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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第九届篆刻艺术展征稿启事(通用20篇)

导语:2024年10月15日,成华区白莲池街道白莲社区居民吴永秀从北京载誉归来。本月13日,在京召开的第五届全国道德模范座谈会宣布了评选结果,这位“救水女侠”被授予第五届全国道德模范荣誉称号。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一些相关的素材,欢迎查阅,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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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林县“税收带来上林美”摄影比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11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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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4月是全国第24个税收宣传月,为营造全社会依法治税协税护税的良好氛围,围绕今年“新常态,新税收”的税收宣传月主题,上林县国家税务局、上林县地方税务局和上林县摄影家协会决定联合举办全县范围内的税收主题摄影作品比赛活动。

一、比赛主题

税收带来上林美,见证美丽南宁后花园。

二、征稿范围

上林县范围内的广大纳税人、摄影爱好者和社会各届人士。

三、征稿内容

征集税收与社会、民生相关的主题摄影作品,尤其是税收带给上林县经济发展、社会变化有关的作品,要求贴近税收宣传月的主题。

四、投稿要求

(一) 作品可用纸质相片或电子文件投稿。黑白、彩色不限,单幅、组照均可(组照限3-5幅)。纸质相片规格为7英寸,作品背面粘贴注明作品标题、作者姓名、联系电话。组照作品,按顺序粘贴在一起。相片电子文件每张不少于1M。

(二)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照片仅可作亮度、对比度、色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作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获奖作者须向主办方提供该作品原始影像文件,对不能按规定时间提供原始影像文件的入选作者,视自动弃权。

(三)每位参赛者每人限投8幅作品。

五、征集时间

本次征集活动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开始,来稿截止时间为4月30日,截稿期限以邮戳或快递寄出时间为准。

六、奖项设置

本次摄影比赛对获奖作者颁发证书及奖金。共评选出获奖作品22幅。其中:

一等奖2名(各奖励2000元);

二等奖4名(各奖励1000元);

三等奖6名(各奖励500元);

优秀奖10名(各奖励200元)。

获二等奖(含)以上的作者不得重复,同一作者获三等奖以下作品数量不限。如征集作品数量质量不足,奖励名额可空缺。

七、投稿须知

(一)参赛作品必须是参赛者本人的原创作品,参赛者为其合法使用者,如发现造假、抄袭、拷贝、冒用他人作品一律取消获奖资格。

(二)投稿者应保证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方(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的任何权利。凡上述导致相关纠纷的,一切法律责任应由投稿者本人承担。

(三)参赛者同意主办方将其获奖作品在本次比赛以及其他宣传活动中无偿使用,并同意主办方在公布和使用获奖作品前对其进行必要的修改和剪辑。

八、作品评选

参赛作品的评选由上林县摄影家协会、上林县国税局、上林县地税局相关人员组成。评选结果将于5月30日前在上林县相关媒体上公布。

九、作品邮寄

纸质作品,请邮寄到上林县国家税务局办公室,邮编530599,并在信封上注明“2015税宣摄影作品比赛”字样。联系人:辛桂权,联系电话:5228007;联系人:李建孟,联系电话:18070900868。电子稿件,请发送到slgs_bgs@163.com(上林县国税局办公室电子邮箱),邮件标题请注明“2015税宣摄影作品比赛”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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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第三届世界华侨华人摄影展征稿启事

全文共 30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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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华侨华人摄影展作为中国侨联“亲情中华”系列活动之一,自2013年以来,已成功举办了两届,受到海内外侨界的欢迎和高度评价。为更好地团结、联系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服务“一带一路”建设,配合“亲情中华﹒筑梦丝路”专项活动,开展对外文化交流,弘扬中华文化,推动民心相通,展示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摄影家、摄影爱好者的创作成果,中国侨联定于2017年10月在福建举办第三届世界华侨华人摄影展。

一、组织机构

主办:中国侨联

承办:中国华侨摄影学会、中国华侨国际文化交流促进会、中国华侨公益基金会、福建省侨联

协办:福建华侨摄影学会、上海华侨摄影协会、海南华侨摄影学会、辽宁省侨联摄影家协会、中国(香港)华侨摄影学会、沈阳市华侨摄影家协会、哈尔滨市侨联摄影协会、大连市华侨摄影协会、无锡华侨摄影协会、南通华侨摄影协会、桂林华侨摄影学会、中侨佳信文化集团有限公司、海外有关侨社团、海外华文媒体等

媒体支持: 人民网、中国网、海外网、华人摄影网、《摄影与摄像》杂志、《艺品》杂志等

二、展览主题、征集对象、分设奖项

本届摄影展以“‘一带一路’上的故事”为主题,表现“一带一路”国家人民生活、民俗、风景等特点,特别是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生动故事,欢迎海外华侨华人创新题材、创新手法、创新表现方式,拍摄更多精彩的摄影作品。摄影展诚邀世界各国、各地区华侨华人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国内归侨侨眷和社会各界人士选送摄影作品参展。本届展览所设奖项分别为:

(一)专家评审类

1.自然摄影类:含环保、风光、景观、建筑、花鸟等。设金质收藏奖一名(奖励1万元人民币、证书),银质收藏奖二名(奖励5000元人民币、证书),铜质收藏奖三名(奖励3000元人民币、证书),佳作奖若干名(证书)。

2.社会摄影类:含新闻、纪实、体育、舞台、人物。设金质收藏奖一名(奖励1万元人民币、证书),银质收藏奖二名(奖励5000元人民币、证书),铜质收藏奖三名(奖励3000元人民币、证书)、佳作奖若干名(证书)。

3.创意摄影类:含观念摄影、商业广告摄影、创意摄影。设金质收藏奖一名(奖励1万元人民币、证书),银质收藏奖二名(奖励5000元人民币、证书),铜质收藏奖三名(奖励3000元人民币、证书)、佳作奖若干名(证书)。

说明:

1.自然摄影类、社会摄影类可对影调作适度调整,但不能违背影像的客观真实属性。

2.创意摄影类可采取多种技术手段进行创作,但不得有违法律、社会良俗和抄袭、剽窃他人作品等行为。

(二)网络大众评审类

本届摄影展在华人摄影网(展览官网)设网络大众评审,对来稿作品按网络大众投票,评选出月赛人气奖和网络人气金奖。

每月评出网络月赛人气奖5名,奖励各500元人民币。

评出网络人气金奖5名,奖励各1000元人民币。

评选方式:网上投票依托大赛官网面向社会公众开放,每个独立ID每天对一幅作品限投一票;严禁利用网上非法外挂以及刷帖机进行网络投票,一经发现,取消其参赛资格。在征稿期间每月根据网络投票进行一次网络月赛人气奖评选,网络人气金奖将在截稿后进行,获奖者发给证书、奖金。

三、作品规格

参展作者每人选送作品不超过10幅(含组照),以电子文档(不小于1MB或长边不大于1000dpi的Jpg格式电子文件)方式参加初评,入选后由组委会通知作者传送电子文件(Tiff格式电子文件不小于20M;Jpg格式电子文件长边不小于3000dpi,文件不小于3M)统一制作展出作品。不能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供影像电子文件的入选作品,即视为作者自愿放弃入选资格。

四、作品送选

作品可通过华人摄影网(www.chinesephoto.cn)传送投稿,每位作者选送作品传递上大赛官网后将自动生成个人ID和作品展示文件,以便于公众浏览和参加网络大众评审。不能通过网络传送者可用光盘邮寄方式送选。

摄影展相关规定可查看华人摄影网:www.chinesephoto.cn。

五、征稿、评选日期

本摄影展自2017年4月15日起在华人摄影网www.chinesephoto.cn接受投稿,7月31日截止征稿,8月中旬评选。

本摄影展拟展出作品300幅左右,包括评委会评选出自然摄影类、社会摄影类、创意摄影类金、银、铜质收藏奖、佳作奖作品及特邀嘉宾和评委作品。参展作品由主办方统一制作装裱展出。

六、郑重声明

本摄影展不收取任何参评展览费用。

参展作品必须是作者本人的原创作品;必须遵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投稿者应对其作品拥有充分、完全、排他的著作权,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知识产权或专有权利,如有任何相关的法律纠纷,法律责任由作者本人承担;对于所有入选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在出版画册、举办展览、相关宣传中使用,不再支付稿酬;凡投稿的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上述声明。凡不符合征稿要求作品,一经发现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对已获奖作品,组委会有权通过媒体公示并取消奖项。

本征稿启事的最终解释权归摄影展组委会。

七、特别提示

为便于作品登记及与作者联系,特别提示如下:

1.国内作者报送参展作品电子文档时,须在作品名称中包含有如下信息:作者姓名、国家地区、作品题目、E-mail、手机号码或微信号(例:王小影 中国江苏 祖国风光 wangxy@126.com 1390···69.jpg)。每个信息单元之间请空一格。

2.境外作者报送参展作品电子文档时,须在作品名称中包含如下信息(中文或英文):作者姓名、居住地(作者所在国家标准英文名称缩写)、作品题目、E-mail、手机号码、电话号码、微信号(含地区码)、出生年月(例:唐人 美国USA 万里长城 tangren@Gmail.com 012789426 34196010 摄影达人.jpg)。每个信息单元之间请空一格。

3.选送照片作品者,均需按要求在网上填写“第三届世界华侨华人摄影展作品登记表”,以方便与您的联系。

4.用光盘形式发送作品电子文档者请将填好的“第三届世界华侨华人摄影展作品登记表”电子表格(请在华人摄影网下载)刻入作品光盘,随作品光盘快递至影展组委会。

八、展出时间、地点

摄影展将于2017年10月下旬在福建展出(具体时间、地点待定)。组委会将邀请评审类金、银、铜奖作者,部分海外特邀嘉宾和佳作奖作者出席开幕式和相关活动。受邀者从居住地至开幕式所在地往返交通费用自理,组委会负责开幕式及相关活动期间的食宿交通等接待费用。

九、参展作品电子图录和画册

组委会将制作参展作品电子图录,并向获奖者颁发获奖证书和赠送展览电子图录。组委会将印制画册赠送参加开幕式人士及特邀摄影家;其他作者若需画册可至组委会自取或联系组委会采取快递到付邮费方式索取。

十、组委会的组成

由主办、协办、特别支持单位的有关领导和负责人士组成。

十一、摄影展办公室

由主办、承办、协办、特别支持单位的有关工作人员组成。

十二、评审委员会

由组委会聘请的专业人士、专家组成。

十三、组委会收稿网站、光盘邮寄地址、咨询电子信箱

1.收稿网站:华人摄影网www.chinesephoto.cn

2.光盘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顺白路一号地国际艺术区西北楼四层“第三届世界华侨华人摄影展”办公室

3.咨询电子信箱E-mall:hq_photo@163.com

office@chinesephoto.cn

联系人:

展览办公室电话 0086-10-85725048

魏德华(0086)138 1053 9794

陆贞霓(0086)137 7695 1333

第三届世界华侨华人摄影展组委会

2017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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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为春晚送春联”征稿启事

全文共 5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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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讴歌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成就,营造欢乐祥和新春氛围,县文联、县新闻中心、县广电台联合举办“我为春晚送春联”活动,特向楹联专家、楹联爱好者广泛征稿

一、作品要求

1、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遵循,彰显时代风貌和沛县地域特色,展示我县加快经济发展、加强社会建设、增进民生福祉的新人、新事、新风,体现思想价值与艺术价值的有机统一。 2、应征作品须为署名作者原创作品,符合《联律通则》,格调健康,遣词文雅,创意新颖,符合春联特点。

3、提倡短联,尤其欢迎单联11字以内作品。

请投稿作者在稿件上注明姓名、性别、年龄、职业、通讯地址、邮编及联系电话。

二、作品评选

由主办单位组织专家评选,优秀作品在县内媒体公布,并邀请作者现场观看2016年沛县春节文艺晚会,精品佳作在晚会主持词和有关节目中展示,书法家现场书写的作品署文字作者姓名并赠送文字作者本人。

三、截稿日期:2016年1月25日。

四、投稿方式

1、欢迎电子投稿,请发送至:pxwshg@163.com。

2、书面稿件请打印工整,邮寄或投送至沛县新城区行政服务中心文联办公室。联系人:王曙光,联系电话:051668867383。

沛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沛县新闻中心

沛县广播电视台

2015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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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2024年世界荷花博览园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3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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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遂宁新形象,打造遂宁观音文化旅游品牌,本月底,第八届中国(遂宁)观音文化旅游节暨世界荷花博览园开园活动将在遂宁市圣莲岛举行。本报同步启动遂宁市荷花博览园摄影大赛,会后举办摄影展览,欢迎广大摄影家、摄影爱好者、自由拍客及广大市民参与本次比赛(随手拍的摄影佳作,可以随时传片,本报择优刊登)。

一、主办单位

遂宁日报报业集团

二、征稿内容

以圣莲岛为创作基点,圣莲岛的大全景、建筑、风光、荷花、人像等,均可参赛;

三、征稿时间:

即日起至8月15日

四、奖项设置:

一等奖2名(奖励价值1000元的奖品或奖金)

二等奖4名(奖励价值800元的奖品或奖金)

三等奖8名(奖励价值500元的奖品或奖金)

优秀奖100名(奖励价值100元的奖品或奖金)

五、投稿地址:

参赛作品以JPG格式大图(每图署名+标题)压缩包,传送至QQ邮箱541856042,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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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世界和我》首刊征稿启事

全文共 8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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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和我》杂志是港城二中初16班同学策划筹办的一个杂志,杂志主题是探讨科学的学习方法,培养科学的学习观、人生观和世界观,使我们快乐健康成长。让我们思考人和世界的关系,呼唤热爱自然,爱护他人,尊重生命的心灵,构造和谐的人类。在各位社友的努力下,在各位老师的指导下,于2016.1.1正式成立,并将在2016年三月出版首期杂志。杂志初定为8个栏目,部分栏目面向全体同学征集文稿。

一、征稿文稿内容

1.“成长足迹”栏目

本栏目刊登我们成长的故事。可以是我们成长过程中,细小而“苦乐”的学习、生活、成长点滴;可以是长辈们的“烦人”的唠叨,呈现长辈们的厚重是与非的父爱母爱;也可以是园丁们陪伴我们辛勤的故事。

(投稿邮箱:)

2.“繁星”栏目

本栏目是“明星”栏目。记录我们的同学中的各类小明星,或采访或个人自传类文章。还可以是“学霸”支招,介绍学习理念、方法、目的文章,或巧学与巧玩故事。也可以是优秀老师的教育新改革新举措;也可以是,老师们介绍教育的新形势、新动态等。

(投稿邮箱:1778261212@qq.com)

3.“巨人花园”栏目

本栏目是创作栏目。发表同学们自己写的文学类作品。文体不限,可以是诗歌散文杂文等。(投稿邮箱:13763009971@139.com)

4.“脑洞大开”栏目

本栏目是“天马行空”栏目,让我们尽情发挥想象。可以是你预测未来世界的科幻作品;可以是你的梦想展现,展现00后的想象、梦想和创意。

(投稿邮箱: 752516785@qq.com)

二.征稿对象

面向所有小学、初中、高中同学。

三.投稿要求

1.字数

各类文章不超过2000字,并输入电脑,以电子版形式投稿(word文档)。请在文章后写作者信息,请注明:学校+年级+班级+作者+通信方式(QQ号)

2.时间

第一期杂志稿件在2016年1月30日前发送到相关邮箱。

四.投稿报酬

稿件一旦发表,均付稿酬,并免费送杂志一本。优秀者将录入长期记者团队或杂志社骨干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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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祥云杯”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竞赛启事

全文共 8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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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石油和化工生产具有高温高压和易燃易爆的特点,因此安全生产是行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中之重,也是保障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不容推卸的责任。尤其是近期石化行业安全生产事故频发,迫切需要全行业强化安全生产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规范,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行业安全生产水平的提高离不开广大职工的参与。为强化责任意识,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的指导下,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与中国化工报社联合举办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竞赛。本次大赛由湖北祥云(集团)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家冠名赞助。希望广大石油和化工企业、广大职工踊跃参与。

具体事宜如下:

一、竞赛时间

2015年8月12日-9月30日

二、竞赛内容

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化工行业安全生产相关标准与规范、化工安全生产技术、防火防爆技术、设备安全知识、电气安全知识和职业卫生防护知识等。

三、参赛对象

全国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及化工企业职工。

四、竞赛方式

1.报纸答题

8月12日、8月19日《中国化工报》将刊登竞赛题目。请于8月31日前将答题卡邮寄或送至中国化工报社(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六铺炕北小街甲2号邮编:100120)。

2.现场竞赛

组织全国4个片区进行现场知识竞赛,最终决出4-6支代表队进行决赛。

五、奖项设置

·报纸答题设一等奖5个,二等奖20个,三等奖30个。另设参与奖200个(从全部答题卡中抽取)。为鼓励积极组织参与竞赛的企业,特设置组织奖10-20个。

·现场竞赛各片区评选出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决赛按成绩设置一、二、三等奖。

·竞赛获奖名单将发布在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网站(www.chemicalsafety.org.cn)、通讯、微信平台;《中国化工报》、《中国化工报》微信平台及中化新网等媒体上。

六、注意事项

《中国化工报》将于8月12日起在环保安全版开辟大奖赛专栏,刊登相关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生产案例分析,部分试题答案可以从中找寻。另外可关注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网站、微信平台,《中国化工报》微信平台及中化新网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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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2024“美德山东”山东省网络书画展征稿启事

全文共 11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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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习总书记考察山东时关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山东省委省政府提出的“美德山东”文化品牌建设要求,积极创建群众性精神文明文化活动,打造“美德山东、文明山东、诚信山东”的文化新山东,定于2015年8月20日—9月20日举办第二届“美德山东”山东省网络书画展

此次书画展将充分发挥网络媒体优势,广泛征集反映“美德山东”精神内涵的书法、绘画作品,尤其是纪念世界反法西斯战争暨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相关题材作品,通过书法、绘画等艺术形式大力弘扬英勇无畏、自强不息的爱国主义精神以及山东优秀传统美德,为山东的精神文明建设创作更多艺术精品,也为艺术家提供一个更为广阔的艺术平台。在此,诚邀广大书画爱好者积极参与、踊跃投稿。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山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山东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山东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山东省美术家协会

山东省书法家协会

中国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山东网

二、活动安排

1、活动时间

网络征稿:2015年8月20日—9月20日

作品评选:2015年9月下旬

作品展览:2015年10月

2、 作品要求

(1)书法类作品:内容健康向上,内容自定(不含硬笔),参展作品尺寸为四尺整张(136cm×68cm)竖幅。

(2)绘画类作品:主题突出,内容健康,形式不限。

3、征稿事项

(1)征稿范围:面向社会征稿。

(2)参赛方式:参赛作品原件寄送至赛事组委会,由组委会拍照上传至官网http://shuhua.sdchina.com/。

(3)注意事项:请务必另附纸张用铅笔正楷注明真实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手机号、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4)书法作品中草书、篆书另纸附释文。

三、奖项设置

绘画类

一等奖2名,颁发5000元奖金和证书

二等奖5名,颁发2000元奖金和证书

三等奖10名,颁发1000元奖金和证书

优秀奖80名,颁发证书

书法类

一等奖2名,颁发5000元奖金和证书

二等奖5名,颁发2000元奖金和证书

三等奖10名,颁发1000元奖金和证书

优秀奖80名,颁发证书

获奖权益

1、一二等奖作者将具备山东省美术家协会或山东省书法家协会入会条件之一。

2、获奖作品将参加书画展览,并收入书画展作品集,获奖作者将获赠作品集一本。

四、评选方式

活动评选邀请主办方领导,省美术家协会、省书法家协会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负责参赛作品的评选。

评选结束后,将在活动官网公布获奖者名单,所有获奖作品不再退稿。

五、联系方式

作品寄送地址:济南市山大路201号创展中心801室美德山东书画展

邮政编码:250014

联系人:王超

联系电话:0531—85876716 150987326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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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2024年抗战题材楹联创作征稿启事最新

全文共 8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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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铭记历史,缅怀先烈,大力弘扬伟大的抗战精神,激发爱国热情,提振民族精气神,组委会决定举办以抗战为题材楹联创作征稿活动。

一、组织机构

本次征稿活动由中共云南省委宣传部宣传教育处、云南省楹联学会共同举办,设抗战题材楹联征稿组委会以及由著名楹联作家、学者组成的评委会。

二、征稿对象

全国范围内的楹联作家和楹联爱好者。

三、征稿要求

1、应征作品须体现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的伟大意义、中国共产党的中流砥柱作用、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是东方主战场和民族精神与抗战精神。

2、应征作品应兼顾云南境内抗战及滇军抗战史料(如中国远军参战的台儿庄战役、武汉保卫战、常德战役、缅甸八莫和密支那战役、滇西松山战役、中美飞行员携手开辟“驼峰航线”、十万民工修筑滇缅公路、南洋华侨机工抗日等)作为创作题材。

3、楹联可抒情言志,评人论史、写景状物,具有教化启

迪作用。

4、应征作品应符合楹联的艺术要求。

5、应征作品必须是作者自主创作的作品。

四、奖项设置

设一等奖2名,奖金各2000元;二等奖3名,奖金各1500元;三等奖5名,奖金各1000元;优秀奖100名,奖金100元。

五、截稿日期

征稿从即日起至2015年6月20日止。

六、投稿方式

应征作品投稿可采用信函和电子邮件两种方式进行,每人最多限投5件。信函投稿须为打印稿,并在信封左上角注明“征稿”字样,在稿件末页标明作者真实姓名、地址、邮政编码及联系电话等。信函稿投寄地址:昆明市安吉路43号省老干活动中心三楼云南省楹联学会办公室。

联系人:马昆华 联系电话:15987107186,电子邮箱:kangzhanbeiyl@163.com。

七、特别说明

主办方对应征入选的作品拥有在网上、报刊和电视台等媒体上公布、宣传、出版、改编及在历史纪念场馆雕刻、装裱展示的权力,不再支付酬金。凡投寄作品参赛的,即视为已确认并自愿遵守本次活动有关版权和创作要求的各项规定。应征作品作者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严禁剽窃抄袭他人作品。如有侵权行为,由本人自负,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抗战题材楹联创作征稿组委会

2015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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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第二届乐和乐都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10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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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爱好者们注意了,今年第二届乐和乐都摄影大赛又启动了,现金、年卡等你拿!由重庆晨报、重庆乐和乐都旅游有限公司、重庆永川区摄影家协会联合举办的“发现乐和乐都之美”第二届摄影大赛,将于2017年4月22日启动,本次摄影大赛最高可获5000元现金和乐和乐都家庭年卡。现面向全社会发出征稿启事,诚挚邀请各位摄影大师摄友们用你们的相机、手机发现乐和乐都之美,定格乐和乐都美丽瞬间。

本次大赛特设置以下奖项:

一等奖2名(动物组和人文景观组各1名),奖励现金5000元和乐和乐都家庭年卡1张;

二等奖6名(动物组和人文景观组各3名),奖励现金2000元和乐和乐都双人行年卡1张;

三等奖10名(动物组5名、人文景观组5名),奖励现金1000元和乐和乐都成人年卡1张;

优秀奖160名(动物组80名、人文景观组80名),奖励现金100元和乐和乐都门票1张。

大赛奖项颇多,奖品丰厚,欢迎广大摄影爱好者们积极参与拍摄投稿。征稿时间为2017年1月1日-12月31日,作品征集范围为2017年在乐和乐都景区用相机或手机拍摄的能体现乐和乐都主题公园动物、游乐设施、人文风情之美的摄影作品。

本次比赛作品分动物组和人文景观组两大类别,单幅或组照均可,组照为4-8张,单幅或组照片算作一件作品。参赛作品须为原创,禁止电脑合成。作品须附标题,作者姓名联系电话,文件命名方式为:标题-作者-联系电话,例:欢乐无限-李XX-13********5,有故事情节的作品请附*.txt文本说明,多件作品以文件夹打包,文件夹命名方式为:作者姓名。照片不得小于2M,作品必须包含完整的EXIF信息,抹去信息视为无效参赛作品,并一律以电子稿件(JPG格式)随拍随投。参赛作品可作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度调整及构图剪裁。发送至QQ邮箱:leheledu@qq.com,联系电话023-61162881。

本届摄影大赛倡导作品的时效性及新闻宣传价值,将进行每月精选,凡被乐和乐都官方宣传平台采用发布的作品,则视为已入围作品,年底评选等级奖的时候,若遇同类作品,优选先投稿的作品。活动结束后,聘请专家组成评委会对所参赛作品进行评选。2018年1月底向获奖作品颁发奖金及荣誉证书(同一作者多件作品获奖,只取一件最高奖入等级奖,其余的评为入围奖),获等级奖的作品将在重庆晨报、新华网、华龙网、重庆青年报等媒体以及乐和乐都官方平台集中展示。

另外,为鼓励摄影师创作,省级及以上摄影家协会会员凭本人身份证和会员证在活动期间可免费入园创作,区县级摄协会员入园或办年卡均可享8折优惠。

奖品丰厚,专业、业余不限,还在等什么,赶快拿起手中的镜头一起来发现乐和乐都的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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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2024国家公祭原创微视频大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15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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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同时也是“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设立第二年。为铭记历史、缅怀先烈、珍爱和平、开创未来,特主办“让记忆照亮未来”国家公祭原创微视频大赛,现面向海内外公开征稿启事如下:

一、组织单位

指导单位: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 中共南京市委宣传部

主办单位:新华报业传媒集团 南京报业传媒集团 南京艺术学院

二、大赛主题

让记忆照亮未来

三、征稿范围

1、围绕“记忆”主题,以对南京大屠杀及日军在江苏其它地区暴行发生地(丛葬地、慰安所等)相关事件的追忆,对幸存者、慰安妇、抗战老兵等的追访,对参观纪念场馆、抗战历史遗迹、遗址等经历故事为蓝本创作的作品;

2、围绕“和平”主题,从不同的侧面(历史的、现实的角度,身边的场景、平凡人的故事等切入点)反映日本军国主义侵略给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造成的深重灾难,表明中国人民反对侵略战争、捍卫人类尊严、维护世界和平的坚定立场,激励人们为维护世界和平而不懈奋斗的作品;

3、围绕“梦想”主题,结合身边事、身边人,在回望历史、穿越家国风云的同时,更好地展望未来、振奋前行,诠释“我的中国梦”的作品;

4、围绕“青春”主题,展现年轻人勿忘国耻、奋发有为、圆梦中华,为实现民族复兴而努力奋斗的精神风貌的作品。

四、征集时间

2015年10月14日-11月24日。

五、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分为纪录片(10分钟以内)、剧情片(10分钟以内)、宣传片(3分钟以内)三种,每件作品均需提交MP4、MOV、AVI或VOB、MPEG等常用视频格式(不压缩,像素比例为高清1920×1080)和FLV格式(FLV格式视频大小不要超过200兆)两种,同时配以中文字幕,包括片头、片尾、字幕。

2、制作要求:15秒黑场(含标版),标版和光盘标签请注明:制作单位(制作人)、参赛类别、节目名称、时长,报送作品应达到相应的技术指标,画面清晰,音效清楚。

3、大赛分设业余组(各大高校、社会人士参加)和专业组(省市专业电视台参加),同一作者可以提交不同类别的作品,报送时需标注作品类别。

六、参赛方式

1、邮寄报送

参赛者请登陆大赛官方网站(http://gjgj2015.longhoo.net),下载申报表(复印有效),申报表需由主创人员亲笔签名确认;剪辑完成的作品光盘或U盘1份,封面请注明作品名称;将以上资料邮寄大赛组委会,封面注明“国家公祭原创微视频大赛”字样。

邮寄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369号新华报业传媒集团视觉传媒中心8楼国家公祭原创微视频大赛组委会 邮编:210092

2、网络报送

(1)登录大赛官方网页(http://gjgj2015.longhoo.net),下载并填写大赛报名表,填写完毕后,和参赛作品一起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vijs_xhby@163.com。

3、直接送达

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369号(地铁2号线、10号线元通站2号出口向南400米)新华报业传媒集团一号楼8楼视觉传媒中心国家公祭原创微视频大赛组委会,联系电话:025-58680860 58680861。

七、奖项设置

对专业组和业余组分别设置如下奖项:

评委会大奖1名,奖金5万元(个税自理);

一等奖若干,每名奖金2万元(个税自理);

二等奖若干,每名奖金1万元(个税自理);

三等奖若干,每名奖金5000元(个税自理);

最佳社会反响奖1名,奖金5000元(个税自理);

优秀奖、最佳组织奖和最佳传播奖若干名,颁发获奖证书。

八、注意事项

1、所有参赛作品一律不退,请自留备份。

2、所有参赛作品均需原创,且原创人拥有本片的版权,大赛指导单位和主办单位享有播放权和改编权。

3、大赛揭晓后,主办方将以电话方式通知获奖作者,如因参赛者提供错误信息导致无法联系的情况,视为作者自动放弃奖项。

4、凡提交作品的参赛者,均视为接受上述各项条款,大赛组委会保留对本次大赛的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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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绚丽甘肃”网络宣传片征稿启事最新

全文共 9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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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网络宣传内容建设,巩固和扩大甘肃对外良好形象,中共甘肃省委宣传部、中共甘肃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开展“绚丽甘肃”网络宣传片征集评选推广活动,现面向社会征集作品。

一.作品要求

1.以新创作网络宣传片为主,也可以是以前宣传片的重新修改、加工和提高。

2.重点围绕甘肃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兰州新区建设、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建设、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综合试验区建设、丝绸之路(敦煌)国际文化博览会、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等内容,以网民的视角,展现我省改革发展成就、独特的自然风貌、陇特色产品、历史文化和民俗风情,讲好中国故事,展现甘肃影像。

3.构思新颖,表现生动,画面精美,可以是一个地方、行业的综合性反映,也可以是某一主题和方面的专题呈现;可以是单篇,也可以是系列短片。

4.形式多样、不拘一格,适合网站、两微一端等新媒体,以及电视台、户外电子屏等多种载体刊播,可以是微视频、动漫、H5等不同形式,时间不超过5分钟。

5.注明创作单位和创作者,标题字数不超过15个字。报送单位或个人对宣传片拥有完整版权。如有侵犯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情况发生,主办方有权取消其评选及展播资格,涉及法律责任的由报送者承担。

二.评选奖励

邀请省内外专家和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评奖委员会进行严格评审,坚持宁缺勿滥、保证质量的原则,评选出50部左右优秀网上宣传片,予以表彰奖励并多渠道展播推广。其中:

一等奖5-10部,每部奖金1万元;

二等奖10—20部,每部奖金5000元;三等奖20—30部,每部奖金3000元。三.征稿时间

即日起——2016年2月28日。

三.投稿方式

1.各地、各单位创作的稿件,可制作成光盘连同报送的函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一起,直接报至省委网信办网络新闻宣传处。

地址:兰州市南昌路1648号,甘肃省委中楼529房间。

联系人:李玥桥,联系电话:0931-8928737、18198013119

2.各县区委宣传部、各市属新闻网站单位选报的作品报送至兰州市委宣传部信息办。地址:兰州市南滨河东路753号,市委北楼50-B办公室。电话:0931-8447737,邮箱lwxb216@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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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2024年全市第三届离退休干部摄影展征稿启事

全文共 14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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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弘扬鄂尔多斯优秀精神品质,展示鄂尔多斯良好形象,在我市召开全国第十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之际,市委老干部局联合市老干部活动中心(老年大学)、各旗区党委老干部局、市摄影家协会决定举办“爱我鄂尔多斯·喜迎民族盛会”全市第三届离退休干部摄影展。通过广大离退休干部聚焦盛会点滴、记录精彩瞬间、发现城市之美,让他们点赞民运会、发出好声音、传递正能量,带动全市各族人民为推动鄂尔多斯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一、影展主题

紧扣“爱我鄂尔多斯·喜迎民族盛会”主题,集中反映鄂尔多斯美丽的城市、多彩的文化、热情好客的人民、现代化的体育场馆、蓬勃发展的体育事业、丰富多彩的赛事活动等映象。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鄂尔多斯市委老干部局;

承办单位:市老干部活动中心(老年大学),各旗区党委老干部局;

协办单位:鄂尔多斯市摄影家协会,各旗区摄影家协会,市直各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部门;

媒体支持:鄂尔多斯日报、鄂尔多斯党建网(www.ordosdj.gov.cn)。

三、投稿人范围

全市离退休干部(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

四、作品征集时间

从即日起,截止到2015年8月30日。

五、展览地点

市老干部活动中心(老年大学)。

六、作品要求

1.表现“爱我鄂尔多斯·喜迎民族盛会”的纪实、风景或人像作品;

2.2015年创作的作品;

3.影像真实,彩色黑白均可,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可适当调整,不得采用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用手机拍摄的像素高、效果好的作品也可投稿。

七、投稿要求

1.旗区作品征集由各旗区党委老干部局统一组稿,每人投稿单幅不超过5幅,组照限4幅(组),各旗区经专家初评后上报参赛作品。每个旗区上报作品不少于10幅(组),不超过15幅(组)。

2.市直各单位、各企事业单位、各老年组织根据实际情况可统一报送推荐,也可由作者本人直接报送;

3.本次摄影展除收取电子文件外(电子文件要求jpeg格式,文件长边2400像素以上,投稿时直接刻录光盘邮寄或发电子邮箱到组委会指定地址),另收取尺寸为24寸统一大小装裱好的作品,装裱边框规格为50cm×60cm。参赛作品必须要如实填写《作品表》(见附件2),注明作品名称(和画面相符)、创作时间、作者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详细通讯地址及邮编,要求信息齐全,字迹工整。

八、作品评审和奖项设置

鄂尔多斯市摄影家协会组织专家对报送的摄影作品和组织单位进行评选。

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若干名、优秀组织奖和组织奖若干个。

凡入选作品均由市委老干部局颁发获奖证书。

九、其他事项

1.摄影展组委会设在市老干部活动中心,由其负责具体事宜;

2.征稿活动不收费、不退稿,获奖和入选作品均由市老干部局收藏;

3.对于获奖和入选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在相关非商业广告宣传中使用,不支付稿酬;

4.作品涉及的著作权、肖像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负;

凡投稿的作品,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凡不符合参展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十、报送地点和联系方式

1.联系人:*********;

2.联系电话:0477-*******,*******,*******;

3.投稿地址:鄂尔多斯市老干部活动中心(老年大学)办公室(康巴什新区鄂尔多斯大街管委会办公大楼往东300米),邮编:017000

4.电子邮箱:*******@qq.com

5.征稿启事查询和作品表下载网站:鄂尔多斯党建网(www.ordosdj.gov.cn)“离退休干部工作”子栏目的滚动公告栏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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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2024“千年古县美丽南郑”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18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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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郑县位于陕西省汉中盆地,风光旖旎、资源丰富,素有“西北小江南”的美誉,被农业部授予“中国美丽田园”称号,是国际名茶“汉中仙毫”的核心产区,也是中国油菜花海的精华区域。

这里历史遗迹丰富,人文景观众多,民俗特色鲜明,是联合国地名组织命名的“千年古县”,有距今120万年的古人类遗址龙岗寺,有川陕革命根据地遗迹,有秦巴风情的汉调桄桄、藤编、棕编等一大批非物质文化遗产。

2016年3月,中国最美油菜花海汉中旅游文化活动将在南郑县举办,为彰显“金色花海,真美汉中”的独特魅力,也为全国摄影爱好者搭建富有古韵和瑰丽自然风景的摄影创作基地与交流平台,新华社《摄影世界》杂志社与中共南郑县委、南郑县人民政府联合开展“千年古县美丽南郑”全国摄影大赛,现面向全国影友征稿

征稿时间:

2015 年7 月25 日至2016 年4 月15 日

组织构架:

主办单位:

新华社《摄影世界》杂志社

中共南郑县委南郑县人民政府

协办单位:中共南郑县委宣传部

汉中市摄影家协会

摄影新视界网

奖项设置:

典藏大奖1 件,奖金50000 元或等值奖品

金奖作品2 件,奖金10000 元或等值奖品

银奖作品5 件,奖金5000 元或等值奖品

铜奖作品10 件,奖金3000 元或等值奖品

优秀奖作品30 件,奖金1000 元或等值奖品

以上奖金均为税前价值,个人所得税由主办单位代扣代缴。

入选作品将择优在《摄影世界》杂志选登。

参赛细则:

(一)拍摄主题:

以“千年古县美丽南郑”为主题,可从各角度展现南郑风采。拍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南郑县优美的自然景观与生态环境、历史遗迹与文化遗产、丰富的民俗人文和民间艺术、独特休闲生活方式以及南郑县发展建设的成果与特色、城市风采等。

(二)参赛方式:

本次大赛采用网上实名投稿方式。参赛者可登陆大赛官方页面(http://www.photoworld.com.cn/2015nanzheng)上传提交参赛作品。也可直接登录摄影新视界网(www.photodbs.com)注册后,在比赛专区上传作品、展示。比赛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须为参赛者本人独立完成的原创作品,不得抄袭、拷贝、仿冒他人作品;

2.参赛作品投稿时需长边800 像素的JPEG 格式图片文件,大小不超过300K。参赛者需按投稿页面要求正确填写相关数据(或在摄影新视界网上展示),资料不全者视为无效投稿;

3.投稿数量不限,单幅照片和专题组照均可(组照不超过八张,一组照片按一件计算,组照命名格式示例:“组照名称8—1”、“组照名称8—2”);

4.作品创作时间不限(往年作品须在2015 年10 月30 日前提交,并在摄影新视界网上展示,以便出版画册及时选用),拍摄器材不限,相机、手机均可,彩色、黑白胶片和数字作品均可(胶片须扫描为数字图片文件,并请保留原始正片、负片或数字作品原始文件)。参赛作品可做裁剪、色彩、曝光和对比度的调整,但不能增减原始画面元素,不能作合成以及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否则视为无效作品;

5.所有入围作品,经主办方通知后,作者需在规定日期内根据通知要求提供包含EXIF 数据的高精度图片(不提供原始数据者,视为自动放弃) ;

6.曾参加各类摄影比赛并获得名次的作品,不可参赛,但可投稿注明为编辑南郑画册选用。

(四)参赛须知:

1.参赛者须拥有作品完整的著作权,并获得照片中所包含人物肖像权的使用许可以及其它必要的许可,同时须保证上传照片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商标权、商号权及其它合法权益;作品涉及的肖像权、名誉权、著作权等法律责任均由参赛者本人承担,主办方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2.主办方一经接到包括有关照片肖像权、著作权等相关投诉,或者发现投稿作品中包含前条规定之违反内容时,将立即删除相关照片并把相关投诉转送至上传人(即参赛者),由参赛者自行解决相关投诉并承担费用。

3.参赛者同意主办单位拥有大赛投稿作品的使用权(著作权仍由作者拥有),可以将该作品用于展览、展示、出版等用途,不另付稿酬。

4.使用权仅指用于摄影大赛的宣传、以及获奖作品可能用于出版宣传南郑的画册,所有参赛作品不会用于其它用途。如果参赛作品被选择用于其它稿件,按杂志正常标准支付稿酬。

5.参赛者填报信息和提交参赛作品之行为,应视为该参赛者充分理解本赛制之内容,同意大赛组委会拥有本活动规则的最终解释权,并承诺接受本赛制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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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2024关于“我的勤廉家风”征稿启事

全文共 4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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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风,是指一个家庭或一个家族世代相传的道德准则和处世方法。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次会议时强调,领导干部的家风,不是个人小事、家庭私事,而是领导干部作风的重要表现。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的家风状况,直接关系到党风、政风、民风的好坏。

为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培养好的家风、锤炼好的作风、树立好的党风、营造好的政风,县纪委在全县党员干部中开展“勤廉家风大家晒”活动,现面向党员干部征稿

一、稿件要求

1.作品主题:以“我的勤廉家风”为主题,自拟题目,结合自身经历谈谈家风对个人成长、工作的影响。

2.作品形式:体裁不限(诗歌除外),字数在1000字左右。

3.作品要求:来稿须为作者原创,严禁抄袭。

二、截稿日期

2015年6月30日

三、投稿方式

电子稿件发送至pxjwdys@163.com,邮件主题请以“征文+标题”格式呈现,来稿请注明作者姓名、工作单位及联系电话。纸质稿件请送至县纪委1321办公室,电话:89675928。征稿结束后将评出若干奖项,择优在《沛县日报》、沛县廉政网刊发。

中共沛县纪委

2015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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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2024“走近梅州非遗”摄影大赛征稿启事建行杯

全文共 6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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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配合市委宣传部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部署,更好保护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做好“客家文化大观年”的宣传活动,梅州日报社、梅州市金融文学艺术联合会、梅州市摄影家协会、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市分行等单位联合组织举办“建行杯·走近梅州非遗”摄影大赛

一、征集主题:

聚焦梅州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艺术、传承人物;金融支持文化发展、践行普惠金融取得的成就。

二、征集时间:

即日起——11月30日

三、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

二等奖2名,奖金各3000元;

三等奖5名,奖金各1000元;

入选奖60名,奖金各100元

以上均颁发荣誉证书,奖金产生的个人所得税由主办单位代扣代缴。

四、征稿要求:

1.作品为彩色图片,一律以jpg格式提交,并保留原始数码照片拍摄信息(exif),不得加logo、水印、修饰性边框,文件大小不低于5m,长边不低于3200像素。

2.参赛作品须注明作品名称、拍摄地点、作者姓名、联系方式。

3.对获奖作品,主办方可以用于展览、出版及其他公益性宣传,以上均不再另付稿酬,使用者尊重和保留作者的署名权。凡报送作品均视作同意上述约定。

4.作品涉及的著作权、肖像权由作者自行负责,若发生侵犯他人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行为,及由此产生一切法律纠纷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五、投稿方式:

请发电子邮件至邮箱:*******@qq.com,联系人:张冠珍,电话(0753)*******

活动结束后,由主办方邀请相关专家组成评委进行评选。

梅州日报社

梅州市金融文学艺术联合会

梅州市摄影家协会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市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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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第二届“诗上;上望诗社”诗歌奖征稿启事

全文共 8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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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爱情,人生总要文艺一把,何不成为一首好诗的作者!

“诗上•上望诗社诗歌征稿秉承“公平、多元化”原则,弘扬诗歌精神,专注诗歌文本,鼓励优秀、纯粹的诗歌创作。本届主要设三大奖项,共选出15名诗艺成熟精湛的诗歌爱好者或诗人。为鼓励在校大学生的诗歌创作,培养校园诗歌氛围,同时特设“校园诗歌奖”,选出若干名诗歌整体优秀的“校园新锐”。

具体征稿事宜如下:

一、征稿性质∶上望诗社组织

二、征稿对象:瑞安地区所有汉语新诗诗友,包括瑞籍、在瑞生活工作学习人士。“校园诗歌奖”范围为在校大学生和已毕业两年内的大学生。

三、投稿要求:

1、20以内(含20行)原创新诗一首(最多三首)。

2、内容原则上要求与爱情有关,也可对神的爱,对亲人的爱,对朋友的爱。

3、杜绝抄袭,文责自负。一经发现侵权行为,即取消征稿资格。

4、内容需积极向上,严禁一切破坏社会和谐的言论。

5、投稿者需在稿件末端注明真实姓名,联系电话,住址。如同时角逐“校园新锐”的诗友请在稿件末端另注明“校园诗歌奖”标记,且写明所在的大学,已毕业的请写明毕业年份。

三、奖项设置:

1、上望诗社诗歌奖”特等奖“:2名。

2、上望诗社诗歌奖“一首好诗的作者”主奖:5名。

3、上望诗社诗歌奖“一首好诗的作者”奖:8名。

4、上望诗社诗歌奖“校园诗歌奖”:若干名。

注:若参赛诗歌质量不高,我社秉承“宁缺毋滥”的原则,以上奖项可适当空缺。

四、征稿专用邮箱:swshishe2016@sina.com。每位参赛者每首诗限寄一次,多寄视为无效,若为多首诗歌参赛可分开寄。稿件请以附件形式发送,邮件主题只填写:“作者姓名+作品名称+作品名称”即可。另接受公众号后台投稿。所有参评作品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详细通信地址,以及电话号码等。如因信息提供不全或虚假产生损失,后果自负。另外,我社会不定期选择优秀的作品推送微信公众号供诗友交流。

五、特别说明:大赛组委会对获奖作品拥有和作者同样的使用权。

六、征稿时间:2016年7月28日起至2016年8月9日截止。

七、评奖时间:待定。

上望诗社征稿组委会

2015.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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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2024年青海首届全省美术书法作品大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8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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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贯彻落实中央、全省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展示我省民族工作取得的巨大成就和各民族人民团结奋进的精神风貌,进一步挖掘、传承与弘扬各民族优秀文化,不断提升民族文化软实力,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为我省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建设注入新的活力和新鲜内容,从而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共同维护国家最高利益和民族团结大局,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现结合我省实际,举办以“共同团结进步 共同繁荣发展”为主题的“民族团结进步杯”首届全省美术书法作品大赛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青海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青海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

青海省美术家协会

青海省书法家协会

青海省民族书画家协会

二、征稿对象

全省各民族书画家及书画爱好者

三、征稿要求

1、作品内容:反映我省民族工作成就,各民族人民精神风貌,民族风情,民族艺术,生态环境,以及古典诗词歌赋,名人名言等。

2、作品体裁:美术包括中国画、唐卡。书法包括汉文书法、藏文书法、阿文书法、蒙文书法、篆刻。

3、作品规格:篆刻作品不少于10方,书画作品一律要求4尺整张竖式,唐卡作品不超过4尺竖式。

4、作品数量:每人可交作品1—2幅。

5、注意事项:所有来稿一律不收费用,来稿请用铅笔在作品背面右下角用工整的字体注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性别、民族、年龄、详细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草书、篆书及篆刻作品请附释文;所有来稿请勿装裱,由主办方统一装裱,唐卡作品需自行装裱。

6、除唐卡作品外,凡特邀作品和获奖作品一律不退,由省民委收藏。凡入选作品和未入选作品一律退还作者。

四、征稿时间及展览

1、征稿时间:从5月15日起至6月30日截止。

2、展览时间:2015年9月中旬(展览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评奖及待遇

本次展览共展出美术、书法作品200幅,评选美术优秀作品20幅,书法优秀作品20幅,并颁发获奖证书、奖金。凡入选参展、获奖、特邀作品一律编辑出版画册,作者每人1册。

六、投稿联系方式

收件地址:青海省民族书画家协会(地址:西宁市城东区索麻巷北关村院内,书画培训中心)

邮编:810000

联系人:***

电话:0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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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2024全国第十一届书法篆刻作品展览征稿启事

全文共 31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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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展示当代书法篆刻的艺术成就,进一步推动书法事业健康发展,定于2015年8月在北京举办全国第十一届书法篆刻作品展览

本届国展以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为指导,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把握正确的艺术导向, 弘扬中国精神,凝聚中国力量;坚持深入传统,鼓励创新发展,承续中华文脉,陶铸时代审美;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努力推出精品,推出人才。现将征稿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国书法家协会

联合主办:华影传媒有限公司

承办单位:中国文联书法艺术中心

协助承办:北京华影会书画院、深圳市书法家协会

二、组织机构

1、组委会

全国第十一届书法篆刻作品展览组委会由中国书法家协会和联合主办单位等共同组成。

2、评审委员会和监审委员会

中国书法家协会依据《中国书法家协会评审委员、监审委员产生暂行办法》,组成评审委员会和监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和监审工作。

三、征稿要求

1、投稿范围

年满18岁以上的中国公民及海外华人均可自由投稿。

2、作品要求

(1)内容:健康向上的古今诗词、楹联、文赋等(须标出原作者及篇名,附作品释文),提倡自作诗词联赋。书写古代诗文者,应注意使用权威版本,要保持内容的相对连贯、完整。

(2)规格:投稿作品分为书法、篆刻、刻字三个部分。

书法部分:书法作品请投寄作品原件,书体不限,尺寸为8尺整张以内(高度不超过248 cm,宽度不超过129 cm),一律为竖式。小字类作品(如小楷)尺寸为4尺整张以内(高度不超过 138cm,宽度不超过69cm),一律为竖式。手卷作品尺寸高度不超过35cm,长度不超过248cm。册页作品尺寸每页高宽不超过40cm,页数不超过12页。手卷、册页作品入展数量不超过总数的百分之六。所有作品请勿装裱(册页除外)。不符合尺寸要求者不予评选。

篆刻部分:篆刻作品寄印稿6-10方,附两个以上边款,贴在4尺对开的竖式宣纸上。评审结束后由组委会通知入展者寄篆刻原石1方参展,原石展出后由出资方收藏。如不寄原石视为放弃入展资格。

刻字部分:刻字作品材质为木质,尺寸不小于0.16㎡,长、宽不超过60cm。刻字作品初评采用照片评审,一律为8寸彩色照片。投稿刻字作品时请附上作者书法作品一幅(四尺整纸以内,书体不限),以作评审参考。邮寄时请在信封上注明“刻字”字样。入选后由中国书协通知,寄原作参加终评。

3、投稿数量

每位作者根据自己擅长的书体投稿(每一种书体限投稿一幅),投稿总数不得超过2幅。征稿期间不办理换稿、退稿等事宜。

4、费用

此次展览不收参评费。

凡需退稿的作者在投稿同时,每件作品汇寄退稿费人民币60元(其中,30元为作品邮寄、包装费;30元为保险费,每件作品投保3000元),并附退稿费汇款单复印件。凡在投稿时未汇寄退稿费的,不予退稿。入展作品不退稿,由出资方收藏。入展作品已经交纳退稿费的,由组委会将退稿费60元退还作者。

需退稿的海外作者在投稿同时,每件作品汇寄退稿费100美元。

5、填写信息

(1)请在书法作品(刻字照片 、刻字原作、篆刻印屏)背后右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常用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固定电话、手机)、作品书体、作品名称。所有投稿作品请一律附释文。

(2)请在信封上注明书体,组委会根据书体分类登记。

(3)为便于准确登记,及时联系作者,请认真填写《全国第十一届书法篆刻作品展览投稿登记表》、《全国第十一届书法篆刻作品展览投稿作品疑难用字表》(启事后附表格,可复印使用,也可从中国书法家协会网http://www.ccagov.com.cn/下载),连同身份证复印件、退稿费汇款单复印件、作品释文和书写内容使用的版本复印件,随作品一并寄出。

6、书写材料

为了评审、装裱、展示的需要,投稿作品应使用不易折断、不易损坏的宣纸等书写材料。

四、评审

1、由中国书法家协会组成本次展览评委会,制定评审细则、评审工作流程和评委守则,明确违规的处理办法。

2、本届国展分书体评审。书法、篆刻作品评审初步定于2015年5月下旬举行;刻字作品初步定于2015年4月份进行初评,5月份终评。

3、评审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通过初评、复评和终评,从来稿中评出入展作品700件左右,然后选出入围优秀作品60件左右。第二阶段,面试。入围优秀作品的作者参加现场创作与文化考查,按本届国展参评作品、现场创作和文化考查进行综合评分,最终评出优秀作品42件。评审结束后,及时公示评审结果。

4、对所有入围优秀作品的作者和部分入展作者进行抽查面试。加大抽查面试的比重,严厉处理代笔和抄袭行为。凡经面试确认非本人创作者,中国书协将取消其在本次展览中的入展、优秀资格,三年内禁止参加中国书协主办的任何展览,同时将面试结果刊登在中国书协网站及相关专业媒体。凡接到面试通知后未按规定时间到场面试者,视为放弃入展、优秀资格。面试通过者,往返交通费由中国书协负责(按国家规定标准执行)。发现临摹、抄袭已在公开出版物发表的古今作品(含古代碑帖集字、集联),取消入展、优秀作品资格。

5、文字审读:评审中,加强对书写内容、文字正误、篆法、草法的审查。提倡文化内涵,注重文字规范。自作诗文优秀者,在同等艺术水准情况下,优先作为入展和优秀作品的条件。

6、评审以作品的艺术质量为第一要素,鼓励作者专心致力于艺术创作。凡在形式制作上过度拼接粘贴、染色做旧、故意涂抹等,该作品在评审中将会受到减分影响。

五、展览

十一届国展定于2015年8月在北京举行,届时将展出入展作品约700件(含优秀作品)。同期还将举办国展论坛等。

六、出版

十一届国展开幕式之前出版《全国第十一届书法篆刻作品展览作品集》。

七、作者待遇

1、向获得优秀作品的作者和入展作者颁发证书。

2、全部入展作者赠送本次展览作品集一册。

3、优秀作品收藏费每人20000 元,入展作品收藏费每人1500 元,以上均为税前。

4、邀请优秀作品的作者参加开幕式,中国书协负责食宿、交通。

5、非会员书法作品入展,作者具备加入中国书法家协会的条件。

6、获得优秀作品的成果将作为今后参评中国书法兰亭奖“艺术奖”的重要参考条件之一,作为今后选拔中国书协专业委员会委员的重要条件之一。

7、本次国展优秀作品、入展作品收藏费,在开幕式后一个月内由中国书协向作者支付;证书、展览作品集,须在展览开幕后两个月之内由中国书协安排印刷公司寄达未到场作者;作品退稿在展览结束后90个工作日以内完成。

八、征稿日期

本启事自公布之日起征稿,至2015年4月30日截稿(刻字作品照片截稿日期为2015年3 月31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九、收稿和汇款地址

1、收稿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西路莲花小区南侧铁路客运二厂六号院 邮政编码:100036

(没有快递的地区,可以用挂号信寄至专用信箱:信箱号码:北京市100036信箱35分箱 邮政编码:100036)

联系人:秦晓卫,郭琳

电 话:010-53636735,010-53636739

E-mail:514417741@qq.com

2、退稿费请一律通过邮局汇款。汇款时请在附言上注明“国展退稿费”,并注明本人联系电话。

邮局汇款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院32号楼B座908室

收款人:中国书法家协会办公室

邮编:100083,联系电话:010—59759754

十、其它事项

1、对代笔和抄袭的举报长期有效。凡是发现或被举报作者代笔、代刻等问题,经组委会核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将视情节轻重,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投诉材料请寄: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院32号楼B座909 中国书协展览部。邮编:100083

2、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

3、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要求。

4、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中国书法家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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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举办《双沟1955·载誉60年封藏庆典》活动征稿启事

全文共 6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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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5年11月,在全国第一届酿酒会议上,双沟大曲荣获甲等佳酒第一名,从此双沟大曲名扬全国,双沟1955也成为新中国白酒品质的标杆。

值此获奖60周年之际,为了感谢消费者60年以来对双沟大曲始终如一的喜爱和支持,苏酒集团将于今年谷雨时节(4月20日)在双沟酒业举行盛大的封藏庆典。为进一步丰富庆典活动内容,深挖历史文化内涵,抒发双沟情怀,企业决定举办主题征稿、征集老照片和老酒标活动。

一、征稿范围

面向全国。

二、征稿体裁

散文、诗、歌词。

三、征稿要求

1、以“双沟1955”为切入点,紧紧围绕“我和双沟老酒”这一主题,以饱满的热情,书写我与双沟酒之间的故事,抒发对双沟酒的情感和情怀。

2、稿件要言之以物,情真意切,且富有文采。

3、字数不限。

4、活动同时开展有关洋河和双沟老照片、老酒标征集。

5、所有来稿作者具有完整版权,文责自负,并确认已将作品的刊发、编辑出版权交由活动组织者。

四、征稿时间

2015年2月1日—2015年3月10日(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

五、征稿评奖

1、征稿设一等奖1名:奖金10000元;二等奖5名:各奖励2000元;三等奖10名:各奖励1000元;优秀奖若干名:各奖励苏酒集团礼品一份;老照片和老酒标视使用价值多少给予一定的奖励。

2、征稿评选结果将在苏酒集团2015年封藏庆典活动中公布。

3、征稿活动将聘请专业人士为评委进行公平、公正评选。

六、征稿投寄方式

所有应征稿件、老照片和酒标请寄: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宣传部张兴权收,邮编:223800。同时发电子稿至yh-yal@163.com,并标明“双沟1955征稿”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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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武汉印象·2024》丛书征稿启事

全文共 4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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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稿内容:以“武汉,每天不一样”为主题,以文学艺术特有的形式,讲好武汉故事,传递武汉声音,树立武汉形象,展现中国梦引领下武汉城市风貌日新月异、经济发展新突破的生动景象。

来稿体裁:以散文、摄影、书法、美术作品为主。

投稿时间:即日起至9月30日。

投稿方式:投稿邮箱统一为whwlwhyx@sina.com(此邮箱向参与征集活动的市属媒体开放)。咨询电话027-82627408,联系人:林梓、南卿 。投稿请注明作者单位、姓名、联系方式;书法、美术作品除发送电子版外请将原件分别邮寄到武汉书法家协会、武汉美术家协会(邮编:430010,武汉市解放公园路44号)。

稿件要求:

散文:要求文字优美流畅、情感真实真挚、构思新颖独到,字数不超过3000字。

摄影:每人限投稿2张照片,照片每张不小于3M,不能任意增加或删减照片内容。

书法:每人限投稿2幅书法作品,作品大小不超过4尺整张。

美术:每人限投稿2张美术作品,作品大小不超过6尺整张。

武汉印象·2016》编委会将对征集的作品组织评审评选,其中的优秀作品将入选《武汉印象·2016》丛书,公开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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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生态会都醉美雁栖湖”首届全国旅游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21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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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栖湖生态发展示范区建设和2014年亚太经合组织(APEC)会议的成功召开使“北京雁栖湖·国际会都”的品牌蜚声海外,已不仅成为国际高端会议和国际大型商务会展活动的重要举办地,更建设成为了国际一流的生态发展示范区、首都国际交往职能的重要窗口、世界级城市旅游目的地和生态文化休闲胜地。

由新华社图片中心与雁栖湖生态发展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共同主办的“生态会都 醉美雁栖湖”首届全国旅游摄影大赛,通过影像作品展示雁栖湖生态发展示范区优质的生态环境、丰富的旅游资源、和谐的社会文明以及建设发展所取得的系列成就。旨在呈现雁栖湖作为知名摄影旅游休闲胜地的真正魅力,让更多人了解并记住雁栖湖。

一、组织构架:

主办单位: 新华社图片中心 雁栖湖生态发展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协办单位: 北京雁栖湖旅游区开发总公司

承办单位: 新华通讯社《摄影世界》杂志

支持单位: 怀柔区旅游发展委员会

二、征稿时间: 2015年6月27日——2016年6月30日

三、奖项设置:

一等奖作品1件(风光民俗不限),奖金10000元或同等价值奖品。

二等奖作品5件(风光民俗不限),奖金2000元或同等价值奖品。

三等奖作品10件(风光民俗不限),奖金1000元或同等价值奖品。

优秀奖作品20件(风光民俗不限),奖金500元或同等价值奖品。

网络最高人气奖1件,奖金1000元或同等价值奖品。

备注:

1、大赛提供的奖金或奖品全部为税前价值。获奖者所得奖金或奖品的个人所得税由大赛组委会代扣。

2、网络最高人气奖获评选以大赛官网(http://www.photoworld.

com.cn/2015yanqihu)最终得票数据为准,得票统计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18日16:00。

四、参赛细则:

(一)拍摄主题:

以“生态会都 醉美雁栖湖”为主题,可从各角度体现雁栖湖生态发展示范区的风采。拍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雁栖湖生态发展示范区21公里范围内的自然景观、人文景观、民俗文化、动植物资源等;

雁栖湖生态发展示范区建设与国际化发展的成果与特色;

其他相关内容。

(二)投稿方式:

1、大赛官网投稿:

登录大赛官方网站http://www.photoworld.com.cn/2015yanqihu进行投稿。参赛者需按投稿页面要求正确填写相关资料。资料不全者视为无效投稿。

2、微博官方话题投稿:

新浪微博发布作品并添加话题#醉美雁栖湖# @摄影世界,请随图标注作品名称及拍摄地点。

3、新浪分赛区投稿:

登录新浪爱拍摄影赛事平台 http://aipai.sina.com.cn/activity/detail/183/ 进行投稿。参赛者需按投稿页面信息提示正确填写相关资料并提交作品。资料不全者视为无效投稿。

(三)作品要求:

1、本次大赛采用网上实名投稿方式。参赛作品须为参赛者本人独立完成的原创作品,不得抄袭、拷贝、仿冒他人作品。评审后如被检举参赛作品不符合本赛制要求的,经主办方查证属实者,取消获奖资格,取消奖项不再替补。主办方有权追回已发放的奖项;

2、参赛作品为长边不低于1200像素的JPEG格式图片文件,大小不超过2M,图片文件名称为作品名称,不得装裱设计;

3、投稿数量不限,单幅照片和专题组照均可(组照不超过八张,一组照片按一幅计算,组照命名格式为“组照名称、组照张数-图片序号”,如“醉美雁栖湖8-1、醉美雁栖湖8-2”);

4、作品创作时间不限,拍摄器材不限,手机相机均可。彩色、黑白胶片和数字作品均可参赛(胶片须扫描为数字图片文件,并请保留原始正片、负片或数字作品原始文件)。参赛作品可做裁剪、色彩、曝光和对比度的调整,但不能增减原始画面元素,不能作合成以及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否则视为无效作品;

5、不符合投稿规定的作品将不予参评。所有入围作品,经主办方通知后,作者需在规定日期内提供包含EXIF数据的高精度图片(须在分辨率300 DPI下长边大于3000像素,手机作品长边大于1600像素,文件大小不低于2M),逾期视为弃权;

6、曾参加各类摄影比赛,并获得名次的作品,不可参赛。

(四)参赛须知:

1、参赛者须拥有作品完整的著作权,并获得参赛照片中所包含人物肖像权的使用许可以及其它必要的许可,同时须保证上传的照片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商标权、商号权及其他合法权益;作品涉及的肖像权、名誉权、著作权等法律责任均由参赛者本人承担,主办方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2、 任何人发现本次大赛参赛照片有侵权嫌疑,请及时与大赛组委会联系。主办方任何时候一经接到包括有关照片肖像权、著作权等相关投诉的,或者发现投稿作品中包含前条规定之违反内容时,将立即删除相关照片并把相关投诉转送至上传人(即参赛者),由参赛者自行解决相关投诉并承担费用;

3、大赛主办方和承办方、协办方有权在宣传本次大赛及雁栖湖旅游的展览、印刷、出版、网络宣传、户外播放等使用参赛作品,不再另付稿酬;

4、 曾在国内其他摄影赛事获奖的作品,不参与本次大赛评奖,但可受邀参与展览,并签署著作权协议;

5、 参赛者填报信息和提交参赛作品之行为,应视为该参赛者充分理解本赛制之内容,并承诺接受本赛制约束;

6、大赛最终解释权归大赛主办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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