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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小狗的故事作文合集20篇

文天祥面向南方慷概就义了,给世人留下一首撼人心弦的《正气歌》。以下内容是小编为您精心整理的我喜欢小狗的故事作文,欢迎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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乞丐还狗哲理故事

全文共 3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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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沿街流浪的乞丐每天总在想,假如我手头要有两万元钱就好了。一天,这个乞丐无意中发觉了一只跑丢的很可爱的小,乞丐发现四周没人,便把狗抱回了他住的窑洞里,拴了起来。 这只狗的主人是本市有名的大富翁。这位富翁丢狗后十分着急,因为这是一只纯正的进口名犬。于是,就在当地电视台发了一则寻狗启事:如有拾到者请速还,付酬金两万元。

第二天,乞丐沿街行乞时,看到这则启事,便迫不急待地抱着小狗准备去领那两万元酬金,可当他匆匆忙忙抱着狗又路过贴启示处时,发现启事上的酬金已变成了3万元。原来,大富翁寻狗不着,又电话通知电视台把酬金提高到了3万元。

乞丐似乎不相信自己的眼睛,向前走的脚步突然间停了下来,想了想又转身将狗抱回了窑洞,重新拴了起来。第三天,酬金果然又涨了,第四天又涨了,直到第七天,酬金涨到了让市民都感到惊讶时,乞丐这才跑回窑洞去抱狗。可想不到的是那只可爱的小狗已被饿死了,乞丐还是乞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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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关于狗的成语故事:跖狗吠尧

全文共 3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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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国时期,齐国大臣田单不计较骂他的貂勃,备酒宴向貂勃请教错在哪里?

貂勃回答说:“跖犬吠尧并不是尧不圣明而是各为其主。”

田单把他推荐给齐王,齐王派他出使楚国,引起齐王9个宠臣的不满而攻击田单,貂勃慷慨陈词救了相国田单。

吠尧的成语故事延伸

【注音】zhí gǒu fèi yáo

【出处】西汉 刘向《战国策 齐策》:“跖之狗吠尧,非贵跖而贱尧也,狗固吠非其主也。”

【解释】比喻各为其主。

【用法】主谓式;作宾语;比喻各为其主

【近义词】跖犬噬尧、各为其主

【押韵词】吃苦耐劳、水落归漕、吮墨舐毫、妖妖娆娆、在劫难逃、千里寄鹅毛、画地为牢、自家撞着、洗髓伐毛、虎啸狼号

【年代】古代

关于狗的成语故事:跖狗吠尧点评

做人要懂得感恩,故事里的貂勃是由田单推荐给齐王的,而田单也因为这件事差点被攻击。貂勃慷慨相助,我们得学习貂勃的这种品质哦!要记得帮助过自己的人,今后他人需要帮助的时候,我们要伸出援助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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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照片里的故事初中

全文共 7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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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把这两张照片也帮我存到手机里。奶奶拿着手机对我说。

奶奶,这上面都是谁啊?看上去是很久以前的照呀。我看着小姨奶发来的照片,疑惑地问。

几十年过去了。奶奶低下头,小声地说。

六十多年前,随着一声啼哭,黄家的院子里又多了一个女孩,她就是我的奶奶。

奶奶在家中排行老四,有三个姐姐一个妹妹。听奶奶讲,当时他们家可是一个大户人家。她的父亲有几个哥哥,还有两个弟弟。但究竟有几个哥哥,奶奶也说不清了。

在奶奶七八岁的时候,他的父亲好像是违背了祖训,被赶出了这个家族,全家人只能跟着奶奶的父亲离开。

在那几年,那个年幼的女孩跟着家人几乎走遍了江苏各地,甚至还到过山东,她不清楚父母为何要这么做,也许这就是命运吧。几年东奔西走后,他们终于在连云港落脚。不知不觉中,奶奶上了初中,她的大姐,二姐都出嫁了,她的父亲也老了。

奶奶上完初中就进工厂工作了。那一年,她的三姐也嫁出去了。家中只剩下她与妹妹,还有父母。

又过了几年,奶奶在工厂里结识了爷爷。经过一段时间,他们结婚了。在老新浦街的某个巷口里,他们举行了婚礼。爷爷家里出资,买了一户平房,这就成了爷爷奶奶的婚房。

恢复高考改革后,奶奶的妹妹考上了大学,但最后由于种种原因没有去上。

为什么小姨奶不去上大学呢?我打断正在讲的奶奶。

家庭成分。奶奶答道。

不多久,我的父亲出生了。他们一直在那栋平房里住到我出生,才搬了家。

就在我出生后不久,奶奶的父亲去世了,那时我年纪尚小,没太多记忆。没过几年,奶奶的母亲也去世了。那时我三岁,只记得那几天,奶奶总是哭。

眼前奶奶的眼眶已湿润,她拿起了一本泛黄的小本子,那是一个电话本,记录着亲朋好友的电话号码,大部分都是几十年前的老号码,基本上都不使用了。奶奶翻看着,仿佛回到了从前,遇见了老友,他们在黄昏下聊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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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最喜欢的动物小狗

全文共 3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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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个周末我上完课后,回到家发现地上全是毛,简直是小狗的天堂。

不行,不能让他再逍遥法外了,于是我打算和妈妈来一次大扫除。妈妈在清理狗毛,我在后面拖地。我家的拖布是通过旋转把水甩干净的。在我转拖布的时候,发现这个也是有讲究的。转的时间不能太长,也不能太短。要是时间太短,擦的地就会长时间都不干,这样的话又要被小狗踩出狗印,要是时间太短的长,这一块地很快就干了,这样就达不到我要的非常非常干净的效果。

投完拖布之后,我去拖卧室时发现有个小小的麻烦。就是小狗老来踩狗爪印,我刚刚拖完这块地,小狗好奇的过来闻拖把,一不小心就把我拖完了地给踩脏了。我们只好把它关进了笼子里,哎,真是“好奇心害死狗”啊!

虽然好奇的小狗给我的拖地带来困扰,但是我最后依然跟妈妈完成了这次家务劳动。小狗的逍遥法外计划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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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喜欢的狗作文400字

全文共 4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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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家有一个小,它叫旺财。

它的外形长得瘦瘦的,它大部分的毛是棕色的,还有大部分的毛是白色的,棕白相间的。它很勤奋,开心的时候它总是站起来,好像鼓励我似的,我很喜欢它那开心的样子。

它非常喜欢吃骨头,每次我吃完饭之后吃完的骨头我都给它吃。旺财非常有灵性,我写完作业就出去了一会儿,小狗居然帮我看着我的作业,它怕别人动我的作业,我想它和我是心灵相通的。有一天我和家人去游玩,我把小狗也带上车去。我们到了游玩的地方,爸爸妈妈叫我们一起玩飞盘,我很高兴,我叫小狗一起来玩,心想:“我一定会胜利,因为我和小狗是心灵相通的。”我们开始了,爸爸把飞盘传给我,我接住了,我把飞盘传给小狗,小狗用头一点把飞盘给飞了出去,我又接到了。爸妈都没有接到,我很开心。我把飞盘传到给妈妈,妈妈接到后传给爸爸,爸爸用力一打,飞盘飞了过去,我没有接到,小狗急忙跑过来一跳帮助我接到了飞盘。爸爸妈妈心服口服。我和小狗都很高兴!

我们家的小狗非常听话,但关键时刻还不失英雄本色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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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最喜欢的小动物小狗

全文共 7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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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人喜欢乖巧的猫,有的人喜欢美丽的金鱼,还有人喜欢呆萌的熊猫,而我最喜欢可爱的小

小狗中的贵宾犬,它平时喜欢躺在自己温暖又舒适的小屋里。它全身是深棕色,打着卷儿的毛发像一件大衣披在身上;圆溜溜的小脑袋像一个足球;耳朵上的毛发摸起来软绵绵的,比毛毯还柔软;小巧的鼻子像一个小小的蜗牛壳;眼睛下面长着一张又宽又大的嘴。别看它可爱,张嘴大叫时,小朋友还是很害怕的。

小狗很贪吃。每当我拿出狗粮的时候,小狗就会凑过来,显得异常兴奋。它围着我开心地左蹦右跳,仰头看我手里的狗粮,嘴里还不时滴出一些口水,都等不及我将狗粮完全倒进碗里,它就扑向碗,差点咬到我的手,狼吞虎咽地边吃边还发出呱唧呱唧的声音,没等三两分钟,它就已经吃完了。然后又眼巴巴地看着我,好像在说:“小主人,我好饿啊,再给我点吃的吧。”

小狗很聪明。我给它洗澡的时候,如果是凉水,它就会跳出来,冲我大声地汪汪叫两声,好像在说:“太凉了,冻得我打哆嗦。”如果水热了,它也会跑出来,大声地汪汪叫两声,好像在说:“太热了,太热了!”如果水正合适,它就站在水里一动不动,乖乖地等在澡盆里,让我给它洗。洗完澡我给它吹风时,它会一个劲地抖毛,好像在说:“小主人,这样好舒服。”左边吹干了,它自己转身让我给它吹右边,再躺下让我给它吹肚子。一会儿全身都吹干了,它就舒舒服服地躺在我的怀里睡大觉。

小狗还是温顺的。它最喜欢在太阳底下四脚朝天地睡觉。当它睡觉的时候,常常用小爪子盖住眼睛,呼呼地睡,还不时地发出呼噜呼噜的声音。如果这个时候你打扰了它,它会抬起头叫两声;即使你把它惹急了,它也只会换个地方。它不会咬人,特别是家人;如果是陌生人,它也只是远远地叫两声,却不会伤害人。

我非常喜欢这只聪明又可爱的小家伙。它不仅是一只小狗,还是我最好的伙伴,伴我玩,伴我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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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奶奶家狗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4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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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一班刘思宇有一部分人喜欢,也有一部分人不喜欢狗,我奶奶家狗的故事作文。我喜欢狗,我和我奶奶家的狗之间的感情非常好,我虽然不能天天见到它,可是我会想它。这只狗是我有一次出去玩,在路上有人卖狗,我一看见这只狗,油然而生出一种喜爱之情,就叫妈妈买,我好不容易才把妈妈说服。它的毛是白色的,鼻子是个圆溜溜的鼻子,看得出,它还是幼儿时期,约4—5岁吧。

开始的时候,它跟我很陌生,我被它咬了5次,也没怪它,也没打它。所以他就渐渐的相信了我,所以我跟它就很友好了,每次有陌生人来了,它就很害怕,我跟它好好的说一下,它就不害怕了。因为它有一身白毛,又是个圆鼻子,所以,我给它取了个名字,叫“白元”。

白元因为在我奶奶家,我奶奶家在怀化的一个小镇,不在长沙,而我呢?是在长沙读书,所以我不能天天见到它,但每一个学期放假,我都要去见我的白元。突然有一个过年的时候,爸爸说要把白元杀了吃,我就很不高兴,求爸爸不要杀,可是爸爸不同意。

爸爸把白元杀了,晚餐上就有狗肉,我一看是白元的肉,就伤心得吃不下了。现在我还很思念白元,忘不了他那可爱的身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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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喜欢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5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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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我喜欢阅读,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我们智慧的来源。我喜欢的书有很多,有可以让我了解世界各国的历史《寻宝记》、有幽默生动的《皮皮鲁传》、有让人惶恐害怕的《查理九世》,有……我最喜欢的书,那就是《苹果树上的外婆》。

故事大概讲述了:有一个孩子叫安迪,他没有外婆也没有奶奶,这令他很伤心,有一天外婆从天而降,来到安迪家的苹果树上,外婆带着安迪一起去游乐场玩,去套野马,又去海上冒险……外婆的打扮和她的来历一样的奇怪,裙边总是露出好笑的白色衬裤花边。她总有一些大胆新奇的想法,就算被警察处罚也不在乎————-嘿!这个外婆还真“另类”。有一天,邻居家搬来了一位新奶奶,她的故事也很奇特,安迪在新奶奶的帮助下懂得了什么是爱。在两位老人的关心和爱护下渐渐明白了许多的道理,从而懂得了如何去关爱和帮助他人。

故事的主人公虽然是个可伶的孩子,但是他却显得非常坚强。假如我是安迪,我会帮助老奶奶重获她的幸福,让她去和她的孙女住在一起让她感到温暖,不再有一丝丝的孤独和伤心。让她的生活变得明亮,我更会时不时去苹果树上陪陪“外婆“,让她不那么寂寞。假如我是老奶奶,我会给安迪多创造一些快乐的机会,让她的生活多些色彩,让他明白什么是爱,让他不孤单不寂寞。

读完这本书,心里是暖暖的。这个故事让我们懂得了关爱身边人,关爱使亲情更加温暖,关爱使友谊更加纯真。关爱他人使自己更加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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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名人故事作文

全文共 6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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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蒂夫·乔布斯这个人物大家一定知道吧!他是个大名鼎鼎的人——苹果公司的总裁。

他的一生有许多辉煌的成就:苹果手机一至四代,苹果电脑七种款式……让人羡慕不已。乔布斯从小就爱研究电器,时间久了,他就能修好各种电器,如:收音机、电扇等。邻居和家人都很欣赏他,把他称为小工程师。有一次,爸爸的车坏了,乔布斯跟着爸爸去修车,爸爸看了看发动机,摇摇头说:唉,彻底坏了!乔布斯说不一定呢!便三下两下把车修好了。爸爸高兴地把他抱起来,不停地夸他是好样的。

后来,乔布斯长大了,为了一家人的生活,他便到电话工厂学习生产电话。一个星期不到,他就出徙了,因为他已经学会了制造电话。但他却觉得这样的电话不够完美:一:体积大;二:传音效果不好。乔布斯便从厂里带了一部电话回家,废寝忘食地研究。一年后,他终于制造出了体积小、传音清晰的电话。大家都说这是世上最好的电话。乔布斯想:这种电话工功能不多,而且必须接电线,如果能有一种功能多、便于携带的电话就好了!他又花费了半年时间,发明了便于携带、功能多的电话,是世界上第一部移动手机。这种电话用充电器充电,能随身携带,可以照相、发短信、听广播等十种功能,有一位富翁还想用一百万美元换这部手机。不久,他成立了苹果公司,把这种手机投入生产,立刻受到了人们的喜爱。乔布斯还发明了更好的手机、电脑。

可惜的是,他于20xx年逝世。虽然他已经不在人世,但他勇于创新的精神永存在人们心中!从现在开始,我要认真学习,长大后做一个像乔布斯一样改变世界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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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最喜欢的食物小学

全文共 6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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味道很美好,有大也有小。一到春秋游,小孩书包客。”你知道这顺口溜说的是什么吗?没错,它就是我最喜欢食物——薯片。可是,大人们只允许我在春游、秋游时稍微放纵一下,平时不让吃。所以,每到春秋游时,我一定会提出买薯片!

金灿灿的薯片圆圆的,像一个个小太阳。仔细看它,好像有许多小钻石在上面趴着,其实那是盐。个别小太阳上面会鼓几个包,那是制作时留下的气泡。拿一片放嘴里轻咬,只听“咔嚓”一声,嘎嘣脆。嚼一嚼,薯片瞬间在嘴里碎成渣,一股香咸在口中跳动。咽下去以后,嘴里留着余香,让你不由自主地再拿一片又拿一片。不知不觉,一包就吃完了。

大人们限制我吃薯片是因为它不利于健康。后来我才知道,薯片虽然是用土豆加工而成,但是因为含有大量油脂和盐,所以经常吃会有害健康。

虽然明白不让我多吃薯片的原因,但是小孩子的喜欢和不喜欢通常是不会多考虑健康的,所以每次跟妈妈在超市的零食货架前都会有一番“博弈”。我用可怜的小眼神儿望着她,仿佛在说:“求求你了妈妈,给我买一包薯片吧!”大多数情况下,妈妈会回望我一下,好像在说:“给你个眼神,自己去体会。”然后她就推着购物车径直走掉。不过也有例外,比如:六一儿童节或者过年,她会同意我买,甚至会主动拿一包薯片放进购物车里。这时,我就会想:哇,多么美好的一天!

其实,妈妈也很爱吃薯片!因为她有时候会偷吃我的。只是为了抵制美味薯片的诱惑,才刻意不买。这高度自律的典范啊殃及我也难得才能吃一回!

说着说着,我又开始盼望春游了!因为那时候,我又能理直气壮地让妈妈给我买薯片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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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照片里的故事400字优秀

全文共 6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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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照片,是2018年12月的时候,在滑雪场和哥哥比赛时拍下的。没从相册里翻出来这张照片时,照片背后的故事,我到现在还记忆犹新。

在一个寒冷的冬天中,我们走在积满着雪的小路上,进入了那个神秘的地方。一看,啊!这么壮观的队伍,男女老少各在其中,在雪山上逍遥自在地滑雪。那一个个优美、矫健的身姿,再看看一个个“横扫千军”的气势,我暗暗下定决心,一定要学会滑雪!

开始学习滑雪了,我是既紧张又兴奋,开始学习滑雪的时候,教练严肃地对我说:“在滑雪的时候一定要掌握技巧‘雪板放正、雪棍握紧、膝盖向前顶、背要弯……”可是我还是不停地摔跤,我滑了一遍又一遍,最终我学会了滑雪。

“中午了,我们该回家了。”妈妈对我说。回到家后,我发现自己的屁股遭了殃。到了下午,我准备和哥哥来一场“实战对抗”赛,到了滑雪场,只听教练一声令下,我们的一场激烈的战争开始了,刚开始的时候,壮烈雄伟的战争还不分上下,你追我赶,到了后面的时候,壮烈雄伟的战争就变成了搞笑可爱的小品了!因为我们一直在不停地摔跤。但是我们两人谁都没有放弃,勇往直前,可是就算这样,我也有些想推出比赛了,因为我实在太累了,但是教练仿佛看穿了我的心思,对我说:“坚持就是胜利!”于是我鼓起勇气,超越了哥哥一米多远呢!但是就在我骄傲自得的时候,哥哥突然就反超了上来,到我反应出来的时候,哥哥已经快到终点了。最终在哥哥筋疲力尽的时候,我一咬牙,冲了上去,最终取得了胜利。

一张照片,一个故事,这是我和哥哥比赛的故事;一张照片,一个收获,这是我人生中不可淡忘的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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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喜欢的小狗作文400字

全文共 4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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耳边传了美妙的音乐,咦,怎么还时不时传来几声叫声?哈哈,肯定是狗小姐乐乐在练舞呢!

乐乐是只乖巧温顺的博美,身上的棕色毛发很长而且蓬松,摸上去软软的,还很温暖。她有一双圆溜溜水灵灵的黑眼睛,就像晶莹剔透的黑葡萄!一条大大的尾巴总翘得老高,像屁股上插把扇子!

乐乐是个“美食家”,她不仅吃狗粮维持身体所需,还喜欢喝牛奶吃新鲜的水果来“美容”,只要有人吃水果,她就会把前爪搭在我们的腿上,吐着长长的舌头,用乞求的目光盯着你,只到计谋得逞。看她吧嘚吧嘚津津有味地吃着,我们也乐了!

乐乐还会跳舞呢!瞧,音乐开始了,她慢慢地先竖起两只前脚直立起来,然后再慢慢地旋转着,音乐快的时候,她会跳几下,动作既美丽又优雅,就像一位真正跳芭蕾舞的女孩。

乐乐还是个贪玩的狗狗。每次我一骑上自行车,她就立马跳上我的车篮子,把身子蜷缩在里面,露出小脑袋萌萌地看着我,似乎在说“带上我,带上我吧,小主人,我也要出去玩。”我和小伙伴玩球,她会不停地跑来跑去追赶着球,比我们玩得还疯!

她就是我家的乐乐小姐。一直美丽优雅贪玩的小狗。我们全家都喜欢她,她给我们带来无尽的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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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喜欢的动物小狗400字作文

全文共 4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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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有很多美丽的东西,比如说树木花草,也比如动物.这些东西都很迷人,而我喜欢的是动物--小.下面就让我来介绍我的小狗吧.

奶奶家有一只母狗,生了两只可爱的小狗,有一只小狗绒毛是金黄色的,我很喜欢,所以,小狗满月了我就把它带回了家,小狗在我的精心照料下渐渐的长大了,小狗每天都站在门前接送我上下学,但是我做过一次很对不起小狗的事情。

有一个星期天,爸爸,妈妈都去上班,我发现电炉子上烧着的水开了,就把水端下来,要往暖水瓶里倒,忽然,热水瓶啪的一声,倒在地上摔碎了。我心想如果爸爸回来一定会重众的批评我,这时从院子里传来小狗的声音,我忽然机灵一动就说是小狗率碎的……爸爸回来把脸一沉,大声嚷道是谁打碎了暖水壶,我走出来轻轻的说:“爸爸水壶是小黄狗打碎的,不是我打碎的。”爸爸一边走一边顺手拿了一根棍子,朝小黄狗打去,小黄狗在院子里添着被打伤的腿,一边抬头看我好像在说:“你怎么冤枉我呢?”吃饭的时候连饭都咽不下去,终于,我对爸爸说:“爸爸,打碎水壶的人是我,不是小黄狗。”爸爸说:“只要你肯承认错误就是好孩子。”

小黄狗也许不记得了,但对我说好像是昨天发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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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中外名人故事读后感

全文共 3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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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外名人故事》中,讲述了很多名人的成长经历,其中,在“中国卷”中我最喜欢诸葛亮!水镜先生出了很多难题,诸葛亮都一一答对了!最后成功地出师了!

我还明白李嘉诚是如何成功的!他不断的变换工作!找到自己在行的工作!再加上不断地努力,让自己获得了今天的成功!

我还十分敬佩李时珍!在小时候大胆的给人开药单,还读了十分多的医学书,看到很多老百姓不懂得用草药,他用了41年,写了一本《本草纲目》,让老百姓也懂得如何用医、用药。

在“外国卷”中,我十分喜欢牛顿,在他的学习中,发生了很多有趣的趣事!牛顿在煮鸡蛋是把鸡蛋当成了手表,和朋友玩时,拿个东西,却去做实验了!

一个个名人在这本书上都让我认识了!我要向他们学习!做一个对社会有贡献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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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喜欢小狗

全文共 6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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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公初来蓬莱,就结识了许多同龄人,其中有一位老爷爷就跟我们住在同一幢楼,他家养了一条,狗就住在院子里的狗屋,它是农村里常见的“草狗”。第一眼见到它时,既兴奋又害怕,它那灰溜溜的眼睛里透露出对主人的忠诚,它见到我,很是很兴奋,疯狂地挥舞着自己的尾巴,我把腿往前小心地挪了挪,让它熟悉我的气味,我们俩就算初步认识了,我缓了一口气,问:“爷爷,它叫什么名字呀?”“小狗”,“小狗”?它叫小狗?我有点难以置信,他人家小狗都起个很“洋气”的名字,而这只狗竞然就叫“小狗”!

我和它才认识不到一个星期,就已经互相熟悉了,它好像能读懂我的语言。我家吃肉时,骨头总要留点给小狗,每当我来到它的狗屋时,它就出来迎接我,友好地挥舞着尾巴,嘴里发出“噜噜噜”的声音,仿佛在说:“你好啊!”,它闻到了我手上盆里肉的味道,哀求地望着我,我扔了一块又一块骨头,它就津津有味地吃了一块又一块骨头,骨头没有了,可是它还没有吃得够,我对它说:“好了,下次再来喂你,不要吃得太多哟!”。它好像听懂了我的话,摇着尾巴,乖乖地走回了自己的狗屋。

我和它已经熟悉得不能再熟悉了,像老朋友一样,除了那位老爷爷,与它接触最多的就是我了。每天放学回家,我都会跑到它的狗屋前,边跑边喊:“小狗!”小狗听到了,走到门前,看到我,它又兴奋地舞动尾巴,欢迎我,我还没有到门口,它就用双脚站了起来,准备搭在我的大腿上,我走近它,它就立即搭了上来,我轻轻地抚摸着它的头,它就用它的头在我的手臂上来回的磨蹭着,它也友好地望着我,从它的眼神里我觉得他和我有种特殊的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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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寓言故事:两只看门狗

全文共 5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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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只看门,一只白狗,一只黑狗,被分配分别看守大院的前后大门。白狗守前门,黑狗守后门。两只狗都忠诚履职,从未离开自己的岗位半步。

一天夜晚,有小偷光顾大院行窃。当然,不管小偷再狡猾行动再诡密手段再高明,也难逃看家狗锐利的目光。保持高度警惕的黑白两狗同时发现了情况。

“汪汪,小偷来行窃了,你快采取行动抓住它。”前门的白狗连声吠叫着提醒后门的黑狗。

“汪汪,我早发现了,小偷是从前门进去的,应当由你去抓。”后门的黑狗连忙吠叫着回应前门的白狗。

“胡说,我从没离开过前门,小偷怎能进来?它肯定是从后门进去的,这是你的责任该你去抓。”

“你才胡说,你没离开前门,一定偷懒睡觉去了;我后门关得紧紧的,小偷能飞进去不成?快去抓吧,这是你的责任。”

“你的责任,该你去抓……”

“该你去抓,你的责任……”

两只看门狗吵得不可开交,都一口咬定小偷从对方大门潜入,是对方的责任与自己无关而不愿意动手去抓。就在它们起劲地吵得难分难舍之际,小偷已席卷了贵重的物品从原路逃之夭夭——原来小偷是从大院中部翻墙进来的。

毫无疑问,黑白两狗同时受到了主人的责罚。两只狗都感到挺受委曲。

“你们还有什么不服气的呢?”主人教训它们:“坚守岗位固然重要,但如果没有全局观念,相互间不密切配合,眼睛只盯份内事各干各的,起码这也是没有尽到责任的表现,懂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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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哲理故事分享

全文共 7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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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在荷兰乌特勒支的火车站,一个奇特的现象绝对吸引人们的眼球:在一处“滑梯”上,滑下的不是三五岁孩童,而是一些身着职业装、夹着公文包的男女,甚至是到此地游玩的外来游客。

这种“滑梯”,其实是一种新型的交通设施,名叫移动加速器,它是由一位名叫拉玛娜的女工程师构思设计出来的。

一次,拉玛娜接到临时出差任务。早上8点多,她提着行李到火车站楼梯口时,到处挤满了人。拉玛娜担心自己带着行李,下楼会更慢。而火车眼看要开了,情急之中,拉玛娜看到楼梯两旁方便自行车上下推行的斜坡,她干脆把带有轮子的行李箱推了下去。然而,行李箱的锁扣断开,里面的东西撒了一地,拉玛娜十分尴尬,连忙装好东西进了站。

一路上,拉玛娜在想,这样的公共场合应该有种人性化的设计,解决高峰期的拥挤。

拉玛娜突然想到刚才滑箱子时的情景。“箱子可以滑下去,人也一定可以。”一上车,她就画起设计图来。

出差回来时,拉玛娜就交出了一份移动加速器的完整设计图。她希望老板帮忙,向乌特勒支市政府提出在火车站增加这样的设施,老板立刻推荐。

乌特勒支市政府很快采纳了拉玛娜的建议。移动加速器非常人性化,除了设计出一个宽敞的上封闭、下敞开的大槽以外,还在旁边添加一个小槽,方便一些行李滑动。此外,人们在移动加速器的封闭部分可以看到非常养眼的风景幻灯片,甚至还可以听到非常柔和的背景音乐。

有了这样一个人性化的代步“滑梯”之后,人们可以在上下班高峰期很轻松地迅速滑下,腾出大量空间给在楼梯向上走的人们。到晚上人潮退去的时候,一些儿童和游客就把這个“滑梯”当作娱乐设施,充分体验其中的乐趣。

一时间,代步“滑梯”深受人们的喜爱,而拉玛娜因此成为一个受人敬仰的设计师。(宝谷)

故事哲理

很多创意往往来自于“切肤之痛”。而许多时候,将看似没有关联的事物、没有关联的场景巧妙地联结起来,很可能创造出无穷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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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名人小时候故事

全文共 5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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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耐基在小时候是一个大家公认的非常淘气的坏男孩。在他9岁的时候,他父亲把继母娶进家门。当时他们是居住在维吉尼州乡下的贫苦人家,而继母则来自较好的家庭。

他父亲一边向她介绍卡耐基,一边说:“亲爱的,希望你注意这个全郡最坏的男孩,他可让我头疼死了,说不定会在明天早晨以前就拿石头扔向你,或者做出别的什么坏事,总之让你防不胜防。”

出乎卡耐基意料的是,继母微笑着走到他面前,托起他的头看着他。接着又看着丈夫说:“你错了,他不是全郡最坏的男孩,而是最聪明、但还没有找到发泄热忱的地方的男孩。”

继母说得卡耐基心里热乎乎的,眼泪几乎滚落下来。就是凭着她这一句话,他和继母开始建立友谊。也就是这一句话,而成为激励他的一种动力,使他日后创造了成功的28项黄金法则,帮助千千万万的普通人走上成功和致富的光明大道。因为在她来之前没有一个人称赞过他聪明。他的父亲和邻居认定他就是坏男孩,但是继母只说了一句话,便改变了他的生命。

到了卡耐基14岁时,继母给他买了一部二手打字机,并且对他说,她相信他会成为一位作家。他接受了她的想法,并开始向当地的一家报纸投稿。他了解继母的热忱,也很欣赏她的那股热忱,他亲眼看到她用她的热忱如何改善他们的家庭。

来自继母的这股力量,激发了他的想象力,激励了他的创造力,帮助他和无穷智慧发生联系,使他成为20世纪最有影响力的人物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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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喜欢奶奶家的小狗

全文共 3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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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奶家养了一只可爱的小,毛茸茸的身体,黑黑的大眼睛,和又短又细的小尾巴,我喜欢和它玩。只要家里来了陌生人,它都大声地叫,奶奶说它是我们家里的“哮天犬”。

可是有一天,小狗大声的咬了一晚上,把我们吵得都睡不着觉了,原来是小狗生病了。奶奶连忙叫来了医生,经过医生诊断,小狗得得是肠胃炎的病,必须要打针才能治愈,而且要打脖子。我听了大吃一惊。心想:给小狗打脖子它会不会死啊?当大夫把针管扎进小狗的脖子里的时候,我紧张地闭上了眼睛,耳边只听见小狗可怜的叫声,一声又一声。

小狗一晚上没叫,我很为它担心。第二天一大早我就跑去看它,就见它站在它的小房子前瞪着它那黑黑的眼睛在冲我摇尾巴呢!我心里的一块石头终于落了地,小狗的病好了,我又能和它一块玩儿了!

我喜欢奶奶家的小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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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喜欢的小动物小狗

全文共 3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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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昱卓

我特别喜欢

我姑姑家就有一条小狗,小狗毛绒绒的,全身都软软的,摸上去真舒服。一身雪白的毛,只有耳朵和尾巴上分别有一撮撮黑色的毛,特别醒目。黑黑的眼珠,红红的小嘴,小小的脚爪,真是可爱。

小狗很贪吃,一天到晚不停的吃,我吃零食的时候它就可怜巴巴的往我身上蹭,直到我分一点给它吃它才会罢休。它吃饭的时候最可爱,喜欢和其它小狗抢着吃,一边吃一边摇尾巴,嘴巴不停的咋巴咋巴,好像在不停的说:“嗯,好吃,好吃!”

小狗走路的时候最有意思,低着头,这里闻闻那里嗅嗅,东走走西走走,但是步态确很平稳,像足了一位大将军,它蹲在门口的时候就像是一个摄像头,不停的扫视路过的行人,非常尽职。看到陌生人来家里了就会大声的叫,生怕主人听不见,看见亲人进来就摇尾巴,往脚上蹭。

小狗真可爱,我喜欢小狗,长大后我一定要自已买一条小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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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老人与狗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19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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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天,我做完了一件自认为很重要的事,身心都异常的疲惫,心里空落落的。那感觉,就像是冬日里某棵树的秃枝上举着的一个个空空的鸟巢,瑟缩在凛凛的冻风里。下面该做什么,还没有计划。我有些无所适从。

漫步在河边。河风紧一阵慢一阵地刮过,不知其发端,不知其终结,不知其所以为。被坝堵住的河段,河水满满荡荡。垃圾漂浮,翻滚,格外地显眼。我感到,生命就如这满蓄的河水一般,清澈,大体上干净。没有波澜,却分明在流淌,在逸去。

忽然,奇异的一幕引起了我的注意。一只黄色的,在一位老人的指使下,在河边咬起一个黑色的小袋,一跃到岸上。老人吃力爬上岸,喘息着。

那是一条成年的狗,身材高大威猛,但长相并不狞恶。毛色湿润光亮,闪烁着金色,整个儿看起来很顺眼,招人喜欢。它望着老人,有些得意,像那些做事想讨长辈欢心获得夸奖的孩子,乖巧地向老人欢快地摇着尾巴。

老人似乎说了句什么,狗听话地衔着袋子迈开细碎的步子,一路小跑起来。小跑一段后,停下脚步,回过头来,等待老人。也像孩子,和父母同行,总是要挣脱父母的温暖的手掌,逞能似的跑在父母前面,看似胆大其实胆小,走几步,便回头看,生怕和父母走失。那种小儿女情态,特别的活泼可爱。老人走三步,停两步。狗等老人走近了,摇摇尾巴,又迈开步子,小跑着向前。小跑一段后,又停下来,等待老人。一人一狗,那场景,美好如梦,让我感到特别的温馨。

老人的确很老了,七十岁或者更大一些。风烛残年,行动极其迟缓。从老人的穿戴上看,整齐干净,衣裤的质料不差,家境应该很优裕。老人虽然苍老得像枝头的一枚枯黄的叶,但举手投足,却透着一种斯文的气质,我想应该是退休干部一类。但老人却显得很阴郁。

我对眼前的这只狗发生了兴趣。能把狗驯得这样听话,乖巧,绝非一两日功夫。我养过狗,要教会狗懂得人的意思,按人的意愿办,并不比教会孩子做数理化难题简单。人与狗的交流,是件很困难很费力的事。而这狗,似乎和老人已经有了某种默契,像是读得懂老人的眼神,真不简单。

狗衔着黑色的小袋,衔得紧紧的,好像生怕有所闪失。这狗,还挺负责的了。那袋子里装着什么神奇的东西呢?我感到很好奇。

我快步走到老人身边,和老人搭讪起来。老人似乎对我这个突如其来的陌生人很不欢迎,他审慎的大量我,眼神冷冰冰的,一副拒人千里的样子。看得出,他对我无端的热情颇为戒备。我很想和老人交谈,请教他训狗的秘诀。老人不愿搭理我,偶尔回答一句,也不过是个单音词。我感到很无趣,和老人并行了一段路,就讪讪地走开了。

狗衔着袋子,小跑几步,便回过头来摇着尾巴等待老人。老人到了狗跟前,狗又向前小跑几步。如是再三。看得出来,狗很依恋老人。或者说,老人与狗,是相依为命的。老人宁愿相信狗,乐意默默地和狗交流,也不愿和我这样一个活生生的人说话,我感到很悲哀。

我自信我不是坏人,样子也不难看,个头不大,绝非孔武有力之辈,举止言行也还算文雅,按常理是没人会把我这样的人当做不肖之徒的。但转而一想,换做是我,对待突如其来的搭讪的陌生男子,我也会心下狐疑的。害人之心不可有,但防人之心不可无。世风日下,坑忙拐骗、拦路抢窃的事,在我们身边,时有发生。这种血淋淋的教训,耸人听闻,实在是太多太多。坏人又没把这两字写在脸上?轻信,常常使人付出代价。一个陌生人,还真不如自家的一条狗值得信任。一条正常的狗,永远不会无缘无故地伤害人。

我明白,这是一个十分孤独的留守老人。悚然一身,住在高楼的单元房子里。或许有儿女,但儿女都不在身边。和所有住在单元房里的空巢老人一样,盒子式的屋子,就像坟墓。单元房子里的人很多,但都恪守着“鸡犬之声相闻却老死不相往来”的潜规则,近在咫尺有如远隔天涯。老人可能认识很多人,却没有一个真正说得上话的熟人。这种熟悉的陌生,我感同身受。老人守着一条狗,守着一套单元房子,守着儿女无法兑现的回家的诺言,守着无穷无尽的思念,寂寞地度着残年。或许,孤独的老人已经习惯了孤独,就像那些自闭症患者,习惯了与世隔绝,沉溺于自己的内心。对他来说,一切与他人的交流都是多余的,都是难以承受其重的负担。

目送这一人一狗远去的身影,我内心涌起一种深刻的疼痛。我想起我过世不久的父母,想来生前也和这老人一样,有子女和没有子女一样,内心深藏着难以言说的寂寞和凄凉。作为子女,我其实很混蛋。我花了太多的时间去在意一些不该在意的东西,却忽视了一些本不该忽视的东西。竟然挤不出时间多陪陪父母,很多事就真值得我那么去忙吗?莫非挣钱,教育孩子,写文章,会朋友,奉迎领导,陪妻子逛商店,等等,比回家看看父母陪父母说说话更重要?想想,我还真不如老人的那条狗。失去了才懂得,还有意义吗?我是不是很虚伪,很无耻?

老人和狗,一步一步淡出我的视线,却一步一步走进我的心底。这老人不也就是明天的我么?那刮过去吹过来的河风,似乎在气呼呼地对我说:活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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