,因为他们已经习惯了。只有一年级的小朋友很好奇,老是摸我的长尾巴,但我一点儿也不生气,还给他们表演中国功夫。

但是我一点儿也不遗憾,虽然现实的我没有特异功能,但是我可以靠着自己的双手“千变万化”:变成遵守交通规则的好孩子;变成保护环境的小卫士;变成积极发言的好学生;变成乐于助人的好哥哥;变成爱做家务的好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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