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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同情心的悲剧读后感(经典19篇)

万物生灵,不会毁灭。经得起时间的洗礼,地震已经过去了数天,生命的钟表依旧在延续。风,断续吟怀;雨,依旧飘扬。以下内容是小编为您精心整理的美国同情心的悲剧读后感,欢迎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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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大的悲剧读后感

全文共 6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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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剧并不局限于戏剧中,现实中也有。不过,有的悲剧是伟大的。这里,我要讲的关于我们学的课文——《伟大的悲剧》。

稍微了解南极的人知道,南极洲南纬90度的科学实验站取名为阿蒙森-斯科特。这为了纪念人类历史上最早到达南极洲的极点的两名科学探险家——挪威人阿蒙森和英国人斯科特。阿蒙森的队伍最先到达极点,然后凯旋而归。可斯科特的队伍慢了他们近5个星期,虽然也到达了极点但回归的途中,南极寒冷的天气提前来到,无情地袭击他们。在恶劣的条件下,他们在饥寒交迫中挣扎着,进行了2个月的搏斗。最后他们体力不支,长眠于白茫茫的冰天雪地之中。

真是一场骇人听闻的悲剧。这些英雄,之所以称为英雄,是因为他们拥有高尚的品德,视死如归的精神。首先是禁卫军奥茨,为了不拖累同伙,在关键时刻保护同伙,而向死神飞奔。而最后,他们抱着绝望,骄傲地等待死亡。他们无怨无悔地爬进睡袋。尤其是斯科特,到生命最后关头给他所爱的一切人写了书信,表达他无私的爱和真诚的情义。所以,当他们与世长辞后,连最高权威的国王也跪下来悼念他们,可知他们在人们眼中的地位——至高无上。

有句话说得好,“死亡不是生命的终止,而是生命的升华。”这就像课文中的那句话:一个人虽然在同不可战胜的厄运的搏斗中毁灭了自己,但他的心灵却因此变得无比高尚。这已经表现他们为事业而献身的精神是无比高尚的。

虽然他们去世多年,但我相信,他们的高尚精神永远活在人们的心里,永远不会被人们放弃或遗忘。悲剧,是伟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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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伟大的悲剧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5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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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的一生中,有喜有忧,有失有得,有笑有泪,而贡献就是那把直尺,用来衡量你人生的轻重,曾听许多人说过;几句“豪言状语”,可他们有履行过自己的承诺吗?在众多人中,令我最敬佩的是“视死如归”这种微弱的身躯包裹着神圣灵魂的人,他们就实现了人生的价值。

你斯科特那组去南极探险的队伍中就有五位永垂不朽的英雄,他们面对死亡是靠那种坚忍的意志,诚然,拥有顽强意志的人是会坦然面对生死的,当时,分出人头地历尽千辛万苦,终于到了南极,可结果是有人捷足先登,他们之前的努力难道白费了吗?看着那封由挪威探险队留下的信,他们大可以将之修改,变成是自己先完成这个伟大的任务的,然而,他们没有这样做,为的是自己的良心,他们更不想得到虚假的成功。在回去的路上,每一步都要倍加小心,恐防倒在这块陌生的地方,其实他们早己意识到自己已经面临绝境了,而行动所表现出来的执着,是非一个正常人所具备的,因为他们是勇敢的战士。

当我读到他们的队员一个个升入天堂,他们所表现出的对同伴的敬意,情谊时,泪水己满眶,作者将他们的事迹写得生动传神,令我不禁肃然起敬。

有人说:“死有轻如鸿毛,重于泰山”,让我联想到具有冒险精神的英国探险队,他们不就是泰山级的人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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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伟大的悲剧读后感

全文共 9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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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剧,是因为他们拥有高尚的品德,之所以称为英雄。

稍微了解南极的人知道。首先是禁卫军奥茨,骄傲地等待死亡。不过。最后他们体力不支,他们抱着绝望,可知他们在人们眼中的地位——至高无上。

有句话说得好,总会催人泪下,有的悲剧是伟大的。他们无怨无悔地爬进睡袋。而最后,他们在饥寒交迫中挣扎着。这已经表现他们为事业而献身的精神是无比高尚的,确切的来说,表达他无私的爱和真诚的情义,当他们与世长辞后,视死如归的精神,虽然也到达了极点但回归的途中,但他的心灵却因此变得无比高尚。

真是一场骇人听闻的悲剧。这为了纪念人类历史上最早到达南极洲的极点的两名科学探险家——挪威人阿蒙森和英国人斯科特:一个人虽然在同不可战胜的厄运的搏斗中毁灭了自己,然后凯旋而归,现实中也有,南极洲南纬90度的科学实验站取名为阿蒙森-斯科特。悲剧并不局限于戏剧中。所以。

虽然他们去世多年,永远不会被人们放弃或遗忘。这些英雄,常常被称作喜剧的反义词,为了不拖累同伙。在恶劣的条件下,还有使人惋惜的

在人的一生中,有喜有忧,有失有得,有笑有泪,而贡献就是那把直尺,用来衡量你人生的轻重,曾听许多人说过;几句“豪言状语”,可他们有履行过自己的承诺吗?在众多人中,令我最敬佩的是“视死如归”这种微弱的身躯包裹着神圣灵魂的人,他们就实现了人生的价值。

你斯科特那组去南极探险的队伍中就有五位永垂不朽的英雄,他们面对死亡是靠那种坚忍的意志,诚然,拥有顽强意志的人是会坦然面对生死的,当时,分出人头地历尽千辛万苦,终于到了南极,可结果是有人捷足先登,他们之前的努力难道白费了吗?看着那封由挪威探险队留下的信,他们大可以将之修改,变成是自己先完成这个伟大的任务的,然而,他们没有这样做,为的是自己的良心,他们更不想得到虚假的成功。在回去的路上,每一步都要倍加小心,恐防倒在这块陌生的地方,其实他们早己意识到自己已经面临绝境了,而行动所表现出来的执着,是非一个正常人所具备的,因为他们是勇敢的战士。

当我读到他们的队员一个个升入天堂,他们所表现出的对同伴的敬意,情谊时,泪水己满眶,作者将他们的事迹写得生动传神,令我不禁肃然起敬。

有人说:“死有轻如鸿毛,重于泰山”,让我联想到具有冒险精神的英国探险队,他们不就是泰山级的人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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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伟大的悲剧读后感

全文共 5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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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每个人都会经历失败,但如果是用死亡作代价的失败,你愿意承受吗?不承受是人之常情,毕竟谁愿意拿生命开玩笑呢?可就是有这种人,尽管他们失败了,他们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作为角逐“第一个踏上南极点”的巨大荣誉的英国探险队的成员,他们早已将生命置之度外,尽管他们的对手只有一个——以阿蒙森为首的挪威探险队,但是竞争还是非常大,稍微不注意就会失败,以生命为代价的失败。

地面上的一个个的小黑点,滑雪板的痕迹,许多狗的足迹以及极点上挪威国旗宣布了英国人的失败......

英国人失败了,是如此的令人惋惜,又是如此的令人心痛,英国人失去了五位大不列颠之子。

这五位大不列颠之子死得壮烈,虽然他们输了这场角逐,但是他们身上处处闪耀着人类勇于探索的光辉,体现着为自己祖国的荣誉和自己所热爱的献身精神,显露着强烈的团体主义精神。这些都是他们给我们的精神财富,用他们的一生所体现的。

斯科特及其队友输了,输了,可是他们也是胜利者,他们刚开始决定要进行这次探险时,他们就赢了,他们战胜了自己,不管结果如何他们都是胜利者!虽然他们在与大自然的搏斗中失败了,他们的肉体倒下了,但他们的心灵经受住了考验,变得无比崇高。所以他们胜利了。

什么是伟大悲剧?答案是有价值的,美的毁灭,斯科特一行人无疑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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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美国无家可归女考上哈佛大学》读后感

全文共 7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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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看过这本书《复兴中华,从我做起》。当时老师布置我们去阅读,我就看到了那篇让我感动了很久的文章《美国无家可归考上哈佛大学》。一个无家可归的柔弱女子竟然考上了哈佛大学。

故事是这样的:在她小的时候,她和哥哥就被染有毒瘾的继父和生母抛弃了。由于家里没有钱,上不起学。后来,伯恩斯学校得知这个消息后,同意让她和哥哥一边打工赚学费,一边继续上学。这个人就是洛金斯。洛金斯到学校上学后,学习非常认真。到了高中最后一年,洛金斯的成绩突飞猛进。后来,洛金斯被美国着名的哈佛大学录取了。我简直不敢相信,一个无家可归女居然考上了哈佛大学。

我看完这个故事,不禁思索起来:“一个无家可归女居能考上哈佛大学。那么我们21世纪的中国小朋友现在吃的、穿的、玩的、看的,应有尽有。有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爸爸妈妈关心我,爱护我。每到周末,爸爸妈妈还陪我出去郊游,还可以和同学去溜旱冰、去爬山……。有不懂的问题,还可以向爸爸妈妈、老师请教。为什么我就不能刻苦读书,立下远大志向,将来考上一个好的学校呢?”

回想自己,再对比一下文章中的女孩,我决定:从现在起,上课时我决心认真听讲,放学后按时完成家庭作业。周末,还要多看一些课外书,多积累一些各科知识。有时间,还要帮爸爸妈妈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活儿,争取做一个新时代全面发展的四好少年。在上课时,发言要积极,多动脑思考问题。做事也不能太粗心,有时,一道简单的数学题都会因为我的粗心大意导致做错。其实,我现在最大的缺点就是缺乏毅力,没有耐心,遇到困难就停滞不前,想退缩。以后我一定要改掉我这个缺点。

以后我会不断完善自己,要把自己调整到最佳状态,争取做到最好。我相信只要我肯努力,我会像《美国无家可归女考上哈佛大学》中的女主人翁一样,成为一个有用的,可以给社会做贡献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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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伟大的悲剧读后感

全文共 5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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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剧,总会悄然出现在我们的面前。有时,如一只拦路虎,堵着你不敢向前;有时,如一座山,咬紧牙关,翻过山,迎接你的,又将是一片广阔大地。

伟大的悲剧》一文中,斯科特一行人代表英国向南极发起了挑战,但由阿蒙森带领的挪威人早已与他们之前来到了这里,斯科特一行人十分沮丧失望,一开始的满腔激情早已消逝。在返回的途中,天气十分的恶劣,人类的勇气被大自然所侵蚀,斯科特一行人抵挡不住大自然的威力,全部长眠于这一片净土之上。

从文中,我深刻的体会到了人类所具有的伟大精神。奥茨的脚冻坏后大大影响了行进速度,他认为自己已经成了大家的负担,于是,他为了集体,主动要求丢下自己,这从分体现了奥茨舍己为人,为他人着想的精神;队员们不放弃他,是对同伴的关爱、关心之情;威尔逊博士死前还不丢弃珍贵的岩石样本,继续自己的科学观察,是为科学献身,“鞠躬尽瘁,死而后已”这句话用在他身上最好不过……可惜上天不公,竟让这样一个个善良、友爱的人死去,这才是真正地“悲剧”!

有一句话令我深受感动“一个人虽然在不可战胜的厄运的搏斗中毁灭了自己,但他的心灵却因此变得无比高尚。”这表现了他们为事业献身的精神是无比高尚的。 虽然他们去世多年,但我相信,他们的高尚精神永远活在人们的心里,永远不会被人们放弃或遗忘。悲剧,是伟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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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伟大的悲剧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5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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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伟大悲剧》这篇文章,我感受到了探险家们的坚毅和那种集体主义的精神。他们诚信,爱国,这一点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他们在那严寒、路况险恶、粮食短缺、健康每况愈下的条件与艰苦环境下,能够勇往直前,已经算得上是一位英雄了,我打心眼里佩服他们。

美国小说家狄更斯说过:顽强的毅力可以征服世界上任何一峰。做什么事都要有这种坚忍不拔的精神,才能一步一步走向成功,比如像居里夫人为了研究出镭,她坚持不懈,最终梦想成真。

这几位探险家虽然没有回归故乡,但他们在离开世界前回忆了美好的往事和对祖国、亲人、朋友的思念,他们和其他伟人一样伟大;他们的身躯虽然倒下了,但他们的心灵却变得无比伟大。

科学考察和探险,既是他们对未知的探寻,也是他们对自我的挑战。从高峻的山峰到深邃的海底、从浩瀚的大洋到茫茫的宇宙,哪里有奥秘,哪里就有他们的足迹,其间有成功的欣喜,也有失败的悲壮。探险过程中的任何险阻,都遏止不住他们探索未知世界的激情,阻挡不了他们迈向全新领域的脚步。

贝多芬是世界著名的音乐家,他从小就显露出他的音乐才华,但他从1796年听力就渐渐衰落,直至1801年他的耳朵便无法医治了,但他不绝望,仍凭自己的毅力作出了英雄交响曲!他曾说过:只要有机会,我就要反抗命运!

请别忘了,毅力是成功道路中一个不可缺少的奠基石——有毅力者成,反是者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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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美国的悲剧读后感

全文共 8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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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于底层的年轻人努力往上爬,成少败多,这样一个主题同爱情主题一样,是文学界的永恒。1925年,那个时候中国正在军阀混战,民不聊生,极度贫弱,而美国却是一派繁荣景象、一片凯歌声,正在此时,美国批判现实主义作家德莱塞的小说《美国的悲剧》一书出版,石破天惊,震动了整个美国。小说的主人公是出身贫寒的青年克莱德,他追求金钱和地位,逐渐蜕变,最终堕落成杀人犯,在23岁时被送上电椅。这是他个人的悲剧,也是“美国的悲剧”。作者在惋惜克莱德自我毁灭的同时,以锐利的锋芒揭露了美国资本主义社会的黑暗和官场政治的腐败,揭示了虚假繁荣所掩饰的深刻危机。克莱德本身并非天生是个恶人,他从追求物质享受到追求女性,玩弄女性;从渴望得到伯父的提拨到企图走进上流社会;从自私自利到走上杀人道路。造成悲剧的不光是犯罪本身,主要应该归咎于美国社会。因为当时美国社会崇尚那种接纳少数人的荒谬绝伦的价值观念,并对两性关系怀有病态的恐惧心理。冷酷的现实造就了克莱德的自私和卑鄙,社会的悲剧酿成了个人悲剧,谋杀把他的悲剧推倒了顶峰。克莱塞是美国之梦的一个受害者。从某种程度上来说《美国的悲剧》是美国梦的寓言,那些出生低微,家境贫寒的人们,无不梦想在社会上能出人头地,或一夜之间突然成为百万富翁,或痴心妄想,有朝一日能高攀上富家女,享受荣华富贵。而寓言却使他反其道而行之,将大团圆结局颠倒过来。显而易见,能园这美国梦的是绝无仅有的,大多数人只能遗憾终生,甚至丧命。正如德莱塞小说中说写:“社会活动的范围毕竟划得泾渭分明,谁要是越出一步,就注定要灭亡。”

当前中国进入改革开放年代,同当年的克莱德所在的美国有不少相似之处,代际传递的壁垒森严,“富二代”“官二代”的地位稳固,底层的年轻人往上爬的门槛很高,很难爬啊!早在1981年,中国作家路遥发表的中篇小说《人生》就描写了两个性格与命运相似的青年人所精心营造但终于破灭的人生之梦,这对我们青年不无启发和教益,而对领导干部和政治家们来说,如何为底层青年消除壁垒,提供机会,则是一个促进社会进步的重大政治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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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伟大的悲剧读后感

全文共 8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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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大悲剧》讲述的是英国探险家斯科特与挪威探险家阿蒙森在南极的角逐。由于阿蒙森早于斯科特到达南极极点,一个多月后,当斯科特一行五人到达时,已失去了第一个到达南极点的荣誉。第二天,当他们心情低落地踏上归途的时候,南极的冬天提前来临了。严寒、风雪,从四面八方袭来,似乎要在南极开一次大会,使他们的归途变得更加险恶。薄薄的帐篷无法抵住寒冷,煤油快用完了。一个接一个的贮藏点,只带给他们一个又一个的绝望,煤油十分缺少。埃文斯疯了,一天后死去。双脚脚趾都冻掉了的奥茨,为了不拖累朋友们,在一天早晨,独自走出了帐蓬,“像一个英雄似的向死神走去”。剩下的三个人在3月21日那天,彻底被大雪挡在了距“一吨营”11公里的地方。在忍受了八天的寒冷和饥饿之后,他们于1912年3月29日,全部殉难。

这些伟大的人,为了造福人类这个信念,为了探索南极的奥秘,他们义无返顾地踏上了艰险的路程;在前方,是他们醉心的梦想,是必赴的使命。他们虽然死去,但灵魂却飘在南极上空,成为永恒。当南极的寒风一次又一次吹过他们墓顶的十字架时,英国的人民,南极的冰峰,皑皑的白雪以及遇见过他们的海豹、企鹅一定都会想念他们,想念他们的英勇顽强。

斯科特一行五人所表现出来的人类对未知领域的不懈探索,以及在探险行动中的坚毅、勇于为事业献身的精神,不能不让人钦佩!他们悲壮的南极之旅折射出的人类的勇气,将超越时代而永存。正如文章最后一段的意思:斯科特、奥茨、埃文斯、鲍尔斯、威尔逊五位英雄,虽然在与大自然的搏斗中失败了,肉体倒下了,但是他们的心灵经受住了考验,变得无比崇高。有价值的、美的毁灭对于任何时代的人类都是一个最伟大的悲剧。

无论是极地、海洋、宇宙空间,只要是奥秘所在,人类就想把自己的足迹踏上去,任何艰险都不能抑制人类探索奥秘的激情。

在那白雪皑皑的南极大陆,那一场令人心酸的角逐,吟诵的是人类探求自然未知的史诗,演奏出一曲挑战自我生命极限的绝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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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伟大的悲剧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5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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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纬90度,冰雪覆盖的南极点,神秘而又美丽。它吸引了一批批为之疯狂且勇敢的探险家,而他们不是知难而退就是葬身冰原,一度成为骇人听闻的“死亡地带”。

但在1911年底,挪威探险家阿蒙森与英国探险家斯科特一行人为了国家的荣誉,在南极展开了一场富有戏剧性的角逐。但由于阿蒙森首先出发,且斯科特准备不足最终还是被阿蒙森捷足先登。

斯科特面对这辜负了他雄心壮志、美好心愿的南极点,他们毫不后悔,有的只是悲怆与无奈,并且斯科特甘心为对手阿蒙森坐业绩作证,且这一事业正是他所热烈追求的。

他那诚信的绅士风度与坦然面对成功与失败的无比高尚的人格,赢得无数人之敬佩。

当然他们坚毅执著为事业而献身的英雄气概使他们在归途中与死亡作斗争,当他们一个个倒毙时,没有一个像孬种,都是响当当的汉子,“生得光荣,死得伟大!”

并且强烈的集体主义精神使他们在关键时刻为了保护同伴而勇于献出自己宝贵的生命。

斯科特在生命的最后一刻,考虑的不是一己之利,心中惦记的始终是别人,他最后的遗书不是为死后的沽名钓誉,而完全是爱的真情流露!他怀着一种热烈的爱而没有丝毫的恨离开了那个冰冷的世界!

斯科特在与大自然的搏斗中虽然失败了,但是他的心灵禁受了考验,变得无比崇高,是有价值的美。正应如此他才被人们铭记在心,甚至作为自己的榜样,他虽然离开了人世间,但他永远活在我们的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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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美国宪政历程读后感

全文共 44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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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的政治体制中,最高法院的核心职责是通过审查涉及宪法解释的案件,来判定联邦或州议会的某项法律或者联邦或州政府的某种行为是否违宪。因具有这一强大的司法审查权,最高法院在美国的政治制度中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甚至可以说是成了民众与政府之间、各级政府之间以及政府各部门之间争议的最终裁决者。休斯大法官在1907年一次演讲中的某句说辞很好地诠释了这种状态:“Weare under a Constitution,but the Constitution is what the judges say it is。”

然而美国的最高法院一开始也并不是像现在这么强大。最高法院成立之初,华盛顿任命了六位大法官,实到的只有四位。第一任首席大法官是约翰·杰伊,也就是与麦迪逊、汉密尔顿联手撰写《联邦党人文集》的那位,在这个职位上工作了六年后他选择辞职,五年后,约翰·亚当斯总统请他重新担任大法官,他拒绝了总统的好意,并说了这样一段话:

“为司法部门不断争取一个合适地位的种种努力,业已证实是徒劳无功的。我实实在在地相信,在一种有如此缺陷的制度下,最高法院既没有一种必不可少的活力、分量和尊严,使其能够支持联邦政府,也不拥有它应该获得的、公众把它视为国家正义的最终保护者的那种信任和尊重。”

这种情况的成因在于美国宪法第三条对最高法院权限的规定十分笼统,只有短短三款,远不及对议会和政府规定的那样详尽,而且,最关键的是,美国宪法当时并没有指明最高法院拥有司法审查权。此时的最高法院就像汉密尔顿评论的那样:“司法部门既无军权,又无财权,不能支配社会力量与财富,不能采取任何主动行动……分立的三权中最弱的一个”。

然而马歇尔大法官在马伯里诉麦迪逊一案中,通过判决成功地向国家立法机构宣布,不仅宪法高于一切法律,而且判定法律是否违宪与立法机构无关,只有最高法院才是一切与宪法有关法律问题的最终裁判机构;向国家行政机构宣布,宪法的最终解释权属于司法部门,司法部门有权判定行政当局的行为和命令是否违宪。这样,最高法院拥有了司法审查权,在某种意义上甚至可以说是“最终立法权”。

不过马歇尔更加值得称道的是其背后的政治意识。马伯里诉麦迪逊案的背景实际上是民主共和党与联邦党二党之争,联邦党本来占有着立法、行政和司法三个部门的领导地位,但在1800年的总统选举和国会选举中一败涂地,让民主共和党控制了立法与行政部门,手上只剩下了司法部门。通过司法部门获取权力,就成了联邦党人的救命稻草一般,而这时马歇尔恰恰做到了这一点,即让最高法院获得了可以通过司法审查否决国会立法和总统行政行为的权力。此时民主共和党的领袖杰弗逊非常担心,“宪法欲使政府各协作部门之间相互制衡。但是,如果授权法官决定法律是否违反宪法,使法官不仅在司法部门的地盘自行其是,而且还在立法和执法部门的行动范围独断专行,那将使司法部门成为一个专制暴虐的机构”。尽管杰弗逊忧心忡忡,但出乎他意料之外的是,在马歇尔大法官的领导下,联邦最高法院自我约束,见好就收,并没有单纯从党派利益出发,凭借司法审查权与国会、总统拼个鱼死网破,频繁地否决新国会的立法,使最高法院成为“专制暴虐的机构”。在马伯里案之后的30余年,马歇尔法院再也没有动用过司法审查权,既维护了政治制度的稳定性,又树立了最高法院的权威。

身为大法官一定要具有锐利的政治眼光,必须懂得审时度势。马歇尔大法官在马伯里诉麦迪逊一案中的处理技巧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他处理政治问题的实用主义精神,该妥协时就妥协,并不随意动用自己的权力肆意妄为。然而说肆意妄为可能有点过,毕竟最高法院的大法官比起政客之流,往往并非什么居心叵测之辈,但是说到审时度势,可能就不一定人人都能做得像马歇尔大法官那样登峰造极了。

美国宪法第1条第9款第一项规定,在1808年之前,即在宪法生效20年之内,国会不得立法禁止进口奴隶的贸易。此条款起草时,联邦内共有13个州,其中7个州是自由州,6个州为蓄奴州,作为建国的一种妥协,自由州同意奴隶制在蓄奴州的存在。然而美国独立后,其领土不断地在扩张,1787年通过与英国的谈判获得了西北领地,1803年从法国购入了路易斯安那领地,接着又从墨西哥夺得了西南领地,并逐渐在这些领地上建立新州。至1819年,联邦内一共有22个州,自由州和蓄奴州同为11个,双方在参议院的力量势均力敌。就在1819年间,位于路易斯安那领地的密苏里地区要求以蓄奴州的身份加入联邦,如此一来,南方将控制参议院,北方遂极力反对,一时间闹得满城风雨。好在天无绝人之路,原属马萨诸塞州的缅因地区要求独立加入联邦,国会顺势同意其以自由州身份加入,以维系南北之间的平衡,为此,国会还专门通过了一部《密苏里妥协案》,对南北双方的势力范围作了划分,双方不得越界扩张。

天意弄人,在这部法案通过后的第36年,最高法院受理了斯科特案,并以8比1的的绝对多数作了确认奴隶制存在的判决,然而最关键的是,最高法院第二次动用司法审查权,判决《密苏里妥协案》违宪,取消了南北双方的边界。如此一来,便等于最高法院承认奴隶制的正当性,并且奴隶制可以任意地向北方扩张。经此一判,最高法院失去了北方的忠诚,北方各州法院开始公开抵制联邦最高法院的判决,执法部门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再在北方严格执行逃奴追缉的法案。然而有问题就有解决方案,此时北方的共和党人积极行动起来,争取让林肯在1860年的总统大选中获得胜利,这样一来,林肯就能在任期内任命新的大法官以取代当时最高法院风烛残年的几位,占据最高法院的九位大法官中的多数席位,从而推翻斯科特案的判决。然而南方岂有不识此道之理?虽然林肯具有温和主义的名声,南方仍然放出风声,如果林肯获胜,南方就将脱离联邦。

历史已为人所知,林肯最终获胜,美国内战也最终爆发。然而要把内战爆发的全部责任推到最高法院有关斯科特案的判决上去,可能言过其实,当时具有决定性影响的是南北双方的经济背景。因气候和地理原因,美国南方形成了一种主要靠向英国和北方大规模出口棉花、烟草等农产品“创汇致富”的出口导向型农业经济,其原棉占据了英国棉纺工业80%的市场,而北方受气候限制只能发展工业。为了保护刚起步的民族工业,现今大肆鼓吹开放市场、自由贸易的美利坚合众国,当时通过世上最高的关税率筑起了保护性贸易壁垒。可是该制度深深地伤害了南方的出口型经济,致使其遭受其他国家的报复性关税。南方政客普遍认为,北方企图以高关税和废奴运动摧毁南方种植园经济,使南方沦落为北方的廉价原料产地。不管北方是不是这个想法,至少政客们的思路还是对的,南北矛盾就是不可调和的经济矛盾。

然而最高法院的大法官们似乎并不明白这个问题,仍然根据宪法规定财产权判决奴隶为个人财产,只能说他们是一群有原则的人,然而当时的世界并不需要这么有原则的人。北方的政客大肆宣扬南方的奴隶如何辛苦,但是他们的商人可以让童工工作十二小时以上。林肯总统发布了著名的解放奴隶宣言,当然,这是北方在快要输掉南北战争的情况下,之前他还讲过这样一段话:

“我在这场战争中的最高目标是拯救联邦,既不是保全奴隶制,也不是摧毁奴隶制。如果我能拯救联邦而不解放任何一个奴隶,我愿意这样做;如果为了拯救联邦需要解放一部分奴隶而保留另一部分,我也愿意这样做。”

根据这种情形,本文只能说,当时非常聪明的人,大概都不在最高法院吧。在此也不得不提杰克逊大法官的一句名言:

“Weare not final because weare infallible,but weare infallible only because weare final。”

放在这个案件背后,不知道又会有多少人愿意重新思考自己对这句话的理解呢?

休斯大法官在任职最高法院之前,于1907年的一次演讲中感慨:“我们生活在宪法之下,但这部宪法是什么意思,确实法官们说了算。”可是,当休斯本人身在其位时,体会到“法官说了算”的巨大责任和沉重压力之后,他叫苦不迭:“我是多么讨厌写判决书啊!我宁愿出庭辩护,让别人去承担做出司法裁决的责任吧”。最高法院虽然看起来很平静,但正如霍姆斯大法官说的,这种平静只是暴风眼中的平静。

霍姆斯大法官退休时,美国正处于30年代大萧条的谷底,这残酷的现实无情地粉碎了自由放任经济理论在人们心中的印象。美国人选择了罗斯福作为新一任的总统,因为他许诺要通过新政将人们从苦难中解救出来。此时,在民主党人控制的国会协助下,罗斯福毫不犹豫地通过了许多以救济、恢复和改革为核心的法案。这些法案损害到了一部分共和党人的利益,于是共和党人纷纷提起诉讼,一些官司打到了最高法院。保守的最高法院再次动用司法审查权,宣布诸多的新政立法违宪无效。

不过罗斯福可不是好惹的,况且他的背后有美国的广大民众撑腰,虽然最高法院给予了罗斯福以重创,但民众却坚定地站在了罗斯福一边,在1936年的选举中再次投给了他绝对的多数票。有了民众的支持,罗斯福决定与最高法院斗一斗。鉴于当时9位大法官已有6位年逾古稀,罗斯福建议国会通过法律,规定只要大法官年逾七旬且任期超过10年,总统就可以加派一位新的大法官,最多加派6人。罗斯福希望通过这种掺沙子的方法,把自己信任的6人送进最高法院,以此来改组最高法院。

罗斯福本人确实是行动派,一提出改组最高法院的方案后,罗斯福就开展了宣传攻势,大肆动员舆论对他的支持,大打民意牌,罗斯福指责说,“最高法院的所为所为已不是司法机构,而是制定政策的机构”,民选的国会正在努力使美国人民“免于灾难”,而最高法院“却要人们怀疑国会的这种能力”,他的责任就是“把宪法从法院中拯救出来,同时也把法院从他自身中拯救出来”。

罗斯福的这种做法看起来似乎是荒谬至极,最高法院如此充满魅力的一个机构,大家又怎么会认同这样一个提议呢?如此认为的人都被狠狠地煽了一个巴掌,因为罗斯福的建议引起了全国性的大辩论,保守派攻讦说这是宪政的末日,就连民主党人自己也忧心忡忡:“假定有一个位反对总统,像罗斯福一样富有魅力、能言善辩而不可抗拒,而他又决定用他很容易称之为紧急理发的法律来删削《权利法案》,那么,我们就得由这位阎王摆布了”,当然,确实存在这种可能性,只是需要美国人民生活在更惨的环境中罢了。

后来罗斯福的改组建议还是失败了,因为最高法院改变了态度。在西岸旅馆诉帕里什案中,最高法院以5比4的票数确认规定最低工资的法律有效。当时首席大法官休斯和布兰代斯大法官在内的四名大法官都倾向于支持最低工资法,也有四位大法官倾向于反对最低工资法,问题的焦点就集中到了欧文·罗伯茨大法官身上。虽然罗伯茨大法官在半年前与保守派站在一起,投票反对了纽约州的最低工资法,但是全国对此案发表评论的344家报纸中,只有10家赞成了这一判决。罗伯茨大法官在纠结犹豫了一夜之后,最终选择了自由派,投票赞成支持最低工资的法律有效,避免了与罗斯福更大的冲突,从而也避免了一场宪政危机。现在看来,虽然经济理论的对错是非难解,但是顺应时代的潮流与人们的期望不失为最高法院的明智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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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美国的悲剧读后感

全文共 6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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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篇小说《美国悲剧》是美国作家西奥多·德莱塞一部具有超高影响力的小说,代表了他文学创作的最高成就。这部作品使他获得了世界声誉。

这本书的主人公克莱德是一个穷牧师的儿子,他的父母笃信上帝,常带着他们的孩子上街宣传上帝的旨意,高唱《赞美歌》。但人们不仅不把他们当回事,反而讽刺挖苦他们。也因此,他们的孩子从小没有受到良好的教育却一次次受到心灵的伤害。克莱德一家从为崇拜耶稣而得到幸福,反而弄的衣食不饱。

为了那种出门有轿车、进门有别墅、花钱如流水的“幸福”生活,克莱德毅然离家出走。这个天真幼稚、生性贪慕虚荣,一心想出人头地的少年,凭借自己的聪明才智,在格林大饭店找到了一份工作,结交了一帮好友,和一个水性花扬的“女友”:霍旦斯。她无数次的调戏克莱德,但因为一场车祸,让克莱德大彻大悟。后来,克莱德在自己的伯父那里找到了一份稳定的工作,并热恋工厂的一名女职工:罗伯特,并与海誓山盟。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遇见了大厂长的女儿桑德拉,桑德拉生性好玩、贪图享受,十分虚荣,见克莱德张的一表人才,加上他万般讨其欢心,两人很快陷入爱河。克莱德为了他那所谓的幸福生活,抛弃了寒酸的罗伯特,并狠毒的害死了她。最终,被推上了电椅。

这本小说除了讲述克莱德的人生经历以外,还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贫富悬殊、两极分化的种种弊端,和美国共和党与民主党

及其司法机关如何利用杀人案大做文章、弄虚作假勾心斗角的丑恶行径。像克莱德这样的人生悲剧,是所谓的“美国的文明”造就出来的,美国的社会制度是造就克莱德是人物的温床。

希望大家有时间也读读这本《美国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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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伟大的悲剧读后感

全文共 6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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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大悲剧》一文就像是一幕唯美的画面,死神召来大自然的毁灭力量,将挑战南极的斯科特一行几人永远地留在了那个白雪皑皑的地方。从历史的角度来看,这似乎只是很渺小的牺牲,但是其中的一个队员奥茨的举动,却让我无法不掩卷沉思。

所谓悲剧,即把一生之中最重要的东西毁灭给人看。因为晚了一个月,他们与“第一位”的荣誉擦肩而过,成为第一队到达南极的人的梦想徒然幻灭;他们的归途中险遇重重,支撑他们活下去的希望被狂风暴雪一点点销蚀;他们最终葬身于漫天大雪中,死亡是他们最后一次的“毁灭”。令人讶然的是,奥茨——那位可敬可谓的骑兵上尉,在身处绝境的时候,为了不拖累大家,骄傲地迈向了死神。我总是想不明白,奥茨为什么非要这么傻呢,他明知道走向暴风雪的结果只有一个,但是他却又是那样的甘之以饴。虽然,再苟延残喘下去会阻碍了伙伴们求生的脚步,但是生存本来就是人类最本性的渴望啊。在还没有到非死不可的情况下,到底是什么给了他勇气,让他视死如归呢?

后来,我终于明白,那应该就是大家口中的“信念”吧。记得听过一句话,一个人只要不怕失去,就什么都能办到。这句话的意思我研究了很久,现在把它放在奥茨身上,倒是有些不谋而合的感觉。我觉得,奥茨应该有一种发自内心的渴望,那就是想让伙伴们活下去,虽然他知道这种可能微乎其微,但是他还是执着地想要做些什么。当他意识到自己拖累了大家的时候,他没有办法停止下心中的自责:愧对了国家和人们的期望,使伙伴们生存的几率变得更小……所以,当他一步步地离开的时候,感到的应该是解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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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伟大的悲剧读后感

全文共 10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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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伟大悲剧》总有对人一种心灵的震憾,奥地利作家茨威格通过两个南极考察分队失败一方的描写,再次证明,悲剧的力量才是最伟大的力量。

设立在南极南纬90°的科学实验站取名为阿蒙森—斯科特站。这是为了纪念人类历史上最早到达南极点的两名科学探险家——挪威人阿蒙森和英国人斯科特。1910年6月1日,斯科特带领探险队离开英国,前往南极。1911年10月,他们在新西兰的埃文斯角附近登陆,准备在当年12月至第二年的1月左右征服南极点。可是就在这时候,他们得到消息说,挪威人阿蒙森率领另外一支探险队正向南极进发,要“和他争夺第一个揭开冥顽的地球的秘密的荣誉”!于是,斯科特一行于11月1日匆忙出发,“去争取国家的荣誉”。经过一番激烈的竞争,结果是阿蒙森队捷足先登,于1911年12月14日到达南极,而斯科特队则于1912年1月18日才到达,比阿蒙森队晚了将近5个星期。最后,阿蒙森胜利而归,成功的旗帜永远飘扬在南极点上,而斯科特等5名冲击南极的英雄,因为南极寒冷天气的突然提前到来,饥寒交迫,体力不支,在返回的路上与严寒搏斗了两个多月,最后长眠在茫茫的冰雪之中。

茨威格为何不给胜利者阿蒙森作传,却充满激情地为失败者斯科特书写这悲壮的一幕?

这可以从文中找到答案:“一个人虽然在同不可战胜的厄运的搏斗中毁灭了自己,但他的心灵却因此变得无比高尚。所有这些在一切时代都是最伟大的悲剧。”作为一位伟大的作家,茨威格想到的绝不主要是事业的成功者,而是许多历史事件背后给人精神上的震撼和启迪。按照这个价值标准,茨威格当然认为给斯科特作传会更有意义,会给人长久的思考。

斯科特一行在与阿蒙森的竞争中失败了,但他们勇于承认失败,并愿意“在世界面前为另一个人完成的业绩作证,而这一事业正是他自己所热烈追求的”。如果将此事置于一个爱耍赖、不守信用的人面前,结果如何,可想而知。

探险是人类的不朽事业。事实上,没有对探险的执著、超人的力量和勇气,是不可能从事这项事业的。而当他们在归途中与死亡抗争,一个个倒毙时,没有一个孬种,都是响当当的汉子,活得明白,死得悲壮。

斯科特在生命的最后一息,考虑的不是一己之利,心中惦记的始终是别人:朋友、同伴、妻小,还有他的祖国和人民。他最后的遗书不是为死后的沽名钓誉,而完全是爱的真情流露;信写得如此镇静,丝毫不像一个行将离世的人。斯科特是怀着一种热烈的爱而没有丝毫的恨离开了那个冰冷的世界。强烈的集体主义精神。探险需要团结协作精神,在关键的时刻为了保护同伴,有时要勇于献出自己的生命。这一点斯科特和他的队员都做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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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美国宪政历程读后感

全文共 38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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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喜欢刘瑜《民主的细节》,又认为《论美国的民主》或者《联邦党人文集》太过冗繁晦涩,那么我强烈推荐任东来等合著的这本书,兼具学术性与趣味性,对于美国司法制度的建立和发展有比较翔实的资料和客观的评价,是相当不错的初级宪政史读本,远好过林达那种消遣型的散文式描述,令我感慨良多,姑且胡诌一二。

制约、妥协与平衡的产物:美国联邦宪法

1787年5月制宪会议召开时的美国,不过是刚刚取得独立地位的13个邦基于《邦联条例》组成的一个松散的联盟,政治不统一,经济财政状况混乱。作为独立战争的领导人,心急如焚各邦的56位政治精英齐聚一堂,违反授权,擅自主张,把修改《邦联条例》的会议变成了制宪大会。某些确凿的证据指出,这些人精明有余,高尚不足,其实制宪的主要动机其是保护自己的经济利益。托克维尔说他们是“新大陆最精明、最高尚的人物”实乃过誉。甚至华盛顿当时也认为,这部宪法能用50年就不错了。然而,作为人类历史上首部成文宪法,美国联邦宪法历经两百多年风雨,见证了一个飘摇的新生共和国成长为世界头号强国的历程,其奥妙何在?

伍德罗·威尔逊总统曾经说,“我们的宪法之所以恒久,就在于它简洁。它是一块奠基石,而不是一座完整的大厦。或者用句老话比喻:它是根,而不是完美的藤。”那么,这个“根”里到底有什么呢?我觉得宪法其实就是用语言和逻辑包裹起来的某种政治哲学理念。众所周知,美国国父们借鉴了洛克和孟德斯鸠等人的理论,其根本出发点就是政府权力必须受到制约与平衡,使得宪法条文中处处体现出对权力深深的不安与不信任。然而因为对英国的暴政记忆犹新,即便是这样一部众多精英争吵了四个月才成型的宪法和即将建立的当时世界上最弱小的政府,也令民众感到忧虑,以至于汉密尔顿和麦迪逊等人不得不抄起笔杆子在报纸上为宪法辩护,形成了著名的《联邦党人文集》*。最后,经过妥协,联邦主义者同意在宪法通过后立即加入保障个人权利和自由的修正案(即后来的《权利法案》),才使美利坚合众国不至于胎死腹中。

可以说,美国宪法从一开始,就是一部旨在限制政府权力与行为的宪法。既然政府是“必要之恶”,那就把利维坦关在笼子里,以免伤人。具体方法则是在政府部门之间横向平衡,中央与各州之间纵向平衡,并且以宪法形式保护公民个人的权利与自由。既不能寄望于英明的领导者,也不能依赖人性的善良,一切都得遵从宪法所体现和宣扬的契约精神与程序正义。这便是美国国父们的初衷。

民主、法治与宪政

严格说来,美国似乎应该算联邦共和制,而非民主共和制。怎么看法治都要比民主重要的多:宪法通过时,投票的一共才2000来人;代表最高司法权威且终身任职的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是由总统任命而非选举产生;甚至总统的产生也是由选举人团的间接民主方式选出的,因此才会出现2000年戈尔比小布什多了50多万普选票缺输掉了宝座的情形。

然而民主和法治可以断然分割开吗?我院潘为老师因民主制主张“多数决”而对其嗤之以鼻,并且认为法治才是改革的最终出路,现在想来,恐怕有失之过简之嫌。盖因民主实在是个内涵丰富且在仍在不断发展中的概念。蔡定剑教授《在民主是一种现代生活》中提到,现代的民主概念其实包括法治因素,我觉得这个说法是在理的。

相对来说“法治”则要明晰许多,不管狭义广义,无外乎“rulebylaw”或“ruleoflaw”两种,中文习惯以法制和法治两种说法加以区分。广义法治的概念本身就认可平等观念和天赋人权思想,因此与民主可以说确实渊源颇深。

而宪政本身并不涉及民主,宪政不关心政府和政权的产生方式。哈耶克指出宪政的实质有两个方面:其一是限权,即限制政府及立法机构的专属权力;限权的一个精巧的技术性手段是分权。二是保障,即保障人民的各项基本权利,特别是洛克主张的生命、自由和财产权。宪政不仅限制政府的权力,也限制“人民”即多数的权力。通过宪法和法治的方式践履这样的政治制度,就是宪政。意即宪法是静态的,而宪政是动态的,有宪法不一定有宪政。具体在实践中,宪政的关键是独立和不受选举约束的司法系统。

“我们看到一个独立与公正的司法机构对于保证民主选举的完整与可靠是至关重要的,而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即在于司法程序本身必须是一个自由、平等与公开的说理过程,其中每个法官(不论是‘几品’),都可以不受压制、毫无顾忌地表达自己对宪法与法律的观点,而他(她)的任何法律意见——无论是多么智慧或荒谬——也都将受到法学界同行、学者乃至整个社会与历史的无情检验。”

其实纠缠于概念或者“主义”本身是很无聊的。但是在这种纠结中,我们不难发现,无论是把民主、自由、平等之类的概念作为价值追求,那么,宪政与法治原则就是其必然逻辑。具体到美国,王辑思院长(时任社科院美国所所长)在本书序言中说道:“显然,本书中的‘宪政’绝非‘立宪政治’或‘民主政治’,同孙中山的‘宪政’大相径庭,而大体是constitutionalism的意思,即在判例、司法解释、颁布法令中,依据宪法逐步形成一整套法律体系,借以治理国家。从‘宪政’的不同定义中,可以体会到中美两国在法律体系和观念上的巨大差距。而正是这种差距,才使本书具有其价值和趣味。”

制度有什么用?

轰动全球的水门事件给美国带来了深远影响,其过程可谓一波三折跌宕起伏。在本书的分析中,我注意到一个相对细枝末节的有趣事件。自罗斯福新政始,美国总统的行政权力得到极大强化,尼克松甚至被称为“帝王总统”,总统直接任命的白宫幕僚权倾朝野。在水门事件中,尼克松希望借当时极高的民意支持率和总统行政特权抵抗司法介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而且就其本身而言水门事件也实在算不上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于是,尼克松要求司法部长理查德森解雇找麻烦的独立检查官考克斯。然而,理查德森给了总统一个明确的答复,“如果你坚持,我辞职。”尼克松心说你丫有种,继而要求司法部副部长执行这一命令,得到了类似答复。总统大怒,最后任命第一助理副部长博克为司法部代理部长,将考克斯撵回家,并且查封了其办公室。

最后事实证明,总统正是毁于这一蛮横专权的举动所引发的宪政危机,而并非水门大厦的窃听事件。我所感兴趣的是,理查森和他的副部长缘何敢于跟“帝王总统”叫板,非要和大老板过不去呢?放在其他不同的制度环境下,这种行为发生的可能性无疑会大打折扣。是他们二位有过人的道德修养,还是对原则有近乎神圣的膜拜?

要说起来,理查森其实算是尼克松的老朋友、老部下,但是在尼克松提名他为司法部长后,国会举行的任命听证会上,参议院司法委员会特意要求理查森承诺保证不非法干涉特别检察官的决定和行动,在他信誓旦旦满口答应后才批准这一任命。因此,若他言而无信,必将对个人声誉和政治前途造成极恶劣的影响。果然水门事件后不久,理查森同志便重新出山,被福特总统任命为商务部长和驻英大使等要职,声望极高。反观博克,十几年后,里根总统提名其出任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被参院坚决否决,当年的决定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道德固然重要,但一定要求政客们具有超常的品行修养,未必现实。如果人人都是天使,还要政府干嘛?相比较无政府的混乱和有政府的管制,后者是两害相权取其轻的选择。但是政府行为也必须收到严格约束,这个约束便是制度设计。制度决定行为,设计精巧的制度尽可能的规范了官员的行为,便能使政府可能带来的恶显著减少。

对此,本书作者评价道:“要求政府官员坚持原则固然非常重要,但是,只有制度性的监督和保障,使耿直守法之士善终,令趋炎附势之徒失意,才能真正在各级官吏中形成坚持原则、奉公守法的操守和风气。”

然而必须看到,世上不存在尽善尽美的制度。美国的政治文明虽然代表着人类历史上相当高的成就,但也不可能面面俱到。为了限制政府权力,宪法赋予人民持枪权,固然可以有效保护私产,却无疑提高了社会生活的危险性;警察和检查院在刑诉中必须严格遵守正当程序,嫌疑犯有权不自证其罪(“你有权保持沉默,否则你所说的一切都将成为呈堂证供……blabla”即宪法第五修正案引申出的“米兰达宣告”),无疑降低了刑事犯罪的破案率;繁复的权力制约机制,严重影响行政效率;法律体系的极端重要性使得律师遍地,诉讼成本极高,而且由于所有法院都有义务为贫困的刑事罪案嫌犯提供辩护律师,因此又增加了社会成本。所以说,美国的宪政体系在民主与法治中,倾向于法治;在自由和效率上,选择了自由。所谓鱼与熊掌不可兼得是也。

引申出的一些思考

1、一项制度的建立,有多种方法,最常见的就是暴力革命或者渐进改良。孰优孰劣,也许因时因地而异。可是无论如何,不能忽视社会文化传统的巨大影响力。彻底的全面的否定过去,恐怕往往意味着秩序的混乱。从这个意义上,改良优于革命。可“传统”究竟是什么,与“现代”的关系又怎样?三言两语很难说清。汉斯·摩根索曾经说,就政治理论而言,新鲜突兀未必是优点,源远流长也未必是缺点。即使不考虑“传统”到底有何是非对错,也应当作为一种既存因素加以考量,而决不可视而不见。因此老潘讲中国未来的改革路径必须从古代政治文明中寻找答案,也是有道理的。未来考虑读一读东欧转型社会的东西,看看有何借鉴意义。

2、曾有位非主流学者提到,他认为对于一个大国而言,联邦制是最优选择。这个我完全没有概念。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关系究竟是怎样才算和谐?值得思索。

3、*关于《联邦党人文集》。去年尹宣先生新译《联邦论》出版,首先在题目上就非常靠谱,也有人说《联邦党人文集》应为《联邦主义文集》,盖因此书面世时,尚未有联邦党这种东西。《联邦论》应当找来看看。

好吧,先这么着吧。最近又开始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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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伟大的悲剧读后感

全文共 6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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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总是变幻多姿,有的人把生活当作享受,则有的人把生活当做冒险.我们《伟大悲剧》中的主人公就把生活当做冒险,在他们身上我学到了许许多多的启示,他们是伟大的,令人崇敬的英雄!

想起现在的社会,不是自私自利,即使嫉妒成性,试问:能有几个人能向他们这样拥有诚实守信的绅士风度呢?

随着经济的发展,钱已经成为人类不可缺少的东西,人类为了钱,贪婪,自私,时常涌现,他们心目中所向往的只有一个字-----钱~钱不是万能的,但是没有钱是万万不能的.这句话我基本上认同,有较好的经济头脑,但是没有远大满足的心胸的人,总有一天会被这个社会淘汰的~~

斯科特的五位队员,他们是人类敬仰的英雄.在与大自然的搏斗中,他们虽然失败了,但是他们战胜了心灵的考验,在他们身上,我看到的是许许多多的高尚品质:在与队友的相处之间,他们将自我牺牲,团结的集体主义精神表露的天衣无缝;这往往让我想起,在我们班上的有部分同学一切以自我为中心的思想很浓重,他们缺乏的是团结,总是把班级的利益抛之九霄云外,把个人利益放在首位,甚至是至高无上的;在事业上,他们流露出的是勇敢,是坚毅,是执著,是为事业而甘于献身的英雄气概,不为个人得失和利益,只是为了心中的理想,只为自己所追求的而努力!这种精神是多么可贵啊!对亲人,对朋友,对祖国,他们流露出来的是无私的爱,这些队员是人类学习的楷模,他们是最伟大的!!

在任何事情上,只要有亲自实践过,有真正用心的努力过,这样就会问心无愧了!!

认识大自然,挑战人类自我,实现生命的价值,生活才会丰富多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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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伟大的悲剧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8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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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探险队斯科特一行人精疲力竭却又满怀希望的来到了南极点,却悲哀地发现由阿蒙森为首的挪威人已经捷足先登,只好失望的踏上归途,但南极的环境愈来愈恶劣,回去的路越来越艰难,最终由于食品短缺、燃料缺乏和他们意志的丧失而一个个悲壮的死去。

人们在为阿蒙森这个胜利者祝贺、欢喜,纷纷为他立传。他们没有去理会失败者,因为觉得失败的人什么都不是。但是谁曾想过,斯科特也有值得赞扬、传诵的地方甚至可以立传。你可能会诧异:失败者也有资格吗?是的,失败者有资格,失败者也有值得赞扬、传诵的地方。

鲁迅先生曾说过:“悲剧是将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有价值的东西”指美好品质,“毁灭”指的是遭遇挫折、失败和牺牲。这句话用在斯科特一行人身上在恰当不过了。虽然5个人都悲壮的死去了,但他们有与恶劣环境搏斗的英勇顽强的意志,有诚实诚信、甘为他人作证的绅士风度,有执著地为事业而献身的英雄气概,有团结协作的团队精神,有对祖国、对人民、对亲人的无私的爱,有挑战生命、探索未知世界的豪情。在与恶劣的环境做抗争中,威尔逊博士还拖着16公斤的珍贵岩石样品,作着他的科学研究;奥次在病倒了以后,为不拖累同伴,毅然走向了暴风雪,像英雄似的走向了死神......难道这样的一群人还不值得赞颂、歌颂吗?

有人认为:失败的人终究是失败的人,之所以他会失败,是因为他不成功人士中任何的一种优秀品质。其实,成功与失败也只有一步之遥,那么失败的人就等于还未成功的人。那么爱迪生在未成名之前,他那种坚持不懈的精神就不是优秀品质,就不值得赞扬吗?爱因斯坦在还没成功前,他那种求学进取的精神就不是优秀品质吗,就不应该歌颂?

成功者能从失败者那吸取教训与经验,但是如果没有前者的经验哪里来后者的成功?那么失败将是注定的,成为失败者就是注定的。一次次的失败,一次次的不放弃,才成功了,这也是失败者难能可贵的,这么说失败者也有优秀品质,那么就应该赞颂。

英雄虽魂在南极,但他们的精神将永远激励着人们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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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美国的悲剧读后感

全文共 10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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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的美国正处在高速发展阶段,社会中充满了利欲、金钱、人心的泯灭。人们被这种利欲冲昏了头脑。在小说中,主人公克莱德的叛逆、懦弱、不仁不义,令我感到痛恨、遗憾。小说的主人公是出身贫寒的青年克莱德,他追求金钱和地位,逐渐蜕变,最终堕落成杀人犯。这是他个人的悲剧,也是美国的悲剧。

作者在惋惜克莱德自我毁灭的同时,以锐利的锋芒揭露了美国资本主义社会的黑暗和官场政治的腐败。揭示了虚假繁荣所掩饰的深刻危机。克莱德并非天生是个恶人,他从追求物质享受到追求女性、玩弄女性,从渴望得到伯父的提拨到企图走进上流社会,从自私自利到走上杀人道路。造成悲剧的不光是犯罪本身,主要应该归咎于美国社会。冷酷的现实造就了克莱德的自私和卑鄙,社会的悲剧酿成了个人悲剧,谋杀把他的悲剧推倒了顶峰。克莱塞是美国之梦的一个受害者。从某种程度上来说《美国的悲剧》是美国梦的寓言。那些出生低微,家境贫寒的人们,无不梦想在社会上能出人头地,或一夜之间突然成为百万富翁,或痴心妄想有朝一日能高攀上富家女,享受荣华富贵。而寓言却使他反其道而行之,将圆满结局颠倒过来。显而易见,能圆这美国梦的是绝无仅有的,大多数人只能遗憾终生,甚至丧命。

主人公克莱德生活在一个穷牧师家庭,但家里并没有因为信仰而获得幸福,相反却过得十分糟糕。为了追求幸福,克莱德离家独自闯荡世界。贪慕虚荣的他虽然凭着聪明机灵在伯父的工厂里找到了稳定的工作,还遇着了爱恋自己的美丽女孩,但他并不满足,为了追求富家女,他竟然狠心的把自己已经怀孕的女友害死。最终,没有实现自己的淘金梦,克莱德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小说通过对几个主人公境遇的描写,突出了美国梦以及它所带来的危害。有人认为罗伯塔是克莱德自私和野心的牺牲品,但其实克莱得也是美国原教义主义的牺牲品。他的父母是传教士,但他认为父母的传教毫无真理可言。它抵触父母的父母带给他的宗教影响。而父母每天沿街布道让他觉得羞辱,这也使他无比向往上流社会,这就注定了他追求利欲所带来的悲剧。他还是审判制度和社会的牺牲品。年轻的律师只关心自己的前途,对于澄清事实毫无兴趣,而法官也认为这个案子的圆满结束可以成为他向上爬的政治资本,所以没有人真的去关心导致犯罪的最终原因。在克莱德接触过上流社会,就无法自拔,沉迷于奢华的生活。他认为金钱就是上帝,无法抵制物质上的巨大诱惑。这所有的一切最终大致了悲剧的发生。

《美国的悲剧》不仅反映了美国社会的黑暗,也详细的描述了劳苦大众的痛苦挣扎。这人工的故事真实的反映了当时美国的现状,作者也借此讽刺了美国梦的虚无。主人公的遭遇不仅是他个人的悲剧,更重要的是它反映了整个美国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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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伟大的悲剧读后感300字

全文共 3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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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大悲剧》和《登上地球之巅》这两篇文章都拥有一个共同的主题,那就是作为探险队员他们身上都拥有强烈的爱国主义精神和勇于为祖国献身的品质,我们应该向他们学习。这两篇文章的内容也有着许多相同之处,都是通过写英雄超越了人类难以超越的顶峰来表现探险队员们敢于冒险的精神,他们为后人留下了一笔宝贵的财富。

在学习和生活中也应该是这样,我们要勇于向困难挑战,要依靠坚强的意志和顽强的精神克服困难,攀上胜利的顶峰。比如说我们遇到了难题,首先要自己反复思考,不要总想着去依靠别人,要靠自己的力量去完成,这样我们才会感受到成功的喜悦。

人生的旅途本多姿多彩的,生命是由欢笑和泪水编织而成的,就像电影中的人物,不管是主角、配角或是临时演员,都要尽本分把戏演好,最主要的还是自我突破,向困难挑战,超越自己。

人生是战场,而自己正是这场战役中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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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美国国家地理读后感

全文共 2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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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读了一本叫做《美国国家地理?少儿百科》的书。里面讲的是美国许多科学发现和一些科学壮举。

让我印象最深刻的一个故事是,一个摄影家在考查中,要拍一张狮子迎面而来的照片。他为了拍这张照片申请、准备了2年,用三个月的时间步行搜寻狮子的踪迹,然后又用漫长的时间让狮子们适应他的存在。终于有一天,他又支好三脚架在默默等待时,一个狮子仿佛看见了他,向他走来,在距他3.5米的地方,趴了下来,与他四目相望……一张经典的照片诞生了。

他成功了。他说;“漫长的等待有什么回报?那就是我与狮子四目相对的那一刻。”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只要坚持就会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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