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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元节散文(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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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思绪纷飞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100字

全文共 10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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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绪纷飞

“只有对死去的人有强烈思念的人,才能看到我,无法接受死亡的人能看到我。对逝者的思念单薄了的话,就看不到了……”——《天国邮递员》

如果真有天国,人们会不会见到自己一直念念不忘的那个人,是不是就能完成自己生前所不能完成的事?如果真有通往天国的邮寄地方,那里会不会和电影中一样浪漫:一望无际的绿草地,一只红色的邮寄箱,箱中满满的是生者给死者送去的祝福和深深的思念?如果真有天国邮递员,是不是会真像影片中的那样温柔,那样懂得人的心思?我不知道。

小时候,抬起头,望望天,天上的云勾勒出脑海中想念的那个人。一样的慈祥,一样的微笑,一如以前我窝在她臂腕里玩耍时的和蔼可亲。瞬间,温热,涌上,流经发际。耳畔,回荡起她的声音,不由自主地,回应她的呼唤:外婆,我想你了。可是,你在哪儿呢?我不知道。

是否真的存在那样温柔的天国邮递员?如若有,我定也愿意陪他替人们邮寄思念,陪他直到他的任务结束。

特别怕孤独,怕孤独侵蚀自己,吞没自己。每当自己在意的人一段时间不理我,不与我说话,我就想他会不会生气了呢?会不会是我哪里做的不够好?还是我在他的心里并没有占那么大的位置?我不知道。一个人站在寝室的阳台上黯然落泪,任凭眼泪和鼻涕混在一起,不顾形象。朋友问起,也不愿说出自己的想法,或许她们会认为是我太过矫情,太过敏感神经?我不知道,只是不愿说罢了。

黑暗的夜空是最好的秘密藏身处。它能包容我所有天马行空的想法,它能静静地倾听我的心声,即使我不说,它也能懂。或许,它也会像天国邮递员那样,将我的想法传送到那人的梦中,在他耳边轻声诉说…后来,我们果真就和好了,难道真的是我想多了?又兴许真的是它,那深邃的夜空,将我的心里话诉与他耳?我想。

最后,天国邮递员的身份被人看穿了;最后,他的任务终究还是到了尽头;最后,他不得不离开,离开自己真心爱着的人。但,人们往往倾向于美好的结局。于是,影片最后还是没有让男女主角忘记那份经历,还是让他们两个彼此相爱的人,走到一起。

我想,每个人应该都期盼这样美好的结局,无论它是发生在电影中,还是在现实中实现,它都是美好的。我也同样明白了:千万要记得遥远的天涯有人在等你,有一颗执着的心跟随着你,无论你是否回头发现了它。尚好的青春飞逝就再也不会回来,所以无论前往幸福的路有多少阻碍,你也不要轻易放开那只紧握的手。纵使灯火阑珊,众里寻人,如若还未遇到,也不必急于看到那个人。终有一天,人人都会拥有,属于他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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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家的自行车散文

全文共 15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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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自行车,大有被赛车、电动车和汽车,取而代之的趋势,要不了几年,自行车也可能终久被时代所淘汰。而对自行车我却是有着很深的感情,尽管我已经骑坏了六辆自行车,而且到现在自行车,依然还是我最主要的代步工具。

记得七十年代初,老父亲和大哥省吃俭用,托人费了好大劲,才给家里买回来了,一辆飞鸽牌自行车,就是这辆自行车,为我们全家服务了近二十年,直至不能在骑了,我才把它卖给了废品回收站。七十年代初,老父亲在县城上班,我们全家已经在乡下插队生活,那个时候,自行车就成为了老父亲的专用代步工具,每次休假的时候,老父亲就骑着它来回奔波于单位和家里,到了休假的时候,大哥和二哥也会骑上它出去办事,风光上一回。我十岁的时候只要老父亲休假,我就偷偷的把自行车推到,崖背上的生产队大场里,在同伴的前后搀扶下,慢慢的开始学习骑自行车,刚开始由于年龄小、个子低,脚只能从三角子里面伸过去,腿登上半圈在来回的重复中,把自行车用力的向前骑去,过了一段时间后,同伴就站在四周观看着我,腿在三角架子里半圈半圈的登着,在大场里练习骑自行车,练习了好长时间,我才敢把脚从自行车的横梁上伸过去登着整圈骑车,但却够不上自行车座。我记得到了五年级放暑假,刚好老父亲的自行车在家里放着,我就给母亲打了声招呼,骑上老父亲的自行车去县城,由于是第一次骑自行车去县城,我的心里还是没有多大把握,只能把自行车用力的向前蹬去,慢了害怕自行车倒了。那个时候路上机动车辆还比较少,走到快到县城的时候,我还是不小心,在骑行的时候碰到了别人的身体,自行车重重的摔在了地下,把我的手和嘴都摔破了,而对方没有受到伤害,我急忙又起来忍住痛疼,一直把自行车骑到了老父亲工作的单位,被老父亲狠狠的骂了一顿,好在身体并无大碍,休息了不长时间就觉得差不多了。这是我学会自行车后,骑上自行车走路最长的一次,也是我记忆最为深刻的一次。

我还记得有一年过春节,天下了好几天的鹅毛大雪,到处白白茫茫的一片,整个村庄都被大雪所覆盖,气温也降到了零下十多度,天气非常寒冷。只有家家户户烟筒里冒出的炊烟和公鸡的打鸣声以及大黄狗的犬吠声,才能反映出人和动物仍然在生存和生活。老父亲安排大哥去县城走亲戚,我也非常想去,就给父母说了我的想法,父母也同意了让我和大哥一同去县城看望一个家门爷爷,我和大哥带上礼品,大哥就骑上自行车我座在后座上,由于天气非常寒冷,虽然我穿着御寒的衣物,我坐在后面还是觉得寒冷无比,大哥骑着自行车一会儿动手、一会动脚,不久就看到了大哥嘴里的热气,和头上冒出的热气把他包围了,眉毛和脸上挂着一层薄薄雪霜。由于去县城是下坡多,自行车轮子自然而然就转的飞快,而我的脚却渐渐的失去了知觉,我想把脚活动一下,免得被冻的麻木了,然后再踏在自行车后轴上伸出来的一点地方,没想到不小心就把整个脚,从自行车后轮子里面伸了进去,我哎吆了一声,大哥赶紧刹闸停车,费了好大的劲才把我的一只脚从自行车轮子里退了出来,我从自行车后座上下来,试着走了几下,感觉有一点痛,但不太要紧,原地活动了一段时间后,就继续坐上车子向县城奔去,看望了家门爷爷并受到了爷爷的热情款待,他还给我发了年岁钱。

我作为待业青年,参加工作后,那个时候经济条件有限,我就又骑上了老父亲的那辆自行车上班、休假,整整五年,直到我去当兵。我记得我刚参加工作,上班的路是土路,可以说是晴天一身灰,雨天一身泥,尤其是秋季遇到了连阴雨,可就要费事了,不管是休假向回走,还是从家里向单位走,常常是裤子上布满泥水,自行车更是被泥、水就几乎包裹了,而更多的时候是要把自行车扛在肩膀上,这样的日子一直持续了好几年。我离开单位后几年,听说国家才硬化了那一段路程,方便沿途群众的生产、生活。

父亲的那辆自行车,可以说是我们家的传家宝,七八十年代它极大的方便了我们全家的生活,今天它虽然已经消失了,但它在的时候的种种回忆,从我的记忆中永远也抹不去,我怀念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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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3100字

全文共 29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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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

——题记

关于母亲,总想为她写点文字,可每次提起笔,总是不知道如何下笔。

儿时,母亲在城里工作,而我跟随爷爷、奶奶在乡下生活,很少见到母亲,所以母亲在记忆里只是一道模糊的想象。每逢过年的时候,母亲总会准时的回来,不论风雪,不论暴雨,母亲总是披星戴月的赶回老家,与我们一起过年。

那时候, 最期盼的便是过年。因为,母亲每次回来,不论早晚,不论阴晴,都会给我带来喜欢的书籍,给我带回帅气的衣服。在那个青葱年少的时代,母亲的回家,总能带给我欣喜,带给我快乐与期待。爷爷、奶奶也是和我一样期待母亲回家,刚到阴历的十二月份的时候,便开始了日复一日的数日子,等候母亲回来,也每每是那个时候,爷爷、奶奶的脸上挂满笑容,张罗着母亲爱吃的食物,准备着过年的货物。

那时,母亲还很年轻,一头乌黑亮丽的秀发,一身清瘦苗条的装扮,就像巴黎圣母院里的慈母,美丽而动人,慈爱而平易近人。即使一年之内仅与我们团聚一次,也让我倍感温馨,记得当我拿着成绩单和一张张奖状递给母亲时,她总是笑的很灿烂,并且鼓励、教导我,让我更加努力,争取取得最好的成绩。

每次过完年,母亲便会坐上新年的第一趟班车赶回城里,继续忙碌。奶奶都会牵着我,站在母亲离去的站台,久久不忍离开。奶奶常常念叨,说母亲自己省衣缩食,每次过年回来却买回那么多礼物,让她多注意身体,不要挂念我们,可母亲总是笑着摇头,说她一切都好,只要看到我和爷爷、奶奶能够平平安安的,便是安好。

母亲说,我是她的希望。很多她没实现的理想,很多她曾经未能完成的梦想,希望我可以实现,那时候,我虽是懵懵懂懂的听着,一脸朦胧的看着她痴醉的沉思,但心中还是暖暖的,默默告诉自己,我是母亲的希望,不可以让她失望。

母亲,爱读书。每次回家过年,短短的几天时间,她却经常书不离手,她说书是自己最好的朋友,不仅能是人们的精神食粮,更是自己的良师益友,很多想不通的事情、参不透的世情,读书,总能找到一些解决的办法。或许,也就是从那时起,自己就被母亲熏陶,酷爱读书,童年的时光,记忆里总有着各种各样的故事,各种各样的书籍伴随我左右,也就从那时起,就与文字结缘,与书籍结缘。

童年总在不经意间便已走远,青春的时光接踵而至。那时候的母亲,似乎更加辛苦,听奶奶讲,母亲经常早起晚睡,忙工作、忙生意,一个人操着一家人的心,奶奶常说苦了母亲,而母亲每次打来电话,都是笑语盈盈地跟我们聊天,总免不了关心我的学习,关注我的生活。

那时候,母亲每次过年也回来,只是她的脸庞、手指,我都清清楚楚地看到了皱纹、看到了茧子,虽然她依旧是那么爽朗,那么乐观地跟我聊天,给我讲述城里的各种趣事,给我讲述各种生活的智慧,我,总是静静地听着,细细地想着。

母亲,一直都很关心我的学习,尤其是初中、高中那几年。至今犹忆,那时候母亲的电话打得很勤,有时候很晚的时间还打来电话,问长问短地关心着我的一切,奶奶总会乐呵呵地告诉她,我很听话,学习也很棒,让她放心,母亲才依依不舍地挂了电话。记得,那时候是冬天,北方的天气,冬季总是格外寒冷,有时学习到很晚,睡不着的时候,总是喜欢望着窗外的月光,傻傻地发呆,想象很多关于母亲、关于城市生活的故事。

那时过年回来,母亲给我带回来的书更多了,不是童年的那种《十万个为什么》、《脑筋急转弯》、《格林童话》,彼时带回来的,都是些带有深度的名著了,比如《纳兰词》、《人间词话》、《四大名著》等等,母亲说,希望我多看书,腹有诗书气自华,一个男孩,可以没有显赫的家庭,没有俊俏的脸庞,但是不能没有知识,不能没有内涵素养,不能没有文化深度。轻轻地翻开母亲送我的书,总是有种难以言喻的欣喜感,走进一个个文字编织的世界,总会流连忘返,乐而不疲。

好在那时候学习很好,每年都是班级前三名,所以在学习这一块,没有给母亲造成心理负担,因为她的儿子,学习很棒。青春时期,母亲多了很多关注、唠叨,但是却一直默默地支持着我、鼓励着我,让我从一个无知少年,完成了向着少年才俊的蜕变。母亲常说,我是她的骄傲,是她每次累倒之时的一杯热茶,总能给她勇气和力量,总能激励她不断努力,给我创造更好的生活;殊不知,在我心里,母亲更是我的骄傲,更是我温暖的港湾和坚强的依靠,因为我要更加勤奋、更加优秀,给她一个美好的未来。

如愿以偿,我考上了心中理想的大学。大学时代,由于我在省会城市上学,距离母亲工作的地方很远,见面的机会更加少之又少,虽然有手机了,可以打电话,但是母亲心疼长途话费,每次打电话都捡重要的说,我还没来得及送上一声问候、一句祝福,母亲便挂了电话,其实,我知道,电话那头的母亲,定会久久地立在那里,握着电话,不曾合上。

大学,一个洋溢青春与泼洒梦想的时代,于我,更是一生中最美的年华。没有了繁重的功课与考试,没有了老师的羁绊与约束,放开手脚,开始了一段追梦的旅程。参加各种社团活动、参加各种培训学习班、聆听各种名师的讲座、参加各种征文大赛……一次次,我都接受着挑战,一次次用勤奋与汗水,创造着属于自己的奇迹。

母亲,每次都会在我心情低落时打来电话,不用我告诉她什么,她总能在电话里听出我生活的喜怒哀乐,总能默默鼓励我,安慰我,让我向着自己的梦想努力高飞,其他什么都不用想,不用担心钱的问题,她会尽一切可能满足我的追梦之旅,让我不用有丝毫的顾忌。大学时代,那个虚荣的时代,当我这个从小县城走出来的学子,一次次站在最高的领奖台上,母亲看到照片后,总是笑着给我送来生活补给。

母亲说,让我尽情的飞翔,向着梦想努力前行,不要有任何的困扰与后顾之忧,她会一如既往的做我最坚强的后盾。每每想起那些话,至今仍然倍感欣慰,仍被母亲那份沉郁的爱,醉的一塌糊涂。其实,我也知道,那几年母亲的生意不景气、工作也不顺利,她是用自己的生命在努力创造财富,成为我最坚挺的后盾,她的故作从容的坚强,她的汗水与泪水,从不给我看到,因为她希望自己的儿子,在梦想的天空,自由飞翔。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母亲用自己的双手,给我撑出天空的高度。

后来,我大学毕业,顺利地找到了适合自己的工作。而母亲,当我再次回望母亲,她的鬓角已经夹杂白发,她用十多年默默奉献,成就我现在的无忧生活,用生命的花开浇灌出我这支学海的花朵。每次给她打电话,母亲依旧很爽朗地告诉我,她一切都好,让我不用挂记,让我努力工作,好好生活。

那天,在微信上无意间看到母亲的照片,记忆里那个年轻美丽的母亲,已经不再芳华焕发,而是一种无以言传的沧桑感。我知道,母亲老了,母亲累了,她需要休息了。母亲在距离我千里之外的老家,依旧在工作,而我在千里之外上班,心里虽是时常想念她,却不能在她身边照顾她,一种莫名的无助感、心酸感涌上心头。

曾经,我是母亲的希望与骄傲,而今,母亲是我心底最沉的一缕牵挂。

回想过往,母亲从不曾给我洗衣叠被,不曾对我千叮万嘱,不曾让我回报多少,而她,总是用最无声、最温暖的臂膀,给我撑出一片高飞的天空。母亲,她是一个平凡的人,可是在她的怀抱里,我曾清清楚楚地感受到了那份平凡而不平淡的爱,温馨而伟大的爱,那份不求回报的、无私的爱。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母亲,我一生的温暖,一世的牵挂。写在母亲节前夕,谨以此文祝福我的母亲,健康快乐,也祝天下有心人,都能懂得自己的母亲,那一份绵绵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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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关于父爱如山的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300字

全文共 12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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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是一位退休教师,他平凡而普通的一生,经历了太多的人和事,他为人正直善良,遇事沉着冷静,有高瞻远瞩,“活到老,学到老”是他永恒的追求。他的处事原则时时激励和鞭策着我,我为有这样一位平凡而伟大的父亲而自豪。

我了解父亲一生的艰辛,一部分是从姐姐那里得知的,一部分是看了父亲写的《我这一辈子》小说了解到的,因为我在家里最小,对有些事的记忆模糊,父亲对我宠爱有加,记得上初中时,我还坐在他的腿上撒娇,在我的记忆深处,父亲从来没有因为家里的烦心事而对我们姊妹几个发过脾气,而是默默地承受,那些年,在家庭经济相当拮据的情况下,把许多事情处理得井井有条,爷爷、妈妈相继生病住院做手术,哥哥在外上学,我当时还小,父亲一边工作一边还要料理家务,所以只得让12岁的姐姐辍学回家料理家务,当时的艰难可想而知,父亲,就是这样任劳任怨、没日没夜地操劳着。直到后来,哥哥参加工作,我1996年从彬师毕业参加工作,父亲身上的重担才算卸下来了,终于可以停下来歇歇了………

可是,天有不测风云,1999年正月初一,母亲因突发脑溢血永远地离开了我们。这对我们一家来说犹如晴天霹雳,让我们一家人陷入了深深的痛苦之中,那一个春节是怎样过的,我至今都想不起来。我只是沉浸在悲伤之中,但我清楚地记得,父亲紧紧地握着我的手,现在想来,我才明白,那里面包含了太多太多,他可能想告诉我,在今后的日子里,要学会坚强,所以这么多年来,我一直在对母亲的思念中学会了坚强和承受,懂得了亲情的可贵,也倍加珍惜身边所有的亲人和朋友,我爱我的父亲,这么多年来因为有他的陪伴,我一路走来才不感到寂寞,才充实快乐。

2009年冬季,父亲走路不小心摔伤,胳膊肘骨折住院手术治疗,当时他还说没事,来县医院检查时胳膊肿得老高,但他手里还拎着我和孩子爱吃的爆米花,我当时心里真不是滋味,父亲就是这样,也许生活的磨练让他学会了坚强吧。

2010年9月,父亲又在咸阳铁二十局医院做了心脏起搏器手术,住院期间我一直在他身边陪护,因为我知道,父亲这一辈子太不容易了,他经历了许多常人没有经历的事,现在父亲身体还好,没有什么不舒服,每天坚持读书学习,了解国内外大事要闻,锻炼身体,养花种草,出外观光旅游,生活得平静安逸。

父亲喜欢安静,他总是一个人默默地看书、思考问题,我心里有一个愿望,就是希望父亲能来我这儿住一段时间,可他总是一再推辞,嫌吵闹,没有在家自在,我希望父亲能让我的这个愿望实现,让我能多陪陪他。

如今,我每隔两周就去看望父亲,陪他说说话,与他分享我工作、生活中的喜怒哀乐,直到现在,父亲还时时提醒我趁年轻,要不忘学习,一直以来,我都按照父亲所说的去做,因为有了父亲的鼓励,我的每一天都在充实忙碌中渡过,我也能胜任所有的工作。

“我的老父亲,我最亲爱的人,人间的苦难有三分,你却吃了十分,这辈子做你的女儿,我没有做够……”每当听到刘和刚的《父亲》这首歌时,我总是心潮澎湃,思绪飘飞,他总让我想到很多很多,现在,我唯一的希望就是父亲身体健康,能永远陪在我们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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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害怕错过这个世界散文

全文共 50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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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就像中国人看着美国人,个个高头大马、深眸挺鼻,长得没有任何区别一样。我们看岁月时的心情亦然如此。看似平常,看是雷同,每年都过着的是同样的日子,每年见着的总是相同的那些人。其实,细分下来,对比之间,每年被你过完的日子形状和滋味又都各具不同。想一想,被平凡庸碌堆积起来的生活,总能被你发现出差距,感受到细微的区别,又体验着情与爱的起伏,这才是生活给你最真实的一昧味道,才是奇妙的生命带给每个人一剂极为美妙、动人心魄的乐趣。

乐趣和情感,让我们每一天都会不由自主,带着由衷的感激去热爱虽然平庸、匆忙,却又充满着与人与物与心相互观照的世界。原来,世界并不寂寞,只是我们的心遇到了寂寞。

活着活着之间,我就活出了岁月凄厉的沧桑,随之就我又看到了世界上悄然出现的美妙,这是我生活里最大的一份预期和收获,我学会了热爱生活。所以,尽管有很多不如意的事,很多的生死困苦的情,甚至是绝望透顶的爱,但是,我依然热爱着它,害怕错过这个丰富的世界。每一年,我怕错过的东西很多,不同的季节,到来的春分、夏露、秋霜、冬至和春节各不相同,日子会一天一天韵味无穷地穿行在错落不平的昼夜之间,带来每一早每一晚、每一人每一刻的时光,被瞬间地拥有了可以细细品赏的优雅。有时,我挺为一生都活在春城的人们、为没有冬天的南方倍感惋惜,终年绿色,四季不分,固然是好;可是,他们又怎能感受出北方人活着的鲜明和分界的欣喜,秋天的热烈和冬天的傲慢之间的区别,犹如南方人看到北方人永远缺失一份脉脉含情的温润一样。这就是我们都缺少并且需要相互补上对方的一堂人生课程。

读书,写作,吃饭,听课,徒步,摄影,音乐,舞蹈等等,我选择参加这些艺术的活动,就是喜欢交际一些有趣的人。世界上有意思、有想法的人很多,每一个充满了情趣、鲜明着性格的人,都会让我们彼此看到另外的精致,这是我们最缺少的东西,需要我们自己到不同的地方去一个个的找到;所以,我害怕错过,如果某一秒的分神和稍不经意,就会有最好的芬芳和感情,从岁月的缝隙间擦肩而过;错过了他们的微笑与握手言欢,失掉了人生初逢的美丽,都会令我的爱情与怀念终生不安。

我喜欢这方美丽的世界!

2

有一天,坐在一条小河边,绿色的草丛厚厚地铺满着岸边的泥土。我们就叉着双腿席地而坐,然后想到祝福夸张的说话和豪迈的喝酒。乡村的气息里有很多气味的信息,有青草、有烧草、还有经年的枯草,被堆垛在一起散放着久年不消的味道,迷离而且巫性。我们一人一瓶子啤酒,喝完再拿,酒的度数很低,想着事说着话然后喝着酒,这种醉是慢慢喝出来的醉,是带着感情一起上路,更是一种享受着体验和有心灵感应的过程;很像是农民在田野里慢条斯里种庄稼,女人在家里先怀孕再等着生孩子的熬劲。在新疆,男人之间常这样,时不时聚焦一起,爱喝这种不用肉菜佐料的野酒;喝这样方式的野酒,即使是不认识的人、路过的客人或是你以前的情敌,也会受到热情的邀请,自己拎着酒瓶子,主动跑来加入到喝酒的队伍;最后一起扶着搀着,然后轰然醉倒在地,第二天他们肯定就忘记前嫌成为一生的哥们。当然,这样的男人还会受到一些女人的嘲笑,尤其是一群大男人们仰着脑袋,一人一口地只喝度数低低的啤酒,而不是一人一碗、人手一瓶地喝烈酒,不被嘲笑就不是新疆,就不是生长在新疆的女人。

我们都喜欢喝野酒,没有人管着,自由;不需华丽的菜肴,轻松。从背着沉重的行囊出门起,到一屁股坐在田野的空旷里,开始喝酒,时光更是散漫,像是一条看无尽头、任人挥霍的小路。头顶着闪烁的星光,听着河水带着山谷的松涛,忽啦啦,像一群马驹子从身旁吆喝而过,当然,谁也不去理会它,让它们放纵地跑吧,爱咋样跑就咋样跑。

当然,我们常喝啤酒。喝到一瓶见底时,和我喝的这家伙才开始告诉我他的生活。他生活很不快乐,这是今天他要来喝酒的理由。所以,他也想在这里认识一些有趣的人,顺便让自己成为有趣的人。自然而然,我成了他心中极想结识的人,这样一来会让我们双方的寂寥生活,成为结伴归家的小牛犊,同时步调,并排而行,迎风而立地快乐着。

平时,我们都非常的羡慕甚至有些嫉妒别人的幸福生活。有时,会认为别人过得都是自由散漫,都是浪漫无缘,类似于美国电影里天马行空的西部生活。他年纪轻轻却不用吃苦奋斗,父母早早就给他准备好了人生的一切;所以,他一点也不穷,屋子、金钱、车子和女人,什么也不缺少。可是,却少了一份能让他有张开膀子努力飞翔的激情。

他把这些不快,归罪于生命力的渐弱,归于人际之间渐渐而来的冰冷。其实,世界没有变过,依旧如故。只是我们改变了很多,离这个世界更远了,这样才给自己的身体制造了一层厚厚的冰霜。

3

眼中和心里,只要能同时看到一个世界,这个世界才会成为一个很有意思的地方。

全世界就是这个挺有意思的地方。你来到了世界,就得跟着身体的各种器官四处乱忙,就得用眼看、用耳听、用舌尝、用手触,然后用心去体验,世界有多少不同,你就有多少感觉的差异。经不同的季节,品异色的风光,交胖瘦的男女,听好坏的话,看大小不一的花开,闻昆虫鸟兽的啼呜低喑。仅仅是无意的一眼看去,满世界的纷繁,满天下的人,就会忙坏了眼睛,就会缭乱了视野,也会弄虚了膨胀的眼神;更何况需要你用耳朵去听、用鼻子去嗅、用舌头去品、用心情的撩这个不同的世界。

我大大地喝下一口酒,差些呛上,咽下很久,才徐徐地告诉他,别人的是别人的经历,遇到的才是生活。人若是想不被错过地生活,就要想着如何学会接近世界,相信别人,像现在这样,你把手搭在我的肩头。世界上的万物,并非你看到的空虚,更非隔离人烟的寂寞。我说过,世界不寂寞,寂寞的是人。

我告诉他,我只想让自己去享受好过完的每一天,迟到早退,托故请假,甚至退休辞职,其实就是想找一些自由的时间供我挥霍。在不同的时间里,坐着看日升月落,躺着听风来云去,趴着看鸟忙虫碌,站着看田野大地上一片绿色的庄稼地。其实,我还是害怕,甚至夜秉红烛看花开,唯恐一眨眼的分神,我错过这个让人动情的世界。

我问他,你想吗,当然想和不想都是你自己的事,都与他人无关。

他手里攥着酒瓶,他用心地真的喝酒;我不是,这是我聪明的地方,我选择喝酒的方式只是喝酒,是想让我更多一些地放松这番紧张的心情,让一颗轻盈的灵魂,挽着花期的芬芳走得再远一些。

他茫然地看着我,像看透另一个世界的怪物。我觉得,他并未真的听懂我话里的意思。

对于世界上一直并不缺少上的那些偏执之人,就要学会懒得再说了。听不听,如何听,任由着他们自己去选择吧,这是他们喜欢的生活。

4

很多人置身于人潮里,根本不会意识到自己早早的丢失。只有把自己放在世界之外时,才会突然发现,所谓的寂寞和孤独,其实就是自己制造出来给自己作对的怪物,类似于我们自己生孕、独自养育,然后被抛弃的儿女。

我记得,小时候连队里有过一个男知青,是上海人,长着一副消瘦硕长的体格,一点也不像真正的劳动人民。连队的女人们总是怀疑和喜欢他,他有一头微微卷曲的头发,被人猜测是烫出来的;然而,日子过久了,才知道他就是这种天生的卷发,放在人群里很洋气也挺漂亮。我的小叔和他同住过一间知青宿舍,我问过这事情。小叔说,他这人呀,算是全连队里顶无用处的男人。论力气,论体格,论吵架,矮小瘦弱、体力不支,扛不起半麻袋的小麦,甚至夜班浇地都拔不出自己陷在泥土里的一只脚,抵不上一个有些力气的娘们。可是,我叔叔却又羡慕他的快乐,因为他喜欢唱歌,会唱很多洋里洋气却很好听的歌。在一个没有剧院和乐器、没有电视的电影,甚至收音机都算是一种奢侈品的年代,他唱出的歌曲真能让没有文化的老职工们,疲劳之际拥有了一份精神的记忆。有人说他脑子不对头,神经上有病,也有人说这知青一定是疯子。可是,不管他们说了什么,一到时间还是提着板凳过来,坐下听他唱歌,听完了就抄起手来鼓掌。

他每天都要唱,而且要唱很多不同歌曲,当然全是革命歌曲。在那个火红朝阳的年代,不唱这些又唱什么?只是,每一天都少不了要唱一首《北京的金山上光芒照四方》歌曲,时间长了,也就让我们这些孩子喜欢上了,慢慢地学会了这一首歌,省下了连队学校音乐女老师的不少功夫。

他唱《北京的金山上》时,我就会没理由地跟着他,然后带着别人一起在旋律里陶醉。我看到安静的天空立即会电闪雷鸣,我看到他肮脏黝黑的脸上,会闪现出泪水盈盈的双眸。这是对伟大领袖,伟大北京和天安门的无限敬仰之情,我一直都这样认为。可是又觉得,他这种超过年龄和特征的明亮,怎样又变成了一道转瞬即逝的光芒?也许,这里会埋有一份人间隐藏最深的心情。

到现在,我还是没弄明白,他为什么唱这首歌时会情愿如此投入,会像失恋的情人那般泪水迸发,他肯定瞒着我们一个比连队更大的世界。看来,每一个人都拥有着一剂深藏的秘密,这是上天赐给人类一颗心脏的同时,也以掩藏的方式给了他们一份不同的想法。

5

再后来,我就从学样毕业离开了连队,然后到外地上学,最后分配到地方上工作。地方政府部门不论如何,都要比兵团的条件优越,生活待遇也好,这让我轻易地成了一位态度坚定的逃离者;几十年下来,我一直在地方政府的部门间换来换去,快乐无比,乐不思蜀。

顺着岁月一路而过的人生里,自然就结识了很多当地的哈萨克人,这是一群我以前挺陌生的人。和他们成了同事,成了同学,成了朋友,最后熟悉之后,我还有一个了不起的大发现,在我遇到的人群里,这些男男女女才是真正会享受日子的人。

每一天,他们都不会轻易放过因为活着而饱满的好日子。他们过得有滋有味倒让我羡慕不已了:从早晨喝下第一口喷香的奶茶开始,叼一支冒着蓝色烟雾的香烟面对着阳光看大地红光铺开,然后去思考着生、思考着乐、思考着如何舒服过好这一天;中午时分,再吱吱地喝完一大碗浓香的奶茶,吃着松软可口的羊肉手抓饭,懒散地看着远方的天空,蓝色的天空,看那里堆成大垛小垛的云朵,看在云朵之间飞翔着一路嘈杂的鸟群;傍晚时分,用午觉睡醒的眼睛,看着归圈的羊群,看着羊羔子为了吃一口饱奶水,冲上前去把母羊拱得一晃一晃。

我算是其中之一,早早领教过这个民族生活热情的人了。

有一天早晨去急匆匆上班,在沿河的小路上看到两个哈萨克大妈迎面相逢,她们顿时遥遥地招手、拍掌声、笑声说话声和啧啧声,还有很多被她们热情制造出来的欢乐声,汇聚一起轰然地响成一片,凑成了一个巨大的世界。你都不敢想象,这俩位女人居然能制造了这么一大片喧哗热闹的响声。也许交好的她们很久没有遇到过了,乍一见面立即抓胳膊搂肩膀、帖胸脯、脸挨脸,拥抱接吻;接着是轮流着,互相亲着对方的额头、对方的脸庞和对方的嘴唇,轮流着,你先我后地挨个问一遍共同认识的人家。热烈得像恋人,亲密的如姐妹。我急忙闪过站在路中央的她们,我要赶着上单位,我的单位考勤要早点名,不能迟到,这是多年来机关养成不变的规矩。忙碌到下班,我又回家路过这里时,她们依然牵着手,坐在路过的木条凳上仍然喋喋不休地还在说话。我的天呀,她们若不幸福,世上有谁还幸福?

真正的人,是从来不会错过幸福每一天的人。

6

2008年夏天,因为肺部肿瘤的手术感染,我被推进第二医院的抢救室里实施抢救。这一次是我人生中最大的一个劫难点。说猛一些,就是差一点结束掉全部人生,彻底完蛋结帐走人。在病床上人躺着,不说不语不动,其实,到了这个地步,浑身插满了管子我根本就动不成了。看似睡着一般的昏迷,其实,生理上所有的知觉都在完好无损地敞门大开着,一点不剩地接受着来自身外的所有音讯;我觉得自己像没有长出翅膀的天使,独自悬浮在高高的空气里,心底却非常的清醒。事后,我只告诉过妻子:一个人在死去之前,他心中的一切知觉功能,都处在敞亮、清楚和警醒的状态,身边发生过什么事情都异常清楚、极其明白。

那时的潜意识,就把自己的想法很显露地现了出来,妈的,我这一次是真玩完了。想想,有很多未竟的事情,有的只做了一半、有些根本没有做完,还有很多的事却是想去做却没做。这一下全好了,全放弃吧。冥冥之中,我觉出了命运的残酷、生命的短促和人生的无奈。守着一旁的小护士看到后,却兴奋地大叫道,快看快看,患者醒了有意识了,都开始流泪了。胡说什么呀。一生从不流泪的我,这一次算不算是丢人现眼?

活着才能体验,活过了才是总结。生命之中,会有很多的事情让我们遇到,其中,很多遇到的、撞上的,甚至是迎面而来的事情和人,根本就不是你想着约来的、等来的,甚至是盼来的。

所以,我才害怕自己会错过,错过从身旁走过的人,错过从眼前流过的云,错过从时间里消失的缘份。因为害怕自己错过,我变得婆婆妈妈像个女人。不过,我觉得自己的变化,开始热爱这个世界了。物的可爱与人的趣味,世界的美丽与人间的情,由此,你才会极不愿意地承认,甚至拉扯着,生怕错过了这个精彩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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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当你找到共度余生的人,你就希望余生尽快开始散文

全文共 30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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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前的这个夜晚,皎洁的月光下,有两个一高一矮牵手走路的影子。一个是木子,一个是我。

那一段路有点远,平时来回都要坐车,但那一次我们是走路回去的。也不觉得有多远了,因为彼此心中的温暖和安定,已足够让人忽略掉这段路的距离。

在路上,木子自恋又有些羞涩地对我说,“你知道吗?遇到我,你真的很幸运。”说完,我感觉到他又一次握紧了我的手。此后相处的时光中,也印证了他所说的这句话。

那是我们相遇后的第一次牵手,以后再也不是一个人了。想到这里,我感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幸福。以前也有觉得幸福的时候,但毕竟是有残缺的。而今的幸福却是一种圆满的感觉,仿佛昔日生命中缺失的某一部分,在久经探寻后终于找回来了,自此生命变得圆融而完整。

而在这之前的三个小时,木子紧张得语无伦次,与平日侃侃而谈的他判若两人。他花了三个小时来表明心迹,说着对我的喜欢,还说以后会对我好。再回到这之前的两个月,我们在茫茫人海中有了第一次相遇。那是在人才市场里,我即将毕业找工作,而他恰逢在招聘。他面试我后,通知我过来上班,于是他成了我的老大。上班后我们有了更近一步的接触,也因为都单身,业余我们常约在一起打羽毛球、乒乓球,期间也会聊很多,似乎总有说不完的话题。聊天时,我发现彼此的三观都很契合,还有一种说不出的默契。渐渐地我对眼前的这位高个子有了一种莫名的好感。而我也感觉到了他看我的眼光,跟一般人不一样。这么说来,其实在他表明心迹之前,我也悄悄喜欢上了他。

当木子说起我是他的初恋时,我有些惊讶。也因为他比我大四岁,而且无论是形象、学识还是能力上都很不错。

我调侃他,“啊?没想到你也是小白呀。”

他却一本正经地说,“不想轻易妥协,只想等到那个对的人。”

原来我们都是彼此生命中的那张白纸,这正是我一直所希翼的。我喜欢洁净、纯粹的爱恋,我期待在暮色苍茫的岁月尽头,会看到最初的白纸上,已经写满了动人的生命故事。所以每次想到我们都是对方的初恋,我都会特别开心。

不轻易妥协,也与相识的时间长短无关,一切只与你有关。所以在相遇的两个多月后,我们走到了一起。从此欣悦地发现,世间变得极致明亮而美好。目之所及之处,亦尽是天光云影,草木一片欣荣。

我并不恐惧婚姻,只因为和我一起走的人,是他。因此相恋一年多,一切都水到渠成,我们一起步入了婚姻的天地。

而他当初所说的,“遇到我,你真的很幸运。” 这所谓的“幸运”,也在婚后如放射状般无限延伸。我从不拒绝平淡的生活,相反我很喜欢从中琢磨出一些温软绵长的趣味来。而在这样的平淡中,足以弹奏出一曲细水长流的岁月和歌。

我们下班后会一起去逛菜市场,手拎大包小包,回来后一起做饭。深夜肚子饿了,他会陪我下楼到处找吃的。有时候看到我在洗衣服,会把我抓起来往房间里赶,嚷着,我来我来。他对自己很苛刻,舍不得花钱,也不抽烟不喝酒。但对我却无比慷慨,有好吃好玩的都会先想到我。以前上班要坐公车,每次一下车都能看到他在站牌边等我,他还会从袋子里拿出洗净的苹果递给我吃。他知道我喜欢听音乐,接我的时候,也会带上音乐盒子,问我要不要听。

我每看完一本书,都会跟他分享,他会静静地听我说。说完了我会问他,“你听懂了吗?你怎么不说话?”他会用小孩子般说话的腔调回应我,“嗯嗯,我听懂啦,我看老婆说得那么开心,不忍心打断而已。”我写完了文章,他会是我的第一个读者,他也会说一下自己的阅读感受。而他事业心比较强,他想到工作上的好点子,也会与我分享,询问我的意见。有时候我们各忙各的,一整晚都不说话,但一抬头就能顺着灯的光亮看到他,我的嘴角会不自觉地轻微上扬,这让我特别心安。

我们还有个萌萌的身高差,为着那25cm的距离,这一生,我是要始终保持仰望的姿态了。而我又是典型的瘦子,他有时候会用父亲般的怜爱看着我,随后摸摸我的头,叹气道,“妞子啊妞子,你怎么越长越小呢?”有时候又调侃道,“小个子我喜欢,因为好欺负。”有过好多次,他都会趁我不注意时把我拦腰抱起,随后往上空一抛又双手接住,循环抛几次。伴随着的是他得意的畅笑声。待我落地后,等待他的通常是我的一顿暴打。

他常常说我长得没有安全感,不放心我一个人出门。因此即便我们短时分开,一旦联系不上,他也免不了一阵胡思乱想。有一次他在外出差,而我身体不舒服待在家里休息。那天我没上微信,因为手机没电关机了,充电线又忘在办公室里,于是暂时隔绝了网络通讯。料想没多久就听到一阵大声的敲门声,原来是保安。他说,你老公打不通你手机,一直联系不上你,你赶紧打电话回去吧。

前段时间淋巴炎肿痛,以为它会自动消,所以没怎么在意,料想肿了两个月。直到有一天跟他说起。他怪我怎么不早说,随后带我去诊所打了两天的吊瓶,陪到深夜。后来发现还是没有完全好,他便请了假,拉着我去了广州最好的中医院。直到见了医生说没事,他才放了心。

生活中类似让我感动的小事还有很多。没有轰轰烈烈,有的只是细碎而妥帖的温暖。用心去感知相处的点点滴滴,我发现木子真的为我做了很多。所以我告诉自己,要记得他的好,我也要对他好,人是要学会感恩的。

因为在乎,才会把你放在心上,一直惦记着。也只有真正爱你的人,才会用心去疼惜、去体贴。

我不畏惧长途跋涉,但我在乎与我前行的人,是否有足够的勇气与我共同去面对生命中的那些荆棘。

而这需要一个好的伴侣。好的伴侣意味着他是一个懂得孝顺的人,人品也不错,他还是一个有上进心的潜力股。很庆幸,木子就是这样的人,当然,更重要的是我们彼此相爱。

我们也深知,真正的爱,是不能脱离柴米油盐的现实的,如果一味沉浸在醉人的风花雪月,裹足不前,那这样的爱情是无法拥有未来的。

开始在一起的时候,我们什么都没有,我们没房没车没存款。但他说不想让我跟着他居无定所,颠沛流离,他想要给我一个稳稳的家。我说,我们一起努力吧。自此我们有了共同的奋斗目标。

一年半后,我们*款买了房子,然后搬进了新家,从一个40平米的小居室变成了100多方的三室两厅。三年后,我们有了自己的小车,想去哪里就去哪里。而今,我们的生活慢慢变得从容。

我一直认为,我们想要的,不一定要马上去实现。只要不忘徐步前行,那么该来的总会来。

结婚那年因为买房后面临着经济压力,我们没有拍婚纱照、没有蜜月。但后来稍微松缓了些,当我们路过婚纱店时,他看出我对婚纱的渴望。他说,我们也去拍个婚纱照吧。随后我们在网上团购,补拍了婚纱照。

他知道我喜欢旅行,但此前一直因为眼前的苟且,未能如愿。他却一直放在心上,也期待着有朝一日,和我一起去实现。而近段时间,他已经规划好了我们两人5月中旬的新加坡之旅。他很自豪地说,总算帮老婆的蜜月补上了,以后我们还要去更多的地方。

我曾问他,为什么对我这么好。他假装一脸无奈地说,没办法啊,谁叫我这辈子栽倒在你手里了。我曾为着人事的离别落泪过,而一旁的他却轻轻地帮我擦眼泪,别哭,老公一直在你身边。

想想自己,是多么的幸运啊。他一直以来都是我想象中的样子,而婚后的生活画面,也是我想象中的那样。

我们也曾磕磕绊绊,但从来都没有想过放弃。而岁月,也让彼此的心拧得更紧了,愈发坚定了我们的共同目标。

电影《当哈利遇到莎莉》中哈利说过这样一句话,“当你找到共度余生的人,你就希望余生尽快开始。”而想到与我共度余生的人是他,我就觉得无比庆幸。我充满了力量和希望,我相信我的人生不会太差。

纵然眼前有苟且,那又如何,这也是我们的诗和远方。爱你,就是要和你披星戴月,披荆斩棘,和你一起去实现生命中那一个个微小的愿望。

从不轻易开始,也绝不轻易放弃。而一旦开始,我就认真了。

因为那个人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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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6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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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书, 《朱自清散文精选》,作者是朱自清,里面的内容可丰富了朱自清初次创作的抒情散文,他体现出他的生活观。

文中的《背影》散文,这篇散文中体现出父子之间的情意,《背影》这篇散文警惕我们,往往很平凡的情感,是最容易被忽略的。我们要珍惜眼前的一切,否则,在将失去时,才去发现东西的存在,知道有多重要。朱自清还写了反应社会生活的散文如文中的《论吃饭》散文,这篇散文充分写出了农民反抗大户.反抗饥饿.反压迫的政治觉悟和勇于反抗的集体意识。我看完这本书时,认为这么一句写的最好:春天像刚落地的娃娃,从头道脚都是新的,它生长着。春天像小姑娘,花枝招展的,笑着,走着。

春天像健壮的青年,有铁一般的胳膊和脚.腰,它领着我们向前。娃娃.姑娘.青年。把春天写活了,这句话从不同的角度,写出了春意盎然。读完这本书时,我最大的感触是:作为一个人,应该知恩图报,珍惜时间,珍惜自己拥有的一切,决不向邪恶势力屈服,相信正义可以胜过邪恶。当我想道要知恩图报时,就幻想:长大后,我找到一份好工作,我一定要报答我最敬爱的成老师。自从我从三年级开始,来到这里,认识了因为一些调皮学生才会凶巴巴.才会愤怒的成老师。但是。就是成老师我的的成绩有了改善,正是因为他教书严格,让爱捣蛋的同学成了温顺的小羊。我深情地说:“成老师,谢谢您。”

每当我头仰望蓝天时,它是那么湛蓝,又想到如今的社会已经发达了,科技技术提高了,成功人士越来越多了。我仿佛见到了未来的美好瞳幜。是啊!在党的阳光下,生活如此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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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怀念外婆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400字

全文共 13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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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时节,天气渐渐转暖,估摸着该给女儿换季了,想着有一件新织的毛衣还没穿,也不知搁在哪里了,就翻箱倒柜地搜寻了一番,终于还是找到了。橘红色的毛线,柔柔的,小小的花骨朵儿缀满前胸后背,女儿眼里满是欢喜,一把抢过去就套在了身上给我看,我觉得大小肥瘦正合适,也打算让她第二天去幼儿园时穿上臭美臭美,谁知仔细一瞧却发现上面没有订扣子。“哎呀,这可怎么办?要是换一件女儿肯定要闹情绪了。”想到这里,我安排好女儿,飞快地跑到楼下,乘着夜色去给女儿的新毛衣买扣子,没想到转了几家商店,都没有卖的,甚至有家店主还将我当成了文盲——“也不看这是什么地方,怎么会有扣子卖?”为了女儿第二天一早能穿上心爱的毛衣,我甚至来不及生气!

终于在一家老人开的小店找到了,我匆匆付完钱拿了扣子赶回房间,拿出针线,想在睡前给订好,谁知订了四颗扣子,花了大约半个小时不说,扣起来还歪歪扭扭的,一点也不平整。“算了,拆掉重新订吧。”我毫不气馁,一个个地拆,又一个个地缝,眼看就剩下最后一个了,女儿却不乐意了,“妈妈,我要睡觉,我要睡觉……”我瞅了一眼时间,呀,快零点了!或许是心急,或许是女儿的干扰,那针竟不小心刺破了手指,我只好先放下手中的活,想把女儿哄睡着了再做,女儿终于睡熟了,我走到窗前轻轻地拉上窗帘,将遥远的星空和皎洁的月光隔在了窗外。

明亮如昼的灯光下,看着女儿圆嘟嘟的脸蛋,听着她均匀的呼吸声,我再次拿起手中的针线,耳边却莫名地传来了外婆的声音:“狗娃,技不压身啊,等以后有了孩子就知道了。”难道是刚才窗前朝向浩瀚星空的一次回望,使外婆有所感知穿越了时空?还是清明时节追忆亲人的思绪悄悄飘进了终日喧嚣的心田?

扣子总算是订好了,对外婆的追忆却绵延不断。关了灯,躺在床上,眼前尽是外婆的身影。还记得那一年,我上寄宿制初中,周末回到家中,因为父母忙于农活,古稀之年的外婆忙出忙进,又是抱柴,又是挖菜,又是擀面,又是洗衣,又是喂猪……看着她迈着“三寸金莲”跑来跑去,姐姐和我有些不忍心,“婆,我们帮你吧!”“快走,快走,快去读书识字去,我能行!”外婆每次听说我们要帮她干活时,总是带着严厉的口气,把我们哄走。在她的眼里,孩子们读书认字才是正事,其他就有点不务正业了。等星期天下午快回学校了,外婆总会乘着父母不在的间隙,偷偷在我手里塞些她积攒的零钱,一角的、五角的、一块的——全都是皱皱巴巴,沾满汗渍和泥土的,同时不忘嘱咐一声: “拿着买饭,买书,可别乱花呀!”

那时的我,嘴上什么也不说,我知道这钱来之不易,这里面包含着外婆的一片期待,只在心里盘算着将来怎么报答外婆。苦读十九载,终于研究生毕业,参加工作拿工资了,想起该是报答外婆的时候,她却已经枯瘦如柴、神志不清了,我站在她的面前,她却叫着舅舅或姨妈的名字——这样的日子没维持多久,她就离开我们,一个人孤独地走了。在她的葬礼上,表弟代表我们孙辈致了答谢词,他的一句“狗娃,回来了!……”惹得我泪如雨下,因为,因为这是外婆对我们孙辈的唯一称呼。可是,如今,斯人已去,还有谁会唤我一声“狗娃”呢?

夜已深,人已散,风已起,窗外的世界正趋于平静,而我的思绪却在暗夜中纷飞,我亲爱的外婆,你在另一个世界,可曾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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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做一个装饰风景的人散文

全文共 9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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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站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的人在楼上看你。明月装饰了你的窗子,你装饰了别人的梦。”卞之琳的一篇《断章》虽然简短,但却道出了一个真理:装饰他人,为他人奉献是一道亮丽的风景。

河北省的一位老人白芳礼74岁回到农村,发现村里不少孩子都没钱读书。他躺在床上想了一个晚上,第二天天一亮,他就召开家庭会议,宣布自己重新回天津市去蹬三轮车。但他年纪毕竟大了,三轮车蹬不动了,就改去看车棚。他把钱一角一角地攒起来,舍不得花,全捐给村里。20年间,他先后捐了30多万元!他把自己的开销缩减到最小,却把自己的爱心放到最大。他是一个“园丁”,用自己的汗水浇灌出了300多条通向成功的林阴大道,这些大道上鲜花盛开,形成了一片美丽的风景。

奉献不仅可以装饰他人的风景,还可以装饰自己的风景。美国南部有一个州,每年都举办南瓜品种大赛。有个农场主经常是优等奖的得主。他得奖后,总是毫不犹豫地将得奖的种子分送给街坊邻居。邻居很惊讶:“你的奖项得来不易,每季都看你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来做品种改良,为什么还这么慷慨地将种子送给我们呢?难道你不怕我们种的南瓜超过你吗?”这位农夫回答:“我将种子分给大家,帮助大家,其实也就是帮助我自己。”原来,农夫所居住的地方是典型的农村,家家户户的田地相连,农户将得奖的种子分给邻居,邻居就能改善他们的南瓜品种,也可以避免蜜蜂在传递花粉的过程中将邻近较差的品种传来污染自己的南瓜。看来,爱的奉献,付出多少,你就会得到相应的回报;反之,你若什么都不想付出,那么你会失去更多。

中国某地的农村有一个水库。一天,一个农妇在离水库不远的家里洗衣服,忽然听到水库里传来孩子的呼救声,她不闻不问。直到中午,村里不少人都在议论那个淹死的孩子,她去凑热闹,结果发现被淹死的正是自己的孩子。她号啕大哭,后悔莫及。

千百年来,“各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等句子成了许多人的座右铭。但是大家有没有想过,老祖宗们还传下了“见义勇为”“行侠仗义”“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等脍炙人口的成语、名句。《好汉歌》中唱道:“路见不平一声吼啊,该出手时就出手啊。”我们现在依然需要这种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好汉,一个能心甘情愿装饰他人风景的粉刷匠。

再好的木材需要雕刻才能美观,再大的房子需要粉刷才能居住,再美的风景需要装饰才能令人难忘。赠人玫瑰,手有余香。让我们快乐地做一个装饰风景的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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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与两位老人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200字

全文共 11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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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在心理上我已接受了他们的年龄,但当正真见面时,我还是有些惊讶。父亲说生命基因长,那是整个家族的荣耀。我把父亲的话记到心里去了,成了他们最小的儿媳妇。

公公生于清末民国初期,少时受过青州府做官医的爷爷的熏陶,青年时曾到济南、青岛等地上过洋学堂求学中医。后参加军八路军沂蒙之队,救死扶伤南征北战。解放后曾在济南、临沂等军队医院工作。文革期间,遭遇迫害,返回农村,一九七六年平反昭雪。婆婆是典型的那个兵荒马乱年代走过来的小脚女人,忠心耿耿侍奉、成就了公公的一生。她还以一个长嫂的身份,任劳任怨的支撑起了公公整个家族的兴起。她非常的善良,对外地来看病的人,从不嫌弃、躲避他们,除了和他们一起吃饭,还给他们带来的婴儿喂自己的奶水,她的诸多做法,像极了我的奶奶。

第一次来到他家,我极其生硬的喊他们“大娘”“大爷”,他们笑呵呵的看着我,拿出自己最高档、最保健的食品给我吃。以后每去他们家里,公公嘱咐我最多的是,要忠诚做人,好好跟着共产党干,共产党不会亏待好人。我想,他是以一段历史的受害者又是新社会的幸运者的体会,给与我们年轻人最生动的教诲。今天,当我真的自豪的成为一名党员时,我深深为老人的哲理所叹服。他是共和国成长的历史见证着,又是一个民族崛起的亲历者,“十年浩劫”的苦难非但没有吓倒他,反而更加相信了党,坚定了对当的信念,共产党会给他一个公平的对待。公公享年九十六岁,在当地也算是高寿了。

公公去世后,子女们怕婆婆孤单,想接她出来,可她不依。只有到了冬天才去两个最小的儿子家,这样和婆婆的接触才多起来。婆婆最爱看《三国演义》、《康熙微服私访记》、《武则天》、《当家的女人》等,每次都看的津津有味,评头论足。她在我们家的日子,一点也不象是一个七、八十年纪的老人在颐养天年,拖地、洗衣服、备菜一个人偷偷地找着活干。我俩在家时,她就给我讲讲她年轻时的故事,讲经历的社会事件,讲怎样持家过日子,听的我心服口服的。而我也总是变着法给她买吃的和穿的,老人心里满足的逢人就夸。公公走后,我们回家的次数更勤了,每次我都买老人最需要最喜欢的东西。家有老人是年轻人的福气,父母的路还能陪子女走多远?儿女的心还能给父母留多大的空间?

那一年,我夹在人群之中,被当地浓厚的丧事风俗迷困着送走了我的公公。虽然相处时间不多,他对我工作的指教和言谈中流露的喜爱,还是使我产生了深深地悲痛。一个世纪老人落下了帷幕,另一个世纪之星应该崛起吧,我如是想。六年后,我没有任何预想的是又面临了婆婆的离去。这一次从我接到电话的那刻起就开始流泪,直致接下来的四天,目送她被涌动的人群陪着走向另一个家园后,才结束了最悲情的一刻。回家后的几天,当老公把祭母的碑文拿回来给我看时,一段未完,我已泪流满面。婆婆生前最疼爱、最牵挂的就是她的小儿子,我就常在心里跟婆婆对话:“娘啊,您就安心吧,您的儿子,我会替您疼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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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当你老了,我若尚在情感散文

全文共 21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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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曦初露,一粒种子破土的样子,如恋人的初初相遇。日落西斜,一片黄叶抖落尘埃唯美飘逸的样子,如迟暮的美人幸福甜蜜地投进爱人的怀抱……

花褪残红,容颜老去,爱却依然,情却依旧。“多少人曾爱你青春欢畅的时辰,爱慕你的美丽、假意或真心,只有一个人还爱你虔诚的灵魂,爱你苍老的脸上的皱纹。”

想来,最完美的爱情就该如此:盛开时候,陪你芳华,落幕时刻,陪你沉淀。循着岁月的长廊,我们一路携行,一路纵身步入时光的深林,蓦然回首,我们已经回到最初的原点,环顾四周,众人皆远,唯有你,只有你,伴随身旁,不曾远离。

虽然,你已两鬓如霜,我亦白发苍颜,爱的痕迹深深刻进我们纵横的褶皱里,犹如晴天丽日里,阳光在石阶上欢快地舞蹈,诉说着爱的不悔——真好啊,你老了,我仍在。

就像,曾经电影里看过的一幕,已经走到人生尽头的老教授,说:“有所爱的人,有吃的东西,有睡觉的地方,便是幸福。”是啊,彼此相爱,粗茶淡饭亦香甜,衣带渐宽终不悔。

真爱,是两个孤独的灵魂遇到幸福的邂逅,是两颗内心走在相同频率上所发出的颤音,你的幸福便是我的幸福,你的知足就是我的心安。

然而,许多时候,在爱情上,吃不到的葡萄并不是酸的,而是太甜了,甜得诱人。从而,总有些人甘愿陷入一厢情愿的单相思,穷追不舍,痴心不改,至死不渝,做一个爱情路上的苦行僧,譬如,那位爱尔兰永恒的诗者——叶芝。

听着李健唱《当你老了》,歌声深情而唯美,意境浪漫而幸福。这是叶芝写给他的心上人爱尔兰著名演员冈妮的情诗。其实,我们都知道,真实的故事是悲情而酸楚的,因为执迷不悟的叶芝遇上的是铁石心肠的冈妮。她不爱他,一点都不爱,开始不爱,后来不爱,一直不爱,而他却义无反顾,唯她是爱,深陷单角恋的泥潭不能自拔。

爱,是一种来电的感觉,最是可遇不可求。叶芝对待爱情超乎寻常的执着,是可歌可敬的,但也是不可效仿的,天涯何处无芳草呢。想来,这个世界上,对爱情终身痴迷,却又没能得到一丝一毫回报的,恐怕只有叶芝一人了。冈妮自始至终的拒绝,甚至冷嘲热讽,她没有给叶芝半点暧昧的机会,叶芝病逝前最后的遗愿,希望冈妮能去参加他的葬礼,但是,冈妮最终还是拒绝参加,想来,这个世界上,对爱情毫不留情,冷漠至极的也只有冈妮一人了。

爱,最起码需要两情相悦,一个巴掌永远拍不响,独角戏的结局到底是凄冷而惨淡的。叶芝因为顽强执着追求而出名,冈妮因为顽强冷酷拒爱而有名。一对无法调和的矛盾体,阴错阳差的邂逅,无可奈何的你情我不愿。一场筋疲力尽没有结局的爱情追逐,多情和无情的对决,有意与无意的抗衡,是不是也让我们可以看到,爱情的美好与冷漠的残酷竟是如此的魅力无限呢?

其实,叶芝对冈妮的爱情,是那种发自内心的毫无雕琢的纯美之爱,如同惊鸿一瞥,真诚顽执而倾心倾城,只是,这不过是他一个人的心动。在叶芝眼里,冈妮犹如盛开着的洁白无瑕的白莲花,光彩夺目,纤尘无染,高贵优雅。

如果,能彼此相爱,该是多么美妙呢,该是多么让人艳羡的眷侣呢。正如他诗里写的:“多少人爱你青春妩媚的时光,爱你的美丽出自假意或真情,但唯有一人爱你灵魂的至诚,爱你渐衰的脸上愁苦的风霜。”这不正是每一个女人所渴望的心之所愿吗?

叶芝曾说:我从来没想到在一个活着的女人身上看到这样超凡的美。冈妮的美,诱惑和震撼了叶芝的灵魂,也让他付出了一生的代价。诚然,我们是不是也可以理解为:正因为叶芝所遭遇的独特的爱情苦旅,在某种程度上激发了他的诗兴,让他的诗情得到空前绝后的升华,让他的灵魂得以浴火重生,谱写出了绝无伦比的不朽诗篇——《当你老了》,“当你老了,头发白了……我留不住所有的岁月,岁月却留住我,不曾为我停留的芬芳,却是我的春天,这就是我心里的歌,当我老了,我要为你,唱起这首心里的歌……”

叶芝死后,他的墓志铭题刻着:“不惧冷眼,看生,看死。我是骑者,策马向前!”这是一个爱情无畏者的呐喊,这是一个偏执悲情者的心声,这是一个爱情高于生命者的宣言,这是一个卓越伟大诗者的灵魂告白。

短暂人生,遇爱不易,在爱情的长跑中,结局固然重要,但过程同样精彩,真诚爱过,就是幸福,纵算无果。能以毕生之激情去倾心爱一人,何尝不是人生之万幸呢?正如,徐志摩爱林徽因,得之我幸,弗得我命。

爱上是幸运的,被爱是幸福的。痴心而多情的我,要么不开始,要么一辈子。如果说开始是为了结局,那么我会让这结局交上一生一世的答卷;如果说相遇是为了别离,那么我希望无有生离只有死别。

终是明白,这一生的时光,仿佛只够用来泡一壶茶,填一阕词,守候一个人,再无他事。终究懂得,有些感情一生只有一次,有些感情一生亦只要一次。真的,今生,唯你是爱;今世,唯你是念,足矣。

生命是一场修行,爱情亦然。一路上,有青山绿水,有鸟语花香,也有沟壑泥泞,只要心在一起,永不分离,就没有跨不过去的坎。晓风过处,或许风起云涌,或许惊涛骇浪,只要爱的焰火不灭,爱情的巢穴就是温馨明朗的。

爱就义无反顾,爱就一心一意。默然行走在夏日的绿荫深处,沐着细雨,微风抚过,我仿佛置身于稻花香里,听取蛙声一片,麦穗频频向我点头微笑,风声絮絮里,我倘若听见了你的心音。

时光如斯,走着走着,当你老了,我若尚在,爱依然,心依然,我也会为你唱一首心里的歌,告诉你,我爱你彼时的年轻英俊,但更爱你此时的华发如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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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或许就是这一念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200字

全文共 10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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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念——或许就是这一念,改写历史的路

一念 一念,是一种态度,是一种人生。

一念起,是川端康成凌晨四点,看花未眠,发现美得真谛,生活的真谛。

一念起,更是李清照雨后探花,绿肥红瘦,见证生活的无奈,生命的悲哀。

一念灭,是项羽垓下兵败,自刎乌江,他不曾等待江东儿女才俊,卷土重来未知。

一念灭,更是海子手捧圣经,卧轨而死,他不曾实现“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人生不就是在一念之间奋斗,一念灭间堕落,须臾而吗?关键是我们对待人生的态度。

遥想古人,黄鹤不在,往事已矣,三江空流,忆滕王阁王勃文采飞扬,羡兰亭王羲之把酒言欢,宇宙无穷,人生苦短,有人便哀叹,终来只剩白首之心。

转念一想,何不学习曹操“老骥伏枥,志在千里”,也何不学习王勃“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

成功与失败的抉择,是一念,伟大与渺小的抉择,是一念,生存与死亡的抉择,还是一念。

对正义的一念,是岳飞的精忠报国,以民族利益为己任,舍小我成大我的精神,鄙夷秦桧,空有一时的荣华,却留万世的骂名。

对伟大的一念,是谭嗣同“有心杀贼,无力回天,死得其所,快哉快哉。”该忆起,那个站着而死的伟人,“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他流芳百世。

对生死的一念,是食指用冰冷的手指在布满尘灰的窗台上写下“相信未来”,呀成功了,他走出了那个尘封的铁窗,只因为他坚信,相信未来。

一念起,等待的,不只是辉煌,一念灭,失去的,也不只是辉煌,里面包容的,是一种人生,徘徊一念,也一念抉择。

包一荷月光,掬一捧溪水,赏一轮明月,饮一杯美酒,那是隐者的一念。

能见之所及,能闻之所及,能至之所及,能欲之所及,那是行者的一念。

将在外,为国为家,不战死沙场,就应马革裹尸,那是仕者的一念。

西风紧,谁见宋菊东篱,对酒当歌,谁今大江东去,仅是你我一念,思古今,鉴吾身。中流击水,谁主沉浮,月圆月缺,谁唱得失,仅是你我一念,惯看夕阳时,吾得人生真理。

一念,多么快得思想,穿越古今,到遍天涯海角,仅是一念,李白的放荡不羁,把酒赏月,秦皇的雄大略,横扫六国,现状眼前,斯巴达克愤怒的一吼,震撼心灵,李密诚挚的衷诉,感人肺腑。

一念起,我们迎着地平线,把心交付初开太阳,是一种前进态度,是一种积极人生。

一念灭,再好的基础抵不过散失的信念,它会让你步入失败,再大的雄心也熬不过时间的摧残,一念灭,生命便随之黯然失色。

在一念中沉浮,在一念中升华生命,一念,既是良药,也是毒药,不同的人,须对症下药,一念,可以是一线阳光,给濒危的人看到希望,可以是无边的绝望,让黑暗更加黑暗。

怎样的一念,是迥然不同的人生。

一念,是一种态度,是一种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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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青青草儿香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700字

全文共 16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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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香,每个人都闻过。草香,恐怕不是每个人都品味过。其实,各种草香的味道更浓,更爽。

我酷爱草香,喜欢走在漫天蔽野的草丛里,听虫鸣,看蝶舞,深呼吸,这个时候,感觉自己也化作一片绿茵,映染那一片天蓝云白的天空。

喜欢坐在草地上,看风吹草地见牛羊,情不自禁地回忆起,儿时和小伙伴在草地上追逐,嬉戏,那无忧无虑时光,恰如那流淌的绿,活泼鲜灵。

喜欢听草的声音,那是特殊音符的交响乐,恢竑壮观,气贯长虹,不畏狂风暴雨,默默无闻间,透出生命坚强的暗语。

青草香,一种淡然素雅和宁致清怡的味道。当我们轻轻触碰嫩绿的叶片,手上便留下浓郁的、沁人心脾的香味。这种味道刺激神经很舒服,很甜,很超然。

我童年是在农村度过的。农村的孩子早当家,小的时候,每天放学回家以后,带上一个玉米面大饼子,就要挎个篮子去地里,或者割羊草,或者去园田地里拔草,充当家里劳动力的一个补充。

儿时的草香在小竹篮里闻到的,在壕沟旁、荒地格上,草甸子中,我们这些孩子和牛儿、羊儿享受着草地给予的欢乐。一群群的牛羊,他们埋头“唰、唰、唰”地舔着青草,缓缓地咀嚼着,良久地甩一下尾巴,慢悠悠地迈出一个步伐,打一个响鼻:意思是:这草,好香!偶尔,飞来一两只蝴蝶,翩跹起舞,抑或静静地栖息在草尖上,望着它们憨吃。有时飞来一只喜鹊,久久停在羊脊上,把羊脊背当作免费的摇篮。有时飞来一只麻雀落在牛背上,不飞也不叫,安全舒适的歇歇脚。 我们摘上了满满的一篮子青青绿绿的草,逶迤地走在乡间的田埂上,不自觉地哼唱起断章的童谣……

稍大了一点,我们参加集体劳动,早上,走在乡间的小路上,青青的草上挂满露珠,湿了我们的布鞋,凉爽爽的,青香香的味道,伴着晨霞漫在田野里。在歇气的时候,喜欢一个人静静地躺在草地上,口衔一根青草仰望天空。那松软草地是舒坦的眠床,一根青草就是一支悠悠的短笛,苍穹是垂于天地间的一幅纤尘不染的图画。青年的心没有尘埃,看白云飘飘,幻想的翅膀飞出心灵,陪着白云飘飞,多少秘密对着苍穹宇宙倾诉,苍穹回答着无穷的暗语……

在乡下,农民离开了草,一天也生活不了,草和水一样,是生命的之本。

我在草甸上抓过蝈蝈,逮过蚂蚱,灌过“大眼贼”,放过牛羊,吹过柳笛。

我也在湿地里的塔头上割过乌拉草,捞过鱼虾,趟水扛过苫房草,抓过野鸭,捡过野鸡蛋。

我也披过用草编织的蓑衣挡过风雨,我也在抗洪中睡在江边草地上……

草香,伴我长了乳牙,戴上红领巾,在团旗下举手,在镰刀斧头宣誓,如今,黑发见白,还闻不够那草的芬芳,喜欢在草的周围躺佯。

草,普普通通的植物,田地之中有她的娇容,江河湖畔有她的倩影,山坡谷地有她的美姿,道路两旁有她的芳踪……从昆仑山的一棵草,到公园里芳草萋萋,街心花园绿草茵茵,住宅小区里青草油油,草的分布无处不在,“天下谁人不识君”啊!

在日常生活中,人们却往往喜欢花的绚丽,忽视了草的之美。诸位,有见过送花的,没有见过送草的吧?其实草之美,草之香,毋容置疑。山清水秀,凝绿含碧,自然界美丽的绿色除了树之外,就来源于草。青草聚集形成的大草原,其壮美不知使几多人倾倒!“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多么雄浑壮观的画面啊!鲜花虽然美丽,岂不知草本花更艳丽,更香。如果没有草,鲜花世界将失去半壁江山,花之美就会大打折扣。草不但美化了自然界,而且有着重要的实用价值。它养育了“吃的是草,挤出来的是奶”的孺子牛,养育了伯乐相中的千里马。

亲爱的朋友,写到这里,我自然而然就想到了你,想到我,想到了他,想到了我们的普普通通的老百姓,我们“没有树高,没有花香,从不寂寞从不烦恼……”祖国的大花园有我们才分外娇。

世界上有了草香,岁月才多了一份美。一个在草香的熏陶中长大的人,是一个热爱生活的人,是一个汲取山川湖海天地之气之人,是一个接地气具有灵性的人。

在现在比较浮躁的年代里,我们在忧愁或者烦闷的时候,到自然中去走走,自然里的草香会以它的鲜活之气、清新之气悄悄涤荡诸多杂念。让我们更加热爱生活,增加正能量,追求美好,迎接一个个日出,看朝霞烂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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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的眼里只有你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2600字

全文共 24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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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是个不痛不痒的字眼,对于我这么一个跟世俗格格不入的人,或许我要摆脱,或许世俗要摆脱我,因为我们之间没有火花。

这里的世俗,不是整个环境,整个区域的世俗,而是对于我们这么一个村落,这么一条河流域的世俗。

我在说出这样的一句话,也隐藏着很多粗俗的观点,其实我自己也没有完全答应要信任自己,甚至我在怀疑自己,怀疑我的思维、我的言语。

从这几句话中,能够知道我很纠结,很矛盾。

上初一那会儿,我喜欢上村里的一个女孩,那也是我第一次知道什么叫做喜欢,什么叫做朋友。

我每当吃饭,都会想到她,我拿起碗筷,我就想起她,想知道她吃了没有?想知道她是否过得好?想知道她所有的一切。

记忆最深那一次,是我爹打回来一只鸟,然后我们吃着吃着,我一直在想她,我有种想给她送去的冲动,但是并没有,因为我们没有交集,或者说我们还不算是朋友。

我在想:今天的你,吃什么呢?而我吃了鸟肉,我欠你一顿,我对不起你,我很内疚。

我娘从坡上摘点野果回家,张开嘴那一刻,我就想到她:现在的你,在干吗呢?有没有休息好?有没有吃好?有没有睡好?有没有像我一样吃着这个野果?如果没有,我觉得我又欠你一次,又内疚一次,我恨不得马上、立刻给你送过去。但是我担心你会不会接受?会不会喜欢吃?

当时傻得糊里糊涂,完全被情绪牵引着走,走路不在状态,心不在焉的拖着疲惫的步伐。

可是那回没有人能懂我,就连我自己也不懂我自己,我在干吗?到底我在做什么?有意义吗?

我不停的问自己,可我还是不知道要怎么做?或许我知道要怎么做,但是我不想那样做,我只想跟着心走,无论走到哪,我都会继续,尽管是那么的累,我还是不能自拔。

死的念头,时刻敲醒着疲惫的我,但我并没有这么做。

这件事对我影响很大,班主任亲自叫我到办公室去训骂我,对着整个办公室里的老师,我哭着,发不出声音,不是我不敢发出声音,而是我的喉咙僵硬、哽咽了。我不是被老师骂才哭,而是自己明明很累、很痛、很煎熬、却始终不能放下,导致成绩一落千丈。

我哭了,我记得,面对着整个办公室里的老师的面哭,而且我很害羞,可是控制不住的泪水,翻涌而下,我的手捂住嘴巴,其实我根本发不出声音,我只是本能的捂住嘴巴,只听到我深呼吸的声音,整个办公室安静得就像午夜,就连老师翻开作业本批改作业的手也停在半空中,像一只僵硬的木头,直到很久很久才放下去。

我终于知道,为什么老师总是约束我们,不让我们谈恋爱的原因,就怕影响我们的成绩,可是,那个东西就像洪水一样,说来就来,你根本控制不住,而且根本就不在你控制范围内,唯一能做的,就是乖乖的降伏,让那洪水把你冲走。

家人,在我眼里,他们根本就不算什么,甚至我跟他们都没有关系似的,好像我与他们没有任何交集,我只是寄宿在他们这里一样,除了她,什么都跟我无关,我只时时刻刻,分分秒秒都想着她,唯有她,才是我的全部,甚至连我自己什么都不算,也就是说,我想死,但她必须好好活着,如果有这么一个选择,要我去选,我肯定会选自己,让我的死,来换取她的快乐。

这是不是初恋呢?

或许,那什么都不算,因为我们根本就没有在恋爱,只是我一心的对人家好,一心想着人家,一心想为人家付出。

然而,一年后的我们,都变了样。也就是因为我太喜欢她,那一年暑假我选择,离开家,去哪呢?

我去姨妈家住,虽然我们只隔着一条河,但我们真的没有见过面,我没有回过家一次,因为我怕见到她,因为我怕我会受伤。

一个月过后,我回家了,也就意味着,我们必须见面。这段时间,我还没有到镇上上初中,我还属于小学生,六年级的学生,她读四年级。

回来第一天,我就写信,在球场上,我把信交给她,当然不是我亲手交,我没那勇气,朋友帮我交的。

我们打完球,到河里游泳回来,她把信退给了我。

我的失望从那时候开始,我的幻想一切都开始动摇,虽然我毫不察觉,但事情总在发生着。

初二那年,她跟别人xx,我也只有心痛了,但我之前给她买的东西,比如衣服、球,这些都成了过往,我也不再抱任何希望,我也没有怨她,好像整个人都没有了知觉。

整个人郁郁寡欢,闷闷不乐整整一年多,初三我都还没有恢复,直到换了个环境,进入高中的校园,整个人都变了,因为学习的压力大,任何事情都将被抛向远处。

学习很用功,很努力,但是成绩并没有上去,只好我放松了,不再紧紧逼自己,给自己一个喘息的机会。

从学校出来,第二年,她跟人家结婚了,虽然我已经麻木,对她也少了那种感觉,甚至我还恨过。也好吧,毕竟人家找到人家的幸福,我只不过是她生命里的过客,一颗流星。

婚后不久,好像去年还是前年,又离婚了,是她主动提出。

回头看看,这一段段往事,好像刚发生在昨天一样,但少了那种冲动,那种心动,那种关心,那种心疼。甚至有些嘲笑的余音,我不是故意,但那笑声从心底爬上来。

我真不是故意,也许那就是一种祝福吧,因为你总会有那么一个人更适合你,但是你不努力,你只是想坐享天伦之乐,那么还是要看你的运气了。

写了这么多,都没有进入主题,看来我还是太情绪化了。

婚姻不是儿戏,不是你想拥有就能拥有,而是一场战斗,你能在那么多的候选人当中脱颖而出,证明你真的很有实力。

往往,我们面对的,都是一些不用考虑,甚至没有候选人的的选择,根本不给我们选择的余地,而是给我们框一个空地,给我们准备好只有唯一一个答案。

什么意思呢?

就是我们本来有更多的选项,但是我们都一一把其它选项淘汰掉,最后只有唯一一个选项,那么这个选项一定是最好的选项吗?还是凭感觉?还是靠外貌?抑或是嘴巴?

会说话的人,都是能吸引一定的人,但是不是全部都这样。

甜言蜜语,谁都会说,只是有些人除了甜言蜜语,就已经找不到更能表现的优势,除了那一张嘴,把衣服一脱掉,黝黑的肌肤、下垂的胸部、会发出味道的下液、椭圆的肚皮、粗大的双腿……

我不是针对某些人,也不是故意挑拨谁,如有冒犯,纯属无意。

什么意思呢?

就是你不给你自己选择的余地,你把伸向你的手都一一的砍掉,最后只剩一只手给你,你认为好的一只手。

也就是说,你一心只想着那一个人,你没有给自己后路,走到狼牙山顶,你只有跳下去。

要上山可以,但要给自己退路,不要把自己逼向悬崖,没有人推你,是你自己一心想要到达的终点,但是终点并不如你想象的那么美好,一切都不是你想得那样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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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红蝈蝈绿蜻蜓散文

全文共 9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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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醒还是梦,脚步轻轻,树影交错,古旧的阳光静静地照在我童年的墙壁上,多少年来,阳光总是这样地照着久远的土墙和墙后那串尘封的日子。

那是些怎样的日子呢?,有客人会从远方赶来,是什么亲戚呢?谁又晓得。

天又是怎么了!出奇的蓝,要不是火辣辣的太阳烙在背上,我简直要轻轻地飘起,漫漫地化去,几曾出入,都是这翻情景。

奶奶发髻整洁地端坐在炕上,一刀一刀地切着翠绿的韭菜,韭菜纤细而辛辣。记意中奶奶就是这样,不停地用刀切开一个个寂寞的日子,和日子里酸酸甜甜的故事,每每让人心中多一份盼望。那个时候日子过得很慢,唯有客人的到来,才能把生活照亮。

井水是哇凉哇凉的,却说那顶花带刺的黄瓜,吸足了大地的水分与精华,夏天究竟是什么味道哇?尝一口黄瓜便知。一阵清风从后窗户袭来,是什么鸟在叫啊!叫声窜屋而过,尖厉而明亮。客人为什么总是姗姗地来迟呢?

午饭已过,客人还是不见踪影,经不住外边的诱惑便飞出家门,那是个多脏的孩子呢?和我一样,为一只闪闪发光的绿蜻蜓所招引,在赤热的阳光下挥汗奔跑。蜻蜓飞飞落落,与我们若近若离,最后飞过了高高的房顶。“翻过去就是‘南山’了!”那孩子十分真切地嚷着。“南山”!“南山?”,奶奶曾提起过,满山的花红艳艳的,是神仙居住的地方,谁不想看一看呢!尽管心里有些不安,可还是一路与那个孩子追随而去。

草地空旷悠远,嫣花点点,微微而动,哪里还寻得到绿蜻蜓的影子。童话早已被阵阵热浪煮沸。

绿簇繁茂被一串新奇的声音刺破,寻声觅去,那孩子禁不住喜形于色“逮住了!”却是一只又肥又大的红蝈蝈。久久地贮立,痴痴地张望,道不清的魂牵梦绕!

夕阳依旧暖洋洋地烙在背上,影子越走越长,长得像一条路,通向炊烟袅袅的家中,半矮的土墙披着粉红色的晚纱,奶奶早已遥遥地守望在哪里,亦真亦幻。

饥肠噜噜的我回到家时,已是星光点点,万家灯火时分。客人呢,早已是人去屋空,正跋涉在夜的归途里。我启盼的陌生人啊!世间的事由谁来安排,此去定是岁月悠远,彼此依旧,再无相识!

三十年过去了,韭菜的浓郁总是让我缠绵,每一个夏天我总是把黄瓜嚼成一段段青翠的往事。冥冥之中一道绿色的闪电又总是划过我悠长的思絮,又是谁的嘱托?三十年,一路苦苦地跋涉。谁能告诉我:“南山”的绿蜻蜓在哪里?一个梦还需生长多少年!我是怎样地哄睡了一个又一个温暖的仲夏之夜呢!

终于有一天夜里,半矮的土墙内,红蝈蝈叫了,那声音清脆明亮,碗若当初,三十年我如梦醒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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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水一样透明的村庄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8000字

全文共 78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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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偌大的库扑入眼眶,才确信方向是对的。

我的目光从车窗里爬出来。一会儿,逮着了一片瓦屋。一会儿,缠住了一方竹林。不久,一叠大山,一汪清亮的水,也踊了过来。山,用绿的色块,展示它的活力。水却像面镜子,将秋天的颜色融入其中。或许,还能听到它的呼吸。

四下静得可以入禅。闭上眼,听见松针和阳光一道落地的声音,细腻得几近空无。山水交织,看得我都有些累了,却不见水的源头。这才明白,山水是幽深的。否则,要去的那个村庄也不叫龙源了。

鸟树

沿路行进。突然一宕,进了幽谷。

还真幽静。山,把大批的绿色拖下来,垫入谷底。一眨眼,贮存了不少静谧。谷,却将溪水、树木和瓦屋纵横排列着,便与山有了天然的呼应。风,不经意将溪边那棵歪着脖子的枫树摇了几下,树叶儿和鸟音撒了一地。

我在岸边停下来,打量着树干和枝丫,一眼瞧见了它的全部——合抱粗的树干儿扎入溪湾,扎得很深,似乎扎进了泥土的内心。这长在溪边的树,不知长了多久,连岁月和阳光也长进了树的褶皱里。不禁猜度,大自然是神秘的,每一株植物的长势和方向,像一种有意的安排,冥冥中有什么力量支配着。譬如这棵枫树,不光临水而立,脖子还是歪的。它使着劲儿向山外一次次张望,是否在打量如我一样的来人?时间一久,活生生的把一个脖子给望歪了。

鸟语从树上滑下来,一团一团的。顷刻,又化为一个个印在地上的光斑。鸟音清脆婉转,有斑鸠的,喜鹊的,老鸹的,还有其它的。众多的声音,集于一树,像在进行一场奇妙的交响。树的枝丫也不少,努力向上张开,如叉开着的一根根手指。或许,蓝天是树儿永远的向往,它的气息与身影在蓝天的映衬下,才显得那么真实。鸟窝,一个接一个垒着,成了一个个温暖的巢。鸟儿不停地啁啾,刹那明亮了山谷和我的心情。说实话,我见过的树木和鸟儿还真不少,却很少有这颗树上的情景奇特。要不,一只斑鸠唱了一阵,哧的一声飞走了,在溪水边觅了点什么,又煽着翅膀悠悠回来。要不,一只喜鹊出去了,绕了个圈儿,仍栖到枝丫上,用它的尖啄梳理着羽毛,像在打点行装,随时出发。还有只叫不出名字的鸟,蹲在一截枝头上,半闭着眼睛,似在打盹,或做着开心的梦。想必它飞了很远的路程,来到这里,有些倦了,顺便休整一下,继续赶路。树是鸟的驿站,不说也罢。可是,那些树根上的蚂蚁也很有秩序地爬动着,不出丝毫乱子。这样一来,不得不引起我的重视。譬如我,像那只鸟在人间穿越了很久,也有些倦了,是不是该休整一下?

我家的后山上有棵大青皮树,树荫覆盖了半个屋场。可每到黄昏,总会听到鸟儿在打架,打得很激烈,甚至连一片片羽毛也打落下来,掉在地上,像一颗颗受伤的子弹。不知它们为啥而斗,非要弄个你死我活?怪吓人的。我娘说,在抢鸟窝嘞。起初还不大相信,可仰头望了一阵,才晓得是真的。凄厉的叫声,一浪连着一浪,高过人的视觉和一天的云霓。只听说过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压根儿没想到连个窝儿也不放过。哦,卧床之榻,岂容他睡。古人的话,还真一针见血。难道这就是大自然的法则?这种人间秩序,像网一样网住了许多生命,难以挣脱。而眼前的树和树上的鸟儿,却传达着一种少有的和谐。这种影像,是不是一个村庄的隐秘呢?

裸溪

一条溪从山谷里钻出来,白亮亮的,铺向黄昏。我以为是水的源头了。

水倚着山,不紧不慢的流。一个黄昏,也有了不少舒坦。

溪床裸露着,排开一个个石头。从远处看,像铺开着的星斗。石头,浸在水里,或躺在岸边,被岁月磨成一枚枚鹅卵的形状,已然没了棱角。往日的劲儿和情绪都内敛了,进入了某种温和宁静的状态。踩着石头去看水,安安静静的,给人一种从容的感觉。有时,水也吁了口气,在低处溅起哗哗的声响,大概在显示一条溪的存在吧。溪里没一根水草,连一蔸辣蓼和石菖蒲也没有。有的只是石头和水。另外,还有时间在悄悄流逝。

水静静的流,牵出一线线好看的水痕。看久了,陷入一种迷茫。一片叶子,受了邀请似的,匆匆忙忙从空中落下来,浮在水面上自在的移,然后徐徐远去,仿佛在与季节作个了断。我受不了这种诱惑,赶紧把脚伸进水里,一下掩没了脚背。可与水接触的那一瞬间,却看清了脚上的每个毛孔和一根根血管,也看清了那水舒舒缓缓的流速。湿漉漉的水汽,来不及商量,便钻入了我的毛细孔,又从毛细孔传遍全身。顷刻,整个身心与水融在一起。

水浅得仅能没膝,挽着裤脚往前走,挪一步,溅起一串水花,俗世的心也随之湿润一次。在这样的溪里行走,用不着担心有什么激流或旋涡,更看不见隐着的深渊,会把你带入无形的陷阱。

村舍临水而立。看得清房子的倒影,树的倒影,还有搭在竹篙上被单衣裳的颜色。总之,漂着数不清的人间气息。痴痴望着这水发呆。这是怎样的水呢?清得不能再清,连鱼儿也极少,哪怕一条刁子都难看到。没有鱼儿的水,总教人生出许多疑惑。可从另一个角度来看,无鱼之水更像溪水,更能体现出溪的性情:完全彻底地坦露着它的本相——石头与水。这才明白,裸露也是一种率性,以赤子之心面对人间。石头和水,水和石头。这样念叨着,夜的脚步悄然来临。

村街

太阳比鸟的叫声起得还早。一晃,进入了溪边的马路。

马路,简约得如一笔隶体,却给村庄赋予了不少涵义。平日里,那些山里的物资,山外的讯息以及婚丧嫁娶等等,因了这路,才有了沟通和向往。无论站在路的哪头,都能把村子一眼望穿。很随意的一眼,日子和事物就有了轮廓。据说早年,这路上跑过兵,跑过马,还闪烁过日本的刺刀。那个叫鸠山的头目领着一面膏药旗和一群嗑嗑作响的靴子来此寻龙头,非要斩龙于刀下。结果寻了老半天,两手空空,还差点迷了路。想象得出,红彤彤的夕阳照在他那变形的脸上,照得如一张纸薄了。此刻,我把目光贴在那棵歪脖子树上,想找出一些弹孔或被刀砍过的痕迹,但很快失望了,早已被岁月磨得消失殆尽。龙的有无,无从考证。可细细打量,村庄的体势确有三分龙的味道。

村庄四面环山,一不注意便掉进了绿色制造的陷阱。村的东头砌了几大溜新式楼房,屋连着屋,一直延伸到山脚。房子,有两层的,有三层的,首尾相连,手挽着手排列着,像要跳什么舞蹈。无数的屋脊,重重叠叠,宛如行走的长龙。这样的构成,乍一看有点儒家的安排。往深处一想,却又显示出一番道家的众生平等。

路,与屋宇缠络着,不离不弃。这种格局映入脑海,倏然闪出一个词——村街。街不宽,店铺却一个挨一个。砍肉的,卖早点的,开超市的,办餐馆的,修电器的,等等等等一样不少。风,挡不住阳光的泼洒。太阳一出来,风就小了。“哗哗啦啦”的光,洒满村街的角落。人在透明的光里游,像在散步。打个哈欠,伸个懒腰,这些动作似乎与早起的阳光无关。用不着吆喝,一切熟面熟脸,熟门熟路。递几张票子,就会买来一些油盐家用或几把带露的蔬菜。男女老少来的来,去的去,路上见了,点一下头,说几句闲话,算是打了照面。脚步儿慢慢穿行,直到消失在阳光的尽头。

炊烟也飘出来,经了风的指引,移向村前的溪水。一眨眼,便烟水一体了。

我有早起的习惯。一抬脚,跨进了村街。吸引我的并不是排列整齐的屋子和水泥马路。如今的乡下,楼房的款式五花八门,几乎天天在变着花样,刺激着人的感官。倒是这里的阳光清晰得历历可数,随便抓一把,都能感觉出它的流速与温度,还夹杂了一些日子的成分。

不知哪家的媳妇,吱呀一声,打开了窗户,把湿漉漉的衣裳挂上阳台,花花绿绿的颜色,与风的脚步纠缠一起,徐徐荡动,成了深秋的一景。窗子一开,也打开了一天的日子和心情。那个宽展的阶基上,有人沏了壶茶,在悠哉悠哉地下着象棋儿。喝一口茶,移一颗子。“咝”的一声,一条街都能听见。这声音,随意、悠闲,如一片树叶悠然滑落。不知阳光看见没有?

我在阳光里漫无目的行走。突然,视线里拱出一个头来,然后是黑黝黝的身子和四只移动的脚,然后是咩咩的叫声。闪念之间彻底明白,那是只黑山羊,黑得毫无杂色的羊。对于一只羊的出现,是始料不及的。它的叫声亲切、绵长,而又略带伤感,像一种心灵深处的召唤,一下子填满了我的胸腔,让我在一个深秋的早晨有了意想不到的收获。羊叫了两声,又不叫了,朝阶基上下棋的人望了一眼,嗅了一下,可能在与它的主人打招呼吧。那个喝茶下棋的汉子回应了一下,若无其事地下着棋儿。羊得了指令,迈开四蹄继续往前走。悠闲的步态,如天上飘移的云朵。此刻,羊于村街是一种不错的写意,村街于羊是一种真实的衬托。而我觉得,羊与村街则是一幅极美的构图,有几分凡高笔下的印象风格。羊在画里走,自在无依,它的眼睛里焕发出来的光彩是清澈的,清澈得没有半点杂质。想必,它的心里一定涨满了草色、鸟音和潺潺的流水。而它的叫声,又那么温热,缠绵,充满浓浓的家常气息,渗入我的心里,熨贴贴的,仿佛找到了一种难得的精神慰藉。在这街头,羊与我不期而遇,四目相对,“哗啦”一下,彼此的身影走进了对方的瞳孔。也许,在羊看来,我只是个闲逛者,不属于这个村庄。而在我眼里,羊却成了个温馨的代名词。或者,我就是那只悠闲的羊吧。

豆浆

风里,传来豆浆的香味。

一抹一抹的味儿,在空气里流。甜嫩,腻滑,温润,而又舒爽。咂一口,浸润肺腑。这久违的香气,从村口的一间屋子里飘出来,四处弥漫,不一会把空气浸透了。空气是个好东西,各种声音和气味都可以在里面穿行,我也在空气里游动。透过空气,看见那个腰系围裙的女子,站在一架土灶旁,将一把勺子伸进铁锅里不停地翻动,左三圈、右三圈来来回回的翻,翻得很有节奏。似乎,把一个早晨的情绪都融在大铁锅里。这动作,一点也不陌生,与我娘侍弄豆浆的方式没啥分别。照实说,这样的场景,只有儿时的年关腊月才能遇到。腊月一到,我们那个叫中门李的屋场,家家户户都会泡好豆子,在石磨上磨成雪白的浆儿。然后倒入大铁锅里沸沸地煮。开了,用铁瓢或勺子不停地翻动。刹那间,白的气味和透骨的香气飘满一个屋子,也香透一个村庄。那种烟火缭绕的温暖与家常气息,不是一两句话能说清楚的。可惜,这种待遇在时间里褪成一抹记忆。现在,我居住的胥家桥又何尝不是这样呢?成天的叫卖声一片连着一片,卖豆浆的,豆腐的,豆腐脑的,一个接一个。“刚出锅的豆浆哪,不新鲜不要钱呐——!”似乎,喊声里带有不少香气。妻经不起诱惑,时不时买来几碗,兴奋得笑嗬嗬的。可仰头一喝,总不是那个味,少了点什么。

阳光和空气只是披在村落上的外衣,真正透明的是人的内心。没多久,豆浆弄好了,一点也不水,盛在光亮的大钵里,木盖一揭,热气缭绕,香得叫人口水直流。那个女子解下围裙从屋里出来,望了我一眼,说,大哥要豆浆么?那一刹那,我感觉出了她的真诚——来的都是客。我的喉咙里长出了手,顺便要了一碗,坐在矮桌旁,一调羹一调羹慢慢地喝,那股原汁原味的味儿,一下浸透了心窝。仿佛一眨眼又回到了数十年前的年关腊月,回到了温暖融融的时光。我的同学在城里开了个羊楼司土菜馆,还经营着当地的豆浆,说是正正宗宗的,不正宗不是人。但怎么也喝不出这个味来。可能,夸大其词了吧。

又要了一碗,一口气喝下去,嗝儿喷出来,尽是豆浆的香味。仿佛我的整个人也成了一碗豆浆。抹一下嘴巴,问,多少钱?女人说,两块。哦,不贵。山色五角,溪水五角,静谧五角,白花花的豆浆五角。值。

水痕

不往细里看,还真看不出这里遭受过一场水灾。

所有的阳光、空气在还原先前的面目。一道黄色的平行水痕线,却刻在家家户户的墙壁上,显示曾有一场灾难的来临。

在兰心居刘国文家里,也有这样的水痕,坚定而固执地印在墙上,泥质的线条好像咬进了墙壁的缝里。我看着心酸,他却说,那是大自然留给人间最天然的图画!不禁苦笑。便想,面对一场灾难性的大水,他哪有这么好的心境?他的爱好不多,写写画画,雕雕刻刻,有时还弄几句诗文,可能是这里少有的文化人,也是个实诚得可以交心的人。我也喜欢弄几笔。便说,写几笔吧。他哈哈一笑:可惜纸笔墨砚家伙什全被水冲走了,连你送我的书也成了腌菜!好在来时带齐了纸笔,不至于一筹莫展。直到看见我的那本散文集果真像一团酸菜躺在他的书架上,才确信洪水曾经到来过。

水痕印在墙上,被夕阳一照,渐次鲜明。

这是刻在一个村史上永恒的印记——用一场大水的全部力量留下的纪念。

夜来得很快。一会,月儿拱出了山拗。月光,把那墙上的平行线水痕依次覆盖,像覆盖一个村庄的秘密。

坐在院子里,陷入茫然。实在想象不出一场突如其来的大水的样子,更无法想象村人紧张的状态。平行线,从上到下有两米的高度,显然这高度不再是个简单的阿拉伯数字,而是一场与夜同谋的劫难。大水,黄色,泥浆,石头,以不同的角色和各自的姿态参与这场战争,让一个村庄所有的居民、田地、屋宇、树木以及鸡鸭牲畜,承受着一切,接受大自然中汹汹而来的力量。

平行即同等。这个数学符号近于定律。平行而来,同等遭受。面对凶悍的大水,谁不惊心怵目呢?就算村前的山,山上的竹子和终日流淌的小溪见了,也会大惊失色的。

大水,裹挟着泥砂与石头入侵村庄的领地,是无意识的。村庄,却翻开了滞重的一页。

国文说,那天夜里,雨像瓢泼,山洪踊向了村子。不少人家的大门被水冲烂了,家什儿漂走了,还倒了几座屋,弄坏了一些田地。这话,肯定没半点夸张。尽管话里带着调侃,我却相信是真的。2015年6月1日,儿童节。龙源记住了这个日子,记住了山洪的突然来临。而我,从他的脸上,读出了一种豁达,仿佛大水对于村庄只是一个不经意的顿号。想象得出,那天夜里,村庄敞开了她的怀抱,坦然接受大水的莅临,就像当年承受小鬼子的入侵。

月光照着墙上的水痕,一言不发,仿佛某种奇怪的暗示。后来,终于晓得,被水围困的村人,全挤在坡上一个叫幺婶的屋里,开起了食堂。那个叫幺婶的女人,将家里的谷米南瓜全拿出来,做成了一碗碗的饭食。料想,大伙儿伸出筷子的那一刻,肯定涌出了太多的激动和说不清的辛酸。那个场景,我无法体会,只能凭着一点单薄的思维去联想。

大水不会停留太久,转眼风流云散。而对于灾后物质的发放,他却淡然一笑,淡得如月光下的一缕凉风。我却老觉得那淡然里,隐藏了别的什么。

水,匆匆而来,又匆匆而去,轻松得如一缕山风。看来,山水之间的隐秘,人类无从捕捉与探究,就连那些最灵敏的鸡犬也没了知觉,一夜之间被大水冲得无影无踪。显然,这是人类与生灵的局限。

水痕,站在墙上,面无表情。而我,知道今夜的月光会把一个灾后的村庄和人的内心照得一览无遗。又反复在想,刻着水痕的墙壁肯定收藏了无数风声、雨声,鸡鸣狗吠和月光的气味,还有一些欢笑、忧愁和别的东西。

打喜

大水,带走了鸡鸣犬吠。月光,成了夜的表达。

我在院子里浴沐着凉风和月光,走向前所未有的静寂与空明。

忽然,一阵爆竹,把月光震得摇摇晃晃。这才晓得有户人家在打喜——生了娃儿。抬头一望,不远处的门大开着,爆竹的馨香一泼一泼地漾,一副抒情的样子。隔着月光,听得见欢快的脚步,从各个门出发,汇向那生命诞生的通道。

门,是每个烟火人家的标志,更是生命的入口。生命的气息,从一个门流向另一个门,再流向下一个门。这样,众多的门,把一个村庄连成了血脉相依的整体。我忽然觉得,今晚的村庄完全被月光和月光般鲜活的生命气息包裹着,有些不能自拔。国文说,这里的每一道门都随时敞开着,接纳你的到来,喝一杯茶,拉几句常家,是很自然的事。这话,我一点也不怀疑。抬头望天,却看见头顶上的每片月光里,踊动着数不清的生命分子。

或许,新的生命诞生,对每道门有着非同寻常的意义。欣喜、振奋、祥和等一些词眼,刹那间在尽兴飞翔、跳跃,泛起粼粼的波光。对我来说,也得了一丝莫名的兴奋。

我没去掺和,却看见国文嫂子抓了把草木灰匆匆而出,怕误了时辰。这个动作,与我的家乡人没半点差别。料想,今夜的月光,一定会加速村人的欢乐与快意,他们会把一撮撮草木灰或别的什么,涂抹在那添了人丁的家人脸上。前呼后拥的笑声,将村街摇成一条生命之船。

显然,这是一道门弥漫出来的生命气息。于灾后的村庄,于村庄上空的月光,都是一种生动的回应。

瑶之梦

如果不是一条水的诱惑,到死也不会明白这里曾是瑶民的故乡。在过往的文字里,我无数次读到头裹罗巾、壮实墩厚或银饰闪亮、肩背篾篓匆匆行走的身影,那是一个最底层的受苦受难的民族的生命形象。前些年,我曾到过距这里不远的龙窖山,那些隐在山里的石窠、石臼、石屋、石柱等等一切遗迹表明,远古的瑶民的确在这大山里繁衍生息过,演绎了太多如梦似幻的往事。“吃了一山走一山,白云悠悠在人间……”这首缠绵悱恻的《过山瑶》流传至今,唱一句,涌一泡泪。

我们很难理解一方水土的精神内质,只有辽阔的月光无声地照着她的面孔。

苍老的石桥,是远古的先民留下来的吗!卧在溪水上,一言不发。凌空而起的样子,像在聆听着什么。

桥的东边是村街,西面有座青砖瓦屋。再远一点,是具有现代气息的“瑶之梦”休闲中心。一座桥,横水一架,便将大山、溪水与村庄融为一体,也把古今两种气息连通了。站在桥上,细心一听,能听见溪水的哗哗喧响声,音色极美,像琴弦上发出的声音,一串连着一串,加深了水的清脆。我的双脚挨上桥面的那一刻,立刻感到了它的雄强,那么大的水蜂踊而来竟毫发无损,显然有着强大的耐力和不可知的韧劲。桥建于何年何月,没人清楚。哪怕问到年龄最老的村人,也茫无所知。但猜想得出,它在山谷里已经站了很久很久,仿佛站成了一种坚强的象征。由此及彼,也不难想到,它肯定接纳了无数风霜雨雪和村人的脚步。它的耳畔,收藏了数不清的鸟语、花开花谢和鲜活的呼吸。也许,还有不少的劳动号子与山歌也在它的身体上默默流淌,渗入久经沧桑的内心。这些生命之音,将一座桥悄然覆盖,化为一种生命的磁场。我下意识地觉得,穿越这座古桥,分明在穿越一段悠长的历史。

月光把桥的影子投在水里,一晃,化在水里了。我吸着烟,陷入了沉思——一座桥,从某种意义上看,不止是一个村庄荣枯的见证者,更是其精神力量的凸现者。沿着一座桥或一片月光出发,也许能找到许多生命的注脚。

坡上的那栋青砖瓦屋关闭着,关成了岁月里的一种回忆。轻叩柴扉,没人应答。想必那个银饰闪亮的瑶女刚放下柴刀,又背着竹篓一转身闪进山里了。我不想打扰一个屋子的清静,把它交给月光好了。兴许月光一照,许多往事开始慢慢回放。

“瑶之梦”却清晰地站在眼前。粉墙,灰瓦,翘檐,组成了一个立体画面。这画面是现代的,含了不少虚拟与包装的成分。猛头猛脑一看,还真有点恍若隔世的感觉。月光却不另眼相看,大把大把地洒在瓦楞上,溅出明亮的光。那光在阔大的庭院里飞翔,浩浩荡荡,与天地融为一体。有一首词是这样写的:“石寨沉沉荒草里,尚依稀,门动瑶娘笑……”单一个“笑”字,有着无限的凄艳与惆怅。不知今晚的月下,能否碰到那个含笑的女子?也许早己隐入岁月深处,成了个美丽的童话。而抚摸着那些收集而来的石窠、石臼、石柱、筒车,却又真实得无法否认,兀自成了一个个瑶文化的符号。尽管这休闲中心处在筹建,仍能看出设计者对瑶文化化入骨血的痴恋。或者,他的潜意识里,那种坚韧的生命方式成为一种永远的精神图腾。

至少他们的梦想,在复活久经淡远的记忆。

这样的梦,有着浓烈的诗意和恋乡情节,抑或对山水更深层次的理解。夜色深沉,枕着这样的梦酣然入睡,又听见山歌子和溪水在悠悠流淌,似乎满耳朵都湿了。

太阳又一次照入村庄,透明的色泽和质地,不可言状。恍惚中,我的目光从返程的车窗里爬出来,一会儿,逮着了一片瓦屋;一会儿,缠住了一方竹林。突然,被溪边那块叫大水冲刷过的田地牵住了。不是别的,而是一团团青绿的蔬菜从石缝里拱出来,随风摇曳,嫩幽幽的叶子很扎眼。这瘠地上的绿色,如溪水一般鲜活,看得我的眼睛有些模糊了,不信是真的。可掐一把大腿,痛。仿佛刹那间,远古的瑶民从时间里复活,在土地上顽强地走动,或者侍弄着什么。也许,这样的生命图景,对我的一生有着精神性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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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初三散文

全文共 7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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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古君子以玉比德,以花喻人。而佛说:“众生有万般法相”,所以有人如幽兰般寂静;有人似梅花般高洁;有人如萱草般朴素。而“你”也是一枝花,你是富丽堂皇,有着铮铮铁骨的花中之王“牡丹”。

刘禹锡曾说:“池上芙蕖净少情,庭前芍药多妖娆。唯有牡丹真国色,花开时节动京城。”,此诗称赞了牡丹花朵娇艳柔弱,国色天香,殊不知牡丹叶下却有铁骨铮铮,其烈性不逊于魏晋清流。

嵇康,竹林七贤之一。《晋书》记载:“有风仪,而土木形骸,不自藻饰,人以为龙章凤姿,天质自然”。见者叹曰:“萧萧肃肃,爽朗清举”。

嵇康的容颜外貌在魏晋时被人们广为称赞,就像洛阳牡丹一样在盛唐之时一样闻名遐迩。嵇康你就像那牡丹一样,在魏晋时期开出了最浓郁的色彩,用自己的风貌为青史留痕。

嵇康的秉性高洁,豪放不羁。大司马昭曾想聘他为掾吏,嵇康坚守志向,淡泊名利。并且自认是曹氏宗亲,不愿和司马昭同流合污,更是蔑视他篡夺政权的行为,不愿出仕。一身铮铮铁骨尽显无遗。钟会想结交嵇康,简装便服,率众而往,嵇康也不理采。

钟会就进谗言,使嵇康最后落得身首异处的下场。但在临死前嵇康仍然没有后悔,索琴弹之,慷概赴死。死后百年仍被天下歌颂,就像被武则天下令焚烧的洛阳牡丹一样,焦骨牡丹,愈开愈艳。

嵇康,你是一枝花,你是魏晋第一清流。牡丹的磅礴大气,铮铮铁骨在你身上重现。牡丹到今天还在被人们称赞,而你的气韵与风度在千百年后仍然被人们所模仿;牡丹,国色也;嵇康,名士也。

以花喻人,显现出人的本色。嵇康你是一枝花,你是一枝开在书墨中永不凋零的牡丹,淡淡墨痕,尽显绝代风华。我们身处俗世,与红尘为伴,也要学学花的品性和风韵,学学如何不“摧眉折腰事权贵”的高洁情操,成为一枝铁骨铮铮的盛世牡丹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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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清晨匆忙心也匆寒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700字

全文共 6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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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凝听闹市的声音,听着陌路人因几毛的菜价争执满脸通红,看着陌路人因提前几分钟买到早点蜂拥而至,清晨是繁忙而无奈。我感觉看不清整个城市的样子了,街道上陌路人皆是行色匆匆,有着自我的目的、自我的追求,唯独自己,一个人的时光是忧伤而散漫。

清晨的时光总是飞快流逝,当我还在考虑睡个回笼觉的时候,好友已经穿着整齐准备吃早餐去了。当我心满意足准备去上班时,时间已经来不及了,急匆匆的摔门而出,抬头望天,天空还是那么的蓝,蓝的那么孤单,就像一个人的天空,唯有太阳当空照,热的那么彻底,只是,已经忘记打伞了。

迈着沉重的步伐踏出小区,陷入眼帘的一幕是那么的无奈,早餐摊前是密密麻麻的陌路人,稍停留了那么几秒,再次迈开步伐。翻开包包拿出耳机,在这闹市的氛围只想静静的听听那悲伤旋律,虽说清晨是一日的开始,但我就是想听听,也许,这就是和这个世界格格不入的媒介吧。在这个初秋的季节听着悲伤旋律感伤寂寞的幽魂

每次踏上大桥,每次的心境都不同,可能是每次所听所见略有不同吧!但相同的是:每次都想用不同的文字来表达不同的感想。用孤单的心想着不是很孤单的文字,有着淡淡的感伤,因回想起了过去,那些美好的、悲伤的过往,终究不过镜花雪月梦一场,梦醒了就什么也没有了,独留有那颗破碎的心不知疲惫的跳动着;也想起了明天,如此生活有何意义呢?为了明天的生活只能不知疲惫的重复着,重复着......其实,真的很想让自己短暂的歇一歇,哪怕只有一刻也足矣。

过去,擦肩而过,

清晨,不知所措,

明天,茫然而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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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与书房结缘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000字

全文共 9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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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一个人呆在我的书房里。一个人,在书房,就像一个人在这世界上,你想要怎样你就能怎样。可惜,这也是个梦想,要实现还真不容易。时不时的总有人走进我的书房里,不是现实中的人,就是幻觉中的人。

很多时候,我读书,是因为我很孤独。读书对于我就像在窥探另外一种奇特的生活,另外一种新颖的思想,另外一种味道的心情。我一翻开书就像是去了另外一个世界里。直到读完,合上书,回过神,眼前仍然飘着浮着许许多多异样的灵魂。他们爱,他们恨,爱了,恨了,仍孤独。爱与孤独是永恒的,恨与孤独也永恒。

什么是“好书”呢?这个我也说不清。但我觉得好的文字不仅是具有情感的而且是具有骨感的。有人总是说:写作应该贴近现实,写作不能不接地气。而其实,写作的真实状况是:你若越是投入写作,你也就离现实越远,你也就与理想更近。接地气也要看接的是什么样的地气。橘生于南则为橘,橘生于北则为枳。

我喜欢读文学书,喜欢读小说,喜欢读诗歌,有时也会写一些。好的小说,在我看来,是那些写平日里暗地里很隐晦的人和事的,是那些平日里不好说或者不该那样做而又非常想去做的,只有这样,才有意思,读起来才爱不释手。好的小说,冥冥之中总会呈现某种命运。好的诗歌,在我看来,就是诗人的白日梦。诗是想不出来的。真正的诗人都具有独一无二的灵魂。每个字在诗人眼里都会具有更多的含义。好的诗句大都是言有尽而意无穷。人生越凄苦,诗句越美丽。诗句越美丽,人生越凄苦。生活是非常实际的,诗是不切实际的。人活着要实际,但又不能太实际。

只有关心生命的人,关心个体生命的人,才有可能接近文学。真正的文学,表现的全是独特的个体生命。文学之所以显得比生命更加丰富和神秘,恰恰就是因为它能够令人惊讶地感受神秘的生命。我之所以热爱文学,至今不愿放弃文学,就是因为只有在文学这个世界里,我的心才相对自由。

我总是对自己说:如果你还爱读书就说明你没有老。人老是不可阻挡的,文字却能永远年轻。不管你是多么老了,你的文字都应年轻,都应让人觉得干净。年轻,干净,就是美。我最失败的时候就是我写作时不是自己(生活中,我无法好好地做一个我自己,这已经是一个事实,我早就举手投降了)。我写下的这些文字具有持久的价值吗?卑微的存在也可以企望伟大的时刻吧。

活在这个世界上,最能使我愉快的,除了阅读和写作,还有什么呢?还是阅读和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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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让友谊之花开遍心田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500字

全文共 4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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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漫人生路正是因为有了朋友的相依相伴才显得越发精彩。

朋友是失意时的一朵白云,带走一切烦恼;朋友是夏日里的一缕清风,挟去脸上的汗滴;朋友是冬日里的骄阳,为我们带来温暖。无论何时,只要有朋友相陪,我们都不会孤独。

一同走过了几个春秋,彼此早已成为知己。任何困难在我们面前都会黯然失色。我坚信:距离不会让我们疏远,那只是我们之间友谊的一次考验。生活中总是有太多的不如意,面对这些我们无从改变,但我们可以转变心态,换一个角度来看待这些问题,此时,我们无惧。

也许,在遇到岔路时我们会分道扬镳,但请记得我们曾一起走过的日子,曾经的相依相伴已经足够。落才有花开,有散才有聚,若没了那一份无奈又怎懂得珍惜?花儿落了,明年还会再开,流星虽逝,但美好的愿望却留在心底。我们不必为失去的而遗憾,也不必过分留恋,只在乎曾经拥有。

在这个宁静的日子里,让我们忘记一切的烦恼,抛开所有的烦心事,让我们共同停留在这个时刻,去畅想心中的永恒,让友谊之花开遍心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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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5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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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有重开时,人无再少年。这句话一点也不假,不论怎样,时间都是一去不复返的。一天过去了,就不能指望再重复着一天了,只能勇敢的去过下一天。

读过匆匆后,我更是有这样的感受。我的生活,从不会说话时就开始了。可我也从一开始就在浪费时间。我从早上起床、上学、吃饭、写作业,到晚上睡觉就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过去了。从来没有感觉时间过的很紧,在压迫着自己,总是以为时间是很漫长的。

可现在我才发现以前的观念是错的!即使全世界的人都在等我,即使不撕日历,即使钟表的指针不再走动了,时间也不会等我,时间不会停止,因为时间是世界上最宝贵而有最无情,最使人珍惜而有最轻易破灭的东西。

看书时,它从书中逃走了。我悲伤。在做作业时,它又从我的笔尖滑过,我叹息。时间总是那么的匆匆。它从没有停息过,也不回为谁停止。它只是继续着它的步履,永不停止。

我从一个站也站不稳的小孩,长到现在一个能说会道的大孩子,想想那时一年级报名是的情景,仿佛就在昨天一样。古往今来,人们一直认为时间的短促,时光流逝的迅速,我又何尝不是呢?时间可贵永不再,这是我的最大读后感

时间悄然无息的从我身旁滑过,我却不以然,但从今以后,时间不会再从我的手中溜走,我会仅仅抓住它,让它毫无逃脱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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