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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优秀作文获奖作文优秀20篇

书是精神的粮食,是指路的明灯;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优秀作文获奖作文,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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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6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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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最好的朋友,在我的书中,要挑出一本最好、一本你最喜欢的书,那就非《丢三落四的小豆豆》莫属了。

《丢三落四的小豆豆》这本书的作者是日本作家、着名电视节目主持人、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亲善大使——黑柳彻子。她写得书可多了:《窗边的小豆豆》、《小时候就在想的事》、《豆豆频道》……

这本书牢牢地抓住了我的心,我也对它上瘾了,就像我对零食上了瘾。《丢三落四的小豆豆》记录了小豆豆(黑柳彻子)长大后的故事,这些常人觉得应该做好,却被小豆豆“搞砸了”的事,虽然看似好笑,却折射出小豆豆天性中纯真友善、乐观积极的光辉。

我对这本书充满了如饥似渴:有一次,我在外婆家呆了几天,就想回家了,你们应该知道我这么着急回去是要干嘛的吧。对,就是看那本书。回到家,急忙翻开那本书,,闻一闻书香,听一听书翻过的清脆声音,这才开始津津有味地看。如果至少两天看不到它,我就会想它。

记得还有一次,我为了看这本书,被老妈狠狠的教训了一顿。中午,妈妈烧着香喷喷的红烧肉,做着色相俱全的鲫鱼汤。而我在书房里全神贯注地看书。咚咚咚“瑶瑶啊,吃饭了。”妈妈喊我吃饭了。“哦,等一下,让我看完这篇。”我其实还不饿,为了不让妈妈唠叨,只能等一下。随着时间,一页,两页,我像一匹饿狼,贪婪的读着,不知不觉地就读到了第二篇。我觉得妈妈肯定要大发雷霆了,没想到她真的发火了,妈妈把我拖出来,我不知道她在骂什么,因为我一直在想:作者最后怎样了,人家会不会嘲笑她。

我终于把这本书看完了,以后就不用牵肠挂肚了。这本书然我悟出了一点道理:是金子总会发光。

整天无所事事的同学们,看书吧,也许它能带给你们快乐,记住:书记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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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4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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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方馨

三国志里面曾说过“读百遍其义自现”。有的人喜欢读寓言;而我喜欢读字里行间透露着美感的散文。今天,我要告诉你的是我读过很多很多的书就像天上的星星,但是我要向你推荐一本我最喜欢的书——《稻草人》。

这本书是叶圣陶先生写的。它的书名是里面文章的名字。这篇文章也让我记忆犹新。它主要写了在广阔无边的田野上,生活着一个老太太和一个稻草人。老太太想要什么,稻草人都努力满足。老太太上哪它都跟着,最后,老太太病逝了。稻草人把她干的事全部接手,直到有一天,稻草人倒在田地中间,真是让人感动啊!

这本书里面有许多好词好句好段。让我们仿佛身临其境,畅游在叶圣陶先生的笔下,跟着故事情节一起笑一起哭。它还让我们开阔了眼界,告诉我们:世界上简直无所不有。读了这本书,我敢确定你肯定会爱上读书。

这本书具有好的文采,丰富想象,告诉我们;世界上无所不有,亲情友情一定要珍惜。所以,我推荐大家读一下这本书。“读书百遍,其义自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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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6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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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活蒂·勃朗特写的《简·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中的主人公简·爱有着一颗坚强高尚的心灵,她那顽强的精神常常地打动了我,使我迫不及等地几乎一口气读完了这本世界名著。

简爱自幼父母双亡,寄人篱下,饱受欺凌。后来,她进了孤儿院,一个朋友也没有,院长很坏,她让简·爱擦桌子、拖地,稍微碰了一下,她就要打简·爱。简·爱受尽了磨难。后来简爱和一位名叫海伦的小姑娘成了好朋友,但几年后海伦就身患绝症去世了,简·爱很伤心,她又没有朋友了。

就这样,简·爱在孤独中渐渐长大了。她贫穷、矮小,貌不惊人,但她凭着一颗坚强高尚的心灵,自尊自立,当上了一名家庭教师。这个家的主人脾气很温和,他待简·受很好,他们很快就相爱了。然而,就在他们真心相爱的时候,简·爱发现主人还有妻子,简·爱不愿沦为情妇,她伤心地离开了。后来,男主人因为发疯的妻子放火烧了庄园,女主人在火灾中死去,男主人也因此失明。就在男主人绝望孤独的时候,简·爱又回到了男主人的身边,经过了种种艰难,他们终于获得了最真诚、最珍贵的爱情。

“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这是简·爱的真实写照。她经历了风风雨雨,最终获得了最真诚的爱情。这本书的开头和结尾有着鲜明的对比,还突出了中心,那就是只要你付出了努力和汗水,总会有好结果。从一个小女孩到亭亭玉立的大姑娘,简·爱唯一不变的是善良、坚强和自信。她以一个心灵高洁,维护自尊的女性形象,深受广大读者喜爱,这也是这本书一百年来久盛不衰的原因之一。

生活中,像简·爱一样的人很多,他们历尽了磨难,以善良的心赢得了别人的信任,从而也结出了甜的果实。生活需要真诚,需要付出,愿天下善良的人们终有好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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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6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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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不是漫画书,也不是童话书,而是《十万个为什么》。

《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里面有好多好多的奥秘与科学知识,如果不集中精力、静下心来读它的话就不会深刻的懂得这本书讲的是什么。

这本书就像给了我一扇科学之门,又给了我一把打开这扇大门的金钥匙,当我打开它的时候,无数的奥秘就悄悄的进入了我的大脑。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很多以前没有听说过的知识。比如说,我喜欢嚼口香糖,但根本不知道经常嚼口香糖的好处。这时候出现了一扇知识大门,我用金钥匙打开了它,通过认真阅读,我知道了经常嚼口香糖的好处,有三个方面,第一是防止蛀牙,第二是能坚固牙齿,第三是能促进面部肌肉发育。

再比如说,为什么有人在刷牙时牙龈会出血?我看到书上说这个问题也是分好几个方面来讲的。第一个原因可能是因为患上了慢性牙龈炎,如果经常不刷牙或者刷牙不彻底,就会使牙龈边缘的残渣日积月累形成了牙垢,就可能引发牙龈炎。牙龈发炎的时候,毛细血管充血,所以只要用牙刷一碰就会出血。另外,如果刷牙方法不正确,也容易弄伤脆弱的牙龈,使牙龈出血。

除了这些,书上还有很多很多让我不明白的日常生活现象,比如说人在害羞或者是高兴、愤怒的时候为什么会脸红?人为什么会做梦?人困了为什么会打哈欠?为什么看完电视用完电脑要洗脸?为什么要勤洗手?……这些问题在这本书中都有科学的答案。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它让我学到了很多很多的科学知识,它成了我每天回家做完作业之后必读的一本书,我不再像以前一样那么喜欢看电视动画片了,这本书让我爱不释手,我一定要好好的珍惜它、爱护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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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最喜欢读的书

全文共 8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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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暑假里,我读了著名前苏联俄罗斯作家高尔基写的三部自传体小说之一《童年》。它也成为我最爱读的一本,在短暂的假期里,我把这本书整整读了三遍。

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童年,不管它是快乐的,还是令人厌烦的,它都使我们一生难以忘怀。童年反映了我们儿时的喜怒哀乐,我想这么些个喜怒哀乐早已在我们幼小、纯洁的心灵上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那么,《童年》这本书中的小主人公阿廖沙的童年又是怎样令人忘怀,令人感慨的呢?

阿廖沙在幼年时,父亲就永远地离开了他,不得不使他感到孤独寂寞,也不得不让人产生怜悯之情。幸好阿廖沙的外祖母非常疼爱他并且经常讲述优美故事来使他受到熏陶。可同时,他也亲眼目睹了两个舅舅为夺得家产争吵打架,明争暗斗以及在生活琐事上表现出来的自私、贪婪。这种现实生活中存在的善与恶、爱与恨早已在他的心灵上留下了记印。

我觉得阿廖沙是一个对外面的世界充满好奇的孩子,也就是说对自由生活的热烈追求。在本书第七卷中写到了小主人公常常受到整条街上孩子们的痛打,通常是鼻子被打出了血,嘴唇也被打破,脸上到处是青一块、紫一块的,浑身都是土。外祖父下了禁令不许他再跑到街上去了。如果大街上静悄悄的,大街对他就不那么有吸引力了,可是一听到孩子们快乐的喧嚷声,他就顾不得外祖父的禁令,从院子里溜出去了。可见,阿廖沙也是一个比较贪玩的孩子,我还可以再举一个例子。在本书的最后,作者写道:从开学的第一天起,学校就引起他的厌恶,因为教师和神甫都不喜欢他,后来神甫让他退学,不过这并不使他伤心,他离开了学校,一直到放学之前都在镇上的几条肮脏的街上闲逛,细细地察看镇上的喧闹的生活。尽管如此,但作者又是一个知错就改、善于听取别人意见的人。后来学校来了一个叫赫里桑夫的主教,他认真地跟小主人公交谈了一番,使他十分激动,所以也就表现得比水还要安稳,比小草还要顺从。

童年属于你,同样也属于我。当我们在内心感到空旷时,回想一下童年时代的自己,它会净化你的灵魂,让你生出无限感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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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8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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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快事,就好如读。因为它能够让我们认识天地之广,晓人生之道;有预料之先;不以物喜,不以已悲。因为它是我们精神的营养品。朱光潜曾经说过:“学问不只是读书,而读书究竟是学问的一个重要途径。”一家农村的写社的门前写着这样一副对联:让有钱的人读书,让读书的人有钱。

当然,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金波写的《半个月亮》,因为这本书中共有三辑,则第一辑就是童话篇,第二辑就是散文篇,而第三辑就是诗歌篇。在这第一辑里的内容丰富多彩,也告诫了我们什么事情的重要性和启示,也在第二辑里的散文篇就更加的有趣了,就让我们尽快的了解散文和写散文吧!在第三辑里的诗歌篇就像我们体会到了中华民族光荣的传统,就是这一本书——《半个月亮》给予我更多的知识和信心。因为这本书让我认识了一个重要的启示;也让我想起了古时诲人不倦的孔子,忧国忧民的屈原,才华横溢的李白,精忠报国的岳飞,救国救民的毛泽东……在读书中使我知道了许多在课堂上无法学到的知识。在第二辑的散文的一束康乃馨的内容很有趣,写出我对母亲的爱,更体现出了母爱的伟大性,母亲把我看作宝似的,每天呵护着我,照顾着我。母亲她宁愿损坏自己也不愿弄伤自己的宝贝,不让宝贝伤心,无论我有什么要求,母亲都是义不容辞的答应,义不容辞的一一帮我解决。就连我夏天时很热,母亲也到我的身连来帮我扇风,她宁愿自己流着汗珠。她总是把最好的留给我,最差的就自己留着。母亲只要看见我很伤心的样子,就马上跑到我的身边给我讲道理,安慰我。我睡觉时,经常梦到家里的后园开满了一束束的康乃馨,开得正明丽而烂漫。我从中获取了我们无论做什么事情都不能做出对父母不敬的事,也让我明白了读书的重要性。

一本好书就像自己的好友,能够长久的滋润着我们的心灵和心性,也伴随着我们的成长。读书,它始终是我的最爱,因为书是我永远的良师益友;书,永远是我真诚的好朋友,读书乃是人生的乐趣之一;因为这本书将成为我永远的至爱,将永远伴着我的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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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11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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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这样一句名言“籍是造就灵魂的工具——雨果”。读书是人类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件事,书是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个好朋友。我们只有通过读书,才能学到丰富的知识以及拓展我们的思维。

在我家的书柜里,堆满了各种各样的书籍,什么:《笑猫日记》、《童年》、《哈利波特》等等。但是我还是最喜欢我们中华民族伟大历史的四大名著之一的《西游记》。在这本书里,它围绕着唐僧去西天取经,塑造了大量生动的人物形象,不论是七十二般变化的孙悟空还是懒惰好吃的猪八戒,不论是忠厚勤恳的沙和尚还是各显神通的神仙妖魔,都是如此亲切,如此可信,如此的活灵活现,它们都深深的印在了我的脑海里。

记得在一个雷电交加的晚上,我禁不住又翻开了我最酷爱的,《西游记》,看着看着……我发觉我怎么变成了孙悟空,全身痒痒的,长满了毛,正当我纳闷的时候,耳边传来熟悉的声音“悟空,悟空,为师饿啦!快去找点吃的来”“就是就是,大师兄,老猪我也饿了,快去找吃的,我和三师弟在这守着师傅!”我这才顿时反应过来,我真的就是孙悟空。于是我便对师傅说:“师傅,徒儿这就去给你化些斋饭,俺老孙去去就回”。之后,我便纵身跳上云端,四下张望,只见南边山头有一小片桃树林,我就驾着筋斗云去给师傅弄点桃吃。

而此时,在师傅这边,一只白骨精发现了师傅,她早已听说唐僧肉吃了可以长生不老,于是她就在后边的山坳了摇身一变,变成了一位花容月貌的女子,左手提着一只青砂罐,右手提着一个绿瓷瓶,一摇一摆的走了过来。八戒见走来一位漂亮的姑娘,心里早已痒痒,他放下耙子,装的斯文的样子走过去问:“这位姑娘是要去哪里呀?”白骨精说:“这是米饭和炒面筋,特地送来给几位长老吃的”,八戒不听沙僧的劝说,屁颠屁颠的跑去给唐僧说:“师傅,有人送吃的来了!”白骨精走到唐僧面前说:“长老,这是小女子的一点心意,请笑纳”,唐僧问:“这位女施主你往哪里来,哪里去,怎么会知道我们在这里?”白骨精又哄骗:“长老,我家就住这山里……”。话还没完,八戒沉不住气,上前正准备去接罐子,我正好回来,凭着我的火焰金睛一眼就看出了妖怪,举起金箍棒就朝妖精打去,白骨精使出法术,走了真身扔了个假尸在地上。唐僧见状,大惊失色:“你这猴头,无缘无故伤人性命!”我刚想说话,师傅已经开始念紧箍咒,痛得我跪在地上直求饶。妖精不罢休,变成八旬老妇人找女儿,被我又识破了,一棒打下去,白骨精又扔了个假尸跑了,师傅吓得跌下马,又念起了紧箍咒,这次又被我说通了。不久白骨精又变成一个白发老头找女儿和老伴,我无奈就请来山神和土地,师傅吓得战战兢兢,气的写下贬书,要断绝师徒关系!我伤心欲绝,眼泪哭红了眼睛,正准备回我的花果山……

喵喵喵!隔壁家那只讨厌的大黑猫的尖叫声划破了寂静的夜!我揉揉红肿的眼睛,啊!怎么是一个梦……

窗外的雨越下越大,只是没有了雷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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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6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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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读《父爱是把铁铲》,我的心又一次被它揪得生疼,禁不住泪流满面。

一个爱打架的儿子无疑是家长的一块心病,大多数父母认为这是家庭的累赘,只好听之任之,反正孩子转变的可能性不大,何必费力不讨好呢?可爸爸没有放弃,因为血浓于水的骨肉亲情无法使父亲对儿子的顽劣和堕落,他相信,再坏的孩子也有好的一面,儿子身上不是缺乏善良和美好,而是缺乏发现善和美的眼睛。于是,父亲把自己的爱心变成一把铁铲,因为儿子优点被种种恶劣的表象遮盖和掩埋,所以这把锋利无比的铁铲铲走了人见人恨的缺点,孩子那闪光新鲜出土了。

儿子心灵最柔软的地方被父爱凝成的这把铁铲深深触动了,原来我的父亲还没对自己失去信心,“天生我材必有用”,儿子决心洗心革面,重新做人,一半为了父爱,一半为了自己,父亲欣慰地笑了,好孩子是夸出来的,父爱是把铁铲,帮助儿子铲平前途的路障,给孩子铲出一片辉煌的前程。父亲对儿子的希望和信念永远是供儿子畅通无阻的水泥路面,儿子驾车行驶在用父爱浇筑的公路上,那上面满载着父亲的希望和自己的责任。

无意间,我看见在地里劳作的爸爸的身影,夕阳将他瘦弱的身影拉得老长,像一把铁铲。喔,我终于读懂了父爱,一个对杂草都不肯轻视的难怪对孩子的错误总是耿耿于怀,他想让孩子把优秀变成一种习惯。

我明白了,父亲为什么要用铁铲一铲一铲把我的缺点挖出来,原来他只是为了警告我:“这就是原来犯的错误,不能重蹈覆辙了。”原来世界上没有相同的父亲,父爱也不同,我终于读懂了父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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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最喜欢的一本书100字作文

全文共 3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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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这本主要写了108个梁山泊好汉的故事,里面每一个故事都是那么地吸引人。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武松打虎的故事。话说有一天,武松喝了很多酒,摇摇晃晃地上山,支撑不住在山上的大青石上睡了一会儿。这里只听得背后"扑"的一声,回头看见一头大老虎向他扑来。武松借着酒劲,赤手空拳跟老虎搏斗,经过几番回合,武松抡起两个钢铁般的拳头,终于把老虎打死了。武松真是一个勇猛的英雄啊!

让我记忆深刻的还有李逵,他是一个性格急躁的人,做事往往不分青红皂白,为了一点点小事就与别人发生打斗,打了再说。真假李逵最有意思了:李逵一天路过树林,忽然有个涂黑了脸,拿着两张爷头的人从路边跳出来,喝令留下买路钱。李逵喝道:"你是什么人,敢挡老爷去路?"那人说是"李逵"。李逵大笑:"爷爷才是黑旋风。"那假李逵正想逃,屁股上已经挨了刀......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100字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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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喜欢的一本书800字作文

全文共 7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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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大诗人歌德说过:“读一本好,就等于和一位高尚的人对话。”我非常喜欢读书,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小故事,大道理》。

这本书的内容十分丰富,它用一个个令人回味无穷的故事向人们阐述了很多道理。我觉得它像一位无声的老师,在潜移默化中,告诉我们在课堂上学不到的知识,教育我们该怎样做人做事;我又觉得它像一场温暖的春雨,轻柔地冲刷掉我心灵上的污渍,使我成为一个品格纯洁的人。总而言之,读了《小故事,大道理》这本书,我真是受益非浅。

其中一个小故事讲的是美国前总统罗斯福家失盗,被偷去了许多东西,当朋友安慰他时,他却说:“谢谢你的关心,我很好,感谢上帝:因为第一贼偷去的是我的东西,而没有伤害我的生命;第二,贼只偷去我的部分东西,而不是全部;第三,最值得庆幸的是,做贼的是他,而不是我”。对任何人来说,失窃是件不幸的事,而罗斯福却找出三条感恩的理由。看了这个小故事,我感到非常汗颜。在这之前,我常常为自己过重的学习负担而烦恼,羡慕爸爸妈妈小时侯作业少,学习轻松,没有没完没了的考试,不用弹琴唱歌。甚至当爸爸妈妈告诉我,他们小时侯放学后要出去割草,洗衣,农忙时要下田帮大人干活时,我都满不在乎地说,我不愿意现在这么辛苦地学习,宁愿和你们小时侯一样干活。可当我看完这个故事,换一种思路再来看待两代人的学习和生活时,我却为自己是生长在这个时代而感到幸福。现在的我虽然学习任务重了一点,可我想吃什么都有,想穿什么都有,出门有汽车,天热有空调,无聊可以看电视,和同学打电话。弹琴唱歌虽然辛苦了,可我学到了很多本领,当同学们羡慕我歌唱得好时,我不都应该感谢父母培养了我,给了我机会吗?从此以后,我也要学罗斯福一样感恩社会,知足自己的现状,笑迎充满希望的明天。

我能换一种思维来热爱我的学习,我的生活,都是这本书的功劳。整本书,三百多个小故事,简单地阐明了三百多个浅显的道理,我将不断用这些道理来指导我的学习,鞭策我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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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7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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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上籍无数,真正令人缅怀的,只有寥寥几本。世上名著无数,而令我欣赏的却只有一本,那就是《茶花女》。

这是一部反映上流社会的小说,讲述的是一位名妓——玛格丽特的一生。她虽然身陷于花天酒地之中,可如莲花一般,出污泥而不染。她思想高尚,向往摆脱这阴暗的生活。看到这里,你也许会觉得这不是一部适合中小学生阅读的小说。其实不然,玛格丽特对生活的向往,对生命的渴望正是人们现在所欠缺的。

玛格丽特是一名出身贫穷的美丽女子。为了生计,她不得已进入这种花天酒地的生活,可她每次只是献艺,从不答应客人额外的要求,因此她在当时的地位要比其他艺妓高得多。再加上她美貌惊人,很多上流社会的伯爵与贵族老爷都重金供养她,使她过上贵妇人般的生活。可她并不快乐,她不喜欢这种充满着金钱和酒的生活。她喜欢自由、愉悦,哪怕是穷苦的劳动生活。她始终抱着这种美好的希望,终于有一天,一位英俊潇洒的青年进入了她的生活。她感到,这就是她等待着的,能够带她离开这种生活的人,她像被囚禁了数百年的公主,期盼着王子披荆斩棘的来到她身边,带走她,去过上幸福的生活。

可这终究是不可能的,地位的悬殊,身份的差异,都阻挡了她追求幸福的道路。要赎回自由,必须付出老板买她进来的十倍价格。她带着这个世界的绝望,结束了自己年轻的生命。就像一支凋零的玫瑰,在社会的腐败下,渐渐逝去。

我突然想起了圣母玛利亚,她曾经厌恶自己如画的容貌,那是多少女子都羡慕的容颜。正是这种美丽,给她带来了不该有的悲伤和痛苦。现在到底有多少人像玛格丽特一样心存希望?冷漠、背叛、欺骗、歧视,让人无法明白世间何为表里。

合上《茶花女》,我也合上了我的思绪,我站在窗前,望着窗外灰蒙蒙的天空,我仿佛看到了玛格丽特在天堂的另一头,朝我恬静的笑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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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最喜欢的书

全文共 2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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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过很多,有哈利。波特,迪士尼公主故事,纳尼亚传奇……而我最喜欢的书是杨红樱阿姨写的笑猫日记。

笑猫日记的主人公是笑猫,他会很多种笑:微笑,狂笑,冷笑,大笑,狞笑,嘲笑,苦笑,连最难的皮笑肉不笑他也会。他还能听懂人话,真是一只与众不同的猫。这只会思想的猫,娶了一只虎皮猫,虎皮猫生了四个孩子。老大叫胖头,胖头胖脑。老二叫二丫,非常美丽。老三叫三宝,长的很可爱。老四叫小可怜,非常虚弱。在四个孩子当中,孩子中三宝继承了他爸爸的笑容,二丫头长得像极了她的妈妈,身上也有一身虎的斑纹,眼看快到春天了,可突如其来的这最后一场暴风雪,把小可怜冻死了,他们一家都非常悲伤……

这就是我喜欢的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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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7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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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偶奇遇记》是我最喜爱的一本,它给我带来了许多的乐趣。

还记得在暑假的时候,我十分希望有一本好看的书,在一次上街,我和妈妈去了书店,我十分开心,因为可以买书了!我在书店里挑来挑去,最后挑中了一本《木偶奇遇记》。我翻开两页看看发现还行,就要了这一本书。

回家之后,我更是爱不释手。刚到家里,我就打开书认真地看了起来,妈妈叫道:“婷婷,快来帮我把锅刷一下。”我“嗯”地回答了一声,又继续看书了。接着,妈妈又说:“快点!”我不耐烦地说:“知道了!”可我依然目不转睛地看着书,连屁股都没挪一下。直到妈妈亲自来了,我才依依不舍地放下书,去刷锅了。

《木偶奇遇记》有什么能让我如此着迷呢?关键是它的内容。《木偶奇遇记》写的是一块木头被人雕成木偶,从此成了一个能说会跳的木偶人,它的爸爸,也就是雕刻它的人给它取名为皮诺曹。皮诺曹十分顽皮,而它的爸爸却十分仁慈,皮诺曹每次犯错误,爸爸都原谅了它。一次,它与爸爸失散了,皮诺曹开始了寻父之旅,在旅途中认了仙女作妈妈,仙女便一直暗中保护它。最后,皮诺曹找回了爸爸,并以自己的努力养活父亲,仙女看见这个木偶人从顽皮到现在,已经长大了,便让皮诺曹变成了一个真正的孩子,原先的木偶皮诺曹变成了一个布娃娃,它歪着脖子,样子十分滑稽。这个内容虽然枯燥,但他用上了许多修词手法,使内容更加丰富,中心明确,让人一看就懂了。

这就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木偶奇遇记》,它让我懂得了要做一个好孩子,向皮诺曹一样孝敬父母,好好学习,不能向木偶皮诺曹一样顽皮,不理会父母的感受,被别人骗了都不知道。

一次在做数学题的时候,有一道不会写,我十分着急,可是我越急越想不出来,这时我想到了皮诺曹,学习它那种沉着冷静。我静下心来仔细想想,终于,我会写了!此时我无比高兴,这还要感谢《木偶奇遇记》呢!

《木偶奇遇记》让我受启发、受教育,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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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5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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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并不是生来要给打败的。你尽可以消灭他,可就是打不败他。”这句话,是着名作家海明威在《老人与海》里说的。《老人与海》是我最喜欢的一本,告诉人们要有永不言败、宁折不弯的精神。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老人常年独自在海上打渔的生活。有一次他遇到了一条大鱼,但是在返回的路上遇到了成群的鲨鱼。老人使出浑身的解数和鲨鱼搏斗,鲨鱼把能吃的肉全部吃光了。结果老人拖回去的只是一副大鱼骨架。

我很佩服老人这种永不言败,面对困难毫不退缩的精神,而我正缺少这种精神与挑战困难的勇气。记得有一次,我在家做数学练习题,由于辅导书是小姨从外地带回的,一些题型并不熟悉,遇到难题就一跃而过了。这是,爸爸看见了,让我仔细读题,一遍读不懂再读一遍,直到读懂。在那时,我想起了那位老人面对困难锲而不舍的精神,这不正是我需要的吗?我下定决心,一定要迎难而上,把这些难题攻克。渐渐的,我喜欢上了做练习题,这也是对我学习的一种挑战和锻炼。无论学习还是工作,都需要这种精神。

在今后的学习中,会有许许多多的困难与挫折等着我们,只有像那位老人那样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克服困难,遇到困难锲而不舍、永不言败才能闯过这些暗礁险滩,战胜困难这只拦路虎,创造美好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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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7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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徜徉在无尽的海中,不得不叫人手不释卷。形形色色的好书,像磁铁般深深吸引了我。书上一个个如精灵般跳动的文字,述说着人世的悲欢离合,我为之感慨,我为之动情,而一本《海底两万里》更是在万千好书中脱颖而出,牢牢地抓住了我的心!

从小,我就对海洋世界充满向往。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发现了《海底两万里》这本书,它满足了我对海洋世界所有的渴望,同时又感受到了自然的神奇和科学的力量。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位法国生物学家,应邀登上一艘驱逐舰,参与驱逐盛传的海上“怪物”反而被“怪物”俘获。但其实,所谓的“怪物”是一艘当时尚无人知的潜水艇。他们虽然身为俘虏,但却收到尼摩船长的善待。只不过为了保密的缘故,不许他们离开潜水艇。因此,生物学家一行人被迫随潜水艇游历各个海洋。后来他们几经艰险终于逃脱。最终将这一海底秘密公诸于世。

在潜水艇中生物学家一行人与世隔绝,但他们仍然存活了长达十个月的时间。这一切都是因为尼罗船长高于常人的头脑。他利用海浪发电,用海中的植物做衣服、食物。

说实话,我十分羡慕这位生物学家同他的伙伴们在海底的这次游历,他们乘“鹦鹉螺”号周游了太平洋,印度洋,红海,地中海,大西洋以及南北两极海岸,遇见了许多罕见的海底动植物。饱览了海底变幻无穷的奇景异观,最终到达挪威海岸。整个航程高潮迭起:海底森林打猎,“鹦鹉螺”号搁浅,进入珊瑚墓地,经过阿拉伯海底地道,地中海48小时……

但是在这将近十个月的漫长旅程中,他们也经历了土人围攻,冰山封路,鲨鱼,章鱼袭击等许多危险。小说通过巧妙的构思和诡谲多变的情节,生动形象地描绘了充满神秘色彩的海底世界,情节古怪离奇,对各种海底事物的说明,入木三分,惟妙惟肖,让我仿佛身临其境,如痴如醉。

读完这本书之后,我发现自身有很多的不足,阿龙纳斯教授的乐于探索,康塞尔的忠实,尼摩船长的勇敢,遇事冷静,都值得我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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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4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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荐寒假里,我读了一本名叫《大林和小林》,作者是我国著名童话大师张天翼先生。这本书很有趣,而且很感人。

一次偶然的奇遇,使大林和小林这对双胞胎兄弟俩失散了。结果,弟弟小林被绅士狗皮皮捡到后,卖给了四四格,而小林的苦日子也来了,他不仅要去炼金刚石,还要给四四格送早餐。四四格不满意时,还“给打得皮开肉绽,血一道一道地流了下来”。但他从不抱怨,当别人遇到困难时,他总是伸出援助之手,是一个能干、乐观和善良的人。哥哥大林成了富翁叭哈先生的儿子,改名叫唧唧少爷。他整天吃喝玩乐,过着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生活。最后,变成了一个大胖子,一个好吃懒做的寄生虫,结果饿死在金子堆里。不同的环境,让兄弟俩成了不一样的人。书中让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四四格一顿饭居然吃了72头牛、6头象、几头猪和1200个鸡蛋。

这本书有些故事情节会让我捧腹大笑,但有些地方读来让我心酸。作者奇特的构思,夸张的手法,大胆的想象,曲折的情节,让我爱不释手。同学们,有空你们也来读一读这本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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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900字

全文共 9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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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得好:“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今天,我要向大家推荐《呼兰河传》这本书。

书目简介:《呼兰河传》是萧红创作的一篇长篇小说,也是她的代表作。1940年写于香港,小说共分七章,前有序后有尾声,著名文学巨匠茅盾作序,书中主要写了那是一个既僻远又热闹的小城,在城中道上有个:“大泥坑”,它常常淹死一些动物和小孩,而人们却在看热闹。小城举行盛举时,人们有跳大神的,唱秧歌的,放河灯的……我的祖父年近七十,他慈祥、温和。我们有几家邻居,西边一间破草屋租给一家喂猪的,还有一间租给了开粉店的,粉坊旁的小偏房里住着赶大车的胡家,养了一个小童养媳——小团圆媳妇以及一连串的趣事。

书评:金庸这样评价:萧红在香港写的《呼兰河传》感人至深,我阅此书后,径去浅水湾她墓地凭吊一番,深恨未能见到此才女。茅盾说《呼兰河传》是一篇叙事诗,一幅多彩的风图画,一串凄婉的歌谣。而文贵良说:萧红的《呼兰河传》1931年在武汉动笔,1940年在香港完成。《呼兰河传》对呼兰河城的散落追忆,植根于萧红的寂寞中道出的言说。这种言说,塑造了属于萧红个人的“新方言”。在这本奇特的小说里,萧红以她幽默而富韵律感的天才笔触明快而万物有灵的通话风格,早就了一部“回忆式”文学的巅峰之作。

推荐理由:《呼兰河传》这部小说在艺术形式上是比较独特的:虽然写了人物,但没有主角;虽也叙事故事,但没有主轴;全书7章虽然可以各自独立却又依然是一整体。他不是纯粹的乡土文学,也不是纯粹的左派文学,这中有讽刺,有幽默,有反省,也有记录真实生活的一面。就像一个黑白的记录片,间或夹杂着和祖父在小花园玩耍的彩色画面。它是一本回忆童年的散文小说,既有寂寞和伤感;又不全是寂寞和伤害。

这本书用朴实清丽,真挚感人的语言分别描写了呼兰河这个小城,呼兰河的风土人情,我的祖父以及家院的凄凉等几个房面。

虽然作者严厉的批评了故乡人们的愚昧,但作者对故乡和故乡人们始终怀着一种深深的热爱和思念。文中刻画了一个慈祥、和蔼的祖父。这些和祖父度过的美好时光,是一段好的回忆,在这回忆中,有着留恋,有着深深的思念。

作者用自传的方式为我们描绘了丰富的故事和人物,为我们描述了一个复杂的生活空间,告诉我们,应该用一种宽广的胸怀来召唤真情和温暖。大家都来读《呼兰河传》吧,体会一下萧红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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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00字

全文共 7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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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山东德州市解放北小学253010五一班马志浩我有许许多多的,其中,最喜欢的,还是去年9岁生日那天买的那本《地球46亿年之谜》。这本书是一本漫画书,分五章,讲了从地球形成到人类出现这段漫长时间生物种类和生物与生物之间发生的事情。书中讲了许多有知识的东西,如地球是怎样诞生的、生命是怎样产生的……想听听这里面的故事吗,让我讲给你听吧!46亿年前,宇宙中的一些尘埃云团形成了地球;35亿年前,生命出现了;5.7亿年前,多细胞动物出现了;4.39亿年前,鱼类出现了;4.085亿年前,陆地上开始有了生命;3.625亿年前,爬行类动物出现了;2.45亿年前,恐龙出现了;6500万年前,恐龙灭绝了;160万年前,人类出现了……这本书用图画的形式,写得非常生动有趣,十分吸引人。我前后看了好几遍,有的地方都能背下来。它——使我懂得了许多以前不知道的知识,我十分喜欢这本书。前几天,德城区黎明小学的语文老师到我们班讲课,在讲《鲸》这一课的过程中,老师提问:鲸鱼是什么时候出现的?我第一个举起了手。我从地球的形成,讲到生物的出现,再到恐龙的出现、灭绝,一直讲到鲸鱼的出现,并把所在的地质年代,如朱罗纪、白垩纪等都讲了出来,老师听后很高兴,风趣地说:这位“小达尔文”讲得很好,请坐下。同学们和我们学校的校长及班主任都笑起来,投来羡慕的目光,我还怪不好意思的。从此后,有好些同学不叫我的名字了,直接称呼“小达尔文”,我嘴上虽然说:不能这样叫,但心里暗自高兴。《地球46亿年之谜》这本书使我长了知识,使我在同学们中间出了名,我更喜欢这本书了。今后,我还要学习更多有知识的课外书,掌握更多的知识,长大了成为真正的“达尔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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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最喜欢的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6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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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读,因为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人类智慧之门的钥匙。

要说我最喜欢什么书,那我肯定会选择文言文版的《中国寓言》。

开始喜欢这本书的时候是我九岁时,姐姐上高中。每次姐姐回家都会拿着那本厚厚的《中国寓言》,空余时间,姐姐总是背那本《中国寓言》。

一天,我把姐姐的书看了个遍,虽然不懂,但通过注释还是略懂一二,姐姐在朗读其中的一篇的时候,我居然说出了那个片段的名字。姐姐大惊,连连夸我这儿,夸我那儿。我特别高兴,从此,我开始喜欢上了这本书。

有次偷偷的拿来了那本书,品味这本书,犹如品味山珍海味,读起来回味无穷,心灵翩翩起舞。令人神往,使人如痴如醉。读文言文,就要像糖一样含在嘴里,慢慢品尝,细细品味,《中国寓言》几乎包含所有的人生哲理。只要一本《中国寓言》在手,人生哲理不用愁。它还凝聚着古代人民的智慧。教育子孙后代好好做人。

要问我最喜欢文言文版《中国寓言》的最有说服力的理由是什么,那我就告诉你。

文言文言简意赅,两三个字就能把十几个字的意思包括了,虽然文言文版《中国寓言》字很少,包含意义却很深。让人们懂得知识甚多。

不是夸张的比喻。我就好像一个忠于毒品的忠实吸毒者,文言文版《中国寓言》就好似毒品,只要我一看,就身不由主地上瘾,看起来没完没了,只要一会不看,就觉缺点什么。就好像很难受。

文言文版《中国寓言》简直可以说得上精妙绝伦。读起来沁人心脾,培训才简短的内容人们诉说人生道理。

我爱读书,因为书是我进步的阶梯,是开启我智慧大门的钥匙。当然,更爱读那意义深刻人文言文《中国寓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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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5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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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是《三国演义——连环画》,《三国演义》是我国的四大名著之一,作者是明朝的罗贯中。这本书是我暑假表现的好,妈妈奖励给我的。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这本书一共有三十个章节,讲的是我国历史上三国时期发生的故事,我最喜欢里面的人物是神机妙算的诸葛亮,他是蜀国的军事。

最喜欢的一篇故事是第十二章草船巧借箭。这篇故事是讲吴国的军事周瑜得知蜀国的军师诸葛亮非常聪明,他想给诸葛亮出个难题。周瑜让诸葛亮十天内造出十万支箭,在古时完全依靠手工制造的条件下取得十万支箭是不可能的。诸葛亮接到任务后冥思苦想的想出了一个好办法,他让鲁肃(吴国人)借给他了二十支船,六百名士兵以及青布和稻草,自有妙用!葛亮邀请鲁肃坐到船上和他一起聊天饮酒,在大雾中行驶到了曹军的水寨附近。曹军怕有埋伏,让一万多弓箭手超江中乱射,射出的箭几乎全落在了船上的稻草人上。一侧的稻草人射满以后诸葛亮下令调转方向,很快另一侧也射满了。太阳出来了,大雾也散尽了。诸葛亮带船全速返回自己的港湾,并让士兵们大声向曹军道谢。鲁肃回到了吴国对周瑜讲了事情的经过,诸葛亮顺利的完成了任务。从这个故事中可以看出诸葛亮非常聪明,神机妙算,而且不慌张,机智的解决了所有的问题!

这个故事说明了我们不要只听到别人给你出的难题,只要细心想办法,就可以克服困难,解决问题!

我希望大家都能阅读这本书,从里面获得许多的知识和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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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6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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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般皆下品,唯有读高。读书可以帮助我们增长见识,开阔眼界,提高写作能力。在众多的书籍中,中国四大名著可是中外闻名。平时喜欢读书的我无意间捧起一本四大名著中的《水浒传》。没想到这本书使我越看越爱看。

《水浒传》共有一百零四回,书中写了一百零八位好汉陆续被逼上梁山,宋江领导农民起义的故事。这本书写于元末明初,作者是我国著名作家施耐庵,它形象的反映了封建社会的现实。书中对人物的描写栩栩如生,着力刻画了广纳贤士的及时雨宋江;足智多谋的智多星吴用;勇武刚烈的山东好汉武松;见义勇为的花和尚鲁智深;鲁莽可爱的黑旋风李逵等等鲜活生动的英雄形象十分吸引人,书中的故事个个也使我印象深刻。

最精彩的要算武松打虎了。那天武松和宋江、柴进告别后,走到景阳冈上喝了十八碗酒,听说山岗上有一只恶虎,已经害了三四十人,武松便想帮百姓除掉老虎。他趁着酒力,踉踉跄跄的穿过树林,躺在一块光溜溜的大石头休息。就在这时,老虎猛的扑过来,武松一跃而起手拿哨棒拼命打向老虎,老虎一跳,棒子打在松枝上断成了两截。老虎发怒了,连续几次扑向武松,都被武松巧妙的闪开了。说时迟,那时快。武松瞅准时机翻身跳到老虎的背上,双手揪住老虎后颈,一阵拳打脚踢,不一会儿老虎就断了气。从武松打虎这件事中,我不仅被他的豪爽和勇猛所震撼,还被他为民除害的精神所感动

《水浒传》这本书里的每个故事都会让人回味无穷,也会被其中人物的勇敢、坚忍、友爱、自强等品质所感染。并从中受到教育,这正是我喜欢《水浒传》的原因,也正是这部名著的魅力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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