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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元节散文(汇编19篇)

优美的文字可以将人带进美好的世界,产生遐想。开学吧小编整理了优美散文,欢迎欣赏与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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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风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6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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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天为什么无端落起雨来了。薄薄的水雾把山和树隔到更远的地方去,我的窗外遂只剩下一片辽阔的空茫了。”

张晓风散文》这细腻文雅且充满朦胧意境的文笔给了我多少愉悦与感动,从那温柔的字里行间贯彻着作者的喜怒哀乐,看似平淡的句子中蕴藏着作者的博大胸怀,使我喜欢上了这本美丽的书。正如《雨天的书》这篇散文一样。

《雨天的书》讲述的是作者寄出的两封信,一封是给已逝的友人另芳,而第二封是给曾经的自己。全文笼罩着一层悲伤的意境,将对友人的怀念随着凋零的雨珠一起沉浸在这雨中,阅完之后能深深的感受到作者没能及时回信的自责与后悔,将记忆中另芳纤柔多愁的形象勾勒得淋漓尽致,使人不禁就陷入身临其境般的伤感,并感受到作者对生命,对时光的尊重与赞美。在感悟上,它教会我的比起它出神入化的描写出来,显得更加浓郁,更加醇厚。《雨天的书》教会我要珍惜当下,珍惜现在你所拥有的一切,不要等到失去了,才感到追悔莫及。如作者写给自己的信,她对曾经幼稚轻狂,为自己偶然而发的奇思妙想而无限激动,却遗忘了自己最应该珍惜事物的她:“你真是傻的可笑,你。”与其相比,稚嫩的我们是否也曾失去过什么?儿时学校散落的童真和友谊,对待父母的亲热与依偎,甚至失去过亲人的哀伤与痛苦,在我们拥有时,并没有认为那实际如珍珠般易碎的东西有什么值得珍惜的,直到那珍珠断了线,坠到地上,才发现那是多么美好。正如作者没有发现友人在病榻上写出给自己的信时的那种后悔。也正是这种悔才教会了阅读它的人珍惜自己还能拥有并珍惜的。

另芳,雨仍在下着,淡淡的哀愁在雨里飘零。想象中有一朵白色的小花开在你的坟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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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寻梦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600字

全文共 5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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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呼”的风声,扑面的清新,梳理着发棱,停止不了飞行 。

淡云下一个沙汀。

斜身——花颤,叶轻翻,柳絮欢快地转——飘落轻点,不嗅花香漫。

嗡嗡的蜂影,摇曳的蝶线,“汩汩”的欢唱,蹁跹中不争的奏伴。

循声辗转层层的炫目——红红的亭柱!一瞥惊鸿,伴着喘息声向前移步。“咯咯”的笑声正随风往复。

身影中两个活泼纯情的少女与花不清,一个腼腆的青葱少男让绿意更浓,美妙的磁性萦绕园中。

抚亭柱,捻叶片,俯身闻芬芳,朱壁掩映着羞红,无不传幻化的柔情到另一端的倾慕。

“咯咯”的笑声如近旁的流水;如远山中的浣歌;也如流溢的芳香直往你的心眼里钻。你入了草原,入了桃花庵,入了甜美的梦乡。

粉嫩的花骨朵红润润,清爽的溪流汪汪闪,即使夜空也有了碎钻。那待露的枝芽,含苞的花,完美无瑕,青涩的味道如烟花。

这景好近,偶尔呓声碎语,微风拂过的水波隐隐地泛起。

哪里飘来的纱,引你入缥缈间,或碰触,涟漪微漾…

“呼——呼”,隧道在地铁的玻璃上飞驰,对面座上的两位少女依然彼此地打趣,回荡着“咯咯”的笑...

玻璃上映着陌生的你,麻木的嘴角悄然扬起。你,又去了哪里…

写作背景:

多年的北漂已苍老,怀念青葱年少。

长久的忧郁疲劳,珍惜偶尔来到真情的笑。

一切一切都市中的“好”,此刻都被“咯咯”的笑声向远远的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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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潇湘月夜锦缎细语散文欣赏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500字

全文共 14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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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雪飘飘清风惹扰梦境,每个青涩微甜小字若佛灯一盏,端坐在尘世烟火里,收集你温暖的踪迹,你来或不来,都在这里等你,心事浩瀚,只为与你一个凝眸,一个遇见,忠实的恭候,风儿与光阴纵横成锦绣,在流年豪华的脉络上,等你翩翩起舞。

---题记

总是在这样柔美的月夜,思念漫步,若清清春风,即使隔山隔水,也能与你共绣一阙华章,在深情款款的笔端雪藏真情,你说,方砚里研磨的是无处躲藏的一眼千年,前世今生,我答,其实琴瑟和鸣时,一切已经尘埃落定,莫道伯牙子期千古绝唱,君未见,此刻,惊鸿震痛遍地落英,你说,最温暖的情是你懂得,我答,回眸间,你在,尽管可以什么都不说,时光就可以被仁慈安放的妥帖.

由衷喜欢静谧的夜,沙沙流淌的月光,媲美落雪的苍茫,灵魂可以卸下铠甲,随之飘逸,一枝青柳,也怕扰了夜的柔美,她定是一个神秘的天使,玉壶冰心,曾有人说,看到天使,才发现我也有翅膀,她在仙境,你已不在凡尘,相信,每人心中,都有这样一个天使,玉指香肩,黛眉红颜,待与你邂逅,砰然心动,细语呢喃,若翘首盼你已是千年,流星在滑落,虽是瞬间,却足够耀眼,她手执诗笺,伏红烛青案,唤醒了你的潜能,你 心有明媚,倩影飘香,若时光许下薄凉,轻斟慢饮,亦会禅酌芬芳,寒来暑往,任雪卧荒茫,了知莺飞草长,枯枝倦皱沧桑,等梨花簌簌,十里飞扬,任光阴少许薄凉,兀自寂静妖娆,抚琴吟唱,惊落飞花,一世度了潇湘。曼妙如泉涌,美若君心似我心,图洒十里长河画卷……

行走于阡陌,不尽是紫燕呢喃,软玉馨香,偶时也会满目萧瑟,水瘦山寒,若将悲悯善良,明媚暖阳种于心上,坦然会驱散丝丝薄凉,做花一样的女子,用柔媚和婉约熨平光阴的皱褶,再墨上画魂诗香,纵使一粥一饭的简单,漫山遍野也会林立着莞尔的希望,时光不负我,我又何必绝红尘,总有一程山水等你描绘,云做香帕,我要看香帕后面的那张如花笑冕

在这寂静的夜,定有一场茫茫春雪和八百里梨花的盛大遇见,雪和梨花是我在尘世遇到的惊艳,那种喜欢,是腌在风花雪月里,犹如候方域与李香君狂蜂爱香花,犹如胡兰成与张爱玲的初见,昼夜倾心长谈,我要与梨花含情守望,我要与落雪断肠相见,诉一曲今生痴恋,落雪飘飘的怡然,宛若她就是八百里漫山遍野,簌簌梨花,煙埋了滚滚红尘升腾的喧嚣和幽怨,那场景是否也唤起你的满怀惆怅,不禁萧然.

若有不随心愿,且持一盏香茗在手,端坐,看花开花谢,巫山云雨,抵不过你眉间一抹寂静嫣然 轻轻把岁月的流苏梳妆挽起,即使清寒,也要把她韵成一曲梵音,缱绻在心底,听落雪飘飘,溪水潺潺,暮雨潇潇。

即使把今生的字翻遍,扉页上镌刻的还是与光阴墨舞缠绵,把一些不安温婉妥帖,总是迎着光行走的女子,嘴角荡漾着永远是笑意,一袭紫衣,背影从容,从不说放弃,叮嘱风,要轻浅,不要吹乱蓝天,不要吹乱相爱人的心绪,要怎样才能练就这样的心态,其实,潮起潮落的波澜,全在掌心眉端之间,时光,怎样挽起,都是一份珍惜,一份欣喜,折叠整齐,放在心间,已然变成了一段值得留恋的往事,诠释流年。

若可,只做一个这样的女子,在清风明月里闲庭细步,在烟花三月,折一只桃花做笔,为你写下风花雪月的故事,在浪费不完的时光里花开荼蘼,有时故作清幽,有时假装高傲,有时炫耀闲愁,在内心里,翻箱倒柜,怕虚度此生,只想有一个明丽,妖艳的思想,无需用力,手捧鲜花,蜂蝶自来.

生活,我要演绎似行云流水,我喜欢笑,喜欢忧伤,喜欢光阴赐我的一切,照单全收,迎着光,哼一首歌,迎着风,妖舞。

文/落雪飘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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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五月花的味道散文

全文共 14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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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味道。凝望天空,一抹深蓝。山峰连绵因为有了绿树的覆盖,显得更加清秀,葱郁的木在明媚的阳光下绿得发亮。层层暂新的经济适用房在阳光的点缀下显得更加雄壮和靓丽。纵横交错的电线网时而栖息着一只只燕子。近处一株株桑树枝繁叶茂绿如翡翠,温润而有情。一只只蝴蝶呼扇着五彩的翅膀,时而停在扛着锄头回家的大妈头上;这个世界是那么的有生机!

五月花的味道,不冷不热,万物齐长,尽显峥嵘,这个季节月柔风轻。沐浴在暖暖的阳光下情思万种。一种淡淡的渴望涌上心头。在感受如诗如画的时光里总有一种缺憾,一种落寞,一种忧思。时光荏苒,不平静的心让隐隐约约的渴望和期盼搅动的躁动不安。

总想在绿茵的深处,找一方净土,将绿色揽在时光的深处,给灼热的心一处阴凉。总想有那么一个人能陪我漫步十里长亭,在春光烂漫中笑看花开花落,然后伫立湖边,同揽湖面那一平如境的潋滟水波,共话那心中的一抹忧愁。在清凉雅静的风光中,为对方默默祝福。

五月,花的味道。总有一种渴望深埋在心头,幻想有那么一个鲜花盛开,微风轻拂,浪静风平的小木屋,在小木屋里摆上一张雅致的小圆桌,然后手执一杯清茶,在清凉的微风中凝望远方让思绪随着茶叶的清香翻飞将心灵放松。带着梦想,漂浮在蓝天白云下,漫步在草绿地上,在明媚蓝天里自由翱翔。

五月,花的味道。总想有一个没有虫鸣鸟叫的地方看月季悄然绽放,执心爱之手在清凉四溢季节里漫游,共同领略花的温馨,带着一份期盼让心灵涌动,让凉意浸透心灵的角落,让灵魂的深处得到彻底的洗涤,然后一尘不染。然后与我沿着岁月足迹,徐徐向前,把时光的利剑踩在脚下,让时光之歌萦绕在耳间。用繁花编成小帽,没过发梢,任蝴蝶翻飞,蜂儿嬉闹,尽情感悟着一抹青绿,撑起一只小巧的伞,让缓慢的时光无论在风中雨中,白夜和黑昼都变的浪漫,而富有诗情画意。五月花的味道。轻采一朵莲花,放飞一种悠闲。让心绪在花的俗语里翻飞,让荷花那淡雅素洁的清香,滋养受伤的灵魂,让心灵沉醉。来一曲李清照一样的“争渡争渡,激起一滩鸥鹭”化作满池的荷花随风舞蹈享受着那一份轻盈。江心寺传向远方。

阳光带着淤滞的空气悄悄地穿过薄薄的云层,随风摇曳,蓦然间来到那绿意馥郁的清凉深处,在清风中感受那一抹淡雅的芳菲,花香阵阵,沁人心脾。遍地的丁香开放,它们开得那么浪漫,那么妖娆,万花起舞显得那么轻佻!我愿化作一朵丁香穿着白色浪漫的连衣裙随风舞蹈,把清香释放,让绿叶装扮着辽阔的苍穹,把这个世界装扮得更加和谐。

五月,花的味道。浓浓的花香将情感置在初夏的怀抱,让有情人的心里泛起阵阵涟漪。踏着时光的音符,弹奏出优美的旋律,让寂寞的心得到安慰,虽远在天涯,而彼此的心紧紧相依。

五月花的味道。岁月的车辙留下淡淡的足迹,过去的许多事随着时间的推移而被碾得粉碎最终淹没在时间里不再提起,不再注意。但相处的日子,我们彼此相知,架起浅浅的绿的凉棚,用温馨的目光和信任的眼神,让火热的心感受到那一抹清凉。

五月花的味道。凌乱的心随着点点花絮,悠悠而去,感谢阳光,感谢空气让这个世界的你我走在一起。将淡雅和高洁沁入你的心扉,也浸入如我的心脾,让我们彼此苦苦相守,将思念的苦雨化作缕缕管璇,奏出一曲曲动听的乐曲。

五月,花的味道岁月斑驳,绽放青春的色彩,将思念的种子深深地掩埋在心的肥沃的泥土里。看云起云涌,看花开花落,让梦沉醉在绿意里。

带着清凉,带着温润,带着妩媚芬芳了心扉,让心灵沉醉。让思绪的花朵尽情绽放,开出娇艳的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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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天净沙秋思改写成散文

全文共 6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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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意瑟瑟。

小村里杳无人烟,历经苍桑的木门被风吹着,发出了“吱嘎,吱嘎”的声响。没有人烟,没有牛马,也没有生机。

日,落了。鲜红的颜色渐渐淡去,取而代之的却是无尽的黑暗。一天又过去了。

残留的晚霞抛洒在水面上。血红的映在房子上,却分明地,在淡去……

灰色的轻烟升起。如雾,如云,如梦。只有那么薄,那么薄,飘到很远。院里,有一颗古木,层次分明,秋风吹过,几片黄叶飞落,古木显得更加苍老了。摸着树干,感受它受尽的苍桑,“呼呼---”秋风吹过古木上最后一片叶子在梢头摇晃着,晃着……晃着……似落非落。心里的凄凉不由得又增加了几分。

“嘎,嘎”抬眼望去,几只乌鸦站在枝头上,向这个地方叫着,哭诉着,诉说着无尽的悲凉。下面正是那最后一片树叶。乌鸦振动着树枝,终于,树叶抵不住摇晃,飞落下来,飘走了。目送它远去,寒意涌上心头。

忽然,一个影子从水面上掠过,勇敢地扑上去,乌鸦一惊,飞去了。它才满意地飞落到地面上。我这才看清,哟!是只大雁哩!它的来到,使这个地方显得有生气了。

我眺望远方,远处青云围绕着青山,青山似乎顶着天穹。云雾绕在山顶,如梦,似霞,似云。青的,碧的,绿的。闭上眼,静静感受这朦胧的寂静。河面闪着波光,绿的耀眼。波光粼粼,好看极了。近处,草满山遍野,莹白的,露水粘在了叶尖儿上,闪着莹光。枫叶铺满了小园,红的,引得花朵也竞相开放,散发着清香,在太阳底下闪着耀眼的金光。

秋,也不再萧瑟。因为,这也是一个绚丽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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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爱我的爸爸400字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

全文共 4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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瞧!这里走来了一位大腹便便的男士,这个人胖胖的挺着一个将军肚,头发乌黑,笑眯眯的。这是谁呀?这就是我最敬爱,最尊敬最最最帅气的老爸。爸爸是个做饭的能手也是一个教育有方的人。

爸爸做饭色香味俱全,有一次,家里来客人了,爸爸做饭只见他把一大块牛肉筋切得又薄又完整,接着爸爸把牛肉筋在锅里炒得咯咯作响,然后又放进了葱花,又开始炒了起来。不就一道火爆牛津就完成了。爸爸又把豆角在锅里炸了一会,放进去好多尖椒终于干扁豆角好了。我们一一品尝完,就觉得特别好吃呢

我的爸爸不但会做饭,还会教育人呢!

有一次,我和爸爸去逛街。我们不知不觉来到了一个开满桃花的公园里,我突发奇想说:“你那手机给我拍几张好不好?”于是我们拍了好多像呢。天快黑了,我们也该回家了。当我们路过桃花园的时候,我用手摘下一支花。爸爸看见了生气的说:“你摘一支他摘一支,今后谁还能看到花呀?”我听了很自责。就动手在一张纸上写着:“别摘我,我怕疼”写完后我和爸爸就开开心心的走了。

我爱我的爸爸,因为他给我了伟大的父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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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偶遇大哥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3400字

全文共 33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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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家住在西郊,所以散步时大部分时间都是去郊外,到那里感受旷野清新的空气,欣赏绚丽多彩的大自然风光,去看渔人张网捕捞、看农人田间锄禾、眼望马儿奔驰于原野嘶鸣、耳听鸟儿盘旋在天空歌唱,在美丽的大草原散步真可谓有一种到了仙境之感,既锻炼了身体,也陶冶了心情。

但偶尔也去闹市中闲逛,去看柏油路上如蝗虫般爬行的车辆,穿插于熙熙攘攘的人流时,既看到城市的繁华,也感受到人满为患的喧嚣繁杂。

今天想去买个手机卡,于是借散步之机去步行街,一走进市区即被融进了拥挤的人流,好像失去了自主意识一样,被潮水般的人群“挟持”着一步步向前蠕动。

反正自己也没有急事,便“随波逐流”地跟着人群流动,但见整个大街上人头攒动,人人忙忙碌碌的样子都好像去抢什么东西。

看着行色匆匆的各色人等,见他们一个个喜笑颜开,无论是花枝招展的少女、少妇,还是生气勃勃的毛头小伙、以及步履蹒跚的老人、乃至活蹦乱跳的孩子,人人都好像刚捡到了元宝,亦或是彩票中了五百万,谁也掩饰不住此刻逛街时的内心喜悦。

正在人行路上边散步边看街景,感受店铺前人声嘈杂的同时,也时而扫一眼柏油路上川流不息的车辆。

还在无意识地闲逛着,突然听见一店铺门口有人喊:“是不是王老弟啊?”

听见喊声下意识地回头看了一眼,见远处电动三轮车上骑着一位老者,电动车已调头向我这里拐过来,并且还一只手连连向我挥舞,估计此人认识我,否则他怎么会面向我喊啊?就于是也转身向他走去。

是戴大哥,还没走到三轮车跟前我就认出了此人,同时也加快了步子。

走到跟前一看,可不正是戴大哥嘛,我们已经整整二十年没见面了啊,而且二十年前那次见面也只是匆匆一会晤,仅区区十几分钟而已。

一番寒暄之后,知道戴大哥已是七十六岁的老人了,十五年前就已经退休……和戴大哥聊了一会,他因有事情要办便分手了。

戴大哥骑着电动三轮车拐进柏油路,即可就消失在人流里分不清哪个是他,虽然戴大哥看不见了,思绪里却想起和戴大哥曾有过两次接触,一次是上世纪一九七五年冬天,一次是一九九五年夏天,两次见面时间均相隔二十年、也就是说在四十年的岁月里,我和戴大哥见面却仅有三次。

第一次和戴大哥见面时互不认识,时已年逾花甲的我当时还是个毛头小伙,而戴大哥那时已经三十多岁,风华正茂的戴大哥,当时在小城已算是有头有脸的人物了,因戴大哥是司机,那个年代汽车非常少,而戴大哥则是在县人大开轿车,他那种身份在小城算是人上人了,而我那时却是地地道道的农民,衣着寒酸、满手老茧、满脚丫子泥土,脸被晒得黢黑……

令人可笑的是,我和戴大哥身份相差悬殊,却因特殊的情况在一个屋里住了一个星期。

如今年龄在五十岁以上、当时去过县医院的人都知道,在上世纪八十年代以前,本县医院的传染病房设在医院西南角土平房,肝炎、毒性痢疾等病患者都被隔离在这里进行治疗,当时两岁的女儿患了毒性痢疾,而戴大哥则患了黄疸型肝炎,他们虽不是一种病症,却因那时条件所限因都是传染病被安排在了一个病房。

和戴大哥这次在同一病房相住,深刻体会到了人与人的差别,我居住的村子离县城近百里,有时候一年、甚至几年都不去县城一次,加之我们是外来人在城里举目无亲,所以在治疗期间一个来探望的人也没有。

而戴大哥则不同,或许他由于职业关系接触面广,来探望他的客人那真是络绎不绝啊,那时候还不实行送什么贵重礼物,来探望的人都是买几斤水果即可,探望戴大哥的人这拨刚走,那拨人又来了。

那时候农村相当困难,女儿患病住院陪同治疗的两个大人则全无病,医院的饭菜我们哪吃得起啊?和医生说明情况后,人家准许我们在传染病房的炉子上做饭,故此解决了我们很大困难。

我们那种寒酸状况戴大哥看在眼里,他一日三餐都是单位给预约,并且单位派人照顾他,所以每次戴大哥都多定些饭菜给我们,客人们拿来的礼物也给我们很多……

女儿病好后我们就回家了,本以为以后就不会和戴大哥再见面了,因我们居住的村子十分偏僻,戴大哥的轿车怎么会去那种地方啊?而自己一个农民进城机会也少的可怜,就算进城也不会去找戴大哥啊,去找人家干什么啊……

正所谓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上世纪七十年代末,改革开放的劲风在南方刮了几年之后,才如大姑娘般迈着四方步、扭扭捏捏、有条不紊地慢悠悠吹进了我们村子。

向来不“安分守己”的我,早就不愿意脸朝黄土背朝天锄禾了,起早贪黑汗滴禾下土的滋味实在是尝够了,所以连想都没想便一个猛子扎进改革的大潮,冒着可能被改革大潮淹死的危险,做了一名当时少有的弄潮儿走出了小村。

十几年后的一天,一辆黑色奥迪轿车驶进酒厂,此时已经是一九九五年的夏天,虽经十几年改革洗礼各种汽车也多了起来,但当地大部分还都是夏利、桑塔纳、甚至还有212吉普车,奥迪在当时还是凤毛麟角,所以车一进院就引起了人们注意。

在车上第一个下来的人是张县长,这老头曾来过酒厂几次,故此我认识他,后面跟下来两位不熟悉,张县长一一做了介绍,我笑着问张县长:“老张头,今天咋换车了啊?”

张县长边往办公室走边说:“我那辆破桑塔纳在修配厂住院了,今天事情急搭人大王主任车来的,想喝你小子的原浆老白干了,给老头子接一壶六十五度以上的酒……”

张县长说完指着奥迪车说:“酒壶在戴师傅车里,你先给我把酒壶灌满再进屋……”

张县长说完不再理我,招呼那两人径自进办公室去了。

张县长是蒙古族人,喜欢喝高度原浆白酒,下乡路过时偶尔就来灌一壶,还记得他说过那句可笑的话:“小王啊,喝别处的酒咽下时只辣到嗓子眼,喝你小子的酒一直辣到肚脐子,浑身都感到热乎乎的啊……”

奥迪车贴了太阳膜,在外面看不见车里的人,所以我走过去敲了敲车门。

车门打开走下一人,高高的个子,浓眉大眼,特别是他嘴里那颗金牙,尽管二十年不曾见面,我还是一下子就认出了他是戴大哥,于是情不自禁地喊出来:“戴大哥。”

戴大哥愣愣地看着我,一只手扶在车门上,一只手在涂有发蜡锃亮的头发上梳理着,极力在脑海里搜寻着对我的记忆,但无论戴大哥怎么在记忆库里翻找,他却始终也没想起我是谁来。

知道戴大哥不会想起我是谁的,因为戴大哥接触的人太多,况且时间流淌过去了二十年,而且我此刻和二十年前有了根本性的变化,无论从外表及言谈戴大哥都不会和传染病房里的我联系在一起,于是就说:“戴大哥,我是王明忠啊,二十年前在县医院传染病房陪女儿看病时,我们曾经在一起住了一个星期啊……”

戴大哥依然不说话,两眼在我身上反复打量着,好像我身上藏着什么东西在极力寻找似的。

片刻之后戴大哥突然拍了一下额头说:“想起来了、想起来了,你怎么会在这啊?你不是在某某村吗?那村子离这不是还有几十里路吗?来这干嘛啊……”

和戴大哥扼要说明了来这里的情况,戴大哥惊诧不已,转身去后备箱拿出张县长的酒壶,和他边聊着边去库里灌酒,当然不会让戴大哥空手回去,打发工人去商店买了一个和张县长一样的酒壶,也给戴大哥灌满了一壶带回去……

酒壶送进奥迪后备箱,趁戴大哥在后备箱鼓捣时进办公室招待张县长等人,哪知这老头非常着急,一听说酒已经装在车里立即招呼那二人就走,说是去另一个乡了解换届选举的事情,见人家有“大事”要办,所以也没过分挽留陪着他们出了办公室,随后也过去和戴大哥告别。

戴大哥笑着说:“老弟啊,这回知道你在这就好了,大哥短不了会来的,干我们这一行看着是挺风光,可也有难处啊,比如此刻吧,我多么想和你聊一会叙叙旧啊,可是领导要走就必须行动,我们司机有句行话:有睡觉的时间、没有撒尿的时间,就是说司机躺在车里睡觉可以,领导来了那是在岗位上,说走就走,然而,当司机去撒尿时偏偏领导来了,见司机不在就会认为司机脱离岗位……”

戴大哥握着我手还在说,张县长已经催促了:“戴师傅,走吧,有事没办完的话咱们回来再到这里,让小王给咱们安排饭……”

戴大哥无奈地说:“王老弟,大哥走了,后会有期……”

戴大哥说完钻进了奥迪,头探出车窗连连和我挥手告别,随后按了一声喇叭奥迪驶出了酒厂。

此次一别之后就再也没见到过戴大哥,不久之后我便撤出了酒厂,年底也搬进了城里,也曾侧面打听过戴大哥,听说他已经不再开车,和戴大哥也没有太深的交往,所以也不曾过深地去探知戴大哥的一切,想不到今天无意中竟然遇见了戴大哥,真是人生何处不相逢啊。

祝戴大哥晚年生活时时开心、天天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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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纸扎散文

全文共 13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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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扎在我家已经有六、七十年的历史了。

自从太爷爷去世后,大字不识的太奶奶为了生计把他的所有医书手札都拉着平板车卖掉了,儿女们当时还小什么都不懂,于是本来远近闻名的杏林世家就这样悄悄消弭了。

我爷爷是入赘到我奶奶家的,老奶奶当时已经改嫁多年了。

爷爷年轻时是个十分清俊的小伙子,奶奶娇小丰满,两人婚后先后生了五个儿女。

都是农民,为了吃口饭,当时生产力也落后,所以地里活儿还是很忙的。就那样,爷爷还是接受了村里的推荐,做过比较长的一段时间的村长,以至于后半生都为村里操心使力,谁家有红白喜事都会请他做主事。爷爷人缘极好,人品严正,从不虚言妄语,于是很得村民发自内心的敬重。

为了养活一大家子,爷爷什么活儿都做过,凭着心思灵巧缜密,性格憨厚实在,多学多看,慢慢自己研究出了独特风格的纸扎,于是,以此为长期的副业,算是多了一份比较稳定的收入。做纸扎的,家里都会有许多秸秆、纸屑、浆糊等等,再加上小孩子多,一般来说居住环境应该是十分混乱腌臜的。但是爷爷一生勤谨清廉,早睡早起,每天清晨都打扫好屋内院内,担粪担垃圾到处去,然后才正式打开大门迎客。爷爷说家里干净了,才是对来往的客人们的尊重。清茶、八仙椅、收音机、中山装、毛呢帽……几乎是爷爷晚年的定格照。

家里每个人都多多少少识字,因为有爷爷教。大姑姑温婉勤快,打小就帮奶奶带下面的弟弟妹妹,纳鞋底、干农活、做家务,成年后嫁到了外村。大伯父从小成绩极好,后来参军留在部队,并于十几年后转业做了检察官。三叔性子温雅和善,一辈子沉迷书画。小姑姑苹果脸可爱,后来嫁到了外村。我爸排正中,上有哥哥姐姐,下有弟弟妹妹,确实最早成婚的一个。为了撑起这个家,爸爸在最后的关头放弃了入伍,也在逃婚后还是娶了妈妈,老老实实地传承了爷爷的手艺,以一双磨得日渐粗厚的大手每天扎架子,做活计。

爷爷去世后,爸爸曾经想放弃过纸扎,想做一些小生意,但是由于没有本钱,又要顾着家里,就放弃了,还是在家做纸扎。爸爸的纸扎传承了爷爷的风格,扎实、大方、灵动。妈妈一般只负责糊纸什么的,因为扎架子只有爸爸一个人会。爸爸也继承了爷爷的热心和才干,做过村长,也常常都会被村里办红白喜事的乡亲们请去主事。

弟弟长大后有些叛逆,但是心不坏,反而很天真很老实很讲义气,所以被他一个所谓的朋友先后骗去做传销、玩绑架而不自知,因此入狱。家里没有人知道他在做什么,听到这一消息都是又疼又怕。奶奶的病因此加重直至逝世,爸爸妈妈曾跪地上痛哭,砸锅卖铁四处托关系也不济事,都不敢外出见人。

我辞职回家呆了半年多,爸爸妈妈的情绪才好转些。慢慢的,家里还是继续做纸扎,农活也兼顾着。一年会去看弟弟几次,送钱送衣。随着时间,也许所有会变淡些。

到目前为止,爸爸的纸扎手艺没有继承人,还是他一个人在做,不管冬寒酷暑。妈妈是他的固定搭档,帮忙糊纸。除了粮食,这就是唯一比较稳定的小收入,勉强够家里日常开支。经过弟弟的事,还有帮我筹钱买房,爸爸头发已经全白,闲的时候拎着茶杯,常常去搓搓麻将,手气大多时候不错,俨然一个退休闲适在家的老者,尽管他才40多岁。

纸扎,印象中是爷爷和爸爸的一生。最亲爱敬爱的人,从我出生起就已经镌刻在我的生命里了。

纸扎,是一种风俗的衍生,也是老家生活的一种。不知道以后如何,该怎么过还是怎么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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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初三坚持记叙文作文散文

全文共 6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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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母亲,如果你能理解一种情感,你便能窥见我满心的荒芜与繁华,喧嚣与寂寞。——题记

要我如何将这种感情阐释给你听。阐释,我故意用了一个高尚的词,来讲述一种卑贱的感情——在尔等眼中。

妈妈每当我迫不及待等一天一更的连载时,你说等我中考完再看有什么关系。每当我看课外书时,你说等我长大再看又有什么关系。每当我码了几千字传到网上,你说作家都是要本科毕业,现在写这种又有什么意思。

可是啊,你不懂,有一种心情在这时才需要共鸣,在这时才需要期待,在这时才需要分享。食物需要保质期,而我的心情也会过期。就如彼时我青春的热血与冲动,当我三十而立,回首看待,便如一盆冷水将我所有的发烫的肌理全部冷去。再毫无激情。所以啊,妈妈,让我所有的好与不好都在这个即使错误的年龄下安然发生再悄然寂灭。时光总会缓慢研磨,经历总会让人成熟,人生修行不外如是。

妈妈,再说,于网络,于虚拟,我所执迷的不过是被人关注,被人喜爱的感觉。我热衷于自己一字一句敲打的文字,有人点击,有人留言,有人感同生受,有人倾心以评。我迷恋于书友圈里只因自己随手写下的一句不如意,就有人安慰,有人鼓励,我要的不过是所有隐秘而难堪的经历,有人分享。我希望那些不见光的恶毒的小秘密慢慢腐烂,发酵。而不是苦于志气浅短,郁结于心,隐而不发,伤心劳神。青春的正面即便是阳光,背面也是黑暗。阳光总会刺眼,黑暗总是最好的保护色。诚如是,现实总有局限性。

妈妈,于你,我的坚持无关事小。于我,却是勇气,是奋斗,是我整个青春里最浓墨重彩的一笔。

所以啊,请原谅我的坚持,请理解我的坚持,请支持我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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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与粉条的缘分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2300字

全文共 21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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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蔬菜中豆角是意中的最爱,那么,粉条无疑就是辅料中的真爱了。

说起粉条,意中比较惭愧。十岁以前基本没有什么关于粉条的记忆。只恍惚记得粉条在和兴路副食品商店的调料专柜出售。一捆一捆的,用很粗的稻草捆绑着,连绳子一起上秤称份量。至于什么价格,是否可以随意购买,就没有什么印象了。不过脑海里倒残存着对细粉丝的一些模糊的记忆。好像是要用三斤粮票加上若干现金才能买一斤绿豆粉丝,感觉很贵。一般都是春节前买一斤粮票的,大概不超过叁角钱。而关于吃粉条,亦没有什么印象。乐意吃是肯定的,但怎么样吃法,吃出什么有趣的故事,统统不记得了。

1974年,意中的三姐中学毕业下乡插队到肇东市(当时是肇东县)东发乡(公社)五湖村(大队)亲戚所在的农村。不说那里的条件有多艰苦,恰巧的是,村里冬季有一间粉坊。一开始,三姐就往家里买一些粉坨子,就是制作粉条剩下的黑灰色的粉面子,一分钱一斤。不要小瞧了这些看似埋汰的黑粉面子,到了母亲手里,就有了大用途。加水调开后,锅中烧开水,把湿粉面子倒进粉旋子里(一种用铝制作的,有沿的圆盘),在开水面上浮着,待湿粉面子变成灰白色,再浸入开水中转一下,出锅放入凉水中冷却,就是非常筋道的粉皮了。虽然颜色差些,但口感却是一流的。在那个年代能够经常吃到粉皮,亦是比较奢侈的了。夏天黄瓜拌粉皮,冬季白菜炒粉皮,都是不可多得的上等佳肴;而母亲的另一个绝技是做肉焖子。说起焖子,意中要解说一下。现在的人们,吃个小辣椒蒸鸡蛋、肉皮多一些或着其中夹带一些瘦肉丝的皮冻,均统称为焖子。其实,焖子是辽宁人的专利,是用肉丝炒湿粉面子而成的。母亲做出来的肉焖子,表面光滑,红里透亮,有时还飘着油花,藏在焖子里的肉丝,一丝一丝的隐约可见。吃起来既有粉条的筋道,又有粉面子的爽滑。而因为有肉,频生大快朵颐之感。

后来,三姐开始往家里买二分钱一斤的、只有20公分左右长的湿粉条头。回来一次就是一面袋子,因为离家近,一个月基本回来一次,粉条头就能供上吃了。想一想,冬季的炖白菜、炖豆腐、炖酸菜、炖干菜,里面放上一把粉条,菜的本质就变了。就是从那时候开始,母亲把粉条当做肉的替代品参和进豆角一块炖,形成了独具特色的一道私家菜。

意中十六岁离家上学,早餐最乐意吃的是大桥饭店的白菜炒粉条。贰角钱一小盘,配上一碗大米粥,一个馒头,比油条豆浆好吃多了。只不过贵了些。油条七分一两,豆浆三分一碗,而大米粥五分一碗,馒头五分一个。

到机械局工作以后,单位每年冬季都分一种不粗不细的湿粉条,基本10斤一捆,一开始大约是四五角一斤吧?后来逐年涨价,最后一元多一斤了。考虑到好多人乐意吃粉条,单位在每人免费发放两捆的同时,可以到总务科预订。意中与对桌的老杜,均是粉条的超级爱好者。俩人遇到预订,每次每人都买十捆,近百斤。此前是三姐往家里运送粉条,返城了,意中又开始往家里倒腾粉条,并送给业已成家的三姐一些。往家里运送粉条时的三姐不吃粉条,因为看见粉坊的恶劣环境而嫌埋汰,离开那个环境了,就又想了。

记得最有意思的一次,意中组织局属企业在哈尔滨汽轮机厂召开节能工作研讨会。会议第一天第一顿晚餐在第一招待所进行。酒席规格很高,九十年代初期,海参、螃蟹、对虾都上桌了。而最后上来的却是一盘晶莹剔透的“粉丝”,量很少地趴在盘子底。尽管那时意中还没有见过、吃过鱼翅,但对于这盘奇怪的粉丝却不敢贸然“相认”,只是快速地吃了一口,感觉滑滑的、爽爽的,没有什么特殊的味道。不过一盘“粉丝”很快见底了。老杜不干了,大声吆喝汽轮机厂能源处长大盛。大盛喜滋滋地过来,炫耀地问:菜不错吧(当然了,连螃蟹、鱼翅都上桌了)?老杜不满意地一指“粉丝”空盘:连粉条都不管够。身高一米九的大盛愣了一下,然后一下蹦了起来:我靠。粉条?那是鱼翅。糟蹋了,糟蹋了。老杜啊老杜,你把鱼翅当粉条吃了?

后来意中经常吃到一款叫蒜蓉粉丝蒸扇贝的海鲜菜肴。对于这道菜,意中始终认为,那里面的粉丝,应该换成鱼翅才够档次。就是用粉丝做辅料,也不应该将泡过的粉丝盘在贝壳里,随便在顶端撒些蒜末,放点盐和色拉油,蒸好了直接就上桌了。没有一点色泽,乱哄哄地蒜和粉丝,贝壳里面有些混浊的汤汤水水。吃着也许有些滋味,也许只是蒜味。而意中做这道菜,粉丝泡开待用,蒜蓉用海鲜酱油泡上,然后将色拉油入锅烧开,直接倒入海鲜酱油泡蒜蓉的碗内待用,扇贝上蒸锅蒸熟后出锅,摆盘,挨个把粉丝放在贝壳上面,然后浇上加色拉油的海鲜酱油泡蒜蓉,色、味俱佳。意中所做的蒜蓉粉丝蒸扇贝,得到所有品尝之人的称许。

意中除了继承了母亲所有粉条的制作方法之外,还有所创新。最常制作的就是粉丝拌凉菜。一大碗粉丝,一小碗肉丝,一根黄瓜,三四两绿豆芽,吃的人都说好。但很多人试着做,却达不到效果。其实,很多人误以为凉菜应该以素、淡为主。而意中的凉菜,那一小碗用油炒过的肉丝,其油与肉的用量不啻于炒菜。而粉丝又多于黄瓜与豆芽,几乎相当于肉丝炒粉条,只不过没有加热而已。很多东西不要只看表面,应该探究其实质。小姨子亦尝试着做了很多次这道凉菜,味始终不对。一次更是用宽大的粉皮替代粉丝,没有了粉丝的细腻,只有其丝滑,自然谬之千里了。而把粉条和进饺子馅,加入豆腐卷子,就是意中不拘一格的发挥了。

由粉条而忆起母亲,由母亲而想起粉条。这份亲情,不会因为哪位亲人辞世而减弱。就如丝丝相扣的粉条,永远、永远盘根错节地粘连在一起,不会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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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大学的他们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6200字

全文共 60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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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馆长】

我们现在还叫他馆长。他是上海奉贤县人。馆长这个名字的来由,要追溯到大学时代了。我们都是经济系的,住一个寝室,先是八个人住,后来走了一个,剩下我们七个。他是我们的舍长,当时我们想将寝室叫得雅点,就管它叫公馆,所以他就成了馆长。大学时代我们一个寝室的都相处得不错,也发生了不少的趣事。

何馆长刚进学校不久,就表现出了经商的天分,课余时间不断倒腾些东西叫卖,赚点零花钱。我记得有一次,他搞了一批红色的运动衣来卖,没几天,我的妈呀,上课或者去打饭,走在学校的路上,就看见到处都是他卖出的红色运动衣。我们都开玩笑说,看看,这都是我们何馆长的手笔。他听了大笑不已,有点骄傲说,遍地开花啊。多年后再说起,大家还记忆犹新,会大笑一番,特别是老唐,也买过一件的,当然是打过折头的。

何馆长除了经商有天分外,体育方面也表现突出,他是大学田径队的中长跑运动员,经常在课余时间参加训练,回来就是一身的汗水,当然,还会奉献给寝室一阵臭袜子的味道。他还挺逗的,有点小孩子的顽皮和淘气,常做出些让你又气又好笑的事情来。有次我们搞郊游活动,目的地是上海郊外的淀山湖。大家说好了,就骑自行车去。他本来是有车子的,可临出发前,他却说不要车子。你猜猜他想干吗?他说他跑步去!他想看是他快,还是我们的车子快。我们给他的想法搞得苦笑不得,努力做了一番劝说,力陈利弊,说好几十公里呢。可好说歹说也没能扭转他的想法,只好说随他了。

我们一路骑车子走,他呢,一路跟了我们跑,开始还真的佩服他,他没拉下,一路上在我们左右跑动。后来跑了十几公里后,哈哈,他开始叫苦了,说他不行了。他给我们臭了一顿,才给他一辆车子,因为少了一辆车子,我们当中的一个人,就只好坐车了。大家说那个子小的坐车。大家都盯上了我,我于是由骑手转变为坐车者。他一上车子就来劲了,将车子骑得呼呼跑。途中我又换搭过几辆的车子。我的妈呀,坐车比骑车难受多了。我可惨了,屁股都给颠得生疼和难受,又只得忍了。当然,这一切的后果,都是罪魁祸首何馆长造成了。这次经历,我至今还记得。

大学毕业后,何馆长携夫人老杨去了青岛大学教书。我们都笑说,这小子在学校时就不是个好学的学生,他教书,还不误人子弟吗。可他还是成了一位人民教师。当时他除了教书,还办公司。后来还混了个副教授的头衔,让我们都跌了眼镜。有一段时间,大家叫他何教授。但我们看他大部分时间和精力,都是用在办公司上。他经常从青岛跑去上海,捣腾自己的生意经,每每跌倒了又爬起来,继续革命,后来越发地见成绩了,就像其他的大款一样发了起来。

1999年,我们班的同学搞了个毕业十周年聚会。大多同学都去了上海,当时许多同学都有了指点江山的苗头或趋势,所以大家显得兴致勃勃的。何教授当时混得不错了,开了一辆红色的跑车,威风凛凛地一路从青岛开到上海,让大家着实羡慕了一番。大家在吃喝玩乐的当中,彼此交换各自的信息。何教授说,他给学生开了一门课,是马克思的《资本论》。当时我们就笑坏了肚子,说怕他自己也没将《资本论》看完呢。何教授当时是任我们笑,一点也不生气,后来也跟着我们笑,哈哈地大笑。

说到何馆长的婚姻,应该说是个幸福生活的榜样。夫人老杨是山东人,两人能谈恋爱,其实都是体育做媒,老杨读的是心理系,但也是学校田径队的中长跑队员。有一阵子两个人闹别扭。老杨同志嘛,是我们寝室几个公认的好同志,我们们认为,老杨正好能管管这小子,省得他日后作犯,惹事生非。要是换了给哪个小女子逮了,看来不是他害人,就是人家害了他。所以为他的将来着想,大家出主意,说得找个人去老杨那说说,挽救一下即将堕落的何馆长。也真好笑,结果是我和老唐出马做说客。其实在恋爱方面,我们俩就是个生手,没有任何成绩可言,却要去担当如此重要的游说任务,而且是去游说心理系的女同胞,现在想想还真是笑死人了。不过,当年我们还是不虚此行的。我们对老杨说,何馆长对你是真心的,你不挽救他,他就会一路堕落下去的。应该说我们比较出色地完成了任务。没多久,两人就和好了。不过这小子倒没请我们吃一顿,还大言不惭地说是自己有魅力,是老杨主动找他的。我当时就说,你还欠我和老唐一顿,什么时候请,你看着办吧。不过这顿就好像历史遗留问题一样,总拖着没解决。

近年来,我们的何馆长或者说何教授,越发混得可以了,全家从青岛迁居回了上海,自己也当过一家上市公司的总裁,现在又是一家国内在香港上市的公司的总裁。我没见过他工作的情形是如何的,2004年四月的一天,他因公事来深圳,我们见了面,他也请我和老唐,以及广汉等几个吃饭,但没说明是为了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我们在谈笑之间,又回忆起大学的时光,那些美好的时光又再次复活了。谈及以前的事,他的脸上又挂起那种孩子气的笑容。这让你很难想像,就是这样一个人,是一个管理着上市公司上亿资产的总裁。我们在一起玩,也住在一个房间,他没有什么架子,他还像大学时一样,依照大学时兄弟们的喊法,他喊我大哥。我是寝室里年纪最大的嘛。这个叫法让我感到亲切,不生分,有种回到从前的感觉。

我们同学呢,还是喊他何馆长,或者喊他何教授;他呢,都笑嘻嘻地答应。

【格非教授】

大家一提到格非,大概都会将他放在作家的行列。其实我认识他的时候,他正当老师呢。说他是教授或作家都没错,他是个学者型的作家。我在华东师大读书那会,常去河东中文系的宿舍窜门,和我混在一起的,大多是八五级的中文系学生,当中有许多是我的好朋友,而格非是他们的辅导员,因而也会遇见他,他正处于精力旺盛,意气风发的年纪,写小说也已声名鹊起,听说张艺谋曾想将他的一个小说改编成电影,虽然最后没成事,但我想,这个事件至少给他,给我们这些文青,都有极大的刺激和鼓舞,因为当时,张艺谋导演的《红高粱》正红遍国内外。

当时我虽读经济系,却和夏雨诗社的诗人混,用诗歌描绘我们的白日梦,但说内心话,我与那些走红的校园男诗人有点“隔”,总觉得他们过于邋遢或癫狂,我反而比较欣赏写散文或小说的,觉得他们斯文得体,有如谦谦君子,不像诗人那样,一惊一乍的,显得小气。但当时我几乎不读小说,偶尔听格非和他的学生胡侃,我也只有静静听的份。

毕业离开师大后,我就没了他的消息。听他的学生说,他还在师大做老师。直到我开始写小说,我才在翻阅杂志时,看他的小说,那时候他已红得发紫。后来我们再次见面,是在1995年的4月,《特区文学》杂志社搞笔会,请了格非、苏童、余华等作家来深圳,而我作为市里的作家,也受邀参加座谈会。期间我们做过简单的交谈,还送了一本我的诗集《光阴的故事》给他。我们互留了通讯方式,但之后却没联络。等到我要出小说集《温柔与狂暴》的时候,我想请他写序,但心里有点忐忑,才打电话征询王为松。王为松说应该没问题的。还给我格非在北京的电话,当时他正在岳父家度假。我给格非打电话,说了这个意思。没想到他很爽快地答应了,还很快就写好寄来了,对我的作品,他有弹有赞,让我受益菲浅。而后,我们偶有电话联络,加上我每年都有出差机会,就常绕道拐去上海,住在学校的招待所,走在林荫大道,乘机做个怀旧的梦。小住的日子,我会请格非吃个饭,听他侃侃写作,他口才出众,真是做老师的料。那段时间,他在读博士,写得少了,但读了许多书。

大概1999年前吧,我又去上海和他见了一面。饭局上,问起他的写作,他说动了笔,写了几万字就停下了,一直没继续下去。他说起他可能要离开上海。当时我有点惊讶,但过后没在意,心想他要走的话,大概他会去北京的,我这样想的理由,一是他夫人是北京人,二来嘛,也只有北京这城市,最适合他这段位的作家。果真,后来一联络,他真的是在北京接我的电话了,谈到自己的状态,他说很享受教师这份职业,可读可写可授业,他说这份工作比较适合自己。

一晃又五六年过去了。我的工作岗位也调整了几处,没了出差的机会,我几乎没再出去走动了。2004年4月,我从单位辞职后,只呆在家里写东西,也少出外跑动。满满地写了一年,有天看报,突然看到一则消息,说格非蛰伏十年,写就了一部接近经典的长篇《人面桃花》,于是赶紧跑书店买回一本细细欣赏。之后,又在《南方都市报》上看到消息,他获得华语传媒文学大奖,照片上的他,满脸笑容,但头发也白了许多。我突然感慨起来,发觉自己也该出去走走了,于是才有了五月的京沪远游。

这次我们是在“万盛书园”见面的。那离我暂住的北大不远,离他任教的清华大学也近。那天下雨,诗友刘晓芳驾车和我一起去的。格非一早就到了,坐在楼上咖啡馆的中央。我发觉他更壮实了,头上的白发多了,但还是精力充沛。格非给我的感觉,一直有领导的风度,这会也真是做领导了,他现在是清华大学中文系的副主任。我们点了饮料,边喝边聊,话题大多集中在学校方面,原因是我这人嘴拙,起不了话题,加上刘晓芳博士毕业,正四处找分配的学校。格非就给了他不少的意见。

后来谈到写作的问题,格非针对我的状态,也给出了意见,他说我出道算早的,也有基础,但老这么晃不行,要么找人想想办法,要么干脆再找个工作,在没有经济压力的情况下,将现在所拥有的,统统放弃,闷头写它个十年再闹红,这话将我说得浑身冒汗。后来想想我又释然了,他对我说这样的话,一来他是我敢于求助的师兄(另一个是李洱),所以我愿听实话,但我是个脸皮薄的人,要我主动求人,大概是比较难办。二来我们的处境不同,想问题的出发点也不同,但我知道,他的意见很重要。我应该重新厘定一个新的出发点。

离开的时候,我们三个人都争着付钱结帐,都拿了钱出来,服务员先要了我递过去的一百元钱,但后来又说要零钱,我正低头在钱包里找,他们其中一个将帐结了,我也不知道到底是晓芳还是格非。我的那一百元又回到了茶几上,最后回到了我的钱包里。我们离开前,三个人合了照,就在咖啡馆的门口。下楼一看,雨越发下大了。我们钻进晓芳的车子,将格非送回寓所。

回深圳后,我将照片冲出来,一看,我和晓芳的脸,都绷得紧,太严肃,格非站在中间,神态很放松,显出自信的笑容来。

【老文青】

老胡是H省人,中年,个子不高,一米六多点,但很壮实,微胖,笑容可鞠,来深圳几年了,在我家小区的大门口经营一间小报亭,卖些报纸杂志,当然也兼卖汽水零食等。我开始没怎么注意,心想,这地方能做什么买卖呢,大概只能糊口罢了。

一天,我经过,顺便想买瓶汽水。站那随便一聊,说有消息说,报亭都要竞标呢。他说是呀,有人出价20万呢,但这有点扯淡。不过,他说真有人找他谈过转让的事。我就问他,想做这生意有点难吧?他说是的,他每次承包,得花点钱买个人情。不过他说,也值得,是小钱嘛。我有点惊讶,问他一个月收入多少。他有点神秘,让我猜猜。我说,一千多吧?他说再猜。我说,两千多?他还是说不对。我说猜不出。他得意地说,不比白领差多少。他还告诉我,某个车站边的报亭,有月入万元的呢。

这让我感到很吃惊,我也才发现,他与其他报亭的老板不一样,和他聊天很愉快。他突然问我是否姓谢。我说是啊,问他怎么知道的。他说好像报纸介绍过的。我笑了问他怎么称呼,他说姓胡。

我见书架上摆满了《收获》、《十月》等文学刊物,就有点担心,我说你这能卖出去吗?老胡说,卖不出去,就自己看。他告诉我,他进这些刊物,是给自己看的,能否卖出去,他才不管呢。我说奇怪啊。他笑了说,他也算个文青呢。这倒吊起了我的瘾来了。一聊才知道,他早年也做过文学梦,时至今天,心里还有文学情结。

话题扯到当今文坛,东拉西扯一番后,他告诉我,他也蛮有些经历的,和我一样,也干过银行,搞过材料,编过内刊,还做过主任呢,后来行长假公济私,任人为亲,挤兑他,发生冲突后,他将行长的手打折了,买段工龄走人了事。他说他还去四川闯荡过。他说他就看不惯一些混蛋的霸道行为。他说前几天,一个警察来买烟,要了一包,撕开口了却说不要。老婆怕事,没敢吭声。他可不干了,问那警察,你撕开了,我卖给谁?那个警察自知理亏,只好掏钱买了。他说前天更逗,有个人猛冲进来,要拉他的抽屉。他一见急了,猛地抽出平常防抢的刀子就要干他。吓得那家伙半死,逃出去跌倒在地上。随后赶到的领导解释说,他烟草公司的,来检查的。老胡质问他们干吗不亮证件。那领导解释说,他是个新来的。老胡说,要是伤了,可怪不得我啊,做事得有做事的程序。对这个行为,老胡是这样辩解的,我怎么知道他不是抢劫犯呢?伤我还不如伤他,大不了我赔几个钱。老胡说,我是个穷人,怕什么,大不了,有事就跑。我说你真厉害呢。他笑了说,连小姨子都说他身上兼有匪气和狗气。我大概知道匪气什么意思,但不明白什么叫狗气。他说,就是说翻脸就翻脸。他这话把我给惹笑了。又聊了一会,我肚子饿了,才回家去。

以后,我经过,有时间,我就停下来,站了聊天,翻翻报纸或杂志,向他打听一下报纸杂志的行情。他呢,站在只能容下一人转身的亭子里,一边和来买东西的顾客打交道,一边和我聊天。有时候太入神了,顾客就不满意了,说生意都不做了?他反问人家,说不做有什么要紧的?有意思的是,他是H地人,却说最讨厌H地人做生意。我问为什么。他说连一块钱的报纸都要杀价。他说一份《南方都市报》,进货价是七角五分,卖价是一元。我说难怪呢。

他常会问我,最近有什么新作?然后我们常就这么聊上了。当然,我们也不一定只聊文学。有时候,他谈起想买房,想买个二手房,但老婆想买新房;他也谈到他的小孩。他说现在最开心的事,就是能赚到钱给小孩上学。他还说以后赚到80万的话,也不用在这买房子了,干脆回H地去养老,这笔钱可以在那过得很舒服了。说完,他又很遗憾地说,还是做作家的好啊,自由!我笑了说,自由是自由,可还没你赚钱多呢。他就笑了,说,可你们有可能让自己的作品流传下来啊。我说,谁知道呢。

我们聊天的时候,他的夫人有时候在外面给他帮忙,有时候是他出来,和我坐在外面的凳子聊天。他收养的小流浪狗旺旺在我们周围走来走去,嗅我的裤脚,大概上面留有我家金毛辛巴的气味。

他知道我不时会收到一些杂志社的赠阅刊物,大前天,我经过的时候,他叫住我,问我要《莽原》杂志,因为每期上面都有一个好看长篇。他解释说这几天要进的其他杂志没来,断档了,想借我的顶顶瘾,他想看书了。老婆在旁边数落他说,昨天晚上看一个通宵了。他红了眼睛说,上一期那篇真不错呢。

两天一过,他看完了我借给他的杂志,说不错不错。他还告诉我,说近期的纯文学刊物十分好卖,凡是有长篇的,顾客一看,丢下钱就走了。连去年没卖完的,都被人买走了。我表示怀疑,说出版社的编辑都说,长篇不好卖呢。老胡说,他们能比我懂?他还说某某报亭的老板也说了,进的纯文学刊物都卖完了。

他还特地提到,那本刊有我长篇《文身师》的《莽原》杂志,有人想买,但被他婉拒了。我问他为什么。他说因为是我送给他的,他要留来做纪念的。我说别人要,你就卖吧,那期杂志我还有几十本呢。他说还以为借我的那些刊物,我要收藏的,所以没卖。我说卖好了,我不收藏。他说那好,以后你看完了,就放我这里卖掉。我说好啊,这样不浪费。

我临走的时候对他说,要是你有条件,做做书商,那多好啊。老胡就笑笑,说现在就很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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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若你在我定许你夏花倾城爱情散文

全文共 15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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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倚在季节转角处,有风拂过,扬起的发丝诠释着温柔的陪伴,轻敲键盘,把感知到的你放在心上,放在思念里。静静的闭上眼,心就飘飞在想你的旋涡中,幸福甜蜜荡漾着每一缕空气,如此美好。红尘陌上,盈满怀香,在一阕清词中慢慢行走,那些过往,也便如花,悄然绽放。清风,一抹微凉,如水温柔,落入心间,最后飘去,再消失……这一刻,有心跳的声音划动着夜空,只是静静地等待一种感觉——仅仅让你知道那种感觉:读解文思中流转的眼眸,而后诠释出的那份心灵的共鸣!

初识的渡口,相逢醉了季节的眉间,那些懂得,那些温暖,润泽了我们的心灵。与你一起静听风的呢喃,守候着岁月静好。微风,捎来远方的轻轻呢喃,荡起心湖中的圈圈涟漪,我捧着五月的温柔,倾城而来,于指尖绽开朵朵玫瑰的馨香,在风中微笑,轻扬,辗转,别致婉约呓语中的一眸浅笑。回忆那些镌刻在心底的心心念念,婉约在文字里,书写一份诗意,在清宁之中,缄默如烟。

岁月安暖,青丝缠绕一路情长,入眸的风景,明媚着浅笑。随意掬一捧岁月的悠然,温馨,恬淡。你的笑颜如暖阳,温暖着我曾经清冷的心涧,那抹柔情在指尖曾翩翩而舞,曾旖旎而歌,那份炽热的余温,摇曳了一个又一个恬静的梦。一帘花瓣,摇曳着爱的馨香,眼眸中漾起圈圈透明的涟漪。有你的日子,快乐依然,幸福依然,细语呢喃之间,也有一股悠远与恒久的力量。

想念你,不需要太多的理由,它只是一种感觉。总是在寂寞的时候乘虚而入。当思绪,穿透时空的阻挡,跟随内心的声音,飞往苍茫彼岸。临水之畔,轻吟浅唱,一卷心语,朵朵合欢,时光的韵脚渐次层叠,婉转了如歌的诗行。与一段记忆对视,我与你隔着一程山水的距离;与一段光阴对视,因了你的真心,我的纯净,因了那一程山水的旖旎,你视我为生命中的一次最美丽的相遇。梦幻悠悠,一场花事,一消沉醉。眉间心上,是过尽千帆的安然,笑容的明媚,便是最幸福的点缀。

岁月,诉不尽梦的芳菲。一纸墨香,缱绻成一段一段永不迂回的流光,应着穿梭年轮的泛黄以及美好。风,泛起如潮的心绪,爱的柔情,一次一次与你邂逅在思念的延续,一直定格在心里,点点滴滴,从未终止过。执笔的痴念,饱含的情思,将约定的等待勾勒。在记忆的芳华里,浅浅的依然暗香。

回首的眸光里,盈满晶莹,心瞬间被濡湿。美丽的情愫在时光里缓慢流淌,心间是一脉无形的牵念,恰似你的低低喃语在耳畔萦绕,一直延伸至梦的尽头。轻掬一袖清风,在一帘月色中潜入平平仄仄的云锦,几分清寂,几分柔韵,凝结成深情的绝美书笺。盈一怀静谧,携一帘浅梦,我在期待一场款款的邀约。于清音深处,烹一盏文字,韵一场花开。任一笺绯红,在情深意重的回望里,被岁月赋予最美的风情。

夜阑人静,暗香盈满西窗,在文字中咀嚼每一瓣花香,把每一份欣喜都写在双眸,绕在指尖上。一首心田里的诗韵,润色润香清丽而恬淡。风轻云淡的日子里,一场遇见,已足够温暖一生。花开有爱相依,花落有情不离,裁一段光阴,装点锦瑟年华,让似水流年开出爱的花朵,相遇是一树花开,相守是花的硕果。

和着夏天独有的醇香,我将想念轻轻写入流年的红笺。心怀夙愿,许时光静好,任思绪飘逸在千山万水间,吟风弄月,诗韵飘香,一路的缱绻,唯美中透着静好。水墨落花,笔笔透着安然,隽秀着情谊的静美。描一幅岁月风华,你永远是我笔下诉不尽的情怀。和着微凉的月光,念你给予的温暖,幸福漫上眉眼。在诗的画面中,流动和飘逸着对爱的执着和真诚。写给花香的四季,写给隔岸默默的你。若你在,我定许你——夏花倾城。

繁华三千,只倾其一人,那首爱之歌,于心扉浅唱,依然温暖彼此的心。岁月终会走远,我相信,我们会一直在,因为我们早已习惯了在一起的时光。只待你从远方走来,伸手,摘下一朵爱的玫瑰,让你亲手插在我的发间,穿过我的秀发,那一帘幽梦的相思,沾满了我们欢歌笑语的回忆。携手未来,让我们,在光影如花的交汇里,与你守候着一段如媚的不离不弃。只是为了在履行,泽一城终老,白首不相离的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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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7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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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天,把刚买来的《朱自清散文集》大致看了一遍。有许多文章都是一知半解,但读来读去才发现,印象最深刻的还是那篇早已学过的《背影》。

一次普普通通的送行,让儿子改变了对父亲两个字的认识,更表现出那份伟大的父爱。

文中“我”虽然已经不小,也不是第一次出远门了,但并不放心的父亲还是执意要为我送行。到了车站,安排好了一切,还要嘱咐再三。父亲的一举一动让我不能理解,“我这样大年纪的人,难道还不能料理自己么?”但接下来的一幕让“我”明白了父亲的伟大,让我感受到了深深的自责。这也就是文章中最令人感动和难忘的一幕,“登月台,买橘子”,父亲“蹒跚地走到铁道边,慢慢探身下去。”接着“他用双手攀着上面,两脚再向上缩,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微倾,显出努力的样子。这是看见他的背影,我的泪很快的流下来了。”

对于普通人来说,这一个个简单的动作轻易的就能做到。但对于身材肥胖,腿脚蹒跚的“父亲”来说,这需要付出很大的努力。但他还是做到了,是对孩子的那份爱便成了他源源不绝的动力。

这一幕,深深地烙在“我”的脑海中。这一幕,也同样感动着千千万万的读者。

联系我们的生活,我们的父母有何常不是如此。即使儿女已从昔日的一棵小草长成了一颗苍天大树,但在他们的心目中,儿女永远是一棵长不大的小草,永远需要照顾。但无知的我们总是不能理解他们的良苦用心,总是嫌他们唠叨。殊不知,那一局局的唠叨是有点点滴滴的关爱凝聚而成的啊!

其实,在我们生活之中的“背影”还有许多,只是我们没有用心地去发现。所以,只要我们用心地去感受,你会发现。其实,生活中的每一个点滴,每一次感动都能会集成一张张美丽的“背影”。

让我们用心去发掘那一张张“背影”用感恩的心去铭记他们,去报答他们!

所以,感恩的心,从现在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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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若无相欠怎会遇见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3200字

全文共 30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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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说:若无相欠,怎会遇见!

我在佛前沉睡了千年,直到有一天遇到你,我落下一颗忧郁的泪。

佛说:我因无爱而成佛,你贪恋凡尘如何成佛?

我忏悔。

佛说:忏悔无用。你有未了的前缘,去吧,去续你的姻缘,我等你回来。

为此,我在菩提树下求了五百年。

你说:自你在佛前求与我相遇的那一刻起,我整整失眠了五百年。

我问:冥冥众生中,你是否是我为缘而几经伦回的那个人?

你说:是的,五百年前的那一天,你无意中经过了有我的路,我一直等你,来实现这场擦肩而过的缘。

佛说:修百世方可同舟渡,修千世方能共枕眠。前生五百次的凝眸,换今生一次的擦肩。

我苦苦哀求佛祖,让我们再结一段尘缘,相恋相伴走过月月年年。

佛说:除非海枯石烂、沧海变桑田。

于是我求佛祖,来世把我变成一只填海的燕,历尽千辛直到把大海填满,换你我的今生缘。

所以佛安排了今生的相见,让我与你尽这一段未了的前缘。缘尽,则曲终人散。

所以,如果你遇到我,请一定不要走开,因为我怕来生,再无缘与你相见……

遇到你的那一刻

每一次的遇见都值得珍惜。

——题记

我一直以为每一次的遇见都是命中注定的,所以自己才会一次次的错过。

就觉得这次的遇见只不过是为了让我学会成长,谁的人生里没有遇见几个让自己去喜欢,去爱,去珍惜的人呢?

但是我错了,错就错在自己不懂得珍惜,才会让自己一次次的受伤,慢慢地学会包裹自己,把自己包裹起来,学会了隐藏自己的内心,即使自己有了喜欢的男孩子,还是会独自去承受那份喜欢,却不知道怎么告诉他,慢慢的就不再那么喜欢了,才知道那不过就是一时的喜欢,还好自己没有告诉他,可后来,遇到了这么一个人,我才知道我是真的喜欢上了这个男孩子,虽然他在我的世界里存在了整整4年多,但是我从未发现过他,甚至从未发现过他的好。

自从他再一次走进我的世界里后,我才发现我真的应该去学会珍惜了,珍惜他,也同样珍惜这份莫名的喜欢……

只是不知道为什么,当我又一次遇到他的时候,我都忘记了在中学的时候我有多没有关注过他,如果当初不是因为自己那个时候有喜欢的人,我想也不会变成现在的这个样子,现在的他变得好高,182cm。对我来讲就是我无法抵达的荒芜。自从毕业以后我就没再长过,是不是这就意味着这是一份没有结局的喜欢。

之后知道自己喜欢上你的时候,我也吓了一跳,我告诉你的时候,你给我的就是一句话“我跑得快。”我却笑了,我知道你跑得快,但是用在这里,总觉得有那么一点点的小兴奋。

后来,我多想告诉你,我有多喜欢你,可是我害怕自己的主动会给你带来不一样的感觉。毕竟不是谁都喜欢主动的女孩子,媛也告诉我,当初你喜欢的一个女孩子,你之所以放弃她就是因为她太主动。我都有点后怕了,我怕自己的主动会让你觉得我就是那种女孩子,但是你却没有,我才知道我根本不是那种女孩子,但是为什么,上天会让我们这样错过。

不是每个人都可以得到一份美好的爱情,当然我更希望能和你在一起,但是老天给我们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我们不合适,身高差的原因让两个相互喜欢的人不能在一起,我想这或许会是我最遗憾的事了吧,不能和你在一起,就应该忘记你么?我不知道,虽然现在的你对我很好,但是你却不属于我,老天啊,开的玩笑有点大了。

美好的遇见,在这个夏天,同样也让我觉得很难受,或许我们永远都不可以在一起,身高啊,怪我喽。

擦肩而过,错失今生

有许多事不断定,有许多人不可挽留。擦肩而过,错失今生;纵有飞蛾扑火的勇气,却也无皎皎如月的羞花闭月容颜可依。

红颜如梦,如江南云雨飘落在唐宋。初见之下的心生欢喜,莲的心事在六月的西湖盈盈绽放。你衣袂飘飘,白衣胜雪,似三月里瓢飞的柳絮;你浅浅而笑,像云霞锦缎;你的声音,软软款款,像是海风吻过发梢。那一刻的惊艳,心旗摇动,醉落了我今生此世的一世相思,繁花三千落尽。心如浮云,自在织梦。

我深信你是我千百年前守候的那一轮皓月,穿越千年,人海茫茫邂逅。前世如水记忆不可追也,今生上天是否就会让你与我结一段尘缘?演绎一曲华章呢。浮生叹,问世间。你却毕竟还是轻挽青丝:我配不上你!你说得如羽翼落地般轻盈,却重重砸碎我的心。千年旧梦初醒,仙缘散,夙缘难了。

凡尘红事,天缘命里定。我无力用褪色的笔墨,把你盈盈款款的身影留在我身边,,与我执手偕老,并肩观望世情风月。我知道,这一切只是我用文字写尽的梦。我无法在你浅浅的手心里找到驻足的位置。嗔我今生为痴情种,依旧在梦里等你,痴痴的守望千年,任思念如遍地藤蔓纠缠不休;凭世人展览千年。天地我可以轻易放下,却无法轻易放下你星辰般魅惑的眼神,暖和如烟火的浅笑。闭上眼,人生的夤夜一下笼罩着我,而你却时刻如精灵般,在我眼前翩然起舞,幻化成虹。你的一举一动,你的一颦一笑,像远古神秘的契约,深深刻印在我心上,令我无法忘记。

寸肠千恨如繁花堆积,所有的忧伤化成铠甲,所有缱倦的情义都找不到停靠的落脚点。流浪的情,注定无法相望,心如刀割,含泪问花:为何我心坎的盈缺无法与现实的丰歉成比较,我痴心的守候只是赢得深哭一场?

乱红不语,飞过秋千去……

踏踏实实做人,实实在在办事

踏踏实实做人,实实在在办事。人生经历的小事无数,不能计较的却很多;人生遇到的大事很少,也只能尽人事以听天命,常人无可奈何。为小事而常介怀,不值;为大事而常悲戚,不该。故,面对小事,要开心;遇到大事,要宽心。

只因有缘

梦中与你相见

只因前世有缘

今生注定终生相恋

相守到永远

千年之前

你在海角,我在天边

只为誓言今生见

那些年,像离群的孤雁

那些年,独自选择孤单

( 美文欣赏)

那些年,生活过得平淡

那些年,一人甘愿平凡

只因有缘,与你手相牵

前生缘分今生相恋

墨染为谁

心不动,则不痛!如诗如画的江山,为谁执笔,平起仄歇,激扬的文字,渲染谁的离别。

落笔缠绵悱恻,断笔缘寞离觞!

久坐枯庭,观云卷云舒,吟风弄月,一纸思念,一阙诗词,一曲离觞,婉约今生的眷念!

此生遇你已很美

(一)相忆今生如此,相思深不深?

三千繁华落尽后的沧桑,烟花冷寂后的薄凉,于每一个月光倾城的静夜,独自怅惘……

静看着浮世的飘尘,一切都在纷扰中断断续续。红尘一世,谁会为谁俯首称臣,谁会为谁停留在那混沌里,深陷泥藻之中呢?匆促过客而已。

今生相遇,不在乎可否伴我醉天明;今生倾心,不在独唱高山流水不知音;今生相伴,不再怨前世今生情难守。今生,为你独写尽相思情,倾尽一世的柔情;为你独守寂寞,只为等你一人,等你在最深的红尘里重逢,相逢在最美的花开时节。

曾经,为你静静的守望在月光下,守望每一个幽静清晨,挥写属于你我的素然时光,,增添诗意,回想有痕。

曾经为你,静静地盛开,形成你我的时空。心不再求,在夜里演绎朦胧的诗篇,千年的缘,千年的梦,眸中的红颜,刻骨的眷恋,在心中藏着一个痴心梦。然而,那些依稀的画面呈现在感性的脑袋里。

(二)三夜频梦君,情亲见君意

你说许我一生的爱恋,一世的倾心,你说许我天长地久,世世生生,永不变化的相守。后来,慢慢的才发现是昙花一现,随风飘散的梦,曾经的沧海变成了桑田,那许下的海誓山盟却已成了过往云烟。

谁,流尽了相思泪,写尽了相思情,谁泪伤了尘埃,消瘦了寂寞的等待,一生的眷恋,演绎了多少悲欢离合,凄凉了多少寂寞孤独,几度徘徊,几度忧伤,终是走了出那花开花谢的梦

谁,看尽了花开花谢,为你等待千年的梦?谁,独看过往的细水长流,在那烟雨河畔,执手等待,只为与你在看那落花静美?一生的无悔等待,几度的明月心缘,轻轻的飘然在心灵上。丝丝的忧伤化成了一曲曲长相思,再回想中弥漫心田,混度一生痴心怨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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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一个人的救赎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000字

全文共 9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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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大概就是宿命吧。非常非常渴望得到爱情,但是真的来的时候又不懂怎么去爱了,想触摸却又缩回了手。就像想吃糖果的孩子,想吃糖却又不敢去要,只能静静的看着,咽着口水。当有人给你的时候又会吓得跑开。算了,不想了,不想了,生活还是要继续,边走边修行吧,下一站的目的地也不知在什么地方。或许会提前进藏吧。一个人经历太多感情的事情会变得敏感,变得麻木,变得慢热。一个人最好的感情经历就应该是三次吧,一次初恋,一次刻骨铭心让你流泪的爱情,一次平淡无奇却温暖如春的婚姻,愿和你结婚的那个人是因为爱情。

下雨的时候漫步在大街上,冷冷清清。舔着流进嘴里的雨水,淡淡的咸味又让自己的思绪回到从前。就和看电影一样,一幕幕上映,曾经刻骨铭心,歇斯底里的东西出现时已经不会有任何反应,曾经以为平淡无奇,毫不起眼的东西却又那么清晰。从来不让自己后悔却又无时无刻不在后悔,人就是一种矛盾的生物。不再大肆宣泄自己的情绪,不再随便抒发情感,不再找人倾诉,不再。。。

只要一个人静静的呆在黑黑的屋子里就好,静静的听着歌,抽着烟。一个人坐在午夜安静的公园看着城市渐渐睡去。一个人在山顶听风的声音,是不是它也无奈的一直漂流没有一个可以落脚的地方。一个人走在雨中,那种感觉就像是可以洗净内心的尘埃一样。

静静的走,静静的走,想明白了很多很多。也许我一直都错了,一直认为那个温暖的,照耀前方的,不会离开的在爱情里面。或许一开始就错了,真的。现在一点不觉得迷茫也不觉得彷徨,只是有一点后悔。如果一个人够好,一定会有爱情到来的吧。见过经历过很多很多,但是一直相信会有那种爱情存在的。一定有的。

我以为自己会等到三十岁,现在想来应该提前了。就让那份曾经追求的,执着的埋在心底吧。谁没有秘密呢?呵呵。

突然想起一句话,如果不能相濡以沫那就相忘于江湖吧。

如果遇到一个像这样的人,如果不能保证来了就不会走,还是不要招惹的好,已经习惯了一个人的生活就不要叨扰他的宁静了,成全别人也是一种善良。

一个人吃自己喜欢的食物,看喜欢的书,去喜欢的地方。生活不仅仅只有爱情,还有别的重要的东西,再也没有奋不顾身为了爱情抛弃一切跑到一个陌生的城市。也许真的是胆小了吧,或者是那里的饭菜不喜欢,在或许是那里的天,不爱下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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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心若有梦花自开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400字

全文共 12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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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的梦想,就是自己人生的方向,只有沿着心灵的召唤前行,才能够到达心的彼岸。正如法国的小塞涅卡所说:“如果一个人不知道他要驶向哪个码头,那么任何风都不会是顺风。”因此,一个人的人生不能没有梦想,不论梦想是大是小,是尊贵还是卑微。

我童年的梦想,在一个偏僻闭塞的小山村。这里四面层山叠障,房屋依山而建,层层叠叠的梯田一直延伸到山顶,一条小河穿透山的缝隙流向远方。小时候的出行,靠的是父母的脊背和自己的双脚,记事不久后,外来的工人们炸山辟石,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开辟出一条蜿蜒曲折、凹凸不平的公路通向村外。

村里的祖祖辈辈,靠的是那一亩三分地,春来播种秋来收,农闲时打打猎、抓抓鱼,或者采点山货、伐些竹木等,用自己勤劳的双手,勉强维持着一家人的生计。看着眼前的大山,过着面朝黄土背朝天的艰辛生活,父辈们都有一个共同愿望,能让自己的孩子有出息,走出大山去过美好生活。所以,小时候最常听到的一句话是:“不好好读书,长大后就让你在家里种地。”

记得儿时的仲夏,夜幕笼罩的山村是那么宁静,只有池塘和水田里传来的阵阵蛙声,忙碌一天的男女老少,早已按捺不住燥热,踏着皎洁的月光,手里拿着草扇子,三三两两地来到河边老屋前的一处平地上,围坐在一起乘凉,谈天说地,家常里短。孩子们都喜欢围着大人们转,因为可以听老人讲故事、侃大山,经常听到:“谁家的父母有福气,听说儿子到县城某某单位去上班了”、“谁家的孩子有出息,听说今年考上某某学校了”……

那时候,从他们眼中看到的是羡慕,就像是一种无法企及的荣耀,在我的潜意识里,那种荣耀感油然而生。渐渐地,儿时的梦想就随之而来,就是一定要努力学习,争取考上好学校,找到好工作,做一个受尊重且体面的人,为家里和小山村争光。

梦想就在前方,船儿有了航向。那些年,“勤读书、读好书,才能改变命运”的信念一直陪伴着我,尽管农村的学习环境那么恶劣,譬如,教师少且半工半农,学生大多半农半读,中学时要肩背米菜,每趟走十几公里的山路,住二三十人一间,由教室转变而成的宿舍等,我都从未想过放弃,丢失了时间,会从夜间、清晨,或者劳动间隙去弥补,没有复习资料和课外书籍,就向老师或者同学借着看,总之是想尽一却办法,让自己学到更多知识。

从那时起,我渐渐养成了坚持的习惯,一直延续至今。伴随着成长的脚步,我发现梦想与现实之间总是存在差距,现实中的种种原因,会让你与梦想擦肩而过,而一如既往的坚持,却会带来意想不到的结果。正当我踌躇满志的时候,由于家里的变故,我放弃读高中的机会,选择了可尽早参加工作的中专学校,一所好学校的梦想就此终结。

《圣经》说:“当上帝关了这扇门,一定会为你打开另一扇门。”所以,我从不抱怨命运的不公,在新的环境里,我贪婪地吸吮着芬芳的墨香,尽情在书海里徜徉,愉快度过那段美好时光。学校毕业后,如愿以偿地在县城找到了工作,从此真正地走出大山,成为小山村男女老少茶余饭后的话题。

童年的梦想,经历了过程的坎坷,还有目标达成的喜悦。之后的人生历程,我还有很多的梦想,不管梦想是遥不可及,还是梦想终能实现,它都能成为前行的动力,成为努力拼搏的航标。

我相信:心若有梦自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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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是夜行客散文

全文共 17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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夹杂在一群中老年妇女中间,我卖力地扭着秧歌。听过上百遍的乐曲不断冲击着耳膜,已经不再有新鲜感。我脸上的表情一定很麻木,试着调整几次,心想这样喜气的舞蹈不该板着面孔,但我终于发现,微笑只是流星,冷峻依然占据着秋风中的脸庞。头发总是乱,一会又挡住了眼睛。在这个乱糟糟的队伍里,外表的沧桑或许对我更有利,前面领队的几个老太太看我的眼神仿佛探出针刺,吓得我仓皇逃窜到队伍的尾巴上。

人真是奇怪的动物,在音乐的鼓噪下不自觉间变成一部机器,不断运转,全力运转,身体各个部位,各个关节都在活动,偶尔喘息一下,更多时间已经全然忘却了自己的存在。大脑里空茫一片,眼前只有小广场的两盏灯,一盏昏黄,一盏亮白。

呜呜吹着笛子的那个傻孩子,不知道自己制造的是最糟糕的声响,还在尽心尽力地吹着,每一个舞者都从他面前经过,别人舞别人的,他吹他自己的。一串口水从他的嘴角流下来,一半落在衣服上,一半落到地上。想起一个不知情的舞友说起他,称他是“忧郁的竖笛王子”,忍不住想笑。突然间看见这个傻孩子吹笛子时认真的模样,马上严肃起来,他的专注和我的专注没什么区别。我的眼中那个孩子有点傻,在那个孩子眼中或许傻的是我。

色已深,最后一支舞曲结束,各人走各人的路,散场永远比聚集迅速。有的向东,有的向西。我,一个人,向南。路过小学校门,往里看一下,隐约有几个人在操场上绕圈行走,边走边说说笑笑,给空旷寂静的校园带来一点生气。教学楼顶楼上几间屋子亮着灯,在暗夜黑沉沉的背景下那灯光惊艳地绽放,恍若郭沫若笔下天上的街市,让人禁不住多望上几眼,头脑中浮想联翩。我每天都保持着一种好奇,每晚享受着那么奢华那么璀璨的灯光的,究竟是怎样的人?

超市刚好打烊,那个发福的中年男子关好卷帘门,骑上摩托车。他的妻子在南街开着另一家超市,他们的家在南街。此刻,他的妻子在等他回去吃晚餐。南街是主街,在这个小乡镇上,那里才是做生意的黄金地段。每天傍晚,我从家走向广场,都要经过这家北街的超市。超市里灯火通明,食品日用品一应俱全,那个中年男子颓然坐在门口的一个角落,神情孤独落寞。没有顾客或很少有顾客,这就是北街生意人的窘境。这个男人的身体保持着一贯的姿势,面孔漠然地朝向他的商品,他尽量控制自己不朝门口的方向看,那可能会招致更多的失望。我每走到这里,脚步总要加快一些。

路旁一家新近开业的学生食堂,由于学校里的班主任们搞起垄断,所以景况难以为继,不得以改头换面,变成麻将馆。这次的转型极其成功,几天之后便客满为患。三张桌子不够用,又加进去两张。烟雾也正比例地增长,窗上又新安了换气扇。从外面望进去,里边乌烟瘴气,人坐得满满当当。其中一桌上的三位女士曾是我们队里的舞友,健身的热情最终敌不过的诱惑,原本活蹦乱跳的舞者定定地坐在赌桌前,一样是全神贯注,心无旁骛,可是窗外的我,却感到了一种沉重,一种悲哀。

又走上这高高的石子路,像行走在一段堤坝上,这堤坝因何而起呢?这里地势低洼,雨水容易积存,在这周围的三户人家就开始了明争暗斗。最先有一户在大门外垒砌了一道低矮的围堰,积水就威胁到了另外两家。又有一家在自家门口修了一道砖土墙,剩下这一家受了积水的气,又觉得受了那两家的欺负,岂能善罢甘休,于是花大力气运来几卡车山上的碎石,将自家院墙外侧垫高半米多。这下好,站在这里看另外两家大有居高临下的气势。至于积水,也只能委屈在这三道工程之间,流不走,跑不出,渗掉干掉也要不少时日。炎热的夏季,这三户人家不得不共同呼吸着积水的浊臭,共同享受着蚊虫的叮咬。

剩下的路很黑,头上也没有月亮,但不必担心,很多零星的光芒会陆续出现,走夜路的还有这样一群家长,他们都是去接上完晚自习的孩子。他们有的开着车,有的骑着摩托车,有的打着手电一路步行。家长们总要提前到达,在孩子的班主任的家门口静静等候。一次扭秧歌夜半归来,突然发现前面有一点忽明忽暗的火亮,心跳立马加剧。走到近前才知道是一个接孩子的家长,下自习时间没到,他就在那里不停地吸烟。现在孩子们学习负担重,家长们的负担也随之加重,但无论是哪个方面,只要是为了孩子,家长们别无二话,心甘情愿。天下的父母,差不多都是这样。可怜父母心。

到家,父子俩在静静地看电视,见电脑恰好开着,就坐下来,不假思索地打出一行字:我是夜行客。突然间整个人兴奋起来。夜幕虽然已经降临,但精彩远远没有结束,作为一个夜行客,我的另一种生活才刚刚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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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大山深处的乡土恋歌――读刘锦佃乡土散文

全文共 12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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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居在钢筋水泥铸就的人造森林里,淡出了自然田园,远离了鸟语花香,总觉得自己像被樊篱困住的鸟儿,恍如隔世般迷失了自我。冥冥之中,总有一个声音在心底呼唤:不如归去,不如归去。那被久久禁锢的心灵蠢蠢欲动,却不知道自己该归向何处,直到那一天,读了刘锦佃老师的乡土散文

我与刘老师认识,远远早于读他博客上的乡土散文之前。刘老师是我的同乡,我们毕业于同一所初中,参加工作后,又在同一所中学任教,同事了数年,并且教同一门学科。叙起旧来,渊源颇长。

记得是在上初二的时候,就知道学校里出了一位叫刘锦佃的才子,正在莱芜师范就读。语文老师给我们范读从报纸上剪下来的刘锦佃发表的文章,事隔多年,我已记不清那篇文章的题目是什么,隐约记得是描写了农家小院的早晨,父母亲的形象在氤氲着雾气的山里鲜活生动,我不由惊叹原来我们劳累苦涩的农家生活竟是这样的诗情画意。年少的我听得如痴如醉,感动于作者那细微的观察和细腻的文笔,感谢作者把我们几近厌倦嫌恶的农家日子描摹的这样美好。当初读到的那篇散文,现在归结起来应该就是他最早的乡土散文吧。

跨进中年的门槛,再来细细品读刘老师的散文,竟然发现,当年那个文采灵动,个性张扬的文学青年,在时光的长河里,慢慢沉淀成一位睿智稳重的学者与思想者,他的文笔依然细腻,但多了成熟的思索,他的创作风格有了质的飞跃,不再是华丽辞藻的堆砌,多了深沉的诉说与面对面的交流。时间的流逝,世事的变迁,阅历成了最好的创作素材。无论他的文章怎样改变,唯一不变的是他对故乡深深的眷恋,对乡人殷殷的怀恋。初心不变,情深意浓,他的每一篇文章,每一句话,每一个字都能拧出叫做思乡的水来。

一页页翻动刘老师的文章,感觉在欣赏一幅幅风土人物画卷,那强烈的立体感与动感深深植入你的大脑。那娓娓道来的倾诉,洋洋洒洒的细节刻画,像极了不饰雕琢朴素本色的木板画。最欣赏那篇《远山在落雪》,山村的冬天被雪塞得满满的,雪用最轻盈的舞蹈填充了山与山的距离,山里人陪着积雪慢慢消融冬天,利忠叔的牛棚,金福哥的塑料棚,金怀哥的劈柴在我面前无比的清晰与鲜活,就连拉呱喝茶纳鞋垫消磨时光的三奶奶都是那样稔熟与亲切。这是一幅山村雪景风物图,在这洁白的世界里,老家的一草一木,一山一水,人物风情都入了作者的文章里,讲述的是平常的不能再平常的事,刻画的是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寻常百姓。但就是这样一篇文章,时时揪动我内心最柔软的地方,脑海里总会浮现熟悉的画面和熟悉的人。

我也是从农家饭桌上脱离出来的孩子,成为所谓的城镇人口,120多平米的居室圈养着我这个本该嗅着泥土过活的寄居者。城市越喧闹,越繁华,内心那根思乡的弦绷得越紧,丝丝缕缕的眷念牵引着我,时时回到那个魂牵梦绕的地方,看一看身体还算健康的老爹老娘,望一望青山依旧在溪水依然流的小村庄,在城市的缝隙里回味乡土的气息。

故乡是根,根在老家。背转万家灯火,流连凡尘俗世,假如你累了,倦了,总是忍不住去怀想,想那个叫老家的地方,就去读读刘锦佃的乡土散文吧,那是来自大山深处的乡土恋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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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在追逐梦想的路上无人能阻挡你勇敢散文

全文共 5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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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我有一个梦,深沉的,久远的,已刻进我青春之冕的;我想实现它,坚强地,隐忍地,可能耗尽我全部气力地。

恕我在这里不能将它公之于众——在它蜕变成现实前。

梦想悄悄藏好,才是最成熟最坚强的追梦人。诸葛亮曾在《诫子书》中说道:“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在探求光芒的过程中,唯有暗处印着行者的脚步,唯有沉默照着前行的路途。心中有路,何必大张旗鼓地聚拢光芒?心中有梦,何必哗众取宠地吸引目光?

迷茫就是才华配不上梦想,如果需要反省,一定要在才华上卧薪尝胆。澳大利亚作家考琳?麦卡洛最开始,只是一个平淡无奇的女子,但在经历了无数日夜变换后,她的撼世巨作《荆棘鸟》被呈现在世人面前。多少次修改,多少个呕心沥血的夜晚,终究绽出了一片荣光。我们从不畏惧迷茫,只是该如何润出梦想应有的繁华?一路走,不回头,不言说。

忍受梦想赋予你的所有孤独,那是和未来一样的温度。司马迁是孤独的,一生中伴着他的,只有一只墨笔,用来抒写他毕生的追求,用来寄托他所有的漂泊、流浪,用来愉悦他所有寂寥的时光,而这一切,皆是为了着成一部《史记》。伟大的人都是孤独的,他们都曾披荆斩棘奔赴名为“梦想”的远方。

请铭记,在追逐梦想的路上,无人能阻挡勇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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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突然不喜欢你了的散文

全文共 5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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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经不想再了解你的最近的生活了,我也不再那样感兴趣。我也不再期望自己会在你心里留下怎样的印象,不会再想像在你心里占着怎样的一个地位,你或者跟我说话或者不跟我说话。

你或者出现在我的生活或者消失,我已经不再那样介意了,我已经不会再向别人宣布我对你的放弃了。因为真正的放弃永远是悄无声息的。某年某月某一天某一个时刻,我模糊而清晰地发觉,我不喜欢你了。而很久很久以前,我以为这样的发觉会让我欣喜。然后事实是此时此刻我打下这段文字,我的内心是悲凉的。

我最害怕的事情,原来不是我无法放弃你。而是有那样一天,我突然不喜欢你了。我曾经,是真的那样的喜欢过你。这种喜欢我想我此生大概都不会再有第二次了,你微小的波动一下情绪,就会造成我的泪流成河。你何止是我的上帝,你简直是我的全部。我依然清晰地记得跟你说过的话,跟你聊过的事,我还记得你对我的评价,记得你说的玩笑或者是真话,我记得你跟我说的第一句话,也记得你最近跟我说的一句话,我记得你跟我说过的好听的话,也记得你对我说过的残忍的话,这么多的话我不知道我还会记得多久。我知道我回忆这些的时候还会有一点开心或者难过,但是我想我再也不会那样入戏了,我已经不了解你的最近生活了,我也不再那样感兴趣,我也不再期望自己会在你心里留下怎么样的印象,不会想像在你心里占着怎样的一个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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