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uld not connect to memcache and try to use file cache now!
历史典故之丝绸之路的故事 - 开学吧

0

我喜欢小狗的故事作文【精彩20篇】

文天祥面向南方慷概就义了,给世人留下一首撼人心弦的《正气歌》。以下内容是小编为您精心整理的我喜欢小狗的故事作文,欢迎参考!

浏览

878

作文

1000

历史典故之丝绸之路的故事

全文共 2132 字

+ 加入清单

大探险家、大外交家张骞在汉武帝初年做郎中时,匈奴中有人投降了汉朝,他们说敦煌(在今甘肃敦煌西)和天山当中有个月氏(rùzhī)国,恨匈奴,想报仇。汉武帝想跟月氏联合起来切断匈奴跟西域各国的联系。他下诏征求精明强干的人去联络月氏,张骞应征了。有个投降过来的匈奴人叫堂邑父,还有一百多个勇士都愿意跟着张骞一块儿去找月氏国。

公元前138年,汉武帝派张骞为使者,带着一百多人从陇西(治所在今甘肃临洮南)出发。陇西外面就是匈奴地界。张骞他们走了几天,终于给匈奴兵围住,做了俘虏,只好住在那边,一住就是十多年。别人都分散了,只有堂邑父跟张骞在一起。日子久了,他们说话、做事,跟匈奴人没有什么不同,匈奴人对他们的看管也放松了。

有一天,张骞和堂邑父带着干粮,趁着别人不留心时,骑上两匹快马逃了。他们要到月氏去,又不知道月氏在哪儿,只往西走。他们跑了几十天,逃出了匈奴地界,闯进了一个叫大宛(在今中亚细亚)的国家。

大宛在月氏北边,是出产快马、葡萄和苜蓿(mùsù)的地方。大宛是匈奴的邻国,懂得匈奴话,张骞和堂邑父都能说匈奴话。大宛人向国王报告,大宛王早就听到过在很远的东方有个中国,地方很富庶,吃的、穿的、住的讲究得没法说,金银财宝、绸缎布帛多得用也用不完,这会儿听到汉朝的使者到了,连忙欢迎。

张骞见了大宛王,要求国王派人送他们去月氏。大宛王就派人送张骞他们到了月氏。张骞见了月氏王,说汉朝愿意跟月氏联合起来共同去打匈奴。

可是,月氏王不想这样。原来月氏老王被匈奴杀了以后,月氏人立他的儿子为王。新王率领着全部人马和牲畜往西逃,一直到了大夏(今阿富汗北部)。月氏人打败了大夏,就建立了一个大月氏国,月氏王不想再去跟匈奴作战,只是很有礼貌地招待汉朝使者。

张骞和堂邑父在月氏住了一年多,没法叫月氏王去打匈奴,只好离开了月氏回国,经过康居(约在今巴尔喀什湖和咸海之间)和大宛,到了匈奴地界,又给匈奴逮住了。他们只好又在那边过了一年多。匈奴的太子和单于争夺王位,国内大乱。张骞同堂邑父就逃回来了。汉武帝见了十三年未见的张骞,拜他为太中大夫,封堂邑父为奉使君。

张骞还想再到西域去。他向汉武帝说:“我在大夏看见邛(qióng)山(在今四川)出产的竹杖和蜀地(今四川成都)出产的细布。大夏人说是买卖人从身毒(juāndǔ)——天竺(今印度)买来的。大夏在长安西边一万二千里。大夏人从身毒买到蜀地的东西,可见身毒离蜀地不远。我们要是从蜀地出发,走西南那条道儿,经过身毒到大夏,就不必经过匈奴了。”

汉武帝听了,打算用礼物和道义去跟这些国家联合起来对付匈奴。他再一次派张骞为使者,从蜀地出发,带着礼物去结交身毒。这次,张骞把人马分成四队,从四个地点出发,走了两千里地,有的给当地的部族打回来,有的给杀害了。往南走的一队人马绕过昆明,到了滇国(今云南南部)。滇国的国王原来是楚国人,很客气地招待使者,愿意帮助使者找道儿去身毒,但昆明人不让过,张骞只好回到长安。汉武帝认为这次在南方结交了一个从没听到过的国家,也很满意。

后来西域一带有许多国家看到匈奴被汉朝打败,就不愿意再向匈奴进贡、纳税。汉武帝趁这个机会,再派张骞去通西域。张骞说:“匈奴西边有个乌孙国(在今新疆)。皇上不妨先结交乌孙王,跟他和亲。乌孙以西的国家,像大宛、康居、大夏、月氏,就容易结交了。”

汉武帝派张骞为使者,拿着汉朝的使节,带着三百个勇士,每人两匹马,还有牛、羊一万多头,黄金、钱币、绸缎、布帛等价值几千万的礼物动身了。

到了乌孙,乌孙王出来迎接。张骞把一份很厚的礼物送给他,对他说:“要是大王能够搬到东边来,皇上愿意把那边的土地封给大王,还把公主嫁给大王做夫人,两国结为亲戚,共同对付匈奴。这对咱们两国都有好处。”

乌孙王请张骞暂时休息几天,自己召集大臣们商议商议。乌孙王和大臣们都害怕匈奴,商议了好几天,决定不下来。张骞就打发他的副手们拿着使节,带着礼物,分别去联络大宛、康居、大月氏、大夏、安息(古代波斯)、身毒、于阗(tián)(今新疆和田一带)等国家。乌孙王还派了几个翻译帮助他们。许多使者去了好些日子还没回来,乌孙王就打发张骞先回去,他借着送张骞回去,派了几十个人到长安去探看一下。

张骞带着乌孙的使者来见汉武帝。汉武帝见了他们已经很高兴了,又瞧见乌孙王送给他的几十匹高头大马,喜欢得了不得,格外优待乌孙的使者。

过了一年,张骞害病死了。又过了几年,张骞派出去的那些副手们都带着各国的使者陆续回来了。汉武帝非常高兴,他知道了西域有三十六国,他们害怕匈奴,只好把自己的奴隶和财富交给匈奴。这会儿汉朝跟这些国家交好,他们不必纳税,都很很乐意地跟汉朝结交。

乌孙王不愿意搬到东边来,汉武帝就在那边设立了两个郡,一个叫酒泉郡(今甘肃酒泉),一个叫武威郡(治所在今甘肃民勤东北)一年到头有官员和兵士守卫着,不让匈奴南侵。

汉武帝派张骞出使西域。西域三十六国都知道张骞心眼好,够朋友。因此,在很长一个时期,汉朝和西域的友好关系就建立起来了。汉朝从西域那边得到了高头大马、葡萄、苜蓿、胡桃、蚕豆、石榴等几十种物产;西域各国从中国得到了丝和丝织品,学会了耕种、打井和炼铁,发展了生产。张骞走通西域的这条路促进了中外文化交流,后来人们就叫它“丝绸之路”。

展开阅读全文

更多相似作文

篇1:童话故事

全文共 305 字

+ 加入清单

动物世界里,我最喜爱的动物就是猎豹和瞪羚,因为猎豹的速度最引人瞩目,是动物世界中跑得最快的动物。可是它有一个小毛病,不能长距离奔跑,每次都要离猎物很近,要不就得饿肚子了。豹子的体内有一种热量,追逐猎物时,热量会上升,到了极点,猎豹还会死呢!

再说瞪羚,瞪羚吃草时总是喜欢摇尾巴,竖起一双尖尖的耳朵,警惕性很高!有一天,瞪羚正在悠闲地吃草,警惕性放松了,吃得正高兴呢,突然从草丛中窜出来一只凶猛的猎豹,它速度可快了,风驰电掣,迅雷不及掩耳,瞪羚哪是它的对手,不一会,猎豹就把小瞪羚咬死了!

看到这里,我就问妈妈,“为什么猎豹不能和瞪羚一起玩、一起吃草、一起生活?”妈妈说:“因为它为了自己生存,这就是自然界的规律!”

展开阅读全文

篇2:喜欢书法的六年级

全文共 815 字

+ 加入清单

在我家的相册里,还保留着一张照片,上面有一个小女孩怀里抱着一张奖状,那是我的一张令人难忘的获奖照片。每当看到它,“学书法”那一幕幕就浮现在我的面前,酸、甜、苦、辣、咸、一起涌上了心头,在我学书法的过程中,就尝到了这些滋味。

那是在一天的中午里,我吃过午饭后,就到爸爸的书房里,看到爸爸桌子上摆着一幅字。我走近一看,看到了一个个刚劲而端庄的字,非常传神。这时,我疑惑起来,爸爸的书房里什么时候有这幅字的呢?于是,我马上就跑到了客厅里问爸爸,说:“爸爸,你书房的桌子上什么时候有了这幅字?”爸爸笑着答道:“那是我昨天下午刚写的。”我高兴地对爸爸说:“爸爸,你写的字太漂亮了。你以前是学书法的吗?”爸爸说:“当然是啦!不然,我怎么会写出那么漂亮的字呢?怎么?你也想学?”我高兴的点点头,爸爸说:“那好吧。”于是,我就下定决心去练书法了。刚开始学的时候,我觉得练书法很有趣。于是,我的学习劲头很足。可是,一个月过去了,我就开始觉得有点厌倦了。因为每天练来练去都是这几个字,反反复复,而且我觉得我的书法和原来也没有什么变化。

一天,我再也忍不住了,于是我就对爸爸说:“爸爸,我不想练了。”爸爸说:“为什么不想练了?”我说:“都练了一个月了,我觉得我的书法和原来没有什么两样,根本没有效果。”爸爸说:“你以为一时半会儿就能练出像我这样的书法吗?我是用了两年的时间和坚持不懈的精神练出来的。”我听了后,很惊讶,居然要用那么多的时间才练成。我听了爸爸的话,受到了启发:作为爸爸的女儿,我也一定要学习爸爸的精神,像爸爸一样坚持不懈,不肯放弃地去练书法和做任何的事情。经过了坚持不懈的努力,我被老师推荐去参加了学校的书法比赛,获得了第一名。

因此,我非常高兴,喜悦的同时我也懂得了:无论做任何事情,只要肯努力付出,不放弃的话,就一定能够有很大收获的。这就是我学书法得到的启发。每当我看到那张照片,我就会更坚定自己的信心,我可以努力做好很多看似不可能的事情。

展开阅读全文

篇3:我喜欢的动物——大耳朵狗作文400字

全文共 388 字

+ 加入清单

我家现在养了一只美卡,之所以叫它大耳朵狗,是因为还不知道要给它起个什么名字。

它有一身长长卷卷的毛,眼睛特别的大,一眨一眨的可有神了,大大的耳朵盖住了它的脸颊,黑黑的小鼻子,别提有多可爱啦!我们今天刚给它取好一个名字——卡卡。

卡卡吃饭的时候可乖了,一点也不挑食,你给它什么他就吃什么,在它第一次来的时候,我们在饭桌上吃饭它可忍不住嘴馋了,趁我们不注意它就先爬到凳子,随后又爬到了桌子上,我赶紧把它给抱了下去,指着饭桌对它说:“卡卡,记好了这是饭桌,你不可以上来知道了吗?”我看了看它的眼睛,似乎听懂了我说的话。第二天,我们再次吃饭的时候,他记住了我对它说的话,就在饭桌底下看着,我真想喂它一块肉,可妈妈说:“它现在还不可以吃肉,一吃就该生病了,所以一天只能吃两顿饭。”我用同情的眼光看看卡卡,告诉它说:“你不可以吃。”它摇了摇尾巴。

怎么样,这就是我家的小狗大耳朵卡卡,可爱吧!

展开阅读全文

篇4:我与小狗的故事

全文共 535 字

+ 加入清单

我的阿姨家有一条有趣的小,名叫”可乐”,它是一条贵宾犬。它的眼睛黑黑的,鼻子小小的,全身的毛是棕色的,尾巴不停的摆来摆去,耳朵长长的,嘴里的舌头有时伸出来,有时又收回去,非常可爱。为什么叫“可乐”呢?因为它的毛发棕黑发亮,就和可乐的颜色一模一样,他活泼可爱,非常喜欢和人玩,是大家的开心果,所以阿姨就给它起了这个好听的名字。

一天,我去阿姨家玩,可没想到,我刚一进门,“可乐”就跟一阵风样冲过来,绕着我的脚打转转,好像非常激动。如果我不理它,它就紧紧抱着我的腿,害得我都不敢走一步,我只好把它抱起来。走路的问题解决了,可是它还不满足,用它软软的小舌头一会儿舔我的手一会儿舔我的脸,我只好把它抱到沙发上,当它在沙发上的时,我的手已经全湿了。

和它玩着玩着,突然想逗“可乐”玩一下。于是我拿起一个挖土机玩具,我刚把它放在地上,“可乐”就开始注意它。我把它向前推了一步,“可乐”就连忙后退几步,并“汪汪”地向它叫。我又把玩具向它跟前推,“可乐”吓的钻进了沙发底下。我把“可乐”抱到腿上,说:“小傻瓜,不需要那么怕,那只是的玩具而已。”我一边说着,一边抚摸着它,它似乎忘记了刚才的恐惧,又高兴起来。

这就是我阿姨家的小狗,一只聪明可爱、热情活泼而又胆小敏感的贵宾犬,怎么样,不错吧?

展开阅读全文

篇5:我喜欢的狗作文500字

全文共 537 字

+ 加入清单

世界上的动物千奇百怪,我最喜欢的动物就是了,因为它们聪明伶俐,忠心不二。

而在狗里面,我最喜欢的就是“拉不拉多”狗了,它们对自己的主要的忠心毫无疑问,而且它对别的人也很温顺,但如果有人对它的主要有伤害,它就会立马冲上去咬伤害它主人的人。

就是因为我喜欢它的忠心,所以才养了一只拉不拉多狗。我开始养它的时候,它才生下来一个多月,还是一只小奶狗,乳牙还没有长全,四只小短腿一蹬一蹬的,很有活力,保护色还没有完全脱掉,还是有一层淡淡的乳白色。

因为它出生在炎热的七月天,所以我给它取名叫小七。

时光飞逝,又一个多月过去了,它也慢慢长大了,长大之后的它,已经和一个五年多的泰迪狗一样大了,没事老是吐着自己粉红色的舌头,牙齿也慢慢变长,变锋利了许多。鼻子也微微的上翘,眼睛亮丽有光泽。

你看,今天,我给它喂完食之后,我穿上鞋,它非常聪明,知道我要出门,特意自己把狗链叨过来了,让我给它戴上。因为我每次出去时,都要给它戴上,它只要一到外面就和吃了兴奋剂一样,带着我跑。它的力气很大,每次要拉住它的“热情”都要费三分之二的力气。

现在它已经成为一只大狗了,我也已经拉不住它了,不过它很乖巧,已经不用拴它了。一叫它就回来,无论离我多远,它都会立马跑到我身边,也不怕它跑丢了,这就是我喜欢的狗——小七。

展开阅读全文

篇6:我喜欢看的书三国演义读后感100字

全文共 203 字

+ 加入清单

在《三国演义》中,我最喜欢足智多谋的诸葛亮,草船借箭是他的壮举之一,令我挥之不去。一次,阴险狡诈的曹操派兵攻打东吴,用大船与他们交战,恰巧大雾弥漫。刘备的大军正缺箭,不过诸葛亮的机智帮了刘备的大忙。他让士兵们扎大量的稻草人安在船上,把船放到水中,每只船上点了几根火把,人站在船舱中。刚好大雾朦胧,曹军看不清,把箭全射到稻草人的身上。再把箭集中起来就可以用了。几天后,这些箭都被用来攻击曹军了。

真是大快人心。

展开阅读全文

篇7:猫和狗的故事

全文共 242 字

+ 加入清单

是一对好朋友。一天,他们突然吵架了,因为他们都说自己是最棒的。有一只鹿走过来,就由鹿来当裁判。

“比什么好呢?”猫好奇地问。这时候,下起了豆大的雨点,轰、轰、轰,鹿说:“我们来比赛斗大声吧!”

雨停了,狗、猫和鹿来到草地上,狗一出声就已经把裁判吓坏了。猫看见狗那么大声,说:“我生病了,不能太大声,我们来比谁漂亮吧。”这时来了一只小白兔,她说:“能帮我找一下本子吗?因为我今天是当卫生管理员。”“去去去,别打扰我们。”鹿摇摇头地说:“猫呀猫咪,外表漂亮没用的,心灵美才是最重要的。”

展开阅读全文

篇8:我喜欢的小动物小狗—小灰灰

全文共 678 字

+ 加入清单

鄞州二小教育集团西校区403班 杨梓轩

在我刚上一年级的某一天,爸爸给我带回来一只小。虽然小狗的个子不大,但是可神气了。它全身的毛柔软极了,它那水汪汪的眼睛,滴溜滴溜地转着,炯炯有神,它背上的毛白白的,就像雪一样,而且在它“雪色”的毛里还错落着几个小黄斑,它的鼻子黑乎乎的,总爱在这儿闻闻,在那儿闻闻,它的尾巴又细又长,而且经常精神地竖在那儿。它让我想起了,喜羊羊灰太狼的动画片,所以我给他取名为“小灰灰”。

小灰灰非常的淘气,有一次,我在画画的时候,它突然跳了起来,我把它放回地上之后,就继续画了起来。可是它又跳了起来,而且傲然地站着,我非常生气,便对它厉声呵斥,它根本没有把我放在眼里,而且还在我的作品上抓了一道大大的口子来,我被气得火冒三丈,朝它挥起手掌,它立刻缩成一团,就像一个毛绒团一样,它的嘴巴一张一合,好像在说:“小主人,我下次再也不敢这样了,就饶了我吧”。

小灰灰的吃食实在有些古怪,有一次吃午饭时,我给它了一片大大的肥肉,我还以为它会大口大口地吃起来,过了一小时我又来看,发现它一口都还没吃,我就奇怪了,心想:小灰灰到底要吃什么呢?下午吃水果的时候,我从冰箱里拿出一盒酸甜可口的哈密瓜,小灰灰立马看上了它,我去洗手的时候,它趁我不注意,就飞快地跑去吃哈密瓜,吃完之后就扬长而去,不见了踪影。我洗完手之后,准备来吃哈密瓜的时候,盒子空空如也,连一滴哈密瓜的汁液也不剩,后来妈妈告诉我,是小灰灰吃完的。它的吃食可真奇怪啊。

它是我最好的伙伴,虽然它有时很淘气,但是我还是很喜欢它,因为它给我带来了无比的快乐,所以我一定要好好照顾我家的小狗—小灰灰。

展开阅读全文

篇9:有关青春励志的哲理故事

全文共 1294 字

+ 加入清单

就像没有明天那样生活的人有两种人,一种是智者,一种是愚者。

把每天当作生命最后一天,把每个时刻当作最后一个时刻去努力付出实践自己正确目标的人,不可不说是智者;

把明天抛在脑后,而通宵达旦地娱乐、酗酒、嬉戏的人,不可不说是愚者。

幸好,愚者可以变成智者。

如果想知道一个人的未来,就看他都做一些什么样的行为,是短暂地享乐,还是为了长久的未来努力。

果汁软糖实验是世界上最简单,也是最成功的行为实验之一,由沃尔特米舍尔教授设计。他于20世纪60年代在加利福尼亚州斯坦福大学校园里一间幼儿园开始这项实验。

米舍尔找来数十名孩子,在每人面前放一块果汁软糖,告诉他们糖可以吃,但如果等到他返回时再吃就可以多得到一块。然后他便离开教室10到15分钟。

通过观察发现,有1/3的孩子马上就开始吃糖果,还有1/3则一直等米舍尔回来兑现额外奖励后才开始吃,另外1/3的儿童开始坚持但后来忍耐不住放弃等待。

直到14年后这些孩子中学毕业,开始进入高等院校学习或工作,米舍尔才开始研究的下一步。他发现当年马上开始吃糖的孩子在青少年时期表现得缺乏自信,与同龄人相处不好;等到最后才吃糖果的孩子则交际能力强、有主见且学业出众。等待者比不等者考试成绩平均高出210分。

有一个朋友根本不知道什么叫延迟享受,一次又一次地透支自己的体力,每次劝勉,都无济于事,用很多理论来搪塞,直到身染疾病才后悔我所力荐的话,后来造访,诚心祈求,我告诉她为时过晚,回天乏术了。有的男性甚至在寻找到伴侣之前,就开始寻花觅柳,最后染上花柳病,自己烂掉不说,还牵连家人,他只是想到短暂的快乐,而没有想到更久远,本可能几年之后就可以和自己相爱的人组成家庭,却就这样毁掉一生。

关于乔布斯记住你即将死去,这也是没有明天的另外一条解释。

1974年的5月,乔布斯来到了新德里与一名旅途中认识的西方人相约去看印度著名的`宗教集会叫大壶节游行。当看到满身尘灰的苦行僧们赤裸着身体从喜马拉雅山上走进恒河洗礼,看到数百万人头攒动的朝圣者,乔布斯被这种虔诚的气氛震撼了,最神奇的是甚至在还没明白怎么回事的情况下,被一位修行人把他的头按在水里剃了光头,而乔布斯却任由这个陌生人摆布,以至于丹科特克在新德里的大街上见到乔布斯之时,险些没认出来。

8月,乔布斯回到了加利福尼亚,结束了他的印度之行。此次朝圣彻底改变了他的人生观,也为他的未来指明了方向:这次机会倒是让我认为托马斯爱迪生对人类世界的贡献或许比比尔马克思和尼姆卡洛里巴巴加起来都还要大些。

乔布斯的这段经历也被称为对他人生影响至深的经历,他也有一种宗教情怀深入自己的胸怀。他在斯坦福大学的演讲就透露出这种情怀和智慧:

当我十七岁的时候,我读到了一句话:如果你把每一天都当作生命中最后一天去生活的话,那么有一天你会发现你是正确的。这句话给我留下了一个印象。从那时开始,过了33年,我在每天早晨都会对着镜子问自己:如果今天是我生命中的最后一天,你会不会完成你今天想做的事情呢当答案连续多天是NO的时候,我知道自己需要改变某些事情了。记住你即将死去是我一生中遇到的最重要的箴言。

真实的善慧者,应对于如是,有大威力的念死,常作不放逸之行。

展开阅读全文

篇10:600字作文:逗人喜欢的小狗

全文共 577 字

+ 加入清单

我们家的小真所谓人见人爱,花见花开呀,每一个见过它的人都夸奖它长得真好看。它头顶威风凛凛的长发,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一闪一闪亮晶晶的,一张大嘴巴红得像樱桃,全身上下毛乌黑发亮的,四条腿像金刚一样强劲有力,尾巴上有些白色的斑点,扇起来像蝴蝶在跳舞,美丽极了。追跑起来像脱了弓的箭一样飞快而迅猛。和别的小狗打起架来,三招五式的就解决了问题。我管它叫“黑旋风”。

它每顿可以吃一大碗饭,还要加一点汤和肉。每天都会跑出去玩,到中午才会回来。每当我们吃饭时,它那水晶般的眼睛,傻傻地看着我,,一边摇着尾巴,乞求我给它。每当我看到它那惹人怜爱的“呆呆”眼神,都会给它一些好吃的。晚上只要有一点点声音,它都会狂吠,吵得我们都快成熊猫眼了。每次它从外面回来,像一个顽皮的孩子,都会弄成一“泥人”,害得我们每次都要给它洗澡。

更令我记深刻忆的是:上一次妈妈买回一个篮球。“嗖”的一声,它就跑到球上去玩了,一会双爪拨弄着球,一会用舌头舔着球,一会又像一个杂技演员一样站在球上神气活现的,从我们面前走过,此时它成了我们全家的焦点。它玩得更加兴奋了,忽而从下面跳起来,忽而从上面蹦过去,忽左忽右的,摔了个“倒栽葱”,惹得全家笑得前仰后翻。不知道什么时候,小狗端坐在我的旁边舔我的鞋子,还不停汪汪叫呢,犹如孩子在向妈妈撒娇一般!我推测它可能是问我要掌声呢。

这就是我家活泼可爱的小狗。

展开阅读全文

篇11:鸡鸣狗盗的成语故事

全文共 798 字

+ 加入清单

故事出自《史记·孟尝君列传》。成语“鸡呜盗”比喻卑下的技能或具有这种技能的人。

战国时候,齐国的孟尝君喜欢招纳各种人做门客,号称宾客三千。他对宾客是来者不拒,有才能的让他们各尽其能,没有才能的也提供食宿。

有一次,孟尝君率领众宾客出使秦国。秦昭王将他留下,想让他当相国。孟尝君不敢得罪秦昭王,只好留下来。不久,大臣们劝秦王说:“留下孟尝君对秦国是不利的,他出身王族,在齐国有封地,有家人,怎么会真心为秦国办事呢?”秦昭王觉得有理,便改变了主意,把孟尝君和他的手下人软禁起来,只等找个借口杀掉。鸡鸣狗盗

泰昭王有个最受宠爱的妃子,只要妃子说一,昭王绝不说二。孟尝君派人去求她救助。妃子答应了,条件是拿齐国那一件天下无双的狐白裘(用白色狐腋的皮毛做成的皮衣)做报酬。这可叫孟尝君作难了,因为刚到秦国,他便把这件狐白裘献给了秦昭王。就在这时候,有一个门说:“我能把狐白裘找来!”说完就走了。

原来这个门客最善于钻狗洞偷东西。他先摸清情况,知道昭王特别喜爱那件狐裘,一时舍不得穿,放在宫中的精品贮藏室里。他便借着月光,逃过巡逻人的眼睛,轻易地钻进贮藏室把狐裘偷出来。妃子见到狐白裘高兴极了,想方设法说服秦昭王放弃了杀孟尝君的念头,并准备过两天为他饯行,送他回齐国。

孟尝君可不敢再等过两天,立即率领手下人连夜偷偷骑马向东快奔。到了函谷关(在现在河南省灵宝县,当时是秦国的东大门)正是半夜。按秦国法规,函谷关每天鸡叫才开门,半夜时候,鸡可怎么能叫呢?大家正犯愁时,只听见几声“喔,喔,喔”的雄鸡啼鸣,接着,城关外的雄鸡都打鸣了。原来,孟尝君的另一个门客会学鸡叫,而鸡是只要听到第一声啼叫就立刻会跟着叫起来的。怎么还没睡蹭实鸡就叫了呢?守关的士兵虽然觉得奇怪,但也只得起来打开关门,放他们出去。

天亮了,秦昭王得知孟尝君一行已经逃走,立刻派出人马追赶。追到函谷关,人家已经出关多时了。

孟尝君靠着鸡鸣狗盗之士逃回了齐国。

展开阅读全文

篇12:与狗有关的故事作文800字

全文共 826 字

+ 加入清单

快跑!我用尽我身上的力气,全然不顾身上累累的伤痕,后面的人还在穷追不舍,我纵身跳到河里去了。

我,是一只,是一只已经衰老了的没人要的狗。其实以前,我并不是这样沦落的。我曾是一只辑毒犬,我曾为部队立过不少的汗马功劳,但不幸的是,带我的那个兵在一次行动中被罪犯捉去了,为了救他我差点成了帮凶。从此部队里的人就不再让我执行任务,他们把我打进了冷宫,对我不理不睬的,一直到我老了。

在一个寒风呼啸的冬夜里他们把我送到了一户人的家里面。新主人原本对我还是很好的,但后来生意失败后就老是拿我当出气筒,又是打又是踢地虐待我,折磨我。最近他还打算把我煮了来吃呢。我终于忍受不住了,便逃了出来。

他们终于不再追我了,他们口里骂着难听的话,悻悻地离开了。我一边缓缓地刨着水舒畅地游着泳,一边悠闲地欣赏起河边迷人的景色来了。河岸边种了些我最喜欢的笔直的木棉树。原来现在已是春天了。木棉花都开得很茂盛,就像一团团的火,树上的小鸟都在亮开嗓子用悦耳的声音唱歌,仿佛在赞颂我的勇敢。回想起自己刚才脱离厄运的过程,英勇的自己真是不失年轻时的风范啊!我正在盘算着将来我要怎样改行当流浪狗,过自由自在的生活。忽然我以一只警犬应有的敏锐,觉察到了前方有人落水了!我拼命地往前游去,努力把一个体重起码有一百公斤的人托到岸上去,然后自己也上了岸,甩了甩身上的水,筋疲力尽地躺在了地上。

“你这只可恶的臭狗!你在这里瞎捣什么乱!你知道拍这样一个落水的镜头要花我多少钱吗!去你的!”一个肩上扛着摄像机的人恶狠狠地对我吼着。他把机器放了下来,并一脚把我往河那边踢飞了。毕竟还是老了,我一下子就被踢到了十多米外的河里。我一脸茫然,还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这时,天下起了蒙蒙细雨,一朵木棉花也随风飘落。听着耳边哗哗的流水声,我感到了前所未有的恐惧。我想,这大概就是死前的感觉了吧。

我闭上双眼,回想起我这只狗的生涯,我到底为何落得如此田地?想不明白!我不想挣扎,也无力挣扎,任凭身体渐渐地沉下去,沉下去……

展开阅读全文

篇13:我喜欢的小狗

全文共 231 字

+ 加入清单

陈君昊

星期天,爸爸给我买了一只小

我仔细地观察了一下这只小狗,它全身都是棕色的,它的耳朵像一把锋利的小刀,我发现了它有一个很厉害的技能,只要听到一丁点的声响,就会立刻竖起他的小耳朵。它有一双圆溜溜的眼睛和一个黑黑的鼻子。它的四肢是纯白色的,它的尾巴像一条短短的鞭子。小狗会用锋利的爪子帮助它吃饭,它爱吃肉和狗粮。它最爱的是玩足球,只要看见有人拿着足球它就会跑过去撒娇,直到有人给它玩足球为止。

它很可爱,有很多人喜欢它,你们觉得我的小狗可爱吗?你们爱我的小狗吗?

展开阅读全文

篇14:我喜欢的小狗

全文共 552 字

+ 加入清单

我非常喜欢。小狗的眼睛圆溜溜的,非常大。我们都知道小狗的鼻子非常好使,不管什么坏人留下的气味,小狗都能闻出来,这样坏人就逃不出警察的追捕。

我们喂小狗的时候,它们就会摇尾巴,他们如果自己好久没见过主人,就使劲摇尾巴。

小狗的嘴爱咬人,你只要在它吃东西的时候,把食物踢走一两次,它就生气了,使劲咬你。此时你最好别逗它。

小狗跑得非常快,你使出全力跑,它也能超过你。

有一天,我早晨出去跑步,忘了关门,“毛毛”偷偷地关上门,跑了出去,跟我一起跑。我不知道小狗“毛毛”跟在我后面,它就“汪汪”叫,好像在说:“咱俩赛跑。”那时我听见小狗的叫声,我想它是不是想和我跑赛,我就奋力的跑,我们跑啊跑,到了七点钟,我们回家吃饭了。妈妈说:“你和‘毛毛’去哪了?”我说:“出去跑步了,跑得很开心。”

一天,我带着毛毛去幼儿园玩,它汪汪地叫着,把大人吓的直跑。我说:“毛毛,别把大人吓坏了。”毛毛跑过来“汪汪”地叫着,好像是饿了,我买了几块饼干喂它。“毛毛”几口就都吃了,吃得非常饱,它高兴地摇起尾巴。

昨天,我出去玩滑板车,“毛毛”坐在前面和我一起溜达。我们到了高速公路下坡的时候,突然一辆大卡车从后面冲了下来,我和小狗赶快逃了出来。我对“毛毛”大喘气地说:“快回家吧,被妈妈发现可就不好了。”我和小狗赶快跑回了家。

更多热门文章:

展开阅读全文

篇15:成长的故事

全文共 415 字

+ 加入清单

日子一天天过去了,我们一天天长大了。成长中有成功的喜悦,有失败的沮丧,有遭受挫折的烦恼,我在成长中也有喜有忧,把它分享给大家吧!

记得有一次,我因太贪玩,把衣服弄脏了。我想把衣服脱下递给妈妈洗,可妈妈没接,反而说:“从今往后,自己的事情自己做,袜子之类的小件衣服自己洗。毛衣之类的大件衣服可以交给洗衣机。总会有一天,父母会离开你,我们不可能陪你一辈子,后面的路要自己走。”妈妈说完走了,我望着妈妈的背影说:“知道了,妈妈。”然后我自己洗衣服去了。

我认认真真地洗完自己换下的衣服。当穿上自己亲自洗的衣服,心里有说出的激动和喜悦。我同时正真体会到了,妈妈每天洗我们全家那么多衣服,真是太不容易了。我在心里想着: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别人不会帮助你一辈子。如果我们全家人都自己洗自己的衣服,妈妈不就能轻松多了吗?

是的,我已经是四年级的学生了,再不能像小时候了,只知道玩。我从那以后,再也不会把所有的事情扔给妈妈,我要帮妈妈做力所能及的家务活。

展开阅读全文

篇16:我喜欢的小狗

全文共 443 字

+ 加入清单

你知道我最喜欢什么动物吗?呵呵,告诉你好了,我最喜欢的动物是——小

前不久,爸爸出差时,买了两只斑点狗,带了回来。Look,他们长得多可爱呀!特别是那眼睛,炯炯有神,很是漂亮。我看到后,高兴得手舞足蹈。

爸爸看到我的反应后,笑着摸摸我的头说:“今后我就把小狗交给你了,要好好待他们哦。可不能只有三分的热度呀!”

我听爸爸这么一说,便喜出望外了,笑呵呵的点点头。在笼子里的小狗就像听懂了我们说的话,还兴奋得不停的汪汪叫呢!

从那天起,每日三餐我都会多准备两份,吃过后,就带他们出去走走,或是在家里玩耍。这样日子一天天的过,我和小狗的关系也日益密切起来。

一次,两只小狗发生了争执,打了起来。我担心他们会受伤,就连忙用手把他们分开。谁知,在混乱中,其中一只小狗不小心把我的手给咬伤了,我“哇”的一声,哭了出来。

这两只小狗看见自己的小主人被咬伤,也顾不上打架了,跑到我身边,眼泪汪汪的看着我,还从鼻子里发出撒娇声,好像是在跟我道歉,请求我的原谅。

我破涕而笑了。看着如此可爱的小狗,我怎么可能生气呢?

展开阅读全文

篇17:哲理小故事

全文共 313 字

+ 加入清单

有一次,我笑着问我四岁的女儿:“我们准备养一头猪,但我们需要安排工作。”我们需要选择一个每天喂猪的人,一个每天打扫房间的人,一个每天给猪洗澡的人,还有一个每天和猪玩的人。你想做什么?”女儿毫不犹豫地回答:“是猪!”

墨水说:“生活没有绝对的答案。每个人都喜欢最舒适的生活。虽然我们似乎有了结果,但我们往往忽略了人性中最贪婪、最简单的懒惰。你给别人的选择往往是你希望别人选择的,但这并不意味着别人必须根据你的意愿来选择。有时候你能做的最好的事情就是拒绝你的提议,因为你想要的是不同的。简单和擅长让你更容易成功。

心存感激的人不会失望,经常失望的人不会感激!

人类很难进化,但他们很容易回到动物身上。

很难去了解别人,因为很难去了解别人。

展开阅读全文

篇18:名人故事作文300字集合

全文共 463 字

+ 加入清单

关于世界上第一台天文望远镜是谁发明的问题,科技史上早有定论,他就是意大利科学家伽利略。但伽利略却否认这一点,他说是荷兰人首先发明的。这是怎么回事呢?事情还得从头说起。

1608年,荷兰有一位眼镜制造商叫汉斯?李波儿赛,他的两个孩子很调皮,也很聪明。一天,偶然一个机会,两个孩子从店铺里拿来两片透镜,一前一后摆弄着,用眼睛张望着。孩子们惊讶了,他们发现远处教堂上的风标又大又近。李波儿赛得知此事也很高兴,他就用一个简易的筒,把两块透镜装好。这就是世界上第一台望远镜。

1609年,发明望远镜的消息传到了意大利,伽利略知道了,就按此方法制作了一个放大3倍的望远镜。后又经过改进,使望远镜一下子放大20倍。他用此观察星星,居然可以观察到木星的圆面,看到了月球上高低不平的环形山。1610年,他又用放大30倍的天文望远镜观察到木星的4颗卫星,看到金星的圆缺变化。

正因为是伽利略改进了望远镜的性能,又用来观察星星、月球、金星以及太阳等天体,并首次发表观察结果,因此确切地说,是伽利略发明了天文望远镜。而那位汉斯?李波儿赛则是望远镜的发明人。

展开阅读全文

篇19:五年级成语小故事

全文共 509 字

+ 加入清单

三国末年,晋武帝司马炎灭掉蜀国,夺取魏国政权以后,准备出兵攻打东吴,实现统一全中国的愿望。他召集文武大臣们商量统一大计。多数人认为,吴国还有必须实力,一举消灭它恐怕不易,不如有了足够的准备再说。

大将杜预不同意多数人的看法,写了一道奏章给晋武帝。杜预认为,务必趁目前吴国衰弱立即灭掉它,不然等它有了实力就很难打败它了。司马炎看了杜预的奏章,找自己最信任的大臣张华征求意见。张华很同意杜预的分析,也劝司马炎快快攻打吴国,以免留下后患。于是司马炎就下了决心,任命杜预为征南大将军。

公元279年,晋武帝司马炎调动了二十多万兵马,分兵六路水陆并进,攻打吴国,一路战鼓齐鸣,战旗飘扬,战士威武雄壮。第二年就攻占了江陵,斩了吴国一员大将,率领军队乘胜追击。司马炎下令让杜预从小路向吴国国都建业进发。此时,有人担心长江水势暴涨,不如暂收兵等到冬天进攻更有利。杜预坚决反对退兵,他说:“此刻士气高涨,取得一个又一个胜利,势如破竹(像用快刀劈竹子一样,劈过几节后竹子就迎刃破裂),一举攻击吴国不会再费多大力气了!”晋朝大军在杜预率领下,直冲吴都建业,不久就攻占建业灭了吴国。晋武帝统一了全国。

成语”势如破竹”,形容战斗节节胜利,毫无阻挡。

展开阅读全文

篇20:职场哲理小故事

全文共 1341 字

+ 加入清单

我在汽车销售公司一干就是5年,工资却从来没涨过,刚来的时候每月20xx元,到现在还是这个数。

眼看着物价也越来越离谱,我的收入却依然“稳定”。不行,我要找老板谈一谈,大不了跳槽走人!

下班后,我气呼呼地来到老板办公室。他正在写材料,抬头看我一眼,说:“请坐!小张,你的脸色可不太好。”

我愤愤道:“当然不好,猪肉又涨价了,你知道吗?”

他停下手里的工作,说:“你是不是想去养猪?”

他猜到了我要跳槽的心思,果然很狡猾。

我坐在他对面,说:“我不能抢农民兄弟的饭碗,但如果收入都快吃不起猪肉了,那我只好考虑换个工作。”

他呷一口茶,说:“看来你是嫌薪水低。”

“老板,我有整整5年的工作经验,为什么我的工资却只是阿洪的一半?”

他耐心地说:“虽然你有5年的工作经验,但这5年来,你只有一种经验,那就是顾客来的时候你说‘欢迎光临’,顾客走的时候你再说‘欢迎再来’。”

“那我能说什么?我说‘你别再来了’行吗?我上大学营销课时,老师就是这样教的。”

“阿洪跟你是同学,你注意到他是怎么销售的吗?他可比你灵活多变,顾客来的时候,他总是满面笑容。”

“那有什么,我也是露8颗牙微笑的。你看我这腮帮子,工作5年都挤出皱纹来了。”

“可他笑得比你灿烂,他笑的时候,不只露出8颗牙。”

“他嘴大,我跟他是比不了。”

“顾客来的时候,他会笑着说:‘这位客户好模样,天庭饱满,地阁方圆,一表富贵。’”

我不屑道:“他就会拍马屁,我们上大学时,他见了谁都是这两句,像个江湖算卦的骗子。”

“可你从来没说过类似恭维人的话。”

“我嫌肉麻,卖车就说车好了,扯那么远干吗?”

“可是顾客爱听。再比如他总是送前来看车的每位顾客一个车型钥匙坠,上面印着他的销售电话。你知道他是从哪里搞来的吗?”

“肯定是从小商品市场批发来的,1元钱3个那种。”

“不,是他自费从厂家专门订购的。他真是一个有心人。”

“没什么了不起的,雕虫小技而已。”

“可你没做到。还有,如果有小姐来看车,他会满面春风地说:‘啊,小姐,你真漂亮,我猜你一定是射手座。’这时小姐就会笑起来……”

“哼,他上大学的时候,就是‘色迷迷’的,很会讨女孩子喜欢。”

“你听我把话说完。小姐们然后就会说:‘你猜错了,我是白羊座。’阿洪接着说:‘白羊座的女人热情大方,非常友善。小姐,如果你愿意告诉我你的生日是哪一天,那么到时候你就会收到我们公司送出的一份很神秘的礼物。’女人最喜欢神秘,于是就会乖乖地告诉他自己的生日和电话,他就有了一位潜在的客户。要知道那份礼物也是他自己掏钱买的。但这些小姐中只要有一人买了他的汽车,那么这礼物的钱他就能赚回来,并绰绰有余。”

“我不得不承认,他是有点狡猾。”

老板继续说:“他类似这样的小伎俩其实还很多。你看他上班,总戴一顶红色的小丑帽,挺滑稽的。殊不知他这形象一下子就能拉近与顾客的距离,大家会觉得他很有亲和力。而你呢?只会露8颗牙,手段十分单一,5年前是这样,5年后依然没有改变。”

我哑口无言了。

“在咱们公司,阿洪的销售业绩总是第一名,所以他的薪水当然要比你高出一倍。就这样我还时常担心他会嫌钱少跳槽呢,而对你我却从来没有过这种担心,你想你的薪水怎么可能涨上去?我真希望你也能变成一位让我担心跳槽的销售员,那该多好。”

我惭愧地站起身说:“再见老板,先让我回家好好想一想。”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