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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优秀作文获奖作文热门20篇

书是精神的粮食,是指路的明灯;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优秀作文获奖作文,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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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2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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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就是《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了。

这本书的主人公叫保尔·柯察金,他意志坚强,一生中受了许多困难,但保尔从没有被打败过。病魔也曾降临在保尔身上,可他却靠惊人的坚强创造了一次又一次奇迹。直到最后,保尔眼睛失明了,但他依然写出了书。

柯察金的一生充满了意义,没有浪费一分一秒。他用有限的生命做出了比其他人更多、更伟大的事,他还投身于革命事业,为打倒法西斯献出了自己的一生。

保尔就象钢铁,不怕任何打击,永远都会勇往直前。我们也要学习保尔,使自己的生命发出的光芒最大化。

我爱《钢铁是怎样烧成的》这本经典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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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9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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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过的很多,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就是《三国演义》了。

《三国演义》和《水浒传》、《红楼梦》、《西游记》并列成为中国四大名著。《三国演义》的叙事,始自汉灵帝建宁二年(169年)四月,终于晋武帝太康元年(280年)三月。描写的是中国封建这个群雄争霸的年代,战乱的社会,群雄逐鹿中原,魏、蜀、吴三国鼎立局面形成。三个国家在不断地互相争斗中,血雨腥风,你奈我何,终于三分归一,变成晋朝一统天下的历史前程。

乱世出英雄,《三国演义》里面的英雄人物很多,我最喜欢的是诸葛亮和关羽。诸葛亮的忠是表现在掌握蜀国大权后还能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辅佐后主刘禅,来报答先主刘备之恩。诸葛亮的谋表现在借东风、巧设八阵图、空城计及死了还能借木偶退魏军、锦囊杀魏延等。关羽的忠和义比诸葛亮复杂得多。他降汉不降曹、秉烛达旦、千里走单骑、过五关斩六将,古城斩蔡阳,后来又在华容道义释曹操。先是忠,后是义。被人们称为“关公、关帝、武圣人”等。这在中国历史上的武将之中,唯一享受“圣人”称号的人物。二者一文一武,让我十分佩服。

我喜欢《三国演义》,还因为《三国演义》反映了我国传统的伦理道德思想,属于传统的、优秀的文化。《三国演义》还拍成了电视剧,尽管电视剧和真实的历史事件之间有很大的不同,但基本上都能反映那个年代我们国家社会现象,反映我国多年来形成优秀的道德观念。诸如人们的忠于祖国、忠于人民的道德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这就是现在我们的老师教育我们人的“三商”,即“德商、情商、智商”。我们只要维护祖国和人民的利益,我们才可能真正成为祖国的接班人。因此,我们必须要有一颗感恩的心,感谢我们的祖国、感谢现在的社会、感谢我们的老师、感谢我们的父母及所有的亲人、朋友。是你们的努力和奋斗让我们有了今天的幸福生活,使我们远离了那种动荡不安的生活,让我们能在明媚的阳光下茁壮成长。因此,我们要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好好学习,天天向上。按照时代赋予我们的责任,学好本领,将来把我们祖国建设得更加繁荣富强。

《三国演义》是一部优秀的文学作品。在此,我倡议所有的同学们抽时间应该看看《三国演义》这本书。看了这本书对我们的学习、成长有很大帮助,真的是受益匪浅。既帮我们开阔了视野、增长了知识,又教会了我们如何做人、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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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6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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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读《父爱是把铁铲》,我的心又一次被它揪得生疼,禁不住泪流满面。

一个爱打架的儿子无疑是家长的一块心病,大多数父母认为这是家庭的累赘,只好听之任之,反正孩子转变的可能性不大,何必费力不讨好呢?可爸爸没有放弃,因为血浓于水的骨肉亲情无法使父亲对儿子的顽劣和堕落,他相信,再坏的孩子也有好的一面,儿子身上不是缺乏善良和美好,而是缺乏发现善和美的眼睛。于是,父亲把自己的爱心变成一把铁铲,因为儿子优点被种种恶劣的表象遮盖和掩埋,所以这把锋利无比的铁铲铲走了人见人恨的缺点,孩子那闪光新鲜出土了。

儿子心灵最柔软的地方被父爱凝成的这把铁铲深深触动了,原来我的父亲还没对自己失去信心,“天生我材必有用”,儿子决心洗心革面,重新做人,一半为了父爱,一半为了自己,父亲欣慰地笑了,好孩子是夸出来的,父爱是把铁铲,帮助儿子铲平前途的路障,给孩子铲出一片辉煌的前程。父亲对儿子的希望和信念永远是供儿子畅通无阻的水泥路面,儿子驾车行驶在用父爱浇筑的公路上,那上面满载着父亲的希望和自己的责任。

无意间,我看见在地里劳作的爸爸的身影,夕阳将他瘦弱的身影拉得老长,像一把铁铲。喔,我终于读懂了父爱,一个对杂草都不肯轻视的难怪对孩子的错误总是耿耿于怀,他想让孩子把优秀变成一种习惯。

我明白了,父亲为什么要用铁铲一铲一铲把我的缺点挖出来,原来他只是为了警告我:“这就是原来犯的错误,不能重蹈覆辙了。”原来世界上没有相同的父亲,父爱也不同,我终于读懂了父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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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5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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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是上一届班主任推荐给我的,那本书叫做《绿山墙的安妮》。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有一个叫这做安妮的孤儿,被马修和玛利亚兄妹从孤儿院领回,他们本想领回一个男孩帮助农场干活儿,却阴阳差错地领回了一个骨瘦如柴、一头红发、满脸雀斑、父母双亡的女孩。她差一点就被退回去了,但又凭她丰富的想象力把兄妹俩迷住了,留了下来。安妮给绿山墙的所有景点都起了优美的名字,如:闪光的小湖;白色的欢乐之路等等;她还与一位名叫黛安娜的黑发小姑娘结成了知心朋友。安妮在朋友、老师、马修和玛利亚的爱和关怀中幸福地生活着,直到马修的悲惨死亡。但是她还是坚强地活了下去,成了一名乡村教师。

安妮自幼失去父母,十一岁时被人领养。小孤女个性鲜明,富于幻想。她自尊自强,凭自己的刻苦勤奋,不但得到领养人的喜爱,也赢得老师和同学的敬重和友谊。这部加拿大儿童文学名着自1908年问世以来,已被译成数十种语言,在全球销售达几千万册,风靡欧美。马克·吐温高度评价这部小说,称“安妮是不朽的艾丽丝之后最令人感动和喜爱的形象”。

如果我独自驾船周游世界,我会带上《绿山墙的安妮》。我要把这本书完完全全的背诵下来。再讲给灾区的孩子们,我会让他们明白,这本书——《绿山墙的安妮》是多么的好看;让他们明白书,是多么的有意思,多么的吸引人;让他们明白,书,是智慧的源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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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6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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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个神奇的东西,往往就如一瓶神奇的药水。有人喝下它,就会变得坚强勇敢;有人喝下它,会开怀大笑;有人喝下它,会发愤图强。今天,我要为大家介绍一本科学斗智的书——《大侦探福尔摩斯》。

这本书的作者是日本政法大学文学学士历河。我非常佩服书中的人物福尔摩斯,因为他文武双全,而且我还认识了为人善良、乐于助人的华生,头脑愚钝的猪格林。其中让我印象最深的故事就是——“空中悬头”。这个故事讲的是:老人屡次看见儿子的灵魂分身,更目睹了“空中悬头”的可怕景象,传说中的分身降临到底是不祥之兆,还是另有隐情?于是,老人去找福尔求助,福尔摩斯觉得这很离奇,它查阅了很多资料。华生觉得这简直是无稽之谈,因为从来没有人见过和自己长得一模一样的人,如果一个人看到了自己的分身,就应该是魂魄离体。这时,一个颤巍巍地老人,弓着背,拄着拐棍出现了。老人把事情的前因后果讲给了福尔摩斯,福尔摩斯让老人回家时把门栓打开,第二天晚上10点左右,华生和福尔摩斯进了花园,院子里昏昏暗暗的,很难看清一个人。这时,突然有动静了,一个头颅缓缓地漂浮出来,华生大吃一惊。只见福尔摩斯迅速捡起一块石头,朝头颅投掷过去,“乒乒乓乓”一些镜子的碎片落到了地上。同时,一个男人奇迹般地显现出来了。当然,无巧不成书,他竟朝着福尔摩斯和华生两人的藏身之处跑来,福尔摩斯用脚轻轻一绊,那个人摔了个四脚朝天。

在福尔摩斯的质问下,他们俩人都坦白招认了。原来,他们不务正业,要抢父亲的财产。他们俩为什么要这样做呢?

这本书不仅故事内容丰富多彩,而且还有漂亮的彩图,所以我推荐给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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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喜欢读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10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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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读万卷,行万里路。读书是一种修养,是一种快乐。读书可以开拓我们的视野,陶冶我们的情操,提高我们的写作水平,更加强我们的修养。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书是《中外神话故事》。

这本书内容丰富,充满了神话。这本书我知道我知道我们祖先的过去和世界上无数东西的来源。《中外神话故事》这本名著为我们插上了幻想的翅膀,让我知道了怎样做“真人”,让我们心中充满了“神话”这以传说,更为我们树立了从小要探索未来,学做“真人”,像我们的祖先一样。

这本书中有许多惊天地,泣鬼神的故事,比如:《女娲补天》《神农尝百药》《孟姜女哭倒长城》《麻姑》《湘妃记》《龙女拜观音》等等,其中我最喜欢读的一个故事是,《孟姜女哭倒长城,这个故事讲的是:

在孟氏和姜氏的后花园里有一个瓜,这个瓜裂开了,里面坐着一个小女孩。因为是孟姜两家发现的,就同给她起了一个名字叫“孟姜女”。一晃16年过去了,孟姜女长成了一位亭亭玉立的大姑娘。一天,她经过花园,听到花丛里有什么声音,就去找家丁。家丁带来几个人,一看是一个小伙子,就把他带到老爷面前,一问这个小伙子的名字叫范喜良。现在城里正抓男丁去修筑长城。到了孟姜女该出嫁的时侯,孟姜氏都觉的范喜良不错,孟姜女和范喜良也情投意合。就在结婚的晚上,范喜良和孟姜女正在房里,几名官兵忽然冲进来抓走范喜良,孟姜女整天以泪洗面。

她决定去找自己的丈夫。她翻山越岭,跋山涉水,脚上磨出了血泡,忍着饥饿和口渴,终于到了长城上。可是她怎么也找不到自己的丈夫,她只好问到其他人,他们说;范喜良几天前

就已经死了,就埋在长城脚下。孟姜女听了,差点昏死过去,连哭带跑的跑到丈夫被埋的地方,用手刨丈夫的尸骨。正在这时,秦始皇来寻察长城建的怎么样,看到孟姜女时,对孟姜女说你做我的妃子,怎么样?’’孟姜女知道秦始皇是个好色之徒,对他说:昏君,要想我做你的妃子没门,你看看,你害死了多少人。说完,朝长城撞去,‘‘轰隆’一声长城全倒了。

这一个神话故事对于我来说这是最值得一读的

《中外神话故事》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做人要学会为祖国奉献,不做小人。读书是囫囵吞枣、走马观花的读,是一丝不苟,聚精会神的读,并要了解这篇文章的大意。我们只有多读书,多看书才能提高知识水平。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我希望别的同学可以多读书,不要做一位“野蛮”之人!只有读书,你才有可能不是一位“野蛮”人。

现在我们是中学生,更应该读书了,要读更多的书。一本书不能粗略的读,要仔细的读。要想读得通顺、有感情,必须要读好几遍和看好几遍,理解大意。应带着感情去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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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全文共 4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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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人问我:“你最喜欢哪一本啊?”我会毫不疑问地回答他:“是吴承恩的《西游记》。”

我九岁时,看到电视上正播出《西游记》的电视剧,因为别的台都在放新闻,所以我只能看西游记。看着看着我就觉得很有意思,就去书店买了一本少儿版的《西游记》。我在读《西游记》时会有很多不认识的字,我会把这些字写在一个本子上,等我读完了再在字典上找这些字。就这样我的汉语水平就逐渐提高了。说起来我还真要感谢《西游记》呢,因为它不仅让我度过了很多快乐的时光,还能提高我的汉语水平,真是一举两得。

在书中我最喜欢孙悟空,因为他虽然毛手毛脚,但他勇敢,嫉恶如仇。他的第一位师傅是菩提祖师,学会筋头云和七十二变的孙悟空大闹龙宫获得如意金箍棒,又大闹地府勾去生死簿。后被天庭招安,玉皇大帝封弼马温。因瞧不起这个职位就大闹天宫,打败十万天兵天将,但被如来打败被压在五指山下五百年。后来拜唐僧为师,帮助他度过九九八十一难,取得真经后被封为斗战胜佛。

希望你有时间也能读读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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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2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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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幻,漫画书,故事书等,这都不是我喜欢的书,我喜欢的书还是妈妈卖给我的那本作文书.

那本作文书虽然外貌不美丽,但是里面且有丰富的作文,比如:[美丽的校园]这是一个黑龙江的一个13岁的姐姐写的,上面是这样写的:我爱我可爱有美丽的校园,我们学校的风景很美.每当我走进校园就听到朗朗的读书声,我还听到快乐的小鸟在唱歌.在走进一点,就看到花花绿绿的树苗和花儿...........虽然我只介绍了一半的作文,但是可以想象他们的校园是美丽的.

啊,作文书啊,你总是装着无穷的知识,作文书啊,我喜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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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11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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烽火连天,硝烟弥漫,尽显英雄本色;铁骨柔情,忠肝义胆,彰显男儿豪情。

——题记

可能这部的同名电视剧有很多人知道,但是书却鲜为人知,但是不管书也好,电视剧也好,共同展示的,都是那个年代的男人们不屈的本色,这部书也有一个响亮的名字——《亮剑》。

其实,我们所看的电视剧并不完全,删去了许多重要的内容,可能书真的很少有人读过,但重要的是自己喜欢

每当读这本书时,都会被书中男人们的精神所感动。书中把在抗日战争那种残酷的环境下中国军人们“死不做亡国奴”的气节完美的展现了出来。李云龙那战斗到最后一人宁死不降的骑兵连,坚守阵地八小时,决不放弃的六连,都是那个年代完美的爱国者。

读完这本书,也真正明白了草莽英雄的含义。李云龙,丁伟,孔捷都是草莽出身,用他们自己的话来说“斗大的字不识一筐”,可就是这些人,把侵略者毫不留情的赶出国门。草莽又怎样,不照样打得那些黄埔高材生们落花流水。草莽之所以会成为英雄,是因为他们的信念,是因为他们的斗志,是因为他们能够死守自己的气节,都梁写的不错,我们敢于承认自己的草莽出身,但是我们这些草莽就是要做好给那些所谓的名门子弟优秀人才们看。

俗话说,“患难见真情”。这本书也毫无保留的体现了这一点。

作为李云龙与赵刚,两人真是生死与共的弟兄,两人的境遇也是如此相同——同样在战争中死里逃生,同样的经受了文化大革命的考验,又同样的宁死不屈,又同样的……两个人多少年不离不弃,两个人会毫无保留的互相批评甚至对骂,同样的,他们也毫无保留地吐露真情。战争中他们互相依靠,共同杀敌;政治场上,他们互相激励,不为乱党们的威逼利诱所击退,他们不亚于“高山流水”中的俞伯牙与钟子期。

其实,不只是他们俩,孔捷冒着政治危机,在李云龙最困难的时候出手相助,虽没有救走,但却保留了李赵两家血脉,也真算是兄弟了。他对警卫员说过:“保证李云龙绝对安全,有人阻拦,可以使用任何手段!”虽然有些鲁莽,但却是一片真情。同一个班里混出来的弟兄,刀光剑影这么多年过来了,还有什么不能帮的呢?

书中把电视剧中没有的攻打台湾,文化大革命的部分写得很好,写出了他们刚强的一面与柔情的一面。当李云龙知道自己的特种兵部队被困,全军覆没的时候,他悲伤的留下眼泪,仅是伤心与自责;当得知丁伟被害时,那种迷茫的眼神,尽是无限伤感;当赵刚把孩子交付给他时。两人话语中流露出的情感,无不是铁汉柔情的一面。可铁骨还是铁骨,宁死不投降,宁死不逃走,就是要让别人知道自己是将军,是那个曾经拼搏一生,戎马一生,枪林弹雨中誓死保卫国家的忠诚战士。

亮剑的精神已无须多作解释,人人皆已知晓。如果某些国家的人也能看到这本书,我相信,他们会对中国军人再添几分敬意。中国的军人是压不倒打不跨的战士,中国的人民是永远不做亡国奴的人民。《亮剑》中的精神就是永存心中的中国精神。

——逢敌必亮剑,剑锋所指,所向披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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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8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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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都说: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新鲜美味的果汁,是芬香浓郁的咖啡,是滋味甘醇的美酒,让人回味无穷嘿!还别说,我可是一个小书迷呢!在我读过的书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便非《老人与海》了。

刚开始,妈妈给我买来这本《老人与海》,起初我并不喜欢这本封面老土的“古板书”,心想:又是经典,还不如小说好看呢!为了应付妈妈,我只好装模作样的读起书来。渐渐的,我就被这书中的精彩内容所吸引了,一口气全部读了下来。

《老人与海》这本书讲了孤独的渔夫桑提亚哥八十四天没有打到鱼的情况下,在出海打鱼时,意外地发现了了一条比小船还长的的大马林鱼,在同大马林鱼苦苦周旋了一天后,要靠自己的聪明才智,胜利而归。不料却在返回的路上遇到了一条大鲨鱼想要来争夺这条大马林鱼,他在象征着厄运的鲨鱼作斗争时,虽然失败,但他坚韧不拔勇敢面对失败,从不服输的精神却令我敬佩,不由得让我对这个孤独的老渔夫刮目相看。当我读到老渔夫桑提亚哥在和大鱼周旋了一天时,心里为之一振,这是需要多大的勇气啊!他完全可以途中放弃,去捕捉其它的海鱼,不必把所有的精力都放在那一条鱼身上,可就是他那永不屈服,不甘失败的“硬汉精神”使他坚持了下去。

我想:老人桑提亚哥他可能在与大自然,与社会黑暗,与自身搏斗中一次次失败,但他的不甘失败精神却是永远也打不垮的。这种不甘失败精神是人走向胜利而不是走向毁灭的精神,老人桑提亚哥战胜了自我,战胜了鲨鱼和大马林鱼,因而是人类不甘失败精神的颂曲。

在生活中,我们是否也能向渔夫桑提亚哥那样面对生活中的种种困难呢?答案却是截然相反,有的同学事情还没有做完,就途中放弃了,还有一些同学,胜利就在眼前,却坚持不住了,更有一些同学甚至做都不想做,更别提坚持下去了。我们都应该学习渔夫桑提亚哥那种不屈服,不甘失败的硬汉精神,不能一遇到困难就退缩了,要勇敢面对生活中的种种阻挠,敢作敢当,不做缩头乌龟,勇于挑战,勇于拼搏,这样才能成为生活中的强者!

书籍是一艘轮船,能载着我们在知识海洋中穿行,那么,就让我们在好书的陪伴下,一起在书的海洋中探索,做一个学识丰富的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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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最喜欢的书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0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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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我最喜欢,我第一个想到的是《福尔摩斯探案集》。

一想到福尔摩斯,我就满心崇拜。他是个行为孤僻怪异的私家侦探,精通许多偏门的专业,就连不起眼的烟灰都研究的透彻,作为侦探,他是真的出类拔萃。

拿起这本书,往往就放不下来了。房间里静悄悄地,只有纸张翻篇的声音。我捧着书,仿佛捧着宝物一般。

我折服于福尔摩斯的渊博学识。当他与华生初次见面时,他仅仅瞥了一眼,就凭借自己的知识说出了华生去过的地方、做过的事情。在调查侯波的凶杀案时,所有的警员、官方侦探都认为墙上的“RECHAL”是一位女士的姓名,认定被害人是侯波妻子的情人;而福尔摩斯转念一想,认为“RECHAL”是凶手有意为了混淆警员的思路而写的,而这几个字母所组成的单词不是哪位女士的姓名,而是德语“复仇”的意思。在后来,有一起案件中,福尔摩斯在勘察现场时留意到了一小堆烟灰,他捻了一撮,闻了闻,一语道破这烟灰是什么品种的烟留下来的,然后根据烟的价值准确地判断出了凶手的身份地位。

我钦佩福尔摩斯的勇敢无畏。他精通拳术、剑术,这使他身体健硕、身手敏捷,有资本去与凶手搏斗。在侯波案的最后关头,福尔摩斯在侯波(当时为了犯案做了马车夫)收拾行李时,眼疾手快地用手铐将他铐住,最后凶手落入法网,受到了法律的制裁。在红发会案件中,福尔摩斯与警员一同追捕罪犯,书中描写到“福尔摩斯一个箭步冲上去,一把揪住了小个子”。丝袜案中,罪犯运用一系列化学知识和科学技巧装神弄鬼,杀害了许多无辜的生灵;福尔摩斯不顾危险,毫不犹豫地与他交锋,中途几次危及生命,但是他还是义无反顾,最终罪犯也得到了相应的惩罚。

我敬重福尔摩斯的凛然正义。他一直在钻研着医学、化学,想为世界做出更多的贡献,拯救更多的人。在一次次的案件中,他并没有感到疲惫,为了黎民百姓的安全,他总是冲在最前面;他做这些并不是为了出名。在丝袜案中,有位记者在拍摄犯案现场和警员的照片用来写报道。镜头对准福尔摩斯时,福尔摩斯迅速的用手挡住了自己的面容——明明是一个名利双收的大好“机会”,但是他拒绝了。他这种正义是真正的正义。

在我们身边,有些人学识丰富,但是他们不勇敢、不正义,还用自己的学识来害人、骗人赚取污秽不义的钱财。有些人知识渊博、勇敢、正义,就像福尔摩斯一样,不在乎名与利,默默地为社会作出贡献;我想,这才是真正有价值的人生吧!而我,深受福尔摩斯这样一个学识丰富、勇敢、正义的绅士形象的影响,立志要成为一个像他一样对社会贡献出自己力量的人。

我深深、深深地崇拜着福尔摩斯,从而深深、深深地爱上了这本书;它教会了我许多,是我最宝贵的精神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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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8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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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是因为仰慕作者的大名而拜读的,其中有我喜欢的名著,如《红楼梦》,《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爱的教育》……然而我最喜欢的倒是一本并不出名,作者也默默无闻的却给了我极大的启迪,勇气和力量——它就是《警方》。

《警方》的名字听起来并不悦耳,它讲述的故事也不算得上惊天动地,其中的人物也谈不上流芳百世。它只是叙述了警察们,和出生军人家庭患上病的孩子生活中的事情。我最喜欢它是因为在那种特定的环境下,他给予了我很多……

我在那年暑假里,参加了奥数期末考,可是我考得很差,我失败了。我独自躺在跌倒的地方,还没来得及为自己舔舔伤口,早已失去了爬起来的勇气。妈妈也没有做我的思想工作,只是在不经意之间给我一本《警方》,那崭新的封面和浓烈的墨香让我分散,伤口和疼痛。这是一个真实而又感人的故事:出生军人家庭的女孩余乐小时侯患上了白血病,她以非凡的毅力与病魔抗争了九年的时间。每天,她上午上学,下午去医院化疗。整整九年,那所学校竟无人知道她身患绝症!直到她在特等奖的作文里写下了自己的秘密……读完这个故事,我已泪流满面——为了顽强的余乐,也为跌倒而不想爬起来的自己。

那次,直到那次,我有生以来第一次认真的思考人生。我不幸,余乐比我更不幸。我的不幸比起余乐算是大幸。生命对她来说,是随时消逝的匆匆过客……她在短暂的生命过程中,还时刻伴随着病痛的折磨。而我不会,我有足够的时间安排这一生,我可以健康学习,没有病魔的折磨,没有死亡的恐惧。是余乐让我看到了我的软弱,于是,我又振起精神报了补习班,再去学奥数。

我终于爬起来了,身上再也没有伤痛。谢谢你,《警方》,是你拉起了我;谢谢你,余乐,是你告诉我:除了自己,别人是打不倒的!《警方》,你的故事虽然平凡,却用一颗不平凡的的心来抚平平凡者的创伤。因为你,我敢于面对严峻的生活,敢于微笑着迎接挑战;因为你,我能在今后的人生道路中不管跌得有多重,也决不会躺倒不起,因为这是你告诉我的道理。

我爱这本书——《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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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5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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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僧骑马咚哪个咚,后边跟着个孙悟空,孙悟空跑的快,后面跟着个猪八戒,猪八戒鼻子长······

在幼儿园的时候,我就背了这首诗。后来妈妈就给我买了一套《西游记》的儿童读本,一看,那么厚两本,我还有点怕呢。然而,看了几页以后我就喜欢上了这本书。《西游记》中描写了许许多多栩栩如生的人物,有一心想到西天取经的唐僧、有能降妖除魔、神通广大的孙悟空,有老实忠诚、默默无闻的沙僧,有贪生怕死、又好吃又贪睡的猪八戒,还有诡计多端,一心想吃唐僧肉的妖魔鬼怪……

在这些人物里我最仰慕的是:孙悟空,因为他有一条神奇的金箍棒,这条金箍棒能变得像柱子那么粗,也能变得像绣花针那么细,孙悟空还会七十二变,还会腾云驾雾、翻一个跟斗就能飞出十万八千里,孙悟空还机智勇敢,武功高强。

而且,孙悟空对唐僧忠心耿耿,在陪同唐僧取经的路上,孙悟空不怕困难、勇敢的精神去消灭了许许多多的妖魔鬼怪。孙悟空对唐僧忠心耿耿表现在,找到了什么好吃的食物,他第一个想到的不是自己,而是唐僧。一路上,他保护唐僧,斩妖除魔。为了救唐僧,他凭借着自己聪明的才智,与妖怪斗智斗勇,成为妖怪们惧怕的对手。最终把经取回来了。

《西游记》是一本值得大家阅读的书籍,还没看的同学,快点去买一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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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3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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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艘潜水艇,带我遨游知识的海洋;书是一个摄像头,能把所有快乐、悲伤的心情记录下来;书是一架飞机,带我翱翔在文字的天空。如果我有一个书架,只能放一本书,那我一定会放《笑猫日记》的。

杨红樱阿姨写的《笑猫日记》是一本字里行间都散发着童真和有趣味道的书。每当我读到万年龟变成绿毛龟时,都会想到如果我家那只“小龟龟”变成绿毛龟的样子;每当我读到小可怜死去时,都会留下泪水;每当我读到老老鼠变成球时,都会捧腹大笑;每当我读到……总而言之,这本书中的有趣的地方实在是太多太多了!

读书也给我带来了很多好处,不如说,我现在做阅读题不会理解不了了,认识的字也比较多了,性格还算文静。

书可能是有趣的,也可能是伟大的,我们要“多读书,读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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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喜欢的一本书400字

全文共 4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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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沙一世界,一花一天堂。”一本小故事如一盏明灯,指引我们的方向;一本好如一缕温暖的阳光,照耀着我们的心房。都说偷了一本好书,就等于有了一个朋友。

看着本书的封面,印入眼帘的就是淡绿加淡蓝的颜色,上面一尘不染,因为我珍爱它。网上一看,就是几个大字“励志中国,受益一生的哲理故事全集”。

掀开第一页,就清楚的看到这本书的五大块“生命的色彩”“写下你的梦想”“只要心中有爱”“美的的价值”“太阳的背后不是光”

在这无边的哲理大全里,曾让我难以忘记的今生感动的两个简短的小故事,一个是《死亡日记和童话故事》,这个故事告诉我,不要让自己沉浸在痛苦和不幸之中们应该积极行动起来改变自己的心情,要知道痛苦和不幸在乐观坚强的人看来,不过是匆匆过了罢了!

这本书蕴含着人生的这里,凝结着人生的智慧,不仅能开阔视野,也能陶冶情操,让我们从一个什么都不懂的顽童,锐变成一个拥有道德品质的好孩子,我一样要努力珍惜,这本书就像一个指路牌,给你指示的人生的路永远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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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喜欢读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全文共 7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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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经是一个有点讨厌读的孩子。书房里满书架的好书长年累月地躺着睡大觉。我懒得去读,生怕惊醒了他们的好梦。爸妈总是无可奈何地摇着头。

可自从学校开展“感悟经典”的读书活动后,在大家的影响下,我不知不觉地爱上了读书,尤其对《女生贾梅》这本书爱不释手,夜以继日,不知疲倦地读着,恨铁不成钢的爸妈总算有了笑容。

《女生贾梅》这本书,我记不得到底读了多少遍,但我总会不由自主拿起来读着,每读一遍,总会有新的发现,新的感受。读到入神之处,我会情随贾梅嚎啕大哭,也会心随贾梅哈哈大笑。爸妈不明究竟,总免不了被我吓得六神无主、惊慌失措。

《女生贾梅》这本书的故事情节我可谓如数家珍,因此贾梅美丽的形象总是在我眼前闪现:她生活在一个幸福的家庭,享受到了亲人的爱,更重要的是她懂得爱别人,关心帮助他人。最让我感动的是她让“宇宙”找回了练武术的信心;让不幸的孩子拥有了美丽的笑容;让“王小明”树立了读书的自信。而我只知索取,却不讲回报,总认为自己还小做不了什么,与贾梅相比真是有天壤之别。对他人哪怕是一个问候,甚至是一个眼神都没有付出过,是贾梅让我这颗冰冷的心逐渐有了温度。

贾梅不管遇到什么事,她总是开开心心的,尤其是遇到困难时,她能微笑地面对,勇敢地解决。这种乐观的心态值得我学习,她不懈进取的精神更是我所欠缺的。她拍过纪录片,选上“礼仪女生”,办班报,一切似乎是那么顺风顺水,称得上“幸运”女孩。为什么没有幸运之神眷顾我呢?此时,我想到了老师的告诫:几多耕耘,几多收获。

喜欢读这本书,不只是因为书中有无数精彩、感人的故事,更是因为贾梅那颗无私、勇敢的心时时鞭策我前进。我努力地学着,妈妈经常夸我说:“我家的贾梅真棒!”我的动力更足了。

吴老师常说:“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我以前是似懂非懂,常读这本书后,才豁然开朗。于是,常呆在书房读《女生贾梅》这样催人奋进的好书。

书是精神食粮,我愿常在书中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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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4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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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柜里,有许多我珍爱的书,其中有本是我最喜欢的。它就是《中华上下五千年》。这本书里面蕴含着经验的真知。无论是王朝帝国的心衰成败、历史人物的功过是非,还是重大事件的曲折内幕、伟大改革背后的艰辛……这些历史无不折射出做人与做事的道理。

这本书是以时间为顺序写的,选取了中华历史五千年来的重大事件、风云人物、辉煌成就、灿烂文化等内容。其具体分为七个篇章:华夏源头、中原争霸、九州一统、离析与交融、乾坤变幻、王朝更迭、民主与新生等内容。每次回到家,我都会津津有味地看起来,其中我最喜欢看的是民主与新生,它记载着新中国的每一次进步:一千九百四十九年十月一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一千九百六十四年十月十六日,中国自行研制的第一颗原子弹爆炸成功;二千零八年八月八日,第二十九届奥运会在北京开幕,成为有史以来最成功的奥运会;九月二十五日,中国神舟七号载人飞船发射升空,宇航员翟志刚成功完成太空行走……每一次的记载都让国人感到自豪喝兴奋。我感到:中国人的腰杆越来越直了。

我小心翼翼地把它珍藏起来,每天时不时地把它拿出来看一看,翻一翻,生怕它那儿脏了皱了,把它当宝贝一样看待,对它爱不释手,宝贝得不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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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5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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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生活中,人人都有自己喜欢,而我喜欢的书就是《笑猫日记----保姆狗的阴谋》。它的作家是杨红樱。

本书讲的是从前有一户人家,那户人家养着一只腊肠狗,腊肠狗在那个家里非常受宠。那家里的腊肠狗具有纯种德国腊肠狗的一切优良品质,比如忠诚、机智、刻苦、坚韧,它几乎就是这家人的骄傲。后来,刚出生不久的牧羊犬帅仔来到了这个家,腊肠狗就成了帅仔的保姆狗。他全心全意的照顾帅仔,几乎寸步不离,帅仔对腊肠狗(老头儿)也是百般依恋。帅仔一天天长大了,越长越漂亮,真是人见人爱。主人们渐渐把对老头儿的爱,全部转移到了帅仔身上,腊肠狗老头儿失宠了。老头儿认为是帅仔抢走了人们对他的爱,所以他嫉妒帅仔,他要除掉帅仔。

后来,保姆狗为了除掉帅仔,在翠湖公园里制造了几起十分可怕的凶案,后来被笑猫和马小跳几个孩子依次救活。最后保姆狗死于一场奇怪的车祸。嫉妒是心灵上的一个毒瘤,它不仅使人,也会使狗,使猫丧失理智,做出一些疯狂的蠢事来。

读了这本书,我的心灵仿佛受到了神圣的洗礼。其实,每个人、每只狗、每只猫的头上,都有一片属于自己的美丽天空,谁都可以在这美丽的天空下,好好活着。保姆狗老头儿也一样,但是他为什么一定要去争夺帅仔头上的那片天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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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全文共 4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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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寒假,我看了中国四大名著之一--《三国演义》。

这本的内容实在太精彩了,我一连看了好几遍,还觉得不过瘾。书中描绘了不少精彩的故事,其中“火烧赤壁”最为惊心动魄。

曹操率领着百万大军,誓要拿下江东,浩浩荡荡的战场将长江都堵住了,而军力薄弱的孙权选择了与刘备联手,共同抗击曹操的进攻。

周瑜与诸葛亮商定计谋,一步步地将曹操大军击溃,他们先是用反间计让曹操误杀自己的水军大将,造成了曹操水军无人操练的后果,接着,黄盖用苦肉计诈降,将曹军引入设下的陷阱里,最后诸葛亮又生一计--借东风火烧连环船,曹操溃不成军只能从华容道狼狈而逃,这一计接着一计,一环连着一环,设计得精彩,令人叹服。

读到这里,我仿佛身临其境,来到了当时的战场上,看到周瑜借酒醉让蒋干盗走“密信”,陷害蔡瑁,张允,看到诸葛亮羽扇纶巾,谈笑间草船借箭,看到忠勇老将黄盖站着船前,指挥冒火前进的英勇士兵攻打敌军的舰队……

《三国演义》这本书中还介绍了许多忠肝义胆,英勇善战的英雄人物,他们的智慧,他们的忠义,他们的勇敢,令人佩服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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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50字

全文共 4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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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意义的才是真正的好书。我最喜欢的一本好书是《鲁滨孙漂流记》。

这本书介绍的是主人公鲁滨孙在一次乘船时遇到了可怕的风暴,船上只有他一人幸存下来,他就靠着岛上的资源、大船上仅剩的物资生存了28年!

其中,他还经历了许多的危险:有一天,他住的洞穴发生了地震;还有一天,他看见了许多野人在岛上开“人肉宴”……但他毫不惧怕这些困难,永远充满希望地努力地活着。后来,他拥有了第一位“仆人”星期五。正是因为星期五,最后他才成功从岛上脱险。

其实这本书出自一个真实事件:一位苏格兰水手在海上叛变,被抛弃到了一个荒岛上。在这个荒岛上,他独自生活了5年,最后获救。读这本书之前,我从来没想过,世界上竟有生存能力这么高的人。

贝尔·格里尔斯说:“永远不要失去希望,这是生存技能的基石,除此之外,野外生存的第一条法则就是永远要保持微笑,只要你活着就还有希望。”这也正是我喜欢鲁滨逊最重要的理由。他能在这样的环境中还保持微笑,这种精神令我十分佩服。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都要像书的主人公鲁滨孙一样拥有微笑着面对困难的勇气。这就是我从这本好书中领悟到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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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3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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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过许多的,有的令我难过,有的令我愤怒,有的令我高兴,还有的令我感到欣慰,可是有一本书,它让我非常感动,永远难忘。

这本书就叫做《狼王梦》,这里讲的是一个关于狼,关于生命,关于母爱的故事。书中的紫岚原本有一个美满的家庭,可是,黑嗓在即将当上狼王时死去,于是它发誓便要培育自己的子孙成为狼王。可是当自己的子女一个个夭折死去,它自己也失去了原来的美貌,变成了一只“丑狼”。当希望随着现实一个一个破灭,紫岚心中对“狼王”这个宝位的想法也一点点散去。有一次,当一只全雕想要吃掉它的狼孙时,紫岚奋不顾身地冲上前去,在与金雕搏斗时,紫岚不幸被金雕打得奄奄一息,可紫岚却又不顾伤痛又与金雕搏斗,最后它咽下了最后的一口气,倒在了血泊中……

这本书讲述了一只母狼的伟大母爱,令我非常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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