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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狗之间的故事作文350字 - 开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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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小狗的故事作文(20篇)

文天祥面向南方慷概就义了,给世人留下一首撼人心弦的《正气歌》。以下内容是小编为您精心整理的我喜欢小狗的故事作文,欢迎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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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狗之间的故事作文350字

全文共 3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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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养了一只宠物犬,它的毛就像披上了一层金沙似的,非常美丽,它有一双“葡萄珠”的大眼睛和敏锐的鼻子,但经常流鼻涕。有一双耳朵随时警惕地听着周围一切可疑的声音。有一双锋利的小爪子时时准备奔跑,做好“护卫”的准备。

它在家时是一个很会享受的“音乐家”,有一次,我拿出音乐播放机,放起了音乐,它听的入神,不知不觉地跳起舞来。忽然,家里发出了阵阵笑声,小听了我们的笑声,心情更好了,听得更入神了,跳得更起劲了。

它不但是一个“音乐家”还是一个“吃货”呢!到了中午,一束饥饿的眼神扫了过来,小狗越来越饥饿了。我就给它拿了一大袋狗粮和两根骨头。“唰!唰!”我一转过身它已经把一根骨头消灭了。“哎,怎么办才好呢?”我无可奈何地说。

这就是我家小狗——一只聪明可爱的日本品种的柴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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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现代名人小故事:身残志坚张海迪的传奇一生

全文共 5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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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迪出生在山东半岛文登县的一个知识分子家庭里。5岁时因患病,生活不能自理。但是身残志坚的张海迪没有放弃生命更没有放弃生活,她一面以坚强的毅力与决心同病魔作斗争,一面用勤奋的学习和工作延续生命。

她不仅自学完了小学、中学全部课程,而且还自学了大学英语专业。后来又坚持学习日语、德语、和世界语,翻译了16万字的外文著作和资料。她刻苦学习潜心钻研了《人体解剖学》、《内科学》、《针灸学》等十几种医学书籍。她用学到医学知识和针灸技术,为周围群众治病达一万多人次。她还学过无线电技术、音乐、绘画和书法等多门类知识与学科,以此做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提到80年代没有一个名字比张海迪更深入人心,她影响了中国几代人。

张海迪小时候是一个健康活泼的小姑娘,5岁不幸患了严重疾病,从胸部以下失去了知觉,从此她成了一个高位截瘫的人,站不起来了。

小海迪瘫痪了,人们都认为她这一生只能依靠别人来生活了。可是,小海迪想:我要自立,长大了要为人民做点事,成为一个有用的人。要实现这个愿望,没有知识、没有本领怎么行呢?可是,她又没办法去学校读书,于是,她小小年纪,就立下志向,决心以病床当课桌,自学成才。她开始用识字卡片学习认字,不久,又学会了汉语拼音和查字典。从此,她以顽强的毅力走上了自学求知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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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喜欢小狗

全文共 4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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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我的姑妈家里有三只小狗:一只叫“帅帅”,一只叫“河河”,最后一只叫“豆豆”。

“帅帅”喜欢打架,打架的时候很帅,所以它叫帅帅。“河河”喜欢喝水、玩水,姑妈想这只小狗喜欢玩水,它的名字里应该有一个三点水;它还喜欢喝水,可能是渴了才喝水,它的名字里也应该有个渴(可)字;所以它叫“河河”。“豆豆”逗人喜爱,所以它叫“豆豆”。

帅帅、河河、豆豆它们的身上都长有软绵绵的、黑黑的、长长的毛,我狠欢它们可爱的样子。

在这几只小狗中,我最喜欢的是帅帅。我看到一个小石块,用力一踢,帅帅快速地向小石块冲过去。我看见帅帅好像用石头来磨牙,我看到了帅帅的牙齿好尖啊……

我还跟帅帅做游戏,我走到姑妈那里,它也走到姑妈身边;我上楼,它也上楼;我跑步,它也跑步。“太好玩了!”我兴奋极了,高兴的说。

晚上到了,我在姑妈家吃完饭准备回家了。我跟姑父、姑妈、帅帅说:“再见!”帅帅冲我摇摇尾巴,好像也在跟我说拜拜!我坐着爸爸的车依依不舍的回家了。

我们现在搬家了,不能每天都去姑妈家里看它们了。我已经一个多月没有看到它们了,好想念它们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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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名人小时候故事

全文共 2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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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赫,德国作曲家、演奏家,欧洲巴洛克时期的代表人物。集文艺复兴音乐发展之大成,承前启后,以丰厚的音乐创作被誉为欧洲古典音乐的鼻祖,以深远的历史影响被许多人尊称为“音乐之父”。他一生创作的五百多部作品中,绝大部分以宗教题材反映觉醒的平民精神和虔诚质朴的宗教情感。他的作品涉猎到了当时的所有音乐体裁。巴赫作品的伟大不仅体现在他奠定了交响乐发展的形式基础,高度发展了和声手段,把复调思维和对位技法推向了完美的高峰,巴赫音乐长久的生命力是根植于德国现实生活的民族风格。巴赫家族在19世纪近三百年中出现过52位音乐家,是音乐史上罕见的“音乐世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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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最喜欢的小动物小狗阿黑600字作文

全文共 7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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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见过有许许多多的小动物,有小猫、小、小鸡、小鸭、小白兔等。它们都比较可爱,但我还是比较喜欢原来我家的那只小狗了,这也许是我曾经饲养过吧!

记得那还是我上幼儿园大班的时候,爸爸妈妈给我买了这么一只小狗,它除了头部和嘴巴是黑色的以外,满身都是灰褐色,厚厚的皮毛就好像一个毛线球似的;脚虽比较短,走起路来却跑得飞快;它的眼睛蓝蓝的,在阳光下闪闪发光,好像两颗珍珠;你别看它小,牙齿可锋利着啦,只要你随便扔给它一块骨头,他都能给它咬碎;寸长的尾巴,摇起来可快啦!看着那可爱劲,煞是喜欢。根据它的头部特征,我给他起了个名字——阿黑。

阿黑每天早晨就像闹钟一样准时叫我起床。无论是中午或者晚上,只要我一回到家,还没进门,它总是摇头摆尾,“汪”、“汪”的叫个不停,出来迎接我时,一会儿咬我的小手,一会儿咬我的衣角,一会儿亲我的小脸,总之,高兴得不得了。而我呢,反正没有什么事情可做,也乐于给它一起玩耍。这样,渐渐地我们成了好朋友。

有一星期天早晨,我带它到楼下玩捉迷藏。先是它找我,可无论我躲在花丛中、楼脚的转角处、或者拿一些东西遮挡着,它都能给我找着。可是,当我找它的时候,却怎么也找不到,急得我满头大汗,最后,我只好用我们的特有暗号——吹口哨,叫它出来。就这样,我们一直玩到中午,如果不是妈妈下楼来叫我们吃饭,还不知道玩到什么时候呢。

渐渐地,我该上学了,爸爸、妈妈怕影响我的学习成绩,就在我刚上学没几天把它送人了。我回到家,发现没了阿黑,我哭着、嚷着要他们给我找回来,爸爸、妈妈说:“送了人的东西或者物体是不能随便要回来的!……”。最终,他们犟不过我,就给我买回小猫、小鸡、小鸭、小白兔等小动物,可我一点都不喜欢,我很想念我的小狗阿黑。

几年了,不知道小狗阿黑长得什么样了,长大了?长壮了?没给我在一起,它过得快乐吗?

[我最喜欢的小动物小狗阿黑600字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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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描写我最喜欢的食物小学

全文共 6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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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皮黄里透红,吃起来甜香滑润,真是美味爽口,保你吃了还想吃。你问:“这是什么?”这是我最喜欢食物——红薯。

有些红薯圆圆的,有些红薯扁扁的,还有的红薯即不圆也不扁,奇形异状。

红薯还有一个名字叫“地瓜”。可能是因为它生长在地里,所以叫地瓜吧!我又听妈妈给我讲的故事说:在明朝的时候,百姓们的生活很苦,辛辛苦苦种的粮食都被地主们收去了,剩下的粮食不够百姓们吃,老闹饥荒。红薯原产于美洲,通过欧洲西洋传教士传进中国,被试种以后,发现它的适应性很强,耐旱耐瘠耐风雨,病虫害少,山地坡地都可栽培。红薯生长的快,可以一年三季种植,是高产农作物。当时解救了不少老百姓。又因为是欧洲传进来的,所以又叫蕃地瓜。

红薯几乎各个地方都有卖,可是哪里买的最多最好呢?那当然是我的老家——北方。

我在妈妈肚子里的时候,妈妈几乎每天都会吃些红薯,她喜欢吃红薯,因为红薯又经济又实惠,还对身体有营养,她把我也给传染了,所以我也爱吃红薯。

下面就让我跟大家讲讲红薯的吃法吧!第一种煮着吃:就是把红薯削皮洗净,切小块,放入锅内,加上适量的水煮至八成熟,然后放入面糊,就成了甜甜的红薯稀饭了。也可以把洗净的红薯和大米,红枣一起煮成红薯大米粥来吃。第二种蒸着吃:选一些个头小一点的红薯带皮洗净,放入蒸锅蒸熟,就可以直接吃了,简单又好做。第三种烤着吃:把红薯带皮洗净,放入烤箱或者自制的烤炉内,隔一段时间把红薯来回翻一翻,以确保他全身都被烤软烤熟,这就是烤红薯了。

听了我的介绍,大家是不是已经流口水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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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和小狗的故事

全文共 3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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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祺信

我家有一只小。它只有三十八码的鞋子那么大。它有棕色的皮毛,有一条细细长长的尾巴,还有一双水灵灵的黑色眼睛。

每次我一回家,小狗就冲出笼子对着我汪汪地叫,我也对它汪汪地叫。它会往后退几步,然后站起来,用爪子抓着我的腿,好像在说:“主人,欢迎你回家。”

有一次,我带小狗去旅行。不知道为什么,车子一开动,它就在车子里上窜下跳,还汪汪地叫,好像很难受的样子。后来,我才知道它晕车。原来小狗也会晕车。

晚上,在酒店里睡觉的时候,外面走廊里一有脚步声,它就以为是小偷来了,一直叫个不停。害得我一夜都没睡着。我的小狗真是责任心太强了。

还有一次,我带它去公园玩。在公园里,小狗想拉小便,但它一直忍着,直到找到一个合适的花丛,它才跑进去慢慢地拉完。我的小狗很有素质。

我真喜欢我家的小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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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喜欢的小狗

全文共 3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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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的小动物很多,比如说小、小猫、小乌龟、小鸟···可我最喜欢的还是小狗。

我家就有一只机灵、可爱的小狗。它长着一对长长的耳朵,又大又圆的眼睛下面是一个特别灵敏的鼻子,能闻出各种各样不同的气味。每当爷爷给它买肉骨头回来的时候,它老远就会迎接出去。一只大嘴巴里面长着两排整齐的又锋利的牙齿,再大的骨头也能被它啃碎。小狗长着灰色的毛,摸上去毛茸茸的,很柔软,很暖和,身后还拖着一根又细又长的尾巴,走起路来尾巴摇来摇去。每当我回家的时候,它更是兴奋极了,尾巴翘得老高。

现在天气冷了,小狗就喜欢躺在太阳底下打瞌睡,但只要一听到有陌生人的脚步声,它就会“汪汪”大叫起来。小狗最喜欢和我一起玩皮球,每当我把球踢给它时,它就会翘起小脚把球踢还给我,接得可准了。当我表扬它时,它还会摇头晃脑,好像有点不好意思。

这就是我喜欢的小狗,相信你听了我的介绍以后,你也一定会喜欢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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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哲理小故事

全文共 8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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帕瓦罗蒂三十岁那年初夏,他应邀来到了法国的里昂参加一个演唱会。他提前一天赶到了里昂,晚上就住在歌剧院附近的一个小旅馆。由于旅途的劳累,帕瓦罗蒂感到很疲倦。为了不影响第二天的演出,便早出睡了。但是没过多久,就被隔壁房间传来的婴儿啼哭声吵醒了,而且万万没有想到,那孩子竟一向啼哭不止。帕瓦罗蒂用被子蒙住了头,但那啼哭仿佛是具有魔法的歌声,颇具穿透力,仍不断在他耳旁萦绕。这让帕瓦罗蒂十分苦恼。这样折腾了将近半个小时之后,他只好披着被子在地上散步,心中一次次祈祷着孩子的哭声赶紧停止。可那个孩子根本没有要停止的意思,而且每一声都跟第一声一样洪亮。无奈之下,帕瓦罗蒂索性就把孩子的哭声当作歌声来听,渐渐地他竟佩服起那个孩子来:我唱歌到一个小时后嗓子都要沙哑了,可这个孩子的声音为什么会依然嘹亮?难道小孩子有什么了不起的方法吗?如此一想,帕瓦罗蒂立刻兴奋了起来。他发现小孩子的哭竟然很有学问:孩子哭到声音快破的临界点时,会把声音拉回来,这样声音就不会破裂,这是因为孩子的哭的时候是用丹田发音而不是用喉咙。又听了一会儿,帕瓦罗蒂也开始学着用丹田发音,试着唱到最高点,永久持续着第一声那样的洪亮。帕瓦罗蒂练了一个晚了。第二天演唱会上,他们

饱满的声音征服了观众。之后成了伟大的歌唱家。

【人生哲理】:孩子的哭声和糟糕的环境已是既成事实,关键在于能否直视承认,并采取正确的态度,做到趋利避害,扬长避短。大师帕瓦罗蒂便做到了这一点,他并没有让孩子的哭声左右了自己,让烦燥影响自己倾听的耳朵。在那一刻,烦恼既然躲避不掉,他就理解了,把哭声当歌声来听,这反倒化解了烦恼,把坏事转成了好事。一个职业者的敏感和思辩让他从烦恼中梳理出演唱的真谛,为他的成功插上了腾飞的翅膀。反之,如果当天帕瓦罗蒂把哭声只当哭声,把烦恼只当烦恼,一通吼骂,或者烦恼之下离开旅馆,再或者找那孩子的父母抱怨,那么他就不会领悟到演唱的技巧,说不准还会影响到第二天的演出,甚至影响到他的整个演艺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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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幽默故事人生哲理

全文共 4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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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壮小伙牵了一价值百万的纯种藏獒出来遛弯。逢人便炫耀狗好,人要是没个四五百斤力量的拽都拽不住。

这时候看路边一秃顶老头,身边还坐一只毛都快要掉光了的狗。他的藏獒对那狗一顿嚎叫,那老狗理都没理藏獒。

小伙不乐意了。说道:老头,你那狗那么大,是什么狗啊?咱俩的狗斗一下?你的狗输了给我500,我的藏獒输了给你20xx。

老头说:我正愁我的`老伙计下个月伙食呢!要不赌大点?我的狗输了给你五万,你输了给我三万。

小伙马上火了:我这是纯种藏獒。别说我没告诉你。赌了!

俩狗交锋没两分钟,藏獒败下来,再也不敢嚎叫。

小伙拿了三万块钱,郁闷至极:大爷,你那是什么狗?怎么能这么猛?

老头边点钱边说:我也不知道现在它算啥狗,没掉毛以前是叫狮子!

小伙哭笑不得!!!

任何时候都不要炫耀,保持低调!低调!再低调!你炫耀什么,说明你缺什么,真正拥有实力的人,往往处于平静祥和的状态,就像那位老人和那条"老狗",只是淡定从容地存在着。

你已经是狮子了,何须证明?何须炫耀?

人生在世,不是用来和别人比较的。

活出最伟大的自己,做出最伟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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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历史典故之丝绸之路的故事

全文共 10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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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骞是汉武帝时期的人。公元前139年,他受命率人前往西域,寻找并联络曾被匈奴赶跑的大月氏,合力进击匈奴。

张骞一行从长安起程,经陇西向西行进。一路上日晒雨淋,风吹雪打,环境险恶,困难重重。但他信心坚定,不顾艰辛,冒险西行。当他们来到河西走廊一带后,就被占据此地的匈奴骑兵发现。张赛和随从一百多人全部被俘。

匈奴单于知道了张骞西行的目的之后,自然不会轻易放过。把他们分散开去放羊牧马,并由匈奴人严加管制。还给张骞娶了匈奴女子为妻,一是监视他,二是诱使他投降。但是,张骞坚贞不屈。虽被软禁放牧,度日如年,但他一直在等待时机,准备逃跑,以完成自己的使命。

整整过了十一个春秋,匈奴的看管才放松了。张骞乘机和他的贴身随从甘父一起逃走,离开匈奴地盘,继续向西行进。由于他们仓促出逃,没有准备干粮和饮用水,一路上常常忍饥挨饿,干渴难耐,随时都会倒在荒滩上。好在甘父射得一手好箭,沿途常射猎一些飞禽走兽,饮血解渴,食肉充饥,才躲过了死亡的威胁。

这样,一直奔波了好多天,终于越过沙漠戈壁,翻过冰冻雪封的葱岭(今帕米尔高原),来到了大宛国(今费尔干纳)。高鼻子、蓝眼睛的大宛王,早就听说汉朝是一个富饶的大国,很想建立联系。但苦于路途遥远,交通不便,故一直未能如愿。因此,当听说汉朝使者来到时,喜出望外,在国都热情地接见了张骞。他请张骞参观了大宛国的汗血马。在大宛王的帮助下,张骞先后到了康居(今撒马尔罕)、大月氏、大夏等地。但大月氏在阿姆河上游安局乐业,不愿再东进和匈奴作战。张骞未能完成与大月氏结盟夹击匈奴的使命,但却获得了大量有关西域各国的人文地理知识。

张骞在东归返回的途中,再次被匈奴抓获,后又设计逃出,终于历尽千辛万苦,于13年后回到长安。这次出使西域,使生活在中原内地的人们了解到西域的实况,激发了汉武帝“拓边”的雄心,发动了一系列抗击匈奴的战争。

公元前119年,汉王朝为了进一步联络乌孙,断“匈奴右臂”,便派张骞再次出使西域。这次,张骞带了三百多人,顺利地到达了乌孙。并派副使访问了康居、大宛、大月氏、大夏、安息(今伊朗)、身毒(今印度)等国家。但由于乌孙内乱,也未能实现结盟的目的。汉武帝派名将霍去病带重兵攻击匈奴,消灭了盘踞河西走廊和漠北的匈奴,建立了河西四郡和两关,开通了丝绸之路。并获取了匈奴的“祭天金人”,带回长安。

张骞不畏艰险,两次出使西域,沟通了亚洲内陆交通要道,与西欧诸国正式开始了友好往来,促进了东西经济文化的广泛交流,开拓了丝绸之路,完全可称之为中国走向世界的第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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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和书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5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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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似乎从小就有不解之缘。

在我刚刚呀呀学语时,便开始缠着爸爸妈妈为我讲那充满神秘色彩又略带稚气的童话了。美丽善良的白雪公主,命运悲惨的卖火柴的小女孩,聪明勇敢的拇指姑娘,还有心狠手辣的继母;都成了我脑海中挥之不去的画面。多彩的童话世界便是我与书的第一次见面,伴我走过了幼年。

长大后,我便开始向往那些美丽充满青春色彩的散文诗歌,从《童年》中感受高尔基儿时的艰苦命运与顽强的学习精神;从《悲惨世界》中感受当时的黑暗,社会底层人民的痛苦。我与书中的人们一起喜、怒、哀、乐,感受他们的悲、欢、离、合。常常在书店里一待就是一天。书夹带着青春的欢乐与奔放,又伴我走过了稚气的时代。

就是这般,书与我共同走过了一步又一步,在青春的道路上留下了深深的脚印。

书就我的朋友,在我心灰意冷时它会告诉我:“坚定信心,不要气馁,相信成功就在脚下。”

在我懒惰的时候,它又会告诉我:“如果你颇有天赋,勤勉会使其更加完美;如果你能力平平,勤勉会补充不足。”

当我因为没有一个目标而感到无所事从的时候,它又会告诉我:“志不立,天下无可成之事。”

书,它是我一个忠实的良友,也是我一个最好的老师,它伴我走过点点滴滴的童年日子,也将陪伴我逐步走向五彩缤纷的青春花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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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中外名人故事读后感

全文共 4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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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一本名叫:《中外名人故事》的书,里面都是关于许多伟大人物的生平事迹,在这些名人故事当中,我最喜欢的就是“米老鼠之父”迪斯尼的故事。

1901年12月5日,活尔特·迪斯尼出生在一个普通市民的家庭,在他5岁时,他们家搬到了一个农场,迪斯尼特别喜欢农场里的小动物们,除了照顾这些动物们,迪斯尼经常做的就是画画,后来,迪斯尼长大了,这个年轻的画家,除了理想其他的一无所有,后来,他费尽周折的找到了一份工作:替教堂作画,可是工资很低,他无力租用画室,便做了一间废旧车库作为住处和画室,有一次,他在车库里看见了一只老鼠,第一次看见老鼠,老鼠跑了,但是后来,那只老鼠一次又一次的出现,甚至在白天也大摇大摆的出现,它在地板上做着各种的杂技,迪斯尼从来没有伤害过它,后来,迪斯尼经人介绍去好莱坞制作一部以动物为主的卡通片,可是他赔的身无分文,并且再度失业,有一天晚上,他想起了那只老鼠,于是他从床上爬起来,拉开打,画出来老鼠的轮廓,米老鼠就这样诞生了。从这片故事中,我感觉我们要乐观的去面对挫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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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幽默哲理小故事

全文共 3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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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鞋匠穷得绝望了,他不能靠手艺来维持生计,便跑到另一个城市去行医,因为那里没有一个人认识他。在那里,他靠吹牛,卖一种可治百病的假药,骗取了人们的信任和好名声。有一次,他自己得了重病。那城里的官老爷想试验一下他的医术究竟怎样,便拿来一只杯,倒满一杯水,谎称这水是补鞋匠治百病的药和毒汁混和起来的,命令他喝下,并允诺给一笔酬金。补鞋匠知道自己的药无解毒功效,害怕喝了毒汁死亡,便招出自己毫无医药知识,只是靠吹牛来卖假药,被人们盲目称赞而成名。官老爷召集市民大会,告诉大家说:“你们都愚笨至极,竟毫不怀疑地将自己的头托付给这样一个无用的人。在别的城市,大家连脚上穿的鞋都不愿意要他做。”

——个故事是说不要轻易相信那些江湖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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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和书的故事作文:我喜欢看书

全文共 21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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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书可以使我们掌握许多新知识,可以“阅览”全世界,可以使人心旷神怡!下面是语文迷为大家提供的作文:我爱看书,欢迎阅读。

第1篇:我爱看书

走进我的卧室,第一眼看见的就是两个装满书的大书柜,你可别以为这些书都是我爸爸的书,其实,这都是我的书,因为我是个爱看书的孩子。

爱看书就得常买书,我的这些书都是我缠着爸爸、妈妈买来的。像《安徒生童话》就是我缠着爸爸买来的,《童年》是我缠着妈妈买来的。每当我翻开一本书,当年买书的情景就浮现在我的眼前。还有很多书我是用爸爸、妈妈给的零花钱买的,我没有用零花钱买吃的、玩的,而是买我喜欢的书,书就是我的心肝宝贝。

有一次,我正津津有味地看着我心爱的书,忽然妈妈对我说:“宁宁去帮我买一块钱的豆腐吧!”我正看得起劲:“您自己去买不就完了。”妈妈大声说:“你没看我正在炒菜了吗,再说你爸爸要回来吃饭。”我不耐烦地一边看书一边穿鞋,穿完鞋我一边看书一边走,妈妈说:“小心点。“哦!”我都忘了手里拿着书了,一边走一边看我差一点儿就撞上了墙。我躲过墙接着往前走,突然,有人拍我肩膀,我回头一看,原来是妈妈,妈妈说:“你去买豆腐多长时间了?”我说:“没多长时间啊!”“没多少时间?都快半个小时左右了!”这我才知道看起书来时间显得多么短暂。妈妈只好自己去买豆腐,我跟着妈妈,低着头,像犯了罪的囚犯一样,唉,都是看书惹的祸。

看书多了,知道的事儿多了,很多生活中的难题书中都有答案,爱看书的习惯我要保持下去,但该做的事必须得做好才成

第2篇:我爱看书

我喜欢读书,始于幼年。当时,幼儿园老师不仅教我们识字,还鼓励我们读一些简单易懂的童话作品。我与书似乎有缘,一读便着了迷,识字又特别快,从此便上了瘾。后来,我读书的胃口越来越大,百科全书、中外名着、剧本诗歌等,只要能找到;我都要读上一读,父母只要同意买,我都会一一收藏。

我家住宅较小,只得让书屈居卧室一隅。一个书柜早被众“贤’挤满,还来不及“啃”完,又有新书进来,苦于无安顿之所,只好委屈在书桌一方。久之,书渐多,横七竖八堆积成“山”。做家庭作业,我偶尔惊动书山,便会造成“坍方”,翻倒墨水瓶,弄脏书和本,徒增许多烦恼。

白天上学,老师特严,并下有指令:非课内书不可阅也,违者没收。只能在下课时读数行,难解眼“馋”,很是不爽。回家如厕“方便”,拿一本书进去,可谓“一厕两便”,其乐无穷也。难舍难分之际,只听妈妈敲门大吼:“忘记时辰了,半时三刻还不出来,比女人生产还麻烦。”无奈之下,只好在紧要关头刹住。

睡前过瘾,真叫大开眼“戒”。关好房门,天下太平,坐在床头尽情品读。不管三伏热浪滚滚,三九寒风呼呼,隔壁电视嗡嗡,外面嬉闹喳喳。夜深人静读兴正浓时,最恨老爸“突击查房”,夺书关灯,强令睡觉。父命难违,暂且先睡,待他放心出门,再行起床,读它个一章半回。不经意间瞌睡虫侵犯大脑,连打呵欠,虽强打精神,亦难以应付。不知不觉酣然入眠,待天明醒来时,灯尚亮,书在手,顿觉好笑。

提到好笑,还有笑料。一日,表弟约我去他家下围棋,可叹表弟毫无男人风度,婆婆妈妈举棋不定,真是急煞我也。于是环视四周,觅得《中国历史故事一百问》一书,本想下棋读书两不误,可“恨”书中情节着实诱人,让我身在曹营心在汉,将下棋念头抛到九霄云外。表弟再三催促,谆谆告诫我“做事要一心一意”,我口中唯唯诺诺,眼睛却舍不得离开书。表弟几次夺书不成,只好高抬贵手饶恕我。但当表弟收去棋盘后,我还在桌上放棋,乐得他按着肚子直不起腰来。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我无破万卷之功力,亦无神助,只是读了一点书,接触了智者的一点皮毛而已,作文便小有收益,几十篇“大作”见诸报刊,颇感骄傲。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同时也是我视力下降之阶梯,恐不久鼻梁要受苦了,但不管怎样也不会改变我对书的感情。

第3篇:我爱看书

我的爱好就是看书。可是我有一个缺点,就是看书一目十行,爱看的就看,不爱看的就不看。虽说如此,但我还是收获不小。班里我是三大科学权威“专家”之一,因为我最爱看的就是文学和科学方面的书,如今已攻读科学书三百册,文学书五百册,(当然有一些是杂志)。每次看起来都不知天高地厚,一连坐着不动几小时,过后便是老妈一顿臭骂:“每次都这样,不写作业在看书!真不自觉!你看看都七点了,作业一个字都没写!”说着,我的《快读东洲列国志》就“飞”出了房间,来到了卫生间。我一看在卫生间里,便假装要去大便,跑进了卫生间,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一晃就是两个世纪,终于把它看完了。我一看表,MyGod!已经九点了!怪不得我的肚子已经开始咕咕叫了。我把书放在地板上,走出了卫生间。妈妈从客厅里走了过来,笑嘻嘻地对我说:“看书看得爽不爽啊?”我脱口而出:“爽”说完,我就意识到了暴风骤雨的来临……我立刻跑进了我的房间,把门锁上,开始写作文。写到一半,便拿起一本《我们爱科学》,看了起来,边看边从猫眼看一下外面。看了几次妈妈不在以后,我便放松了警惕。笑声传出了房间,妈妈听到了,立刻向这边走来……

唉!又临近五一节了,妈妈对我实行了禁书令。可怜!

不知道这个五一节我会过得怎样?我想可能生不如死吧!要是我能像电视中的人一样,去快乐星球做自己想做的事,那该多好呀!我这样想着,睡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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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画蛇添足的成语故事

全文共 12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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画蛇添足,语出《战国策·齐策二》。原意为画蛇时给蛇添上脚。后比喻做了多余的事,非但无益,反而不合适。也比喻虚构事实,无中生有。

这个故事讽刺了那些做事多此一举,反而得不偿失的人。后以“画蛇添足”比喻做多余的事有害无益。也比喻虚构事实,无中生有。

有个楚国贵族,在祭祀过祖宗后,把一壶祭酒赏给门客们喝。门客们拿着这壶酒,不知如何处理。他们觉得,这么多人喝一壶酒,肯定不够,还不如干脆给一个人喝,喝得痛痛快快还好些。可就是到底给谁好呢?于就是,门客们商量了一个好主意,就是每个人各自在地上画一条蛇,谁先画好了这壶酒就归谁喝。大家都同意这个办法。

门客们一人拿一根小棍,开始在地上画蛇。有一个人画得很快,不一会儿,他就把蛇画好了,于就是他把酒壶拿了过来。正待他要喝酒时,他一眼瞅见其他人还没把蛇画完,他便十分得意地又拿起小棍,边自言自语地说:看我再来给蛇添上几只脚,他们也未必画完。边说边给画好的蛇画脚。

不料,这个人给蛇画脚还没完,手上的酒壶便被旁边一个人一把抢了过去,原来,那个人的蛇画完了。这个给蛇画脚的人不依,说:我最先画完蛇,酒应归我喝!那个人笑着说:你到现在还在画,而我已完工,酒当然就是我的!画蛇脚的人争辩说:我早就画完了,现在就是趁时间还早,不过就是给蛇添几只脚而已。那人说:蛇本来就没有脚,你要给它添几只脚那你就添吧,酒反正你就是喝不成了!

那人毫不客气地喝起酒来,那个给蛇画脚的人却眼巴巴看着本属自己而现在已被别人拿走的酒,后悔不已。

有些人自以为就是,喜欢节外生枝,卖弄自己,结果往往弄巧成拙,不正像这个画蛇添足的人吗?

汉大将军霍光,就是汉武帝的托孤重臣,辅佐八岁即位的汉昭帝执政,威势很重。霍光身边有个叫杨敞的人,行事谨小慎微,颇受霍光赏识,升至丞相职位,封为安平候。其实,杨敞为人懦弱无能,胆小怕事,根本不就是当丞相的材料。

公元前74年,年仅廿一岁的汉昭帝驾崩于未央宫,霍光与众臣商议,选了汉武帝的孙子昌邑王刘贺作继承人。谁知刘贺继位后,经常宴饮歌舞,寻欢作乐。霍光听说后,忧心忡忡,与车骑将军张安世、大司马田延年秘密商议,打算废掉刘贺,另立贤君。计议商定后,霍光派田延年告诉杨敞、以便共同行事。杨敞一听,顿时吓得汗流浃背,惊恐万分,只就是含含糊糊,不置可否。杨敞的妻子,就是太史公司马迁的女儿,颇有胆识。她见丈夫犹豫不决的样子,暗暗着急,趁田延年更衣走开时,上前劝丈夫说;“国家大事,岂能犹豫不决。大将军已有成议,你也应当速战速决,否则必然太难临头。”杨敞在房里来回酸步,却拿不定注意。正巧此时田延年回来,司马夫人回避不及,索性大大方方地与田延年相见,告知田延年,她丈夫愿意听从大将军的吩咐。田延年听了后高兴地告辞走了。

田延年回报霍光,霍光十分满意,马上安排杨敞领众臣上表,奏请皇太后。第二天,杨敞与群臣遏见皇太后,陈述昌邑王不堪继承王位的原因。太后立即下诏废去刘贺,另立汉武帝的曾孙刘询为君,史称汉宣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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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照片里的故事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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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红色铜锈的抽笼里锁着几百张老照片,某一张在某一次大扫除时飘落,叩开心门,画面上,三个小人举着盆而大的荷叶笑得眉眼弯弯。我听见童稚的声音在呼唤:“姐姐!”

江南可采莲,莲叶何田田。

七月的武义,莲庄里的荷花开的正好,恰逢久雨初晴,我们一家便抽了时间来莲庄小坐,倚在画舫里吃着莲糕,赏莲花,不时就着茶碗品一口明前绿茶。一抬头对上父母温柔带笑的眼眸,似有一弯岁月融化其中……

两个弟弟并不享受待在画舫中娴静的气氛,两双手直往外伸,细细的水纹在蔓延,仿佛是在求饶。画舫慢腾腾地转过一丛巨大的荷叶,船夫驾船熟练地在荷叶中穿梭,入目是一片绿色,深绿、浅绿、水绿、烟绿,使人想起闺中小姐层层的裙摆,优雅端庄又不失俏皮。

“姐姐!”忽闻弟弟唤我,转头捕捉到他们眼底的意思狡猾,“能不能帮我们摘一片荷叶?”

我往窗外看去,荷叶就在眼前,那滚了水珠的边我一伸手就能触碰到,我一面答应着,一面伸了手往叶柄上一折,却不想没折断!那荷叶只是优雅地转了个圈儿,清冽的水珠打在脸上,弟弟见了,忙嫌弃地靠了过来:“哎呀!要用点力啊!你这样怎么行呢?”便伸手掐住荷叶,用力拽了拽,荷叶纹丝不动,似乎也在嘲笑她,弟弟一张脸涨得通红。我笑着打趣:“看吧,光使蛮劲没有用!”

笑闹间,船夫停下掌船,递过来一把剪刀,满是皱纹的脸上此时也沾染了一次笑意。他沉默地示意我用剪子剪短叶柄。我眼袋感激,伸手卡住荷叶的七寸,剪子稍动,三柄荷叶应声而落,那是,家人们的喜悦,似乎穿过记忆的迷雾还能清晰地探寻到。

老照片又被锁住,下一次取也不知是什么时候了,我也幻想着某一次抬头,偶遇那一叶莲盘下的如花笑靥。

耳边有声呼唤我,声音染上了一分成熟,我听见那人唤道:“姐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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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小学森林童话故事

全文共 6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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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六,狐狸小姐开了一间森林服装店。

小斑马、梅花鹿和青蛙一起去森林服装店去买自己喜欢的衣服。她们来到服装店,里面有许许多多的衣服,把她们看得眼花缭乱。梅花鹿一眼就看中了那件印有梅花图案的衣服。小斑马也买了一件有黑和白两种条纹交错的衣服。而青蛙左看看,右看看,也看中了黑和绿条纹交错的衣服。梅花鹿穿上新衣服,向小伙伴家走去。梅花鹿来到了小伙伴家,问小伙伴:“这件衣服好看吗?”大家都不约而同地说:“真是好看极了,哪里买的?让我们也去买一件合适自己的衣服。”“森服装店。”梅花鹿说。

小斑穿上了新衣服。正想回家,不料遇上了一只豹子。豹子一心想吃小斑马。小斑马立刻躲进了草丛里。豹子跑过去,不见小斑马的踪影。弄得它丈二的和尚摸不着头脑。豹子一边走回家,一边自言自语地说:“奇怪!小斑马哪去了呢?一眨眼的工夫,怎么不见了?莫非是我眼花,看错了吧?”小斑马莫名其妙地想:“咦?怎么穿上这件衣服,豹子就找不着我呢?不行,我要叫别人也买一件。让他们也不受到敌人的攻击。”小斑马高高兴兴地跑回家,把这件事告诉了爸爸妈妈,爸爸妈妈听了都夸小斑马聪明。于是每个斑马都有了一件那样的衣服。

青蛙也穿上新衣服,蹦蹦跳跳地回家。突然,从路上窜出一只大蛇想吃青蛙。青蛙想:“这件衣服大部分是绿色的,这里没有河,也没有池子。草丛是绿色的,就往那藏一藏吧。”

青蛙跳进草丛,大蛇怎么也找不到她了。青蛙回到家也把事情告诉爸爸,爸爸说:“叫亲戚也买这件衣服吧。大家就不怕敌人了。”从此每个青蛙都有一件那样的衣服。

第二天,小斑马、梅花鹿和青蛙互相说着自己昨天买的衣服有什么好处。都夸森林服装店的衣服好。

从此,森林服装店的生意越来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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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喜欢动物狗作文

全文共 4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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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上完作文课,我都要做同一件事:逗。我逗的小狗叫帅帅。它住在阿姨的店里,长着一身黄白相间的毛,那迷人的眼睛不知迷倒了多少狗妹妹。

我每次去,它都喜欢趴在我身上。它特别好吃,于是,我经常利用这一点逗它玩。这不,好吃的它又上当受骗了。

我那天上完课,带着一些好吃的去逗狗。我坐在椅子上,一边吃一边装出很享受的样子。我偷偷瞟了帅帅一眼,它正目不转睛的看着我,心里一定在想:是什么好吃的啊?看样子一定很好吃,我非要尝尝不可。于是乎,它猛地一跳准备来夺,谁知,我微微一躲它就扑了个空,落地时没站稳,就摔了个四脚朝天,它挣扎着站起来,它一定在想:硬的不行,我就来软的,给她来个“以柔克刚”。于是,它使出了绝招,用那双迷人的大眼睛,可怜巴巴地对我看着。我一看到它的眼睛,便想到了我以前养的小狗花花,便心软了,给了它一个吃的,它开心地跑掉了。

帅帅有一个致命的地方,听我慢慢地跟你们说。有一次,它看到母狗贝贝便跟着贝贝后面跑,阿姨急忙冲出去把它拽回来。它一边回家,还一边看着贝贝。此后,只要帅帅看见母狗就跟在后面。阿姨没办法,只好把它拴起来。

这就是可爱的帅帅,你们喜欢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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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喜欢的小狗作文600字

全文共 6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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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长的很霸气,它的名字也很霸气,叫老窝。它的名字来自大家都喜欢的动画片中猫和老鼠陕西方言搞笑版,这里面有一条强壮的狗就叫老窝。

我的狗今年一岁多,它有一双大圆眼,一双大耳朵,一身洁白如云的毛,还有发达的四肢。

我的这条狗其实不像狗,反而像一只老虎,因为别的狗都很乖巧,它就暴躁,淘气,贪吃。

我的狗很暴躁。有一次我把它带到奶奶家,一下车,我的狗就看见了几条狗在一起玩。我的狗见了,也跑了过去,它刚要和那些狗亲近一下,那些狗就对着我的狗叫,好像在说:“你这个小东西要打架吗?兄弟们上。”我看到了那些狗对我狗的行为,暴跳如雷,但是我哪里打得过他们,我敢怒不敢言,只能看着他们。让我万万没想到的是,我的狗大喝一声,便像一头疯牛一样直接把一条狗撞倒在地,其他的狗见了,都吓得找妈妈去了。

我的狗很贪吃,恨不得一顿吃我三天的饭。大家都知道比熊狗体型不大,饭量小,可有一次爸爸买了一袋狗粮,我给狗倒了一碗,让狗吃,还不到五分钟,我的狗就吃完了。它找到了我,连拉带扯的把我拉到狗粮前,意思让我再给它倒,不过五分钟,刚倒的一碗又吃完了。又来找我,我说不给吃了,它好像听懂了我的话似的,气呼呼的走了。过了一会儿,我准备出去玩,发现我的狗把狗粮袋撕开了,正在吃,气的我不知说什么才好。

我的狗太淘气了,简直难以用语言形容。有一次,我带着狗下楼玩滑板,我还没玩呢,狗就爬上去玩了。它爬在上面用一只脚滑,突然,“咚”的一声,狗摔了一个四脚朝天,它生气地看着滑板,好像在说:“你怎么搞的,你是不是很不乐意让我玩?”

我太喜欢我的狗了,它太霸气了,也很淘气,我真想让它陪伴我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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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喜欢的一则寓言故事

全文共 6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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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我非常讨厌看书,认为看书是在浪费自己宝贵的时间,但有一次,在妈妈的要求 下,我打开了一本故事书,彷佛打开了一个宽广的世界一样,沉醉在书香世界中,随着故事起起伏伏,每次看完都流连忘返,还想再看一次。现在,每天只要一有 空,我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看书。课外读物与我的生活息息相关,密不可分,我们之间就像黏着强力胶”似的,形影不离,如影随形呢!其中,我最喜欢的一则寓言故事是《金蛋在哪里》。

内容叙述着:有一天早晨,农夫的太太走到鸡舍时,吃惊不已的大喊:“老公!老公!不得了了!我们家的母鸡竟然生下了金色耀眼的蛋呀!”农夫听了非常的 兴,每天都喂那只母鸡吃的饱饱的,母鸡也很配合的每天生下一颗金蛋来,并且卖得很高的价钱。从此,原本很贫穷的他们,一下子变的很富有,每天吃着山珍海 味,川绫罗绸缎,不用工作,过着挥霍、属华的生活。过了几个月后,农夫开始想着:“母鸡每天都会生下一颗金蛋来,那么它的肚子一定有更多的金蛋吧!”于 是,农夫就把母鸡给杀了,可是找来找去却找不到他想象中的金蛋,农夫这时才懊悔的想:糟糕啦!如果让它活着的话,每天至少还能生金蛋卖钱,但现在把它给 杀了,什么都没有了。”但后悔已经来不及了。

读完这篇故事后,我们不应该像农夫一样,贪得无厌地希望能得到更多的财富,最后却把微小的利益也失去了。在日常生活中,有许多人身在福中不知福,还一 直向爸爸和妈妈要更好的,藉由这篇故事,我们应该知足惜福,多想想看在天寒地冻的天气里,有许多乞丐没有棉被和温暖的床可以睡,我们是多么的幸福啊!希望 这篇故事能带给大家更多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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