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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准则和条例发言材料汇总两篇 作文(优秀20篇)

每个班长都是自身班级的表率,下面就是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的党内准则和条例发言材料汇总两篇 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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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学习准则和条例心得体会

全文共 5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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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近期,县城管局开展《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学习活动。

局党委组织城管系统中层以上党员领导干部集中学习《准则》、《条例》。通过对比学习新旧《准则》《条例》,深刻分析把握新准则、条例新增加的特点与亮点,提出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贯穿了“全面”与“从严”的要求,要求全体党员干部时时处处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将《准则》和《条例》的规范和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坚持原则,认真负责,敢于动真碰硬,敢于担当,清白做人,干净做事;要求要切实落实好《准则》和《条例》的主体责任,切实抓好班子、带好队伍。

局属各党支部自主学习《准则》、《条例》,要求每位党员写出学习心得体会,有条件地组织中队、科室进行观看今年以来的典型案例,以视频、图片形式对照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突出强调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加强党员干部的权力观教育和法律法规教育,做到依法行政,秉公办事,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推进作风建设。

通过组织学习,进一步坚定了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增强了党员干部以实际行动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的宗旨意识,强化了纪律和规矩意识,使党员干部积极适应从严治党新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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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准则和条例学习心得体会

全文共 9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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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按市纪委的要求,市残联迅速下发通知,要求各党员干部认真抓好贯彻落实,让《准则》和《条例》入脑入心。通过学习,有2点体会

一、理想信念更加坚定,宗旨意识得到提升

《党章》明确指出了: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当重温入党时的庄严宣誓,联系我现在的工作生活实际,差距明显增加,为工作、为生活逐渐淡化了理想信念和服务群众深入基层的宗旨意识,总认为踏踏实实干好本职工作,就算一个合格的党员干部,却忘了一名共产党人应该履行的职责和义务,对党章、党的基本理论的学习一知半解,党的基本方针、政策和科学文化知识学习有所放松,党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少了,吃苦在前,享乐在后的艰苦奋斗精神渐渐淡忘了。通过近期专题学习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自己能找到差距,找到不足,对我国国情、我党党情的了解更加深入。无论从思想政治觉悟和为民务实的工作热情都有了一个质的飞跃。首先在政治思想上看问题,定思路,能从大局出发,长远出发,从国情、省情、市情出发,随时随地都能从实际出发,从群众利益出发。在工作作风上,积极深入基层,了解群众疾苦,关心关爱残疾群众切身利益,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提升行政效能。在思想境界上,坚定了党的道路自信,制度自信,理论自信,胸中常怀远大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和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情怀。

二、规矩意识进一步提升,律己之心进一步增强

规矩是纪律,是制度,是约束,是每一个人去执行过程中的表现。领导干部首先必须懂得规矩,才能领导和带领干部职工勤政为民,踏实干事。党的政治规矩很多,且越来越规范,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变化,国际国内形势错综复杂,反腐大潮持续推进,个别干部经不起诱惑而纷纷落马,沦为罪人。说穿了,就是他们不懂规矩,不讲纪律,没有严格约束自己,没有把党的政治规矩放在工作的前端,目无法纪,胆大妄为,以个人代替组织,以少数代表大众,不按规矩出牌,随心所欲。通过学习,我本人的规矩意识得到增强,说话、做事能做到三思而后行,时刻坚守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坚持民主决策,不搞个人代替组织,能同违反政策的讨论、会议决策大胆直言,阐明自己的观点,始终坚持一切按规矩办事。同时,在工作生活中,严格按照党规党纪办事,能管好自己和身边的同志,不讲情面,不讲关系,事事从自己做起,坚决不闯红线,不越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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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学习准则和条例心得体会

全文共 14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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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党中央颁布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通过认真学习,我对新形势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有了更深刻的体会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定不移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突出强调政治纪律、政治规矩 和组织纪律,着力解决管党治党和执行纪律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等问题,取得了很大成效。中央这次修订《准则》和《条例》,是在党长期执政和依法治 国条件下,全面落实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实现依规管党治党、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举措。《准则》内容有八条,前四条是针对普通党员提出的,要求每一名党员都要 清白做人、干净做事、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后四条是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规范,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要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 身。《准则》贯彻了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紧扣廉洁自律主题,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强调 自律,重在立德,是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规范全党廉洁自律的重要基础性规定,是对党章有关规定的具体化。《条例》围绕党纪要求, 开列负面清单,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准则》和《条例》的修订,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对于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加 强党内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我要严格按照《准则》和《条例》的要求,带头践行廉洁自律规范,让廉洁自律规范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坚持理想信念宗旨,不断加强党性修养,保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作风,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一是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修养。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要认真系统地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 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理论水平,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抵制各种不良 影响和诱惑,守住纪律和法律底线。要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始终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加强党性锻炼,努 力做到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等大是大非问题上头脑清醒,在路线原则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在关键时刻和风险挑战中经得起考验。 要强化组织观念,遵守组织纪律,服从组织决定,接受组织安排,自觉维护组织的权威性。

二是要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政绩观。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真正解决好为谁掌权、为谁用权的问题。在政治协商、民主 监督、参政议政履职过程中,以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坚持“权由民所赋,权为民所用,有权必有责,用 权受监督”的权力观,工作中严格按照党规党纪和规则制度办事,带头践行廉洁自律规范,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公私分明,确保把党 的各项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到位。

三是要严以律己,做廉洁自律的表率。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和市委八项规定,做遵纪守法的表率。要着力培养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和 积极健康的生活情趣,珍重自己的人格、名誉和形象,稳住心神,把住操守,耐住寂寞,经受住各种诱惑,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本色和领导干部的良好形象。要坚持 从小事做起,从衣食住行做起,勤俭节约,不讲排场,不比阔气,不铺张浪费,始终保持党一贯倡导的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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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学习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心得体会

全文共 11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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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准则》和《条例》覆盖范围广、对党员和党组织要求严、内容删繁为简,为组织部门更好的履行管党治党职能提供了重要遵循。

一是覆盖范围广,重点突出。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重拳反腐,打虎拍蝇,各级领导干部是重点,虽颇有成效,但也让不少普通党员产生了认知错觉,即从严治党只是针对领导干部而言。然而,党员才是构成党的细胞和血液,每个党员个体的好坏最能影响党的战斗力和凝聚力。此次新出台的《准则》,首次对8600万名普通党员提出了具体的廉洁要求,要求每个党员都能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同时,又突出关键少数,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等更高要求。这表明,廉洁要求从不分职业贵贱、职务高低,它是每个共产党人的基本要求。

二是对党员和党组织要求严,针对性强。我们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肩负着中国梦伟大复兴的历史重任,需要强大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这也就要求党规党纪必须标准更高、要求更严。原《准则》和《条例》中有多多处规定都与法律条文重复,纪法不分、以法代纪的问题凸显,这就导致工作中部分党员干部只要不触犯法律,就没人管、难追责,比如不服从组织决定,违反民主集中制、随意传播政治谣言等行为,常常难认定、难处罚。如果仅以法律要求约束党员行为,那就降低了党员标准,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就无从体现。新出台的《准则》和《条例》去除了与法律条文重复的70余条规定,并围绕党章和其他主要党内法规,对党组织和党员的纪律要求进行细化,将原来以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等为主的10类违纪行为,整合规范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6类,为广大党员列出了一份负面清单, 特别是补充了十八大以来新发现的拉帮结派、搞老乡会、妄议中央政策等问题,重点突出,针对性强,也为我们从严管党治党提供了有力抓手。

三是内容删繁为简,主旨鲜明。与原《准则》中要求的8个禁止52个不准不同,新出台的《准则》突出重点、删繁为简,将原来的18条、3600余字的准则,浓缩成8条、309字的自律标准,只提正面要求,不作禁止性规定,要求党员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并针对党员领导干部,从公仆本色、行使权力、品行操守、良好家风等四个方面,提出更高要求。新《准则》的八条规范,要义明确、一目了然,既是对党员干部的硬性要求,更是我们党向人民群众发出的道德宣示和庄严承诺。《准则》重申了党的理想信念和根本宗旨,对党员自身品德和生活纪律的要求贯穿始终。《准则》规范的主体,从过去的党员领导干部扩大到了全体党员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体现出从严治党的要求。此外,与以往文件使用了很多禁止不同,《准则》均使用正面表述的方式,格式工整,用词凝练,表达有力,主旨鲜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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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党员两学一做学准则和廉政条例心得体会

全文共 21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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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已经启动。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一位基层党群工作负责人,最近,我坚持边抄《党章》边“走心”,在带头为基层党员干部上廉政党课、对新提任干部开展廉政谈话的同时,自己也结合学习《党章》和《准则》,思考新时期怎样做一名合格党员。有“五个不偏”体会至深:

一是坚守理想不偏向。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任何时候都要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并为了这个信念而矢志不渝、始终不渝、坚如磐石、坚持不懈。《党章》在“总纲”中明确,“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取得的一切成绩和进步的根本原因,归结起来就是: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全党同志要倍加珍惜、长期坚持和不断发展党历经艰辛开创的这条道路、这个理论体系、这个制度,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实现推进现代化建设、完成祖国统一、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共同发展这三大历史任务而奋斗”。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特就特在其道路、理论体系、制度上,特就特在其实现途径、行动指南、根本保障的内在联系上,特就特在这三者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上”。我们要真心实意、全心全意认同、参与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而不是其他什么主义,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不懈奋斗。对理想信念要做到“入脑入心、踩石留印、抓铁有痕”,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偏离理想指引的方向。

二是忠于组织不偏激。《党章》第二条明确“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第八条明确“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党员领导干部还必须参加党委、党组的民主生活会。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会、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因此,每一位党员都是党组织和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忠于党、忠于人民,是党员的内在要求。《党章》在“党的组织制度”中第十条又明确“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因此,每一位党员个人都要参与到并服从于党的组织。要认真领会、全面执行《党章》关于党员个人与党组织关系的界定,党员个人要相信组织、服从组织,而决不可以偏激的心态、以个人或团体利益向组织提出不合理的要求。现实中,极少数党员以个人、部门或局部利益为出发点,向组织提条件、摆姿态,甚至要求党的组织满足其非组织原则的要求。这是违背《党章》的行为,必须严肃批评教育;情况严重的,必须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出处理。

三是遵守纪律不偏离。《党章》第三十七条明确“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党组织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共产党员必须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约束”。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党校工作会议上要求培养造就一支具有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的干部队伍。如果把党的组织比作在铁轨上运行的列车,那么,党员个人就是列车上的乘员,而铁轨就是党的纪律,党的组织和党员个人都必须在铁轨上运行,绝不能脱轨和越轨。党的组织和党员个人不仅要在行动上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而且在思想上也要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任何时候都不能偏离纪律和规矩的轨道。

四是坚持公心不偏私。《党章》“总纲”明确“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第一章“党员”第二条又进一步规定“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我感到,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违纪的原因尽管有很多方面,但归结起来,无外乎没有处理好“公”与“私”的关系,担任领导职务时间久了,逐渐忘记了入党宣誓时的初心,忘记了“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权力公共属性,以公权谋私利,“公心”渐失,“私欲”膨胀。最近央视纪录频道正在播出的《千年包公》,宋代包拯铁面无私、为民请命,就是“公”字当头、“严”字当头,克己奉公、严格自律。《准则》共八条规范即党员道德高线,就是把“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摆在了第一条,这抓住了解决问题的关键,更为党员修身立行把了关。

五是履行责任不偏安。《党章》第三条规定的“党员义务”共八项,既有正面要求,也有禁止规定。广义上说,党所追求的目标和党员在入党誓词中表明的态度都是党员的责任。具体来说,党员就是要时时处处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体现先进性和纯洁性,绝不能“不作为”而偏安一隅,也不能“乱作为”而不负责任。这也是“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面向全体党员的重要目的所在。正如《准则》所提倡的那样,每一位共产党员都要争做公私分明、崇廉拒腐、尚俭戒奢、吃苦在前的表率,在做到这些的同时,每一位党员领导干部还要争做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的模范,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做出经得起实践和群众检验的实绩,做到“平时看得出,关键时刻站得出,危难关头豁得出”,这也正是《党章》要求全体党员在“入党誓词”中宣誓的“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的具体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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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对照准则条例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

全文共 15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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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直面当前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监督存在的突出问题,构建完善了更为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党内监督新体系,实现“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强决心和历史担当。《准则》和《条例》对强化新形势下的党内监督做出了顶层设计,为加强和规范党内监督提供了基本遵循,是党中央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对于改进党的作风、严明党的纪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意义重大。

会议强调,全省国税系统要把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抓好《准则》和《条例》的学习执行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

一是要在学深学透上下功夫。

各单位要采取党员自学、支部研讨等多种形式,让每一位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尽快掌握《条例》和《准则》的核心思想,熟悉两项法规的具体内容,深刻认识作为一名合格的党员干部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切实筑牢纪律和规矩的坚固防线,切实把纪律观念、规矩意识牢记在头脑里,落实在行动中。

二是要对标抓好问题查摆。

各位党组成员要带头示范,各级党组和支部要跟进落实,强化问题意识、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深入、客观准确、认真负责地查摆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要对标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准则》和《条例》、对照“两学一做”要求,重点查摆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方面的问题,切实做到自查整改,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即知即改。通过这次政治体检,让每一位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工作、作风跟上形势的要求,迈出新的步伐。

三是要正确认识和适应监督常态。

作为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适应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新要求,适应从严从细的纪律、规矩约束,自觉从思想深处转变认识,正确看待监督。在大局和方向上,要清醒认识到,监督是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永葆党的肌体健康的生命之源,是党的政治生活的题中之义,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保障。在个人方面,要把监督当作“保健医”,当作给自己“体检”,看成防止出现问题、保持个人健康的保证,不断增强向体内病灶开刀的自觉性。

四是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对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律检查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做出明确要求,“五项监督”的责任主体、监督职责、监督内容都十分具体,从党组到党员,各个层级都有监督职责,实现了监督主体的全覆盖。要层层负起责任,紧握党规抓手,监督纪律执行、监督规矩遵守,监督制度落实,让每一名党员看到监督的威力,锻造保护干部安全工作、健康成长的利器。

五是要主动接受监督。

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主动适应监督和被监督的常态,把自己的思想、言论、工作、生活、作风等自觉置于党组织的监督之下、置于党员的监督之下、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置于社会舆论的监督之下。一定要有主动接受监督的政治自觉,有感谢监督的广阔胸襟,要相信组织能够正确鉴别,只要自身过硬,就不要怕被监督。把监督看作自己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在工作、生活中亲力亲为,躬身实践,久久为功,取得实效。

六是要抓好巡视整改工作。

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政治巡视定位不够精准、对“关键少数”巡视发现的问题较少等问题,在政治巡视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在思想认识、政治巡视,工作力度、自身担当和能力创新方面进一步强化巡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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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践行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心得体会

全文共 10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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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廉政建设是关系党的生死存亡的大事

历史和现实都表明,一个政党,如果不坚决反对和有效预防腐败,听任腐败现象在党内滋长蔓延,就不能取得政权,即使取得政权后也不可能保持政权稳定。如果不能坚持不懈地做好反腐倡廉、拒腐防变工作,党的执政地位就有丧失的危险,党就有可能走向自我毁灭。党的十八大以来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颁布了一系列的法规、条例,这是我们党对执政规律和反腐倡廉工作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是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对外开放条件下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要求,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根本举措,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要增强拒腐防变意识。

搞好政治理论学习,是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拒腐防变意识的基础和前提。党员干部是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的重点。作为一名党员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八大会议的精神实质,深入、系统地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

主动接受从政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坚定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

坚定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不断提高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打牢思想基础,筑严思想防线,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切实做到勤政为民、廉洁从政。

三、要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许多铸成大错的党员干部,在反省自己一步步走向堕落罪恶的过程时,普遍反映出一点,就是从一些不起眼的小便宜、小动作、小利益开始,诱发他们私欲膨胀,不顾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原则,心存侥幸,降低了标准,放松了的要求,逐步陷入不可自拔的境地,造成对国家、对社会、对人民无法弥补的巨大损失。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作为党员就要警钟长鸣,时刻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牢记“两个务必”,做到“八个坚持、八个反对”,防微杜渐,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一切能够做的事情做起,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四、要自觉接受监督

作为党员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进行认真整改,进一步在工作中不断完善,不断创新,不断进

步,牢记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的宗旨,树立正确人生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做人民的公仆,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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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干部学习准则和条例心得体会

全文共 6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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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央下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我认真学习了这两部党内法规,总体给我的感觉是我们党将廉政建设放在了重中之重,同时也给我们每一个党员干部敲响了警钟。《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在于道德自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在于制度他律。前者从内在上对我们提出了要求,后者从外在上对我们做了约束。

初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给我的印象就是言简意赅。全文分三部分八条共300多字,第一部分对中国共产党全体党员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提出了四个必须,第二部分要求全体党员做到四个坚持,第三部分对党员领导干部在从政、用权、修身、齐家提出四个自觉。这些内容易学易记,使我们每个党员干部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我认为准则为我们法院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

我所在的民一庭民事案件大多都较琐碎,但涉及百姓的切身利益,在任务繁重,审判人员少的情况下,我们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心怀百姓。对每个当事人热情接待,耐心细致做好调解工作。对可能引发社会稳定的涉法信访案件,更要慎重积极,努力化解矛盾,树立“辩法析理、胜败皆服”的诉讼理念。通过案件的公正审理,切实维护当事人权益,强化公民法律意识,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道德,化干戈为玉帛,使当事人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方能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通过这次学习我将警示自己,防微杜渐,警钟长鸣。以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作为座右铭,做一名合格、让党放心、人民满意的好干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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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司法局学习准则和条例心得体会

全文共 7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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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8日,中共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两个党内法规的修改通过,是全面落实从严治党的一大重要举措,充分体现了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作为党组书记,通过对《准则》和《条例》的学习,我对身兼的义务与责任有了更深刻的体会,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努力做好以下几点:

一是加强学习,筑牢思想防线。《准则》和《条例》内涵丰富,意义深刻,必须认真学习和领会,着力增强党性修养,坚定政治立场,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坚持理想信念宗旨,守住纪律“底线”,不断提高自身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二是严于律己,以身作责。作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需要带头践行《准则》和《条例》的相关规定,以身作则,在工作中生活中做到守纪律、讲规矩,知敬畏、存戒惧,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同时,率先垂范,用自身的模范作用和良好形象去带动、影响身边同志,加强对全体工作人员的管理,全力塑造良好的司法行政队伍形象。

三是履职尽责,真抓实干。在工作中时刻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始终坚持务实作风,团结带领干部群众,严格“一岗双责”的要求,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一要履行好用人责任,树立正确用人导向,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有关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防止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二要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坚决纠正“四风”问题,坚决纠正执法不公、执法不廉行为,坚决纠正法律服务行业不正之风,树立良好司法行政形象;三要完善固定资产、公车管理使用制度,强化考核问责,严防“四风”问题和现象,履行好监督责任。清理权力运行清单,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切实加强对司法行政干部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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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关键在于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全文共 10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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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关键少数",一般是事物的最关键部分,虽然数量少,但在发展过程中作用最大,是引领事物发展的最大优势。在整个社会群体中,领导干部作为执政兴国的骨干部分和中坚力量,毫无疑问是"关键少数",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领导干部身先士卒,方能一呼百应;以身作则,方能上行下效。领导干部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无形中在社会上营造一种风气、提倡一种追求、引导一种方向。实践证明,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敢于担当、勇于负责,才能真正以严和实的精神把党纪党规执行好、落实好。国税系统各党支部和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以学习贯彻新《准则》和《条例》为契机,全面加强纪律建设和作风建设,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要把严守党纪党规作为对党忠诚的重要检验,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凝心聚力服务好税收事业这个"主业",服务好基层、服务好税户、服务好大局,为全县国税事业跨越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一是坚持履责担责。县局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把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广泛宣传教育,推动贯彻执行,引导党员干部自觉遵守、严格自律,时刻把党纪党规牢记在心中、体现在行动上。全系统各级领导干部、班子成员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既要抓好自身和分管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又要结合各分管单位重点工作积极开展"回头望",督促工作进展,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二是坚持严抓严管。要坚持把严的标准和要求融入到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督管理之中,在"全面"和"从严"中推动落实,在坚持和深化中形成习惯。要坚持铁律管干部、铁腕抓作风,从严从实,认真较真,对顶风违纪、贪污腐化的从严查处,对不作为、乱作为、缓作为的从严问责,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要进一步扎紧织密制度的"笼子",着力完善和落实"123"模式,以公开透明的制度规范权力运行,以有为有位的导向激励干事创业,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

三是坚持自警自律。全县国税系统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时刻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坚定和行动上的高度自觉,深入践行"三严三实",始终做到自警自律,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要带头严格遵守《准则》和《条例》,时时处处事事高标准、严要求,自觉接受监督,坚决守住底线。特别是对新《准则》中的"四个必须"和"八点规范"要牢记于心、外化于行,对新《条例》规定要严格执行,确保不触底线、不越红线,从点点滴滴做起,从小事小节做起,把住欲望关,净化朋友圈,管好身边人,涵养高品位,真正使党纪党规内化于心、力践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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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政协学习准则和条例心得体会

全文共 8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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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要把学习准则》《条例》常态化

《准则》《条例》既然是党的道德宣誓和严格戒尺,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就要带头高标准、严要求地学深学透。要结合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学习,要以焦裕禄、谷文昌、杨善洲、沈浩等先进典型为镜,深学细照笃行;要以近些年查处的大小腐败分子违纪违法案件为戒,深刻汲取教训。通过深刻学习领会,明确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努力把《准则》《条例》的要求和规定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使自己更加牢固地树立党的意识、党员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

二、学习《准则》《条例》目的是坚定理想信念

坚定理想信念,始终是共产党人安身立命的根本。在革命战争年代,一代代革命先烈之所以抛头颅、洒热血,赴汤蹈火、视死如归,就是因为他们对共产主义理想坚定不渝,激发出大无畏的革命精神。坚定的理想信念,是我们党战胜无数艰难险阻、不断走向胜利和辉煌的力量源泉。而党的政治规矩和纪律规定是保证理想信念能得以实践的根本措施。

作为党员干部要牢记党纪严于国法,要把党规党纪牢牢刻在心上,时刻绷紧守纪律、讲规矩这根弦。只有对党员干部用严于法律的党规党纪严格教育、严格管理,才能使党成为人民的先锋队。这最终也是对党员干部的最大爱护。

三、要以学习贯彻《准则》《条例》精神促工作质量的提高

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学好《准则》《条例》,确保党规党纪在自己的工作范围和岗位落实到位。自己是搞政协提案服务工作的,而政协提案是政协委员、各参加单位向党和政府反映各界群众意见、建议的重要载体,也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最有效的重要方式。要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强化责任意识,把群众的呼声、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努力做好提案服务协调工作,坚持按制度要求协调督促承办单位认真办理,特别是对反映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问题的提案,要扎实办理,办出实效,为构建开放、富裕、和谐、美丽宁夏努力尽自己的职责。

要坚持修身立德,坚决守住底线,牢记党纪严于国法。特别是在思想和行动上,要对党、对人民忠诚老实,襟怀坦荡,公道正派,不为荣誉所诱,不为诽谤所吓,遵循大道而行。努力践行“三严三实”的要求,不断修炼共产党人应有的精神品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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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新准则条例学习体会

全文共 8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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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18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新修订的《准则》将适应对象从原来的党员领导干部扩大到全体党员,内容也从"8个禁止、52个不准"变为“四个必须,八条规范”,从原先的三千多字精简至281字,言简意赅,高度概括,告诉广大党员要做什么、该做什么,是实事求是的看得见、摸得着的高标准。而《条例》以党的纪律为脉络,删除了70余条与法律重复的条款,将《党章》对纪律的要求整合成政治、组织、廉洁、群众、工作、生活等六大纪律,将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方面的要求,转化为具体的纪律条文,开列了负面清单,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突出了党纪特色,体现了 “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的理念,真正实现“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

所谓“无规矩,不成方圆”。作为一个执政党,没有相关制度及纪律的严格要求,不坚决反对和有效预防腐败,听任腐败在党内滋生蔓延,就会消弱党的根基,威胁党的执政地位。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法违纪案件,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据官方报道不完全统计,自2012年12月至2015年11月13日,共有133名副省级以上官员被查处。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政治氛围已初见成效,但是我们要清楚地看到,腐败行为减少了但并没有绝迹,《准则》和《条例》的出台,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重大意义。广大党员要时刻警示自我,一言一行要以廉洁自律八条准则为标杆,争做廉洁自律的典范。自觉践行《准则》中的“四个必须”、“八项规范”以及“四个坚持”和“四个自觉”,对《条例》规范的“六大纪律”各项规定牢记于心,确保不触底线,不越红线。时刻绷紧“廉政”这根弦,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做到讲规矩、守纪律、知敬畏、存戒惧,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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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对照党章准则条例查摆问题

全文共 2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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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8日,州总工会机关支部组织机关全体党员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中央纪委发布的关于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典型的10起通报。

会上,党总支书记卓俊杰结合自身学习认为,《准则》和《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党中央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的纪律建设的重大举措。

他要求,学习《准则》和《条例》是当前首要政治任务,机关党员干部不仅要认真学习贯彻,更要对照《准则》和《条例》查找自身问题和不足,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通过正面的学习引导和反面的警示教育,更加深刻地领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增强对纪律和规矩的尊崇度和敬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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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2024年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批评与自我批评

全文共 14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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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地区纪检委、地委组织部《关于以“坚定理想信念、坚守精神追求”为主题开好20xx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要求,认真做好会前 准备工作,通过学习党的十八大报告、党的十七届中央纪委报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精神、地委委员(扩大)会议郭书记、古专员讲话精 神、《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一系列文件和必读篇目,进一步提高了思想认识,积极开展对照检查,结合 自身在理论学习、思想建设、推动工作、管理服务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对照剖析,找准存在的问题,明确了整改方向。下面,我对此次民主生活会的认识和对照剖析 情况向大家作一汇报。

一、存在的问题

通过学习并结合自身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对自身进行认真剖析,发现自己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在坚定理想信念方面,与党的十八大要求存在一定的差距。从思想深处对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对社会主义道路、对共产主义的信念都是坚信的,在工作、生活中也是坚守和追求的。但是有时当碰到一些问题时,思想上也会产生一些想法和模糊认识。

(二)在解放思想方面存在的问题。解放思想的程度、深度还不够,思想观念更新滞后;要求其他领导干部解放思想多,但增强干部群众思想解放的意识比较少。

(三)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按部就班、循规蹈矩的现象仍然存在,服务大局、服务群众方面还不够到位,不能很好的适应新形势下科学跨越、后发赶超的需要。

(四)在廉政建设和自律意识方面存在的问题。存在对相关制度、纪律的掌握不够细,不够透彻的问题。

二、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以上问题的存在,虽然有一定的客观原因,但主要是主观原因造成的。主要表现在:

(一)政治理论学习的深度和广度还不够系统深入。理论学习缺乏系统性,平时学习只是机械的读书,没有从思想深处,结合工作生活去学习,不能全 面、系统的掌握科学理论体系的精神实质,对理论学习重视程度不够,理论学习的不深入,思想上必然产生模糊认识,从而影响了理论水平的提高。通过十八大报告 和有关文件的学习,从思想上解决了模糊认识,使我对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和追求更加清醒和坚定,对中国的和平崛起,对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更加充满信心。

(二)思想改造缺乏实践性,导致思想与实践有脱节的地方。通过学习,使我更深刻的认识到,在精神追求上也有较大差距。可以说在思想上是有精神, 但没有很好的去追求,对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的追求有所淡化。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来讲,都是极其错误的。通过学习,在认识上有了很大提高,要发挥党员的先 锋模范作用,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修正精神追求上的认识,坚定理想信念,坚守精神追求,追求党所倡导的积极向上的物质、文化、生活中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以更 好的作风和精神状态投入到工作、生活中去,为xx的稳定繁荣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三)宗旨观念有所淡化。没有很好的加强世界观、人生观的进一步改造,平时忙于事务性工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有所减少,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有 所淡化,有时产生松口气的念头,致使某些细小工作做的不够实,不够深入,不够细致,服务人民意识不够强,忽视了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四)学习方面自我要求有所放松,忽视了自我约束、自我监督、自我提高。有时放松了对最先进科学文化业务知识的及时更新,凭经验做事,虽有时意识到了,但没能够及时弥补,没有时刻提醒自己注意及时跟进,全面发展,紧紧跟上时代发展的脚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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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学习准则和条例心得体会

全文共 19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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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召开前夕,中共中央又印发《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举,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通过近期的学习,我充分认识到两项法规的颁布实施,是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贯彻落实好这两项法规,对于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发展党内民主、严明党的纪律,进一步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廉洁自律准则》共8条、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是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能够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党纪处分条例》共3编11章133条,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现就学习两项法规谈谈自己的几点体会

第一,要认真学习,增强纪律观念。共产党员增强纪律观念,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基本环节,而关键的问题是要正确认识党的纪律的重要性。每一个党员都应懂得,是否遵守党的纪律,是检验党员党性强弱的重要标志之一。一个没有党的纪律观念,一个不把党的纪律放在眼里的人,不可能是合格的党员,也不可能是合格的领导干部。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的纪律观念在一部分党员、干部包括某些领导干部中有所淡漠,和模糊认识的错误思想。这些模糊认识和错误思想,正是近些年来纪律松弛的根源所在,也是加强党员纪律修养的思想障碍,必须坚决予以清除。全镇广大共产党员要做遵守党的纪律的模范,必须从加强纪律观念、树立纪律观念做起,为自觉维护和遵守党的纪律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

第二,要从我做起,模范遵守党纪。共产党员要做遵守纪律的模范,仅仅具有觉悟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要身体力行,体现在日常言行中,养成自觉遵纪守法的习惯。党员干部要率先垂范,特别是要有“怕”的意识。这里所说的“怕”,不是胆小怕事,而是要求共产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对党的纪律、对国家法律法规要从心底里敬畏,并用这种“怕”约束自己,在遇到可能违犯党纪政纪的时候,要有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警惕。由此可见,这种“怕”,不是谨小慎微,而是政治上坚定和成熟的表现。现实生活中,一些党员特别是一些党员干部置党纪、国法、制度于不顾,全不放在眼里,任凭自己的欲望恶性膨胀,最终跌进了深渊,其教训不可谓不深。在改革开放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共产党人时常要面对金钱、名利、美色等种种诱惑,稍有不慎,就有可能成为诱惑的俘虏。因此,我们必须警钟长鸣,时时做到慎独、慎微、慎欲,在纪律面前不越雷池半步。只有在日常生活中,要用党的纪律来约束自己,才能防微杜渐,真正成为一个遵守纪律的好党员。

第三,要严格执纪,发挥党纪作用。凡事重视党员干部的表率作用是我们党的一个优良传统。在遵守党的纪律方面,同样如此。我们党的纪律有个鲜明的特征,就是它的平等性。所有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应平等地接受党纪国法的约束和监督,党内绝不允许有不受纪律约束的党员。严格地遵守党的纪律是每一个共产党员的义务,党员领导干部也不例外,谁违犯了,就会受到党纪制裁。现实生活中,确有少数党员领导干部无视党的纪律,要求别人做的,他自己偏偏不做;要求别人不要做的,他自己做得挺来劲儿。这样的行径,对党的纪律建设具有极大的杀伤力。所以,党员干部一定要严格要求自己,在遵守纪律、执行纪律中以身作则,做好表率,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带头维护党的纪律。

第四,既敢于负责,强化主体意识。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看到,有些党员虽然对党内不良现象心存不满,但缺乏坚持原则和敢于斗争的勇气。有些党员满足于洁身自好,觉得只要自己遵纪守法就行了,别人的行为好坏与己无关;个别党员干部对违纪现象麻木不仁,这些现象,不仅影响了党的纪律的严肃性,而且容易给不正之风以滋生蔓延的机会。如果对违法乱纪的行为不能大声说“不”,那党纪的尊严和权威就无法得到保证。因此,每一个党员都要站在党性立场上对待这个问题,不仅自己要做遵纪守法的模范,而且还要坚决同形形色色的违法乱纪现象作斗争,同时还要敢于和善于支持那些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的同志。作为镇纪委书记,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和直接责任,对党内同志要敢抓、真抓、真管。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党中央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的纪律建设的重大举措,对于树立党章权威、扎紧制度笼子,改进党的作风、严明党的纪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作为新时期的基层党员干部,要坚持高线、守住底线,不触底线、不越红线,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时刻牢记党的纪律,做党领导伟大事业的坚定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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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准则和条例心得体会

全文共 14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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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是党中央贯彻全面从严治党的更高要求,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我局党委深入贯彻中央精神,迅速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并邀请专家授课讲解。作为一名基层党员干部,通过学习《准则》和《条例》,对新形势下我党承担的历史责任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对党员的义务与责任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下面就学习《准则》和《条例》谈一谈心得体会

一、《准则》的修订,使得覆盖对象实现了从党员领导干部扩大到全体党员。新修订的准则将原先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改为《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适应对象从原来的党员领导干部扩大到全体党员,内容也大幅精简,从原先的三千多字精简至281字,突出了新条例更加抓住重点,删繁就简。原来的旧准则内容过繁,“8个禁止、52个不准”难以记住、也难以践行;禁止性条款过多,没有体现自律的要求;禁止性条款又纪法不分,既与党纪处分条例重复,又与刑法等法律规定重复;“廉洁”主题不突出,不能针对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且适用对象窄,仅针对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这次将廉政准则修改为《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成为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廉洁自律规范,是我们党发出的道德宣示和向人民群众的庄严承诺。同时新准则将内容要求从原来的禁止性的负面清单转变成倡导性的廉洁规范,修订完善后的新准则,也将让全体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在实践中易学易记,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二、《条例》的修订,真正实现了让党员干部从“不敢腐”到“不能腐”、“不想腐”的转变。原有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于2003年12月颁布实施,随着时间的推移以及经济形势的发展,已经不能完全适应从严治党的新需要。新修订的《条例》严格按照法纪分开的原则,删除了70多项与法律重合内容,真正实现了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新条例同时强化负面清单作用,将原来条例规定的十类违纪行为修改为六类:即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这就使得党章关于纪律更加具体化,使制度更加规范,处分体系更加完善。这样可以更加明确的告诉党员干部哪些行为不能做,使得违纪行为不再有空可钻。新条例突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条例》针对现阶段违纪问题的突出表现,强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对反对党的领导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行为作出处分规定,增加拉帮结派、对抗组织等违纪条款,确保中央政令畅通和党的集中统一。

三、通过对《准则》和《条例》的学习,让我更加充分认识到廉洁和纪律的重要性。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作为一个执政党,没有相关制度及纪律的严格要求,不坚决反对和有效预防腐败,听任腐败在党内滋生蔓延,就会消弱党的根基,严重时,会威胁党的执政地位。在当前的新形势下,我们党不仅面临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同时还面临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全面从严治党,就是要围绕加强党的领导这个根本,解决管党治党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坚强领导核心。新的《准则》和《条例》修订,体现了我党应对新形势、新任务的变化,以更加积极、昂扬的态度应对新挑战。

党员是党的肌体细胞,通过学习《准则》和《条例》,不仅使自己能够更加清晰的认识到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而且也更加感觉到作为一名基层党员干部,身上的责任更加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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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党员准则条例学习心得

全文共 10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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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18日中共中央颁布布实施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实现依规依法治党、切实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举措,贯彻落实好这两项法规,对于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发展党内民主、严明党的纪律,进一步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正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廉洁自律准则》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是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能够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党纪处分条例》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下面谈几点自己的体会:

一、认真学习,广泛宣传,深入理解《准则》和《条例》精神。《准则》和《条例》是每个共产党员的生活和工作指南,明确了我们应当做什么,禁止做什么。只有认真学习,深刻理解精神实质,才能使我们的思想认识清晰,驱使模糊认识和错误思想,才能警钟长鸣、方向明确、行动有力,才能遵纪守法,才能成为一个合格的党员干部。广泛宣传使每个党员和群众都了解精神实质,才能更好监督和提醒党员干部,在正义的阳光下,党员干部才会少犯或不犯错误。

二、从我做起,党员干部模范遵守党纪。模范遵守党纪应当是党员干部的自觉行为,“四个必须”、“四个坚持”、“四个自觉”是每个党员干部的努力奋斗标准,我们要“敬畏”党纪国法,从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养成遵纪守法的习惯,才能对党的纪律、国家法律法规的“敬畏”才能更好地约束自己,只有在可能违犯党纪、政纪时有“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警惕。在改革开放硕果累累的条件下,我们党员干部时常面对金钱、名利、美色等种种诱惑,稍有不慎,就可能成为诱惑的俘虏。因此要警钟长鸣,做到慎独、慎微、慎欲,在纪律面前不越雷池一步。

三、敢于担当,严格执纪,落实监督责任。纪检监察干部不仅要带头遵规矩、守纪律,重在执纪监督问责。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发现问题和线索要及时追踪和处理,有了反映及时提醒,做到事前有提醒,事中有监督,事后有检查,努力做到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在工作与生活中,要积极推动单位的班子成员要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全体党员干部要勇于自我批评,自我监督,并且自觉接受监督,违规违纪才能少有或没有。纪检监察干部要突出对“四风”问题的监督与检查,特别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紧紧盯住“乱作为”,管住“不作为”;就是要从上下班、工作状况、服务态度抓起,对有轻微苗头性问题先警告,再不改过就建议组织处理,对违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迅速查处,绝不手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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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党员干部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心得体会

全文共 8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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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城关镇党委统一部署,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内容,通过学习《准则》《条例》,使我受到了很多教育和启发,通过学习也让我更加了解什么事共产党员该干的,什么是党员干部所不允许的,下面就谈谈通过此次学习我的所学、所感、所悟。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明确了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行为准则。在党风廉政党方面,廉政建设关系到一个国家的生死存亡,一个政党、一个国家工作人员的腐败不解决,最终要导致政党垮台甚至国家灭亡。因此,处分条例对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做出了严格的规定,从严制党、及时清除腐败分子和不合格分子,纠正不正之风和违规现象,促使党风廉政建设朝着法制化轨道发展。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如何做到廉洁自律,我觉得,首先要努力培养自律的自觉性。其次,必须从最小的事做起,不取一点一滴的不义之财,不向索一针一线的非法之财。

党员廉洁从政,除了法律法规约束和社会舆论的监督引导外,主要靠党员自身用廉洁的标准来进行自我约束,自觉保持清廉纯洁的作风,知识廉洁从政的最深厚的思想基础。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任务是维护党员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教育党员遵纪守法,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条例中表示,共产党必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原则,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应遵守和维护党的纪律,对于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必须严肃处理。

我作为一名农村党员,只有踏实工作,认真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和义务,做好自己分内的事,才能够让自己的作用发挥到最大。同时,不断总结自己的工作经验与不足之处,不断向前辈学习,不断提高自身专业知识水平,以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只有更加的完善自我,才能向一名合格的党员干部迈进,只有严守法律法规,以《准则》《条例》标准约束自身,才能做一名合格的党员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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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对照党章准则条例查摆问题

全文共 18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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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观《准则》和《条例》,有五个方面鲜明特点。把握这些特点,有助于深入领会六中全会精神,有助于把《准则》和《条例》更好地贯彻执行到位。

特点一:以党章为根本依据

《准则》在序言部分就强调“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必须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条例》第一条就明确“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无论是《准则》还是《条例》,一个突出的特点就是以党章为根本依据。

【解读】党章是党内根本大法,是规范和制约全党行为的总章程。准则在党内法规体系中的位阶仅次于党章,是对全党政治生活、组织生活和全体党员行为作出的基本规定。条例次之,是对党的某一领域重要关系或者某一方面重要工作作出的全面规定。

《准则》和《条例》突出尊崇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着力把党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监督的要求具体化,把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年来党中央出台的重要文件和党内法规中关于党内政治生活、党内监督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系统化,推动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监督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特点二:坚持问题导向

《准则》在序言部分用近200字的篇幅对一个时期以来党内政治生活中出现的突出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体现了强烈的问题导向和危机意识。《条例》立足从根本上解决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管党治党宽松软的问题,把强化党内监督作为党的建设重要基础性工程。

【解读】文件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立规明矩。不回避矛盾和问题,是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

两个文件聚焦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监督存在的薄弱环节,着力围绕理论、思想、制度构建体系,围绕权力、责任、担当设计制度,推动解决党内政治生活庸俗化、随意化、平淡化和党内监督制度不健全、覆盖不到位、责任不明晰、执行不力等问题。

特点三:继承和创新有机统一

新形势下开展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既要继承和发扬我们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基本规范,又要结合新的形势和任务与时俱进,推动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监督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解读】两个文件既深入总结了我们党在加强自身建设方面的经验和教训,继承和发扬了我们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制度规定和优良传统,又全面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生动实践,对全面从严治党的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进行了集纳,并深入分析新形势下党的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针对当前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监督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了明确措施,形成了新的制度安排,顺应了新形势新任务对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的要求。

特别是《准则》重申了1980年准则的主要原则和规定。新老准则相互联系、一脉相承,都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内政治生活必须遵循的。

特点四:体现约束与激励相结合

“不准”“不能”“禁止”……《准则》和《条例》中,对 的行为规范划定了“底线”“红线”,尺度更严、标准更高。这是约束也是激励,约束与激励辩证统一。

【解读】《准则》规定,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不准以任何理由和名义纵容、唆使、暗示或强迫下级说假话,这对于那些坚持原则、敢讲真话的 来说,就是保护和鼓励;《准则》中既提出对 要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又明确要求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宽容干部在工作中特别是改革创新中的失误。

这些举措为充分调动党内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努力在全党形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创造了良好的条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特点五:抓住“关键少数”突出高级干部

《准则》在序言部分强调,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重点是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关键是高级干部特别是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准则》最后还提出要制定高级干部贯彻落实本准则的实施意见。《条例》也对中央层面提出了专门要求,还专门就党的中央组织的监督单设一章。

【解读】加强党的建设必须抓好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而抓好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的组成人员是关键。只有把这部分人抓好了,才能够在全党作出表率,很多事情就好办了。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要始终盯住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醒、批评、纠正、处理。不掩盖问题、护短遮丑,不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更要清醒认识自己岗位的特殊重要性,树立和增强自律意识、标杆意识、表率意识,以对党的绝对忠诚以上率下、以身作则,带头营造良好的党内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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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市委学习准则和条例心得体会

全文共 5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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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准则》《条例》把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实践经验化为道德和纪律要求,并首次提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范围更宽、标准更高、责任更大、要求更严,意义非常重大,是制度创新的重要成果。

当好践行者。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新修订的两部党内法规是中国共产党向全体党员发出的道德宣示和对全国人民的庄严承诺,全党必须一体遵循。新《准则》虽短短仅有281字,但内涵丰富、意义明确、一目了然。新《条例》明确了政治、组织、廉洁、群众、工作和生活纪律"六大纪律",高标准、严要求、广覆盖。党委要带头遵守《准则》,落实《条例》,作为住建委党委主要负责人,要把个人摆在住建发展大局中,立足住建实际,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躬身而为。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亲自挂帅出征、谋篇布局,做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的强大后盾。

当好推动者。党委担负起主体责任,除了要守住纪律底线之外,更要敢于担当、敢于作为,做贯彻落实《准则》、《条例》的推动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仅包括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方面,党委还要推动新《准则》《条例》贯彻落实到思想建党、制度治党、纪律立党、人才兴党等管党治党的各领域和全过程。坚决抵制违反《准则》《条例》的行为,狠刹选人用人、三重一大、行政审批、工程建设等领域环节的不正之风。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主动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积极推动住建行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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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准确把握新《准则》和《条例》的内涵和特点,真正做到“内化于心”

全文共 5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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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准则》和《条例》一正一反、相互配套,《准则》是规范全党廉洁自律的重要基础性法规,重申了党的理想信念、根本宗旨、传统作风和道德情操,阐明了正确处理公私、廉腐、俭奢和苦乐的行为规范,从公仆本色、权力行使、品行操守和良好家风方面对党员干部提出了更高要求,是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能够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条例》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六个方面划出了各级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

此次修订后的《准则》和《条例》突出执政党特色、严肃党纪要求,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筹推进,把党章关于纪律和廉洁自律要求具体化,唤醒全党党章党规党纪意识,维护党章权威。特点之一是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修订后的《准则》紧扣“廉洁自律”、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突出“关键少数”,强调自律,重在立德。修订后的《条例》坚持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作为“负面清单”,强调他律,重在立规。特点之二是坚持问题导向。重点针对现阶段党纪存在的突出问题、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和遵守纪律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作出明确规定,特别是将党的十八大以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以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等要求转化为纪律条文,不求一步到位,重在符合实际、务实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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