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方案推荐3篇 作文(精品20篇)
父亲总是少言寡语,但是他的爱一直饱含深情。父亲节到来之际,幼儿园举办了父亲节活动,下面是相关的邀请函,快来看看吧。今天开学吧给大家精心整理了一些2015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方案推荐3篇 作文优秀作文,供大家阅读参考,希望你们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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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5作文
5004法制宣传活动简报
全文共 1051 字
+ 加入清单今年是“七五”普法的开局之年,11月10日垦利区召开第十五次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会议 ,全面部署了“七五”普法工作,正值“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到来,董集司法所积极行动、认真筹备、提前预热,发挥主观能动性做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普法工作,立足群众需求,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切实增强法治宣传教育成效。
董集司法所制定详实计划开展“12.4”系列法制宣传活动,认真筹备了主题为“一个援助、两个送、三场法制宣传课”的活动计划。
“一个援助”。司法所联合民政办、残联、老龄办、扶贫办在辖区内开展一场主题为“风雨人生路、法援伴你行”的大型法律援助普法宣传活动,以董集镇幸福苑为宣传阵地,印制《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残疾人权益保障法》《民法》《老年人防诈骗手册》《山东省法律援助条例》等单页,将这些与弱势群体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送到他们手中。结合现在正在开展的扶贫脱贫工作将“法律援助绿卡”送到每一户贫困户手中,确保法律援助渠道畅通、应援尽援。
“两个送”即为“送法进企业、进社区”。司法所深入结合“12.4”系列法制宣传活动联合镇安监办、派出所重点对园区企业进行普法宣传,对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和矛盾纠纷进行排查,向园区企业和职工发放有关《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常用法律知识读本,现场接受并解答群众咨询,增强企业的法律观念和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
司法所选定董集镇杨庙社区和大王社区开展主题为“学法用法人人争当法律明白人”的法治讲座活动。聘请法律专业人员为居民开展法律讲座并现场解答各种法律问题,发放有关《劳动法》《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物权法》等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等法律宣传资料,增强社区居民的法律意识,提高社区居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
“三场法制宣传课”。在镇直机关干部中开展一场专题法制宣传课,以十八大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力争在全镇机关干部中营造尊法、学法、宣法、践法的浓厚氛围,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知识水平。
充分利用新型农民学校的平台在每个村开展一堂法治咨询培训课,以村干部和两委成员为培训主体,制定学习计划和考试考核标准,确保学法达到实效。
在镇中心学校开展主题为“今天学法知法,明天宣法用法”的专题法制宣传课,聘请法制副校长给学生上一堂法制课,结合本区的典型案例,以案说法,深入浅出的讲解与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密切相关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知识,对学生进行生动深刻的法制教育。在学校学生中间形成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浓烈氛围,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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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学校世界无烟日宣传活动小结
全文共 706 字
+ 加入清单我校结合实际,在第二十八个“世界无烟日”到来之际,开展了以“美好生活 自由呼吸”为主题,以禁止学生吸烟为目标的系列活动。具体做法是:
一、对小学生进行吸烟有害健康的教育。
在开展第二十八个“世界无烟日”宣传教育活动中,学校利用国旗下讲话机会,由大队辅导员欧荣辉进行宣传吸烟有害健康的讲话,并布置开展第二十八个“世界无烟日”活动计划。
(1)利用红领巾广播站了解吸烟对身体和环境的危害、
(2)学校开展以“美好生活 自由呼吸”为主题开展中队活动
(3)开展“世界无烟日”与“健康教育”结合起来,让孩子们知道,关爱健康,保护生命是环境保护的最高目标、是幸福的基石,从而引导学生明白不吸烟的道理。
二、开展“世界无烟日”宣传的社会实践活动
学校在高年级学生中开展吸烟有害的调查活动,让学生在调查中增加吸烟有害健康的感性认识,用调查得来的事实劝告自己的父母戒烟,用被动吸烟更有害健康的道理劝说自己的父母戒烟。在开展这些活动的同时,要求学生写“我劝父母戒烟”的文章,并进行作文竞赛和展览。真正做到“拒绝二手烟、让肺自由呼吸”。
三、教师以身作则加大宣传
学校充分利用广播站、宣传栏、黑板报、校园网等进行吸烟有害健康宣传,教育学生不要吸烟,把严禁学生吸烟写进教室公约中,同时这项活动作为学校卫生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检查、考核。为了推动宣传教育工作,在“世界无烟日”学校把“不要在未成年人中吸烟”和“不在公共场所吸烟”作为对教师的纪律要求,巩固创建无烟学校的成果。
学校开展的活动内容体现了生动活泼、丰富多彩的形式,学生喜闻乐见,收到了优良的教育效果,同时让孩子们了解吸烟有害自己及家人的健康,吸烟更会污染环境,懂得保护环境就是从身边的点滴做起。
篇2:2024年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条幅
全文共 1182 字
+ 加入清单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为了让我们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同时促进各国和各个地区的消费者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因此,我们都很保护消费者权益。那么,大家对于消费者权益日的宣传标语有没有了解呢?
1.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2.诚实守信是企业的社会责任
3.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商业欺诈行为
4.维护消费者权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5.指导消费者合理消费,促进市场繁荣发展
6.公平正义,消费和谐
7.做好消费指导工作,增强消费者维权能力
8.倡导诚实守信,共铸消费和谐
9.健全消费纠纷和解机制,共创和谐消费放心环境
10.贯彻落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11.营造和谐消费环境,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12.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共同责任
13.化解消费纠纷促进社会和谐
14.搞好消费教育,提高消费者素质
15.有效化解消费纠纷,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16.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17.以人为本切实保护好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18.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19.诚实守信是企业的社会责任!
20.做好消费指导工作,增强消费者维权能力!
21.扩大消费是经济发展的需要
22.消费维权营造公平消费环境
23.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24.倡导诚信兴商促进社会公平公正
25.充分履行好消协七项法定职能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贡献
26.积极开展国民消费教育工作指导引领人民科学合理消费
27.贯彻落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28.搞好消费教育,提高消费者素质!
3.15消费者权益日条幅
做好消费指导工作,增强消费者维权能力。
指导消费者合理消费,促进市场繁荣发展。
有效化解消费纠纷,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优化消费环境,服务经济发展。
优化消费环境,促进经济增长。
优化农村市场环境,促进农村消费需求。
营造和谐消费环境,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以推行信誉卡的使用为切入点依法保护消费者权益。
以人为本,切实保护好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共同营造良好消费环境。
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进步。
要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树立先进的消费观念和消费方式。
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商业欺诈行为。
学习消费知识,科学合理文明消费。
宣传消费政策,提振消费信心,促进消费需求。
宣传贯彻好《消费与责任》年主题。
信誉卡是企业与经营者的信用和名誉的象征。
信誉卡是产品三包的凭证和解决消费纠纷的证据。
消费者购物只有索要信誉卡,才能更好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消费维权、营造公平消费环境。
维护消费者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维护消费者权益是良好企业的社会责任。
维护消费者权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维护农村消费者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为消费者服务,树立诚信品牌。
推动消费维权,提振消费信心,促进经济发展。
团结一致,抵御假冒伪劣商品。
提升服务质量,拉动消费需求。
篇3:开展“5.12”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简报
全文共 293 字
+ 加入清单救互救能力,5月10日下午,五里新村社区组织开展全民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社区党员志愿者、部分居民代表等50余人参加此次活动。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向在场居民群众发放了防灾减灾应急常识彩色宣传资料、《城市社区防灾减灾手册》等资料,同时还向大家讲解了在各类事故灾难、自然灾害、消防安全等人身安全遭遇危害时,居民们如何逃生自救的方法以及家里应配备的应急物品,并结合身边生动具体的例子,讲述了家庭日常消防知识。
活动结束后,居民们纷纷表示,加强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和学习非常必要,为了让更多的小区居民在突发灾害发生时能够从容应对,尽可能减少灾害带来的损失,希望社区今后能多开展一些这样的宣传教育活动。
篇4:202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标语
全文共 447 字
+ 加入清单1、普及和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文明消费。
2、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3、全社会应共同努力,做好消费维权工作。
4、改善消费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5、企业是市场的经营主体,是消费维权的第一责任人,应诚信经营,守法经营。
6、要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树立先进的消费观念和消费方式。
7、科学、合理、文明消费。
8、全面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9、宣传贯彻好《消费与安全》年主题。
10、以推行信誉卡的使用为切入点依法保护消费者权益。
11、信誉卡是企业与经营者的信用和名誉的象征。
12、信誉卡是产品三包的凭证和解决消费纠纷的证据。
13、消费者购物只有索要信誉卡,才能更好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14、法律规定经营者必须提供和使用信誉卡。
15、维护消费者权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16、公平正义,消费和谐
17、倡导诚实守信,共铸消费和谐
18、营造和谐消费环境,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19、搞好消费教育,提高消费者素质
20、健全消费纠纷和解机制,共创和谐
篇5:中国网络安全法宣传活动简报
全文共 306 字
+ 加入清单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宣传教育活动启动仪式在常德市城区步行街举行。常德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胡丘陵宣布活动启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戴君耀主持启动仪式。
活动现场,常德市互联网协会代表现场宣读了《行业自律倡议书》;工作人员通过布置展板、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向市民们普及有关网络安全知识和政策法规。据悉,《网络安全法》于去年11月发布,自今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作为我国首部网络安全法规,该法的实施有利于保障网络安全,维护网络空间主权、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信息化健康发展。下一步,常德市还将开展《网络安全法》宣传教育进校园、进社区、进区县系列活动。
篇6:第25个“国际残疾人日”公益活动简报
全文共 234 字
+ 加入清单为了纪念第25个“国际残疾人日”,向残疾人送去关心与关爱,12月2日,北川羌族自治县残联举办了“扶残助残,有你有我”的爱心助残活动。当日,共计有52名残疾人、残障儿童及100余名残疾人家属参加了此次活动。
当天,永昌镇残疾人文化活动中心还给前来参加活动的残疾人、残障儿童及残疾人家属送上9个精彩的文艺节目,嘹亮的歌声、独特的舞姿诠释了残疾人追求梦想、自强不息的风采与情怀,赢得现场观众的热烈掌声和阵阵喝彩。活动结束时,主办方还给前来参加活动的残疾人、残障儿童送上纪念品。
篇7:消费者权益保护心得体会
全文共 2567 字
+ 加入清单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1993年的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比有如下重大突破:
(一) 、新消法第二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有责任提出证据。即“谁主张,谁举证”,此为我国民事诉讼基本的举证原则。2013年新消法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将六个月内,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举证责任推给了经营者。此举将有利破解消费者”维权难“这一症结,以后消费者用牛拉着豪车维权或者怒砸豪车这样的报道一定会减少很多。
(二)、2013年新消法第25条规定的无理由退货制度。除了消费者定作的、鲜活易腐的,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之外,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
根据合同法第八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据该条规定,经营者和消费者订立合同以后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如果消费者想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依据合同法的规定,证明自己存在重大误解或者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等才可以撤销或解除。
现在新消法突破了合同法的上述规定,直接赋予消费者无理由退货制度。
(三)、2013年新消法第44条中有规定,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
该条突破了民法中合同的相对性,赋予消费者在通过网络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合法权益遭受损害在无法找到生产者或服务者时,可直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主张权利,突破了传统民法中只可向合同的相对方---经营者或商品的生产者主张权利的框架。
(四)、2013年新消法第 55条惩罚性赔偿。根据新消法第55条的规定,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依据第55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有欺诈的,消费者除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并且还可以要求增加赔偿金额的三倍,即退一赔三。商品价款或者服务费用的三倍低于五百元的,最低赔偿额为五百元。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服务有缺陷,造成消费者或其他受害人死亡或健康严重受损的,受害人除了依法要求赔偿外,还可以要求二倍以下赔偿。
此外新消法还对个人信息的保护(29条),经营者的安全保障义务(18条)等方面做了突破性的规定。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3)是否存在不足?有哪些方面?
(一)、新消法调整的范围不明确。消法第2条规定, 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对生活的消费理解不一。比如对购买商品房、接受教育和医疗服务,是否属于生活消费。建议将上述与国民生活密切相关的事务明确到消法领域。
(二)、消费者的主体资格是否限定为自然人,其他组织或单位是否适用消法,没有确切规定,实践中易产生歧义。
(三)、知假买假未做规定,按照现行的法律,买到假货,可以要求惩罚性赔偿。这是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但是对于知假买假的问题,是否也可以要求惩罚性赔偿,并没有明确规定。
(四)、消法第55条的五百元赔偿,不利于法律的稳定性。物价一直上涨,明确赔偿限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不如参照民事诉讼法162条以上年度年均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以下的标准为小额诉讼的规定,以某客观数据的百分比确定赔偿数额。
(五)、争议的解决方式没有突破性进展。发生争议之后还是以下几种方式:当事人的和解、其他方的调解、向行政机关投诉、达成仲裁协议后的仲裁、法院诉讼。鉴于以往消费者维权可能经济、时间成本过高,建议参照有些国家建立灵活的行政仲裁制度、设立小额消费纠纷法庭。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3)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普通消费者如何维权问题。政府部门今后执法和监察的一些建议。
(一)、普通消费者如何维权。普通消费者遇到消费纠纷时,可以采用和解、其他方的调解、向行政机关投诉、达成仲裁协议后的仲裁、法院诉讼等方式解决。
特别强调一下和解的重要作用。和解是消费者争取权利、维护权利的过程,同时也是经营者自我纠错和妥协的过程。学会妥协是个大智慧。和解是个谈判的过程,从大的方面巴勒斯坦和以色列的巴以和谈,韩朝问题的六方会谈,祖国大陆和台湾的和谈,和解谈判无处不在。用和解的方式解决消费者的维权问题是好办法之一。
另外,还可以考虑要求有关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的方式,督促有权机关对经营者的不当行为进行处理,可以帮助解决消费者的维权问题。
去法院诉讼是最后解决纠纷和问题的方式。
(二)、建议政府部门今后的执法和监察中:
加强领导,组织、协调、督促有关行政部门做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工作,落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职责。加强监督,预防危害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行为的发生,及时制止危害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
多听取消费者和消费者组织等的意见,依照法定的程序执法和监察,多听取社情民意。
定期对商品质量进行抽查检验,并及时将抽查检验结果向社会公布。
发现并认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应当立即责令经营者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
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惩处经营者在提供商品和服务中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消费者组织加大对轻微侵害消费者权益纠纷的调解力度。争取把纠纷化解在起诉之前。
篇8:4.25预防接种日宣传活动简报
全文共 300 字
+ 加入清单4月21日,在第31个全国“儿童预防接种日”即将来临之际,为广泛宣传接种疫苗对预防疾病的重要意义,号召广大群众关注和重视儿童预防接种工作,鼓楼办事处举办了 “规范接种疫苗,共建健康中国”为主题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通过搭设咨询台、悬挂宣传横幅、摆放展板、发放宣传资料、循环播放预防接种广播、采取问卷调查方式等多种形式向群众宣传疫苗接种的意义。同时向前来咨询的居民耐心细致地宣传了当前疫苗接种免费政策以及疫苗接种相关知识、法律法规,并详细解答了群众所关心的疫苗接种相关问题。
活动现场共发放宣传资料约200份,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也让群众了解了实施预防接种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以及预防接种对每个家庭的重要性。
篇9:《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将于2024年3月15日实施
全文共 1399 字
+ 加入清单今年3月15日,新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下简称新《消法》)实施满一周年。这天,国家工商总局《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下简称《处罚办法》)也将作为新《消法》实施细则开始施行。记者查阅《处罚办法》发现,该细则比起1989年广东省出台的《广东省实施办法》更贴近现代消费者的消费习惯——其中针对网购、电视购物等明确规定,“已拆封”不得作为拒绝退货的理由,故意拒绝或拖延退货的商家最高将受到50万元的处罚。
《处罚办法》第八、九、十、十一条就消费者的退还权和信息安全作出了规定:商家再也不能未经消费者确认,以自行规定该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为由拒绝退货;或者以消费者已拆封、查验影响商品完好为由拒绝退货了。而且,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请求,或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商家也不得向消费者发送商业性信息——这或可杜绝推销垃圾短信满天飞。
超过规定时间故意拒绝或拖延退货的商家,最高将受到50万元的处罚。
针对服务性消费,《处罚办法》也在第十二、十三条中作出了规定。其中最引人关注的是第十二条中禁止商家“规定经营者单方享有解释权或者最终解释权”、“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消费者购买和使用其提供的或者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条款,以及第十三条中“从事为消费者提供修理、加工、安装、装饰装修等服务的经营者谎报用工用料,故意损坏、偷换零部件或材料,使用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或者与约定不相符的零部件或材料,更换不需要更换的零部件,或者偷工减料、加收费用,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条款。
违反以上行为的商家将受到最高3万元的处罚。
今后,汽车维修店、家居装修中偷工减料的现象或者会受到抑制。
“无理由退货”你该知道啥?
商家如出现以下4种情形,工商部门可根据情节严重程度,依法处50万元以下罚款。
●对于适用无理由退货的商品,自收到消费者退货要求之日起15天内未办理退货手续的;
●未经消费者确认,以自行规定该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为由拒绝退货的;
●以消费者已拆封、查验影响商品完好为由拒绝退货的;
●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15天内,无正当理由未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3年10月2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法未作规定的,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保护。
第三条 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供其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遵守本法;本法未作规定的,应当遵守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第四条 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 国家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国家采取措施,保障消费者依法行使权利,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国家倡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反对浪费。
第六条 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
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篇10:2024年国际禁毒日宣传口号汇总
全文共 662 字
+ 加入清单国际禁毒日:International Day against Drug Abuse and illicit Trafficking。每年的6月26日是联合国确定的“国际禁毒日”,今年的6月26日是第十九个“国际禁毒日”,其主题是:“美好人生·远离毒品-青少年学生防毒行动”。
1987年6月12日至26日,联合国在维也纳召开了由138个国家和地区的3000名代表参加的“麻醉品滥用和非法贩运问题”部长级会议。会议提出了“爱生命,不吸毒”的口号。同时,为了进一步引起各国、各地区对毒品问题的重视,号召全世界人民共同抵御毒品的侵袭,与毒品犯罪活动作坚决的斗争,也为了纪念这次意义重大的国际禁毒会议,大会结束时,与会代表一致建议,将每年的6月26日定为“国际禁毒日”。
这项建议被联合国采纳。同年召开的第42届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正式确定每年的6月26日为“反麻醉品的滥用和非法贩运国际日”。
【国际禁毒日宣传口号】
1、参与禁毒斗争,构建和谐社会。
2、手拉手远离新型毒品齐参与共筑防毒长城
3、开展创建无毒娱乐场所活动,确保一方净土。
4、坚决打好为期三年的禁毒人民战争。
5、全民动员,禁毒防毒,创一流文明城市。
6、消除毒品祸害,造福子孙后代。
7、拒绝毒品,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8、珍爱生命拒绝毒品
9、实施综合治理禁毒战略,维护社会稳定人民安宁。
10、严厉打击各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
11、毒品一日不绝,禁毒一刻不止。
12、积极行动起来参与禁毒斗争。
13、四禁并举,预防为本,严格执法,综合治理。
14、抵制毒品参与禁毒
15、全民动员根绝毒害
篇11:开展世界避孕日宣传活动简报
全文共 268 字
+ 加入清单切实加强卫生计生工作,提高育龄人群安全避孕意识,唤起全社会对生殖健康的关注,减少非意愿妊娠和不孕不育的发生。9月21日,丰都县兴龙镇开展以“安全避孕、性福选择”为主题的避孕知识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该镇计生干部向村民宣传了卫生计生政策法规知识、免费避孕药具发放政策、免费避孕药具品种、使用方法及适应人群、辖区内免费避孕药具领取地点等,并现场解答群众咨询避孕知识、健康保健相关问题,通过计生干部耐心细致的讲解,让居民了解避孕药具、避孕常识,掌握自我保护的方法。
此次活动,共发放健康宣传资料500余份,接受咨询和免费发放避孕药具200余人次。
篇12:“7.11世界人口日”宣传活动简报
全文共 292 字
+ 加入清单2013年7月11日是第24个世界人口日,友谊街道景安社区计生协会紧紧围绕人口日的主题“我青春,我健康”开展宣传活动。
7月6日晚6时,活动在社区广场准时开始 ,一只由青少年组成的舞蹈队伴着欢快的乐曲,翩翩起舞,他们笑脸飞扬,舞动着青春的旋律,用欢歌劲舞展示着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精彩的表演,赢得了观众的阵阵掌声。此外,社区计生协会还紧紧围绕今年人口日的主题,利用黑板报、图文并茂的宣传画、醒目的条幅进行宣传,对青少年进行健康教育,使他们拥有阳光心态,热爱生活,热爱生命。活动中,社区工作人员还向现场的群众发放了计生知识宣传册,讲解女性保健知识,受到了居民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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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2024年“开展交通安全日”宣传活动简报
全文共 319 字
+ 加入清单为切实增强广大师生的冬季交通安全意识,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辖区师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近日,直属大队组织民警走倒淌河寄宿制小学,以学生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工作。
民警在课堂上用藏汉双语,通俗易懂的语言为学生讲解交通安全知识,展示宣传图片,并向学生发放大队印制的《致家长的一封信》。通过提问交通安全知识的方式,与学生展开互动环节,使学生们在交流互动中了解更多的交通安全知识,同时,号召同学们“小手拉大手”要求同学们认真阅读宣传资料并传达给家长,告知家长了解学习交通法规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和家长一起学习交通安全法规。通过宣传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冬季出行交通安全意识、文明出行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有效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
篇14:国际家庭日活动简报
全文共 264 字
+ 加入清单为了积极传承中华传统文化,弘扬中华美德,5月10日,镇海区招宝山街道后大街社区关工委在世博之家大院开展了“打造厚德镇海,共建美丽家园”纪念5.15国际家庭日系列活动。
本次活动包括“美丽家园”青少年现场书画比赛、“发现身边之美”银发人才摄影作品展、“比比谁是养绿能手”老少家庭绿化花卉展、“指尖上的美丽绽放”青少年手工艺作品义卖以及“积德行善”青年志愿者便民服务活动和“慈善一日捐”活动。尽管当天天气并不好,但现场的气氛还是很热烈。
本次活动拉近了老少居民之间、家庭之间的距离,使和谐友爱、尊老爱幼、关心下一代的家庭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篇15:社区举办“6·26”国际禁毒日活动简报
全文共 261 字
+ 加入清单在“6·26”国际禁毒日即将来临之际,武昌区大东门社区开展禁毒日宣传活动,邀请网格内的党员、社区律师向市民宣传禁毒知识,提醒居民远离毒品。
社区驻点王律师结合自身办理的毒品犯罪案件,向市民科普新型毒品的危害常识,就如何防范、识别毒品,抵制毒品诱惑进行了宣传和教育,提高了居民的识毒、拒毒、防毒意识。
许斌等三位市民通过表演相声“好人坏人”的方式,告诉居民如何提高防御能力,远离毒品。
社区汪书记表示,希望通过这次禁毒宣传,向市民介绍毒品的种类和危害,提高他们识别毒品的能力,做到拒绝毒品,营造出“防毒反毒,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篇16:第107个“三·八”国际劳动妇女活动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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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入清单为庆祝第94个“3.8”妇女节的到来,充分发挥女性同志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2月23日,富阳区公安分局妇委会组织新登、常安、城西、城东派出所女民警、消防大队女文职走进了渌渚镇,开展了送知识下乡活动,不仅为渌渚镇的妇女同胞送去了节日的问候,更送上了消防安全、防电信诈骗等安全常识,受到了女同胞的热烈欢迎。
上午九点半,一堂消防安全知识讲座在渌渚镇政府举行,各村妇女主任、村民代表共86人参加。消防大队宣传人员结合农村火灾特点,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了当前火灾形势,对火灾原因、发生的场所、时段进行分析,掌握初期火灾自救能力及灭火逃生自救技能进行了充分的讲解,并播放了出租房火灾隐患整治宣传片。
随后,所有女民警、女文职兵分四路,走进村民家中,为她们送上了节日大礼包,大礼包中包括了《家庭消防知识读本》、消防大队微信二维码、防电信诈骗宣传册以及逃生手电筒。每到一处,女民警和消防女文职都提醒村民要关注消防安全,提高自身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的能力,为创建平安家园、平安社区作出自己的贡献。
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150户,下一步,大队还将陆续走进其他乡镇开展送知识下乡活动,以进一步提高农村社区居民对于消防安全的认知和了解,加强了农民消防安全意识,开拓了农村消防安全防火新局面。
篇17:2024年119消防宣传日活动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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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入清单为认真组织开展好今年“119”消防日宣传活动,广泛发动全社会更加关注消防工作,积极营造浓厚的消防安全氛围,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防灾减灾能力,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15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
二、活动主题
认识火灾,学会逃生。
三、活动安排
针对家庭社区、学校、农村、人员密集场所、社会单位等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各乡(镇、街道)、村(社区)、社区物业管理服务单位和志愿者组织等,要以空巢老人、农村留守儿童、人员密集场所外来务工人员等特殊群体为宣传重点,采取请进消防站、面对面帮扶和教育等方式开展宣传,并组织其参与大型灭火救援演练等系列活动。
(一)开展“媒体聚焦活动”。开展专题系列报道(xx大队)电工志愿者的消防情怀;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播放和刊发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常识,在黄金时段播放公益广告,全天候播放滚动字幕。活动期间各乡(镇、街道)媒体刊播消防宣传专题不少于4次,消防安全公益广告不少于10次;消防大队在活动期间通过移动、电信和联通公司向手机用户发送消防警示语和消防基础知识的短信应不少于4条,合力形成强大的媒体宣传教育攻势。
(二)营造浓厚的消防安全宣传氛围。各社会单位要在城区主要街道、宾馆、饭店、商贸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学校人员密集场所、旅游景区、建设工地等重点场所的醒目位置,悬挂消防宣传横幅、标语,设置大型永久固定型宣传牌。利用户外视频、led显示屏、出租车车载led显示屏轮番播放《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火灾隐患投诉举报等消防安全宣传内容,全力营造浓厚的消防安全宣传氛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必须在醒目位置悬挂消防安全宣传或警示横幅;在建筑工地、彩钢板建筑群醒目位置必须悬挂大型宣传标语和横幅;在工程墙上粉刷大型消防宣传标语;县城范围内要悬挂一块大型消防安全宣传广告牌;高速公路要设置举报火灾隐患投诉电话号码的内容。
(三)开展“千校师生学逃生”暨xx县119消防宣传月启动仪式活动。消防、教育等部门要组织全县各中、小学校在11月8日统一开展一次消防疏散逃生演练活动。在宣传月期间,各学校要利用充分展板、小广播、黑板报等固定消防宣传阵地开展消防宣传教育,组织开展一次消防主题班会,向学生布置一份“遇到火灾我应该怎么办”的命题作文,并组织演讲比赛、消防知识抢答赛等活动。
(四)开展行业代表消防技能比武。活动前,县消防大队要组织从业人员进行简单消防业务技能培训,熟悉比赛设置科目,提前做好技术指导,努力提高社会各界人士面对灾害自救互救能力。
(五)开展畅通生命通道活动。消防、交警要联合县电视台等媒体,深入商业区、老式小区、居民楼等场所拍摄消防通道使用情况,对堵塞消防通道的车辆进行曝光,并及时联络车主,询问其相关消防通道常识,现场对其进行说服教育,通过具体的曝光事例来引起社会各界对生命通道的重视。
(六)开展消防安全进行业活动。结合我县平安贵州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区网格工作室、流动警务站等要组织开展一次本单位或本辖区内的消防安全培训活动;组织开展一次消防安全集中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一次疏散逃生演练;组织一次火灾隐患自查自改活动,结合本地冬季火灾特点规律,以小旅店、小浴室、小店铺、小娱乐、小网吧等“五小场所”为重点,以增强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为主要内容,督促“五小场所”对从业人员开展扑救初起火灾、引导人员疏散和发现整改常见火灾隐患等进行自我培训。
(七)开展消防安全进农村活动。动员消防志愿者深入农村家庭普及消防法律法规、火灾预防、安全用电,逃生自救等消防安全知识;组织辖区单位、住户开展消防安全疏散演练;发动电工消防服务队检查农村住户私拉、乱接等违章用电行为,指导帮助村民规范电气线路敷置等。要有针对性地排查各类彩钢板、茅草、木质建筑违章用电行为,及时整改违章行为,消除火灾隐患,对违章用户进行消防安全警示教育。
(八)开展消防安全进弱势群体、进家庭活动。组织“消防形象大使”、“消防志愿者”,通过设立消防咨询点、面对面宣讲、走街串户、敲门帮扶、工棚服务等形式,送消防知识进弱势群体、进家庭,着力提高平时宣传不易触及的社会低收入人群、农民工、鳏寡孤独、留守儿童、残障人士等弱势群体的消防安全常识。
(九)大力开展消防志愿服务。积极组织消防志愿服务队深入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社区、街道、村镇发放消防宣传品,进一步巩固“一个社区(村寨)一名消防志愿者”的工作,开展以宣传冬季防火知识,张贴《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为主的公益行动,着力提升单位“四个能力”,夯实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四个基础”。在全社会掀起志愿加入消防志愿者组织、积极参与消防志愿服务活动的高潮。
(十)开展消防宣传车巡游活动。利用消防宣传车沿街不间断播放消防安全常识,家庭防火小窍门等内容,并随车发放消防宣传资料,播放消防宣传片,接受群众消防咨询,在固定地点设置宣传主阵地,发放消防宣传品、宣传单,开展“认识火灾、学会逃生”消防宣传签名活动。在农村采取消防宣传车走村串寨,赶场赶集播放的方式,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展播及消防安全常识宣讲。
(十一)开展开放消防站活动。邀请辖区重点单位、留守儿童、学校师生、人员密集场所员工等到消防大队实地参与、体验消防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县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要切实抓好宣传月各项活动的组织部署和统筹协调。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密切合作,形成合力,全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实现“全民参与,社会关注”的消防安全宣传格局。
(二)精心谋划,统筹安排。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对“119”消防宣传月活动进行安排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方案。要开拓思路、创新形式,突出宣传内容的实用性、针对性、贴近性。真正把消防安全知识传播到油区的每个角落,确保消除盲点,消除死角,最大限度地扩大消防宣传覆盖面和群众的受教育率。
(三)认真总结,大力推广。各单位要以本次活动为契机,切实加强信息反馈工作,将举办活动情况、有关资料、总结上交县消防大队。通过树先进、树典型,推广成功经验,促进我县消防安全工作的开展。
篇18:开展助残日宣传活动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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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入清单5月18日是第24个全国助残日,在节日来临之际,5月12日,九峰山社区残协组织工作人员对城湾村的2位困难残疾人家庭进行了走访慰问,为他们送去慰问金。
工作人员来到在困难残疾人张素华家,张阿姨是一名肢体三级残疾人,一儿子早年患有白血病治疗后欠下债务,现张阿姨在亲戚的帮助下在新碶摆摊做点小生意贴补家用。知道工作人员要来一早从新碶赶来在家等候,见到工作人员就激动地说:“你们总是这么关心我们,又来看我们,谢谢!谢谢!。”工作人员与张阿姨亲切交谈,细心询问张阿姨的生活、身体状况,并嘱咐如有困难就联系社区残协,临走工作人员送上了慰问金。
随后,工作人员又来到徐再秀家,他原是一名建筑泥工,前年因大腿患肿瘤做切除治疗致残,肢体三级,这次徐叔叔在定期检查时又查出肿瘤复发,做了右整腿截肢手术,前两天刚出院,正躺在床上休养,工作人员送上慰问金,仔细询问徐叔叔的目前身体康复情况,并作了详细记录,鼓励其家人一定要树立信心,积极面对生活,有困难找社区,相信政府一定会帮助他们解决生活难题。
九峰山社区残协自成立以来,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残联部门关于做好残疾人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把党和政府对残疾人的关爱充分落实到残疾人身上。结合元宵节,为40位残疾人送上汤圆和祝福活动;结合助残日、端午节、中秋节、国庆等重大节日,为残疾人送去了各种慰问品及慰问金;在残疾人生病期间进行探望关心,在残疾人生日时送蛋糕,送祝福等多种形式的关爱活动,让残疾人充分地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感受到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友爱。
更多助残日活动推荐:
篇19:关于第28个“7.11”世界人口日宣传活动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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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入清单为让居民的家庭健康和谐,提高人口质量,7月7日,在第27个世界人口日来临之际,红会路街道红卫社区开展了以“情系育龄群众、服务计生家庭”为主题的世界人口日宣传活动。
社区工作人员深入居民中间,发放了《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计生知识宣传手册》、《青春期保健》、《孕产期保健》、《避孕期保健》、《单独二孩办证所需材料》等有关资料,并为育龄妇女提供了避孕节育、优生优育、妇女常见病防治等各项宣传服务,为她们解答疑问。
本次活动涉及了优生优育、二胎审批、计生政策、早教知识、青春期健康、流动人口、药具咨询等多个方面,并免费为群众发放避孕药具80多盒、《计生知识宣传手册》40册、《单独二孩办证所需材料》36张,得到了广大群众的大力赞扬。
篇20:开展世界肝炎日宣传活动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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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入清单每年7月28日是世界肝炎日,2016年世界肝炎日的主题是“爱肝护肝,享受健康”。为普及肝炎防控知识,加深公众对肝炎疫苗的了解,动员全社会关注和参与预防接种工作,结合创建省健康促进示范市,7月24日,滕州市疾控中心联合滕州市志愿者协会在龙泉广场开展了集中宣传咨询活动。
在活动中,滕州市疾控中心的工作人员和志愿者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接受市民咨询和摆放展板等形式宣传预防肝炎、疫苗接种、健康素养66条等有关知识。在活动中,展出了4个宣传展板,发放《健康素养66条》、《盐与高血压》、《乙肝的防治》、《甲肝的防治》等宣传资料8种共1000余份,接受市民咨询100余人次。
通过宣传活动,不仅让广大市民知道肝炎并不可怕,正确面对。普及了《健康素养66条》等相关知识,提高了居民的健康素养知识水平,促进了健康促进示范市的创建工作。
开展世界肝炎日宣传活动简报三:
2016年7月28日是第六个“世界肝炎日”,23日,由中华预防医学会、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医药卫生科技发展中心联合启动的“2016年世界肝炎日”主题宣传和健步走活动在北京奥林匹克森林公园南园举行。据悉,此次活动的主题为爱肝护肝、享受健康,旨在不断提高公众尤其是高危人群对病毒性肝炎的认知和防控技能。
活动期间,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王国强出席启动仪式,并对2016年大学生病毒性肝炎防治科普创作大赛获奖作品进行颁奖。
中国疾控中心主任王宇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病毒性肝炎是严重危害人们健康的传染性疾病,希望通过此类全民参与活动,对百姓进行肝炎疾病的科普宣传,减少疾病对患者身体带来的损害。
据了解,活动现场设置了科普知识长廊宣传病毒性肝炎防治知识和我国病毒性肝炎防治成就;邀请公共卫生和临床医学专家进行义诊咨询;开设“儿童乐园”通过寓教于乐的形式将防病知识传播给家长和孩子;通过微信有奖知识问答活动调动群众的参与积极性,促进病毒性肝炎知识的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