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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优秀作文获奖作文(合集20篇)

书是精神的粮食,是指路的明灯;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优秀作文获奖作文,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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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读的书作文1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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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读的几本是,十大名著中其中两本《水浒传》和《三国演义》。它们非常好看,里面的人物令我敬佩。

《水浒传》一看这名字就知道非常有意思,果不其然,这本书真的很好看,不愧是四大名著之一。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开头第一章的主人公,鲁智深,这一篇文章叫《鲁智深倒拔垂杨柳》,一看这个题目就知道鲁智深就是一个力大无穷的汉子,这篇文章可畏是整本书的经典文章,内容讲述的是鲁智深去镇上吃酒,然后把店小二的牙打掉了。鲁智深俗称鲁达,读过《水浒传》的人在讲述的时候,很少人叫他鲁智深,都叫他鲁达。至于我为什么叫他鲁达呢?因为它有一身疙瘩肉,力大无穷,别看他表面那么粗鲁,其实人家心善的很,不会伤及无辜。所以,他是一个值得尊重的人物。

再来说说《三国演义》,作者是罗贯中,这是四大名著中最好的一本书。《三国演义》的人物各个厉害,个个威武,个个霸气,其中比较令人难忘的故事就是“桃国三结义”了。有大哥刘备,过五关斩六将的二哥关羽,最后就是三弟张飞了。还有三国中最强大的吕布,其中一篇文章就叫做“三英战吕布”,“三英”就是刘备,关羽,张飞他哥仨了,他们三人挑战吕布,吕布敢应战,可想而知吕布的强大了吧。号称无敌战神吕布有一批非常厉害的坐骑,叫做赤兔马,在人间流传着一句话叫做,“人中吕布,马中赤兔”。还有当时的神医华佗,只要略知三国的人,一定知道华佗,他的医术在当时天下无敌,没人比得过他。对关羽“刮骨疗毒”的就是神医华佗。华佗救过多少条命,数都数不清了。还有赵云,曹操,周瑜,诸葛亮。周瑜死的太过于奇葩了,竟是被诸葛亮气死的。诸葛亮的聪明才智可谓是无人能敌。赵云在那时除非吕布能勉强打得过他,其他人都是以卵击石。还有就是三国中最忠诚一员老将黄盖,他是周瑜的手下,周瑜和黄盖还出了一句歇后语,“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据说,当时周瑜和曹操对战的时候,曹军军队太过于强大,于是黄盖出了一个计策“苦肉计”,也是出于这件事,“苦肉计”就是当时周瑜和曹操敌对,黄盖对周瑜说,你把我捆在刑具上打,要打的狠一些,然后我就去假装投奔曹操,让他误以为你不要我了,然后我在里面当卧底,为大人您提供情报。果不其然,最后魏国曹操战败了,吴国周瑜取胜,曹操怒发冲冠,三国的人物各个机智勇猛啊!

赵云,蜀国刘备最强的一位部下,五虎上将之一。除了第一名关羽之外,就当属赵云了,一个人大战长柏坡,敌军有上千万的人,赵云还是活了下来,就是为了救刘禅。不愧是号称“白衣将军”的赵云啊!

下面介绍的就是五虎上将中的黄忠了,我最敬佩的是黄忠的箭,百发百中,是三国中最强神箭手。

马超,三国根本很少提到他,但是它的飞矛很厉害。张飞,粗中有细,一声吼死了夏侯渊。关羽五虎上将之首。过五关斩六将,刮骨疗毒,温酒斩华雄。在阎良,朱文丑,关羽非常忠厚,被圣人称为“武圣”,但是夜走麦城被吕蒙袭击而牺牲了,关羽也是我比较喜欢的英雄。

三国让我不禁赞叹,让我佩服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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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最喜欢的书

全文共 3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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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爱的宝贝是,只要一天没看课外书,就像有一件事情没有完成一样。书是我最好的老师,教我许多知识,让我得到许多智慧。

从小,妈妈就帮我订阅巧连智,我喜欢“巧虎”,因为它每个月都带给我许多惊喜,不仅书本好看,光碟片的内容也很精彩,包罗万象,让我爱不释手。书本里有成语故事、自然知识及有趣的漫画,也会介绍世界各国的景点,让我不必出国也能知道各国的事。

我最喜欢它附赠的实验器材,有一次寄来一辆小型的太阳能车,我迫不及待的冲去庭院玩,玩得正开心时,天空突然飘来一片乌云,我的太阳能车就不能跑了。原本以为乌云一下子就会飘走,没想到它不仅没飘走,竟然下起倾盆大雨,最可怕的是还打雷闪电,我吓了一大跳,不小心被石头绊倒,灰头土脸的爬进屋里。

谢谢妈妈用心教育我,帮我订购这么棒的书给我看,我会用功读书,学习“巧虎”认真的精神,做一个品学兼优的好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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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最喜欢一本书

全文共 6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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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一束郁金香,沁人心鼻;书,就像一轮红日,拨开我心中的云雾;书,就像一支画笔,为我的生活锦上添花……——题记   我最喜欢的书是《熊猫回家的路》,它是根据迪斯尼电影小说写成的一本书。看到有书的同学们看得津津有味的样子,我便苦苦哀求妈妈帮我也买一本。一段时间后,书被寄回来了,就这样我将这本“来之不易”的书放到了“最喜爱”的宝座上。

我喜欢书中的故事它主要将了主人公失去双亲的芦娃子遇到了迷失方向的小熊猫胖胖,而,、村里的专家认为,一只大熊猫只能抚养一只小熊猫,坚决要把小熊猫带走。芦娃子只好偷偷的抚养胖胖,还教会了它觅食、爬树、吃竹子……历经千辛万苦把小熊猫送回熊猫妈妈怀抱了的故事。它使我看到了熊猫胖胖那奄奄不息的生命奇迹,和芦娃子与动物之间那比山还高,比海还深的情意,往往使我看得如醉如痴,芦娃子和胖胖的那些悲欢离合的情节,在作者的笔下更是让我牵肠挂肚。

我还喜欢书中的插图,从插图上,我看到了可爱的熊猫胖胖玩耍的情景,也看到了芦娃子、胖胖的两个可怜的孤儿相依为命的情节,总是使我泪水总在眼眶中打转儿……

我有个习惯——一但看到好书就想尽快的将它看完,刚买这本的时候也一样,为了尽快的看完,我早早的起床起来看,上学下课时也看,吃饭时还看……总之一句话——一有时间我就看!但是,只要我看完了,你可能会想这就完了,这本书的内容实在太精彩了,可我还

是一看再看,甚至现在都快会背了,因为他实在太好了。

一本你喜爱的书可以把我们带到浩瀚的天地,带我们领略人认识的真谛,让你在书的王国遨游,让你的灵魂更见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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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4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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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本让我如痴如醉。它就是《天使在人间》。

这是一本集有新编小小说的书,它反映了人间的真情和善良,是一本感人肺腑的书。

这本书的来历不同寻常,是老师赠送于我的。拿到这本书,我粗略地翻了翻,立即被里边生动的语句,感人的故事迷上了。

“叮零零”,下课了,我捧起书。津津有味地看着,不时抹了抹掉出来的泪珠,继续往下读。“叮零零”,上课了,我见老师还没来,忙抓紧时间,老师来了,才依依不舍地把书放回书包里。

一整天,我都魂不守舍,就像被书勾走魂。

放学,走在路上我不敢看书,生怕出了什么事。一到家,我便迫不及待地拿出书,有滋有味地读了起来。我遨游在书的王国里,忘了别人,也忘了自己。“开饭了!”我被奶奶的呼声拉回了现实。我眷恋地看了看书,拿起筷子,赶紧吃饭。三下五除二,我吃好了饭,又沉浸在一篇篇动人的小说中。

就这样,我仅花了一天的时间就看完了这本书。现在也只要一有空,我就会忍不住再拿来看。

这本书给我带来了欢乐,也丰富了我的业余生活。它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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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全文共 4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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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是《百问百答》。这本书是小学三年级时妈妈送给我的生日礼物,我一直都好好保存着。

《百问百答》是一本科学书,也是我的第一本科学漫画书。书中的内容大多数都是以漫画故事来说明一种科学理论。《百问百答》的作者是安广贤和苟振红,他们的目标是:创作能给儿童带来欢笑和希望的学习漫画。

每逢周日,我都会安静地坐在椅子上,拿出《百问百答》,静静地欣赏着作者所创作的科学漫画,认真理解科学理论。读着读着,突然,我手中的笔一动,把漫画人物姜坦坦说的一句话记了下来:吃的食物不同,营养成分也不同,可能因此得病或预防疾病。这句话使我明白了,食物营养是多么的重要,如果不好好吃食物,就会出现不良的后果。

写好了句子和我的理解后,我就接着往下看。

日落前,我真正看完了这本书。这时候,我又动起手中的笔,写下了读书后的感受和心得:科学是理解世界的一部分,了解科学才有感觉,才能看见世界。

日落后,我也写完了读书后的感受和心得,这一刻,我仿佛看到了未来科学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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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5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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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多少事,渔唱起三更”,千古兴亡,数风流人物,还看《中国皇帝全传》。

《中国皇帝全传》是我今年暑假去杭州参加法比赛时买回来的。因为太喜欢,所以只用了一个月的时间就读完了。这本书里面有雄才大略,统一六国的秦始皇嬴政;有“三尺长剑打天下,约法三章”的汉高祖刘邦;还有创造了“贞观之治”的唐太宗李世民……当然,我最喜欢的皇帝是曹操和康熙。

曹操字孟德,公元前155年出生。我佩服他在乱世统一了北方,欣赏他“宁教我负天下人,不叫天下人负我”的血辣性格。他既有“送关羽哭典韦”的惜才性格,又有“血洗徐州”的暴性。在华容道败北,他仰天大笑,表现出特有的乐观和顽强。但在江边赋诗“对酒当歌”,又表现出了他软弱消沉的一面。所以我对他既爱又恨,又佩服的不得了!

康熙八岁继位,聪慧好学,又富有心机。少年灭鳌拜,中年平定三番,晚年剿灭葛尔丹,一生功绩数不胜数。他武功高强,尤其善射。他在晚年曾说过:“我用弓箭射死老虎135只,用火铳射死熊二十只,打死豹25只,麋鹿14只,肉搏打死狼58只……"他是天降之任,是我心中最佩服的皇帝!

千古风流,已属过去。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我辈当牢记使命,将来为祖国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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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6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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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们的老师,带给我们无穷的知识;书,是我们的朋友,带给我们欢乐和幸福;书,是一盏明灯,给我们照亮前进的方向。我拥有许多书,也非常喜爱读书,在无穷浩瀚的书海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实用文摘》

当我翻开扉页,淡淡的油墨清香让人心旷神怡,隽永的文笔,精美的文字,让人如醉如痴。每次品读这本书,我仿佛在和作者对话,心境顿时变得纯净,如饮清茗,满口溢香。

说到《实用文摘》,大家可能会觉得很熟悉。没错,它就是带给我神奇力量、无穷智慧的一本好书。《实用文摘》分为好几个栏目:《卷首语》让我懂得人生真理;《校园书场》让我激发真性情,启发心智;《教材连接》让我增加阅读量,掌握写作的技巧;《我知道点》让我坚持日积月累,不断充实自己;《我爱科学》让我发现了这个生动有趣、充满活力的世界;《我的乐园》让我欢笑,尽情倾诉……

我喜欢在书海中遨游,乘坐一叶扁舟,去追寻知识的宝藏。这本书教给我做人,教会我怎样寻求真理。每每坐到窗边,微风拂过,再伴随着风铃清脆的声响,轻轻翻开这本书,阅读这其中优美的文章,真觉得这就是享受。

这本书丰富多彩,也拥有许多课外知识,让我走出课本,感官世界。万事由来、科研知识不断着充实着我的大脑,让我越来越喜欢读书了!

一本喜爱的书可以把我们带到浩瀚的天地,带我们领略人生的真谛,让你在书的王国遨游,在知识的海洋中飞翔,让你的灵魂更加美丽。

书,就像一束郁金香,沁人心鼻;书,就像一轮红日,拨开我心中的云雾;书,就像一支画笔,为我的生活锦上添花。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书,一本让我懂得无数道理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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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全文共 8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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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过很多,有《小公主与矮爸爸》、《穿越时空遇见你》、《谁的假发在飞》、《梦想家唐豆》……不过,我最喜欢看《神奇女生祝如愿》这本书了。作者是郁雨君,她是我最喜欢的作家了。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个拥有神奇名字的女孩祝如愿,祈祷上天给她一个漂亮妈妈和一个又帅又善良的哥哥。她和她的木偶剧演员爸爸真的如愿遇见了一对奇特漂亮母子,会吹长笛的允典阿姨和吉利哥哥。他们象两个半圆一样拼在一起,组成了一个完美的四口之家。可是奇妙的遇见和幸福的生活之后,是突然的分离和心碎。祝如愿的追寻换来一个悲伤的真相,更牵引出一段奇妙的左脚哥哥的渊源。

我觉得这本书真是我学习的好老师啊!我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这本书给了我很大的启示和帮助,这本书还让我变得更加活泼、开朗了。以前,我从没有像现在那么地快乐过,可是,自从我看了《神奇女生祝如愿》这本书之后,就变得更加快乐了,更加活泼、更加开朗了。我想,如果我们人人都向祝如愿学习,那世界上就不会有人有自闭症了。

我看了这本书后,觉得这个故事从头到尾流淌着令人动容的善良的力量。而且,我觉得书中结尾的最后一句话是最好的:“我从来不曾这样乐观地相信自己,因为我是神奇女生祝如愿。不是吗?”因为我觉得这句话就像说我自己一样,要乐观的相信自己,就可以让自己把每一件事情做好。如果我们一直保持着一种坚强、乐观的心态,就可以把自己的一切一切的烦恼统统忘掉;如果我们真诚地去对待每一个人,别人快乐了,我们会更加快乐,难道不是吗?这本书带给了我快乐,带给了我幸福,还带给了我一种前所未有的自信。

我真佩服文中的女主角祝如愿啊!她是那么的坚强、那么乐观。我要像文中的祝如愿一样努力和尽力地去做好每一件事。我相信,总有一天我一定会成功的。书中所谓的神奇,就是一种无所畏惧的乐观吧,相信乌云只是暂时的路过,阴天都会变成晴天!

最后,还想对文中的女主角说:“你真是我的骄傲,我相信你以后一定会活得更加快乐的,你们一家子一定会活得更加完满幸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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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喜欢看书作文300字

全文共 3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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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热爱读,特别是神话类的书籍,把我深深的吸引住了,书里讲的很生动、形象。把故事中的人描绘的栩栩如生、活灵活现。

《牛郎织女》是我印象最为深刻的一篇神话故事,故事讲述了牛郎织女相亲相爱,忍受着一年只见一次的痛苦。从中我体会到了牛郎织女无法割舍的爱情。他们的故事使我感动。

《女娲造人》的故事传遍千家万户,女娲造了男人和女人,使人们可以生儿育女,繁衍后代,使人们过上了幸福和谐的生活。

《女娲补天》这个故事讲述了女娲为了让人们过上幸福的生活,冒着生命危险,帮助人们补天,从中我体会到了女娲不惜一切也要造福人类的决心与毅力,不屈不挠,顽强不屈。最后,经过一番努力,女娲终于将天补全了。从《女娲造人》和《女娲补天》这两篇神话故事中,体会到女娲不仅是人类的创始者,还是人们的保护神,灾难面前总有女娲保护人们。

神话故事是我们中国古代人民智慧的结晶,使我们仿佛身临其境,我爱读神话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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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最喜欢的书作文700字

全文共 7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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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自我读过冯骥才的《俗世奇人》之后,对这句话的感悟更深了。

《俗世奇人》是著名作家冯骥才创作的短篇小说集。全由十八个短篇构成,每篇专讲一个传奇人物的生平事迹,故事生动有趣,人物跃然纸上。

这本书留给我印象最深的人就是刷子李了。他给自己定了个规矩:每次刷墙穿着黑衣,如果刷墙时身上有白点,就不收工钱。他干活的时候,刷子一举,往墙上一拍,划出一道匀匀实实的白,刷出的墙面好比平平整整打开一面雪白的屏障,刷子发出的声音如同优美的乐章,不禁使人暗暗赞叹。书里有句话说得好:“手艺人靠的是手,手上就必得有绝活。”社会是一个人才社会,以前这样,现在也是这样,你必须有一技之长才能更好更体面地生存。

有人擅长绘画,如果再勤学苦练,就可以当一名画家;有人善于写作,如果更上一层楼,就能成为一名作家。如今在大城市里,司机都要会讲英语,公司的员工还要会使用互联网。有了一技之长,你就可以在社会上安身立业,而如果你什么都不会,就只能被社会所淘汰。

曾经有一个人在酒店当清洁工,他认真负责,一丝不苟,每天把厕所都洗得干干净净。有一天,一个顾客嫌弃马桶太脏,他当场舀了一杯马桶里的水自己喝下去。顾客惊呆了,问他:“你怎么敢喝马桶里的水?”他骄傲地回答:“马桶是我洗的,我虽然只是一个清洁工,但我能把马桶清洗得非常干净,里面的水都可以喝,这也是一个特长啊!”是啊,他虽然只是个清洁工,但他也有自己的一技之长,虽然微不足道,但也可以凭此立身。

手艺人靠的是手上的绝活,有绝活,吃荤、亮堂,站大街中央;没有能耐的,吃素、发蔫,靠边呆着。

冯骥才笔下的苏七块、蓝眼、酒婆、认牙、泥人张等等都是身怀绝技的普通人,他们都是凭着自身的绝技立足社会。一个普通人,只要肯用功,也可以把事做到极致,变成自己的特长。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手上需要一技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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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喜欢的一本书400字

全文共 3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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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过许多,其中《爱的教育》这本书给我印象最深。它的作者是通过日记的形势来写这本书的,在这本书里展现给我们的是两个世纪以前的生活,在这里有师生、邻里、父母家人,有人与人之间的亲情、友情,有对故土祖国深深的眷恋,无所不在,无所不包的是一个“爱”字,一个生生不息的神圣的字眼。

喜欢这本书的原因是因为《爱的教育》内容丰富,具有真实的故事情节。它的动作描写、语言描写、神态描写与心理活动描写都惟妙惟肖,仿佛我就置身于这个故事当中。每当我津津有味地读起这本书时,我的眼泪就不知不觉的从眼眶里流了出来,滴在书面上。

这本书教育了我,一个人要拥有道德、亲情、友情,我们要珍惜朋友之间的友谊,不要去破坏它,我们见了衰弱的老人、穷人、怀抱小孩的妇女、手拄拐仗的残疾人,都要尽力帮助他们,还要对人有礼貌。这就是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

《爱的教育》是一本好书,她教会了我许多做人的道理,所以我喜欢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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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8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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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一本书的自述我是一本书,呆在书架上最显眼的位置,出生名门,有着高贵的贵族血统,吹牛?看看吧,在我的封面上,印着“刘墉精品书坊之纵横卷”的字样。我是这个书架上最幸福的了,我可不像其他那些高搁在书架顶层的书,小主人天天要把我拿出书架,细细品味呢。你瞧——我时不时就要秀给小主人一段精彩的幽默文字。我虽然没有什么插图,却满腹经纶,尤其是幽默元素,更是使小主人笑口常开。现在带有幽默元素的书本越来越少了,小主人看别的书时,可不像看我这样经常捧腹呢。我就更受到小主人的钟爱了。每每小主人伤心了,他就看看我,心情马上舒畅,真可谓是“心情调节剂”呢。你看,这是描写我的作者的一次理发经历:“当天上演的是一部武侠连续剧的完结篇,只见那小姐手下虽不闲着,眼睛却盯着电视不动,问题是,看也便罢了,她大小姐且十分入戏,只听那小姐一说:‘哇!这一刀好险!’于是小生就挨了好险的一刀。‘啊!要死了!要死了!’小姐大喊两声,于是小生也就差点脑袋开了花。回到家,惊魂甫定的小生先检查了耳朵,看看有没有被女侠削去。……”环环相扣,语言风趣,尤其是最后一句,“惊魂甫定的小生先检查了耳朵,看看有没有被女侠削去。”,多活泼呀!令人难忘!我的作用可不仅在此。我使得小主人学会了幽默,自己也会幽默了。那回,他考试没考好,垂头丧气地回到了家。他的爸爸随口就感叹了一句:“人外有人,天外有天呐!”小主人马上灵机一动,来了句“可天外还有九重天呢!”这句话让家里紧张的气氛迅速缓解了,大家都哈哈大笑,乐得开怀。不过如果没有我的熏陶,小主人能够这么幽默风趣吗?恐怕未必。所以我的作用可大呢。现在,小主人已经喜欢上了幽默风趣的书,他已经开始有意识地去搜集一些笑话,讲给他的爸爸妈妈听,与他们一起分享自己的成果呢。不过他还是念念不忘我这个带给他幽默的“调节剂”,时常把我翻出来看看。我想他最喜欢看的一本书应该非我莫属了。哦,对了,我忘了一件重要的事情,我还没有告诉你们我小主人的名字呢!他叫汪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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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6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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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曾说过,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孔子也说过,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书就像我们的朋友一样,一位好的“朋友”可以使人变得更加聪明、完美,一位坏的“朋友”可以使人变的更加阴险、狡猾,当然,我也有自己喜欢的书——杨红樱写的《非常妈妈》。

《非常妈妈》这本书内容新颖,幽默。杨红樱阿姨用智慧的笔描绘出了几个妈妈的性格特点和外貌特点……她把每个妈妈的特点都概括起来成为这本书每个大故事的名字,比如说马小跳的妈妈非常可爱,像个小孩子,杨红樱阿姨就把描写马小跳妈妈的文章取个名字——天真妈妈,当然每个大故事中还有几个小故事,有好几次我读着读着就突然笑起来了呢!在书的最后几页还有几个妈妈的名言,和杨红樱阿姨与樱桃们的对话,杨红樱阿姨写到:写作文最重要的不是技巧,而是一颗容易感动的心。所有的好文章都是有感而发,没有感动,当然写不出好文章……看了这些话,我突然有了写作的灵感!

令我印象最深刻的应该是冉冬阳的妈妈——智慧妈妈,她性格自信,从容,聪慧,在冉冬阳的生日上,她妈妈给冉冬阳讲了自己在生冉东阳的经历,她说:“自然生下来的孩子在来到这个世界之前,就比剖腹产的孩子多了一次历险的经历,而这是一次了不起的历程,是这个勇敢的孩子和伟大无私的妈妈付出了痛苦的代价……”读完了这一段文字,我体会到了冉冬阳妈妈的伟大和无私,同样,我也想到了我妈妈生我的时候历经的痛苦,我以后一定要好好报答我妈妈!正是这样有智慧的妈妈,让冉冬阳,包括我知道了一个道理:“孩子的生日,妈妈的受难日。”

书,就像一朵鲜花,给我的人生添了一丝芳香;书,就像一根画笔,给我的人生添了一丝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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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7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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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下,我双手捧着那本最喜欢——夏洛蒂勃朗特的《简爱》。饭翻开这本书的扉页,我再次感受到了这位女性深藏着的力量。

书中写了一个叫简爱的女孩儿战胜重重苦难,最后终于觅得幸福的故事。

于作者而言,这是一本自传,于我而言,这确是一本不朽与世的巨著。

《简爱》讴歌了人性中最最重要的良知——平等。“这是我的心灵在和你的心灵说话,就好像我们两个人已经穿越了坟墓,站在上帝面前,我们是平等的”。夏洛蒂勃朗特在书中这样写道。

试想一下我们的人生,是否也正如他所说的呢?

一个人的相貌是无法改变的,成长路上的挫折,苦难也是必经的,尽管如此,我们依旧可以平等的,平等的追求一切大自然赋予的物质和崇高的思想。

没有谁天生就可以怎样,也没有谁天生就不可以怎样,正如夏洛蒂所言,我们是平等的。

我仿佛通过这本书,看到了,那个叫做简爱的女孩儿,从她身上,又看到了夏洛蒂的影子。她们追求平等,渴望平等的人生观,让我看到了一位女性背后的力量。她们背后闪烁的光泽远要比此刻的太阳耀眼。尽管——她是位女性,他她只是位女性!

这不仅仅是一本小说那么简单,它教给我们的是人生的里程碑,让我们学会在享受平等之上更要平等对待他人。

我国自古以来就有男尊女卑的封建思想,以为只有男性才可以成就一番事业,而事实却否认了这种思想。李清照,武则天,夏洛蒂勃朗特三姐妹,还有许许多多被世俗所看不起的女性,她们的一切成就将告知历史告知世界女性一样可以成就一番事业。

真理,会将那些条条框框,诸如圣经一类的思想彻底打垮,还女性一个作为人的权利。

《简爱》,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对于人性,对于良知,对于原本就不公平的世界即所谓的命运,对于万千女性的渴望与追求,我想这本书无疑做出了最好的诠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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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6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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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是新鲜的果汁,是芳香的咖啡,是滋美的美酒,让人回味无穷。我以前读过许多的书,我最喜欢的就是一本名叫《雪地精灵伶鼬》的书了。

其实,这本书是我表姐给我买的。这本书的封面是一位漂亮的小姑娘莫莉抱着一只雪白的伶鼬。但书中统统都是字,一张插图都没有,真是古板!我就随便看了一两段,没想到,书越看越精彩,就一口气读下来了。

《雪地精灵伶鼬》这本书讲述了:祖国最北端的泊阳岭,有一片辽阔的原始森林里,野生动物繁衍生息,顽强而艰难地生活着。少女莫莉的父母是森林防护员,她从六岁起就寄宿在省城的奶奶家。阔别八年,莫莉带着对亲情的眷恋回归,却找不到丢失的自我。她的童年与森林息息相关,只是城市里的寂寞模糊的记忆,对森林的感情在潜移默化中发生变化。失意之时,一只小小的伶鼬闯入她的生活,带给她不曾拥有的快乐,也留下了难以磨灭的伤痛……

小小的伶鼬与莫莉才生活了几天,就逐渐产生了感情。我想,这应该就是人和动物之间的感情吧!在生活中,我们也要爱护动物,不管是一只虫,还是一只蚂蚁。我们都要爱护它们,不能伤害它们,它们也是一条生命啊!我们只要善待它们,我相信,它们也会善待我们的。

这本书的作者任纹写了自己的创作感言:在城市里,我们都会尽心照顾自己的宠物,并力所能及地帮助流浪动物。但在森林里,野生动物们不仅面临严峻的生存考验,还要时刻提防贪婪的偷猎者。动物和人类一样,也有自己的亲人、家庭,有浓厚的亲情,但它们在人类主宰的世界里居于弱势,它们需要人类的爱护,希望大家对野生动物多一份关注,生命都值得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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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6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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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你一生的挚友。书,更是人生的导航。它能给人们带来欢乐,带来悲伤。古时候那么多的名人,正因为他们多读书,所以,书中的智慧让他们更有学问。在群书之中,我最喜欢的还是那本《鲁滨孙漂流记》。

相信大家一定都看过,里面的故事情节震撼人心。下面我就来为大家再来科普一遍。

在一次航海中,鲁滨孙所乘的船触礁了,船上的其他乘客全都被淹死了,只剩下鲁滨孙一个人幸运的活了下来。在一个荒岛上,他凭着自己的毅力,和大自然展开了斗争。没有房子自己搭,没有食物自己捕,自己做桌椅自己做。在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荒岛上过起了艰苦的荒岛生活,孤身一人都能克服许多让人无法想象的困难。想想看,如果我们去荒岛上生活,能有几个人坚持下来呢?我想应该是没有的吧,因为我们从小依赖父母,面对各种挫折我们可能会手足无措。

这本书告诉我们要学会挑战,挑战自我,挑战别人,去点燃自己心目中的希望之灯。鲁滨孙救下的食人族的俘虏“星期五”,从此以后,“星期五”就成了鲁滨孙最忠诚的伙伴和仆人。鲁滨孙还教会了他很多外国语言,和他一起生活,一起劳动。终于有一天,一艘英国船来到了荒岛,鲁滨孙帮助船长一齐制服了水手,在感激之下,船长决定和鲁滨孙一齐回国。啊!在这长达二十八年里的日子里,鲁滨孙忍受了孤独,终于有一天,他的梦想成真了!

这本书对我的启示真的太多太多,每一条启示都对我有很大的帮助,所以,这也可能是我喜欢这样一本书的原因吧!世界上的书很多很多,但是能让你真正喜欢的,却没有几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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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全文共 8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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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家喻户晓的四大名著中,《西游记》是给我印象最深的,也是最喜欢的一本

《西游记》记叙了唐代高僧唐三藏与四个徒弟,历经八十一难,到西天取经的故事。

大徒弟孙悟空虽然天性顽劣,有“大闹天宫”的黑历史,却是徒弟四人中最厉害的,也是取经意志最坚定的。西去路上斩妖除魔,立功无数。与白骨精斗,“三打白骨精”;与六耳猕猴斗,看谁是真谁是假;与红孩儿斗,看谁更胜一筹;还与自己的“拜把子”兄弟牛魔王抢芭蕉扇……总之呢,孙悟空是与妖怪、与天与地斗,其乐无穷。

不过,最吸引我的不是这些取经故事,而是他当初在他第一个师父——菩提祖师门下学习的生活。

当初他去拜师时,他的那些师兄们对他并不好,挤兑他,嘲笑他,让他干活,几乎所有的狠毒招都用上了。好在孙悟空心大,不计较,继续帮他们干苦活。也好在菩提祖师慧眼识珠,对他这个任劳任怨、悟性很高的小徒弟悉心教导。

后来孙悟空刻苦学习,学到了不少招数,最后,他还学到了比“日行千里”更厉害的神功——十万八千里高的筋斗云。学完这个,菩提祖师也教不了他了。于是,孙悟空便从菩提祖师的门下毕业了。

回头看看,支撑着孙悟空走完漫长西天路的,不是他多怕紧箍咒,也不是孙悟空对西天多向往,而是当初他拜师时学到那股的坚韧劲。

当初的孙悟空苦练七十二变,吃遍了学习的苦,才在后来的取经路上能做到笑对八十一难,从容面对一切。这正应对中国的一个成语——苦尽甘来。最终封圣成佛。

其实,像这种先苦后甜的日子,不也就是我们即将要走的路吗?

小学时培养习惯,初中时夯实基础,才能在高中游刃有余的学习,面对高考时镇定自若,不至于在高中复习时毫无头绪、心烦意乱地面对,结果到头来,就成了“年与时驰,意与日去”的悲剧。高考考砸了,后来的路就更不好走了,走上社会,潮水般的困难一浪接一浪,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仿佛永远解决不了,真是“一步错,步步错”啊!最后就成了“逐成枯落,多不接世,悲守穷庐,将复何及!”

我们若想像孙悟空那样,能“笑对八十一难”,就必须在现在“苦练七十二变”。

现在吃不了学习的苦,将来生活就会双倍加赠于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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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5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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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的一本是《安徒生童话》,其中有一篇《卖火柴的小女孩》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故事讲了:在一个新年的夜里,天上下着鹅毛般的大雪,街上行人已经很少了,大家都围着火炉吃东西……。可卖火柴的小女孩还要光着脚,穿着单薄的衣服在寒冷的大街上卖她还没卖完的火柴,因为她不卖完就不准回家。这时她又冷又饿只好在一个墙角靠擦火柴取暖。看着别人家围着火炉热闹的样子,不由地想起自己的妈妈和老祖母,于是她划过第一根火柴,透过火柴的火焰她看了火炉和食物……因为她现在最需要了。她划过第二根火柴她看见慈爱的妈妈,妈妈用温暖的手抚摸着她的头。“她就这样划了一根又一根……。划到最后一根火柴她看见了自己的老祖母,慈祥的老祖母疼爱把小女孩抱在怀里,最后老祖母带着小女孩飞到了一个没有饥饿没有忧愁的地方……。”读到在我的眼眶湿润了,如果她在我身边我定会把她带回家里给她一些吃的或一件新衣服什么的,看着她,再看看我们,生活在一个温暖的家庭里,吃着爸爸妈妈做得香喷喷的饭菜,看着好看的电视,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而这些快乐和幸福对她来说都是那么遥不可及,而我们却常常埋怨爸爸妈妈这样或那样,你觉得这样应该吗?

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我们要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的同时要好好学习,以后做一个有用的人才。同时也要帮助一些需要帮助的人。我相信人人献出一点爱,人间永远是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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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作文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6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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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铜和葵花以兄妹相称,青铜很爱护葵花。从决定谁上学的抓阄中就能很明显的看出。青铜在五岁时,一场大火后,他因发高烧,成为了大麦地人们口中的“哑巴青铜”。他很羡慕那些能去上学的孩子,他渴望能学到知识。但是葵花也要去上学,她到了该上学的年龄了,家里只能供一个孩子去上学,青铜把机会让给葵花,让她去上学,学到知识。

奶奶很爱葵花,也很爱青铜。她是大麦地最受尊敬的老人,她很爱干净,身上没有一丝老年人的气味。她为这个家终生操劳,力竭而逝,留下了亲手摘的棉花,留下了生命的温暖;带了一辈子的耳环,在家里盖房子需钱时当了;临死前,将最后剩下的手镯给了葵花,留下了未来的希望。同样,葵花很爱奶奶。她为了给奶奶治病,去江南拾银杏卖钱,只得到了一些面值很小的票子,却以为自己“挣了很多钱”!葵花还小,她并不知道这是一笔很小的钱,并不够奶奶治病,她只知道这是爱的分量和责任。

回想我们的生活,我们能接受良好的教育,不用为饿肚子所发愁,也不用像青铜一样,下了大雪还要去买鞋,也不用担心住的问题。我们夏有空调,冬有暖气,我们想要什么父母都会满足我们,我们还因为一点小事而大发脾气,青铜和葵花不能想要什么就有什么,连吃住都成了问题,但他们很孝顺,还想尽一切办法去挣钱,帮助父母,我们比不上他们。

《青铜葵花》就是这么一个感人的故事,第一次读的时候眼泪就一只往外流,好久都没有停止。最后的结局葵花回到了她的城市,青铜从此便常常遥望芦苇荡的尽头,望着葵花所在的地方。这,便是我最喜欢的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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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8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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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杨红樱写的小说,她的小说充满了童趣,让我百读不厌。其中,我最喜欢《女生日记》这本,它让我知道了女生成长中,必须经历的事情,看到了朋友、同学之间深厚的感情。

《女生日记》讲述了冉东阳和她的同学六年级时的校园生活。“假小子”南柯梦成了娇弱的少女;马加在父母车祸时照顾弟弟,重获信任;冉东阳和吴缅在梅小雅遇到困难时攒钱让她家开店;因为南柯梦的月经,冉东阳和吴缅闹了别扭;小丑的爱你一万年,逗笑了所有人……看着一个个鲜活的故事,就好像看到了自己和同学,看着也享受着校园的乐趣。

我特别喜欢主人公冉东阳,她是一个善良的人,会尽自己所能帮助有困难的人。这学期,梅小雅因为父母离婚,母亲下岗,没钱继续上学,吴缅和冉东阳得知后,他们为了让梅小雅继续上学,劝她妈妈开百货店。冉东阳拿出了自己的存款,梅小雅妈妈再垫个几百块钱,开小店的愿望总算实现了!冉东阳觉得光帮小雅家凑齐钱还不够,她在闲暇之余,会到小雅家帮忙进货,还在别人笑话小雅时帮助她,安慰她。冉东阳没有因为小雅的家境而歧视她,反而在她没有朋友时与她交朋友,对于梅小雅来说,冉东阳能和她交朋友,就已经非常感谢她了,而冉东阳在梅小雅有困难时伸出手,拉她一把。我想这才是真正的朋友。

我也喜欢故事中的梅小雅,她是单亲家庭,而且她妈妈失了业,家里穷,开了个小店,光妈妈一个人养家糊口是不够的,于是梅小雅既要努力学习,保证将来能考上好的大学,又要帮妈妈经营起这能让母女俩生存下来的唯一生计。梅小雅是一个自立自强的人,从小就经得起生活的考验,而我都十三岁了,没有像她那样能干,更不能自力更生,和葡萄一样,依着架子,才能向上攀爬。

我也羡慕着梅小雅,在遇到困难时,有那么多朋友帮助她。而我的身边也有许多让我骄傲的朋友。他们在我哭的时候用温柔的话语安慰我,在我开心的时候相互拥抱着一起笑,在我孤独的时候牵起手陪伴我,在我失去信心时鼓励我……

我喜欢《女生日记》,它让我明白了很多很多我从来不知道的事,让我学会如何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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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喜欢书的作文

全文共 2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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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本好看的故事,它的题目叫《鲜花怒放》,它的封面上画着六朵玫瑰花瓣拼成的五角星,中间还有一朵玫瑰。

这六朵玫瑰都开放了,中间坐着一位小公主,她长着金黄的头发,穿着一件粉红的裙子,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小公主跟她的父母失散了,她克服了重重的困难,来到花园森林深处找到心光宝石,后来,跟她的爸爸妈妈团圆了。

这本书让我知道了,一定要走到终点,读书也一样,只有不断的学习,克服重重困难,才能在知识的“海洋”里顺利的扬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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