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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优秀作文获奖作文实用20篇

书是精神的粮食,是指路的明灯;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优秀作文获奖作文,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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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8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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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若问起我最喜欢的一本,我会毫不犹豫地脱口而出:“《鲁滨逊漂流记》!”

不要认为这部书已然过时,这部书是在大浪淘沙后筛选出来的传世经典。书中的人物、全书的内容、思想精神已然在我们心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它成为我们心中的一道亮丽而永恒的风景线!

然而对我来说,这部书的价值不至于此,它对我的影响与感化是更深刻的!它的内容对我而言是给我上了一堂生动而震撼的生活科。

原来的我自理能力很差,不爱承担家务,不爱自力更生,不能脱离父母的关爱、帮助与呵护,这导致了我缺乏独立、缺乏自主,这是一个大弊病。因为独立自主对于一个人来说极其重要,它是一个人生存发展的重要保障。而我却没有独立生活的能力,这就等于失去了人生前进的武器,两手空空的我却不了解这一切的可怕,依然在依赖下尽情享受,不听家人的劝告。

在我身上,水开了不知所措,衣服不会自己洗,被子不会自己叠的景象时常发生。我也曾为此感到苦恼,但这苦恼过于肤浅,并未使我下定决心脱离依赖走向自主,直到——

小学时读到了一篇《鲁滨逊漂流记》的节选,初读之后感到很兴奋,觉得这部书应是本刺激精彩的冒险小说。出于好奇,我小心地打开了封面——生怕破坏这精彩的冒险情节。在认真读过内容简介后,兴奋跌落了一半,失望涌了上来,不就是说一个叫鲁滨逊的人在轮船遇难后孤身飘落至一荒岛而独立自活二十多年的故事嘛,这有啥意思?一点也不刺激,但出于一种莫名的感觉,我还是翻开了第一页。

花了十来天,整本书读完了,那是在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当我合住这本书时,我在沉思、我在设想,若是我独自飘落到了这样一个荒岛上,我会像鲁滨逊一样去自主生活吗?我能像鲁滨逊一样自主生活吗?阳光照在封面上那个衣衫褴褛的鲁滨逊上,我突然看见他身上在放射自主、独立、自强的光芒。

我下定决心,要摆脱依赖,去做一个像鲁滨逊一样的自强自立的人。我学习洗衣服,学习做饭,并经常自己干家务,竭力去改变自己。人生当自立,男儿当自强,自己一定要做一个独立自主的人!

现在我已然不再依赖,这多亏了鲁滨逊。是他震撼了我,打动了我,帮助了我,我感谢鲁滨逊,我热爱这本《鲁滨逊漂流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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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5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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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们的好朋友。在读书的过程中,它像一丝阳光,照亮我前进的方向;更像好朋友一样带给我很多乐趣。所以我喜欢读书,尤其我喜欢的一本语文书就是《鲁滨孙漂流记》。

书中主要讲了鲁滨孙一个人在荒岛上生存奋斗的故事:他是一位英国青年,他乘坐的船在海上遇到了危险,其他人都死了,只有他一个人被冲到了荒岛上,于是他只有自己动手在小岛上开辟土地,种起了麦子来养活自己。他养了岛上的山羊,吃着羊肉,喝着甜甜的羊奶;他还做了一个坚固的大木头房子,来保护自己;他训练了一只鹦鹉和自己作伴;后来,他还救了一个野人,给他取名叫星期五,并且成为了自己的仆人。于是,他的生活越来越好,在荒岛上与世隔绝的生活了二十八年以后,一艘英国船来到海岛,带着鲁滨孙回到了家。此时他的父母已经过世了很多年,他把在巴西种植园的收入都给了帮助过自己的人们。

鲁滨孙的故事深深的鼓舞了我:他拥有梦想,勇于挑战,勇敢的追求自己想要的生活。即使在遇到危险之后,他也没有绝望,他辛苦劳动,用自己的双手开辟了一个新的天地。由于他的不怕困难,艰苦劳动,最后他终于回到了家乡,实现了梦想。

我应该跟鲁滨孙学习,要有远大的理想,好好学习。面对困难,我们不能轻易放弃,而是应该积极面对,不能后退,最后实现自己的理想。我要做一个爱学习的好孩子,长大了回报爸爸妈妈,回报老师,为祖国做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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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最喜欢的书作文200字

全文共 2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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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说到,我就有一种莫名的兴奋。

截至到现在,我读过的书估计有30——50本。我最喜欢的书有:《笑猫日记》、《皮皮鲁》、《中国儿童百科全书》、《没有尾巴的狼》、《海底两万里》、《民间故事》、《小学生搞笑故事会》、《长袜子皮皮》等。我最喜欢的书类有:科普类、童话类、小说类、搞笑类、科幻类、全解类等。

杨红樱系列的书我读了17本之多,而郑渊洁的书我只读了两本,所以我才抓紧时光,多多看书,上品社课的时候,多给老师当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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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喜欢书的作文

全文共 2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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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本好看的故事,它的题目叫《鲜花怒放》,它的封面上画着六朵玫瑰花瓣拼成的五角星,中间还有一朵玫瑰。

这六朵玫瑰都开放了,中间坐着一位小公主,她长着金黄的头发,穿着一件粉红的裙子,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小公主跟她的父母失散了,她克服了重重的困难,来到花园森林深处找到心光宝石,后来,跟她的爸爸妈妈团圆了。

这本书让我知道了,一定要走到终点,读书也一样,只有不断的学习,克服重重困难,才能在知识的“海洋”里顺利的扬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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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喜欢书优秀

全文共 4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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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是《西游记》,书中写的是唐僧师徒四人在取经路上遇到了很多困难险阻,最终取得了真经的故事。我看完了这本书,思绪万千,下面我就来讲讲我想了什么。

首先,我要学习他们身上的优点。唐僧是个心地善良的人,在《三打白骨精》这一回中就充分体现了这一点。尽管他分辨不出人妖,但他看到孙悟空打死了变化成人形的白骨精后,急火攻心,念紧箍咒惩罚他,还要赶他回花果山??这全都是他那颗仁慈的心驱使他这么做的呀!由此可见他有多么善良。孙悟空心里总是装着师傅,就算自己被赶回了花果山依然时刻牵挂着唐僧,生怕他被妖怪抓去。多么重视的徒弟呀!猪八戒原本是一个贪生怕死、迷恋酒色的家伙,但经过取经这几十年的“改造”,逐渐克服并改正了自己的缺点,成为了一个正直的人。至于沙僧,他虽然比较愚钝,但他和孙悟空一样忠诚,愿意誓死保卫唐僧。这四个人都是我学习的榜样!

这部书的情节紧凑,一环扣一环,引人入胜。有一天晚上,九点多了,妈妈叫我去睡觉,当时我正在看《西游记》,便请求她让我看完这一回。她同意以后,

就先睡了。结果,我看完这一回又看了两回。回过神来时,已经十一点一刻了。 啊!《西游记》,你是我生活中一颗璀璨的金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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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6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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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其实有很多,只不过说不过来,所以我只能说一本了,那就是《三国演义》,这本书我非常喜欢,里面都是一些三国英雄,下面,让我们进入三国世界吧!

《三国演义》里的人物非常多,因为多,所以我就说一些大将吧,有:刘备、关羽、张飞、诸葛亮、曹操、孙权、周瑜……非常多的人物,你一定会喜欢的。《三国演义》里我最喜欢的人物是诸葛亮,因为他料事如神、神机妙算,一直都是刘备的军事,立下了很多功,要是我有那么聪明该多好呀,最后就是因为时间太长,诸葛亮老了,也就去世了。要不三国早就归他的了,哎~~真为他感到悲哀呀。

《三国演义》里也有许多着名的故事,都被选上语文书上了,比如:草船借箭、火烧赤壁……我最难忘的一个故事是《刘玄德三顾茅庐》这篇文章,这篇文章主要讲了徐庶接到了曹操的信,说他母亲在那里,徐庶在临走前告诉刘备:“慌忙之中,我忘了告诉你一个奇才,他能帮你完成大业,他就是卧龙先生,诸葛亮,字孔明。”说完就走了。刘备听了,就和张飞、关羽一起去找诸葛亮,第一次去,一个童子说出去了,第二次去,还说出去了,张飞想:就一个军事还用这么辛苦吗?刘备留下了一封书信,第三次去的很早,这次终于找到了诸葛亮,诸葛亮被他感动了,所以同意当他的军事。这就是《刘玄德三顾茅庐》的故事,这件事给了我们一个启示:不管做什么事都不能半途而废。

我觉着这本《三国演义》写的非常好,因为听朋友说《水浒传》也不错,所以等我读完老是要说读的《居里夫人》,就开始读《水浒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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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00字

全文共 6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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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房里所有的一切都会把我引入书的世界、知识的海洋。在这些书籍当中,我最喜欢的书是《感动童心的八十八个人物》。这本书是崔钟雷、王丽萍、杨晓妮三人编着、吉林摄影出版社出版的。这本书非常好,是一本小学生新课标优秀读物。

它向我们介绍了八十八个感动童心的人物,讲述了:在岁月的长河中,总有一些人因为格外瞩目而让人难以忘怀。他们用自己耀眼的光芒,为后人导航,指引着历史前进的方向。他们坚强、勇敢、勤奋、执着,用生命之火,温暖了我们的心灵。这本书共有三个板块,分别是:岁月留香、点滴感动和诗意人生。岁月留香这个板块记叙了:历史的长河滚滚流逝,冲刷了时间,淘尽了往事,留下了一个个耳熟能详的名字,像是夜光杯中醇厚绵长的酒香,飘荡在记忆深处,让人回味无穷。他们是历史雕刻的永垂不朽的丰碑。点滴感动这个板块记叙了:人生路漫漫,有崎岖,有平坦,有荆棘,有鲜花。生活中的点点滴滴,磨砺着我们的意志,锤炼着我们的心灵。只要怀着一个永不服输的信念,所有的崎岖都会变通途,所有的荆棘都会开放出缤纷的花朵。那一刻,我们将无比自豪与感动。诗意人生记叙了:打雷要下雨,下雨要打伞童年的歌谣唱出了最简单的智慧真谛。认真去思考我们眼前所看见的疑问,细心去体会生活赋予我们美好的一切。让生命的花朵绽放,让智慧的天空晴朗,你将拥有最充满诗意的人生。自从妈妈给我买了这本书,我就爱不释手,整天抱着书看个不停。

这本书里有丰富多彩的内容,把我带进一个轻松愉快、知识丰富的世界,是取之不尽的知识宝库,让我百看不厌。《感动童心的八十八个人物》真是一本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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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50字

全文共 6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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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幻小说《三体》共有三部,虽然我刚刚看完了第一部,但已经迫不及待地要向小伙伴们推荐这部有趣的小说。邀请小伙伴们和我一起走进“三体”的科幻世界。

《三体》 的第一部,主要讲述了文化大革命时期,全球掀起一番探索外星文明的热潮。已经厌倦了人类的自私与贪婪的中国物理学家叶文洁,想让“三体文明”改变地球。于是,她向宇宙发出信号,让“三体文明”确认了地球的位置。叶文洁还成立了地球的背叛者ETO组织。但ETO也并不团结,他们分为两大分派:降临派和拯救派。降临派想让三体文明直接占领地球文明,他们对人类是仇恨,疯狂,有些甚至心理扭曲;拯救派则对三体文明充满美好的遐想,想让他们侵略地球拯救人类。“三体人”收到了来自叶文洁的信号,他们狂喜,认为自己终于可以离开这个可怕的地方。显然,他们没有叶文洁所想的那么美好。他们决定用智子控制人类的科学,最后占领地球。危机在地球上蔓延……

中以宇宙文明为背景,故事以叶文洁、汪淼、丁仪等多个人物的视角展开,充满悬念,极大满足了我对浩瀚宇宙的好奇心。其中最吸引我的是它新颖的剧情、紧凑的情节,一环扣一环,逻辑很严谨。书中很好地将文学和科学紧密地连接在一起,融入了不少物理知识,让人觉得更真实。虽然很多知识我还不太明白,但作者将每一个细节,前因后果都描述得很清楚,读着觉得很过瘾,是思想上的享受。

随着故事情节的发展,我也在猜想,我们的宇宙中是不是真的存在其他的星球文明?他们过着怎样的生活?有一天,地球文明是不是会真的受到其他文明的威胁?如果那样,我们一定要让地球文明发展更强大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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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5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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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人饮水冷暖自知——题记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辛苦最怜天上月,一昔如环,昔昔都成玦”………。耳边时常回想起这些词,我想我是中毒了,而且毒入骨髓无药可医,而我所中之毒乃天下绝毒——《饮水词》。

第一次接触《饮水词》是因为“人生若只初相见”这句话,因为这句话我对《饮水词》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后来一次机缘巧合,我在镇上的集市上看到了这本,那时的我毫不犹豫的买下了这本书,捧着这“珍珠”日夜把玩、爱不释手,时不时的来读几句,有时候夜深人静甚至被书中凄美哀艳的词句弄得痛哭流涕,那时候我就在想“得子如此,夫复何求”。《饮水词》是纳兰容若情感的载体,它带着他的情感穿越了几百年的风霜向我走来,轻叩开我的心扉,从此我的心里就多了一个人,多了一本书,多了一份情感。

有人说“情深不寿”。多情如纳兰,在他而立之年却只能和满山的黄土为伴,一切的一切都在那年定格,唯一没有消失的只有他的词,他的情,这些词、情在几百年的轮回中辗转不变,影响了一代又一代的“痴人”,让他们为他的词、他的情哭泣、祭奠。也许未曾经历过真正的感情,但却有一种感同身受之感,也许这就是《饮水词》的魅力所在,他用苍凉的笔调刻画了一个又一个断人心肠的哀艳之词。王次回的《疑雨集》里空有“艳”而无“哀”,所以略显空洞,唯《饮水词》以“哀艳”并重,动人心弦,感人肺腑。

如人饮水冷暖自知,生活如此,人生亦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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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3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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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当我到店里的时候,我就会想起一本曾经让我难以忘怀的童话书《格林童话》,这本书虽然只是一本童话故事,可是它却深深吸引了许多的学生。其实书不一定是看外表,内容就丰富,而是要先看它的内容,才知道这本书是那么的有魅力。

详细的内容我就不一一说了,在这本有趣的故事书里,它给予我们许多道理和启发,让我们,甚至每个人知道如果遇到什么危险,应该怎么做。虽然童话不一定是真的,而且世界上根本没有女巫,童话只是让我们多看书,让我们明白什么叫做传说,其实有一些传说是真的,就是少数,多数的都是假的,虽然《老夫子》不是童话,而是漫画,可是这个也算是一个传说,如果这个传说是真的,难道以前的世界真的有“老夫子”吗?这是没可能,就算世界所有人都说这是真,它也不会是真的……这个故事给予了我们许多道理,我们应该多看一些有关这样的书,增强多一些课余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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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13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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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画、卡通、寓言、童话和小人曾让我百看不厌,此外,我也喜欢看励志方面的书,吃过各种版本的“卡耐基”、喝过各种各样的“鸡汤”。眼前这本《谁动了我的奶酪?》似乎综合了它们所有的口味,着实叫人喜欢。

从表面看,《谁动了我的奶酪?》和其他众多装祯精美的书没大区别,只是薄了些,约4万字,写的是个可爱的寓言故事,每页都配有主人翁滑稽可爱个性鲜明的漫画形象。可就是这本不起眼的小书,在欧美创造了出版业的奇迹:自1998年9月由美国普特南出版公司出版后,两年中销售2000万册,雄踞亚马逊网上书店第一名约80周,同时迅速跃居《纽约时报》、《华尔街日报》、《商业周刊》最畅销图书排行榜第一名。

书中有4个“人物”———两只小老鼠“嗅嗅”“匆匆”和两个小矮人“哼哼”“唧唧”。他们生活在一个迷宫里,奶酪是他们要追寻的东西。有一天,他们同时发现了一个储量丰富的奶酪仓库,便在其周围构筑起自己的幸福生活。很久之后的某天,奶酪突然不见了!这个突如其来的变化使他们的心态暴露无疑:嗅嗅、匆匆随变化而动,立刻穿上始终挂在脖子上的鞋子,开始出去再寻找,并很快就找到了更新鲜更丰富的奶酪;两个小矮人哼哼和唧唧面对变化却犹豫不决,烦恼丛生,始终固守在已经消失的美好幻觉中追忆和抱怨,无法接受奶酪已经消失的残酷现实。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唧唧终于冲破了思想的束缚,穿上久置不用的跑鞋,重新进入漆黑的迷宫,并最终找到了更多更好的奶酪,而哼哼却仍在对苍天的追问中郁郁寡欢……

“奶酪”自然是个比喻,代表我们生命中的任何最想得到的东西,它可能是一份工作,也可能是金钱、爱情、幸福、健康或心灵的安宁等等。

生活在这样一个快速、多变和危机的时代,每个人都可能面临着与过去完全不同的境遇,人们时常会感到自己的“奶酪”在变化。各种外在的强烈变化和内心的冲突相互作用,使人们在各种变化中茫然无措,先是追问———到底是谁动了“我的奶酪”?然后对新的生活状况无所适从,不能正确应对并陷入困惑之中难以自拔。如果你在各种突如其来的变化中,总耽于“失去”的痛苦、“决定”的两难、“失望”的无奈……那么生活本身就会成为一种障碍。生活的迷宫很大,你会滞留在其中一角安身立命,久了,年纪渐长,就“懒得变动”,或者是“没有勇气和激情”再去变动和追寻。

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是一个可爱的故事,轻松愉快地便澄明了混沌的生活。当一位被变化所困惑的人坐在一面肮脏的镜子前,希望看清自己的真面目而不得时,《谁动了我的奶酪?》就像一位智者,用一条白毛巾从容不迫地擦去镜子上的污迹,让困惑者真正发现自己的问题所在。

作者斯宾塞·约翰逊博士是美国知名的思想先锋和畅销书作家,此外,他还是一位医生、心理问题专家,也是将深刻问题简单化的高手。在他清晰洞彻当代大众心理后,便在该书中制造了一面社会普遍需要的镜子———怎样处理和面对信息时代的变化和危机。

当代的一位诗人说,“今天,全世界都需要安慰”。作者正是迎合了世界性的巨大心理需求,用一个小小的寓言打开了人们的心扉,给人带来一种内在的勇气,去直面“软心理问题”(即医学病态心理之外的个人心理问题,又叫“正常人的心理问题”)这种每个人都肯定存在的心理障碍。

世事变化本无常,《谁动了我的奶酪?》告诉我们一个最简单的应对方法,那就是把跑鞋挂在脖子上,时刻准备穿上它,在千变万化的世界里奔跑追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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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最喜欢的一套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6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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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正如高尔基所说的那样,人类社会要进步,书是必不可少的。而我喜欢书,最主要的原因是因为书中的内容是多么生动有趣;书蕴含的道理又是那么富有哲理;写书的作家又是多么的独具匠心。

我最喜欢的一套书——《查理九世》,它总的告诉我们:遇到害怕的事一定要鼓起勇气面对,正如墨多多所想:好奇心战胜一切,我应勇敢面对,战胜它,打败它。别让它成为我成长道路上的障碍物。

我还喜欢书中的人物:墨多多、查理九世、虎鲨、扶幽、亚瑟……他们的优秀品质正值得我学习:查理当领袖,大公无私;墨多多勇敢面对困难;虎鲨乐于助人;扶优细心观察……我最喜欢查理,因为查理DODO是冒险队中的领导者。我曾想当领导,但又不勇敢,而且我当起官来,就会毫无头绪。以前我只想做个平凡的人,过平平淡淡的生活。如今,我有了新的理想,新的奋斗目标,那就是当一个好领导,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一个好士兵。是查理鼓励了我,给了我战胜困难的勇气。

书中的内容也很有趣。有一次我正看在看第18册《侏罗纪公园》的结尾时,我仿佛就是他们其中的一员,和他们情同手足,和他们同呼吸,共命运。他呐喊,我呐喊;他举手,我举手;他伸腿,我伸腿……我心中还燃起熊熊烈焰,举起手咬紧牙关,呐喊到:“加油啊!一定要把恐龙救出来呀!”直到看完后,我那颗忐忑不安的心终于放下来了。

《查理九世》这套书就是我的宝贝,我希望雷欧幻象继续写下去。我爱它,我爱它内容生动有趣;我爱它,我爱它给我讲的许多道理;我爱它,我爱它教给了我许多做人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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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喜欢的一本好书400字作文

全文共 7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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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读过许多,因为书使我们获得各种各样的知识。书中有大量信息,阅读可以增长知识,拓宽我们的视野。通过欣赏古今中外无数名家的作品,杜甫的诗忧,李白的诗喜;鲁滨逊的孤岛生活,老人(《老人与海》)战胜自然风险;爱迪生废寝忘食;我们的心也随作者时喜时忧,时惊时险;一会儿欣赏西湖美境,一会儿扬帆出海,劈波斩浪。更让我们“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风声、雨声、读书声,声声入耳”。时而为的恐怖行动愤怒,时而为三峡截流的伟大壮举欢呼。但我今天推荐给大家的是我最喜欢的一本,它就是《动物世界》。

这本《动物世界》每天陪伴着我,每当睡觉前,我总是看上几页,津津有味地欣赏书中精彩,给我带来的无穷乐趣,书中详细记载了空中、陆地、海洋的各种各样的动物。我先给大家介绍两种动物:一是深海中的海绵,它是一种动物而不是人们日常生活中用来:洗碗、洗澡和化妆的海绵,海绵是多孔动物,由于身体的柔软如绵,而得名。它的形状多样,有扇形、球形、灯笼形、管形、瓶形,颜色艳丽,有白色、红色、黄色、银灰色等,最有趣的是它生活方式是:随波逐流,也就漂到那里生存到那里。许多人还不知道吧!海绵还有许多药用价值呢!它可以净化水质,体内含有天然抗生素,能消灭结肠杆菌,还能治疗风湿和神经系统疾病呢。你说有趣不?

再说说陆地上的蛇吧,由于蛇与人类在长期生存中结下了不解之缘,人们常常遭到毒蛇的袭击,可你知道什么蛇有毒?什么蛇无毒吗?我来给你说说,从头形看无毒蛇为椭圆,有毒蛇为三角居多,无毒蛇没有颊窝颈部不能膨大,而有毒蛇恰恰相反,无毒蛇大多是卵生,行动敏捷,而有毒蛇则为卵胎生,行动缓慢栖息盘团。你现在对蛇有了初步了解了吧?

当然,这本《动物世界》还有许多有趣的动物,我不一一介绍,“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腰躬行。”就请大家自己看一看,欣赏欣赏吧!它肯定你给你带来意想不到的收获的。

[我喜欢的一本好书400字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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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最喜欢看书

全文共 3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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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珂欣

是清凉甘甜的泉水,只有喝下它才会从中取得丰富的营养;书是一扇智慧的窗户,只有打开它才能看见外面的世界;书是知识的马车,只有坐上它,才能了解更多的知识。因为书有这些优点,我才迷恋它!

一次,朝霞的第一缕光射入窗户中,我拿起一本书目不转睛的看着。我弟弟来了,开心的说:“姐,我们去玩吧!你把密码告诉我嘛!”我只是瞟了他一眼,又开始看书。“吃饭了!”妈妈说。我不敢,爸爸揪着我的耳朵,一把抢过书来,我立马像狮子一般扑过去,我们打了“七七四十九个回合”和没有分出胜负,我累了,便走开了。

一次,我悄悄把书带上床去看,一直到十点,妈妈发现灯还是亮着,于是走了进来,不管三七二十一,抢过书走了。

书是人类进不的阶梯,高尔基说的对,有了书,就有了知识,有了知识,就能改变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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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看书是我最喜欢的事

全文共 3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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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越嵩

。书,我的生活中全是书,车上、桌子上、椅子上……

可见我真恋看书啊!

一天晚上10点,我才刚刚把全部作业“打倒”,我写得腰酸背痛,我上床时,妈妈大声地对我喊道:“别看书了!已经很晚了,快睡,不然明天不能早起。”但妈妈的这句话也不能阻挡我对书的迷恋,于是,我悄悄地把书拿来,坐在床上认认真真地看了起来,我完全沉浸在书的世界里,也完全没注意已经11点了,我漫游在小说里,突然,妈妈来了,她看见我在打哈欠,就叫我不许看书了。

还有一次,我在车上看书,我把每一个字都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呀!好痛,”原来妈妈踩了一个急刹车,我因为看书所以就没注意,然后我就重重地把脸撞在了书上。

我是一只“书虫”我迷恋“吃书”,我有无数本书,一本本的书被我“吃完”,我脑子里装的东西也很多,我有时觉得头好重好重,看来看得多脑子就很重吧!

我迷恋看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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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全文共 4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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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孩子都有自己喜欢的一本,我也不例外,我最喜欢的书是曹文轩写的《草房子》。

一个晴朗的周末,快递员送来一个大包裹,拆开之后,我一眼就发现了这本《草房子》,难道是用草建的房子?原本只是想看看内容介绍,但只读了一个开头,却忍不住接着往下看了,真想一口气把整本书都看完。最后,我已完全穿越到了那个世界里,连妈妈喊我吃饭都没有听见。

所谓的草房子,其实是一所学校。整本书讲了油麻地小学的桑桑,在小学六年生活中,发生的一些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故事。就在六年级他要升学考试的前夕,一场严重的疾病将桑桑和家人卷入了悲痛之中,虽然历经磨难,但桑桑却因此看到了这世界上最美好的东西。整本书有许多让我记忆深刻的道理:温幼菊的奶奶留下的“别怕”,告诉我们遇到任何事都要保持冷静;白雀和蒋一轮的故事则让我明白人生难免会遇到困难,而我们应该勇敢面对……这也是我为何把这本书当作最喜欢的一本书的原因所在。

我把《草房子》这本书当作最喜爱的书推荐给你,希望你有机会也可以读一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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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5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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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坏习惯,每次只要一看,我就要打瞌睡。可我已经改了,你知道我为什么会改掉吗?请听我漫漫道来。

有一天下午,我闲着没事儿干,就到书柜里拿出一本叫做《三国演义》这本书。当时,我很好奇,不知“三国”是哪三国,一个中华民族怎么会有三个国家,“演义”大概就是故事的内容了吧!我翻开这本书,第一章就是“桃园结义”,看着这四个字,我感到莫名的熟悉,原来在小学的时候,我的班主任程老师已经跟我们讲过这个故事了!我不由自主地露出了自豪的笑容。我看了一下目录,故事的名字真精致,真新颖。我一口气就看了四章的内容,却一点儿也不要睡觉,反而更想看了,更想知道下面的内容。我喝了一杯水,就继续往下看,不知不觉天已经黑了,书,我也看了一半了,我没有感到半点疲倦,只是打算着明天接着看,一定要把书看完。

有好几次我看作文书的时候,不知不觉就睡着了,作文书可真起到了催眠的作用。而且我看《老人与海》、《呐喊》、《少年维特之烦恼》……都会想睡觉。但看《三国演义》、《水浒传》、《上下五千年》……都会越看越有劲。我这才知道了为什么。原来,我自己还不知道我很喜欢看历史故事,现代的都不喜欢看。其实我看电视又何尝不是呢?我很喜欢看古代篇,但不喜欢看现代篇。

现在,我看什么书都抱着像看古代书一样的心情看,所以,现在,我看什么书都没问题了。但最喜欢看的,还是《三国演义》,因为这本书让我对所有书都起了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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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最喜欢的书

全文共 4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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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把我带到猴哥面前,让我同它一起上天入地,服妖除魔,也使我喜欢上了这位本领齐天的大圣。

它英勇无畏,反抗邪恶,胆大而又机智。一出场,便用令众猴惊骇地一跳—跳入水帘洞。玉皇大帝、诸位神仙,根本唬不住它,即使在法力无边的如来佛面前,那股天不怕,地不怕的精神也丝毫不折不扣。

随着年龄的增长,知识的增加。当《西游记》再一次摆在我面前时,我发现,在身处逆境时,猴哥的那种不屈不挠,积极乐观,疾恶如仇的斗争精神,更是表现得淋漓尽致。五指山下,它没有气馁,更没有绝望,而是默默地等待了五百年,因为它心中希望的火苗从未熄灭;取经路上,风餐露宿,妖魔鬼怪都不能放慢它 西去的步伐。它 一步步征服艰难旅程,凭着智慧,勇气和乐观,终至目标,困难吓不倒它,斗争精神被磨砺得日以高昂。

我不禁钦佩起猴哥来。我要学猴哥,追求理想勇往直前。我会更加勇敢,怯懦只会助长敌人的气焰,我会坚韧一些,成功从不是唾手可得的。我不会屈从与邪恶,一定会同它们斗争,生活中的磕磕碰碰伴随着每一个人,我们不必哀怨,更不能消沉,与困难,积极乐观地斗争吧!这是猴哥精神的真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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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11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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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这样一句名言“籍是造就灵魂的工具——雨果”。读书是人类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件事,书是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个好朋友。我们只有通过读书,才能学到丰富的知识以及拓展我们的思维。

在我家的书柜里,堆满了各种各样的书籍,什么:《笑猫日记》、《童年》、《哈利波特》等等。但是我还是最喜欢我们中华民族伟大历史的四大名著之一的《西游记》。在这本书里,它围绕着唐僧去西天取经,塑造了大量生动的人物形象,不论是七十二般变化的孙悟空还是懒惰好吃的猪八戒,不论是忠厚勤恳的沙和尚还是各显神通的神仙妖魔,都是如此亲切,如此可信,如此的活灵活现,它们都深深的印在了我的脑海里。

记得在一个雷电交加的晚上,我禁不住又翻开了我最酷爱的,《西游记》,看着看着……我发觉我怎么变成了孙悟空,全身痒痒的,长满了毛,正当我纳闷的时候,耳边传来熟悉的声音“悟空,悟空,为师饿啦!快去找点吃的来”“就是就是,大师兄,老猪我也饿了,快去找吃的,我和三师弟在这守着师傅!”我这才顿时反应过来,我真的就是孙悟空。于是我便对师傅说:“师傅,徒儿这就去给你化些斋饭,俺老孙去去就回”。之后,我便纵身跳上云端,四下张望,只见南边山头有一小片桃树林,我就驾着筋斗云去给师傅弄点桃吃。

而此时,在师傅这边,一只白骨精发现了师傅,她早已听说唐僧肉吃了可以长生不老,于是她就在后边的山坳了摇身一变,变成了一位花容月貌的女子,左手提着一只青砂罐,右手提着一个绿瓷瓶,一摇一摆的走了过来。八戒见走来一位漂亮的姑娘,心里早已痒痒,他放下耙子,装的斯文的样子走过去问:“这位姑娘是要去哪里呀?”白骨精说:“这是米饭和炒面筋,特地送来给几位长老吃的”,八戒不听沙僧的劝说,屁颠屁颠的跑去给唐僧说:“师傅,有人送吃的来了!”白骨精走到唐僧面前说:“长老,这是小女子的一点心意,请笑纳”,唐僧问:“这位女施主你往哪里来,哪里去,怎么会知道我们在这里?”白骨精又哄骗:“长老,我家就住这山里……”。话还没完,八戒沉不住气,上前正准备去接罐子,我正好回来,凭着我的火焰金睛一眼就看出了妖怪,举起金箍棒就朝妖精打去,白骨精使出法术,走了真身扔了个假尸在地上。唐僧见状,大惊失色:“你这猴头,无缘无故伤人性命!”我刚想说话,师傅已经开始念紧箍咒,痛得我跪在地上直求饶。妖精不罢休,变成八旬老妇人找女儿,被我又识破了,一棒打下去,白骨精又扔了个假尸跑了,师傅吓得跌下马,又念起了紧箍咒,这次又被我说通了。不久白骨精又变成一个白发老头找女儿和老伴,我无奈就请来山神和土地,师傅吓得战战兢兢,气的写下贬书,要断绝师徒关系!我伤心欲绝,眼泪哭红了眼睛,正准备回我的花果山……

喵喵喵!隔壁家那只讨厌的大黑猫的尖叫声划破了寂静的夜!我揉揉红肿的眼睛,啊!怎么是一个梦……

窗外的雨越下越大,只是没有了雷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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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5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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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暑假我读了《狼王梦》这本,是著名作家沈石溪的作品,他非常喜欢动物,写了很多关于动物的小说,是动物小说大王。

书中主要讲母狼紫岚想要自己的孩子继承公狼黑桑的遗愿,成为狼王!但最后三个儿子都遭遇厄运而死亡,女儿把他赶出家门,最后为了保护女儿与金雕同归与尽的悲惨故事。

紫岚想把自己的孩子培育成狼王。她偏爱长子——黑仔。黑仔天生好强,身上有黑桑的霸气,紫岚有好吃的总是先给他吃,剩下的给其他孩子,因此黑仔四肢粗壮有力。但是黑仔的胆量太大,这让他还不会捕食,就被老雕给吃了。

紫岚只好培育次子——蓝瑰儿。希望现在都寄托在蓝魂儿身上。蓝魂儿也是四肢粗壮有力,且霸气出众,并带领着众狼干掉了黑熊,成为英雄。但是天有不测风云,在一次捕食中,不小心踩到了捕兽夹,紫岚不想让猎狗笑话他,不得已将他咬成两半,带了回去。希望又交给了双毛。

紫岚还想培育双毛。在这个过程中,她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并且还跛了一只脚,才让双毛从懦弱胆小,脱胎换骨成霸气十足。可双毛却在争王位时死于狼王的掌下。

我觉得紫岚要是不让孩子们去争王位,就不会发生这样的悲剧了。

学习是我们的米饭、蔬菜,而课外书却是有营养的五谷杂浪。我爱看课外书。我爱《狼王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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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喜欢的一本书的作文

全文共 5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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嗨,大家好,我叫王冰,是大家公认的“小迷”。

在这个假期中,我阅读了许多书籍:《意林》、《父与子》、《笑猫日记》、《绿野仙踪》、《爱丽丝梦游仙境》、《青铜葵花》、《绿墙上的安妮》、《草房子》、《城南旧事》……等各式各样的书我都看过。然而,在这片茫茫的书海中,我最喜欢看《城南旧事》这本书。

这本书的主人公叫英子。她有一个保姆,也就是宋妈。宋妈的命很苦,先是嫁给了黄板儿牙——冯大明,再是她的两个孩子——而儿子小栓子和女儿丫头子一个死了,一个被冯大明卖了。英子还有一个很要好的好朋友,叫妞儿,也叫小桂子。她的亲妈却是惠安馆人人公认的“疯女人”秀贞。秀贞经常痴痴地立在胡同口寻找她丢失的女儿。

之后英子一家迁居新帘子胡同。英子又在附近的荒地里遇见了一个厚嘴唇的年轻人。这个年轻人为了供弟弟上学不得不去偷东西。最终他被警察局的人抓走了。后来,被赶出家门的兰姨娘来到了英子的家。英子想方设法把兰姨娘和德先叔凑在了一块儿,使他们俩相爱了,并坐上马车走了。

最后,英子的爸爸因得肺癌而去世了。英子随着家人踏上了去远方的路程带着种种疑惑告别了童年。

从中,我感到小英子生活的滋味,有喜也有忧。然而当她还没有解开所有疑惑的时候,她的童年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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