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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同情心的悲剧读后感精品20篇

万物生灵,不会毁灭。经得起时间的洗礼,地震已经过去了数天,生命的钟表依旧在延续。风,断续吟怀;雨,依旧飘扬。以下内容是小编为您精心整理的美国同情心的悲剧读后感,欢迎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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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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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美国的悲剧读后感

全文共 17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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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此书后,我的思想感情如被狂风肆虐的波浪,在黑暗中不知去处的慌乱逃窜。主人公克莱德·格里菲斯的叛逆,懦弱,不仁不义,令我感到痛恨,遗憾;他的第一个女朋友荷丹丝·布里格斯的“外实内空”令我联系到《红楼梦》中的贾宝玉——纵然生得好皮囊,腹中原来草莽;他那细心体贴的第二个女朋友罗白黛·奥尔登对迂腐的克莱德的深信不疑令我伤感;同样,克莱德对几近完美的第三个女朋友珊杜拉·费契莱的盲目而带有目的的追求和维护更是让我感到利用感情的可耻。

故事大意是如此的。15岁漂亮而英俊的克莱德是一家旅馆的侍者,他赚到的薪水和小费让他初偿富人的滋味。他天天和那些狐朋狗友花天酒地。在这样混乱的日子里,他爱上了徒有外表的淘金店女店员荷丹丝,开始对这位女郎大送礼物。后因一场朋友引起的车祸,为躲避事后的追究,克莱德让荷丹丝自求多福后,溜之大吉。他一路到了芝加哥,求自己的叔叔丹尼尔帮忙。在叔叔的豪华府第之中,他初识漂亮的贵族小姐珊杜拉。后来,他到了衣领工厂,管理那里的女工。其间,他虽一直思念着美丽的珊杜拉,却还是对标志温柔的穷苦农夫的女儿罗白黛有了好感。但是,罗白黛一旦到手,他便对她失去了兴趣。在他看来,她只不过是个女工而已,怎配当他克莱德的太太……后来,一个意外,珊杜拉爱上了克莱德,在他看来世界的中心就是珊杜拉。就在此时,罗白黛对克莱德说自己怀孕了,并声称克莱德唯有娶她为妻了。克莱德的脑海中只有这样硬邦邦的想法:罗白黛对他而言,一无所有。而珊杜拉,则应有尽有。于是,他暗下狠心,决定解决掉“碍事”的罗白黛。虽然,这场谋杀后变成了意外,在法律上克莱德没有罪过,但也许是因为在道义上败坏的缘故,他还是被判了死刑,并最终被送到了电椅上去……

全篇小说《诱骗谋杀》一章让我印象最为深刻:“克莱德为了能够跟珊杜拉小姐结婚,以便进入上流社会,决心谋杀已怀孕的女友罗白黛。”面对克莱德的自私自利,我已无话可言;而对他的毫无人性,我则早已深恶痛绝!当我进一步读到,罗白黛同意和克莱德在大碧潭那家小旅社过夜时,真是恨不得将这残酷的谋杀一章彻底撕碎。想到书的前半段克莱德被标致而温柔的罗白黛吸引,而热情追求时的场面,我真是感到这是对感情的最大侮辱,本该为温馨粉红色的爱情基调被残忍的踏上了一个重重的黑印记,这印记清楚的写有自私无情这四个字。

自认为自己是个不大容易为这些半虚幻的故事而动情的人,但当我将自己的感情投入进这部小说的时候,我居然也会对罗白黛的悲惨充满无限的怜惜,为克莱德的重利轻情而感到和他同为人的羞辱。对恶魔般的克莱德而言,他的脑海中似乎就不存在“责任”二字,他不懂得对荷丹丝的青春负责;不懂得对罗白黛的纯洁负责;也不懂得对珊杜拉的信任负责。

在他眼里不顾一切的除掉罗白黛就是他在为了自己的人生和爱情奋斗。其实,用这种魔鬼手段,就是自己对人生和爱情不可原谅的被判!他天理不容般的夺去了曾经爱人的生命,也残酷的亲手剥夺了自己骨肉的生存权利。在他丑陋的心中,两条命的重量远不及他眼中那完美的珊杜拉,更确切的说,是那上层社会对他散发的鸦片一般的罪恶吸引!他为了自己所憧憬的所谓的圆满,而轻易的赎了自己的良心,出卖了自身的灵魂。

在结识罗白黛前,克莱德就早已迷上了漂亮而高贵的珊杜拉小姐。如果,他所最终追求的是与珊杜拉的爱情,就绝不会再去和罗白黛扯上爱情关系。如果不能忍耐一时的寂寞,怎配去爱?!如果不能守住基本的专一,怎能去爱?!如果不能抛开无畏的背景,怎可称爱?!

克莱德对荷丹丝的所谓的爱是年少轻狂的一场游戏;对罗白黛的假意的爱是因寂寞而映射出的荒谬幻象;对珊杜拉看似不顾一切的爱也只不过是为自己铺路而不得不走的一步棋!

克莱德太过过火的现实,使他将自己一步步推上残酷的电椅。

爱情如圣洁的水晶,容不得一丁点瑕疵。而克莱德对荷丹丝的爱情似易碎的玻璃,经不起一丝打击;对罗白黛的爱情,如满是伤痕的破旧水罐,装不得一毫信任;对珊杜拉的爱情,则像是被地位这胶水粘紧了的水晶,没有丝毫的真诚所言。

生命就这么短短几十年,爱情本该是多么的轰轰烈烈。

爱是投入生命全部力量的一种人人皆有的伟大事业,玩弄爱情便是在玩弄一生中最最灿烂的部分。

把握短暂人生的这一永恒烟火,让它一直发出最耀眼的火光。人性的光辉是维持它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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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伟大的悲剧读后感300字

全文共 3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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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大悲剧》和《登上地球之巅》这两篇文章都拥有一个共同的主题,那就是作为探险队员他们身上都拥有强烈的爱国主义精神和勇于为祖国献身的品质,我们应该向他们学习。这两篇文章的内容也有着许多相同之处,都是通过写英雄超越了人类难以超越的顶峰来表现探险队员们敢于冒险的精神,他们为后人留下了一笔宝贵的财富。

在学习和生活中也应该是这样,我们要勇于向困难挑战,要依靠坚强的意志和顽强的精神克服困难,攀上胜利的顶峰。比如说我们遇到了难题,首先要自己反复思考,不要总想着去依靠别人,要靠自己的力量去完成,这样我们才会感受到成功的喜悦。

人生的旅途本多姿多彩的,生命是由欢笑和泪水编织而成的,就像电影中的人物,不管是主角、配角或是临时演员,都要尽本分把戏演好,最主要的还是自我突破,向困难挑战,超越自己。

人生是战场,而自己正是这场战役中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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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同情带来温暖,冷漠丧失良知》读后感

全文共 6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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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需要面包来喂养我那几个饿着肚子的孙子,要知道,他们已经两天没吃到任何东西了”。这是时任纽约市长的拉古迪亚曾在纽约贫民区的一个法庭旁听了一桩面包偷窃案庭审。偷面包的是一位老太太。在法官问老太太是否愿意认罪时,老太太嗫嚅着回答的话。当我听完老师给我们讲的《同情带来温暖,冷漠丧失良知》故事后,老太太嗫嚅着回答的话在我的脑海中久久回荡。是啊,有良知的人一定会有同情心。

人们常说道德是基本的善。日常生活中帮助他人的行为其实都是行善。见到善事就一定去做,日积月累,在思想上养成行善习惯,那么良心就彰显出来了。人们在社会关系中形成的规范包括法律规范和道德规范,人们在为人处世中体现出的履行规范的程度是受自己良心支配的,那位纽约市长的拉古迪亚之所以从旁听席上站起身,脱下自己的帽子,往里面放进10美元,然后面向旁听席上的人说:“现在,请每个人另交50美分的罚金,这是我们为我们的冷漠所付的费用,以处罚我们生活在一个要老祖母去偷面包来喂养孙子的城市与社区。”而在场的每个人都默默地捐出50美分,这都是人的同情心在发现。我们常常将心中的扑满良知拿出来晃一晃,看看我们在里面存放了多少,不仅能在道德行为上给我们以指引,更能在做人处世方面给我们以警醒,督促我们走好人生的每一步。

善良同情心是一种修行,也是一种能力。同情心是靠后天学习和修炼的。有这样一句话:怀揣美好前行,一直有同情心,就会幸福。扪心自问,你能做到善良吗?真正做到一直有同情心了吗?同情心是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具有的品质,而互相帮助、乐于助人、尊老爱幼等等都是同情心的表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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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美国宪政历程读后感

全文共 44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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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的政治体制中,最高法院的核心职责是通过审查涉及宪法解释的案件,来判定联邦或州议会的某项法律或者联邦或州政府的某种行为是否违宪。因具有这一强大的司法审查权,最高法院在美国的政治制度中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甚至可以说是成了民众与政府之间、各级政府之间以及政府各部门之间争议的最终裁决者。休斯大法官在1907年一次演讲中的某句说辞很好地诠释了这种状态:“Weare under a Constitution,but the Constitution is what the judges say it is。”

然而美国的最高法院一开始也并不是像现在这么强大。最高法院成立之初,华盛顿任命了六位大法官,实到的只有四位。第一任首席大法官是约翰·杰伊,也就是与麦迪逊、汉密尔顿联手撰写《联邦党人文集》的那位,在这个职位上工作了六年后他选择辞职,五年后,约翰·亚当斯总统请他重新担任大法官,他拒绝了总统的好意,并说了这样一段话:

“为司法部门不断争取一个合适地位的种种努力,业已证实是徒劳无功的。我实实在在地相信,在一种有如此缺陷的制度下,最高法院既没有一种必不可少的活力、分量和尊严,使其能够支持联邦政府,也不拥有它应该获得的、公众把它视为国家正义的最终保护者的那种信任和尊重。”

这种情况的成因在于美国宪法第三条对最高法院权限的规定十分笼统,只有短短三款,远不及对议会和政府规定的那样详尽,而且,最关键的是,美国宪法当时并没有指明最高法院拥有司法审查权。此时的最高法院就像汉密尔顿评论的那样:“司法部门既无军权,又无财权,不能支配社会力量与财富,不能采取任何主动行动……分立的三权中最弱的一个”。

然而马歇尔大法官在马伯里诉麦迪逊一案中,通过判决成功地向国家立法机构宣布,不仅宪法高于一切法律,而且判定法律是否违宪与立法机构无关,只有最高法院才是一切与宪法有关法律问题的最终裁判机构;向国家行政机构宣布,宪法的最终解释权属于司法部门,司法部门有权判定行政当局的行为和命令是否违宪。这样,最高法院拥有了司法审查权,在某种意义上甚至可以说是“最终立法权”。

不过马歇尔更加值得称道的是其背后的政治意识。马伯里诉麦迪逊案的背景实际上是民主共和党与联邦党二党之争,联邦党本来占有着立法、行政和司法三个部门的领导地位,但在1800年的总统选举和国会选举中一败涂地,让民主共和党控制了立法与行政部门,手上只剩下了司法部门。通过司法部门获取权力,就成了联邦党人的救命稻草一般,而这时马歇尔恰恰做到了这一点,即让最高法院获得了可以通过司法审查否决国会立法和总统行政行为的权力。此时民主共和党的领袖杰弗逊非常担心,“宪法欲使政府各协作部门之间相互制衡。但是,如果授权法官决定法律是否违反宪法,使法官不仅在司法部门的地盘自行其是,而且还在立法和执法部门的行动范围独断专行,那将使司法部门成为一个专制暴虐的机构”。尽管杰弗逊忧心忡忡,但出乎他意料之外的是,在马歇尔大法官的领导下,联邦最高法院自我约束,见好就收,并没有单纯从党派利益出发,凭借司法审查权与国会、总统拼个鱼死网破,频繁地否决新国会的立法,使最高法院成为“专制暴虐的机构”。在马伯里案之后的30余年,马歇尔法院再也没有动用过司法审查权,既维护了政治制度的稳定性,又树立了最高法院的权威。

身为大法官一定要具有锐利的政治眼光,必须懂得审时度势。马歇尔大法官在马伯里诉麦迪逊一案中的处理技巧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他处理政治问题的实用主义精神,该妥协时就妥协,并不随意动用自己的权力肆意妄为。然而说肆意妄为可能有点过,毕竟最高法院的大法官比起政客之流,往往并非什么居心叵测之辈,但是说到审时度势,可能就不一定人人都能做得像马歇尔大法官那样登峰造极了。

美国宪法第1条第9款第一项规定,在1808年之前,即在宪法生效20年之内,国会不得立法禁止进口奴隶的贸易。此条款起草时,联邦内共有13个州,其中7个州是自由州,6个州为蓄奴州,作为建国的一种妥协,自由州同意奴隶制在蓄奴州的存在。然而美国独立后,其领土不断地在扩张,1787年通过与英国的谈判获得了西北领地,1803年从法国购入了路易斯安那领地,接着又从墨西哥夺得了西南领地,并逐渐在这些领地上建立新州。至1819年,联邦内一共有22个州,自由州和蓄奴州同为11个,双方在参议院的力量势均力敌。就在1819年间,位于路易斯安那领地的密苏里地区要求以蓄奴州的身份加入联邦,如此一来,南方将控制参议院,北方遂极力反对,一时间闹得满城风雨。好在天无绝人之路,原属马萨诸塞州的缅因地区要求独立加入联邦,国会顺势同意其以自由州身份加入,以维系南北之间的平衡,为此,国会还专门通过了一部《密苏里妥协案》,对南北双方的势力范围作了划分,双方不得越界扩张。

天意弄人,在这部法案通过后的第36年,最高法院受理了斯科特案,并以8比1的的绝对多数作了确认奴隶制存在的判决,然而最关键的是,最高法院第二次动用司法审查权,判决《密苏里妥协案》违宪,取消了南北双方的边界。如此一来,便等于最高法院承认奴隶制的正当性,并且奴隶制可以任意地向北方扩张。经此一判,最高法院失去了北方的忠诚,北方各州法院开始公开抵制联邦最高法院的判决,执法部门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再在北方严格执行逃奴追缉的法案。然而有问题就有解决方案,此时北方的共和党人积极行动起来,争取让林肯在1860年的总统大选中获得胜利,这样一来,林肯就能在任期内任命新的大法官以取代当时最高法院风烛残年的几位,占据最高法院的九位大法官中的多数席位,从而推翻斯科特案的判决。然而南方岂有不识此道之理?虽然林肯具有温和主义的名声,南方仍然放出风声,如果林肯获胜,南方就将脱离联邦。

历史已为人所知,林肯最终获胜,美国内战也最终爆发。然而要把内战爆发的全部责任推到最高法院有关斯科特案的判决上去,可能言过其实,当时具有决定性影响的是南北双方的经济背景。因气候和地理原因,美国南方形成了一种主要靠向英国和北方大规模出口棉花、烟草等农产品“创汇致富”的出口导向型农业经济,其原棉占据了英国棉纺工业80%的市场,而北方受气候限制只能发展工业。为了保护刚起步的民族工业,现今大肆鼓吹开放市场、自由贸易的美利坚合众国,当时通过世上最高的关税率筑起了保护性贸易壁垒。可是该制度深深地伤害了南方的出口型经济,致使其遭受其他国家的报复性关税。南方政客普遍认为,北方企图以高关税和废奴运动摧毁南方种植园经济,使南方沦落为北方的廉价原料产地。不管北方是不是这个想法,至少政客们的思路还是对的,南北矛盾就是不可调和的经济矛盾。

然而最高法院的大法官们似乎并不明白这个问题,仍然根据宪法规定财产权判决奴隶为个人财产,只能说他们是一群有原则的人,然而当时的世界并不需要这么有原则的人。北方的政客大肆宣扬南方的奴隶如何辛苦,但是他们的商人可以让童工工作十二小时以上。林肯总统发布了著名的解放奴隶宣言,当然,这是北方在快要输掉南北战争的情况下,之前他还讲过这样一段话:

“我在这场战争中的最高目标是拯救联邦,既不是保全奴隶制,也不是摧毁奴隶制。如果我能拯救联邦而不解放任何一个奴隶,我愿意这样做;如果为了拯救联邦需要解放一部分奴隶而保留另一部分,我也愿意这样做。”

根据这种情形,本文只能说,当时非常聪明的人,大概都不在最高法院吧。在此也不得不提杰克逊大法官的一句名言:

“Weare not final because weare infallible,but weare infallible only because weare final。”

放在这个案件背后,不知道又会有多少人愿意重新思考自己对这句话的理解呢?

休斯大法官在任职最高法院之前,于1907年的一次演讲中感慨:“我们生活在宪法之下,但这部宪法是什么意思,确实法官们说了算。”可是,当休斯本人身在其位时,体会到“法官说了算”的巨大责任和沉重压力之后,他叫苦不迭:“我是多么讨厌写判决书啊!我宁愿出庭辩护,让别人去承担做出司法裁决的责任吧”。最高法院虽然看起来很平静,但正如霍姆斯大法官说的,这种平静只是暴风眼中的平静。

霍姆斯大法官退休时,美国正处于30年代大萧条的谷底,这残酷的现实无情地粉碎了自由放任经济理论在人们心中的印象。美国人选择了罗斯福作为新一任的总统,因为他许诺要通过新政将人们从苦难中解救出来。此时,在民主党人控制的国会协助下,罗斯福毫不犹豫地通过了许多以救济、恢复和改革为核心的法案。这些法案损害到了一部分共和党人的利益,于是共和党人纷纷提起诉讼,一些官司打到了最高法院。保守的最高法院再次动用司法审查权,宣布诸多的新政立法违宪无效。

不过罗斯福可不是好惹的,况且他的背后有美国的广大民众撑腰,虽然最高法院给予了罗斯福以重创,但民众却坚定地站在了罗斯福一边,在1936年的选举中再次投给了他绝对的多数票。有了民众的支持,罗斯福决定与最高法院斗一斗。鉴于当时9位大法官已有6位年逾古稀,罗斯福建议国会通过法律,规定只要大法官年逾七旬且任期超过10年,总统就可以加派一位新的大法官,最多加派6人。罗斯福希望通过这种掺沙子的方法,把自己信任的6人送进最高法院,以此来改组最高法院。

罗斯福本人确实是行动派,一提出改组最高法院的方案后,罗斯福就开展了宣传攻势,大肆动员舆论对他的支持,大打民意牌,罗斯福指责说,“最高法院的所为所为已不是司法机构,而是制定政策的机构”,民选的国会正在努力使美国人民“免于灾难”,而最高法院“却要人们怀疑国会的这种能力”,他的责任就是“把宪法从法院中拯救出来,同时也把法院从他自身中拯救出来”。

罗斯福的这种做法看起来似乎是荒谬至极,最高法院如此充满魅力的一个机构,大家又怎么会认同这样一个提议呢?如此认为的人都被狠狠地煽了一个巴掌,因为罗斯福的建议引起了全国性的大辩论,保守派攻讦说这是宪政的末日,就连民主党人自己也忧心忡忡:“假定有一个位反对总统,像罗斯福一样富有魅力、能言善辩而不可抗拒,而他又决定用他很容易称之为紧急理发的法律来删削《权利法案》,那么,我们就得由这位阎王摆布了”,当然,确实存在这种可能性,只是需要美国人民生活在更惨的环境中罢了。

后来罗斯福的改组建议还是失败了,因为最高法院改变了态度。在西岸旅馆诉帕里什案中,最高法院以5比4的票数确认规定最低工资的法律有效。当时首席大法官休斯和布兰代斯大法官在内的四名大法官都倾向于支持最低工资法,也有四位大法官倾向于反对最低工资法,问题的焦点就集中到了欧文·罗伯茨大法官身上。虽然罗伯茨大法官在半年前与保守派站在一起,投票反对了纽约州的最低工资法,但是全国对此案发表评论的344家报纸中,只有10家赞成了这一判决。罗伯茨大法官在纠结犹豫了一夜之后,最终选择了自由派,投票赞成支持最低工资的法律有效,避免了与罗斯福更大的冲突,从而也避免了一场宪政危机。现在看来,虽然经济理论的对错是非难解,但是顺应时代的潮流与人们的期望不失为最高法院的明智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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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美国国家地理读后感

全文共 3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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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里,我读了《美国国家地理少儿百科》,里面的照片清晰可辩,写得内容也十分精彩,如神勇无比的探险者是怎样从鲨鱼血盘大口的嘴里逃生的?史上最小的恐龙小盗龙、外表最吓人的恐龙霸王龙、最重的恐龙阿根廷龙,它有100吨重哦!最聪明的恐龙伤齿龙、最笨的恐龙剑龙等等恐龙存活的世纪,还有各国的国旗与友好的问候方法。你看完这本书还会知道一些不可思议的事。

读完这本书还可以知道各国国家的地理,并知道怎样保护快灭绝的动物。

我读完这本书后,十分喜爱。因为里面的知识让我知道一些诅咒只是偶然发生的事件,还有美国历届总统里,有一些总统曾经干过稀奇古怪的职业。这本书里写的有些事是稀奇古怪的,但又确有其事。希望同学们读了这本书也和我一样哈哈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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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伟大的悲剧读后感

全文共 9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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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剧,是因为他们拥有高尚的品德,之所以称为英雄。

稍微了解南极的人知道。首先是禁卫军奥茨,骄傲地等待死亡。不过。最后他们体力不支,他们抱着绝望,可知他们在人们眼中的地位——至高无上。

有句话说得好,总会催人泪下,有的悲剧是伟大的。他们无怨无悔地爬进睡袋。而最后,他们在饥寒交迫中挣扎着。这已经表现他们为事业而献身的精神是无比高尚的,确切的来说,表达他无私的爱和真诚的情义,当他们与世长辞后,视死如归的精神,虽然也到达了极点但回归的途中,但他的心灵却因此变得无比高尚。

真是一场骇人听闻的悲剧。这为了纪念人类历史上最早到达南极洲的极点的两名科学探险家——挪威人阿蒙森和英国人斯科特:一个人虽然在同不可战胜的厄运的搏斗中毁灭了自己,然后凯旋而归,现实中也有,南极洲南纬90度的科学实验站取名为阿蒙森-斯科特。悲剧并不局限于戏剧中。所以。

虽然他们去世多年,永远不会被人们放弃或遗忘。这些英雄,常常被称作喜剧的反义词,为了不拖累同伙。在恶劣的条件下,还有使人惋惜的

在人的一生中,有喜有忧,有失有得,有笑有泪,而贡献就是那把直尺,用来衡量你人生的轻重,曾听许多人说过;几句“豪言状语”,可他们有履行过自己的承诺吗?在众多人中,令我最敬佩的是“视死如归”这种微弱的身躯包裹着神圣灵魂的人,他们就实现了人生的价值。

你斯科特那组去南极探险的队伍中就有五位永垂不朽的英雄,他们面对死亡是靠那种坚忍的意志,诚然,拥有顽强意志的人是会坦然面对生死的,当时,分出人头地历尽千辛万苦,终于到了南极,可结果是有人捷足先登,他们之前的努力难道白费了吗?看着那封由挪威探险队留下的信,他们大可以将之修改,变成是自己先完成这个伟大的任务的,然而,他们没有这样做,为的是自己的良心,他们更不想得到虚假的成功。在回去的路上,每一步都要倍加小心,恐防倒在这块陌生的地方,其实他们早己意识到自己已经面临绝境了,而行动所表现出来的执着,是非一个正常人所具备的,因为他们是勇敢的战士。

当我读到他们的队员一个个升入天堂,他们所表现出的对同伴的敬意,情谊时,泪水己满眶,作者将他们的事迹写得生动传神,令我不禁肃然起敬。

有人说:“死有轻如鸿毛,重于泰山”,让我联想到具有冒险精神的英国探险队,他们不就是泰山级的人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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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伟大的悲剧读后感

全文共 6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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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总是变幻多姿,有的人把生活当作享受,则有的人把生活当做冒险.我们《伟大悲剧》中的主人公就把生活当做冒险,在他们身上我学到了许许多多的启示,他们是伟大的,令人崇敬的英雄!

想起现在的社会,不是自私自利,即使嫉妒成性,试问:能有几个人能向他们这样拥有诚实守信的绅士风度呢?

随着经济的发展,钱已经成为人类不可缺少的东西,人类为了钱,贪婪,自私,时常涌现,他们心目中所向往的只有一个字-----钱~钱不是万能的,但是没有钱是万万不能的.这句话我基本上认同,有较好的经济头脑,但是没有远大满足的心胸的人,总有一天会被这个社会淘汰的~~

斯科特的五位队员,他们是人类敬仰的英雄.在与大自然的搏斗中,他们虽然失败了,但是他们战胜了心灵的考验,在他们身上,我看到的是许许多多的高尚品质:在与队友的相处之间,他们将自我牺牲,团结的集体主义精神表露的天衣无缝;这往往让我想起,在我们班上的有部分同学一切以自我为中心的思想很浓重,他们缺乏的是团结,总是把班级的利益抛之九霄云外,把个人利益放在首位,甚至是至高无上的;在事业上,他们流露出的是勇敢,是坚毅,是执著,是为事业而甘于献身的英雄气概,不为个人得失和利益,只是为了心中的理想,只为自己所追求的而努力!这种精神是多么可贵啊!对亲人,对朋友,对祖国,他们流露出来的是无私的爱,这些队员是人类学习的楷模,他们是最伟大的!!

在任何事情上,只要有亲自实践过,有真正用心的努力过,这样就会问心无愧了!!

认识大自然,挑战人类自我,实现生命的价值,生活才会丰富多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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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伟大的悲剧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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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怀着敬佩的心情阅读了《伟大悲剧》这一课。

文中,斯科特代表英国率探险队向南极点发起最后的挑战,但是挪威人阿蒙森早已来到了这里。斯科特一行十分沮丧,十分失望。在返回的途中,天气越来越恶劣,人类的勇气被大自然的威力无情的销蚀了,斯科特一行抵挡不住大自然的威力,全部长眠在茫茫的雪地上。

在这个故事里,有无数感人的故事。例如奥茨不幸生病了,他认为自己已经不在是大家的帮手,而是大家负担,为了团队可以继续走下去,他希望尽快结束自己,以减轻同伴的负担。尽管这样可以走的快一些,但他的同伴们坚决反对这样做,他们不会丢下任何一个伙伴。在一个暴风雪的日子里,所有的人敬畏地看着奥茨正像一个英雄似的向死神走去。

难道我们不应该学习探险队员的集体主义精神和对同伴的互相关爱之情吗?

一个看似平静的一天。一家影院突发大火,熊熊的烈火吞噬着数千人的生命。所有的人不顾一切,争先恐后地向出口跑去,很窄的门迅速被堵死了,里面的人们无法出去,营救的人员无法进来。怎么办?上帝似乎正在开生命的玩笑,让后面的人群如潮水般的向前涌来。无情的烈火喷出它杀人的浓烟,向魔鬼一样伸出自己的“夺命之爪”。人类的生命是如此的脆弱,肉体哪能抵挡得住这熊熊的火焰。不到半小时,这里就成了死亡的墓地。

生活就是这样的残酷,他让有的人失去了集体主义的伟大精神,失去了对同伴的互相关爱。但是,依然有人没有抛弃这伟大的精神,在为之努力奋斗。

烈日炙烤着大地,水井干枯了。但小女孩依旧照料着生病的母亲,母亲渴急了,小女孩被迫带上家里的水壶,出门找水给母亲喝。在山里,小女孩发现了山泉,她本想自己先喝一口,但是想起重病在身的母亲,她认为水应该给母亲喝,于是小女孩打了山泉朝家里走去。路上,她碰见了一只奄奄一息的小狗,她将水给小狗喝,小狗立刻活蹦乱跳起来,她会心地笑了。她回到家,把水递给母亲,但母亲让她先喝,把水又交给了她。瞬间,地上冒出了大量的泉水,托着七颗星星,升上天空。水不用发愁了,小女孩用自己的强烈集体主义精神拯救了所有的人。虽然这只是一个神话故事,但也表达了古时人们对一个有集体主义精神和一个互相关心爱护的和谐社会的向往。

集体主义精神和对同伴的互相关爱是一缕阳光,照亮了心中的黑暗;是一条小溪,滋润着心灵的荒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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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同情她——《茶花女》读后感

全文共 9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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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茶花女》。

无疑,这是一段感人肺腑的,悲壮凄惨的,让人同情的,美好的爱情,尤其在十九世纪中期资产阶级社会早期世态炎凉中,赤裸裸金钱关系的那个社会,更让人赞叹不已。

没有华丽的文字,但那真挚的感情对白却让每一个有过恋爱经历的人身临其境,渐渐地把主人公与自己融为一体,能够设身处地地为他们的恋爱着想,为他们的欢乐而轻松,为他们的悲剧而沉重。

玛格丽特,一个在巴黎混迹与烟花柳巷的风尘女子,一个身染重病沉疴的女子,一个过惯了穷奢极侈生活的女子,似乎是不应该有真正的爱情的。他似乎只应该有商业的感情,而不应该从中解脱出来,去收获真正的爱情,灵魂上的慰藉。而一旦获得,似乎就预示着一个悲剧的开始。她们这样的人平时只能沉醉在纸迷金醉的物质生活中,尽力掩饰和逃避真情的流露,而一旦确定了真爱归宿,便会毅然去追寻争取。玛格丽特就是这样的女子。

阿尔芒,似乎十分喜欢玛格丽特。实际上,他也确实十分爱着那个女人。可是他那多疑的性格(或许每个男人都具有),却让他实际上造成了这场悲剧。他貌似很坚定地追求着这段爱情,却实际上很软弱。他未能最终说服和反抗父亲的逼迫,尽管他做了努力。尤其是当玛格丽特离开他后,做了N伯爵的情人后,他那糊涂的判断力和可耻的侮辱行为,让我恨不能把他撕下来痛扁一顿。他自始至终没有拿出果断的勇气来追求他们的幸福。他没有在玛格丽特放弃时候强迫她重拾起爱情的信心,而这种强迫我可以肯定玛格丽特是很愿意接受的。

这段爱情自始至终就没有一个坚实的经济基础,似乎注定了他们的悲剧。但我认为这并不是主要原因,因为玛格丽特最后已经放弃那每年十多万法郎的生活,而跟随阿尔芒去过那田园的平民的生活。而此时,经济已不再是问题了。还是阿尔芒不果断地去强迫她,离开巴黎,去另外一个环境去忘记过去。而实际上,他有很多机会可以这样做。

这让我想起了杜十娘的悲剧,尽管阿尔芒好过千百倍那个秀才。但结果无疑是可悲的,男主人公是这悲剧的原因之一。

不知为什么,我总有一股同情这种人的情怀。今晚上,当我正在为阿尔芒气愤的时候,有个同学说:换了你也会这样做,因为她是妓女。我立刻反驳他,我决定这并不是原因,如果他们是真心相爱的。

我深深为茶花女而伤心悲哀,我恨不能立刻飞到她们的时代去保护她们,希望她们能过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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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伟大的悲剧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5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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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的一生中,有喜有忧,有失有得,有笑有泪,而贡献就是那把直尺,用来衡量你人生的轻重,曾听许多人说过;几句“豪言状语”,可他们有履行过自己的承诺吗?在众多人中,令我最敬佩的是“视死如归”这种微弱的身躯包裹着神圣灵魂的人,他们就实现了人生的价值。

你斯科特那组去南极探险的队伍中就有五位永垂不朽的英雄,他们面对死亡是靠那种坚忍的意志,诚然,拥有顽强意志的人是会坦然面对生死的,当时,分出人头地历尽千辛万苦,终于到了南极,可结果是有人捷足先登,他们之前的努力难道白费了吗?看着那封由挪威探险队留下的信,他们大可以将之修改,变成是自己先完成这个伟大的任务的,然而,他们没有这样做,为的是自己的良心,他们更不想得到虚假的成功。在回去的路上,每一步都要倍加小心,恐防倒在这块陌生的地方,其实他们早己意识到自己已经面临绝境了,而行动所表现出来的执着,是非一个正常人所具备的,因为他们是勇敢的战士。

当我读到他们的队员一个个升入天堂,他们所表现出的对同伴的敬意,情谊时,泪水己满眶,作者将他们的事迹写得生动传神,令我不禁肃然起敬。

有人说:“死有轻如鸿毛,重于泰山”,让我联想到具有冒险精神的英国探险队,他们不就是泰山级的人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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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美国国家地理读后感

全文共 4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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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期间,妈妈给我买了很多本课外书,其中一本是彩图插页的《美国国家地理》。

我一个下午的时间都在看这本书。才一打开书本,就看见书上写着美国的总统简介!我再翻过另一面,哇!有很多我不知道的总统呀!第一任总统是:乔治·华盛顿,他出生在1732年2月22日,他是属联邦党的。我看着看着,看到了最后一个总统,我猜大家都知道是谁了吧?你们都猜对了吧,是巴拉克·奥巴马!他是第四十四任总统!看!下面还有总统轶闻呢:亚伯拉罕·林肯身高约1.9米,是着国历史上个子最高的总统;第二十任总统詹姆斯·A·加菲尔德是一位左撇子总统。

翻开目录,我一下子就看见了:遥远恐龙时代。里面有“21种你应该了解的恐龙”:奥卡龙、腕龙、弯龙、鲨牙龙、食肉牛龙等等。下面还有一个你不一定知道的事实:有此恐龙的嘴里长着1000颗牙齿。现代鸟类是兽脚亚目肉食恐龙的后代。这意味着兽脚类恐龙从未灭绝……

看了这本书,我学到了很多知识,也可能是很多同学们不知道的事情!我爱这本书!(其实,我还有很多没告诉你们的事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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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伟大的悲剧读后感

全文共 5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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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时间我问学习了《伟大悲剧》这篇课文,深有感触。他们让为了理想坚持不懈的精神、为了事业勇于献身的精神、爱国主义精神、我感到惊叹!坚持不懈在于他们勇于向大自然做斗争。没有轻易的向困难低下头,在寒冷的南极里,每走一步走是艰难的,而最终他们在没有选择正确的交通工具的情况下到达了目的地,这就已经很不容易了。

之后在返回的路上,饥饿、寒冷、寒风时时刻刻威胁着他们,他们靠着一种信念不断的坚持。现在正属于亲少年的我们应该要坚持不懈,在学习上坚持不懈的做好该做的的事,不懒惰,不轻易放纵自己。 他们还承受着巨大的心理压力,在去得路上,一直在与阿蒙森竞赛,为国家的荣誉而竞赛,想成为第一个到达南极点的人,正如文中说的一样,第一名拥有一切,第二名一无所有。无论是肉体还是心理都承受压力。最终最不想发生的还是发生了。他们坦然面对现实,没有抱怨,而是祝福,这充分表现了绅士风度。现在的我们的确需要一种不嫉妒、不抱怨的心理,事情失败不放弃、不气馁。 最终死神还是没有放过他们,有句话说得好,“死亡不是生命的终止,而是生命的升华。”这就像课文中的那句话:一个人虽然在同不可战胜的厄运的搏斗中毁灭了自己,但他的心灵却因此变得无比高尚。

这已经表现他们为事业而献身的精神是无比高尚的。 虽然他们去世多年,但我相信,他们的高尚精神永远活在人们的心里,永远不会被人们放弃或遗忘。悲剧,是伟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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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伟大的悲剧读后感

全文共 6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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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剧并不局限于戏剧中,现实中也有。不过,有的悲剧是伟大的。这里,我要讲的关于我们学的课文——《伟大的悲剧》。

稍微了解南极的人知道,南极洲南纬90度的科学实验站取名为阿蒙森-斯科特。这为了纪念人类历史上最早到达南极洲的极点的两名科学探险家——挪威人阿蒙森和英国人斯科特。阿蒙森的队伍最先到达极点,然后凯旋而归。可斯科特的队伍慢了他们近5个星期,虽然也到达了极点但回归的途中,南极寒冷的天气提前来到,无情地袭击他们。在恶劣的条件下,他们在饥寒交迫中挣扎着,进行了2个月的搏斗。最后他们体力不支,长眠于白茫茫的冰天雪地之中。

真是一场骇人听闻的悲剧。这些英雄,之所以称为英雄,是因为他们拥有高尚的品德,视死如归的精神。首先是禁卫军奥茨,为了不拖累同伙,在关键时刻保护同伙,而向死神飞奔。而最后,他们抱着绝望,骄傲地等待死亡。他们无怨无悔地爬进睡袋。尤其是斯科特,到生命最后关头给他所爱的一切人写了书信,表达他无私的爱和真诚的情义。所以,当他们与世长辞后,连最高权威的国王也跪下来悼念他们,可知他们在人们眼中的地位——至高无上。

有句话说得好,“死亡不是生命的终止,而是生命的升华。”这就像课文中的那句话:一个人虽然在同不可战胜的厄运的搏斗中毁灭了自己,但他的心灵却因此变得无比高尚。这已经表现他们为事业而献身的精神是无比高尚的。

虽然他们去世多年,但我相信,他们的高尚精神永远活在人们的心里,永远不会被人们放弃或遗忘。悲剧,是伟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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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伟大的悲剧读后感

全文共 10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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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伟大悲剧》总有对人一种心灵的震憾,奥地利作家茨威格通过两个南极考察分队失败一方的描写,再次证明,悲剧的力量才是最伟大的力量。

设立在南极南纬90°的科学实验站取名为阿蒙森—斯科特站。这是为了纪念人类历史上最早到达南极点的两名科学探险家——挪威人阿蒙森和英国人斯科特。1910年6月1日,斯科特带领探险队离开英国,前往南极。1911年10月,他们在新西兰的埃文斯角附近登陆,准备在当年12月至第二年的1月左右征服南极点。可是就在这时候,他们得到消息说,挪威人阿蒙森率领另外一支探险队正向南极进发,要“和他争夺第一个揭开冥顽的地球的秘密的荣誉”!于是,斯科特一行于11月1日匆忙出发,“去争取国家的荣誉”。经过一番激烈的竞争,结果是阿蒙森队捷足先登,于1911年12月14日到达南极,而斯科特队则于1912年1月18日才到达,比阿蒙森队晚了将近5个星期。最后,阿蒙森胜利而归,成功的旗帜永远飘扬在南极点上,而斯科特等5名冲击南极的英雄,因为南极寒冷天气的突然提前到来,饥寒交迫,体力不支,在返回的路上与严寒搏斗了两个多月,最后长眠在茫茫的冰雪之中。

茨威格为何不给胜利者阿蒙森作传,却充满激情地为失败者斯科特书写这悲壮的一幕?

这可以从文中找到答案:“一个人虽然在同不可战胜的厄运的搏斗中毁灭了自己,但他的心灵却因此变得无比高尚。所有这些在一切时代都是最伟大的悲剧。”作为一位伟大的作家,茨威格想到的绝不主要是事业的成功者,而是许多历史事件背后给人精神上的震撼和启迪。按照这个价值标准,茨威格当然认为给斯科特作传会更有意义,会给人长久的思考。

斯科特一行在与阿蒙森的竞争中失败了,但他们勇于承认失败,并愿意“在世界面前为另一个人完成的业绩作证,而这一事业正是他自己所热烈追求的”。如果将此事置于一个爱耍赖、不守信用的人面前,结果如何,可想而知。

探险是人类的不朽事业。事实上,没有对探险的执著、超人的力量和勇气,是不可能从事这项事业的。而当他们在归途中与死亡抗争,一个个倒毙时,没有一个孬种,都是响当当的汉子,活得明白,死得悲壮。

斯科特在生命的最后一息,考虑的不是一己之利,心中惦记的始终是别人:朋友、同伴、妻小,还有他的祖国和人民。他最后的遗书不是为死后的沽名钓誉,而完全是爱的真情流露;信写得如此镇静,丝毫不像一个行将离世的人。斯科特是怀着一种热烈的爱而没有丝毫的恨离开了那个冰冷的世界。强烈的集体主义精神。探险需要团结协作精神,在关键的时刻为了保护同伴,有时要勇于献出自己的生命。这一点斯科特和他的队员都做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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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美国国家地理读后感

全文共 2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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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读了一本叫做《美国国家地理?少儿百科》的书。里面讲的是美国许多科学发现和一些科学壮举。

让我印象最深刻的一个故事是,一个摄影家在考查中,要拍一张狮子迎面而来的照片。他为了拍这张照片申请、准备了2年,用三个月的时间步行搜寻狮子的踪迹,然后又用漫长的时间让狮子们适应他的存在。终于有一天,他又支好三脚架在默默等待时,一个狮子仿佛看见了他,向他走来,在距他3.5米的地方,趴了下来,与他四目相望……一张经典的照片诞生了。

他成功了。他说;“漫长的等待有什么回报?那就是我与狮子四目相对的那一刻。”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只要坚持就会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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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美国独立宣言读后感

全文共 8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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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采纳的独立宣言是由维吉尼亚州的理察·亨利·李提交给大陆议会的,在独立宣言中写道:“我们以这些殖民地的善良人民的名义和权力,谨庄严地宣布并昭告:这些联合殖民地从此成为、而且名正言顺地应当成为自由独立的合众国;它们解除对于英王的一切隶属关系,而它们与大不列颠王国之间的一切政治联系亦应从此完全废止。”

委员会的成员由马萨诸塞州的约翰·亚当斯、宾夕法尼亚州的本杰明·弗兰克林、维吉尼亚的杰斐逊、纽约的罗伯特·R·利文斯通和康乃狄克的罗杰·谢尔曼组成,并被组成以起草合适的宣言。杰斐逊起草了很大一部分。在宣言被大陆议会采纳以前,在刑事法庭上被重写,其中一个被移除的篇章涉及奴隶制度。

托马斯。杰斐逊(1743——1826)作为一个包括约翰。亚当斯和班哲明。富兰克林在内的起草委员会的成员,起草了美国《独立宣言》的第一稿。大陆议会对杰斐逊的草稿作了重大改动,特别是在乔治亚州和南卡罗来纳州代表们的坚持下,删去了他对英王乔治三世允许在殖民地存在奴隶制和奴隶买卖的有力谴责。(被删去的内容中一部分是这样写的:“他向人性本身发动了残酷的战争,侵犯了一个从未冒犯过他的远方民族的最神圣的生存权和自由权,他诱骗他们,并把他们运往另一半球充当奴隶,或使他们惨死在运送途中。”)1776年7月4日,大陆会议通过了这份宣言。

托马斯。杰斐逊生于维吉尼亚一个富裕的家庭。他曾就读于威廉玛丽学院,并于1767年在维吉尼亚获得律师资格。1769年,他当选为维吉尼亚下院议员,并积极参加独立运动,而且代表维吉尼亚出席大陆议会。他两次当选为维吉尼亚州长,还担任过美国驻法大使。1800年他竞选总统时,与阿伦。伯尔所得选举人票数相等,后由众议院选择杰斐逊当总统。

杰斐逊曾写道,《独立宣言》是“吁请世界的裁判”。自1776年以来,《独立宣言》中所体现的原则就一直在全世界为人传诵。美国的改革家们,不论是出于什么动机,不论是为了废除奴隶制,禁止种族隔离或是要提高妇女的权利,都要向公众提到“人人生而平等”。不论在什么地方,当人民向不民主的统治作斗争时,他们就要用杰斐逊的话来争辩道,政府的“正当权力是经被治者同意所授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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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伟大的悲剧读后感

全文共 11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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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合上书,闭上眼睛,心情久久不能平静,脑海中浮现着的,是斯科特一行人在暴风雪中奋勇前进的身影。

这篇文章讲述了在1911年底,挪威探险家阿蒙森和英国探险家斯科特一行人在南极展开的一场富于戏剧性又令人心酸的角逐,结果阿蒙森捷足先登,斯科特失败,斯科特在返回时与严寒搏斗了两个多月后,最后长眠于冰雪之中的故事,这其中,斯科特伟大的精神和悲壮的结局也让我们的心灵受到了抨击和震撼。

读完了这篇文章,我想起了我一次去欢乐谷游玩的一次经历。

那天,我和同学去欢乐谷玩,一进大门,同学们便直奔欢乐谷三期——那儿有很多惊险的娱乐设施,我是一个比较胆小的人,望着同学们跃跃欲试的身影,我却很胆怯,但同伴似乎觉察到了我和她们的不一样,于是纷纷鼓励我,在推推搡搡中,我被她们拉到了“UFO”去排队。

很快,轮到我们了,我竭力遏制住自己的恐惧,不停地做着深呼吸,可表面上还要装作很轻松的样子,像上战场一样坐在了坐位上,其实这样写一点儿都不夸张,这是一场自己同自己的较量,可在这时候,我突然又有一种像退缩的冲动,但这个念头在我的心里只是一闪而过:坐都坐上来了,怎么能临阵脱逃呢?

不容我多想,机器开动了,我们坐在一个大圆盘上,在“U”行动轨道上感受着天旋地转的感觉,我像一只蚂蚁,在圆盘上任由摆布,我感到身体里五脏六腑似乎也在随着“UFO”的运动翻来覆去地转,我闭上了眼睛,生怕机器失灵把我给甩了出去,突然,我的耳边听到了同伴们的尖叫声,于是我也放开嗓门尖叫起来,在风的陪伴下,在尖叫声的回荡中,我抛开了生活中的一切烦恼,学习上的一切困难,感受着这在空中“转来转去”的“宁静”。那一刻,我真的释然了,那一刻,我真的放开了,那一刻,我真的变得勇敢了!

走下“UFO”,望着那个在十几分钟前还让我畏惧的“大圆盘”,心中还有着一种要再上去玩玩的冲动,或许,我的胆子真的变大了?

和斯科特的挑战人类自我的壮举相比,我这次去游玩的经历实在是太渺小,太不值一提,但通过这次经历,使我以后遇到困难时变得更勇敢,更坚毅,更自信。“对于人类来说,第一个到达者拥有一切,第二个到达者什么也不是”,也许,在这次探险中,斯科特和阿蒙森付出了同样的努力,甚至更多,为什么他就是一个一文不值的失败者?不,不是,在茨威格看来,在我们看来,斯科特一行人同样也是胜利者,因为他们也到达了南极极点,甚至,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们比阿蒙森还要伟大,因为他们身上永不言弃,为事业献身的品质,以及集体主义精神在熠熠生辉,他们是英国乃至全世界的英雄!

在南极这片荒无人迹的土地上,斯科特一行人已永远地长眠在那里,但他们这次伟大的悲剧却会激励着我以及无数的人在面对困难时更勇敢,更顽强,更坚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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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美国的悲剧读后感

全文共 8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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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于底层的年轻人努力往上爬,成少败多,这样一个主题同爱情主题一样,是文学界的永恒。1925年,那个时候中国正在军阀混战,民不聊生,极度贫弱,而美国却是一派繁荣景象、一片凯歌声,正在此时,美国批判现实主义作家德莱塞的小说《美国的悲剧》一书出版,石破天惊,震动了整个美国。小说的主人公是出身贫寒的青年克莱德,他追求金钱和地位,逐渐蜕变,最终堕落成杀人犯,在23岁时被送上电椅。这是他个人的悲剧,也是“美国的悲剧”。作者在惋惜克莱德自我毁灭的同时,以锐利的锋芒揭露了美国资本主义社会的黑暗和官场政治的腐败,揭示了虚假繁荣所掩饰的深刻危机。克莱德本身并非天生是个恶人,他从追求物质享受到追求女性,玩弄女性;从渴望得到伯父的提拨到企图走进上流社会;从自私自利到走上杀人道路。造成悲剧的不光是犯罪本身,主要应该归咎于美国社会。因为当时美国社会崇尚那种接纳少数人的荒谬绝伦的价值观念,并对两性关系怀有病态的恐惧心理。冷酷的现实造就了克莱德的自私和卑鄙,社会的悲剧酿成了个人悲剧,谋杀把他的悲剧推倒了顶峰。克莱塞是美国之梦的一个受害者。从某种程度上来说《美国的悲剧》是美国梦的寓言,那些出生低微,家境贫寒的人们,无不梦想在社会上能出人头地,或一夜之间突然成为百万富翁,或痴心妄想,有朝一日能高攀上富家女,享受荣华富贵。而寓言却使他反其道而行之,将大团圆结局颠倒过来。显而易见,能园这美国梦的是绝无仅有的,大多数人只能遗憾终生,甚至丧命。正如德莱塞小说中说写:“社会活动的范围毕竟划得泾渭分明,谁要是越出一步,就注定要灭亡。”

当前中国进入改革开放年代,同当年的克莱德所在的美国有不少相似之处,代际传递的壁垒森严,“富二代”“官二代”的地位稳固,底层的年轻人往上爬的门槛很高,很难爬啊!早在1981年,中国作家路遥发表的中篇小说《人生》就描写了两个性格与命运相似的青年人所精心营造但终于破灭的人生之梦,这对我们青年不无启发和教益,而对领导干部和政治家们来说,如何为底层青年消除壁垒,提供机会,则是一个促进社会进步的重大政治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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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伟大的悲剧读后感

全文共 5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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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伯特·福尔肯·斯科特,这个名字深深地嵌入了我的心中。不仅他,还有他的队友们,那种最初的激动,到最后的绝望,这途中的感受不言而喻。我们可以想象,一片白茫茫的冰天雪地中就只有他们几个人在走,他们心里的那种无助、失落、不知所措的心情一直回荡在他们心中,但他们没有一个人把心中的苦倾诉给自己的同伴,而是自己默默地忍受着、承担着。这种精神上的压力是非常人所能忍受的,以至于让埃文斯精神崩溃。

而骑兵上尉劳伦斯·奥茨为了不拖累同伴,独自去面对、走向死神,给队友们以更多生的希望,而要做出这一决定,是需要多大的勇气啊。

但他的队友们并未能如他所愿,而是最终以体力不支而倒在返程的路上。

斯科特临死前的感悟可能比某些人一辈子的感悟都多。“因为只有在这种从未被人声冲破过的寂静之中,他才会悲壮地意识到自己对祖国、对全人类的亲密情谊”。作者的这句话说得多好。一个人如果连拿出让自己领悟、反省的这么一个时间都没有的话,那这个人这一生算是白活了。一个人只有在静下心来,在极度的寂静之中,自己想一想,反省一下自己。这务必会让这人感受良多,会让人的思想升华。

伟大悲剧”这个标题一点也不过分,因为它充分地彰显了斯科特一行人的顽强求生意志,但却事与愿违。用他们的话来说:或许这就只能是一个伟大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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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美国宪政历程读后感

全文共 38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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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喜欢刘瑜《民主的细节》,又认为《论美国的民主》或者《联邦党人文集》太过冗繁晦涩,那么我强烈推荐任东来等合著的这本书,兼具学术性与趣味性,对于美国司法制度的建立和发展有比较翔实的资料和客观的评价,是相当不错的初级宪政史读本,远好过林达那种消遣型的散文式描述,令我感慨良多,姑且胡诌一二。

制约、妥协与平衡的产物:美国联邦宪法

1787年5月制宪会议召开时的美国,不过是刚刚取得独立地位的13个邦基于《邦联条例》组成的一个松散的联盟,政治不统一,经济财政状况混乱。作为独立战争的领导人,心急如焚各邦的56位政治精英齐聚一堂,违反授权,擅自主张,把修改《邦联条例》的会议变成了制宪大会。某些确凿的证据指出,这些人精明有余,高尚不足,其实制宪的主要动机其是保护自己的经济利益。托克维尔说他们是“新大陆最精明、最高尚的人物”实乃过誉。甚至华盛顿当时也认为,这部宪法能用50年就不错了。然而,作为人类历史上首部成文宪法,美国联邦宪法历经两百多年风雨,见证了一个飘摇的新生共和国成长为世界头号强国的历程,其奥妙何在?

伍德罗·威尔逊总统曾经说,“我们的宪法之所以恒久,就在于它简洁。它是一块奠基石,而不是一座完整的大厦。或者用句老话比喻:它是根,而不是完美的藤。”那么,这个“根”里到底有什么呢?我觉得宪法其实就是用语言和逻辑包裹起来的某种政治哲学理念。众所周知,美国国父们借鉴了洛克和孟德斯鸠等人的理论,其根本出发点就是政府权力必须受到制约与平衡,使得宪法条文中处处体现出对权力深深的不安与不信任。然而因为对英国的暴政记忆犹新,即便是这样一部众多精英争吵了四个月才成型的宪法和即将建立的当时世界上最弱小的政府,也令民众感到忧虑,以至于汉密尔顿和麦迪逊等人不得不抄起笔杆子在报纸上为宪法辩护,形成了著名的《联邦党人文集》*。最后,经过妥协,联邦主义者同意在宪法通过后立即加入保障个人权利和自由的修正案(即后来的《权利法案》),才使美利坚合众国不至于胎死腹中。

可以说,美国宪法从一开始,就是一部旨在限制政府权力与行为的宪法。既然政府是“必要之恶”,那就把利维坦关在笼子里,以免伤人。具体方法则是在政府部门之间横向平衡,中央与各州之间纵向平衡,并且以宪法形式保护公民个人的权利与自由。既不能寄望于英明的领导者,也不能依赖人性的善良,一切都得遵从宪法所体现和宣扬的契约精神与程序正义。这便是美国国父们的初衷。

民主、法治与宪政

严格说来,美国似乎应该算联邦共和制,而非民主共和制。怎么看法治都要比民主重要的多:宪法通过时,投票的一共才2000来人;代表最高司法权威且终身任职的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是由总统任命而非选举产生;甚至总统的产生也是由选举人团的间接民主方式选出的,因此才会出现2000年戈尔比小布什多了50多万普选票缺输掉了宝座的情形。

然而民主和法治可以断然分割开吗?我院潘为老师因民主制主张“多数决”而对其嗤之以鼻,并且认为法治才是改革的最终出路,现在想来,恐怕有失之过简之嫌。盖因民主实在是个内涵丰富且在仍在不断发展中的概念。蔡定剑教授《在民主是一种现代生活》中提到,现代的民主概念其实包括法治因素,我觉得这个说法是在理的。

相对来说“法治”则要明晰许多,不管狭义广义,无外乎“rulebylaw”或“ruleoflaw”两种,中文习惯以法制和法治两种说法加以区分。广义法治的概念本身就认可平等观念和天赋人权思想,因此与民主可以说确实渊源颇深。

而宪政本身并不涉及民主,宪政不关心政府和政权的产生方式。哈耶克指出宪政的实质有两个方面:其一是限权,即限制政府及立法机构的专属权力;限权的一个精巧的技术性手段是分权。二是保障,即保障人民的各项基本权利,特别是洛克主张的生命、自由和财产权。宪政不仅限制政府的权力,也限制“人民”即多数的权力。通过宪法和法治的方式践履这样的政治制度,就是宪政。意即宪法是静态的,而宪政是动态的,有宪法不一定有宪政。具体在实践中,宪政的关键是独立和不受选举约束的司法系统。

“我们看到一个独立与公正的司法机构对于保证民主选举的完整与可靠是至关重要的,而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即在于司法程序本身必须是一个自由、平等与公开的说理过程,其中每个法官(不论是‘几品’),都可以不受压制、毫无顾忌地表达自己对宪法与法律的观点,而他(她)的任何法律意见——无论是多么智慧或荒谬——也都将受到法学界同行、学者乃至整个社会与历史的无情检验。”

其实纠缠于概念或者“主义”本身是很无聊的。但是在这种纠结中,我们不难发现,无论是把民主、自由、平等之类的概念作为价值追求,那么,宪政与法治原则就是其必然逻辑。具体到美国,王辑思院长(时任社科院美国所所长)在本书序言中说道:“显然,本书中的‘宪政’绝非‘立宪政治’或‘民主政治’,同孙中山的‘宪政’大相径庭,而大体是constitutionalism的意思,即在判例、司法解释、颁布法令中,依据宪法逐步形成一整套法律体系,借以治理国家。从‘宪政’的不同定义中,可以体会到中美两国在法律体系和观念上的巨大差距。而正是这种差距,才使本书具有其价值和趣味。”

制度有什么用?

轰动全球的水门事件给美国带来了深远影响,其过程可谓一波三折跌宕起伏。在本书的分析中,我注意到一个相对细枝末节的有趣事件。自罗斯福新政始,美国总统的行政权力得到极大强化,尼克松甚至被称为“帝王总统”,总统直接任命的白宫幕僚权倾朝野。在水门事件中,尼克松希望借当时极高的民意支持率和总统行政特权抵抗司法介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而且就其本身而言水门事件也实在算不上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于是,尼克松要求司法部长理查德森解雇找麻烦的独立检查官考克斯。然而,理查德森给了总统一个明确的答复,“如果你坚持,我辞职。”尼克松心说你丫有种,继而要求司法部副部长执行这一命令,得到了类似答复。总统大怒,最后任命第一助理副部长博克为司法部代理部长,将考克斯撵回家,并且查封了其办公室。

最后事实证明,总统正是毁于这一蛮横专权的举动所引发的宪政危机,而并非水门大厦的窃听事件。我所感兴趣的是,理查森和他的副部长缘何敢于跟“帝王总统”叫板,非要和大老板过不去呢?放在其他不同的制度环境下,这种行为发生的可能性无疑会大打折扣。是他们二位有过人的道德修养,还是对原则有近乎神圣的膜拜?

要说起来,理查森其实算是尼克松的老朋友、老部下,但是在尼克松提名他为司法部长后,国会举行的任命听证会上,参议院司法委员会特意要求理查森承诺保证不非法干涉特别检察官的决定和行动,在他信誓旦旦满口答应后才批准这一任命。因此,若他言而无信,必将对个人声誉和政治前途造成极恶劣的影响。果然水门事件后不久,理查森同志便重新出山,被福特总统任命为商务部长和驻英大使等要职,声望极高。反观博克,十几年后,里根总统提名其出任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被参院坚决否决,当年的决定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道德固然重要,但一定要求政客们具有超常的品行修养,未必现实。如果人人都是天使,还要政府干嘛?相比较无政府的混乱和有政府的管制,后者是两害相权取其轻的选择。但是政府行为也必须收到严格约束,这个约束便是制度设计。制度决定行为,设计精巧的制度尽可能的规范了官员的行为,便能使政府可能带来的恶显著减少。

对此,本书作者评价道:“要求政府官员坚持原则固然非常重要,但是,只有制度性的监督和保障,使耿直守法之士善终,令趋炎附势之徒失意,才能真正在各级官吏中形成坚持原则、奉公守法的操守和风气。”

然而必须看到,世上不存在尽善尽美的制度。美国的政治文明虽然代表着人类历史上相当高的成就,但也不可能面面俱到。为了限制政府权力,宪法赋予人民持枪权,固然可以有效保护私产,却无疑提高了社会生活的危险性;警察和检查院在刑诉中必须严格遵守正当程序,嫌疑犯有权不自证其罪(“你有权保持沉默,否则你所说的一切都将成为呈堂证供……blabla”即宪法第五修正案引申出的“米兰达宣告”),无疑降低了刑事犯罪的破案率;繁复的权力制约机制,严重影响行政效率;法律体系的极端重要性使得律师遍地,诉讼成本极高,而且由于所有法院都有义务为贫困的刑事罪案嫌犯提供辩护律师,因此又增加了社会成本。所以说,美国的宪政体系在民主与法治中,倾向于法治;在自由和效率上,选择了自由。所谓鱼与熊掌不可兼得是也。

引申出的一些思考

1、一项制度的建立,有多种方法,最常见的就是暴力革命或者渐进改良。孰优孰劣,也许因时因地而异。可是无论如何,不能忽视社会文化传统的巨大影响力。彻底的全面的否定过去,恐怕往往意味着秩序的混乱。从这个意义上,改良优于革命。可“传统”究竟是什么,与“现代”的关系又怎样?三言两语很难说清。汉斯·摩根索曾经说,就政治理论而言,新鲜突兀未必是优点,源远流长也未必是缺点。即使不考虑“传统”到底有何是非对错,也应当作为一种既存因素加以考量,而决不可视而不见。因此老潘讲中国未来的改革路径必须从古代政治文明中寻找答案,也是有道理的。未来考虑读一读东欧转型社会的东西,看看有何借鉴意义。

2、曾有位非主流学者提到,他认为对于一个大国而言,联邦制是最优选择。这个我完全没有概念。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关系究竟是怎样才算和谐?值得思索。

3、*关于《联邦党人文集》。去年尹宣先生新译《联邦论》出版,首先在题目上就非常靠谱,也有人说《联邦党人文集》应为《联邦主义文集》,盖因此书面世时,尚未有联邦党这种东西。《联邦论》应当找来看看。

好吧,先这么着吧。最近又开始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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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美国国家地理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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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诉你们,不过这些事情稀奇古怪,但是确有其事,“冰棒”是一个11学的孩子发明的,想不到啊!其实把水和果汁放在一起就好啦!大家吃肉丸的番茄酱,在最早是被当成药品出售的,难道!番茄酱也可以治病?

告诉你们在哥伦比亚看电影的时候,他们会吃“油炸蚂蚁”!蚂蚁可以吃吗?你别说,在这本书里面,还真有人吃蚂蚁,这会不会是假的啊?这可是真人真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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