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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小狗的故事作文(汇集20篇)

文天祥面向南方慷概就义了,给世人留下一首撼人心弦的《正气歌》。以下内容是小编为您精心整理的我喜欢小狗的故事作文,欢迎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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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话故事

全文共 3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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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位名叫莎朗的小女孩,她有一头金色的头发,穿着美丽的衣服。她有一只小松鼠叫毛毛,因为它尾巴上的毛软软的,所以叫它毛毛。

一天,莎朗打扮的非常美丽,因为她想今天带着她的毛毛去学爬树。他们出发了,在一路上毛毛蹦蹦跳跳的非常开心。

到了地方,他们开心地往树那里跑。毛毛跳上了树马上滑了下来,再来,还是滑了下来,毛毛说:“怎么爬不上去呢?”沙朗说:“你不要太急,刚刚来的时候,你开心地蹦蹦跳跳,现在当然爬不上去了。”然后他们休息了一会儿。

休息完了,毛毛又开始学爬树,但是还是一爬就滑。沙朗看想到了一个好主意,她把自己的蝴蝶结扔到树上对毛毛:“快帮我拿蝴蝶!”毛毛听了马上爬上了树,这次却没有滑下来,因为毛毛想帮沙朗拿蝴蝶结。

蝴蝶结被毛毛拿了下来,沙朗高兴得对毛毛说:“你终于学会爬树了!”他们高兴地回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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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有关名人故事

全文共 3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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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响乐指挥家小泽征尔胜于自信

小泽征尔是世界著名的交响乐指挥家。在一次世界优秀指挥家大赛的决赛中,他按照评委会给的乐谱指挥演奏,敏锐地发现了不和谐的声音。起初,他以为是乐队演奏出了错误,就停下来重新演奏,但还是不对。他觉得是乐谱有问题。

这时,在场的作曲家和评委会的权威人士坚持说乐谱绝对没有问题,是他错了。应对一大批音乐大师和权威人士,他思考再三,最终斩钉截铁地大声说:"不!必须是乐谱错了!"话音刚落,评委席上的评委们立即站起来,报以热烈的掌声,祝贺他大赛夺魁。

原先,这是评委们精心设计的"圈套",以此来检验指挥家在发现乐谱错误并遭到权威人士"否定"的情景下,能否坚持自我的正确主张。前两位参加决赛的指挥家虽然也发现了错误,但终因随声附和权威们的意见而被淘汰。小泽征尔却因充满自信而摘取了世界指挥家大赛的桂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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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照片里的故事初中

全文共 7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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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把这两张照片也帮我存到手机里。奶奶拿着手机对我说。

奶奶,这上面都是谁啊?看上去是很久以前的照呀。我看着小姨奶发来的照片,疑惑地问。

几十年过去了。奶奶低下头,小声地说。

六十多年前,随着一声啼哭,黄家的院子里又多了一个女孩,她就是我的奶奶。

奶奶在家中排行老四,有三个姐姐一个妹妹。听奶奶讲,当时他们家可是一个大户人家。她的父亲有几个哥哥,还有两个弟弟。但究竟有几个哥哥,奶奶也说不清了。

在奶奶七八岁的时候,他的父亲好像是违背了祖训,被赶出了这个家族,全家人只能跟着奶奶的父亲离开。

在那几年,那个年幼的女孩跟着家人几乎走遍了江苏各地,甚至还到过山东,她不清楚父母为何要这么做,也许这就是命运吧。几年东奔西走后,他们终于在连云港落脚。不知不觉中,奶奶上了初中,她的大姐,二姐都出嫁了,她的父亲也老了。

奶奶上完初中就进工厂工作了。那一年,她的三姐也嫁出去了。家中只剩下她与妹妹,还有父母。

又过了几年,奶奶在工厂里结识了爷爷。经过一段时间,他们结婚了。在老新浦街的某个巷口里,他们举行了婚礼。爷爷家里出资,买了一户平房,这就成了爷爷奶奶的婚房。

恢复高考改革后,奶奶的妹妹考上了大学,但最后由于种种原因没有去上。

为什么小姨奶不去上大学呢?我打断正在讲的奶奶。

家庭成分。奶奶答道。

不多久,我的父亲出生了。他们一直在那栋平房里住到我出生,才搬了家。

就在我出生后不久,奶奶的父亲去世了,那时我年纪尚小,没太多记忆。没过几年,奶奶的母亲也去世了。那时我三岁,只记得那几天,奶奶总是哭。

眼前奶奶的眼眶已湿润,她拿起了一本泛黄的小本子,那是一个电话本,记录着亲朋好友的电话号码,大部分都是几十年前的老号码,基本上都不使用了。奶奶翻看着,仿佛回到了从前,遇见了老友,他们在黄昏下聊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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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关于狗的成语故事:狗急跳墙

全文共 4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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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前有一个很凶的猎人,养了一只猎,但是每次都只给猎狗少量的食物。

有一次,狗实在大饿,偷吃了一点猎物。

没想到被猎人发现了,猎人拿起猎刀要将其杀死。

不料,猎狗一时害怕,从园子的很高的围墙也是唯一的逃生之路跳出去了。

猎人惊讶极了道:“狗急还能跳墙!”

狗急跳墙的成语故事延伸

【注音】gǒu jí tiào qiáng

【出处】《敦煌变文集·燕子赋》:“人急烧香;狗急蓦墙。”

【解释】狗急了也能跳过墙去。比喻坏人在走投无路时豁出去,不顾一切地捣乱。

【用法】作谓语、定语

【近义词】垂死挣扎 穷鼠啮狸 困兽犹斗 孤注一掷 铤而走险

【例句】我们要时刻保持高度警惕,严防阶级敌人~,做垂死的挣扎。

关于狗的成语故事:狗急跳墙点评

猎狗东躲西藏,慌不择路,被逼进高围墙。在走投无路的绝境中急中生智,突然纵身一跃,越过高墙,终于死里逃生。“狗急跳墙”这个词在词典里也许是作为贬义词而加以诠释的,词里含有讥笑狗。但是从某个方面来说,在走投无路的绝境中激发了自己的潜能,救了自己一命,也未尝不是一件值得骄傲的事情。只不过我们不要做危害他人利益的事情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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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幽默哲理小故事

全文共 3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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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的表妹和表妹夫小马来我家做客,准备晚饭时,表妹俯在我耳边说:“姐,小马是个大胃王,你晚饭可要多准备点儿!”我一听连连点头。

吃饭时,我发现表妹所言非虚,小马竟然一口气吞了两大盘饺子,之后又毫不含糊地啃了两个鸡腿和八个鸡爪子,喝了两瓶啤酒。看他吃完饭进了卧室,我担心地对表妹说:“这么吃会不会撑坏肚子啊,晚上他要是胃不舒服了,你就来找我拿消化药!”

晚上十一点多,正在书房上网的我果然听见客厅有动静,开门一看,表妹和小马竟然都起来了。看着小马一脸尴尬地摸着肚子,我马上明白了是怎么回事儿,急忙转身奔向厨房说:“我这就去拿水和消化药,不行咱们上医院!”谁知表妹一把拉住我说:“姐,不用找消化药!”我指了一下小马着急地说:“不找消化药怎么行啊,没看他都难受得团团转了!”没想到表妹不好意思地说:“姐,其实小马是饿得团团转了,他晚饭没有吃饱,想问你家有没有方便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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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五年级成语小故事

全文共 8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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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晋时期,有一位著名的将领、学者名叫杜预。他曾任镇南大将军,都督荆州诸军事。他有很高的谋略,被人称为“杜武库”。

他曾撰写过《春秋左氏经传集解》《春秋释例》《春秋长历》等学术着作。其中《春秋左氏经传集解》是流传至今的《左传》注解中最早的一种,被收入《十三经注疏》之中,成为后世儒家学者必读的经典之作。

三国时期,魏国由司马氏执掌政权。魏国吞并蜀国后,司马炎索性夺了帝位,建立晋朝,他就是历著名的晋武帝。此时,杜预主张出兵灭吴,一统天下,他给晋武帝写了一道奏章。晋武帝看罢奏章后,觉得杜预的意见与自己的想法不谋而合,就不顾众臣的反对,下了伐吴的决心。

公元280年,杜预率领几路大军向吴国发动攻势。他只用了十几天的时间,就占领了长江上游许多城镇,沅、湘两江以南一带的州郡,也都投降晋军。吴军都督孙歆等二百多名官员被俘、被杀。

杜预想紧紧抓住这个有利时机,一下子把吴国灭掉。可是有人却认为,吴国是个大国,实力非常雄厚,要把它一下子灭掉实在很困难,况且当时正是夏季,暑热难当,雨水丰盛,疫病容易流行,不如暂时停止军事行动,等到冬季再发动进攻也不算晚。

杜预不同意这种意见,他坚定地说:“从前,燕国的乐毅靠着济西一战,一口气就占领了齐国七十多座城池。取胜的原因,除了乐毅指挥有方以外,就是靠士气旺盛。现在我方士气旺盛,如果及时进攻吴国,就好像用刀破竹子,劈破几节以后,剩下的就可以迎刃而解,不会受到什么阻碍了。”

杜预按照自己的想法,继续与敌军作战。凡是他的旌旗所指之处,敌人没有不被打得大败的。很快,晋军攻下了建业,吴主孙皓被迫投降。晋朝终于统一了全国。征南军队班师回朝后,晋武帝封杜预为当阳县侯,以表彰他平定东吴的盖世功勋。

杜预认为天下虽然安定,但爆发战争的可能依然存在,绝不能掉以轻心。于是他仍然勤于军备。后来,他还利用军队兴修水利,为人民造福。他的这些功绩,都长久地留在人民的心中。

势如破竹:表示作战或工作节节胜利,毫无阻碍。有时也用来形容不可阻挡的气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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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名人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6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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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借《千手观音》让世界记住自己的演员邰丽华,用曼妙的舞姿、清纯的微笑、坚定的意志,创造了生命的极致。一位聋哑人,就这样感动了我们。从不幸被上帝夺去听力、声音,到默默无闻、不屈不挠,再到20xx年春晚的惊鸿一现,她把自己成功地展示在世人的面前。她知道作为一名聋哑人只能用手势、动作展现自己,她选择了舞蹈,找准了自己的生活位置,成功地谱写了人生绚丽的篇章。

提起“感动中国”,我不能不想起已去的丛飞。在金钱和爱心面前,他选择了后者。作为许多贫困孩子的爸爸,他奔走于各地进行演出,资助他们上学,甚至在病危时,他还没忘记那些孩子,又把医疗费寄给他们。在人人为己的环境中,他是那么的高大、光彩照人。丛飞在人生中找准了自己的位置,让爱心传递下去,也让我们从此记住了他——一位高尚的歌手。

【素材点拨】这则材料首先选用是《千手观音》的领舞邰丽华的事例。通过对其面对先天残疾刻苦努力最终获得成功的事迹的叙述,阐述了正是因为她找到了舞蹈,找准了自己的位置,才能成功“谱写了人生绚丽的篇章”的观点。选例典型、贴近生活,容易为人接受。第二个事例选择感动中国的人物——一丛飞的事例,从选例的角度,已经由个人的成功上升到人生价值的定位,两小节之间逐层递进,论述逐步深化。另外,在选用事例进行论证的过程中不仅详略得当,记叙、抒情、议论自然得体,而且每一个事例后,都有结合中心的材料评论,表现出事事点题的特色和较好的思想性。这些都是在运用事例论证时成功的必备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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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喜欢的小狗作文500字

全文共 5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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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养着一只哈士奇,每天放学回家,一开门它就朝我飞奔而来,然后给我一个大大的拥抱!

它长常披着一身淡蓝色和白色相间的铠甲,还有一双深蓝色的大眼睛,四只胖乎乎的小爪子强健有力,最让我觉得可爱的是它那又粗又长的大尾巴。

它非常的贪吃。记得有一回,我和爸爸妈妈去外地出差了。把它交给邻居家的人帮我看着,几个星期以后,我回来的第一件事就是去看它,哈士奇见我后,可激动了,立马向我飞奔过来!我最先已经快被感动哭了,可万万没想到,它朝着我刚掉的火腿肠跑了过去。并大口地吃了起来!这尴尬的场景使我终身难忘啊。

还有一次,我和它到白塔山上去玩,它总是在我前面跑到山上去。这一次我们只走到了半山腰,就停下来了。只是用了吃了一口奶油面包的时间,我的哈士奇就无影无踪了,我立刻丢下面包去找它了。我边找边问:“您有见过一条哈士奇从这里经过吗?”我几乎把整个大姚县找了一遍,可怎么也找不到,我又回到白塔山上的那块石头上坐着,心想:我的哈士奇到底在哪儿呢?突然我听到了叫声:汪汪汪汪汪!我的哈士奇一下子跳到我的背上。我把它抱过来问:“你今天到底哪儿去了!”我的哈士奇仿佛在说:”哈哈!小主人被我吓到了吧!没事我在和你玩捉迷藏呢!”那时也已经是傍晚了,我们又开心的回了家。

我这个人,天生喜欢动物,可是还是更喜欢我可爱的哈士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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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喜欢的小狗作文400字

全文共 4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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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养了一只可爱的小,它长着一对如蓝宝石般水灵灵、亮晶晶的大眼睛,灵活敏捷的身体,和一条一翘一翘、调皮好动的短尾巴。但最引人注目的还是它那一身如雪一般的纯白闪亮、蓬松柔软的皮毛,所以我们给它取名叫“白雪”。

和别人家贪吃的小狗不一样,我家的“白雪”吃饭的动作十分优雅。中午,我们全家吃午饭时,小狗也在享受它的午餐。它吃狗粮时十分安静,伸着毛茸茸的小脖子,吐着粉红色的小舌头,小口小口地咬着食物,看起来非常有礼貌。我想,它一定是小狗学校的乖学生。

但是,当玩耍的时候,“白雪”就和其它的小狗一样活泼啦。吃完饭,我带它到空地上找别的小狗玩,它也一蹦一跳到处乱跑。我扔出一只飞盘,所有的小狗都快乐地冲过去,都想第一个找到。刚开始,“白雪”跑着最快,只可惜,它的腿太短啦,最后还是被另一只狗超过了。虽然输了比赛,但“白雪”一点也不灰心丧气,又和它的狗狗伙伴玩别的游戏去了。

我在旁边看得哈哈大笑,心想:我家的小狗实在是太可爱了!谁家的小狗都比不上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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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和小狗的故事

全文共 2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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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雯婕

记得我四岁的时候爸爸给我买过两只小。一只是黄色的,一只是黑色的,我给它们取名叫:小黄和小黑。

小黄和小黑是泰迪,身上的毛卷卷的,毛茸茸的,好像烫了卷发。眼睛圆溜溜的,像两颗黑珍珠。

小黄是母狗,小黑是公狗。每次吃饭的时候,小黑都会吃的快一点,吃好了就抢小黄的,我看不过,每次都会棒小黄,把小黑抱起来。让小黄安心地吃好饭。我非常喜欢我的两只小狗。我和它们在一起的时候非常快乐!

可是,妈妈很反对在家养狗,叫爸爸一定要把狗送走。我伤心地哭了!我是那么不舍得跟它们分开。直到现在我还很想念它们,这就是我和小狗的故事,你们也写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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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中国历史名人故事

全文共 9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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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汉末年,天下四分五裂,刘关张桃园结义之后,刘备广招贤能异士,于是便有了刘备三顾茅庐请隆中诸葛的故事,诸葛亮(181—234年),字孔明,青年时代躬耕于隆中,并苦读经书,熟悉历朝兴衰的历史,潜心钻研兵法。他常以春秋战国时的管仲、乐毅自比,是难得的一位将才、谋士,自称“卧龙”。善于网罗人才的刘备闻知,高兴地说:“我需要这样的人才!”并表示哪怕山高路远,行走不便,也非亲自去请他不可。

深冬的一天,刘备带着关羽、张飞,到隆中邀请诸葛亮。谁知诸葛亮恰好不在家,刘备只好扫兴而归。

刘备回到新野,不断派人到隆中打听诸葛亮何时在家。当打听到诸葛亮外出已经回到家时,刘备当即决定二请诸葛。这时,张飞不以为然地说:“一个平民百姓,派个武士把他叫来就得了,犯不着让你一再去请。”刘备说:“诸葛亮是当代大贤,怎么能随便派个人去叫他呢?你还是痛痛快快地跟我去吧。”刘备说服了张飞,叫上关羽,三人骑马直奔隆中而去。

这一天,北风呼啸,大雪纷飞,冷得实在教人难忍。张飞对着刘备大嚷:“我等何苦找此罪受!不如等天晴再说。”刘备却说:“贤弟,咱们冒此大风雪,不怕山高路远,去请诸葛,不正表明了我们的一片诚意吗?”三人继续往前赶路。不料,这一次刘备又未见到诸葛亮,只好写了一封信托诸葛亮的弟弟转交,说明来意,并表示择日再访。

第二年春天,刘备更衣备马,决定第三次去拜访诸葛亮。张飞、关羽竭力劝阻。关羽说:“我们两次相请,都未见到他,想必他徒有虚名,不敢前来相见。”张飞更是带着轻蔑的口吻说:“我们已仁至义尽,这次只需我一人前往,他如若不来,我就将他绑来见你。”刘备连忙说道:“不得无礼,没有诚意哪能请到贤人呢?”

刘备三人飞马直奔隆中,来到诸葛亮的草庐前。此时诸葛亮正在午睡。刘备唯恐打扰诸葛亮,不顾路途疲劳,屏声敛气地站在门外静候,直到诸葛亮醒来才敢求见。刘备见了诸葛亮,说道:“久慕先生大名,三次拜访,今日如愿,实是平生之大幸!”诸葛亮说:“蒙将军不弃,三顾茅庐,真叫我过意不去。亮年幼不才,恐怕让将军失望。”刘备却诚恳地说:“我不度德量力,想为天下伸张正义,振兴汉室。由于智术短浅,时至今日,尚未达到目的,望先生多多指教。”刘备谦虚的态度,诚恳的情意,使诸葛亮很受感动。于是诸葛亮终于答应了刘备的请求,怀着统一全国的政治抱负,离开了隆中茅庐,出任刘备的军师。他忠心耿耿地辅佐刘备,为“三国鼎立”局面的确立,做出了巨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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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初中作文书包里的故事

全文共 12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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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书店闲逛时,无意中看到了那本金色的《哈利·波特与被诅咒的孩子》,我的记忆迅速穿越到那年夏天……

哈利·波特迷(以下简称“哈迷”)全世界都有,我们班就有两个骨灰级哈迷——小允和我,为此我们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课余时间,我们两个总是形影不离,热火朝天地讨论书中的故事

“快来,快来!JK罗琳又出《哈利·波特》第8本了!”一听就是小允的声音,一嗓子喊下去,全班人呼呼啦啦地围在他身边。他得意洋洋,眉飞色舞地打开书包,小心翼翼地掏出那本新书——闪耀着金色光芒的《哈利·波特与被诅咒的孩子》。封面上的金色飞贼,剧本式的正文,就像摄魂怪勾引人的心智一般吸引着我。“小允啊!借我看看呗!”“不!”他把书举得高高的,我借着身高的优势,一把把书夺过来。“就让我看一会儿吧!”我继续嬉皮笑脸地讨好道。“不!可!能!”他跳起来又把书抢了回去,好像我看几眼就会把书磨薄了一样,“这可是我爸出差从外地带回来的,不是你们想看就能看的!”看他那兴高采烈的炫耀样儿,我就气不打一处来,不给就不给!从此我们心里就结下了一个小疙瘩,在一起时都不约而同闭口不提哈利·波特的事。

汉字大赛来了,我和小允经过层层选拔进入校代表队,入围县决赛。他那时可是意气风发,一路唱着凯歌,在决赛中进入前十名,途中未尝败绩。而我就坎坷多了,半决赛被意外淘汰又运气爆表,在复活赛中过五关斩六将,一路腥风血雨也杀入了前十。于是,我俩双双进入了县代表队候选名单。过两天就是赛前最后一场模拟了,我在加班加点地总结资料,他却不以为然地哼着歌。我把资料放入书包中,对他说道:“你要复习了呀!”他满不在乎地摇摇头。

模拟成绩下来后,我侥幸成了第一,小允却意外成了第十。我心急如焚,与他相约在小公园一起复习,又从书包中掏出额外帮他总结的一本小册子,“给!”我递给小允。“我……我不是没……”小允眼神里充满了不解与错愕。“拿上吧!”我把小册子塞入他手中。一起复习的时间过得真快,方才还艳阳高照,转眼间就日落西山了,我们的复习也告一段落,他突然轻声说道:“谢谢你啊!老陈。”

后来,我们以第一与第三的好成绩入围了县代表队,披挂上阵向市里进军,虽然最后只剩我一人走到头,可我注意到小允书包里一直放着我送他的那本小册子……

又是一个黄昏,我独自一人走在放学路上,可能是累了吧,今天的书包显得格外沉重,回到家打开书包,我呆住了,书包里竟然静静躺着那本闪着金光的《哈利·波特与被诅咒的孩子》!是小允送给我读的!翻开画着金色飞贼的封面,扉页夹着一张天蓝色的纸条:“谢!——至永恒的友谊。”我的心被深深地触动了,这一本我期待已久的书,就像火种点亮了我心中不灭的、永恒的、纯真的友谊之火!在这一刻,我与他心中的小疙瘩如同春日的薄雪一点点化开了,我们的心灵又遇在了一起。

就在这段书包里的故事中,我们的友谊桥梁变得坚固,变得坚不可摧;就在这段书包里的故事中,我们遇到了更好的自己、更好的友谊!

那个夏天的午后,小允又从书包中掏出一本哈利·波特系列新书,校园中又多了两个激烈讨论的哈迷,这是一段存在于书包里的故事,是一段纯真无瑕的友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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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喜欢的小狗

全文共 3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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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有一只特殊的小,它顽皮可爱,一双水汪汪的眼睛,黑黑的鼻子,它的名字叫:“毛毛”是我们家最小的成员我们都很喜欢它。

星期天,一个阳光明媚的中午,我和爸爸妈妈吃完午饭就带上我喜爱的小狗出去逛街。

刚走到一半路时一个小偷拿着一个手提包正跑着,后面有一位警察正追着,我的小狗“毛毛”就跑了过去,最后小偷终于被小狗“毛毛”扑倒在地,警察叔叔捉到了小偷,我连忙跑了过去,抱住我的小狗,这时警察叔叔说:“这是你的小狗吗?”警察叔叔问,我说:“是呀,有什么问题吗?”警察叔叔笑嘻嘻的问,说:“多亏你的小狗捉住了小偷,谢谢你小狗”。我听了高兴的对小狗说:“你真是一只机灵的乖狗狗”。于是我们笑了起来。

回家以后我把这见事告诉了爸爸和妈妈,爸爸妈妈都在夸奖小狗。

这就是我的小狗“毛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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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最喜欢的小狗作文700字

全文共 6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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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人喜欢猫,有的人喜欢猴子,而我却喜欢小

在山东我爷爷的家里有一只小白狗名字叫花花(真不明白为什么)。花花有着一双如同葡萄一样乌黑的大眼睛,一对竖起的小耳朵。我认识它是刚到爷爷家时,我想和它玩儿,它却只瞟了我一眼,没理我!我想它真是条高傲的狗。不过没过几天,它就会颠颠的跟着我了。

花花是条有趣的狗。有一次,我对它说:"我们玩儿捉迷藏吧!"当时感觉是"一语惊醒梦中狗"它竟然立刻躲了起来,我往院子里浏览了一圈,看到了一条白白的尾巴露在了墙角外边,"哈!花花,你露馅了!"他突然把尾巴收了回去,怎么也不出来,这时妈妈喊吃饭了,它突然冲出来,跑向了厨房,我心想:真是一个小吃货呀!

花花是条勇敢的狗。我多次注意到它头上有道伤疤,听爷爷说村里有一座山,山上有蛇,蛇会下山跑到人家的院子里伤人,有一条蛇跑到爷爷家的院子里,差点把爷爷奶奶伤了,花花挺身而出,打败了蛇,把蛇赶出了家门。但是,花花在搏斗中头被蛇咬伤,流了很多血,它是多么勇敢啊!

花花是条喜欢和其他动物交朋友的狗。除了花花,爷爷家还养了了一只猫,猫又生了一只小小猫,有一天,花花在院子里散步,两只猫过来要与它决斗,小小猫抓它一下,它"汪"一声,小小猫仓惶而逃,大猫扑它一下,它大叫两声"汪汪",大猫吓得魂飞魄散,也逃跑了,花花的朋友也没有交成功!哈哈哈……

最后花花还是条在食物面前绝不让步的狗,有一次我在吃饭,我撕开一根火腿肠,花花也想吃,我想给它一块儿,可那只猫也冲我"喵喵"叫,但我只给它们一块儿,它们一起过来了,可是不够吃,天哪!它俩竟然抢了起来!我想我是把它俩喂成"仇人"了,真是让我苦笑不得。

这就是爷爷家的小狗花花,你喜欢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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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关于哲理的小故事

全文共 13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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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琐,让人痛苦;简单,使人幸福。心态,越简单的人,那么拥有的快乐就会越多。---题记

厌倦了人情薄凉,看透了世间冷暖,以为炙热的心开始凉了,殊不知,不是心凉了,而是岁月磨历了心智,我们变得淡然了,学会了安静,学会了静静的在光阴似箭里,沉淀一份悠然自得的心境。不奢望繁华似锦,只求云卷云舒的清淡,似水一样的舒缓快乐,守一座可以让快乐的城池,让精神有所阪依,远离喧嚣,接近清宁。

习惯了随意的生活,随意但是不可以随便,随意是一种光阴深处的惬意。当有人问我过的好吗?我会笑意的说过的很好。好与不好,都要生活。事实生活本来就是一本书,放在不同的人手里,读出的`理解也会不同。

生活是过给自己来感受的,生活是一本大书,作者,读者,都是你自己,无须渴盼所有的人都能读懂,一生有那么一两个人认真读你,就是一种满足,一种幸福,毕竟朋友易得,知音难求。生活,不是过给谁来炫耀,亦不需要谁来怜悯的?别人羡慕你,别人同情,那只是一时半会的光景。炫耀久了,疼惜久了,都会麻木的。生活,终究是过给自己感觉的。一个人的人生,过的健康,平安,有亲人朋友的疼爱关心,有上天的眷顾就够了。

人生苦短,没有那么多的甘与不甘,只要活着,就是幸福,只要活着,就是自己的英雄。活着,就是一种对生活的态度。也许很多事情,很多人我们都想不开,那就不要想了,想也罢,不想也罢,这一刻无论多么美好,或者多么糟糕,终究都带不到明天的时光里,唯有的就是过好这一刻,不要浪费光阴,浪费生命,且行切珍惜。

让每一个今天,活出自己舒服的样子,绽放自己的精彩,活得踏实,活得自在。

今晚与很多同行聚餐,心里甚觉欢喜的。聚会,对我而言,是一个陌生的词汇,除了忙生意,就喜欢一个人的安静,习惯了一个人蜗居在文字这片小小的天地,听着音乐,挥舞着笔墨,独自沉醉,独自享受。随意的抒发自己的感想,音乐是文字的情人,茶是文字的另一半。在文字里,感受惊鸿一瞥的美丽,在文字来一场自己与自己灵魂的温婉交流,美丽着一个人的风轻云淡,细水长天。

很久没有喝酒了,今天因为高兴,居然也开心的喝了一瓶啤酒,心是喜悦的,是丰盈的,情绪也是无限的饱满,因为我看到大家在一起没有拘束的,是随意交流的。此刻,都是一种简单的朋友,没有生意场上的较量,争锋,就这么一个简单温馨的聚会。而如今人与人之间,真的少了很多暖流,很多都是出于利益为前提的接触。

很是不喜欢这样的交流,一直是喜欢简单的,就如同今晚的聚会一样轻松简单,就好。不管别人怎么样看?于我,都是一次快乐的聚餐,至少我是用一颗纯简的心,来真诚,真心的赴宴,没有半点的虚情假意与私心杂念。当聚会散去,一路上,我在默默的想着,如果每一个人都如此简单的活着,没有勾心斗角,利欲熏心,纸醉金迷,那样人与人之间的交流,该多么的幸福与快乐,轻松与自在!

对我而言,人活着,就应该让自己拥有一颗简单的心,简单到像一朵花,没有杂念的盛开着,在自己的世界,绽放成美丽模样,散发出自己独特味道。你赏与不赏,爱与不爱,你疼,亦或不疼,闻,亦或不闻,都依然用自己的方式盛开在属于她的季节。

在野陌,在田园,在路边,在花园,无论在哪里生根?只要有土壤,有阳光,有雨露,什么也阻挡不住我盛开的脚步,处处都有她简单快乐绽放的身影,立在风中,立在雨季,立在关注她人的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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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和小狗的故事作文350字

全文共 3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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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放学回家,我在走廊里发现了一只浑身雪白的小,它的眼睛就好像是深紫色葡萄一样亮、一样黑。小狗瘦瘦的,在走廊里冻的瑟瑟发抖。

我把这只可怜的小狗抱起来,它像皮球一样轻。我给它起了一个名字——雪花。我把雪花带回家,妈妈也很喜欢雪花,给它买了三个窝,两个饭盆,一堆小玩具,还有好多狗零食,像牛肉粒、鸡肉、火腿肠、牛奶味的磨牙棒。

我们都很喜欢这只小狗,但不幸的事发生了。有一天,我领着小雪花到广场玩。我只是系了一下鞋带的功夫,雪花就跑的无影无踪。我绕着广场找了三圈,连石头下,大树下都不放过,可我还是找不到雪花。我伤心的泪水洒遍了广场的每一个角落。天黑了,我垂头丧气地走回了家,半夜我听到了扒门声,我赶紧跑过去开门。门外站着的竟然是雪花!它全身脏兮兮的,我抱着它那瘦弱的身子哭了起来。

妈妈给雪花洗了个澡,我小心翼翼的把它抱在了怀里,我很喜欢雪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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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狗狗作文400字

全文共 5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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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突然想起我家的,到现在我家一共养了5条狗了,

第一条是个白色的公狗,取个名字叫旺旺旺,为了给它取个名字我还专门给我妈打了个电话问问,养了大概有一年最后病死了,这是和我感情最好的一条狗,那时候我还在上小学,天天和它粘在一起,死的时候我挺伤心的。

第二条也是白色的,公母记不清了,当时我还没有走出失去第一条狗的思念中。也没有名字,养了两三个月就病死了,还没长大。

第三条是个黑白相间的母狗,叫花花,那时我上初中了,没时间和狗玩了,我对它没什么印象,它一直都被铁链拴着,有一天晚上它不知什么时候跑到我的后,我后退了一步踩到了他的前抓,它狠狠的咬了我一口····最后病死了。

第四条是条黄白相间的公狗,不只当时为什么叫他灰灰。养了它两三年。爷爷挺喜欢它的,每次干农活的时候都把它带上。有一次我不小心踩了到它了,但他只是惨叫,却没有条件反射的咬我,真是条好狗,我的印象中,它生过一次大病,当时以为它也活不长了,可后来却好了。它很黏人,有一次过年,它跟着我们一家到了我二姨家。不过没过多长时间他就没了,好像是正月十五的晚上找不到它了,应该是被谁捉去下锅了···

第五条是条灰色的狗,也叫灰灰,它是上一条狗丢后一个星期到我家的,因为以前没拍照的东西所以以前的狗都没有留下照片,只有这条狗留下了照片。其实我觉的它挺可爱的,去年过年的时候被人偷走了,因为我过年没回家,这事我也是上个月才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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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成语故事拔苗助长读后感2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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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期间,妈妈给我买了一本成语故事书,我在里面学到了很多成语。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一个成语故事是《拔苗助长》。

从前,有一个农夫他是个急性子,老是担心自己的禾苗长的不够快,于是他就把禾苗一棵一棵拔高了。第二天早上,他的儿子一看禾苗全都枯死了。

这个成语故事告诉我们,做事不能违背事物的发展规律,不能急于求成,否则就不会得到成功。故事里的农夫就犯了这样一个思维错误。我们在学习中也应该避免犯这样的.错误,从不会到会,从不懂到懂是有一个过程的,就像种禾苗一样,要一点一滴的积累,踏踏实实的学习,最后才能成为一个知识渊博的人,成为一个对国家有用的人。

我还学会了如何使用这个成语造句:做任何事情都应该循序渐进,不可拔苗助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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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和小狗的故事作文400字

全文共 4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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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天,我放学回家,发现从邻居家跑出来一条棕白相间的小。它的尾巴短短的,有一对三角形的耳朵和又短又肥的小爪子,它看见我害怕的情不自禁地往后退了几步,我想摸摸它,可它却愤怒的叫了两声,我无可奈何地摇了摇头,伸手去开我们家的门,它好像是被吓到了似的落荒而逃,我心想,真是一只胆小的小棕狗啊!

一周后,邻居有事要出去两个多月,决定把小棕狗——糖豆,暂时放在我家里,小狗一开始对我们很陌生,一直自己躲在笼子里不出来,我们一家人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它引出来,我们和它一起玩球。它很爱干净,如果要上卫生间,就会到我们给它指定的“卫生间”去方便,不久后我们渐渐变得亲密,每天我放学回家,它第一时间冲向我,用身体蹭着我的腿,我们一起度过了许多快乐时光。

时间过得飞快,两个月后邻居回来了,我们彼此都依依不舍,很快糖豆就当妈妈了,生了四个小狗宝宝,邻居还给了我们一只小狗表示感谢。

每天我都早起带着它出去玩,给予属于它的快乐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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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喜欢的动物——小狗

全文共 4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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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有自己喜欢动物,我也不例外。

我家有一只小叫妞妞,它有一身雪白的皮毛,一对水灵灵的眼睛,一张能吃的小嘴,一双总是搭在脑袋上的小耳朵,走起路来一摇一摆的,更有趣的是它那一条粗线般的小尾巴。

妞妞吃东西的时候很有趣,当你把它最喜爱吃的东西放到它面前时,它总是朝你叫两声,再围着你跑上一圈,好像在向你说谢谢一样,然后摇着它那一条粗线般的小尾巴大口大口的吃起来,一改平时那斯文的模样,看着它狼吞虎咽的样子,我忍不住笑起来,我一笑,它就抬起头来看看我,然后摇摇尾巴,好像在向我说:“别笑我呀,这是我最爱吃的东西了!"

妞妞有时候也很可爱。有一次,我让它和我一起玩,它给我摇摇它那小小的尾巴,跑到一边睡大觉去了,我很生气,但看它那可怜的眼神,我也就让它睡了。

还有一次,它在睡觉的时候,我轻轻的走过去,“啊”的一声,把妞妞吓得跳了起来,我哈哈大笑,笑得肚子都疼了,我一看它吓得直发抖,只好屡屡它的皮毛,它好了,又像往常一样活泼可爱了。

我很喜欢我家的小狗妞妞,它能给我带来无比的快乐和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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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狗猛酒酸成语寓言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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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国有个卖酒的人,为了招徕生意,他总是将店堂打扫得干干净净,将酒壶、酒坛、酒杯之类的盛酒器皿收拾得清清爽爽,而且在门外还要高高挂起一面长长的酒幌子,上书"天下第一酒"几个大字。远远看去,这里的确像个会做生意的酒家。

然而奇怪的是,他家的酒却很少有人问津,常常因卖不出去而使整坛整坛的酒搁酸了,变质了,十分可惜。

这个卖酒的宋国人百思不得其解,他于是向左邻右舍请教这好的酒竟然卖不出去的原因。邻居们告诉他:"这是因为你家养的太凶猛了的缘故。我们都亲眼看到过,有的人高高兴兴地提着酒壶准备到你家去买酒,可是还没等走到店门口,你家的狗就跳将出来狂吠不止,甚至还要扑上去撕咬人家。这样一来,又有谁还敢到你家去买酒呢?因此,你家的酒就只好放在家里等着发酸变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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